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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危害(合集7篇)

时间:2022-10-16 06:17:00
煤矿职业危害

煤矿职业危害第1篇

【关键词】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对策

引言

现如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尤其是创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等社会理念深人人心,社会生产活动中劳动工作者的安全、健康愈来愈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点关注。过去一段时间里,在我国大力推广社会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举措下,我国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综合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职业健康发展仍旧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问题,特别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矿尘危害、有害气体及不良劳动等因素,长期没有取得有效的消除,对煤矿生产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1.现阶段煤矿职业危害相关因素

1.1矿尘危害因素

矿尘,即煤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煤尘、岩尘以及其它相关有害粉尘。矿尘属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性粉尘,其可长时间的悬浮于煤矿生产环境中。由矿尘所引发的煤矿职业危害有煤尘爆炸及尘肺病,其中煤尘爆炸是煤尘受高温或者热源影响,与空气中氧气迅速发生氧化反应的过程;尘肺病是煤矿生产作业人员长时间于存在悬浮粉尘的环境中工作,吸入大量的矿尘,从而产生的肺部组织纤维性病变的统称[1]。由粉尘爆炸和尘肺病所造成的伤残、死亡人数,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十分惊人。

1.2有害气体因素

煤矿生产过程中,矿井瓦斯是主要的有毒有害气体。矿井瓦斯是于煤矿生产期间,自煤岩层内向外溢出的以瓦斯为主的各类有害气体的统称[2]。瓦斯事故属于煤矿职业中一种较为严重的危害,其危害主要包括:①自燃引发火灾危害;②爆炸引发伤亡危害;③破坏空气质量引发人身危害;④煤岩瓦斯突出,引发生命危害。

1.3不良劳动因素

现阶段煤矿职业中,普遍存在劳动强度过大及作业姿势不规范等危害。劳动强度过大主要体现在综采工作面支架移动、顶板支护以及煤矿巷道掘进式岩石装车操作等都是超负荷体力劳动。在煤矿生产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通常要进行蹲位、弯腰及跪位操作,长期以往,会导致作业人员出现生理性职业疾病,包括下肢静脉曲张、肌肉骨骼损伤等。

2.现阶段煤矿职业危害产生原因

2.1煤矿生产现场未配备有害物质监测设备

现阶段,我国一些煤矿企业为了谋求眼前利益,过度的节约企业煤矿生产投入成本,未对煤矿生产作业人员及现场空气质量监测配备必要的设备,当前煤矿生产现场空气矿尘浓度严重超标。由于一些煤矿企业不具备完善的煤矿技术服务保障体制,即使是构建了有害物质检测服务中心,往往也受收费昂贵、地理位置较远等影响,对煤矿定期鉴定及检测并无法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和帮助,从而难以实现煤矿企业科学合理地进行有害物质监测。

2.2煤矿企业对煤矿职业危害不予以重视

现阶段我国一些大型煤矿企业都会配有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人员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并构建了相关的职防管理制度,但是煤矿职业危害仍旧面临着职防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较低、检测设施设备落后及管理水平不足等问题,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3]。同时,一些小型地方煤矿企业更是没有设置职业危害防治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2.3职业病统计全面准确性不足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煤矿企业均为推行职业病诊断工作,更是不存在关于职业病相关的统计数据;煤矿生产过程中引发的安全事故,往往局限于对事故展开实时调查、处理,而不将其纳入职业病作为病理报告进行处理,即使在职业病统计过程中,也仅仅统计主要的职业病,职业病统计全面准确性不足。

3.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对策

3.1规范职业危害防治体系

煤矿企业应当积极构建和规范防矿尘、防有害气体监测等设备及设备的定期安全维护、生产作业环境的卫生安全检查、职业病及防治职业危害工程项目分析、统计和上报等相关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工作职业,自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上防止职业病的引发[4]。

3.2强化生产作业人员综合素质培训

强化生产作业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要求丰富生产作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通过全面培训内容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卫生安全教育,让生产作业人员学习到更多新的知识,提高自身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培养生产作业人员的对地质测量信息资料的精确查阅、管理,让生产作业人员更好的了解到矿区地质分布的各种规律,有效防止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3.3注重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技术管理

全面规范煤矿通风环境系统,切忌串联通风,确保通风量的科学、合理性;组织煤层瓦斯地质预测先行预报计划,明确了解煤与瓦斯突出位置分布情况,有效实行煤与瓦斯突出分级管理;提升煤与瓦斯参数测定工作开展积极性,并制定出相应的防突手段,促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顺利进行[5]。科学规范突出预测技术对策,引用先进的深部煤层结构、区域预测定点样本采集设备等技术配备辅助开展突出预测工作,尽可能保障突出预测的科学有效性。

3.4完善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技术机制

煤矿企业应完善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技术机制,尽可能依仗职业病防治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部分职能作用,充分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4.结束语

总而言之,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同时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性工作,务必要不断强化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能力,构建起有效的社会机制,树立起规范的煤矿企业行为,激发社会人民群众主观能动性,推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面社会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实现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徐 翔.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与防治对策[J].煤 矿 安 全,2010,13(01):105-108.

[2]周洪军.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对策[J].职业卫生,2010,22(01):102-103.

[3]王建军,谷宏亮,郭亚峰,王政权.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决策探索(下半月),2010,22(01):102-103.

煤矿职业危害第2篇

【关键词】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0.前言

近些年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高速的发展,但是煤矿行业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却远远的落后于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步伐,频繁的发生一系列的重大恶性煤矿事故,职业病人数不断增长。煤矿行业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的不良现状,一方面对煤矿企业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另一方面也给我国带来了非常大的经济损失。

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有高温高湿、粉尘、噪声、毒物以及振动等五大类,其中危害最大的就是粉尘,粉尘所引发的尘肺病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病最多的一种职业病,并且我国同时也是尘肺病人数最多的一个国家。造成尘肺病发病率一直居高不下的直接原因主要包括:(1)粉尘浓度不合标准,作业环境普遍较差;(2)与粉尘相接触的人员数量较多,患病总人数相对较大。由此可知,我国相关部门必须高度的重视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1.煤矿职业危害分析

我国发病率最高的职业病就是尘肺病,并且我国同样也是当今世界上尘肺病人数最多的一个国家,而尘肺病主要产生于各个厂矿企业中。在我国的煤矿企业的作业过程当中,几乎每一个环节都伴随着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不良气象条件、有毒有害气体、有害物理因素以及水质等诸多职业病危害因素,直接导致了作业人员在不同程度上患有职业中毒、噪声聋、煤工尘肺、矽肺等职业疾病,在这些职业病中,尘肺病所占比重最大,煤工尘肺和矽肺是最为主要的尘肺病。相关数据分析有效的表明,煤矿行业的尘肺病发病工龄正在逐渐的缩短,其中最小的发病年龄是20岁,发病平均年龄为41岁左右。

2.我国煤矿行业职业危害的问题

2.1作业场地缺乏对有害物质的监测

由于我国的很多煤矿企业受到了眼前利益的驱动,这些煤矿企业都不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检测人员和测尘设备当中,目前煤矿粉尘的作业场地的粉尘浓度严重超标。在对待作业场地的有害物质方面,一方面,煤矿企业担心测尘不合标准而受到惩处,另一方面,煤矿企业不愿将财务投入到防尘措施上,所以,企业往往以消极的态度来面对有害物质的监测工作。除此之外,由于很多企业的技术服务保障体制尚且不够健全,已经建立的有害物质检测中心站,也由于收费偏高、路途过远而对煤矿的定期鉴定和检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最终无法促使企业进行有害物质的监测。

2.2企业缺乏对职业危害防治机构的重视

虽然大型的国有煤矿企业设置有职防工作人员和职防管理机构,并且已经建立了所需的管理制度,然而仍然存在着防治职业危害的技术人才短缺,监测、检定设备老化或不足,管理水平低下等诸多问题,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非常薄弱。此外,多数的地方煤矿企业尚未设置专门防治职业病的相关机构,无法正常的将防治职业病危害工作展开。

2.3职业病统计缺乏全面性和准确性

现阶段,很多煤矿企业都没有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更没有相关的统计数据;煤矿企业出现中毒伤亡等事故,通常仅仅对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但是并不将其作为职业病的病理报告;职业病报表仅仅报送了主要职业病,但是对于一些治疗较为简单的法定职业病,煤矿企业通常认为无碍健康,不需要进行报告及诊断。

3.防治煤矿企业职业危害的有效措施

3.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止体制

我国的各个煤矿企业应当积极的建立和健全防毒、防尘以及粉尘监测等仪器仪表及设施的使用维修管理、工作环境的卫生安全检查、职业病及防治职业危害工程项目的分析、统计和上报等一系列的防治煤矿职业危害的工作制度,从根本上避免职业病的产生。

3.2强化防治监察环节

相关煤矿监察机构应当把煤矿作业场地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卫生设施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作业场地危害因素的评价和监测情况;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标准、法规以及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有关违规违法行为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情况等具体内容作为日常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粉尘、有毒物质的超标,既没有个体劳动保护,又没有相应治理措施的企业,必须尽快的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限期加以整改,严重者应予以停产整治或者关闭;对于违反相关职业危害防治法规、法律的行为和出现的职业危害事故,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3.3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安全监察技术体系

煤矿企业应当及时的建立以及完善职业卫生安全监察技术体系,最大限度的发挥与利用职业病防治院所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以实现资源的共享。企业应当切实的根据当地的实际状况,积极的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加以合理的整合,进而逐步的形成完善和健全的职业卫生安全监察技术体系,为煤矿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咨询,对煤矿企业的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诸多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的评价与监测,为煤矿企业的职业卫生监察、监督以及危害事故的处理和调查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服务。

3.4加强对企业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者以及主要负责人员应当积极的参加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企业应当定期的对在职人员进行相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在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基本常识;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危害事故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治职业危害的知识。通过正规且严格的系统性培训,提高在职人员防治职业危害的技能以及意识。

4.结束语

控制与预防煤矿行业的职业危害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性工作,所以,防治尘肺病的关键因素就是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机制,规范煤矿企业的行为,加强政府的监察功能和监督功能,调动广大群众乃至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强化整个社会的防治意识,才可以有效的遏制尘肺病的发病率。 [科]

【参考文献】

[1]李伟敏.对我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思考[J].中国煤炭,2005(4).

[2]刘来军.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探讨[J].山东煤炭科技,2008(1).

煤矿职业危害第3篇

【关键词】煤矿 职业危害 防治对策

煤矿不良现状具体体现在,一方面严重的威胁煤矿企业员工健康和安全,另一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高温高湿和粉尘,以及噪声和振动,还有毒物等为煤矿职业危害主要类型,粉尘是其中造成最大危害类,尘肺病是由粉尘引发的,就目前来看,其属于我国职业病发病最多的,并且我国尘肺病人数最多。以下两方面为直接导致尘肺病发病率居高不下根源:(1)粉尘浓度普遍达不到标准,具有较差的作业环境;(2)具有较多人员接触粉尘,并具有相对较大患病总人数。 由此可知,我国相关部门对防治煤矿职业危害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应成为必要之举。

1煤矿职业危害分析

尘肺病在我国职业病中,属于发病率最高的,并且在当今世界上最多人数尘肺病国家就包括我国,而各个厂矿企业为尘肺病产生主要场所。在我国煤矿企业每一个作业环节,诸多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性毒物和有毒有害气体等等几乎都存在,是作业人员患有职业疾病职业中毒和噪声聋等不同程度的直接导致因素,而比重最大的职业病就是尘肺病,煤工最主要的尘肺病就是尘肺和矽肺。有效分析相关数据表明,正在逐渐的缩短成为煤矿行业尘肺病发病工龄的主要趋势,20 岁为最小的发病年龄,41 岁左右为发病平均年龄。

2我国煤矿行业职业危害的问题

2.1作业场地缺乏对有害物质的监测

眼前利益成为我国很多煤矿企业驱动力,这些煤矿企业在检测人员和测尘设备上不愿投入资金,就目前煤矿粉尘来看,其作业场地粉尘浓度处于严重超标状态。 企业在监测作业场地有害物质态度上往往是消极的,主要由于煤矿企业担心测尘不达标必然得接受惩处, 同时煤矿企业为了目前利益在防尘措施上不愿投入更多的资金。 而且很多企业不具备健全的技术服务保障体制, 有害物质检测中心站虽然被建立起来,但具有偏高的收费,加上过远的路途,在定期鉴定和检测煤矿上,产生的影响力极大,在企业监测有害物质方面其真正的促进作用最终无法发挥出来。

2.2企业缺乏对职业危害防治机构的重视

在大型的国有煤矿企业中,职防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虽然被设置,而且所需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但职业危害防治技术人才依然处于短缺状态,监测与检定设备处于老化或不足状况, 而且管理水平低下,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还处于极不到位状况。此外,多数的地方煤矿企业专门对职业病进行防止的相关机构还没有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3职业病统计缺乏全面性和准确性

就现阶段很多煤矿企业来看,诊断职业病工作还处于没有开展状态,相关的统计数据就更谈及不上;煤矿企业一旦中毒伤亡等事故出现,通常也仅是停留在调查与处理事故层面上, 没有以职业病病理报告对待;并把主要职业病作为职业病报表进行报送,在法定职业病中,煤矿企业对待治疗较为简单的往往以无碍健康视之,以不需要报告和诊断来对待。

3防治煤矿企业职业危害的有效措施

3.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止体制

我国要想使职业病的产生从根本上得到防止,各个煤矿企业就应把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建立和健全起来,具体体现在使用维修管理防毒与防尘等设施,卫生安全检查工作环境,重视分析和统计以及上报职业病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状况等。

3.2强化防治监察环节

相关煤矿监察机构在日常监察工作中应注重检查作业场地卫生管理措施和设施情况;培训职业卫生情况;评价和监测作业场地危害因素状况;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标准情况;有关违规违法行为等方面。一旦发现煤矿企业粉尘与有毒物质没有达到标准,个体劳动保护不到位,相应治理措施匮乏的,需运用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限期促进其进行整改,以停产整治或关闭惩罚严重者;并坚决依法查处 对相关职业危害防治违背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职业危害事故责任人。 形成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氛围。

3.3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安全监察技术体系

对于职业卫生安全监察技术体系,煤矿企业应给予高度重视,及时的建立并完善,把职业病防治院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发挥与利用到最大化,为资源共享的实现而努力。企业应以当地的实际状况为切入点,积极的合理的整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主要就把职业卫生安全监察技术体系逐步的完善和健全起来,从而在技术支撑和咨询上做好防治煤矿企业职业病工作的坚强后盾,定期的评价与监测煤矿企业作业场所,把诸多职业危害因素找出来,做好科学合理的技术服务, 从而为监察与监督职业卫生,处理调查危害事故提供便利。

3.4加强对企业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

煤矿企业应充分的重视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主要人员都应成为培训者,企业应当定期培训在职人员,加强相关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这是使在职人员综合素质从根本上被提高的有效途径。职业卫生基本常识和职业危害事故分析以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等等为培训的主要内容。 以正规严格的系统性培训为手段, 促进职工职业危害防止技能的进一步提升。

4结语

煤矿行业职业危害控制与预防工作在社会性工作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对于尘肺病防治而言,其重中之重体现在注重把行之有效的社会机制建立起来,对煤矿企业行为进行规范, 促进政府监察和监督功能进一步强化。在防治职业危害方面,加大宣传和教育工作力度,从而使广大群众和整个社会深刻认识到其危害性,进而充分的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整个社会防治意识得到加强,这是使尘肺病发病率得到有效遏制的唯一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张俊虎,杨晨光,李昊.寸草塔二矿采掘工作面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J].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014(08).

[2]李金泉.梧桐庄矿职业危害综合防治技术分析[J].煤矿安全,2014(02).

煤矿职业危害第4篇

【关键词】煤矿噪声;职业危害;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X75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2)11-119-02

煤矿噪声是指煤矿生产所产生的干扰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声音,不仅能引起工人的噪声性耳聋,对其他器官亦可产生不良影响。国内外报道称噪声可以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发病率的增高,认为噪声是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之一[1,2]。鉴于此,我们选取某一矿区在岗工人进行调查分析,了解该矿区的噪声危害现状,并探讨应对对策。

1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 选某矿区626名在岗工人为研究对象,其中观察组582人(井上工人为观察组1,井下工人为观察组2,均为煤矿接触噪声人群),对照组为行政管理人员,共44人[3]。

1.2检查项目包括[4-8]:

1.2.1基本情况: 包括性别、年龄、工种、工龄等项目。

1.2.2综合检查: 包括听力测定,血压、心电图等。

1.2.3听力测定方法:根据GB Z188-2006噪声作业体检规范,采用经校准的丹麦产AC33型电子听力计,所有对象受检前均要求脱离噪声环境至少48小时以上。

1.2.4 永久性听阈位移诊断:永久性听阈位移判定标准参照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GB Z49-2007。

1.2.5血压测定方法:采用水银柱式血压计,在休息 15 min后,连续测 3 次。结果根据 WHO 推荐标准。

1.2.6心电图测定方法:使用C3000型12导联动态心电图分析系统测量。

1.3统计分析:所得资料录入EXCEL软件,并使用SPSS16.0软件进行分析。

2结果

2.1煤矿职工永久性听阈位移发生情况: 煤矿职工永久性听阈位移发生率为56.23%。观察组1为41.38%,观察组2为60.40%,对照组为38.64%,经分析,井下工人和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永久性听阈位移发生率存在差异(p

2.2煤矿职工永久性听阈位移严重程度分布情况: 职工重度噪声性耳聋的发生率为3.83%。井下工人的发生率为10.90%;井上工人中重度噪声性耳聋的发生率为10.15%,行政管理人员的发生率为0%。见表2。

2.3煤矿职工永久性听阈位移严重程度分布情况: 煤炭生产一线工人噪声聋的患病率为36.79%,语音频段听阈升高56分贝以上者占4.16%,显著高于行政管理人员(p

2.4工龄因素对噪声接触危害的影响: 井上工人3个工龄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井下工人3个工龄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5高血压、心电图异常检出情况: 煤矿职工血压异常发生率为21.18%,心电图异常(窦性心动过缓、心电图ST段及T波异常)发生率为6.55%。血压异常的比率以行政管理人员居高,心电图异常的比率以实际作业工人居高。

3结论

通过分析可发现,该矿区煤矿职工永久性听阈位移发生率超过一半,以井下作业人员尤为严重,行政管理人员因接触强度和时间较少,损害相对轻微。职工的永久性听阈位移以听力损失和轻度耳聋为主,中度以上耳聋的比例较小。对一线接触噪声的井上作业和井下作业人员的对比发现,井下作业更容易随着暴露时间的增长而加重噪声危害影响。研究还发现,该矿区职工患高血压的比重较大,但高血压的患病情况与其工作性质的差异并无明显的关联。

4讨论及对策研究

我国作为一个产煤大国,煤矿工人数目庞大,维护工人健康是职业卫生研究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开采过程中,存在着风锤、电钻、电车、罐笼等多种噪声源,加上井下作业空间狭小、封闭、声波难以扩散,使煤矿开采变成了一个高噪声危害的职业[9]。要处理噪声这一职业病危害因素,需从控制或降低环境噪声、加强个体防护两方面入手。因此,提出干预措施如下[10-15]:

对矿区职工进行噪声危害和预防的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对噪声危害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改进生产工艺,逐步淘汰高噪声的仪器设备,采用吸声、消声、隔声等材料降低生产环境中的噪声强度,并设立必要的警示。

给职工配发合适的耳塞、防声罩等噪声个体防护用品,并对护耳器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完善换岗和换班制度,对于高噪声暴露的部门减少人均的暴露时间。

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实时掌握职工的健康状况。

参考文献

[1]邸兆信,李盛,王金玉,等.兰州市噪声危害企业职业病防治现状调查[J].中国临床研究.2012,25(7):727-728.

[2]李凤琴,何进凯,杨晓慧,等.高温噪声作业人员血脂水平的调查分析[J].职业与健康.2012,28(13):1583-1584.

[3]蔡青.常州市新北区某企业噪声作业人员听力检查结果分析[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1,31(12):1289.

[4]冯洪杰.噪声作业500明工人听力检查结果分析[J].职业与健康,2009,25(12):1253- 1254.

[5]邸兆信,李盛,王金玉.某玻璃制造厂噪声危害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分析[J].中国临床研究,2012,25(9):935-936.

[6]王建新,康庄,高建华.《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的修订[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08,26(3):181-183.

[7]王建新.《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 49 - 2007 的几点说明[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08,26(3):183-184.

[8]李艳.某炼钢厂接触噪声人员听力损失情况[J].职业与健康.2012,28(10):1202-1203.

[9]胡芳,吴玉霞,夏斯伟,等.上海市普陀区生产性噪声接触工人危害及防护认知分析[J].环境与职业医学,2012,29(7):437-440.

[10]黄健,邱英,杨想军.某热电厂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J].职业与健康.2012,28(20):2470-2472.

[11]邱毅,杨超敏.职业性噪声聋防治研究进展[J].应用预防医学.2012,18(1):59-62.

[12]王心韬,王志勇,林新国.运动鞋制造行业噪声危害分析及防控对策探讨[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12,18(4):53-55.

[13]王平,刘树峰.噪声对心血管系统影响及预防措施[J].疾病监测与控制杂志.2011,5(11):703-704.

煤矿职业危害第5篇

关键词:煤矿 职业病 防控

一、前言

煤炭是世界上储量最多、分布最广的常规能源,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中国是世界煤炭资源大国,也是煤炭生产、消费大国。长期以来,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例平均高达70%以上,而且这种格局短期内不会根本改变;据有关专家预测,到2050年,煤炭在能源中的比例仍占50%以上。然而,煤炭开采过程中存在大量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中包括粉尘、化学有害因素及物理因素,尤其是粉尘,煤矿工人长期吸入含有大量游离二氧化硅的岩尘、煤尘或混合尘。截至2005年底,中国各地报告的尘肺病病人累计已超过60万例,职业病危害的产生,往往是由于缺乏职业病防治意识,没有配备应有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如通风、除尘、排毒等设施。职业病不但给患者本人造成身心痛苦,同时还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因职业病的特殊性,治疗困难,时间长,医疗费用高,劳动者因职业病返贫、致贫的情况在一些矿区及周围农村地区大量存在,甚至发生因职业病纠纷处理不当而群体闹事、上访事件不断。消除这些职业病危害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有些甚至导致严重的资金浪费和职业病危害。可见,职业病危害已经成为一项突出的公共卫生与社会稳定问题。

二、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1、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

生产性粉尘:煤尘、矽尘、电焊烟尘。巷道喷浆及井下支架木材用量多时,作业人员还可接触到水泥尘和木粉尘。生产性毒物: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盐酸、硫化氢、氯酸钠、苯系物、硫酸、酞胺、聚合氯化铝等。矿井空气中的主要有害气体包括CH4、CO、CO2、SO2。CH4主要来源于煤层、岩层的析出CO、CO2主要来源于爆破工作、煤尘和瓦斯燃烧、煤炭自燃等;SO2主要来源于含硫矿物氧化和含硫矿物中爆破工作;H2S主要来源于有机质的腐烂、硫化物遇水分解、煤和岩体中涌出等;NOx主要来源于爆破工作;ClO2、Cl2、盐酸、氯酸钠、聚丙烯酞胺、氢氧化钙(作为废水处理时添加的一种絮凝剂)主要来源于废水处理系统,O3、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主要来源于维修车间电焊作业,同时还产生NOx;维修车间运输带粘接工在使用胶粘剂粘接输煤皮带时,可能接触溶剂中含有的少量的苯及苯系物(甲苯、二甲苯);维修作业人员更换蓄电池电解液或矿灯房作业人员准备和装填电解液时可能接触到硫酸和铅。柴油、油均是在维护和检修设备时接触。选煤工艺作业人员可能接触聚合氯化铝,主洗车间采用聚合氯化铝为凝集剂。物理性有害因素:噪声、振动、工频电场、紫外辐射、高温、电离辐射等。噪声、振动主要发生于作业场所内的采煤机、钻机、振动筛、原煤破碎机、热风炉、电锯、锅炉房鼓风机、空压机、.通风机、井下水泵、局扇、凿岩机等机械设备;电离辐射主要来源于主井原煤皮带的核子秤、选煤厂使用的放射源设备核子密度计和在线测灰仪及氧及其子体。

2、劳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劳动组织和制度的不合理,如井下劳动时间过长、劳动休息制度不健全或不合理等;劳动中的精神(心理)过度紧张;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不相适应,或生产定额过高,或超负荷的加班加点等;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由于光线不足而引起的视力紧张等;不良:长时一间处于某种姿势(煤矿井下工人在特殊的劳动条件下,致使滑囊急性外伤或长期摩擦、受压等机械因素引起滑囊炎),或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不符合人机工效学设计等。

3、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

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卫生标准,如巷道空间狭小;缺乏必要的卫生工程技术设施,如没有通风换气、照明设备或通风量、照度不足,井下潮湿低温等,缺乏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噪声等措施、设备或有而不完善、效果不好;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方面有缺陷。

三、煤矿职业病的防控对策

1、开展矿山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

确保《职业卫生防治法》得到切实执行。并将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措施,确保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建设工程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把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预防关;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配备必需的监测仪器和工作人员,加强粉尘监测工作、落实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完善工人定期检查制度、尘肺病人疗养制度以及尘肺病档案管理和报告制度。同时,

2、推广应用行之有效的综合防尘技术及装备

(1)强化煤层注水措施,防止煤尘的产生。煤层注水是粉尘防治工作的治本之举。因此,一方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管理和监察执法,通过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督促煤矿企业按有关规定采取煤层注水措施;另一方面煤矿企业要合理组织生产,编制注水设计、构建注水系统,积极实施注水措施,以消除粉尘源。(2)推广使用水炮泥和放炮洒水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量。使用水泡泥和放炮后进行洒水是进一步减少粉尘产生量的有效措施,投入少、效果好。各煤矿企业应加大对爆破人员的教育,消除工人因嫌麻烦、担心影响进度而偷工减料、放弃执行这些措施的行为。(3)加大煤电钻供水装置的研制力度,实现煤层湿式打眼。《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但由于现用的煤电钻供水装置存在严重的漏水现象,技术不过关,不仅影响工效、恶化作业环境,而且也给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了隐患,直接影响了湿式打眼措施的实施。应强化对煤电钻供水装置的研究和开发,以促进湿式打眼措施的贯彻实施。(4)装备喷雾洒水和除尘装置,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除尘装置在上世纪80年代前后曾被煤矿大量采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仍应督促和鼓励煤矿企业积极采用,同时增设喷雾洒水设施,以进一步降低矿井风流中的粉尘浓度。(5)加强个体防护措施,把好尘肺病防治的最后关口。应按规定为所有接尘职工配备防尘口罩、并监督职工作业时佩戴,减少进入人体的粉尘量,有效防止尘肺病的发生。

3、控制噪声危害

(1)降低声源噪声。通过研制和选择低噪声设备,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来降低声源噪声。例如,提高机械加工和装配的精度,平时注意检修,减少机械的撞击和摩擦;对风动工具可采用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以焊接代替铆接、以液压代替锻造。(2)控制噪声的传播和反射。产生噪声的场所内部墙壁应用吸声材料,以降低车间内部的混响声。产生噪声的机器常伴有较强的振动,因此必须在机座下,地基上装设减振装置,即可铺设具有一定弹性的软材料,如橡胶板、软木、毛毡、纤维板等。局部声学技术措施有消声、吸声、隔声、隔振、阻尼等,在实际应用中需要针对噪声传播的具体情况,分清主次,互相配合,综合处理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3)加强个人防护。由于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原因,经常需要矿工在高噪声环境下坚持工作,此时佩戴护耳器是保护矿工听觉器官不受损伤的重要措施之一。常用的护耳器是耳塞,由软橡皮、软塑料等制成。(4)听力保护和接触噪声矿工的健康监护。矿工应进行就业前体检,以发现就业禁忌证和取得听力的基础资料;对在岗矿工进行定期体检,重点检查听力情况,如发现有明显听力下降者,应及时采取措施。(5)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如实行工间休息制度,休息时应暂时离开噪声车间;还可采取矿工轮班作业制,缩短矿工进人高噪声环境的工作时间。

总之,尽管目前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从总的情况看,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需要我们在今后加强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王雪涛,马骏.我国地方煤矿职业危害现状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4(l)

煤矿职业危害第6篇

教师

【关键词】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近年来,随着各种大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大型煤炭企业也迅速发展起来,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采、掘工作面煤尘、粉尘浓度、噪声大有增高之势,危害程度随之增加;实际接触工人增多,职业病患病人数总量增大[1]。为深入了解煤炭开采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状况,笔者对我旗某大型现代化开采煤矿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查与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调查内容与方法

1.1  一般情况

该企业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某乡镇,始建于1975年,当时是炮采,危险大,产煤量、率低;2005年经过合并改组后,也进行了技术设备改造,成为现在的现代化开采煤矿,占地面积10平方公里,年产煤300万吨,在职职工546人,生产工人469人。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割煤机割煤-输送带输煤 -煤场-销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等。工人每日工作时间为8 h。

1.2  卫生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教师

该公司在生产时采取湿式作业及加强通风来降低粉尘浓度并定期为工人发放工作服、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1.3  检测内容

 

粉尘、噪声检测使用仪器及评价方法、采样点、采样时间的选择,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工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85、《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范围》GBT122-88的要求进行。粉尘浓度检测使用IFC-2型防爆粉尘采样器,采用滤膜称重法;噪声强度的检测使用CENT-320型噪声仪,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评价。检测结果的卫生学评价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02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进行。

2  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教师

2.1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检测结果

在5个工作面选择24个粉尘作业点,在工人呼吸带高度采集48个样品测定了粉尘浓度,结果粉尘浓度在6.8~68.0 mg/m3,平均27.2 mg/m3,标准差16.4 mg/m3,其中8个点合格,合格率为16.67 %。

2.2  作业场所噪声强度检测结果

在作业场所工人作业岗位选择48个噪声作业点测定噪声强度,结果噪声强度在49.7~96.1 dB(A),平均75.0 dB((A),标准差10 dB(A),其中44个点合格,合格率91.67 %。

3  讨论

    长期以来,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问题一直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这方面的报道已屡见不鲜。煤炭开采企业其煤粉尘的二氧化硅含量较高,煤粉尘污染对个人健康的危害更是不容忽视。长期接触,不仅可影响个人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导致尘肺病的发生。从上述检测结果看,煤炭开采企业粉尘污染严重,监测点合格率低,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割煤时产生的煤粉尘浓度过大;二是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自动化程度不高,导致工人直接接触粉尘过多;三是没有有效的除尘设施,生产过程中虽有喷水除尘及通风,但效果差;四是领导对防尘除尘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所以说,只有彻底改变工艺,如:加设除尘设施、改造生产设备、提高自动化程度、配套防护设施,才能还工人一个舒适、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教师

    煤炭开采企业噪声主要来源于所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如割煤机、掘进机、输送机、打卯机等所发出的机械性噪声。噪声对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既可以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也可对非听觉系统产生影响。这些影响的早期主要是生理性改变,长期接触比较强烈的噪声,可以引起病理性变化。作业场所中的噪声还可以干扰语言交流,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引起意外事故。所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噪声危害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安排工人工作中短时间脱离噪声环境休息,减少工人的实际接触噪声作业时间;另一方面可为工人配备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总之,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只有让《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逐步深入人心,让各级领导和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才能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收到成效。

教师

【参考文献】

煤矿职业危害第7篇

【摘要】 目的:了解和掌握现代化开采煤矿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状况,为采取防治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某现代化开采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粉尘、噪声进行检测、评价。结果:其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较高,作业点合格率为 16.67 %;噪声强度较小,作业点噪声强度合格率为91.67 %。结论:现代化开采煤矿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不容忽视,应合理改善作用环境,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

【关键词】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近年来,随着各种大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大型煤炭企业也迅速发展起来,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采、掘工作面煤尘、粉尘浓度、噪声大有增高之势,危害程度随之增加;实际接触工人增多,职业病患病人数总量增大[1]。为深入了解煤炭开采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状况,笔者对我旗某大型现代化开采煤矿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查与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调查内容与方法

1.1 一般情况

该企业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某乡镇,始建于1975年,当时是炮采,危险大,产煤量、率低;2005年经过合并改组后,也进行了技术设备改造,成为现在的现代化开采煤矿,占地面积10平方公里,年产煤300万吨,在职职工546人,生产工人469人。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割煤机割煤-输送带输煤-煤场-销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等。工人每日工作时间为8 h。

1.2 卫生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该公司在生产时采取湿式作业及加强通风来降低粉尘浓度并定期为工人发放工作服、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1.3 检测内容

粉尘、噪声检测使用仪器及评价方法、采样点、采样时间的选择,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工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85、《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范围》GBT122-88的要求进行。粉尘浓度检测使用IFC-2型防爆粉尘采样器,采用滤膜称重法;噪声强度的检测使用CENT-320型噪声仪,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评价。检测结果的卫生学评价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进行。

2 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2.1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检测结果

在5个工作面选择24个粉尘作业点,在工人呼吸带高度采集48个样品测定了粉尘浓度,结果粉尘浓度在6.8~68.0 mg/m3,平均27.2 mg/m3,标准差16.4 mg/m3,其中8个点合格,合格率为16.67 %。

2.2 作业场所噪声强度检测结果

在作业场所工人作业岗位选择48个噪声作业点测定噪声强度,结果噪声强度在49.7~96.1 dB(A),平均75.0 dB((A),标准差10 dB(A),其中44个点合格,合格率91.67 %。

3 讨论

长期以来,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问题一直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这方面的报道已屡见不鲜。煤炭开采企业其煤粉尘的二氧化硅含量较高,煤粉尘污染对个人健康的危害更是不容忽视。长期接触,不仅可影响个人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导致尘肺病的发生。从上述检测结果看,煤炭开采企业粉尘污染严重,监测点合格率低,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割煤时产生的煤粉尘浓度过大;二是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自动化程度不高,导致工人直接接触粉尘过多;三是没有有效的除尘设施,生产过程中虽有喷水除尘及通风,但效果差;四是领导对防尘除尘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所以说,只有彻底改变工艺,如:加设除尘设施、改造生产设备、提高自动化程度、配套防护设施,才能还工人一个舒适、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煤炭开采企业噪声主要来源于所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如割煤机、掘进机、输送机、打卯机等所发出的机械性噪声。噪声对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既可以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也可对非听觉系统产生影响。这些影响的早期主要是生理性改变,长期接触比较强烈的噪声,可以引起病理性变化。作业场所中的噪声还可以干扰语言交流,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引起意外事故。所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噪声危害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安排工人工作中短时间脱离噪声环境休息,减少工人的实际接触噪声作业时间;另一方面可为工人配备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总之,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只有让《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逐步深入人心,让各级领导和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才能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收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