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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03-23 02:36:15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第1篇

一、继续认真贯彻学习上级领导的指示,把握调解工作的大方向,出发点。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保障社会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要加强与区司法局,司法所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上级领导对调解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悟和认识,树立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与派出所有关领导及民警的沟通、交流,密切合作,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调解室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派出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以及办案民警的积极配合,调解纠纷能不能及时,高效的进行,有时并不仅仅取决于调解员的工作水平,派出所领导的关心与支持,办案民警的理解与配合,以及办工用品的补给与维护,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加强与派出所相关领导以及办案民警的沟通与交流,是顺利开展调解工作的保证和要求。

三、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理论水平。

随着调解工作在我国不断的深入开展,与调解有关的法律法规也是相继出台,为了加强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作为一个基层调解组织,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加深理解,在日常的调解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调解工作的规范要求。

四、加强对相关民事法律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素养。

调解工作不光是一个“以情动人”的工作,更是一个摆事实,讲法律的过程,如果调解员自己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和认识,不能正确分析纠纷所涉及的责任认定,权利,义务的归属,则调解员将很难获得当事人的信赖,调解工作也将无法顺利进行。所以,加强对相关民事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对做好调解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五、制定模拟调解计划,通过强过练习,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业务水平。

派出所周边治安相对稳定,基本都是公务员住宅和高档写字楼。居民素质相对较高,发生矛盾纠纷相对较少,但是一旦发生纠纷,案件则往往比较复杂难调,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加强练习,在模拟调解中,不断学习和总结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在调解实践中,表现得更好。

六、制定能力测试比赛,努力提高调解员的综合能力,进而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满意度。

调解工作是一个综合各方面能力的工作,比如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计算机打字能力,文字叙述能力,有时候你面对的当事人可能情绪很激动,不容易沟通,有时候时间比较晚,当事人有急事要离开,这时候如果你的沟通能力,打字能力较强的话,就能更好更快的把调解工作做好,获得当事人的认可。通过组织调解员进行演讲比赛,打字竞赛,写作比赛,在丰富调解员的工作生活的同时,提高其综合能力,从而更好的完成调解工作。

七、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值班考勤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汇报机制。

档案管理和值班考勤也是调解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调解室工作能够保持连续性,高效性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以要在加强沟通和总结的前提下,依照司法所的要求,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值班考勤制度,形成“每日一小整,每周一大整”的档案整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制作值班考勤表。同时完善汇报制度,将每周给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总结和安排,每月给派出所的值班表以及每月给司法所的月报表,综合汇总,列出清单,提前整理,及时提交。

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派出所的支持和配合下,通过调解室全体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不断落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计划,一步一个脚印,一定会将20__年的调解工作做好,为福田区的社会安定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第2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打造平安社区和推进社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组各企业将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 完善调解组织,加强工作责任。

在完善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碰到居民户发生矛盾不管是白天黑夜,要做到随叫随到,公平合理,及时调处好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要继续保持吸收“五老”人员的良好方法。

三、 预防解决各类不稳定因素。

一是调查摸底。对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全面排查。把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发现问题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三是认真调处,要按照调解纠纷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做好格式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每月上报一次矛盾纠纷信息。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表上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的原则,把矛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 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组、各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实。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第3篇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街道和社区每半月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在做好正常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特别要组织好重大事件的集中专项排查活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和双周排查情况,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向市局上报调解报表和分析情况。重、特大矛盾和紧急事件要做到特事特办,不得因工作失误造成无法换回的影响和损失。

4、坚持半月一次的人民调解工作例会制度,通过会议及时传达新的调解工作精神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流新的工作经验。

5、指导社区和单位人民调解工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履行指导社区和单位人民调解工作的义务,在档案、资料等方面建立一整套的规范管理模式。

6、完善公调对接管理机制。特别是在2010年建立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7、建立一整套的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机制。成立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小组,拟定出台考核目标。街道调处中心要对各社区、公安人民调解工作室实行考核机制,做到平时与半年、全年考核相结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行为,为适应《人民调解法》的出台做好准备。

8、提倡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地化解矛盾纠纷,并形成新的调解模式。

9、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上、下半年完成调解信息各2条。要求信息质量高,有较强的交流性和研读性,禁止从网络上下载。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第4篇

二是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各县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社区创建经验学习交流,使示范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是丰富社区民族工作载体。积极协调各方,主动地为示范社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示范社区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各自载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有奖竞赛。加强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广泛宣传、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加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慰问帮扶工作。扶持少数民族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六、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社区统战干部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将少数民族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在册,并报请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帮助解决,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说明情况。

七、处理突发事件制度

社区要按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及时处理本地区由于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事件,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在社区内予以解决。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第5篇

一、落实上级部署,着力抓好两大重点工作

1、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工作。我区要在健全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打牢基础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谋划、全面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要以创建考核目标为标准,全面落实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要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热情;要突出重点、填补盲点,切实提高宣传实效性;要不断创新、打造亮点,积极寻求工作突破口,为提升的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是对我区五年来普法成果的一次大检阅。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资料、查缺补漏,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要对照验收标准认真自查、整改,特别是要对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要认真总结、发现、宣传“五五”普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工作亮点,为下一个五年普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做好汇报、接受实地考察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顺利进行。

二、服务城乡统筹,认真做好六项业务工作

3、注重法制宣传。一是要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重点宣传《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从加强我区政法队伍建设出发,深入宣传《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二是要强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区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夜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三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实际,针对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的不同特点,在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或一类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的对象,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免费发放。总结推广各街道、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对“法律六进”活动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促进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4、着力人民调解。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优化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成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切实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要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重点关注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着力化解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疑难纠纷;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5、细化律师管理。要继续加强律师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律师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教育,增强律师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要以“一社区一律师”活动为载体,促进律师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及时有效地帮助群众解难释疑;要充分调动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全力为经济平稳发展、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主题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打造“三大总部集群”、发展现代服务业、航空工业基地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中提供法律服务;要不断完善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法律服务对子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秩序,积极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经营、招投标等提供法律服务;要组织律师积极为政府重大政策决策、重大项目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主动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当好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服务。

6、优化公证服务。适应新形势变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逐步探索适应公证业务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公证工作预防和服务功能作用,不断提升公证在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水准。要大力加强公证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参与、积极介入,为区委、区政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不断延伸、优化公证服务,坚持为重点工程、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资源优化配置及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服务;坚持为企业自主创新、树立品牌打造提供服务;坚持为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推进“三个”集中提供服务;坚持为农村土地流转、剩余劳动力转移,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提供服务;坚持为城乡环境整治,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提供服务。

7、强化法律援助。要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充分发挥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功能作用及调动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的积极性,努力做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出村(社区),法律援助初审受理不出工作站,为广大受援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继续加强和工、青、妇、残等社会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其网络健全、工作方法灵活的优势,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工商、建设等部门的联系,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与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程序,支持和鼓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参与涉法的调处,积极引导涉法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调解和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

8、抓好安置帮教。要从源头上预防重新犯罪和消除社会隐患,积极探寻社会管理创新途径。一方面,要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前评估、分类矫正以及考核评估机制,在减刑、解教等奖惩制度建设上实现突破;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矫正对象教育基地”、“技能培训基地”以及公益劳动基地建设,促使矫正对象珍惜社区服刑方式,自觉服从监督管理,并掌握必要的就业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和分类管理机制,加快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的推广使用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信息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危险性评估机制,随时监控、随时评估;组织实施刑释解教人员的“创业工程”和“帮扶工程”,加快过渡性安置基地(企业)建设;积极探索社会化帮教安置的新途径,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提高帮教安置工作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提升管理水平,努力构建三大长效机制

9、完善基层司法所达标考核长效机制。一是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司法局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司法所“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工作格局。扎实开展达标司法所创建工作,做到名称统一规范、管理职责明确、经费和办公用房保障到位。二是强化司法所管理,建立完善对司法所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制度。从今年开始,司法局将按照《区司法所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司法助理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对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进行考核,对评为优秀的司法助理员,将给予奖励;对评为基本称职的司法助理员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评为基本称职的司法助理员,将协商街道党工委调整其工作岗位。努力使司法局与司法所形成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三是加强司法所干警业务培训,组织司法助理员开展两次以上集中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努力提升司法助理员业务素质,确保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基层司法所能够更好地发挥。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第6篇

重新调整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四个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成员进行充实,各社区将热心社区工作、懂政策、懂法律的老党员、老干部聘请为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壮大社区人民调解队伍。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将负责、民政、妇联、计生的工作人员充实到领导小组中。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工作中一起部署、考核、验收,切实提高各社区及辖区企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

二、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调解员素质

全年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次,学习《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调解小组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业务学习活动,每月进行1次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调解工作技巧和能力。

三、开展人民调解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结合“三民”工作的开展,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力度,充分发挥下派工作组的作用,通过排查化解着重解决居民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纠纷,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同时,各社区要每月上报一次矛盾排查情况表,每季度上报一次矛盾纠纷分析材料,并制定出相应对策。街道每月结合信息研判会开展一次矛盾排查会议,及时分析化解各社区出现的疑难纠纷。

四、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落实一案一补

继续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各社区统一使用人民调解标识牌、人民调解印章、规范使用调解登记表,人民调解案件档案必须使用统一格式,调解案件要建立档案。街道调解组织调解任务为35件,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完成20件调解任务,书面调解建卷不少于5件。调解要建立调解台帐,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化。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第7篇

关键词:村庄规划 村民参与 广州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1 背景

党的十精神提出了关于科学规划村庄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广州市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广州市委市政府在2011年底提出从每个区、县级市中选取2至3个村庄开展规划编制,作为美丽乡村示范村庄规划,2013年至2014年通过示范经验,运用其形成的一套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机制,在广州市全面推广新一轮村庄规划。工作中,我们认识到充分发挥村民参与规划的主观能动性,将村庄规划从自上而下的传统规划转变为以村民意愿为主导的村规民约,是规划落地的关键,落实规划过程中的“村民参与”则是做好村庄规划的重要抓手。

“村民参与”是村庄规划在不同阶段、不同程度地让村民介入工作环节的过程,涉及村庄规划实施中的多元主体。“村民参与”是本轮村庄规划的创新工作机制,旨在通过“村民参与”工作机制的探索与实践,以“村民参与”为基础,形成一套具有广州特色的新农村规划体系样板,凸显村民参与的重要作用,为全国新农村规划树立标杆。

2 存在问题

回顾历次村庄规划,有些现象普遍存在:规划与村庄实际脱节,规划无法落地,村庄规划给村民的印象就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风一吹就飘在天上”,有些城中村改造甚至因为没有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没有充分沟通协商,造成拆迁安置成本剧增,导致陷入漫长的“谈判”之中,乃至依赖强拆而酿成的不堪后果。

审视过往村庄规划,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三大方面的问题。第一,指导性弱。未能就如何提高村民在规划中的参与度建立系统的工作机制;第二,实施性弱。更多是偏向“单一式”的物质空间规划,未针对村民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寻求具体的实施路径;第三,参与性弱。公众参与度不高,关门做规划,村民当客人。

3 解决思路

针对上述三个问题,结合新型城市化对村庄规划的要求,提出解决思路。

(1)制定“村民参与”工作机制,解决指导性弱的问题。

建立起包括问卷调查和村民访谈、规划工作坊、规划公示、村民审议等“四位一体”的全过程村民参与工作机制,将工作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工作指引,在全市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贯彻执行。

(2)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规划编制,运用“合力”寻求解决途径,解决实施性弱的问题。

坚持村庄规划的问题导向,通过村民共同参与找准村庄发展要解决的共性问题以及村民生活和村庄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个性问题。针对问题开展规划编制,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有效解决村庄规划照搬城市规划模式、脱离农村实际、实施性较差等普遍存在问题,积极化解各村庄规划与建设所面临的个性问题。在规划过程中,努力实现市指导,区县统筹负责,部门协作,镇(街)具体组织实施,村委辅助落实、村民广泛参与的工作协同模式,发动政府、企业、帮扶单位等多方力量,针对具体问题寻求解决途径。

(3)加强宣传和基层培训,以“村民版”的文字、图片以及语言讲解规划,征求意见,解决公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在贯彻执行“村民参与”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动员、培训、宣传工作;设立“驻村规划师”制度,各村确定一名固定的规划设计人员作为与镇、村、设计单位和规划局沟通的桥梁,定期向村民宣传规划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从成果表达方式以及与村民沟通的方式上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以及村民的语言讲解规划,征求意见。

4 “村民参与”流程

“村民参与”流程可划分为:宣传发动阶段、现状调研阶段、方案编制阶段、公示审批阶段和总结调整阶段。在各个阶段中,村民都可参与其中贡献自己的意见和智慧,实现对村庄规划过程的全程参与。

图1村民参与流程示意图

4.1 宣传发动阶段

这个阶段希望通过动员大会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培训使各级行政部门以及村民了解村民参与的方式和渠道,提高村民参与的能力和意识。市负责督导检查,区(县)统筹指导辖区镇(街)、村两委、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动员、培训、宣传工作;片区动员与重点动员结合,灵活开展;宣传发动后,培训、宣传工作贯穿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全过程。

4.2 现状调研阶段

通过问卷调查、村民访谈、现状摸查、驻村体验及规划,全面而细致地了解村庄基本情况,充分体察村民的需求和意愿,为规划方案的编制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4.2.1 问卷调查及村民访谈

通过标准化设计的调查问卷,以便对村庄各类用地的基本情况、村民最紧迫的需求和对村庄规划的意愿等进行归纳统计,最终形成问卷调查报告,通过问卷调查结果有针对性的开展村庄规划。

以随机抽样和选择有代表性的家庭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村庄规模选取15-30个家庭进行入户访谈,直观的了解村民的意愿和建议,获得最直接、真实的信息。访谈后及时形成访谈工作小结,并最终纳入意见征集报告。

图2 问卷调查示意图

图3 现场访谈

4.2.2 现状摸查

按照《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方案》现状摸查信息要求,由区(县)政府督查,区(县)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指导镇(街)对应部门完成信息录入和核查工作,村两委负责填写村相关信息,村民如实填写村民住宅情况。

4.2.3 驻村体验及规划

通过驻村体验测量核实村庄目前用地的基础数据,留存相关图片、影音资料,并对重点用地详细记录。掌握对争议地块及其他重大问题的村庄意见,拟写驻村工作纪要,并形成村庄规划的初步成果。

图4 现场调研

4.3 方案编制阶段

4.3.1 规划工作坊

镇(街)组织召开规划工作坊,规划设计院携带前期规划的初步成果,邀请村两委、村监委、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乡贤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初步成果的讨论,镇(街)国土、规划、城建、水务、农业等有关部门现场指导,完善初步规划成果。常规流程包括:1)由设计研究院的规划师向村民讲解规划初步方案;2)将村民代表分为组,每组分派1名规划师参加,共同讨论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分组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对规划的疑问进行解答;3)总结出村民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方案修改意见。

图5 村庄规划图

图6 村庄规划图

规划设计单位向与会人员汇报问卷调查和村民意见征集的过程和结果。重点讲解规划初步成果,要求成果展示方式简单、通俗、易懂:1)规划师向村民讲解的时候尽量全程使用粤语;2)使用政府提供的航片替代常规的规划图,要求对照航片讲清楚村里涉及的各处规划,并由村民发表意见;3)使用实拍照片或效果图与现状对比的方式展示规划示意效果。

图7 现场规划讲解示意图

图8 现场规划讲解示意图

4.3.2 村庄方案讨论决策及审查会议

会议分为村内讨论决策、镇(街)审查和专家、部门联合审查这三个层次。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组织村两委、村监委、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召开会议,组织村民广泛参与规划方案的意见征集和方案修订讨论,修改方案直至表决审议通过。会议过程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与会人员详细解释方案的要点,说明方案中对村民意见的采纳。同时,传达镇(街)意见和相关政策规定,对未被采纳的村的意见进行解释说明,寻求与会人员的理解。

4.4 公示审批阶段

4.4.1 成果批前公示及意见反馈

村两委在村里组织开展规划方案批前公示活动,收集村民意见并向设计单位反馈,由村务监督委员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规划方案应在村庄显眼的位置进行公示,可设置一些宣传标语或广播告知村民,引起村民对公示的重视。村两委负责对公示展板的日常维护。规划设计单位应将村庄规划方案和规划村民参与流程转化为简明易懂的图片、文字开展公示。方案公示的过程中,设计单位、有关部门应就村民提出的意见及时做出反馈。对公示意见及村民意见反馈情况详细记录,总结写入公示村民意见报告。

4.4.2 村民会议审议

将批前公示后的修改方案交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及审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员或户代表参加,经到会人员或户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如投票不通过,则需调整方案直至村民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及时对会议讨论和表决事项公布,接受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以及区(县)督查小组对村民参与工作开展情况的定期检查,监督包括程序监督和结果监督,贯穿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以确保村民参与各项工作合理和落实到位。

4.5 总结调整阶段

通过法定程序将村庄规划成果纳入村规民约,形成村中的法律、道德规范和行为约束,全村共同遵守执行,促进村庄规划执行落地。事先与村民明确并确保规划编制的刚性,无重大原因,在规划落实过程中不得随意修改。依法需要修改的规划,应获得区县政府审批批准后,依照规划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执行。

公示结束后直到规划落地期间,由村监委收集整理村民反映的新问题、新意见、新需求,不定期向镇(街)、规划设计单位反映。镇(街)和设计单位在规划完成后不应完全退出,应及时受理并对村民意见进行反馈。区(县)政府、镇(街)政府需逐级进行审核村庄建议,决定意见是否批准。如同意批准,在遵循规划编制和审批的法定程序下,允许对规划方案继续进行合理的调整,以保障村民利益。

5 “村民参与”报告

汇总“村民参与”流程相关的影音、图片、文件等资料,整理村民参与的形式、村民反映的主要问题、意见诉求和对村民意见的反馈结果,形成“公众参与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村民参与”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村民提出的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村民对村庄规划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村民参与”工作汇总表等。《村庄规划的公众参与报告》由规划设计单位统筹,区县、镇街、村不同层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完成“村民参与”文件资料的存档保护。报告应在规划方案报区(县)最终审批公示前完成 ,并纳入规划编制方案最终成果。

图9 村民参与报告封面

6 实践小结

“村民参与”工作机制在广州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庄规划中已初见成效,以广州市白云区寮采村为例,新一轮村庄规划采用了“村民参与”工作机制,村民对规划如数家珍,对村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萧建星(寮采村党支部书记)指着村内逐步发展起来的生态旅游区对记者说:“规划是我们自己参与编制的,大家都认可,全村上下都一条心,还有什么事情做不成的?”。“村民参与”方法将在探索与实践中不断深化和扩展,从信息收集环节逐步向方案编制、民主决策等更多环节扩展,使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得到突破。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广州市规划局,北京零点前进策略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村庄规划“村民参与”指引手册(试行)》2013

[2]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庄规划》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