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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合集7篇)

时间:2023-10-24 10:35:38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第1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培训;分层分类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和科技进步突飞猛进,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的基本法律制度,对我国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越发凸显。如何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好知识产权资产,成为实现企业赢利的重要保证之一。知识产权培训服务于企业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提升,是企业知识管理工作实施的前提和保证,直接关系到企业知识管理工作的成败。认识并把握企业知识产权培训规律,着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对提高企业知识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作用显著。

一、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的特征

企业培训,就其广义属性而言,实际上是企业根据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一种有侧重、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是企业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服务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除具有企业培训的一般内涵,还具有不同于一般培训的其他特殊性。

知识产权是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智力成果本身是无形的,其不具有外在形体,也不占据任何空间。这种无形性或称非物质性,使智力成果的显现和展企业知识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企业对知识产权运用的侧重点不同,有的企业立足于营销创新,注重于企业的商标;有的企业立足于技术能力提升,注重于企业专有技术和专利。不同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需求也各不相同,一个企业中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员工,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对知识产权知识的需求也不同,这就需要对员工的知识产权知识需求进行细分。

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不同企业或者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同一时期的不同发展阶段,知识产权培训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总的来说,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具有全员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实践性强的特点。只有遵循这些规律,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新模式:分层分类企业培训模式,是指企业实施培训工作的标准形式,包括培训需求的评估、培训项目的设计、培训成果的转化、培训评估等有关培训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做法。它决定培训实施的具体步骤,为企业培训提供一个完整的思路,使企业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化,还有助于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间关系的协调。培训模式的选择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培训的效果。培训模式是针对培训目标设计的。企业培训模式有多种,常见的有系统型模式和咨询型模式。系统型模式是指通过一系列符合逻辑的步骤,有计划地实施的培训,培训是系列连贯的步骤。咨询型模式强调咨询是培训者未来的工作方向,侧重于从培训者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培训实施问题[1]。

知识产权的实践性很强,培训效果难以用量化指标来衡量,常见培训模式难以直接适用。因此,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这一专项工作,选择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培训模式,制订一个长效、持久的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对增强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水平和能力,提高企业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水平尤为重要。

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模式是与企业知识产权培训规律相适应的培训模式。由于企业不同岗位的员工对知识产权要求不同,因此对其实行培训教育亦应有所区别。

如,企业管理者只要了解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能重视和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对企业管理者的培训应以知识产权意识培训为主[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要掌握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以及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实务知识,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应以能力培训为主。分层分类知识产权培训就是将员工划分为企业管理者、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产品研发人员、营销人员、普通员工等不同岗位人群,根据岗位需求实施不同的培训策略。分层培训就是根据员工对知识产权知识的需求,将培训分为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性培训和提高性培训。分类培训就是将培训活动分为对普通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培训的全员培训、对创新能手和企业各级管理者进行知识产权培训的骨干培训、对各级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水平提高的专业培训。

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活动总体分为意识培训、技能培训、专业培训三个方面。意识培训为普通员工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树立和增强普通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规定员工知识产权最低培训课时,如对新进厂的员工,通过入职培训普及知识产权法规和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培育知识产权习惯。技能培训,提高研究人员对专利等技术信息的判读能力,对员工进行专利信息检索的培训,使之掌握技术创新活动有效工具,对员工进行一些技术创新辅助工具运用培训,如TRIZE、专利地图等,使之能在工作中熟练运用。专业培训主要针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战略制定、专利文件撰写等专利知识培训[3]。

实施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应采取企业内部培训和社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在企业内部建立以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为兼职培训师的制度,以满足知识产权培训的长期需求,普通员工的意识培训应以企业内部培训师实施为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应以社会培训为主,如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行业协会等主办的、以获得专利律师任职资格为目的培训等。

三、分层分类知识产权培训的新实践——以总公司企业结构为例在现代企业结构中,总公司下设若干分、子公司、事业部的公司结构较为常见。在这种公司结构下,由于总公司和分、子公司、事业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定位不同,总公司设有综合的基础研发中心和统一负责各分、子公司和事业部知识资产经营的部门。分、子公司、事业部作为某类产品的制造单元,知识产权创造是其知识产权管理重点,总公司和分、子公司、事业部在同一知识产权培训模式下,两者的培训内容有很大不同。

以笔者所在的梅钢公司为例,其是宝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知识产权培训的任务、目标、对象和宝钢公司就有很大不同。首先,子公司不负责知识资产经营,宝钢公司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已由起步阶段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目的发展到知识产权资产经营阶段,以专利许可为代表的技术贸易等知识资产的收益在公司收益中的权重呈增加趋势,总公司和子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围绕实现全公司知识产权资产经营这个核心而设置。总公司负责制订全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落实。对总公司、子公司的决策层和管理层进行知识资产经营知识培训和知识产权战略宣传贯彻是总公司知识产权培训的主要内容;知识产权创造知识和落实总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是子公司的主要培训内容。

其次,总公司设立专门的知识资产部,对全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负责,配有强大的知识资产管理团队,负责制订全公司知识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对全公司的知识资产分类规划,集中运营;而在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子公司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规模小。总公司知识资产部对子公司知识产权生产工作给予指导,检查技术创新指标推进计划执行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指导意见,对子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出评价。子公司知识产权部门工作重点是推进本单元知识产权创造工作,实现主动保护,落实好总公司的工作要求。因此,子公司必须根据本公司的性质、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和范围制定培

训计划,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正如克里曼·斯通所言:“全世界所有员工最大的福利就是培训”。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自觉性、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和企业归属感,为企业的长期战略发展培养后备力量,从而使企业长期受益。多年来,梅钢公司按照分层分类知识产权培训模式,围绕知识产权创造知识和落实总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的知识产权培训,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员工和企业同发展、共成长。如某一技术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总有一种神秘感,对自己完成的技术成果也不知道如何总结申报成知识产权成果,通过持续参加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掌握了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在工作中有了主动申报专利等自觉行动,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明显增强。近年来,该技术人员已获得授权职务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专利12件,其职务专利经公司对外许可交易后,不仅公司获得了良好收益,个人也得到丰厚奖酬,成为公司的技术创新明星,公司成立了用其姓名命名的职工创新小组。他带领身边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的热情高涨,实现了其个人和企业的同发展。比如,企业的某营销人员通过参加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对公司商标和产品的专利权有了深刻认识,在市场营销过程中发现了1起假冒公司商标的侵权产品后立即向公司汇报。其后,公司根据营销人员提供的线索,采取相应法律行动,维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总体上看,通过开展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数逐年增加。

四、结语

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模式符合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规律。实施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对提高企业的知识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技术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李亚杰.对企业内培训的几点思考[J].现代企业教育,2010,(4):45-46.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第2篇

如何

    关键词: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培训;分层分类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和科技进步突飞猛进,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的基本法律制度,对我国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越发凸显。如何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好知识产权资产,成为实现企业赢利的重要保证之一。知识产权培训服务于企业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提升,是企业知识管理工作实施的前提和保证,直接关系到企业知识管理工作的成败。认识并把握企业知识产权培训规律,着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对提高企业知识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作用显著。

 

    一、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的特征

企业培训,就其广义属性而言,实际上是企业根据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一种有侧重、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是企业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服务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除具有企业培训的一般内涵,还具有不同于一般培训的其他特殊性。

    知识产权是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智力成果本身是无形的,其不具有外在形体,也不占据任何空间。这种无形性或称非物质性,使智力成果的显现和展企业知识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企业对知识产权运用的侧重点不同,有的企业立足于营销创新,注重于企业的商标;有的企业立足于技术能力提升,注重于企业专有技术和专利。不同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需求也各不相同,一个企业中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员工,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对知识产权知识的需求也不同,这就需要对员工的知识产权知识需求进行细分。

    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不同企业或者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同一时期的不同发展阶段,知识产权培训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总的来说,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具有全员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实践性强的特点。只有遵循这些规律,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如何

    二、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新模式:分层分类企业培训模式,是指企业实施培训工作的标准形式,包括培训需求的评估、培训项目的设计、培训成果的转化、培训评估等有关培训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做法。它决定培训实施的具体步骤,为企业培训提供一个完整的思路,使企业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化,还有助于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间关系的协调。培训模式的选择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培训的效果。培训模式是针对培训目标设计的。企业培训模式有多种,常见的有系统型模式和咨询型模式。系统型模式是指通过一系列符合逻辑的步骤,有计划地实施的培训,培训是系列连贯的步骤。咨询型模式强调咨询是培训者未来的工作方向,侧重于从培训者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培训实施问题[1]。

    知识产权的实践性很强,培训效果难以用量化指标来衡量,常见培训模式难以直接适用。因此,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这一专项工作,选择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培训模式,制订一个长效、持久的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对增强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水平和能力,提高企业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水平尤为重要。

    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模式是与企业知识产权培训规律相适应的培训模式。由于企业不同岗位的员工对知识产权要求不同,因此对其实行培训教育亦应有所区别。

    如,企业管理者只要了解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能重视和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对企业管理者的培训应以知识产权意识培训为主[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要掌握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以及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实务知识,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应以能力培训为主。分层分类知识产权培训就是将员工划分为企业管理者、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产品研发人员、营销人员、普通员工等不同岗位人群,根据岗位需求实施不同的培训策略。分层培训就是根据员工对知识产权知识的需求,将培训分为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性培训和提高性培训。分类培训就是将培训活动分为对普通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培训的全员培训、对创新能手和企业各级管理者进行知识产权培训的骨干培训、对各级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水平提高的专业培训。

    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活动总体分为意识培训、技能培训、专业培训三个方面。意识培训为普通员工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树立和增强普通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规定员工知识产权最低培训课时,如对新进厂的员工,通过入职培训普及知识产权法规和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培育知识产权习惯。技能培训,提高研究人员对专利等技术信息的判读能力,对员工进行专利信息检索的培训,使之掌握技术创新活动有效工具,对员工进行一些技术创新辅助工具运用培训,如TRIZE、专利地图等,使之能在工作中熟练运用。专业培训主要针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战略制定、专利文件撰写等专利知识培训[3]。

如何

    实施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应采取企业内部培训和社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在企业内部建立以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为兼职培训师的制度,以满足知识产权培训的长期需求,普通员工的意识培训应以企业内部培训师实施为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应以社会培训为主,如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行业协会等主办的、以获得专利律师任职资格为目的培训等。

    三、分层分类知识产权培训的新实践——以总公司企业结构为例在现代企业结构中,总公司下设若干分、子公司、事业部的公司结构较为常见。在这种公司结构下,由于总公司和分、子公司、事业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定位不同,总公司设有综合的基础研发中心和统一负责各分、子公司和事业部知识资产经营的部门。分、子公司、事业部作为某类产品的制造单元,知识产权创造是其知识产权管理重点,总公司和分、子公司、事业部在同一知识产权培训模式下,两者的培训内容有很大不同。

以笔者所在的梅钢公司为例,其是宝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知识产权培训的任务、目标、对象和宝钢公司就有很大不同。首先,子公司不负责知识资产经营,宝钢公司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已由起步阶段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目的发展到知识产权资产经营阶段,以专利许可为代表的技术贸易等知识资产的收益在公司收益中的权重呈增加趋势,总公司和子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围绕实现全公司知识产权资产经营这个核心而设置。总公司负责制订全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落实。对总公司、子公司的决策层和管理层进行知识资产经营知识培训和知识产权战略宣传贯彻是总公司知识产权培训的主要内容;知识产权创造知识和落实总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是子公司的主要培训内容。

    其次,总公司设立专门的知识资产部,对全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负责,配有强大的知识资产管理团队,负责制订全公司知识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对全公司的知识资产分类规划,集中运营;而在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子公司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规模小。总公司知识资产部对子公司知识产权生产工作给予指导,检查技术创新指标推进计划执行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指导意见,对子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出评价。子公司知识产权部门工作重点是推进本单元知识产权创造工作,实现主动保护,落实好总公司的工作要求。因此,子公司必须根据本公司的性质、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和范围制定培

训计划,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如何

    正如克里曼·斯通所言:“全世界所有员工最大的福利就是培训”。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自觉性、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和企业归属感,为企业的长期战略发展培养后备力量,从而使企业长期受益。多年来,梅钢公司按照分层分类知识产权培训模式,围绕知识产权创造知识和落实总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的知识产权培训,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员工和企业同发展、共成长。如某一技术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总有一种神秘感,对自己完成的技术成果也不知道如何总结申报成知识产权成果,通过持续参加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掌握了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在工作中有了主动申报专利等自觉行动,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明显增强。近年来,该技术人员已获得授权职务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专利12件,其职务专利经公司对外许可交易后,不仅公司获得了良好收益,个人也得到丰厚奖酬,成为公司的技术创新明星,公司成立了用其姓名命名的职工创新小组。他带领身边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的热情高涨,实现了其个人和企业的同发展。比如,企业的某营销人员通过参加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对公司商标和产品的专利权有了深刻认识,在市场营销过程中发现了1起假冒公司商标的侵权产品后立即向公司汇报。其后,公司根据营销人员提供的线索,采取相应法律行动,维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总体上看,通过开展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数逐年增加。

    四、结语

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模式符合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规律。实施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对提高企业的知识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技术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如何

[1]李亚杰.对企业内培训的几点思考[J].现代企业教育,2010,(4):45-46.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第3篇

11月11日,“331工业行业知识产权培训”在北京举行闭幕式。历经两年,走过北京、青岛、大连、重庆和福州五地,举办六期培训之后,1100多名中小企业代表接受了培训,提前一年完成了既定目标。更重要的是,这次培训不仅传道授业解惑,还以这种由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的普及教育模式为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辟出了一条高质高效的新路。

务实的培训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主任赵天武介绍,此次培训由该中心与英特尔(中国)、海信三方联合发起,从2008年11月开始启动,目标是在3年内对国内1000个企业,尤其是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培训,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由此得名331工业行业知识产权培训培训)。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时间不长,尽管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比较完善,但从行业、企业的角度讲,知识产权的知识、理念和能力还有很大差距。”赵天武在解读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时认为,我国中小企业多数对知识产权状况不够了解,在技术开发利用,或者产品进入市场的过程中容易忽略知识产权问题。因为意识缺位,这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将会遭遇重重困难。

331培训项目的推出,则是从实务角度帮助国内中小企业解决现实问题。据了解,该培训集结了政府、法律界、产业界的资深专家和代表,重点围绕《专利法》修改、企业专利申请、研发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商标版权和软件保护、技术标准与专利以及知识产权案例等领域对中小企业代表进行了培训。 “效果比预期还要好,各地的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给予了非常热烈的响应。学员反馈说,培训的经验、技能和知识指导性强、操作性强,对他们非常有帮助。” 赵天武说。

在331培训项目的诸多亮点中,注重实效的政企合作模式尤为引人关注,政府搭建平台,创造大环境,由富有经验的大型企业来分享经验。

“英特尔也是从小公司成长起来的,我们在知识产权领域40多年的的得与失、理念和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国内的中小企业是有借鉴意义的。”英特尔中国执行董事戈峻介绍说,英特尔与电子知识产权中心共同制定了培训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在企业内部也调动了大量优势资源。“政府制定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通过执法来发挥影响力。企业能做什么呢?企业有经验,遇到问题了,需要有渠道和平台互相交流,331培训在这方面起到了一些先导先行的作用。”

这只是开始

培训只不过是探索的起步阶段,后续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活动还要进行。赵天武表示,下一步将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市场需求来做一些有针对性的培训,鼓励更多大企业参与到培训工作中来,也希望有更多中小企业参加培训。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第4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法治培训;政校企平台

一、背景:我国企业法治培训开展现状

根据中国报告大厅提供的《中国中小企业数量分析》,中小企业占据了我国企业数的99%[1]。在我国,一般来说只有民营企业才有中小企业的概念,中小企业是法律监管的重点领域,法治培训也是法治社会建设中需要加强的环节。目前高校针对企业人才培训的课程纷繁多样,培训种类主要集中在经济政策形势分析、企业管理等主要方面。企业法治相关培训一般与风险防范部分结合,或是在某一具体业务中提到,少数独立为较小模块。

二、必要性分析:推动中小企业法治培训的必要性

(一)法治培训之法理需求

目前国内经济对企业,尤其中小企业提出更多更新得要求,将所学变现为经济效益是学习首选,然而不能因此忽视法治培训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有: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法的指引作用,是法律首要的规范作用之一,指提供预定的行为模式来规制行为和调整社会生活,确保社会成员对法律的遵守。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实力与潜力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让中国经济释放更多新的制度红利。仅2019年《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进行了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行政法规陆续出台。即便有一些与企业直接不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规定了企业相关事项,如2019年新修订的《行政许可法》中涉及转让技术、披露商业秘密等禁止内容,这些制度的出台给企业带来了司法保障,也提升企业的运行效率。然而,企业对这些法律知识未必做到及时学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建设中难免出现“上热下冷”“外热内冷”的局面,因而采取有力措施,使法治化建设为各级政府、企业真正理解并付诸行动,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纵观目前主要的企业培训课程,普遍存在法治培训缺失,未利用好方法的指引、预测作用的现象,这可能会使法的评价、教育,甚至强制作用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体现。

(二)法治培训之政府政策需求

近年来中央推出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我国的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11月,根据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国应当积极开展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我国企业和公民的法律风险防范、合规管理意识和能力。2019年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2020年,工信部联合17家部委《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从外部看,根据世界银行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名列第31名,这也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以来中国的最好名次。中国在开办企业(第27位)、执行合同(第5位)等指标上,均有不俗表现。该报告为我国营商环境提供了国际一流水平对标,促进我国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三)法治培训之实务需求

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企业判例,搜索“企业”“职务侵占”,相关判决文书18590篇;搜索“企业”“股权”,相关判决文书415608篇。其他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判决、纠纷数量庞大,显示了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在法治意识方面的欠缺。传统的企业培训主要集中在合同合规、劳动人事方面,这些内容切实企业、员工具体利益,但在企业战略布局与发展、转型过程中,仅做这些培训显然不够。

三、实施路径:通过培训搭建中小企业与政府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桥梁

(一)中小企业重点培训课程

1.《民法典》相关内容。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典》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的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在中小企业运行方面较原先法律有一定程度修改,及时了解、运用新规则对企业合规运行至关重要。2.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3]。2017年、2020年总书记都强调过,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2020年8月的《苏州政法系统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精品案例》(下称“十大精品案例”)中就有两起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除了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新兴事物的发展、国际营商环境的变化对知识产权知识的更新都提出要求。在《2019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与网络相关的案例就有3例。然而,中国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意识薄弱、能力不足、信息不畅,在贸易实践中往往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亟须进一步提升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能力[4]。知识产权除了权利本身的重要性,还会涉及“变现”等问题,如中小企业融资时进行的知识产权质押。因此,国家需打造更切实有效地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用更规范的模式接轨国际之时,企业需要积极参与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格局中,通过学习培训掌握法治技能,提升安全感和幸福感。3.合法财产权保护制度。2020年7月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下称“条例”),能体现国家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财产的决心。在司法实践中,中小企业会面临合同相对人以单方格式合同把握付款条件,在履行过程中打着货物未检验或验收不具备付款条件的理由拒绝支付货款。针对这一现象“条例”规定只要上述约定的期限届满而对方未进行验收的,将在法律层面上直接认定付款期限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这让中小企业交易前更放心,主张应收货款更有底气。国家出台多项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合法财产提供的多项保障,需要专业的培训力量将这些“护身符”传授给中小企业,让其能够轻装上阵、安心交易。4.公平竞争规范。《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将公平竞争制度列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2020年6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在“十大精品案例”中就有一个同时涉及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案例。互联网市场中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增多,并呈现出各种形态,如“通知”中提到的“电子商务、直播平台”。2018年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较1993年版有较大修订和完善,中小企业只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从案例中吸取教训,才能保护好自身利益,更合理地利用技术手段正常运营。5.刑事法律风险。根据2019年的《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2014—2018)》[5],民营企业家刑事犯罪案件数、人数比例占九成(见表2)。“十大精品案例”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案例各占一例。中小企业规模不大,融资能力较国企、大型企业弱,短期回款压力更大,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也更大,触犯刑事犯罪的概率也更高,而刑事风控能力却不强,一旦企业或相关负责人被判以刑事处罚,可能会给企业和家庭带来灭顶之灾。刑事风控可以为企业提供更有利于其长期发展的环境。

(二)中小企业法治培训的组织形式

1.形成政校企共建的合力。2021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第九点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中提出:“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政府需要倾听企业,企业需要沟通政府。高校可以发挥其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促进和加强政府与校企之间联系,校企借助各自职能,形成人才循环、资源共享的“政校企—产训研”平台,具体相互促进关系如图1所示,对培训带来的直接作用如下。组建多元化讲师团。遵循专兼结合、术业专攻原则。高校法学院教师理论水平扎实,然而企业对培训师资无太高学历要求,真正需要的是能够迅速将政策法规传授于企业并使之运用于实践。司法部门、证监会、银保监会等行业组织中有大量善于处理相关问题的、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他们能向企业讲授的是最新的一手案例中的思考,更有案件的审理思路、证据甄别等方面的多角度启示,对企业规避风险有很大的指导意义。除此之外,讲师团还可选择执法人员、公证人员、律师、企业法务等,覆盖行政法、民法、刑法等主要领域的司法实践工作者。深入商会、行业组织。高校可增加与省、市、区的商会和各地的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在商会、行业协会活动时普及法律知识,更有针对性地对某一地区经济发展特征、某一领域运营特殊性,进行“法治体检”,做更加细化对口的培训。2.构建陪伴式成长。培训开展前组织者可与企业高层充分沟通,了解其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实施法治培训,有条件的可制定长期、“陪伴型”的法治培训套餐。在具体培训中遵循系统性。法律之间有明确划分的门类,但日常经济生活中一项事务可能涵盖多部法律,甚至发生竞合,一个案例中涉及多部法律法规的也不鲜见。因而在向中小企业培训时不仅是对具体部门进行培训,更是要针对企业类型,把相关法治知识打通,形成针对中小企业的体系。3.创建多样化方式。(1)直击庭审现场。在高校面向中小企业的培训中,已在尽可能寻求丰富的培训方式,除了传统的现场教学,与政府相关部门更紧密的合作无疑可以进一步扩展培训方式。最直观的就是让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司法实践,在公开审理的涉及营商类案件中作为旁听人员参与庭审过程,也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2)座谈式培训。苏州市商务局、工商联2019年与苏州市检察院就共同建立涉外资和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办理沟通机制会签文件。高校在组织中小企业培训时可以借助工商联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与法院、检察院共建“普法平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做法和成效可通过座谈的方式传达给企业。在座谈式培训前夕向企业征集想了解的具体方针政策,经营中的法律痛点和难题,相关政府组织、部门也通过收集信息、交流座谈,围绕民营企业的关切点,用更广阔的视野、更务实有效地举措为企业发展“撑腰”;(3)录制小视频。人民网通过《民法典诞生需几步》等系列动画短视频解读《民法典》,这些作品寓教于乐,使专业的法律条文通俗易懂,网民在轻松愉悦中学习《民法典》。在线教育优势,正在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中逐渐凸显。

四、结语

中小企业法治培训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滴灌性得培训。就具体培训目标来看,笔者认为企业法治培训目的是防范风险,让企业领导具有依法经营、合规管理、依法提高治企的能力,让员工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再者,为企业培养懂业务懂法治的复合型人才。高校有平台设施、智库资源和实践案例,通过培训能够推动企业的更好发展,也可以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丰富师生的实践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国报告大厅.中国中小企业数量分析[EB/OL].(2017-08-01)[2020-12-23].

[2]谢红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证成、评价与进路———从理论逻辑到制度展开[J].学习与实践,2019(11):36-46.

[3]赵永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人民日报[N].2019(4):12.

[4]齐明媛.中美经贸摩擦背景下“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策略浅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20(17):11-15.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第5篇

关键词: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法律关系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0-0095-03

收稿日期:2010-01-27

作者简介:邓菊云(1978-),女,江西新干人,讲师,从事民商法研究;王莉敏(1963-),女,江西南昌人,教授,从事经济法研究。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其业务,从而使其专注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服务外包人才 “需求旺盛、缺口较大、结构失衡”现象十分严重,真正适合于国内外市场的从事服务外包的人才极为短缺。南京大学党委书记洪银兴说,服务业外包的瓶颈是人才,他说:“过去说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技术,三流企业卖产品。我这里加一句,超一流企业卖人才。”据麦肯锡预测,在未来5年中,中国离岸服务外包将面临34万合格人才的缺口。服务外包要快速发展,核心是人才。而高校具有培养人才的先天优势,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领地。所以中国应抓住战略机遇,加快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使中国在新一轮全球产业转移和调整过程中,实现由“世界工厂”到“世界办公室”产业定位的转变,确保中国经济保持快速、稳定发展。

一、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各参与方的法律关系

(一)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各参与方的概述

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参与方,是指政府、高校(包括普通高校和高职高专)、企业(主要指跨国公司)和社会培训机构。他们之间资源上的差距为合作培养人才提供了理论依据,也决定了他们在合作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高等院校或培训机构丰富的教学资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为服务外包技术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事实上高等院校输送的达到企业用人标准的技术人才十分有限,主要症结在于培养模式与市场脱节。具体体现在课程更新速度慢、知识老化、缺少实践环节、对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不够重视。反思现状,高等院校应该转变教育观念,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企业对人才有自己的需求和评价标准,赋予企业对人才培养的发言权是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应按照企业对技术应用型人才的要求设置课程、制订教学计划,培养企业需要的适用人才。高校在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课程的开发,以及学生知识与能力结构的确定方面,要特别强调服务外包企业的全程参与。唯此,方能实现课堂教学与外包企业零距离接轨、学生专业能力、与外包岗位技能零距离接轨、毕业与在外包企业就业零距离接轨 [1]。政府在合作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市场经济还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其引导和支配作用尤为突出。由于政府的干预,很多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往往不取决于市场,而是取决于政府意向,即服从于国家政策的需要,服务于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需要。

总之,资源整合也是生产力,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可充分发挥各参与方的资源优势,各参与方围绕着各自的价值目标,凭借各自的资源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最终使合作模式常规化,进而走向成熟,成为推动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

(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各参与方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和法律关系客体三种要素构成。本文主要就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即法律关系的内容)做些阐述。

1.高校或培训机构与企业的法律关系。企业与高校或培训机构作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发包方和承接方,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应该采取书面合同形式,并对合同的内容作明确指示。没有也不可能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直接进行规范,而且人才培养往往有较长的周期,在此过程中要注意充分利用合同控制风险。双方要签订一个可操作性强、尽可能完备的合同,准确、清楚地表述涉及人才培养的所有实质性要素,包括权利、义务、各方预期和责任等。高等院校与企业应充分实现优势互补,切实实现“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按企业生产流程组织授课计划、建立切实有效的企业式全真生产性培训基地”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 [2]。将在校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规范的学习或训练与服务外包企业未来员工的实际岗位要求“无缝”连接,使人才的培养规格和质量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2.高校或培训机构与政府的法律关系。要进一步改变政府与高校或培训机构的关系,转变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建立和完善新的行政管理机制,如质量认证机制、拨款机制、法制约束机制、评估机制等,积极推动中介机构的运行。中介机构构成了介于政府的法律管理和企业自主管理间的一种群体的自律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必要补充。政府重在提供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该放权的一定要放,要改变以权力审批的状况,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努力构建良好的学校、社会环境和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

3.企业与政府的法律关系。印度和爱尔兰的经验表明,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综合政策的大力支持。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政府应营造一个有利的政策环境。政府的产业支持是印度和爱尔兰软件外包产业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的导向非常明确,二是制定并实施了优惠的税收政策。要大力发展中国的离岸外包业务,政府必须在税收、财政和金融上予以大力支持。比如,可以考虑扩大现有税收优惠的范围,将对软件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扩大至软件服务业、软件孵化器、软件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开发软件的硬件企业;增强出口退税的可操作性,简化出口退税手续,缩短出口退税时间;向服务外包承接企业发放政策性贷款,并在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府还应积极推进中国企业CMMI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是在原能力成熟度模型CMM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最初起源于认定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级别,目前开始应用于非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级别的认定。依据企业能力成熟度不同,CMMI将企业分为五个成熟度级别,CMMI级别代表着一个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和资质。CMMI级别越高,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和资质也就越高。目前中国通过CMMI认证的企业极少,通过CMMl3级及其以上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中国要大力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产业,相关政府部门必须积极推动中国企业实施CMMI认证工作 [3]。

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相关法律问题及其对策

(一)相关法律问题

在中国的经济立法中,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立法相对而言是较薄弱的环节,在相当一部分领域,法律处于空白状态。具体地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1.中国缺乏一部统帅整个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基本法律。中国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大致分为国内和涉外二大部分,目前调整国内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法律主要是行业性法律,缺乏具有统领全面的基本法,行使这一职能的主要是党和政府的政策。调整涉外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基本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但该法不是一部专门规范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基本法律。该法只能作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原则,而尚不足以作为完整意义上的基本法律。

2.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行业尚缺乏基本的行业性法律。现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行业普遍存在不少法律规范真空现象。主要表现为: (1)在有限的服务法律法规中,对在华外国服务机构、服务提供者的规定很少或者没有,即使有一些规定,仍较原则、抽象;(2)有相当一部分服务外包人才培养领域的规范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规范性文件,不仅立法层次较低,而且影响到法律的统一性和透明度;(3)有一部分服务外包人才培养领域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而简单地采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范;(4)现行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领域法律规范中存在缺乏可操作性现象。

3.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的建设不够完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具体地说,企业和高校在合同的约定和执行过程中,如何按照知识产权法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时怎样寻求法律救济,将不仅保证服务外包合同协议的顺利执行,而且也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时候确保双方的权益。知识产权问题影响到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整体运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不完善,竞争优势不明显。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较早的法律法规,远不能满足当前服务外包发展的需要。

4.现行法律与GATS规范之间存在不少冲突。随着中国逐步开放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行业,逐步取消有关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国外商业机构的规定已提到议事日程。又如在规范透明度方面,透明度原则要求国内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以及其他的决定、规则和习惯做法,必须最迟在生效之前公布。而中国长期习惯于内部文件或者政策代替规范、公开、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客观上影响了从事服务贸易(尤其外国当事人)对有关规定的知情权。

此外,中国现行法律与法律之间衔接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问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党和政府政策之间的关系等都有待于进一步的理顺和完善。

(二)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对策

中国应完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相关立法,制定基本的和主要的法律文件和制度,理顺服务外包行业内部及其与其他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使得该领域的法律规范健全。因而达到减少纠纷,降低法律风险的目的。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主要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完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本法律和相关的经济、行政和刑事立法。这样可减少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中法律规范真空状况,增强法律可操作性,是构建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法律框架的一项首要任务。就其形式而言,无疑制定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本法是最理想的。此外,还必须建立一整套彼此紧密联系、相互衔接、相互依存、疏而不漏的法律制度。就目前而言,主要应防止在有关的经济、行政和刑事立法中忽视或者轻视服务外包业的保护。建议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解释工作,根据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对有关条款作出补充性的立法解释;通过制定国务院行政法规或部委规章形式,进一步制定与行业性法律配套的各种实施细则。

2.加快行业性基本法制定。目前,中国很多城市(如北京、杭州、武汉、成都等)已经建立了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在推动服务外包发展上做了很多工作,但与印度的NASSCOM(软件和服务公司全国联合会)相比还有很大不足。当前中国从事服务外包产业的企业大多规模小,生产率较低,管理水平不高,技术创新能力薄弱,且竞争无序,严重影响了中国外包企业形象和国际竞争力。要改变这种不利的竞争局面,当务之急是建立服务外包行业组织。建议参照国际条约和国外的立法经验,加大行业性基本法的立法力度,尽快完成服务外包人才培养领域的各项法律制定。

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的建设。印度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欧美接轨比中国至少提前三十年,公民、企业和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较强。目前在全球金融业务离岸外包市场中,印度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80%。印度的成功不仅在于其先进的软件开发技术,印度政府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4] 。近二十年来,为了给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印度政府修订并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版权法》、《信息技术法》和《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法》等,初步建立和完善了推动信息产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在这方面中国可以借鉴以上国家的经验。首先,中国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加大对侵权案件的执法力度,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目前,国家商务部正在推动在全国11个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立12312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就是一项很好的措施。其次,利用合同规范知识产权的归属,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关系期间的知识产权归属。再次,建立有效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使用控制机制,比如,签订保密协议,确定使用范围等。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双方约定任何一方使用核心技术和商议秘密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承包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利用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从事本项目以外的研发活动。最后,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等。

4.设置高效的监督管理机构和有效的解决争议机制。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法律规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与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水准有关。完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法律制度还应考虑: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设置一套监督、投诉机构;建立有效的解决争议制度;规范自律性行业组织及行为;建立一套咨询和服务机制等。笔者建议,首先,应针对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内容进行行政职权的重新配置,做到权责明确;其次,通过立法规定政府对企业和教育部门的监管模式和标准流程,使各级执法者能有法可依;再次,在政府部门的推动下,发挥行业内部的监督优势。

参考文献:

[1]张军.高等教育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的模式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09,(9):71-72.

[2]刘正良.国际服务外包发展对中国高职教育的影响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9):140-142.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第6篇

一、确立教育和培训在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中的应有地位教育和培训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将依法行政教育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相结合、下大力气培育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培训机构、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各级行政学院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要完善和落实培训和使用相结合制度,把学法和用法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本职工作,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制度建设要逐步实现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等,具体材料详见:

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实现执政为民的要求。国家对公务员观念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贯彻执行依法行政和实现执政为民的要求,要充分熟悉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下大力气增强各级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加强制度建设。

一、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概述

(一)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一般认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观念,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能力。根据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关系的一般法理,公务员作为行政机关的组成要素,本身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但行政机关的职权是通过公务员实施的。因此,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关于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范围,目前尚无统一的熟悉。一般有两种表述,一是将依法行政的观念与依法行政的能力并列,另一种是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包括在依法行政的能力之中。相应地,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具体内容,也有不同熟悉。一种观点认为,依法行政能力包括草拟行政法规能力和运用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治理能力,并认为有法治观念是公务员具备依法行政能力的前提。另一种观点认为,依法行政能力具体内容有三:(1)依法行政的观念,即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2)依法行政的知识水平,即比较熟悉和把握通用法律知识和本部门的专业法律知识;(3)依法办事的行为,主要是按行政法治原则办事,依法行政,严格遵循法定权限、法定实体规则和法定程序规则实施行政行为;正确行使行政裁量权,维护行政治理秩序和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包括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其中,依法行政能力的基本内容是:(1)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2)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3)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4)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

(二)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1、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有所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有所提高。但是也应看到,当前的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非凡是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仍然是影响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制约因素。这就要求对公务员非凡是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长期不懈地进行教育和培训,增强公务员法制观念,树立依法行政的正确态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2、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鲜明主题公务员担负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和实施的重要责任,新形势和任务对公务员能力建设提出多方面的要求。公务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还要有较高的法律素质,无论是进行决策还是实施治理,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合法有效地运用权力。非凡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法律已经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公务员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公务员职位的要求和政府工作的需要。公务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特点决定了公务员必须学法用法,严格执法,这对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意义。3、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是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其中很重要一点是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高素质首先是政治上高素质,就是要端正对最广大人民的正确态度。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公务员本质上是人民的公仆,公务员手中的权力本质上是属于人民的。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我们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坚持依法行政,做到用权为民。

二、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制度

(一)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确立的有关制度1、依法行政是各级公务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对依法治国基本方针的实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必须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等义务。2、公务员考核制度行政机关按照治理权限,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3、公务员奖励制度公务员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有功绩等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4、公务员责任追究制度公务员责任主要有行政处分、行政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1)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违纪行为。公务员有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根据《国家赔偿法》,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可被责令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3)许多法律规定,对有违法行为的公务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公务员培训制度公务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国家公务员培训分为:对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人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所进行的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对在职人员以增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的更新知识培训。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和科学性、针对性的要求,国家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务员行为规范。

(二)政策措施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确立的有关制度1、提高公务员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2000年10月25日、人事部、司法部联合的《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提高公务员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制度主要有:(1)公务员学法制度内容上分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两大部分。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各地区各部门可以采取脱产办班、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学习。(2)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和证书治理制度各部门对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学习情况要定期检查,同时列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用法律知识的统一考试有中心有关部门组织;专门法律知识的考试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考试成绩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公务员参加由政府人事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及其它类型的培训均应在证书上登记;政府人事部门对培训证书实行不定期验证。此外,2004年2月中共中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了一系列监督制度,可以适用于行政机关中不依法行政并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公务员中的中共党员。同时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可适用于有违法违纪行为公务员中的中共党员。

三、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过程中应注重的主要问题当前的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依法行政工作还远远不能适应法律的规定以及形势发展的要求,这既有观念上的原因,能力上的原因,更有深刻的体制和社会原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十七大提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努力提高各级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的过程中,应注重的问题是:

(一)充分熟悉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在公务员能力建设中的作用随着依法治国方针的实施,依法行政逐步深入人心,依法行政将成为各级公务员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2003年3月21日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将依法行政列为今后国务院的三项主要工作之一;2003年12月人事部的《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也将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列为第二位,说明了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在公务员能力建设中的应有地位。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应从战略的高度充分熟悉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二)确立教育和培训在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中的应有地位教育和培训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帮助各级公务员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正确态度,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将成为对公务员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把依法行政的教育作为对各级干部执政为民、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新晨

(三)将依法行政教育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相结合一是把依法行政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自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依法行政的正确态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要把依法行政教育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职业教育结合起来,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在学法用法和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行为规范和职业教育,促进依法行政。

(四)下大力气培育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一是树立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的观念:任何行政职权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须符合法律。承担责任是现代法治政府的第一要义,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理应承担起与权力对等的责任,对人民负责;政府违法行使权力要承担责任,违法不作为也要承担责任。二是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于宪法和法律或者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三是依程序行政的观念:在当前情况下,依法行政非凡要树立依程序行政的观念,完善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制度,做到:任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在行政决定过程中应当平等对等行政治理相对人;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在作出不利于相对人的行政决定时应当给予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五)加强培训机构、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各级行政学院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要把依法行政培训列入对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提高培训效果。要统一规划、组织编写一批适应各级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的高质量的教材,或将依法行政内容列入有关公务员教育和培训教材中,并鼓励各部门编写具有部门治理特点的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教材或将依法行政内容列入有关部门公务员教育和培训教材中。要选聘政治业务素质合格、专业结构合理的教师充实师资队伍;另一方面,要通过教师进修、集体备课、观摩优秀教师授课等方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要注重选聘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实现师资资源共享,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素质优良的专兼职结合的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师资队伍。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第7篇

一、培训内容和主要任务

(一)对工商系统执法干部的培训

1、继续加强对28、29号令的培训力度,将其作为一项贯穿全年的培训工作抓紧抓好。一是着重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意义、28号令实施的必要性和指导思想、28号令的亮点等方面加强学习。二是把学习28号令与1996年实施的58号令相比较,准确把握行政处罚的权限问题、告知规定、取证程序、核审制度、行政处罚期限、涉案财物处理、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等八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三是把28号令贯彻到具体行政执法之中,要求执法人员在查处行政处罚案件时,要严格依照28号令规定的程序,开展案件的调查、审批、决定等工作。

2、继续深入学习《物权法》。要对从事注册登记、合同管理工作的干部进行一次普遍培训,重点是学习与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注册、担保物权有关的物权法知识,以帮助其尽快领会物权法的精神实质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维护物权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结合《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深入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工商部门在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中担负的职责、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利以及失职失察的责任规定,更好地履行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责任。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工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执法素质,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4、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执法干部了解和掌握标准和尺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执法准确、高效,加大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力度,为20*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5、及时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各单位法制机构要密切收集《行政强制法》、《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开展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市局法制处应及时完成年度法规选编的编印工作,为各单位的培训学习做好教材服务。

(二)对社会培训

面向社会的工商法规培训工作,既要加大力度,又要注重方式方法,法规培训每年要有新内容,要有市场经营主体希望了解和应该让市场经营主体知道的内容,使培训取得实效,取得最大社会效益。在市场经营主体中树立共同创造、共同维护市场投资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观念。

1、培训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市场经营主体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工商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行政许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等工商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特别要及时向市场经营主体宣传新颁布的、与其经营活动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

2、各单位在社会培训工作中,还应结合实际和辖区经营主体的要求,加强对国家基本经济产业政策、我市改善投资环境相关优惠服务措施、本辖区的基本工商信息和市场经营诚实信用体系及原则等内容的培训,使经营主体真正学有所得,既促进守法经营,又能帮助他们改进经营管理,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二、搞好法律法规培训的几点要求

(一)抓好领导干部和法制骨干的培训。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各分县局法制机构也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加强系统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基层各工商所队法制监督员的培训。由市局法制处牵头,采取专题培训的方式,对系统法制骨干进行新颁布法律法规、案件核审、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使用的集中培训,提高法制骨干的综合素质和执法监督技能。

(二)集中时间开展对系统全体干部法规全员培训。既要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也要根据20*年的工作重点,有选择、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既要选择适当的时机集中培训,又要将培训贯穿全年始终,贯穿监管和执法的全过程。特别是要抓好春训,市局将在一季度末,以书面考试的形式检查春训效果。每个执法干部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全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三)继续完善科学高效的培训考核机制。各单位在培训工作中,应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按需培训,使干部法规培训区分不同层次、照顾不同需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培训工作的效能。市局法制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继续完善工商法规考试题库,作为检查和考试备用,以促进各单位的培训和学习。

(四)已废止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要明确不能再用。要充分学习掌握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处理以往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处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