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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发展研究

时间:2023-03-08 11:28:26
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发展研究

1引言

伴随着技术的迅速迭代和网民比例的攀升,人们进入“互联网共生”的网络时代,日常生活的网络化使得人们对文学艺术消费也愈加网络化,基于互联网产生、发展、繁衍的数字文化产业日益升级,不断发展,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蓬勃发展,鲜活的产业实践将催生出更加丰富和多样的新形态、新特征。鉴于数字文化产业领域内“新物种”涌现速度之快,新生事物层出不穷,相关理论探讨和规律把握难以及时跟进,本文从新时代的数字文化产业该如何界定、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促进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的对策等方面进行阐述。

2文献综述

李治堂(2021)系统阐述了2020年北京文化产业在企业经营、文化消费、产业集聚、文化贸易、相关政策方面的发展现状,同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体系,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强文化产业市场监管,推进相关行业规范化建设;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与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市场消费。盛继洪(2020)认为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是在政策红利、技术进步、需求扩大等多重因素推动下应运而生、生产精神产品的企业群体。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近十年来文化产业内部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文化领域受到冲击,开始转型。他回顾了数字技术发展对文化产业的影响,对5G技术的发展过程和技术特点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了5G技术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如未来数字文化产业将由消费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向更多领域拓展,原创内容生产能力将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等,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吴玲玲(2020)指出,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从蹒跚起步到纵深推进”,逐步成长为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近年,随着移动互联网流量红利的逐渐衰竭,许多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净利润增速放缓,竞争加剧,文化产业进入了互联网第二阶段。王林生(2022)指出,北京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推动从“管内容”向“管主体”的方式转变、发挥互联网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查处秩序失范现象、加强互联网平台的道德引导等举措,有力推动了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内容治理。张志安(2022)提出,数字内容的呈现方式、使用场景、互动方式不断丰富。数字内容方面,网络文学通过IP衍生实现文字、音频、视频全媒介发展;网络视频不断强化和丰富用户参与探索互动多元发展;网络游戏积极探索电子竞技与传统业态融合发展;超高清直播行业应用日益丰富,“5G+4K+VR”的视频直播解决方案日益成熟。孔蓉(2021)指出,在当前互联网环境下,平台类文化企业要实现良性发展,就要遵循8个方向,即要有规模化的交易收入、持续性的用户黏性、扩展性、多元化经营、技术叠加、多领域跨界、有效的宣传通路和云计算思考。李艳(2021)从我国文化产业统计数据中分析和总结文化产业的发展阶段,从21世纪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情况分析中国文化数字化发展情况,分析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未来趋势并提出发展建议。

3数字经济和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界定

数字经济是数字时代,研究将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投入社会生产,提高行业生产效率,以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社会文明发展的新引擎,正在改变社会发展形势与格局。数字经济的发展对中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和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数字经济格局已经建立,数据逐渐成为促进产业结构改革的动力和核心生产要素。数字技术的发展,推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文化产业受益于数字技术带来的创造力,在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新兴文化体验上带来了活力,数字技术成为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巨大推动力。那么,新时代的互联网文化产业该如何界定呢?从狭义上说,互联网文化产业是依托于数字信息网络技术产生的生产精神内容产品的经济活动。从所涉行业上来看,重点包括网络文学、网络剧、网络电影及短视频、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和游戏、网络直播、网络演出、网络艺术展览、网络艺术品展售、新媒体艺术等,兼具艺术属性与产业属性,视具体形态而有所侧重。从广义上说,笔者认为互联网文化产业是所有依托于数字信息网络技术进行生产、传播、消费的文化经济活动。这样就将依托数字信息网络技术开展文化投融资活动、面向企业的文化生产要素的生产与交易,都纳入考察范围。数字时代的到来,对于文化产业是机遇也是挑战。文化产业不仅要抓住数字技术变革的特征,也应把握文化产业的真正内涵,丰富数字文化产业的内容,以应对未来诸多变化和不确定性,让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更为稳健扎实。

4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4.1原创精品少,与主流价值融合待加强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在流量红利时期,主要通过争夺新用户就能获利发展,平台内容还处在“量大管饱”的阶段,这就导致主题失焦、内容失真、发展失序等问题。随着时间推移,移动互联网流量红利逐渐消失,让民营互联网企业陷入了对线上流量的激烈争夺,许多大型互联网企业的业绩达不到预期目标,特别是一些只靠流量但实力缺乏的平台相继关停。凭运气和规模扩张就能盈利的时代已经过去,内容创新成为争夺用户时间红利的关键因素。文化产业的创意性决定了互联网文化企业如果没有独家原创的优质内容,无法在内容环节掌握话语权,随时可能被淘汰出局。经过调研发现,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仍然存在着原创精品少、与主流价值融合不够等问题,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存在“赚快钱”的投机心理;二是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在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不敢投入过多资金打造原创精品;三是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内容供给存在过度商业化、娱乐化问题,特别是对地方文化的深入挖掘不够,内容生产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

4.2强监管给企业内容治理带来挑战资本红利驱动下的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经历了爆发式增长期,初心偏离正轨,行业乱象横生。2019年,各监管部门联合行业协会,在原有数字文化产业监管的基础上,加大了对互联网文化企业的治理力度。在反对“泛娱乐化”政策导向的影响下,相关监管部门继续在政策层面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从严从紧将是未来一段时期监管的主基调。在强监管时代,互联网文化企业面临以下挑战:一是从内容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聚更多正能量,成为主流声音的“扩音器”;二是妥善处理好企业规模扩张与内容供给的平衡,很多互联网文化企业更加注重融资和技术,而对网络文化产品的质量关注不够导致问题丛生,跟风抄袭、追求“眼球效应”等弊病依然存在;三是海量的信息和庞大的用户群体给企业内容治理带来了挑战。

4.3对原创内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网络盗版是制约互联网文化产业生态良性发展的一大阻碍。网络文学、数字音乐等领域的盗版现象仍然普遍,版权保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价值的提升取决于持续性、多元化的内容资源,而这离不开产业链上游内容文化企业的合作与支持,但这些企业多是一些“小、散、弱”的民营企业,其主要资产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评估变现难对其生存发展造成很大影响。此外,部分企业仍然存在一定的内容侵权、风格抄袭、架构雷同等现象,网络直播、VR/AR/MR等新兴产业存在监管空白,缺少审核机制和支持政策。互联网文化企业在法律维权方面依然面临着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难题,大多时候即使胜诉获得的赔偿也远低于企业实际损失,且维权周期往往超过创意产品生命周期,使判罚结果失去时效性。

4.4“小散弱”内容文化企业融资难互联网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战略新兴产业,产业发展离不开资金推动,文化企业轻资产高风险的特性导致融资风险过大、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阻碍了互联网文化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处于产业链上游的内容文化企业是平台文化企业合作的重点,是优质文化内容的资源提供方,但是这些企业大多78规模小、投融资能力弱。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文化公司多是轻资产、项目制公司,盈利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差,加之企业自身管理不够规范,议价能力低;二是金融机构所有制单一,间接融资门槛高;三是直接融资在互联网文化企业投融资中占比不高。通过调查发现,近几年我国虽已出台了一些缓解文化产业融资难问题的政策措施,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系统性设计不完善、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不合理、政策落地不实等问题。

5促进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当今世界经济正在经历数字化变革,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线上消费需求高涨,推动着文化创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等向云端扩展。线上需求带来了更多的个性化需求,推动着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文化产业带来了机遇,也充满着挑战,如何应对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数字经济的优势对互联网文化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5.1以内容创新为核心,以创意为动力,以技术创新为手段文化产品相对于其他商品而言,更容易被复制、仿制或雷同,要保证文化产品的质量和产业发展的质量,内容创新是关键。培育和塑造具有鲜明中国文化特色的原创IP,为文创提供丰富的灵感来源,才能为文化产业的可持续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数字技术支撑内容和创意以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有利于线上线下模式结合,为“宅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新产品和新服务。

5.2突出中国文化元素,挖掘本地特色资源推进资源数字化文化具有地域特征,挖掘本地特色,突出本地的中国文化元素,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和突出中国元素的文化产业,能够避免开发大量相似的、低品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这些是文化创新的基础。国家在政策上应鼓励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化文化产品。

5.3积极破解内容文化企业融资难题,为互联网文化产业提供源头支撑破解“小散弱”内容文化企业融资难题,建议有以下几点:一是与平台文化企业建立深度协同的横向联盟,在平台文化企业追求文化生态系统的过程中成为其生态链上游的内容企业,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二是发挥资产评估独立第三方作用,采用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估标准和方法,畅通知识产权转化变现渠道;三是完善文化金融政策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开金融机构所有制限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金融领域;四是建立文化企业的信用数据库和信用等级评估体系,在银行贷款、银行担保、股权融资方面为信用好的文化企业提供帮助;五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的保险业务;六是建立一套长期扶持和激励文化产业发展、惠及大部分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根本上解决民营文化企业的内生动力问题。

5.4强化企业管理,推进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一是建立灵活扁平的企业组织结构。例如,阿里巴巴几乎每年都会对其组织架构进行比较大规模的变革,以积极适应时代变化;今日头条从普通基层员工到CEO之间的汇报关系只有三级至四级,且大多数单独业务线不设置职能部门。二是建立清晰的股权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混乱可能是很多互联网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文化企业应以提高效率和价值为导向,建立稳定灵活的管理机制,避免管理层频繁变动或股东权力斗争,这可能会导致公司陷入困境。三是探索和创新不同的商业模式。互联网文化企业应立足于对用户价值的深入挖掘,不断丰富IP资源开发方式,注重提升用户的获得感和留存满意度,从而恢复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四是加强内部人才培育。处理好人才引进与人才发展的关系,在引进高端文化人才的同时,加强企业内部人才培养。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等,形成自己的培养体系和合理的人才梯队,让员工更有归属感,从根本上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人才瓶颈。

5.5营造鼓励技术研发与创新的良好氛围用活用好文创产业类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市场积极性不高、产业化周期长、技术较为前端的基础领域或核心领域投资,解决某些互联网文化企业试错成本高的问题。同时,加快引导资金对产业上下游的延伸,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化企业对技术研发支持能力和需求的不同,探索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激活企业创新基因。例如,对于中小互联网文化企业来说,要了解他们的共同需求,通过成立商业联合体的方式探索共同投资。

【参考文献】

【1】李治堂.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21)[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

【2】盛继洪,吴玲玲.北京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

【3】祁述裕,王林生.北京文化发展报告(2021~2022)[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

【4】张志安.互联网与国家治理发展报告(2022)[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

【5】孔蓉.中国文化旅游发展研究报告(2019~2020)[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21.

【6】李艳,邹统钎.中国文旅数字化发展报告(2021)[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

作者:彭新媛 单位:山东经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