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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艺术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10-21 12:24:19
审美艺术论文

审美艺术论文第1篇

中国园林在艺术审美上追求自然美和意境美的统一。中国园林的自然美主要是指客体自然事物的形式美,中国园林的意境美是指自然景观、创作者、欣赏者的思想情感,互相交融而成的一种状态,景以情合,情以景生,景是情中之景,情是景中之情,情景交融。意境美和自然美是交融统一的,以自然美为基础,运用巧于因借、虚实相生及诗文入景等造园手法,寻求自然景物与创作者、欣赏者在审美情趣和思想感情方面契合之处,能够产生共鸣,将特定的具有情感和趣味的意境美创设融入自然景物中,将自然美提升为意境美,实现自然美和意境美的和谐统一。颐和园借玉泉山、寄畅园借锡山之塔等都是成功借景的典范。杭州西湖里的平湖秋月、断桥残雪、雷峰夕照等著名景点都运用了虚实相生原则,能够引发人们的无限联想。拙政园中的“远香堂”,匾额题名引自《爱莲说》中的“香远益清,亭亭净植”,游人见到荷塘和匾额后,顿生优雅意境。西方园林艺术审美上追求人工美和形式美的统一,在追求形式美的前提下,按照人们既定的形式美规则和秩序进行园林布局,人为加工和创造园林造园要素,西方园林艺术家一直把对称均衡、统一秩序、和谐变化等形式法则作为艺术审美追求,用整齐一律和平衡对称的秩序方式安排自然事物,创造园林形式美。西方园林中的树木都是成排成行的,形成林荫大道,园林围墙用的篱笆也被人工修剪得整整齐齐,整个园林被人工打造成一座清洁美丽的露天广厦,是人工美和形式美结合的成功典范。

二、中西园林艺术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差异

中国园林艺术继承了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强调自然和谐的天成之美,崇尚情景交融的意境之美。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上,中国园林艺术认为人与自然都是客观存在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和谐统一、天人合一的,强调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是自然的产物,人要在顺应自然中利用自然,人要服从自然界的普遍自然规律,天人合一是人类生活的最高理想境界。中国山水画自觉把山水自然美作为审美标准,竭力创造自然美和意境美的融合,这也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园林追求自然美与意境美的统一。中国园林艺术的意境美就是形与神、情与景、实与虚的融合与统一,是自然美经过人工美融合后又向意境美升华,追求自然美和意境美的统一。西方园林艺术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对立和斗争的关系,强调人要控制自然、征服自然,成为自然的统治者。古希腊的普罗太戈拉认为,人在自然中居于主体地位,作用重大,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培根认为“知识就是力量”。康德的主张“人是自然的立法者”,将人凌驾于自然之上,强调人要统治和征服自然。西方园林艺术重视人工美、形式美,以人工化景观代替自然天成之美。人为因素高于自然因素,让自然服从人的安排,突出人工雕琢之美,西方强调排斥和斗争,看待世间万物注重用孤立的、分割的、片面的观点,注重一分为二。

三、中国园林艺术的生态美学价值

中国园林艺术崇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美学思想,具有的生态审美智慧,追求自然美与意境美相统一是生态美学的重要思想资源。生态美学是生态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是生态学和美学在研究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相互关系上的交集,是在生态哲学基础上的美学思考,是研究人与自然在共生共存中的审美价值,从审美角度关注生态环境问题,重建人与自然、社会的亲和关系,使人类生命与环境生态实现和谐交融。生态美学作为一种崭新的理论型态,突出表现生态美学新的审美高度,重新体现对人类整体前途的绿色关怀。生态美学就是研究人与自然、环境的生态审美关系,按照生态学世界观,审视人与自然和环境的复合生态系统的价值和特性。人与自然的生态审美是生态系统中和谐统一、共存共生的关系。海德格尔提出人类要拯救大地、并不控制大地、并不征服大地的反西方传统思想,要“诗意地栖居”。中国园林艺术崇尚自然、顺应自然、崇尚人与自然是和谐统一、和谐共生的美学思想,同海德格尔的“诗意地栖居”理想是一致的。“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等造园思想,强调顺应自然条件,保护自然环境,利用自然形态,对构建新型生态审美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美学价值。中国园林艺术非常注意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特别重视主体与客体的审美互动。运用因借体宜、虚实相生等造园手法,融入创作者和欣赏者的艺术审美观念,尽显大自然的自成天然之趣和自然生态之美。运用显隐互现、曲折婉转的造园原则,使自然景物与审美主体的情景互动、互相交融,自然天成之美自觉升华为意境灵动之美,构建自然生态的园林意境,充分展现大自然的生动形象和无限生机,这就是中国园林艺术对生态美学的一个独特贡献。中国园林艺术注重园林景观的审美价值与生态价值,使之相互交融、相得益彰。在选择营造园林景观中,利用自然条件,因地制宜,相地合宜,虽由人作、宛自天开,得景随形,提高自然园林景观的生态审美价值。中国园林艺术为审美价值与生态价值提供了一个有机融合的机遇,对当代生态美学的建立和发展显得更加珍贵和重要。

四、结语

审美艺术论文第2篇

人品这一内涵在后世过程中,是不断的扩展自己的内涵,学问、为人处事的方式、品德都融合进来。而反观画品,无非能、妙、神、逸,这不仅仅包含着技法高低问题,更多的暗含了儒家审美意识中的人品观。传统理论普遍认为,中国文人画的发展是受老庄思想的影响要大一些,更多的追求一种自我解放、思想自由的状态,许多理论家也大多附和此语。其实,这是将文人画主导思想狭隘化的一种倾向。文人是一批懂变通、可塑性很强的群体,他们的艺术表现有很大的转换成分,将自己的政治抱负、社会理想通过绘画艺术婉曲的表现出来。中国传统审美哲学中更多的是一种认识判断而非趣味判断,这是和儒家学说的主导型思想体系相一致的。儒家思想更多的是一种认识判断,而人品的内容正是一种认识判断的体现,这也正是文人艺术理论家们不愿提及的地方。所以,在1000多年的艺术理论发展过程中,对人品展开论述的很少,而对虚无缥缈的意境等趣味判断术语却是连篇累牍。

2大节与余技

“大节”与“余技”。松年在《颐年论画》中提到“书画清高,首重人品”。更是举出历史上书画技艺高超而不入画品的例子,用以说明“大节已亏,其余技更是一钱不值”论断。蔡京、秦桧、严嵩之流,弄权误国,结党营私,损公肥己,这些恶性都是政治知识分子所深恶痛绝与不耻的。谈到董其昌及赵孟頫,我们可以知道,人品等于画品的话语权和评判权掌握在文化知识分子及上层地主阶级手里。董其昌的所作所为算不上大奸大恶,在当时知识分子眼中虽有非议,却只是饭后茶余的谈资,在明末土地兼并的历史现实面前,也许知识分子认为这件事于国于民没有实质性伤害。如此推断,赵孟頫更是无甚瑕疵。所以,作为有闲阶层消遣骋怀的艺术及其附属评价标准在具体操作上是存在变量的。在“大节”问题上,绘画、书法只是成了人生的“余技”,这其实还是重复了儒学审美标准。如果按照老庄人品概念,没有多少人能够钉上历史的耻辱柱。所以,聪明的评论家们在评论画品时以老庄审美哲学为趣味评判标准,在涉及到人品时便自觉启用儒家哲学的认识审美标准。随着文人艺术的发展,尤其是经过明代中后期文人艺术理论的的阐释、传播,人品与否已经成为评判画品高下的必要非充分要件。这一点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3书画,如也

“诗为心声,书为心画。”艺术是人类意识形态的物化形式,不自觉的就已经沾染了特定文化形态的评判规则。绘画艺术中所谓的达到高层次阶段,不是比功力的深厚,比章法、点画的精巧,而是比作者的精神、胸襟、气质与修养。刘熙载:“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3]明•项穆论“柳公权曰:心正则笔正。余金曰:人正则书正。心为人之帅,心正则人正矣。笔为书之充,笔正则事正矣。……若所谓诚意者,即以此心端己澄神,勿虚勿贰也。致知者,即以此心审其得失,明乎取舍也。格物者,即以此心博习精察,不自专用也。正心之外,岂更有说哉。由此笃行,至于深造,自然秉笔思生,临池志逸,新中更新,妙之,非维不奇而自奇,抑奕己正而物正矣。”[3]刘熙载和项穆探讨的只是书法理论上的“如人”问题。由于“书画同源”,绘画艺术也就因为其笔端性情而具有了人格化的倾向,“人正则书正”,人品问题已经在书画艺术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明代中后期盛行的是王阳明的“心学”,加之当时文人盛行结社集会,抨击时政,社会责任意识空前发达,作为当时主流艺术形式———文人画,对其评判审美不可避免的带有儒学审美倾向。明代李日华在《紫桃轩杂缀》中论“笔墨小技耳,非清操卓行则不工。”[3]在李日华看来,笔墨必须要为艺者“清操卓行”才算上乘,不过这里还是重复孔子“笔墨小技”、“余技”的论调。又如清代“小四王”之王昱倡导:“学画者先贵立品。立品之人,笔墨外自有一种正大光明之概;否则,画虽可观,却有一种不正之气,隐跃毫端。”[3]在这些艺术家眼中,人品已经成为艺术必须具备而不可缺少的根基。“沉湎于酒,贪恋于色,剥削于财,任性于气,倚清高之艺为恶赖之行,重财轻友,认利不认人。”这是松年对品节亏欠的简要概述。中国人在处事待物上讲究一个度,超过一定的规则就成了恶行。其中酒、色、财、气一旦坠入沉湎、贪恋、剥削、任性的乖戾之境,必然会成为儒士文人们所鄙视不耻的行为。儒学教义正是从根本上规整士人的行为,使其一言一行符合法度、理性的要求。这反映在艺术上就是:艺术家虽然旷达不羁,醉心山林,可是其内心深处还是以儒学的旨归的。李贽、叶燮发展了艺术创作中的“才、胆、识、力”四要素。[4]这四个要素对认识人品与画品的内涵有非常大的作用。人品的内涵发展到清代,包含的寓意不断的得到补充、修补、扩大,既包含艺术家的学问、才识,也包含社会责任和政治抱负。民国陈师曾更是将人品、学问、才情、思想四要素作为文人画的必备要件。从整体上来讲,这四者其实就是人品的潜在内涵。

4结语

审美艺术论文第3篇

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一种感性直观,是审美主体向审美对象的直接进入和审美对象向审美主体的直接展示,在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没有任何障碍或阻隔。同时,由于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是一种包含着意象传达与意象纳入的活动,并且是以对意象直接的感性把握为基础的活动。因此,在音乐艺术的审美想象的意义上,其审美体验,首先是一种具有鲜明的直观性的心理活动。更确切地说,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的直观性,是指审美对象在与审美主体直接撞击时,在那一刹那,在审美主体的心理、生理上所发生的迅速的反应及反响。此种直观的反应,我们在听众的丰富表情中,很轻易地就能找到证据。

由此可见,音乐艺术审美体验的直观性,常常伴随着其强烈的情感性。情感性是音乐艺术审美体验的又一特征,是指人的喜、怒、哀、乐等心理形式。它反映着人对外部世界的对象和现象的主观态度,它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列夫·托尔斯泰在听了《如歌的行板》后深受感动,泪珠挂满了脸颊。他说这部作品已经接触到忍受苦难的人民的灵魂深处。他在其《论艺术》中明确地说:“人们用语言互相传达思想,而人们用艺术互相传达感情。”①在美感中,情感是美感的重要构成因素,没有美的感受和感动之情,则不成其为美感。情感作为一种心理因素,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中的重要作用及地位,是人们普遍都承认和重视的。

二、构建性与再创造性

所谓构建性,是指审美主体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中对审美对象整体的把握;再创造性,则是建立在构建性基础之上,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具有创见性的理解。也就是说,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过程中,作品自身所具有的理性认识因素,从客观上为审美主体的感知和理解提供了明确的表现对象。虽然有这样一个明确的表现对象存在,但是由于审美主体生活阅历的不同、文化背景的不同以及价值观念的差异,而显现出一定的差异;另一方面,同一首音乐作品,审美主体在不同的心境下、不同的环境中以及不同表演者的表演中,也会相应地表现出对音乐的不同反应和不同理解。所以人们常说:“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在年轻人心中与在老年人心中所引起的反应会有较大的不同,在音乐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心中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张前先生认为:“文学艺术的欣赏活动,一方面是对原作的体验和领会,受欣赏对象的制约;另一方面,它又是带有创造性的想象活动,受欣赏者主观条件的制约。通过想象和联想,欣赏者不仅在自己的头脑中再现原作的艺术形象,而且还会以自己特殊的生活体验和艺术感受去丰富和补充原作的艺术形象;那些有丰富生活经验和艺术修养的欣赏者,甚至还可能发现原作中作者主观尚未意识到的生活形象的蕴含及其社会意义。”②人们可以欣赏到同一首音乐作品,但是却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感受,每一个审美主体都在欣赏过程中不断地改变着对象,也都力图把一个外在的审美客体变为主体感受的一部分,而这正是审美体验中的再创造性。

三、反刍性与超越性

这里的反刍性,就是指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中,对个人原初经验的反复地细细咀嚼和回味,它是一种沉醉、一种返回、一种深度的停留,是生命意义上的一种重来。从另一角度来看,它又意味着审美主体被吸引、被诱惑,因而也是一种必要的被动;超越性,则意味着一种清醒、一种理性、一种升华;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讲,也意味着一种逃离,一种必需的主动。

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中,人们的审美感受总是由简单到复杂、由表层到深层、由感性到理性、由外观到内蕴逐渐发展深化的。审美体验的反刍性,是主体精神的一种友好的敞开和融入,是将个人命运与境遇中人物命运的融入和连接。这种情感的对接使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之间契合一致、物我同一、物我两忘,从而产生审美上的共振与共鸣。白居易的《琵琶行》中,刻画了一个沦落天涯的琵琶女的形象,诗人从她演奏的琵琶曲中找到感情寄托,被哀怨的乐曲深深打动,“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发出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慨。③但是,一味地沉湎,一味地回味那种主客不分的无间的互融,又会变成一种“过激”。因为人“作为一种认知的巨大力量应当区分不同的世界,因为只有对立物的对立才能使认识成为可能。”④苏轼在《题西林壁》诗中,也曾发出感叹:“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景观景,既不能观景,也不能反观。离景观景,才能获得对“景”的全面而又准确的审美把握。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既要强调审美体验中的进入和沉醉,又不能忽视体验中的清醒和超越,正因为有这种超越,我们才能从沉醉于其中的当事人变成置身事外的欣赏者,才有可能在悲伤或者欢乐的乐曲体验中获得极大的精神愉悦和审美享受,从而也就完成了从感性到理性超越的转换,同时也就达到了俯仰自得、游刃有余的自由的审美境界。

结语

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中,在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或者审美主体与生活现实之间,既要有一种积极的互相渗透和互相融入,又要有一种互相疏离和超越;既需要入乎其内,又需要出乎其外。唯有如此,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审美体验。

注释:

①王宏建.艺术概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第105页.

②张前.音乐欣赏心理分析.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第47页.

③彭吉象.艺术学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第260页.

④(法)莫里斯·布朗肖著,顾嘉琛译.文学空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第283页.

参考文献:

[1]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审美艺术论文第4篇

远古人类早期意识的萌芽还不能对外在客观世界进行充分的理解,危机四伏的自然界使人们产生了神秘感、威慑感和崇敬感等心理作用。而这些还不能用理性来驾驭的心理感觉将原始人类自身的欲望和寄托完全托付给了一个未知的客观化的自然(客观世界)。因此,人们此时需要一种精神慰藉,用以抚恤自己因困惑而产生的动荡不安。这样一种精神需要成为绝对意志的表现,从而引起了原始造物的抽象冲动心理。原始巫术与原始图腾崇拜大量借助于艺术这个有形化的媒介,传达着早期人类谋求庇护的永恒宿愿。原始艺术的思维意识在宗教中逐渐成长,但理性的驾驭也蔓延开来,并在最大程度上抑制了抽象冲动的发展。人们通过这种抽象心理策动下的艺术表现形式,找到了摆脱自我追寻普遍必然的审美观照。简单的几何线条、单一的色调以及最基本的图案造型(方与圆)共同绘制出了一个抽象的、永恒的、非自我的世界。抽象冲动是研究古老东方文明审美心理的重要概念,它产生于早期人类找寻一成不变的安逸冲动。民间艺术的装饰图案是民艺品共同具有的艺术表现形式,可以分为吉祥图案、民俗图案、神祗图案等。有人认为,莲花图案来源于印度先民对女阴的崇拜,是生殖崇拜的一种方式,在佛教产生后大量运用于宗教图案之中,传到中国形成经典的传统民间装饰图案。其实,这只是抽象冲动作用下的一个表征体现,其生成本质还是在一种抽象的心理作用使然。

古代先民之所以选择莲花作为崇拜对象,是于它的抽象塑形有着根本联系的,并非只是一味附会于与女阴相似。自乡土性装饰的语义张曲如朱小刚然界中的莲花或者荷花植物生长在养育万物的水中,珠盘一般的荷叶托负着鲜艳的花瓣,茎叶瓣共同组成了一种丰满的造型。与其他事物一样,莲花被这种追寻安逸的心理所摄入,并且根据需要进行了抽象。然而,昙花一现的残酷现实使得人类在潜意识中必须为这种安定寻找到永恒。于是,以盛开的莲花作为范本,运用简练的线条和几何形组合出它的抽象形式,并且铭刻在各种器物上,以企求对变化动荡的摆脱。在许多出土的新石器时代彩陶中,我们会发现这种抽象图案的踪影。真正让这种抽象图形传承至今的原因并非是女阴崇拜、佛教化生说或者是儒家的清雅高致论调,民间百姓不会去注意这些哲理深奥的东西。在民间的传播最终还是因为抽象图案的感性理由,在视觉上传达了一种安逸平和、幸福圆满的心理欲望。后世民间艺术随着与社会其他意识形态的融合,出现了“莲生贵子”的说法,这只是一种表面文化传播的模式,其深层内涵还是抽象冲动的一脉相承。与莲花图案相比,河南淮阳“泥泥狗”身上的图案造型以一种形和意的抽象表达寻求永生的必然之情,从而在泥玩具身上表现为一种抽象冲动的心理。至于“泥泥狗”与人祖伏羲的渊源,以及女娲造人与它的关系,都只不过是文献和传说的牵强附会。

河南淮阳民间泥玩具人祖猴的造型简单,削尖的头部与圆柱形的躯干形成一个完整的轮廓,四肢依靠图案与色彩来划分,而满饰纹样是这类泥玩具的总体风格。按照“抽象风格”的原则来解释:锯齿纹路是类似毛发状物的概括,这是出于将繁杂的动物毛发纳入一种秩序的要求;圆点纹,是肌肉或水果的几何形状。现实中的物质容易衰败或腐烂,艺术中的抽象表现将这些运动的物象定格在几何图形中,从此运动着的成为静止,消逝的变为永恒,而这些意志只能体现在人类的审美意图中。人祖猴的起源无从证实,这些装饰图案或许是解答疑惑的关键。人祖猴身上的装饰来源于原始文明的遗痕,是原始人类在自然的变动中寻求安定的心理表现,即“抽象冲动”的产物。远古时代,人类的早期意识处于萌芽状态,无法对自然现象做出科学的解释,神秘感与恐惧感将主体自身的寄托完全“移入”到一个未知的却又具有绝对权威的“物格化”自然中。人类开始借助艺术的力量来与这种感觉抗衡,抽象风格是这种审美愉悦的表现模式,在无机物或结晶质中体味永恒与超脱的精神,审美愉悦诞生了。人类创造了宗教与巫术,这些精神的寄托同样是意志的显现,有趣的是,教义与物质媒介的合二为一。民间传统泥玩具同泥塑艺术一样具备了传达宗教或占卜巫筮概念的功能,并在世代传承中将风俗与禁忌、礼制与宗法等内容深深植根于艺术语言之中,成为宣扬教义的载体。抽象风格与审美移情赋予它们的审美价值在历史中体现出艺术意志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抽象冲动原则只有在综合了心理学和艺术风格学的知识后,才能够显示出内在的逻辑,这要比相信神话和传说更具有实证理论意义。

二民艺审美意象的建立———移情

移情说美学,曾经是西方19世纪美学盛极一时的观点。代表人立普斯将之阐述为:审美享受是一种客观化的自我享受。也就是在一个与自我完全不同的对象中玩味自我本身的一种审美体验。这到是与中国古典美学的“意象说”不谋而合。移情意象并非是简单地将中西美学术语叠加在一起,而是出于它们共同作用在一个艺术本体的角度。客观化自我审美经验与意象性审美建构都触及到艺术本体的问题,即艺术的本质目的是生源于人的心理需要。在民间艺术审美过程中,群体共同进行某种意向性审美活动时,是无差别的心理愉悦发端。前文叙及的“五丝哨”民间玩具,是审美客体与主体共同的审美立象中取得一致的艺术意志。五色丝线不但是造型与色彩给予的美的观照,而且还代表了攘除鬼怪、避瘟保佑的俗信理念。此时,客体所寓于的生理和心理体验完全代表了审美主体的自我化意象。在完成这一移情化审美意识中,主体与客体达到了某种相互融合的境界。民间大众的审美情趣与民俗信仰共同作用,产生了不同于任何艺术形式的审美观照。同时,作为“物”的人格化体现,民艺品加速了这种情趣与信仰融合的知觉体验,二者于相辅相成的关系中达成了意向性审美知觉,意象产生于这种“知”与“觉”的互为渗透间。这种移情意象的审美体验或许从更深层、更本质的层面对艺术与艺术品进行了概括。在自然体系中,众多的民艺品与它的创作主体和欣赏主体共同完成了一段“移入”和“感兴”的审美意象过程。同时在考察民居文化时,我们也可以发现居住空间理想的功能划分,同时具有着宗法严正的礼教意识。上述几个问题只是浩瀚的民间艺术中某些典型,众多的民艺品都是从装饰到内容充分蕴涵着某种意味。总而言之,由民间艺术的绝对意志生息出来的两极:移情意象与抽象冲动,属于艺术逻辑分类的概念范畴。在分属于它们各个部类中的民间艺术表现形式以一种客观化形态归属,但又各自表现出审美体验与审美心理共同作用下分离的特征。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是这些分类原则的绝对理念。除此之外,两大部类中的分支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它们只是作为理念的表现在主观上进行的集合或隔离。一种民艺品可以同时具有两大部类的共同属性,而每一大部类也可以同时具有自己概念的同一个表象,这是逻辑分类不同于自然分类的主要特征。可以看出,这样的方法论永远是辨证的统一,自上而下的逻辑演绎存在着共性与联系,也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三工艺的移情美感

柳宗悦在谈及民艺的分类原则时认为:“民艺学是以造型学中工艺的部类为对象的。”柳宗悦将工艺分为了贵族工艺、个体工艺、手工艺和机械工艺四个类别,指出所谓的民艺就是手工艺的集中表现。通过民艺学的逻辑分类方法,我们可以分析出手艺其实存在于移情过程之中,是民间匠作把经验与审美过程“移入”创作作品和使用作品的意向体之中,形成了内涵丰厚的民间艺术符号。民间蓝印花布是中国手工艺史上的一项伟大发明,在全国各地的民间广泛流传,其魅力在于那满饰的图案。蓝印花布的装饰图案多采用花卉鸟虫形象,利用“刮板”贴放“防染浆料”,再将布入染缸上色,形成蓝底白花的装饰风格。特殊的技艺赋予蓝印花布个性的表现,其装饰在抽象与写实之间,利用重复、均衡、对称等装饰手法描绘了具有民俗象征视觉含义的艺术形象。蓝印花布的图案化工艺手段以抽象的模式将自然属性特征进行抽象再现,放射状结晶质的形态并非完全局限于纯几何风格,其中融会了民间审美趋向的地域乡土性风格。通过蓝印花布工艺的分析可以看出,风格的形成在技艺与想象力的共同作用下,以截取自然属性的抽象工艺模式为手段,充分表现出审美主体在造型语言中是如何表达其艺术意志的。作为民间服饰品类的蓝印花布,或者我们以前论述的民间玩具、剪纸、建筑等民艺品类,在相同的艺术母题中表现出个性的特征。这些个性特征与审美主体的移情活动紧密相连,以美的特征的再现形态表达了创造力与想象力与自然相抗衡的意志。

四结语

审美艺术论文第5篇

(一)民间艺术的“本原化”

民间艺术与普通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尽管有艺术的成分,但更多的具有实用性。张道一在其《张道一文集》中指出民间艺术“是同广大人民的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就其主流来说,多带有实用性,既保持着本原文化的特点,又是本元的。虽然有一部分也带有‘纯艺术’的特点,但仍距其实用性分离不远。”前苏联艺术理论家B•E•古谢夫在论述民间创作时也说:“民间创作同时既是艺术又不是艺术;其中,认识功能、审美功能和日常生活功能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这种统一包含在形象—艺术的形式之中。”也就是说,民间艺术多与生活、实践、劳动等密切相关,其审美功能尚未从其他功能中完全分离,自然的保持了原始功能的混合性。而所谓的“高雅”,是那些普通民众难以企及的,从这一点来看,赵本山的艺术根本不可能高雅,正如他自己所言,如果高雅了,他就不是赵本山了。

(二)民间艺术的低俗化

说到此处,得出民间艺术不应该高雅这一结论,因为它本就是游戏化,本元化的东西,失去这一特质,便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了。那么,是那些批评赵本山的人错了吗?其实也不尽然,人们所批评的“低俗”问题,我们还没有探究到关键,民间艺术中有很多低俗的东西,不单单赵本山的作品里有,为何赵本山却成为众矢之的,是因为赵本山艺术作品的受众最广,影响最大,低俗之作在一些“私域”环境下可以存在,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他们或基于休闲娱乐的目的选择此种文化商品,或基于学习教育的目的选择彼种文化商品,决不会被迫地去接受某种其不乐于接受的文化商品。但这些本属“私域”存在的作品,不应不分场合,不分环境,而且不受约束,这无疑是对文明与文化的对抗。赵本山旗下弟子所演绎的部分二人传作品,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二人转,是其迎合观众,媚俗的表现。并不是说以前的二人转就应该保持下去,一成不变,二人传可以发展变化,但不应该向着一个不健康的方向走下去。逗笑取乐不是一味的耍彪搞怪,或者说耍彪搞怪不能成为二人转的唯一追求或唯一内容。

二、“低俗”与“高雅”之辩

“低俗”的艺术固然不好,高雅艺术也不是能被所有人所接受。如果说高雅艺术好,为什么许多高雅艺术受到受众的冷落。原因就在于它们疏远了受众,它们对受众的文化消费心理特质缺乏了解。它们的叙事方式远离了这些受众的生活,在审美趣味上与大众审美取向之间距离越来越远。在审美上疏远受众,结果就将自己束之高阁。赵本山只所以会成功就是因为他的定位成功。他是根据大众的文化消费心理进行受众选择。他的受众范围定位准确。他的服务对象就是普通的群众。他的表演获得了受众的认可和赞同。他明白受众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他的表演就是一种以受众为主体的商业叙事模式。他获得经济上的利益更加上在艺术上的成功。可以说他是一个成功的会进行商业叙事的民间艺人。他是一个喜剧、小品演员,演二人转出身,还组织拍摄了大量农村题材的影视作品,还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尽管也有人不喜欢他的表演和作品,但是他却能被绝大多数的普通大众喜欢,同时他赚足了钱袋子。他小品屡次被评为最受观众喜爱的节目,他拍的影视作品又总能得到观众的热捧。同样是他,把东北二人转这种民间戏曲形式拉上商业化叙事的道路上,东北三省的刘老根大舞台把二人转这种在东北三省的民间戏曲发扬光大。

审美艺术论文第6篇

艺术教育是为了培养艺术家或专业艺术人才所进行的各种理论和实践教育,如各专业艺术院校培养的是艺术创作和艺术表演方面的人才。艺术教育作为美育的核心,根本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世界上的职业和分工不同,有三百六十行之多,但无论从事何种职业的工作的人,都会涉及到艺术,他要么阅读小说,要么聆听音乐或者观赏舞蹈活动等。审美教育,就是教育者借助一定的审美媒介,开展审美活动的教育方式,激发和强化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能力。一方面,审美教育的内容包括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其中对艺术美的追求是人类最主要而集中的。因此,审美教育中教育者运用的审美媒介以艺术为主。另一方面,审美教育的目的,以采取多种活动的形式和方法,引导受教育主体参与审美活动,使其在活动中获得审美体验和受到美的感染和熏陶,促进受教育者的和谐发展。审美教育的核心是艺术教育,但审美教育不只是艺术教育。艺术教育并不是专指某种艺术技能的教育,而归根到底是培养受教育者的一种有机的和整体的教育。这种形式使得学生的感知、想象、情感、理解等各种心理能力“既能共存,又能相互配合;每一种能力都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但又兼顾到整体,以不损害整体的有机统一为限”。

(一)艺术教育是审美教育主要途径

审美教育的内容和途径有许多种,其中艺术教育是其最主要、最根本的途径,也就是说艺术教育是培养大学生审美修养、人格品质的主要内容和途径。艺术教育的本质是审美,只有突出了其审美的本质,艺术教育才能够塑造出美的灵魂,才能培养出受教育者的感知力和理解力。滕守尧认为,艺术教育并不是专指某种艺术技能的教育,而归根到底是培养受教育者的一种有机的和整体的教育。一方面,审美教育的内容包括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其中对艺术美的追求是人类最主要而集中的。因此,审美教育中教育者运用的审美媒介以艺术为主。另一方面,审美教育的目的,以采取多种活动的形式和方法,引导受教育主体参与审美活动,使其在活动中获得审美体验和受到美的感染和熏陶,促进受教育者的和谐发展。

(二)美育是艺术教育的直接目标

虽然艺术教育与美育在根本目标、具体任务、实现途径等方面不同,但艺术教育直接目标是培养大学生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这和美育的目标非常符合。素质教育是现代普通高校教育的最终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同高校素质教育的目标基本一致的。

二、审美教育在艺术教育中的作用

美育在人类生产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既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方式与手段,也是一种特殊的美感教育。审美教育的内容包括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其中对艺术美的追求是人类最主要而集中的。

首先,美育以塑造鲜明而感人的形象为物化手段。在美的实践环节中,美的欣赏、美的创造都不能离开形象,因为美的事物具备动人可感的个别形象。离开了艺术形象,美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所。著名的文学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要描写了英雄人物保尔•柯察金,作品中保尔的奋不顾身的斗争精神,而且顽强的革命意志塑造了主人公崇高的人物形象,使读者深深地受到教育和感染,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苏联青年和中国青年。其次,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核心。由于艺术教育培养着受教育者的感知、洞察与想象能力,具有以情感人、潜移默化、寓教于乐等特点,使得艺术教育成为了审美教育的主要内容。美的形态有很多种,审美教育的内容包括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其中对艺术美的追求是人类最主要而集中的。因此,审美教育中教育者运用的审美媒介以艺术为主。审美教育的目的,以采取多种活动的形式和方法,引导受教育主体参与审美活动,使其在活动中获得审美体验和受到美的感染和熏陶,最后,审美教育的最终功效是陶冶人的情操,使受教育者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三、结语

审美艺术论文第7篇

关键词:歌唱艺术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笔者认为,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一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似乎还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过视觉看到美丽的景色,感觉很好看,进而引发赏心悦目的美感感受和体验,然后再通过歌声把这种情感表现出来。又如当你听了某一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评价说:“他的歌唱声音很甜美”等等。这说明人的感知系统的味觉器官对声音产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过味觉尝到了蜜糖一样,感觉很甜蜜,进而引发了愉悦的情感体验。再如当你听到“她的声音很柔和、细腻、富有弹性”等等。这种评价是来自人的触觉器官对歌声的一种审美感受。无论那一种感官的审美感受,就其实质来说,都是对声音的审美评价。声音美感的构建和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主要应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应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说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说,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一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在歌唱声音的审美中,对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的运用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线,缺乏波音的歌唱声音是没有生命力的声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聆听了一个没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总会认为他的声音生硬、僵直、浅白,喊叫的成分较多,显得很刺耳、很难听,其原因是他的歌声里严重缺乏波音。“从歌唱声音的艺术角度来讲,没有波音的歌唱声音就不是乐音,其歌声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确的发声基础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就能获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声音增添异彩,魅力无穷。曾经有人认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训练”,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波音完全可以经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来获得。歌唱的波音是通过母音振动表现出来的,波音的产生离不开母音频率的快速振动,这种振动能够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识控制的范围。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与歌唱声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音高频率则高,(振动次数越高);否则相反。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振动次数过快就会产生尖细、刺耳的声音,振动次数过慢就会产生一种慢速的、大波浪曲线感的声音,犹如电压不稳,忽高忽低,也很难听。歌唱的波音振动频率只有适度,才能使歌唱出来的声音具有美感。

此外,对歌唱声音音色的审美也是歌唱声音审美中不可忽视的又一重要因素,应值得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索和潜心研究。因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维反映,漂亮的音色能为歌唱的声音带来金子般的光辉,没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动地表现声乐作品的情感内涵,那种失去光泽的歌唱声音是毫无价值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美感。

三、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特征。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一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一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更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同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四、歌唱情感的审美特征。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艺术,而情感审美又是歌唱艺术的重要因素之一。歌唱情感的审美是一种心理反映,包括了声音技巧和情感表现两个方面。在歌唱中,声音的美感是重要的,但歌唱情感审美也不能轻视,二者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歌唱时不但要追求声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声音的情感表现,只有做到声情并茂,才能达到歌唱艺术的最高境界。情感是歌唱艺术的核心,歌唱又是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而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表现情感。歌唱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要想把审美情感正切地表达出来,就必须“进入角色”,全身心地投入到声乐作品所表现的情境之中,才能赋予歌唱以感人的魅力。声乐作品能否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让听众得到美的情感的感受,关键就在于歌唱者需要准确表达作品的内涵,从心灵深处爆发出一种把自己美的情感表达出来的强烈愿望。

笔者认为,歌唱的情感审美具有三个方面的表现特征。

一是情感审美表现与情感审美价值标准的制约。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丰富多彩的,只是对情感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论是哪一种情感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的规范和制约,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审美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非、利害的评价,如大家都喜欢美的情感,讨厌丑恶的情感。这说明歌唱艺术美作为生活美的反映,作为一种观念和形态的美,本身就存在着采取哪种审美态度,反映怎样的客观内容,表达什么思想感情的问题。成功的歌唱在体现社会意义、时代精神、听众的愿望和理想时,都表达着歌唱者美的心灵感受,倾注着歌唱者的爱憎情感,这是感染听众,引起共鸣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优美的《牧歌》,它是一首蒙族民歌,歌词两句一番,共四句,艺术形象纯朴、富有诗意,作品处处都流露出对草原和生活的热爱。音乐旋律悠扬、飘逸、婉转,充满着浓郁的情感,十分动人,充分展现出草原牧区美丽、壮阔的自然景象。词曲结合恰当、巧妙,互为一体,准确反映了词曲作家的艺术情思和情感审美态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时,也同样要蕴涵着词曲作家的情感审美感受。听众在欣赏这首佳作的演唱时,也同样要契合心境,感思。

二是情感审美表现要力求真实性。也就是说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例如爱的感情,恋人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朋友之间的爱与情爱不同,父子之间的爱与师生的爱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一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的情感,保持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唤起广大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造,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三是情感审美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的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当人们听到优美的歌声和动人的旋律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一种精神愉悦的感觉,得到歌唱的审美愉快。例如人们听到活泼、欢乐的歌声,就会情不自禁地快乐起来,听到悲哀、痛苦的歌声,就会产生悲伤的情绪等等。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是他们所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唱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思想。从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一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极好的歌唱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他既是一个歌唱家,又是一个审美家。

五、歌唱艺术形象的审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艺术形象时,主要应以人为表现主体来塑造歌唱艺术形象。因此,必须对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充满强烈的审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应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与理智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歌唱在表现以人为主体的艺术形象时,无论是反映什么主题和什么内容的声乐作品,实际上都是在表现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笔者认为,在歌唱艺术形象审美方面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这是因为,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之感情,但在对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内心活动和感情的表现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现则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生动,对待生活的爱憎情感更加分明、强烈。他们能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有血有肉,鲜活逼真,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说,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终都燃烧着炽烈的感情火焰,一直都在注意着艺术形象的内心活动和内在性格,并运用一切技术手段刻画具有独特个性的艺术形象。因此,声乐作品的表现,一定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要特别注意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

二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为,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艺术形象。只有当独特鲜明的个性充分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时,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为典型的艺术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艺术形象比一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三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别林斯基认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鲜的、独创的,每一个形象都凭自己的独有的生命活着。”歌唱艺术形象也如此。这就要求歌唱者不仅要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而且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对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和独特感受,与本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去突破一般人的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艺术形象时,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

四是要突出艺术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观念去塑造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按照歌唱艺术美的要求进行性格变化和情绪发展,依照美的法则进行歌唱表演,运用外形美的艺术表现,揭示形象的内在美,使塑造出来的声乐作品艺术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让听众最终得到美的享受。

总之,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歌唱的审美认识,审美观念,审美感受,以及对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声音的审美、情感的审美、艺术形象的审美。这些都是歌唱艺术审美的重要因素,都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和奇妙的审美感受,只要我们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寻,潜心研究,才能使我们的歌唱感觉更好,声音更漂亮,表现的情感更丰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动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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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炤主编:《音乐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

田丁著:《论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中国音乐》编辑部,2002年7月。

赵梅博著:《歌唱的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