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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的基本常识(合集7篇)

时间:2023-09-22 15:31:52
融资担保的基本常识

融资担保的基本常识第1篇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质押融资;联合担保;比例测度

一、引言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拥有巨大发展潜力。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抵押的有形实物少,未来收益不确定,普遍存在着融资难问题。2012年7月国务院颁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其中对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做出专门规定。知识产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资产,具有很大的潜在价值和升值空间,以知识产权为质押标的的贷款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采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不确定性更大,因而银行承担的风险要比有形资产作为质押物的风险要高。就商业银行来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还存在着变现风险。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不成熟,缺乏相应处置的经验,商业银行在处置知识产权变现时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增加了变现成本。一旦企业出现还款危机,银行不能及时联系下家处置知识产权从而迅速有效收回资金。商业银行出于自身风险的考虑,非常谨慎地对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行希望与业务相关部门如担保公司、评估机构等建立合作,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有效评估,分散贷款风险。我国目前主要采用了银担合作模式。由于银行在银担合作中处于强势地位,担保公司几乎承担了全部风险,这显然不符合“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原则。因而寻求银担合作的合理分担比例,实现风险分摊,促进银担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在担保机制与担保比例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George Kana-tas、Arnoud Boot和Gregory Udell(1991)[1]考察了担保在道德风险和私人信息的借贷市场中的作用,他们的研究解释了担保贷款被广泛采用的原因,尽管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一些与担保相关联的债务成本。Sarah Gray(2000)[2]基于哥伦比亚国民担保基金15年的统计数据从担保机构和银行两方面考虑,经验性地给出了承保比例与损失之间的相关性,认为最优的担保比例是50%。Thorsten Beck等(2009)[3]介绍了46个国家的76个担保计划,讨论了担保计划的组织特征和不同国家的计划的区别。他们发现政府在融资和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风险评估和防御方面发挥了较少的作用,而风险定价和控制机制很少被使用。国内关于信用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的研究,主要是建立在基础理论模型的基础上:熊熊,谭健美,等(2011)[4]研究发现,比例担保是比全额拍保更为有利的选择,在实际操作中担保机构应承担较大的比例。并论证了要求企业提供足额的反担保品才能有效防范其道德风险,长期合作的情况下对反担保品的要求可适当降低。吉亚辉,赵可静(2011)[5]探讨了以高技术作为反担保的条件下高技术中小企业、银行和担保机构三方信贷比例担保模型,分析了担保比例的变动对担保各方收益的影响。常丽娟,梁凤(2012)[6]分析了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的比例担保,中小企业提供的的反担保以及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调查监控力度的强弱对其担保风险的影响,对担保机构化解风险提供可靠依据。张曦(2013)[7]通过对15家县域担保公司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及担保放大倍数的分析,得出银担合作存在的风险。

由于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两者间的利益存在冲突,科学建立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联合担保机制的是均衡银担双方利益关系的基础。而他们到底要各自承担多少风险,是担保公司与协作银行之间从各自利益出发博弈的结果。本文基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出发,通过银行、信用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博弈,研究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模式,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质押融资联合担保机制中担保比例的制定提出了依据与建议。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联合担保分担比例测度

银担合作的原则是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在联合担保机制中,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共担风险,各自承担的风险大小基于各自的成本收益分析。下面从成本-收益的角度,通过建立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之间的博弈分析模型,测算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各自分担的比例。

(一)博弈模型构建假设

1、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自己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质押物向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联合担保。企业提供的质押物的预期价值为K,企业违约后,质押物可转让变现,转让所得收益按分担比例分配作为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的收益。知识产权等质押物具备稳定性和易变现性,即质押物的价值在发生追偿时不变。

2、在担保机构和银行的博弈过程中,担保机构的策略集合是(全额担保,联合担保),商业银行的策略集合是(合作,不合作)。

3、当中小企业得到银行的贷款时,可以选择守约和违约,其守约的概率为n。

4、企业申请的贷款额为M,贷款期一年,年利率为r,担保机构的担保比例为q,担保费率为p,担保机构处理担保项目的成本记为A,银行处理贷款项目的成本为B。

5、不考虑担保机构除担保费用以外的其它收益(如项目评审费等)。

(二)博弈模型测度分析 如果银行和担保机构之间不进行合作,双方既不会有收益也不会有损失。

其中,担保费率g很小(一般小于2%),且企业守约的概率n0,担保比例q

求解此博弈过程,可以得出以下结果:

(三)分析结论

由上述分析过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担保机构选择与银行联合担保还是自己全额担保取决于基业质押物预期价值的大小。当质押物预期价值较小时,担保机构倾向于与银行合作进行联合担保,当质押物预期价值较大时担保机构倾向于不合作而自己全额担保。

2、无论质押物预期价值的大小,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合作时,都要承担较大的担保比例,具体比例的大小要参考质押物预期价值与企业申请贷款的本息和((1+r)M)之间的大小关系。

3、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质押融资提供的质押物预期价值小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本息和时,为了使银行和担保机构能够顺利合作,担保机构须有足够大的承保比例,其临界值为B+(1-nr-n)M-(1-n)K(1-n)(1+r)M-(1-n)K;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质押融资提供的质押物预期价值大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本息和时,担保机构的承保比例临界值为A(1-n)K-(1-p-n)(1+r)M。

通过上面的论证可知,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的合作博弈中,质押物预期价值的大小影响担保机构承保比例的确定,且担保机构必须承担较大的担保比例,下限则由质押物的预期价值与贷款本息和之间的关系确定。

四、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质押融资联合担保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由联合担保比例测度的结果可知,企业质押物的预期价值大小影响联合担保机制分担比例的确定,因而准确评估知识产权质押物的价值至关重要。首先建立科学统一的知识产权评估技术。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尽早在全国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和评估实施办法,形成统一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标准。商业银行最终确认知识产权评估价值时,可以学习日本的经验,对企业价值进行二次评价,这样做既可以给企业施加一定压力,促进企业提高自身经营水平,也有利于银行规避风险。然后加强建设评估队伍的质量。知识产权的特点是无形性、多样性、复杂性,技术创新程度决定了它的价值,但技术的可替代性、核心技术、核心产品、顾客认可度、企业技术经营能力等一系列因素密也影响着知识产权的价值关,因而要加强评估队伍的建设,全面准确的评估知识产权价值。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联合担保分担比例

从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博弈结果可知,担保机构在与商业银行合作的过程中需承担较大的担保比例,具体的担保比例大小则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质押物的预期价值有关。质押物评估价值的大小影响担保机构分担比例的制定,区分原则是将质押物的评估价值与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本息和比较。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不能仅仅从降低自己风险的角度出发,盲目地降低担保比例,而应根据质押物的评估价值制定合适的担保比例。根据质押物评估价值的大小,参照比例测度的结果,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个科学的分担比例。在比例分配上,担保机构承担较大比重(60%~80%),商业银行承担较小比重(20%~40%)是比较合理也是最实际的做法。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防范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强化银行对贷款企业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银担之间的合作,促进担保业健康发展。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和担保业的不断成长,可以逐步降低担保机构的担保比例,增加商业银行的担保比例。

(三)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联合担保模式

一要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产品。从现有的国内实践来看,国内银行开展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主要是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商标等质押物的贷款,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待扩展。针对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例如企业拥有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商标权等,进行金融创新,开展多样式多种类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帮助科技型企业融资,促进创业企业的快速成长。二要创新联合担保的模式。可以联合其他银行,采用银团贷款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发挥各家家银行的优势,共同为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除了银行以外还可以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银担合作是联合担保机制中最常见也是最简单的一种合作模式,创新合作的模式,让政府、基金、保险公司等也参与其中,形成多层次多方合作的联合担保风险分摊体系,各担保成员共担风险和分享收益。

参考文献:

[1] A w A Boot,A V Thakor,G F Udell.Secured Lending Default Risk:Equilibrium Analysis,Policy implications and Empirical Results[J].The Economic Journal,1991,10(4):458-471.

[2] Sarah Gray,Gabriel Reyes,James Roth,Peter van Rooij,Thierry Mahieux.Making Guarantee Funds Work for Small and Micro Enterpfises[M].Geneva: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sation,2000.

[3] Thorsten Beck,Leora F Klapper,Juan Carlos Mendoza.The Typology of Partial Credit Guarantee Funds Around the World[J].Journal of Financial Stability。2009,(114):10-25.

[4] 熊熊,谭健美,张维,张永杰,杨奕. 中小企业贷款中反担保和比例担保机制分析[J]. 软科学,2011,(6): 80-85.

[5] 吉亚辉,赵可静. 高技术中小企业比例担保融资模型的研究[J]. 生产力研究,2011,(2): 173-175.

融资担保的基本常识第2篇

关键词:PPP融资;风险管理

一、PPP融资模式及其风险分析

PPP模式是指公私合营伙伴模式,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为了开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完成基础设施建设。PPP融资模式的出现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发展,可以有效解决政府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有助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效率的提升。PPP融资项目具有资金规模大、参与方多及周期长等特征,使得PPP融资项目具有较大的风险。常见的PPP融资风险包括以下几种:(1)政治风险,主要是指在政治条件出现变化时,基础设施项目出现的风险,由于PPP融资模式是公私合营模式,所以政治条件对该项目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大,很容易出现政治风险;(2)金融风险,主要是指在金融市场出现变化时,基础设施项目出现的风险,包括利率变化风险、汇率变化风险以及通货膨胀风险等;(3)环境风险,环境污染问题的加重提高了政府部门对环保的重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环保法》的相关内容,而项目管理人员为了满足环保相关要求,需要增加资产投入或者被迫停产,从而导致环保风险的出现;(4)生产风险,在基础设施项目生产以及投入运营时期,可能会受到技术水平、生产材料及劳动力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引发生产风险,生产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管理风险以及资源风险等,是PPP融资模式下常见的风险。因此,在开展PPP融资项目时,项目管理人员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完工。一般来说,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需要动态有效的风险管理模型提供支持,风险管理模型主要包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这三个维度。

二、PPP融资风险管理模型分析

(一)PPP融资风险的识别。

在进行PPP融资风险管理模型的构建时,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进行风险识别,明确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规避措施。常用的风险识别方法有很多种,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实际的项目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风险识别方法。从表1可知,PPP融资风险识别方法各有优缺点,项目管理在进行PPP融资识别的过程中,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特点,选择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风险识别方法,提高PPP融资风险识别的全面性与有效性。

(二)PPP融资风险的评价。

在完成PPP融资风险识别工作之后,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明确不同风险因素所占据的比例,为风险分担与控制提供参考资料。常用的PPP融资风险评价方法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这两种,项目管理人员需要将两种评价方法配合应用,提高风险评价的准确性。本文以层次分析法和模糊评价法为例,分析PPP融资风险的评价。在评价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价指标。在明确风险评价指标之后,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层次分析法进行层级结构的构建。通常来说,层次分析结构包括三个层次,分别是目标层(A)、准则层(B)与方案层(C)。基于层次分析结构模型,项目管理人员可以明确上下层各个元素间的隶属关系,应用1~9位标度法构建判断矩阵,对矩阵中各项指标的权重进行分析,并对权重的计算结果进行一致性检验,提高判断矩阵的准确性与有效性。根据构建的判断矩阵,构建影响评价的因素集。需要注意的是,构建的评价因素集为单因素评价集,通过对各个因素赋予相应的权重,构建单因素评价矩阵,从而明确单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程度。将单因素权重和单因素评价矩阵进行结合分析,获得最终的综合评价矩阵,得出PPP融资风险的等级。

(三)PPP融资风险应对措施。

在完成PPP融资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价工作后,项目管理人员需要制定完善的PPP融资风险管理措施,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手段,提高PPP融资风险控制效果,实现PPP融资风险的高效管理。本文将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结合实际项目经验,总结了如下PPP融资风险的管理措施:1、风险预防。主要是指在PPP融资风险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分析项目可能会产生的PPP融资风险,采用相应的措施,降低PPP融资风险出现的概率,以此避免风险造成的损失。2、风险规避。这是常用的PPP融资风险管理方法,该方法主要用于风险识别与评价之后。项目管理人员通过识别和评价,根据项目的实际状况,明确项目对PPP融资风险的承受能力,从而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适当地调整,避免PPP融资风险的出现,或者降低PPP融资风险造成的损失。比如,为了避免PPP融资项目中出现技术风险,项目管理人员需要在项目建设之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施工技术与流程,合理规避技术风险。3、风险转移。主要是指将PPP融资风险转移到其他区域。目前常用的风险转移方法是购买保险公司的保险。在PPP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之前,项目企业可以和保险公司签署相应的合同,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将基础设施项目中存在的融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与此同时,项目公司还可以通过签署经济合同的方式,将PPP融资风险转移给项目第三方。在实际的PPP融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并不是所有风险都可以通过转移方式降低损失,所以风险转移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4、风险分担。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多种PPP融资风险及风险因素,项目公司可以通过协议与合同的签署,将PPP融资风险分担给各个参与方。风险分担方法可以有效降低风险出现的概率,还能够减少风险管理成本,实现PPP模式的共赢目标。项目公司需要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和风险造成的损失,按照公平原则、有效控制原则以及成本最低原则,选择最佳的合同主体,并在合同条款以及合同结构中明确指出风险分担的具体事项与风险分担获取的效益,尽量保障义务和权利对等,从而使合同双方可以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自身的义务,完成风险分担。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风险分担参与方时,项目公司需要考虑参与方的承受能力,避免建设过程中,参与方的风险承担能力达到上限时,出现潜在风险,从而对整个项目的进度造成不利影响。5、风险承担。风险承担又被称作风险自留,主要是指项目公司主动承担PPP融资风险带来的损失。主要分为有计划和无计划两种,有计划风险承担是因为某些风险无法通过规避或者转移等措施处理,不得不由项目公司承担,或者外部风险处理方式的成本高于项目公司承担的成本;无计划风险承担是因为项目公司没有识别出该风险,或者投保时的保额小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常用的风险承担措施有:(1)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在成本中纳入风险损失的金额;(2)构建风险承担基金;(3)成立专业自保公司,用于承担PPP融资风险;(4)通过银行贷款或者集团借款的方式获取资金,用于承担PPP融资风险。

三、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公司在建设PPP项目的过程中,需要加强风险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完工。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项目公司需要做好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并合理利用风险预防、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分担与风险承担手段,实现风险的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出PPP融资模式的作用,促进我国社会与经济的稳定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李硕.基础设施PPP融资模式风险分担研究[D].南昌大学,2017.

融资担保的基本常识第3篇

关键词:PPP融资;风险管理

一、PPP融资模式及其风险分析

PPP模式是指公私合营伙伴模式,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为了开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完成基础设施建设。PPP融资模式的出现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发展,可以有效解决政府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有助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效率的提升。PPP融资项目具有资金规模大、参与方多及周期长等特征,使得PPP融资项目具有较大的风险。常见的PPP融资风险包括以下几种:(1)政治风险,主要是指在政治条件出现变化时,基础设施项目出现的风险,由于PPP融资模式是公私合营模式,所以政治条件对该项目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大,很容易出现政治风险;(2)金融风险,主要是指在金融市场出现变化时,基础设施项目出现的风险,包括利率变化风险、汇率变化风险以及通货膨胀风险等;(3)环境风险,环境污染问题的加重提高了政府部门对环保的重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环保法》的相关内容,而项目管理人员为了满足环保相关要求,需要增加资产投入或者被迫停产,从而导致环保风险的出现;(4)生产风险,在基础设施项目生产以及投入运营时期,可能会受到技术水平、生产材料及劳动力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引发生产风险,生产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管理风险以及资源风险等,是PPP融资模式下常见的风险。因此,在开展PPP融资项目时,项目管理人员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完工。一般来说,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需要动态有效的风险管理模型提供支持,风险管理模型主要包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这三个维度。

二、PPP融资风险管理模型分析

(一)PPP融资风险的识别。

在进行PPP融资风险管理模型的构建时,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进行风险识别,明确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规避措施。常用的风险识别方法有很多种,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实际的项目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风险识别方法。从表1可知,PPP融资风险识别方法各有优缺点,项目管理在进行PPP融资识别的过程中,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特点,选择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风险识别方法,提高PPP融资风险识别的全面性与有效性。

(二)PPP融资风险的评价。

在完成PPP融资风险识别工作之后,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明确不同风险因素所占据的比例,为风险分担与控制提供参考资料。常用的PPP融资风险评价方法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这两种,项目管理人员需要将两种评价方法配合应用,提高风险评价的准确性。本文以层次分析法和模糊评价法为例,分析PPP融资风险的评价。在评价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价指标。在明确风险评价指标之后,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层次分析法进行层级结构的构建。通常来说,层次分析结构包括三个层次,分别是目标层(A)、准则层(B)与方案层(C)。基于层次分析结构模型,项目管理人员可以明确上下层各个元素间的隶属关系,应用1~9位标度法构建判断矩阵,对矩阵中各项指标的权重进行分析,并对权重的计算结果进行一致性检验,提高判断矩阵的准确性与有效性。根据构建的判断矩阵,构建影响评价的因素集。需要注意的是,构建的评价因素集为单因素评价集,通过对各个因素赋予相应的权重,构建单因素评价矩阵,从而明确单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程度。将单因素权重和单因素评价矩阵进行结合分析,获得最终的综合评价矩阵,得出PPP融资风险的等级。

(三)PPP融资风险应对措施。

在完成PPP融资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价工作后,项目管理人员需要制定完善的PPP融资风险管理措施,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手段,提高PPP融资风险控制效果,实现PPP融资风险的高效管理。本文将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结合实际项目经验,总结了如下PPP融资风险的管理措施:1、风险预防。主要是指在PPP融资风险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分析项目可能会产生的PPP融资风险,采用相应的措施,降低PPP融资风险出现的概率,以此避免风险造成的损失。2、风险规避。这是常用的PPP融资风险管理方法,该方法主要用于风险识别与评价之后。项目管理人员通过识别和评价,根据项目的实际状况,明确项目对PPP融资风险的承受能力,从而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适当地调整,避免PPP融资风险的出现,或者降低PPP融资风险造成的损失。比如,为了避免PPP融资项目中出现技术风险,项目管理人员需要在项目建设之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施工技术与流程,合理规避技术风险。3、风险转移。主要是指将PPP融资风险转移到其他区域。目前常用的风险转移方法是购买保险公司的保险。在PPP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之前,项目企业可以和保险公司签署相应的合同,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将基础设施项目中存在的融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与此同时,项目公司还可以通过签署经济合同的方式,将PPP融资风险转移给项目第三方。在实际的PPP融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并不是所有风险都可以通过转移方式降低损失,所以风险转移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4、风险分担。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多种PPP融资风险及风险因素,项目公司可以通过协议与合同的签署,将PPP融资风险分担给各个参与方。风险分担方法可以有效降低风险出现的概率,还能够减少风险管理成本,实现PPP模式的共赢目标。项目公司需要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和风险造成的损失,按照公平原则、有效控制原则以及成本最低原则,选择最佳的合同主体,并在合同条款以及合同结构中明确指出风险分担的具体事项与风险分担获取的效益,尽量保障义务和权利对等,从而使合同双方可以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自身的义务,完成风险分担。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风险分担参与方时,项目公司需要考虑参与方的承受能力,避免建设过程中,参与方的风险承担能力达到上限时,出现潜在风险,从而对整个项目的进度造成不利影响。5、风险承担。风险承担又被称作风险自留,主要是指项目公司主动承担PPP融资风险带来的损失。主要分为有计划和无计划两种,有计划风险承担是因为某些风险无法通过规避或者转移等措施处理,不得不由项目公司承担,或者外部风险处理方式的成本高于项目公司承担的成本;无计划风险承担是因为项目公司没有识别出该风险,或者投保时的保额小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常用的风险承担措施有:(1)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在成本中纳入风险损失的金额;(2)构建风险承担基金;(3)成立专业自保公司,用于承担PPP融资风险;(4)通过银行贷款或者集团借款的方式获取资金,用于承担PPP融资风险。

三、结论

融资担保的基本常识第4篇

一、知识产权担保融资

(一) 运作流程及相互关系根据图1, 知识产权担保融资涉及多方利益关系:

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对创业企业的知识产权担保融资贷款进行再担保, 如果创业企业到期无法还本付息, 担保机构将负责协助商业银行寻找知识产权的买主, 帮助其进行拍卖,并补偿贷款本利和与知识产权拍卖收入的差额。当然, 担保机构可以寻求商业银行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担保机构的建立为银行实现其债权创造了条件, 降低了金融风险, 增加了贷款业务。从利益上看, 银行得到的贷款利息远大于担保机构得到的担保收入,因此, 银行应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 这样也可以强化银行的责任,避免因担保机构的介入使银行放松对借款企业的审查、监督而加大担保机构的风险。

担保机构与创业企业。担保机构在评估了具有为被担保企业提供有效管理咨询服务水平的管理咨询公司之后, 可以提供名单给创业企业, 由创业企业从中选择管理咨询公司, 对创业企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创业企业要向担保机构交纳一定比例的担保费。对于管理咨询公司对创业企业提出的合理指导性建议, 若创业企业不予采纳, 但结果证明不采纳是错误的并发生了相应损失, 担保机构对创业企业有采取处置措施的权利。

创业企业与商业银行。创业企业以知识产权作担保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并提供第三方担保――专业担保机构。知识产权的价值、贷款比例以及违约处理等都在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对知识产权价值、专业担保机构的担保进行确认并提供贷款。

管理咨询公司与创业企业。创业企业与担保机构提供的愿意接受该项业务的管理咨询公司签订合同, 管理咨询公司的人员指导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 提供所需的各种服务, 创业企业支付咨询服务费给管理咨询公司。当担保合同期限结束, 相应的咨询服务可以随之结束, 也可以继续签约延续咨询服务。对创业企业来说, 其创业者往往就是管理者, 由于创业者大多对企业管理、财务和法律事务知之甚少, 管理咨询公司的指导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 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双赢局面。

担保机构与管理咨询公司。担保机构与经审查认定符合管理咨询资质和水平且愿意接受该项业务的管理咨询公司签订合同, 规定管理咨询公司负责对创业企业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专业化服务, 对创业企业成长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扶持。管理咨询公司向担保机构通报创业企业的有关信息, 如果服务质量好, 管理咨询公司将进入担保机构的重点管理咨询公司数据库, 便于以后更多的合作。

(二) 价值评估笔者认为, 基于贴现现金流入(DCF ) 法则的收益还原法对于知识产权担保融资评价是适用的。与有形资产评估相比, 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 要鉴定源于企业的现在收益性和包含市场全体在内的今后成长性的偿还能力; 考虑当企业不能到期履行债务, 作为强制执行的手段, 又需将最终回收财源设定为担保。商业银行向知识产权担保融资者提供资金的思路是: 在对专利权本身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同时, 还应该对该发明的利用等预计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估。(1) 估计与担保品相关的产品的未来收入。假定知识产权担保品转让给一般受让人, 根据市场预测估计利用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的未来收益。在估计产品未来现金收益过程中, 还必须考虑外部市场竞争环境和技术进步等因素对销售的影响。(2) 费用预测。通过费用预测可以根据产品销售收入推算出预计现金流入。用预计产品销售收入减去预计产品成本、销售管理费用及相关损益可以推算出营业利润, 再由营业利润减去实际税额推算出税后营业利润,再加上非现金费用并扣除增加设备投资等方面的支出得到合计现金流入。(3) 贴现率的确定。贴现率应该是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它由自有资本成本和债务利息成本的加权平均值和相应的风险贴现率构成。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WACC=Ke ・E+Kd・D+P

其中,WACC 表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表示自有资本成本,根据资产定价模型, 由无风险证券收益率Rf 加上市场一般收益率与无风险证券收益率之差与系数β(市场收益率变动时该资产收益率的变动方向和程度) 之积构成; E 是自有资本比率, 表示自有资本在总资金中所占的权重; Kd 表示税后借入资金成本; D 表示借入资金比率, 表示借入资金占总资金的比重; P 表示根据不同企业的风险高低程度设定的相应风险贴水率。(4) 贴现换算成现价。换算公式如下:

贴现的现金流入(DCF) = 未来现金流入/(1-WACC)n其中, n 表示贴现的期间数。通过贴现换算可以得出担保品的价值。虽然经过上述四个环节进行评估有一定的准确性, 但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相比, 其评价准确度很低, 且评估难度较大。即使采用同一种评估方法, 不同的评估机构得出的评估结果也会相差很大, 对差异的处理往往很难达成共识。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知识产权担保融资的关键环节, 因而对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很高的要求。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知识产权(称为“基础资产”) , 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基础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 进而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证券的过程。

(一) 交易结构及基本运作流程知识产权证券化得以进行的关键在于其现金流量、专利权证券化的现金流收益是由专利权使用人支付的使用费以及由于侵权获得的赔偿。另外SPV(特殊目的机构) 是专为知识产权证券化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其全部职能是完成证券化的各项工作, 除此之外不能有任何其他经营业务。构建SPV 同样是整个交易结构的关键, 直接关系到融资成败, 它是证券化中最重要的风险隔离机制, 完全是由它来收集和管理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 形成的收益用来对债券和权益证券的投资者支付。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交易结构由原始知识产权权利人、特设机构和投资者三类主体组成, 其具体流程如图2所示:

原始权益人(知识产权所有者) 将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以“真实出售”方式过户给特设机构SPV, SPV 获取了知识产权的独占性转让权, 可以凭借对该知识产权的独占性转让权来确保未来的现金流入首先用于证券投资者还本付息, 剩余部分则为增值收益。SPV 开始做发行前的各项准备, 包括对所收罗的各项权利进行组合, 并且聘请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发行之前的内部信用评级,在此基础上根据原始权益人的融资要求, 采用信用增级技术提高

信用级别; 签定信托协议, 承销协议, 进行专利权证券化安排设计, 正式评估。SPV 与承销商商定证券发行价格、发行时间、证券收益率等发行条件, 并签定正式协议, 准备进行市场销售。SPV 获得证券发行收入, 向知识产权所有者支付募集得来的资金, 向各类服务机构支付报酬。

(二)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特点主要有:(1) 依附性。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 通常其本身不会独立带来未来收益, 而必须与其他有形资产甚至无形资产相结合, 才能实现商业运营并产生收益。因此, 在知识产权证券化中, 基础资产以知识产权为主, 但通常并不局限于知识产权本身, 往往延伸到相关必要的无形资产或有形资产。如就某项专利证券化而言, 相关必要生产设备等有形资产一般也会纳入基础资产范围。(2) 直接融资和系统性。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新兴的直接融资工具。在典型的资产证券化模型中, 必须有一个专门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基于项目资产的支持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 所募集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但项目的开发管理等权利仍然由原始权益人而非中介机构来行使, 项目完成后产生的收益用于清偿所发行债券的本息, 一旦债券本息偿还完, 原始权益人就取得对该项目的全部归属。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明显不同于传统的直接融资方式, 它不是简单的以资金来支持技术, 而是实现了资金、技术与管理的结合, 把投资者、风险资本家和企业管理者统一于同一系统, 建立了一套以绩效评价为标准的激励机制, 从而有效避免了股权融资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这种直接融资方式大大降低了企业管理层发生逆向选择行为与道德风险的可能性, 在机制上更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显著提高了融资效率。

知识产权担保融资与证券化融资两种方式的选择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当企业处于创业阶段时, 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存在着资格方面的障碍, 比如对发行主体的净资产规模要求近3 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 第三人提供的不可撤销的信用担保, 发行人向担保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等; 同时创业企业通过国内证券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可能性更小, 缺乏上市的条件。因此处于创业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般只能通过担保融资, 从而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促进企业的发展。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 满足证券发行的一些条件时, 最好选择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方式, 因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不影响企业知识产权的权属; 知识产权融资额高于知识产权担保贷款额, 且融资成本较低; 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可以启动民间投资, 活跃证券市场。

参考文献:

[1] 王化成:《高级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

[2] 陈晓红、郭声琨:《中小企业融资》,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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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F.M.Sherer and Dietmar Harhoff,“Technology Policy for aWorld of Skew――Di.stributerl Outcomes”,Elsevier Science, 2000.

融资担保的基本常识第5篇

[关键词]互助担保 融资 问题 对策

由于中小企业依靠自身利润转增投资的数量微呼甚微,通常主要依靠的是债权融资或银行贷款等直接或间接融资方式,而由于其自身大多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竞争力弱以及金融市场的不完善使直接融资难以实现;在间接融资方面,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低,缺乏抵押品、贷款的规模不经济等使银行提供贷款的动力明显不足。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是由一些中小企业以自愿和互利为原则组成信用互助协会,协会成员共同出资组建互助担保基金,以会员企业出资为主,以会员企业为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其主要特征是成员企业之间的互助行为,不从事贷款担保以外的投资业务,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信用互助协会以互助担保基金为成员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帮助解决中小企业的信贷缺口。尽管中小企业集群能够使互助担保发挥巨大作用,而互助担保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经营上和资产结构上的缺陷,本身也存在诸多问题,限制了其进一步的发展。本文深入分析中小企业互助担保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不断完善互助担保体系提出建议,从而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较为现实和有效的融资模式。

一、中小企业互助担保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1.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参与程度不够,热情不高

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市场风险和企业运行风险较大,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互助担保机构发展面临两难选择,如果过分重视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就必然会导致互助担保的门槛和担保收费过高,许多急需担保的企业因为某些方面达不到要求而被拒之门外,所能惠及的企业、所能解决的企业融资困难就非常有限,反之,如果敞开大门急速扩张,企业的运行风险就会演变为互助担保机构的运行风险,互助担保机构的生存面临困难,企业加入与否结果一样,这样就又导致许多中小企业望而却步;此外,部分地方的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对互助担保机构的认可程度低,相对大型名牌企业,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小,代偿风险能力差,而且担保的业务量占整个银行业务量的比例很小,许多地方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作为担保公司的协作银行积极性不是不高。

2.互助担保企业资金规模小,总体支撑能力弱

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由于发展时间过短,政府财政拨款的规模小,担保机构会员的数量和投资能力弱,再加上参与企业本来就少,导致作为担保机构主要资金来源的股金或会费往往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此外,现有互助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品种少,主要集中在小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大多为3到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这样对现在迅速发展的中小企业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供不应求的现状极大地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3.政府干预过多

当前我国担保机构大多由政府出资,甚至成为主要出资方,纯粹由中小企业出资或同时吸收社会其他外来资金的互助担保机构非常少,虽然表明了政府对互助担保基金的支持态度,但如果不能真正做到按现代企业制度去管理运营基金,不能做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绝对分离,就难以避免政府干预过多的现象,这就可能导致信用担保重蹈政府干预贷款的覆辙,出现各种形式的指令性担保的情况。比如有些地方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名以上股东会是互助担保的决策机构,实际上是有关政府部门直接操纵运作的,股东会只是对外的一个名义,形同虚设,在互助担保运行过程中,政府往往享有一票否决权;而在不少互助担保机构中,许多机构要职都是由政府部门相关官员兼任,直接决定或参与了贷款担保项目的审批。如果这样发展下去的话,就会直接损害互助担保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导致其经济行为和运行方式日趋同化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其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就会动摇。

4.缺乏担保运营的专业队伍

担保是一项对管理经营人员要求很高的业务,要求具备资产评估、法律、财务、金融等多方面的知识、经验,以便在资产评价、企业评级及反担保措施等方面做出精确判断。由于近年来的中小企业的急速发展,相对的担保机构成立过于仓促,其运行队伍大多缺乏一定专业水准,不少地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可以说是政府官员从事担保,他们有的根本就了解担保业务,开发、设计新颖的担保思路也就无从谈起;而管理经验的匮乏以及专业知识的缺失,往往很难对企业资产或企业优劣做出准确地评估或评价,风险的识别、控制能力差就导致企业及金融机构风险相对加大,甚至可能导致法履行保证责任,进入清算破产程序等严重后果。

5.资金补偿机制和风险控制不健全

从实际操作看,互助担保机构贷款担保审批不科学、审批决策存在盲目性,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不健全,实际运用很不规范:互助担保机构作出担保决策时,由于专业人员的缺乏,人情上容易受到会员企业的左右,从而使担保的企业经营风险和还贷困难的概率加大,进而也就可能降低互助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在内部资金补偿方面,由于互助担保的基金基金收益仅限于为企业担保所收的担保费以及存于银行的基金利息收入,基金资本金内部补充不能得到切实保障,基金的风险收益严重不成比例;外部补偿机制方面,未能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仅限于政府资金及合作企业资金的一次性投入使互助担保在外部补充机制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内外部补偿机制的同时不健全使互助担保基金缺乏可持续发展力。从当前实际来看,内部补偿机制已经引起中小企业的重视,然而外部补偿机制的建设才刚刚开始,但不论是哪种补偿机制都面临着加快制度建设的问题。

融资担保的基本常识第6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融资模式;质押;质押风险

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科技型企业演变成我国经济的一大主力,是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源泉。金融危机爆发时,虽然国家通过施行宽松的货币政策维持经济稳定增长,但中小企业并没有从中受益,反而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下,以知识产权等为主要资产的科技型企业如何在夹缝中求生存,残酷的现实环境要求他们利用自身的条件探索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知识产权融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权人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财产权获得资金支持的融资行为,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证券化融资、知产引资及知识产权融资租赁。

一、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迅猛发展已经超出我们的想象,全国各地开展质押融资试点运行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其中北京、上海浦东、武汉都摸索出了独特的融资模式,其他各地基本上是仿照这三种模式开展的。北京模式是以银行为主导的市场化模式,企业通过直接将专利权、商标权向银行质押的方式实行融资。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是北京模式的核心,他们通过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并以“展业通”作为融资代表,但却因贷款门槛高而将很多中小企业拒之门外。浦东模式以政府为导向,是“银行+政府基金担保+专利权反担保”的间接质押模式。政府为企业知识产权提供担保,承担95%99%的质押风险,企业向银行贷款时,银行仅承担1%5%的风险。这种模式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然而这种融资模式却加大了政府承担风险的程度。武汉模式则是在借鉴北京和上海浦东两种模式的基础上推出由武汉科技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的混合模式。该模式中不仅有政府提供贴息等政策,还有权威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是相对较理想的融资模式。

虽然三大模式为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树立了标杆,但仍存在着自身的缺陷,如无形资产评估难、担保风险大、我国对知识产权的意识淡薄等。这些缺陷阻碍着知识产权融资的普及发展,因此,我国现阶段发展知识产权融资的主要任务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分析我国经济发展趋势,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道路。

二、海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

(一)知识产权现状

表1海南省发明专利权统计表单位:件

(二)知识产权融资现状

为建设国际旅游岛营造优良的知识产权环境,解决现有特色知识产权的困境,海南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除企业自身创建知识产权外,省政府还为知识产权提供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商标申请费用资助,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的补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奖励,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扶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等方面。同时,政府还为企业制定知识产权多元化融资政策,鼓励更多的科技型企业自主融资。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海南省政府与各大科技型企业自身的努力,其知识产权融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例如,2013年,由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主办的“专利技术与投融资资金对接”主题活动中,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华侨中学的学生展示了大量有创意的专利技术,引发参与者极大兴趣,会后有多家担保公司与几家专利持有单位达成了大额的担保贷款。

然而在这样的环境下,海南省知识产权融资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海南省同样存在交易市场的不完善、担保机制不健全、金融机构融资风险大等普遍问题。具有海南特色的热带农业知识产权存在着推广难、保护机制缺乏的问题,其中困扰融资的主要问题还是农业新品种产权的保护难度大,担保风险大,无法吸引外界投资,仅能靠政府的扶持基金研发新品种。 三、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个从知识产权设立、登记、评估到实现的过程,我国没有形成标准化的知识产权质押操作规程供各省参考。此外,现行法律还存在相互冲突、重复的现象,在实际操作中让人无所适从。因此,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操作控制,尽快形成行之有效的统一的法律体系是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首要任务。

(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困难

首先,我国缺乏完整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也没有一套统一的评估标准。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在质押过程中,受保护的程度不同,审批的流程不同,评估方式的不同也会引起知识产权价值参差不齐。就专利权而言,安徽大学商学院姚王信老师认为影响专利权价值的因素主要有:专利的排他性范畴、专利的保护期限、专利技术所处的生命周期、技术推广的可能性等。这些因素的不确定性加大了评估的难度,同时,对这些因素价值的评估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影响专利权价值的客观评判。

其次,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水平不一,行业秩序混乱,缺乏有效的行业规章制度,评估机构的知名度不同也影响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准确性。每个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也导致知识产权价值差异大。目前我国采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现值法三种。企业采用成本法计价的将其研发的各项费用都计入成本,而对银行而言,这部分研发成本是很难估计的。市场法是最贴近现实的计价方法,但其现实实践能力却很弱。收益现值法是计算出知识产权有效时限内收益量的现值,是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但该方法存在较大的主观性,致使评估结果差异过大。由此可见,不仅是海南省,全国各地都存在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完善,评估体系不完整的现象。评估难以找到统一标准,没有权威性的评估机构,缺乏行之有效的评估方法,极大程度的限制了知识产权融资的发展。

(三)质押风险大

尽管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出台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等财政支持政策。政府不仅直接为企业提供贷款贴息,还在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起中介作用,如有些地方政府直接将物色好的企业推荐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促进知识产权融资发展。但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量并没有明显的增加,主要问题是银行和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交易信息的封闭加大了银行的贷款风险,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知识产权的风险高于实物资产,致使知识产权的质押风险高于实物资产质押。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因素很多,难以预测切不可控,导致其价值可能发生较大变动,如著名商标“三鹿”,因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很大的融资风险。浦东模式与武汉模式中都有政府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和它们相比,海南省知识产权质押市场不够规范,交易程序还不完善,对质押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即使银行抗风险能力较强也无法从根本上降低质押风险。与此同时,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资产,流动性较差,风险不能快速转移,银行不能对知识产权进行拍卖、转让、租赁等方式回收资金,这也是银行在面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止步的重要缘故。

四、完善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建议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实行,多数以北京、上海浦东、武汉三大模式为基础,并根据本省自身的条件加以修改实施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引进“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创新模式,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搭建了交易平台,严格银行对企业的准入条件,有效地控制了贷款风险。海南省应在三大模式的基础上,借鉴南海区市场化运作方式,创新担保模式,大力发展海南地方特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一)政府方面

1.健全知识产权质押的法律制度

《物权法》虽然补充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规定,但融资标的仍然没有得到拓展。完善我国法律制度的首要问题是根据时代的发展适当地扩张知识产权融资标的,为更多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便利。海南省拥有大量的农业知识产权及地方特色商标权,省知识产权局应根据我省知识产权的发展制定融资标的,不能局限于《物权法》中的规定。各省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等各相关部门应该在《担保法》和《物权法》的框架下制定出更详细的法规,以规范知识产权质押的条件与范围,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质押操作流程及评估标准,明确质押合同的签订、生效、变更及注销程序,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使交易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靠。同时,还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点加强海南省地方特色知识产权建设,为热带农业知识产权开辟道路,形成一套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

2.加大质押融资政策支持

政府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支持包括贷款贴息和融资费用补贴。对企业的贴息政策包括对贴息率、贴息最高限额、贴息期限等做一系列规定。融资费用补贴政策包括担保费用补贴、评估费用补贴和其他费用补贴。上海浦东、四川成都等地均设立专项基金,创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政府承担95%以上贷款违约风险。海南省应学习他省的做法,鼓励农业单位开发海南特色热带植物新品种,成立特色农业专项基金,政府通过向政策性银行推荐的方式帮助企业获得融资。鼓励更多的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提供服务,给予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一定的风险补偿和贷款奖励。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和费用减免政策,制度有关知识产权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公民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认识尚浅,政府应利用省内各大媒体加大知识产权融资的宣传力度,提高知识产权融资的认识,让知识产权融资“走出去”。以市场为导向,发挥海南省中介机构作用,采用展览交易、技术推荐、技术交流等方式加速知识产权融资制度的传播,实现知识产权的内在价值。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知识产权融资培训,同时对知识产权融资进行宣传,并从成功的案例中总结经验,鼓励更多的企业尝试新的融资方式。

(二)银行方面

1.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制度

我国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不尽相同,为了形成统一的评估标准,提高评估专业权威性,首先要做的是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规范评估机构行内规章。统一知识产权评估方法,不仅要具有针对性,更要求其操作性能强,还要确保评估人员的专业性。银行可以自行选择独立的评估机构,也可以内部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规范的评估制度,严格准确的对质押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其次要借鉴美国、加拿大的做法,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登记制度,规范登记内容。可采用全国互联网电子登记制度,使全国各省市都能对登记的知识产权评估状况进行比较,以达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最后还要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制度,成立独立的监督机构是非常有必要的。

2.创新担保方式,有效降低贷款风险

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直接影响其价值的不确定性,政府或是第三方担保机构面临的担保风险很大,银行等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融资风险,为此,企业开始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通常为有形资产)。基本模式为:

然而,反担保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变化的融资模式,我国急需一套创新的担保方式。2008年,学者黎四奇在他的论文中提出集体担保方式,这是一种新的担保方式,具体内容是借款人将现有的或将来取得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作为集体而设立的一种物权担保方式。这种方式弥补了单个财产担保所存在的不足,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担保方式。海南省农业单位可以将植物新品种权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进行质押融资,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3.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产品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资和信担保有限公司等于2006年10月共同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产品――“展业通”,标志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正式走上道路。目前,大部分企业的融资标的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银行作为风险规避者,不愿意开发新的产品,很多中小企业仍然无法踏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大门。江苏省、广东佛山市在政策的支持下,推出了无担保质押,打开了银行融资创新的第一扇门。海南省拥有地方特色的热带农业知识产权和特色商标权,但能够利用这些知识产权融资的企业却微乎其微。除了企业本身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意识不足外,很大原因是我省各大银行并没有和企业形成有效的对接活动,没有开发有关海南省特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产品。海南省近年来计划扩大银行网点规模,大批股份制银行将入驻我省,各大银行应贯彻政府政策,借鉴江西省无担保质押措施,积极开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金融产品创新,推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融资担保的基本常识第7篇

[关键词]金融支持 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银行 金融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 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2)01-0072-04

[作者简介]庞加兰(1972―),女,山西祁县人,西安外国语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投融资管理、金融市场与投资。

2011年,全国工商联对广东、浙江、江苏等16省调研后发现我国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生存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融资难、税负高、生产成本不断增加,其中表现最为明显的是融资难。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比一般中小企业更难以获得金融支持,受到的冲击更大。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特殊性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具有阶段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成长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融资需求和融资方式, 其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5个阶段: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和成熟期。在种子期和初创期,由于处于研究和开发阶段,产生的是实验室成果、样品和专利,或是初级产品,企业可能刚刚组建或正在筹建,基本上没有管理队伍,这时主要是政府扶持资金、所有者投入资金和天使资金;处于成长期和扩张期的企业,企业完成产品定型,市场不断拓展,逐步形成经济规模,开始达到市场占有率目标,企业需要购买大量的先进设备、原材料等扩大生产规模和销售量,资金需求量加大,融资方式也多样化,以银行贷款、风险投资为主;在成熟阶段, 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知名度不断提高,企业主要通过改制上市来筹集资金。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和成熟期等不同成长阶段所对应的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融资需求,可以构建“科技型企业融资模式”(如图1所示),通过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具有高风险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高风险主要源于科技型企业较强的不确定性。任何一项高新技术产品从构思、设计、研究、投产到商业化过程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从而使科技型企业在市场前景、技术、产品可行性、管理运作方面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继而产生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环境风险。而环境和市场等因素的变化有时是无法预测和控制的,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导致了融资的高风险;其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存在着周期短、频率高、单笔金额小、可用于抵押质押资产有限,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这些因素也导致了融资的高成本和高风险。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要采取联合或组合策略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这就需要投资和融资各方更加谨慎地采取投融资策略。联合投资策略是指政府、创业投资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联合对同一科技企业进行投资或融资,组合投资策略指投资者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融资形式的要求,采取股权、债权、准股权、担保等多种形式的组合策略。通过采取联合和组合投资策略既有利于降低投融资风险,也可以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还能够保证资金总额达到合理规模。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

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银行信贷体制的基本要求,而中小企业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和融资成本,导致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存在天然的屏障。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的特点,更进一步加重了融资难度。通常情况下,银行更倾向于向那些能够提供足够抵押担保,或者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企业发放贷款,而中小企业相对来说资产少,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差,资信和抵押担保能力都很低;同时,又由于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频率高,单位贷款的交易成本高,使得其在融资时具有规模劣势。对银行来讲,中小企业贷款期限短、数额小、频率高的特点会加大银行操作成本。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经营问题

首先中小企业基础比较差,经营风险大。大多数中小企业成立时间不长,底子薄,规模小,自有资本偏小,基础比较差。即便是这些中小企业拥有稳定的业务,也很难长期持续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一是中小企业容易受外部环境影响,经营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风险;二是中小企业可用于抵押的实物资产少且流动性差,负债能力有限;三是中小企业单位资金需求量少,但频率高,使得银行操作成本加大;四是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低,银行无法客观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

其次,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利于银行对企业资金的监管。许多中小企业是从家庭企业发展而来,还承袭着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家族式经营的特点明显,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不具备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不详细,缺乏专业财务人员,加大了商业银行通过财务审核来评价其资信的难度,制约了银行对企业的信用放款。还有一些中小企业骗取贷款、逃废银行债务,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使商业银行不愿轻易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除具有一般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财务不透明、管理不规范等特点外,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主要以技术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无形资产占比很高,同时,由于科技产品或服务更新换代速度极快,产品或服务生命周期较短,面临巨大市场和技术风险,导致其很难从传统渠道获得资金。

(三)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基本上是通过间接融资渠道取得资金,很难通过直接融资获取发展的资金,融资渠道单一。由于资本市场上市门槛高,中小企业主要依靠内源融资、商业银行或民间借贷等间接融资方式来解决资金缺口。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总量中主要依靠自我积累、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占到90%以上,股东借款或资本投入等内源性融资占到7%,仅有3%依靠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虽然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问题,我国在主板市场之外,先后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以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但由于监管水平和企业自身素质等多方面原因,众多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难以满足。

(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目前金融机构审批贷款,多以企业提供资产抵押特别是不动产抵押为首要条件。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限制,可做抵押的资产较少,而中小企业资信评估制度不完善,这就制约了银行和企业间的合作,需要通过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获取融资。但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用担保机构规模小实力弱,政策性担保机构较少;二是中小企业和银行、担保公司合作机制不健全,担保机构的承认度低,担保贷款手续复杂,审批时间过长;三是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尚未形成,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力度不够,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缺乏后续的补偿机制。

(五)风险投资机制不完善

创业风险投资无疑是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不过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产权制度不完善,特别是知识产权制度不规范;风险投资基金来源单一,主要以政府出资或是政府主导下创立,私人、民间资本几乎没有;资本市场不健全,风险资本退出渠道不畅通;与风险投资相配套的中介机构,如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科技项目评估机构、技术经纪机构、投资顾问机构等力量薄弱;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事业和风险创业人才匮乏;高效统一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缺乏等,制约了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使其未能帮助初创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摆脱资金困境。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策略分析

(一)创新间接融资渠道

1. 设立和完善科技银行。为提高科技金融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借鉴美国硅谷银行的模式和经验,设立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银行。与国外相比,我国科技银行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设立了8家科技支行,不同程度地缓解了当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然而,作为新兴金融工具,科技银行的发展除面临高风险外,还要面对中小企业融资过程复杂、贷款额度低、频率高等诸多问题。科技银行应选择合适的风险投资机构、担保公司、高科技孵化器、保险公司、专利公司等作为合作对象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其次政府应建立的风险补偿基金,在鼓励和促进银行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同时降低银行贷款风险。

2.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为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办理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自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 “融资担保难”问题的关键。但在实践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一定的障碍,需要依托政府平台资源,由政府牵头设立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担保专项资金,同时对知识产权的评估、质押手续由科技部门办理,保证知识产权质押的客观性和专业性,如果出现风险,也由其进行知识产权处理工作,防范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贷风险。

3. 集合保理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出售产品和服务形成了大量应收账款。这部分应收账款通常有一定的收款周期,这对企业的流动资金形成占用。银行通过集合保理产品对应收账款批量处理进行融资,既能够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也可以使银行降低了单笔融资业务成本,实现融资业务的流程化、批量化;同时利用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对应收账款的担保和专业管理有效分散银行信贷风险。具体操作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出售产品和服务形成应收账款,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对应收账款提供信用担保,由银行向政府平台公司提供贷款,政府的平台公司打包购买应收帐款(如图2所示)。如果出现风险,则由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进行代为偿还。

4. 产业集群内担保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以产业聚集的形式存在于某一产业集群或科技园区内,集群内的中小企业融资时在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和信贷风险等方面比单个中小企业具备优势,从而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方面集群内的中小企业可以根据与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关系,借助核心企业的资信,通过核心企业的担保获得融资;另一方面在政府主导下,集群内中小企业在自愿和互利基础上通过共同出资组建互助担保基金和互担保机构,为成员企业提供担保,获取银行融资。

(二)扩大资本市场融资

我国创业板的推出,为成长性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更便利的融资渠道,也为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资金创造了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但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处于成熟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上市融资仍存在一定障碍。当前应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创新,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政府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创造条件,支持发展壮大的科技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同时充分利用创业板市场为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还应积极建立场外交易市场进一步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并为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和完善退出渠道;积极鼓励产业集群内或园区内的科技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实现债权融资。

(三)鼓励风险投资业发展

2009 年以来,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开始关注处于成长初期和刚刚步入成长期的企业,这一变化意味着更多的投资机构步入了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领域。我国要大力支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首先要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的政策环境, 借鉴国外经验,有必要对风险投资或创业基金的投资长期实行所得税减免优惠,同时 对一些风险投资企业的产品,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其发展;其次开辟多渠道的风险资本来源,除了吸引企业、政府和海外资本外,还可以引入各类基金、民间资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银行政策性贷款的资金;再次拓宽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健全和规范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完善产权制度,同时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减少风险投资资金退出障碍。

(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构建政府引导下的金融服务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科技型企业、银行、证券公司、担保公司、风险投资机构、行业协会、高科技园区、中介机构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对科技银行、信用担保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等的扶持力度,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风险投资机制,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加快推进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理顺各种关系,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纽带功能,通过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有效地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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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Ways of Financial Support for High Tech SMES

Pang Jialan

(Business school, Xi'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Shanxi Xi'an 7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