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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3-02-07 16:33:54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第1篇

(一)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我区目前正面临产业转型和集体土地低效利用的双重压力。相关部门应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本部门管理,开展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区内各用地单位应切实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积极落实相应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务求实效,强化政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应积极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各项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增强土地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强化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手段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提高土地综合效益。凡属于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入市交易,积极引导科研等项目有偿使用土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加大土地储备范围,土地储备项目的一级开发,除可由区政府直接授权区属国有企业外,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其他企业作为一级开发实施单位。

二、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引导与管控

(一)科学合理编制各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全区涉地类规划、计划编制过程中应充分体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包括发改部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国土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规划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部门编制城市设施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税务部门编制我区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投促、商务等部门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等,并在各项规划、计划中包含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具体措施。

(二)科学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加快开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地下空间的开发战略、开发内容、规模、布局和时序。国土、发改、规划、建设、商务、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区地下空间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地下空间权属,包括使用权的获得程序、获得方式、出让金、出让范围、出让期限、房产登记等环节的具体内容。

(三)统筹区内各项涉地规划、计划用地管理

统筹协调区内各项规划、计划所涉及的土地利用安排,认真做好我区上述规划、计划的审查工作。对于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的规划和计划,区政府予以批准实施。

(四)加强各项涉地规划、计划的实施管理

完善各项涉地规划、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变被动执行为主动管理,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规划、计划实施部门须监督各项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的落实,评价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完成情况,并与年度计划实施情况一同上报区政府。

三、积极试点,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工作机制

(一)通过土地储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不断完善由政府主导的土地储备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平衡资金、分块包装上市"的原则,将空闲土地、闲置用地、低效集体建设用地、边角地以及与全区产业发展定位不相符的建设用地统筹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积极促进城市建设和产业升级调整。由国土和集体经济管理等部门联合制定全区集体土地开发利用实施方案,逐步解决我区农转居后续问题。

(二)试点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全程管理机制

按照建设项目的土地开发利用时序,形成建设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制度,分为用地审批、批后监管、年度审查和落实奖惩四个阶段。

1.试点开展建设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及核准工作

主动开展建设项目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由发改部门牵头,联合国土、规划、建设、工商、地税、国税、投促、商务、园区、统计、经信委等部门明确我区鼓励、支持、限制和禁止的建设项目类型,以及各类建设项目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进一步明确进行评价的审批环节,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评价指标。对于试点范围内没有达到国家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用地标准或不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前期手续。

2.试点开展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与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根据我区实施节约集约用地的客观需要,在试点范围内,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联合验收。同时,发改、国土、规划、建设、工商、地税、国税、商务、园区、经信委根据本部门业务特点,构建各自建设项目批后监管机制,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批后监管。

3.试点开展产业项目及重点产业区集约用地年度审查工作

(1)产业项目集约用地审查制度

在试点范围内,发改、国土、规划、建设、工商、地税、国税、投促、商务、园区、经信委等部门须在产业项目竣工投产一年后,审查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各项数据,并提出用地评价结果。重点审查用地单位实际从事的行业、实际占地面积、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地均总产值、地均纳税总额、地均就业人口、地均能耗等。

(2)重点产业区集约用地审查制度

由国土联合发改、规划、建设、地税、国税、商务、园区、统计、经信委、长安街沿线我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年定期对"一轴、一核、一园、一带、多支点"范围内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进行评价,所涉具体空间范围由规划部门确定。重点审查上述范围内的产业结构优化情况、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地均总产值、地均纳税总额、地均就业人口等的变化情况。

4.试点建立产业项目退出机制

各产业主管部门将产业项目用地评价结果与所属行业应达到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并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制订相应的奖惩办法。其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远未达到相应标准的,由产业主管部门提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建议,发予用地单位并督促其整改,对低效利用的土地和空闲、闲置土地,要明确利用方向,采取措施促进土地提高利用的效率,整改无效可联合土地储备机构与用地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由土地储备机构实行土地收购。

四、完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为统筹解决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区长任副组长,发改、国土、规划、住建委、集经办、工商、地税、国税、投促、商务、园区、统计、公安、经信委、金融办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审议全区涉地类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督办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意见》要求积极安排需要承担的后续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形成全区共建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的良好局面。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第2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

自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也非常迅速,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损害,使得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使得很多植被被破坏、水土资源流失、全球变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不断涌现出来。这些问题破坏了地球的生态平衡,阻碍了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因此,为了生态平衡与人类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使得水利工程管理与水土保持规划研究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课题。

1水利工程管理

水利工程是为我国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提供服务的一项工程,它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合理利用以及调节水土资源。水利工程建成后必须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使水利工程达到理想的效果,这也是验证水利工程是否可用、是否安全的一个过程。因此,水利工程管理就是要通过管理手段来保持工程建筑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使水利工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来控制、调节、流通以及使用水资源,充分利用其来进行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渔业以及环保等工作。水利工程管理的中心内容是指,对水利工程的护理、保养、维护以及更新工程设备,运用水利工程管理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的调配和使用[1]。2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工作一直是关系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中心工作,也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核心,同时也是山区人们生存及山区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水土保持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都有着重要作用。为了有效的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国土整治,使水土资源和生物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使农、林、牧及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根据土壤的侵蚀情况,结合自然社会经济条件,运用水土保持理论、生态学理论及经济规律理论,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发进行总体部署,以及制定实施安排的工作计划,就是水土保持规则。3水利工程管理中的水土保持规划3.1水土保持规划的类型水土保持规划从工作层面上可分为,水土保持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其他规划中的水土保持专业规划[2]。从规划的地域上可分为,全国性或大区域、地方性或中大区域规则,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详见图1。(1)全国性或大区域、大江大河水土保持综合规划。比如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东北黑土地水土保持综合规划等,这种全国性或大区域的水土保持综合规划一般必须由国家批准,并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进行必要的修改。(2)全国性或大域、大江大河水土保持专项规划。比如全国水土流失预防监督规划、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以及黄土高原工程建设规划等,这种全国性的专项规划一般由国家或部门批准,且一般为近期实施的规划。(3)省、市、县或中大区域综合规划或专项规划。这类规划面积一般在2000km2以上,比如省、市、县的某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水土保持监测规划等,这类规划一般为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跨省的需国家批准。(4)国家大型综合规划中的水土保持专业规划。比如全国生态建设规划、水资源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防洪规划等有关水土保持专业方面的规划。

2规划阶段的规划深度和重点

2.1规划期与规划水平年

省级以上规划期为10~20年,地、县级规划期为5~10年。规划可根据实际需求划分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并以近期为重点。

2.2规划的深度和重点

规划阶段要对规划区域进行综合调查,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研究规划区的水土流失情况、原因以及规律,划分水土流失类型区,制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并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另外,还要制定规划实施进度,近期安排以及所需的资金,预测规划实施后的经济效益。规划阶段的重点是研究、讨论水土流失防治的目标、任务,根据类型区提出防治措施,并选择最优的方案进行实施。

3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和重点

水利工程设计阶段主要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个阶段。

3.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根据规划确定近期实施的项目,一般不超过5~10年,设计水平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建设周期比较长的项目,可分期进行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确定现状水平年、近期设计水平年和远期设计水平年。项目建议书阶段应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水土流失等情况,初步确定建设目标,涉及工程地质问题的要了解影响地质条件和地质问题,初步确定总体方案,选择典型小流域进行典型设计,对于大中型拦沙坝等治理工程要进行重点论证,推算工程,初步拟定组织形式、进度安排等。其工作重点是优选建设项目,论证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拟定建设规模、布局、估算投资并进行评价。

3.2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范围与项目建议书相近,建设期一般不超过10年。它是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确定目标、规模,明确重点建设小流域,对水土保持单项工程应明确建设规模。明确现状水平年和设计水平年,查明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以及水土流失基本情况,提出水土保持分区,选择一定数量的典型小流域进行措施设计,并推算措施数量。估算工程量,基本确定组织形式、施工方法和要求,初步确定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确定技术支持方案,估算工程投资,提出筹措资金的方案,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对提出的融资方案进行财务可行性分析。其工作重点是阐述分析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环境可行性,确定项目范围、地点、数量,对防治总体布局方案进行比选。推算出各类型区的防治措施和工作量,初步确定技术支持、建设方案、投资估算。

3.3初步设计阶段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阶段在多数情况下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合并进行,而且是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来进一步确定各条小流域或小片区、单项工程做出的具体设计,初步设计一般要能够指导实施施工。因此,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水平年要根据小流域治理进度安排的情况而进行确定,每条小流域或每个项目的建设期一般都不会超过5年。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工作范围由可行性研究的区域范围细化到具体的小流域,建设目标也要量化,防治方案、总体布局以及措施配置等要落实到地块(工点)。初步设计阶段要对项目建设任务和规模进行复核,查明小流域内自然、经济条件、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要确定工程设计标准及工程布置,做出相应的设计,水土保持林草措施要根据立地条件进行选定树种、草种并进行典型设计,封育治理措施要根据立地条件和植被类型分别做出典型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念,明确筹措资金方案,分析工程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其工作重点是各种措施的典型设计、单项设计和专项设计,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核实投资概算等[3]。

4结语

水资源的可持续循环是水利工程的重要内容,所以水土保持规划工作也是水利工程的一个重要部分,水利工程的合理建设和水土保持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这关乎地球的生态平衡和人类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对水土保持进行合理的规划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工作不仅有利于我国水利工程的进一步发展,也有助于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丽清,张利.水土保持在水利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分析[J].科技资讯,2011,6.

[2]王海洪.在水利工程中水土保持的研究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4.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第3篇

一、指导思想

竭尽全力配合好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对我市的土地督察工作,做好督察前资料、数据收集和土地督察地方自查数据系统填报工作,通过本次土地督察工作查找出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全面提高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督察内容

(一)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

(三)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

(四)土地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五)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落实和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情况;

(六)土地税费收支管理情况;

(七)土地执法监管情况;

(八)土地登记情况;

(九)土地抵押融资情况;

(十)国土资源部“1+8”土地组合政策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试点执行情况;

(十一)农村建设用地保障特别是宅基地保障情况;

(十二)发改、规划等相关部门涉及土地行政审批情况;

(十三)其它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

三、例行督察前需要我市提前收集的相关材料

2014年土地例行督察,有关部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由提供部门和业务负责人在提供的纸质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字,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2012年以来(截止到土地例行督察起始日,下同),全市(包含乡、镇、开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政府工作报告,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请注明项目为部级重点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或市级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位置、用地面积、建设情况、资金投入以及用地审批、供应、使用、耕地占补平衡等情况);

2、2012年以来全市以地融资和融资后资金使用情况,政府负债情况;

3、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4、新旧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1997-2010年/2006-2020年)文本(大纲)及图件(乡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均要提供);

5、全市新城、新区、各类园区设立批准文件、用地审批资料、机构设立文件、控制规划图件和文本;

6、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台账、省级分解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批准文件及年度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

7、2012年以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卷宗、供应土地审批卷宗土地登记卷宗(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抵押登记卷宗)、增减挂钩卷宗,涉及规划调整、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补划、违法案件处理结案补办用地手续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批准、验收、处理文件(包括图件、数据、报告、资金使用、查处违法案件法律文书等),全部卷宗附与之相配套的台账(一并提供电子版台账);

8、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一并提供电子文档),2009年以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情况材料;

9、基准地价级别图、基准地价价格表、基准地价内涵及使用说明等;

10、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按要求提供全市房地产用地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重点提供保障性住房批准立项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用地供应规划、计划及实施情况、保障性住房计划供应套数和建筑面积及实际实施情况等方面资料;

11、2012年度全国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及工作开展情况;

12、审计部门对本地区的审计成果;

13、土地资源管理系统年度工作总结、土地管理基本概况、典型经验做法材料;

14、根据督察工作开展情况,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所有材料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收集整理,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提供所需材料,市国土资源局要在2014年3月28日前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统一上报至市土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2014年“土地例行督察”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土地例行督察办公室,全面负责土地例行督察的全面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由李广玉兼任。

五、工作要求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第4篇

一、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制度,探索推进规划管理改革。

结合自治区实际,积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促进规划实施与管理改革。2012年要在14盟市政府所在地的旗(市、区)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并按照国家试点实施的相关要求,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探索规划改革,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旗县、市区规划评估修改工作。通过科学安排规划布局,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完成全区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结合国土资源部以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基数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衔接的精神,研究以二调为基数进行规划评估调整的要求,通过开展规划修改途径、修改方式、修改方向等方面的研究,制定功能分区和国家、自治区立项的重点项目依法修改规划的相关文件,满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有效需求。

二、加大计划指标争取力度,强化计划科学管理。

近期重点要加大同国土资源部的沟通力度,力争2012年国家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下达数在2011年计划数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未利用地计划切实有所倾斜。通过提前预下达年度计划、通过政府明确符合国家立项条件项目在国家层面立项使用国家计划和配合相关处室做好废弃建设用地置换、临时用地管理等工作,提高供地率,多渠道、多途径解决用地需求,缓解用地供需矛盾。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开展增减挂钩试点信息化建设,实现增减挂钩全程监管。鼓励具备增减挂钩条件的地区,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在保障农牧民权益和利益的情况下,申请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促进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缓解计划指标压力。争取增减挂钩指标下达数要在前三年下达总数基础上翻翻,达到2000公顷以上。

三、加强境外勘查基础工作,落实中央境外地勘基金。

积极支持地勘单位开展与蒙古国、俄罗斯等周边国家的矿产资源勘查合作,协调国土资源部尽快建立内蒙古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资金。积极组织我区矿业企业、地勘队伍开展境外风险勘查项目的申报工作,在去年已申请到勘查项目13个,中央境外地勘基金补贴5600万元的基础上,拟2012年申请新增25个项目,中央境外地勘基金补贴在2011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同时,做好境外勘查培训交流、咨询服务搜集与服务等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相关基础工作。

四、积极推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的开展。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每年的申报国家、自治区“资金奖励项目”和“示范工程”的遴选、上报和审批工作,重点支持运用新技术、采用新工艺开展煤炭、稀土、铁矿等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

五、加快内蒙古白云鄂博稀土、铁及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白云鄂博稀土、铁及铌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示范基地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成果的评估。总结经验,推广应用,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的遴选、推荐工作。

六、建立科技应用示范单位。

推动全区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建设。将我区世界级、部级地质公园列为国土资源部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国土资源科技重大需求和创新技术情况的调查工作。利用区域优势,为内蒙古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实施“走出去”,提供服务。积极配合地勘单位向部争取境外勘查项目经费。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第5篇

2009年,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促转型、打基础、求突破”的工作主线和“四个年活动”的要求,全面落实“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的基本要求,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实践节约资源创新发展之路。

2009年主要目标和任务:(一)加强用地规划计划调控,用足用好现行政策,确保重大内需项目、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二)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落实保护责任,确保全县39万亩耕地保有量、3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三)加快推进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度,抓好全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四)千方百计地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深入调研、制定规划、落实任务、严格考核,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五)全面落实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用地标准,核减超标准用地面积,加大存量和低效土地挖潜力度,加快转而未供土地的供应速度,提高项目开工率和峻工率,争取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在全市的位置有所前移;(六)完善土地执法网络和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违法用地案件发现率和制止率达到95%以上,查处率达到95%以上,确保违法用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总量的15%;(七)高度重视维权维稳,建立长效预防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全系统的按时报结率达到95%以上,其中上级领导批示和交办的重要件报结率达到100%;(八)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拓展安置渠道,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九)加强矿政管理和地质环境监测,进一步搞好矿山环境治理,做好县域地面沉降动态监测工作;(十)严格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推进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重点从七方面入手:

一、以服务“扩需保增”为重点,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今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约束和用地空间渐趋缩小的情况下,保障用地需要,必须要在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科学配置城乡土地资源,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具体要着力做好三项工作:

1.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一是要加强与各镇(区)及发改、经贸、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全面排查20*年用地项目的报批、供地实施情况和2009年项目的用地需求情况,为制订实施年度用地计划提供依据;二是要积极保障县内重点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的立项、预审、报批要提前介入,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项目用地的及时供应。

2.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和管控。按照省厅部署,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强对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的统筹安排和总体布局:一是对我县各镇上轮规划(*-2010年)土地利用情况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评估,科学分析总结我县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积累好经验,同时做好规划修编前的基数转换工作。二是做好新一轮规划与其他规划(城市规划,工业功能区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的衔接,分析现有各类规划用地情况,根据县各类规划预测我县2010-2020年建设用地需求量,并完成《海盐县2010-2020年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分析报告》。对于我县的重点项目用地,要及时掌握,全面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确保项目能及时落地。三是根据城乡建设用地现状分布(特别是农村居民点总量和布局),按“双挂钩”要求,做好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复垦专项规划。

3.大力拓展用地空间。一是要用足用好现行政策,通过报批省以上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里的用地计划指标,切实做好“四类项目”涉及基本农田调整项目的报省确认、规划局部修改和指标追加工作;二是通过推进建设用地复垦来争取复垦周转指标,以弥补年度用地指标的不足;三是要创新退地机制,抓紧清理处置转而未供、闲置未用、低效利用的土地,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

二、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为重点,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土地资源管理“两个最严格”的具体要求,也是2009年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必须进一步抓好六大环节: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严把农转用审批关,切实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二是要按县政府要求抓好对各镇(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三是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协同各镇(区)结合“两分两换”工作和新一轮村庄规划,深入调查土地开发复垦潜力,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探索与其相对应的考核机制;四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能力;五是稳步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快建立基本农田管护体系;六是严厉打击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行为和乱占滥用耕地行为。

三、以加强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1.加强地籍管理基础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为此要做好三项工作:(1)保质保量完成武原镇1:500数字地籍调查,并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2)完成1:10000农村土地调查后续工作,并在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统一时点和新老地类转换;(3)开展小集镇和农村集中居民点1:500数字地籍调查工作。二是按照抓好成果应用。要以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校核规划修编基数,做好二次调查成果与规划修编的衔接。三是认真完成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产权管理,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权属各类争议,逐步做好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加快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一是按照省厅部署,加快业务网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县国土资源数据库建设;二是加强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和重要工作的宣传,及时调研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报送各类信息,为国土资源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做好测量、评估、统计、财务、档案、门户网站维护和后勤保障等基础工作。

四、以“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为重点,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1.全面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一是完善制定“365”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立足本县实际,科学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推进节地示范项目建设。二是严格执行供地政策,严格依据规定合理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引导和促进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三是及时完成我县省级开发区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工作,全面掌握开发区建设用地供应和利用状况,动态监测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科学测算土地利用潜力,为加强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及扩区升级提供科学依据。

2.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全程监管。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对所有供地项目,严格实施土地投资强度、行业绿地率、建筑容积率等控制指标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选商引资”工作。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用地面积少的项目入户海盐。二是加强批后监管。要充分利用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分析报告,一旦发现有延期开工、竣工、土地闲置、空闲现象,要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合同。要通过规范土地出让合同管理,严格实施项目动态跟踪汇报制度和启动建设项目竣工复核验收机制,对不达标的项目限期整改并追缴违约金和其他违约责任,在未达标前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3.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要通过全面摸清各镇(区)转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土地情况,提出各镇(区)盘活存量任务,确保全县前三年供地率达到70%以上,并在年底进行考核,对转而未供数量较多、供地率、开工率和峻工率达不到考核标准的镇(区),要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对因调整城市规划等政府原因不能开工建设的闲置土地或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无能力继续开发建设的土地,通过洽谈签订退地协议书,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后,由企业主动退地,政府重新安排使用。要深入调查我县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的分布和数量,以“城中村”改造为突破口,大力盘活城市存量资源,为推进城市建设节约耕地,为工业经济发展拓展空间,实现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双赢。

4.科学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对往年未实施完毕地块继续实行土地收储拆迁。同时,根据县国有土地集中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年度收储计划,合理推进土地收购储备的范围,努力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培育好土地市场,确保城市建设对土地的合理需求。

5.努力完善激励考核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3号、浙政发[20*]3号、嘉政发[20*]70号和县政府相关文件中制定的激励政策,通过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等措施,鼓励各类工业企业向开发区、城镇工业功能区集聚;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和项目业主建造多层标准厂房,大力推进土地资源空间立体开发;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土地进行技术改造,增资扩股,增加投入,提高产出。要把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要求纳入到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之中,对开发区和各镇工业功能区的土地利用,要专门制订投入、产出与土地资源消耗考核评价办法。对考核没有达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要求的,核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

五、以完善执法长效机制为重点,做好维权维稳工作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土地执法形势,首先要认真抓好部第八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其次,要在积极做好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的同时,防止侵犯农民土地权益和违法用地行为反弹。在具体工作中要强化七条管理措施:

一是要强化国土资源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积极探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县、镇(区)、村三级监察网络,加快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制止速度;三是要完善动态巡查网络责任制,对巡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的现象,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要严格征地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扩大建设项目“挂牌施工”范围,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五是要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例必须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进行公开查处,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威慑力;六是建立和完善相关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破解执法难题,确保处理到位;七是强化土地征收管理,从严格征地程序、严格补偿标准、严格安置政策三个方面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群众的权益,高度重视和加强土地工作,促进社会的稳定。

六、以强化矿山治理为重点,促进资源环境的和谐

一是进一步落实《海盐县矿山资源规划》,合理调整矿山布局,调控矿产资源开发总量,提高矿山开采的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二是因地制宜开展现有矿山和废弃矿山的治理,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或整治性方案开采,进一步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山生态环境,力争做到关停一个治理一个,争取建成几个示范矿山,逐步推进全县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三是是协同有矿镇(区),深入调查废弃矿山的分布和复垦潜力,大力推进废弃矿山的复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拓展用地空间;四是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建设和地面沉降GPS监测网络建设的基础上来科学防治地面沉降,要特别加强汛期特别是台风季节的地质灾害防治,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做好地面沉降等重大隐患点的勘查报告,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以转变作风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确把握国土资源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学习实践中要做到“四个勇于”:勇于革思想的命,确立科学发展的新观念;勇于削手中的权,确立服务全局的新氛围;勇于去部门的利,确立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格局;勇于破陈旧的规范,探索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同时,积极参与省厅“服务重点建设、服务基层”活动,谋划科学发展思路,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2.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以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细则》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行使的监督,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及时制止;二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工作,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国土资源系统的规章制度和禁令,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三是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活动,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来不断深化作风建设,营造“勤俭办事、干净办事、高效办事”的氛围,着力提升国土部门形象。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第6篇

2009年,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促转型、打基础、求突破”的工作主线和“四个年活动”的要求,全面落实“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的基本要求,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实践节约资源创新发展之路。

2009年主要目标和任务:(一)加强用地规划计划调控,用足用好现行政策,确保重大内需项目、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二)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落实保护责任,确保全县39万亩耕地保有量、3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三)加快推进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度,抓好全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四)千方百计地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深入调研、制定规划、落实任务、严格考核,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五)全面落实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用地标准,核减超标准用地面积,加大存量和低效土地挖潜力度,加快转而未供土地的供应速度,提高项目开工率和峻工率,争取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在全市的位置有所前移;(六)完善土地执法网络和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违法用地案件发现率和制止率达到95%以上,查处率达到95%以上,确保违法用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总量的15%;(七)高度重视维权维稳,建立长效预防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全系统的按时报结率达到95%以上,其中上级领导批示和交办的重要件报结率达到100%;(八)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拓展安置渠道,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九)加强矿政管理和地质环境监测,进一步搞好矿山环境治理,做好县域地面沉降动态监测工作;(十)严格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推进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重点从七方面入手:

一、以服务“扩需保增”为重点,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今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约束和用地空间渐趋缩小的情况下,保障用地需要,必须要在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科学配置城乡土地资源,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具体要着力做好三项工作:

1.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一是要加强与各镇(区)及发改、经贸、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全面排查20*年用地项目的报批、供地实施情况和2009年项目的用地需求情况,为制订实施年度用地计划提供依据;二是要积极保障县内重点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的立项、预审、报批要提前介入,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项目用地的及时供应。

2.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和管控。按照省厅部署,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强对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的统筹安排和总体布局:一是对我县各镇上轮规划(1997-2010年)土地利用情况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评估,科学分析总结我县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积累好经验,同时做好规划修编前的基数转换工作。二是做好新一轮规划与其他规划(城市规划,工业功能区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的衔接,分析现有各类规划用地情况,根据县各类规划预测我县2010-2020年建设用地需求量,并完成《海盐县2010-2020年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分析报告》。对于我县的重点项目用地,要及时掌握,全面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确保项目能及时落地。三是根据城乡建设用地现状分布(特别是农村居民点总量和布局),按“双挂钩”要求,做好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复垦专项规划。

3.大力拓展用地空间。一是要用足用好现行政策,通过报批省以上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里的用地计划指标,切实做好“四类项目”涉及基本农田调整项目的报省确认、规划局部修改和指标追加工作;二是通过推进建设用地复垦来争取复垦周转指标,以弥补年度用地指标的不足;三是要创新退地机制,抓紧清理处置转而未供、闲置未用、低效利用的土地,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

二、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为重点,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土地资源管理“两个最严格”的具体要求,也是2009年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必须进一步抓好六大环节: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严把农转用审批关,切实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二是要按县政府要求抓好对各镇(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三是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协同各镇(区)结合“两分两换”工作和新一轮村庄规划,深入调查土地开发复垦潜力,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探索与其相对应的考核机制;四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能力;五是稳步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快建立基本农田管护体系;六是严厉打击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行为和乱占滥用耕地行为。

三、以加强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1.加强地籍管理基础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为此要做好三项工作:(1)保质保量完成武原镇1:500数字地籍调查,并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2)完成1:10000农村土地调查后续工作,并在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统一时点和新老地类转换;(3)开展小集镇和农村集中居民点1:500数字地籍调查工作。二是按照抓好成果应用。要以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校核规划修编基数,做好二次调查成果与规划修编的衔接。三是认真完成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产权管理,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权属各类争议,逐步做好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加快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一是按照省厅部署,加快业务网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县国土资源数据库建设;二是加强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和重要工作的宣传,及时调研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报送各类信息,为国土资源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做好测量、评估、统计、财务、档案、门户网站维护和后勤保障等基础工作。

四、以“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为重点,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1.全面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一是完善制定“365”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立足本县实际,科学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推进节地示范项目建设。二是严格执行供地政策,严格依据规定合理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引导和促进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三是及时完成我县省级开发区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工作,全面掌握开发区建设用地供应和利用状况,动态监测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科学测算土地利用潜力,为加强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及扩区升级提供科学依据。

2.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全程监管。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对所有供地项目,严格实施土地投资强度、行业绿地率、建筑容积率等控制指标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选商引资”工作。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用地面积少的项目入户海盐。二是加强批后监管。要充分利用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分析报告,一旦发现有延期开工、竣工、土地闲置、空闲现象,要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合同。要通过规范土地出让合同管理,严格实施项目动态跟踪汇报制度和启动建设项目竣工复核验收机制,对不达标的项目限期整改并追缴违约金和其他违约责任,在未达标前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3.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要通过全面摸清各镇(区)转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土地情况,提出各镇(区)盘活存量任务,确保全县前三年供地率达到70%以上,并在年底进行考核,对转而未供数量较多、供地率、开工率和峻工率达不到考核标准的镇(区),要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对因调整城市规划等政府原因不能开工建设的闲置土地或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无能力继续开发建设的土地,通过洽谈签订退地协议书,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后,由企业主动退地,政府重新安排使用。要深入调查我县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的分布和数量,以“城中村”改造为突破口,大力盘活城市存量资源,为推进城市建设节约耕地,为工业经济发展拓展空间,实现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双赢。

4.科学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对往年未实施完毕地块继续实行土地收储拆迁。同时,根据县国有土地集中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年度收储计划,合理推进土地收购储备的范围,努力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培育好土地市场,确保城市建设对土地的合理需求。

5.努力完善激励考核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3号、浙政发[20*]3号、嘉政发[20*]70号和县政府相关文件中制定的激励政策,通过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等措施,鼓励各类工业企业向开发区、城镇工业功能区集聚;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和项目业主建造多层标准厂房,大力推进土地资源空间立体开发;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土地进行技术改造,增资扩股,增加投入,提高产出。要把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要求纳入到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之中,对开发区和各镇工业功能区的土地利用,要专门制订投入、产出与土地资源消耗考核评价办法。对考核没有达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要求的,核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

五、以完善执法长效机制为重点,做好维权维稳工作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土地执法形势,首先要认真抓好部第八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其次,要在积极做好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的同时,防止侵犯农民土地权益和违法用地行为反弹。在具体工作中要强化七条管理措施:

一是要强化国土资源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积极探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县、镇(区)、村三级监察网络,加快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制止速度;三是要完善动态巡查网络责任制,对巡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的现象,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要严格征地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扩大建设项目“挂牌施工”范围,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五是要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例必须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进行公开查处,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威慑力;六是建立和完善相关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破解执法难题,确保处理到位;七是强化土地征收管理,从严格征地程序、严格补偿标准、严格安置政策三个方面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群众的权益,高度重视和加强土地工作,促进社会的稳定。

六、以强化矿山治理为重点,促进资源环境的和谐

一是进一步落实《海盐县矿山资源规划》,合理调整矿山布局,调控矿产资源开发总量,提高矿山开采的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二是因地制宜开展现有矿山和废弃矿山的治理,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或整治性方案开采,进一步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山生态环境,力争做到关停一个治理一个,争取建成几个示范矿山,逐步推进全县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三是是协同有矿镇(区),深入调查废弃矿山的分布和复垦潜力,大力推进废弃矿山的复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拓展用地空间;四是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建设和地面沉降GPS监测网络建设的基础上来科学防治地面沉降,要特别加强汛期特别是台风季节的地质灾害防治,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做好地面沉降等重大隐患点的勘查报告,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以转变作风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确把握国土资源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学习实践中要做到“四个勇于”:勇于革思想的命,确立科学发展的新观念;勇于削手中的权,确立服务全局的新氛围;勇于去部门的利,确立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格局;勇于破陈旧的规范,探索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同时,积极参与省厅“服务重点建设、服务基层”活动,谋划科学发展思路,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2.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以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细则》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行使的监督,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及时制止;二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工作,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国土资源系统的规章制度和禁令,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三是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活动,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来不断深化作风建设,营造“勤俭办事、干净办事、高效办事”的氛围,着力提升国土部门形象。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第7篇

文章以此为基础,在对先后五次实施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进行综合分析的前提下,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并力求找到合适的答案:一是在战后日本经济发展过程中,这样的开发计划有何种程度的合理性。二是开发计划中实施的哪些理念值得推广。三是作为一种政策,其有哪些不合理的地方。此外,在综合把握时代背景的基础上,分析政府机构制定的开发计划,并分析新出现的问题。最后,从笔者的观点出发,阐述日本国土计划的实施经验对中国地区开发计划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国土开发;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国土保全;地区经济开发

一、日本国土开发计划的历程

1962年,全国综合开发计划(以下简称一全总)在池田内阁会议上通过。一全总力求实现的目标并不仅仅停留在经济力的强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上,还特别重视所有国民平等的享有发展成果的权力。作为一全总的开发手段,主要实施的是资源的开发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一全总着力解决高速经济增长过程中产生的都市过大化问题和地区差距等地区问题。为了实现地区间的均衡发展,一全总指出应站在长期的、国民经济的视点上进行国土综合开发,这一点受到了很大的关注。一全总还指出为了缩小地区差距,必须进行工业的分散。为了实现工业的合理分散,一全总采取了一种叫做“据点开发方式”的方式。

1969年,新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即第二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以下简称二全总)制定。二全总比较准确的预测了当时的发展前景,致力于积极的采取应对新社会的手段。此外,二全总还将“创造理想环境”作为国土综合开发计划的终极课题来对待。为了达到发展的目标,二全总采取了比“据点开发计划”更加有效的,有战略性的被称为“新网络构想”的新的开发方式。但是,在二全总实施后的短短四年里,由于大规模工业基地的建设而产生了严重的公害问题。此后由于石油危机的发生导致了日本经济发展的减速,产业构造的变化等情况也都是二全总所没有预想到的。

1977年11月,第三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以下简称三全总)在新设置的国土厅的支配下审议通过。三全总与以往的国土计划不同,它将自然环境的保全作为最重要的课题,并且提出了安居构想。三全总的基本目标被定为“充实人类居住的综合环境”。重视地方的力量也是三全总不同于从前的国土计划的一个新理念。三全总提出了安居圈构想这样一个新的开发方式。这显然是为了解决一全总和二全总未能解决的人口分布过于集中的“过密过疏”问题,而试图促使人口向地方定居的一个尝试。

1987年内阁会议审议通过的第四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以下简称四全总)是为了解决东京圈人口大量涌入以及地区间收入差距的扩大等问题而产生的。四全总的基本目标是“多级分散型国土的形成”。这是为了应付人口与产业过分集中于东京,力求实现全国综合开计划的基本理念即国土的均衡发展而提出的。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瞄准国土的均衡发展,四全总明确了三大都市圈和各地方圈应该承担的职责。此外,为了有效实现计划的目标,四全总提出了“交流网络构想”。将国际性的业务等国际交流和增强地方的活力相联动,以形成一大批国际交流据点,是一个更加先进的新构想。然而,四全总提出了将东京作为世界性大都市的建设构想,并将各种都市功能过分集中于东京以适应愈演愈烈的国际化趋势。这样实际上是默认了东京的过度集中,自然遭到了各地方的强烈反对。

1998年3月,正式名称为《21世纪的国土的宏伟蓝图――促进地方自立与美好国土的创造》的国土计划由内阁会议审议通过。这次国土计划相当于是第五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以下简称五全总)。新的国土计划与从前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不是以解决问题的形式出现,而是着重描绘了21世纪的理想国土的面貌。为了将21世纪的国土构造的形成引向理想的方向,五全总将目标定为多轴型的国土构造的形成。多轴型的国土构造指的是数个国土中心通过综合协作而形成的新的国土构造的构想。另外,作为实现计划的行动,五全总将“参加与协作”作为推进国土建设和地方建设的关键词。五全总一改前四次开发计划中实行的优先发展开发事业的做法,转而重视国民所追求的生活的富裕。

作为先后五次制定并实施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的法律基础的《国土综合开发法》在进入21世纪后得到修订,成为《国土形成计划法》。这样,国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此后,用来代替全国综合开发计划的国土形成计划也将以《国土形成计划法》为基础制定。先后实施了五次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自此终结。此前的以“开发”为中心的国土计划将转变为“脱离开发主义”的新的计划。

二、对国土开发计划的评价

下面就有关国土开发计划给日本带来的影响分两个方面作一个简单的分析。国土开发计划实施的主要成果有:

(一)缩小了地区间的收入差距

全总计划所采取的开发方式都在力求缩小差距以及谋求地区间均衡发展。一全总为实现工业在全国范围的分散分布,采用了在全国范围内设置据点的“据点开发方式”。二全总以把开发的可能性扩展到全国为目的,提出了建设遍布全国的交通和通信网络工程的构想。三全总为了抑制人口和产业的集中,将目标定为全国国土的均衡利用以及适合人类居住的综合环境的形成。四全总为了构建多极分散型国土,提出了构建多样流的交流网络工程的构想。五全总把多种主体的参与和地区间的协作的实现作为目标。这样,主题为“地区间均衡发展”的全总计划就通过具体措施的实施对全国范围内地区差距的缩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抑制了人口向大城市的流动

全总计划提出了“地区间均衡发展”的理念,采取了积极抑制人口向三大都市圈流动的措施。一全总为了抑制现有超大城市扩展,根据地方实情,采取了在地方设置大规模地方开发都市、中小规模地方开发都市的方针。二全总针对“过密过疏”问题的恶化,积极推进适应地方特色的开发,并采取了提高生活环境的措施。三全总针对大都市存在的“过密”问题,采取了大城市重新部署的对策。此外,三全总还提出了分散人口和产业的定居构想。四全总为了抑制人口和各种功能的高度集中的倾向,解决人口和经济机能向特定地区的过速度集中,提出了地区间和国际间互相补充,互相激励,进行交流合作为特征的多极分散型国土的构筑构想。五全总主要尝试抑制位于西日本国土轴(大致相当于太平洋带状地区)的三大都市圈的人口和产业的过度集中。当然,这些措施并不能说是完全奏效了,但是对抑制大城市人口过度膨胀起到的作用是不可否认的。

(三)实现了全国的经济增长

全总计划的特征是中央集权的开发思想,而这个特征又决定了政府享有主导力。这样,经济活动得以有效开展。特别是据点开发方式以及大规模工程开发方式等的实施带来的重化工业的发展给日本经济特别是GDP的增长做出了贡献。此外,全总计划所实施的国土均衡发展方针把开发的可能性扩展到了全国,纠正了经济发展偏向个别地区的现象,也实现了全国经济总量的扩大。

然而,国土开发计划的实施也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如公害、地价暴涨、国土整体景观的破坏等。本文在认同以上三个负面影响的基础上,就国土开发计划中体现的几个理念来分析其合理性。

1、对“国土的均衡发展”的探讨

“国土的均衡发展”是指消除地区间在生产和生活等方面的差距的一个理念。然而,对于这个理念一直以来不断受到批判,由于过分强调这个理念,国家在加强对地方管制的同时,地方也过度依存于中央,失去了对经济活动的主动权。这又进一步减弱了地方的自主努力。所以,最新的国土政策取消了“国土的均衡发展”这种提法,取而代之的是“地区的个性发展”这样的理念。

然而,“国土的均衡发展”和“地区的个性发展”绝对不是自相矛盾的。至于有人主张的“国土的均衡发展”的理念导致了地方发展的均一化的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振兴地区经济,激活地方经济正是现在各地所面临的首要课题。今后一段时间里,没有地区差距的各地经济的振兴和发展才是共同努力的目标。

2、对有关开发主义与中央集权的探讨

国土开发计划所选择的政治经济系统无疑是开发主义。然而,随着高速经济增长的终结,开发主义所能起到的作用也走到了极限。以开发主义为中心的国土开发计划也就走向了终结。新制定的国土形成计划法实现了从开发主义的完全脱离,并把“开发”两个字从计划目的里边删除。

开发主义的维持是通过中央集权制来支撑的,国土开发计划中的中央集权制表现为中央政府制定一个宏伟蓝图,再利用集权的行政组织,通过在财政和法制等方面的行政统制来实现所制定的计划。然而,传统的以国家主导和中央集权制为特征的国土开发制度在进入21世纪后转换成了尊重地方的自主性,力求实现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共同协作的计划制度,这标志着中央集权制的弊端已经显现,以开发主义为中心的国土开发计划走向了终结。

最后,从笔者的观点出发论述一下日本全国开发计划的意义。

全总计划终结后,以国土保全为目的的国土形成计划走上了时代舞台。顺应时代的要求,全总计划的目标和主题在不断变迁中一路走来。可以说,全国综合开发计划的历史代表了战后日本国土开发政策的历史。

然而,与受到很大关注的一全总和二全总相比,到四全总和五全总时,受关注程度就明显下降了。国民相对于以整个国家为对象的宏观政策来仿佛更加关注适合自己家乡发展的地方自主的振兴政策和计划。以此为背景,新的国土形成计划的框架分成了全国计划和广域地方计划两个部分。

从国土开发的视点出发制定计划,使得饱受战争创伤的日本得以很快走向复兴。作为支撑了高速经济增长的国土政策,国土开发计划对推动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可否认的。在进入稳定经济增长期后,国土开发计划的实施对沟通地区间的协作和差距的缩小起到了很大程度的作用。先后实施了五次的国土开发计划为以后的国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在日本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所产生的日本国土开发计划也为中国制定国土政策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经验。西部大开发至今已实施10年,但是被经济发展所遗漏的西部内陆地区仍然未能摆脱贫困,并且污染问题也日趋表面化。所以我们认为应该将日本实施国土开发计划所获得的经验切实地应用到中国如今所面临的问题上来,认真学习、研究,为中国制定合理有效的国土计划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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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画.新全国合画[M].大省印刷局,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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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人.国土画の思想[M].日本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