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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分类(合集7篇)

时间:2023-09-04 16:25:02
民营企业分类

民营企业分类第1篇

关键词:企业简介,语类分析,语步结构,语气,人称系统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尤其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越来越多的中国民营企业跨出了国门,参与到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拓展海外市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企业的英文简介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此,已有不少学者(如:宁海霖、许建忠,2008[1];潘小珏,2010[2];阳琼,2009[3];徐晓晔,2009[4];徐芳芳、徐馨,2005[5]等)从翻译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些较为可行的翻译策略。然而,企业英文简介面对的是外国客户语类分析,如果中国民营企业的英文简介只停留在对中文简介的照搬直译,不去考虑社会和文化因素对语类的制约作用,那必将导致英文简介光有英文的外表,却无法实现向外国客户有效宣传企业的产品及服务信息的交际目的,最终将影响到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写出更加符合目标读者的文化背景和思维习惯的企业英文简介呢?本文拟在语类分析的框架下,对中美民营企业的英文简介进行语类对比分析,以发现两者在语步结构、语气、人称系统等方面有何差异,同时,我们将综合Hofstede的文化理论中的权力距离、个体主义/集体主义、及不确定因素的回避程度对导致该异同产生的社会文化因素进行探讨。

一、语类与语类分析

语类的概念源于法语genre一词,原指各类文学作品体裁,如小说、散文、诗歌等。20世纪50年代,苏联学者巴赫金首先将该词扩大到非文学领域,用来指各种语篇形式,如促销话语、学术报告、法律文件。中国学者将其译为语类、文类、体裁等。语言学家们对“语类”有着不同的理解。Swales认为,语类(genre)是交际事件的一种分类,把一组交际事件归为同一语类的主要标准是他们所共同拥有的一套交际目的[6],也就是说,语类是实现交际目的的一种工具中国论文网。Bhatia根据Swales的观点将语类进一步概括为一种可辨认的、内部结构特征鲜明、高度约定俗成、具有能被该社团确认和理解的一整套交际目的的交际事件[7]。Martin从功能语言学的角度出发,把语类定义为一种“有步骤的、有目标指向的社会过程”,在特定的文化内运作,并通过利用语言资源达到目的[8]。他认为语类是体现意识形态的,是文化的组成部分。Guenthner & Knoblauch(1995:6)则认为语类是文化的产物,在不同的文化中可以有不同的语类[9]。因此,语类与文化密不可分:它产生于文化,反映文化特点,体现文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类分析,反过来又可以影响文化,建构文化和调节文化[10]。

近年来,随着话语分析与篇章语言学等领域研究的深入,出现了语类分析。语类分析以研究交际目的和语言使用策略为根本宗旨,超越了对语篇语言特征的简单描述,力求解释语篇建构的理据,探讨语篇结构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和心理认知因素,揭示实现交际目的特殊方式和语篇建构的规范性[11]。语类分析通常通过语步分析来进行,语步是“书面语篇或口头语篇中实现交际功能的语篇单位或修辞单位。它是功能单位,而不是形式单位。”[12]一个语步可以是一个句子,也可以是几个段落,但至少包含一个命题[13]。语步可以通过交际目的和语界来辨认并划分。不少研究者(如:Bhatia, 1993[7]; Connor & Upton, 2004[14]; Henry &Roseberry, 2001[15])对求职信、协商函、基金申请计划书等促销语类进行了语步分析。而对于相对缺少固定结构的企业简介却少有研究,因此,笔者拟对企业简介进行语步分析。

二、中美民营企业英文简介的语步结构分析

本文选取了中、美民营企业各6家(其经营范围均为踏板车、安全门、小家电等),并提取其网站上的英文简介做对比分析。这12家企业分别为:中国群升集团、中国星月集团、中国王力集团、钢海集团有限公司、泰龙集团、超人集团有限公司以及Athens Scooter Company、The Ohio Door Company、First Impression Security Doors、Security Door Controls、Razor USA (scooters)、Conair (Hairdryer),为分析方便,笔者将它们分别编号为CCP1(Chinese Corporate Profile),CCP2 ……CCP6,及ACP1(AmericanCorporate Profile),ACP2…… ACP6。这12篇英文简介的字数统计如表1所示。

表1:企业英文简介的总字数及平均长度

 

 

 

简介编号

字数

简介编号

字数

 

 

CCP1

496

ACP1

158

 

 

CCP2

434

ACP2

247

 

 

CCP3

434

ACP3

226

 

 

CCP4

469

ACP4

347

 

 

CCP5

135

ACP5

136

 

 

CCP6

265

ACP6

123

总字数

 

 

2233

 

 

1237

平均长度

 

 

372

 

民营企业分类第2篇

关键词:企业简介,语类分析,语步结构,语气,人称系统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尤其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越来越多的中国民营企业跨出了国门,参与到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拓展海外市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企业的英文简介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此,已有不少学者(如:宁海霖、许建忠,2008[1];潘小珏,2010[2];阳琼,2009[3];徐晓晔,2009[4];徐芳芳、徐馨,2005[5]等)从翻译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些较为可行的翻译策略。然而,企业英文简介面对的是外国客户语类分析,如果中国民营企业的英文简介只停留在对中文简介的照搬直译,不去考虑社会和文化因素对语类的制约作用,那必将导致英文简介光有英文的外表,却无法实现向外国客户有效宣传企业的产品及服务信息的交际目的,最终将影响到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写出更加符合目标读者的文化背景和思维习惯的企业英文简介呢?本文拟在语类分析的框架下,对中美民营企业的英文简介进行语类对比分析,以发现两者在语步结构、语气、人称系统等方面有何差异,同时,我们将综合Hofstede的文化理论中的权力距离、个体主义/集体主义、及不确定因素的回避程度对导致该异同产生的社会文化因素进行探讨。

一、语类与语类分析

语类的概念源于法语genre一词,原指各类文学作品体裁,如小说、散文、诗歌等。20世纪50年代,苏联学者巴赫金首先将该词扩大到非文学领域,用来指各种语篇形式,如促销话语、学术报告、法律文件。中国学者将其译为语类、文类、体裁等。语言学家们对“语类”有着不同的理解。Swales认为,语类(genre)是交际事件的一种分类,把一组交际事件归为同一语类的主要标准是他们所共同拥有的一套交际目的[6],也就是说,语类是实现交际目的的一种工具中国。Bhatia根据Swales的观点将语类进一步概括为一种可辨认的、内部结构特征鲜明、高度约定俗成、具有能被该社团确认和理解的一整套交际目的的交际事件[7]。Martin从功能语言学的角度出发,把语类定义为一种“有步骤的、有目标指向的社会过程”,在特定的文化内运作,并通过利用语言资源达到目的[8]。他认为语类是体现意识形态的,是文化的组成部分。Guenthner & Knoblauch(1995:6)则认为语类是文化的产物,在不同的文化中可以有不同的语类[9]。因此,语类与文化密不可分:它产生于文化,反映文化特点,体现文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类分析,反过来又可以影响文化,建构文化和调节文化[10]。

近年来,随着话语分析与篇章语言学等领域研究的深入,出现了语类分析。语类分析以研究交际目的和语言使用策略为根本宗旨,超越了对语篇语言特征的简单描述,力求解释语篇建构的理据,探讨语篇结构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和心理认知因素,揭示实现交际目的特殊方式和语篇建构的规范性[11]。语类分析通常通过语步分析来进行,语步是“书面语篇或口头语篇中实现交际功能的语篇单位或修辞单位。它是功能单位,而不是形式单位。”[12]一个语步可以是一个句子,也可以是几个段落,但至少包含一个命题[13]。语步可以通过交际目的和语界来辨认并划分。不少研究者(如:Bhatia, 1993[7]; Connor & Upton, 2004[14]; Henry &Roseberry, 2001[15])对求职信、协商函、基金申请计划书等促销语类进行了语步分析。而对于相对缺少固定结构的企业简介却少有研究,因此,笔者拟对企业简介进行语步分析。

二、中美民营企业英文简介的语步结构分析

本文选取了中、美民营企业各6家(其经营范围均为踏板车、安全门、小家电等),并提取其网站上的英文简介做对比分析。这12家企业分别为:中国群升集团、中国星月集团、中国王力集团、钢海集团有限公司、泰龙集团、超人集团有限公司以及Athens Scooter Company、The Ohio Door Company、First Impression Security Doors、Security Door Controls、Razor USA (scooters)、Conair (Hairdryer),为分析方便,笔者将它们分别编号为CCP1(Chinese Corporate Profile),CCP2 ……CCP6,及ACP1(AmericanCorporate Profile),ACP2…… ACP6。这12篇英文简介的字数统计如表1所示。

表1:企业英文简介的总字数及平均长度

 

 

 

简介编号

字数

简介编号

字数

 

 

CCP1

496

ACP1

158

 

 

CCP2

434

ACP2

247

 

 

CCP3

434

ACP3

226

 

 

CCP4

469

ACP4

347

 

 

CCP5

135

ACP5

136

 

 

CCP6

265

ACP6

123

总字数

 

 

2233

 

 

1237

平均长度

 

 

372

 

民营企业分类第3篇

关键词:民营上市企业;政治关联;多元化投资;制度环境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12-0027-08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12.08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经历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生力量和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一些市场准入和融资限制也给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制约。为了使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加入到“参政议政”的大行列,并在政治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事实上,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建立政治关联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在发达国家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国家也同样存在。正如Faccio(2006)所说,政治关联对企业的影响乃是一个基于全球范围的世界性问题[1]。政治关联可以为企业带来诸多价值效应,如政府优惠政策、融资便利以及行业准入便利等好处。不同于以往大量学者直接研究政治关联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目前已有部分学者开始研究政治关联影响企业价值的作用机制,如政治关联是如何影响企业的股权结构、财务结构、多元化并购、政府援助等,进而研究这些效应对企业价值带来的影响。

我国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成长过程与其不断地面临和消除各种行业壁垒有关。民营企业家的政治活动能力是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民营企业家的政治活动能力越强,企业就越有可能不断地消除各种进入壁垒,从而促进企业的成长[2]。为深入分析政企关系对民营企业成长的作用机制,本文将着重研究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对企业多元化投资的影响。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将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划分为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前政府官员类政治关联以及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试图分析不同形式的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多元化程度的影响。

二、政治关联与民营上市公司的多元化投资:理论假说

(一)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为谋求企业良好的发展,企业必须积极寻求政府等社会关系网的帮助,而这些非市场因素正是为企业带来诸多有利资源(如资金、政策的支持等)的重要原因,由于企业多元化要求企业有能力并有条件进行不同方式的经营运作,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把这些资源投资于不同的业务领域,从而促成其多元化。我国民营企业建立政治关联的现象已越来越普遍。大量文献研究表明企业的政治关联可以为企业带来诸多经济价值效应,如产权保护、融资便利、行业准入便利、税收减免等好处;而这些被政府所控制的资源正是企业进行多元化投资所必需的资源[3-5]。事实表明,民营企业的私有产权在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民营企业更有可能做大做强、不断地发展壮大[6];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可以为民营企业企图进行多元化投资带来更多的资金支持[7];税收等政策优惠措施的实施则能减轻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费用;而行业壁垒的消除则有利于民营企业突破自身业务增长有限的限制,进而去新的业务领域寻求新的增长(汪伟、史晋川,2005)。可见,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可以为民营企业进行多元化投资带来各种有利的资源,进而来促进民营企业的多元化程度。

因此,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有助于提高民营企业的多元化投资程度。

(二)不同市场化水平下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存在明显的差异,有必要对各省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水平进行具体的分析[8]。

政府对企业和市场的行政干预越强,民营企业就越有可能建立政治关联来规避政府的各种行政干预;一个地区的经济结构中,非国有经济比重越高,民营企业越能得到产权保护和企业发展的支持,面临的外部环境就越好,从而削弱了民营企业建立政治关联的动机;同样,金融业越是发达,企业外部投融资环境越是乐观,企业建立政治关联的动机也会削弱。基于理论假设1以及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制度环境的改善可以弱化政治关联对民营上市企业多元化投资程度的正面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的选择和说明

1.被解释变量

本文主要采用赫芬德尔指数(HI)来考察企业的多元化程度,赫芬德尔指数把多元化企业所涉及的各个行业的收入比重进行加权计算,比以行业数来衡量多元化更加精确。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ai为企业所涉及的各个行业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n代表企业参与的行业数。该表达式说明,企业进行专业化投资经营时,ai=100%,HI=0,HI随企业多元化程度的提高而变大,也就是说,HI值越大,企业的多元化程度越高。

2.解释变量

民营企业建立政治联系一般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方式:一类是民营企业家因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而形成的政治联系;一类是前任政府官员被民营企业聘请担任企业高管而形成的政治联系;另一类则是因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政府官员直接“下海”经商而形成的与政府之间的政治联系。由于实际控制人对民营企业的影响较大①,本文将考察民营上市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政治背景,将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政治关联(Politic)具体细分为以下三种,即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ZZ1)、前政府官员类政治关联(ZZ2)以及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ZZ3)。

(1)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ZZ1)。本文把我国民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全国、省级、市级、县级)作为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ZZ1)的衡量指标,不同级别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身份代表了民营企业政治关联的不同程度。由于该度量指标是定性指标,本文对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进行变量赋值,具体划分为五个级别,赋值越高,政治关联越强。

(2)前政府官员类政治关联(ZZ2)。把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是否担任过前政府官员(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作为该变量的度量标准,该变量符号为ZZ2。

(3)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ZZ3)。把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是否担任某全国性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或者理事来划分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程度,该变量符号为ZZ3。此外,本文在分析上述三种不同形式政治关联的基础上,根据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是否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前政府官员或者某全国性行业协会担任职务,把不区分政治联系的政治关联变量(Politic)设置虚拟变量值0和1,其中1代表有政治关联,0代表无政治关联。

3.控制变量

由于研究需要,本文需要对解释变量以外的其他有关变量加以控制,具体说明和计算方法具体见表1。

(二)模型的构建

1.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多元化程度的影响模型

建立如下模型检验理论假设1:

各变量说明见表1,其中,?琢为常数项,?着为残差项,?茁1―?茁9为检验模型的回归系数。在检验理论假设1时,需对变量Politic作相应的替代,即分别检验变量ZZ1、ZZ2、ZZ3对HI的影响。

2.制度环境差异对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多元化程度的影响模型

建立如下模型检验理论假设2:

其中,交叉项Politic*MI表示政治关联与制度环境的交互影响;MI是根据民营企业所在地区的市场化水平的中位数为界而设置的虚拟变量,大于中位数的为1,反之为0;政治关联Politic则是根据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有无政治关联而设置的虚拟变量,有为1,无为0。

(三)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1.样本选取

本文以2010年度沪深民营上市公司为原始研究样本,但创业板民营企业在披露各行业的收入比重的相关数据不充分,不利于进行多元化指标的计算,本文剔除了所有在创业板上市的民营企业。此外,还剔除了所有ST股,得到556家民营上市企业。由于选取2010年各项有关数据,剔除2010年上市的公司,最终得到400家研究样本。

2.数据来源

本研究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以全面获得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政治背景资料:一是通过深圳国泰安数据库中的《中国民营上市公司数据库》中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及背景;二是各企业年报中关于实际控制人履历介绍的资料;三是股票软件中披露的高管资料进一步核对上述资料。以上三种方法仍无法获得数据的,再通过网络搜索相关资料。本文研究样本中其他各有关变量的相关数据均来自深圳国泰安数据库(CSMAR)中的公司研究系列数据库,如公司所处行业、省份、地区等来自《中国民营上市公司数据库》,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则来自《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数据库》中的股东股本数据库,其他各财务数据均来自《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在实证研究过程中,本文使用的统计分析软件主要是SPSS和ECXEL。

四、实证研究

(一)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1.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ZZ1)的描述性统计

表2是样本上市企业中实际控制人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的层级分布情况。除了257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当选任何地方各级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外,其余样本公司都具有政治关联现象,说明民营企业家建立政治关联现象已是一个比较普遍的事实(见表2)。

2.前政府官员类政治关联(ZZ2)的描述性统计

有97.25%的样本民营上市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并没有曾在政府部门任职的经历。这说明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通过此种方式建立的政治关联现象比较少,而只有11家样本民营上市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有相关的政府部门的任职经历(见表3)。

3.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ZZ3)的描述性统计

在将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划分为四个不同级别,无任何行业协会任职经历的样本民营上市企业所占比重达到83.25%,而其余的16.75%的样本民营上市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分别担任了全国性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或理事等职务(见表4)。

4.不区分政治关联(Politic)的描述性统计

在不区分政治联系的情况下,样本民营上市企业中实际控制人有政治关联的占了42.50%,其余的则无政治关联现象,即实际控制人即没有代表委员类身份、也不是前政府官员、也未在某全国性行业协会担任职务(见表5)。

5.企业多元化程度的描述性统计

本文把多元化定义为民营企业所投资经营的行业数超过2个或者2个以上。按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将行业总共分为21类①,多元化民营上市企业家数达到170家,占总样本的42.5%(见表6)。当赫芬德尔指数HI=0时,该企业从事专业化经营;HI值越大,企业多元化的程度越高(见表7)。HI的平均值为0.1323,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0.97。

6.市场化指数的描述性统计

本文市场化指数相关数据来自樊纲②,样本中,市场化水平最高的是上海,其MI为11.71,最低是,MI为4.25。本文以市场化指数的中位数10.55为临界(表8),高于该指数的统一归为高市场化水平地区,低于该指数的则归为低市场化水平地区。低市场化水平地区包含162家样本企业,高市场化水平地区包含238家样本企业(见表8)。

(二)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各变量之间的Spearman相关系数及显著性水平详见表9(其中**、*分别表示在1%、5%的水平下显著)。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ZZ1)与民营上市企业的多元化程度之间的相关关系显著为正(其相关系数为0.121,并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民营上市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被当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级别越高,即政治关联程度越强,民营企业的多元化程度也就越高;而前政府官员类政治关联(ZZ2)和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ZZ3)也都与民营上市企业的多元化程度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而总体政治关联变量则与民营上市企业的多元化程度之间的相关关系显著为正,结果与预期假设相吻合。

此外,Spearman相关性分析还表明:除了变量ZZ1、ZZ2、ZZ3以及变量Politic与民营上市企业的多元化程度(HI)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外,民营上市企业的企业规模(Size)、财务杠杆(Lev)、上市年限(Age)都与民营企业的多元化程度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显著性水平为1%),这说明企业规模越大、企业负债水平越高、企业上市年限越长,民营企业多元化程度就越高;而变量企业绩效(ROA)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都与民营上市企业的多元化程度(HI)显著的负相关,表明企业绩效越好,股权集中度越高,民营企业的多元化程度反而越低;另外,企业成长性(Growth)与HI的相关系数也为正,但不显著;固定资产比率(Tran)与现金流量(NCF)均与HI负相关,但显著性不明显。因此需要对除政治关联以外的其他变量加以控制。本文将在回归分析中采用方差膨胀因子、特征值、条件指标等方法对共线性问题进行检验。

(三)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1.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多元化投资影响的回归分析

回归结果表明,在控制企业规模、财务杠杆、上市年限、固定资本比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等其他自变量后,不同形式政治关联的回归结果存在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1)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ZZ1)对多元化投资影响的回归分析。首先分析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ZZ1)对民营企业多元化投资(HI)的影响(见表10)。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的系数为0.113,大于零,并且在5%的水平下显著。在控制变量Size、Lev、Tran、ROA、Growth、NCF、Top1和Age之后,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的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ZZ1)与民营企业多元化程度(HI)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仍然是显著的,即ZZ1是HI的显著因素。同样,模型中其他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也基本与预期一致。其中,企业规模(Size)与企业上市年限(Age)都与民营上市企业的多元化投资水平显著正相关(显著性水平为1%);固定资本比率D/A与多元化程度(HI)在1%显著性水平下负相关,这是因为资产的可转移难度加大导致的,模型中其他解释变量Lev、ROA、Growth、NCF、Top1对HI的影响都是负的,但并不显著。

(2)前政府官员类政治关联(ZZ2)对多元化投资影响的回归分析。前政府官员类政治关联(ZZ2)对民营企业多元化投资的影响为负相关,并且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见,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是否为前政府官员对民营企业的多元化投资的负影响十分有限(见表11)。

(3)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对多元化投资影响的回归分析。当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表现为是否在某全国性行业协会担任会长、副会长或者理事等职务时(见表12),回归表明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的系数为正,但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变量ZZ3也不是影响民营企业多元化投资的显著因素。

(4)政治关联对多元化投资影响的回归分析。不区分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政治关联的情况下,变量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多元化投资的影响(见表13),变量(Politic)的系数为0.100,大于0,5%水平下显著,说明在不区分政治关联情况下,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多元化投资影响显著为正,假设1成立。

综上分析,当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政治关联被区分为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前政府官员类政治关联、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后,只有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的多元化程度有显著的正影响,理论假设1是成立的,而前政府官员类政治关联和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都不是影响民营企业多元化投资的显著因素,即在这两种情况下,理论假设1不成立;当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政治关联不作具体区分时,理论假设1成立,即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有助于提高民营企业的多元化程度。

2.不同市场化水平下政治关联对多元化投资影响的分析

以上分析是样本民营上市企业实际控制人不同表现形式的政治关联对多元化投资的影响,然而样本民营企业分布于各个省区,由于长期发展的不均衡,导致我国各个地方的市场化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由Spearman相关性分析,得知政治关联与市场化水平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因此,有必要分析不同市场化水平下政治关联对多元化投资的影响。在模型中引入交叉项(Politic*MI)后,其中Politic、MI都为虚拟变量,当有政治关联时,Politic取值为1,否则为0;当MI值大于中位数10.55时,取值为1,否则为0(见表14)。市场化水平与政治关联的交叉项(Politic*MI)的系数为正,表明制度环境的改善有助于提高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多元化程度的影响,但该影响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即理论假设2并不成立。

3.研究的稳健性分析

只有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ZZ1)与政治关联(Politic)对民营企业的多元化程度有显著的正影响,即在这两种情况下,理论假设1是成立的,由表10和表13可以看出,模型的回归结果的F值都在1%的水平下显著,即意味着所研究模型的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是显著的。模型中样本民营上市企业的调整的R方值(Adj-R2)分别为0.119、0.117,这说明检验模型的拟合程度也较好。此外,还对模型中各变量间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进行了检验,表中列出了各解释变量的容忍值和VIF值,各变量的VIF值都小于2,表明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利用条件指标(CI)和方差比例也表明各变量间是不存在共线性问题的①。利用行业数替代赫芬德尔指数作为民营上市企业多元化投资程度的衡量指标,得出了与上述回归结果一致的结论。因此,本文的回归研究结果是稳健的。

五、总结

(一)结论

基于2010年度沪深上市民营企业的原始研究样本,本文研究了400家民营上市企业。在度量民营上市企业的政治关联时,按其实际控制人的政治背景划分为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前政府官员类政治关联和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并采用了赫芬德尔指数来衡量企业多元化程度。研究发现:(1)民营上市企业的政治关联对民营上市企业的多元化程度的影响是显著为正的。当民营上市企业的政治关联划分为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前政府官员类政治关联和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之后,只有代表委员类政治关联对民营上市企业的多元化程度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前政府官员类政治关联和政府行业协会类政治关联对民营上市企业的多元化程度的影响都不显著。(2)把民营上市企业所在地区划分为高市场化水平与低市场水平地区之后,制度环境的改善不能弱化政治关联对民营上市企业多元化投资水平的影响,而是有助于提高政治关联对民营上市企业的多元化程度,但该影响并不显著。

(二)研究展望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关联对我国民营上市企业的多元化程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仍有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一是对政治关联的定义更加具体化,可以把全部董事会成员及高管的政治关联纳入政治关联的范畴,不过,这样将大大增加相关数据收集的工作量。二是采用熵指数来衡量民营企业的多元化程度,分析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相关多元化以及非相关多元化的影响。三是由于行业间本身的差异性,分行业来考虑政治关联对民企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参考文献:

[1]Faccio, Mara. Politically Connected Firm[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006, 96(1).

[2]汪伟,史晋川.进入壁垒与民营企业的成长――吉利集团案例研究[J].管理世界,2005(4):132-140.

[3]Fisman, R. Estimating the Value of Political Connections[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001.

[4]胡旭阳.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及其经济效应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0(2):74-79.

[5]胡旭阳.民营企业家的政治身份与民营企业的融资便利――以浙江民营百强企业为例[J].管理世界,2006(5):107-141.

[6]Li, H., Meng, L., Q. Wang and Zhang. J.Why Do Entrepreneurs Enter Politics? Envidence from China[J].Economic Inquiry, 2006, 44(3):559-578.

[7]胡旭阳,史晋川.民营企业的政治资源与民营企业多元化投资――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为例[J].中国工业经济,2008(4):4-14.

[8]樊纲,王小鲁,朱恒鹏.中国市场化指数――各省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度报告[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259-288.

Political Connection and Diversification of Chinese Listed Private Enterprises

YE Wen-wen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Hangzhou 310018, China)

民营企业分类第4篇

据商务部统计,国有企业占对外投资的比重从2003年的43%下降为2006年的26%,私营企业则在2006年上升为占比12%;另外,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来看,私营企业占我国2007年对外投资主体数目的11%(位于投资主体数目的第三位),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民营股份制公司、混合所有制公司等等)占43.3%(位于境内投资主体数目的首位),国有企业占19.7%(位列第二)。2008年,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者继续保持多元化格局。有限责任公司占对外投资者的比重上升到50.2%,较上年提升了近7个百分点,位于投资者数量的首位;国有企业占整个投资者数量的16.1%,比重较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位列第二位;私营企业占9.4%,位于投资者数量的第三位。

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

民营企业成为我国境外投资的重要主体之一,一方面,这是我国民营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由于我国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身处竞争充分的行业(这些行业均面临着经济全球化时代各类大型跨国公司的激烈甚至于“残酷”的竞争压力),它们对通过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国外资源提高企业竞争力有着更强烈的需求。另一方面,这也与我国政府近期频频出台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有关。我国政府基于对经济全球化和民营企业具体情况的把握和认识,不断出台各种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政策以应对民营企业面临的挑战。

2005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3号)文件。该文件明确指出,政府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信息网络建设,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信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扩大出口和“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兴业,在对外投资、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外申报知识产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利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2005年8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商务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出口信用保险专项优惠措施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采取具体措施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2007年5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精神,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若干意见》(商合发[2007]94号)。该文件指出,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形成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跨国企业”。文件在行政审批体制,财税、融资、外汇、保险政策支持,对外投资的引导与服务等等方面给予了民营企业广泛的鼓励。商务部和全国工商联也于2004年5月建立了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常设机制并就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问题召开高规格的专门会议。

财政部和外经贸部早在2000年就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2001年接着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此类企业实际上绝大多数均为民营企业)“走出去”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2006年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2007年初随即又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则进一步便利了个人外汇业务操作,均起到了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实际效果。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通知》),该《通知》主要是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

2010年7月26日,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这个《通知》虽然是对上一个《通知》的具体分工,但也表明了中央政府为打破民间投资“玻璃门”的决心。

另外,我国许多经济发达省市也出台了鼓励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相关政策。例如,福建省注重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积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排忧解难,制定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鼓励政策。具体包括,在财政资金扶持方面,对年带动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加工贸易和资源开发企业补贴10万元人民币;对年带动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境外加工小区,给予100万人民币补贴;对境外贸易网点,其办公场所租赁费、设立企业费、工作人员1人往返交通费、1个月内的生活补贴费给予50%的补贴等。再如,浙江省也非常重视和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省政府出台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意见,简化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并专门设立了扶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专项资金。再有,在国家和省级政府的带动下,一些地市也结合本地实际,在考评奖励、人才培训、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对民营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在各个侧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营造t--个良好的环境,如温州市于2004年的《关于2004年度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中就规定:“鼓励我市品牌产品走出去,努力打造国际品牌。凡在境外注册的我市知名品牌及在境外开设专卖店(柜)或开展外经工作有创新的,给予补助。”

民营企业在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中的独特优势

相比国有企业而言,我国民营企业开展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具有政治上和运作机制上的优势。首先,当前,世界许多东道国国家对外来的主权投资(指由主权国家控制的国有企业等)抱有极为谨慎的态度,一方面担心投资国政府利用投资干预影响东道国本国的政治、经济运行,另 一方面担心会引发民族情绪激烈反应,造成社会混乱,而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属于纯粹的市场行为,一般不会触发东道国政府和民众的敏感神经。其次,民营企业在“走出去”事宜上更是具有产权清晰、经营决策自主迅速的灵活运作机制,能够对市场供求状况进行迅捷有效的敏感反应(资源能源类国有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存在诸如不计成本追求政绩、决策慢、激励约束不足等明显的缺点)。同时,民营企业因市场而诞生。那些能够生存下来的企业都经历了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的艰辛历程,其识别市场风险的能力要比许多国有企业“技高一筹”。所以,尽管单个的民营企业实力不如中央企业,但只要民营企业战略正确、措施得当或合纵联合,必然能够在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中大有发展。

良好的海外人脉基础。我国海外华侨华人众多,据有关学者研究测算,当前中国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已超过3500万人,被认为是全球最大的移民群体(称“有水源的地方就有华人”)。以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温州为例,该地区在近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许多人漂洋过海到海外谋生发展。据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海外温州人和港澳温籍同胞总人数已达42.5万(当前温州市户籍总人口为790万),主要分布在法国、美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新加坡等93个国家和地区,温州已经成为我国著名侨乡之一。海外温州人在世界各地艰苦创业,从最初以从事餐饮业为主逐渐扩展到现在的贸易、工业制造、资源开发、房地产等多种行业。海外温州人在国外以成立商会的形式团结起来,谋求共同发展,同时以他们拥有的信息优势、市场营销网络优势等为温州民营企业提供了“走出去”跨国投资的良好支撑。可以说,众多的海外华侨华人及其商会是推动民营企业成功“走出去”的重要人脉渠道。

良好的产业基础。众所周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2001年11月我国加入wto之后,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门槛不断放宽允许外国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入,由此民营经济迅速发展,产业基础更加雄厚,涌现出了一大批有实力进行跨国投资的大中型民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贡献率日益增大。据2006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编纂的民营经济蓝皮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5—2006)》指出,到“十五”末期的2005年,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对外贸易的生力军,“十五”时期是我国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发生历史性变化的5年。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中国内资民营经济在cdp中的比重约为50%,外商和港澳台经济比重约为15%,两者相加约占国民经济中的65%。民营经济还吸纳了劳动力增量和存量转移的绝大部分,至2005年在二、三产业中占就业比例高达84.1%,占城镇就业人口的比例也已达75%以上。2000年以来,民营经济税收增速快于全国税收平均增长速度。从税收总量看,目前民营经济税收比重已经超过国有经济,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70%--80%。民营经济还是对外贸易的新兴主力,企业“走出去”的生力军。民营经济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到2005年已达77.8%。这里,特别是东南沿海的民营企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一支“方面军”,其中尤以浙江省的民营企业发展更为典型。地处东南的浙江在耕地少、资源乏、国家投资少的基础上成就了发达的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令世人瞩目。

正如我国著名学者林毅夫在论述中国公司海外投资问题时指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应该以私营企业为主。他指出,缺乏经验、好大喜功、缺乏人才、官僚作风、激励机制不健全以及资本外逃是投资失败的六大通病。而私营企业大多产权明确,善于在海外市场中寻找缝隙生存。商务部研究员邢厚媛通过对我国2003年对外投资形势的分析,指出,民营企业已经开始成为我国重要的对外投资力量之一。

民营企业境外资源能源类投资的现状及政策建议

我国的民营企业在资源能源类的对外投资领域非常积极。以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温州为例,该地民营企业非常重视对资源能源类的境外投资,并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近年来,温州民营企业的境外资源能源类投资分布在非洲、东南亚、独联体、拉美等国家,主要项目如:温州平阳县华原合金材料公司在越南青化省投资设立北海公司开发铬矿资源(中方占股80%);德嘉木业有限公司以投标方式获得刚果(布)63.6万公顷的林地开采权;广寿集团获得朝鲜钼矿的开采权,目前开采顺利并将扩大投资;中日天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在柬埔寨投资300万美元,进行矿产资源的研究、开发、加工及销售等。

但是,从我国的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总体实践来看,国有企业仍然占据主力军地位,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民营企业实力所致,同时也和我国政策偏重支持国有企业有关。如,中央国有企业开展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往往能够比较讯速的获得融资,但具体对“草根性”的民营企业来说,企业境外投资的融资担保非常难以实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对国内的母公司为境外的子公司能够提供的贷款担保数额限制极严,国内银行的境外分行也不能向境外企业发放贷款,使得境外投资企业融资能力非常有限。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6年末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国有企业比重多达81%,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中占的比重还很小。当前,我国进行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的民营企业数量不多,个案规模较小。如,在资源能源类境外并购实践中,我国实施跨国并购的民营企业较少,迄今为止,走出国门进行境外并购的民营企业屈指可数,资源能源类海外并购的民企更是少的可怜,比较有名的也仅只2007年9月沙钢斥资约1.08亿美元收购英国斯坦科(stemcor)控股公司旗下的澳大利亚萨维奇河铁矿(savage river)90%的股份一例,算是国内民营企业最大的一起资源能源类海外收购案了,但与世界同期并购案相比则差距悬殊。

民营企业分类第5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经营者;精神激励;调查分析

我国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构成情况比较特殊,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大股东型经营者。由于民营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较低,大股东(或老板)仍是主要的经营者,但他们的激励问题还没有凸现。另一类就是非大股东型经营者。这类经营者与大股东(或老板)间存在委托关系,民营企业经营者激励问题是针对这类经营者而言的。因此,本文的研究就是针对这一类经营者。而且,基于深入研究的需要,我们再把这类经营者分为两类:一类是家族成员经营者,即在企业没有什么股权或者股权很少,不过与大股东(或老板)有着亲属关系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另一类是非家族成员经营者,即人们通常所指的企业高层职业经理。家族成员经营者与非家族成员经营所受到的激励及其产生的激励效果可能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

一、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

2006年3月至2008年4月,课题组在浙江省民营企业经营者培训基地举办的五期高层经营管理者研修班上发放255份调查问卷,实际回收230份,有效问卷203份。调查对象是民营企业的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他们均来自不同的企业,主要来自浙江省的宁波、温州、台州、杭州及金华、湖州等地区。

调查显示,民营企业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公司制成为民营企业组织形式的主体,民营企业大部分是家族企业(典型或部分意义上的家族企业两者合计约占67%)。现阶段民营企业经营者的群体特征如下:其一,与包括各类企业在内的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民营企业中女性经营者的比例较高(2007年,全国的比例为4.1%)。其二,民营企业经营者总体非常年轻,45岁以下的约占81%,大大低于全国经营者的平均水平。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7)调查发现,全国45岁以下经营者比例为32.9%,55岁以上的经营者约为25.5%,平均年龄为48.9岁。其三,高学历经营者的比例较低。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学历构成基本接近2007年全国经营者的平均水平,但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水平的经营者比例(35%)低于全国水平(44.2%)。

二、民营企业经营者精神激励状况分析

(一)民营企业经营者精神激励状况的总体分析。调查显示,民营企业经营者“对于我很愿意为我们企业工作”、“企业的成功也是我的成功”、“企业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息息相关”等观点的认同度的平均得分分别为4.46分、4.56分、4.44分。可见,经营者对民营企业认同感与归属感并不低,这说明民营企业经营者精神激励的综合效果基本令人满意。这一调查结果与当前比较普遍的观点“民营企业重物不重人,精神激励不佳”有较大出入,至少反映了民营企业近年来对经营者层面上的激励问题日益重视。从事业激励来看,经营者“对目前工作能够给我带来比较大的成就感”,尽管评价不是很高(平均得分为3.95),但给予了正面的评价,说明民营企业经营者能够从工作中获得一定的成就感。对于“目前工作给我比较大的锻炼机会”评价较高(平均得分为4.46),并且差异度也不大。原因可能在于相当多的民营企业正处在发展阶段,需要解决的新问题较多,这给经营者较多的锻炼机会;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年龄普遍偏低,年轻的经营者对获得锻炼机会的动机更强烈,从而对这一指标给予较高的评价。张建琦(2003)调查发现民营企业在经理人职业发展空间这一最重要因素上的吸引力已经超过了国企和外资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一发现。从信任激励来看,老板与经营者的沟通程度、老板对经营者意见的重视程度、老板对经营者工作的支持程度是老板对经营者尊重、信任的重要表现。调查显示,被调查者对这三项指标总体上给予了正面的评价(平均得分分别为3.79分,4.44分,3.72分)。但是,对于“老板与我们经常就企业问题进行沟通”、“在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老板比较重视我们的意见”等评价还偏低,得分在4分以下。这说明,民营企业主对决策的民主化重视不够,对经营者的信任有待进一步增强。从权力激励来看,保证经营者在企业重大决策中的参与权及在职权范围内的决策的自主性是满足经营者权力欲望的重要表现。调查结果显示,对“总的来说,在企业的重大决策上,我拥有比较充分的参与权”的观点,经营者认同度平均得分为3.92分,对“我主管的范围,我可以自主的决策”的经营者认同度的平均得分较高,为4.23分。这说明尽管经营者对权力激励给予了正面的评价,但得分不够高,而且不同企业的权力激励程度的差异较大(标准差分别为0.98,0.93)。可见,民营企业对经营者的权力激励有待进一步强化。 转贴于

(二)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经营者精神激励状况的比较分析。检验结果显示,从衡量精神激励总体效果的归属感来看,总体上非家族企业的经营者比家族企业的经营者更愿意为企业工作,更容易认同“企业的成功就是个人自己的成功”。可见,非家族化民营企业的经营者的精神激励状况总体上要好于家族化民营企业。从事业激励、信任激励、权力激励来看,除“总的来说,在企业的重大决策上,我拥有比较充分的参与权”外,非家族企业的经营者对各项精神激励指标认同度的平均值得分均比家族企业要高。原因可能在于非家族企业的老板更容易对职业经理产生信任,从而经营者对企业的认同度、归属感更强;而家族企业比较容易产生“内外有别”、“以亲制疏”的不公平、不信任的氛围,这种环境很不利于经营者的精神激励。

(三)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经营者与非家族成员经营者精神激励状况的比较分析。检验结果显示,家族成员经营者对每一项指标的认同度的平均值均大于非家族成员经营者对相应指标认同度的平均值。不过,只有两项指标通过显著性检验。一是在“企业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息息相关”的认同度上,家族成员的经营者要显著高于非家族成员的经营者(前者4.7,后者4,显著性水平5%)。二是“在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老板比较重视我们的意见”的认同度上,家族成员的经营者也明显高于非家族成员的经营者(前者为4.1,后者为3.2,显著性水平5%)。这说明,老板对家族成员的信任感明显高于非家族成员。联系前文对家族企业的经营者与非家族企业的经营者精神激励状况对比分析的结论,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出以下推论:尽管在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的精神激励状况好于非家族成员的精神激励状况,但是,由于“内外有别”等不公平的氛围,更大程度上损害了非家族成员精神激励水平,因此,家族企业中的经营者精神激励的整体水平反而低于非家族民营企业。

(四)家族企业中非家族成员经营者对公平性的评价。我们设计三个指标,以了解家族企业中的非家族成员经营者对其待遇的公平性的评价。调查结果显示,非家族成员经营者对“老板很少把我当外人看待”、“企业的晋升、薪酬等激励制度对外人与家人是一致的”、“公司对我的待遇或奖励的承诺通常都能兑现”的平均得分分别为“3.23”、“3.13”、“3.25”。这说明,有相当一部分的经营者对三种情况的认同度较低,说明家族企业中内外差别的确明显地存在。这也印证了前文的解释。

三、结论与对策

(一)基本结论

1.从民营企业经营者对企业归属感来看,民营企业经营者精神激励综合效果基本令人满意,这与当前人们普遍性的看法有些出入。具体来看,事业激励效果相对较好,信任及权力激励有待增强。

2.非家族民营企业经营者精神激励状况总体上要优于家族企业经营者,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家族企业治理模式不利于经营者精神激励。

3.在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经营者的精神激励状况要优于非家族成员经营者。非家族成员经营者对待遇的公平性评价较低。

4.此外,调查发现,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整体文化水平尚待提高。

(二)对策

1.利用适当的物质激励形式,改进经营者精神激励的效果。民营企业可以考虑奖励经营者一部分股权或让其购买股权,使经营者特别是非家族成员经营者“主人翁”的感觉增强,有利于增强其归属感及提高事业激励的效果。

2.完善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机制是影响民营企业经营者精神激励效果的重要因素。家族治理容易导致内外有别的不公平的激励环境,不利于企业主与经营者相互信任、不利于提高非家族成员经营者的公平感。民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一是完善经营者的选拔机制,扩大经营者的市场引入机制。在此次调查还发现,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来源渠道绝大部分来自亲朋好友。民营企业要拓宽经营者选择的途径,特别是要重视经营者的市场选拔途径,通过比较严格的市场竞争筛选过程,选拔能力强、素质高的经营者。二是对于家族化程度比较高的企业,应扩大董事会(或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成员中的非家族成员经营者的比例,使他们更充分地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三是民营企业要突破家族主义的狭隘观念,在制定实施和完善相应规章制度、防范经理人机会主义和败德行为的同时,要给予职业经理人更多的信任,取消家族成员和非家族成员之间的双重价值判断标准,努力坚持对两类员工一视同仁的奖惩措施和升迁标准。

3.企业主尤其是家族企业的企业主要加强与非家族成员经营者的沟通,在企业重大决策上多重视非家族成员经营者的意见,努力营造民主决策的氛围。沟通与交流是增进相互之间信任的有效方式,尤其要利用非正式场合的交流与沟通,如私下聚会,休闲活动等,营造一个有利于沟通的氛围。此外,对职业经理人要讲信用,对职业经理人的各种承诺要保证兑现。

民营企业分类第6篇

据商务部统计,国有企业占对外投资的比重从2003年的43%下降为2006年的26%,私营企业则在2006年上升为占比12%;另外,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来看,私营企业占我国2007年对外投资主体数目的11%(位于投资主体数目的第三位),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民营股份制公司、混合所有制公司等等)占43.3%(位于境内投资主体数目的首位),国有企业占19.7%(位列第二)。2008年,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者继续保持多元化格局。有限责任公司占对外投资者的比重上升到50.2%,较上年提升了近7个百分点,位于投资者数量的首位;国有企业占整个投资者数量的16.1%,比重较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位列第二位;私营企业占9.4%,位于投资者数量的第三位。

一、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

民营企业成为我国境外投资的重要主体之一,一方面,这是我国民营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由于我国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身处竞争充分的行业(这些行业均面临着经济全球化时代各类大型跨国公司的激烈甚至于“残酷”的竞争压力),它们对通过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国外资源提高企业竞争力有着更强烈的需求。另一方面,这也与我国政府近期频频出台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有关。我国政府基于对经济全球化和民营企业具体情况的把握和认识,不断出台各种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政策以应对民营企业面临的挑战。

2005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3号)文件。该文件明确指出,政府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信息网络建设,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信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扩大出口和“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兴业,在对外投资、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外申报知识产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利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2005年8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商务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出口信用保险专项优惠措施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采取具体措施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2007年5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精神,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若干意见》(商合发[2007]94号)。该文件指出,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形成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跨国企业”。文件在行政审批体制,财税、融资、外汇、保险政策支持,对外投资的引导与服务等等方面给予了民营企业广泛的鼓励。商务部和全国工商联也于2004年5月建立了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常设机制并就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问题召开高规格的专门会议。

财政部和外经贸部早在2000年就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2001年接着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此类企业实际上绝大多数均为民营企业)“走出去”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2006年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2007年初随即又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则进一步便利了个人外汇业务操作,均起到了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实际效果。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通知》),该《通知》主要是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

2010年7月26日,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这个《通知》虽然是对上一个《通知》的具体分工,但也表明了中央政府为打破民间投资“玻璃门”的决心。

另外,我国许多经济发达省市也出台了鼓励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相关政策。例如,福建省注重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积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排忧解难,制定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鼓励政策。具体包括,在财政资金扶持方面,对年带动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加工贸易和资源开发企业补贴10万元人民币;对年带动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境外加工小区,给予100万人民币补贴;对境外贸易网点,其办公场所租赁费、设立企业费、工作人员1人往返交通费、1个月内的生活补贴费给予50%的补贴等。再如,浙江省也非常重视和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省政府出台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意见,简化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并专门设立了扶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专项资金。再有,在国家和省级政府的带动下,一些地市也结合本地实际,在考评奖励、人才培训、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对民营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在各个侧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营造T--个良好的环境,如温州市于2004年的《关于2004年度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中就规定:“鼓励我市品牌产品走出去,努力打造国际品牌。凡在境外注册的我市知名品牌及在境外开设专卖店(柜)或开展外经工作有创新的,给予补助。”

二、民营企业在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中的独特优势

相比国有企业而言,我国民营企业开展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具有政治上和运作机制上的优势。首先,当前,世界许多东道国国家对外来的投资(指由国家控制的国有企业等)抱有极为谨慎的态度,一方面担心投资国政府利用投资干预影响东道国本国的政治、经济运行,另一方面担心会引发民族情绪激烈反应,造成社会混乱,而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属于纯粹的市场行为,一般不会触发东道国政府和民众的敏感神经。其次,民营企业在“走出去”事宜上更是具有产权清晰、经营决策自主迅速的灵活运作机制,能够对市场供求状况进行迅捷有效的敏感反应(资源能源类国有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存在诸如不计成本追求政绩、决策慢、激励约束不足等明显的缺点)。同时,民营企业因市场而诞生。那些能够生存下来的企业都经历了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的艰辛历程,其识别市场风险的能力要比许多国有企业“技高一筹”。所以,尽管单个的民营企业实力不如中央企业,但只要民营企业战略正确、措施得当或合纵联合,必然能够在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中大有发展。

良好的海外人脉基础。我国海外华侨华人众多,据有关学者研究测算,当前中国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已超过3500万人,被认为是全球最大的移民群体(称“有水源的地方就有华人”)。以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温州为例,该地区在近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许多人漂洋过海到海外谋生发展。据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海外温州人和港澳温籍同胞总人数已达42.5万(当前温州市户籍总人口为790万),主要分布在法国、美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新加坡等93个国家和地区,温州已经成为我国著名侨乡之一。海外温州人在世界各地艰苦创业,从最初以从事餐饮业为主逐渐扩展到现在的贸易、工业制造、资源开发、房地产等多种行业。海外温州人在国外以成立商会的形式团结起来,谋求共同发展,同时以他们拥有的信息优势、市场营销网络优势等为温州民营企业提供了“走出去”跨国投资的良好支撑。可以说,众多的海外华侨华人及其商会是推动民营企业成功“走出去”的重要人脉渠道。

良好的产业基础。众所周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2001年11月我国加入WTO之后,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门槛不断放宽允许外国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入,由此民营经济迅速发展,产业基础更加雄厚,涌现出了一大批有实力进行跨国投资的大中型民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贡献率日益增大。据2006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编纂的民营经济蓝皮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5—2006)》指出,到“十五”末期的2005年,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对外贸易的生力军,“十五”时期是我国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发生历史性变化的5年。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中国内资民营经济在CDP中的比重约为50%,外商和港澳台经济比重约为15%,两者相加约占国民经济中的65%。民营经济还吸纳了劳动力增量和存量转移的绝大部分,至2005年在二、三产业中占就业比例高达84.1%,占城镇就业人口的比例也已达75%以上。2000年以来,民营经济税收增速快于全国税收平均增长速度。从税收总量看,目前民营经济税收比重已经超过国有经济,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70%--80%。民营经济还是对外贸易的新兴主力,企业“走出去”的生力军。民营经济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到2005年已达77.8%。这里,特别是东南沿海的民营企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一支“方面军”,其中尤以浙江省的民营企业发展更为典型。地处东南的浙江在耕地少、资源乏、国家投资少的基础上成就了发达的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令世人瞩目。

正如我国著名学者林毅夫在论述中国公司海外投资问题时指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应该以私营企业为主。他指出,缺乏经验、好大喜功、缺乏人才、官僚作风、激励机制不健全以及资本外逃是投资失败的六大通病。而私营企业大多产权明确,善于在海外市场中寻找缝隙生存。商务部研究员邢厚媛通过对我国2003年对外投资形势的分析,指出,民营企业已经开始成为我国重要的对外投资力量之一。

三、民营企业境外资源能源类投资的现状及政策建议

我国的民营企业在资源能源类的对外投资领域非常积极。以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温州为例,该地民营企业非常重视对资源能源类的境外投资,并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近年来,温州民营企业的境外资源能源类投资分布在非洲、东南亚、独联体、拉美等国家,主要项目如:温州平阳县华原合金材料公司在越南青化省投资设立北海公司开发铬矿资源(中方占股80%);德嘉木业有限公司以投标方式获得刚果(布)63.6万公顷的林地开采权;广寿集团获得朝鲜钼矿的开采权,目前开采顺利并将扩大投资;中日天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在柬埔寨投资300万美元,进行矿产资源的研究、开发、加工及销售等。

但是,从我国的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总体实践来看,国有企业仍然占据主力军地位,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民营企业实力所致,同时也和我国政策偏重支持国有企业有关。如,中央国有企业开展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往往能够比较讯速的获得融资,但具体对“草根性”的民营企业来说,企业境外投资的融资担保非常难以实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对国内的母公司为境外的子公司能够提供的贷款担保数额限制极严,国内银行的境外分行也不能向境外企业发放贷款,使得境外投资企业融资能力非常有限。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6年末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国有企业比重多达81%,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中占的比重还很小。当前,我国进行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的民营企业数量不多,个案规模较小。如,在资源能源类境外并购实践中,我国实施跨国并购的民营企业较少,迄今为止,走出国门进行境外并购的民营企业屈指可数,资源能源类海外并购的民企更是少的可怜,比较有名的也仅只2007年9月沙钢斥资约1.08亿美元收购英国斯坦科(stemcor)控股公司旗下的澳大利亚萨维奇河铁矿(SavageRiver)90%的股份一例,算是国内民营企业最大的一起资源能源类海外收购案了,但与世界同期并购案相比则差距悬殊。

民营企业分类第7篇

据商务部统计,国有企业占对外投资的比重从2003年的43%下降为2006年的26%,私营企业则在2006年上升为占比12%;另外,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来看,私营企业占我国2007年对外投资主体数目的11%(位于投资主体数目的第三位),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民营股份制公司、混合所有制公司等等)占43.3%(位于境内投资主体数目的首位),国有企业占19.7%(位列第二)。2008年,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者继续保持多元化格局。有限责任公司占对外投资者的比重上升到50.2%,较上年提升了近7个百分点,位于投资者数量的首位;国有企业占整个投资者数量的16.1%,比重较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位列第二位;私营企业占9.4%,位于投资者数量的第三位。

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

民营企业成为我国境外投资的重要主体之一,一方面,这是我国民营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由于我国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身处竞争充分的行业(这些行业均面临着经济全球化时代各类大型跨国公司的激烈甚至于“残酷”的竞争压力),它们对通过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国外资源提高企业竞争力有着更强烈的需求。另一方面,这也与我国政府近期频频出台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有关。我国政府基于对经济全球化和民营企业具体情况的把握和认识,不断出台各种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政策以应对民营企业面临的挑战。

2005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3号)文件。该文件明确指出,政府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信息网络建设,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信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扩大出口和“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兴业,在对外投资、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外申报知识产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利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2005年8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商务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出口信用保险专项优惠措施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采取具体措施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2007年5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精神,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若干意见》(商合发[2007]94号)。该文件指出,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形成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跨国企业”。文件在行政审批体制,财税、融资、外汇、保险政策支持,对外投资的引导与服务等等方面给予了民营企业广泛的鼓励。商务部和全国工商联也于2004年5月建立了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常设机制并就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问题召开高规格的专门会议。

财政部和外经贸部早在2000年就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2001年接着了《实施细则(暂行)》),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此类企业实际上绝大多数均为民营企业)“走出去”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2006年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2007年初随即又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则进一步便利了个人外汇业务操作,均起到了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实际效果。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通知》),该《通知》主要是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

2010年7月26日,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这个《通知》虽然是对上一个《通知》的具体分工,但也表明了中央政府为打破民间投资“玻璃门”的决心。

另外,我国许多经济发达省市也出台了鼓励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相关政策。例如,福建省注重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积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排忧解难,制定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鼓励政策。具体包括,在财政资金扶持方面,对年带动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加工贸易和资源开发企业补贴10万元人民币;对年带动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境外加工小区,给予100万人民币补贴;对境外贸易网点,其办公场所租赁费、设立企业费、工作人员1人往返交通费、1个月内的生活补贴费给予50%的补贴等。再如,浙江省也非常重视和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省政府出台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意见,简化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并专门设立了扶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专项资金。再有,在国家和省级政府的带动下,一些地市也结合本地实际,在考评奖励、人才培训、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对民营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在各个侧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营造T--个良好的环境,如温州市于2004年的《关于2004年度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中就规定:“鼓励我市品牌产品走出去,努力打造国际品牌。凡在境外注册的我市知名品牌及在境外开设专卖店(柜)或开展外经工作有创新的,给予补助。”

民营企业在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中的独特优势

相比国有企业而言,我国民营企业开展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具有政治上和运作机制上的优势。首先,当前,世界许多东道国国家对外来的投资(指由国家控制的国有企业等)抱有极为谨慎的态度,一方面担心投资国政府利用投资干预影响东道国本国的政治、经济运行,另

一方面担心会引发民族情绪激烈反应,造成社会混乱,而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属于纯粹的市场行为,一般不会触发东道国政府和民众的敏感神经。其次,民营企业在“走出去”事宜上更是具有产权清晰、经营决策自主迅速的灵活运作机制,能够对市场供求状况进行迅捷有效的敏感反应(资源能源类国有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存在诸如不计成本追求政绩、决策慢、激励约束不足等明显的缺点)。同时,民营企业因市场而诞生。那些能够生存下来的企业都经历了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的艰辛历程,其识别市场风险的能力要比许多国有企业“技高一筹”。所以,尽管单个的民营企业实力不如中央企业,但只要民营企业战略正确、措施得当或合纵联合,必然能够在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中大有发展。

良好的海外人脉基础。我国海外华侨华人众多,据有关学者研究测算,当前中国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已超过3500万人,被认为是全球最大的移民群体(称“有水源的地方就有华人”)。以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温州为例,该地区在近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许多人漂洋过海到海外谋生发展。据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海外温州人和港澳温籍同胞总人数已达42.5万(当前温州市户籍总人口为790万),主要分布在法国、美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新加坡等93个国家和地区,温州已经成为我国著名侨乡之一。海外温州人在世界各地艰苦创业,从最初以从事餐饮业为主逐渐扩展到现在的贸易、工业制造、资源开发、房地产等多种行业。海外温州人在国外以成立商会的形式团结起来,谋求共同发展,同时以他们拥有的信息优势、市场营销网络优势等为温州民营企业提供了“走出去”跨国投资的良好支撑。可以说,众多的海外华侨华人及其商会是推动民营企业成功“走出去”的重要人脉渠道。

良好的产业基础。众所周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2001年11月我国加入WTO之后,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门槛不断放宽允许外国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入,由此民营经济迅速发展,产业基础更加雄厚,涌现出了一大批有实力进行跨国投资的大中型民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贡献率日益增大。据2006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编纂的民营经济蓝皮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5―2006)》指出,到“十五”末期的2005年,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对外贸易的生力军,“十五”时期是我国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发生历史性变化的5年。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中国内资民营经济在CDP中的比重约为50%,外商和港澳台经济比重约为15%,两者相加约占国民经济中的65%。民营经济还吸纳了劳动力增量和存量转移的绝大部分,至2005年在二、三产业中占就业比例高达84.1%,占城镇就业人口的比例也已达75%以上。2000年以来,民营经济税收增速快于全国税收平均增长速度。从税收总量看,目前民营经济税收比重已经超过国有经济,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70%--80%。民营经济还是对外贸易的新兴主力,企业“走出去”的生力军。民营经济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到2005年已达77.8%。这里,特别是东南沿海的民营企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一支“方面军”,其中尤以浙江省的民营企业发展更为典型。地处东南的浙江在耕地少、资源乏、国家投资少的基础上成就了发达的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令世人瞩目。

正如我国著名学者林毅夫在论述中国公司海外投资问题时指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应该以私营企业为主。他指出,缺乏经验、好大喜功、缺乏人才、官僚作风、激励机制不健全以及资本外逃是投资失败的六大通病。而私营企业大多产权明确,善于在海外市场中寻找缝隙生存。商务部研究员邢厚媛通过对我国2003年对外投资形势的分析,指出,民营企业已经开始成为我国重要的对外投资力量之一。

民营企业境外资源能源类投资的现状及政策建议

我国的民营企业在资源能源类的对外投资领域非常积极。以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温州为例,该地民营企业非常重视对资源能源类的境外投资,并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近年来,温州民营企业的境外资源能源类投资分布在非洲、东南亚、独联体、拉美等国家,主要项目如:温州平阳县华原合金材料公司在越南青化省投资设立北海公司开发铬矿资源(中方占股80%);德嘉木业有限公司以投标方式获得刚果(布)63.6万公顷的林地开采权;广寿集团获得朝鲜钼矿的开采权,目前开采顺利并将扩大投资;中日天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在柬埔寨投资300万美元,进行矿产资源的研究、开发、加工及销售等。

但是,从我国的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总体实践来看,国有企业仍然占据主力军地位,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民营企业实力所致,同时也和我国政策偏重支持国有企业有关。如,中央国有企业开展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往往能够比较讯速的获得融资,但具体对“草根性”的民营企业来说,企业境外投资的融资担保非常难以实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对国内的母公司为境外的子公司能够提供的贷款担保数额限制极严,国内银行的境外分行也不能向境外企业发放贷款,使得境外投资企业融资能力非常有限。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6年末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国有企业比重多达81%,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中占的比重还很小。当前,我国进行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的民营企业数量不多,个案规模较小。如,在资源能源类境外并购实践中,我国实施跨国并购的民营企业较少,迄今为止,走出国门进行境外并购的民营企业屈指可数,资源能源类海外并购的民企更是少的可怜,比较有名的也仅只2007年9月沙钢斥资约1.08亿美元收购英国斯坦科(stemcor)控股公司旗下的澳大利亚萨维奇河铁矿(Savage River)90%的股份一例,算是国内民营企业最大的一起资源能源类海外收购案了,但与世界同期并购案相比则差距悬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