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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才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07-16 23:49:47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第1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税收筹划 问题 对策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及国内外税收筹划的现状

1.税收筹划的含义

我国学术界对税收筹划的定义普遍认为:税收筹划也称节税,是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和差别待遇,通过对公司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事先谋划和安排以减轻税负,实现整体税后收益最大化的活动①。

2.国外税收筹划发展现状

国外税务筹划几乎家喻晓,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已形成了财务决策活动中税务筹划先行的习惯性做法。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税务筹划专业化趋势十分明显。 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或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从事税务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另外,国外较重视对经济类人才的税务筹划知识教育和培训。

3.国内税收筹划的现状

在我国,近年来,税收筹划不仅开始悄悄地进入人们的生活,企业的税收筹划主动性也在不断增强,税收筹划意识不断提高, 不少机构已开始介入企业税务筹划活动。但是由于税收筹划只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才逐渐被企业所理解和接受,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较短,与国外相比,税收筹划的意识、税收筹划能力及专业化方面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现阶段,我国税收筹划主要表现为:

(1)单位纳税筹划态度”冷热不均”,事业单位纳税筹划意识低。税收筹划在国内尚未被普遍认知和接受的同时,也存在一个特殊的现象,就是不同性质的单位对税收筹划的态度不一样,外企和民企追捧,国企冷落,事业单位纳税筹划更是少之又少。有调查显示,在重庆,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是民营企业,国企、事业单位很少。事业单位税收筹划意识较弱,尤其是事业单位,他们认为自已不以营利为目的,税多税少都是国家的,与自身关系不大,用不着进行税收筹划。

(2)我国纳税筹划主要是会计人员。据调查,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进行税收筹划基本上是会计人员,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很少参与税收筹划,聘请专业化队伍进行税收筹划更是少见。

(3)我国会计人员的现状。据财政部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共有近千万人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为会计从业人员,其中有初级会计技术资格为268万人、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为131万人,有5.9万人通过国家合格标准取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评审资格④,初、中、高级职称分别占全国总会计从业人员的26.8%,13.1%,0.59%,初、中、高级人才共占会计从业人员的39.69%,其余60.31%的会计从业人员没有取得会计技术职称。而初、中、高级的比例为:0.66:0.32:0.01,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会计人员结构不合理,初级人才相对充足,中级人才相对不足,高级人才严重缺乏。

二、事业单位纳税筹划存在现状探究

1.事业单位收支体制的原因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可见在传统计划体制下,事业单位本身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完成了国家赋予的某方面事业任务即可,不存在经费紧张,资金出现缺口的问题。

正是因为事业单位的性质和传统计划体制,造成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筹划内在动力不足,大部分人观念陈旧,认识模糊,认为“吃皇粮”的,没有必要纳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征税、公平税负的原则理解不充分,对依法纳税感到不适应,纳税意识淡薄,消极待税思想严重,税收筹划能力较弱。

2.事业单位集中核算后造成纳税筹划意识更加弱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化,为了探索公共财政资金管理和监控的有效形式,越来越多的行政事业单位成了财务核算中心,将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纳入财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各单位撤消了计财处,基本保留1名会计人员负责原单位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但是,财务集中核算后使得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相对分离,导致一方面由于原单位财务人员的大大减少,极大程度上削弱了原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力;而另一方面,财务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进行财务核算,节约税金支出与他们自身利益和所在单位利益没有关系,因此从主观上缺乏纳税筹划意识。

3.会计人才缺乏,税收筹划能力相对较弱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与企业相比,由于体制不同,竞争激烈程度不同,薪酬待遇的差距,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税收知识相对匮乏,税收筹划能力相对较弱,中高级人才更加缺乏。经分析,事业单位会计人才缺乏主要原因如下:

(1)会计职称制度起步晚及存在不完善之处。我国的会计职称制度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至1983年,主要进行评定技术职称,第二阶段,1986年至1989年,实行会计专业职务聘任制度,第三阶段,1990年至今,主要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实行评聘分离的“双轨制”。 会计人员技术等级仍为1986年4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确定的职务等级,即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由于高级会计师在评审条件上只相当于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副高级,因而高级会计师实质上仍是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享受副高级职称的待遇,客观上限制了人才的发展。

(2)部分会计人员缺乏理论背景和业务实际操作背景。由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缺乏,加之事业单位编制的问题,一方面很多单位的会计人员是从其他岗位转岗从事财务工作,一般年龄偏大,无会计专业方面学历。而另一方面有些单位会计人员虽有专业背景知识,但由于体制的原因直接从大学毕业后进入会计主管岗位,没有按正常出纳岗、会计岗、主管会计岗等程序进行煅练和培养,由于这部分人员缺发对业务流程、业务处理及有关税收政策的了解和把握,纳税意识低,缺乏纳税筹划经验,导致事业单位纳税筹划意识低。

(3)事业单位会计队伍不稳定。纳税筹划需要会计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主管会计人员相对于一般会计人员不仅需要长期工作经验的积累,而且工作任务繁重,但工资待遇却和普通会计人员无差异,有的会计人员干到主管会计后重新去干出纳却仍然享受主管会计的待遇,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主管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会计部门相对于业务单位,会计人员职务升迁较慢、培训少、知识更新较慢,导致很多中、高级会计人员急于调离岗位另寻它路,不利于事业单位会计队伍的稳定,也就更谈不上对事业单位的纳税进行筹划。

4.部分税务机关税收管理滞后,宣传和征管措施不到位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随着相关税收法规的颁布实施,行政事业单位成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均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依法纳税。

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两种情况:(1)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有的根本就不知道行政事业单位要缴纳所得税,总强调自己是事业单位,有财政拨款,不必纳税也没有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涉税问题。(2)对税政策了解不够,如我国对事业单位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是有期限的,由于财务人员了不够,导致单位在优惠期限过了以后仍按优惠政策申报纳税。这说明我们税务机关税收管理滞后,宣传和征管措施不到位。

三、事业单位提高纳税筹划能力对策和建议

1.事业单位要转变纳税观念,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也日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管,完善事业单位的税收政策。同时随着事业单位体制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在经费上出现缺口。因此,作为事业单位应当主动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研究,转变“事业单位不必纳税筹划”观念,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收筹划能力。

2.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的育才、用才、聚才机制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和实用性很强,涉及多领域的系统工作,纳税筹划需要纳税人对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相关政策及对业务的了解和掌握。在没有条件聘请专业化队伍进行税收筹划的情况下,一个单位税收筹划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主要依靠中高级会计人才。为此,事业单位应加强中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建立科学的育才、用才机制,并营造一种的良好聚才环境。

(1)事业单位应建立正常有序的会计用人机制。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各会计岗位的职责权限及任职条件、专业胜任能力及程序来聘用各级会计人员,制定与业绩、岗位挂钩的新酬制度,切实做到薪酬安排与员工贡献相协调,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确保各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能胜任相关会计岗位工作,并能最大限度地挖掘他们的潜能。

(2)事业单位要完善会计岗位培训和考核。事业单位要建立上岗培训和定期各会计岗位培训,并通过考核来检验培训效果,将培训合格作为上岗或继续留用原岗们的前提条件,使岗位培训不能仅仅流于形式,而是真正落到实处。也为会计人才的成长提供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

(3)事业单位要重视优秀会计人才的储备。事业单位要注重优秀人才,建立一种激励机制,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使其在各个阶段、各个时期,在薪酬上、职务上或在业务上等有上升的空间,以尽可能确保优秀人不流失。

3.事业单位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形成“三位一体”纳税筹划理念

税收筹划是进行经营管理的事前策划和安排,而经营管理主要涉及业务部门和管理门,因此一个单位的税收筹划涉及管理者、会计人员,及业务部门。事业单位尤其是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的事业单位,只有形成税收筹划“三位一体”理念,加强管理者同会计人员、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及协调工作,加强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才能从源头、事前做好税收筹划。

4.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税收宣传和财会人员的培训

税务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税收政策的宣传,并组织力量对事业单位进行纳税辅导,使其领导和财会人员扭转纳税观念,重点使其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毫无例外地履行税法所规定的纳税义务,牢固树立税法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切实提高其依法纳税的意识。同时,为需要税收筹划的单位提供政策支持。

四、结论

总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国普遍征税、公平税负的原则下,事业单位纳税不可避免,事业单位只有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符合税法的要求下,税收筹划才能成功,才能较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宋霞.税收筹划[M].上海: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1-3页.

[2]李定安,武智秀.浅谈税收筹划风险[J].上海会计,2008年3期49-50页.

[3]吴静斌.论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及可行性[J].总裁, 2009年第9期.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第2篇

这次全国人事计划工作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届六中全会精神,分析人事宏观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解决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问题,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事规划计划统计工作的思路和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规划计划统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年来,各级人事计划管理部门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人事人才中心工作,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量管理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不断改进计划管理的方式,完善管理手段,取得明显成效。

(一)人事计划备案制和报告制进一步完善。*年人事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工作的意见》出台以来,各地人事部门积极探索,不断规范人事计划备案制和报告制形式,丰富这项工作的内容。特别是去年南京会议以后,各地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使这项工作更加扎实推进。内蒙古、新疆等地将备案制和报告制推行到地市和省直部门,并对备案制和报告制的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辽宁、安徽、福建、新疆兵团等地结合这项工作的开展,认真总结人员和工资总量变化特点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应对策措施。根据各地报送的人事计划执行情况,部里对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情况进行了分析,起草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量情况分析》,提出了下一步加强人事计划管理的思路和目标。分析报告以内部资料印发各地人事部门,加强了人事计划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通过不断完善人事计划备案制和报告制,进一步健全了分级调控的人事计划管理体系,加强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量的管理和监督。

(二)防范虚报冒领工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针对部分地区少数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吃空饷”问题,人事部出台了《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各地人事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转发文件,明确相关处室抓好落实。湖北省通过媒体加强宣传,并派出调研组赴地方进行督办。四川省组建了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人事、财政、纪检等部门参加的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清查出各类“吃空饷”人员37302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6404万元。湖南省共清查出各类“吃空饷”人员8314人,每年可节约财政资金8632万元。***等地通过强化工资基金管理、增人计划卡管理、工资统发审核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审核备案等手段,严把人员“进口”关。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吃空饷”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人事计划管理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制度、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

(三)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近年来,一些省市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深入的新形势,不断改进和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方法。南京市根据事业单位的行业性质、经费来源和工作职能进行工资总量分类管理,形成了“以绩效为基础,以考核为依据”的工资总量动态管理机制。天津市出台了《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工作的通知》,全面实行了按单位经费来源进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河北省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通过加强工资基金审批管理,促进工资总额计划的分解落实。部里也结合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针对目前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多次到地方和中央事业单位进行调研,组织召开了有关部委、科研院所和地方人事部门专家座谈会,专门研究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问题,初步形成了《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规定》稿,这次也提交会议讨论,希望大家多提意见和建议。

(四)“*”人才规划编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制定“*”人才规划是这两年人事人才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中组部、人事部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地对“*”人才规划编制工作非常重视,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基本上都完成了规划编制任务,受到了当地党和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各地在制定人才规划时,按照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的要求,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人才工作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吉林、、甘肃、宁夏等地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出台了“*”人才规划。广西、北京、重庆、陕西、青海等地注重搞好规划衔接,将人才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体现了人事人才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要求。贵州省在人才规划中列出了人才开发项目,配备了专项经费,明确了工作进度,大大增强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五)人事统计工作稳步推进。各级人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等各项常规统计工作。江苏、山西等地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改进统计手段,完善统计工作制度,提高了统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在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各级人事统计部门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和研究,上海了本地区人才资源状况分析报告,***地加强统计分析,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统计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以人事计划管理为重点的人事宏观管理工作总体上还比较薄弱,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有些同志对新形势下人事计划管理工作的性质和定位存在一些片面的模糊的认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人事计划管理方式和手段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些地方人事计划职能不够健全,人员和工资总量管理工作弱化。我们要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事计划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入,人事计划管理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在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优化人员结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的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们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将人事计划管理工作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来认识,摆到人事人才工作的全局当中来定位,认真总结近年来人事计划管理改革发展所积累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做好人事计划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人事计划管理是人事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要人事计划,人事计划职能是逐步弱化还是要不断改进和加强,这是长期以来困扰人事计划管理工作的一个理论和现实问题。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加强宏观调控。该放开的要放开,该管住的管住。机关事业单位是公共部门,也是要管住的领域,这在世界各国都是如此,即使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对公共部门的人事管理,也要采用包括计划在内的各种方法进行非常严格的管理。另外,从资产国有的角度来看,对国有事业单位,包括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进行人员总量和工资总量管理也是必要的。特别是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更需要充分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因此,我们要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切实履行人事计划管理职能,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量管理各方面工作。

(二)人事计划管理内容和方式要改革完善。实践证明,人事计划管理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但计划管理的内容和方式,要适应体制环境的变化不断改革和完善。目前,人事计划管理还有许多是沿袭传统做法,由于外部环境条件发生了变化,在实际工作中就很难产生好的管理效果。计划制定不科学,与实际情况脱节,影响了计划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改革计划管理的内容,完善计划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人员计划以前主要针对编制内的人员管理,现在一些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情况很普遍,甚至占很大的比例,计划管理工作如何适应这种新情况就值得研究,既不能放任自流,又要落实单位用人自。工资计划的内容也需要调整,以前主要是制度内的工资总额管理,现在一些事业单位津补贴占很大比重,如果只是着眼于制度内工资,总量管理就名不副实,难以发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的作用。下达人员工资总额计划的方式,也需要改进,有些地方的总额计划,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执行乏力,流于形式。我们一定要在人事计划管理中,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形成新思路,推出新举措。

(三)人事计划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国的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公务员法实施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正在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机关事业单位还存在人员数量和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收入分配差距明显等情况,特别是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出现了虚报冒领工资等“吃空饷”问题,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都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工作,完善各项制度,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要适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人员计划管理工作。要搞好规划与计划的衔接,充分利用计划手段,将“*”人才规划落实到实处。要充分开发利用人事统计信息资源,提高计划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总之,加强人事计划管理是人事人才工作大局的要求,也是我们肩负的职责的要求,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地推动人事计划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研究解决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问题

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规划计划统计各方面工作任务都很重,但从人事制度改革的全局考虑,我们要突出重点,把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问题,摆到明年工作的突出位置。

(一)加强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是人事计划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今年6月,人事部、财政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分配改革进入新的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现有人员3000多万,工资总额5700多亿,是机关工资总额的3倍,占国家财政支出的17%,公共财政用于人头费的支出主要在事业单位。搞好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对全社会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和财政资金高效利用都有重要意义。但目前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缺乏有效调控,还存在收入分配秩序比较混乱;一些行业和单位利用行政性职能收费和国有资产创收,取得过高收入;不同地区、行业和单位收入差距扩大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就难以形成合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关系,也会给理顺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关系带来消极影响。我们要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大局出发,增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同时,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总量管理制度。

(二)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的总体思路和原则。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的要求,健全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和完善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总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健全管理手段,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形成宏观调控有力、微观搞活有效的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新机制,不断促进公共事业发展。

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要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下进行,具本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要坚持分类管理。事业单位情况千差万别,不同事业单位承担的功能、收入来源各不相同,不可能采用单一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要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总量管理方式。二是要坚持绩效导向。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绩效工资在工资构成中占有很大比重。对事业单位进行工资总量管理,科学合理地核定绩效工资是一项重要任务。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基本依据是单位的综合绩效水平,绩效考核指标要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突出公益性和公共服务,引导事业单位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三要坚持统筹协调。加强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科学核定单位工资水平,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考虑不同行业和地区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的差距,统筹考虑单位领导人员与职工的收入分配关系,特别是加强对利用政策垄断地位取得高收入的行业和单位进行总量控制,努力缓解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保持事业单位工资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四要坚持促进发展。要将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与事业单位其他改革结合起来,处理好加强工资总量管理与搞活内部分配的关系,既规范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又不断激发事业单位的创造活力,促进事业单位持续健康发展。

(三)当前要着重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一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体制。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人事部门对搞好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和宏观调控的责任。人事部负责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编制的宏观指导,重点监测全国人事宏观运行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针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中央财政补贴情况,采取不同政策措施。省级人事计划部门对省直属事业单位和省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量进行计划管理,对市区县加强总量调控,并加强对基层人事计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导下,加强对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的核定,严格监督检查总量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负起主管部门的责任。

二要研究建立总量管理绩效考核机制。要适应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的要求,认真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核定和管理办法,加强绩效工资的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要从工资总量管理的要求出发,建立符合不同事业单位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坚持以考核为基础,以绩效为导向,把绩效考核作为工资计划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依据。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作用,将绩效考核与领导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要认真分析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不断增强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工资总量计划的导向和调控功能。

三要不断完善工资总量计划管理手段。多年来,在各级人事计划部门的努力下,探索形成了一套人事计划管理方法和手段,如工资基金审核、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等。实践证明仍然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我们要继续坚持,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以改进。有些管理手段,总体上有效,但某一方面或某一环节不适应发展了的新情况,我们就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我们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其他方面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改革创新,在实践中创造新经验,推出新举措。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是落实人事计划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加大计划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要注重发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作用,搞好指导协调。政府人事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工资总量计划贯彻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增强工资总量计划的约束力和严肃性,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规范有序。

四、统筹兼顾,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按照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在重点抓好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其他各方面工作,推动规划计划统计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第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事计划备案制和报告制。人事计划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根据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围绕人事人才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加强统一指导,搞好宏观调控。坚持实行人事计划备案制和报告制,各地要按照要求及时向人事部报送本地区人事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今年绝大多数地区按照要求都报送了有关材料,希望各地继续重视做好这项工作。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政策指导和信息指导,做好统计分析,定期公共部门人员队伍发展状况分析报告,及时发现并解决人员总量和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二,认真搞好机关事业单位年度人员计划管理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数量、结构和素质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人员计划管理,严格有关审批制度,保持人员增长的协调平衡,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要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的“吃空饷”问题,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清理检查,完善人事计划管理的各个环节,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要对目前一些事业单位存在的编外用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原则上编外用人也应纳入人员总量管理,但在管理方式上可以灵活多样。

第三,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备案制度。实行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备案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的要求,事业单位年度招聘计划须报政府人事部门备案。今年部里在下达中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时,要求各中央事业单位将年度招聘计划报规划司备案,我们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审核、备案制度,希望各地人事计划部门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不断规范公开招聘计划备案的程序和方法。

第四,做好工资统发工作。进一步发挥工资统发对机关进人的调控作用,按照工资统发的程序和要求,严格审核行政机关新增人员的有关手续。根据公务员登记工作总体安排,完善工资统发数据库。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加快推进工资统发信息联网进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工资计划管理与财政预算拨款相结合的制约机制。

第五,搞好“*”人才规划的实施。今年大多数省市区都印发了“*”人才规划纲要,下一步要重点抓好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建立人才规划实施的责任制。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制定年度目标,并加强检查督促,搞好人才规划与人事计划的结合,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二是总结经验,加强交流。要加强调研,总结典型经验,召开人才规划实施交流会,及时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规划实施的有效途径。三是研究建立人才规划的监测评估体系。要重视人才规划评估工作,组织各方面力量,认真研究人才规划监测评估的方式和方法,及时总结人才规划实施情况和效果。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里正着手开展人才强国战略指标体系研究,希望各地积极参与配合。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第3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创新

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作为我国城市规划、创新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广大城市发展提供信息资料的重要任务,其在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的工作内容和服务方式也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客观上也需要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不断创新。

一、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对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而言,人力资源是指掌握城市建筑规划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服务城市发展能力的综合素质或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背景知识的工作人员,通常称作研究员。他们是城市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具备较强的能动性、稀缺性、个体独立性和可控制性,这就需要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管理者有针对性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以使各建筑规划研究员的主观能动性得到最大限度发挥,实现城市自身创新发展的目标。1、创新人力资源管理适应城市时展的需求。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城市中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对信息的需求日益提高,为满足服务对象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将城市的信息保障功能发挥到位,客观上要求各研究员必须以用为中心,全面掌握城市发展中所有单位的个性化需求,主动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这样才能使城市应有的价值得到发挥,才能提高城市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这一角度不难看出,创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十分必要。2、创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是确保人才稳定的有效手段。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已从传统的管理手段过渡到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的现代管理手段,所有的工作人员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主体,是知识和智力的载体,对于城市的生存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不断创新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才能使广大城市员主动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并积极参与到城市的各项管理工作中。这也是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留住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有效手段,从而确保人员的稳定性。3、创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是提升工作水平的现实需要。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的服务模式和服务功能定位在提供专业知识和信息资源的加工上,作为专业人才,只有得到充分的激励,并使成就需求、求知需求和尊重需求得到满足,才能使他们立足于城市的职能发挥和未来发展,不断提升自身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与各种教育培训,多种渠道提升自己,这样才能使城市的未来功能得要有效发挥,并为城市的未来发展创造条件。

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发展的现实需要,管理层开始认识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所以在内部引入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促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目前很多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1、缺乏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由于目前很多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缺乏科学的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规划,导致人员引进存在着随意性,人员配置的不科学性。此外,目前,很多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集中在文科,学历集中在专科或本科,性别集中在女性,这就暴露出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研究人员知识结构的不合理和性别结构的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一类研究单位职能的发挥和未来的持续发展。2、缺乏科学合理的岗位配置机制。目前,很多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缺乏对岗位设置的研究,未充分考虑具体岗位的业务需求与能力需求是否匹配,更未考虑到城市未来发展的长远需求。3、缺乏完善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应推行绩效工资,通过有效的考核,来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调节作用,但是,由于长时间保持着“大锅饭”的分配方式,使得绩效工资的推行一度停留在表面。具体体现在缺乏科学的考核办法,无法对每位研究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自然也未能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所以,很多研究人员抱着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想法,缺乏工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工作大打折扣。

三、创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对策分析

1、科学规划人才引进和岗位配置。要着眼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的未来发展,科学地对人才需求和岗位配置情况进行规划,要注重人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的合理,注重知识性人才、创新性人才的引进。并根据岗位特点和人才综合素质情况合理进行岗位配置,确保人才素质满足岗位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的长远需要。2、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和激励机制。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应该是重绩效、轻资历,促使员工将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潜能运用到为组织增效的实际活动中去。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在进行评估考核体系设计时,把考勤情况,岗位工作情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全部纳入考核评估项目之中,在此基础上,设定公平合理的考核评价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性绩效工作分配,这样才能通过杠杆调节作用调动研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才能使人力资源优势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这是确保城市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作者:古玉洁 单位: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考文献:

[1]唐代盛,李敏,边慧敏.中国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现实困境与制度策略[J].中国行政管理,2015(01).

[2]张琼英.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外资,2013(02).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第4篇

*年人事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各地人事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分级调控的人事计划管理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今年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人事宏观管理体制"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事计划管理机制,按照新的人事计划管理方式,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量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进一步健全分级调控体系。新的人事计划管理体系突出了宏观调控和监督职能,弱化了对地方人事计划指标的审批管理,较好地处理了中央与地方人事部门的分级调控关系。下一步完善分级调控,重点是解决好省级以下的分级调控问题,要制定具体办法,明确调控方式、目标和责任等。遵循分级调控的原则,省、地(市)、县各级政府人事部门都要立足于做好本级人事计划工作,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编制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工资统一发放、工资基金管理及人员计划管理等计划手段的作用,确保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实现。

为从总体上加强人事宏观调控,在推进分级调控的同时,要加快研究建立上下协调的人事计划管理机制,确保分级调控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要结合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相应的总量控制和自主用人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上级对下级人事计划部门,既可采取下达年度指导性计划,也可采取下达专项计划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二、继续完善人员和工资总量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重点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同性质和类型,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机关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计划要严格管理。对事业单位,要根据经费来源及其发展要求等情况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其中:对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数量和工资总额要从严控制;对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计划可适度满足单位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行政性收费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可以继续实行工效挂钩,逐步以人事宏观管理替代具体指标管理。

三、认真实施人事计划备案制和报告制。实行人事计划备案制和报告制,是加强和改进人事宏观调控的新举措,也是一项新的人事计划管理任务。各地人事计划部门要按照人发[*]81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人事计划备案和报告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抓紧上报人事计划备案制、报告制有关材料。人事部将通报有关情况。

四、增强大局和服务意识,做好人员和工资总量管理工作。*年是实行新的人事计划管理方式的第一年,各地人事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为实现中央提出的扩大就业的宏观调控目标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做好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增长继续实行从紧政策,增人计划指标和自然减员指标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优先选用高校毕业生和干部,提高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执检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要根据经济增长合理安排工资总额增长,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规范工资总额管理。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第5篇

“百人计划”

“百人计划”始于1994年。计划实施的初始阶段,提出到20世纪末从国内外吸引百名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因此称为“百人计划”。

1997年,“百人计划”做了部分调整,适当扩大了招聘规模,并把中科院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纳入“百人计划”管理。

1998年,中科院启动了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百人计划”进行了较大调整,于1998年增加了“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内容。

2001年,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百人计划”又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百人计划”分为“国外杰出人才”、“海外知名学者”和“国内百人计划”三个部分。

2003年,“百人计划”的招聘方式进行了较大调整。在继续保持现有品牌效应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研究所在引进人才方面的主体作用,将人才引进的决策权交给研究所。

2006年,中科院全面启动知识创新工程三期工作。在创新三期,中科院将继续加强“百人计划”工作。为此,中科院先后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招聘海外知名学者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里我们侧重摘要刊登与海外留学人员相关的内容。

《管理办法》摘要

总则

引进国外杰出人才(以下简称“杰出人才”)计划是指引进到我院长期工作的海外杰出人才;招聘海外知名学者(以下简称“知名学者”)计划是指招聘短期来我院工作的海外知名学者。

人才引进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支持、契约管理、动态调整。

目标和条件

在创新三期,计划引进500名左右的杰出人才和招聘200名左右的知名学者。

引进的杰出人才,应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自愿放弃外国国籍来华或回国定居的专家学者。同时,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4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

4、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能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5、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影响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其研究水平足以担当招聘单位的学术带头人,

6、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他人,具有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而艰苦创业的奉献精神。

知名学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海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副教授或相当干副教授及以上职位;

2、取得过国际同行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发表过多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

3、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创新性构想,并能够带动研究团队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

4、确保在受聘期间能经常参加团队实质性的合作研究,并且每年回国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受聘期间不得在国内其他单位兼职;

5、诚实守信、学风正派、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愿意通过合作,促进科学发展,实现为国服务。

岗位职责

1、正确把握学科的动态和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布局和项目,带领一支团队在本学科领域从事具有国际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

2、积极推动国际学术交流,带领团队与国际先进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富有成效的合作研究。

3、杰出人才聘任期间,应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积极参与社会竞争,争取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与项目;取得国内外同行关注的科研成果,培养优秀人才,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团队。

4、知名学者应通过与国内优秀科学家的密切合作,并通过网络、国际会议、联合培养研究生和接收国内学者访问等方式,为促进科技创新人才成长和高水平科技成果的产出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招聘程序

1、为引进杰出人才设置创新研究员岗位。

2、各单位根据公布的岗位组织招聘。

3、各单位对已到位开展工作12个月以上的杰出人才入选者,可向院提出人才专项经费支持的申请。

知名学者的招聘在“创新团队”依托单位组织评审的基础上,需经院送请海外评审专家评审(特殊领域除外)后予以聘任。

人才管理

杰出人才计划执行期限一般为3年,从获得择优支持的下一个年度算起。杰出人才在计划执行期间需全时在岗工作,不得保留原职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在招聘、择优申请、年度考核及终期评估环节,对杰出人才的科学道德进行专门考评,对获得择优支持和终期评估为优秀的入选者实行公示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到位工作的入选者参加国情,院情学习研讨班。

按照杰出人才的研究领域和工作性质,分别建立以科学道德、科学创新、技术创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的评价体系,对入选者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年度考核及终期评估。

支持方式和经费管理

经费支持包括专项经费支持和聘用单位配套支持。聘用单位对入选者须提供基本工作条件和不少于70万元的启动经费支持。

获得择优支持的入选者,在计划执行期内可获得200万元(科学事业费17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7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外,另可按规定享受杰出人才岗位津贴。知名学者作为“创新团队”海外核心成员,在计划执行期内可获得人均一次性100万元(全部为科学事业费)的专项经费支持。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科研实验费、人员支出、仪器设备经费以及住房补助等方面。配套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科研条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如科研、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

《实施细则》摘要

内容与目标

“百人计划”包括“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国内“百人计划”、项目“百人计划”以及“国 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入选“百人计 划”等。

我院在创新三期,计划5年从海外引进 500名杰出人才;以国内“百人计划”支持西 部地区及部分特殊领域单位引进100名国内 优秀急需人才;结合科技创新基地重大项目 和重要方向项目的部署,引进支持项目“百 人计划”200名:继续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 基金”(以下简称“杰青”)获得者给予后续 支持。

招聘与申报

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自行组织招聘。从海外招聘的人员必须具备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基 本条件,年龄一般应不超过40岁。国内“百 人计划”招聘的人员在国内(院外)单位应获 得研究员(教授)职位,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 得有影响的科研成果。对于从国内招聘的人员 及从海外招聘的具有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的人 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

杰出人才引进按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 程序进行:国内“百人计划”招聘参照杰出人 才的引进办法执行。

受聘者与聘用单位签订《中国科学院“百 人计划”执行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管理 协议书》)。

院对3个月内将到位工作的受聘人员, 受理入选资格备案申请。申请人和聘用单位 需填写《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资格 申请表》(含电子版)和《管理协议书》,连 同其在国内三级医院体检的健康证明,并 由聘用单位报“百人计划”办公室,通过院 级资格审查和领导小组批准后,即获得“百 人计划”入选资格,享有“百人计划”入选 者称号。

择优支持

入选者在到位工作一年以上两年之内, 具有一次申请院择优支持的机会。院每年组织 一次择优支持专家评审。

“百人计划”办公室每年上半年受理择优 支持申请(具体申报时间以每年通知为准), 会同各专业局组织择优支持专家评审会。

获得院择优支持的入选者,将获得200万 元的专项经费支持。其中国内“百人计划”入 选者由院支持专项经费100万元,聘用单位匹 配支持经费100万元。

在院拨经费到位后,聘用单位不得从中 抵扣按院规定所提供的启动经费。

对未获得院择优支持的入选者,一般应 取消“百人计划”入选者称号,但聘用单位 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保留部分入选者称 号。对保留称号的入选者,由聘用单位按院 择优支持标准予以支持,并需参加院组织的 终期评估。

对在创新二期已获得“百人计划”入选资 格,但未获得院择优支持的入选者,在获得入 选资格后的3年内,有两次申请院择优支持的 机会。未获得院择优支持的入选者,在聘用单 位支持下可继续执行“百人计划”,并参加院 统一组织的终期评估。上述人员从入选到参加 评估,最长时间不得超过5年。

考核与评估

聘用单位对获得院择优支持和保留称号 的入选者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年 度考核。聘用单位每年需填写《中国科学院 “百人计划”入选者年度考核表》,报“百人计 划”办公室。

院每年组织一次“百人计划”入选者终 期评估。入选者从获得择优支持的年份算起 (不含当年度)的第4年参加终期评估。入选 者届时可申请延期,但从获得经费支持到参 加评估,最长时间不得超过5年。评估内容 包括:综合素质、工作进展、人才培养与团 队建设、承担任务与项目、实验室建设情况 等。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 格。合格以上的入选者在受资助期间,须获 得2项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或相当的项目资 助。

日常管理

对于院在国际范围内公开招聘的研究所 所长、国家(院)重点实验室主任、“海外知 名学者”和院“海外评审专家”,若符合“引 进国外杰出人才”基本条件,在其全时到位 工作后,由受聘者和聘用单位提出申请,通 过院级资格审查和领导小组批准后,在聘用 单位提供前期匹配经费支持的前提下,院将 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专项经费的 支持。

按“百人计划”岗位招聘的“杰青”获得 者,对通过院级资格审查,获得“百人计划” 入选资格者,原则上可不通过专家评审,直接 获得专项经费支持。

上述人员在“百人计划”项目执行期满后 需参加院统一组织的终期评估。

对获得择优支持和终期评估为优秀的入选 者实行公示制度。

各单位应为新人所的“百人计划”入选者 提供诸如医疗、住房、项目申请等方面的信 息,帮助他们了解有关政策。同时各单位要 积极协助他们办理落户、入所、子女入学等 手续。

“百人计划”入选者享受3年1000元/月 的“百人计划”岗位津贴。针对刚回国的“引 进国外杰出人才”入选者的配偶就业不易落实 的客观情况,各单位在人才专项经费中,用于 入选者本人的岗位津贴可适当调增,但最高不 超过1500元/月。

项目“百人计划”

科技创新基地可根据需要结合重大项目 和重要方向项目的部署,通过设置项目“百 人计划”岗位(以下简称“项目百人”),招 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入选者年龄应不超过 45岁。

“项目百人”岗位应是相关基地的重大项 目或重要方向项目首席科学家岗位。

“项目百人”入选者和聘用单位需填写 《中国科学院项目“百人计划”申请备案表》, 报相关基地审批后,报“百人计划”办公室 备案。“项目百人”入选者不参加院择优支持 评审,其科研经费的支持强度由基地根据具 体项目确定,一般不少于200万元。聘用单 位需对“项目百人”入选者给予100万元的 匹配支持。

“杰青”获得者申请“百人计划”

凡我院获得“杰青”资助的人员(已获得 “百人计划”支持的人员除外),在基金项目执 行过程中,均可申请入选“百人计划”。获得 “百人计划”入选资格的“杰青”获得者,享 有“百人计划”入选者称号。

已获得“百人计划”入选者称号的“杰 青”,在基金项目执行完毕,并于基金委考核 通过后的第二年,可申请院“百人计划“专项 经费的支持。“百人计划”办公室审核后,公 布获得支持入选者名单,同时院将在当年度给 予每人100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入选者享受 3年每月1000元的“百人计划”岗位津贴。

“百人计划”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

电话:0086-10-68597416

传真:0086-10-68522353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第6篇

一、岗位数量

此次共推出4000个岗位。其中:事业单位招募人才1896名,企业招募人才2084名。

(一)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107名。其中,事业单位92名(含党政储备人才20名、医疗专业技术人才72名),企业15名。

(二)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397名。其中,事业单位316名,企业81名。

(三)本科生及其他学历层次人才3496名。其中,事业单位1508名,企业1988名。

岗位具体名称见附件1、2、3。

二、招募方式

(一)事业单位

1.博士研究生党政储备人才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采取直接选聘的办法进行,具体选聘办法、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待遇见《2018年赣州市选聘党政储备人才(博士研究生)公告》。其他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岗位按规定由相关事业单位采取直接考核聘用等方式进行。各类人才可直接通过招募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2.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岗位按规定由相关事业单位采取直接考核聘用等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可能需加试笔试)。各类人才可直接通过招募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3.本科生及其他学历层次人才岗位,赣州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统一招考;各县(市、区)事业岗位的,由各地按规定组织实施统一招考。

(二)企业

企业所需人才,由用人企业自行组织实施。各类人才可直接通过招募计划表中岗位后附的联系方式报名应聘。

三、其他事项

(一)最终招募办法、招募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待遇以具体公告为准。各类人才可从本计划之日起关注赣州人事人才网(0797rs.com)、赣州人事考试网(0797.jxpta.com)、“赣州市人才之家”微信公众号和各县(市、区)相应网站,相关招募计划的正式公告将陆续推出,招聘工作一般将在2018年5月前完成。

(二)此次招募计划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疑问,可与赣州市委人才办、赣州市招才引智局(电话:0797-8391200)取得联系。

原标题:江西省赣州市面向海内外招募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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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赣州市2018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第7篇

事业单位和市场上的各大企业相比,体制不同,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认为本单位财务工作十分简单,进而降低了对会计人员素质的要求,导致单位财务人员的税收知识较贫乏。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只是掌握了大量理论知识而不具备娴熟的实际操作技能,严重缺乏对会计业务流程处理的经验,更是缺乏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宏观把握,其税收筹划能力弱。并且随着近年来税收体制的改革,与事业单位相关的税收种类越来越少,很多会计人员的升迁速度慢,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少数高级的会计工作人员选择调动工作岗位。其三,通过税收体制改革以后,事业单位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变成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等相关税项的纳税人,但依旧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缺乏对税收制度的了解,一味地注重财政拨款,甚至一点也不了解事业单位要纳税的事实,导致其不纳税。很多事业单位不了解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当单位的优惠期过了之后,依旧按照优惠政策申请纳税,导致事业但是的税收出现了各种问题。

二、改善税收筹划的对策

其一,事业单位自身要积极地转变纳税观念,进一步提高自身依法纳税的意识。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税收征管体制不断深入改革的背景下,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税收的征管,提高相关单位的依法纳税意识,并完善各项税收政策。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宣传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要求事业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的税收政策;另一方面需要采用有效方法转变事业单位不必进行纳税筹划的错误认识,对事业单位的税收工作加强教育管理,以提高其依法纳税的筹划能力。其二,税收筹划作为一项实用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工作,要求纳税人对税收、法律、财务及其相关领域的工作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故要求事业单位培养一定数量的高级会计人员,在聘用会计人员时必须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能够胜任会计工作。事业单位可以定期邀请国家税务机关的优秀工作者培训本单位财务工作者的税收政策法规知识,进而丰富其业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对财政、税收等各项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认识,进而在理论的指导下熟悉会计事务各项工作流程。其三,事业单位构建科学合理的育才、用才制度,建立一支适合事业单位长远发展需要的纳税筹划团队,全方位提高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者的纳税筹划能力。构建规范有序的会计用人制度,依据专业胜任能力聘用相关会计工作人员,促使薪酬安排和每位员工的实际贡献相协调,与业绩、岗位职责相衔接的薪酬机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最大限度激发员工工作潜能,促使每位会计工作者可胜任本职工作。事业单位要完善会计工作者的上岗培训制度,加强对其的考核,为本单位会计人才的发展提供一个平台。然后通过定期考核检查培训效果,考核成绩优异的予以奖励,考核成绩较差的予以惩罚。事业单位不断加强对重要工作岗位人员的管理,注重储备大量优秀的会计人才,确保不同时期的优秀人才在职务、薪酬方面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保证优秀人才不流失。其四,国家的税务机关可组织力量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纳税指导,加大力度宣传事业单位的税收政策,促使事业单位的依法纳税意识不断提高,重视税收筹划工作,明确事业单位必须履行的纳税义务。同时要求事业单位牢记税法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税务机关可以为需实施税收筹划的少数单位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促进其科学实施纳税筹划工作。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