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乡村振兴的措施(合集7篇)

时间:2023-10-26 11:26:41
乡村振兴的措施

乡村振兴的措施第1篇

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我们党在农业农村发展理论和实践上的又一次重大飞跃,是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总纲领和中心任务,也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重大行动,这必将引领新时代农村改革发展加速前行,也为全市的农村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导向作用。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工程建设。在以现有框架的基础上,细化建设微循环,打通最后一公里。建立管理养护机制,完善管理养护考核评价体系,确保道路持久使用。

2、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村水环境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水生态治理工程,继续加大农村饮用水监测频次,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3、电力配套工程建设。随着我市旧村改造工程的持续发力,城市道路及电力配套将日趋完善,城市大社区的格局即将呈现。

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对未进行或正在进行旧村改造的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加快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清垃圾、清污泥、清乱搭乱建等集中专项整治,对现建立的村级保洁员制度进行常态化问效,形成“户分类、村收集、办事处集中运输处理”的城乡统筹垃圾处理机制。

三、乡村治理要见效

一要坚持以自治为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是对此次新当选的村支书,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发展农村协商民主,强化村务公开;制定落实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健全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二要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理,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村级治理工作机制;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三要坚持以德治为引领。坚持依法治村和以德治村相统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全面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夯实乡村治理的思想道德基础,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四、繁荣社区文化

一要让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普及高中教育,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二要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文化活动,配套建好社区书屋、社区文化广场,培养社区文化艺人,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三要把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深化高新区社区医疗改革,实行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巩固社区基层政权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原则,始终把农民群众置于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主体地位。要创新党组织的管理制度,创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管理。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处理好各种复杂矛盾,协调好各方利益,维护好社会稳定。通过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拓宽村干部后备力量的来源渠道。要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农村实施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与机制保障,推进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必须坚持以“三变”改革为切入点,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盘活集体资产、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壮大规模经营、发展品牌效益农业、真正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对于集体资产应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由改制后新的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也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托管、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由其他主体经营或与其他主体联合经营。无论哪种经营方式,都要保证集体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并实现可持续利用。

我们要深刻领会对“三农”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深入贯彻到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作为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乡村振兴的动员令已让各地积极行动起来。按照乡村振兴的“三步走”战略部署,坚定信心、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久久为功,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向前推进。

 

 

乡村振兴的措施第2篇

【关键词】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公共政策;国家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

2017年10月,党的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三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这一重大战略的具体实施做出了阶段性部署安排。乡村振兴作为国家战略规划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围绕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由于乡村振兴政策具有内容覆盖量大、影响范围广的公共性特征,无论政府还是社会公众对其的落实情况与实施效果都极为关注。2018年9月7日,审计署印发了《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按照该指导意见,乡村振兴战略审计的相关工作随即有序展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政策纠偏与反馈机制,能够预防乡村振兴政策的理解偏差和落实不到位的风险,揭示乡村振兴政策制定缺陷和乡村政策执行体制障碍,抵御乡村振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漏洞与腐败。因此,为了使乡村振兴政策的良好初衷不被扭曲和具体政策能够有效实施,必须加强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二、文献综述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国外关于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Anderson和Easton[1]认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补充和完善了传统审计的内容,国家审计机关由于其独特的地位和特点对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审计建议,从而使国家审计内容更加完善。Dunn[2]提出了公共政策评估的适应性标准。国内学者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关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秦荣生[3]认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是对公共政策及其相关配套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审查和评价,从而发现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的一种国家审计形式。谭志武[4]提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目标不仅在于评价政策执行效果,还在于政策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在此基础上,学者们对于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实践经验进行了总结。刘波[5]提出,我国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应该依照客观、合法和创新的原则进行。王慧[6]认为,要把握公共政策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持续进行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以充分履行国家审计职能。

(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现阶段,乡村振兴政策是我国公共政策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国外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进行研究的文献较为缺乏。在我国,李平[7]论述了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内容,其重点在于揭示“阻碍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制约农业农村深化改革等体制障碍、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刘锡平[8]指出,国家审计机关应当对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申报立项、组织管理、使用绩效等方面进行重点审计,以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综上可知,学者们对公共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定义、内容和公共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进行了有益探索。但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已有文献的主要关注点在于其内容和重点,缺乏系统和深入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对于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三、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作用机理

基于我国“全面治理”与“持续治理”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乡村振兴政策的着力点在于形成“全过程一体化”的公共政策作用机制。为此,需要将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全部过程纳入审计监督范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作为一种全过程的持续审计,其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不同阶段均发挥着相应的治理作用。

(一)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过程

1.配套措施制定阶段。通常,有关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由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制定,考虑到我国各个地区乡村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条件、经济政策适合度等方面具有高度异质性特征,因而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需要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与当地实际条件高度契合的乡村振兴政策配套措施,并按照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目标分配乡村振兴资金。各地方政府通过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制度等配套措施,进一步宣传、解读和推广乡村振兴政策,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乡村振兴政策制定者、执行者以及受众方对政策理解不一致的问题。限于政策制定者的有限理性、知识存量和认知水平差异,同时也受到地方差异的影响,乡村振兴政策配套措施的制定可能会在政策传递过程中与中央相关政策发生偏差,因此国家审计机关需要对乡村振兴政策的配套措施制定情况予以审查和评价。2.政策执行阶段。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乡村振兴政策执行和协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利益诉求不同、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组织协调不顺畅、政策效果不达标等问题,因此国家审计机关需要对乡村振兴政策执行情况予以充分关注。3.政策效果评价阶段。对乡村振兴政策效果的评价必须考察该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而我国公共政策评估主要由政府部门进行,政府部门在系统内采取自下而上的总结报告等形式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存在评估主体单一、独立性不足、专业性缺失的问题,这将影响乡村振兴政策效果评价结论的客观性与正确性。因此,国家审计机关需要作为独立于乡村振兴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和受众者的第三方,秉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职业态度,运用绩效评价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乡村振兴政策效果实施评价。

(二)跟踪审计作用机理

1.乡村振兴政策制定阶段的审计预防治理。乡村振兴政策制定阶段的成果主要表现为乡村振兴政策的“形式”维度,乡村振兴政策的形式是指乡村振兴政策所存在和产生的方式以及外部表现形态,具体包括政策的文件形式、政策体系形式和政策制定程序。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制定阶段的审计实质上就是形式维度的审计,即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执行之前,国家审计机关对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配套措施进行的审计评价,具体地,应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制定的乡村振兴政策配套措施的确定性、配套措施体系的一致性以及配套措施制定程序的法定性。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及时介入地方政府制定乡村振兴政策配套措施的环节,在审查各地方政府是否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配套措施基于形式维度进行审计,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政策执行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是否完整;配套措施的条文是否具有确定性和一致性;配套措施与中央乡村振兴政策精神是否一致;各项配套措施之间是否协调和相对稳定;与当地“三农”情况的契合程度;配套措施制定依据是否合理;配套措施是否可行等。通过审查,及早发现乡村振兴政策配套措施可能存在的风险,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建设性建议,防止由于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村振兴政策配套措施制定不当带来的负面效应,从而发挥国家审计的事前预防功能。22.乡村振兴政策执行阶段的审计揭示治理。乡村振兴政策的执行即“事实”维度,具体而言,乡村振兴政策的事实维度是指乡村振兴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表现出的各种数量值、比率关系或统计结果等客观存在的指标。乡村振兴政策的具体执行过程受众众多,是一个复杂、涉及多个领域、充满不确定性的过程,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事实”维度的审计属于事中审计,是对乡村振兴政策实施过程及政策实施所涉及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审查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乡村振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评价政策执行主体行为的合法性与恰当性。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政策执行主体在乡村政策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执行、扭曲执行和执行不畅等情况;乡村振兴资金的投入、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和资金监管责任等情况。通过跟踪审查乡村振兴政策执行过程及资金使用情况,国家审计机关可以及时、准确地发现阻碍乡村振兴政策执行的原因,揭示影响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因素,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审计建议,保证乡村振兴政策执行到位,避免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出现偏差。3.乡村振兴政策效果阶段的审计评价治理。乡村振兴政策的效果也就是“价值”维度,即乡村振兴政策运行中和运行之后所产生的各种影响和发挥的实际作用。乡村振兴政策的价值具体表现为政策效果、政策效率和政策影响。对乡村振兴政策效果阶段的审计,也就是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价值维度的审计属于事后审计,通过评估乡村振兴政策产生的影响,即该政策引起政策受众方和社会发生的改变,判断乡村振兴政策是否符合促进社会生产力、社会公正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三项公共政策的价值标准,进而实现对乡村振兴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权利监督与约束。国家审计机关对乡村振兴政策价值维度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评价乡村振兴政策的执行效果是否已实现预期目标和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审查乡村振兴政策专项资金运用的合法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评估乡村振兴政策执行对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科技和人才、农村环境治理效果的影响等。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揭示影响乡村振兴政策顺利实施或偏离价值目标的因素,促进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增强服务乡村振兴意识和履责能力,保证“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政策价值目标实现。综上所述,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三个阶段即政策制定、执行和效果评价阶段,也就是形式维度、事实维度和价值维度三个方面的审计彼此联系配合,形成一个审计治理的作用体系,具体如图1所示。

四、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各级国家审计机关从2018年底开始依法进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2018~2020年,审计署共了9份有关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审计公告,从审计公告来看,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分析如下。

(一)审计介入评价配套措施制定较为滞后

根据审计公告,乡村振兴政策配套措施制定主要存在三类问题:一是各级地方政府未能及时完成乡村振兴政策的具体方案,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例如,审计署2020年第5号审计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底,下达给辽宁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的市、县的涉农财政专项资金10.13亿元滞留、滞拨、长期闲置,其中2.84亿元闲置两年以上。二是各级地方政府未能科学论证乡村振兴项目,导致项目建设标准不高或后续管理不到位。例如,审计署2020年第4号审计公告显示,辽宁省法库县、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甘肃省西和县等7个县53个农村道路管理不规范,2038.64公里道路养护或生命安全防护不到位,涉及资金3.8亿元。三是各级地方政府项目方案编制不合理,项目进展缓慢。例如,审计署2020年第4号审计公告显示,山西省和顺县、山东省蒙阴县、广东省佛冈县等17个县6.33万农户的农村厕所改造任务未能如期完工。实际上,如果审计机关及时介入各级地方政府制定乡村振兴配套措施的制定阶段,通过对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确定性等形式进行评价,上述问题原本能够得以避免和纠正,但目前审计机关在乡村振兴政策配套措施制定阶段的评价功能缺位,审计治理的预防功能未能有效发挥,导致地方政府存在乡村振兴政策具体方案迟滞、项目论证简化、项目方案编制粗糙等问题。

(二)政策执行过程审计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关注欠缺

乡村振兴政策执行是政策落实过程的中间阶段,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政策执行审计要通过跟踪审查执行过程发现政策落实偏差,并揭示影响落实的因素。本文通过对审计公告结果的梳理发现,乡村振兴执行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仅仅关注发现的问题本身,并未深刻揭示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例如审计署2020年第4号审计公告指出,“部分地区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和生猪生产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每个具体问题在后附的主要问题清单中反映为“问题类型”和“主要表现”,但是对于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没有单独列示,仅在“问题表现”中有“管理不规范”等模糊的原因说明。关注政策是否落实、执行是否存在偏差仅仅是乡村振兴政策执行审计的一个方面,对于其落实不到位、执行存在偏差的原因揭示却是政策执行审计不可或缺的另一个方面,它是审计人员为乡村振兴政策充分执行提供“如何规范管理、从哪里入手规范管理”等有价值审计建议的依据。然而,目前乡村振兴政策执行审计中重问题、轻原因,审计治理的揭示功能尚未充分发挥,也就难以及时发现和揭示制约乡村振兴政策顺利实施的各种原因。

(三)政策效果审计对政策及其效果的评价不足

审计署的有关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审计公告的内容及其后附的主要问题清单说明重点集中于:资金闲置、项目建设标准不高、项目后续管理管护不到位、项目进度慢等问题,缺少对乡村振兴政策本身或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性描述。即便专门针对乡村振兴政策的2019年第6号审计公告,也仅仅运用诸如“建设任务未完成”“尚未投入使用”“未实现目标任务”等比较简洁的语言描述现状,并未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绿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阐释审计发现的问题,也未对政策落实及其效果予以评价。2019年第6号审计公告中针对效果性的评价体现在农村厕所改造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效益与资金效益上,例如“14个县的农村厕所、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因管护不到位等无法有效使用,部分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再如“造成32.73亿元滞拨或结存在地方财政、农业等主管部门或乡镇,其中4.94亿元闲置1年以上,最长的闲置超过4年”。这些对项目效益和资金效益的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农民满意度、人居环境治理质量、乡村振兴政策产生的农业绿色发展和产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并没有予以相应监督和评价,也缺乏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问责。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通过关注政策受众人员和乡村各个方面所发生的实际变化,并将实际变化的现实和应该发生变化的价值标准做比较,以此为依据对乡村振兴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价值取向进行评价,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价值目标实现。但审计实践中鲜有关注乡村振兴政策及其效果,对乡村治理问题问责不到位,审计治理的评价功能未有效发挥,乡村振兴政策的价值目标实现的评价便无从谈起。

五、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优化路径

(一)及时评价配套措施,为乡村振兴政策制定提供信息和咨询

国家审计机关应该及时介入乡村振兴政策配套措施制定阶段,实质上是在法律赋予其的合法地位前提下参与乡村振兴政策过程,扩大了政策主体参与广度,并前置了非传统政策主体参与政策的时间,而且国家审计机关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上应重点列示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的审计建议,以提高审计参与政策配套措施制定阶段的质量。另外,国家审计对乡村振兴政策的形式审计,要通过审计公告和公告解读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充分和真实的乡村振兴政策配套措施制定信息,从而克服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内部缺乏公开信息的动力与机制的缺陷。社会公众从审计公告和公告解读中获得审计信息后参与乡村振兴政策,也有助于从“源头”上保证乡村振兴政策和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深入挖掘问题原因,保障乡村振兴政策顺利贯彻落实

乡村振兴政策执行涉及多种因素,保证其顺利执行需要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执行者尽职尽责,二是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制度保障。从乡村振兴政策执行存在问题的外在表现到产生问题的原因,需要审计机关和人员能够以宏观和全面的视角,从问题表象分析影响和阻碍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执行主体或者制度因素,从而发现乡村振兴政策偏离预期目标的原因。具体而言,在乡村振兴政策执行阶段,审计人员一方面要审查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创造了充分的条件保障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并对政策具体执行单位和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控制,从而监督和约束乡村振兴政策执行主体,以确保其职责履行到位。另一方面,审计人员要关注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执行机制、监督机制、责任制度和建成项目的管理机制,通过对上述制度设计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进一步揭示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制度障碍,为乡村振兴政策各个相关主体提供具有可行价值的建议,从而及时纠正乡村振兴政策执行偏差,防止政策落实发生变形。

(三)有效开展政策绩效评价,促进乡村振兴政策价值目标实现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乡村振兴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必须有所作为,并且承担公共受托责任。与之相适应,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需要关注政府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公正性、效率性、平等性和稳定性,即在乡村振兴政策的终结阶段,国家审计机关应该对该政策予以绩效评价。乡村振兴政策绩效评价一般可以分为三个步骤:1.完善乡村振兴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包括乡村振兴政策效率、乡村振兴政策效果、乡村振兴政策影响和乡村振兴政策充分性四个维度。效率维度是指乡村振兴政策成本收益率,乡村振兴政策收益不仅有货币收益,还有非货币收益。因此对乡村振兴政策效率维度绩效评价主要在于政策是否以最低成本最大化实现乡村振兴政策的预期目标。效果维度是指乡村振兴政策结果是否或在多大程度达到乡村振兴政策制定目标。通过乡村振兴政策实际执行结果与预期结果的比较进行乡村振兴政策效果维度绩效评价。影响维度是指乡村振兴政策对农民及其他群体产生的影响,既包括经济影响,也包括心理影响等其他影响。充分性维度重点评价乡村振兴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是否有效解决,农民的诉求是否得以充分满足。2.建立乡村振兴政策绩效评价过程和结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国家审计发挥约束性和建设性作用。乡村振兴政策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信息的一部分,国家审计机关一方面向政府报告,并以简报形式印发给乡村振兴政策的相关执行部门,另一方面在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网站上以审计公告形式公开。国家审计机关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基础上,向社会公众公开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审计的相关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影响力,有助于更多社会公众参与乡村治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3.根据乡村振兴政策绩效评价结果实施问责。乡村振兴政策绩效评价结果有正反两个方面,对于正面效果明显的乡村振兴政策应继续执行,对于产生负面效果或者无效的乡村振兴政策应予以废止,而对于有待改进的乡村振兴政策,政策制定部门应结合审计建议予以完善。另外,对于没有完成预期目标的乡村振兴政策,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分析政策制定不恰当和执行不到位的具体原因,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以发挥绩效评价的结果导向和刚性约束作用。

参考文献

[1]AndersonW.,D.Easton.ThePoliticalSystem:AnInquiryintotheStateofPoliticalScience[J].AmericanPoliticalScienceRe⁃view,1953(3):862~880.

[2]DunnW.N..ProbingtheBoundariesofIgnoranceinPolicyAnalysis[J].AmericanBehavioralScientist,1997(3):277~298.

[3]秦荣生.政府审计新领域: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J].当代财经,2011(11):112~118.

[4]谭志武.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若干问题的认识——基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的实践[J].审计研究,2012(6):19~23.

[5]刘波.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J].审计月刊,2016(11):4~7.

[6]王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综述[J].审计研究,2017(2):21~24.

[7]李平.审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路径[J].审计月刊,2019(10):11~12.

乡村振兴的措施第3篇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求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采取许多具有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正如强调的:“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现在,我们的使命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党的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公开《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近年来,从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再到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现在到了全面推开的时候了。应当十分清醒地看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我们要瞄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乡村振兴的措施第4篇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求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采取许多具有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正如强调的:“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现在,我们的使命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党的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公开《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近年来,从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再到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现在到了全面推开的时候了。应当十分清醒地看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我们要瞄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乡村振兴的措施第5篇

继党的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对多年“三农”工作的继承与创新,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正在形成。乡村振兴战略的创新之处可以从价值、制度、组织三个维度来认识,意义重大。

价值维度上的创新。明确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文件指出,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明确乡村振兴的长远目标。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大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文件按照党的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任务作了部署。分别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明确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制度维度上的创新、高起点。与新农村建设不同,乡村振兴战略首先从国家层面制定战略规划。《规划》通过与文件对表对标,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包括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等,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在此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高标准。乡村振兴,法制法规先行。一方面,文件提出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把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多年来,特别是2005年新农村建设以来,中国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政治措施,需要制度化、法制化,同时各地方可以从本地乡村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文件提出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等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这意味党对“三农”的领导法制化了、制度化了。

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制度性供给,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旨在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全方位高质量地服务于乡村振兴。其中,若干制度创新值得关注:如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上述举措旨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创新性政策举措改变了以往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均取之于乡、用之于城的做法,通过跨省域调节,可以大大提高节余指标的含金量并用以反哺农村。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这些制度创新有助于构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

组织维度上的创新。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打造一支新时代“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实施乡村振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证。为此,文件强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打造新时代的“三农”工作干部队伍。

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文件首提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上述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的骨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须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文件指出,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积极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国现有两亿多小规模兼业农户,多数年龄偏大,有的是老人和妇女。现阶段的迫切之举,是采取针对性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使之分享到现代农业发展红利。

乡村振兴的措施第6篇

一、提升行动的实施范围

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含后备干部)。

二、提升行动的开展时间

2018年11月上旬至2019年6月底。

三、提升行动的主要内容

提升行动坚持以“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需要什么学习什么”为原则,主要采取“赴外考察拓思路,专题讲座强素养,讲评结合明举措,实绩盘点促实效”等方式进行,通过“以学促讲、以讲促干、以干促成效”,逐步提高全镇干部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系统认识、理性思维和专业能力,进一步找准方向、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抓实工作,确保落地见效。

(一)赴外考察

由镇党委主要领导率队,带领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赴外开展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开展乡村振兴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开拓全镇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视野,打开工作思路。

(二)举办乡村振兴“1+N”系列讲座

紧扣全镇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开展“解读乡村振兴战略”1个主题讲座和历史、文化、美学、规划、产业等N个系列专题讲座。专题讲座采取“请进来”办学的方式进行,由组织办牵头与系列专题所涉及的办公室共同负责,邀请县级对口部门来镇开设专题讲座,引导全镇干部特别是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吃准吃透乡村振兴的精神内涵,把握把准乡村振兴的核心要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协调步调、抓实举措,加力加劲有质有序推进全镇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1.解读乡村振兴主题讲座

主要围绕“结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和全省乡村振兴大会精神,围绕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对为什么要实施乡村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是什么、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进行专题解读。

责任办公室:组织办

讲座时间:11月中旬

参训人员: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含后备干部)。

2.历史专题讲座

主要围绕“如何培养干部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干部发现、挖掘、传承镇西独有的传统历史文化底蕴,在乡村振兴中把镇西独有的优秀历史文脉传承好、发扬好”等方面进行解读。

责任办公室办公室:党政办、社事办

讲座时间:11月下旬

参训人员: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含后备干部)。

3.文化专题讲座

主要围绕“如何在乡村振兴中增强本土传统艺术和民俗文化的创新活力,培育有利乡村文化生产力要素,推动文化科技、文化企业、文化产业进入乡村,有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方面进行专题解读。

责任办公室:社事办

讲座时间:12月上旬

参训人员: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含后备干部)。

4.美学专题讲座

主要围绕“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新思维和新模式中,培养干部感知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推动干部自觉运用理性思维、艺术眼光将美学理念融入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中”等方面进行专题解读。

责任办公室:党政办

讲座时间:12月中旬

参训人员: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含后备干部)。

5.规划专题讲座

主要围绕“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立足乡村资源,推进规划融合,延展理念格局,改善乡村产业发展维度,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等方面进行解读。

责任办公室:村建办、农办

讲座时间:12月下旬

参训人员: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含后备干部)。

6.产业专题讲座

主要围绕“如何培养干部开拓产业发展思路,提升产业布置、产业融合、产业发展、产业升级能力,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和生态系统”等方面进行解读。

牵头办公室:农办

讲座时间:12月上旬

参训人员: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含后备干部)。

(三)开展“乡村振兴入民心”院坝宣讲

从11月起,镇西镇全体科级以上干部每季度至少到1个联系村开展1次院坝宣讲会(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进行详细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宣讲乡村振兴。在宣讲过程中要调动村民的参与热情,引导村民发挥主人翁精神,激发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村民以饱满的精神面貌投身乡村振兴的洪流中。

(三)开设“话振兴 谋发展”系列论坛

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主线,以提升干部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为重点,采取“讲评结合”的方式,开设“话振兴谋发展”系列论坛。主讲人发言结束后,由相关人员做点评,通过“以讲促学、以讲促干”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全镇干部找准方向、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1.开设“青年论坛”

从11月起,每月开设一次“青年论坛”,每次由镇机关4-5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围绕“乡村振兴怎么看、怎么干、干什么”等问题,讲述自己的观点。主讲人发言结束后,由1-2名办公室主任或村(社区)支部书记做点评。

2.开设“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干部论坛

从11月中旬起,分9期举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干部论坛。原则上每月举办1期(具体安排详见附件),每期确定4-5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办公室主任作为主讲人,重点围绕“振兴什么、谁来振兴、如何振兴”等问题,由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谈思路、谈举措,镇各部门主任谈政策、谈保障。主讲人发言结束后,由镇党委主要领导作总点评,主讲人所在村(社区)、办公室的分管(驻村联系)领导作分述点评。

四、实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干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能力提升行动是深入推进全镇乡村振兴发展,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载体和有力举措。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确保活动扎实推进,真正把提升行动作为增加干部素质、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组织办负责牵头抓总,各主讲单位要加强与组织办的沟通协调,党政办做好相应场次的组织、会务、协调及信息宣传等工作。讲课人员要立足实际,围绕主题、深入思考、认真研讨、精心备课。

乡村振兴的措施第7篇

基层反映村民参与建设乡村振兴意愿不高

为了进一步提升村民参与建设乡村振兴的意愿,我县开展了乡村振兴政策宣传活动和村民调查问卷,对村民关于乡村振兴的意见进行了收集,通过引领群众提高对现代农村建设要求、特点以及现代农村农业发展趋势的认知,并根据各村情精准定位,科学合理做好村里发展规划。

主要措施:

一、坚持宣传为主导,加大乡村振兴政策宣传力度

1、成立宣传小组,通过进村入户、道路横幅等多样化进行乡村振兴政策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知晓度。

2、做好村民调查问卷工作,通过收集村民对乡村振兴的参与意愿、相关意见建议等,分析村民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度,并整理出解决措施。

3、做好乡村振兴模范村的宣传工作,通过新闻报道、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让更多的村民了解乡村振兴工作对村内的建设、环境的改变及生活上的便利,从而提高村民的存在感和幸福感。

二、因村精准定位,科学合理做好村里发展规划

4、科学制定县级、乡级、村级的产业振兴规划,在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指引下,以推进区域产业聚集为目标,以县域统筹、以镇带村为途径,科学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发展。着眼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助推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旅游观光农业打造、民宿农家庄园建设等,让农村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