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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理论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7 16:46:10
审计理论论文

审计理论论文第1篇

研究方法是否适当、科学,直接影响着审计理论研究的质量和效果,是促进或制约审计理论研究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正如巴甫洛夫所说,“初期研究的障碍,乃在于缺乏研究法。无怪乎人们常说,科学是随着研究法所获得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更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着种种新鲜事物的、更辽阔的前景。因此,我们头等重要的大事乃是制定研究方法。”长期以来,在理论研究水平上,审计相对落后予会计及其他相关学科,很大程度上也是围于方法论的落后与不够丰富。

在按照惯例将研究方法分为规范法(Normativeapproach)和实证法(Positiveapproach)两大类别的基础上,本文将深入探讨规范法、实证法在审计理论研究中的具体运用形式,并系统阐述其关系定位问题。

一、审计理论研究的规范法

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与论述会计理论的丰富资料相比,在审计文献中,很难找到论述审计理论的文章或专著①。莫茨(R.K.Mauts)和夏拉夫(H.A.Sharaf)合著的《审计理论结构(ThephilosophyofAuditing)》(1961年)开拓了审计理论研究的先河,并为规范式审计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审计理论研究中所用的规范法,既有莫茨和夏拉夫的哲学方法,后来还出现了其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研究方法,包括历史研究方法、档案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等。

(一)哲学研究方法

一般而言,一门学科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它将开始对自己的目的和本质等理论问题提出疑问,并开始寻求哲学的指导。不容否认,第一次从哲学的高度系统地、科学地探索审计理论的,是里程碑式著作《审计理论结构》。

在审计理论的研究途径上,该论著的作者运用哲学中的一些概念和方法,对各种审计理象。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一是理解(comprehension),即以概括性的眼光对审计理论作全面的思考:二是展望(Perspective),即从综合的、相互联系的角度考虑每一个审计问题;三是洞察(1nsight),即超越偶然认可时惯例或信念去深刻认识推论的前提;四是想象(Vision),即超越时空,预测审计理论的前景和目标⑧o具体说来,理解这一研究途径是要在审计这门学科中寻求那些较有普遍性的概念,诸如证据、应有的关注、披露和独立性等,对这些具有广泛适应性的概念进行研究;展望时需要据弃那些特殊的理由、超越个人成见和既得利益,对每一个问题都应根据其综合的重要性和各个方面来考虑,而不应仅从一个或几个有限的角度去考虑;要有所洞察需要在审计知识领域里避免偏见和提出不科学的推论,有必要揭示并接受审计基本假设作为审计理论的基础;发挥想象时则需要真正摆脱日常问题的困扰并长期致力于发展审计知识领域,对本学科持超然而严肃的态度,去发现问题所在并预见其对未来的影响。

在审计理论的研究方法上,作者认为,哲学研究的传统方法——分析方法和估价方法对发展审计理论较为有益。在审计中,存在着客观事实和主观估价这两个研究课题。对此,需要采用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③。由于审计判断取决于通过收集或确定证据获得的信赖程度,因而有必要像哲学研究那样,对知识和证明理论进行研究,使用分析法。但另一方面,审计职能是在重视道德行为的“荣誉制度”下实现的,审计人员的价值标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每次审计检查9若无行为规划和衡量标准可供借鉴,要保证令人满意的业绩,就必然依靠审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这就需要使用估价法。总之,审计的基本性质使自己的某些方面适合于使用分析法,而在其他一些方面适合于使用估价法。

从哲学高度进行的审计理论研究,除了《审计理论结构》之外,值得一提的还有美国会计学会(AAA)出版的《基本审计概念说明(Astatementofbasicauditingconcepts)》(1972)和尚德尔(C.W.Schandel)编著的《审计理论——评价、调查和判断(Theoryofauditing:evaluation,investigation,andjudgement)》(1978)。作为理论上对莫茨和夏拉夫的响应,《基本审计概念说明》倡导审计理论要适用于所有的审计类型,具有全面性和抽象性;而在接受莫茨和夏拉夫的挑战之后,《审计理论——评价、调查和判断》则力求:“直到审计中所有有用的概念都得到阐述,并能够经受哲学性检查”。

(二)历史研究方法

会计史学家郭道扬教授指出,在审计理论研究中,只有以审计史学研究为基础,也只有对每一理论问题的研究首先从历史渊源上加以追索,方可揭示理论内涵中的本质问题,把握这一理论的历史成因及历史进展,以及正确评价某一理论问题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这便是任何一个审计理论问题的研究都必须以历史研究作为起点的基本原因。审计表现为一个历史的延续发展过程,为发挥审计在现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既必须研究历史的继承性问题,又同时有必要研究历史的延续性问题,以最终达到科学测试未来审计世界大趋势的目的。《世界审计史》(文硕,1996)即是运用历史研究的方法进行审计理论研究的典范。作为第一部世界审计通史,该书分国家审计的发展、民间审计的发展、会计帝国大战、内部审计的发展以及专题审计史共五个部分,展示了审计演进的轨迹。作者从历史规律的视角,以追根溯源的科学态度,丰富了审计理论研究方法。

(三)档案研究方法

审计不但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而且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受托责任作为一种最具纲领性和普遍性的总方式,当然只能见之于最基本、最普遍的审计现象。而不同人士、不同职业组织往往站在不同的立场上认识这些最基本1最普遍的问题,难以直接窥见审计的本质,这就需要我们对纷繁复杂、观点角度各异的档案资料加以研究分析。这种通过对相关的重要审计论著和审计职业组织公告等文献档案进行综述,系统研究审计理论的方法,可称为档案研究方法。王光远编著的《管理审计理论》(1996)即是一例。为“了研究基本的管理审计问题,他通过档案查阅了有代表性的会计审计学者及相关职业组织为管理审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种种认识,不仅系统研究了美、英、日等国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准则和调查报告,美、英、日、澳等国政府审计署的准则和其他公告,美、英管理协会的公告和调查报告,管理咨询服务公告,纳税实务责任公告,会计与复核服务公告,鉴证准则公告,还系统研究了马丁德尔的《对管理的科学评价》、伦纳德的《管理审计》、利奥·赫伯特的《管理业绩审计》、格林的《公营部门货币价值审计》、理查德·布朗的《政府业绩审计》,以及《会计评伦》、《会计杂志》。、《会计、审计与受托责任学刊

》、《财务受托责任与管理学刊》、《管理审计学刊》、《注册会计师杂志》等刊物上的相关论文。然后,在大量掌握档案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和综合,编著了《管理审计理论》。该论著使我们很清晰地看清了档案研究的基本步骤,进一步丰富了审计理论研究的方法论体系。

(四)比较研究方法

自从娄尔行教授开创了国内比较会计研究的先河以来,比较研究方法不仅在我国的会计理论研究中推广开来,而且,在审计理论研究中也开始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地位。比较审计理论研究采取的做法是,概括不同主体在审计理论和实务方面的共性和个性,分析其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从中发现国际惯例,以期改进审计实务和提高审计理论水平。南开大学萧英达、张继勋·、刘志远合著的《国际比较审计》(2000)是比较审计研究的代表性著作。作者采用以空间比较为主,与时间比较相结合的方法,从两个不同的视角透视了审计理论和审计制度。他们主要比较了世界上各主要国家现行审计制度、审计理论和审计实务之间的异同,同时也对审计制度发展变化的历史做了必要的考察和说明,为建设和完善我国的审计制度和审计准则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基础。

二、审计理论研究的实证法

实证理论概念直至20世纪60年代才出现在会计文献中。在此之前,绝大部分会计文献都属于规范性的,强调的是如何限定会计,而不重视以实证的方式去验证这些限定所依赖的重要假设。财务经济学在50年代和60年代的发展最终导致了这种新理论在会计上的应用,而这些应用则促进了实证研究与实证理论概念在会计上的推广④。尽管其时首倡审计理论研究的莫茨和夏拉夫认为,数学法并不适用于审计学,除最简单的模型以外,在审计发展的现阶段(60年代),建立适应于审计学的数学模型是不可能的⑤,但审计本身毕竟就是一种实证性的行为“,而且时过境迁,审计理论研究方法发展到以数学法为主的实证法与规范法并重,已成为一种既成事实和既定方向。

实证方法反对从抽象的概念出发,强调客观证据,而不是个人的知识或判断,被用来研究事物“是什么”。相应地,实证研究过程不同于强调逻辑推理、被用来研究事物“应该是什么”的规范研究过程。实证研究的一般步骤是:(1)进行调查,或案例研究、访谈、实验;(2)将通过调查,或案例研究、访谈、实验等途径获得的数据资料做系统整理和计量分析;(3)概括和归纳计量分析的结果;(4)以逻辑和数学方法得出研究结论;(5)做出理论上的诠释,建立理论模型;(6)检验研究命题或理论模型,接受或修改甚至原假设。。

(一)问卷调查法

围绕审计理论的某一特定命题,设计科学、合理的问卷,进行问卷调查,根据收回的有效问卷进行实证分析,这是一种相对简便易行而又常用的实证法。采用这种方法,对问卷设计的要求比较高,问卷既要便于接受调查者理解和准确回答,又要能全面、准确地涵盖所需了解的问题。另外,为了保证问卷调查研究成果的质量,还要尽量提高问卷的回收率和所回收问卷的有效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97年就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行业发展、事务所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审计等四个方面,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其成果“注册会计师行业问卷调查分析报告”刊登于1998年2月21日的《中国财经报》上,这次问卷调查,是要以实证方法研究、解决审计理论问题。其精神与有效性,对我国审计理论实证研究的开展,对理论联系实际的学术风气起到了推动作用o

(二)案例研究法

每一个重大审计案例的背后,总是隐藏着一些深层次的审计理论问题。认真研究重大的审计案例,寻找其理论根源,已成为世界各国审计理论界的惯例。案例研究方法正是通过观察现实世界所发生的典型审计案例,思考重大审计诉讼案例的判决结果,昭示审计理论滞后于审计实务,还是表明审计实务界对现有审计理论缺乏科学理解,进而根据研究结果,为审计理论的发展完善和审计实务的改进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例如,李若山编著的《审计安全——国外审计诉讼案例》(1998)取材于美国审计界和英国审计界所发生的,真实、具体的审计诉讼案例,范围包括传统与典型审计案例、非会计报表类审计案例,金融证券行业审计案例、其他行业(如工交、商业、运输、医疗)审计案例。编者针对审计诉讼案例的判决情况及涉及的审计过程,认真查找审计人员在具体诉讼案例中是否存在审计程序上的缺陷以及所应承担的审计责任,思索每一重大审计案例对完善、改进审计理论有何启示与教训,堪称审计理论案例研究的典范。

(三)实验研究法

实验研究可以采取实验室实验和实地实验两种形式。前者是在控制严密的实验环境中进行的,而后者是用现实世界的真实客体进行的。具体做法是,分控制组(Controlgroup)和处理组(Treatmentgroup)进行实验,根据实验结果分析研究命题。采用这一研究方法,一般来说,由于实验可以重复进行,研究结果容易验证和复核。但象审计一类的不属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命题,重复实验的条件很难雷同甚至不变。而且,控制组的选择要剔除干扰因素,难度比较大,实验研究的结果也就可能会受到“噪音”的干扰。SCidler在1974年通过实验调查投资者对包含不同信息的审计报告的看法,在“审计报告的符号与交流(Seidlerd在1974年通过实验调查投资者对包含不同信息的审计报告的看法,在“审计报告的符号与交流”(Symbolismandcommunicationintheauditor\\''''sreport)”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符号论”,所用的研究方法即是实验研究方法。

(四)专家访谈法

专家访谈法是针对特定命题,对具有相当资历及代表性的专家进行访问或组织谈话,综合分析访谈内容后,得出研究结论。采用这一研究方法,由于专家的意见一般具有权威性、针对性,不同专家的意见往往相互印证或补充,还能提供多种视角和多个层面的观点和看法,最终结论往往较为权威、可靠。不过,接受访谈的专家发表的意见难免带有主观成分,难于进行数量化的统计分析,因而利用专家意见不能代替对客观资料的分析。中国台湾的马秀如博士1996年编著的《公开发行公司实施内部控制之研究》,即是运用专家访谈法进行审计理论研究的先例。编者在研究目前企业界的不当内部控制观念和新颁布的《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与内部稽核实施要点》的缺陷时,以座谈会、一对一面谈等形式,通过专家了解其所接触的企业界人士对内部控制所持的错误观念和上述《实施要点》的不足,然后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五)统计分析法

统计分析法要使用大量的数据资料和数理统计模型,进行统计假设检验。这种方法的应用,在西方的学术界已蔚然成风,在审计理论研究中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以至出现了这样一种说法,“没有数据没有模型就不是真正的研究,或者不是科学的研究。”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统计分析法相对较为科学、客观这;优点却是显而易见的。随着统计知识的普及和实证研究的兴起,统计分析法在我国审计理论研究上的应用,已经不再局限于最初的描述性统计阶段,而是开始趋于采用较为复杂但所得结论更为严谨的数理方法。国内较早用统计分析法进行审计理论研究的例子,是李树华博士的“上市公司97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之实证研究——统计特征及信息涵义”。该文探寻我国上市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所具有的统计特征及相应的信息涵义时,采用了横截面分析、描述性统计的方法。

三、规范法与实证法在审计理论研究中的关系定位

(一)规范法与实征法在审计理论研究中的区别。

1.切入点不同

规范法是以归纳演绎为主,强调价值判断,研究事物“应该是什么”的一种定性研究方法。由于审计是一门社会科学,因而注重定性分析,运用规范法进行审计理论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传统。而实证法是以统计分析为主,强调经验证据,研究事物“是什么”的一种侧重定量的方法。审计作为一门与实践紧密联系的科学,在“证据”这一关键问题上,便与实证研究过程取得一致。这为实证方法融入到审计理论研究中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功能和发展趋势不同

规范法的审计理论研究功能是,提供统一、规范的标准,作为最佳审计实务的参考,即指导和优化审计实务。而实证法的审计理论研究功能是,对出现的不同审计实务,进行解释并考虑其经济影响和经济后果,预测实务界会采用什么样的特定审计实务,

即解释和预测审计实务。过去,学术界和职业界在采用规范法还是实证法的取向上并无明显分野,进行学术研究或职业研究,都不会偏执一端。但最近开始出现一种倾向,即:学术研究和职业研究一般采用不同方法,学术界为了能更好地让人们理解审计信息的作用和影响,偏爱实证法;职业界在致力于统一审计实务和提高审计有用性的过程中,偏重规范法。

(二)规范法与实证法在审计理论研究中的联系

一方面,实证审计研究建立假设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规范法形成的审计理论;实证研究的结论也只有通过规范,才能上升为经世致用的理论,用于规范和优化审计实务。另一方面,规范审计研究的前提假设如果未经实证检验,结论无疑将缺乏坚实的基础,而主观的价值判断是很难被普遍接受的。这决定了规范法需要实证法为之提供实践上的依托。因此,规范法与实证法不是相斥的,相反,在审计理论研究中,应将两者很好地统一起来。

在具体研究审计理论问题时,首先,研究人员应尽可能排除自己的个人偏见与主观的价值判断,通过实证研究,对审计实务及相关现象“是什么”做出客观、准确的解释和预测。在此基础上,可以采用一定的价值判断标准,利用规范的方法得出“应该是什么”的审计规范理论。然后,还需在实践中检验审计规范理论的科学性与有效性,这又成为实证研究的任务。总之,整个审计理论研究围绕着“实证研究——规范研究——再实证研究”这条思路展开,使审计理论在密切联系实际的过程中不断获得发展。

(三)规范法与实证法在我国审计理论研究中的现实选择

现实的矛盾是,从规范法和实证法的相互依赖关系来看,需要在审计理论研究中将两者统一起来。但如果从顺应国际倾向的角度出发,审计理论研究又似乎要在学术界强调实证法的主导地位,而在实务界确认规范法的权威。于是,我国的审计理论研究如何在规范法和实证法中进行取舍,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现实问题。

应该看到,我国审计理论研究的现状是,尽管规范研究还够不上成熟,但实证研究甚至才刚刚起步。即便在准则制订和实务规范的过程中,审计职业界应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便是准则、规范的经济影响,也需要实证法的运用。因此,现实的任务是,不能仅仅满足于可以驾轻就熟地进行规范审计研究,而必须加快实证审计研究的步伐,加大实证审计研究的力度。但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忽视规范审计研究。而应将规范法与实证法并重,并考虑将两者紧密联系起来,使规范研究成果与实证研究成果能够相互借鉴和印证。我国审计职业界和学术界唯有携起手来,极大地丰富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方法,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提高我国审计理论水平这一根本目的。

注释:

①见文硕著:《世界审计史》,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年,pp624—625。

②见文硕著:《世界审计史》,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年,pp627—628。

③见文硕、肖泽忠等译,莫茨(R.K.Mauts)和夏拉夫(H.Sharaf)著:《审计理论结构(Thephilgophyofauditing)》,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年,p.15。

④见黄世忠、陈少华、刘海彬等译,瓦茨(Ross.Watts)和齐默尔曼(Jer01dL.Zimmerman)著:《实证会计理论》,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年6月第一版,p.16。

⑤见文硕、肖泽忠等译,莫茨(R.K,Mauts)和夏拉夫(H.A.Sharaf)著:《审计理论结构(Thephil00phyofaudit-ing)》,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年,pp82—83。

审计理论论文第2篇

关键词:民间审计;动因;受托责任

1民间审计产生动因的不同理论

1.1人理论

(1)人理论的基本观点。

人理论认为,由于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经理与股东,债权人的的利益不一致时就会产生成本,经理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损害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审计的出现,就是为了抑制经理的不良动机和行为。此外,审计的动力也并不完全在于约束管理者,正直诚实的经理也希望通过审计来证实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以示他们良好的经营成果。

(2)对人理论的简要评价。

由于人理论认为审计的本质在于促进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是为了解决由于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而产生的经理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问题,而经理和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问题只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而导致的众多问题中的一个,因此,这种观点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看问题角度单一,无法解释企业接受审计需要强制进行这一事实。

1.2产权动因论

(1)产权动因论的基本观点。

产权动因论认为,产权所有者拥有对财务信息的产权。由于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者聘请审计师对财务进行审计的目的在于维护自己对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从而维护自己的产权利益。

(2)对产权动因论的简要评价。

产权动因论指出了民间审计是为了维护财产所有者的利益,具有监督的职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此种理论将委托人仅限于产权所有者,忽视了债权人、消费者等与企业的利害关系。因而作为解释民间审计产生动因的理论,产权动因论尚存在不足。

1.3信息论

1.3.1信息论的基本观点

信息论认为,信息的非对称性是民间审计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审计的本质在于提高财务信息的使用价值,推动资本高效活动。审计财务信息可以降低潜在信息非对称性。同时,该理论还指出,委托关系的存在而产正的信息非对称性会导致道德风险问题,而用经济学道德风险模型能够解释审计具有监督职能以及为审计人员需要独立的特征。

1.3.2对信息论的简要评价

信息论看到了信息的非对称性对民间审计产生的影响,有一定的可取性。但该理论忽视了信息的非对称性是由于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如果说受托责任是内在本质的话,信息的非对称性只是这种本质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因此,认为信息的非对称性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是不恰当的。

1.4查错揭弊论

1.4.1查错揭弊论的基本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无论是内部审计、政府审计、还是民间审计,都是为了防止企业出现舞弊,或者说要队舞弊进行审查,就需要对与舞弊有关的被审单位或被审查人员进行审计。同时,这种观点还认为,监督与舞弊应在检查或审计之先,监督与审计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仅有间接关系,更没有因果关系。只有舞弊和审计才有密切的和直接的关系。只要有舞弊,就会有舞弊审计,舞弊是审计产生的直接原因。

1.4.2对查错揭弊论的简要评价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习惯于从民间审计产生的发端——英国南海公司破产事件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试图说明审计的产生是因为所有者认为经营者会舞弊,而非基于监督的需要。

此外,这种观点与保险理论(深口袋理论)尽管在内容上有很大的不同,本质上有一点却颇有异曲同工之妙,那就是这两种观点都没有将审计作为一种积极地防止出现舞弊,以避免企业出现巨大损失的措施,而是将其作为一种在假设由于管理者舞弊而使企业发生重大损失后的消极应对措施,是从现象上而非本质上来探讨审计产生的动因。

1.5受托责任论

1.5.1受托责任论的基本观点

受托责任论认为,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当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确立后,客观上就存在于委托者对受托者实行经济监督的需要。而审计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的当事人,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于是审计便成为受托责任关系能够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护机制,从而得出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和根本动因的结论。

1.5.2对受托责任论的简要评价

受托责任论一直是我国审计理论界的主流理论。它透过查弊的现象,指出了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和发展是民间审计产生的动因。人理论,产权动因论,信息论,查错揭弊论等虽然研究的角度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基于由两权分离所产生的受托责任的存在,甚至可以将这些理论看作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受托责任论进行的解释。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理论也受到有力地挑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责任论。

1.6责任论

1.6.1责任论的基本观点

在责任理论中,责任关系的形成或产生主要基于两个原则:一是“权利委托原则”;二是“有害影响原则”“权利委托原则”与委托人事先拥有的权利或所有权有关。根据这一原则,投资者把资金交给企业,投资者与企业之间就形成了一种责任关系,投资者是问责人,拥有问责人的权利,企业是责任人具有责任人的义务。

1.6.2对责任论的简要评价

对受托责任论提出最大挑战的莫过于责任论。根据“责任论”,审计是对一般责任履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此理论把审计建立在一般责任关系的基础之上,拓宽了审计动因论的理论基础。

1.7其他理论

关于民间审计产生的动因,除上述的几种理论外,还有契约论、职业化需求论等观点。在解释审计的产生与发展的动因时,这些理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足。如,基本精神与人理论一致的契约理论,其最大的不足就是不能解释为什么企业审计需要强制进行;而职业化需求论认为审计产生于作为谋生手段的职业化需求,是一种颠倒了因果关系的观点。

综上所述,关于民间审计产生的动因,理论界是见仁见智。那么,上述哪一种观点更为准确?本文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结合审计的定义,回顾一下民间审计产生、发展的历程。

2民间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2.1英国式审计阶段——产生于英国

英国工业革命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股份公司开始出现。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实际上是一种以经济责任为纽带的委托经营,这种委托经营必然要求有来自外部的控制手段,这种独立的外部控制就是民间审计。在股份公司出现早期,其发展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波折:1720年南海公司倒闭;1836年、1847年、1857年相继出现了经济危机。缺少外部控制即民间审计是股份公司发展受挫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民间审计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波折中一步步地向前迈进:南海公司倒闭成为民间审计产生的导火索;1836年的经济危机导致1844年和1845年的公司法的出台;1847年的经济危机导致了855年和856年公司法的颁布;1857年的经济危机导致了1862年公司法的推出。H.W.罗宾逊曾在《爱尔兰会计史》中指出,英国民间审计“是由破产催生、由差错和舞弊孕育、与清算共同成长,最后才确立起来的。”此阶段民间审计的目的是差错防弊。

2.2信用审计阶段——发展于美国

1748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委托詹姆斯.帕克对富兰克林——哈尔公司的设备与原材料进行盘存与评价,之后,詹姆斯.帕克向富兰克林提出了一份名为“您与哈尔氏账目一览表”。这件事是美国民间审计发展的起点。美国民间审计师在19世纪中叶之前,主要业务是帮助委托人建帐、结帐、转帐和记账,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开始编制审计报告,美国民间审计师事业开始确立。19世纪末,随着美国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和个人企业向股份公司的转变,英国审计师大量涌入美国,带来了民间审计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详细审计技术并培养了大量的会计师,从而为美国近代民间审计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2.3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民间审计在美国的进一步发展

20世纪早期的美国,随着工业的发展,股份公司的规模不断发展和扩大,审计师日益认识到详细审计得不偿失,因而对重要帐户进行分析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审计逐渐取代了传统的交易事项的详细审计。这就为现代民间审计的发展带来了新思想、新方法、新范围和新理论,使美国民间审计的发展取得了新成就。但那时美国审计结构依然不健全,如缺乏强制性规则要求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1929年的经济萧条时这些问题明显化。

在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的经济大萧条时期,两大变化的出现对美国民间审计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是企业管理者受托经济责任的范围扩大,即企业管理的责任性不再仅仅表象在股东和债权人的关系上,而且表现在与其他许多利害关系者的直接关系上;二是企业日益倾向于从证券市场上筹集资金,而非倾向于从银行获取短期贷款,从而导致最重要的会计信息从短期财务状况转向盈利能力。为了保护投资者,美国政府于1933年和1934年先后颁布了《证劵法》和《证劵交易法》,使民间审计具有了强制性。至此,作为法定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就应运而生了。随之,美国民间审计的重点也从以保护债权人为目的的资产负责表审计,转向以保护投资者为目的的损益表审计。

从民间审计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无论是在民间审计产生的过程中,还是在其发展的历程中,因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产生的受托责任关系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民间审计因受托关系的存在而产生,又随受托责任关系的发展而发展。所以,受托责任关系是民间审计的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动因。

3对受托责任论的再思考

作为我国审计理论界的主流理论,受托责任论很好地解释了民间审计的产生与发展。如前所述,审计理论界许多关于民间审计产生的动因的理论,如人理论,产权动因论,查错揭弊论等本质上都是基于由两权分离所产生的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甚至可以将这些理论看作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受托责任论进行的解释。正所谓“大浪淘沙”,受托责任论之所以长期以来为审计理论界的多数学者认同,就是因为它能准确全面地解释民间审计产生的动因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说民间审计因受托关系的存在而产生,并不是说只要存在受托关系,民间审计就会产生;只有当受托关系中的委托人授权或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即审计人对种种责任关系进行检查和评价时,民间审计才得以产生。另外,尽管受托责任论能很好地解释民间审计的产生与发展,但任何一种理论都不可能穷尽真理。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在这些变化的影响下,民间审计会不会从会计报表审计阶段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关于民间审计产生的动因的主流理论会不会从受托责任论演变为责任论?这些,或许将成为今后审计理论界所关注的话题。

参考文献

[1]文硕.世界审计史[M].北京: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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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若山.八十年代的西方审计理论观[J].审计理论与实践,1990,4.

审计理论论文第3篇

[关键词]审计关系;受托责任;委托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会计审计界对“受托责任”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对“委托”也并不陌生。理论界对其的研究多见于理论结构整体框架中对审计产生动因的分析,对多角度审计关系的研究相对较少,且多集中于独立审计领域,而审计关系的研究对审计主体的行为选择、审计目标、审计质量的研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拟从权责对等的角度对审计关系中的受托责任与委托进行深入分析,并对审计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二、文献综述

受托责任论:国内学者王光远(2004)认为,一般受托责任关系涉及两个当事人。一个是委托人(princi.pal或theaccountee);另一个是受托人(theaccountor)或人(agent)。委托人将资财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受托人接受托付后即应承但所托付的责任,这种责任就是受托责任。外部审计的发生与发展以组织外部的受托责任为基础,而内部审计的发生与发展则以组织内部的受托责任为基础。林钟高等人(2002)认为,受托经济责任是揭示独立审计需求的本源。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因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蔡春(2001)认为,审计的本质目标即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项俊波(2002)、尤家荣(2002)认为审计是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产生的。

Tom.1ee(1993)认为,受托责任产生了审计,审计正是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手段。David.flint(1988)明确指出,审计是为确保受托责任履行的一种社会控制机制。审计人员和审计策略的制定者的责任是:不断发现什么是社会需求,社会对独立审计赋予什么期望,并在实务和经济限制的范围内,努力满足社会需求。

委托论:孙铮、姜秀华(1997)将委托理论引入民间审计的研究中,深入分析了委托关系与民间审计质量、收费等的关系。郝振平(2000)认为,审计关系是指一项审计行为必然涉及的审计人、被审计人和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三方之间所形成的经济责任关系。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构成一种关系,与审计人构成另一种关系。由审计委托人、审计人和被审计人构成的多人关系中,审计委托人和审计人的关系以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之间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和必要条件,这和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理论对审计产生和存在的解释是一致的。

Antle(1984),Baiman,Evans,andNagaraian(1991)运用静态多人道德风险模型;ChiWenJevonsLeeandZhaoYangGu(1998)则建立了动态多人道德风险模型。WattsandZimmerman(1986)也引入了理论进行分析,解释了对审计师独立性的强调和会计职业协会以及大型审计事务所的存在理由。

三、审计关系的理论分析:受托责任还是委托

(一)受托责任与委托的涵义

受托责任(Accountability)也译为受托经济责任,目前尚无统一定义,以下引用一些权威性解说加以分析。日本《新版会计学大词典》认为,受托经济责任即是一定的经济主体赋予其财产管理者保管和运用所有财产的权限,并要求他们负起管好、用好这些财产的责任。美国总审计局认为,政府的受托经济责任是指受托管理并有权使用公共资源的政府和机构向公众说明其全部活动情况的义务。加拿大审计长公署认为,受托经济责任是指对授予的某项职责履行义务,作出问答,它假设至少存在两方:一方赋予职责;另一方接受这一职责,并承担责任,对履行职责的方式作出报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认为,受托经济责任是指授予一个被审计个人或实体的责任,显示他已经根据资金提供者的条件对委托给他的资金进行了管理或控制。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认为,公共经济责任意指受托管理公共资源的个人或当局报告资源管理情况和说明其履行所承担的财务、经营和计划责任的义务。《科勒会计师词典》对受托经济责任的解释是:(1)雇员、人或其他人员定期地令人满意地报告其是否按照授权行事的义务;(2)以货币形式、财产单位或其他预定标准来计量对他人承担的责任或义务;(3)按照法律、规则、协定或惯例的要求证实完善的管理、控制或其他职能的义务。

从以上解说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四点:第一,受托责任的主体,即委托人包括“一定的经济主体”、“公众”。第二,受托责任的客体,即受托人包括“财产管理者”、“政府”、“被审计个人或实体”、“受托管理公共资源的个人或当局”、“雇员、人或其他人员”。第三,受托责任的内容包括“管好、用好财产”、“管理使用公共资源”、“履行义务、作出报告”、“管理或控制资金”。第四,受托责任的本质是“责任”或“义务”。这里的“责任”即行为人的“份内之事”。“义务”处于一种与权利相对应的被动的法律地位,在汉语中,义务一词的文义有“按义理务必应做之事”的意思。

委托是理论中的概念。Coase(1937)是这样描述人不同于“仆人”或“雇员”的:“仆人有义务向主人或为主人的利益向其他人提供个人服务,否则这种关系就是一份商品的出售合同;主人有权亲自或通过另一个仆人或人控制仆人的工作。而人在工作或提供服务上并不受雇主控制。他必须计划和管理自己的工作以提供合同规定他提供的成果。Batt教授进一步指出:把人与仆人区别开来的并不是是否存在固定工资或所完成交易的佣金,而是人进行工作的自由。”

自从Coase(1937)的价值被重新发现后,西方涌现了大量研究委托关系的文献,人们引用最多的是Jensen、Meckling(1976)认为“关系是一种契约,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个人(即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人。如果这种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效用最大化者,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人不会总以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而行动。”“还应注意到,即使不出现明显的委托一关系,只要在任何场合包含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合作性工作,就会出现成本。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对成本的定义及其对企业理论的重要涵义包括了这种关系,该关系与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在有关企业理论的论文中提出的班组生产的逃避责任和监督问题很接近。”

从以上阐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委托关系的本质是契约关系。第二,委托双方是权责对等关系,即接受“决策权”,“履行某些服务”。第三,委托关系中的人与雇员或其他人的根本区别是“自由”,即委托关系中的人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成果是自己“计划和管理”的,是“不受雇主控制”的;而仆人、雇员或其他人是“有义务的”和“受雇主控制的”。

(二)审计关系的理论分析

审计关系是包括审计委托人、审计人(审计受托人)、被审计人的三方关系,其中包括双重关系,其一是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的管理或经营关系,其二是审计委托人与审计人的审计关系,以下分别简称第一种关系和第二种关系。

按照审计领域不同,我们把审计划分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在国家审计领域中,审计委托人是代表公众的立法或行政机关,审计受托人是审计机关,被审计人是履行公共职责的其他国家机关或使用国有资本的企业。其中在第一种关系中,受托人“管理使用公共资源”履行职责,是其责任和义务,因此审计委托人与履行公共职责的其他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是受托责任关系(国有资本作为国家股投资的除外);在第二种关系中,审计机关履行部门职责对被审计人进行审计,也是责任和义务,因此审计委托人与审计机关也是受托责任关系。

在社会审计领域中,审计委托人是“所有者”、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计受托人是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人是“经营者”。其中在第一种关系中,“经营者”履行受托经营职责,享有经营决策权,其在工作中是“自由的”、“不受雇主控制”的,双方是权责对等的契约关系,因此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是委托关系;在第二种关系中,审计人按照与审计委托人签定的“业务约定书”提供服务,取得审计收费,显然他们之间是委托关系。

在内部审计领域中,审计委托人是“所有者”、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计受托人是单位内审部门,被审计人是“经营者”。其中第一种关系与社会审计的第一种关系相同,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是委托关系;在第二种关系中,单位内审部门履行部门职责进行审计与国家审计类似,因此审计委托人与审计机关也是受托责任关系。以上审计关系可用表格列示如下:

首先,审计关系中无论是管理关系还是审计关系,无论是受托责任关系还是委托关系,都存在的最根本的共性问题是成本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作为“经济人”,各审计关系主体都从个人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做出有利于自身的选择。其次,审计关系中又存在着各有侧重的个性化问题。如在受托责任关系中,由于只强调了责任和义务,存在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因此在实践中应注意调动审计人的积极性,做好监督与激励的制度安排。在委托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市场的问题,包括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审计市场等的市场失灵、诚信缺失、低价揽客甚至审计合谋等问题,对此要侧重于培育外部市场、有效的审计市场以及构建合理的委托关系等。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归纳起来,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快培育外部市场,建立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在对审计风险的研究中,人们发现较大经营风险是导致审计风险的首要因素,因此企业经营状况、经营者人职责履行情况,即管理关系的有效履行对降低审计风险、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有着重要的影响。成熟的外部市场能够完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管理关系,对经营者起到有效的监督约束作用。外部市场包括资本市场、经理市场、接管市场等。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不完善,流通股比例较小,外部监督弱化,投资者不够成熟,投机气氛较浓,资本市场对经营者的压力不够;董事会成员和经营者大部分是通过行政任命的方式产生的,经理市场还没有建立起来;股权转让往往通过协议转让或行政划拨的方式进行,兼并、收购和接管等市场机制尚未发挥作用。因此应加快培育外部市场,将竞争机制引入对经营者的任命,使得外部市场监督约束机制对经营者形成足够的压力,促使其认真履行人职责。

(二)培育对高质量的审计需求,建设有效的审计市场

众所周知,由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社会审计只是服务于国企改制的工具等制度性原因,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缺少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甚至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此导致一些会计师事务所降低审计质量以维持市场份额。对此政府应加强监管,引导建立审计质量评价体系,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违规惩处力度,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同时加强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约束,建立对上市公司的信用机制的激励,多角度培育上市公司需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的有效的审计市场。

(三)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造就合格的审计委托人

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和由此产生的审计关系失衡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但在我国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主要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被管理当局掌握,股东大会形同虚设,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人员往往相互兼任,监事会不过是个摆设,中小股东无法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监督管理当局的行为,由此造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原本应由所有者担任的委托人角色,实质上被经营者操纵,即演变成由经营者委托审计人对自己进行审计,由其决定事务所的聘任、审计费用等事项,由此导致审计关系的严重失衡,破坏了审计执业的根本——独立性。因此当务之急是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采用由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来决定审计事项,造就合格的审计委托人。

审计理论论文第4篇

关键词:真实性审计;审计职能;鉴证监督;合法性有效性;稽查特派员;社会审计年报审验

在目前特定的审计环境下,国家审计署提出了真实性审计的问题。真实性审计是审计机构以审查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之上,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并评价其经营业绩或效益的一种综合审计方法,它实质上仍属企业财务审计范畴,并有所扩展。为正确开展真实性审计,有必要研究一下真实性审计方面的一些理论问题。

1.审计基本职能的再认识

(1)审计职能的内涵

审计职能,要从审计关系、审计目的、审计地位等来考察。由于审计人有审查经济活动的专门技能,审计授权人自己却无这些能力,为了证实经管资源财产人承担和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审计授权人授权审计人对其经济活动进行检查,以代表授权人对其进行监督,并要求审计人提出审计报告。因此,审计的职能,是指审计人所作审计工作的职能。这种职能,即有对授权人方面,又有对被审计人方面。审计对于审计授权人的职能是证实,即从审计人审计报告中了解资源财产经营管理经济责任的承担和履行的实际情况,借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审计对于被审计人的职能是监督。由此可见,审计人执行审计的职能是证实和监督两种。这是审计职能的内涵。

(2)审计职能的外延

审计职能的外延,对审计授权人讲是审计人对其提出的报告,简言之,即报告。对被审计人讲有以下三种职能:鉴证、评价、建议。鉴证是对被审计人经济活动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公允性的认识和确认。它不仅可以适应审计授权人、委托人的要求,而且可以对社会上的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债权人及有关方面提供需要的经济信息。评价是对被审计人经济活动效益性的确认。建议是被审计人如何更好地承担和履行经济责任,特别是在经营管理方面提出改进的意见。上述审计职能的内涵、处延如下表所示:

审计职能内涵外延

对审计授权人证实报告

对被审计人监督鉴证、评价、建议

对于审计职能,有不同的观点,即一职能说和多职能说。一职能说认为审计只有一种监督职能。这种观点可以适应审计人对被审计人的情况,但审计人对其委托人或授权人很难说是监督职能。多职能说没有区分审计职能的内涵、外延,将所有职能并列,分不清各种职能到底是对谁而言的。

(3)对真实性审计职能的认识

真实性审计是针对以往的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主要目的的政府审计的缺陷而提出来的。其所以要提出来,原因在于以往政府审计职能发挥是不完全的。先从内涵上来看。审计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主要目的,采取经验判断方法进行抽查,不可能全面证实经济活动及财务报表,所以审计的证实职能无从发挥;对被审计人来讲,审计是不全面的、不系统的,审计带有预先的明显的功利目的,其经济行为不可能得到全面、系统检查,监督职能发挥的不全面。再从审计职能的外延上看。对被审计人来说,由于审计人的审计程序是不完整的,审计方法是简化的、经验式的,所得出的审计结论只能局限于被审计人违法、违规情况,无论全面的鉴证被审计人的经营活动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其审计报告也不可能增强报表使用人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在没有全面审查经济活动及会计资料的基础上,更无从评价被审计人的经济效益;在对被审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企业概况不全面了解的情况下,无法对被审计人提出有益的管理建议,向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提出高层次、全局性的建议更不可能。

因此,根据目前特定的审计环境提出真实性审计,从审计职能角度看,就是为了克服以往政府审计的缺陷,全面发挥政府审计的证实、监督、鉴证、评价、建议职能,更好地服务于微观的企业经济及宏观的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2.真实、合法、有效三者之间的关系

我国的审计法明文规定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但在具体的审计活动中,却一直本末倒置,将合法合规性审计放在首位,而置真实性这个基础问题于不顾。搞清这三者的关系对于政府审计工作具有重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首先,真实是基础,是前提。财政、财务收支只有在真实的基础上,再去判断合法与否、评价效益水平才是有意义的。

其次,真实的未必合法、合规、合理,但不真实的肯定不合法、不合规或不合理。

其三,违法违规一般都要体现在会计信息不真实上。企业违法违规的表现形式不是唯一地体现在不真实性上,如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财政资金管理与运用部门违纪乱收乱支等,但从主流上来看,违法违规主要表现在会计主体违背会计法、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要求,大肆造假帐、报假帐,即违法违规主要表现在会计活动中违法违规,造成信息不真实,而且,违法、违纪经营及财政资金乱收乱支往往需要会计活动的配合,以隐藏其违法违纪行为,所以违法违规一般最终都体现在不真实上。

第四,讲效益必须是符合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的公允计价与表达的效益。在真实的基础上讲效益,没有真实性就没有效益可言;真实、合法对企业未必有效益,不合法可能为企业带来“微观效益”,但不真实不合法所带来的“微观效益”肯定危害社会宏观效益。

综上,真实性审计是基础,合法性、效益性审计是真实性审计的延伸、发展,三者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能将它们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因此,我们不能超越真实性去单纯查处违法、违规,也不能超越真实、合法去评价效益性,那样只会屡查屡犯、屡禁不止,治标不治本;也不能脱离合法性、效益性审计,单纯追求真实性审计,那样无法圆满完成国家赋予审计的历史使命。

3.真实性审计与稽查特派办监督之关系

稽查特派办在我国是一新生事物,自其出现之后,就受到各方关注和议论。它在基本职能、工作方法、程序上与国家审计类似,在业务范围上与国家审计有交叉重叠,所以国家审计机关处理好与稽查特派办之间的关系对于搞好真实性审计至关重要。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把握其关系,从而作好两者间的协调。

(1)法律及理论依据

我国审计法赋予了国家审计机关权力,明确其义务,规定国家审计有权力和义务对国有企业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财务、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评价。换句话讲,真实性审计是有较高层次的法律作为依据的,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真实性审计的客体主要是国有、公有企业或部门,国家机关的真审性审计另外一个理论依据可以说是凭所有权。

国务院在1998年提出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稽查特派员,国务院在1998年7月3日了《国务院稽查特派员条例》。很显然,稽查特派员制度刚刚开始,尚没有较高层次法律来界定、规范它,目前仅仅只有一个中央行政性法规来规范;但国务院作出这一决定也是有理论依据的。国家是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投资者及所有者,凭所有者或投资者的身份,国家有权对它投资的资产进行监督。

(2)职能

两者的职能基本类似。在我国审计法中规定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对国有企业经济活动及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在1999年审计署的《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准则(试行)》中,也明确提出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权,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收支的规定,评价被审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处理处罚其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在《国务院稽查特派员条例》中,也明确提出稽查特派员的职责,其中之一就是“查阅被稽查企业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一切资料,验证被稽查企业的财务报告等资料是否真实反映其财务状况……。”由上可见,真实性审计与稽查特派员稽查的主要目标是一致的,都将“真实性”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上,从这一点讲两者都具有证实职能和监督职能。

两者的职能并不完全一致。鉴证职能。真实性审计的审计报告中对被审企业经济活动及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的有关评价,既可以对审计授权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对社会公众起到鉴证作用,但稽查报告直接送达国务院有关部门,并要求严格保密,所以其鉴证职能是有限的。

评价职能。真实性审计中的评价主要是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评价,而稽查报告中的评价主要是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评价,主要是要解决国有企业领导人或领导班子的问题,针对性更强。

建议职能。两者都具有在全面了解企业运行状况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作出更具普遍性的宏观建议的职能。但在微观上,真实性审计主要是要向被审企业提出内部管理、控制方面的建议,而稽查报告中主要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惩、任免提出建议。

(3)工作或业务范围

稽查特派员接受国务院指派,只对国家重点大型企业进行稽查,而国家审计机关对具有国有资本的企业都可以依法进行真实性审计。所以这两者的业务范围是不一致的。后者要比前者宽,而且前者的稽查对象实质上是真实性审计对象的一部分,这样就造成真实性审计的客体、对象与稽查特派员的稽查对象有交叉重叠。

综上,在实施真实性审计时,一定要处理好国家审计机关与稽查特派办间的关系。由于在职能上基本类似,在业务范围上又有重叠,需要处理好的就是如何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问题,以免造成重复审计或稽查以及对企业监督的空白地带。

4.真实性审计与社会审计年报审验的关系

(1)联系

两者对财务报告审查、核实、调整、确认等程序与技术方法基本相同,亦可相互借鉴,审计结论亦可相互采用、印证、补充。

(2)区别

审计职能:前者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即鉴定证明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并兼顾合法性审计及效益评价;后者的主要职能是鉴证,即在审计报告中表述被审企业财务报表真实性、公允性的程度,不评价企业效益水平,不将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放在重要地位。

审计依据:前者是依法审计,任何一个国有企业都无条件地负有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的义务。后者是依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只有接受委托人委托,并与之签订有关协议后,被审计人才有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义务。

审计理论论文第5篇

一、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及其产生的客观基础

环境绩效一般是指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与无形收益。关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看法,张文华和钱凤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指对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责任和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环境治理责任及他们的工作绩效进行的审计[1];陈正兴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的环境经济活动,依照一定标准,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状况和发展潜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对其效果与效率表示意见的行为[2].

1999年11月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小组制定了“有关环境效益审计指南”,环境绩效审计开始走向规范化道路。借鉴各种学者的看法,我们对环境绩效审计做出如下的定义:环境绩效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环境管理活动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分析,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评定环境管理活动的现状和潜力,对提高环境管理绩效提出建议,促进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审计活动。

审计客观基础是审计赖以产生和存续的某种存在于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需求,尤其是对审计活动所提供信息的需求。审计的客观基础决定着该类审计的目的、职能、主体和客体,不同类别的环境审计,有着不同的客观基础。具体到环境绩效审计而言,其产生的客观基础应是检查环境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责任。环境资源包括两部分:一是环境的天然存量资源,如物种、生态、大气和水资源等;二是用于治理环境的各种资源,如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所有权属于国家和全民的环境资源通过法律委托授权于一定的政府机关或社会经济组织管理、经营或使用,这些组织就承担起经济、有效地使用和管理环境资源的责任,因而需要通过国家审计来检查其受托管理、使用责任的履行情况。所有权属于投资者个人的环境资源,则需要通过内部审计来检查其是否经济、有效地管理、经营和使用了这些环境资源。这种对环境资源管理、使用的经济性、有效性的评价,属于对环境管理系统各环节的“连续监控”,主要是指环境绩效审计。

二、环境审计、绩效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一)环境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环境审计的基本特征,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共同构成完整的环境审计体系。

环境审计,也称为环境、健康和安全审计,是审计学科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开拓的一个审计新领域,是国家环境管理系统(EMS)中的一部分。在我国,环境审计被定义为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依法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责任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并且揭示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管理。

环境审计包括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三部分。环境财务审计注重财务报表披露的环境资产和环境负债等信息的公允性;环境合规性审计侧重于检查各种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而环境绩效审计更多的是考察、分析和评价组织所采取的各项环境措施和环境管理活动的绩效状况。在增加环保投入的同时应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增加环境政策的适当性,环境绩效审计正逐步成为各国环境审计的发展重点。

(二)效益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效益审计起初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直到1977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才在利马会议上将其定义为“绩效审计”(PerformanceAuditing)。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和亚洲组织将绩效审计定义为:绩效审计是一种对被审计单位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使用资源的经济、效率和效果方面的审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E”审计,近年来,又提出“五E”审计,即在“三E”审计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公平性(Equity)和环境性(Environment)审计。效益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以考核有关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促使被审计单位提高效益。效益审计的开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立法、内部制度、审计规范、人才、资源、技术等各方面都要进行建设,要把效益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全面实践和探索。

国际上审计已经向绩效审计发展,环境问题也成为绩效审计关注的内容之一。环境绩效审计虽然隶属于环境审计的体系范畴之内,但是又同时兼有绩效审计的特点,对绩效审计的探索有助于完善环境审计的方法,拓宽环境审计的范围,丰富环境审计的内容,突出环境审计的建设性意义。我国的环境审计要跟上国际发展,必须在审计类型上从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拓展,从以环境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为主要审计对象逐步过渡到绩效审计上。

三、环境绩效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结果的建设性

环境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环境监督,但在环境绩效审计中,更应强调其评价职能。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深入的考察和分析,找出影响绩效的各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益。因此,监督并不是环境绩效审计的根本目的,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促进为主的建设性审计。

(二)审计标准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环境绩效审计属于环境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已经颁布的包括ISO14000环境系列标准在内的各种环境标准,都是环境审计在审计依据方面不同于传统审计的独特之处。另一方面,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绩效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不可能相同,甚至是同一项目,有多种不同的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会截然不同。这使得每开展一项绩效审计,审计人员都需要在现场审计开始前,就衡量绩效的标准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协商,或者寻求一种公认的、不存在异议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或需要协商确定是环境绩效审计的一大特点。

(三)审计活动的综合性

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考核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综合性审计,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活动都与绩效有关。因此,环境绩效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应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全部环境管理活动。不仅包括环境资金流转的管理活动,保证环境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包括非环境资金的环境管理活动,如环境规划、环境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等,影响环境绩效审计的因素多种多样,因而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内容多、范围广、系统性强的综合性审计。

四、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

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包括根本目标、具体目标和分项目标三个层次。其根本目标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即:改善环境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只不过环境绩效审计是从绩效审计这个角度来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目标可以概括为:对环境管理各步骤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找出影响环境管理绩效的消极因素,提出建设性的审计意见,从而促使环境管理工作的高效进

行。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进一步地可以将具体目标分解为四类分项目标:(一)评价环境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帮助法规政策制定部门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法规与制度;(二)评价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其影响工作效率的消极因素,提出改进建议;(三)评价环境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助于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四)评价环境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改善环境投资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环境绩效审计的层次

环境绩效审计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对政府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宏观层次,由国家审计机关来进行,主要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价,看环境政策是否促进了环境和生态的改善,审查环境项目的实施是否真正有助于防治环境污染,调查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标;对企业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微观层次,由内部审计或社会审计来承担,重点审查监督企业对环保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评价企业的环境内部控制系统以及企业在治理环境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宏观环境绩效审计

1.政府环境政策的绩效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包括对环境经济政策和行政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时只需考虑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而不对政策本身进行过多地评价。评价时需遵循两条原则:首先,环境政策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其次,在达到目标的前提下,看政策的实施费用能否达到最小。

2.政府环境保护资金的绩效审计

国家拨付给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环保资金是用于治理环境的主要来源。环保资金在真实性、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还应对资金的拨付、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进行审计,因为真实合法并不等于使用的合理有效。所以环保资金的绩效审计主要是对其拨付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具体审查各级财政部门及各级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使用单位,有无少拨、不拨,或延迟拨付的现象,拨付给使用单位后,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最后对资金使用后的环境效益进行评价,分析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看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

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属于绩效审计,进行项目效益审计首先要了解项目本身,如果项目被分解在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实施,还要了解项目分解情况。在了解了项目之后,还应清楚该项目的目标,在审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以是否实现项目目标为重点。如果不能实现目标,则审查不能实现的原因;如果达到了目标,则审查成本是否超过了预算,以达到使用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项目效益。

(二)微观环境绩效审计

企业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一般包括在环境绩效报告中,它进行环境绩效审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政策法规执行的审计

首先要审查政策法规的具体规定。诸如排放标准、排污收费是否合理,可以根据边际分析的原理,当制订的排放标准或排放费只有使得企业治理污染的边际成本等于污染的社会成本时,该排放标准或排放费才是有效的;其次,审查执行政策法规的情况有无偏差,对企业来说,每一项政策都有明确的目标,审计人员应考虑政策规定是否达到目标,总体效果如何,从而可以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提高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

2.企业环境管理的内控系统的审计

首先,了解企业现行环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和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有效性,是否有利于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其次,了解企业在内控系统下的环境目标以及一些污染指标的定量数据,如排放到空气中、土壤中的废弃物的数量是否超过了指标的上限;最后审查一些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能源消耗是否超过了一定标准等等。

3.企业环境管理效益的审计

对企业而言,环境保护的效益表现为两种形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项审计是指企业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因此,该项目的审计是企业环境管理的综合审计,其指标既有财务的、又有非财务的;既有综合的、又有具体的指标。主要包括:(1)环保投资审计:主要是对企业自己投入环保设施及重要资产上资金的真实性、投资行为的持续性的审查核实,以促使有关单位与部门保证环保资金的落实与到位;(2)环境成本费用审计:审查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投入到环境管理中的成本与费用指标;(3)环境损害费用审计:评价和审查企业由于对环境产生了破坏而受到的惩罚支出,该项目的金额越大,表现为企业环境管理的水平越低;(4)环境管理经济收益审计:评价与审查企业由于产品的绿色化、环保产品、“三废”再生品、资源替代品等带来的经济效益或者企业由于加强了环境保护导致环境损失的减少等内容;(5)环境管理综合效益审计: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不仅可以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实现企业所在的社区环境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美誉度,环境管理综合效益的审计包括对治理污染使空气清新、水质变好、减少环境的再污染程度等非财务指标和软指标的评价,也就是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评价。

六、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中列示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包括: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进行审计、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等。

(一)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这是目前世界各国开展政府和公营机构绩效审计最普遍的形式。具体地说,就是检查政府环保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使用其法律授权和公共资源,督促社会公众和组织遵守环境法规的效率和效果。

(二)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审计。其主要对象是政府负责的保护或改善环境的项目以及政府签署的国际协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已授权审计机关对这些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实施该类审计时,审计机关应该注意对环境项目的选择,考虑经营风险、重要性和可审计性等方面问题。

(三)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审计机关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可以通过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项目审计等方面工作的实施,检查或确认政府、组织在缓解、削减环境影响方面的措施是否已经实施,并已经达到目标,有无造成过多成本等。

(四)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环境审计被看作对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系统的连续监控过程,环境审计中对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合理性和工作的有效性、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国家政策立法)的有效性和执行程度以及环境规划决策的科学性的评价都属于环境绩效审计的范畴。

(五)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虽然我国的审计机关并无对政策制定进行审计的权限,但是可以反馈一些与政府规定本身的合理性有关的信息,例如排污费的计费范围和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等。事实上,经过反馈的审计信息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七、当前我国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障碍与对策

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是国际上环境审计的发展趋势,但是我国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在我国开展环境审计存在一些体制上、观念上和理论上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目前对于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人们已经达成了共识,但对于如何加强环境管理以及环境绩效审计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等问题认识不够深入,主要着眼点还是仅仅限于环境投入和环境法规政策的执行上,对于环境投入的效果以及投

入产出的对比状况却没有更多的考虑,以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因此开展环境绩效审计首要的是提高对环境绩效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发展不充分。环境绩效审计以环境财务审计和环境合规性审计为基础,是一种综合性的审计,在我国环境财务信息不真实和环境管理违规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缺乏相应的基础。大力发展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保证环境信息的真实可靠和环境工作的规范性才能为环境绩效工作的展开提供基础。

(三)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准备不足。环境绩效审计作为一项实践性的工作,只有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的储备,才能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准备。我国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对于各种基本问题,如环境绩效审计的主体、范围、标准、方法等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因此加强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对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实践开展意义重大。

审计理论论文第6篇

传统审计是由独立的专职机构或人员接受委托或授权,对被审单位特定时期的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公允性、真实性以及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监督、评价和鉴证的活动,其目的在于确定或解除被审单位的受托经济责任。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财务管理系统逐渐由手工模式向网络自动模式发展,在自动化、无纸化、数据化的电子商务和高度信息化的网络财务系统下,传统审计面临巨大的挑战。

(一)审计内外环境的改变

传统审计是在企业的手工会计信息系统环境下进行的。由经济业务产生纸性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期末根据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企业从原始凭证到报表每一步都有文字记录,都有经手人签字,整套账务系统都有纸介质保存,以便审阅。在传统经营条件下,企业资产和经营的安全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得以保证,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所制定的会计政策中,明文规定内控制度,并可由审计人员通过盘询、模拟等方法进行内控制度的评审。

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可以从网上了解商品、询问价格、签订合同、发送订单,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确认交易、出口报关、发送商品(仅限于信息产品)、传递发货单,划账结汇等。经济业务产生的原始凭证以电磁信息的形式在网上传递并存储于磁性介质中,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都集中由计算机按程序指令执行。因此审计人员面对的是企业的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和网络账务系统,企业的账务系统以程序语言的形式存放于计算机中,肉眼难以对会计处理流程及内控制度形成全面的感性认识。网络审计面对的企业内部环境是一整套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它的合理有效性、安全程度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如硬件设备的稳定性,上下兼容性,软件本身质量的高低及对企业实际情况的适应性等。而这些又受技术和人为的诸多因素影响,审计环境中不定因素增加。

我国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中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基础的相对较完整的法规体系,各行各业的会计处理都有一定的准则为指导,因此传统审计面对的是相对有序的外部环境。而网络经济时代,传统企业纷纷上网开展电子商务,参于竞争,甚至出现了没有经营场地,没有物理实体,没有确定办公地点的虚拟企业。这些企业只要在Internet的一个结点上租用一定的空间经过数字认证机构的认证即可在网上接受订单、寻找货源、进行买卖。正是由于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和有关商务法律的不健全,外部环境的不稳定因素剧增,来自企业外部经营风险凸现,原有的内控制度效果减弱,从而增加了审计的风险。

(二)对审计目标的影响

根据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表示意见。注册会计师收集证据的惟一目的就在于使自已能够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表示意见并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高质量的信息必须具备可靠性、及时性、相关性。在以历史成本和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的传统会计中,会计报表作为对企业经济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事后反映,主要考虑了可靠性,而及时性与相关性不足。

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可以把公司简介、产品信息等放在企业网页上,普通客户随时上网查询,了解情况,且由于网络账务系统的共享性,投资者、有关特定信息使用者可随时通过获得授权上网查询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的及时性大大提高。作为事后反映的会计报表对投资者、信息使用者的重要性大大降低。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审计已不适应信息时代审计要求。

(三)审计风险复杂化

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漏报而审计人员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传统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主要通过评审被审单位内控制度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此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由于企业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完善性在传统会计系统中有据可查,较易检测。

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的会计岗位职责被打破,内部控制制度发生了变更与转移,安全已不是企业内部所能完全控制的。以数据库为基础的实时审计发展使审计风险中包含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日益复杂化。计算机病毒和黑客攻击都可以从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通过网络威胁到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网络审计的固有风险增大;由于在计算机中可以人为篡改数据且不留痕迹,企业在电子商务中要面对如何确认没有白纸黑字和签字盖章的电子订单交易,网上信息传递的保密等问题,控制风险更难确定,检查风险增大。且由于电子商务实行无纸化贸易,如果账务系统设计时考虑不周,可能到审计时才发现只留下业务处理的结果而不能追溯其来源,缺少审计线索。主要的审计证据来自于系统网络,属间接证据,其可靠性依赖于网络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审计人员仅仅通过常规的审计测试程序,难以确定企业有多少重大错报或漏报,会计报表的部分或全部认定是否真实、公允,审计风险难以控制。

(四)审计报告时效性滞后

传统的审计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报表完成后进行,审计人员完成外勤工作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整理,编制审计报告。从企业会计报表报送到审计报告完稿,往往间隔几个月,其时效性不强,且往往发生期后事项,必须在审计报告中加以披露,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企业的会计信息随时可通过授权获取,滞后几个月的审计报告对信息使用者用处已不大,为发挥审计报告的应有作用,必须加快审计报告的报告速度。

(五)传统审计业务受冲击

传统审计中,国内审计机构的主要业务是报表审计和验资,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发展缓慢。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信息实时性特点,信息使用者可随时通过获得授权查询相关信息,报表审计的作用下降。而同时信息使用者直接上网查询必然会遇到许多专业化问题,因而如何在网络中准确、及时地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成为审计机构的主要问题。并且其他行业利用网络也正逐步提供类似的信息咨询服务,如银行联网咨询等,审计业务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六)审计人员素质问题

传统审计的账账核对、账证核对、帐表核对等重要的审计工作,必须由有丰富财会知识和经验的审计人员完成,而这些工作在网络化条件下将失去意义,因为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各种帐簿、会计报表等只是系统中同一个数据库,甚至是同一个数据表的数据按不同方式的输出,这些会计信息的正确与否,首先确定于计算机系统功能的正确性,因此网络审计对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提出很高要求。

目前国内的审计人员不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仍有较大不足,审计人员老龄化现象突出,部分审计人员虽在财会审计领域经验丰富,但对计算机技术、网络知识了解不多,这造成审计人员因为不懂网络经营与网络财会的特点,缺少应有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控制知识,而不能识别审查和评价企业的风险与内控制度,难以对复杂的网络会计系统进行有效的评审,难以应付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风险。而计算机专家可能不懂审计,审计人员之外的辅助人员越多,越依赖于他们,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客观公正受到威胁。因此迫切需要一大批既懂审计、又懂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二、网络审计理论体系的构建

(一)网络审计的目标

审计目标经历了详细审计、资产负债表审计、会计报表审计三个阶段后,停留在鉴定被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报表是否公正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的会计准则,即仅是查错防弊目标上。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网络审计将由揭露会计资料的错弊转向包括揭露并指出其根源与后果,增加相关利益审计的多元化目标。

具体来说,原先的查错防弊目标仍存在,但应增加指出在系统中产生差错的根源以便完善系统和分析对利益相关者产生何种影响等内容。网络财务报告产生差错,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由于经济业务本身的处理差错,如记帐凭证出错、人为漏帐、多记业务等,这些出错原因与传统审计出现差错一致,需通过内控制度评测和抽样检查等传统方法,加以审计并作相应调整即可;另一种情况是经济业务本身处理是正确的,且不存在人为过失,而是由于网络财务系统中存在程序错误或安全漏洞使运行中产生错误结果。因为记账凭证输入后,入账、汇总、结账到产生报表都是由计算机在设定的程序指令下自动完成,因此财务系统设计的完善性及在使用过程中程序指令是否被改变等问题直接影响到最终网络财务报告的正确性。对后一种错误原因,审计人员应指出在哪段程序指令中出错或哪个财务子系统中有问题,找出差错源头,以便完善系统。

由于网络环境中,会计主体具有多元化和不确定性,被审单位的经济状况与其他利益相关者有着互动的联系,股东、合作企业、投资机构等成了相关利益群体,他们关注被审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被审单位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趋势,并据以调整与被审单位之间的各种互动联系,因此需要在网络审计报告中分析对相关利益产生的影响。

(一)网络审计的假设

1.被审主体假设

电子商务环境下有两大类企业,一类是传统企业实现信息化,通过构建网站等方式参与电子商务,其财务系统是在原有手工财务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另一类是虚拟企业,这些企业只是在Internet上租用空间,寻找资源、广告,或是整合信息并出售或是与网下的生产企业、运输企业等联合;或是“1+1”型网网联合。虚拟企业通过合作进行竞争,具有高度的弹性与灵活性,在网络空间中迅速重构和解散,导致会计主体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针对这类虚拟企业,被审单位主体应假设为“经济利益相关的独立体”。

2.审计环境假设

实现网络审计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一是被审单位网络财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实现数据一体化管理,建立网上交易活动的授权、确认制度以及相应的电子文件接受、签定、验证制度。并建立网上信息功能,实现网上在线信息披露机制,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可随时登录企业网站读取网页上的信息或根据授权通过防火墙身份检查,合法地利用数据库中心获取所需数据。二是企业网络财务系统中建立了审计子程序和审计接口。审计子程序中提供审计管理程序、审计执行工具、审计档案库,即在系统中建立内部审计系统;审计接口是指从被审单位的财务系统向审计应用软件中传送审计数据的规范和程序,即信息交换的通道。包括传送数据的格式、规范和完成传送作业的程序。

3.货币结算假设

电子货币是实施电子商务的重要条件,它采用电子技术和通讯手段,在信用卡市场上流通,以法定货币单位去反映和实现商品的价值。电子货币的运用大大加快了资金流通速度,使资本市场交易更活跃,各种现实货币之间汇率变动更频繁。因此需要一个网上结算中心:网上银行。自从1996年美国纽约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成为全球首家Internet电子银行至今,已有1500多家网络银行在开展业务。网络企业的交易范围涉及全球,各种货币汇率不同,因此需要由一种统一计量单位,即电子货币来进行交易,网络审计要正常开展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网络银行体系支持。

(三)网络审计的对象

电子商务环境下,网上经济交易、资本决策均可以瞬间完成,网络系统中各工作站同时使用一个信息来源,资源共享造成对网络系统的依赖性增大,因此网络审计的对象应从传统审计的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转为原始资料和系统功能。包括经济业务本身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原始凭证的录入工作准确性、网络会计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系统研制开发的合理性、应用程序与数据文件的安全性等。并从侧重对历史评价转为对未来预测即从事后审计转为实时审计、全方位评价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误的风险要素等。

知识作为一种资本,逐渐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资本和劳动力两大生产要素,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要素,网络企业的主要资产也由传统的生产资料变成知识及其载体,会计信息使用者为满足竞争需要,关注无形资产的价值构成、收益情况和增值能力方面的信息,以及要求审计为经济决策的正确性和监控手段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因而审计的工作重心转向无形资产,服务功能大为提高。

(四)网络审计组织

审计机构建立网络审计中心,配备功能强大的服务器、中继器等硬件设备和系统审计软件,开发面向不同对象信息系统的审计接口,并在审计机构和签字确认的单位同时形成原始数据的备份,在不同部门各自生成相关数据库,形成互相监督和牵制,保证审计线索的完整。审计组织内可分设工程技术部、程序检测部、财务审计部等。工程技术部负责被审单位网络财务系统硬件环境的审查;程序检测部负责对被审单位网络财务系统的运行情况审查;财务审计部在前面部门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对具体业务的审查。接到审计任务时,由各审计部门派员组成审计小组协作完成工作。

(五)审计方法程序

1.接受委托

连接网络审计中心与被审单位网络财务系统的审计接口,进行数据传输初测,了解被审单位基本情况。

2.对被审单位网络财务系统功能进行评测

由工程技术部人员对网络硬件环境审查,包括各部件的兼容性,信息通道的畅通性,有无可疑的多余接口等;由程序检测部人员对系统功能检测,包括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操作的权限问题,实时监测系统的完善性等。结合两部门工作系统地分析审核客户服务器环境,进行风险评测。

3.对被审单位网络财务系统进行数据通讯的控制测试

(1)抽取一组会计数据进行传输,检查由于线路噪音造成数据失真的可能性。(2)检查有关的数据通讯记录,证实所有的数据接受是否有序、正确。(3)通过假设系统外一个非授权的进入请求,测试通讯回应技术的运行情况。(4)针对系统的安全性,对本次审计风险进行估测,决定下步审计工作的重心。

4.对原始资料进行实质性测试

在前几步骤中确定了财务系统的可信赖性后,由财务审计部人员调用审计系统的审计功能或使用审计软件对原始数据库审计,利用计算机强大的计算功能,对每笔重要业务审查、核对和分析;测试其原始凭证、入账、汇总的正确性,使用电子邮件向网络银行中心、客房单位进行函证,取得有关数据文件作为审计证据。对无形资产进行审计时,从无形资产的取得、保护、创新等方面入手,审查其经济性和效益性。

审计理论论文第7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艺术设计教育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经济进入了持续高速发展的阶段。经济的繁荣带动了社会各个行业的发展,也使得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为了适应社会需求,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出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迈进的发展趋势。而艺术设计作为热门学科,全国艺术设计类考生逐年攀升,全国兴起了艺术设计的热潮。然而,艺术设计教育在我国,只有短短的二十几年的历史。由于现代设计教育在我国的历史比较短,发展还不够完善,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加上这几年的扩招,实际教学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培养目标不够明确,教育思想和方法比较陈旧,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不够完善,教学质量有待提高等。所以,我们一定要静下心来重新审视艺术设计理论,研究艺术设计教育。

笔者从事艺术设计教育十多年,目睹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艺术设计教育的巨大影响,以及艺术设计教育对市场经济的反作用,以自己切身体验谈谈对艺术设计教育的一些思考。

一、顺应市场需求,转变教学思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让市场在资源的优化配置中起主导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学校也被逐步推向市场,并逐步向产业化方向转化,这也是在市场经济体制运作下完成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要求。由原来的国家包培养、包分配,逐步转向交费上学,毕业后自主择业。这就必然要求我们改革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制订新的教学管理制度以适应社会和学生的多样化选择。我国的艺术设计,是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兴起而兴起的,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应该说,艺术设计在中国从诞生的那天起,就与市场经济发生了割不断的联系。

因此,面向市场需求,随时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是高校艺术设计教育改革的首要任务。再以理念的突破和更新为先导,在教育实践上引起巨大的变革,在当前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践过程中,构造并树立系统的现代教育观念。高校要扎扎实实地办学,不懈地努力,应努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一专多能、紧贴市场需求的人才。要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并重,全方位提升学生素质,从而造就适应市场需要的职业英才。同时,在硬件设施基本完善后,逐步控制学校的规模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凝聚力和竞争力上面来,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为将来的生活和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打破文理界限,培养宽口径人才

我国艺术设计教育脱胎于纯美术教育,原来只在艺术院校和轻工院校里设置,现在综合大学、工科院校和师范院校中也纷纷开设设计专业。在现行的教育体系中,艺术设计教育基本上按照两种模式进行。一种是在综合性大学、专业美术院校和师范院校;另一种是在各种工科院校,如建筑、机械、轻工、纺织等。前者偏重美术理论和美术基础训练,后者偏重不同专业的工艺与专业技术训练。这一点可以从开设的不同的课程上明显看出来。这两种教育模式本来可以互相借鉴,互相补充,但因为现存的教育管理体制,如一些综合性大学隶属教育部门,一些专业美术院校隶属文化部门,一些工科院校隶属各产业主管部门。我国的高校招生,历来分文理两大类,演变到今天,这种体制已经波及到基础教育的中学分科问题。而艺术设计学科,也因为这个招生体制,被人为地割裂开来。所以,以文科考试进入美术院校的学生,得不到良好的工艺与技术训练,以理工科考试进入工科院校的学生,得不到良好的美术理论和美术基础训练。这个问题早已经在我们的社会上,即学生就业的工作岗位上反映出来。

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我们可否转变一下思维方式,打破文理科界限,把艺术设计教育统一起来,不论其设在什么学校,工科也好,文科也好,都用一个标准确定教育对象和教学方法。这样既能避免学生接受知识上的偏差,也能衡定各类学校的师资和教学水平。同时,也使学生来源得到合理配置。现在,由于实行“三加X”考试,这一点在招生上基本上没有障碍,主要是思想再解放一点,把这种选择学生的方式再向前推进一步,就可以达到这一目的。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一个专业同一个班毕业的同学找工作的差异性越来越大。高校已经成为一个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修养的平台,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人才日益受到社会的青睐。这一现象逐渐受到高校教育工作者的重视,提倡学科合并交叉,培养适应多项工作的宽口径人才成为艺术设计教育新的发展方向

三、广泛吸纳社会力量,积极整合教育资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艺术设计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艺术设计专业办学规模也随之不断扩大。然而,有限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始终是制约我国艺术设计教育深入发展的瓶颈。一方面,高校要有计划地引进或培养既有系统的理论修养,又有丰富艺术设计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要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充实艺术设计的师资力量,可以采取长期或短期聘用的方式,邀请国内外室内设计行业的精英或专家来校讲学、授课,力争将最新的行业知识和信息传达给学生。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艺术设计教育在软硬件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然无法满足经济高速发展和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高等院校为了要办出质量和特色,以培养大批适应市场需求的的高级人才,使出了浑身解数,以致有些高校因为基础建设的不断扩大,而债台高筑。短时间内,仅仅依靠高校自身力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根据艺术设计应用性极强的特点,我们要把设计教育从大学的课堂里解放出来,交给企业家,作为企业发展的武器,交给民众,成为生活的必需。积极整合教育资源,坚持多样化办学,拓展以学养学,滚动发展之路,最终变“学校办社会”为“社会办学校”,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面需要。令人欣慰的是,许多高校已经先行一步,积极与企业取得联系,将企业变成了高校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学校解决了实验场地的问题,降低了教学成本,企业也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四、校企联手,促进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历来都是学生和家长十分关注的问题,尤其是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以及高校连年的大规模扩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并呈现出“两高一低”的现象,据有关资料统计:一高是指毕业生总人数高:2003年212万,2004年280万,2005年338万;二高是指待就业毕业生总人数高:2003年52万,2004年69万,2005年已经达到了79万。一低是指毕业生签约率低:据教育部的统计,2005年应届毕业的338万普通高校学生中,在毕业时的签约率仅为33%,即使到了2005年末,仍有近1/4的毕业生还没有找到工作。

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大部分有艺术设计专业的高校采取“主动出击,外引内联”的就业政策,在全国各地建立少则几十个,多达上百个的就业实习基地,与全国成百上千家企业建立长期联系,形成了庞大的就业网络,数以万计的学生在这些企业找到了位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积极推进校企合作,采取“订单式”培养,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学校与企业签订合同,企业为学校提供资金和教学场地,学校根据企业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和训练,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艺术设计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学生毕业后如果不能就业,必将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国家已将就业率作为高校评估的重要指标,高校必将在推荐和引导学生就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