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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劳动教育(合集7篇)

时间:2023-09-08 17:00:40
高等学校劳动教育

高等学校劳动教育第1篇

(一)全脱产学习的学员,在学习期间,由原单位发给工资(标准工资和地区生活费补贴)。职工原来享受的附加工资、副食品价格补贴、粮(煤)补贴、冬季取暖补贴、企业职工家属半费医疗和其它劳保福利待遇仍继续享受。

全脱产学习的学员在学习期间,工龄连续计算。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井下等特殊工种工作的职工,在学习期间的工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不能折合计算。

(二)半脱产学习的学员,在学习期间,除工资照发,工龄连续计算和享受(一)项规定的福利待遇外,其生产奖金、保健食品(含保健津贴)、各种岗位津贴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由原单位按参加生产劳动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给。

(三)职工高等院校一般应招收正式职工。少数根据需要、经单位批准参加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学徒工,仍由原工作单位按照徒工转正定级的有关规定进行转正定级。

高等学校劳动教育第2篇

一、《请示报告》的规定适用于一九七七年改革招生制度以后入学的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研究部毕业生和出国留学的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期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留学毕业生(即工农兵大学毕业生和同期出国的留学毕业生)、被国家正式录用的“社来社去”的大学毕业生。

期间入学的学制不满两年的普通班大学毕业生和留学毕业生,在国内高等学校进修或短期训练及赴国外进修、实习的在职职工,均不执行《请示报告》的规定。

二、确定大学毕业生、研究部毕业生的修业年限,应以入学时国家批准的学制为准,未经批准延长学习的时间和补习文化的时间等,不能计算在内。

根据国家计划派遣出国的留学毕业生的工资待遇,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注明的学制确定;出国学习外语的留学生,无毕业证书的,可根据其出国前的学历、在国外学习的时间和成绩,比照国内同等学历的毕业生工资待遇,按《请示报告》第三项执行。

三、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毕业生、研究部毕业生和留学毕业生的定级工资水平,分配到国家机关做行政、技术工作的,见习期满后,应按照《请示报告》附表所列的国家机关行政、技术级的定级工资执行;分配做其他工作或到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见习期满后,应按照前规定的办法,即比照上述定级工资水平确定的定级工资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当工人的,可按同期、同等学历的毕业生定级,并发给相同的工资额,不得按一九七一年规定的相似级进行套级。

四、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工作满一年的国家正式职工(不含未转正的学徒、练习生、试用人员等),毕业分配工作后,不实行见习期临时工资,直接实行定级工资。如定级工资低于本人入学前原标准工资的,可保持原标准工资,并按调动工作后工资处理办法办理。

五、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含研究生、留学生),可按照同等学历的毕业生低定一级,其见习期临时工资也相应的降低。

经学校批准休学未取得毕业或结业证明的肄业生(含研究生、留学生),分配录用后的临时工资和定级工资,按其实际修业年限和学习成绩,在低于毕业生工资待遇的原则下,由各省、市、自治区研究确定。

六、按照《请示报告》的规定,期间入学的普通班大学毕业生、留学毕业生定级时,也按本处理意见第三点办理。现行标准工资已经高于定级工资的,可保持不动。极个别技术、业务水平很差的,也可以低定一级。

按照国发〔1979〕251号文件规定,经过考评已经批准升级的,如升级后的标准工资高于定级工资,其高出部分原则上应折算升级面;如升级后的标准工资低于或等于定级工资,均不计算升级面,按定级对待,但从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至一九八年三月期间所增加的工资,仍如数发给。他们占用的升级面,仍由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安排使用。这部分升级面用于其他职工的,其升级所增加的工资,可以从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起发给;用于已补发了升级增加工资的毕业生,在定级基础上又升级的,其定级所增加的工资,应从一九八年四月起发给,其在定级基础上又升级所增加的工资,也应从一九八年四月起发给,因为这些毕业生原已补发了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到一九八年三月的升级工资,不宜再重复补发。

七、毕业生分配工作后,在上半月报到的,发给全月工 资;下半月报到的,发给半个月工资。当月已经在学校领取了助学金或生活费的,应将重领部分扣除。本处理意见下达之前已到达工作岗位并领取工资的,可根据本处理意见多退少补。

毕业生见习期满应及时评定工资,并从见习期满或延长的见习期满的下个月起发给。

高等学校劳动教育第3篇

一、《请示报告》的规定适用于一九七七年改革招生制度以后入学的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研究部毕业生和出国留学的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文化大革命期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留学毕业生(即工农兵大学毕业生和同期出国的留学毕业生)、被国家正式录用的“社来社去”的大学毕业生。

文化大革命期间入学的学制不满两年的普通班大学毕业生和留学毕业生,在国内高等学校进修或短期训练及赴国外进修、实习的在职职工,均不执行《请示报告》的规定。

二、确定大学毕业生、研究部毕业生的修业年限,应以入学时国家批准的学制为准,未经批准延长学习的时间和补习文化的时间等,不能计算在内。

根据国家计划派遣出国的留学毕业生的工资待遇,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注明的学制确定;出国学习外语的留学生,无毕业证书的,可根据其出国前的学历、在国外学习的时间和成绩,比照国内同等学历的毕业生工资待遇,按《请示报告》第三项执行。

三、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毕业生、研究部毕业生和留学毕业生的定级工资水平,分配到国家机关做行政、技术工作的,见习期满后,应按照《请示报告》附表所列的国家机关行政、技术级的定级工资执行;分配做其他工作或到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见习期满后,应按照文化大革命前规定的办法,即比照上述定级工资水平确定的定级工资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当工人的,可按同期、同等学历的毕业生定级,并发给相同的工资额,不得按一九七一年规定的相似级进行套级。

四、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工作满一年的国家正式职工(不含未转正的学徒、练习生、试用人员等),毕业分配工作后,不实行见习期临时工资,直接实行定级工资。如定级工资低于本人入学前原标准工资的,可保持原标准工资,并按调动工作后工资处理办法办理。

五、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含研究生、留学生),可按照同等学历的毕业生低定一级,其见习期临时工资也相应的降低。

经学校批准休学未取得毕业或结业证明的肄业生(含研究生、留学生),分配录用后的临时工资和定级工资,按其实际修业年限和学习成绩,在低于毕业生工资待遇的原则下,由各省、市、自治区研究确定。

六、按照《请示报告》的规定,文化大革命期间入学的普通班大学毕业生、留学毕业生定级时,也按本处理意见第三点办理。现行标准工资已经高于定级工资的,可保持不动。极个别技术、业务水平很差的,也可以低定一级。

按照国发〔1979〕251号文件规定,经过考评已经批准升级的,如升级后的标准工资高于定级工资,其高出部分原则上应折算升级面;如升级后的标准工资低于或等于定级工资,均不计算升级面,按定级对待,但从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至一九八年三月期间所增加的工资,仍如数发给。他们占用的升级面,仍由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安排使用。这部分升级面用于其他职工的,其升级所增加的工资,可以从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起发给;用于已补发了升级增加工资的毕业生,在定级基础上又升级的,其定级所增加的工资,应从一九八年四月起发给,其在定级基础上又升级所增加的工资,也应从一九八年四月起发给,因为这些毕业生原已补发了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到一九八年三月的升级工资,不宜再重复补发。

七、毕业生分配工作后,在上半月报到的,发给全月工资;下半月报到的,发给半个月工资。当月已经在学校领取了助学金或生活费的,应将重领部分扣除。本处理意见下达之前已到达工作岗位并领取工资的,可根据本处理意见多退少补。

毕业生见习期满应及时评定工资,并从见习期满或延长的见习期满的下个月起发给。

高等学校劳动教育第4篇

一、普通高等学校工农兵毕业生分配到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不论做技术工作或行政工作,也不论是当工人或当干部,一般不再实行见习期。少数专业毕业生,由于工作需要,必须实行见习期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他们的工资待遇,一律按照附表所列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由国家派遣到国外高等学校学习的留学生,毕业回国分配工作后的工资待遇,也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入学前为正式职工的毕业生,如果本人原标准工资高于附表所列的工资标准时,分配工作后,仍回原生产、工作岗位的,可按本人原标准工资执行;不回原生产、工作岗位的,应按调动工作后的工资处理办法处理,但是,如果低于附表所列的工资标准的,可按附表所列的工资标准执行。

原为现役军人的毕业生,分配到地方工作后,如果按照复员退伍军人工资待遇的规定,其工资高于附表所列的工资标准的,可按复员退伍军人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毕业生的工资待遇,从报到开始工作时发给,凡是上半月报到工作的,发给全月工资;下半月报到工作的,发给半月工资。如果当月已在学校领取了生活费的,应把多领的生活费从工资中扣除。

五、本规定自一九七七年十月一日起执行。一九七一年以来已经分配工作的学制在二年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现在所领取的标准工资低于本规定的,一般可改按本规定执行,但不予补发;这次增加工资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的规定,由群众进行评议,经党委批准。个别表现不好的,可以缓一年再评定,缓一年评定的,从批准之月起增加工资。

高等学校劳动教育第5篇

近几年来,不少地区和部门就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的有关工龄、工资待遇提出了许多问题,要求加以明确,兹将所提的问题综合解答如下:

一、国家职工(包括国营农、林、牧、渔场中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当职工的),进入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无论是普通班,还是进修班,其学习时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高等学校劳动教育第6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现实问题;对策

劳动教育具有立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是新时代党对教育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的关键一步。职业教育作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类型,在开展劳动教育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存在劳动课程流于形式、劳动教育体系有待完善等现实问题。如何更好发挥劳动的育人价值是当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的重点。

一、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存在的现实问题

职业院校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德技并修、工学结合为育人机制,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在实践教学、专业实习、生产见习中处处体现劳动因子。但当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需进一步解决。1.劳动课程流于形式。近年来,虽然高职院校很重视劳动教育,但因课程认知片面化、课程内容刻板化、教学方式单调化、考核方式随意性等原因,劳动教育课程边缘化和形式化严重,劳动教育内涵有待提升。一是课程认知片面化。部分高职院校领导和教师对劳动教育的内涵和目标认知不清,使劳动教育沦为“没有劳动的教育”和“没有教育的劳动”;部分教师将学校开展的勤工俭学、专业实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等同于劳动教育课程,或以象征性的体力劳动代替系统性的劳动教育;有的教师认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技能,因而在劳动课程教学中重技术技能教学、轻思想观念引导。二是课程设置简单化。由于劳动教育课程在目标、内容、评价以及投入等方面的统筹不够,缺乏整体性的课程设计和开发,导致课程设置简单化。部分高职院校将劳动教育课程等同于专业实践课程进行设置。三是课程开展形式化。高职院校开展劳动教育要落到实处,“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更不能在课上‘听’劳动、在课外‘看’劳动、在网上‘玩’劳动”,使学生的身体完全置于劳动之外,要严格禁止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的形式主义。部分学校以课堂教学的形式开展劳动教育课程,用语言讲授的方式向学生展示劳动价值、劳动场景、劳动流程,希望学生在课堂中学习劳动技能;部分学校热衷于邀请劳动模范进校园宣讲。这些教育方式虽然能够加深学生的感性认知,但缺少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实践活动,使学生很难接受到实践锻炼。2.劳动教育体系有待完善。由于制度构建的过程性和复杂性,部分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制度缺乏规范,劳动教育体系有待完善。一是劳动教育结构性失调。部分高职院校为提高自学考试升学率,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劳育”的现象,劳动价值观培养被忽视、劳动教育被边缘化;部分高职院校受功利化思想和就业率考核等因素影响,片面注重劳动产生的外在价值,鼓励学生将劳动作为获取经济利益的技术技能手段,忽视劳动的内在价值;部分高职院校开设了劳动教育课程,但因资金、精力、资源等投入不够,导致劳动教育开展动力不足。二是劳动教育管理机制不完善。劳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高校教学、管理、科研、服务的方方面面,需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尤其需要教师的全员参与和全情投入,需要各级教学单位参与落实,需要强有力的教学、管理、考核、激励制度予以保障”。三是劳动教育保障机制不健全。劳动教育的有效开展,需要科学的内容设计、完善的课程体系、优质的实践平台、充足的师资保障、规范的评价体系。部分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内容模糊,局限于社会实践;劳动教育资金投入有限,校内劳动实践场地和设备难以满足教学需求,校外劳动实践平台较单一;劳动教育师资队伍缺乏,劳动教育指导教师一般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兼任;劳动教育评价以实践活动报告为主,忽视过程性评价和指导;劳动教育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在校园形成浓厚的劳动氛围和劳动文化。

二、高职院校加强劳动教育的对策

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存在的现实问题导致劳动的育人价值发挥不足。因此,高职院校需进一步提高劳动教育在学校教育体系中的占比,探索劳动教育的实施路径。1.强化劳动价值观的教育。首先,强化劳动教育价值认同。高职院校应明确劳动教育的地位和性质,抓牢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根本目标,将劳动教育与德智体美教育作为整体统筹考虑。学校领导和教师应精心设计劳动课程和劳动活动,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劳动对于国家繁荣、社会进步和个人成才成长的价值,增强学生对劳动教育的认同感和参与感。其次,培育正确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精神。高职院校应重视培养学生崇尚劳动的情感,帮助学生在劳动中体会道德感、幸福感和自豪感,激发劳动热情和劳动意志,形成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新时代劳模精神,包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指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要引导学生尊重在平凡岗位做出不平凡成绩的劳动模范,树立崇高的劳动理想。再次,增强劳动自觉、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学校要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既引导学生在劳动实践中强化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和创新劳动的意识、磨练意志,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又帮助学生学习满足生存发展所需要的新的劳动技能、实现全面发展。2.优化劳动教育课程设置。高职院校要以科学的顶层设计优化劳动教育课程建设,认真研究和处理好劳动教育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劳动教育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之间的关系,构建多元化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首先,丰富劳动教育课程内容。一是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关于劳动和劳动精神重要讲话的学习,在劳动教育中融入家国情怀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工匠精神教育。二是重视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挖掘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劳动因素,使劳动教育与德智体美教育相互渗透。三是加强劳动技术技能培养,建立校内劳动教育基地和劳动技能培养基地,并推进校企协同合作,使学生广泛参与劳动实践和职业体验。其次,创新劳动教育课程形式。一是结合勤工俭学开展日常生活劳动教育,在校内广泛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如清扫卫生、设备管理等。二是结合专业见习开展生产劳动教育,与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拓宽学生劳动实践场所。三是结合志愿活动开展服务型劳动教育,从实际情况出发,鼓励并组织学生参加敬老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活动等。四是结合求职就业开展创新性劳动教育,强化“双创”活动的体制机制建设。此外,高职院校可以将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劳动教育,构建网络空间、虚拟教育情景,创新劳动教育新形式。再次,完善劳动教育师资力量。一是根据劳动教育的需要,将教师培养、人才引进与校外聘请相结合,建立专兼职结合、教育观念先进、理论水平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劳动教育团队。二是鼓励和引导专业教师开展“课程劳动教育”,发挥双师型教师作用。三是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强化每位教师的劳动意识,提升其劳动教育的自觉性。四是对承担劳动课程的教师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劳动教育的专业化水平。此外,还可以结合学校专业特色,聘请校外劳动模范和行业专家担任劳动教育实践课程指导教师,带领学生感受劳动精神、学习劳动技术技能。3.构建协同育人长效机制。首先,培育校园劳动文化。将劳动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形成具有职业院校特色的校园劳动文化。一是加强劳动教育宣传。通过悬挂标语、发行校报、校园广播等创新劳动话语传播方式,讲好劳动故事。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劳动教育活动。利用植树节、劳动节、科技大赛等关键时间点和事件,开展专题讲座、主题党课、劳动实践等劳动教育活动,如杰出校友、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进校园活动等。其次,构建劳动教育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校大力支持的工作机制,推动劳动教育有序开展。二是完善劳动教育物质基础,为劳动教育提供良好的实践设备、实践场地、实训基地等实践条件。三是建立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明确劳动教育占比,制订评价标准,将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全面客观记录学生的课内外劳动情况,并将此结果作为衡量学生综合发展的重要指标。再次,形成三方协同的育人格局。家庭、学校、社会协同配合是推进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家庭是学生劳动教育的基础,家长要抓好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学生参与劳动、热爱劳动、掌握基本劳动技能。学校要发挥劳动教育的主导作用,统筹安排劳动教育时间,合理安排课内外劳动项目,规划好劳动教育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社会要发挥好支持作用,为劳动教育提供保障。政府要引导企事业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与高职院校结盟,建立校外实践基地。

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支持学生开展社会志愿、公益活动、社区治理等服务性活动。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高职院校加强劳动教育,将职业教育与劳动教育深度融合,深化学生对于劳动本质内涵和价值意义的认知,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使其掌握现代化的劳动技能,进而培养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2020年3月20日)[N].人民日报,2020-03-27(1).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4]陈宝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N].人民日报,2020-03-30(12).

[5]乐晓蓉,胡蕾.新时代高校劳动教育的价值考量与整体推进[J].思想理论教育,2020,(5).

高等学校劳动教育第7篇

关键词:高等教育;教育与生产劳动

一、“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思想及其中国化

教育从产生之初就与生产劳动有着密切的关系,与生产劳动之间大体经过了一个“融合―分离―再结合”的过程,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思想的内涵也随着这一过程经历了“教育与具体劳动相结合―分离―与生产劳动和技术相结合”的过程。

原始社会时期,“劳动即教育”,教育与生产劳动是无法分离的,两者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教育是与具体的体力劳动相结合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分离,由此学校便产生了。此时的学校教育主要针对贵族及贵族子弟,为了更好的统治劳动人民,学校教育的内容多为军事、礼仪和权术之道,此时的学校教育开始与生产劳动相分离。进入到封建社会后,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统治人才及封建官吏,不承担培养劳动者的任务,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彻底分离。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教育为了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再度寻求与生产劳动的结合,这一时期的教育多指学校教育,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也拓展为教育与具体体力劳动和劳动技术的结合。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以及社会生产和劳动分工状况,在对资本主义生产及其矛盾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第一次把劳动、生产、人的发展同社会分工和资本主义所有制联系起来。

是将中国教育实践经验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的第一人,他迈开了马克思主义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基本原理在中国教育实践的第一步,始终将教育事业的发展放在宏观的社会背景下,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途径,作为争取工农大众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的重要手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事业也进入崭新的阶段,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立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将教育当作是社会进步的前提和基础,把科学技术看作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入21世纪,在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高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拓展,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时,发表演讲时提出“科学理论、创新思维来自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随后国家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都表明国家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作为了高校教育方针之一。

二、高校建立“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机制的重要性

高等教育的职能主要是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由此看来,不论高校教育内容还是目的都离不开“生产劳动”,高等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既是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才能解决高等教育内容与现代化大生产劳动,与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化相结合的问题

首先、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高等教育内容与时俱进。教育内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知识”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命脉,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发展速度和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高等教育内容影响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现阶段许多高校将学校科研活动和企业发展需求结合起来,取得了很好的成就,推动高校科研发展同时也促进了企业发展,将高等教育与社会生产相结合,与企业生产结合,高校可以获悉最新的科技和人才需求信息,在此基础上不断改革教育内容,以保证科研方向和人才培养的与时俱进。

其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有利于教育思想和观念的转变。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基本上是以学科教育为中心,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理论脱离实际、课堂教学脱离社会实际的倾向,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之一就是高校教育思想和观念的老旧。要从目前的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使高等教育从根本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的迫切需要,就必须以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突破口,带动教育思想和观念的变革,将“生产劳动”与教育活动融合起来,有利于打破长期以来重理论轻实践的思想,转变高等教育重成绩轻能力的思想。

(二)无论是延安时期的成功经验,还是“”时期的经验教训,都反映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与社会发展间相辅相成的关系,而当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也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首先、在高校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在高校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融合,是培养学生生活本领和生产劳动技能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我们必须依靠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办法,培养劳动者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让人们在生产劳动中磨练意志和陶冶情操,通过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提高劳动者思想觉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其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渠道。在高校建立“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机制,一定意义上讲,就是以高等教育为纽带将科学技术与劳动者相结合,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理论能力和技术熟练程度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直接生产力,例如美国硅谷以斯坦福、加州理工和伯克利等高等院校为依托,以高技术含量的中小企业为基础,成功将科学技术、生产、教育融为一体,成为世界知名的电子工业集中地。

最后、在高校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直接影响到生产力的重新布局。20世纪下半叶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兴起了大学科技园区的建设热潮,成功实践了以高技术与大学科技园引领城市发展的模式,这证明了在高校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正确性和重要性。“智力城”和“思想城”的成功证实了高校布局与城市发展可以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通过加强产学研之间的紧密合作,吸引一批围绕高校的中小型企业甚至大型综合企业,从而影响整个城市的生产力布局。

三、高校建立“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机制探索

高等教育的发展要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保证高等教育不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符合国民经济的发展需求,确保年青一代的培养符合社会生产活动的要求,高校必须积极探索并建立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机制。

(一) 从人才培养方面来看,现阶段高等教育必须遵循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首先,要开设实践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掌握技能的成效。现阶段我国许多高校存在着重“教”不重“思”的问题,高校应清晰的认识到现代高等教育不仅具有传授知识和培养人才的教育功能,还应具有创造新技术、发展新知识的研究功能,在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高等教育就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不断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倡导启发式、探索式讨论式、参与式的教学,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为学生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环境,积极鼓励学生的创新活动,那么在高校引入社会生产活动,使学生直接接触生产活动,接触真实的劳动过程,可以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和积极创新的动力。

其次,要积极利用社会资源,高校应主动争取与社会、企业和各类团体的参与配合,进行切实有效的合作教学。一直以来高校都将培养人才的任务当做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不容他人介入,但是,这样也将教育与生产活动隔离开来,在高校建立合作培养的机制,可以利用社会资金促进高校自身发展,同时又发挥高校自身人才资源的优势,可以更好的将产学研结合在一起,开辟出一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宽阔大道。

最后,要改革高校对学生的评价模式,倡导灵活多变的评价方法,积极促进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由于长期以来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方式,高等教育很大程度上被局限在了“成绩”的怪圈里,改革人才评价方式,转变衡量人才的标准和思想观念,才能使高等教育获得长足的发展。高校应建立多指标综合性的评估体系、系统动态的评估体系和多层次整体性的评估体系等更科学全面的评估体系,正确的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在高校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那么教育评估也必须加入这方面的内容,以确保有效收集教育效果的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政策方针。

(二) 从高校管理方面来看,高校管理要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的要求,建立管理自主、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高校与政府和社会经济之间新型的关系

首先,推行政校分开的管理办法,扩大和落实学校的自。正所谓十里不同音,不同区域的发展程度和生产力分布是不同的,当地高校根据就近原则也会自然而然的形成不同的办学模式和教学重点。要在高校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就不可避免的要将高等教育推向市场,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明确自身的权限和职责,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对学校的管理方式,依法保障高校充分行使自主办学的权力。

其次,积极探索适合不同高校的产学研结合模式。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现代生产很大程度上是将科学技术转化为实际生产力,转化为劳动成果,而高校将其生产服务功能强化,因此,科学技术是高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中介。各个高校、不同专业都拥有自身的优势领域,探索高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的模式,探索高校与社会团体、科研团队的资源共享方式,形成协调的合作有效机制,才能将研究、教育、生产紧密结合起来,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最后,推行专业的高校评估体系。教育活动需要信息反馈,高校教育活动更需要横向、纵向的比较以便定位自身地位,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进行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体系,才能更好的促进高校自身的改革和发展。结合中外高校发展成功经验可以看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程度和方法可以反映出一所高校对社会发展的适应能力和自身发展的水平。科学规范的高校评估体系,一方面评价高校教育的效果,一方面又促使高校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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