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合集7篇)

时间:2023-07-28 16:33:58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第1篇

1、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是公共受托责任的内在要求。

公共受托责任关系是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就是公共资源的受托责任人。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事业单位,只要存在公共财产的受托经济管理,受托人就必须对受托财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效益性承担公共受托责任。随着公共受托责任观念的不断增强,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不只停留在当前只确定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层面上,他们更关心的是财政支出的效果性。缺乏效益性评价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不完整的。效益审计恰恰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向有关利害关系人提供受托人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情况的信息。由此可见,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就可以实现对领导干部履行公共受托责任情况进行较全面的评价,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2、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是经济责任审计职能的需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审计机关要发挥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对资金的监督作用,对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正是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措施。关注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中的效益问题,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效益情况进行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的必然要求。经济责任的效益审计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更高阶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效益审计,搞好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的结合,对领导干部业绩进行深层次审计,不仅有助于鉴证、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监督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情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评价、任用干部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健全对领导干部业绩责任的考核机制,完善干部管理机制,而且有利于促进各单位、部门、地区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投资决策水平,推进管理的现代化。

3、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应从单纯关注领导干部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向经济责任的效益审计转变。目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还主要停留在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各项管理、决策活动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的层面上,缺乏对领导干部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和其他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深入查证和分析。效益审计则可以在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深入进行管理、决策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审计。如果说当前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管理、决策的执行过程的行为审计,那么效益审计则可实现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决策的能力评价。搞好两者的结合,有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是审计机关合理安排审计资源的需求。

从审计业务量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多,审计内容涉及面广、审计期限长、任务要求时间紧,特别是在党委政府换届时,审计任务更是集中。同时,按照审计署制定的《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实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逐年加大效益审计份量,争取到2007年,投入效益审计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可见,效益审计业务量也会逐渐增加。除此以外,审计机关还要完成同级财政审计、审计署规定项目和自定的其他项目等,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将会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只有充分利用审计资源,搞好审计结合,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才能不断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

二、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强效益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1、在审计力量方面,注重审计人员观念转变和知识更新。首先,切实树立审计人员的效益审计观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效益审计,是客观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审计机关审计使命所决定的。尽管当前对经济责任进行效益审计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是不能让这些困难裹住审计人员的思想,羁绊审计人员前进的步伐。要通过会议强调、专题讨论、审计宣传等形式使审计人员树立开展效益审计迫在眉睫的观念,使审计人员克服旧习惯和定式的制约,从思想上先接受并认可,然后再逐步开展起来。其次,大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审计机关要在引进高素质人才的同时注重现有审计人员的知识更新,通过开展各种培训、实践锻炼等形式,提高整体审计人员的宏观全局意识和专业水准,使审计人员基本上能掌握经济活动分析、统计分析、管理咨询、经济预测等现代经济管理所使用的方法和技术。第三,有效借助外部专家的技术。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是开展效益审计的重要条件。在当前审计机关工程技术、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人才不足的情况下,聘请外部专家,借梯上楼。可以向社会咨询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政府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要求技术专家出具技术专家审计报告作为总审计报告的组成部分,有效地解决一些技术性难题。同时也可以因专家对专业问题作出的职业判断而保证审计意见的权威性,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2、在审计内容方面,逐步切入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轨迹涉及的重点领域。经济责任效益审计应主要针对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的过程中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审计。因此,其效益审计从内容上看应涉及政府性资金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地方政府组织实施上级及本级有关政策的效率效果。从审计的具体范围来看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查财政资金管理的经济效益。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分析财政支出管理的经济性、财政政策执行的效率性、财政部门履行监管理职责的有效性。二是审查政府部门预算执行的经济效益。通过审查部门对预算的遵循情况及经费支出的合法性、效率性及其结构,分析部门预算收支的质量,衡量行政成本的高低和支出效率。三是投资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通过对实际投资成本与预计投资、投资所取得的有效成果与所消耗或占用的投资额、预期效益与实际效益、投资项目的社会影响和环境影响等进行比较分析,揭示项目决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损失浪费等情况。四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中的经济效益。对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项目计划、质量控制标准、考核方案等基本指标,考核专项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果,分析评价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第2篇

一、对“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重大事项执行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部分单位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关键控制点和决策环节不严密,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够严格,导致有的领导干部对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不够民主、科学。从审计情况看,某些单位重大投资事项、大额资金的拨付未见行政负责人办公会议记录,也未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议记录,存在“拍脑门”决策的现象。某些单位对重要资产的处置,也未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未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二、所在单位收支不实,虚增或隐瞒利润。审计中发现,某些单位基于任期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需求,存在转移收入、虚列支出、收入支出不入账等现象。如有的将单位临街门面房房租收入账外循环,留作日后福利消费;有的企业将所属控股公司收支盈余不合并会计报表,造成国有资产收益被隐瞒;有的虚列会议费用、餐费,将资金转作他用等。

三、任期基本建设规模扩大,而自筹基建能力有限,导致挤占、挪用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部分企业资产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资金所占比例高达70%以上。

四、资产管理薄弱,侵害国家利益。主要表现在:一是购建的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二是部分固定资产因存在抵账、非货币易等,来源渠道混乱、手续不全,未及时评估其真实价值,长期账外存放,不作财务处理;三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长期不盘点,账实不符情况严重;四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长期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使用。

五、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严密。审计中发现,某些单位未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管理机制,对下属单位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无法保证对其重大经济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兵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笔者认为应及时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建立正确的评价机制。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应划清经济责任主体任期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按照“稳健性、客观性、全面性”的原则,建立切实可行的、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二是建立必要的公告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干部任职前公示的内容之一。一方面,这可以有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和效果,使两项制度同时得到完善;另一方面,可以让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拟任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其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能力。

三是建立有效的警示机制。应抓住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增强干部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有利于领导干部普遍树立财经法纪观念,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经济管理意识,能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经济决策水平。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及实行诫勉的重要内容,可起到提醒和警示的作用。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第3篇

一、构建长效机制,确保经责审计规范运作

一是构建领导重视机制,营造宽松环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否落实,关键在于领导重视。近些年来,我们提请县委重视经责审计工作,首先是健全了领导机构。县委成立了由分管党群的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及审计局、监察局等6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其次是增设了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室,定编3人,财政将经责审计经费纳入预算,确保了活动的开展。再次是建立了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制度。联席会实行季度会议制,由组织部牵头,定期召开,及时通报情况,具体明确年度审计任务和被审对象,界定审计结论,协调处理审计运作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二是创建正常操作机制,规范运作程序。为了规范经责审计行为,我们出台了《安乡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程序规范》,具体操作机制明确为“组织部委托,审计局主办,纪检、监察局督办”。该程序规定,由组织部门下达委托审计通知书,由审计机关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纪检、组织、审计三家联合组成审计组,联合进点部署,具体审计工作由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完成,事后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结果。

三是健全约束保障机制,依纪照章运作。为了规范审计人员职业行为,我们出台了《安乡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业纪律》,要求审计人员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从审、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规范。与此同时,我们还在国家审计署颁发的廉政“七不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充实内容,制订了“十不准”的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工作纪律。为了确保照章依纪运作,我们还及时建立了经责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审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被审单位账表呈送审计制度,有效地排除了人情和腐化问题的干扰,保证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性。

二、创新审计方法,确保经责审计优质高效

一是适当拓宽审计层面。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只对领导干部直接负责管理的单位进行经责审计并不完全,许多问题的查证必须扩大审计层面,延伸到下层二、三级机构审计才能解决,所以我们提出了适当拓宽审计层面的观点。去年,我们对一位局长进行经责审计时,发现局机关帐目清晰,并无违纪现象。经对其二层机构延伸审计,却发现局机关有违纪白纸发票20多万元在其二层单位进帐,一下子就弄清了该局长的经济责任问题。对此,我们及时作出处理,县委主要领导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科学确定审计对象。我们确定审计对象的原则为:发生异动者必须审;任期届满、提拔重用者重点审;异地为官超前审;后备干部选择性审。近年来,我们为了保障干部提拔任用的准确性,把有一定经济管理责任的后备干部列为审计对象,对履行经济职责比较好,自律严格的对象,提拔重用时予以优先,对能力一般、自身要求不够严的对象,实行再教育、再培养。我们已审的对象中,有的已进入领导干部队伍行列,有的也因审计结果不理想而被淘汰。

三是合理量化审计评价标准。为尽量使评价结果准确,我们把审计的八项内容按百分制进行量化,制作评价表,分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呈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交县委组织部留存备查。

四是准确把握审计时机。一段时间内的审计结论只能界定被审对象在特定时间内的经济行为表现情况,但它不是一成不变的。为了把握审计时机,确保审计准确性和及时性,我们做到了三个结合。第一个结合是,任期审计安排和充实干部考察资料相结合。对全县副科级以上独立核算单位主要负责人,我们提出“任期三年轮审一次”,对审计情况设台帐建专档,视同干部考察材料备案,做到了及时监督和及时提醒。第二个结合是,任前审计安排和选拔任用需要相结合。凡拟提拔任用经济独立核算的单位“一把手”,都要实行任前审计,审计结果的好坏直接决定其升迁与否。第三个结合是,离任审计安排和异动安置关键

时期相结合。每当部分单位负责人任期届满、需到龄退职或因工作需要待安置,我们都及时安排力量,迅速对其进行了离任经责审计。

三、强化成果运用,确保经责审计工作实效

一是运用审计结果考核工作实绩,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历来存在着模糊性评价多、定性评价少的现象,而经责审计结果的运用正好可以消除这一现象。对此,我们充分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来认定其实绩,对领导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这个作法既合情合理又的确服众。20__年初,我县计划物价局局长一职出现空缺,很有几名有一定资历的党委书记想调任,在此情况下,县委拿出他们各自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复比较,最终确定了一名经责审计结果排名靠前、绝大多数同志公认的党委书记赴任,实事面前,依照工作实绩论英雄,谁也服气没话说。

二是运用审计结果考察行政能力,增强干部任免工作的透明度和准确度。近三年来,我们对20名乡镇党政一把手、25个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过经济责任审计。县委把经责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评判标准,先后提拔重用6人,免职2人,降职使用3人,社会反响良好。安裕乡原党委书记肖昌权在任期间,经审计不仅没有经济问题,而且在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消赤减债等方面成绩突出,综合行政能力强,全县首屈一指,依照审计结果,县委给予重用,今年7月份将其调整到全县最为困难的安尤乡任党委书记,短短四个多月,迅速完成了全年尾欠的财税任务,改写了该乡连续五年三任书记从来未真正完成财税任务的“历史”,很快扭转了过去的被动局面。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第4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行政权力;监督;对策

行政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最重要的国家权力。由于行政权具有管理领域广、自由裁量度大、以国家强制力保证行使等特点,决定了它既是与公民、法人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的一种国家权力,又是最动态、最容易滥用的一项国家权力,如不对其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就有可能膨胀为恣意妄为的权杖。因此,监督制约权力的核心,首先是监督制约行政权。如何监督制约行政权,本文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

一、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的重要意义

1、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加强行政管理,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负有更大的责任,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接受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如果没有受到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就可能将行政权力推入到商品化的轨道,行政人员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就会忽略公共利益。因此,加强和完善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政府的行政权力进行严密的监督,是市场经济对政府行为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2、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各级政府在健全法制、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法制的权威性,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些问题的存在,重要的原因就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拥有行政权力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法制意识还不强。因此,加强和完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把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政府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能受到经常的、有效的监督,是进一步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

3、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

我国的政治文明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制约,所有行政权力主体还不能都直接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只能以人民选出代表组成国家行政权力机关并由此产生执行机关这种方式来行使行政权力。人民和政府的这种委托关系决定了要对政府机关及公共行政权力的行使者进行监督,防止,侵犯公共利益。因此,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促使国家行政机关切实根据人民的意志和愿望进行公共事务的管理,从而保障政治民主,维护人民群众的民利,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责任审计对监督制约行政权力的重要作用

推进国家治理、实现国家善治的关键在人,在于各级政府的管理者履行受托责任的状况。拥有最大权力的人,理应承担最大的责任。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以及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决定,特别是把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列入了重点监督范围,说明对党政“一把手”经济决策、权力运用等监督制约问题已经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其监督手段、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从审计的角度,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是一条行之有效的监督途径之一。

1、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目标,以促使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重点,以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的行为。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并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问题,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审慎对待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提高行政行为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思考、规划和部署经济工作,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地减少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的失误。同时,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还可以使广大干部受到教育,有所警诫、有所镜鉴,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2、经济责任审计是科学评价领导干部履职的重要方式

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必须建立科学的考核方法和完善的监督机制,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审计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具有自身特有的优势,审计产生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作为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监督活动,超然于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外,可以保证结果的真实客观。经济责任审计就是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政策执行行为、自我约束行为的审计评判,从而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纪,为各级党委考核任用干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保证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和选拔任用更加客观公正,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3、经济责任审计是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促进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引导领导干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肃财经法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经济责任审计,以其特有的“免疫系统”功能,不仅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促使其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工作水平和决策能力,而且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避免问题继续扩展和蔓延,能够帮助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提高管理水平,从而在根本上保障国家利益,实现权力监督制约的终极目标。

三、目前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制约权力存在的问题

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实践,经济责任审计已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和重视,并逐步成为开展经济社会管理、监督和教育的有力手段,效果越来越明显。经济责任审计集党内监督管理、行政效能建设于一体,实行绩效评价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通过以权利监督制约权利,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宁夏日报2012年7月6日刊登了《过去怕审计 如今盼审计 盐池各单位排号邀请审计监督》,该报道有力证明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了。但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在协调配合机制、责任评价标准、审计方法手段、审计成果转换等多方面还存在不足,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

1、经济责任审计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在对权力进行问责监督的过程中,问责监督主体还不够明确。有些问题审计部门可以直接处理,而有些涉及违纪国法的问题则需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再比如,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安排上,目前由组织部门主导,审计部门被动接受,存在组织部门的计划安排时间和审计部门的工作实施时间存在时间衔接不好、对接不上的问题,不利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及时完成,也不利于审计监督的时效性。

2、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较广,涉及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领导干部,而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同,对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要求也有所不同,经济责任审计中往往需要界定现任与前任责任、集体和个人责任、主观和客观责任等各种责任,责任界定的难度较大。审计评价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决策水平、廉政建设、人际关系等多方面的内容,如果仅仅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来评价一个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容易造成以偏概全、评价不客观、不准确等问题。

3、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员。要对领导干部做出全面准确评价,审计不能局限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账目、会议纪要等内容,还应包括领导人员在工作中的个人行为,但领导干部个人有无贪污受贿、收受回扣、挥霍浪费等问题,很难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资料中发现,审计质量面临较大风险。加之,审计涉及的行业多,面对行业不同、性质不同的被审计单位财务、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事项等,需要审计人员不仅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精湛的专业水准,而且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但长期从事财政财务收支等常规审计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等难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难以反映不同单位、不同类型的领导干部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

4、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转化不够

审计成果利用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生命线,审计结果报告是干部管理工作中反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重要信息源。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审计提供的信息较多,但被部门利用的有限。“审计”、“责任追究”和“监督制约”还没有完全衔接。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够公开透明也影响了审计的监督作用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既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

四、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对策

1、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协调联动机制

要建立完善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当审计工作遇到阻力和干扰时,审计部门可以主动提请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及时介入,协同配合,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线索一查到底。当纪检监察部门发现领导干部经济方面的重大问题线索需要审计手段查证落实时,审计也应主动出击,最终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要科学确定审计计划,尽量避免集中重复下达,保证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及时有效实施;要加强联系沟通,在下达委托书时,有关部门应及时主动地将所掌握的有关举报材料等重要事项通报审计机关,使审计实施有的放矢。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各个部门优势,才能将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力监督制约作用发挥到位。

2、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于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准确界定其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要研究制定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该标准应涵盖经济任务完成、资产保值增值、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多项指标。每项指标应既可以定量分析又可以定性分析,便于准确界定被审计人员的各种经济责任。评价内容应以审计内容和结果为依据,做到评价“到位”不“越位”。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全面地看待问题,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坚持审什么、评什么,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能做出评价。

3、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

要从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入手,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基础,围绕领导干部履责情况,抓住领导干部做出的重点决策、开展的重点工作、实施的重点项目进行审计,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情况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具体来说,要以财政财务支出为基础,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各项支出的合规性、合法性;以经济决策执行情况为重点,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决策、管理能力;以内控制度为重点,检查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内部管理有无重大漏洞,检查被领导干部有无违反内控制度,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以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为重点,检查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情况;以政府负债为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有无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造成超过偿还能力债务的问题。

4、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要加强各类专业培训,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增强其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使审计人员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审计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起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实现审计工作手段和技术方法现代化,建设起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适应审计工作健康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审计队伍。同时,要加强审计队伍廉政建设,明确审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

5、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利用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第5篇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7-0150-02

高校经济活动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高校及有关部门或单位的领导除了在教学、科研、行政等方面担负管理和领导责任外,在管理和使用高校资金、资产等方面也承担着相应的经济责任。当前高校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加强高校内部经济管理,维护高校经济秩序,提高办学实际使用效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应该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深化高校改革与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需要,是高校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和措施。但是,近年来高校屡屡出现领导干部违法违纪事件,要求高校审计工作必须创新。因此,如何进一步完善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力度,对促进高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一、强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力度的必要性

一方面,强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力度,是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廉洁从政的重要手段和制度保证。高校权力主要集中在各负责人手中,为使负责人用好权,依法廉政行事,就必须利用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来约束其行为。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发现问题,揭露和惩治腐败人员,能够促使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努力避免管理不善和决策失误,从而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保护领导干部的成长,发挥预警作用。另一方面,强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是规范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手段。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通过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事项的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存在财务管理漏洞,查清和发现隐蔽的经济问题,量化领导干部的成绩,促使相关部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不断提高经济管理和决策水平。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弱化监督的现实问题

(一)领导干部的责权不明确

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明确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前提,但是,目前高校内部管理中普遍缺少规范、科学、明确的责任标准,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并不具体、明确,尤其是许多高校还没有实行经济责任制,很多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的概念还很模糊,而且相当多的领导干部一般由医学、理科等方面学者或研究人员兼任,他们甚至不知道审计部门还要对自己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承担怎样的经济责任,所以,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往往无法准确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缺乏权威的评价标准

高校对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仅有总体性制度规定,没有具体的评价指标,对审计质量没有具体要求,而且由于没有权威公认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或者评价指标体系可以遵循,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缺乏可操作性的指导。为了减少冲突,规避矛盾,审计人员往往避重就轻,从而难以查出重大错报、违规违纪等严重问题,在审计评价时则只能无针对性的泛泛而谈,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责任难以界定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高校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时间不长,多数前任领导没有经过离任审计,造成对后任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应负的经济责任难以认定;二是前任领导遗留问题,如决策失误,需要现任领导去消化处理,这样必然影响现任领导的经济责任产生影响,但影响程度很难认定;三是虽然很多重大经济决策经过了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通过,但是主要领导有很大的潜在影响力,很难界定到底是个人责任还是集体责任。

(四)任中审计开展不够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在干部换届轮岗时进行,或仅对有职位变动的领导干部开展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往往仅在有举报的特殊情况下临时开展,导致有的专业技术较强的部门领导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办企业领导,因长期没有更换而从未进行审计,使他们处在审计监督之外,弱化了审计监督的作用。

(五)对审计结果利用程度不高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会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并对被审计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情况做出评价,本来这些审计结果应该成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但是由于目前高校没有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方面的指标和程序,也没有对组织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进行反馈的规定和要求,于是审计结果往往被“束之高阁”或“杳无音信”。而且在离任审计中,被审计领导干部往往已经被选拔或任用到新的岗位,审计中检查出来的问题一般只能要求继任领导进行整改,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没有起到应有奖惩作用。所以对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不高,从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审计的地位,使审计监督成为空话。

(六)审计报告公开性不够

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后,审计部门会按程序将审计报告提交给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组织部,同时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但是,组织部门往往仅将审计报告存档即告了结,未将审计报告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示,所以,基本上除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成员和学校有关领导之外,其他人员无从得知审计情况。这种做法限制了校内师生民主监督的权利,阻碍了审计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三、强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力度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高校各级经济责任制

高校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应以责为依据,责权利结合为原则,使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在经济工作中按规定行使权力,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基础上,建立健全学校领导、财务部门、各有关部门、二级单位主管人员等各级、各部门经济责任制及多层次的管理体系,通过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逐级实行经济责任制,明确校内各级人员在经济管理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增强单位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意识,要求各级人员按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在经济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各项财经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规范审计评价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应包括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几个方面,针对高校中不同类型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特点,以经济责任的具体内容为依据,对高校职能部门、有办学能力的院系、二级财务、校办企业等不同类型的负责人建立和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要划清现任责任与历史责任、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主管责任与客观因素影响的界限。

(三)前移审计监督关口

高校内部审计要在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主动前移审计关口,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常态,将以离任审计为主转变为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并侧重任中审计的方式,把工作重心由事后监督前移为事前和事中监督,以便及时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发生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改进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方式、方法,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

(四)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将审计结果纳入到干部廉政档案和干部考核档案中,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有机结合,定期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及时介入,必要时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改正。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确有经济问题的进行相应组织处理,严重违法乱纪的则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对于成绩优秀的领导干部要进行适当宣传,按规定给予表彰或提拔重用,真正做到“审”与“用”结合。

(五)建立审前公示与审后通报制度

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前公示,一方面畅通监督途径,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另一方面使被审计领导干部充分重视和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时为维护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公告审计结果,如在学校网页上公布、召开被审计单位职工大会通报审计结果等。

参考文献:

[1] 王从基.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J].中国农业会计,2010,(12).

[2] 秦守成.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思考[J].审计月刊,2011,(7).

[3] 郑玉良.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内部审计,2011,(3).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第6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 经济责任 审计

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概念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任务包括:

(1)财务基础审计。在对企业风险与内部控制进行了解测试的基础上,对企业资产、负债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收支的合规性,以及企业资产质量的变动状况和重大经营决策等情况进行审计,以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企业绩效评价。在财务基础审计的基础上,采用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从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发展能力等财务绩效与管理绩效角度,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

(3)经济责任评价。根据企业财务基础审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论,综合考虑企业发展基础、经营环境等方面因素,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主要经营业绩和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估,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得出较为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价结论。

二、强化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一)是外部环境的客观要求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央抓党风党纪、法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国家进一步强化对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国有企业面临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要求越来越严。新形势下,任务重、挑战大、要求高、监管严将成为“十三五”国有企业工作的新常态,国有企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下属各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为特有监督对象,结合其经济职责履行情况对其拥有权力进行的专门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切实发挥,将会使得被审计领导干部更加注意规范自身行为,更加谨慎行使权力,贯彻落实国家大政方针,依法治企,廉洁自律、履职尽责。

(二)是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国有企业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依法治企。近年来,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国有企业加强依法治企成效显著,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长足发展,但面对新形势和要求,管理仍有薄弱环节,个别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缺失、纪律意识淡薄,“四违”问题依然存在,依法从严治企依然是国有企业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约束领导干部经营管理行为,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进一步增强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依法治企、规范经营。

(三)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近年来,国有企业不断加强对下属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客观公正评价下属企业管理层业绩,界定经济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仍存在一定不足。

三、建议提升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企业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属于干部管理范畴,不同于普通的经济业务审计,仅靠审计部门难以高质量达成,需要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层次、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最高领导集体、干部管理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作用,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如设立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机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与审计工作领导机构融合等,以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问题研究、困难解决、协调运作等,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化提升。

(二)提高审计能力

一要强化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实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完善审计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风过硬的审计队伍。审计机关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经济、法律、管理等工作背景。

二要推动审计方式创新。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加强上级审计部门对下级审计部门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等制度,下级审计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重大案件线索向本单位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一级审计部门报告。

三要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推进生产、营销、财务等有关部门与审计机构实现信息共享。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创新电子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推进对各部门、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审计。

(三)提升审计质量

一要理顺评价管理机制;二要强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要增强审计实施过程控制;四要增进审计切入问题的深度。

(四)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一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任免、奖惩有关领导干部依据,通过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评价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为正确使用和管理干部提供参考。

二要实行审计要情报告制度,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贯彻落实公司党组决策的典型经验和突出成绩要及时上报上级审计部门。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第7篇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要求,把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与被审计者经济责任相关的情况查深、查透。重点要审查六个方面的内容:一要审查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超预算是否经过的审批;二要审大经济决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经济决策的程序及是否存在由于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浪费;三要审查单位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单位资产异常增减变化和保值增值情况;四要审查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合法,重点关注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和挤占专项资金、乱发奖金补贴等违反财经法规问题;五要审查被审计对象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开支和利用职务便利占用财物、等行为;六要审查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财务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合理。

经济责任审计的局限性

(一)审计缺乏自主性,项目安排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部门可以自行安排审计项目,然而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有党委政府、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委托才能进行,审计部门成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办事机构,审计缺乏自主性,陷入被动审计的局面。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任免领导干部时,审计部门是不参与的,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时间的要求又比较高,从而实际工作中容易造成积压任务,无法全面按时完成委托事项,无法保证审计质量,也带来了较大的审计风险。另外,不少领导干部任职时间比较长,只在离任后才接受审计,容易形成走过场的局面。

(二)经济责任界定难,审计风险较大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做出错误审计结论而导致的相关组织或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在审计过程中,以人为审计的对象,必然伴随着极大的风险,如:审计过程中可能违反程序、采集证据不当、查证不实或定性不准等风险。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度大

在实际工作中,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要比评价其他审计项目困难得多。主要是因为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依据,审计评价的范围难以界定,致使评价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而且前后任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对被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应负责任的范围与性质等缺乏具体的分析与评价,同样也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界定增加了难度。

(四)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滞后性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由于各种原因在离任时才进行的。但是,在程序上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滞后现象是由我国政治体制及组织人事制度决定的。并且在未宣布之前,领导干部的离任还有其特殊的保密性,同样给离任前审计造成相对的难度。

(五)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不够,难以有效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纪检监察、司法与审计部门之间除每年例行的联席会议外,尚未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在相互沟通、共享资源方面做得还不到位,未能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的高效率运作。

(六)审计技术滞后

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审计机关经过多年实践虽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审计方法仍然相对单一,审计技术手段相对滞后。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大部分被审计单位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而审计机关的计算机普及运用、软件开发及网络建设均相对滞后,与被审计单位极不对称,审计工作仍以手工查账为主,依靠内控制度来开展测评、核对、盘点、函证等审计工作,审计方法与手段仍然缺乏刚性,其监督力度难免大打折扣。

(七)审计主体综合素质欠缺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兼容审计、监察、管理、监督等多种职能的更高层面的综合监督形态,对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基本的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外,更要具备对事物判断和分析的敏感能力、洞察能力。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处的行业不同,审计时的工作重点就不尽相同,这样就要求审计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拥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审计人员不多,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多局限于传统的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审查,无法深层次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使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提高重视程度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利用审计手段从财政财务收支、资产保值增值、财经纪律执行等角度认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提供依据。经济责任体现的是一种受托利益关系,反映了当前经济发展与经济管理的需要,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同样要突出中心、服务大局。在实际工作中力求将财务收支、目标考核、民主测评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予以明确划分,尽量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二)逐步做到离任必审、先审后离

如果离任不审就会职责不清,无法追究责任。如果先离后审,就会使审计流于形式,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同样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须先离后审,也必须按照先离后审再任命的组织程序,切实做到审计结果出来前不得完成实质接工作,必须明确应由离任者本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只要被审计单位和离任者本人能够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就会处于主动地位。只有做到这一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才会进一步凸显。

(三)加大部门协作,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应先经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再由组织部门委托审计部门予以实施。既要充分满足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重点要求,考虑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又要考虑当前审计机关的承受能力和现实条件,尽早提出委托建议。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审计部门应及时交换意见,共同参与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确定,合理安排审计资源,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重点、有秩序地进行,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走过场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