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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避险(合集7篇)

时间:2023-10-13 09:41:59
煤矿安全避险

煤矿安全避险第1篇

为加快推进我市地方煤炭主体企业所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地方煤炭主体企业所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地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组织工作。各产煤县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好本辖区地方煤炭主体企业所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各产煤县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地方煤炭主体企业所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煤炭企业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批准整修的煤矿,每月月底前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煤矿安全监察局西分局报送1次进展情况,对未按期达到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要求,又拒不停产整顿的生产矿井和擅自投入生产的基建、技改矿井,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关闭。

(二)市煤炭工业局负责对全市地方煤炭主体企业所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期达到建设标准的要依法依规实施停工停产整顿,暂扣相关证照,对拒不停工停产整顿的要提请市政府或建议县、区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三)煤矿安全监察局西分局负责对全市未按期达到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要求的生产矿井和擅自投入生产的基建、技改矿井,依法、依规责令其停工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对拒不停工停产整顿的,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并提请市政府或建议县市、区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四)市工商、国土等部门对停工停产整顿煤矿要依法暂扣相关证照,对实施关闭的煤矿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三、工作进度

2012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生产矿井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必须建成并投入使用。2013年月底前,所有煤矿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按照“建设完善一批、组织验收一批”的原则,由市煤炭工业局联合煤矿安全监察局西分局,对全市辖区内地方主体企业所属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进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设计、建设、检查、验收工作,跟踪做好督促、监督和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煤矿安全避险第2篇

【关键词】 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煤矿企业 井下

1 引言

“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一向都是我国对于安全生产的统一方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国务院于2010年7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煤矿、非煤矿山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要求三年之内完成。从此,“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合称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成为矿井建设的必备设施。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避免或减少瓦斯、水灾、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发生,应急救援和紧急避险的有效措施,对提高矿井避灾能力、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提高事故救援效果以及加强日常井下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是煤矿企业实现正常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条件之一,应该、也必须按时、按要求建立或完善到位。

2 煤矿行业的安全现状

近年来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全事故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因为矿山事故基数大,矿山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如:2013年7月19日,河南省新密市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1人死亡、12人受伤。又如7月23日,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芙蓉公司杉木树煤矿N3022风巷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等,煤矿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11年,在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全国煤矿发生事故1201起、死亡1973人,同比减少202起、460人,分别下降14.4%和19.0%,2010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09起、死亡1271人,同比分别减少221起、269人,下降18%和17.5%。尽管如此,我国作为采矿大国,矿山事故导致的死亡率依然位居世界第一。因此,建立健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每个煤矿企业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也是从根本上提高煤矿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的有效措施之一。

3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分析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可实现对瓦斯浓度、冲击地压、中毒窒息、火源等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并通过控制风压、风速等来预防事故的发生,是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重要保障。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分井下和井上两部分。井下主要设备是矿用分站,是井下信息收集处理的基本单元,实现对生产场所的安全监测与控制。井上主要设备是信息采集处理中心,需要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系统德稳定性,把井下上传的监控信息及时准确的传输到煤矿各个生产部门,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煤矿企业一方面,需要加强对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另一方面,需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另外,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当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后,系统的监测记录是确定事故时间、爆源、火源等重要依据之一。

3.2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又叫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和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它集井下人员考勤、跟踪定位、灾后急救、日常管理于一体,具有管理、报警、查询、储存、打印、显示、监测等作用。该系统包括井下作业人员管理和大屏幕显示系统两部分。对于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企业应当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人员定位系统在遏制超定员生产、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事故应急求援、井下人员考核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人员定位系统是“六大系统”中技术含量较高、日常管理也相对最为复杂的一个系统,除初始投入较大外,后续投入也较大。另外,一旦发生事故,人员定位系统在一定范围内能够大致确定入井受灾、被困人员的位置,对灾难发生后确定抢险救灾的重点方向有指导意义,可有效提高抢险效率,赢取生命救援时间。

3.3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一旦发生事故,可以为受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增加一层防护。紧急避险应遵循“撤离优先,避险就近”的原则。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酮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om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om范围内建设避难酮室或设置救生舱。遇到紧急情况,遇险人员如不能到达安全出口或及时升井时,避灾人员就近撤到避灾硐室。为节省投资,根据矿山实际情况,避灾硐室可利用已有巷道改造而成。避灾硐室内应按规定配备食品、压缩氧气供氧装置、矿用防爆空调、饮用水、自救器、电源装置、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急救箱苏生器、急救箱环境监测传感器等辅助设施。避灾硐室设1个通道与中段巷道相连,通道内设有普通密闭门和防水门,防水门压力按0.1MPa设防。硐室和通道内设有各种安装电缆和风水管路的管架和卡子,硐室外设置标识牌,明确标注避灾硐室的位置和规格,避灾硐室入口处设有“紧急避险设施”的反光显示标志。另外,避难硐室大小应能满足采掘工作面等相关区域全部人员安全避险的要求。

3.4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也称为矿井通信系统,能够为煤矿应急救援、安全避险和安全生产调度提供有力保障。它包括矿用调度通信系统、矿井移动通信系统、矿井广播通信系统、矿井救灾通信系统等。矿用调度通信系统除用于日常生产调度通信联络外,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可通过通信系统汇报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情况、人员情况等,并请求救援等;矿井移动通信系统具有通信及时和便捷的优点,特别适合煤矿井下移动的作业环境;矿井广播通信系统需要井下供电,所以一旦发生停电事故,会影响系统正常工作,所以应当配有大于两小时以上的备用电源。行人巷道、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场所应设置广播扩音设备。一旦发生事故,调度室可通过矿井广播通信系统,将事故类别、事故地点、逃生和撤离路线等,通知井下作业人员;矿井救灾通信系统主要用于煤矿井下灾后救援,救护队应装备矿井救灾通信系统。另外,用于煤矿井下的通信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电气设备,在电缆和光缆上传输的信号必须是本质安全型信号。用于煤矿井下的电话必须是矿用本质安全型防爆电话。

3.5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是安装在压风管道上,通过防护袋或面罩向使用人员提供新鲜空气的装置,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等功能。一旦矿井下发生突发事故,如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升高或自救器失效等,遇险人员可近进入自救装置,打开压气阀进行避灾自救,为遇险人员提供足够的时间等待救援,提高矿山安全生产中的自救力。压风自救系统可以与生产压风系统共用。在井下大巷中宜将供气管路敷设在进风巷道中,在采煤工作面顺槽宜将供气和供水管路敷设在进风和回风巷道中。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位置可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附近以及其他人员集中的地点,但应注意与移动式救生舱、避难硐室等避险设施的设置协调,避免重复建设,降低成本。

3.6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

由于井下环境恶劣,不能保证水源的体积和质量,供水施救系统就是在矿山发生灾变时,及时为井下提供生活饮用水和输送营养液的系统,包括水源、过滤装置、供水管路、三通及阀门等。整个供水管道系统需要具备极强的抗灾变能力,即使在灾变中受到强力冲击,也要保证其完好性。该系统除建设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外,还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人员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以保证在灾变期间为各采掘地点提供应急供水,为被困人员提供足够的生存水源。另外还要加强供水管路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4 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六大系统”建设文件、管理办法和规定,做好隐患防范措施,不仅有助于提高煤矿生产的避灾、逃生、自救等整体功能,而且能够大大降低各类事故所导致的危害,降低人员伤亡率以及风险事故发生率,构成事故应急救援和灾害事故预防的有机整体,对于矿山安全生产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煤矿安全避险第3篇

1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重要作用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主要包括通信联络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求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几个部分。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主要指导原则为“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是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实践,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理论创新的体现。以事后应急求援为核心的减灾措施、以安全避险为核心的避灾措施以及安全避险科学理念的提出共同形成了煤矿井下安全保障体系,从而有助于井下工作人员避灾、逃生、自救等整体安全避险措施的形成,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率以及灾害事故发生率。

2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置

2.1通信联络系统设置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也称为矿井通信系统,能够为煤矿应急救援、安全避险和安全生产调度提供有力保障。系统主要包括矿井内部通信和外部通信两个组成部分,煤矿内部通信系统涉及矿井救灾通信系统、矿井移动通信系统、矿井广播通信系统和矿用调度通信系统几个部分。各个煤矿应设置矿用调度通信系统,并广泛推广矿井移动通信系统和矿井广播通信系统,矿井救灾通信系统也是矿山救护队必备的救援设备。

2.2供水施救系统设置

供水施救系统能够在煤矿发生灾害事故后,保障井下核心区域的饮用水供给,也是矿井建立洒水系统和消防系统的主要基础,主要包括供水阀门、供水管网和清洁水源等几个部分。各个矿井需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健全洒水和消防系统。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设置阀门和三通的基础上,在人员较为集中和全部采掘工作面装设供水管道和阀门,从而在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为各个采掘工作面提供紧急供水保障[1]。

2.3压风自救系统设置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指的是能够在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为井下工作人员通过压风装置提供空气的设备,主要包括下述几种情况:第一,与矿井下自救设备相互补充,共同配合使用,从而增加救援时间。第二,掘进工作面出现冒顶问题,对巷道全断面造成堵塞,冒顶部位无风时。第三,采掘工作面发生停风,矿井内有害气体的浓度急剧升高造成人员缺氧,同时,由于巷道较长,而工作人员无法及时撤离时。第四,矿井突然发生瓦斯或煤突出预兆,矿井内瓦斯浓度迅速升高,工作人员无法及时应用自救器或是自救器失效时。压风自救系统一般由供气阀门、压风自救设备、送风管网和压风机站几个部分组成[2]。

2.4紧急避险系统设置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指的是煤矿井下出现紧急事故时,为井下工作人员提供安全保障的一种措施、设备、设施共同构成的统一整体。紧急避险系统的主要建设内容涉及应急预案的科学制定、避灾路线的合理设置、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以及入井人员自救器的提供等等[3]。

2.5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设置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也可称为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管理系统或是煤矿井下工作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该系统的主要作用在于检测井下人员活动范围、核心区域和井下人员数量、工作时间、出入区域时间限制、核心区域出入限制、工作人员出入井时间以及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等等[4]。这一系统具有管理、报警、查询、储存、打印、显示、监测等作用。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在持证上岗管理、下井带班领导管理、井下作业人员考勤、事故应急救援、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未按时升井人员的发现和定位、避免井下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以及防止井下超员生产等方面都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设置主要包括识别卡、位置监测点装备、传输装备和地面中心站装备等几个方面[5]。

2.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置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要作用在于主要风机开停、局部通风机开停、馈电状态、风压、风速、风筒状态、烟雾、硫化氢浓度、氧气浓度、风窗状态、风门状态、温度、湿度、矿尘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甲烷浓度等指标进行监测,同时能够实现甲烷风电闭锁、断电和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控制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置通常包括监控点装备、传输装备和地面中心站装备等三个方面[6]。

3总结

煤矿安全避险第4篇

赵铁锤指出,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煤矿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强调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对广大职工的亲切关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相继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当前影响煤矿安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做好煤矿安全工作,必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以超前预防为主的“防灾”和以应急避险为主的“减灾”是“预防为主”的内在要求。一方面,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另一方面,我们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特别是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在矿井出现灾变时,使受事故灾害影响的人员迅速脱离危险区域,或迅速进入一个保证生命安全的生存空间,使被困人员得到有效救援,也是把“预防为主”落到实处的有力措施。

国务院《通知》明确规定了煤矿应在3年建设完善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通信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随后安监总局和煤矿安监局了《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做出了进一步规定。还先后通过现场会、座谈会、视频会议等,推动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

我国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中是新建设的,尚处于开创、摸索阶段,制定《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暂行规定》是煤矿企业、设计建设单位、相关产品制造企业、地方政府、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等实施此项工作的实际要求,对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

《暂行规定》共分八章,分别明确了《暂行规定》编制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相关机构的职责,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内容和基本要求,紧急避险系统的维护管理,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

《暂行规定》重点明确了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要求,特别是对建设井下避难硐室和设置救生舱地点、功能参数提出了具体要求,用于指导煤矿企业按规定要求建设紧急避险设施。《暂行规定》还明确了煤矿企业是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承担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者。规定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

赵铁锤提出,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重点。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暂行规定》明确要求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等紧急避险设施应与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险系统。这意味着在矿井发生灾变后,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等系统如果没被破坏,可以向紧急避险设施供给压风、水和营养液等。紧急避险系统与其它五个系统有机联系,能够提升紧急避险设施的防护功能。

《暂行规定》明确了所有井工煤矿应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并符合“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对于如何做好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赵铁锤指出,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科学制定建设规划。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牵头部门,要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科学制定本地区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划,督促本地区煤矿企业制定规划、完善设计方案。各地和煤矿企业一定要结合本地区、本矿井的实际,科学论证,合理选择建设井下避险硐室和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应优先建设避难硐室。

二是加快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示范矿井建设。各地应在科学制定建设规划的基础上,保证建设工作做到总体推进、分类指导,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加快进度、按期完成。进一步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选择不同灾害类型、不同规模的矿井,先期建设一批示范矿井。

三是强化建设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按照建设的目标、任务、进度等要求,确保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及时到位。

四是加强监管监察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将本地区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情况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将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情况作为监察工作重点,纳入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法。

煤矿安全避险第5篇

六大系统包括: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作用:"六大系统"对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发挥重大作用,将为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条件。

目的:为进一步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

(来源:文章屋网 )

煤矿安全避险第6篇

由上可见,鲍店煤矿井下存在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矿井火灾等灾害事故的可能性,对井下矿工生命安全造成潜在危害。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能够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水平,确保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因此,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的需要。

1 组织保障

为确保鲍店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以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分管副总工程师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通风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各单位“六大系统”设计方案的编制上报和建设完善情况的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

2 建设目标

2011年4月26日,矿研究制定了《鲍店煤矿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规划》,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时间安排,制定了鲍店煤矿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体目标。计划2012年上半年建设完善除紧急避险系统外的“五大系统”,计划2012年底完成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任务

按照安监总煤装〔2011〕33号和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达到“运行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标准。

3 强考核促进度

成立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处、通风科、调度室、机电科、通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小组成员由安监处、通风科、调度室、机电科、通计中心等有关单位管理人员组成。每季度组织对 “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情况及日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结果与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挂钩,督促并确保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按规定建设完善。矿每季度评出安全监测监控工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适当奖励。

2011年11月份,矿成功迎接了山东省安全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对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的参观指导,矿高规格准备两条路线三处临时避难硐室作为参观路线,全方位展现了矿井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得到上级及公司领导的一致肯定。

4 抓细节强督察按期保质完成

“六大系统”是生命工程,更是责任工程。必须做到“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保进度”,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在质量监管方面,坚持班班检查,发现不合格工程当即返工处理,并按制度规定处罚责任人。重点地段排出跟班表,干部轮流督察,做到了“班检查、日通报、旬落实、月考核”。在督察考核方面,每天调度会通报各系统建设进度,每周由领导小组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任务落实情况,每月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总结,列入标准化检查和百分考核。

领导小组根据建设目标和时间节点落实督察责任,每天通报工程进度和隐患整改情况,奖惩及时兑现。职能部门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全力管安全,技术部门保障安全,二线部门服务安全”的全方位原则,变管理为服务,变检查为指导,出主意、想办法,切实提高了工程质量,保证了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

5 圆满通过上级验收

矿井于2012年10月下旬接受了山东省煤炭工业局专家组对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检查验收,省局专家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一致认定鲍店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符合《山东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要求,并以优秀成绩通过。

6 “六大系统”建设概况

6.1 监测监控系统

鲍店煤矿监测监控系统为KJ95N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该系统与集团公司监测网络联网,实现了数据共享,能对井下生产现场的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二氧化碳、粉尘、氧气、主要风门开关、风机开停、设备开停、馈电状态、负压、电流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井下分站、传感器运行正常,运行管理、资料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6.2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是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KJ69J型双向人员定位系统,包括实时监测、查询统计、考勤管理等功能,系统信号覆盖上下井口、主要采区大巷、采掘工作面、紧急避险设施内部等重要场所,能及时掌握井下人员数量及运动轨迹,保证了合理的人员调度和管理。

6.3 矿井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由地面空气压缩机、主送气管路、阀门、集水放水器、分支送气管路、压风自救阀门及避难硐室内配备的压风自救装置组成。

6.4 供水施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由地面蓄水池、水泵房、供水管路、阀门、水管远程在线监测装置及避难硐室内配备的供水施救装置等组成。

6.5 通讯联络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由生产调度通讯系统、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安全语音广播系统组成。

6.6 紧急避险系统

根据《鲍店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方案设计》和矿井采掘现状及接续计划,鲍店煤矿共建设完成临时避难硐室11处,其中,正在使用7处,已撤除4处。临时避难硐室为避险人员提供密闭保护、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动力供应、生存保障等功能,配备防护时间为45min的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与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互连接,在无任何外界支持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7 长效机制

加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日常管理,整理完善各系统图纸等基础资料,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灵敏可靠。加强系统设备日常维护,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

煤矿安全避险第7篇

关键词:安全事故; 煤矿; 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问题

Abstract: To further strengthen the work of production safety, improve the overall level of company safe production, ensure that each citizen's life and property safety, countries in the coal mine safety has been engaged in unremitting research, which in the coal mine " safety risk " of six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to invest enough attention. This paper start from the “coal mine safety risk " six big systems running the existence question, propose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 coal mine safety accident; safety; hedge; six system problem;

中图分类号:TD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其预期运行目的

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安全就是生命、生命高于一切”。国家提出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建立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从而保证煤矿实现安全管理。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能够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准确的定位人员位置,进行安全救助工作。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进而完善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两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建设完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保证供应急供水,同时加强供水管路维护。建设完善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在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等地方安设电话,要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万一发生险情以便及时通知井下人员的撤离。

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在各地建设的不同基础上,各种大大小小的煤矿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之中。然而,事实上在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实际运行中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二、目前我国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六大系统不明确、运行没有保障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各个系统分工明确,内容清晰,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系统涉及范围广,界定就很模糊,很容易忽视某一系统的重要作用。“六大系统”的建设潜藏着巨大的商机,一些企业闻风而来,企业自身条件不够导致企业市场混乱,这样扰乱了整个市场秩序,制造了大量的劣质工程,既不利于企业利益,又影响了六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

(二)煤矿企业认识不够

一些矿山企业对六大系统建设认识较高,但也有部分矿山企业认为“六大系统”意义不大,只是当做政府的命令被动拖延、应付;加上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尽可能降低对其系统的投资,导致建设进度滞后,工程不合格。

(三)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

各地政府部门对于煤矿“六大系统”建设的组织管理良莠不齐,有些是地方政府设置了企业准入条件,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企业的基础条件,然而,政府的监督管理只是流于形式,没有介入煤矿企业“六大系统”的实施,企业在安全避险问题上就会松懈,严重后果就是事故的发生。

(四)矿安产品不达标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要求,煤矿系统相关设备必须采用矿安产品。但就目前实际情况看,煤矿通过认证的矿安产品品种较少,有些类型的设备还没有矿安产品,这与要求严重不符,不能满足建设需要。一般矿安产品的价格比非矿安产品高好几倍,这也是企业不愿投资的因素之一。

三、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措施

(一)严格遵守建设规范

面对企业对于“六大系统”建设的程度和水平的不同,要严格要求企业进行改进和完善,以同样的标准和规范来审核企业的安全建设,杜绝一些企业存在的应付心里。同时,也要靠国家的大力支持,认真督促煤矿企业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六大系统”进行统一设计,保证“六大系统”布局设计合理,保证系统设备的技术的先进性和性能的稳定性。严格按照基本规范标准进行建设和完善,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六大系统”安全可靠。

(二)加强系统管理工作

加强管理是确保“六大系统”有效运转并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煤矿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六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加强日常建设、管理和维护,适时开展“六大系统”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六大系统”正常运行。

(三)促进系统间的有效运行

一方面,各个系统自身要正常运行,监测监控参数准确、深入,人员定位系统及时准确,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水管正常,切实充分发挥系统应有的安全保障作用。另一方面,“六大系统”在整个煤矿安全避险中是一个整体,要切实发挥“六大系统”的整体效能,注重“六大系统”之间的有机衔接,对“六大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并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人员培训和联合应急演练也是十分必要的。

(四)加强对于“六大系统”的思想认识

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六大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全面建设的决心不动摇、各类矿井如期建成的信心不动摇。其次,“六大系统”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在矿井生产安全条件变化时“六大系统”也会随之变化,并随着采掘工作的进行而逐步完善,在整个工程水平提高时也会进一步提升。“六大系统”的运行是一个不断变化更新的工程,要特别重视“六大系统”的建设,从而切实成为煤矿安全的有力保障。

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立有效地“防灾、减灾”体系,“自救”体系,以及“安全避险”体系,整体提升煤矿安全系数。建设完善“六大系统”作为有效保护广大矿工人身安全,进一步增强企业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充分体现了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目的,也是推进我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途径和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实践创新。

结束语:安全问题始终是煤矿企业的重中之重。社会各界包括政府、企业、员工、普通公民等等都十分关注煤矿安全,这是人们一直忧心的问题。因为事故一旦发生,唯一可以挽救一线人员生命的就是安全避险的“六大系统”的建设,这是员工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严守这最后一道防线是国家的责任,更是企业的职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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