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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发展(合集7篇)

时间:2023-07-13 16:30:21
城乡建设发展

城乡建设发展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城乡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城乡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城镇化提升、农业产业化拓展的重要时期。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快城乡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城镇化和城镇现代化水平,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镇文明向农村辐射,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应对区域竞争、提升综合实力的必然选择;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改善城乡发展环境,提升“三个核心指标”,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

(二)加快城乡建设是实现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城镇化水平是衡量经济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城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城镇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城镇配套功能不断完善、城镇人居质量不断提高、城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享受到了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可喜成果。但由于我市发展不足、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协调依然是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城乡建设工作与省内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城乡规划管理水平较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推进较慢、城镇风格特色不够突出、城镇化发展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严重制约着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在日趋激烈的区域竞争中追赶前进、超常突破、跨越发展,必须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地加快城乡建设,努力开创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加快城乡建设的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三)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建设,紧紧围绕提升“三个核心指标”,以建设天蓝地绿、山清水秀、景美民富的部级生态园林城市为总体目标,以城镇扩容、建设、改造、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遵循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规划先行、节约资源、配套建设、完善功能、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以城为中心,其他县城为重点,孟定、南伞、沧源口岸为对外窗口,沿交通主轴线乡镇为节点的三级城镇网络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发展水平,努力形成产业支撑有力、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居环境优美的现代城乡体系。

(四)基本原则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原则。整体推进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镇辐射带动农村、农村吸纳城镇文明的能力,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协调发展的格局。

──生态文明规划城镇原则。坚持规划先行,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准则,突出环境友好和生态文明这一主线,围绕“生态兴市”、“生态立市”、“生态强市”做好规划编制,发挥资源禀赋,促进生态改善,确保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永续发展。

──园林宜居建设城镇原则。以基础设施建设、公用设施建设以及增加绿地面积、提高绿化档次为重点,高标准规划,高水平设计,高速度建设,推进整体景观和生态环境布局的系统性、均衡性,完善城镇功能,打造园林城市,改善人的居住质量。

──文明先进经营城镇原则。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加大市场化经营管理城市的力度,促进城镇资金、人才、信息有效聚集和合理流动,强化土地、水、能源等重要资源的保护和高效利用,将市场经济、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于经营城镇的各个环节。

──整洁有序管理城镇原则。以“整洁、有序、畅通、和谐”为目标,从城市居民住房、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绿化美化、公共安全等方面着力,积极探索推进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打造整洁优美、畅通有序、文明靓丽、适宜创业的城市管理环境。

──特色风格塑造城镇原则。立足城镇生态环境、民族文化等资源状况,正确处理需要和可能、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把保持城市原有的特色和展示城市发展前景有机结合起来,彰显地方特色和民族文化,形成特色突出、个性鲜明、风格独具、内涵丰富的城乡格局,塑造城市形象。

(五)发展目标。到2012年,实现城镇建设总投资80亿元以上;8县(区)城及孟定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完成42个乡镇总体规划、300个村庄规划的编制;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全市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35%以上。城市道路、桥涵、地下管道、城市美化、绿化、亮化附属设施以及城市公共交通、公园、广场、环卫、供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一批“三农”服务型、旅游型、工业型、商贸流通型、口岸型的小城镇得到较好的发展,生产生活用水满足洁净化需求,就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建立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农村地震安居房建设有效推进,人居质量明显提高。

三、强化规划优先意识,发挥规划引领调控作用

(六)突出规划主导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牢固树立“富规划穷建设”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规划工作放在城乡建设的首要位置,突出规划在城乡建设、管理、经营等各个环节的“龙头”地位和引领作用。以城乡规划为依据,制度创新为动力,功能培育为基础,加强管理为保证,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城乡规划,推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七)加快规划体系建设。

(八)完善规划审批机制。按照“规划权高度集中,建设权分级负责,管理权下放基层,经营权各级共享”的思路,建立统一、集中、高效的规划管理体制和市、县(区)协调配合的决策管理机制,完善市县两级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度。城区的规划管理权在市级,坚持市级规划、市区共建的原则,城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一律报市城规委审定;其它县城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绿地系统专业规划以及县城标志性、控制性等重点建筑设计方案须报市城规委审查备案。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实现规划之间在技术层面、政策层面的整合和对接,确保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一致,实现城乡建设有序推进。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及时向公众提供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等信息,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建立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调整的长效机制,确保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九)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城乡规划一经编制完成、批准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实施到位。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项目、推进城乡建设,对不执行规划的,一经发现,坚决制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监督规划编制、修编以及实施、管理工作,坚持做到没有规划不供地、不建设,设计方案不成熟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加强规划执法管理和效能监察,市人民政府对县级政府实施督查巡查制度,对各县(区)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工作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巡察、监督,坚决杜绝随意调整、肢解规划的现象,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维护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乡协调发展环境

(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拉开城镇框架、拓展城镇空间、优化城镇布局、健全城镇功能、做美城镇形象的要求,以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城镇路网、综合管网、市政配套设施、园林景观等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一批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运营效率,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突出重点、合力抓好城中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全市城乡建设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政府主导、有序竞争、政策扶持、优先发展的原则,发展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多种形式的公共交通,提高城乡交通的整体效能。

(十一)加快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推进并重,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投资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和行业发展产业化等长效管理机制。到2012年,8县(区)城和孟定镇全面建成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满足环境容量要求。

(十二)抓好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征地、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的建设模式,加快小城镇饮水安全、道路、供排水管网、环卫设施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要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小城镇吸纳人口、增强就业和聚集产业的能力。按照我市新农村“十四个一”的建设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乡村卫生室建设、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人畜饮水工程、集贸市场建设等重点项目,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充分展现现代农村繁荣、文明、进步的新景象。

(十三)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各县(区)要编制生态园林城市规划,切实保护好自然山体、水面、湿地和森林植被,突出地方特色,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全面实施“青山、碧水、蓝天、绿地”工程,认真抓好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结合起来,自然景观的恢复保护与城镇建设发展结合起来,切实保护城市自然景观和历史文脉,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创造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打造出具有特色、风格独具、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生态园林城市。以村容整洁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采取综合创建与单项工程建设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做好村容村貌规划,村庄整治和环境美化工作,全面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

(十四)着力提高人居质量。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居住需求情况,以满足普通居民住房为重点,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加快建立大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房、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及部分高收入家庭购买或承租高档商品住房相结合的新型住房供应体系。以建设良性生态环境为宗旨、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小区式开发建设为主要形式,做好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住房建设和保障工作,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一律停止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格限制个人自建住房。着力改善民生,切实把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对象的住房供应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建设,认真落实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切实抓好农村抗震安居房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人居质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强化引导和监管,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新建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收缴应达到100%,不断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加强房屋租赁管理,严格执行房屋租赁备案制度,规范城镇房屋租赁行为,确保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切实加强综合管理,不断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十五)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以创建部级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为契机和动力,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打造各具特色的宜居城市;深入持久地开展城市文明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根本保证。

(十六)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按照云南省“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和“精心、精细、精品”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城市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城镇和村庄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新老城连接点、小城镇主干道、居民社区的“脏、乱、差”现象,做到强势推进、全面覆盖、长效管理、不留死角,塑造城镇文明新形象。切实加强城镇改造和建设中的综合管治工作,对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消防等各类管线设施建设必须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十七)探索经营城市的有效模式。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城市存量资产,积极鼓励支持集体、企业、个人投资参与城乡建设,拓宽投入渠道,缓解政府投资压力。探索放开市政公用设施经营市场,积极推进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公共绿地养护、环卫保洁、停车泊位等领域市场化运作,逐步把市政公用事业从政府的行政管理转变为产业经营,从无偿投入转变为有偿投入,逐步实现市政公用设施的有偿使用,减轻政府负担,降低管理成本。

(十八)着力提高城乡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人性化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城乡管理行政综合执法体系,推进城乡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不断优化人的创业环境和居住环境。加大科技投入,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网络、多媒体等现代技术和科技手段来管理城乡,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各类房屋建筑,推广应用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强化对建筑节能、环保工作的监管。加强对建筑业的培育和监管,支持建筑企业进行制度创新,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引导建筑业从粗放型的传统行业,向管理科学、技术创新、资源节约的现代产业转型,做强做大建筑企业,增强活力与市场竞争力。

六、筑牢产业基础,促进城乡建设加快发展

(十九)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坚持新型工业化带动战略,立足丰富的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水电资源优势,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工业化发展同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布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通过加快建立独具特色的工业体系支撑城镇发展,通过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镇促进工业发展。

(二十)以农业现代化推进城镇化。以城镇为依托、市场为导向,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形成粮、畜、经济作物构成基本合理的农业生产格局。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逐步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城镇转移,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通过农业现代化整合资源、聚集人气,促进城镇建设和发展。

(二十一)以现代服务业提升城镇化。现代服务业是未来经济结构中的主体,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要积极扩大开放,大力招商引资,兴办商业市场,做活繁荣城镇,进而达到辐射农村、活跃农村、带动农村的目的。要提升餐饮、住宿和批零商业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交通、通讯、科技、文化、金融、保险、旅游和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让城乡居民同享现代文明成果。

(二十二)以鲜明特色文化丰富城镇化。树立强烈的文化意识,切实保护好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存,发扬现代文化精粹,充分把握城乡建设的总体轮廓,对城镇功能结构、文化内涵、建筑造型、建筑色彩、建筑符号、标志系统、重点景观等进行科学设计,把珍贵的民族文化、茶文化、边地文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铸就各具特色的城乡个性,逐步提升城镇文化品位。

七、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完善城乡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十三)深化城乡配套改革。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重点是统一城乡居民身份,让农村人口与城镇居民拥有同等发展机会,让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居住、培训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身份限制,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进一步改革劳动就业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管理措施和办法,让农民进城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不受限制,与城镇居民共享社会福利事业带来的实惠;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机制,完善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制度,监督用人单位与城乡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加大各项社会保险投入,给予外来人员与城乡居民同样的劳动保障服务。以市、县(区)各级财政为主体,社会捐赠和社会互助为补充,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切实加大农民和外来人员的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改革,优化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因地制宜地扩大城镇规模,适度集中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促进区域基础设施统一布局和共建共享,增强城镇聚集效应。

(二十四)创新投融资体制。建立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相统一、相协调的城乡建设财政投入体制,促进城乡资源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逐步加大对城乡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统筹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使用,保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各种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城建规费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城镇维护建设。将城镇土地收益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重点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促进公共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向民间资本和外资开放的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能源、交通、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城乡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以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点的融资平台建设,切实整合城市优良资产和优势资源,提高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的融资能力,形成政府主导、政企分开、市场化运作的投资经营管理体制。深化水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国计民生的城市涉水行业的管理机制。

(二十五)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以公开、公平和公正为基本原则,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实行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加快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

──科学调整和修编土地利用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和布局,以保障城镇廉租安居住房用地为重点,规范房地产业的土地供给,适当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量,严格控制高档商品房和别墅类建设的土地供应。新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原则上不得低于50亩;老城区房地产项目开发用地原则上不得低于10亩。

──实行集体建设用地的有条件交易制度,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实现集体土地的合理流转。集体土地流转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财产进行严格管理,专户储存,按规定比例专项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安排。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城乡建设的新增利益合理分配,确保困难群体的基本利益得到保障。

──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根据环境容量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情况,设定投资门槛和土地利用效益标准,确定土地开发的空间布局、分区、分地块的技术经济指标,使土地的开发使用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严禁1亩以下(含1亩)的单宗或者连片小宗地进行规划、立项、审批和出让;严禁分户划地自建住宅;严禁孤立的“拆一块地盖一幢高楼,拆一条线建一条街”的线式、点式开发建设;严禁在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村道3米内修建永久性构造物和设施。

(二十六)创新城市开发建设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为主导、居民为主体、开发商为龙头”的城市开发建设新机制。创新城镇拆迁开发模式,除市镇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益项目用地外,凡可以进行市场化开发经营的拆迁项目,倡导积极探索实施政府为主导、居民为主体、开发商为龙头、市场运作、集约经营,由被拆迁人自行拆迁、自行开发、自行安置的“自拆自建”模式,由被拆迁人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社团法人作为拆迁人履行拆迁人职责,确定拆迁开发具体模式,组建开发实施主体,申请房屋权属认证工作和拆迁开发方案核准工作,组织拆迁评估确认或委托有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等。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提倡采用产权调换的方式回迁就地安置补偿,特殊情况可采用货币补偿,严禁划地安置。

(二十七)建立城镇化发展评估体系和绩效反馈机制。

──建立城镇化发展评估体系。改变单纯以经济增长率、硬件设施建设等指标评估城镇发展质量的片面做法,建立包括人文关怀、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在内的全面、综合、科学的城镇化发展评估体系,探索建立与城镇化发展紧密衔接的政绩评价标准与机制,实现对城镇化发展的动态指导与监控。

──建立城镇化工作绩效的考核反馈机制。通过对城镇化发展绩效的考核反馈,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互结合的政策制订机制,增强政府科学决策能力,提高政策措施的实施绩效。

八、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十八)加强领导,为城乡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提高对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快城乡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开放的理念、创新的办法,加快城乡发展步伐。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抓专项、解难题、破瓶颈的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设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抓好城乡建设的各项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制定加快城乡建设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确保城乡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效能监察,严肃查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九)加大投入,为城乡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城乡建设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在财政预算中明确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年起至2012年,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主要用于城规划的编制、修编,各县城规划的编制和城乡建设管理以及污水、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及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三十)完善政策,为城乡建设提供土地保障。落实好国家土地政策,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制度,严格管理土地一级市场,科学调整和修编土地利用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土地计划调控,合理调整用地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新机制。全市建设用地年度指标,除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外,优先安排中心城市和中心城镇建设,严格控制零星一般性项目供地。对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和列入年度用地计划的,简化用地审批手续。小城镇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收益,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

城乡建设发展第2篇

[关键字]城乡规划 经济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 TU98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4-256-2

0 前言

城乡作为区域的两大经济社会系统,城市的空间发展必然与乡镇密切相关。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经进入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总体上具备了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条件,但仍未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城乡居民平等地发展和共享成果的有关政策制度还不完善,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已经影响部分区域的和谐健康发展。

1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义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系制度,可以消除制度障碍,在体制科学发展的基础上,起到引导和保障作用,促进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1]。这有利于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使城乡二元结构向一体化转变,城乡地区间经济的互促共进及社区的和谐共融,加快经济社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富民强区进程,同时有利于提高农村整体发展,在一个更高的水平上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要重视融合城乡规划建设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使城乡失衡向城乡协调发展。党提出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是具有全局性意义和战略性意义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措施。

2 城乡规划建设的要求

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这三个方面开展城乡规划和建设工作,要用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发展思路,进而提高城乡集聚能力及建设水平,强化中心城市功能,同时积极发展城镇,形成城带镇、镇带村来整体协调发展的模式。

2.1 系统协调

由于我国地少人多,资源相对贫乏,因此,城乡发展政策必须要资源和城乡之间发展相协调。系统协调是城乡建设规划的第一任务,在建设规划中,必须专注于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间的协调以及资源、基础设施的协调。

2.2 科学整合

(1)空间的整合。城乡的关系是核心与边缘区域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是控制与被控制,也可以是带动、互补、相辅相成的关系[2]。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中心地位,在不断强化自身经济社会实力的同时,通过交通、信息、商品、流通等网络系统把其周围区域紧密连接在一起,并带动边缘城镇和乡村的发展[3]。应该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区位条件,基于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强城乡间合作的中转及通道作用。一方面合理发展核心城市,而另一方面改善小城镇,大力支持发展中心城镇和优先发展中心城镇。

(2)小城镇整合。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发展水平迅速提高以综合发展小城镇为主要内容和特征。以江苏省为例,1982年小城城镇人口占城市和农村人口比例15.9%,2002年,此比例已达38%,城镇数目约有700个,多而散。因此,需要加强小城镇科学整合,同时加快中心城乡发展速度,对中心城乡进行重点扶持,优先发展,而小城镇则按照地域或交通的特征进行分类指导。

(3)整体提升。在我国已经形成较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经济体制,基本形成了国际经济接轨与国内外皆有联系的多功能及全方位的开放模式,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和城乡一体化的城乡网络,在高度发达网络设施的前提下,城乡居民能够共享资源、设施、服务,平等发展,互相融合。可以说它为城乡互动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是城乡发展进程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3 融合城乡规划建设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3.1 城乡规划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的关系

《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坚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将市、镇、乡和村庄这些有密切联系的地区纳入一个统一的规划,并在实施统一规划管理的前提下,加强城市的扩展,城市农村基础设施同时发展。保证城市、镇、乡和村庄在一定空间距离范围内进行资源调配、生活供应和设施共享,同时实现相互依存和密切联系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等现象。

3.2 完善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体系

(1)完善城乡规划建设体系,坚持专注于城市规划,在市(县)区域内城镇体系规划的基础上,整合总体规划、城镇规划、村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种专项规划等,规划行政区域内的乡(镇)、村,构建一个科学、合理、法律制度健全的城乡规划体系,加强城乡规划发展的指导、统筹作用。

(2)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系统,建立一个统一、协调规划的管理体系,根据 “三规融合”原则,统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立规划信息共享平台,规划城市空间布局,科学地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加强全局意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来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和发展时机,结合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及土地供应计划,有序地推进城市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使重点建设项目和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相协调。

推行阳光规划,完善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增加公众咨询途径,依法保障居民的各种权利,如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使城乡规划建设能够更好地反映出社会大众诉求。

3.3 城乡规划,引导城乡统筹发展

城乡规划作为一种空间战略规划,是来统筹城乡发展的综合控制措施,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城乡统筹规划,可以实现区域产业及人口的合理集聚,加强城市辐射效应,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规划好城乡的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并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规划,是引导城市、乡镇之间实现协调发展的重要方式。

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是通过城乡规划给新型城乡创造平等统一的关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协调发展的城乡经济社会环境。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农村活力及农民生活水平,开拓城镇发展前景。从而达到城乡之间相互融合、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阶段。

4 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经济目标:形成城乡互补和城镇产业化式富裕城乡。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是一个形成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的产业布局系统。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和工业园优势,实现城乡地区间的合作。又要形成城市为依托、乡村为基础、集镇为纽带的运行模式,把城市和城镇、乡村有机的衔接起来,不仅服务于城市,又提高乡村的自增力,从而使乡村发展起来,形成城乡结合和工农结合的开放型经济实体。

社会目标: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公共服务平等的和谐城乡。城乡统筹建设作为一个整体在城市和农村地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劳动力转移,必须依靠城市化去吸引劳动力,由于空间发展机会的不平等,想要提高城镇化效率必须要鼓励自由流动的劳动、工作和健康的生活空间,以适应城镇化进程。

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化,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另一个目标。农村地区发展要在制定城市化的发展战略和新农村发展战略时被放在的关键位置,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规划的实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建立区域合作机制的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体系,从根本上改变分散执政的限制。此外引入市场化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使其多层次和多渠道来增加对基础设建设的投入,将城乡统筹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向社会。

5 小结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涉及多个领域,在加快城乡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融合城乡规划建设,提供统筹城乡发展的平台,加大对农村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加快农村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市场体系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进程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

参考文献

[1]魏礼群.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J].理论参考. 2010.

城乡建设发展第3篇

一、求真务实,克难奋进,规划工作成效明显

规划是建设的龙头,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先导、主导和统筹的作用,州委、州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转变规划编制观念,创新规划管理机制,提高规划工作质量。截至20*年底,全州城镇化率达27.2%,比20*年增长1.2个百分点;全州城镇规划区面积达323.7平方公里,其中城市规划区面积177.9平方公里,比20*年增加16.8平方公里;全州城镇建成区面积114.2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54.4平方公里,同比增加0.73平方公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规划经费投入不断加大。20*至20*州级财政共投入规划经费1500万元,比规划局成立前10年投入的规划资金1145万元多355万元。这样大的投入力度,在我州规划工作史上尚属首次。

(二)规划管理逐步规范。20*年成立了*州规划局,这是*州规划管理史上的一项新举措;20*年成立了由州长任组长的*州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组,各县市规划管理机构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三)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加强内部培训等方式,借鉴州外、省外乃至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有力地提高了规划及建设部门干部队伍素质。

(四)编制体系逐渐完善。编写完成了《*州州域城镇发展规划构想》及州域体系规划前期论证等工作;加大县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推进力度。目前,5县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并经批准实施,*县城、*市区总体规划修编已通过评审,3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纲要已审查通过;城市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正稳步推进。两年来共完成*市城市路网、禄丰给排水等专业规划7项,*市*片区、*县工业区等10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继完成编制;省级旅游小镇规划进展顺利。州内4个省级旅游小镇规划编制正按审查意见修改上报;加强重点集镇和沿交通干线集镇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州已有77个乡镇完成了规划。

(五)规划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公开的决策机制;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工程,认真落实“五公开”和城乡建设项目规划批前公示制度;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对全州近5年来的城乡规划编制、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审批、规划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进行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行政性审查审批制度,严格城乡规划设计审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同时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对州内队伍加强管理扶持,为规划编制单位发展创造条件。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对城乡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规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机遇。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城乡规划的作用越来越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就我州来讲,现正处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时期,面临着环昆经济带及滇中城市群快速崛起的重大机遇。抓住机遇,推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迫切需要加强规划工作。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城乡规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提高对规划工作的“三个充分认识”。曾培炎副总理说过“规划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抓规划不仅是“画蓝图”,更是创环境、树形象、抓招商、引项目,因此,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规划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二是要充分认识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和龙头作用;三是要充分认识规划工作的特性。必须牢固树立超前意识、全局性意识、强制性意识和特色意识,确保规划工作上水平,抓住规划这个龙头,当好城市的建设者和管理者。

三、加强领导,锐意进取,推动全州规划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规划工作要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兼顾和全面可持续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规划理念和工作思路,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期、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确保规划科学、合理,促进全州规划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城乡统筹,逐步提高城乡规划覆盖率。一要抓好州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快推进新的州域体系规划编制;二要加大总体规划修编的推进力度,年内姚安、牟定、武定3县的总规修编必须克期完成;三要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各县市要按体系规划要求,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紧编制;四要抓紧抓好村镇规划工作。结合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思路,抓紧抓好村镇规划编制,加快城镇化进程。

(二)注重功能合理分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城乡总体规划编制中,要合理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范围,认真做好“蓝线”(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范围)、“绿线”(绿地范围控制界线)、“红线”(规划道路用地控制范围)、“紫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黄线”(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界线)的划定工作,明确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制定严格的管制措施。各县市要特别注意城镇和工业集聚区规划,走好以城镇化促工业化发展之路。

(三)注重规划特色,打造城市形象。*州是一个彝族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如何使*州城乡建设具有不同于其他州市,甚至于其他省的特点,是当前和今后规划部门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是要尽快实施《*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各县市要根据各自特点,加强特色规划的研究和实施;三要大力推进*黄金“大三角”交通沿线特色整治,姚安县试点特色规划及*县特色规划的进程要加快;四是*彝族文化大观园规划建设、*市街区特色整治、水体景观及茶花谷规划建设、*东方人类祭祖坛规划、禄丰世界恐龙谷等要在“特色”上下功夫,把*“一彝三古”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出来。

城乡建设发展第4篇

关键词:城乡隔离 城乡一体化 剩余劳动力

1、长期的城乡隔离及其距离的扩大

1.1什么是城乡隔离

为了控制农民进城,以农业扶持工业,以农村支持城市,我国实行了城乡隔离制度。城乡隔离作为一种体制,就是采取行政手段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户籍分开封闭固定管理,限制农村居民自由进入城市生活与居住,并对城乡居民在落户、通婚、就业、上学、生活物资供应、公共物品享受、社会保障以及医疗等方面实行一种差别待遇的管理体制。具体来说就是严格限制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户籍管理制度。这种制度下,农村居民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待遇明显低于城市居民,并处于事实上的不平等。因此,从本质上说,城乡分割的体制,是对农村居民的一种差别歧视。

1.2城乡隔离体制形成的历史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帝国主义列强在一个世纪(19世纪)内对中国的疯狂掠夺和官僚资本的残酷压榨,中国的工农业生产没有提供资本积累的能力,所以没有工业基础。根据当时内外条件的限制和各种因素的制约的国情,中国只能走内部积累的道路,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模式和城市优先发展战略。

从20世纪50年代为了推进工业化建设,建立了全面控制经济生活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将城市和农村分割为两个失去市场联系的部门,制订并实施了为满足工业化资金需求的农业政策,利用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集中了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和部分必要劳动。为了保证以廉价的方式获得农业剩余,国家对粮食和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自由市场交易被严格限制;1958年在农村建立了体制。统购统销和体制实现了国家对农民和农业剩余的全面控制。在这种体制下,农产品的价格被大大压低了,在城市和工业中就可以实行低工资,把农业中的资金强制转移为工业积累。

由于国家通过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从农业部门取得了巨额的资金,投资于基本建设项目,工业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1.3城乡隔离的弊端

虽然城市规模扩大了,一批新兴城市建设起来了,但这是以牺牲和剥夺农民为代价的。工业化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并没有将中国带入现代化国家的行列,相反,由于过度剥削农业,实行城乡隔离,城乡之间缺乏正常的市场联系,造成了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调和城乡发展严重失衡,工业化完全没有惠及农民。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超量存在,人口比例过大,土地资源相对稀缺。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非农经济发展滞后,导致农村内部就业条件相对不足。此外农业生产效率长期低下,致使农业部门为工业化提供的资本积累开始枯竭。

依靠工业本身的自我循环,并相对收缩大中城市商贸功能来实现的,结果城乡距离拉大了,导致产业发展、消费水平和层次、基础条件等的差异扩展,形成需求结构断裂与产业关联断裂,国民经济增长受制于落后农业钳制,无法依靠先进的城市工业的持续升级带动,从而落入衰退的危机陷阱。具体表现为城市工业品的需求严重不足,缺乏广大农村市场的推动,从而导致城市工业品相对过剩,企业资本循环受阻,开工不足,效益低下,从产品过剩发展到企业员工过剩,进而发展到大量国有企业富余职工下岗。大量存在的富余职工及下岗工人又反过来减少总的需求,导致消费品需求市场的萎缩,进一步表现为经济增长减速。

2、由城乡隔离向城乡一体化建设

2.1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必要性

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工业化达到相当高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这是全球普遍趋向。而改革开放30年过去了,现在中国已进入了工业化国家行列,社会的运转主要依靠二、三产业的收益维系,无论经济实力还是经济结构,都已具备由非均衡发展向均衡发展转变的实力,可对后发地区和社会阶层反哺、支持。

为了克服城乡隔离产生的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城乡一体化战略。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未来二十年,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得当,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提供难得的机遇;如果继续将农民排斥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之外,中国经济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化和尖锐化,也使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陡然增大。工业化中期阶段将是由城乡分割走向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阶段。必须调整经济发展战略,调整国民经济分配格局,调整城乡就业结构,提升城镇化水平,深化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赋予城乡居民平等的就业权、教育权和发展权,建立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提出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就是要依托中国国情和改革中的实践经验,变城乡对立为统筹城乡发展,避免走西方国家的城市化老路。“一体化”的“化”,就要“化”掉传统小农经济的落后生产方式,“化”掉农民固守农业生产的单一就业途径,“化”掉城乡之间在收入和消费上的差别,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2.2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对策

1、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资金投入比重。

2、改革土地征占制度,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

土地征用既要保证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用地,又要给农民以公平的补偿。现行法律无法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需要有新的立法和政策。

3、统一城乡税制,从根本上治理农民负担过重问题。

4、公正对待农民工,让进城农民融入城市,如: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准入限制,实行一视同仁,平等竞争;取消专门面向外出就业民工的就业证卡,简化农民外出就业手续。新的居民身份证管理条例已经颁布,要适时取消对外来人口实行的暂住证制度,实行暂住申报制度;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建立并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在公共卫生领域给民工市民待遇等。

5、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城市化过程不仅是人口在地区之间的转移过程,而且也是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转移,引发劳动生产率突变和提升的过程。

6、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7、完善农村教育制度。发展农村教育,办好农村学校,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关键所在,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

8、逐步废除城乡户籍制度。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劳动力在城市的优胜劣汰,而不是人为设置转移障碍,给予每一个人平等的城市准入资格,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统一为“居民户口”,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自由转移。

综上所述,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也是一场城乡之间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大变革,同时给新农村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任务。由于长期以来采取城乡分割管理体制和城乡不同的治理模式,我国城乡一体化至今仍面临一系列的体制,仍缺少合理规范的融通促进机制。城乡要素市场不统一,物质利益关系不合理,发展状态不协调,户籍管理不同轨,社会保障以及享有公共服务权利不均等,生产和生活服务体系及运行机制不完善。当前,应以户籍制度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改革,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人口之间的均等享有,让农民切实分享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的成果。

参考文献:

1、谭大友:《城乡隔离危机与小城镇建设》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城乡建设发展第5篇

【关键词】供应链 城乡统筹 发展对策。

一、引言

我国城乡经济的二元结构的实质是城乡产业关联性不强造成城乡市场分割,经济要素不能正常流动,利润在城乡产业间分配不合理。特别是农产品不能正常流通。

目前供应链研究的成果已被广泛的应用到了社会经济中的很多方面, 从企业的微观角度到国家组织的宏观供应链管理, 从制造业到服务业再到金融领域都进行着供应链管理的研究和实践。因此将供应链管理引入城乡统筹对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和资源共享有着重大意义。

二、供应链管理对统筹城乡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一)促进城乡产业融合

传统上城乡两个子系统相互独立、彼此封闭的状态,不仅使经济低效增长,而且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乡村城市化滞后、城市现代化受阻和乡村孤立发展,城市与乡村的比较优势均未得到充分发挥。而供应链管理要求成员企业应该加强相互之间的合作,增强整条供应链的竞争力,从而保持该供应链的竞争优势,具有持续的获利能力。

(二)优化农产品分销渠道

供应链管理积极推进农产品的新型终端,跳出传统农贸市场为渠道主力军的束缚,逐步以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超市、连锁店取代传统的农贸市场。超市有利于推进对农产品质量的全程监控,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需求,在环境保护与税收等方面也具有较强的优势。

(三)改变传统资源配置方式

供应链管理建立城乡一体化工业生产和行业管理体系,组建跨城乡、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形成利益集团共同体,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利益再分配,使经济要素在城乡间统筹整合。城市资本持续投入到农业和农村产业,有效解决农业发展资本不足的问题。

(四)有利于加强城乡结合部发展

城乡交错地带是城乡经济技术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城乡的紧密联系使得结合区在发展住宅、商贸和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方面获得机遇。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以道路建设为突破口打通城乡之间的公路,使之形成高标准的城镇道路网络,促进城乡结合部地区健康、快速发展。

三、通过供应链管理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对策思路

(一)改变思想观念

在新阶段,农业的经营形式、市场环境、组织模式等方面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因此,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的发展,用工业化方式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把工业的管理理念、生产方式、营销手段植入农业,改造传统农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

改变传统小农思想,对现有农业资源有效整合,实现要素重组,确定优势主导产业,实行规模化经营是必然趋势。把处在同一产业链上的基地、农户以及种、养、加工、销售等环节视为工业的生产车间,实行企业化运作、一体化经营,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产品加工园区

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前向一体化将农产品的生产,集散批发环节连接起来,通过后向一体化将农产品的分销和零售环节连接起来。工业园区连接地头和市场并与物流配送企业联系紧密,从而协调整合了整个农产品供应链。

(三)创新农业的产业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

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已成一种趋势,传统的一家一户生产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农业产业化从经济上彻底打破了传统农业所依赖的自然经济基础,实现了农业与工业生产诸要素的结合,同时也成为乡村经济与城市经济密切联系的重要方式。

(四)加快农村信息化程度

信息技术的应用是供应链的基础支持系统,供应链中的协作生产和物流集成需要各中间环节信息的集成共享, 以有效降低供应链中为缓冲需求波动的存货的数量, 同时又能保证交货及时和高效。因此要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全省、市县功能完备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五)打破城乡分割的市场管理体制

要突破城乡市场建设和管理上的分割局面, 将目前城乡分割的体制转为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的体制。实行城乡统一的行政管理制度,从过去“城乡分治”、“镇村分治”转变为“城乡统管”,各个方面都要由城镇直接延伸到农村。实行城乡统一的政策制度,今后出台政策,除与土地承包、集体经济、农业生产等直接关的外,凡是关系民生的政策,均不再区分城镇与农村,实行统一制定、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参考文献:

王雨青,陶炜,商业研究【J】,网络经济下的供应链管理及其发展 2004(14).

汪路明,合作经济与科技【J】,农村信息化应用与发展2010 (1).

城乡建设发展第6篇

根据县委的部署,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要牢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高举一面旗帜、突出一个主题、围绕一个总体要求、紧扣一个载体、明确三个着力点,实现一个目标要求。高举一面旗帜,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一个主题,就是紧紧围绕“生态型城市”的定位,以工业基地、住宅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开拓创新、科学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环境、增强城镇辐射带动作用。围绕一个总体要求,就是“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紧扣一个载体,就是“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水平”这一实践载体;明确三个着力点,就是“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一个目标要求,就是要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

二要始终坚持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自上而下展开,政策性、实践性都很强。活动中要把握好四条原则:一是坚持解放思想;二是突出实践特色;三是贯彻群众路线;四是以正面教育为主。

三要努力实现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贯彻县委提出的目标要求,就必须立足实际,注重创新,真正做到探索方法、积累经验、促进发展。为了丰富活动内容,每个阶段还提出了相应的活动载体,我们要在积极参与配合、认真搞好全县统一组织活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创新出符合部门和行业特点的活动载体,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刻认识在建设系统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用心把握,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全面推进全县建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近年来,我县建设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全县城乡建设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新的形势和任务,迫切要求我们抓住和充分用好学习实践活动这一机遇,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分析和总结建设工作的经验和规律,把握好推进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制定政策措施,创新机制体制,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水平。

三、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全面推进当前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仅要重视学习,更要重视实践,要着眼于当前我们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立足于解决制约城乡建设发展的关键问题,注重分析当前我县城乡建设事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研究发展措施,明确发展路径,增强发展能力,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

(一)在可持续发展上下功夫,抓住机遇,加大投入,全面完成“五定”责任项目。

一是紧紧抓住中央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历史机遇,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政策取向,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和政策倾斜。二是贯彻落实全国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创建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推进我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三是严格按照师政发[2009]11号《*县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目标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精神及师建发[2009]2号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解要求,全面完成人工湖、凤凰大道、通源大街北段、县城供水管网改造、旧城改造、政通大厦、12个房地产开发建设等9项21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年内计划任务。

(二)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内外并举,千方百计再掀城市建设新高潮

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把《城乡规划法》纳入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中,抓住机遇分层次抓好《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紧扣“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的格局,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性作用,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乡(镇)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生态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要求,努力开创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新局面,进一步的提升城市品位。以“强服务、简程序、提效能、促发展”实践为载体,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突出规范管理,积极打造“阳光建设”。

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城乡建设中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把城镇规划与村庄规划、城市建设与村镇建设、经济实用房建设与廉租房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农村危旧房改造与“866”工程建设统一起来,一是要积极完成6000平方米的第三批廉租住房建设,10000平方米的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79.2万平方米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切实保障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二是建设工程在按照“八个统一”实现招投标管理的基础上,严把工程质量关,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燃气、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力度,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强行政监督和管理,重处违规行为,保障安全生产,创新管理模式,逐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矛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要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与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建设工作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作为提升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以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业务工作的全面完成,用业务工作的成效来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城乡建设发展第7篇

2012年来,国家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严格要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基础上,对包括重庆在内全国所有省市提出了“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超过20%”的目标。而重庆目前正在组织实施的绿色建筑占每年新建建筑总量的比例不到10%,且仅局限于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因地制宜地发展绿色建筑的任务十分艰巨。从提高绿色建筑的实施效果看。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设计标识”和“运营标识”;重庆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在国家“设计标识”和“运营标识”的基础上,增加了“竣工标识”。但从绿色建筑发展的现状看,大部分绿色建筑还停留在设计标识阶段(见图1、图2),在施工和运行环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衰减,导致部分项目“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仅仅落实在图纸上,而未真正体现到建筑建造和使用的全过程中,绿色建筑实施质量有待提高。分析重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中面临的任务和挑战,究其原因是由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有一定增量成本。2014年以前,国家和重庆推动绿色建筑均以鼓励性的自愿评价标识为主,缺少对建设单位的制度约束,而建设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缺少发展绿色建筑的积极性,自愿实施绿色建筑的项目数量较少。同时,在目前我国社会诚信相对缺失的情况下,部分项目仅仅把绿色建筑作为提高项目销售竞争力的噱头,虽然申报获得了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但在进入施工阶段后,建设单位随意变更绿色建筑设计,擅自降低绿色建筑实施标准。因此,自愿申报评价标识的绿色建筑管理模式已不再适应当前国家全面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要求,亟待通过对现行绿色建筑管理体系的改革和创新,逐步实施绿色建筑强制政策,加强对绿色建筑实施全过程的监管,确保绿色建筑相关技术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改变现行评价标准体系。目前国家和重庆推动绿色建筑建设和发展的主要技术依据是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但《评价标准》明确的是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竣工验收后和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3个环节的达标判定要求,难以有效指导绿色建筑在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的强制实施。二是改革现行评价标识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重庆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程序和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涉及专家评审、公示、颁发标识和备案等环节,评价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在当前评审机构尚未市场化,评审专家相对缺乏的情况下,若采用评价方式,难以适应强制推行绿色建筑的需要。

2加大改革创新,探索重庆绿色建筑发展之路

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部署,结合重庆绿色建筑发展实际,我们提出了按照激励引导和强制推广相结合、先主城后远郊、先公共建筑后居住建筑的原则,采用技术标准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分区域、分阶段强制推行新建建筑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工作思路,以系统工程方法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2.1标准约束一是结合重庆气候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习惯,对照国家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适宜重庆地区的经济适用的一星级绿色建筑技术内容作为强制性条文纳入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增加了绿色建筑“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目前重庆已修订了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3,正在组织推进《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居住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修订工作。二是依据相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初步设计审查要点》和《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复核要点》,分别从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分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和暖通5个专业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范围和深度提出了相应要求,明确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需的技术文件要求,并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提供了依据。三是组织研发了《重庆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分析软件》作为配套工具供全市免费使用。通过标准强制,使执行相关标准的项目在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同时,满足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及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银级要求。2.2制度规范把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管理纳入现行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将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作为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建筑能效测评的重要内容,通过闭合监管措施,保证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在设计和施工环节的有效落实。在设计阶段。重庆实施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初步设计专项审查制度和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度。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对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建筑项目开展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对达不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不得通过初步设计审批,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通过施工审查备案后发放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同时,要求设计单位在报相应设计审查前,需经单位内部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质量自审机构自审合格;对经自审合格后的项目,仍存在设计质量差等问题的设计单位实施定期通报。保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在设计环节的严格执行。在施工阶段。重庆强化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切实落实建筑节能材料使用质量的动态监管制度,建立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使用诚信行为档案,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使用行为,保障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在竣工验收阶段。重庆在全国唯一创新建立了强制性的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制度。在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前,将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强制性的建筑能效与绿色建筑测评,对新建建筑在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等环节贯彻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的质量进行最后的评价和检验。对建筑能效与绿色建筑测评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经测评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颁发建筑能效标识的同时,按有关程序和规定颁发重庆市银级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对应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这不仅加强了对建设各方主体的制度约束,为保障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为消费者正确识别和选择节能与绿色建筑提供了权威公正的信息,有利于引导形成绿色建筑的消费需求。2.3工程实践重庆已自2013年12月1日起重庆主城中心区2737km2和两江新区范围内报初步设计审批的公共建筑及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在2013年12月1日之后重新报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全部规定,除达到节能50%标准要求外,应至少达到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及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银级要求。截至2014年3月,重庆已通过强制绿色建筑发展政策,组织实施了130余万m2的绿色建筑,为逐步提高新建城镇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率,完成国家明确的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目标奠定了基础。

3展望未来,实现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