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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保健协会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07-14 09:13:19
营养保健协会工作计划

营养保健协会工作计划第1篇

一、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

全省129个县(市、区)均已制定了到校的实施方案,并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函逐级上报,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是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大,加之前期准备时间短,许多县(市、区)的实施方案还不够科学、翔实,操作性不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在实践中完善实施方案。一要进一步核实基础数据。各地教育部门要同有关部门一起,对本地区农村学生状况、学校食堂现状、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和管理情况、学生校外住宿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进一步摸清底数,核实基础数据,为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提供准确数据。二要恰当选择供餐方式。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农村中小学食堂现状、饮食及风俗习惯、物产、交通运输条件等因素,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合理确定膳食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恰当选择供餐内容和方式。三要协调有关部门制订相关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环节多、要求细,教育部门要与各成员单位充分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理清原材料供应、食品加工、食品配送、学生就餐、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的规范流程和工作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建立相关制度。

二、加快改善学校供餐条件

一要做好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制定食堂建设规划,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王程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学校建设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特别是长期保留学校,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规模较小和没有寄宿生的农村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等相关设施和学生就餐的餐具,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2012年内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前每校都有食堂或伙房。二要做好过渡期供餐工作。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前确不能完成学校食堂供餐,需向企业购买供餐或者家庭托餐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筛选确定供餐单位和托餐家庭名单,指导学校做好选择。要充分听取家长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但要尽快解决好学校食堂或伙房问题,尽快过渡到学校食堂供餐。2012年内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都必须退出经营承包模式,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确保每天3元的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地全部用于学生营养。三要配齐后勤及管理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增加编制或财政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后勤及管理人员,并做好勤工俭学工作。

三、加强食品和资金安全管理

一要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规范和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学校食堂要凭证营业,食堂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食堂布局要符合相关规范;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原材料采购要索要票据;进货要查验;食品要留样,确保各个环节安全。二要严格资金管理。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要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要建立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系统,防止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或家长。

四、建立专项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落实

各地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都要成立学生营养办,要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怀落在学生身上,要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都参加的主任办公会议,共同研究,统筹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困难、问题。二是建立月通报制度。各级营养办都要及时掌握计划实施情况,以县为单位认真、如实统计,形成月报表,逐级上报。省学生营养办将情况汇总,每月向全国学生营养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三是建立简(快)报制度。各州(市)、县(市、区)学生营养办要定期以简报、快报、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实施计划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四是建立工作调度制度。省学生营养办将根据工作进展,针对各地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视频调度会、现场推进会、约谈地方领导等方式进行工作调度。强化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个学校的责任,把各项工作做实。

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在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必须坚持规章制度先行。省学生营养办正根据全国营养办即将出台的规章抓紧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度、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供餐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托餐家庭(个人)准入和管理制度、学生营养改善及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等配套文件。各地要根据这些文件,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相应的配套办法,建立一系列有效约束和规范计划实施各个环节、各责任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

六、认真履职,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营养保健协会工作计划第2篇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营养保健协会工作计划第3篇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营养保健协会工作计划第4篇

论文摘要:基于借鉴、学习和发展的基本思考,介绍了日本各个主要的健康体育社会团体,指出我国全民健身计划推广中要明确社团权力,细化社团性质,强化社团职能,清晰内部分工,通畅经费渠道,更好地发挥我国体育社团的群体职能。

1、日本主要健康体育社会团体

1.1“促进健康、增强体力”事业财团

1965年3月,日本政府以成功举办东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国民体育热情空前高涨为契机,确立了“促进健康国民会议”制度,设置了“增强国民体力事业协议会”等相关事业机构。这标志着日本促进国民健康系统工程全面、正式启动。之后,与“促进国民健康运动协会”合并,成立“社团法人‘促进健康、增强体力’运动协会”,再和厚生省所管辖的“促进健康振兴财团”合并,1981年正式更名为现在的财团法人“促进健康、增强体力”事业财团。

日本“促进健康、增强体力”事业财团,是遵循国家方针政策、官民一体的推进“促进健康、增强体力”运动的事业实施机构,根据各省厅计划经费,推广健康体育活动、开展健康体育项目和培养健康体育指导员等。它的行政方策是以文部省的体育振兴、厚生省的促进健康(运动·营养·休养)和经济企划厅的余暇活动推广等13个省厅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主推广实施的,加上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民间团体等的协作支持,共同构成了综合推进国民健康的举国体制。主要的具体工作有:在全国推广、普及“促进健康、增强体力”运动;表彰地区(域)、行业(职业领域)的“促进健康、增强体力”先进组织;编写、制作、分发“促进健康、增强体力”需要的各种指导、普及资料等;推广、普及、辅导野外(室外)增强体力运动;开展针对中高年的“促进健康、增强体力”指导(健康体育)工作;培养增强体力(健康体育)指导员(健康运动指导士、健康运动实践指导者);进行“促进健康、增强体力”相关的各种调研;协(辅)助基层(市、呀、村)开展“促进健康、增强体力”工作。

1.2日本体育协会

日本体育协会的前身是1911年嘉纳治五郎等创设的“大日本体育协会”,现由全国47个都道府县(包括市、区、田丁、村协会)的地区性体育组织和所管辖的54个竞技体育项目的团体共同构成。其经费主要来源有协会自筹、政府补助、公营竞技团体赞助和交易(竞技体育表演等)管理费三大方面。

二战后,日本体育协会确立了“振兴体育”和“提高竞技运动水平”的大目标,从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始,有计划、有组织、目的明确地积极派遣运动员参加各种国际比赛,举行国民体育大会,加大对教练员和少年运动员培养的投人,加快青少年体育中心建设的步伐池建体育科研队伍等。

1988年,以《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知识·技能审查工作的认定规定》为依据,重新修订、完善了“日本体育协会公认体育指导者制度”,并根据新的公认体育指导者制度,开始培养、培训各个体育项目具有相应等级资格的地区体育指导者、竞技运动指导者、商业体育设施指导者、体育计划设计者和少年体育指导者等。

1989年,日本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JOC )正式从日本体育协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法人。“提高日本竞技运动水平”的重大使命随之也由日本体育协会移交到日本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JOC)手中。至此,日本体育协会工作的主要精力投人到“振兴体育、提高国民健康”方面,如积极培养公认体育医生,经营附属的体育医院(诊疗所)和体育科学研究所,组织体育指导者国外进修、国际学术交流、少年体育团国际交流、国内比赛,组织体育科学委员会、推广健康体育宣传等活动。

1.3日本休养娱乐协会

日本休养娱乐协会是作为“日本厚生协会”的组织发展起来的,初创时主要分工负责国民保健、卫生和增强体力,1973年正式成为独立财团法人。

日本休养娱乐协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47个都道府县的团体会员协会、各个项目的全国性组织和青少年团体,如日本民间舞蹈联盟、日本青年旅行者协会、日本野营协会和日本自行车远足协会等。它是日本全国推广休养娱乐活动的核心团体,20世纪60年代的主要工作对象是企业体力劳动强度大的一线工人,70年代的主要工作对象是步人中高年龄层的职业劳动者,80年代的主要工作对象是高龄国民,现在主要工作是作为福利(包括残疾人在内)紧紧围绕着推广休养娱乐运动和振兴终生体育开展的各种活动,具体有:每年举办一次“全国休养娱乐大会”,如全国步行运动会、东京国际步行运动会等;以地区、工厂和学校为主要对象,开展休养娱乐运动、新体育知识讲座等;开发休养娱乐运动的新计划、新项目、新方法等;培养、培训休养娱乐运动指导者,提高他们的指导能力和指导水平;提供、开发休养娱乐运动新项目的设备、设施;印发各种宣传、科普资料,如步行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

1993年日本休养娱乐协会被正式认定为“特定公益法人”,1994年正式开始培养具有公认资格的“休养娱乐计划师”。

1.4其他健康体育社会团体

日本的健康体育社会团体非常多,除上述三个比较有名的之外还有全国体育指导委员会联盟、日本良好健康状况保持协会和穆川体育财团等,如果进一步扩大的话,还有日本体育俱乐部协会、日本健康体育联盟、日本休闲体育振兴协会、日本体育设施协会、体育安全协会、日本健康体育开发财团、日本有氧运动协会和增强体力指导协会等。

另外,日本体育协会、“促进健康、增强体力”事业财团、日本休养娱乐协会和籍川体育财团加盟,文部省体育局和总务厅青少年对策本部以观察员身份参与的日本适宜的终生健康运动体育协会(TAFISA—JAPAN),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我国全民健身计划推广的建议

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起,一直将提高国民健康水平作为体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健康体育发展已经进人世界先进行列。根据上面介绍的日本健康体育社团情况,我国在推广全民健身运动中应该有许多可以借鉴或学习的地方。

2.1明确社团权力,发挥社团作用

我国是世界少有的实行国家体育体制、体育社团组织健全的国家之一,除了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以外,各单项协会可以说应有尽有。1993年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实行了单项协会实体化和项群化管理制度,将全国41个单项协会、54个项目分别归口为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下属的14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形成了目前这种“管理中心”和“单项协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基本运行格局,客观地削弱了协会权力,淡化了协会作用。目前除了中国足协影响较大并能行使一定权力之外,其他大多数协会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个别协会甚至成了一种摆设。因此,只有在进一步理顺协会与国家体育总局、协会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延伸部门)的关系,明确协会的权力范围,创造协会能够独立行使自己权力机制的基础之上,调整目前这种以竞技体育为“龙头”的“连体”模式,分化“宏观调控、中观把握和微观运作”的界限,还协会独立自主权力,协会才可能在全民健身计划推广中发挥出更加积极的作用。

2.2细分社团性质,强化社团职能

1993年,国家体委在《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加快运动项目协会实体化改革,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协会制”以后,我国的体育协会实体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94年底,国家体委政法司编印了《体育单项协会实体化改革研讨论文集》,但直到目前为止,直接影响体育社团发展方向、关于体育社团的性质定论仍然悬而未决,长期处于研讨和争议之中。其实,是我们自己把自己搁在了“实体”是“经济上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漩涡之中。从日本体育社团性质看,除我们所定义的“实体”社团之外,还有“事业”和“公益”社团,如果我国进行同样的体育社团分类,解决社团如何保证市场化程度低的奥运金牌项目以及如何推广健康体育福利项目等问题就会变得容易了。因此体育社团的性质研究和划分,是强化社团职能、决定体育社团在全民健身计划推广中作用大小的重要环节,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2.3清晰内部分工,相辅支撑发展

体育的本质是健身,体育的魅力是竞技,离开了健身的体育可以说是无源之水,没有了竞技的体育则可以说是一汪死水。健身和竞技是体育发展缺一不可的两个轮子,各有各的职责,各有各的作用。在明确了社团与体育行政机构、与体育行政延伸机构的分工之后,协调社团与社团、社团自身内部的分工就显得更为突出和重要了。日本除了成立有各种各样的健康体育社团以外,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JOC)又正式从日本体育协会中分离出来,作为独立法人专门分工负责“提高日本竞技运动水平”,从而保证了日本体育协会.‘全身心”地投人到“振兴体育、提高国民健康”之中。无论体育社团发展还是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推广全民健身计划,我们都应该从日本的这些做法中得到一些启示,努力使各协会的主要工作具体而明确,形成相互补充、相互支持、资源共享机制,这也应该成为我国推广全民健身计划的一条捷径。

营养保健协会工作计划第5篇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以下重要原则:第一,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第二,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第三,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第四,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强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的理念,更加注重供给侧的存量重组、增量优化、动能转换。

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改善间接融资结构,推动国有大银行战略转型,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

要促进保险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发展绿色金融。要促进金融机构降低经营成本,清理规范中间业务环节,避免变相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强调,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并强化监管问责。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在会上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声、、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明确了金融工作的重要原则、金融监管的重要理念和金融安全的重要意义。

国办印发国民营养计划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

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从我国国情出发,立足我国人群营养健康现状和需求,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内国民营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策略和重大行动。

《计划》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30年,营养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具体包括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等。

《计划》部署了七项实施策略保障工作目标实现: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加强营养能力建设;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计划》旨在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

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

建立以“5+3”为主体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各类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中国建设需要。

《意见》明确,从四个方面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发展。一是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二是促进医学人才供给与需求有效衔接,全面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医教协同管理。四是完善人才使用激励政策。

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

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

2017年营业收入达到4000亿元以上

国家发改委近日会同人社部、商务部等部门印发《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着力推进家政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

《行动方案》明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集中出台一批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行业保持较快增速,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保持20%以上,达到4000亿元以上,家政服务业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下岗职工、中西部贫困地区女性、“4050”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数量达到2800万人左右,为家政服务业长远健康发展夯实基础。《行动方案》还提出了要切实推进引导家政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对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大力提升职业化水平等4项重点任务。

发展家政服务业,不仅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也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国利民、一举数得的民生工程。

政府收费公路试点发行专项债券

资金优先用于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7月12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在政府收费公路领域试点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办法》明确,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品种,是指地方政府为发展政府收费公路举借,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车辆通行费收入、专项收入偿还的专项债券。

《办法》规定,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专项用于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优先用于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规划的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公路,也不得用于非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公路养护支出,也不得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是规范地方政府收费公路融资行为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政府收费公路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清单印发

涉及具体工程项目3300多个

环保部网站7月14日消息,环保部近日印发《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甘肃省兰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等228地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纳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下称“中央储备库”),内容涵盖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涉及具体工程项目3300多个,总投资约3000亿元。

营养保健协会工作计划第6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各学校要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认真履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责任到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度重视,做好招标

县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营养办”),在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试行)》,汲取2013年实施“蛋奶模式”的经验,本着“营养、安全”的原则,按国家资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配合相关部门搞好供餐所需营养品采购工作(政府公开采购)。2013年我县供餐模式为:“牛奶<200ml>+鸡蛋<50g>+面包<50g>”(单周一三五牛奶+鸡蛋,二四牛奶+面包;双周一三五牛奶+面包,二四牛奶+鸡蛋;2013年春期双周五多喝一盒牛奶;2013年秋期每周五多吃一个面包<50g>)。牛奶中标企业为: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鸡蛋、面包中标企业为:省虹名商贸有限公司。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强化科学营养知识、食用方法、卫生知识等的教育,让学生养成安全、卫生的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强化管理,确保安全

各学校要不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预案,在显眼位置悬挂标示牌和公示牌,定期公示相关信息,成立膳食委员会,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各校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保证食品入库、贮存、加工、出库、分发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从业人员体检,搞好库房消毒,坚持食品留样、试尝等制度有效执行,不留任何死角。“县营养办”将协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深入学校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指导,确保营养餐食品的安全。各校要建立完善学生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使用“县营养办”统一格式的各类表册,按照政策要求建立规范、真实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等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县营养办”将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定期深入学校进行核查,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有效。“县营养办”将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各乡镇中心校要加大对辖区内校点的检查力度,尤其是边远村小、民办学校等薄弱环节的监管,推动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平稳开展,确保学生、学校、社会三满意。

五、建立机制,加强监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要求和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卫办疾控〔2012〕65号)文件精神,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县营养办”将协调和配合县卫生局做好试点学校的监测工作。各监测学校将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宜宾市疾控中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试行)》和县营养改善营养健康监测工作培训会(2013.1.25)的相关要求,建立学生营养水平、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监测档案等资料,并认真负责的按时填报各类营养监测数据,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积累科学依据。

营养保健协会工作计划第7篇

在世界各国的学校营养服务中,美国是开展营养服务较早、也是最具有改革成效国家之一。因此了解和把握美国学校营养服务历史成为我们研究美国学校营养健康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美国学校营养服务,从早期的学校营养供餐开始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期间经历了四次重大变革,迄今仍在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起步期

19世纪末至二战结束,是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起步期。在这一时期,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主要形式是政府组织或一些慈善机构向在校的贫困学生实施免费的营养供餐。这个时期的学校营养服务的特点就是:以解决贫困学生的饥饿问题为唯一目的。

在这个阶段必须要提到的是在1929年,美国政府就实施了最初的营养供餐计划。美国实施学校营养供餐计划有两大原因:首先,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多年轻人由于营养缺乏而达不到入伍标准;其次,20世纪30年代,国内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造成数以万计的城市失业大军,大量农产品过剩,价格大幅度下跌,与此同时数以百万计的学生无力支付学校午餐费,营养不良的危险引起全国关注。很多人吃不饱饭,战后又因饮食不合理,造成美国青年身体素质很差,当兵达不到体检标准。美国军队入伍新兵由于营养不良导致体质下降,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第74届国会于1935年8月24日通过了《320公法》(Public Law 320),决定由农业部每年拨出关税收入的30%,通过政府采购来扩大国内消费,处置过剩的农产品,而推行学校午餐计划就成为农业部采购农产品的主要出路之一。[1] 当时由联邦剩余商品公司主管此项事务,在每个州设有代表,会同各州与地方学校当局、家长老师联合会、母亲俱乐部等民间组织,共同推广学校午餐计划。这些民间组织同各州配送公司签订协议,要求做到配送的农产品必须用于制作学校午餐,不得销售或串换,不得中途停止购买或削减,不得盈利,对无钱付费的学生不得歧视,同时必须保证专门仓库并单独计算租金。这些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1937年3月共有3839所学校的34.2万学生参加午餐计划,1939~1942学年参与的学校增至78841所,供餐学生达527.3万人。1941~1942学年,所有的州均推行学校午餐计划,供餐人数达到高峰,总计提供4.54亿磅食品,为此拨款2100万美元。这一成效为学校午餐计划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2] 学校午餐计划也为以后的美国学校营养立法奠定了基础。

二、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发展期

1946年—1966年,是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发展期。1946年美国国会正式通过《学校午餐法》(National School Lunch Act ,NSLA)。《学校午餐法》的颁布使国家学校午餐计划(National School Lunch Program,NSLP)有了永久性的财政保障,将美国中小学学生午餐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学校午餐法》要求政府制定学生营养午餐计划,所需经费由政府提供,并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3] 《学校午餐法》被多次修订,最新修订案1999年通过,该法共27章,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立法目的。其立法目的是为国家设立、维持、运作和扩大学校午餐项目提供法律支持。其政策目标有两个:第一,作为国家安全的一项措施,由各州通过捐赠和其他方法进行援助,供应充足的食物和其他设施,来设立、保持、运作和推广非赢利的学校午餐计划,以保护全国儿童的健康与幸福,促进富于营养的农业商品和其他食品的国内消费;第二,促进儿童全面了解膳食午餐与良好健康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通过学校午餐既要提供营养丰富而学生家庭中不常有的膳食,又要结合供餐开展学校营养健康教育。

2.经费保障和使用要求。学校午餐项目经费预算额度由农业部提出,每个财政年度直接在国库列支,如超过预算则需提前报财政审核,结余资金可滚动使用。其中管理支出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3.5%。每年农业部根据与教育单位签订的协议对学校午餐项目进行补贴。1946年每餐补贴9美分,目前是2美元左右。[4]

3.对项目参加单位的要求。公立和私立非赢利的小学、中学以及儿童关怀机构都可以选择加人学校午餐项目,加盟学校可以免费从农业部得到学生午餐设备和现金补助,但加盟学校必须为适龄学生提供达到联邦要求的免费或减免费午餐。[5]

《学校午餐法》不仅强调营养食物的提供,也开始注意学校营养健康的开展。《学校午餐法》规定学校餐经营者要提供占儿童每日营养需要量的1/3——1/2的膳食,在当时,也就每日要提供27加万份以上的午餐和300万份以上的早餐;同时还要求,学校餐经营者要配合班级、结合食物选择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学校午餐法》还规定了对学校营养员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使午餐更合乎卫生营养科学的要求。该法律要求各州通过捐赠和其它方法进行援助,供应充足的食物和设施,来设立、保持、运作和推广非盈利性的学校营养午餐计划。并规定学校午餐既要提供营养丰富而且学生家庭中不常有的膳食,又要结合供餐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计划;而且还强调学校午餐非盈利,不分种族、肤色和国别来源,均向所需儿童进行供餐。[6]

三、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完善期

1966年—2004年,是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发展期。1966年《儿童营养法》(Child Nutrition Act)出台。《儿童营养法》颁布之后,1969年5月29日,美国总统签署了《儿童餐卫生法令》;1977年公共法律95-166条又规定了“营养教育和训练计划”(Nutrition Education and Training Plan,NETP)。1990年美国公民委员会发表了“学校午餐白皮书”,成立了学校营养公民委员会,委员由总统亲自任命,进一步规范了学生营养午餐的管理和监督。[7] 到目前为止,美国除了多次对学生午餐法进行修补外,先后有10多部法律和技术规章都涉及到学生餐的问题。这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和实施,给学校营养服务注了新的动力,使政府认识到营养健康教育必须同学生营养供餐、学校饮食环境与管理相互协作,从而进一步扩展了学校营养服务的范围。

在一系列涉及学校营养服务的法律法规当中,《儿童营养法》的地位尤为突出重要。1966年10月11日,美国总统约翰逊签署了《儿童营养法》,并在所签署的《儿童营养法》上作了一个批示:“营养好是学习好的必要条件。”该法案经多次修订,目前最新修订案是2002年版。该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制定该法的目的:越来越多的科学证据显示,儿童营养健康状况优良与其各方面能力发展有密切关系。国会授权美国农业部依照本法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美国儿童基本营养需要。

2.《儿童营养法》设立新计划。《儿童营养法》总结了学校午餐计划的经验,并把这一成功经验进行了推广,根据该法建立了学生早餐计划(School Breakfast Programme, SBP)、学生奶计划(School Milk Programme, SMP)。

3.学生奶项目具体规定。《儿童营养法》规定学生奶项目的管理部门是农业部,项目推进所需经费列人农业部当年预算,每个财政年度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该项目旨在鼓励没有参加学校午餐项目的公立中学、学前班、托儿所、夏令营和类似非营利从事儿童护理和训练的组织加人学生奶项目,而且不能很好执行学校午餐项目的学校和机构无资格申请加人该项目。半品脱奶最低得到5美分补贴,补贴价格每年根据鲜奶加工生产价格指数调整,最低调整幅度0.25美分。农业部预算学生奶项目,1970年前不超过1.2亿美元。

4.学生早餐项计划(Breakfast Program,SBP)具体规定。学校早餐计划是美国国会于1966年根据《儿童营养法案》为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提供早餐的一项计划。1975年《儿童营养法》修订时将这项计划改为永久性计划。在《儿童营养法》具体规定学生早餐计划的管理部门是州政府和国防部,项目预算在卫生和福利支出中列支。项目补贴比照《学校午餐法》规定减半,如提供高标准早餐,最高可以得到10美分的质量补贴。选择参与学校时要优先考虑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考虑来自低收人家庭和在岗母亲的孩子对营养改善的特别需要。各种提取的管理经费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最多10万美元。[8]

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美国学校营养服务日趋完善。到2008年平均每天3050万人在校吃营养午餐,且全国约有50%的家庭享受免费或减价。[9]学生不仅能吃上营养餐,老师还利用午餐机会,同学生讨论食品、健康和营养问题,丰富学生知识。与此同时,培训了大批从事营养餐工作的专业人员,改进烹饪与服务设施,过剩农产品得到有效利用,而且如此大的学生用餐也大力推动了食品加工业和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国民经济总体的发展。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美国政府还先后实施了早餐、牛奶、夏季供餐、妇女儿童补充食品及课余加餐计划,并将这些计划密切配合,不断加以完善,从而形成以中小学生为重点的庞大营养服务体系。[10]

四、美国学校营养服务的改革期

美国国会2004年6月30日颁布了《2004年儿童营养和WIC计划再授权法》(the Child Nutrition and WIC Reauthorization Act of 2004 Public Law 108-265)。根据《2004年儿童营养和WIC重新授权法案》的规定,美国各州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都应制定了本州学校营养健康政策,加强学生体育活动,注重对学生的营养教育,这些做法旨在促进本州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