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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伦理思想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7 16:46:10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第1篇

1.1“道生万物,道法自然”的生态自然发展观

“道”是老子自然哲学的核心内容,也是其整个思想体系的主要源泉。在老子的《道德经》中,“道”是万物产生的根源,并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但同时,“道”又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是人与自然之间最理想、最和谐的发展状态,是人与自然向本真和天性的复归。

1.1.1道生万物

《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中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产生“一”,“一”是宇宙万物原始混沌状态。“一”产生“二”,“二”是哲学上阴阳,或说天与地。“二”产生“三”,“三”是阴阳相合而形成的和气,尽管这里对其“一”“二”“三”的具体解读各有说辞。但是,我们在这一段浓缩的言语中可以清晰地体会到老子是在向人们表达一个“道生万物”的宇宙生成过程与其有规可循的道理。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一章:“孔德之容,惟道是从”;第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等句子中也均是想充分地表达出其“道生万物”和有“道”可循的基本观点。因此,可见,对于老子而言“道”乃“万物之母”“天下之源”。

1.1.2道法自然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写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四法”之蕴意,可谓是妙义纷呈,博大精深。“人法地”是指:君主、民众均要效法大地,按照大地的规律和法则进行活动。“地法天”:大地要效法上天,日月星辰、斗转星移、风霜雨雪、春夏秋冬地运行和轮回。“天法道”:天不可违背于道,道,乃德全覆。“道法自然”:道所效法的就是其自我本身,自然而然。所以,这句话从整体上可以理解为在告诫我们:无论是人类自身社会还是自然界,我们都不要刻意地去改变其发展和运行的规律,相反,使他们顺其自身的进化轨迹,自然而然的发展。老子在《道德经》第十七章曰:“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等篇章均是老子“道法自然”的最好引证。

1.2“万物自化,少私寡欲”的生态社会进步观

“万物自化,少私寡欲”是老子生态伦理中一个重要的理论原则,也是老子自然哲学观中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集中统一。老子在《道德经》中的多处诗句均是在向世人描述他的“天道无为,万物自化,少私寡欲,淡泊名利”的理想社会,他主张社会、经济的发展应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我们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1.2.1万物自化

老子在《道德经》第三十二章中指出:“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该句话意指:天地阴阳之气相调和、相统一,就会降甘露滋养万物,尽管民众们没有命令它,但结果甘露却是自然均匀地分布。从老子这简短的一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天地万物之间是在不断地实现自我进化、自我完善的过程,而在过程当中,他们之间又是相互和谐、相互统一的。老子在《道德经》第三十二章中也提到:“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第八十章:“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等篇章都是在表达着天下万物的自化过程及在自化中人们过着幸福、安逸的和谐生活,从而进一步勾勒和描绘出老子其“万物自化”的理想国。

1.2.2少私寡欲

《道德经》第四十四章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意在告诫人们:虚名与生命哪个重要?身体与荣华富贵哪个重要?损失财务和丢掉性命哪个损失更大?人们不要过分地追逐功名利禄,过分地贪得无厌。相反,要懂得物极必反,适可而止的哲学道理,得到的越多,失去的也就会越多,要不断地培养自己少私寡欲、淡泊名利的生活情操。《道德经》第三十三章也写道:“知足者福”;第四十六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等语句也表达出了老子淡泊名利,清心寡欲,守道存真的高尚情操和良好品德。

1.3“天人合一,物我为一”的生态和谐统一观

在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中蕴藏着丰厚的“天人合一,物我为一”和谐观念。“合一”“得一”“为一”的哲学思想是万事万物和谐统一、共生共荣的生存机制。

1.3.1天人合一

在《道德经》第三十九章中指出:“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老子指出:“一”就是“道”,“得一”就是“得道”。“道”主宰着天、地、神、谷,乃至于万物、侯王,如果能“得道”便一切和谐。通过这段话我们可以深刻地感受到老子的主张:“道”可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统一的基本理念。

1.3.2物我为一

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曰:“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这种将王,即将人与万物放在平等地位的基础上来讨论人与自然之关系,可谓是对人与自然,物与我之间关系的一个和谐的界定与统一。综上所述,“道生万物,道法自然”的生态自然发展观、“万物自化,少私寡欲”的生态社会进步观和“天人合一,物我为一”的生态和谐统一观,共同构成了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与此同时,老子的这些生态伦理思想又对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具有着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对我国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极其巨大的时代价值。

2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现实评价

老子生态伦理思想不仅对其当时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指导价值,而且对当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也同样发挥着巨大的推动意义。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巨大的启迪和现实意义。当前生态环境的种种退化、恶化现状均和人类的不合理行为有着密切的关联,人类为了眼前利益,为了一己之私而毫无节制地破坏自然,破坏生态,涸泽而渔,焚林而猎,杀鸡取卵,而这一系列的罪恶举动最终都会使人类社会自食恶果,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通过学习和掌握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可以帮助我们人类社会尽早地意识到和纠正好自身极端错误的不良行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的构建中积极地贯彻和践行生态伦理观,从而为把我国建设成青山、绿水、蓝天的美丽家园而努力奋斗。为了帮助人们走出实现人类社会发展必须以牺牲自然为代价的误区,为了引导人们树立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自然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统一观,为了实现我国构建生态文明社会的伟大构想,不仅需要全社会健全生态文明意识,更需要不断地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吸收、借鉴和传承,而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伟大发现就是我国生态文明社会最好的传家瑰宝。综上所述,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积极作用是可点可圈的,是应不断地发扬光大且丰富、继承和发展的科学理论。

3老子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文明是人类社会文化进步与发展的产物,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及精神财富的总和。生态文明作为人类遵循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财富,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自然与社会共生共荣、良性循环、和谐发展的重要文化伦理形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尽管我国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却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牺牲环境、生态与资源为代价的基础上产生的。据资料显示: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我国GDP年均增长为9.5%,其中,至少有18%是依靠资源和环境的透支来实现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人与自然间关系问题,而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伟大生态构想具有巨大的现实启迪。

3.1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自然信念

在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人类越来越多的社会活动已经开始危及到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短缺等生态问题日益显现出逐渐恶化的趋势。1998年全国特大洪水、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难的频发,无疑不是人类破坏自然,无视自然最终所获得的有偿报复。自然界作为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作为人类社会改革与进步的重要力量,以牺牲自然界为代价而谋求进步与发展的社会必将走向衰退和败落。《道德经》第四十二章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类作为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生于自然且统一于自然的,其生存与发展是离不开自然的,人类只有从自然界中汲取营养和能量才能维持其自身的繁衍生息。因此,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自然信念已刻不容缓,同时,该信念的树立也有利于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

3.2提高遵循自然界客观发展规律的生态意识

自然界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物,其自身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是有其特定的、不以人类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发展规律,人类在面对规律时,只能遵循规律,把握规律,利用规律。一旦人类有意或无意地破坏和违背了自然规律,人类社会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例如:土地荒漠化、饮用水短缺、海平面上升、雾霾等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就是人类违背自然发展规律的例证。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基本内容是自然无为,万物自化。自然,是事物本性自由伸展的状态;无为,则是顺其自然,遵循其客观规律,不强加妄为的意思。老子认为:“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常”就是事物的发展规律,老子认为,认识并遵循事物发展规律是聪明的举动,而不尊重其规律的惘然行为必将会危害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这种顺应自然界的客观发展规律,遵循规律的生态意识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我国生态文明社会的题中之意。

3.3确立实现人与自然平等发展的文明观念

中国古代“人定胜天”“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与西方自卡迪尔以后的主体性思维一直在某种程度上主宰着近现代社会中人与自然之关系,他们认为,人作为实践的主体,自然作为实践的客体,主体作用于客体,人类可以对自然任其攫取和征服。但是,事实上,他们却忽视了自然作为一种与人类平等的生物,作为一种有生命的物质,他也会对人们的不宜行为进行有力的回击。《道德经》中第五十二章写道:“无遗身殃,是谓袭常。”这句话恰恰是在告诫我们:不要强调自我中心主义,不要强调自我的主观意志,我们应该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树立人与万物平等的文明观念。而在人与自然关系愈加紧张和恶化的今天,人们更应该树立一种全人类利益高于一切的最高价值取向,树立一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共生共荣的平等观念,同时,这一取向和观念的确立也为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证。

3.4建立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的价值理念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的需要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为了满足对物质和精神的追求,开始不断地向自然界进行肆意的索取和开采,而这种无止境的行为也使人与自然之间矛盾关系日趋恶化。追求价格昂贵的奢侈品,追求过分的精神享受等行为活动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紧张形势。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八章曰:“常德乃足”;在第三十三章:“知足知富”等“知足”与“知止”的人生哲理告诫我们:人生只有拥有常德,才能真正体会到“知足”“常足”的快乐。而如今的我们,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越来越体会不到消费所给我们带来的也正是因为我们丧失了“常德”,我们被金钱、被虚荣、被奢靡所迷失了双眼,迷失了自我。与此同时,这种盲目的、过度的、不理性的消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人类社会对资源的依赖与攫取,最终导致了资源的短缺与破坏,严重地阻碍了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为了促进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共荣,建立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的价值理念至关重要。

3.5深入贯彻和落实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第2篇

“所谓生态伦理教育,是指教育者在教育哲学和生态伦理学的理论指导下,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相互依存的伦理观念出发,通过对受教育者进行尊重自然、爱护自然和保护自然的道德观念和责任意识的培养,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生态伦理学的自然价值观和权利观,从而引导受教育者为了人类的长远利益,自觉养成生态环保意识和相应的道德行为习惯。”它是通过教育手段,提高人们的生态道德意识和思想观念,培养人们自觉应用生态道德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善”待自然,能够主动地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生态环境,使人类和生态环境能够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伦理教育纳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往往只涉及大学生政治信仰、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价值观形成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忽略了生态伦理教育。但是,大学生作为我国社会未来的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面对的是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这将直接影响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为了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与时展变化相适应,不断更新教育的内容,培养符合我国现阶段发展需要的人才,所以,将生态伦理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已成为必然。

(一)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我们彻底扭转长期沿袭的生产生活观念和行为,消除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而这种对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变革和扬弃,意味着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文明形态的建立。”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滥砍滥伐,过度消耗自然资源,导致各种自然灾害经常发生,使贫困地区更加贫困。这种只顾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没有限制的开发、索取自然资源,结果必然遭到自然界的报复。有学者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保证生态平衡,生态可持续发展,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大学生肩负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重任。他们的生态环保意识、生态道德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我国的前途和命运。将生态伦理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一方面,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教育学生懂得尊重生命、保护自然,树立人与自然之间和睦友好的理性关系。另一方面,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人们出于私利对大自然进行掠夺、严重消耗自然资源,造成了人类生存发展上的不平等,也制约了人与自然的谐调发展。因此,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提升人们的道德意识,是促进人类自身发展以及人与他人、社会、自然共同发展的需要。

(二)大学生全面发展要求纳入生态文明教育“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是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人的素质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审美素质以及内潜素质(沉淀在心理深层的文化潜在意识)与外显素质(外部表现出来的从事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等。”生态文明教育应属于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范畴,对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我国高校现阶段推行的是素质教育,这就要求我们在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还要将学生培养成具有生态文明观,生态伦理观的全面发展的人。但是目前,生态伦理教育不成体系,导致大学生生态伦理素质缺乏,教育的结果很不理想。通过生态伦理教育,使大学生学会判断人与自然关系中的是非善恶,从而正确选择、调节自己对待自然的行为,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他们懂得尊重自然时,就能够尊重自然进化的内在规律,发自内心的关爱自然、热爱自然;当他们面对享乐主义和物质主义的诱惑时,能够依照生态伦理理念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自律,形成简朴、健康的社会风气;当他们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时,能够摒弃“个性膨胀、竞争至上”的思维定势,形成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的新型人际关系以及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第3篇

论文摘要:随着生态危机的日益严重,生态伦理学应运而生。生态伦理学主张人不仅时社会有责任和义务,人还对自然有责任和义务。辽宁生态文学体现了生态伦理的思想。辽宁生态文学伦理道德思想主要体现在人要敬畏生命,自然物有自己的权利,自然界应该是个平等和谐的大家庭。

生态伦理学兴起于20世纪初,是针对生态环境恶化产生的一门新兴理论。生态文学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主张,人类不仅对社会有责任,人类对自然也具有责任和义务。伦理学由于受到绿色浪潮的冲击,把道德问题纳人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于是就产生了生态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的提出者法国的史怀泽倡导尊重生命,他认为生态伦理学的核心是崇拜生命、敬畏生命。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也需要人的道德关怀,人和自然的关系可以用道德的手段来协调。生态伦理学的最终目标就是改善人类的环境。这种生态伦理学观念在辽宁生态文学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生态文学中的伦理道德思想是文学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和飞跃。从原始社会到生态文学产生以前,人和自然的关系一直是对立的、异己的,其文化观是人文与自然的二元对立的文化观。人类的文明发展是以自然的被破坏和逐渐退隐为代价的。原始社会的文学是以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为理想的,这一点在原始神话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封建社会的文学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自然仍然是人类征服战胜的对象。中世纪的宗教神学的自然观否定了人的主体性,也否定了自然的独立性,上帝具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利。新文艺复兴时期,人凌驾于自然万物之上,人自居为天地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自然仍是被征服的对象。尤其是到了工业社会,天地万物都成为工业技术加工的原料和资源。长期以来,人类历史往往就是人和自然斗争的历史。人们一直忽略了人与自然的同质同源,相容共生,相互依存的关系。直到生态文学的出现,从观念上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把伦理关系延伸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中,这是以往历史上没有的伦理思想,因此,生态文学中的生态伦理思想是文学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

1.生物的道德伦理

生态伦理学认为人类应该确定新的伦理道德尺度,人类应该尊重其他生命和自然界,其他生命不仅包括有意识的生命,还包括无意识的生命,如一棵小草等。生态伦理学拓宽了道德研究范围,把传统伦理学只研究人与人的关系拓宽到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物同样具有道德地位,伦理尊严。梭罗在《瓦尔登湖》中写道:“太阳、风雨、夏天、冬天—大自然的不可描写的纯洁和恩惠,他们永远提供这么多的健康,这么多的快乐!对我们人类这样地同情,如果有人为了正当的原因悲痛,那大自然也会受到感动,太阳黯淡了,像人一样悲叹,云端里落下泪雨,树木到仲夏脱下叶子,披上丧服。难道我们不该与土地息息相通吗?我自己不也是一部分绿叶与青菜的泥土吗?”梭罗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充满道德情怀的自然界。在辽宁生态文学中,道德伦理研究涉及到了自然界,人对自然物具有了人文关怀。鲍尔吉·原野在《人看动物》中主张人文主义的关怀应该加人自然和动物的内容。他在《风吹哪页读哪页》重申人的爱应该扩大到环境、植物、动物:“一个人把爱兼及他人与环境,包括植物、动物。佛法称此为‘慈’。如果目睹苦寒之中的贫儿老妇,心里生出一点点同情心,则是另一种大善。这种情怀,即所谓‘悲’。慈悲二字,听起来有些苍老。有人甚至会觉得它陈腐,实际它穿越时代,是凝注苍生的大境界。”在《虫鸟侣》中,当“我”看到有人捉毛毛虫时:“心说,毛虫你快爬吧,这么显眼。那人近了,我赶紧找草棍把它挑到树丛里……这回我救了你一命,下辈子若你为人我为虫,你也想法救我,拜托。后来想,啥呀,就这么一挑,没准闪断人家腰呢,真是。”作者关爱毛毛虫,自觉地担当了毛毛虫的保护神。

在辽宁的生态文学中,动植物也具有了自身的道德伦理。在王秀杰的笔下,松鹤、芦苇也有道德伦理,人文关怀。在《盘锦松鹤,我对你说》中,松鹤是有道德伦理的灵物。松鹤爱盘锦这片芦荡,眷恋盘锦,松鹤充满了爱心,从不计较人类对它的冒犯,松鹤每年都要结伴飞回日夜思念的故乡—盘锦。在《野鹤归来》中,松鹤妈妈教小鹤唱歌跳舞,松鹤爸爸教小鹤起飞降落,小鹤还穿着小鸭子一样的黄褐色花衣裳,这分明是充满伦理关怀的三口之家。在《<松鹤图>遐思》中,王秀杰认为芦苇充满了悲情,是芦苇隐蔽保护了、滋养哺育了丹顶鹤。作者为芦苇打抱不平,哀叹芦苇命运之不幸,作者炽热地热爱芦苇。在《芦苇》诗情中,芦苇荡是鹤的家园,芦苇是鹤的卫护者。在《鹤乡秋芦花秋》中,芦苇充满了对盐碱贫痔的土地不嫌不弃的崇高道德品格。在《芦花秋韵》中,“芦花丛是鸟儿们最好的庇护地。当鸟儿们南飞后,芦花把孤独留给了自己。那时,芦花像一只只举起的手,摇摆着、摇摆着,像是在欢送,又像是在企盼。芦花是在陆地上最艰苦条件下绽放的花。沼泽湿地,盐碱海滩,大漠沙荒,它都能扎根、展叶、开花。无论脚下的土地怎样的贫痔,也无论生存的条件如何恶劣,芦花都挺直了腰杆,昂着头去接受”。可见芦花具有它自己独特的处事方式,而且它的处事方式已经蕴含了人的道德伦理。鲍尔吉·原野笔下的草和人相处的原则是草懂得尊敬人。草“全家都要穿上绿绸子衣裳,不穿就不许出门,然后,谦卑地伸出双臂,像献哈达一样,表达对太阳和人群的敬意……草没有存款,它们原本想买一些贵重的礼物送给太阳、春天和土地上的人们’’。在李松涛的《贫血败血并发症》中,水养育天地万物,是“多义之物”。在李松涛《凋零的葱笼》中,树是仁者的化身,树奋力掩护人类的后代,保护生命的种子,对人有救命之恩。

2.自然物的权利

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物有自己的权利,自然物不是专门为人类而生存。当人类被生态危机逼到了生存的险境的时候,人类不得不重新思考大自然,审视大自然。罗尔斯顿认为:“旧伦理学仅强调一个物种即人的福利;新伦理学必须关注构成地球进化着的生命的几百万物种的福利。”在王秀杰的作品中,人不是唯一的价值主体,自然物都有自己的价值和权利。王秀杰在她的作品中痛斥了毒杀仙鹤的野蛮行径。在鲍尔吉·原野的散文《羊的样子》中,众生平等,羊也有生的权利,但羊似乎天生就是“别人的大衣”,人类的蛋白质资源。羊的一生都小心、温驯、哀伤、悲戚。羊为自己生的权利祈求过挣扎过:“我见过的一次是在太原街北面的一家餐馆前。几只羊被人从卡车上卸下来,其中一只,碎步走到健壮的厨工面前,前腿一弯跪了下来。羊给人下跪,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一幕。另两只羊也随之跪下。厨工飞脚踢在羊肋上,骂了一句。羊哀哀叫唤,声音拖得很长,极其凄枪。”人如此粗暴而丑陋地剥夺羊的生的权利,人都比不上其他自然物,因为泉水会捧着羊的嘴唇,泉水尚且知道呵护羊的生命,给羊以温情。在鲍尔吉·原野散文看来,众生是平等的,众生不仅指鸟兽鱼虫与人类,也指草木稼蔬,还包括无法用肉眼看见的小生灵。“墙角的草每一株都挺拔翠绿,青蛙鼓腹而鸣,小腻虫背剪淡绿的双翅,满心欢喜地向树枝高处攀登,这是因为‘众生皆有佛性’。即知,‘佛性’是一种共生的权利,而‘不化’乃是不懂得与众生平等。”

崇拜生命、敬畏生命成为辽宁生态文学的重要创作思想。人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自然,善待自然,而不是仅仅保护人类自身。生态伦理学认为大自然和任何生命形式都有价值和尊严,人类应敬畏自然,关爱生命,让人类的良知觉醒。生态文学的伦理观对自然物的敬畏和关爱,使得作家和自然有了一种血缘感,.作家对待自然物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保持和谐的生态环境的前提是敬畏生命,爱护自然物。鲍尔吉·原野在《门大爷》中写道:“我景仰昆虫如蜜蜂,如旦旦勾,如蝗螂。我尤心仪蝗螂王者的气度,希望它率天下众虫演艺。"鲍尔吉·原野在《一粒米重如山》中认为:“事实上,每一种宗教包括民间禁忌产生的原始动因,都包括了这样的考虑:人的生存与使其生存的环境之间的共生关系。如果一个人不敬畏粮食,那么天地间还有什么其它可以敬畏的东西吗?如果一个人不爱护环境,那么他到底要爱什么呢?”

王秀杰在她的作品中体现了一种新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即尊重、敬畏、善待其他物种的生命。在王秀杰的作品中,人和自然具有了伦理关系。从传统的伦理学来看,本来自然和人是没有伦理关系的,但在她的笔下,自然物和她具有了一种伦理关系,她把对人的关怀扩大到所有生命,她把自然物看成是她的朋友、她的亲人、她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放弃了人类的中心主义,对所有的生命形式进行了一种伦理关怀。她曾经明确地告诉别人仙鹤比她重要。正如她所写的那样:“对野鸟们的那份情感,则已经溶进了我的血液中。”鲍尔吉·原野写到:“我走近时,蝴蝶把双翼小心合拢,仿佛是为了让我捉。我把手缩回,更不好意思把它们用大头针钉到墙上,尽管它是一条蛆,但它有更多的神性。”在鲍尔吉·原野的散文笔下,一切自然物都具有了灵性和生命:树枝下悬藏的密密麻麻的雨滴成了上帝的伏兵。雨后地面上的小小的玻璃碎片成了开探照灯的水手。雨滴落在地面上形成的水泡成了金毡房。屋檐下的簇簇青草成了一个家族。最高的草是草妈妈,草芽是草妈妈的孩子围着母亲探头探脑。如果不是把大自然看成是有灵性的生命,是不可能这样写作的。

3.大自然的家庭

自然界是个平等的大家庭,中国自古就有万物平等的生态伦理思想。从道家的法天贵真,道法自然,万物平等自化,如老子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当狗”,庄子的“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人卒九州,谷食之所生,舟车之所通,人处一焉”,到儒家的天人合一,仁民爱物,到佛家的众生平等,都有着生态伦理学的观点。

在自然这个大家庭中,人类毁灭了自然,也就等于毁灭了人类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人类在毁灭自然物的同时,就是在毁灭自己。人不是自然的局外人,人与自然休戚与共。“自然异化即自然被压迫后生出一种反对人类,同时也反对自然的力量。所以生态危机不仅是自然问题,也是政治、经济问题,也是人的本能的危机的集中表现。”

在大自然的家庭中,人和其他自然物是平等的关系。自然不是可供人们选择的对象,“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

鲍尔吉·原野散文在《吃猴就是吃人》中,严厉地批判了人把野生动物变成了自己的盘中餐。“我觉得没有比这个更恶心的事了。晰蝎、青蛙、蛇、穿山甲、羊羔、乳猪,全体倾人人的嘴里腹中,天下没什么不能吃的东西了。”他勇敢地宣称:吃猴就是吃人。作者把人视为处于一种和动物平等的地位,他清醒地认识到,伤害了动物,就等于伤害了人类自己。王秀杰在她的作品揭示出,人类在肆意地破坏大自然的同时,就是在毁灭人类自己。人只有善待自然,扬弃异化,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才能拯救自己。

生态伦理思想打破了人文与自然分裂的二元文化观。强调人与自然的整体性、共生共荣性,不可分离性。在大自然的家庭中,人和自然万物应该和谐地相处。人既不是自然的主人也不是自然的奴隶,人和自然是平等的伙伴关系。生态伦理思想建立了人文与自然的一元文化观。李松涛在《sos—紧急呼救》中明确指出:“耍惯了派头的人类,/不知明目张胆地栽害大自然,/恰是在暗算自己。”王秀杰在《苇海日出》中指出:“芦荡日出竟是这样美妙而短暂。但这一瞬间却启示我们要尊重自然界,无论是静止的植物,还是可移动的动物,都是生命力的显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自然连接。在每时每刻,自然物们都有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亲和方式。”在王秀杰的笔下,大自然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辽宁生态文学描写了、讴歌了自然万物和谐相处的理想形态,自然万物仿佛组成了和谐的大家庭。“月亮的新娘是一头笨拙的山羊,花朵坐享青草的绿腰。”‑在鲍尔吉·原野的《羊的样子》中,泉水捧着鹿的嘴唇,这是一幅多么感人的画面。在《春天喊我》中,“春天知道自己金贵,雨点像铜钱一般‘啪啪’甩在地上,亦如阔少出牌……我被雨水洗过的黑黝黝的树枝包围了,似乎准备一场关于春天的谈话。树习惯于默不作声,但我怎么能比树和草更有资格谈论春天呢?大家在心里说着话。起身时,我被合欢树的曲枝扯住衣襟。我握着合欢的枝,握着龙爪槐的枝,趴在它们耳边说:‘唔,春天喊我。’”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第4篇

    论文摘要:随着生态危机的日益严重,生态伦理学应运而生。生态伦理学主张人不仅时社会有责任和义务,人还对自然有责任和义务。辽宁生态文学体现了生态伦理的思想。辽宁生态文学伦理道德思想主要体现在人要敬畏生命,自然物有自己的权利,自然界应该是个平等和谐的大家庭。

    生态伦理学兴起于20世纪初,是针对生态环境恶化产生的一门新兴理论。生态文学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主张,人类不仅对社会有责任,人类对自然也具有责任和义务。伦理学由于受到绿色浪潮的冲击,把道德问题纳人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于是就产生了生态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的提出者法国的史怀泽倡导尊重生命,他认为生态伦理学的核心是崇拜生命、敬畏生命。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也需要人的道德关怀,人和自然的关系可以用道德的手段来协调。生态伦理学的最终目标就是改善人类的环境。这种生态伦理学观念在辽宁生态文学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生态文学中的伦理道德思想是文学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和飞跃。从原始社会到生态文学产生以前,人和自然的关系一直是对立的、异己的,其文化观是人文与自然的二元对立的文化观。人类的文明发展是以自然的被破坏和逐渐退隐为代价的。原始社会的文学是以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为理想的,这一点在原始神话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封建社会的文学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自然仍然是人类征服战胜的对象。中世纪的宗教神学的自然观否定了人的主体性,也否定了自然的独立性,上帝具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利。新文艺复兴时期,人凌驾于自然万物之上,人自居为天地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自然仍是被征服的对象。尤其是到了工业社会,天地万物都成为工业技术加工的原料和资源。长期以来,人类历史往往就是人和自然斗争的历史。人们一直忽略了人与自然的同质同源,相容共生,相互依存的关系。直到生态文学的出现,从观念上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把伦理关系延伸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中,这是以往历史上没有的伦理思想,因此,生态文学中的生态伦理思想是文学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

    1.生物的道德伦理

    生态伦理学认为人类应该确定新的伦理道德尺度,人类应该尊重其他生命和自然界,其他生命不仅包括有意识的生命,还包括无意识的生命,如一棵小草等。生态伦理学拓宽了道德研究范围,把传统伦理学只研究人与人的关系拓宽到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物同样具有道德地位,伦理尊严。梭罗在《瓦尔登湖》中写道:“太阳、风雨、夏天、冬天—大自然的不可描写的纯洁和恩惠,他们永远提供这么多的健康,这么多的快乐!对我们人类这样地同情,如果有人为了正当的原因悲痛,那大自然也会受到感动,太阳黯淡了,像人一样悲叹,云端里落下泪雨,树木到仲夏脱下叶子,披上丧服。难道我们不该与土地息息相通吗?我自己不也是一部分绿叶与青菜的泥土吗?”梭罗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充满道德情怀的自然界。在辽宁生态文学中,道德伦理研究涉及到了自然界,人对自然物具有了人文关怀。鲍尔吉·原野在《人看动物》中主张人文主义的关怀应该加人自然和动物的内容。他在《风吹哪页读哪页》重申人的爱应该扩大到环境、植物、动物:“一个人把爱兼及他人与环境,包括植物、动物。佛法称此为‘慈’。如果目睹苦寒之中的贫儿老妇,心里生出一点点同情心,则是另一种大善。这种情怀,即所谓‘悲’。慈悲二字,听起来有些苍老。有人甚至会觉得它陈腐,实际它穿越时代,是凝注苍生的大境界。”在《虫鸟侣》中,当“我”看到有人捉毛毛虫时:“心说,毛虫你快爬吧,这么显眼。那人近了,我赶紧找草棍把它挑到树丛里……这回我救了你一命,下辈子若你为人我为虫,你也想法救我,拜托。后来想,啥呀,就这么一挑,没准闪断人家腰呢,真是。”作者关爱毛毛虫,自觉地担当了毛毛虫的保护神。

    在辽宁的生态文学中,动植物也具有了自身的道德伦理。在王秀杰的笔下,松鹤、芦苇也有道德伦理,人文关怀。在《盘锦松鹤,我对你说》中,松鹤是有道德伦理的灵物。松鹤爱盘锦这片芦荡,眷恋盘锦,松鹤充满了爱心,从不计较人类对它的冒犯,松鹤每年都要结伴飞回日夜思念的故乡—盘锦。在《野鹤归来》中,松鹤妈妈教小鹤唱歌跳舞,松鹤爸爸教小鹤起飞降落,小鹤还穿着小鸭子一样的黄褐色花衣裳,这分明是充满伦理关怀的三口之家。在《<松鹤图>遐思》中,王秀杰认为芦苇充满了悲情,是芦苇隐蔽保护了、滋养哺育了丹顶鹤。作者为芦苇打抱不平,哀叹芦苇命运之不幸,作者炽热地热爱芦苇。在《芦苇》诗情中,芦苇荡是鹤的家园,芦苇是鹤的卫护者。在《鹤乡秋芦花秋》中,芦苇充满了对盐碱贫痔的土地不嫌不弃的崇高道德品格。在《芦花秋韵》中,“芦花丛是鸟儿们最好的庇护地。当鸟儿们南飞后,芦花把孤独留给了自己。那时,芦花像一只只举起的手,摇摆着、摇摆着,像是在欢送,又像是在企盼。芦花是在陆地上最艰苦条件下绽放的花。沼泽湿地,盐碱海滩,大漠沙荒,它都能扎根、展叶、开花。无论脚下的土地怎样的贫痔,也无论生存的条件如何恶劣,芦花都挺直了腰杆,昂着头去接受”。可见芦花具有它自己独特的处事方式,而且它的处事方式已经蕴含了人的道德伦理。鲍尔吉·原野笔下的草和人相处的原则是草懂得尊敬人。草“全家都要穿上绿绸子衣裳,不穿就不许出门,然后,谦卑地伸出双臂,像献哈达一样,表达对太阳和人群的敬意……草没有存款,它们原本想买一些贵重的礼物送给太阳、春天和土地上的人们’’。在李松涛的《贫血败血并发症》中,水养育天地万物,是“多义之物”。在李松涛《凋零的葱笼》中,树是仁者的化身,树奋力掩护人类的后代,保护生命的种子,对人有救命之恩。

    2.自然物的权利

    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物有自己的权利,自然物不是专门为人类而生存。当人类被生态危机逼到了生存的险境的时候,人类不得不重新思考大自然,审视大自然。罗尔斯顿认为:“旧伦理学仅强调一个物种即人的福利;新伦理学必须关注构成地球进化着的生命的几百万物种的福利。”在王秀杰的作品中,人不是唯一的价值主体,自然物都有自己的价值和权利。王秀杰在她的作品中痛斥了毒杀仙鹤的野蛮行径。在鲍尔吉·原野的散文《羊的样子》中,众生平等,羊也有生的权利,但羊似乎天生就是“别人的大衣”,人类的蛋白质资源。羊的一生都小心、温驯、哀伤、悲戚。羊为自己生的权利祈求过挣扎过:“我见过的一次是在太原街北面的一家餐馆前。几只羊被人从卡车上卸下来,其中一只,碎步走到健壮的厨工面前,前腿一弯跪了下来。羊给人下跪,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一幕。另两只羊也随之跪下。厨工飞脚踢在羊肋上,骂了一句。羊哀哀叫唤,声音拖得很长,极其凄枪。”人如此粗暴而丑陋地剥夺羊的生的权利,人都比不上其他自然物,因为泉水会捧着羊的嘴唇,泉水尚且知道呵护羊的生命,给羊以温情。在鲍尔吉·原野散文看来,众生是平等的,众生不仅指鸟兽鱼虫与人类,也指草木稼蔬,还包括无法用肉眼看见的小生灵。“墙角的草每一株都挺拔翠绿,青蛙鼓腹而鸣,小腻虫背剪淡绿的双翅,满心欢喜地向树枝高处攀登,这是因为‘众生皆有佛性’。即知,‘佛性’是一种共生的权利,而‘不化’乃是不懂得与众生平等。”

    崇拜生命、敬畏生命成为辽宁生态文学的重要创作思想。人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自然,善待自然,而不是仅仅保护人类自身。生态伦理学认为大自然和任何生命形式都有价值和尊严,人类应敬畏自然,关爱生命,让人类的良知觉醒。生态文学的伦理观对自然物的敬畏和关爱,使得作家和自然有了一种血缘感,.作家对待自然物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保持和谐的生态环境的前提是敬畏生命,爱护自然物。鲍尔吉·原野在《门大爷》中写道:“我景仰昆虫如蜜蜂,如旦旦勾,如蝗螂。我尤心仪蝗螂王者的气度,希望它率天下众虫演艺。"鲍尔吉·原野在《一粒米重如山》中认为:“事实上,每一种宗教包括民间禁忌产生的原始动因,都包括了这样的考虑:人的生存与使其生存的环境之间的共生关系。如果一个人不敬畏粮食,那么天地间还有什么其它可以敬畏的东西吗?如果一个人不爱护环境,那么他到底要爱什么呢?”

   王秀杰在她的作品中体现了一种新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即尊重、敬畏、善待其他物种的生命。在王秀杰的作品中,人和自然具有了伦理关系。从传统的伦理学来看,本来自然和人是没有伦理关系的,但在她的笔下,自然物和她具有了一种伦理关系,她把对人的关怀扩大到所有生命,她把自然物看成是她的朋友、她的亲人、她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放弃了人类的中心主义,对所有的生命形式进行了一种伦理关怀。她曾经明确地告诉别人仙鹤比她重要。正如她所写的那样:“对野鸟们的那份情感,则已经溶进了我的血液中。”鲍尔吉·原野写到:“我走近时,蝴蝶把双翼小心合拢,仿佛是为了让我捉。我把手缩回,更不好意思把它们用大头针钉到墙上,尽管它是一条蛆,但它有更多的神性。”在鲍尔吉·原野的散文笔下,一切自然物都具有了灵性和生命:树枝下悬藏的密密麻麻的雨滴成了上帝的伏兵。雨后地面上的小小的玻璃碎片成了开探照灯的水手。雨滴落在地面上形成的水泡成了金毡房。屋檐下的簇簇青草成了一个家族。最高的草是草妈妈,草芽是草妈妈的孩子围着母亲探头探脑。如果不是把大自然看成是有灵性的生命,是不可能这样写作的。

    3.大自然的家庭

    自然界是个平等的大家庭,中国自古就有万物平等的生态伦理思想。从道家的法天贵真,道法自然,万物平等自化,如老子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当狗”,庄子的“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人卒九州,谷食之所生,舟车之所通,人处一焉”,到儒家的天人合一,仁民爱物,到佛家的众生平等,都有着生态伦理学的观点。

    在自然这个大家庭中,人类毁灭了自然,也就等于毁灭了人类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人类在毁灭自然物的同时,就是在毁灭自己。人不是自然的局外人,人与自然休戚与共。“自然异化即自然被压迫后生出一种反对人类,同时也反对自然的力量。所以生态危机不仅是自然问题,也是政治、经济问题,也是人的本能的危机的集中表现。”

    在大自然的家庭中,人和其他自然物是平等的关系。自然不是可供人们选择的对象,“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

    鲍尔吉·原野散文在《吃猴就是吃人》中,严厉地批判了人把野生动物变成了自己的盘中餐。“我觉得没有比这个更恶心的事了。晰蝎、青蛙、蛇、穿山甲、羊羔、乳猪,全体倾人人的嘴里腹中,天下没什么不能吃的东西了。”他勇敢地宣称:吃猴就是吃人。作者把人视为处于一种和动物平等的地位,他清醒地认识到,伤害了动物,就等于伤害了人类自己。王秀杰在她的作品揭示出,人类在肆意地破坏大自然的同时,就是在毁灭人类自己。人只有善待自然,扬弃异化,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才能拯救自己。

    生态伦理思想打破了人文与自然分裂的二元文化观。强调人与自然的整体性、共生共荣性,不可分离性。在大自然的家庭中,人和自然万物应该和谐地相处。人既不是自然的主人也不是自然的奴隶,人和自然是平等的伙伴关系。生态伦理思想建立了人文与自然的一元文化观。李松涛在《sos—紧急呼救》中明确指出:“耍惯了派头的人类,/不知明目张胆地栽害大自然,/恰是在暗算自己。”王秀杰在《苇海日出》中指出:“芦荡日出竟是这样美妙而短暂。但这一瞬间却启示我们要尊重自然界,无论是静止的植物,还是可移动的动物,都是生命力的显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自然连接。在每时每刻,自然物们都有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亲和方式。”在王秀杰的笔下,大自然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辽宁生态文学描写了、讴歌了自然万物和谐相处的理想形态,自然万物仿佛组成了和谐的大家庭。“月亮的新娘是一头笨拙的山羊,花朵坐享青草的绿腰。”‑在鲍尔吉·原野的《羊的样子》中,泉水捧着鹿的嘴唇,这是一幅多么感人的画面。在《春天喊我》中,“春天知道自己金贵,雨点像铜钱一般‘啪啪’甩在地上,亦如阔少出牌……我被雨水洗过的黑黝黝的树枝包围了,似乎准备一场关于春天的谈话。树习惯于默不作声,但我怎么能比树和草更有资格谈论春天呢?大家在心里说着话。起身时,我被合欢树的曲枝扯住衣襟。我握着合欢的枝,握着龙爪槐的枝,趴在它们耳边说:‘唔,春天喊我。’”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第5篇

一、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丰富内涵

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儒家把整个自然界看作是个统一的生命系统,既表现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实践理性,又体现了保护自然的道德精神。儒家认为,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自己,爱惜其他事物的生命,也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人要博爱生灵,兼利宇宙万物。

(一)“仁民爱物”的惜生重生观

孔子奉着惜生、重生的原则,主张用生态从善的道德情怀来对待自然界,对自然界及自然界的万物施以爱心。提倡天道生生,仁爱万物,将义、礼、仁等伦理道德范畴推广至自然界。《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之言说:“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何则?君子讳伤其类也。夫鸟兽之于不义尚知辟之,而况乎丘哉!”这表明孔子懂得维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包含有对于兽类、鸟类、鱼类不可过量捕杀、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的含义。人对万物应持一种同情的善待态度,否则就是不入道,所谓“启蛰不杀则顺人道,方长不折则恕仁也。”。这意味着对自然的态度与对人的态度不可分离,惜生与爱人悯人同为儒家思想题中应有之义。孔子的“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就典型地表现了这一观点,指人类对搏杀生物要有限度、有节制;捕鱼用钓鱼竿而不要用大绳网,不用箭射杀巢宿的鸟,以免破坏生态平衡和资源的再生,造成资源枯竭。在孔子看来,保护动物,既是仁爱精神的体现,也是热爱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类自己的手段。这种生态平衡观体现了孔子反对无节制的获取自然资源和毁灭生物物种的思想,也体现了孔子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弃恶向善的价值取向。孔子将对待动植物的态度与对待人等同并列起来,反映的不只是人对人的伦理道德,而是对待动植物和大自然的博爱之伦理。孔子把对待动物的态度看作是道德问题,初步实现了由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向生态伦理的拓展,这是其伟大高明之处。

孟子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了孔子热爱生命的“仁爱”思想,第一次明确提出并初步回答了生态道德与人际道德的关系问题。他说:“君子之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他认为君子之爱包括对亲人的爱,对百姓的爱和对自然物的爱三部分,这三种爱是“仁政”的重要内容。亲亲必须仁民,只有仁爱百姓,让百姓安居乐业,亲人的幸福才有保障。与此同时,仁民又必须爱物,只有珍爱保护自然万物,百姓的安居乐业才有物质保障。这是一种真正地推己及人,由人及物的道德,他把仁民与爱物相提并论。可以看出,孟子认为爱已爱人是不够的,还应进一步把这一爱心扩展到自然万物,这才是真正的“爱”和“仁”。在他看来,道德系统由生态道德和人际道德两部分构成,人际道德高于生态道德,“仁民”是“爱物”的前提,通过“仁民而爱物”这一途径可以实现生态道德和人际道德的统一、人与自然的和谐。

荀子更是把对生态的保护视为实行“王道”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崇高、最神圣的价值选择。他认为,为了使自然界给人类提供更多的物质财富,必须对天地万物施以仁家的精神,按照自然万物生长发育的需要,建立一个依时采伐林木和猎取生物资源的管理制度。荀子甚至还提出要设专职官员负责生态保护,规定“虞师”之职责为“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保证国家能够持续健康发展,“虞师”专司法令制定、颁布及实施监督。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自然资源,实行“以时禁发”,取予有度。从税收等经济政策层面鼓励老百姓尊重自然规律。爱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因此,荀子指出:“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冬藏四者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这一自然保护纲领劝导统治者只有按照自然生态的演化规律,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使用,爱物节用,使万物各得其宜,才能有足够的食、用、材等生产生活资料来养活百姓,维持社会的长期稳定。

(二)“天人合一”的生态平衡观

“天人合一”,是指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事相通、相类或统一。强调人与自然共生并存、协调发展,体现着和谐自然的生态伦理观,是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精髓。儒家认为,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把人类社会放在整个大生态环境中加以考虑,强调人与自然环境息息相通,和谐一体,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孔子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天人合一”,但他的思想中却包含了这一命题。他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孔子肯定了人与自然具有统一性。后世儒家进一步发展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中庸》说:“万物并齐而不相害,道并齐而不相悖。”孟子说:“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

神,上下与天地同流。”说:“阴阳合而万物得。”这些论述,都把人与自然的发展变化视为相互联系、和谐平衡的运动。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不是把天、地、人孤立起来考虑,而是把三者放在一个大系统中作整体的把握,强调天人的协调、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

儒家主张“天人合一”而不是“天人不分”。儒家认为“天”是具有独立不倚的运行规律的自然界。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个“天”就是生生不已的自然之天。自然界自有其运行的规律,不受人类主观意志的支配,正如荀子所说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因此,人类在为自身

的生存对自然进行改造和利用的过程中必须把这种改造和利用限定在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遵循上,即“制天命”须以“应天时”为前提。否则,就会破坏和危及人类的生存基础。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天命观,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适时而动”的生态伦理原则。“时”构成了孟子“不违农时”、“食之以时”的生态伦理原则。孟子从一般意义上认识到了这一规律的重要性,正如他所引用的谚语“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滋基,不如待时。”孟子认为,手段和工具固然重要,但条件和环境却是不可超越的。因为,人的活动会影响到自然界万事万物的发展,在自然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应该做自己该做的事,但是人的活动不能够代替自然界自身的规律,这就内在地将生态学问题与伦理学问题联系在一起。孟子对待自然也是主张爱护和合理利用生物资源的。例如,孟子与梁惠王论政时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署不入垮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撼也。王道之始也。”孟子强调,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要掌握好度,按时收割庄稼,粮食就会丰产丰收;用合适的方法捕鱼,就可以取之不尽;按计划砍伐树木,木材就可以源源不断得到,并把保护生物资源以满足人们需要作为推行王道和仁政的基本措施,因为生物资源富足、人们生活稳定是仁政的基本要求和统一天下的基本条件。孟子的这种生态伦理观念,提倡树立永葆自然资源造福于民的生态责任意识,对于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荀子则从天道自然的角度理解自然,倡导尊重和保护自然。他否认“天”是有意志的神,认为“天”就是客观现实的自然界唯一存在的物质世界,是日月星辰、阴阳风雨,是水火草木、鸟兽鱼虫,它们在自然界生态系统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而人的职责是利用天地提供的东西来创造自己的文化。荀子认为天人关系既是相互矛盾的,又是相互依存的,建立了一个以“时”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的思想体系,描绘了一幅农业社会中自然生态良性循环的蓝图。这种取之有时,用之有度的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生态保护思想,已超越了孟子。

(三)“尽物之性”的资源利用观

遵循自然规律,节约自然资源,是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主流和内核。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自然资源在中国古代就有其深厚的历史渊源。据载,大禹曾具有良好的生态保护意识:“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儒家主张人应节制欲望,以便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使自然资源的生产和消费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儒家自孔子起就坚决反对滥用资源,明确提出“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所载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以及曾子所说的“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都表达了取物有节,节制利用资源的思想。孟子对这一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展,要求统治者节制物欲,合理利用资源,注意发展生产。他说:“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湾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孟子认识到其他物类对人类的重要性,所以提倡“仁民爱物”。他认识到,只有重物节物才能使万物各按其规律正常地生生息息,人类才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生活资源。

儒家还认为,合理利用资源须从“尽性”开始。所谓“尽性”就是充分发挥自己的天赋本性。《中庸》说:“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从这里可以看出,儒家虽强调“人道”,但却没切断人与自然的关系:它高扬人的价值,但又不否定自然物的价值。“尽人之性”就是“成己”,“尽物之性”就是“成物”。“成己”,就是要完成自己的品德修养,“成物”就是使物得以实现其价值。儒家认为,“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其为物不贰”,即每一种生物都有其独特的价值,一种生物消失了,就永远无法再现。主张人应节制欲望,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那么,人们应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实现“成己”、“成物”,“尽物之性”呢?儒家认为,为了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特定时期,即动植物的繁衍、幼体成长时期不要过分的砍伐、捕猎。儒家学说并不普遍地禁止或绝对地反对杀生,而是认为应根据时令的不同来区别对待,不要对自然界过分索取。认为合理利用和养护生物资源,才能使其繁殖兴旺,否则各种生物资源就会在人们的违时获取和过度利用中耗尽。

二、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对构建“两型”社会的主要启示

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为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了伦理学基础。

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突破了固有的家庭与社会伦理范畴,进一步拓展到生态自然,完成了“亲亲、仁民、爱物”伦理思想的发展轨迹。儒家生态伦理思想认为,人本身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应尊重自然秩序和生命。但在实际生活中,人类对环境的破坏速度超出了人类自己的预料,同时也正在因为自己的行为而自食恶果。江河洪水泛滥,资源枯竭。宇宙射线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所有这些都警示人类:自然不是可以随意盘剥的对象,而是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的生命共同体。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警示并没有给予高度重视。越来越无所顾忌地大肆攫取和挥霍自然资源,造成了生物资源、水、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急剧减少,如地球上的淡水资源已减少了四分之一,生物物种减少了两万余种。人类目前的主要能源石油、煤、天然气的已探明的储量只能再开采50年(以上数据来自世界观察研究报告)。资源的急剧减少验证了儒家资源节约思想地正确性。只有珍惜和节约资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才能维持人类社会持续健康地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目的是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实现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它要求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关系,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

首先,我们应该遵循生态规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人类对自然的改变必须限定在自然界能够承受的范围,限定在遵循生态规律并与自然保持和谐的前提下。否则,就会动摇人类的生存基础,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重视并遵循生态规律,走与自然持久和谐的发展之路。我们只有尊重自然及其规律、利用自然及其规律、按自然及其规律办事才是最终的和必然的选择。

其次,我们应该节约使用生态资源。自然万物都有自己独立的、特殊的存在形式和生长发展规律,它们既作为独立群体拥有自己的平衡系统,又作为整个生物链中的一分子,维护整个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正是依循天地“生生”这一最高的自然和伦理法则,深受“顺天无为”和“天人合一”等哲学思想的影响,尊重和爱护天地间的一切生命,指导人类自觉肩负起保护动物、植物和天地万物健全的生存与发展的责任,履行人类维护整个生存体系内在平衡的崇高义务,从而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观念基础。它还提倡人类在利用资源时“取之有时”、“取之有度”,禁止在野生动植物幼年期、繁殖期和生长旺盛期狩猎或采伐,使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经济和社会自身可持续性。儒家生态伦理中人尽其材、物尽其用的实践准则,要求人们力主节约,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适度消费的思想给后人留下一个重要警示:资源是有限的,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而,“可持续性发展”是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中已有之义,它要求人类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来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倡保护自然资源,珍惜和节约资源,依靠科技手段提高资源利用率,才是维持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第6篇

当今世界,科技高度发展,给人类带来了高度的物质文明,但是过度的开发和掠夺也使人类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环境污染严重,温室效应使全球变暖,河流、海洋污染,森林面积锐减,人增。生态危机已不再是哪个人、哪个国家的问题,而是全人类亟需解决而又十分棘手的问题。为了实施可持续性战略,人类不仅用法律、政治等手段而且用生态伦理道德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佛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源渊流长,博大精深,有丰富的文献资料,其中包含许多宝贵的生态伦理思想。认真研究、总结这些宝贵的思想,对我们解决生态危机有重要的启示。

佛教起源于印度,进入中国并获得发展大约是在公元一世纪(西汉末期)。随后在中国获得巨大发展,并与中国玄学合流,因此出现了佛学的中国化。中国佛教核心依然是缘起论。它认为,万事万物都是诸条件和合产生的,在宇宙中没有不变的实体,条件是在不断变化的,事物也在不断变化之中。在佛教中,“缘起”一词的含义,是指现象界的一切存在,都是由种种条件和合形成,不是孤立的存在。佛陀的弟子阿说示说:“诸法因生者,彼法随因灭,因缘灭即道,大师说如是。”(《大正藏》卷3,P876),“因缘”就是事物产生的原因、条件,万法由条件而生,由条件而灭,超越了条件性,就是涅pán@①得道。在此,因是引生结果的直接、内在原因;缘则是外在的起辅助作用的间接原因,这样,因缘又被称为“内因外缘”或“亲因疏缘”。因缘的聚散导致了事物的生灭,佛教称之为因缘集、缘生、缘灭、缘起。《杂阿含经》说:“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大正藏》卷2,P12)因缘起故,万物无常无我,现象的世界不是真实的世界,佛教称之为“空”。当然,佛教概念的“空”并不是没有,不是绝对意义的无,只是说“云何即空,并从缘生,缘生即无主,无主即空。”(《摩诃止观》卷一)这里,“缘生”,即因条件和合而成的事物。佛教认为:“佛法所提示的‘缘起’世间众生相依相存的道理……逐渐成为现世建立生态伦理规范的基本原理。”[1](P17)

由于“缘起说”把整个人生和宇宙间的一切现象都看作是因缘和合而成,也就是说,小至微尘,大至宇宙,旁及一切生灵,包括人类都是多种原因、条件和合而生,即一切事物都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这样整个世界都是瞬息万变的,而这就是事物的本来面目,因此,佛教认为万法无常无我,在这个世界上独立不变、自我存在、自我决定的实体是不存在的,任何东西都是相对的、暂时的。因此,佛教要求人们破除对事物包括生命的执著,以“无我”的胸怀应对大千世界,打破人自身的优越感和在世界上的优先性,以求得解脱。日本著名学者阿部正雄评价佛教建立在无我基础上的解脱说是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是宇宙主义的。他说:“佛教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见解可以提供一个精神基础,在此基础上当今人们所面临的紧迫问题之一——环境的毁坏——可以有一个解决方法。作为佛教涅pán@①之基础的宇宙主义观点并不把自己视为人的附属,更准确地说,是从‘宇宙’的立场将人视为自己的一个部分。因此,宇宙主义的观点不仅让人克服与自然的疏离,而且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不失却其个性。”[2](P247)

佛教一贯的追求就是对整体、大局的把握。佛教认为,任何事物,都只在整体中方可确定。人与自然的关系,如同一束芦苇,相互依赖方可耸立。为论证其整体性的概念,佛教发挥直觉思维的优势,提出了“全息”的思想,通俗地说,就是个体和整体的完全融通,佛教喻之为“芥子容须弥,毛孔收刹海”。芥子、毛孔是十分微小的,而须弥、刹海则意味着宽广,这就表明,任何小的事物,都蕴含了宇宙的全部信息。在中国佛教中,天台宗和华严宗将全息的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

天台宗从“性具”的角度阐释了这一思想。“性”就是指法性、真如,或者称之为本、理、体;“具”指具有具足。“性具”则是指世界上的每一事物,本来具足大千世界的一切本性。智yǐ@②提出的“十界互具”、“一念三千”均体现了全息的精神。“十界互具”是指世间的“六凡四圣”(即地狱、恶鬼、畜生、阿修罗、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十界)中的每一界都互相具有其他九界,因此,一切皆平等互具,共具善恶。在此前提下,又作了充分的发挥,十界互具,共有百界。而法界又与三种“世间”互具,一法界具十法界,三十种世间,于是就有了三千种世间。智yǐ@②认为,三千种世间中的每一法都自然具足其他诸法。而人的一个念头,也就具足宇宙全体三千世间,因此称为“一念三千”。“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法界具三十种世间,百法界即具三千种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若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大正藏》卷46,P54)

华严宗则从一多相容的角度论述了同样的思想。它认为,法界的形成,以一法而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而起一法。一关系着宇宙的一切,一切又都包含于一中,因此,一切即一,一即一切。为了更形象地说明“一”与“一切”的关系,华严学者运用了毛孔、微尘、狮子毛、因陀罗网等形象比喻。毛孔虽然微小,但却可以容纳世界万物的所有世间法性,慧思说:“举一众生,一毛孔性,即摄一切众生所有世间法性,如举一毛孔性,即摄一切法性,举其余一切世间一一法性,亦复如是,即摄一切法性。”(《大正藏》卷46,P648)为什么会这样?“谓以一切世间出世间事,即一彼世间出世间性为体故。是故世间出世间性,体融相摄故。世间出世间事,亦即圆融相摄无碍也”(《大正藏》卷46,P648)。微尘、狮子毛都可以说细小无比,但却可以普现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众生。另外,华严宗还提出了著名的“因陀罗网”比喻。因陀罗网是佛教帝释天宫殿中的一张缠有无数宝石的悬珠网。其中,每一颗宝石都会映现所有其他的宝石,这样,所有宝石无限交错,重重无尽。这就说明世界万物是一种互相含摄、互相渗透的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我和自己面对的对象世界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因缘和合的聚合体。一物既是其自身,同时又包含所有他物,可以说是“在每一粒尘埃中都呈现出无数的佛。”这张“网”表达了宇宙万物处在复杂的多层次的相互关联之中的思想,这也是对现象世界整体性最贴切、真实的比喻,因此,著名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认为,佛教因陀罗网的隐喻,有助于人们理解生物共同体概念的完整性。

由因缘和合说,佛教要破除人类中心主义的幻妄,强调众生平等。天台宗将这一思想演绎为“无情有性”说。大乘佛教认为,一切法都是真如佛性的显现,万法皆有佛性。不仅仅是有生命情识的动物,而且那些没有情识的山川、草木、大地、瓦石等都具有佛性。湛然在其代表作《金刚@④》中说:“随缘不变之说出自大教,木石无心之语生于小宗。”(《大正藏》卷46,P282)所谓随缘不变,即是说佛性是永远不变的,它随条件体现于万物,每一事物都有佛性,都有平等的价值。这是大乘佛教的观点。而小乘佛教则认为那些没有情识的东西没有佛性,湛然认为,这是狭隘的说法,如果无情之物没有佛性,那就等于否认佛性的普遍性。他说:“我及众生皆有此性故名佛性,其性遍造遍变遍摄。世人不了大教之体,唯云无情不云有性,是故须云无情有性。”“真佛体在一切法。”(《大正藏》卷46,P783-784)

三论宗的吉藏也说,“若于无所得人,不但空为佛性,一切草木并是佛性也”(《大乘玄论》卷三)。但在佛性的问题上,佛教信徒间是有争议的。中国僧人最早接触的佛教经典指出“一阐提迦人无佛性”,当有学者提出人人皆具佛性的时候,还遭到了他人的质疑。到40卷本的《涅pán@①经》译出之后,这一观点才得到他人的首肯。湛然的“无情有性”说,更是在佛教徒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因为,这一观点暴露了佛性的超越性、神圣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内在矛盾。如禅宗慧能、神会、慧海都主张有情有性,反对无情无性,因为在他们看来,无情有性贬低了人的意义,“若无情是佛者,活人应不如死人、死驴死狗,亦应胜于活人”(《大珠禅师语录》卷下)。因此,在真心体面的层面上来说,人和万法是平等的;但在道德层面上,还是有差别。但后来的一些禅僧又回到了“无情有性”论。牛头宗人宣称“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杨岐方会说:“雾锁长空,风生大野,百草树木作为狮子吼,演说摩诃大般若,三世诸佛,在尔诸人脚跟下转大,若也会得,功不浪施。”(《杨岐方会禅师语录》)白云守端的“山河大地,水鸟树林,情与无情,今日尽向法华柱杖头上作大狮子吼,演说摩诃大般若。”(《五灯会元》卷十九)五祖法演的“千峰列翠,岸柳垂金,樵文讴歌,渔人鼓棹,笙簧聒地,鸟语呢喃,红粉佳人,风流公子,一一为汝诸人发上上机,开正法眼。”(《情演禅师语录》卷上)都是用优美的语言来表达“无情有性”之意;圆悟克勤的“青郁郁,碧湛湛,百草头上漏天机;华(花)蔟蔟,锦蔟蔟,闹市堆边露真智”(《佛果禅师语录》卷二)也是在表达此意。这就扩大了道德认识和修行的范围。因此,有人称之为“泛性论”或极端的泛神论[2](P138)转在此基础上,得出了“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古尊宿语录》卷九)的结论,也就是说,人与自然万物互相融合,“不知心境本如如,触目遇缘无障碍”(《五灯会元》卷十七),人与自然和谐无碍,这就表明,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不是自然界的征服者,而是审美者。禅宗要求人们在优美的山水环境中陶冶情性,提高人的道德境界。正因为此,禅宗主张人们过一种自然恬美的生活,做到心境浑然一体。永嘉玄觉说:“入深山,住兰若,岑幽邃长松下,优游静坐野僧家,阒寂安居实潇洒。”(《永嘉yín@③道歌》)一个“野”字便把那种萧萧风吹、寂寂心静,幽然长松下,深山兰若中人境一体的境界形象深刻地刻画出来。总之,禅宗在“空”的基础上,坚持无情有性的学说,得出了天地同根,万物一体的结论,主张人们过一种天人和谐的生活。

无情有性的观点表达了世界上所有的存在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思想。众生平等是佛教伦理的一个重要观念,它的伦理意义就是不仅承认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而且人与其他存在也是平等的,我们要平等地对待和我们共存于这个宇宙的其他一切生命和存在,并且,与它们和谐相处。

佛教认为,生命是由色、受、想、行、识五种要素和合构成的集合体。其中,色是由地、水、风、火四种要素构成,受是生活的感觉、感情;想则是一种思维活动;行是生物的行为,识是统一前几种活动的意识。这样生命都有产生思想活动与精神现象的可能,但由于“五素”聚而复散,常流不住,因此,生命现象也只是一种“空”的状态,处于变化无定轮回转世之中,转化依据就是各自的业力。众生业报轮回,生生不息,但并不是永久循环不进,永不解脱,而是有方向的,那就是涅pán@①。它包括与世间相统一的涅pán@①和过程渐进的涅pán@①,即生命体精神,行为与环境相互转化,相互促进,融为一体。要达到这种境界,最根本的就是要依赖心识的力量,即众生觉悟,不仅仅是人类,还包括其他生命体都要觉悟。从空间角度来看,众生与宇宙自然都是整体,各种事物,一切众生并没有实在自我,众生与宇宙无始无终,无边无际。因此要与宇宙真相实现融合;从时间角度看,众生如一条河流,前因后果,紧密相连,环环相扣,若能汇入生命之流便可见无限,无所拘碍,无所执着。

在此基础上,佛教提出了正确处理生命体与环境间关系的万物一体,依正不二的方法和准则。“正由业力,感报此身,故名正报;既有能依正身,即有所依之土,故国土亦名报也。”(《三藏法数》)依正就是指依报、正报。“所谓正报,是指有情众生的自体;所谓依报,是指众生所依止的国土世界。”[3](P166)简单地说,依报指生存环境,正报指生命主体。依正不二,即是生命主体与生存环境作为同一整体,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佛教认为,一切现象都处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中,一切生命都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离开自然界,生命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天地同根,万物一体,法界同融。”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皆有佛性,必须保护自然界中的一草一木,建造一个相互依存、和谐自由的环境。可以这么说,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命。“依正不二”实际上就是把生命主体同生命环境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日本著名思想家池田大作对此作了极高评价:“‘依正不二’原理即立足于这种自然观,明确主张人和自然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经藏略义》中‘风依天空水依风,大地依水人依地’对生命与环境相互依存的关系作了最好的诠释。如果把主体与环境的关系分开对立起来考察,就不可能掌握双方的真谛。”[4](P30)佛教提出的处理主体与对象之间关系的第二个原则是诸法无我,自他不二。一法生于世间,必须依赖其它诸法,同时,它对其它诸法也会有影响,两者之间是互相影响,共同生长的关系,佛教称之为“增上缘”。人作为万法之一,与万事万物是互为增上缘的关系。一棵树是种子、土壤、水、日光等增上缘和合相缘,人的生命也是如此,若没万法增上缘,便没有人。正因为如此,万事万物于人有恩,人要学会感恩,要广泛施舍,扶助众生,要供养父母,崇敬三宝(佛、法、僧),要学会怜悯、爱护众生即一切生物。

众生平等是佛教的一个基本观念。佛教认为,生命对于人类和一切不会说话的动物和植物都是同样宝贵的,人类因为其思维推理能力的高超而成为生命界的主人,但并不能因此而伤害他物。小至微尘,大至宇宙旁及一切生灵,都在生命的川流不息之中,同处于同一生命流,而且“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如来常往无有变易”,都有可能达到最高境界,领悟佛性。日本佛教史上的杰出人物道元在解释“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时指出“一切即众生,悉有即佛性”。著名佛学家阿部正雄进一步指出,“悉有即佛性”中的“有”,在道元那里囊括了宇宙间一切实体与过程,不仅指人指生物,而且还指无生命存在,从而达到了“草木国土皆能成佛”,“山河大地悉现法身”的意境。他评论道:“道元在一个彻底的宇宙论的领域里找到了人类解脱的基础,他揭示了一种最彻底的非人类中心主义。”[2](P42-43)佛教认为,宇宙万物的存在及其差别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具有共同的本质和价值。因此,众生平等的一个核心内容众生在性智方面的平等,即在本性和智慧方面平等。在佛教看来,世间实质上根本不存在任何实体,因而是空的。但“空”并不是虚无,而是有非真有无非真无的特性,称之为中,所以平等并不是存有层面的平等,而是性质层面的平等。虽然,万物似乎有差别,但这种差别只是假象,本质上都是无常无我,自性本空。在智慧方面,佛教认为,众生都具有的能够体悟自他平等的智慧。依此智慧,可以了知一切事相,从而产生大慈大悲之心,从而共入涅pán@①境界,获得彻底的解脱。正因为众生平等,作为有思维、有理性的人类应该普度众生、泛爱万物。佛教对生命的关怀,最为集中地体现就是普度众生的慈悲心肠。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一切佛法中,慈悲为大。”(《大智度论》)在佛教看来,“慈”就是“与乐”,“悲”就是“拔苦”。它教导人们对一切生灵大慈大悲。“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智度论》)。前者意味着给所有的人和生物以快乐,后者意味着拔除所有生命的痛苦。大千世界中的万事万物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烦恼和痛苦的折磨,而关爱生命则是把所有生命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去体验,把所有生命生存的不幸环境当作自己生存的不幸环境去感受,把“爱”的对象遍及所有人和所有生物,“把爱的原则扩展到动物,这对伦理学是一种革命。”[5](P76)任何生物都把自己的生存当作最高的目的,这是生命世界的准则,而佛教的慈悲在强调对自身生命的本能的保护的同时,更强调对他人、他物给予关怀和帮助,甚至放弃自己的权利,牺牲自己的利益。佛教认为,人并不是宇宙间唯一可以实现完善的存在,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样,均是因缘和合而成。不具有任何特殊的价值。所有生命在六道中轮回、变动不居,都承受着同样巨大的痛苦。人如果要想获得最终彻底的解脱,就必须解脱其他一切生命。“常以仁恕居怀,恒将惠爱为念,若梦若觉,不忘慈心,乃至蠕动蛆飞,普皆覆护。”即以“慈心愍伤一切蠢动含识之类”(《万善同归集》卷中)佛教认为,人与动物都是苦海中饱受煎熬的众生,,尽管福罪等级有别,但都受生死轮回之累,都值得怜悯,需要解救。人,如果说有高于动物之处,那便是人的智慧,这使人能觉证佛教义理,自觉追求生命的完善。尊重生命的价值,意味着尊重它们生存的权利,意味着要保护一切生命不受侵害,使它们各得其所。如何才能做到这点呢?佛教提出了一系列戒律,其中有“丑戒”、“八戒”、“十戒”之说,但“不杀生”是其戒律之首。杀生不仅意味着对人生命的伤害,而且也包含着对所有生物的伤害。“不杀和不伤害的戒律规定着人对动物的关系”。[6](P73)不杀生是建立在因果现实生命现象都遵循因果报应和转世再生的信仰基础之上,因果报应使所有生命都具有“血缘关系”。佛教徒认为一个人首先应给生命无害,然后在实际上不伤害生命(不杀生),尊重所有的生命。杀生意味着剥夺生命存在的权利,会给生命导致痛苦与不幸。当然,“不杀生”起初只是出自一种,仅靠信仰是无法解决人类对生物的保护问题的,但从佛教“不杀生”的道德信条中所表现出来的尊重生命的思想,无疑是有价值的。如果说不杀生是消极止恶的话,放生则是积极的行善。所谓放生,就是将被捕的鸟兽等动物放回山川河流之中,使其重获生命自由。而且,佛教还主张素食,也就是以粮食蔬菜之类的农作物为主体的饮食方式。“佛教的生态理念主要表现在:第一,承认万物皆有佛性,都具有内在价值,这就是‘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第二,尊重生命,强调众生平等,反对任意伤害生命,因而提倡素食,认为‘诸罪之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尤要。’”[7](P234)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一种文明都有自己特有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和冲突,都有与生态抗争的经验教训。佛教作为人类智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有许多重要的精华,体现出重要的生态价值。

佛教的万物平等、依正不二实际上就是要求人们仁爱万物,因为人与自然是一种休戚相关,紧密相联的关系。当今世界,生态危机之所以如此严重,就是由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大自然的掠夺式开发和征服,就是人们缺少对万物的慈悲之心。佛教就告诉我们,大自然有着与人类平等的价值,其他生物也有生存权,这也需要我们尊重,更为重要的是人类与其他生物共同构成一个生命共同体,彼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佛教主张的整体观是值得当今人类认真体味的,它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首先,自然是有内在价值的。自然有工具价值,大家都承认,但自然万物还有内在价值。“说某价值‘内在的’仅仅是指某一物是否具有这种价值完全依赖于这一事物的内在本性”[8](P69),这就表明内在价值具有客观性和自成目的性的特征。自然万物都是生命主体,都有自我更新,自我繁殖和自我调节的生命机制,同时,整个生物圈也是一个有机体,以最有利于自身健康的方式运行,趋向于其完美、稳定。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价值尺度应有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两个方面,而且反对价值等同于客体对人的有用性,反对物的价值等同于人的使用价值。我们常常是把自然囿于人类这一狭隘的范围之中,其实,只要拓展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就会发现,人类在整个生态系统当中也有工具价值一面。而且,离开人类、自然物之间也有价值关系,在这里发生关系的只有物,因此,在这里有物的尺度,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就要求自身的存在应该受到保护。正如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的:“宇宙全体,还有其中的万物都有尊严性,它是这种意义上的存在,就是说,自然界的无生物和无机物也都有尊严性。大地、空气、水、岩石、泉、河、海,这一切都有尊严性。如果人侵犯了它的尊严性,就等于侵犯了我们本身的尊严性。”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建立者史怀泽就提出了“敬畏生命”的观点,他认为,不仅要对人,而且对其他一切生物的生命都要保持敬畏的态度,这实际上就是充分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他说:“善就是保住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9](P237)而且,对一切生命负责的理由就是对自己负责,如果没有对所有生命的尊重,人对自己的尊重也是没有保障的。罗马俱乐部的报告亦提出:“对生态的保护和对其他生命形式的尊重,是人类生命的素质和保护人类两者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力,“谁习惯于把随便哪种生命看作没有价值的,他就会陷于认为人的生命也是没有价值的危险之中”。[6](P237)佛教虽然没有提出敬畏生命的观点,但尊重生命、救助生命、爱护生命却是其一贯的主张,这种思想对于我们克服人类自大的观念具有一种提示的作用。

其次,要尊重生物的生存权利。纳斯认为,每一种生命形式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或生存和繁荣的权利。这实际上承认生物也拥有自然权利的合理性,自然权利是“生物固有的,按生态规律存在并受人尊重的资格”,[10](P142)这种权利来源于自然运行法则,体现了自然意志,同时为自然力量所支撑。其中,生存权是自然权利最基本的一种权利,如果生存权得不到实现,那么其它的权利将无法实现。生存权是生物参与生存竞争接受自然选择的权利。在冰天雪地、峭壁深岩均可看到生命,这就说明任何生物均非常珍惜生命,有着强烈的生存愿望。而且,任何生物在生态系统中会因自然竞争而产生独特的适应环境的方式,这就决定了其占有的“生态位”,它说明了生物生存权的合理性,就此而言,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这实际上就是佛教所宣称的“众生平等”。“人类就其本质来说优于其他物质这一点是毫无根据的,这不过是人类对自己谋利益的一种荒谬的偏见”。这种平等要求生物之间彼此尊重。再次,要求我们人类重新思考人在自然界的地位和作用,要求人类作出新的思考,并用整体的理念来审视自然界,佛教同时告诉人类要节制自己的欲望。罗尔斯顿说:“禅学并不是人类中心论说,并不倾向于利用自然,相反,佛教许诺要惩戒和遏制人类的愿望和欲望,使人类与他们的资源和他们周围的世界适应。我们知道,禅宗懂得如何使万物广泛协调,而不使每一物失去其自身在宇宙中的特殊意义。禅宗知道怎样使生命科学与生命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相结合。”大地伦理学的奠基人美国的利奥波德认为,至少要把土壤、高山、河流、大气圈等地球的各个组成部分,看成地球的各个器官,器官的零部件或动作协调的器官整体,其中每一部分都有确定的功能,世界万物构成的集合便是大地。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第7篇

关键词: 生态文明 传统文化 理性认识

生态文明理论作为一种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新兴理论或学说,自大工业之后,逐渐被人们提出和关注,逐渐成为世界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在中国,这一理论或学说,引起我国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是在20世纪末,当初所争论的焦点是:解决温饱与环境关系的问题,争论结果大体上取得一致性观点,就是不走西方发达国家走过的老路,接受可持续发展道路理念。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入党的报告,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之一。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现代人的需求以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

党的十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生态文明建设其实是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绿色发展高度,就是不给后人留下遗憾而是留下更多的生态资产。

自此生态文明已由一种理论观点上升为国家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我国在全面小康社会迈进的关键时期,处理好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环境关系问题尤为重要,关系到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但是,生态文明作为一种理论,一种制度,至今仍没有一个公认的概念,众多学者在不断探寻中,其中不乏中国学者,也在孜孜不倦探寻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础和发展历程,试图找到令人信服的解释和答案,其现实性和紧迫性就不言而喻。

一、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伦理思想解读的表现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中国学者在探寻生态文明的理论渊源时,理所应当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探寻,中国传统文化体现出的环境伦理思想为解决现代社会的环境问题提供了思想依据。众多学者试图通过阐述传统文化中的环境伦理学思想的内容,以说明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为现代社会政策提供了行动准则,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大致有以下几种理论观点:

1.中国古代环境伦理思想的主题――尊重生命,兼爱万物。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兼爱万物的伦理原则,在尊重自然的一般前提下,尤其强调爱护生物,尊重一切生命的价值,并以此作为衡量人的行为善恶准绳。《周易》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儒家以“仁”作为其伦理思想的核心,道家主张生命的平等,佛教主张“不杀生”。

2.寡欲节用,珍惜自然资源的传统美德。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珍惜自然资源的伦理准则。孔子提倡:“节约而爱人。”(《论语・学而》)意思是:节约费用,爱护人民。荀子主张:“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道家提倡“少私寡欲”。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名与生孰亲?生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耻不殆,可以长久”。

3.天人合一,以和为贵。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人既贵为万物之灵,就要遵循自然规律,同时在天地万物生生不已的运化过程中附有特殊的使命。儒家学者在《中庸》一书中指出:“惟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老子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二、传统文化的中生态伦理思想探究对现代生态文明理论的价值

随着现代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使人类对生态系统的需求急剧增加,致使人类不断地大规模地向大自然索取,导致当前社会出现一系列的生态环境危机,如何克服这种危机,是当前人类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党的十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尊重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秉持的首要态度,要求人们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尊重自然界的一切创造、一切存在和一切生命。顺应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人们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保护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承担的重要责任,要求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向自然界索取生存发展之需的同时保护自然界的生态系统。这些措施是对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经济建设指导方针,是国策,也是一项影响是深远的伟大实践活动。所以,对现代生态文明伦理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没有科学理论作为指导,就没有科学的实践活动。生态文明建设同样如此。

英国学者李约瑟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保存着内在而为诞生的最充分意义上的科学。在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宝库中,探寻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对理解现代生态文明理论的是有益的。从十提出的现代生态文明理论看,就其实质,提倡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观点,就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尊重生命,兼爱万物;寡欲节用,珍惜自然资源;天人合一,以和为贵思想是相通的,或者是近似相同的,可见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了许多生态伦理思想,对构建现代生态文明理论是不可或缺的思想基础。

三、理性地看待中国传统文化中生态伦理思想

党的十八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生态文明观念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是我党发展理念的理论升华。生态文明观点引起学术界的关注,研究生态文明已成为热门话题,大多数学者都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解决当今的生态问题,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有些学者提出疑问: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对现代生态文明理论的影响究竟有大?甚至有的学者直接提出:中国古人根本就没有认识到生态平衡问题,有些思想能沾点边,有些观点就是以中国人自吹自擂的心理可以牵强附会。但这些观点的出现,并不是否定中国传统文化对当今的影响,也不是要否定传统的生态伦理思想的价值,问题出在中国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传承上。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解决多个问题:

1.从传统文化的产生的基础看,中国传统文化,说到底,主要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文化。是封闭的生态环境条件下,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的产物。古代社会创造的传统文化,尽管辉煌灿烂,但受到历史条件的局限,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弱点和不足一样,其中就包含生态伦思想,古代的人们产生对自然的关注,是在在生产力相对低下时,是人类曾崇拜自然、畏惧自然的表现,其目的是期盼风调雨顺,取得农业的好的收成,过上富足的好日子的朴素的、善良的愿景,因此这一因素在今天探究传统文化时,看来是被忽视,当时的人们还不可能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起码在认识的程度上没有今人认识得那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