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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合集7篇)

时间:2022-03-19 18:24:29
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

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第1篇

1、领导重视,确立指导思想,制定方案,及时组建机构,为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证

市人事局通知下发后,市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机关党委和组织部具体负责落实,制定了《关于市教育局机关进行20*年度总结、党员“双评”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通知》,制定了年度考核方案,明确了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同时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刘建华为组长,局组织部部长周兴国、机关党委副书记徐立成为副组长,从各处室抽调石云、高英、赵小兵、宋岩、杨东、李红岩等6名同志任成员组成3个考核组。并开会要求各处室、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其纳入工作日程,抓紧抓好。同时,建立分级负责的考核制度,上级考核下级,层层负责,对机关的10个处室(支部)进行考核,充分做到全方位、全角度、公正、公平。考核的主要对象是副处长以上的中层干部,通过听取处室人员对处长的评议,形成每位处长的考核材料和处室的考核材料,上报考核小组。同时处室成员的考核在处室内部进行,并推荐评选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上报机关党委。

2、考核过程认真、细致、规范,确保考核工作科学性、准确性

考核工作从20*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市教育局根据市人事局对公务员考核的要求,20*年12月20日召开了考核小组工作会议,对机关考核工作做了具体、规范的要求,使考核工作得以稳步有序地进行。

第一阶段,根据各处室与局领导签定的目标责任状、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全年处室的一流业绩情况,采取听、看、查、测、评的方式,对各处室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分别到被考核的处室参加会议,听取处长、副处长的述职及每个公务员对其评议及意见。查看会议记录,支部政治学习及民主生活会记录,个人学习笔记,工作记实手册,日常考核记录。背靠背谈话,以取得评价的真实性,考核组成员对各处一流业绩进行界定,并由考核组成员拿出书面意见。

第二阶段,12月20日至12月27日,各处室开展述职、讲评、评议。处室每个人都要形成全年工作总结,根据岗位责任制,全年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采取自评、他评、互评的办法,找出自身一年来在工作中的优、缺点,并由处室内部投票选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党员的预备人选,上报机关党委。对《公务员手册》进行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召开全局机关大会,采取各处处长代表处室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大会上述职,会后按市人事局分配的比例要求推选百名优秀干部1名、优秀公务员8名和优秀共产党员15名。

第四阶段,机关党委根据全年对机关各处室及人员的日常量化考核情况及机关年度考核情况,推荐、评选出优秀处室、优秀党支部、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于2007年1月5日召开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评出市百名优秀干部1名(蔡德成);优秀等次公务员8人(杨东、高英、阚建军、宋岩、赵小兵、李东、孔文清、张育梅),称职等次公务员43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为零。优秀共产党员15名(其中2名离退休老干部)。2007年2月13日,召开了20*年度机关总结表彰大会。

第五阶段,统计填报《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验收表》、《干部名册》、《沿革卡》,及时迎接市人事局的统一验收。

20*年度市教育局机关应参加考核公务员51人,实际参加考核51人,其中处级干部36人,优秀等次2人,占4%;科级干部15人,优秀等次6人,占11%。称职等次公务员43人,占应参加考核人数的85%。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市招考办,应参加考核13人,实际考核13人,优秀等次2人,占15%,称职等次11人,占85%。

二、事业单位职员年度考核工作

此项工作分为两大块。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执行职员系列人员由局组织部进行审核,直属单位一般职员由局人事处进行审核。全体职员评优工作由局人事处统一安排、审核。

市教育局根据市人事局文件精神,深化、完善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客观、公正评价行政管理人员,局党委专门制发了《关于做好市教育局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鞍教委发〔20*〕26号),此项工作由局党委李季书记、副局长李景菲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组织部部长周兴国、人事处长丛晓刚任副组长,考核组成员由王蓬军、韩爽及各直属单位一名同志组成。直属各单位分别成立本单位考核领导组织,由专人负责此项考核工作。20*年12月19日,局组织部、人事处联合在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召开直属单位职员考核工作协调部署会,直属单位、师院等23个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鞍人发〔20*〕50号文件,组织部部长周兴国、人事处长丛晓刚分别就考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3个单位于20*年12月20日至29日进行了本单位的职员考核。现都已经接受了局审核、人事局验收盖章。

20*年度,直属单位、师院、进修学院、卫校等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181人,实际参加考核181人,其中局级干部8人,处级49人,科级47人,科办员77人。评为优秀等次18人,占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0%;评为称职等次163人,占90%。其中直属单位考核115人,评为优秀等次10人,占9%;师院考核29人,评为优秀等次4人,占14%;卫校考核12人,均为称职等次;进修学院考核25人,评为优秀等次4人,占15%。

三、市教育局公务员、职员20*年度考核工作特点

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第2篇

第二条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强化更新知识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专业培训,开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培训,加强外语等级培训,实施标准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强化"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和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提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学历水平。

第三条强化公务员的挂职锻炼、轮岗、交流。每年有计划地选派部分年轻公务员到基层或上级单位挂职锻炼。开通我县与本省发达地区之间的公务员挂职交流通道,选派部分公务员出去挂职锻炼。在审批岗位、掌管"人、财、物"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实行轮岗交流。

第四条规范公务员调任、转任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公务员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的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五条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注重平时考核。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和实际,制定出具体量化、操作性强的平时考核机制。平时考核要以工作实绩为主,在每个月初要拟定本月工作目标任务,并建立台帐,月末按照述职、评议、量化打分等程序进行考核,做到一月一考,一季一评,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年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要依据,由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第六条强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各单位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两年评为优秀的,适当放宽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工资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享受健康休养(15天);对工作业绩特别显著的,按其贡献程度分别由县政府予以嘉奖,记三等功或向省、市推荐记一、二等功。每三年开展一次"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十佳工作人员"评选活动,获县级"人民满意公务员"或"十佳工作人员"的,享受县级劳动模范待遇,记三等功一次,并给予奖励。

第七条健全国家工作人员约束机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上年度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本年度仍无改进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当年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在确定为不称职的次月降低一级职务使用,工资级别作相应调整;无职可降的,降低一个工资级别;无级可降的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工作人员执行办事公开、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不力,或因其他不当行为,被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投诉并查实,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

第八条实行末位调整待岗制。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排名末位,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确定为末位调整待岗人员,包括:违公德,造成一定影响的;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后果的;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无正当理由工作经常迟到早退的;因效能问题或其他有关问题被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且情况属实,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的;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影响工作的;业务素质不高,或虽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主动性不够,某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的等。被确定为末位待岗的对象,经组织审查确定后,予以待岗培训处理,培训期为3个月,培训期内不发奖金。培训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在原单位重新上岗,不能胜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第九条严格国家工作人员离岗培训和辞退制度。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工作人员,实行离岗培训制度,离岗培训时间一般为3个月,培训期间不发奖金。离岗培训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国家工作人员予以辞退、开除或解聘。

第十条各单位对擅自离岗、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对象必须及时按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若不作处理的,单位年终考核不能评优,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实行申诉控告制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相关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诉。对处理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控告。

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第3篇

一、年度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考核标准概念化、笼统化。一是考核指标量化不够,考核结果失真。二是针对性不够,没有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公务员的评价标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与一般公务员一个考核标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拿同一把考核尺子进行衡量,不分级不分类,可比性差。

(二)执行程序不够统一。一些公务员部门不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简单草率,确定考核等次的透明度不高。

(三)考核内容简单化、程式化。一些单位设置的年度考核内容没有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职位特点结合,没有与每年的工作结合起来,体现不了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四)“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少数单位领导把评“优”当作照顾、笼络、弄权的手段,群众意见很大。

(五)平时考核近于“抛荒”,年度考核缺乏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但相当多的单位没有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自然“模糊”。

(六)年度考核难。一是评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难。极少数单位对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公务员仍然定为“称职”。二是年度考核结果执行难。奖惩不分明,戒勉不落实。

(七)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公务员管理部门深入单位指导不够、跟踪监督不力。

二、对策建议

(一)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考核内容要有所区别,不同部门、岗位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要有针对性。

1、考核内容要与本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难点)相结合,正确导向,促使广大公务员奔有方向,赶有目标。

2、突出重点。重点考核公务员本年度的工作实绩,不面面俱到,重点突出,易于操作。

3、适当量化考核指标,防止考核尺度过粗。

4、考核内容与具体职位相适应,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二)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一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制定考核标准。二要注重考核职业道德水准、廉政状况、服务水平等共性内容。三要合理确定各个要素的标准和分值。对主要工作和薄弱环节要加大分值。四要合理设置权重。考核中要减少人为因素,提高考核的准确性。考核指标要确定相应的权重,如单位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一般干部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

(三)规范程序,严格年度考核操作方法。考核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程序和方法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加大宣传,让每位公务员都了解年度考核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和优秀指标数。考核程序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四)做好平时考核,夯实年度考核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搞好平时考核,对于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一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时考核没有固定现成的模式,也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各公务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一段时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或完成一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如实记录被考核人情况。一是要求公务员本人建立《工作日记录》定期送交分管领导审核;二是单位负责人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考核记事本》,如实记载每个公务员完成重点和难点工作的有关情况;三是各单位人事机构建立《考核登记本》,对公务员考核内容涉及到的情况予以收集、登记,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

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第4篇

一、年度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考核标准概念化、笼统化。一是考核指标量化不够,考核结果失真。二是针对性不够,没有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公务员的评价标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与一般公务员一个考核标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拿同一把考核尺子进行衡量,不分级不分类,可比性差。

(二)执行程序不够统一。一些公务员部门不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简单草率,确定考核等次的透明度不高。

(三)考核内容简单化、程式化。一些单位设置的年度考核内容没有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职位特点结合,没有与每年的工作结合起来,体现不了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四)“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少数单位领导把评“优”当作照顾、笼络、弄权的手段,群众意见很大。

(五)平时考核近于“抛荒”,年度考核缺乏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但相当多的单位没有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自然“模糊”。

(六)年度考核难。一是评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难。极少数单位对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公务员仍然定为“称职”。二是年度考核结果执行难。奖惩不分明,戒勉不落实。

(七)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公务员管理部门深入单位指导不够、跟踪监督不力。

二、对策建议

(一)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考核内容要有所区别,不同部门、岗位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要有针对性。

1、考核内容要与本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难点)相结合,正确导向,促使广大公务员奔有方向,赶有目标。

2、突出重点。重点考核公务员本年度的工作实绩,不面面俱到,重点突出,易于操作。

3、适当量化考核指标,防止考核尺度过粗。

4、考核内容与具体职位相适应,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二)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一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制定考核标准。二要注重考核职业道德水准、廉政状况、服务水平等共性内容。三要合理确定各个要素的标准和分值。对主要工作和薄弱环节要加大分值。四要合理设置权重。考核中要减少人为因素,提高考核的准确性。考核指标要确定相应的权重,如单位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一般干部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

(三)规范程序,严格年度考核操作方法。考核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程序和方法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加大宣传,让每位公务员都了解年度考核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和优秀指标数。考核程序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四)做好平时考核,夯实年度考核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搞好平时考核,对于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一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时考核没有固定现成的模式,也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各公务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一段时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或完成一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如实记录被考核人情况。一是要求公务员本人建立《工作日记录》定期送交分管领导审核;二是单位负责人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考核记事本》,如实记载每个公务员完成重点和难点工作的有关情况;三是各单位人事机构建立《考核登记本》,对公务员考核内容涉及到的情况予以收集、登记,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

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第5篇

一、年度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考核标准概念化、笼统化。一是考核指标量化不够,考核结果失真。二是针对性不够,没有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公务员的评价标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与一般公务员一个考核标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拿同一把考核尺子进行衡量,不分级不分类,可比性差。

(二)执行程序不够统一。一些部门不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简单草率,确定考核等次的透明度不高。

(三)考核内容简单化、程式化。一些单位设置的年度考核内容没有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职位特点结合,没有与每年的工作结合起来,体现不了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四)“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少数单位领导把评“优”当作照顾、笼络、弄权的手段,群众意见很大。

(五)平时考核近于“抛荒”,年度考核缺乏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但相当多的单位没有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自然“模糊”。

(六)年度考核难。一是评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难。少数单位对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公务员仍然定为“称职”。二是年度考核结果执行难。奖惩不分明,戒勉不落实。

二、对策建议

(一)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考核内容要有所区别,不同部门、岗位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要有针对性。

1.考核内容要与本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难点)相结合,正确导向,促使广大公务员奔有方向,赶有目标。

2.突出重点。重点考核公务员本年度的工作实绩,不面面俱到,重点突出,易于操作。

3.适当量化考核指标,防止考核尺度过粗。

4.考核内容与具体职位相适应,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二)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一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制定考核标准。二要注重考核职业道德水准、廉政状况、服务水平等共性内容。三要合理确定各个要素的标准和分值。对主要工作和薄弱环节要加大分值。四要合理设置权重。考核中要减少人为因素,提高考核的准确性。考核指标要确定相应的权重,如单位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一般干部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

(三)规范程序,严格年度考核操作方法。考核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程序和方法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加大宣传,让每位公务员都了解年度考核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和优秀指标数。考核程序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四)做好平时考核,夯实年度考核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搞好平时考核,对于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一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时考核没有固定现成的模式,也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各公务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一段时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或完成一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如实记录被考核人情况。一是要求公务员本人建立《工作日记录》定期送交分管领导审核;二是单位负责人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考核记事本》,如实记载每个公务员完成重点和难点工作的有关情况;三是各单位人事机构建立《考核登记本》,对公务员考核内容涉及到的情况予以收集、登记,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

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第6篇

一、年度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考核标准概念化、笼统化。一是考核指标量化不够,考核结果失真。二是针对性不够,没有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公务员的评价标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与一般公务员一个考核标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拿同一把考核尺子进行衡量,不分级不分类,可比性差。

(二)执行程序不够统一。一些公务员部门不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简单草率,确定考核等次的透明度不高。

(三)考核内容简单化、程式化。一些单位设置的年度考核内容没有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职位特点结合,没有与每年的工作结合起来,体现不了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四)“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少数单位领导把评“优”当作照顾、笼络、弄权的手段,群众意见很大。

(五)平时考核近于“抛荒”,年度考核缺乏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但相当多的单位没有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自然“模糊”。

(六)年度考核难。一是评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难。极少数单位对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公务员仍然定为“称职”。二是年度考核结果执行难。奖惩不分明,戒勉不落实。

(七)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公务员管理部门深入单位指导不够、跟踪监督不力。

二、对策建议

(一)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考核内容要有所区别,不同部门、岗位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要有针对性。

1、考核内容要与本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难点)相结合,正确导向,促使广大公务员奔有方向,赶有目标。

2、突出重点。重点考核公务员本年度的工作实绩,不面面俱到,重点突出,易于操作。

3、适当量化考核指标,防止考核尺度过粗。

4、考核内容与具体职位相适应,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二)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一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制定考核标准。二要注重考核职业道德水准、廉政状况、服务水平等共性内容。三要合理确定各个要素的标准和分值。对主要工作和薄弱环节要加大分值。四要合理设置权重。考核中要减少人为因素,提高考核的准确性。考核指标要确定相应的权重,如单位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一般干部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

(三)规范程序,严格年度考核操作方法。考核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程序和方法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加大宣传,让每位公务员都了解年度考核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和优秀指标数。考核程序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四)做好平时考核,夯实年度考核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搞好平时考核,对于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一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时考核没有固定现成的模式,也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各公务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一段时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或完成一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如实记录被考核人情况。一是要求公务员本人建立《工作日记录》定期送交分管领导审核;二是单位负责人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考核记事本》,如实记载每个公务员完成重点和难点工作的有关情况;三是各单位人事机构建立《考核登记本》,对公务员考核内容涉及到的情况予以收集、登记,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

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第7篇

针对我县当前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为促进公务员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效防止庸、懒、散、慢现象发生,切实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对我县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作如下几点思考和探索:

把公务员的考核工作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力图通过全面系统的科学谋划,研究制定出切合我县实际的具体操作办法,以科学的考核办法统揽公务员管理的全过程,使考核成为评价和衡量公务员各方面表现和工作业绩的手段。各单位领导及公务员要以有效的载体加大对公务员考核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将公务员考核的重要性弄懂弄通,特别是要认识到它作为评价公务员的重要手段、与个人切身利益相关,使考核工作成为公务员人人重视个个参与的自觉行动。组织、人社、考核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严格把关,让单位、公务员对考核引起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认真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

“两定两考”即:定职责、定任务,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两定两考”要求公务员先明确职责、确定任务,之后再根据所确定的工作职责、当年目标任务来进行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形成了衔接相扣的考核办法,既细化了考核依据,又量化了考核指标,既全面涵盖了所有的考核要素,又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能有效地推进公务员考核的全面、科学、客观、准确、可行、有效。

公务员考核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可以说做好确定职责、明确任务是公务员考核工作的基础环节,是做好考核工作的第一步。“两定两考”考核办法就抓住了公务员所在职位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这一基本依据。“两定两考”考核办法首先要求公务员定职责、定任务,根据每个公务员所在岗位当年的职责和目标任务,由单位和公务员在年初时有针对性的确定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并进行细化、量化、指标化,让考核工作能针对每个公务员个体有内容可考,从而可以检查公务员工作是否尽职尽责,了解公务员年内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情况,以及未完成的工作和工作失误情况,对提高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激励公务员提升工作业绩,促进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通过年初时公务员参与制定岗位职责、确定任务目标,能使公务员进行自我定位,加深工作责任感,在工作上产生压力和动力,有效推进机关的效能建设。

首先,定职责。根据干部职工所在工作岗位具体明确每个干部职工的职责。定职责的内容应包括:岗位职责、中心工作职责、协助配合工作职责。岗位职责:根据干部职工的工作岗位,结合单位“三定”方案中干部职工所在内设机构职责及上级或本单位所规定的职责逐条确定的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出现职责交叉的要标明干部职工属牵头(主抓)还是配合人员。中心工作职责:县委、政府、本单位在开展中心工作和阶段性、临时性工作时干部职工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协助配合工作职责:干部职工所在岗位协助配合本单位其他岗位开展工作应尽的工作职责。

其次,定任务。按照全面科学、实事求是、按岗设定、合理量化的原则制定干部职工所在岗位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定任务的内容包括:岗位工作任务、中心工作任务、协助配合工作任务。岗位工作任务:根据干部职工岗位职责,逐条确定的干部职工年度工作任务。有具体指标的需进行量化。中心工作任务:县委、政府、本单位分配给干部职工的中心工作任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配合工作任务:干部职工所在岗位需要配合其他岗位完成的工作任务。

公务员考核要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两定两考”考核办法根据干部职工确定的职责、任务,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核内容实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根据定职责、定任务的内容,遵循公平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对考核内容指标化、具体化、数量化,考核实行记分定等次制,实行“基础分+加扣分”考核方式,考核项目分为基础分项目和加扣分项目,能增强考核标准中定性与定量的结合,既突出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又可提高考核的可操作性。考核实行记分定等次制,直接以考核分数定等次,容易掌握,便于分出等次,在很大程度上能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准确、公平、公正,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务员的危机意识,促进公务员踏实完成任务。公务员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公务员工作完成的好坏,是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的。“两定两考”考核办法在绩效考核部分增加了领导评价、群众满意度内容,既体现了对公务员考核的全面深入,也让民意成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标准,丰富了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增强了公务员考核的真实性、科学性、广泛性、合理性。

绩效考核基础分项目以干部职工制定的职责任务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分为工作实绩、领导评价、工作满意度三部分,以工作实绩考核为主,三项考核内容均明确一定分值,实行记分制。工作实绩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时对照确定的职责内容、工作任务,逐项考核干部职工履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扣分。领导评价:领导评价由干部职工所在内设机构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从履职情况、工作完成情况、个人综合能力表现、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干部职工进行的综合评价,评价实行记分制。工作满意度:工作满意度由干部职工民主测评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两部分组成。干部职工民主测评由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至少三分之二以上)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对每个干部职工进行工作满意度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由服务对象从工作执行力、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干部职工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