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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结算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4-09 06:08:41
人民币结算论文

人民币结算论文第1篇

摘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道路的进程,提高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发展的能力、实现贸易与金融的双赢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基于此,本文在分析人民币跨境结算推出背景的基础上,探讨了其实施的意义,最后指出在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期对人民币跨境结算实施有所借鉴。 关键词:人民币 跨境结算 人民币跨境结算推出的背景 实体经济对人民币结算具有较强的现实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大都采用主要的国际货币进行结算。在与美、欧等主要贸易伙伴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的货物贸易中,超过90%的结算采用第三方货币。两国的银行必须通过第三方商业银行才能实现货款的最终清算。一笔贸易款项可能涉及进(出)口方、进(出)口开户行、进(出)口方的外币清算行等多家机构的多个环节才能完成。过多的环节使资金流转速度、到账速度放慢,且每个环节都需承担一定的费用,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金融危机后很多国家流动性紧张,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企业和贸易伙伴国企业普遍希望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规避风险。 对境外企业来讲,其在进行结算币种时一般有两个判断标准:一是结算的货币要有最广泛的可接触性;二是币值要稳定,甚至有升值空间。 在当前国际主流结算货币汇率波动幅度加大的情况下,允许我国企业以汇率相对稳定的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不仅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也有利于贸易双方锁定交易成本,降低因采用第三方货币结算而带来的二次汇兑成本,从而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促进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发展。 我国综合实力的提升为人民币走向国际化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本币结算中人民币能否被市场选择作为结算货币,是由经济实力、币值稳定程度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归根到底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量的不断攀升以及全球贸易比重的不断增加,为外贸企业利用人民币进行贸易投资提供了较大的空间,我国经济实力的迅速增长,为人民币区域化后成为国际结算货币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人民币支付环境的改善为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近年来,人民币支付结算环境不断改善,金融体系结算效率不断提高,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1996年12月以来,我国认真履行人民币经常帐户可兑换的承诺。这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制度安排也遵循了人民币经常帐户可兑换的原则,并体现了本币结算的便利性安排,例如人民币贸易结算不再纳入外汇核销的管理;结算中产生的人民币负债只需外债登记,不纳入外债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将主要通过监督商业银行切实履行贸易真实性审核责任,建设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与有关部门建立必要的信息共享和管理机制,共同防控试点中的风险。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意义 (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迈出重要一步 此次金融危机让我国意识到,要摆脱当前各种不利状况的影响,充分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必须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而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业务的适时启动,不仅使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得以加快,也使我国在国际货币和金融事务中的地位得以提高。 一国货币的国际化程度,从根本上取决于该国的经济金融实力和地位。现在中国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外汇储备大国,这些都为人民币在未来进一步国际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美元强大的规模效应,且其已经形成了市场的自发选择,在短期内对于美元体制的改革将会非常困难。较为现实可行的做法应该是推进本币国际化与加强区域货币金融合作,而有意愿且有能力推进这种 变革的,无疑是东亚地区。 采用跨境人民币结算无疑是人民币迈向国际储备货币的漫长过程中的第一步,是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长期目标的一部分。人民币国际化可分为三个阶段。目前人民币在周边以“硬通货”的形式出现,实现了准周边化,第一步可以和香港、台湾地区及新加坡一起,形成一个大中华货币区;第二步建立东南亚货币区,东盟十国和中日韩三国;第三步扩大至整个亚洲,构建亚洲区域经济体和货币区。即将人民币从准周边化发展为正式周边化,进而发展为正式区域化及准国际化,最终真正实现国际化。而其货币职能的三个阶段为,一是鼓励外资和金融交易用人民币报价和结算;二是通过股票、债券和资本帐户交易强化人民币的国际投资货币功能;最后在外贸和金融交易对人民币达到某一临界量之后将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 以内地与香港地区的贸易结算为例,如果全部转换为人民币结算,现在的总贸易额约为1730多亿美元,占国内年度贸易总额的7%左右。事实上,国内进出口总额的53.3%是与亚洲国家进行往来,并占东盟全部对外贸易总额的10%以上。2008年,我国在贸易项目下,即向亚洲国家进口7000亿美元,约4.8万亿人民币,理论上(如果全部以人民币对外支付)相当于仅在贸易项目下即可向亚洲国家输出人民币4.8万亿元。因此,构建人民币跨境结算体系,对于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第一步——产生“亚洲人民币”意义重大。在中国经济金融保持现有稳定增长发展势头的前提下,人民币在未来5-10年的时间内,会上升到除了美元和欧元之外,与英镑、日元同等地位的第三大贸易结算货币。 (二)对进出口企业的意义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实施对进出口企业而言,一是在国际结算货币上多了一个选择,增加了企业结算的灵活度;二是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的国际结算成本,这主要表现在节省了用外币收付款而引起的汇兑成本,同时也节省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有关费用;三是直接用人民币收付,避免了汇率风险。虽然境内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也可能遇到汇率损失的问题,但进出口企业与投资机构的经营理念不同,进出口企业无需从汇率变动中获取差价和收益,在收款和付款都为同一种货币时,就能够在从事进出口贸易中锁定汇率风险,使企业平稳运行,改变以往企业出口越多汇率风险越大的状况;四是可以进一步加快结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另外,出口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其收汇资金可以存放境外且只需备案,无须审批,不影响进出口企业货物通关速度,按照有关规定还可以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也不需要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三)对商业银行的意义 跨境人民币结算是在国际结算领域的重要创新和探索。从准入角度而言,从事人民币贸易结算只是将国际结算业务的币种进行调换,并不需要用类似资本金、资产质量等硬性指标限制银行;从技术角度而言,人民币贸易结算主要是实现银行间的帐户对接,清算等,相当于通过境外行或港澳行作为中介,延伸了央行人民币支付清算系统覆盖的区域半径。而且,在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之后,跨境贸易的清算行 范围大大拓展了。在此之前,仅有中银(香港)和中银(澳门)拥有与央行大额支付的清算功能,而试点之后,几乎所有具有国际结算能力的境内银行都可以成为境内人民币贸易的清算和结算行。可以肯定,跨境人民币结算在银行现有的国际结算体制下,将为境内银行拓展国际业务开辟新的空间,增加新的业务,同时也带来大量中间业务收入的产生,而且当人民币在境外产生一定的沉淀资金后,势必会对银行其他的理财服务产生需求。 对商业银行而言,在近年来人民币不断升值的情况下,一直都在承担着资金上的巨大损失。如果开展人民币结算业务,可 以减少银行外汇头寸储备,也就相应地减少了人民币升值的损失。 另外,银行可能因为这项业务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外资银行由于拥有网络和头寸优势,以前一些大型进出口企业更趋向于在外资银行办理业务。而采用人民币结算后,这种优势将转向中资银行,尤其是能为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融资的中资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将拥有绝对优势。 推行人民币跨境结算面临的问题 目前,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进展较慢,其中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作为一个全新的业务,相关的管理部门、企业和银行都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学习和磨合;二是因为试点企业地域相对有限,从某种意义上也限制了试点规模;三是一些配套制度和政策仍在制定中,在企业和银行的具体操作上有一定困难。 从人民币本身来看,一是美元作为传统货币有着巨大的优势,路径依赖使得企业很难放弃原有结算方式;二是人民币长期升值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海外进口商采用人民币结算的意愿;三是人民币作为非自由兑换货币,国际化程度不足,资本账户的管制又使得境外人民币持有者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流出渠道及规模均受到制约,降低了人民币的吸引力,而我国一些主要贸易伙伴也在近年来力推本币国际化,对于人民币结算积极性不高。 虽然有种种问题,但相信随着试点地区的扩大,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特别是人民币跨境结算的配套制度和政策正在制定和推出中,该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业务一定会迎来新的发展。

人民币结算论文第2篇

摘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道路的进程,提高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发展的能力、实现贸易与金融的双赢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基于此,本文在分析人民币跨境结算推出背景的基础上,探讨了其实施的意义,最后指出在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期对人民币跨境结算实施有所借鉴。 关键词:人民币 跨境结算 人民币跨境结算推出的背景 实体经济对人民币结算具有较强的现实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大都采用主要的国际货币进行结算。在与美、欧等主要贸易伙伴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的货物贸易中,超过90%的结算采用第三方货币。两国的银行必须通过第三方商业银行才能实现货款的最终清算。一笔贸易款项可能涉及进(出)口方、进(出)口开户行、进(出)口方的外币清算行等多家机构的多个环节才能完成。过多的环节使资金流转速度、到账速度放慢,且每个环节都需承担一定的费用,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金融危机后很多国家流动性紧张,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企业和贸易伙伴国企业普遍希望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规避风险。 对境外企业来讲,其在进行结算币种时一般有两个判断标准:一是结算的货币要有最广泛的可接触性;二是币值要稳定,甚至有升值空间。 在当前国际主流结算货币汇率波动幅度加大的情况下,允许我国企业以汇率相对稳定的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不仅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也有利于贸易双方锁定交易成本,降低因采用第三方货币结算而带来的二次汇兑成本,从而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促进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发展。 我国综合实力的提升为人民币走向国际化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本币结算中人民币能否被市场选择作为结算货币,是由经济实力、币值稳定程度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归根到底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量的不断攀升以及全球贸易比重的不断增加,为外贸企业利用人民币进行贸易投资提供了较大的空间,我国经济实力的迅速增长,为人民币区域化后成为国际结算货币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人民币支付环境的改善为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近年来,人民币支付结算环境不断改善,金融体系结算效率不断提高,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1996年12月以来,我国认真履行人民币经常帐户可兑换的承诺。这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制度安排也遵循了人民币经常帐户可兑换的原则,并体现了本币结算的便利性安排,例如人民币贸易结算不再纳入外汇核销的管理;结算中产生的人民币负债只需外债登记,不纳入外债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将主要通过监督商业银行切实履行贸易真实性审核责任,建设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与有关部门建立必要的信息共享和管理机制,共同防控试点中的风险。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意义 (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迈出重要一步 此次金融危机让我国意识到,要摆脱当前各种不利状况的影响,充分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必须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而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业务的适时启动,不仅使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得以加快,也使我国在国际货币和金融事务中的地位得以提高。 一国货币的国际化程度,从根本上取决于该国的经济金融实力和地位。现在中国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外汇储备大国,这些都为人民币在未来进一步国际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美元强大的规模效应,且其已经形成了市场的自发选择,在短期内对于美元体制的改革将会非常困难。较为现实可行的做法应该是推进本币国际化与加强区域货币金融合作,而有意愿且有能力推进这种 变革的,无疑是东亚地区。 采用跨境人民币结算无疑是人民币迈向国际储备货币的漫长过程中的第一步,是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长期目标的一部分。人民币国际化可分为三个阶段。目前人民币在周边以“硬通货”的形式出现,实现了准周边化,第一步可以和香港、台湾地区及新加坡一起,形成一个大中华货币区;第二步建立东南亚货币区,东盟十国和中日韩三国;第三步扩大至整个亚洲,构建亚洲区域经济体和货币区。即将人民币从准周边化发展为正式周边化,进而发展为正式区域化及准国际化,最终真正实现国际化。而其货币职能的三个阶段为,一是鼓励外资和金融交易用人民币报价和结算;二是通过股票、债券和资本帐户交易强化人民币的国际投资货币功能;最后在外贸和金融交易对人民币达到某一临界量之后将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 以内地与香港地区的贸易结算为例,如果全部转换为人民币结算,现在的总贸易额约为1730多亿美元,占国内年度贸易总额的7%左右。事实上,国内进出口总额的53.3%是与亚洲国家进行往来,并占东盟全部对外贸易总额的10%以上。2008年,我国在贸易项目下,即向亚洲国家进口7000亿美元,约4.8万亿人民币,理论上(如果全部以人民币对外支付)相当于仅在贸易项目下即可向亚洲国家输出人民币4.8万亿元。因此,构建人民币跨境结算体系,对于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第一步——产生“亚洲人民币”意义重大。在中国经济金融保持现有稳定增长发展势头的前提下,人民币在未来5-10年的时间内,会上升到除了美元和欧元之外,与英镑、日元同等地位的第三大贸易结算货币。 (二)对进出口企业的意义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实施对进出口企业而言,一是在国际结算货币上多了一个选择,增加了企业结算的灵活度;二是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的国际结算成本,这主要表现在节省了用外币收付款而引起的汇兑成本,同时也节省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有关费用;三是直接用人民币收付,避免了汇率风险。虽然境内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也可能遇到汇率损失的问题,但进出口企业与投资机构的经营理念不同,进出口企业无需从汇率变动中获取差价和收益,在收款和付款都为同一种货币时,就能够在从事进出口贸易中锁定汇率风险,使企业平稳运行,改变以往企业出口越多汇率风险越大的状况;四是可以进一步加快结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另外,出口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其收汇资金可以存放境外且只需备案,无须审批,不影响进出口企业货物通关速度,按照有关规定还可以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也不需要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三)对商业银行的意义 跨境人民币结算是在国际结算领域的重要创新和探索。从准入角度而言,从事人民币贸易结算只是将国际结算业务的币种进行调换,并不需要用类似资本金、资产质量等硬性指标限制银行;从技术角度而言,人民币贸易结算主要是实现银行间的帐户对接,清算等,相当于通过境外行或港澳行作为中介,延伸了央行人民币支付清算系统覆盖的区域半径。而且,在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之后,跨境贸易的清算行 范围大大拓展了。在此之前,仅有中银(香港)和中银(澳门)拥有与央行大额支付的清算功能,而试点之后,几乎所有具有国际结算能力的境内银行都可以成为境内人民币贸易的清算和结算行。可以肯定,跨境人民币结算在银行现有的国际结算体制下,将为境内银行拓展国际业务开辟新的空间,增加新的业务,同时也带来大量中间业务收入的产生,而且当人民币在境外产生一定的沉淀资金后,势必会对银行其他的理财服务产生需求。 对商业银行而言,在近年来人民币不断升值的情况下,一直都在承担着资金上的巨大损失。如果开展人民币结算业务,可 以减少银行外汇头寸储备,也就相应地减少了人民币升值的损失。 另外,银行可能因为这项业务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外资银行由于拥有网络和头寸优势,以前一些大型进出口企业更趋向于在外资银行办理业务。而采用人民币结算后,这种优势将转向中资银行,尤其是能为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融资的中资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将拥有绝对优势。 推行人民币跨境结算面临的问题 目前,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进展较慢,其中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作为一个全新的业务,相关的管理部门、企业和银行都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学习和磨合;二是因为试点企业地域相对有限,从某种意义上也限制了试点规模;三是一些配套制度和政策仍在制定中,在企业和银行的具体操作上有一定困难。 从人民币本身来看,一是美元作为传统货币有着巨大的优势,路径依赖使得企业很难放弃原有结算方式;二是人民币长期升值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海外进口商采用人民币结算的意愿;三是人民币作为非自由兑换货币,国际化程度不足,资本账户的管制又使得境外人民币持有者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流出渠道及规模均受到制约,降低了人民币的吸引力,而我国一些主要贸易伙伴也在近年来力推本币国际化,对于人民币结算积极性不高。 虽然有种种问题,但相信随着试点地区的扩大,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特别是人民币跨境结算的配套制度和政策正在制定和推出中,该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业务一定会迎来新的发展。

人民币结算论文第3篇

内容论文摘要:自2005年我国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屡创新高,步入持续稳步升值的上升通道。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压力,必然对我国的国际贸易以及对我国的国际贸易结算带来显著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研究人民币升值压力下的国际贸易结算问题、运用国际结算多元化策略抵御人民币升值压力对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人民币升值 出口贸易 压力国际结算 多元化策略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压力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有着显著的影响。根据弹性分析理论以及马歇尔—勒纳条件,汇率的变动可以直接影响进出口产品的价格和数量。 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罗列了人民币升值的四大弊端,位列首位的就是:商品的美元价格将随人民币升值而提高,许多国内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造成冲击。人民币升值以后,为维持同样的人民币价格,用美元表示的我国出口产品价格将有所提高,这会削弱其价格竞争力;而要使出口产品的美元价格不变,则势必挤压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这不可能不对出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造成冲击。 从对我国外贸易发展实际情况来看,2005年7月汇率改革至今,尤其是2008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已经开始呈现出口增速放缓、出口企业的经营状况步入窘境的趋势。在出口产业密集的长三角、珠三角等地,一些工厂陆续倒闭。以广东省为例,2008年前5个月,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数达11006家,占全省工业企业的1/4强,亏损额增长了49.3%。此外,企业由于经营困顿骤然停业倒闭的案例开始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出现。 当然,人民币持续升值并非导致所有后果的全部原因,但无可否认,人民币持续升值对于我国出口贸易带来沉重的压力。 人民币升值压力下我国国际贸易结算多元化趋势 所谓国际结算,就是指国际间清偿债权和债务的货币收付行为,它是以货币收付来清偿国与国之间因经济文化交流、政策性、事务性交流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在整个国际贸易活动中,国际结算不仅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进出口商进行债权债务核算的关键。所以,人民币升值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同时必然对国际结算也带来直接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到来,各国间贸易迅速发展,国际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竞争手段不断增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也经历着一次重大变革。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商务信息传播速度的不断加快、西方国家信用制度的日趋完善以及国际保理业务的逐渐流行,信用证方式在国际结算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特别是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基本上不用信用证结算,而主要采用赊销等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 在我国,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服务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也开始采用各种灵活的国际结算业务,并利用多元化的国际结算方式开拓不同的市场和不同的客户,我国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已经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这种多元化趋势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随着贸易国别的多元化过程,使用贸易对象国本币结算的业务量逐渐增加。由于美元近几年来的不断贬值,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开始在与欧洲、日本以及澳洲买家谈判时有目的地使用欧元、日元、澳元等比较强势的货币结算,以此来规避汇率风险。信用证结算业务量在我国也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随着出口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国外买家不愿开具信用证。我国很多出口商为了占领市场、争夺客户和订单,采用承兑交单或赊销等付款方式的比重不断提高。据统计,中国目前只有大约30%-40%的出口使用信用证结算,其余大都是基于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其中,赊销方式越来越普遍,而且放账期限越来越长。 正因为如此,虽然我国的国际结算已经出现了多元化趋势,但目前大多数中小型出口企业还是比较信赖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缺乏必要的风险分摊机制,许多企业宁肯牺牲一定利润,也不愿承担结算方式上的额外风险。国际结算多元化的过程显得十分缓慢。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人民币对美元不断稳步升值,商品的美元价格也随人民币升值而不断提高,这不仅蚕食掉我国企业仅有的一点利润,还使得我国出口产品具有的价格上的竞争力被逐渐削弱。在这种难以继续进行价格竞争的情况下,向进口方提供有利的结算方式就成为出口竞争的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同时,在具体的业务实践中,很多出口企业发现,国际结算多元化确 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所以,伴随着人民币升值的步伐,越来越多的国际结算业务向多元化发展,人民币升值不可避免的成为国际结算多元化选择的催化剂。 人民币升值背景下我国实施国际结算多元化策略的对策 (一)推行新型综合性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1.大力推行国际保理业务。国际保理是国际保付的简称,是18世纪中后期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过程中兴起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根据国际保理联合会颁布的《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的解释,国际保理是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国际结算、代办会计处理、账务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及贸易融资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 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主要与国际贸易中赊销和承兑交单商业信用付款方式的发展有关。近些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出口竞争日趋激烈,出口商间的竞争逐步由品质、价格的竞争转为销售条件方面的综合竞争,许多出口商不得不接受承兑交单和赊销的结算方式。但是,由于出口商对海外进口商的资信缺乏了解,对其经营状况没有及时准确的信息,上当受骗情况屡见不鲜。在这种背景下,国际保理由于其迎合了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承兑交单、赊销等国际结算方式的需要,迅速被众多的进出口商所接受。 对出口商而言,国际保理的优势首先是保理商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承担100%的坏账担保,因此无论在承兑交单还是在赊销的结算方式下,进口商破产或拒付货款等的风险均转由保理商承担,有效地保护了出口商的利益。同时,国际保理业务能够使出口商发货后即可获得资金融通,加速资金流转,能有效解决出口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融资是保理这种综合性金融业务的服务项目之一,保理商通过承购应收账款向出口企业提供出口合同金额80%的融资额。相对银行货款来说,保理更容易给企业特别是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通过保理业务,还可以马上办理结汇和提前核销退税,这点对于规避人民币升值背景下的汇率波动风险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国际保理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实现国际市场多元化战略。另外,由于保理商往往还同时提供客户资信调查、帐户管理、会计处理等服务,有利于出口商获取国外客户信息,控制销售风险,降低经营成本;还能有助于消除与不同国家进口商之间的语言、文化和法律障碍,便于出口商集中精力进行生产和销售。 国际保理对进口商的益处更是显而易见:进口商纯粹因其良好的信誉而使保理商愿意为其担保付款,几乎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同时,由于进口商是通过保理商延期付款,相当于取得了出口商信用贷款,能够利用有限的资金迅速扩大经营额,加快了资金和进口货物的流动周转;此外,相比较信用证等传统支付方式,进口商无需提供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或用财产抵押,支付的费用比较低廉,手续也大大简化。所有这些,都带给进口商巨大的吸引力。 对保理商来说,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最大的益处当然是取得由融资利息和保理手续费用所组成的收益。此外,保理商还可以就所提供的其他服务(如资信调查等)收取额外手续费用。除了直接的收益以外,开展保理业务还有利于保理商与进出口商建立其他的业务往来。 2.对于期限较长、金额较大的结算项目要采用福费廷结算方式。所谓“福费廷”, 又称包买票据,也是一种特殊的应收账款让售,即包买商(Forfaiter,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从本国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买断经过外国进口商银行承兑或担保的中长期汇票、本票或其它应收债权凭证的金融交易。因为包买商买断的汇票、本票、或其它应收债权都有银行独立性保函/备用信用证担保,风险比较小,而福费廷业务的加入,进一步降低了坏账风险,更主要的是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及时收回了资金,转嫁了汇率风险,并可以提前办理核销和退税手续,改善了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同时,它还可以为国外买方提供延期付款的条件,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福费廷业务主要针对大型设备和BOT项目的出口,因为收款周期长,金额较大。福费廷业务的缺点是:必须进口商同意并能找到高资信担保人时;出口商必须确保债权凭证的有效性和银行担保的有效性,才能真正免除包买商的追索权;福费廷业务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所以福费廷业务的缺点是相当明显的。 3.应推广银行保函在我国国际结算多元化过程中的运用。保函,又称保证书,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即保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 面保证凭证,保证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在国际贸易结算领域,除了汇款、托收、信用证作为主要结算方式以外,国际保理和银行保函也越来越多地运用到国际贸易和国际承包工程结算中,特别是银行保函以其信用程度高,运用范围广泛,针对性强等特点而越来越多地被引入金融、贸易、劳务和经济活动中,并发挥着重要的保证作用,使国际结算手段更灵活,资金划拨更快捷,安全更有保障。 4.对于美国市场的结算业务争取使用备用信用证替代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即由开证行付款。如果开证申请人履行了约定的义务,该信用证则不必使用。 备用信用证最早流行于美国,因美国法律不允许银行开立保函,故银行采用备用信用证来代替保函,后来其逐渐发展成为为国际性合同提供履约担保的信用工具,其用途十分广泛,如国际承包工程的投标、国际租赁、预付货款、赊销业务以及国际融资等业务。 (二)注重国际结算方式的综合运用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常见的不同结算方式结合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此外,还有汇付与托收结合、托收与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结合、以及汇款、托收、信用证三种方式结合,等等。通过多种结算方式的结合就可以避免单个结算方式的劣势,从而使买卖双方的利益均衡,进行公平的外贸交易。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时,究竟选择那一种结合形式,可酌情而定。在人民币不断升值的过程中,出口企业要尽量采取收汇比较及时的结算方式组合,以规避汇率风险。 (三)有选择地采用国际结算与出口保险的综合运用 无论采用哪种国际结算方式,投保出口信用险都是规避风险的一项“终极”选择,即出口企业专门就进口方的坏账风险向专业保险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出现坏账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风险基金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是国际上公认的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的有效手段。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始于1989年,虽已有十余年的历程,但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只占全年出口总额的1%左右,规模远远低于世界平均12%的水平。这两个数字反映了我国出口企业国际贸易风险意识比较淡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还远未充分发挥。 近年来,出口信用保险逐渐被各级政府和企业所认识,它对提高我国出口企业抵御世界经济波动带来的各种风险,保障企业广泛参与世界经济活动,增强企业在国际经济中地位的作用日益显现。 应该指出,国际结算方式与出口信用保险的综合运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进口方的坏账损失,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是因为,信用风险的赔付是在坏帐发生后才进行的,并不能在整体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国际拖欠损失;根据保险公司风险分担的原则,企业并不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赔付,自己一般仍需承担20%左右的损失;有些商品的保险费用较高,赔付期长,手续繁杂,这使企业仍要间接地遭受一定的损失。这种情况使得有些企业不愿意到保险公司投保。 此外,由于人民币不断升值,市场也需要一款具有针对性的规避汇率风险的保险品种。例如,日本通过贸易保险法,建立了多种出口保险制度,包括海外投资保险和汇率变动保险等,以降低汇率风险,同时还在制度上给予其他保险不能给予的保证。而德国企业则通过投保汇率保险实行汇率平衡战略。这种汇率保险本质上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方式,出口商可根据业务期限的长短来选择保险产品的期限,而保险人所交的保费则根据汇率的走向而定。不过,由于目前国内金融市场尚不成熟,类似的金融衍生产品也很少,所以还没有能够有效规避汇率风险的保险品种出现。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展开,我国应出台一定的政策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开发汇率风险避险产品。 (四)充分利用结算货币多元化策略分散汇率风险 在我国实施人民币汇率改革之后,随着人民币对美元的不断升值,出口企业开始越来越倾向于放弃使用美元结算, 而把结算货币的目光放到其他强势的非美元货币上,以期在避免汇兑损失的同时减少与国外客户不断议价的苦恼。 据统计,2005年汇改以来截至2008年4月末,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幅度最大已经超过13%。与此同时,很多其他非美货币对美元也有了相当的升值幅度。如果采用了欧元(同期对美元升值28.51%)、澳元(同期对美元升值23.07%)等强势货币结算,不仅可以有效避免了损失,甚至还能产生汇兑收益。 目前,我国外贸出口企业还是多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仅有少部分出口日本以及欧盟等地的企业采用日元或欧元等货币结算。而根据央行相关调查显示,在目前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压力下,我国江苏、福建、辽宁、广东、浙江等地采用非美元结算的出口企业逐渐增多。对于采用贸易对象国的本币结算,绝大多数的出口企业非常认同,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着一定难度。这是因为,我方要回避风险,对方也会权衡利弊,采用何种货币结算并不是我们一厢情愿的事情。但是,通过积极的合同谈判,在其他合同条款中给予进口方一定的优惠条件,还是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的。 改变以美元为主的结算货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人民币升值对出口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要真正消除这一影响,根本办法还是采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巴曙松曾经建议,外贸出口企业对我国周边地区的贸易就可以渐渐地采用人民币进行结算,以求从根本上彻底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目前,尼泊尔、越南、俄罗斯、蒙古和巴基斯坦等国已先后批准在出口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此外,人民币在俄罗斯、越南、缅甸、尼泊尔等国家已成为边贸结算的主要币种。 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的其他国际结算手段 作为进出口企业内部可以充分利用进口付汇与出口收汇对冲的优势,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例如,预期一个月后出口收汇100万美元,如果届时进口正好需要付汇,就可以采用美元收汇暂不结汇的手法,直接进行付汇。这样,不仅规避了汇率风险,还可以节省美元买卖的银行费用。 选择人民币远期结汇结算方式。出口企业可以选择人民币远期结汇结算方式,即由银行和企业充当远期外汇买卖的双方,使出口企业将汇率预先固定下来,以确知并稳定未来的收支金额。对于一些出口产品生产周期长的企业,待出口日期确定后,就应立即向银行申请价位锁定,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合同。这样在约定期限内,不管人民币是升是降,对于企业来说所赚的利润是不变的。 利用外币期权合同。出口贸易合同一经订立,企业就可在外汇市场上买入相应外汇的看跌期权,约定可以在未来的收款期以商定的价格把美元转换成人民币。由于期权合同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称性,使得出口企业的损失最多也就是签订合同时所缴纳的期权费。 利用外币期货合同。出口贸易合同一经订立,企业就可在外汇市场卖出外汇期货,约定期货的交割日期正好是预期收到外汇付款的日期。这样,就避免了人民币升值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转贷美元。其实,早在人们对人民币升值预期高涨时,转贷美元就成为许多企业的选择。企业向银行借美元至少有两点好处:其一,美元贷款利率要低于人民币;其二,人民币升值使美元贷款出现汇兑收益。 由于人民币升值对于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是全局性的、战略性的,所以通过国际贸易结算多元化抵御人民币升值压力的策略仅仅是局部的、战术层面的。我国还需要对其他环节,其他层面进行更多地研究、采取更多的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民币升值对于我国国际贸易带来的不利影响。

人民币结算论文第4篇

从人民币目前在进出口贸易的应用状况分析,其并没有发挥出自身在国际贸易当中的货币性作用,人民币跨境结算问题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失衡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失衡是当前人民币跨境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1对外贸易支付大于收入

目前,我国对外贸易实际结算经常会出现进口企业用人民币进行货款支付,但出口企业所获得的支付货款则是美元,这种交易行为上的货币差异,使我国进出口方面的人民币支出极为不对称,虽然近年来我国进出口人民币交易绝对差额在逐渐缩小,但其仍以“亿元”为计算单位,这种情况不利于人民币跨境结算发展。

1.1.2收付失衡带来的外汇储备过多

人民币在进出口贸易上的收复失衡,为我国带来了庞大的外汇储备。目前我国实行出口结汇制和进口用汇审批制,在这种制度下,国内企业可以在不用去外汇管理去申请进口用汇的情况下,利用人民币进行对外支付,导致我国外汇管理当局手中的外汇无法流出。

1.2人民币跨境结算流通性差

人民币跨境结算流通渠道不通畅,使得人民币的跨境流通性过差,这在客观上影响了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发展。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国内限制人民币资本性流通和未形成有效的市场化汇率和利率。其中前者是由于我国对资本项目管制较为严格,人民币的流出途径只能依靠对外贸易,这使得人民币未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展现其影响力。

1.3人民币跨境结算系统不健全

人民币跨境清算系统作为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主要途径,仍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具体表现有:

(1)操作行为上有缺陷

例如各商业银行对人民币跨境流通所采取的清算系统不一致;

(2)安全隐患

例如人民币清算需要SWIFT系统来实现,但此过程必须要通过美国、荷兰所建立起的数据运行中心完成,这使得我国跨境人民币数据毫无保留地呈现给外国,这给我国金融信息的安全性带来隐患。

2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水平的对策

想要改变人民币跨境结算存在的问题,就必须要做好对人民币流通性的拓宽,改善进出口收付失衡情况,为此我们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1改善人民币进出口收付失衡情况

改善人民币进出口收付失衡情况的途径主要有以下3方面。

2.1.1扩大货币互换规模

增加人民币的海外存量为此我国需与贸易国之间的货币互换协议,建立相应制度,为人民币进出口贸易流通提供条件。

2.1.2进一步加速汇率市场改革

将一篮子模式更为深入、透彻地应用到进出口贸易当中,提升人民币在市场当中的主导地位。与此同时,还要适当扩大人民币汇率的上下浮动范围,以便将市场机制在人民币汇率中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出来。

2.2拓宽人民币进出口双向流通渠道

在拓宽人民币进出口双向流通渠道策略方面,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内容实现。

2.2.1扩大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扩大

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是实现人民币进出口双向流通的重要途径。为此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开放“国际板”,以人民币为计价方式,为境内企业、股民提供持有外国股票的机会,增强人民币的国际货币职能发挥。

2.2.2实现利率市场化的改革

从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现状来看,想要提升人民币的跨境结算效果,就必须要先实现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够将国内市场产品价格关系理清,从而解决金融产品价格扭曲情况。

2.3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清算系统

为了能够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清算系统,可以在模式上借鉴美元、欧元的跨境清算系统经验,设置专门的独立机构来负责跨境清算工作,同时要确立跨境资金清算的独立性,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有效隔离。并实现境外资金的清算境内化,建立起以我国金融机构为中心的跨境清算体系,为我国金融业提供更多收益。在此基础上,还要实现对跨境清算系统功能性的进一步提升,加大跨境清算的信息监督与安全保障,建立起以人民币为核心的跨境清算运营模式,提升人民币在进出口当中的地位,为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打好基础。

3结语

人民币结算论文第5篇

关键词:人民币;支付结算;账户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是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可以为中央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秩序提供有力的支持。银行结算账户作为集中反映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资金收付结算的起点与终点,也是一切经济活动资金往来的基础。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的出台,为有效保证支付结算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经济金融的改革和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1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办法》对一般存款账户放开,使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不同的银行。但同时《办法》规定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可开立一般结算账户,没有对“其他结算需要”的内容进行明确,因此,存款人会以“其他结算需要”为名将其他款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转入一般存款账户,再以“其他结算需要”名义转出。上述行为可能会有以下弊端:

①易将有借款的基本存款账户架空,只办理现金支取而逃避银行债务。

②银行为扩大存款余额为存款人开立多个一般存款账户,势必造成一般存款账户过多过乱。

③资金频繁转入转出,为洗钱犯罪活动打开方便之门,容易将资金转为己有。

④一些地市为防范上述现象产生,至今未放开一般账户,仍采取取得借款后方予开立一般。

(2)《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关联性,实施存在梗阻。一是与《行政许可法》不符,如,规定商业银行可对睡眠户(包括核准类)进行强制销户,与“谁许可,谁撤销”的原则不符;同时,《办法》赋予开户银行账户年检权,造成行政许可机关“实施许可”与履行“监督检查”义务相分离,影响了账户管理的有效性。二是人行对账户的监管和处罚权缺乏法律依据。新金融三法规定支付结算检查、处罚权属于银监部门,而《办法》及相关规定却明确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督管理银行账户,结算账户而其他情况不予开立的做法,此类做法又严重违背了新《办法》的立法原则。由于“法大优先”,除核准类账户的审批外,人行只能借助反洗钱检查对账户进行监管,客观上形成监管缺位。

1.2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地方财政部门实行集中核算以后开立专用账户增多。究其原因:一是银行机构为了拉存款;二是银行账户管理与财政管理脱节,财政预算账户管理松懈;三是预算单位巧立名目开立其他专用账户。

(2)部分账户管理人员对结算账户认识不够,未能按《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要求存款人出具规定证件,放松对存款人的要求,开立结算户时出具单位副本、或无效过期证件。

(3)《办法》规定专用账户(预算单位专用账户除外)只需报备无需核准,因此,从一个地区来讲,储源不可能无限增加,存款任务却年年加码,银行工作人员要完成存款任务,就会搞不正当竞争,受利益驱使或信贷资金吸引,客户将其整体资金按用途分解到各家银行。银行为留住客户可能会提供不真实的开户资料,由于各种因素限制,人民银行无法对其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规性进行监督,给银行账户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4)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执行层面的难点。一是账户生效日制度执行不到位。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开户银行为协调客户关系或经办人员对账户管理办法学习不透,新开立账户在未经当地人行账户管理部门核准前,就擅自办理对外支付业务,账户生效日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大额公转私款项提供付款依据监控难。目前对单位账户支付给个人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规定的付款依据。但开户银行为处理好银企关系,放松对该项规定的执行,如建议单位签发规定限额以下的多笔转账支付凭证逃避监测,或不要求单位存款人提供相关付款依据。三是账户实名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目前账户管理员只能凭肉眼对单位和个人申报的开户资料和证件的真伪进行审核,缺乏不能有效监控匿名开户、虚假开户等行为,为公款私存、逃避债务、逃税漏税等提供滋生的土壤。

1.3人民币结算账户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

(1)账户开立及使用的实时监督难度较大。部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账户的开立,对各类账户的性质、使用缺乏了解,为了保客户,拉存款,变相违规开立账户或将存款人“睡眠户”账户不做销户,也不做“久悬”,一直留存,占用账户系统资查核对才能发现金融机构是否违规给企业或预算单位开立结算账户。现场检查有一定的间歇性,给企业逃废债务等不法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2)系统的功能不完善,如系统提供的查询权有限,查询、公告提示等功能不是很尽如人意,修改删除功能也不是很完善。

(3)系统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国联网,跨地区的异地非临时机构临时户难以开立异地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号码确定后,系统发出异地征询,过了数分钟,系统提示发出征询失败,或信息发送成功,但没有回复,使异地存款账户开立受到系统障碍限制,特别是专户和临时户的开立无法正常核准。

2对人民币银行账户结算管理的建议

2.1对账户管理的建议

(1)建议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积极协调配合,对所辖财政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防止开户银行与预算单位共同蒙混过关办理开户。对于开户资料不全不真实,骗取银行开户许可证的预算单位、金融机构进行通报处罚。并制定切实可行撤销户制度,加强对撤销户管理,严格撤销户原因审核,防止恶意竞争。

(2)财政、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各部门业务系统在办理业务时,应以个人身份证姓名,企业单位公章名称为主,避免汉字、名称、地区简写,确保存款人账户资料真实性。

(3)加强对支付结算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综合素质。账户管理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反洗钱、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以及现金管理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央行和金融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岗位,配备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管理,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使相关人员在熟悉掌握《办法》的同时,了解掌握《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强化综合业务素质,提高依法管理银行结算账户、防范风险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同时通过加强联动网络的防范功能,确保账户管理富有成效并积极推动金融安全区和金融信用区建设。

2.2对完善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1)金融机构应在《办法》规定的框架内,满足不同客户群体需求采取开发多样化的支付结算工具来吸收客户资金。

(2)商业银行经办人员要严格依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账户。人民银行要严把账户开设的审核关,并加大对银行存款账户的监管力度,强化内部账户管理部门和现金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对违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行为,按《办法》规定严查严管违规操作。

(3)完善现行账户管理办法,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尽快出台《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在账户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以明确。依法确立和强化央行对支付结算的监督检查职能,提高央行执法权威。由于金融监管职能的分离,调整后的央行职能更加凸显了央行的货币政策制定、实施和金融服务等职能,同时强化了央行对支付结算工作的管理职能,由此应从法律上对等地赋予央行为保证自身法定职能正常履行的结算监督检查权,特别是对存款人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权。通过法定程序检查、规范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督促金融机构加强账户管理,有效地防范和打击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持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2.3对账户管理系统管理的建议

(1)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尽快实现账户管理系统与工商、税务、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网,提高开户信息录入的准确性,杜绝违规开户行为的发生,维护系统在账户管理中的权威性。

(2)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完善各项功能。①增加开户银行的查询、修改功能。金融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对录人存款人开户相关资料及信息提交到人民银行待核准数据库后,可进行一定范围内的信息查询、修改、变更、删除,如发现录人有误时可在本机构三级别的授权下进行查询、修改,确保为人民银行提供一个资料齐全、核实一致的待核准数据。②对于核准类账户可设定为在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高级主管审批授权的情况下,能对客观因素引起的账户变更进行修改。③完善系统公告提示功能。当上级行向下级行公告时应在系统任意操作界面弹出提示;金融机构发出存款账户信息公告时,任意操作界面“公告”菜单作闪动提示或“公告”弹出。

(3)从实际出发补充完善账户管理办法的不足。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说明,进一步完善法规,以利于实际操作。同时应该尽快升级账户管理系统,解决账户管理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将人民币账户系统设置可在盟市(地区)级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办理辖区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也就是小异地),使国家的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实处,有利于专项资金管理,防止专用资金挪用。

(4)宽进严控是今后账户管理的必由之路。账户管理应当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的需要,逐步从依靠行政手段监管逐步转向利用市场机制监管。如适当调整银行账户的开户准人条件,将管理的重点放在加强开户申报和日常使用的监控管理上。在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可考虑借鉴澳大利亚的成熟做法,就是对银行账户不限制其使用方式,任何账户都可以办理转账和现金收付业务,但对银行账户的使用管理主要体现在交易报告制度上,商业银行对存款人存取现金超过一定限额或有可疑交易嫌疑或有汇人、汇出境内外的,必须按规定向交易报告分析中心报告。

总之,账户管理现在还是起步阶段,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把制度完善、健全起来。由于当前各方面对账户管理的重视,相信不久账户管理的成就会对金融系统,乃至经济的良好运行起到保驾护航的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人民币结算论文第6篇

一、广西银行边贸结算现状

(一)广西银行边贸结算的开展情况

1991年中越关系正常化后,由于历史和地缘的关系,广西与越南的经贸合作得到恢复和迅速发展。1993年5月26日,中越两国中央银行签订了《关于结算与合作的协定》,为双边银行建立结算和合作关系提供了先决条件。自1999年起,越南已连续7年成为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成功举办以及中越“两廊一圈”的启动,为广西与越南开展更深入更全面的贸易合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促使银行边贸结算获得较大发展。

(二)广西银行边贸结算业务的特点

1.人民币在中越边贸结算中成为主要结算货币

据监测,当前广西中越边境贸易90%以上采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从银行边贸结算币种结构来看,2006年广西边境地区银行办理边贸人民币结算金额143461万美元,占95.75%;美元结算金额6360万美元,占4.25%;采用越南盾结算的金额仅0.07万美元,占比接近于零。民间边贸结算几乎全部通过人民币结算。近年来,人民币在中越边贸结算中占比不断上升(见表1)。

人民币在边境贸易结算呈主导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中国政府信用对人民币的支撑,人民币在周边国家渐成强势货币,获得了较高的国际地位,包括越南在内的东南亚居民倾向使用人民币进行交易。二是人民币近年来一直处于升值势态,在我国边境地区有“小美元”之称,而同时越南盾币值极不稳定。据监测,2006年末人民币对越南盾民间汇率由2004年1:1920升至1:2050,为规避汇率风险,中越双方交易主体偏好采用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

2.人民币跨境流动呈规模扩大、渠道多样,滞留量下降势态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广西边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也带动了人民币现金在边境地区流动规模的大幅增长。据调查,2006年人民币在广西中越边境地区流动规模为199.49亿元,人民币流通规模呈现大幅上升之势。其中流出、流入量分别为103.34亿元和96.15亿元,其中净流出7.19亿元。

当前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主要通过边境贸易、旅游、探亲、留学、走私、“地摊银行”等多种方式进行,由于中越边境地区尚未实现人民币跨境直接通汇,因此,人民币现金的跨境流进流出主要以非正规金融渠道为主。一是边境贸易活跃加快了人民币流动规模的扩大。据海关统计,2006年广西边境贸易进出口额10.50亿美元,同比增长49.7%。二是“地摊银行”现金调剂、走私、贩毒、洗钱等非法民间携带带动人民币现金的跨境流动,2006年非法净流出人民币现金约9.44亿元。三是边境旅游、探亲消费、购买资产等。包括我国居民出境旅游的消费以及境外团费人民币现钞支付以及越南人前往中国广西旅游消费、买房置业引起部分人民币回流,2006年非贸易净流入10.41亿元人民币。

与人民币跨境流动总体规模不断扩大相比,沉淀于越南境内的人民币存量大幅减少。据估算,2006年末人民币现金在越南境内的滞留量约为52亿元,比2004年减少12亿元。人民币现金滞留量减少主要受中越经济金融水平差异、国家打击边境以及暂停异地旅游办证等突发因素影响。

3.人民币结算模式呈现多样化

当前人民币结算呈现银行结算与民间结算并存的局面。1996年底中越银行边贸结算业务正式开通,广西辖区内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10家分支行先后与越南有关银行建立边贸结算行关系,人民币逐渐纳入中越银行结算渠道。同时,“地摊银行”随着边境贸易规模扩大,中越两国边民互市和边境旅游业的繁荣和发展,“地摊银行”更趋活跃,边贸结算银行受到“地摊银行”的制衡作用越来越明显。

(1)银行结算方式。中越银行边贸结算是一种两国本币共同承担结算职能,但本币并不实现跨境流动的结算模式。

一是利用“地摊银行”进行头寸笔笔清算的汇款模式。中方进口商支付货款时,首先向边贸结算银行提出汇款申请,边贸结算银行接到申请后即向“地摊银行”咨询人民币与越南盾汇率,确定汇率后向进口商反馈,进口商同意后将人民币款项划到边贸结算银行,然后边贸银行要求“地摊银行”将等值的越南盾存入中方边贸结算银行开在越方边贸结算银行的往来账上,待越南盾款项到账后即向越方边贸结算银行发出借记通知,将款项解付给越方的出口商,同时边贸结算银行再将该笔款项转到“地摊银行”指定的账户上。越方出口商收到的是越南盾货款。中方出口时则与上述结算流程相反。

二是利用中方边贸结算银行在越南边贸银行开立的越南盾资金清算账户转账的结算模式(即“两头在外”模式)。该结算模式是已成为人们进口业务的主要方式,占银行边贸进口结算业务的80%以上。越方出口商先委托中介人或“地摊银行”将一定的越南盾现金存入中方边贸结算银行在越南边贸银行开立的越南盾资金清算账户,然后自带“现金缴款单”至中方银行,中方银行审核相关凭证后发出汇款指示,要求越方银行从该行账户中将相应的资金支付给越南指定收款人。由于此结算模式资金收付均发生在境外,因此称为“两头在外”业务。

三是利用人民币边境贸易结算专用账户划转的结算模式(即“两头在内”模式)。该结算模式占出口业务的较大比重,通常是越南客商携带人民币现钞入境或从“地摊银行”等非正轨途径获得人民币现金存入其在中国边贸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边境贸易结算专用账户,再从该账户将资金划转给中国出口商。由于资金收付行为均发生在境内,因此称为“两头在内”业务。上述结算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越南盾不坚挺,中方银行开在越方银行的往来账户基本上是零头寸。而越南银行开立在中方银行的往来账户上保留的人民币头寸也不多,因此,不管哪一方的边贸结算银行要完成边贸结算,都只能通过“地摊银行”来获得结算所需的对方国家现金。鉴于银行对“地摊银行”的依赖,使“地摊银行”业务规模随着银行边贸结算业务量的放大而扩增。

(2)民间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地摊银行”结算、交易双方直接现钞结算、个人储蓄账户划转三种方式。

一是“地摊银行”以其方便、快捷、守信迎合了从事边贸业务的经营者和跨境旅游者对货币的兑换及短期融资需求,因此,随着广西边贸蓬勃发展,“地摊银行”也日益壮大。据不完全统计,广西中越边境地区现存“地摊银行”超过300家,多集中在越南芒街一带,每家地摊银行每日资金周转头寸40-50万元不等,规模极其庞大。“地摊银行”的结算流程如下:以中方客户汇出人民币到越南为例,客户只需要与摊主谈好人民币对越南盾的汇率,然后将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存到摊主指定的账户,摊主确认收到款项后,即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越方的“地摊银行”向越南的收款人付款。从整个结算和清算流程上看,“地摊银行”实质上并没有实现人民币和越南盾跨境流动。但“地摊银行”拥有商业银行无可比拟的特殊、灵活的头寸内部平盘模式。“地摊银行”一般将吸收的人民币头寸存入在中方银行开立的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吸收的越盾头寸存入在越方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每当一家“地摊银行”有头寸不足或头寸需求时,其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其他“地摊银行”调剂头寸划转入账,以此完成头寸平补。

二是不借助第三方媒介,由交易主体直接用现钞结算或通过个人储蓄账户划转的方式。现金结算在广西边贸结算史上曾经盛行,近年来随着非现金化结算方式的兴起,现钞结算规模逐渐萎缩,现今在只有部分边民互市贸易、走私贸易采取现钞结算方式。个人储蓄账户划转方式是指结算双方均在边境银行开立个人储蓄存款账户,当货物买卖成交后,卖方直接将货款转入对方储蓄存款账户。这种结算方式快捷便利,适用于部分边民互市贸易。二、当前中越银行双边本币结算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中越银行双边本币结算业务无法实现人民币跨境通汇

当前中越本币结算是本币并不实现跨境流动的结算模式。即中方进口时直接向银行支付人民币,由银行完成汇兑后向越南出口商直接解付越南盾;越方进口时同样直接向银行支付越南盾,银行完成汇兑手续后则直接向中方出口商解付人民币。本币在对方国家不“落地”。尽管当前外汇局统计人民币结算占比高达90%以上,但这只是从中国单方面角度而言,客户付出和收入的均为人民币;从越南角度而言,其客户付出和收入的均为越盾。实际上是中越两国货币共同参与银行双边本币结算,人民币在边贸结算中并没有充当支付工具。

(二)中越货币官方汇率的缺失使本币结算受制于“地摊银行”

人民币和越南盾均为非自由兑换货币,尚未形成官方汇率,在当前银行本币不能直接通汇的结算模式下,中越银行本币结算或汇兑业务产生的外币头寸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平盘,缺乏有效的清算手段。同时受越南盾一直处于贬值趋势的“擎肘”,我国商业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不愿在往来账户中保留越南盾余额,头寸平补依赖于“地摊银行”。“地摊银行”作为人民币/越南盾汇兑业务的唯一经营者,掌握了大量人民币、越南盾头寸,因此掌握了中越边境人民币与越南盾市场汇率的控制权。“地摊银行”通过操纵和垄断边贸结算汇率,对银行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并且从汇率的波动中获取大量差价。

(三)高成本的现钞调运抑制了人民币跨境流通

由于人民币是不可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在越南流通地域范围有限,人民币货币职能发挥有限,仅限于消费支付及部分边境贸易结算,很少作为投资和贮藏货币,本币现金回流的愿望高。但是跨国调钞成本大、风险可控性较差,同时现钞调运涉及两国之间协调边防、交通、枪支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使得现钞调运无法开展。尽管2004年6月越南官方允许越南商人在经其批准的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但其银行迟迟未开办,使得人民币跨境通汇一直无法实现。

(四)清算渠道的“梗阻”制约了人民币跨境流通

由于越南盾是不可自由兑换货币,银行在办理结算业务时,需将其折算成本币,记载相应的会计账务,再以本币录入相应的系统中,这不仅增加了业务人员的工作量,影响了资金的划拨速度,同时也制约了本币结算业务的快捷和便利,进而影响了人民币的跨境流通。同时由于边贸结算未能直接纳入我国的清算体系,加大了资金流通监管的风险,如对越方企业在我方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边贸结算专用账户资金流向和用途缺乏管理,又如对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未加限制,“地摊银行”可轻易地以边民证甚至以居民身份证开立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未落实实名制监管要求。

(五)中越两国政府缺乏有效沟通和合作机制

中越两国官方至今未达成有效的合作机制,现行支付与结算协议执行不畅,是阻碍人民币结算职能发挥的重要因素。现行支付与结算协议对中越双方银行间互开立往来账户、清算方法、头寸调拨、汇率决定等均没有明确规定,在边贸本币结算业务当中,中越双方银行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清算机制可以将外汇头寸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内部进行消化,造成边境地区汇率、汇兑业务、结算业务均由地下经济掌控,银行处于被动地位。

三、推进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建议与对策

(一)确定人民币和越南盾的一个区域性官方牌价

人民币、越南盾均为非自由兑换货币,这是制约边境银行清算的首要问题,要扫除这一障碍,必须由两国官方确定一个区域性官方人民币/越南盾牌价,在边境区域允许人民币与越南盾可自由兑换。中越两国央行应理顺人民币与越盾等周边国家货币的汇价形成机制的关系,重新修订双边结算与合作协定,协商约定两国汇率决定方式,同时约定两国边境银行开展双边货币自由兑换业务,为下一步推进人民币结算铺平道路。

(二)健全中越银行清算合作机制,将人民币与越南盾头寸平补纳入银行清算体系

银行人民币与越南盾的头寸平补过渡依靠“地摊银行”,促成其成为市场汇率制定者,成为阻碍中越本币结算以及货币自由兑换的最大障碍,要摆脱银行对“地摊银行”头寸平补的依赖,必须从有效的途径解决银行头寸平盘需求。

一是鼓励国内商业银行在越设分支机构,开办越盾业务,通过银行内部解决越南盾头寸消化问题。二是通过双边银行互相开通对方本币业务、建立双本币清算账户,使两国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结算币种、自由开立各本币账户,充分发挥结算主体选择结算币种的市场意愿,实现人民币跨境通汇。三是由两国政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出资设立共同汇兑基金,行使边贸结算银行清算行的角色。人民银行可在越方央行开立越南盾计息清算账户,越方央行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本国商业银行实时与本国央行进行头寸调剂,再由两国央行之间进行两个清算账户之间最终的调剂。现钞的调拨也收归两国央行负责。

人民币结算论文第7篇

广西银行边贸结算起步于1996年。近年来各国有商业银行不断创新边贸结算业务,提升服务手段,银行边贸结算保持逐年增长态势,为促进广西边境贸易健康稳定发展,保持边境地区社会稳定及经济繁荣起到了积极作用。2006年,广西中越边境贸易总额15.23亿美元,同比增长35.0%,占全区外贸总额的22.8%。全年实现边境贸易逆差共1.63亿美元。但由于诸多的障碍性因素制约了边贸本币结算业务的发展,构建快捷、安全的清算平台的是推进边境人民币结算,进而推动人民币区域化工作中紧迫而必要的工作。 一、广西银行边贸结算现状 (一)广西银行边贸结算的开展情况 1991年中越关系正常化后,由于历史和地缘的关系,广西与越南的经贸合作得到恢复和迅速发展。1993年5月26日,中越两国中央银行签订了《关于结算与合作的协定》,为双边银行建立结算和合作关系提供了先决条件。自1999年起,越南已连续7年成为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成功举办以及中越“两廊一圈”的启动,为广西与越南开展更深入更全面的贸易合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促使银行边贸结算获得较大发展。 (二)广西银行边贸结算业务的特点 1.人民币在中越边贸结算中成为主要结算货币 据监测,当前广西中越边境贸易90%以上采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从银行边贸结算币种结构来看,2006年广西边境地区银行办理边贸人民币结算金额143461万美元,占95.75%;美元结算金额6360万美元,占4.25%;采用越南盾结算的金额仅0.07万美元,占比接近于零。民间边贸结算几乎全部通过人民币结算。近年来,人民币在中越边贸结算中占比不断上升(见表1)。 人民币在边境贸易结算呈主导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中国政府信用对人民币的支撑,人民币在周边国家渐成强势货币,获得了较高的国际地位,包括越南在内的东南亚居民倾向使用人民币进行交易。二是人民币近年来一直处于升值势态,在我国边境地区有“小美元”之称,而同时越南盾币值极不稳定。据监测,2006年末人民币对越南盾民间汇率由2011年1:1920升至1:2050,为规避汇率风险,中越双方交易主体偏好采用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 2.人民币跨境流动呈规模扩大、渠道多样,滞留量下降势态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广西边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也带动了人民币现金在边境地区流动规模的大幅增长。据调查,2006年人民币在广西中越边境地区流动规模为199.49亿元,人民币流通规模呈现大幅上升之势。其中流出、流入量分别为103.34亿元和96.15亿元,其中净流出7.19亿元。 当前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主要通过边境贸易、旅游、探亲、留学、走私、“地摊银行”等多种方式进行,由于中越边境地区尚未实现人民币跨境直接通汇,因此,人民币现金的跨境流进流出主要以非正规金融渠道为主。一是边境贸易活跃加快了人民币流动规模的扩大。据海关统计,2006年广西边境贸易进出口额10.50亿美元,同比增长49.7%。二是“地摊银行”现金调剂、走私、贩毒、洗钱等非法民间携带带动人民币现金的跨境流动,2006年非法净流出人民币现金约9.44亿元。三是边境旅游、探亲消费、购买资产等。包括我国居民出境旅游的消费以及境外团费人民币现钞支付以及越南人前往中国广西旅游消费、买房置业引起部分人民币回流,2006年非贸易净流入10.41亿元人民币。 与人民币跨境流动总体规模不断扩大相比,沉淀于越南境内的人民币存量大幅减少。据估算,2006年末人民币现金在越南境内的滞留量约为52亿元,比2011年减少12亿元。人民币现金滞留量减少主要受中越经济金融水平差异、国家打击边境以及暂停异地旅游办证等突发因素影响。 3.人民币结算模式呈现多样化 当前人民币结算呈现银行结算与民间结算并存的局面。1996年底中越银行边贸结算业务正式开通,广西辖区内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10家分支行先后与越南有关银行建立边贸结算行关系,人民币逐渐 纳入中越银行结算渠道。同时,“地摊银行”随着边境贸易规模扩大,中越两国边民互市和边境旅游业的繁荣和发展,“地摊银行”更趋活跃,边贸结算银行受到“地摊银行”的制衡作用越来越明显。 (1)银行结算方式。中越银行边贸结算是一种两国本币共同承担结算职能,但本币并不实现跨境流动的结算模式。 一是利用“地摊银行”进行头寸笔笔清算的汇款模式。中方进口商支付货款时,首先向边贸结算银行提出汇款申请,边贸结算银行接到申请后即向“地摊银行”咨询人民币与越南盾汇率,确定汇率后向进口商反馈,进口商同意后将人民币款项划到边贸结算银行,然后边贸银行要求“地摊银行”将等值的越南盾存入中方边贸结算银行开在越方边贸结算银行的往来账上,待越南盾款项到账后即向越方边贸结算银行发出借记通知,将款项解付给越方的出口商,同时边贸结算银行再将该笔款项转到“地摊银行”指定的账户上。越方出口商收到的是越南盾货款。中方出口时则与上述结算流程相反。 二是利用中方边贸结算银行在越南边贸银行开立的越南盾资金清算账户转账的结算模式(即“两头在外”模式)。该结算模式是已成为人们进口业务的主要方式,占银行边贸进口结算业务的80%以上。越方出口商先委托中介人或“地摊银行”将一定的越南盾现金存入中方边贸结算银行在越南边贸银行开立的越南盾资金清算账户,然后自带“现金缴款单”至中方银行,中方银行审核相关凭证后发出汇款指示,要求越方银行从该行账户中将相应的资金支付给越南指定收款人。由于此结算模式资金收付均发生在境外,因此称为“两头在外”业务。 三是利用人民币边境贸易结算专用账户划转的结算模式(即“两头在内”模式)。该结算模式占出口业务的较大比重,通常是越南客商携带人民币现钞入境或从“地摊银行”等非正轨途径获得人民币现金存入其在中国边贸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边境贸易结算专用账户,再从该账户将资金划转给中国出口商。由于资金收付行为均发生在境内,因此称为“两头在内”业务。 上述结算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越南盾不坚挺,中方银行开在越方银行的往来账户基本上是零头寸。而越南银行开立在中方银行的往来账户上保留的人民币头寸也不多,因此,不管哪一方的边贸结算银行要完成边贸结算,都只能通过“地摊银行”来获得结算所需的对方国家现金。鉴于银行对“地摊银行”的依赖,使“地摊银行”业务规模随着银行边贸结算业务量的放大而扩增。 (2)民间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地摊银行”结算、交易双方直接现钞结算、个人储蓄账户划转三种方式。 一是“地摊银行”以其方便、快捷、守信迎合了从事边贸业务的经营者和跨境旅游者对货币的兑换及短期融资需求,因此,随着广西边贸蓬勃发展,“地摊银行”也日益壮大。据不完全统计,广西中越边境地区现存“地摊银行”超过300家,多集中在越南芒街一带,每家地摊银行每日资金周转头寸40-50万元不等,规模极其庞大。“地摊银行”的结算流程如下:以中方客户汇出人民币到越南为例,客户只需要与摊主谈好人民币对越南盾的汇率,然后将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存到摊主指定的账户,摊主确认收到款项后,即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越方的“地摊银行”向越南的收款人付款。从整个结算和清算流程上看,“地摊银行”实质上并没有实现人民币和越南盾跨境流动。但“地摊银行”拥有商业银行无可比拟的特殊、灵活的头寸内部平盘模式。“地摊银行”一般将吸收的人民币头寸存入在中方银行开立的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吸收的越盾头寸存入在越方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每当一家“地摊银行”有头寸不足或头寸需求时,其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其他“地摊银行”调剂头寸划转入账,以此完成头寸平补。 二是不借助第三方媒介,由交易主体直接用现钞结算或通过个人储蓄账户划转的方式。现金结算在广西边贸结算史上曾经盛行,近年来随着非现金化结算方式的兴起,现钞结算规模逐渐萎缩,现今在只有部分边民互市贸易、走私贸易采取现钞结算方式。个人储蓄账户划转方式是指结算双方均在边境银行开立个人储蓄存款账户,当货物买卖成交后,卖方直接将货款转入对方储蓄存款账户。这种结算方式快捷便利,适用于部分边民互市贸易。 二、当前中越银行双边本币结算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中越银行双边本币结算业务无法实现人民币跨境通汇 当前中越本币结算是本币并不实现跨境流动的结算模式。 即中方进口时直接向银行支付人民币,由银行完成汇兑后向越南出口商直接解付越南盾;越方进口时同样直接向银行支付越南盾,银行完成汇兑手续后则直接向中方出口商解付人民币。本币在对方国家不“落地”。尽管当前外汇局统计人民币结算占比高达90%以上,但这只是从中国单方面角度而言,客户付出和收入的均为人民币;从越南角度而言,其客户付出和收入的均为越盾。实际上是中越两国货币共同参与银行双边本币结算,人民币在边贸结算中并没有充当支付工具。 (二)中越货币官方汇率的缺失使本币结算受制于“地摊银行” 人民币和越南盾均为非自由兑换货币,尚未形成官方汇率,在当前银行本币不能直接通汇的结算模式下,中越银行本币结算或汇兑业务产生的外币头寸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平盘,缺乏有效的清算手段。同时受越南盾一直处于贬值趋势的“擎肘”,我国商业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不愿在往来账户中保留越南盾余额,头寸平补依赖于“地摊银行”。“地摊银行”作为人民币/越南盾汇兑业务的唯一经营者,掌握了大量人民币、越南盾头寸,因此掌握了中越边境人民币与越南盾市场汇率的控制权。“地摊银行”通过操纵和垄断边贸结算汇率,对银行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并且从汇率的波动中获取大量差价。 (三)高成本的现钞调运抑制了人民币跨境流通 由于人民币是不可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在越南流通地域范围有限,人民币货币职能发挥有限,仅限于消费支付及部分边境贸易结算,很少作为投资和贮藏货币,本币现金回流的愿望高。但是跨国调钞成本大、风险可控性较差,同时现钞调运涉及两国之间协调边防、交通、枪支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使得现钞调运无法开展。尽管2011年6月越南官方允许越南商人在经其批准的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但其银行迟迟未开办,使得人民币跨境通汇一直无法实现。 (四)清算渠道的“梗阻”制约了人民币跨境流通 由于越南盾是不可自由兑换货币,银行在办理结算业务时,需将其折算成本币,记载相应的会计账务,再以本币录入相应的系统中,这不仅增加了业务人员的工作量,影响了资金的划拨速度,同时也制约了本币结算业务的快捷和便利,进而影响了人民币的跨境流通。同时由于边贸结算未能直接纳入我国的清算体系,加大了资金流通监管的风险,如对越方企业在我方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边贸结算专用账户资金流向和用途缺乏管理,又如对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未加限制,“地摊银行”可轻易地以边民证甚至以居民身份证开立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未落实实名制监管要求。 (五)中越两国政府缺乏有效沟通和合作机制 中越两国官方至今未达成有效的合作机制,现行支付与结算协议执行不畅,是阻碍人民币结算职能发挥的重要因素。现行支付与结算协议对中越双方银行间互开立往来账户、清算方法、头寸调拨、汇率决定等均没有明确规定,在边贸本币结算业务当中,中越双方银行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清算机制可以将外汇头寸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内部进行消化,造成边境地区汇率、汇兑业务、结算业务均由地下经济掌控,银行处于被动地位。 三、推进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建议与对策 (一)确定人民币和越南盾的一个区域性官方牌价 人民币、越南盾均为非自由兑换货币,这是制约边境银行清算的首要问题,要扫除这一障碍,必须由两国官方确定一个区域性官方人民币/越南盾牌价,在边境区域允许人民币与越南盾可自由兑换。中越两国央行应理顺人民币与越盾等周边国家货币的汇价形成机制的关系,重新修订双边结算与合作协定,协商约定两国汇率决定方式,同时约定两国边境银行开展双边货币自由兑换业务,为下一步推进人民币结算铺平道路。 (二)健全中越银行清算合作机制,将人民币与越南盾头寸平补纳入银行清算体系 银行人民币与越南盾的头寸平补过渡依靠“地摊银行”,促成其成为市场汇率制定者,成为阻碍中越本币结算以及货币自由兑换的最大障碍,要摆脱银行对“地摊银行”头寸平补的依赖,必须从有效的途径解决银行头寸平盘需求。 一是鼓励国内商业银行在越设分支机构,开办越盾业务,通过银行内部解决越南盾头寸消化问题。二是通过双边银行互相开通对方本币业务、建立双本币清算账户,使两国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结算币种、自由开立各本币账户,充分发挥结算主体选择结算币种的市场意愿,实现人民币跨境通汇。三是由两国政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出资设立共同汇兑基金,行使边贸结算 银行清算行的角色。人民银行可在越方央行开立越南盾计息清算账户,越方央行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本国商业银行实时与本国央行进行头寸调剂,再由两国央行之间进行两个清算账户之间最终的调剂。现钞的调拨也收归两国央行负责。 (三)建立人民币回流机制,疏导人民币境外流通渠道 建立中越人民币现钞回流机制畅通人民币回流渠道可防止人民币无序回流对我国货币政策环境造成的冲击。应把通过银行结算方式作为最主要的回流渠道,应推进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在越南的延伸使用,逐步形成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一是通过我国商业银行在越南设立分支机构开办人民币业务,并与支付系统连接,实现实时清算,使境外人民币回流的快捷性、有序性得到提高。二是中越两国的本币结算银行可在我国的商业银行设立人民币和越南盾清算账户,并通过互设的双本币结算账户进行头寸清算和资金调剂,人民币账户可与支付系统连接。其积极意义主要是:一是能实现全程本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二是能降低汇款、清算等相关费用。三是加速资金周转和提高头寸划拨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