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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文学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1-04 17:24:51
后现代文学论文

后现代文学论文第1篇

现象学对建筑理论的影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它提供了一种思维方法———反思,即观照事物现象独特的显现方式,还原现象的真实状态。建筑现象学对建筑本身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回归了人类建造之初的原初意义。亚历山大的模式语言和建筑类型学理论,对人的行为方式与建筑空间模式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建筑理论家肯尼斯•弗兰姆普顿的建构文化理论,回归建筑的原始动机即建造过程与体验,认为材料及建造方式能够表达文化的内涵,从而表现出建造的诗意和建构文化的含义。其次是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现象学,提出了“诗意栖居”,对人类在大地上的生存方式进行了思考。诺伯格•舒尔茨提出的建筑场所理论,就是受到现象学哲学的启发,对人的行为活动与建筑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现象学还原,使建筑成为具有特殊意义的人类生存场所。史蒂文•霍尔提出建筑必须体现所在场所的独特精神,从而被锚固在该场所当中,与其融为一体。在场所理论的基础上,霍尔的研究扩大到建筑知觉与体验。他在著作《视差》中提出了“现象区”的概念。现象区就是人们在某一时刻感知到的感觉区域和要素。“前景、中景和远景的交叠是创造建筑空间的主要问题。我们必须把空间、光、颜色、几何、细节和材料作为一个整体来体验。”再次是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具体分析了人类知觉的特征和形成过程,强调知觉的整合作用。由此导致了建筑领域对视觉中心主义的批判,将建筑定义为一个全面的知觉体验过程,而不仅仅是视觉上的盛宴。20世纪80年代末出现的以北欧建筑师为代表的注重建筑材料的肌理和细节处理、强调建筑的触觉感受的设计风格,被称为“瑞士学派”。通过极简的造型处理和精美的细部构造突出建筑材料本身的特点。“瑞士学派”的代表建筑师彼得•卒姆托,擅长运用特殊的构造工艺使某种材料焕发出耐人寻味的美感。在布雷根茨博物馆设计中,建筑表皮使用了磨砂玻璃这种材料,巧妙地运用其表面特殊的肌理和光学效果,光线变化呈现出不同的透明度和反射度,创造了朴素典雅的建筑形象。

二、结构与后结构主义———建筑系统及其复杂性理论

二十世纪语言学的研究已经远远超出了其本身的学科领域,促进了符号学和结构主义哲学思潮的产生。后现代主义建筑运动就图1布雷根茨博物馆是运用历史建筑符号,以象征的方式传达某种抽象的意义。如文丘里的母亲住宅、格雷夫斯的波特兰市政厅、纽约电报电信大楼等都是后现代建筑的代表作。后现代主义建筑运动存在的时间较短,实践证明并不是所有的建筑都适于以象征符号实现转译过程。结构主义开端于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同一时期的历史、文化、人类学研究扩大了结构主义思潮的影响范围。结构主义的重点概念是“结构”或“系统”,“结构”不考虑“主体”,只考虑结构本身的构造形式及其自主运动。结构主义的进步意义就在于努力发现世界存在的客观规律,而尽可能不受主观意识和偏见的影响。后结构主义是在结构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对“结构”的反思。德里达的解构主义语言学,对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的核心概念“差异性”进行了解构性还原与剖析。提出“延异”的概念,即延迟着的差异。在语言系统的网络中符号的意指永无止境,只能寻找它们不断变化的踪迹。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思想和德勒兹的“生成”论都强调了结构的不稳定性,事物发展过程的不确定性、随机性和耦合性。建筑师们的设计理念也经历了从“结构”到“解构”的转变。彼得•艾森曼的建筑思想与哲学家德里达有着很深的渊源,早期他尝试运用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理论进行了一系列住宅设计,后期他试图摆脱文脉或文本的束缚,将设计者从设计中排除。他的设计经常“采用一组已知条件,然后任由它运行、交织、去求其是”。如心、脑电波或某种自然运动轨迹等。这样产生的形态可能是基于有机体的某种无意识活动,也可能是基于某种现象自主的规律性运动,但绝不是人为指定的规则。大哥伦布会议中心(见图2)就是由一组高低错落的条状体量随机组成。这些看似随机的形态反映了某种规则组织下的运动轨迹,而不与任何已有建筑形式和符号发生关联来传达某种意义。

三、多元论与“去中心”思想———生态主义与地域建筑理论

“他者”是伴随着语言问题而来的。主体不再是纯粹的内在意识,而是与生存世界发生着种种联系的多样性“他者”。承认“他者”的差异性存在,使后现代社会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对权威和等级的质疑体现了后现代哲学多元论的思想。同时,后工业化社会的技术与文化,支持一种没有边缘的多中心组织模式,与各种“去中心”主义的哲学思想不谋而合。反对以人类为中心的思想使建筑师们认识到人类与环境乃至于其他生物共存的现实和相互和谐相处的必要性,同时也意识到对环境的过度破坏和消耗对人类可持续发展造成的危害性。这些进步思想在二十世纪中期以后促进了生态理论的产生。建筑领域生态理论的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它包括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有机建筑、气候建筑等理论,这些理论从不同侧面探讨了建筑与环境的关系问题,以及建筑本身能源消耗与供给、物理环境的改善等。例如有机建筑理论认为建筑应该象有机体一样对环境作出反馈,通过表皮组织、器官的自动调节作用,适应周围环境的变化,与环境进行持续的能量交换。建筑师格伦•马库特一直坚持气候建筑的研究,他认为建筑设计要考虑的因素“不仅包括热量,还有海拔、纬度位置、太阳高度、主要的风向和山的距离、离开的远近等因素”。他设计的辛普森住宅,利用场地的自然环境和巧妙的景观设计改善建筑的微气候,如建筑入口处布置的水池,降低了建筑周围空气的温度,也有效改善了空气的流通。反对民族中心主义主张发展多元文化,新地域主义建筑提出了民族的、地域的建筑设计理论与实践。“地域”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它涵盖了该地区的一切自然和人文因素特色,不仅包括一个地区的历史文脉、民族习俗和生活方式等,还包括该地区的气候、水文、地质地貌等。新地域主义建筑理论提倡有特色的民族建筑风格和建造技术,如中国建筑师王澍、日本建筑师安藤忠雄、印度建筑师柯里亚、印尼建筑师杨经文等,都是其理论的践行者。反对语音中心主义重新赋予了“文本”重要意义,解释学的研究也确立了对文本进行多元解读的可能性和重要性。鼓励读者对文本进行个性化理解和再创作。在建筑艺术的审美过程中,空间及其使用的灵活性和模糊性,不仅是功能上的需要,而且增加了作品的多义性,为建筑作品的多元化解读提供了可能。建筑师柯林罗和罗伯特•斯拉茨基,提出了建筑空间的“透明性”理论,探讨了空间使用的模糊性和空间组织的灵活性。他们主张在设计中通过异质空间的交叠增强空间使用的适应性,丰富空间视域的转换,创造出建筑空间体验的“居间”状态。

四、结论

后现代文学论文第2篇

一、网络文学就是后现代文学

第一,网络文学消除了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关于文学的概念,在百度百科上是这样论述的:文学是指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包括戏剧、诗歌、小说、散文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称作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和再现一定时期及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传统的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在网络文学的世界中,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超文本也得以充分发挥它的独特性,网络作家大量使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把文字融入图像、图形、电子图片甚至是一些影视作品、动画和游戏等音频和视频,创作出了一种超越传统文学概念“文学作品”,削平了文学与非文学之间的鸿沟,同时改变了人们对“文学是语言艺术”定义的理解。比如,网络小说《望星空》,在人们的阅读过程中,页面自始至终伴随着一段优美的音乐,文字的背景是美丽的月夜星空,并且每一部分结束后,后面会有一部简短的动漫概述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再有,网络文学中的交互写作,在网络中树立一个故事的大体梗概,下面的故事由网民们每日自主创作,整篇文章由网络世界的不同人共同创作,在故事结尾之前没人知道故事的结局,例如比较有名的1997年的《活着,爱着》等一批网络交互写作的佳作。这类的网络作品完全不符合传统(现代主义)的文学要求,同时,网络文学创作中出现的结构松散,语言口语化,立意简单等特点突出表现了网络文学将艺术与日常生活混合在一起的文学创作理念,这一类特点足以说明网络文学在某些方面超越了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第二,作为网络文学发展先锋的代表———网络小说,无论是其创作说法上,还是其创作内容上都跨越了真实与虚幻的边界。网络小说作为网络文学的主要载体,它的特征全面体现了网络文学的主要特征。顾名思义,网络小说同样也是借助于网络为基础平台传播的,是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新的小说形式。其特点主要是以自由的写作风格为主,在文体上没有任何的限制,作者发表与读者阅读都非常简单,同时最重要的是其体裁多以玄幻类和言情类为主。其中,在十大经典网络小说(《斗罗大陆》《搜神记》《小兵传奇》《魔法学徒》《佣兵天下》《紫川》《天行健》《诛仙》《》《飘渺之旅》)中玄幻类的就占据了7个名额,其余的三个是武侠、历史和穿越。就其题材而言,网络小说已经完全超出了现实主义所涵盖的内容,由真实的世界完全进入了一种由作家虚幻的世界之内。第三,网络文学的体裁也是没有特定性的意义了,无论是网络小说也好,还是网络中的发帖、跟帖、评论,乃至于现在兴起的微博,这些都是网络文学的一部分。这里面,对于发表格式的文本化现象荡然无存。例如网上出现的“老榕”的作品“10.31:大连金州没有眼泪”,这仅仅是一个论坛帖子而已。网络小说更是对文本化的一种挑战,甚至很多小说,就是因为作者的写作受到追捧,而不断进行连载的产物。也有些较有名气的小说虽然具有非常高的人气的,但是居然没有写完结尾作者就收笔了。这在现代主义文学体系内是无法包容的,更是不可能包容的。第四,网络文学已经不再区分作者与读者了,将高雅的文化与通俗的文化融为一体,对于以前的贵族专用文学进行了传统的解析。例如,在网络中对交响乐、钢琴曲进行整编,经常有些视频或者音乐都是对高雅文化的调侃,通过某些网络手段将其通俗化。甚至一些国家大事,在网络上经常出现激烈的讨论,像这种状况的出现,是将原本贵族化的信息和文化,直接拉到了人民大众之中。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的微笑》作为绘画领域中至高无上的代表,现在在网络中,无论是谁都可以为她画上胡子或者是带上眼镜,更有人将蒙娜丽莎的面孔都换成了别人。这就是将高雅的文化,通过网络手段进行了通俗化的传播,让每一位普通民众可以接触到任何一种“贵族”文化,接触到任何想接触到的信息。

二、最后,网络文化将所有的文化都拆成了文化元素

已经不再区分什么是特定的,什么是哪些范围的,没有任何的文化内涵限制,无论是古典文化也好,现代文化也罢,在网络文学中都把它们拆分成了一个一个的元素。还以《蒙娜丽莎的微笑》来说,一万个人就可以创造出一万个不同版本的蒙娜丽莎,甚至是更多版本。这同样也是后现代主义文化的具体特征,后现代主义文化的“破坏性”就是将文化的整体进行破坏,将其拆分成元素,这些元素可以被任何人利用,并拼接成新的作品。原作品所负载的文化、历史、政治等等所有的“意义”都将被削弱,其内容意义与影像符号的二元对立结构,在后现代主义的网络文化中被解构,这种衍生的“再创造”是任何人都可以进行的,只要再创造着享受这种新创作的乐趣。在网路文学中,无论是持有哪种主义、哪种观点的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看法。在网络时代下,文学的不同导致审美标准也变得日趋模糊起来,艺术和非艺术,原创与非原创被人们混淆起来,无论是社会上层人士,还是普通的平头百姓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网络文学也将融合所有的观点和意见,不会阻止任何观点和意见的产生与传播。

作者:张金海 单位:东营职业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后现代文学论文第3篇

(一)生态文学批评的产生及影响由于生态文学旨在探寻和揭示造成生态灾难的社会根源和文化根源,因此,具有显著的文明批判的特点。1972年,美国文学评论家约瑟夫•米克在《生存的喜剧:文学生态学研究》一书中,提出“文学生态学”的概念—“对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的生物主题进行研究”。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相继出版了大量生态文学批评的专著。生态文学批评理论的最终形成促进了生态文学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伦纳德•西格杰、帕特里克•穆菲以及劳伦斯•布伊尔等美国评论家从现当代西方哲学家和文论家那里汲取思想精华,运用巴赫金、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和罗兰•巴特等人的批评理论构建当代生态诗学,把生态文学批评理论研究推向了更高阶段。

(二)美国生态文学误区对于生态文学的认识,我们正在进入两个误区,一个是盲目扩大涵盖面,将许多并不是生态文化的作品,硬纳入其中。另外一个是西方作家强行地用生态文学批评理论指导文学创造,在“微观政治学”的后现代语境中,“主题先行”这一作法,在一定程度上为文学作品的生态批评合法性带来困惑:生态文学批评试图将一切文本都纳入生态文学批评中来,从而使得所有文本都披上生态化的外衣,使其理论陷入由观念主导的伪感性文学批评漩涡中去。生态文学在艺术形式上,与其他种类文学并无特别之处,只是日趋严峻的生态危机,使其具有越来越重大的价值。随之产生的生态电影这一新生文学艺术业态在促进生态文学的发展的同时也带给人们视听冲击。

二、欧美生态电影的兴起

在生态文学和生态文学理论不断成熟和发展的同时,西方生态电影异军突起,成为一种迅速扩大的电影类型。

(一)生态电影兴起原因日益恶化的生存环境、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对生态电影发生、发展和繁荣产生了巨大动力。具体而言:第一,生态文学的发展和生态文学批评理论的成熟,使创造者能从生态批评的视角创造生态电影,赋予影片深刻的生态思想内涵,使其具有前瞻性的生态人文主义精神,以此激发人们的生态良知。生态文学培养人们正确的生态观,使人们认识到当前生态的脆弱性,为电影培养了大批的受众群体。所以,美国生态电影的兴起,离不开生态文学在前期奠定的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及文本基础。第二,人们对生存环境和灾害的反思。10年间全世界各地都发生了各种严重的生态灾难:海啸、地震、火山爆发、核电站泄漏、墨西哥湾漏油,中国泥石流、阿富汗的山体滑坡,等等。敏锐的西方文艺界在这一时期制作出品了大量以生态危机为题材的影视作品。从20世纪90年代的《纽约大地震》《后天》到纪录片《海豚湾》等,人类不断发挥着各种想象和推理能力来描绘未来所面临的自然灾难。第三,电影制作技术的成熟。现代科技特效的场景,惊心动魄的真切时空感受。

(二)生态电影与生态文学的比较同样作为文艺形式,两者所批评的主题和反映的内容相同,然而集声光电等多种表现形式为一体的生态电影,对生态文学作品冲击巨大。1.生态电影强化了感观冲击,生态文学无法做到“当摄影机被当作是对一系列投射影像的观看视角时,它就成为我们眼睛的人。”从电影理论上看,摄影机是导演给观众的眼睛,摄影机对准什么,就是观众看到什么。“我们希望理解影片,能够掌握它,就必须认同电影的观点”,受众以摄影机替代自己的眼睛视角,建构自身对故事的理解,因而接触到生态意识。观众在观看生态电影的过程中,电影文本文化内涵投射到受众内心深处,从而对其潜意识产生影响。电影里的灾难场景在现实真实上演,使得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类电影的重要价值,接受了电影所宣扬的思想主张。这种视角的替代和冲击,是生态文学这种文本无法实现的。最典型的影片,当属拍摄于2009年的纪录片———《海豚湾》,记述在日本和歌山县的一个叫“太地町”的小村镇,当地的渔民每年驱猎捕杀海豚的经过。人们亲眼看到猎杀的血腥场面,蓝绿的海水瞬间变成触目的红色,海豚的哀叫从有到无,海豚的尸体在水中浮上浮下,与渔民的笑谈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一场面深深触动观众的心灵。然而,作为单纯的文本作品《寂静的春天》,却要花十年时间才被人们认识到其价值,两者之所以存在如此差别,主要是电影通过生动形象的画面带给人们心理巨大的冲击,这是文学作品无法取代的。2.生态文学作品多种叙事方式强于生态电影生态电影通过对现实灾难的反思,表现其真实性,从而使人信服。不管是在表现自然灾害上,还是反思造成生态危机的人类自身因素时,美国的生态电影多采用形式主义的叙事风格,如《后天》中逼真的冰雪灾害;《洪水》中海水淹没城市的镜头。但是生态文学作品的表现风格,远比电影多样,包括形式主义、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意识流等,只要有利于表现中心主题,刻画人物心理都可以。这是生态电影无法比拟的,也正是生态电影的短板。生态电影终究是以现实主义为核心,否则得不到观众的心理认同,而有疏离感,最终会冲击票房和影片影响力。

三、欧美生态文学作品对生态电影的影响

生态电影从产生到现在只有十余年的时间。从未来发展趋势看,无法取代生态文学。

(一)美国后现代文学作品为生态电影提供拍摄蓝本生态文学经过近50年的发展,从理念到理论,从作品到影响,都是成熟的。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以其独有的虚构性、碎片化的风格,批判着美国政府及西方资本主义。作为应现实生态危机而产生的新兴电影类型,生态电影没有现成的理论指导和支撑,只有选择对读者产生深刻影响的美国后现代文学作品作为拍摄蓝本,才可能准确捕捉到受众者的心理,从而通过视听冲击激发受众者的生态意识。

(二)生态文学作品的批判性指引美国生态电影的发展美国文学作品尤其是后现代文学小说具有多元化的鲜明特点,思维方式灵活、文字表达多样,颠覆了传统的形式,是对整个虚构的情节本身的种种描述和展现。其本身的批判性特点,尤其是对人类因过分追求利益而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做法的严厉批评,有助于生态电影,特别是生态纪录片,通过其自身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现其本身应有的生态思想性。因此,美国生态电影若想在思想上深度表达生态整体的和谐,应当在借助先进的电影技术的同时,以生态批评为指导,追求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

(三)文学作品弥补生态电影中生态意识和生态思想的缺失一方面文学作品为电影提供拍摄蓝本,另一方面,过多的影像奇观和画面冲击,大大消耗了电影本身蕴涵的生态意识和生态思想。通过阅读文学作品,读者能够体味到人文关怀及对生态系统、非人生命体的人道主义关怀,并且同等看待人与自然的价值。然而,电影中的“人文关怀”超越了影片的生态理念,因而感觉不到生态和谐的内涵,这与追求科技发展的批判主题形成反差。因此,生态电影应更多地吸取文学作品中的生态意识,并将其以电影艺术的形式传授与受众者,以弥补目前生态电影中生态意识和生态思想的缺失现象。

四、结语

后现代文学论文第4篇

作者:於兴中 一、简介 如果把传统-现代-后现代看作一种分析模式,并将之用于分析理解欧美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大致是可行的,因为西方历史上确曾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再到后现代的发展过程。如果把文艺复兴以前以神为依归、以宗教为主要社会控制手段的西方社会视为传统社会,那么,文艺复兴以后兴起的以人的理性为基础、以法律为主要社会控制手段的欧美社会就可以用现代社会来形容;而由于二十世纪各国间利益的冲突而引起的连绵不断的战争给人类带来的灾难、资本主义社会造成的种种不平等、以及民主社会理想与现实间的巨大差别,使人们在二十世纪中后期对真理的普遍性、理性的力量、法律的权威、平等、自由、公正等现代社会所赖以建立的主要价值采取了普遍怀疑的态度,从而酝酿和催生了一种有别于现代的生活态度、方式、情绪和价值观,被一些学者称为后现代社会状况。 然而,上述西方社会发展的路径并不具有普遍性。因为世界上有许多国家的文化历史发展选择了截然不同的道路。比如中国,它的五千年一贯到底的道德文明秩序就没有经历过像近代西方那样的由宗教文明秩序向法律文明秩序的裂变。它的古老传统一直延续到近代,才开始了与自己截然不同的文化形态、价值观及社会制度的融合。从共时性的角度来看,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也和西方社会一样进入了“现代”,但从文化传统、社会控制手段、人的意识等方面来看,当今的中国在割断了传统,或被传统所抛弃以后,就始终处在追求现代的过程中。它事实上仍然是一种半新半旧、半传统半现代、既向往理性又眷恋人情、宗教与迷信不分、人治与法治杂之的不定型社会。从社会框架的发展来看,中国从传统走向现代所面临的问题和西方截然不同。西方曾经面临的是从信仰走向理性、从宗教走向法律、从自然走向人为的问题。而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则是如何从人情关系出发去拥抱理性和信仰,从道德走向法律和宗教的问题。而且,中国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从一开始就面临着丧失传统、丢掉自我,为西方文化所吞并的危险。因此,用传统-现代-后现代的分析模式来看待中国,恐怕不是十分恰当的事。 有鉴于此,对所有的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或思潮持一种审慎的态度是很必要的。当然,这不等于说我们就没有必要研究后现代了。事实上,后现代主义的许多主张、理论观点、认识事物的角度和研究方法都很值得我们借鉴。后现代主义所具有的那种从既定的学术桎梏中不断寻求解放的情怀、不拘泥于某一种说教的批判精神和我行我素的治学风格可能要远比它的诸多主张和观点更具生命力,更能赢得进步的知识分子的认同。诚然,这些特点在一些现代主义的学派中也有所体现,但在后现代主义者身上表现得最为透彻。 事实上,要指出什么是后现代主义、谁是后现代主义者,谁的理论是后现代主义的代表作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惟其如此,不少批评者们才会以无法界定为理由拒绝承认后现代的存在。通常被归在后现代主义麾下的作者,在学术兴趣和研究方法上大都各有所好,不尽一致,而其关心的问题也大不相同。作为独立的单个的学者,这些人在学术上的贡献用后现代主义这个词实在难以描述清楚。比如雅各布?德里达和保罗?德曼,用解构主义者来形容他们显然要比用后现代主义更为贴切;再如福科,与其说他是一个后现代主义者,不如说他是一个后结构主义者,或者干脆称他的学说为福科的学说;而理查德?罗蒂则是一个出了名的新实用主义者;唯有列奥塔似乎因为他那本着名的小册子,《后现代状况》而当之无愧地成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后现代主义者。 把这些人用后现代主义的概念联结在一起的根据可能在于他们的学说中表现出或蕴含着的一些共同倾向。而这些倾向也是非常的笼统抽象。有人对后现代主义的倾向作过如下总结: 1否认真理或者为真理所作的辩护具有基础性的或超越性的来源的思想; 2否认论述、文章或事件有确定的唯一的意义的观点; 3主张真理及事物的特征为社会或文化建构的产物; 4反对各种形式的宏大叙事(比如将历史看作是在朝着更加理性或更加自由的方向前进的观点;认为法律经过了从“身份”到“契约”的变化的观点); 5强调非理性或无意识对人的行为的影响;等等。 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观念、思潮或认知态度无疑受到了实用主义真理观、现代语言哲学、解释学、法兰克福学派及文化批判理论等学说和理论的影 响。作为一种观念性或思想性的存在,相对来说,还不算太难把握;而出自同一词根的后现代性(postmodernity)就比较棘手。因为它包含了许多难以理清的因素。如果说后现代主义只是一种思想,后现代性则是这种思想在社会现实中的反映和体现。由于社会生活形式和表现或再现的内容很不相同,后现代性在社会中的表现也相应的百态纷呈。在人文领域中,可能产生出后现代的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建筑设计、或衣饰打扮。而在社会政治制度领域里,就很难给某一种制度贴上后现代的标签。我们比较容易接受一首后现代的诗、后现代的歌或一幅后现代的画,但我们却很难想象一种后现代的政治或法律制度,尽管也有人,比如女性主义者,在这方面不断努力。在一些领域中存在的后现代性,在另一些领域中可能并不存在。法律正是这样一个领域。我们看到,尽管法学研究中早就出现了后现代思潮,但却没有出现所谓后现代的法律。尽管有些学者也很关注部门法律的后现代化问题,但现在能作到的还仍然停留在提意见的层面而已,无法更进一步去具体落实。至少目前还看不到后现代法律即将来临的迹象。而现实是,我们所处的社会,无论民主还是专制,都在依赖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现代法律制度。有些国家的法律现代化开始较早,有些较晚。开始早的国家可能成为开始晚的国家模仿的对象,而这种模仿乃是朝着现代、走向现代,还谈不到超越现代而走向后现代。简而言之,后现代法律思潮还仅仅是一种思潮,没有变成现实。当然,一种思潮可能永远只是一种思潮;美妙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思潮。如果成了现实,说不定只是一种灾难,而非祝福。 二、后现代法律思潮的若干特点 如果把讨论限制在法律思潮的范围内,我们就会发现,后现代法律思想其实是很活跃且颇具启发性的。明确承认自己是法律后现代主义者的学者并不算多,恐怕只有施拉格(Pierre Schlag)、费尔德曼(Stephen M. Feldman)等寥寥可数的几位,但用后现代主义的方法从事法学研究的人却为数不少。在这些人中有人们比较熟悉的波斯纳。他首先是一个经济分析法学者和新实用主义法学的倡导者,其次才是一个后现代主义者。如果我们把经济分析法学派和新实用主义法学都看作后现代主义法学的流派,那么,波斯纳应该是首屈一指的后现代主义法学家。甚至连桑司坦(Cass Sunstein)这样稳重而温和的现代主义者有时也会用到后现代主义的分析工具。 大概可以这样说,后现代之于现代就像刚刚落地、脐带仍然连着母体的婴儿,只能哭叫,却无法宣告独立。因此,了解后现代就必须要从现代入手,或者同现代相对照。如果我们同意这种说法,即现代法律制度与法学以理性为基础、注重法律基本原则和规则、要求法律制度的统一、相信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自主性,那么,后现代主义法学则是对这一切的质疑、批判乃至抛弃。大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略作说明: 从法律的基础来看,现代法学认为法律是人类理性的反映,而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乃是客观的逻辑或经验系统。法律后现代主义者则认为,法律乃是不同利益集团间利益的妥协和人为因素作用的结果,并非客观的逻辑系统。很难说法律在何种程度上反映了人类理性,而一些主要法律原则诸如正义、权利、自由等都具有相对性,而不代表绝对的真理。 从法律制度的重心来看,现代法学所注重的是法律规则和法官,而法律后现代主义者则认为法律的重心乃是在语言及其解释上。语言作为法律的载体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给规则和法官蒙上了一层面纱,既为其提供了保护和自由裁量的可能性,也使其主体资格受到了挑战。解释学使实现严格执法的法治命题更为艰难。一起案件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的神话也随之解体。代之而来的是法律解释的多样性和从中进行选择的衡量。 从法的独立性来看,现代法学认为法律是独立自主的,不受制于其它因素的干扰。即法的制定不反映宗教教义或政治意识形态;法的执行不受制于非法律机构的干涉等等。而后现代主义者则认为那完全是不可信的说法,法律制度不是封闭的体系,它无时无刻不受到社会、政治、经济、宗教、以及其它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对这些因素的研究应是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 从法的确定性来看,现代法学认为法的内容是基本确定的,人们对某一条规则的理解大致可以达到共识;即使法律语言具有一些灰色地带,但不影响法律整体的确定性。后现代主义者则认为法律基本上是不确定的。因为法律是以语言来表述的,而语言是可以有截然不同的解释的。人们对同一条规则的理解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大不相同,从而导致对它的应用上的 不同。况且,法律并不是一个天衣无缝的逻辑系统,法律规则之间经常充满了矛盾。这些矛盾也会导致法律的不确定性。 从法律的统一性来看,现代法学基本上都是一元论者,一般主张法律制度的统一性,把法律制度看成一个金字塔结构,从下往上可以溯源到一个最终权威。该权威赋予了某一法律制度的合法性及其规则系统的有效性。与此相对照,后现代主义者则主张法律制度的多元化,强调探讨各种非西方传统或多元传统的选择。法学研究应该更加关注法律知识的地方性和大的结构内部的局部和枝节方面,而不应该一味强调整个法律系统的大结构及其统一行和完整性。用Jean Baudrillard的话说,就是“剩下的就只有玩碎片了。玩碎片——那就是后现代。”[12] 从法律方法来看,现代法学一般认为法官在做出司法判决时依赖于一种独特的法律推理方法或过程,包括三段论演绎模式、形式推理、实质性推理、类比推理、归纳推理等在法律程序中的应用、以及所谓“遵循先例”的特殊方法。无论采用哪一种推理方法,司法判决做成的过程是一个相对严密的推理过程,而司法判决则是这一过程的必然产物。换句话说,司法判决做成的过程是先有推理,而后有判决。后现代主义者则认为,事情刚好恰恰相反,不是先有推理而后有判决,而是先有判决而后有理由。法官很可能在面对一个案件的时候,先有了决定,然后再为该决定提供一个理由来支持他的判决。[13]如果这是一种确当的描述,那就是说,司法判决并非一个严密的推理过程的必然产物,而是充满了法官个人意志的非必然性的结果。换句话说,一项已经做出的司法判决并不是对某一案件所作的唯一正确的判决,很可能只是几种选择中的一种选择,而不同的法官很可能会做出不同的选择。这便使人们对法律和法院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14] 从法律与其它社会现象以及法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来看,现代法学较注重研究法律制度自身和法学自身的问题,志在建立一个法律的王国。后现代主义者则更主张法律制度和各种社会现象之间的关联和相互作用,主张用跨学科的方法来研究法律。[15] 以上概括显然是过于简单了,只是指出了后现代法学的一些基本特征,而并未就这些特征展开讨论。但作为一种概括性的理清,指出这些特征也不是没有意义的,尤其是当我们把它们同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时,其意义就更为明显,尽管后现代主义者可能会说这种概括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三、后现代法律思潮及其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可能反思 不少学者担心如果将后现代主义介绍进中国,可能会对中国法制建设发生负面影响,因为中国现在尚处在走向法制现代化的阶段,法制现代化的过程尚未完成,而后现代法律思潮传入中国可能会成为实现法制现代化的阻力。这种担心是完全必要的。不过,如果我们不是把后现代主义奉为一种理想而身体力行,不把它视为真理或发现真理的途径,而只是把它作为一种或者若干种看待现代化的态度和立场,从其出发对中国的法制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现象进行反思,说不定非但不影响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反而会对它起到比较积极的作用。试举一例。 在过去几十年的法制建设中,中国的法律改革者们彻底拥抱了作为现代法学主要代表的分析法学的规则中心主义立场,把法律看作由规则组成的规范系统,认为法制建设的重点在于制定完美的法律规则,而法官的作用就是将制定得完美的规则运用于具体案件,做出判决。用通行的话说,其重视书本上的法律而不重视行动中的法律。这种立场实际上是很有问题的,它基于国家对法律制度控制的需要和对法律运作的深刻误解。 一方面,国家作为抽象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政治力量如果要对法律制度进行控制,比较有效的方式首先是在国家的严格关注下制定一套反映国家意志的规则来,用立法的实践来确定国家的法律制定者身份,使国家成为法律制度的唯一的最终合法渊源。 另一方面,这种立场完全立足于对法律制度运作的天真而深刻的误解上。后现代法学研究的结果表明,任何法律规则未经法官解释运用之前都是死的规则,不能直接适用于任何案件。规则中心主义恰恰忽视了或者拒绝接受这一事实,从而导致一味强调规则的完善与精确,天真地认为人类行为可以用简单的一般性规则予以概括。 这种立场导致的建设中的资源的浪费是十分巨大的。由于醉心于法律规则的制定,为了颁布一部法律或将已有法律法典化,法学界最优秀的人材在查士丁尼和拿破仑的阴影下绞尽脑汁,费时费力,仿佛唯有制定出完善的法律才可以一劳永逸地完成法制建设的大业。然而事实是,任 何法典或法律都不可能是完善的,而某一领域的法典也决不可能涵盖该领域中的所有已知的和未知的法律关系。更重要的是,由于法律资源,包括知识和人力资源在任何国家都是有限的,如何明智地使用这些资源事关法制建设的成败。如果把绝大部分精力投在法的制定上,投向其他方面的精力势必受到影响,包括法庭建设,司法执法人员的素质训练,一般人法律意识的培养等。在这种意义上来说,法律规则中心主义是对法律资源的极大浪费。 与规则中心主义相适应,在中国法学界通行的思维方法是演绎性的,即从一个既定的前提出发推导出结论来。这种思维方法的基本模式是亚立斯多德的三段式:“凡人皆要死的,苏各拉底是人,苏各拉底必死。”或者,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十五月亮园,今天是十五,今天月亮园。”应用在法律的运作上,便是规则+事实=结论。这是一种必然性的推理。结论的正确与否取决于前提的正确与否。因此,规则中心主义才特别强调作为前提的规则的重要性。 这种思维方式符合规则中心主义的要求,但极度简化了法律活动的复杂性。从规则中心主义的立场出发,作为大前提的规则应尽可能正确、清楚、具体、尽可能涵盖可能的法律关系,而法律制度的可预见性和公正性就在于有一批预先制定好的规则作为判案的准则。这些准则对于法官、律师、当事人以及其他所有公民都是一视同人的。法官只有不偏不倚地执行预先制定好的规则,才能通过法律保障社会正义,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秩序。没有预先制定好的规则,就不可能有运作良好的法律秩序。 事实上,在法官做成司法判决的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成分,即规则、法官和事实三者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远非规则中心主义者想象的那么简单。就规则而论,规则是用语言表达的,语言具有确定与不确定的双重困难。一方面,由于规则是提示指导性的,出于简洁精炼的考虑,语言不可能记载制定某一条规则的背景,即何时、因何事、出于何种目的而制定了该规则,而只能以包含完全条件句或省略条件句的复合句或祈使句的方式展示出某一规则的基本骨骼来。而了解一个规则制定的背景对于恰当理解和执行该规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一点已得到了当代法律解释学的充分肯定。 另一方面,一旦规则被用语言记录下来,由于语言的不确定性,同一条规则往往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予以解释,因而形成不同的理解,成为不同的办案依据,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 就法官而论,理想地说,人们期待法官不偏不倚,排除个人感情色彩和偏见,客观、公正地办案。但事实上,法官也是普通人,成为法官并没有使一个人的习性和特点发生质的变化。尽管法官被要求执法严明、公正、客观、无所偏袒,但要真正做到这些,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情。正如麦克米兰勋爵所指出的,司法官就职时的誓言赋予他公正司法的高尚职责,但公正司法并不是易于达到的。因为当一个法官身着法袍成为法官时,他并没有从此放弃人的共性。普通人的头脑中充满了继承的和习得的成见,且往往不为人所自知。极少有人的头脑像一片玻璃那样无色无彩,而且事实上,具有那种质量的头脑,在司法上恐怕不一定会有太高的效率。因为理性的冷光需要想象和同情的温暖予以调和。[16]规则中心主义者对这一点显然认识不足。 事实上,法官在司法判决形成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中枢地位。规则虽然具有对法官的限制和指导作用,但法官却具有选择规则的自由。一条规则只有在法官的手上才具有生命和意义。规则只有通过一系列大致相同的运用,将其不断予以重述或修改,有所损益,,从而赋予其生命。这也就是法律发展的演化过程。汉德法官则明确指出,与其说正义取决于法律的辩证法,不如说它取决于法庭的氛围,而归根到底,还是取决于法官。[17] 就事实而论,事实也是不确定的。一件事情的真相如何是一回事,将他呈现给法官时又是另一回事。当某一案件的事实进入法律程序后,它已经是经过取舍的法律事实,或经过建构的法律事实。同一个事件,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往往可以得到不同的版本。黑泽明的电影罗森门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这里的关键不是对事实甄别的正确于错误,而是经过建构的事实往往含有建构者的主观意图,因而使事实具有不确定的色彩。故此,才有主观事实和客观事实的说法。 除此而外,法的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外界因素,诸如政治、宗教、媒体、种族、性别等因素的影响和干扰。这些影响和干扰有时显而易见,有时则微妙、难以觉察和指认。 总而言之,法律制度的运作是十分复杂的活动。规则中心主义的规则加事实等于结论的模式过于简单,无法确当地概括并指 导这一活动。更重要的是,以规则中心主义加演绎推理为主导思想的法制观往往会造成法律制度的不平衡发展,使立法成为法制建设的核心,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建设。后现代主义法学为充分认识规则中心主义的局限性提供了出发点。 注释: 〔1〕参阅Jean-Francois Lyotard,The Postmodern Condition:A Report on Knowledge,Geoff Bennington & Brian Massumi trans.,Manchester Univ. Press 1984. 〔2〕关于后现代主义的一般著述,请参阅以下各书:Zygmunt Bauman,Intimations of Postmodernity(1992);Steven Connor,Postmodernist Culture:An Introduction to Theories of the Contemporary(1989);Linda J. Nicholson ed.,Feminism/Postmodernism,1990;David Harvey,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An Enquiry into the Origins of Cultural Change(1989);Fredric Jameson,Postmodernism,or,The Cultural Logic of Late Capitalism(1991);Jean-Francois Lyotard,The Postmodern Condition:A Report on Knowledge,Geoff Bennington & Brian Massumi trans.,Manchester Univ. Press 1984;Christopher Norris,What‘s Wrong With Postmodernism(1990);Roy Boyne & Ali Rattansi eds.,Postmodernism and Society 1990;Leslie Paul Thiele,Thinking Politics:Perspectives in Ancient,Modern,and Postmodern Political Theory(1997);Dennis Patterson,Law and Truth,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 〔3〕Jean-Francois Lyotard,The Postmodern Condition:A Report on Knowledge,Geoff Bennington & Brian Massumi trans.,Manchester Univ. Press 1984. 〔4〕Brian Bix,Jurisprudence,Sweet & Maxwell,1999,p.231. 〔5〕施拉格曾是批判法学的一员猛将,后独树一帜,成为后现代法学执牛耳之人。其作品被引用较多的包括“Normative and Nowhere to Go,”43 Stan. L.Rev. 167(1990)、The Problem of Subject,69 Tex. L. Rev. 1627(1991)及Law and Phrenology,110 Harv. L.Rev.877(1997)。 〔6〕费尔德曼有American Legal Thought From Premodernism to Postmodernism:an Intellectual Voyage(2000)一书,详论美国法学从前现代到后现代的经历,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值得一读。 〔7〕Stephen M. Feldman,“Playing with the pieces:postmodernism in the lawyer‘s toolbox,”85 Va. L. Rev. 151. 〔8〕参阅Robert P. George,“One Hundred Years Of Legal Philosophy”Notre Dame L. Rev. 1533,June,1999;Dennis Patterson,Law and Truth,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Roberto M. Unger,Critical Legal Studies Movement,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6. 〔9〕参阅Douglas Lind,“Free Legal Decision And The Interpretive Return In Modern Legal Theory”,38 Am. J. Juris. 159(1993);Stanley Fish,Doing What Comes Naturally:Change,Rhetoric,and the Practice of Theory in Literary and Legal Studies,(1989)。 〔10〕参阅Robert Rubinson,“The Polyphonic Courtroom:Expanding The Possibilities Of Judicial Discourse”,101 Dick. L. Rev. 3(1996)。 〔11〕参阅Linda Ross Meyer,“When Reasonable Minds Differ”71 N.Y.U.L. Rev. 1467,(1996);Richard Neely,Why Courts Don‘t Work,McGraw-Hill Book Company,1982. 〔12〕Jean Baudrillard,“Game With Vestiges,5 On Beach 19,24(1984);Matthew H. Kramer,Legal Theory,Political Theory,and Deconstructi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1. 〔13〕Robert A. Ferguson,“The Rhetorics of the Judicial Opinion:The Judicial Opinion as Literary Genre,”2 Yale J.L. & Human. 201,213(1990)。Patricia M. Wald,The Rhetoric of Results and the Results of Rhetoric:Judicial Writings,62 U. Chi. L. Rev. 1371(1995);Matthew H. Kramer,Legal Theory,Political Theory,and Deconstructi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1. 〔14〕参阅Benjamin N. Cardozo,The Nature Of The Judicial Process(1921);Philip J. Grib,S.J.,“The Ethical Foundations Of Judicial Decision-making”,35 Cath. Law(1991);Robert Rubinson,“The Polyphonic Courtroom:Expanding The Possibilities Of Judicial Discourse”,101 Dick. L. Rev. 3(1996)。 〔15〕参阅Matthew H. Kramer,Legal Theory,Political Theory,and Deconstructi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1. 〔16〕Lord Macmillan,Law and Other Things 217,218(1939)。 〔17〕Judge Learned Hand in Brown v. Walter,62 F.2d 798,799?800(2d Cir.1933)。

后现代文学论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后现代主义;比较;文学特征

后现代主义并非仅仅是一个文学话题。

“后现代主义”(Post—modemism)一词当初在使用时大体上是关于历史、文学史、艺术史上的一个很不确切的分期概念,具有很突出的抽象性、模糊性和不确切性。正因为后现代主义具有很突出的抽象性、模糊性和不确切性,当人们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又根据自己的理解和需要对这一概念进行了修正、补充,使其内涵越来越大。如此以来,后现代主义陷入了这样一个怪圈:一方面,后现代主义早巳成为了人们的热门话题,广泛运用于摄影、建筑、电影、电视、服装、家具以及社会学、语言学、政治经济学、哲学、历史学、教育学等领域或学科,且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它却更加富于抽象性、模糊性和不确切性。

一般说来,“后现代主义”是西方后工业社会(或说晚期资本主义)的产物。比利时的有马克思主义倾向的政治经济学家厄内斯特?曼德尔认为资本主义应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市场资本主义;第二阶段为垄断资本主义(或说帝国主义);第三阶段为当达资本主义,即晚期资本主义。美国当代著名文化理论家弗雷德里克?詹明信直接受厄内斯特?曼德尔的影响,他不仅认同厄内斯特?曼德尔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划分,还把资本主义的三个阶段与资本主义的三种文化相对应:第一阶段的市场资本主义与现实主义对应;第二阶段的垄断资本主义与现代主义对应;第三阶段的当达资本主义与后现代主义对应。按照弗雷德里克?詹明信的说法,后现代主义是当达资本主义阶段(或说后工业社会、晚期资本主义)的产物,这一阶段发达资本主义的重要标志是科技优先得以确立,科学技术官僚业已产生,传统的工业科技向信息科技过渡。

在后工业社会,信息科技对文化产生的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两个重要方面:首先是积极影响,电视以及电脑的普及使文化无处不在,文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广泛的有效的普及。其次是消极影响,正因为文化的无处不在,它也导致了广泛的“反文化”、“反美学”的倾向,改变了文化艺术的性质和人们对它的印象,消费文化和通俗文化泛滥成灾,严重动摇或取代了昔日高雅艺术的地位。于是,意想不到的结果出现了,后工业社会给后现代主义带来的是这样一种尴尬处境;一方面,它使文化得到迅猛扩张;另一方面,它使文化改变了昔日神圣的性质,越来越流于凡俗。

鉴于上述,我们能够这样说,后现代主义这一术语最初是被用来概括现代主义发展一个时期之后而出现的新文化倾向的。在二十世纪的50、60年代,西方文化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这种变化导致了人们必须和过去的文化决裂,而这种决裂不仅要与现代主义所反叛的传统文化决裂,而且还要反拨反叛者现代主义。换言之,后现代主义已经把现代主义几十年的经营积累看作一种传统,就像当年现代主义反对现实主义传统那样,它也要反对现代主义的传统。在这样的背景下,在现代主义以后文化又发生变化业已成为现实的基础上,“后现代主义”的提出并用来区别于“现代主义”这一术语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及时的。

“后现代主义”一词使用于文学中,最早见于西班牙诗人费德利科?奥尼斯在1934年出版的《西班牙暨美洲诗选》。1942年达德莱?麦茨在《当代拉美诗选》中也使用过它。他们使用“后现代主义”一词旨在说明二十世纪后期的文坛中已经隐含着一种对前期的反拨,着重于词语的所指。“后现代主义”的普遍使用,大概在二十世纪60年代,首先出现在建筑学领域,继而波及到绘画、文学、社会学以及哲学领域。二十世纪的80年代,“后现代主义”一词开始引进至我国。

文学中的“后现代主义”一词,比任何一个术语都更时髦、更含混、更富有争论的空间。何谓文学上的后现代主义?它兴于何时?如何认识它的社会历史背景?哪些文学流派可以归人后现代主义范畴?甚至到底有无后现代主义?等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根据目前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认为,后现代主义确实是一种存在,它不仅涉及到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涉及到一些创作理念。美国著名批评家、后现代主义这一术语和概念的最坚决的捍卫者伊哈布?哈桑在1982年发表的论文《关于后现代主义的概念》中这样说过:

在整个西方社会尤其是在文学领域,我们真能看到一种需要同现代主义加以区分而又需要命名的现象吗?如果是的,那么能否采用‘后现代主义’这个临时术语呢?

显然,伊哈布?哈桑在小心翼翼地告诉人们,近年来的文坛确实有重大的变化,虽然,我们现在没有找到一个比“后现代主义”更为合适的术语去概括它,但是,用“后现代主义”去和现代主义文学相区别,比寻找一个比“后现代主义”更为合适的词语显得更为重要、更有意义。

然而,在强调后现代主义与现代主义相区别的同时也不要忽视后现代主义与现代主义还存在着“共时性”。伊哈布?哈桑在《类批评:对时代的七种思考》一书中曾经这样说道:现代主义的变化可以被称为后现代主义……现代主义并非突然终止后让后现代主义诞生,它们目前是共存的。

后现代主义决不是孤立和自发的现象,它与现代主义保持着某种衔接与继承。尽管后现代主义文学在创作实践和创作理论上都炫耀自己是对现代主义的反拨,它们也确有不同之处,但是它们在表现个人内心痛苦时,着迷于虚构和表现荒诞、热衷于意识流描法等方面,都有惊人的一致性。我们认为,后现代主义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这样的作用:它对现代主义的创作方法、艺术手法和表现技法加以固定并有所发展。当然,后现代主义对现代主义也有所反拨、有所超越。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做这样的结论:后现代主义是对现代主义的发展和继续。哈桑坚持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相互渗透”,而非“截然断裂”。

至于后现代主义兴于何地?伊哈布?哈桑认为,乔伊斯在1939年发表的长篇小说《芬尼根的苏醒》标志着后现代主义新纪元的开始。因为这本小说使读者看到了“以自我为中心的现代主义”向“以语言为中心”的过渡。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后现代主义者本体论的创作观念。在这部小说里,乔伊斯对语言实验和文本构造的关注超越了合理的界限。为了文本的需要,他大胆地进行了语言和文本是怎样创造一个世纪的实验。不少人认为,“乔伊斯的‘语言自治’和‘新的词汇艺术’导致了一个继续发展现代主义的某些积极性的创作新阶段。”而评论家奥康诺在《大学新才子和后现代主义的终结》(1963)一书中,将英国50年代以“大学新才子”为中心的文学运动视为后现代主义的开端。当代著名思想家和理论家哈贝马斯认为后现代主义是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而兴起的,所以,后现代主义产生于二十世纪的60年代。这与弗雷德里克?詹明信的第三阶段的当达资本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相对应的分析比较接近。

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后现代主义新纪元开始于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二十世纪的50、60年代。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欧美文坛中出现了一些与此前现代主义文学不同的文学现象,主要表现为:打破了美与丑的界限,打破了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打破了能指与所指的界限。“它趋向一种多元开放、玩世不恭、暂定、离散、不确定性的形式,一种反讽和断片的话语,一种匮乏和破碎的‘苍白意识形态’,一种分解的渴求和对复杂的、无声胜有声的创新”。

作为文学的后现代主义特征的求解过程是非常复杂的,在比较后现代主义与现代主义异同中去寻觅不失为一种捷径。从这样一种理念出发,并且是从大处着眼,可以作如下一些分析:

第一,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一样都热衷于语言和叙述技巧的实验。但是,二者却有着程度和目的上的不同:现代主义者反对像传统小说那样去反映现实,他们将自己的“个人对生活的直接印象”以及个人的主观世界作为描写的对象,刻意通过揭示人们的内在真实来反映社会,试图寻求新的表现源泉和新的理解世界的方式。他们扭曲语言,“但目的不在破坏语言,而在获取一种反创作,这种反创作释放出新言语的力量”。

后现代主义者积极地提倡“以语言为中心”,高度关注语言的实验与革新。后现代主义者认为,在当今时代,语言符号日益失去了其“表征”能力,即所谓的“表征危机”(representationalcrisis)。故而,后现代主义者热衷于开发语言的符号和代码功能,醉心于探索新的语言艺术,试图通过“语言自治”的方式使作品成为一个独立的完全自足的语言体系。他们的目的是用语言来创造一个世界,进而淡化乃至取消文学作品反映生活、描绘现实的功能。在后现代主义者那里,语言革命成了语言的游戏。

文学的“语言的游戏”又进一步发展为文学创作态度的游戏化。一些后现代主义者至少从表面上说是以一种游戏的态度来看待文学创作的。他们很像孩子玩积木,拿出各种各样的积木,堆积成一个形状。说是座城堡就是城堡;说是只轮船就是轮船。究竟是什么?其实什么也不是,只是一堆积木。这些积木就是有些后现代主义作品中的语言片段或经验片段,他们玩弄各种技巧,不断翻新,拼合出别出心裁的图式。作为小说可以拆开来读,还可以从后面倒着读,还可以从中任意抽出一段来读。

第二,现代主义者挣脱了基督教文化传统的束缚,但他们仍然想在宇宙中找到系统的精神意义,能够把自己包容进去。于是,运用神话的方式来帮助文学艺术实现整体和同一性的做法随处可见,像艾略特的《荒原》,就是运用鱼王的神话并以此形成一个庞杂的神话结构:拯救的主题诉诸于圣杯的隐喻中,表达了历史的重复模式。

但是,后现代主义者的艺术观念是不相信任何元叙述,拒绝现代主义的深度模式,对各种神话中的偶像施以亵渎,“遇佛杀佛”。正如詹姆逊教授所说:关于过去的深度感消失了,我们只存在于现时,没有历史;历史只是一大堆文本、档案……。

这样的理念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文学内容的平面化。在一些后现代主义的作品中,文学的深度受到了轻视,无深度的写作使文学作品失去了深刻性而极度“平面化”:在时间维度上,历史感正在消失,时间成为了一系列的片段,任何事物似乎都是同时存在;在空间向度上,如象征、隐喻这些足以把内容引向纵深的手法仅是为了反讽。作品仅仅是一种文本,它可以提供经验,却无须说明。这样由世界和生活碎片拼凑、由词语堆积而成的平面化文学作品“不需要理解,不需要阐释,更不需要体验和思考”。那么.这样写作究竟是达到什么样的目的,起到什么样的效果,“就连写作者自己恐怕都不清楚”

第三,现代主义者有着强烈的精英意识,他们敌视大众和民主,认为民主是造成“大众文化”的罪愆之一.唯有把文化交给够资格的文化人手里,唯有精英文化,否则整个文明将无法拯救。这样一来,现代主义者抛弃了普通读者的要求,其作品常常去突出地体现权威性,常常需要一个由若干教授所组成的班子去研究、阐释。

后现代主义作家则认为,艺术家不必对自己的作品负阐释的责任,而且反对任何阐释。作家在创作时可以不受规范、教条、符号意象以及政治、环境和社会的约束。他们要求读者的主动介入,作家放弃了权威性而把它交给了读者。罗兰?巴特曾经对此作过揭示:

承认作者是作品意义的唯一权威是资本主义意识的预点和集中表现……我们知道,文本并不是一个“神学”意义(即作者——上帝的“信息”)的一串词语,而是一个多维空间,其中各种各样的文字互相混杂碰撞,却无一字是独创的。

文学上“精英意识”被颠覆的一个直接后果是艺术的大众化。在这一点上,后现代主义的功过并存。它把艺术从高高的殿堂上请了下来,人人都有生活经验,人人都是艺术家,它把传统意义上的“雅”与“俗”融为一体。现代主义的悲剧在于它找到某种力量的同时选择了软弱,它感受到了物欲大潮中大众对精神孤岛(雅文化)的漠视,索性抛弃了这种现实。

一些后现代主义者显然看到了现代主义者所面临的困境,与其劳而无功地抵御现实,不如认同它、适应它。对于社会而言,“通俗艺术是自主艺术的影子,是严肃艺术对社会感到负疚的产物”。然而,对文学而言,现代主义以牺牲大众为代价,保持着对文学自律性的追求;后现代主义则在不可抗拒、无可选择时顺势应变,像纳博科夫、博尔赫斯都对通俗文学抱极大的兴趣。纳博科夫在《洛丽塔》中表达的哲理并不“肤浅”,但他借助一个迎合读者口吻的故事框架,这种貌似媚俗的做法,使作品进入了畅销书之列。“跨掉的一代”虽然是作为“先锋艺术”出现的,但作品本身充满着下层人的生活经验,格调与高雅艺术对峙,在发表之初,它是以粗野的低品位而引起普遍惊异的。

第四,现代主义作家往往将作品的形式视为艺术的生命线,在作品的框架结构和谋篇布局上颇费匠心。后现代主义者比较偏重文本结构的无序性和混沌性。后现代主义者认为关于体裁、文类及其表现手段的各种规范都是人为设置的禁忌,应该如何写的统一标准已经不复存在。以小说为例,后现代主义者颠覆了“纯小说”的理念,戏剧式的对话、新闻报道式的文体、政论式的风格充斥在小说中。像图兰?巴特的《一个解构主义的文本》(1977),说它是一本理论著作,但它根本不是在作理论阐述,分明带有文学作品的色彩。说它是文学作品,那么,它是什么形式和什么体裁的作品?其实,它什么都不是,也什么都是。

后现代主义者文本结构的无序性和混沌性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日“蒙太奇”。将不同的语句和内容重新排列组合,或者把一些内容和形式上的并无关联、处在不同时空层次的叙述衔接起来,以增强对读者的刺激。二日“讽仿”。对不同题材的形式和风格进行夸张的扭曲的嘲讽的模仿,使其变得荒唐滑稽可笑。三日“拼接”。将不同文体如文学作品、科学论文、哲学著作、历史著作、神学著作等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似乎有内在关联的整体。四日“拼贴”。一些后现代主义者还在小说中夹杂着绘制的素描、复制的档案、文件表格、地铁月票、广告、商品说明书等,使之杂乱地集结在一起,组织成大杂烩式的“泛文本”,来破坏和颠覆既成的文学形式和规范。

后现代文学论文第6篇

【关键词】后现代科学/现代科学范式/后现代知识

【正文】

近年以来,后现代主义沸沸扬扬,“后现代科学”也成为一个时髦的名词。似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后现代科学也如“梨花”盛开。问题是,后现代科学真能如此“盛开”吗?本文首先考察现代科学具有什么样的范式;其次,考察后现代科学有什么样的特征,它的依据是什么,这些依据是否使现代科学范式渐趋式微?科学还要“返魅”吗?如若不然,后现代科学又是在何种意义上有其价值?

1现代科学范式

1.1自近代以来,科学与哲学发生分离,科学与宗教神学发生决裂。经过以伽利略、牛顿为代表的第一次科学革命和以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电磁学理论为标志的第二次科学革命,到19世纪末,确立了近代科学的基本范式。与两次科学革命相对应,发生了两次工业革命,推动了科学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创新,到19世纪末,欧洲、北美基本上实现了现代化,它们为世界不发达国家展示出崭新的未来前景。

正是在这样一种氛围中,值19—20世纪之交的时刻,许多著名科学家认为经典物理学的大厦业已建立,只需对大厦作一些修补工作,晴朗的天空仅有两朵乌云,殊不知,这两朵乌云却引发了20世纪初相对论、量子力学的诞生。在世纪之交早就为科学家彭加勒注意到的初始条件的敏感性,也引发了60—80年代的混沌学的诞生。相对论、量子力学和混沌学是同一水平的革命,同属于第三次科学革命,它们从三个方面给牛顿力学施加了限制。如一位物理学家说:相对论排除了绝对空间和时间的牛顿幻觉;量子论排除了对可控测量过程的牛顿迷梦;混沌则排除了拉普拉斯决定论的可预见性的狂想。〔1〕可见,第三次科学革命否定了机械自然观。但是,第三次科学革命并没有摧毁由第一、二次科学革命确立的科学范式,而且,它们共同构建了现代科学范式。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一般把20世纪之前的科学称为近代科学,20世纪之后的科学称之为现代科学。但是,在西方,则通称为现代科学。西方没有近、现代之分,只有现代(modern)一词。正如现代化研究专家罗荣渠指出:“在英文里(法文、西班牙文、德文、俄文等也同样),‘现代’一词至少有两层含义:一层是作为时间尺度,它泛指从中世纪结束以来一直延续到今天的一个‘长过程’;一层是作为价值尺度,它指区别于中世纪的新时代精神与特征”。〔2〕

1.2我们首先看一下“范式”这一概念。范式(paradigm)是由科学哲学家库恩(T.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提出来的。库恩没有给范式下一个明确的定义,解释不一。大体上是指科学共同体成员共有的研究传统、理论框架、理论上和方法上的信念、科学的模型和具体运用的范例等,还包括指导和联系理论体系与心理认识的自然观或世界观,后来他又称之为专业基质(disciplinarymatrix)。在库恩看来:“‘范式’一词,无论实际上还是逻辑上都很接近于科学共同体这个词;反过来说,也正是由于他们掌握了共有的范式才组成了这个科学共同体”。〔3〕“科学共同体”指的是在科学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该学科领域中持有共同的基本观点、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科学家集团。大体讲,库恩所指的“范式”包含两方面的涵义:(1)从心理上讲,它是指科学共同体所共有的信念;(2)从理论与方法上讲,它是指科学共同体所共同具有的模型或框架。科学共同体还可分为许多级。全体自然科学家成为一个最大的科学共同体。

1.3我们认为,现代科学范式由以下部分组成:(1)近、现代自然科学家所共同拥有的信念(如科学目标、科学的社会规范、自然观等);(2)建构科学理论所必须遵从的规范和方法论原则;(3)还包括科学与技术、经济、社会、文化、宗教神学等的关系规范。大体讲,现代科学范式的具体内容主要有:

1.3.1关于科学的目标。到18—19世纪,人们普遍形成了无误论的观点,即认为科学是由真命题构成的系统。科学无误论认为科学目标是追求真知识,即绝对确定的可证明的知识。到20世纪,逻辑实证主义认为,科学是具有一定预言值的命题系统,科学的目标旨在追求高概率的理论(命题)。波普尔则认为科学的目标旨在提高理论的逼真度,追求逼真度更大的理论。而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科学目标是与真理问题相联系的。科学是一项理性的事业,其目标是科学真理,而且科学真理是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统一。科学的目标是不断向绝对真理逼近。

1.3.2关于建构科学理论所必须遵从的规范或原则。这一规范凸显了科学理论与其它理论(或知识)相区别的根本性特征。就科学理论所遵从的规范而言,大致有预设主义和相对主义两类观点。预设主义是合理性的传统模式,它以逻辑推理作为合理性的形式,其次以经验检验作为合理性的最终标准。譬如,逻辑经验主义认为,理论的评价或选择与这个理论的形式结构和它引出的经验证据有关。相对主义认为预设主义观点极为片面。历史主义者库恩就说,逻辑形式与观察实验不能决定相对立的理论或范式,因为范式各方面的支持者都有一套彼此相异的评判标准。

尽管预设主义与相对主义相对立,但是或多或少可以接受的共同评价规范还是有的。至少,狭义地讲,科学是一个陈述系统,该系统满足一些基本规范。这些规范构建了科学不同于其它人类知识的典型特征,可以称之为建构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具体包括:内在一致性(理论的逻辑无矛盾),可检验性(经验实证性),解释性(预见性,特别是能预见新的不同类的科学事实),逻辑简单性等。这些原则实际上反映了科学理性的基本内核。

1.3.3关于构建科学理论的方法论原则。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种方法或规则,而不选择别的?这关涉到科学方法的根据。预设主义坚持方法论的一元论,认为科学方法论作为科学的逻辑是一套对科学进行逻辑分析的元科学,它给出一切理论都应具有的永恒不变的公理结构,即注重逻辑形式而不关注内容。与此相反,相对主义坚持方法论的多元论。历史主义认为,重要的不是科学形式,而是科学的内容,其原因在于科学的一切随社会文化条件而转移。我们认为,科学方法论应当在一元与多元、变与不变之间保持适当的张力。虽然科学方法随科学的发展而变化,但是一些基本的科学方法却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在科学发展的不同时期凸现了不同的科学方法。科学愈向高级阶段发展,其抽象性愈高,假设一演绎法愈受到重视。

1.3.4关于科学的社会规范。科学的社会规范支配着所有从事科学活动的人,同时成为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倘若没有这些规范,就无法产生重要的科学问题,无法评价科学活动的成果,奖励卓有成效的科学家。科学的社会规范主要有:普遍性、竞争性、公有性、诚实性和合理的怀疑性。科学的社会规范被默顿(R·Merton)称之为科学的精神气质。他指出:“科学的精神气质是有感情情调的一套约束科学家的价值和规范的综合。这些规范用命令、禁止、偏爱、赞同的形式来表示。它们借助于习俗的价值而获得其合法地位。这些通过格言和例证来传达、通过法令而增强的规则在不同程度上被科学家内在化了,于是形成了他的科学良心”。〔4〕科学的社会规范构成了科学区别于人类其它活动的基本特征。

1.3.5关于科学与宗教神学之间的关系。尽管科学与宗教神学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但是科学体系与上帝、神毫无关系。现代科学是与“自然的祛魅”(disenchantment)相联系的。所谓“自然的祛魅”,按后现代主义者格里芬(D·R·Griffin)的说法,“它意味着否认自然具有任何的主体性、经验和感觉”。〔5〕虽然人类文明初期的许多知识被宗教神学家篡改,为其神学目的服务,但是,具体的宗教教义是和相关科学的结论或原理相冲突的。罗素指出:“神学与科学的冲突,也就是权威与观察的冲突”。〔6〕科学与宗教的本质区别在于科学的实证性与宗教的信仰性,二者是难以简单调和的。

1.3.6关于科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自近代科学以来,科学与政府的关系日趋紧密。特别是20世纪以来,科学已向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全面渗透,知识经济的来临,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科学与政府权力日益整合。科学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已是一个政府的问题。没有政府的赞助,科学难以发展。政府的不正当要求也会使科学迷失方向,甚至堕落。因此,科学的合法发展要由合法性的政府来规范。但是,当代合法的政府却存在合法性危机(如政治危机、经济危机和文化危机等等),为此,需要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一道制定合理的规范制约政府的行为,保证科学的合理合法的发展,保证科学指向人类进步的向度。

以上我们仅论及了现代科学规范的几个主要方面,其中1.3.1、1.3.2、1.3.3三节构成了科学的内在规范,1.3.4、1.3.5、1.3.6三节构成了科学的外在规范。内在规范中1.3.2,即“建构科学理论所必须遵从的规范或原则”凸显了科学理论与其它人文知识的本质区别,界定了科学理论的本质规定性,换言之,它是现代科学范式的核心,是硬核,难以改变。科学的内在规范是科学范式的主要方面,对科学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外在规范是次要方面,非本质的。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外在规范也可能对科学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2后现代科学可以成立吗?

2.1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自50年代向后工业社会过渡,60年代出现了后现代主义思潮。90年代在我国,后现代主义也大行其道。当代主要后现代主义哲学家的理论各有特点,虽有冲突,但是,他们主要从哲学层面出发,其共同点体现在:反对(否定、超越)传统形而上学、体系哲学、心物二元论、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理性主义、人类中心主义、一元论和决定论等,可称为否定性或解构性的后现代主义。与此相反,格里芬等人则从人与世界、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从科学的层面出发,探讨更为广泛的问题,倡导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主张人与世界、物质与意识、价值与事实、真与善与美的统一,主张科学应当“返魅”(reenchantment)。这些观点较为集中地反映在由格里芬主编的《后现代科学—科学魅力的再现》一书中。参加此书撰写的学者既有科学家,也有从事神学、灵学研究的学者。其中包括著名物理学家大卫·玻姆(DavidBohm)。凡了解量子力学的读者一定会知道玻姆,他的思想极为深刻。比如,在著名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与玻尔关于量子力学是否完备的论战中,爱因斯坦等人于1937年提出了一个关于坐标与动量关联的理想的EPR实验来反驳玻尔。50年代玻姆则从自旋的三个分量着手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自旋EPR实验方案。目前EPR的检验仍然是物理学的前沿之一,直接涉及到量子力学是否完备这一重大问题。(参见吴国林《从微观物质开放性角度审视ERP佯谬》,《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7年第1期)。

2.2近年来后现代主义之所以能够迅速传播,就在于人们对现代性愈来愈不满足。譬如,当代有人口问题、资源问题、环境问题、两次世界大战带来的巨大灾难等等。就中国而言,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经济高速增长,经济“软着陆”成功;另一方面,中国的生态环境迅速恶化。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对外开放使外域之风也迅速吹向国内。总之,种种因素使后现代主义在我国迅速传播,这也表明了国人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运动的急切关注和深思。

无疑,外域之风并非都是清新馨香的,保持谨慎的批判态度是必要的,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化与信息化。实际上,许多西方学者早就注意到,晚期资本主义文化领域完全渗透了资本和资本的逻辑,渗透了商品的逻辑,而且,晚期资本主义文化正向全球蔓延,对于经济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极为不利。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杰姆逊(F·Jameson)就指出:“中国读者也应该抵制后现代社会的某些特征,其实也就是晚期(资本主义),但同样是彻头彻尾的资本主义文化逻辑的一部分,这些特征从内容到形式完全溶入到商品生产和消费中,尽管具有新的类型”。〔7〕

2.3在当代,科学或知识或信息的作用日益凸显。80年代经济学家罗默(P·Romer)、卢卡斯(R·Lucas)等人提出了新经济增长理论,知识成为内生变量,知识内在地推动经济发展。1996年经合组织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人类将步入一个以知识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分配和消费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时代。我国业已制定的《技术创新工程》、《211工程》,《知识创新工程》正处于试点阶段。无疑,推动经济增长最重要的知识是科学知识,其根源是科学。所谓科学,就是系统化的知识;反过来,知识则不一定是系统化的。知识包括人文知识与科学知识。一般所指的科学,是指自然科学。自然科学具有实证性。科学与知识的区别在于,科学是系统化的实证性的知识,而且如前所述现代科学已形成了自身的范式,这一范式也没有因为后现代主义思潮发生突变。

2.4虽然,早在19世纪之前就发生过反现代运动,如始于19世纪初的浪漫主义者和卢德派的反现代运动。1755年卢梭在其专著《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对科学和艺术,进而对整个人类的文明进步,都持否定态度。本世纪法兰克福学派也对科学技术进行过批判。他们把科学技术看作新的意识形态,认为科学技术具有压抑人、统治人的功能。马尔库塞主张要彻底否定科学技术成果。但是,当前后现代主义的反现代情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普遍和强烈。如果说后现代主义可以概括为格里芬所言:“它指的是一种广泛的情绪而不是任何共同的教条——即一种认为人类可以而且必须超越现代的情绪”。“后现代世界是一种新的科学、一种新的精神和一种新的社会”。〔8〕那么,具有严格规范要求的“科学”如何可能与后现代主义“情绪”相调适呢?

2.4.1在格里芬等人看来,后现代科学应当有什么特征呢?他们反对科学必然和一种“祛魅”的世界观相联盟,其中没有宗教意义和道德价值,即顽固的自然主义。主张灵活的自然主义,即认为“自由、价值的客观实在性,神在世界中作用(通过它的作用,价值才得以在我们生活中产生影响)、生态伦理以及对泛心理学,如超感观视觉、心灵感应以及中国气功师的外气发放等问题的研究,甚至死后生命问题等等,都占有一席之地”。〔9〕一言以蔽之,后现代科学的特征大致可概括为:整体论和有机论。

2.4.2在格里芬看来,后现代科学背离了与现代科学密切相关的机械论和还原论的世界观,根源于科学本身实质性的进展。的确,玻姆发展了一种隐变量的量子理论,提出了一个包含环境信息的量子势概念,由此他认为:“世界不能真正分解成彼此分离的部分,而必须把它看成一个不可分的统一体,其分离部分的出现,只是作为一种仅仅在经典极限下才有效的近似”。“从量子尺度看,宇宙是一个不可分的整体,它不能真正看成是由彼此分离的独立部分构成的。”〔10〕从物理上讲,这是正确的。后来,他又提出了显序和隐序概念,他认为,整体包含于每一部分之中,部分被展开成为整体。无疑,这已是物理哲学的概括了。在玻姆看来,“后现代物理学,广而言之,后现代科学”,“不应将物质与意识割裂开来,因而也不应将事实、意义及价值割裂开来”。〔11〕这只能是更有哲学意味了。诚然,近代科学以机械论、还原论为特征,现代科学以整体论为特征。且不说,在西文意义上,近代科学与现代科学是同一概念,仅以科学史来看,是先有科学实验、科学发现、科学理论,后有科学世界观。换言之,还原论、整体论都是从近现代科学中抽象出来的,它只能看作科学理论的次级意义或社会意义。事实上,还原论、整体论也只能算作科学的外在规范,是非本质的,并不能构成对科学内在规范(核心)的重大冲击。而且整体论也不是抛弃还原论的整体论,而是建立在还原论基础上的整体论。当代科学发展的客观事实是,实践中的科学家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还原论者,进行还原尝试的方法仍然极富成果。〔12〕

2.4.3后现代的有机论认为,所有原初的个体都是有机体,都具有哪怕是些许的目的因。原初的有机体可以被组织成两种形式:(1)一个是复合的个体,它产生于一个无所不包的主体,(2)一个是非个体化的客体,它不存在统一的主体性。动物属第一类。石头属第二类。后现代的有机论认为,不存在什么本体论的二元论,但存在着一种组织的二元论。〔13〕我们认为这一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按后现代的有机论看来,宇宙的原初总应当看作一个有机体吧!总应包含些许的目的因吧!但是,描述宇宙原初的物质状态,是用宇宙波函数表达的。宇宙波函数仅有引力场和物质场。当代著名的理论物理学家、宇宙学家霍金(S·W·Hawking)发展的“无边界”量子宇宙学已粗略地给出了宇宙的创生与演化过程。实质上,它否定了任何目的论、否定了上帝或神秘力量的存在。正如卡尔·萨根在为霍金的名著《时间史之谜》一书中所做的“导言”中指出:“这还是一本关于上帝……或许关于上帝不存在的书”。“正如霍金明确指出的,他试图理解上帝的思想。这使他的努力所得的结论越加出人意料之外,至少到目前为止是如此:一个没有空间边缘、没有时间起点或终点,以及没有上帝可做事情的宇宙”。〔14〕

2.4.4克里普纳(S·Krippner)在《灵学与后现代科学》一文中说:“不仅量子论指出无法区分一个‘观察者’和一个‘被观察者’,而且它还可以通过将意识完全并入科学研究的主流中来而得到解释”。虽然在量子力学的观察者与被观察者关系上有许多争论,但是,观察者也没有将自己的意识并入量子过程中。事实上,观察者是宏观物体,量子过程是微观过程,两者之间有本质区别。量子现象是微观客体与宏观外界共同作用的结果。物理学家玻姆曾明确指出:“我不认为精神对原子有重要的效应,至少人类精神对原子没有影响”。〔15〕与玻姆长期合作的海利(B·Hiley)教授认为:“我不明白为何在现阶段需要把精神引入到物理学中来”。现在用量子势来表达,就不会陷入量子理论的多宇宙解释所造成的精神介入困境。〔16〕

2.4.5格里芬认为,自然的祛魅的一个深刻而主要的特征是否认“远距离作用”。韦伯在形容祛魅一词时,含有“驱除魅力”的含义。机械论的中心内容就是否定自然事物有任何吸引其它事物的隐匿(神秘)的力量。〔17〕事实上,从已有的关于EPR实验的结果来看,绝大多数支持量子力学是完备的,这也意味着量子力学中波函数之间的联系是瞬时的,也即是远距离作用;玻姆倡导的非定域的量子势概念也是远距离作用的。可见,从物理上讲,微观客体可以存在“远距作用”,尽管现代物理学(如粒子物理学)仍然建立在近距作用基础上。科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用自然说明自然,否认任何神秘作用。由EPR实验所表征的“远距作用”与灵学中的超心理现象、心灵致动、“中国大气功师”所宣称的“他心通”、“遥视”等“特异功能”的“远距作用”具有本质区别。科学坚持重复检验原则,一个科学事实是可以在相同的实验条件和实验程式下重复出现,至少存在相当高的概率。一个事实不能得到较高概率或重复出现就不能被证认为科学事实。〔18〕灵学中宣称的心灵感应、气功中的“特异功能”几乎没有在科学的严格规范下重复出现,“大师”们也没有显出比常人有更大的本领。然而灵学家、大气功师们却把结果的不可重复归因于:心不诚则不灵,有人干扰气场,没有进入气功状态等,无疑这是遁词。可见,科学不是简单肯定或否定远距作用,科学必须建立在具有可重复性检验的科学事实上。不可重复的事实,其真伪性无法判定,由此彰显了科学与灵学的区别。

2.5如果说后现代科学是可能的,那么后现代科学的范式是什么呢?格里芬在《论心与分子:心身相关宇宙中的后现代医学》一文中有所表达。在他看来,二元论和唯物论是17世纪以来统治现代社会的两种范式,可具体归纳为:客观论、现象论、移动论、机械决定论、还原论和感觉论,这样一来,世界的基本构成要素是“空洞的实在”,全然不存在内在的实在、感知或经验、主观性、目的以及一切的内在的生成。但是,这种论点是可疑的。由此,格里芬提出了后现代范式的依据——泛经验论,用以表述后现代科学的基本性格和方向。

2.5.1格里芬的泛经验论建立在怀特海和哈茨霍恩哲学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后现代的有机选择论。泛经验论的具体要点可概括为:(1)每一实际存在都是一个实际活动,亦被称为一个经验活动。(2)自为的经验是一个作为主体的事件。事件作为主体,它被涉入一个简短的生成过程中。作为主体的经验活动将感受(肉体性)与自决(精神性)结合在一起。(3)一个客体就是一个原本实质上的主体事件,主体与客体的不同仅表现在时间上。(4)“心”与“分子”是一系列先主体后客体的事件。它们之间的差异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不是是否具有经验这种绝对的差异。(5)每一种永恒的事物都是一个由一系列迅速发生的事件所组成的时间上的“群集”。事件是最基本的个体。一个事件的“运动”不是移动,而是内部生成。(6)内部生成是第一性的,移动是派生的。(7)每一新的经验都是产生于许多经验之上的集合体。合众为一是经验的终极实质。实际上,它就是宇宙的终极原因。(8)实在是完完全全群集的,不存在只保持其本来面目的永恒的实在,存在的仅是事件和事件的群集。(9)每一层次的个体都是有机体的一个层次。心理学和生物学研究较高层次的有机体。人类是具有等级结构的有机体:是有机体的有机体的有机体。〔19〕据此,格里芬断言,心会受到身体内一切活动的影响,同时,身体内的一切活动也会受到心的影响——这是与现代范式截然不同的看法。

2.5.2不难看出,泛经验论是有一定启发意义的,是一种后现代性质的本体论。正如格里芬自己承认:“当然,泛经验论是有一种未被证实的假设”。但是他又认为:“低级存在不具有任何形式的经验的观点亦未被证实。验证每一假设的途径只能是考察这一假设所导致的结论”。〔20〕中国几千年的气功实践,无疑证明了心和身是相关的,但是,要把人类具有的经验内涵泛化到分子也具有经验,显然是外延太大了。不仅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而且在科学实践中也没有被证实。我们知道,一个科学理论除了满足逻辑一致、经验实证性和解释性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标志:科学理论必须能够预见新的不同类的科学事实,而且愈多愈好。比如,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首先预言了光线弯曲,这与“光线为直线”的日常经验不一致,是一类新的经验。后来,广义相对论还预见了雷达回波延迟、黑洞等新的物理现象。那么,泛经验论的推论又预见了什么新的事实呢?用泛经验论可以解释医学中业已存在的心身相关问题,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它能否在物理、化学等无生命物质世界逻辑地预见一个新的事实呢?显然,目前没有这样的事例。我相信,今后也不会出现。因此,泛经验论也只能是一种哲学思辨式的无根的假设,而不是一个具有可检验性的科学假设。可见,企图建立于泛经验论这一基础之上的后现代科学,无异于空中楼阁。不仅结不了果,甚至连花也开放不了。

2.6后现代科学空疏的根本原因在于,现代科学范式没有突变,现代科学没有发生危机。

2.6.1牛顿的第一次科学革命确立了机械论自然观思想,第二次科学革命确立了世界是联系的发展的辩证的自然观,第三次科学革命否定了机械论自然观、否定了自然的不变性和预成性,否定了决定论和确定性,代之以世界的生成性和不确定性,凸显了不确定性的重要地位。虽然从第一次、第二次到第三次科学革命,自然观上有较大的变化,也就是说,现代科学的某些外在规范发生了变化,但是,科学的内在规范——现代科学范式的核心部分(如建构科学理论的规范或原则等)——却没有受到冲击,经受住了科学发展的检验。

2.6.2就现代科学自身而言,特别是带头科学——物理学与生物学,它们不仅没有危机发生,反而生机一片,有力地促进了信息社会、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按照库恩的科学发展模式:常规科学危机科学革命新的常规科学……。只有现代科学发生危机,科学革命才能发生。如果说现代科学有危机发生,至多只能说有危机的征兆(主要是指外在规范问题),而没有冲击现代科学范式的内在规范。既然现代科学范式没有本质的危机,那么科学革命就不可能发生,亦即不可能发生从旧范式向新范式的过渡。

2.6.3仅仅依持科学规范发生的某些变化,仅仅停留在“祛魅”、“返魅”、“物质有痛苦”、“磁石有灵魂”等词语的编排上,显然是不可能符咒般地呼唤出后现代科学。既然如此,又为何极力呼喊后现代科学呢?难道我们还不能洞见到文化中渗透了商品的逻辑吗?

2.7我们认为,在后现代主义思潮中,后现代科学更多的是一种哲学观念。例如,玻姆在《后现代科学和后现代世界》一文中,提出了后现代物理学。他说,相对论与量子力学的共同点是同意宇宙是一个完整的整体,量子论的数学定律可以被理解为对整体运动的描述,在这一整体运动中,部分被展开为整体。后现代物理学应从整体出发。〔21〕可见,玻姆的后现代物理学也只是一个思路,没有具体的操作意义,对量子力学的重新理解也不过是变换了一个视角。法国哲学家利奥塔(J·F·Lyotard)在《后现代状态——关于知识的报告》一书中也谈到后现代科学,他说:“后现代科学本身发展为如下的理论化表述:不连续性、突变性、非矫正性以及佯谬。后现代科学对以下事物关切备至:不可决定的、精确控制的极限、以不完全信息表征的冲突、破碎的、突变和语用学悖论等”。〔22〕这些特征是与量子力学、突变论、混沌学、耗散结构论等有明显的联系,但是,这些学科却都是属于现代科学,而不是后现代科学。因此,我宁愿把现在所谓的“后现代科学”称之为“后现代知识”,即在现代科学范式下可以合理存在着后现代知识,后现代知识以不确定性为标志。其原因在于:科学是一种严格的体系,有一定的稳定性和确定性,而知识则不一定,可以没有体系要求。目前所称的“后现代科学”更没有什么体系可言,只是一种哲学式的假设罢了。从科学的角度看,后现代知识可以从1927年量子力学不确定性原理的提出作为肇始的标志。到50年达资本主义国家向后工业社会过渡之时,后现代知识才成为浩浩江河,特别是90年代知识经济的出现,后现代知识已势不可挡。〔23〕

3结语

尽管后现代科学难以成立,但是,后现代科学力图克服现代科学种种弊端,以达澄明之境;后现代科学对人类发展所表现出的深切关怀和焦虑,因此,它是有意义的。然而,有意义的东西不一定要冠之以“科学”称谓,不如称之为“后现代知识”。要使后现代科学真正成为可能,不仅需要哲学家、宗教学家等人文学者的努力,而且更重要的是,现代科学自身已发生了危机、发生了范式嬗变;不仅要有概念变革的先行,而且要有实践运作的科学具体操作层面的突变,要有科学方法的变革。目前看来,后现代科学所具有的意义,或许从观念逐渐浸润的视角加以评价更为恰当些,而操作意义上的工作还远没有展开。而这种展开目前看不见明显的征兆。

在我看来,在现代科学范式下,人类仍有现实的可行策略,即通过“立法”——制度创新——来化解现代科学带来的弊端,减少现代科学带来的不确定性。在科学如此发达的今天,人类可以通过各国政府及政府间的合作达成某些共识,利用人类文化(包括宗教、伦理等)的精粹,构建若干科学规范——“科学法”——规导现代科学,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24〕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或许是一种现代科学范式下的“后现代知识”状态。也正是中国当前所需要的有益的“后现代”策略。

【参考文献】

〔1〕詹姆斯·格莱克:《混沌,开创新科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6。

〔2〕罗荣渠:《现代化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5~6。

〔3〕库恩:《必要的张力》,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291。

〔4〕默顿:科学的规范结构,《科学与哲学》,1982,(4):121。

〔5〕〔8〕〔9〕〔11〕〔13〕〔17〕〔19〕〔20〕〔21〕格里芬编,《后现代科学》,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2,中译本序言,中译本序言,76,28,3,199,193,85。

〔6〕罗素:《宗教与科学》,商务印书馆,1982,6。

〔7〕杰姆逊:《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自序。

〔10〕美玻姆:《量子理论》,商务印书馆,1982,192,193。

〔11〕格里芬编,《后现代科学》,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2,中译本序言,中译本序言,76,28,3,199,193,85。

〔12〕黄顺基等主编,《科学技术哲学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322—323。

〔14〕斯蒂芬·霍金著:《时间史之谜》,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导言。

〔15〕〔16〕英戴维斯,布朗合编,《原子中的幽灵》,湖南科技出版社,1992,106,129。

〔18〕吴国林:以概率确证审视气功“特异功能”之真伪,《气功与科学》,1998,(1),14。

〔22〕J·F·Lyotard,ThePostmodernCondition:AReportonKnowledge,theUniversityofMinnesota,1984,pp.60。

后现代文学论文第7篇

关键词:文学批评;话语分析;社会意识; 商业化 

詹姆逊对西方社会文化状态和社会矛盾状态的分析和批判对于我们研究文学和全面地分析社会生活和社会意识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陈炀,2004)。詹姆逊正是由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批判方法,才能开拓出从社会意识形态的的视角解读文学文本的方法。同时詹姆逊对后现代的研究侧重于资本主义系统本身,更具体地说,从生产方式和商业化的角度注重文学实践,是詹姆逊文学批评的重要特征。分析这些矛盾,推测其发展趋势以求得对现实的深刻认识。以此为出发点,我们将从话语分析的视角以社会意识形态和商业化研究手法为基础来全面阐述后现代文学批判性。

詹姆逊认为对后现代主义文学分析必须与晚期资本主义这个时代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发展的经济和商业化特征联系起来。基于此,我们通过分析其中的矛盾和冲突来全新地展示后现代文学对现实的批判视角。詹姆逊成功地将意识形态和商业化的分析手法运用到文学批评实践中,采用细致的文本话语分析实现文本研究与社会分析的结合。因此文学批评必须重返意识形态的阵地(胡亚敏,2003),直面权力和控制等社会问题来解读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学实践。在后现代背景下,后现代文学文本的研究必然和晚期资本主义的商业化社会现状相结合(蓝水,2005),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商业化分析的视角对于文学研究来说可谓是一种内在的,行之有效的工具。我们借鉴于此进一步在话语分析中全面展开对后现代文学批判的分析和展示,开辟出文学与社会意识形态和商业化方式通过话语分析相联系的新途径以便更加彻底清晰地洞察和透析复杂的社会实践(孙 辉,2005)。

后现代文学批判的目的应该致力于揭示出意识形态企图掩藏或超越的东西,通过话语分析维护和坚持既定意识形态的真理部分,揭示其错误部分 (althusser,1971)。因此我们在进行后现代文学研究时要完整的理解意识形态批判的内容和任务,就必须建立一种与文学话语分析相结合的意识形态理论批判方法,从而对后现代文学批判进行新的阐释(douglas,1989)。后现代文学话语分析的重要性就体现在可以如实的反映和实现意识形态功能对后现代社会进行揭示和批判(jameson, 1991),这必然会在《小大亨》的话语分析中得到充分体现。借鉴于此,我们具体阐释《小大亨》的话语分析和实践是如何行使其意识形态功能的,从而帮助我们理解,体验诸种种文学叙事创造或编撰的被抑制的现实,揭示或阐明世界(胡亚敏,2002)以体现后现代文学的批判视角。

从斯特拉的意见中可以看出爱德华是绝对有能力跟科恩商谈和处理关于财产继承的相关法律事务。而巴斯特姑妈朱莉娅和安妮却完全持有相反的意见,坚持爱德华的父亲詹姆士来全权彻底处理所有的相关事宜。当斯特拉提及到爱德华应该自己跟科恩商谈出生证明和签署合同的相关事务时,姑妈们对此意见提出了强烈的反对并一致表明詹姆士在此事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和行动权,这就表明了在后现代传统家庭中长辈的权威和统治地位是绝对不允许动摇的。在这种家庭等级意识形态的控制和影响下,爱德华在其父亲过问财产继承事务之前根本没有权力参与或咨询。这也是姑妈们不同意也不允许他跟科恩讨论和磋商具体细节的真实意图之所在。事实上这已经清晰地表现出两种意识形态的冲突和矛盾,谈话中的平等关系无法确定,自由对话的空间也是不符存在的。借助于话语分析我们可以从社会意识形态的视角窥见和挖掘后现代社会实践中固有的,内在的矛盾冲突和根深蒂固的传统教条和观念,更重要的是评价和分析在貌似真理的意识表象中虚伪和欺骗性的本质,从而抵制潜在的真实意图。这恰如其分地解释到文学批评从意识形态分析入手的必要性(胡亚敏,2003),可以直接面对曾经在意识形态领域里被忽视的社会实践中的权力和控制。通过话语分析我们我们清晰看到《小大亨》中处于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将如何使自身权力立场合法化的各种策略, 而处于对立面的意识形态则往往采取隐蔽的策略力图对抗和破坏主导价值体系。因此在话语分析这个层面上,《小大亨》中的话语实践成为显而易见的充满意识形态的手段,成为社会实践象征的策略。在此种情况下话语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挖掘文学文本中潜在的意识形态踪迹和展现一定社会历史时期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以此来体现后现代文学的批判视角。

立足于西方变化着的社会现实,后现代文学批评也就必然主张通过话语分析的手法对文本中影射的社会矛盾和状况进行批判性分析,推测其发展趋势,以求得对现实的深刻认识(蓝水, 2005)。后现代文学实践与市场体系和商品形式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后现代背景下,商品化的逻辑全面渗入文学领域,为此,通过文学批评作用于现实,这也是后现代文学研究和实践的动因和目的,由此我们将从商业化分析的视角以话语分析的手法来全面展现小说《小大亨》中的文学批判视角。接下来我们以克劳雷,朱伯特的学生们之间的对话为例来分析证实资本主义商业运作是以资本增殖为导向的。

——什么是委托书?

——股票委托书?哦?我想孩子们最好你们先要知道一点关于苹果的价钱的常识,然后再谈这个问题,能跟上我的思路吗?现在首先,从总体上来看股票市场是什么呢,无论如何,那就是将需要购买的一方与将要售出的一方集合在一起。现在如果你在销售什么商品,明确的东西…… 他用手比划成一个篮子, 让我们假设是篮子。你应该可以发现想找到这种篮子的买家的确是一件相当有难度的事情。但是如果你拥有制造篮子公司的股票,你就可以马上将其出售。总是有买家在某处等待着,可能在五千里之外,你不一定认识,也没有必要看到他是谁,你们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是的这些篮子又怎样呢?如果假设这家制造篮子的公司自己都无法销售商品时?

——好的,我们只好马上开始谈谈古老的供求规律,不是吗,他们大概首先不会开始生产篮子除非……

——他们都因为自己生产的篮子没有人购买而陷入困境,那么谁还想购买他们的股票?

——是的,好,如果象这样就会导致股票价格的下跌,是吗,那么古老的规律……

——那么这种古老的供应和衰落法则伴随着篮子的滞销对于他们的股票又有什么区别呢?好似任何人买卖股票都是为了急于抛售他,那么人们怎样知道它的价值呢?就好象那些家伙撕碎这些纸张扔到地板上一样,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干什么,那么我们用自己的钱购买了钻石电缆的股票而如果没有人愿意购买电缆时该怎么办,就好似没有人购买滞销的篮子一样,其结果必然是大家聚在一起撕烂手中的股票纸然后扔在地板上,这将意味着什么?

-等等现在,等等。首先,你们将不会被钻石股票套牢,请相信我所说的话。第二点, 在股票交易所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清晰地知道他在做什么,认识他所操作的股票每一便士意味着什么。还有第三点,股票的价格不会是毫无控制的,就象你们所说的,有很多的工作人员,外边正在进行交易工作的专业人士,很多人都称的上是专家……(p84-85引文为笔者试译) 

学生们首先就什么是委托书展开提问,然而克劳雷就直接将话题转移到商品的价钱上并以篮子的业务为例进一步阐述了在股票市场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买与卖,其被认为是促进商品流通和交换的平台。但是学生们马上就反问到如果生产的篮子不能销售该怎么办,而克劳雷打着供求关系规律的幌子相应地进行解释完全无视市场上真正的需要。因此这样的解释将必然更使学生们感到困惑不解,他们的疑问是谁将会购买和操作这种商品的股票如果其产品本身都无法销售,这样也必然会引起股票价格的下跌。学生们所想要了解并不是单纯地股票的买与卖,更为重要的是,想探询股票的真正价值,股票的买卖并不是盲目的跟风,因此他们相当清楚购买钻石电缆的股票并不是为了最后把它撕碎扔在地板上,而是要洞察所投资股票的真正价值。最后克劳雷也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只是保证他们将不会被钻石电缆的股票所套牢,并一再强调股票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十分清楚他们在做什么,他们的强项就是擅长进行股票交易。为了设法劝解学生们确信购买股票的益处,他进一步解释到股价是被那些在股市中发挥着积极和决定性作用的专家们所控制的。上述话语分析主要是围绕着美国商业活动展开的,我们看到商业化的已经从最大程度上转变为标准化的动机,内在的资本逻辑已经在商业活动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小大亨》中的话语实践反射出资本运作的新特点,这也有力地证明话语分析和资本商业化的背景相结合提供了一种分析后现代美国社会潜在社会矛盾的全新的彻底清晰的洞察视角,更加明确地以诊断的眼光来辨析资本的商业化逻辑和复杂的商业现象。我们注意到文学话语分析从商业化的视角已经成为展示后现代社会商业实践的有效途径和策略,从中我们可以全面的辨析到后现代美国社会中大公司赚钱的渠道和捷径就是通过靠欺诈和投机,这正说明了在后现代社会中资本家所关心的是商品和资本的流通和循环而不是生产。因此后现代文学批判紧密地跟商业化的逻辑视角相结合并且越来越受到重视,在一定程度上互相渗透和融合来展现后现代社会实践的本质以体现文学话语实践中的批判性。

詹姆逊的文学批评方式具有方法论的意义。通过对《小大亨》中的话语分析将后现代文学批判与这个时期所出现的种种社会意识功能和商业化因素联系起来分析和研究后现代文学,从而致力于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和批判资本主义现实世界。

参考文献

[1]胡亚敏. 詹姆逊的文化转向与批评实践[j].第42卷第2 期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

[2]蓝水,熊筝.后现代社会的文化转向-论詹姆逊的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n],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5,(5).

[3]李世涛.后现代文化理论建构中的批判性视角[j].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2).

[4] althusser, l. (1971). 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 [a], in lenin and philosophy and other essays[c]. london :new left books.

[5] best, s. (1989). postmodernism, jameson critique. washington press.

[6]douglas kellner (1989). postmodernism jameson critique, washington: maisonneuve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