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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理论(合集7篇)

时间:2024-02-19 15:27:33
网络传播理论

网络传播理论第1篇

关键词:网络传媒;经典理论;新闻传播;冲击;解构

一些经典的新闻传播理论所论述的媒体对受众的影响力,曾受到学界与业界的广泛关注,形成了媒体的种种现代神话。然而,网络传媒诞生以来,传媒机构在传统媒体时代的垄断与控制地位被打破,任何网民都变成了新闻传播的参与者,许多经典的新闻传播模式与理论已无法解释网络媒体新的传播现象了,这就使那些形形的经典的新闻传播理论受到了冲击与挑战。

一、对“把关人”理论的冲击

“把关人”理论最早由美国新闻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的卢因提出,他认为在信息传媒中有大量的信息“把关人”存在,符合把关人价值标准的新闻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渠道。之后,传播学家怀特在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新闻选择的把关模式,他认为,社会上到处都是新闻素材,新闻报道不能只是“有闻必录”,而要有选择地传播新闻。“把关人”理论认为,媒介在信息传送过程中,有重大的过滤功能,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审美及自身利益价值出发对新闻信息进行层层把关、筛选与编码,决定最终面向受众的新闻信息,并通过发出的新闻信息影响作用于他人。因此,在传统媒体运作过程中,“把关人”的作用极其重要,所把的“门”体现出权威性、规范性、系统性和专业性。

然而,网络传媒的兴起,其数字化技术特性决定在网络传播中没有控制新闻信息系统的“门”,传统中心化的传播方式被网络非中心化的传播方式所取代。网络作为一个信息平台,其虚拟性、开放性、交互性的特点,改变了传统媒体呈现的新闻信息模式,网状结构使信息流动路径变得多样化,网众只要利用服务器等技术就可以避开各种控制与障碍,选择不同的路径交互随意、随时随地与接收新闻信息。因此,网络成为一个巨大的“信息超市”,是网众的“公共领域”,网络传媒中信息处于自由的状态,网众都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互联网中而不经中间环节新闻信息,网络媒体已没有了“把关人”或是把关已困难重重,传统“把关人”对新闻信息的选择与控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网络变成了自由的传播空间。正如尼葛洛庞帝所言,后信息时代的大众传媒帝国逐渐瓦解。网络将按照个人的独特需求分门别类地进入一个个家庭,任何网民都可以自由地在网络中驰骋。权力从传播者那里转移到接收者这端。

有学者认为,网络依然存在“把关人”,理由是网络把关人变成了“隐形化”的“资讯人”或“引路人”。除大型门户网站还保存了传统媒体的机制外,人际交流网站(如BBS)也有版主,他们有权删除不合适的帖子,对网上信息进行监管,充当把关人的角色。其实,这些所谓的版主是难以承担传统“把关人”那样的角色。其一,网络新闻信息的海量而难以把关。各种信息源源不断地进出,网上新闻一般寿命只有15分钟,编辑、版主是没有精力与能力编辑与删除网络海量信息的。其二,在网络某些单一的社区、网站也许能删除、封杀一些新闻信息,但互联网是一个根状相联延展性的网络,你过滤、封杀了这个网站,其他网站又出现了;国内网站把关了,国外网站又渗入。加之网民自由度极高,他们可以不断地拓展“栏目”、“版面”,可以在不同的站点新闻信息,网络“把关人”对此是无能为力的。其三,网络传播是一个复合、整合式传播系统,包括了各种各样的传播形式,网络中的BBS、社区通讯、手机短信等这些传播领域,传者与受者处于松散的传播环境中,那些在传统媒体中被“把关人”删除、修改、过滤的内容与形式,在网络空间里却能大行其道,广为流传。其四,传统媒体新闻信息传播的质量,往往取决于信息“把关人”的水平,而在网络传媒中已把传媒的权力分给了网民,新闻信息的质量往往取决于网众整体的水平。因此,网络时代,要想对新闻信息的传播与接受进行严格的控制,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事实,网络传媒已无法承担“把关人”的角色了。

二、对“议程设置”理论的冲击

这一理论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帕克提出。1972年和1976年,美国传播学者麦库姆斯和唐纳德·肖在总统竞选研究中,通过定量研究,证实了这一假说。在随后的30多年中,有美国的芬克豪泽、丹尼利恩、瑞斯等众多传播学者作了进一步地研究,使这一理论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一理论认为,受众不仅是从媒体上去认识公共的论点,而且依据媒体对传播信息进行渲染的程度,形成对某事物重要性的认识,即某些话题经大众传媒的宣传后,会对受众产生暗示作用,从而使受众认同这些话题的重要性,并积极投入到媒体宣扬的导向中。也就是说,媒体强大的掌控能力使传播的新闻信息具有一种主流性、严肃性、重大性和导向性。因此,按照“议程设置”理论,受众在判断某一个新闻是否重要时,最主要地取决于媒体对这个新闻的重视程度。

网络传媒中虽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议题设置,但它同传统媒体完全不同:一是传统传播过程的受众总是被动地接受传媒的新闻信息,他们只能在媒体为之设置的议程中,进行有限的挑选接收,而无法同媒体进行平等的交流与对话,更无法新闻信息。在网络传播中的议题很多且杂乱,根本无法进行到议程设置。二是传统媒体关注的是传播者的掌控能力,想的是怎么把新闻信息“推”给受众,受众没有选择相关议题的自由。互联网因其网络分布式传播模式,大大地降低了中央主机的控制力,能实现传者与受者的互动双向交流,网络传播极大地释放了受众参与传播的主动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媒体的控制权。正如波斯特所说:“当代大众媒介转化成去中心化的传播网络时,发送者变成了接收者,生产者变成了消费者,统治者变成了被统治者,这样,用来理解第一媒介时代的逻辑就被颠覆了。”三是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的海量,网民在网络世界拥有无限自由,传播者难以控制他们选择信息的自由,网众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和需要来挑选新闻信息,或发表许多自己的看法,修正传播者设定的议程,网络传媒也就弱化了“议程设置”的效果。四是网络传播是全球性的,目前就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互联网联接,各国的意识形态、价值观是不同的,在本国设置的议程,在彼国就难以起到作用;若本国受众不满足于本国的新闻报道,他就可能通过网络选择其它国家对同一问题的新闻信息。这种跨文化传播的特点,决定了不同的议程设置必然会相互干扰甚至对立,网络传播的跨国界性质也给“议程设置”带来冲击。因此,网络传播已改变

了网众的思维方式、信息接收方式,网民普遍意识到传统单向度的传播方式已经改变,网络传媒实现了从下向上的传播。吴风指出:“网络传播与传统媒体不同,它是一种‘弱控制’的传媒,一部分传播权力由少数人的手中分散到了广大网民手中,多元化的传播者、开放的传播渠道、复合式的传播形态都弱化了传媒为公众设置的议程的效果……哪怕只是在人际交流中流传的片段猜测也会以大众传播方式在网上扩散,诸多围绕同一事件的猜测会形成网上的公众议程,从而瓦解和弱化传统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

三、对“沉默的螺旋”理论的冲击

这个理论由德国学者伊丽莎白·内尔-纽曼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她认为,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大众传媒所持的观点在社会上占据相当强的优势,对受众造成一定的压力,受众在表明自己的意见和想法时,总要对周围的传播环境进行观察与了解,审视已被广泛接受的观点和行为模式,当发现自己的意见属于主流意见时,受众便会坦然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与想法,反之,当发现自己的意见与想法属于少数弱势意见时,因为人都惧怕自己的观点与众不同而受到社会的孤立,就会屈从于周围的压力而保持“沉默”,逐渐放弃原来的想法和观点,这是因为人的“社会天性”是害怕孤立而受到社会的惩罚。这样一来,一方“沉默”的结果是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优势意见也就变得越来越强大,它反过来又迫使弱势意见更加保持沉默,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了一方传播声势越来越大,另一方却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式过程。这就是所谓的“沉默螺旋”效应。

“沉默螺旋”的产生,传媒必须是惟一的新闻信息渠道,且信息的传播带有明显的偏向性,这种获得新闻信息渠道的单一性,使受众不得不把媒体的观点当作普遍的观点而使自己保持沉默。然而,当今网络传媒已改变了这种状况:第一,网络传媒同以往的传媒不同,它是在虚拟的空间中进行的传播,在网中人们通过交互式来传播新闻信息,网民掌握了传递信息的主动权,并形成了具有共同观点与兴趣的“电子共同体”,因此,受众在网络传播空间中很容易找到与自己所持观点的支持者。第二,网络传媒是双向互动的传播,在这个“点对面”、“面对点”、“点对点”的传播世界中,受众可以随时随地吸收新闻信息,甚至发送新闻信息。第三,在这个虚拟的传播世界中,网民的身份是匿名的,网民的血肉之躯并未置身于网络虚拟空间,他们用虚拟符号进行着传播,这使传统单纯的信息接收者转变成了具有相当自由度的信息传播人,由于网络参与的平等性、身份的隐匿性,网中已形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个人空间,人们完全可以回避让他们感到失调的环境,网民完全可以随时随地根据自己的意愿去主动地寻找、选择、吸纳需要的信息、回避不需要的信息。第四,在网络传媒中,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自由性,不仅网民可以选择同自己所持观点一样的信息,而且还可以在网上的传播栏目,或是个人网页,或是虚拟社区里发表自己的意见,广泛传播自己的观点,在此“沉默者”已不再沉默了。第五,网络传播是跨国家与地区的传播,它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世界各地的网民有共享新闻信息的可能,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大大削弱,传统传媒的“信息过滤器”完全弱化,传统媒体对舆论的控制权、影响力开始消解,媒体所持观点对受众造成的压力也就弱化。可见,网络空间里无视受众的主动性而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已不可能,中心在去除,网众不仅不再“沉默”,而且在网络平台上可随意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与观点,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已彻底地打破了传统传媒的神话,使每一个过去被看成小人物的受众,一跃变成网络传媒信息的者,实现了网民自己主宰命运、参与社会的梦想,“沉默的螺旋”理论就与网络传媒所表现出来的传播特点相背离。

四、对“意见领袖”理论的冲击

“意见领袖”是指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少数具有影响力、活动力,即非选举产生又无名号的人物,这种人非常聪明与敏感,能够将媒体的信息结合自己的认识传递给别人,并深刻影响受众的认识。这个概念来源于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等人对1940年美国俄亥俄州伊利县的选举研究,研究者定期对这里的选民进行访问,以确定哪些因素最大程度地影响了选民的投票决定。结果发现,大众传媒信息并不是直接传输给受众,而是首先抵达意见领袖,接着,经意见领袖这个中间环节将其所见所闻传递给同事或接受其影响的追随者,从而影响社会舆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大众传播舆论领袖受传者”流程模式。

在网络传播时代,由于信源的增多,新闻信息的海量,人人可以在网中传播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作品,阐述自己评价,在接受新闻信息时网民有很大的主动选择的自由去选取自己需要的信息,这些都无须经过中间环节的筛选,更无须“意见领袖”的影响来引导。网络时代形成了自由传播的新模式,极大的加强网民的自主性、自由性、互动性,网民有了更多的表达个人意见、体现个性的空间,网络已经形成为一个新闻信息传播分散的空间,网络给予了网民足够的话语权,网中的各种新闻信息,无论雅俗、美丑,是否符合社会舆论的要求,只要能吸引眼球、引起注意,都可以随时随地随意地与接受。我们以网络博客为例。博客是由英文weblog(译作网络日志、网志或部落格)演变而来,是在开放源代码构建平台上的个人信息中心,是一种表达个人思想的网络链接,是一种内容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不断更新的网络出版方式。每一个博客作者都是一个传者与受者,扮演着独特的社会角色。作为一种网络自媒体、私媒体或个人出版形式,因它缺少了传统“把关人”这个中间环节,有人称之为“一个人未经编辑的声音”。博客对传统传播方式具有无可置疑的颠覆性,使网络传媒更加趋向多元化、复杂化与个性化,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新闻传播专业机构的影响力与控制力。通过链接,网众可以越过“意见领袖”这个中间环节直接与信源相接触,也可以随时改写所谓的“意见领袖”的意见。因此,在这里难以形成引导舆论、影响受众的“意见领袖”。正如尼葛洛庞帝所言:网络传播引发的信息革命把人类带入了“沙皇退位,个人抬头”的“后信息时代”,这时“大众传媒将被重新定义为发送和接收个人信息和娱乐的系统。”“真正个人化的时代来临了。”15加之网民之间互不相识,新闻信息多得无从选择,网民凭借网络传媒技术的超链接、超文本性带来的搜索方便,往往穿梭于不同的网站,凭着自己的主观愿望选择新闻信息,什么新闻信息属于主流或支流?什么新闻信息重要或次要?网民做出判断的预设不再是“别人的意见是什么”,而是个人的自主判断、自我选择、自我分析、自由表达的加强。这就解构了经典“意见领袖”的说法。

五、对“使用与满足”理论的冲击

这一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当时媒介发展迅速,使受众对大众传媒的需求越来越高,促使一些传播学者诸如贝尔森、赫卓格、麦奎尔分别对大众传

网络传播理论第2篇

美国传播学家麦库姆斯和D.L.肖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来影响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在网络传播中,受众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权力,具备了在网络中制造和传播信息能力和条件的受众还可以直接参与到信息的生产和传播过程中,完全有可能和能力赋予某些事件“显著性”,使事件逐步显著化、重要化而成为公众的“思考对象”,将公众注意力引导到某些事件和问题上,将事件演变为“议题”提到公众的“议事日程”上来。“议程设置功能”理论在网络传播中被强化。

以“芙蓉姐姐”现象为例,“芙蓉姐姐”利用传播者的权力,借助网络平台,生产和传播自己的各种信息吸引公众眼球,使这些信息具备了“显著性”,逐渐成为大众议题,提上了大众的“议事日程”。

另一方面,“‘议程设置’是舆论导向的第一个阶段,即传媒通过有选择地报道新闻来把社会注意力和社会关心引导到特定的方向”①,“他们始终处于传播过程的首端,是传播特权的拥有者。来自各种不同信源的信息总是源源不断地汇集到他们的手里,经过层层把关,筛选过滤和加工,制成符合他们标准的产品后再传输给受传者”。②在传统媒介环境下,媒体作为“把关人”控制着信息传播渠道,怎样反映公众意见完全由传者把握,大众传媒也正是通过这种特权地位实现了对舆论的引导与控制。而在网络传播中,网络成为受众自由公开信息、表达舆论的渠道,传统媒介中传者的“传播特权”流失,受众直接参与信息的生产和传播,网络传播链上缺省了传统传播流程中“把关人”这一环节,信息源就是传播者,“把关人” 与信源界限不清、角色模糊,“把关人角色的弱化和在某些传播通道内与信源角色的重叠,带来了一种深层控制缺失。”③这种以往传统媒介中传者“施控”形态的完全缺失,使得传统媒介为公众提供思考对象,告诉公众“想什么”的“议程设置功能”理论被极大弱化。

“芙蓉姐姐现象”在网上形成舆论高潮后,传统媒体也加入对此的报道中。网络传播中,传者与受者地位的颠覆,使得传统媒介某种程度上无法发挥“议程设置功能”,反被公众设置的议程所“引导”。

对“沉默的螺旋”理论的弱化

“沉默的螺旋”理论认为“个人意见的表明是一个社会心理过程。”个人在表明自己的观点时,会对周围的意见环境进行观察,当发现自己属于“多数”或“优势”意见时,他们便倾向于积极大胆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反之则屈于环境压力而转向“沉默”。这一心理过程在网络传播中有所改变。网络传播拓展了传播的广度和深度,网络媒体具有“发表评论”、“推荐给朋友”等诸多功能,受众不仅可以随时发表评论,将信息在网络中开设的论坛、聊天室等功能社区中,还可以看到他人对事件的评价。在发表自我观点和获知他人观点的过程中,人们通过在网络中寻找同盟者来消解孤独感,主动避免陷入某一群体的“孤立状态”;网络传播的匿名性、开放性特点,使得个人在表明意见时不用过多地担心自己会陷入“劣势意见”,使个人意见表明的心理过程更趋于积极和大胆;现代社会是个性张扬的时代,个性化的语言和观点不断受到社会认可。

该理论认为舆论的形成是“意见环境”的压力作用于人们惧怕孤立的心理,强制人们对“优势意见”采取趋同行动过程的产物。在这里,“意见环境”是一个核心概念。网络传播打破了以往人类多种信息传播形式的界限,既可以实现面对面传播,又可以实现点对面的传播,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融为一体。网上的信息内容来自四面八方,又可以在无形的网络空间传向四面八方的用户,这使得网络传播能更深刻地作用于更大范围的受众,从而使过去相对明朗的意见环境复杂化。意见环境的复杂化反而造成意见环境对人们发表意见害怕孤立的心理降低,最终使得这一理论命题被弱化。

对“培养”理论的强化

“培养”理论指出大众传媒提示的“象征性现实”对人们认识和理解现实世界发挥着巨大影响,由于大众传媒的倾向性,人们心目中的主观现实与实际存在的客观现实之间正在出现很大的偏离。这种影响不是短暂的,而是一个长期潜移默化的培养过程,它在不知不觉中制约着人们的现实观。网络游戏是网络传播不可忽视的传播内容,对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影响巨大。许多青少年沉迷于网络世界,网络游戏中或激烈或血腥的打斗场面,无形中向青少年灌输暴力信息,使之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暴力观点和不良倾向,将虚拟游戏与现实社会混淆,把游戏中的场景在生活中模仿、再现。近年来“网婚”盛行,网民们沉浸在虚拟婚姻里,过着“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生活。现实中因“网婚”破坏夫妻和家庭关系的纠纷越来越多,虚拟婚姻导致了现实困境。网络传播对人们的现实观带来前所未有的制约和影响。

对“知沟”理论的强化

“知沟”理论认为:“由于社会经济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会经济地位低者更快地获得信息,因此,大众媒介传送的信息越多,这两者间的知识鸿沟也就越有扩大的趋势”。④由于经济地位不同,大众在接触网络和网络使用能力两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使大众出现网民与非网民之分。在“接触媒介”上,经济地位低下以及由此带来的知识水平和传播技能的低下,使那些低收入、低文化程度及从事低声望职业的人群成为“漏网”的非网民;在“媒介使用能力”上,经济地位高的群体不仅在接触媒介上占优势,他们的媒介知识获取能力本身就处于较高水平,但“问题的关键是,互联网是否使他们‘如虎添翼’,进一步拉开了与其他群体间的距离”。⑤社会经济地位高的群体获取媒介知识的速度加快,从而与社会经济地位低的群体之间出现“信息富有者”与“信息贫困者”两极分化,两类人群之间的“知沟”呈扩大之势。

网络传播具有与传统传播媒介截然不同的新特征,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对传统传播效果理论产生了巨大冲击。网络传播正在以不可抵挡之势,迅速渗透到政治、经济、思想以及文化等诸多领域,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世界的面貌,关注和研究网络传播带给传播效果理论的影响和改变,对传播学有重要意义。

注释:

①④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P218

②③《“芙蓉姐姐”现象看网络传播控制缺失》,齐鲁生活网,2005-8-22

网络传播理论第3篇

[关键词]因特网/网络传播/网络媒体

Abstract:Thisthesisdiscussesthecharacteristicofnetworkcommunication.Theauthorpointsoutthatthetraditionalcommunicationtheorycan''''tproperlyexplainthenetworkcommunicationphenomenonandthereforeanewnetworkcommunicationmustbefounded.Theresearchobject,researchactualityandfutureofthenetworkcommunicationtheoryhavebeendiscussedinthisarticle.

Keyword:Networkcommunication,Internet

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信息传播

回顾人类传播史,我们不难发现,信息技术的发展起着历史性杠杆作用。信息技术的每次创新,都带来了信息传播的大革命,每一次革命都给人类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推动着人类的文明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信息技术强而有力地改变着人类生产与生活的面貌,信息技术集中反映的标志就是信息传播方式的变革。人类的信息传播迄今可分为5个阶段(口头传播阶段、文字传播阶段、印刷传播阶段、电子传播阶段、网络传播阶段),前一个阶段向后一阶段的跃升无不以信息技术的革命性进步为前提。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传播也得到了飞速发展。网络传播作为一种全新的现代化传播方式,有着与传播媒体截然不同的新特征。网络传播给我们的时代提供了最快捷、便利的传播方式,使人们如虎添翼。网络传播是人类有史以来增长最快的传播手段。网络传播在中国的出现和对中国文明的意义,不亚于中国人发明纸张的意义。

网络传播对于社会的影响是全面的,不仅影响着政治和经济方面,而且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网络传播正在以不可抵挡的势头,迅速渗透到世界各国政治、经济、思想以及文化等诸多领域,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改变着世界的面貌。

然而,网络传播的特性决定了它与传统大众传播方式截然不同,也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负面作用,如意识形态和文化渗透、假新闻假信息传播、色情泛滥、个人隐私遭到侵犯、知识产权遭到侵犯等等。所有这些,都期待着我们去研究和探讨。

因此,建立网络传播学的理论体系,并加快培养网络传播方面的人才,以加快中国网络传播业的发展,是一件非常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

二、传统的传播学理论难以合理解释网络传播现象,使得网络传播学的建立成为必要

网络传播的出现和发展,拓宽了传播的广度和深度,打破了以往人类多种信息传播形式的界限,它既可以实现面对面传播,又可以实现点对点传播。当信息面对多个上网用户传播时,网络传播可谓大众传播工具,而个别独立的上网用户之间的交流可谓点对点的人际传播。网络传播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融为一体。这种全新的、特殊的传播方式使传统的大众传播理论面临挑战。

网络传播融合了大众传播(单向)和人际传播(双向)的信息传播特征,在总体上形成一种散布型网状传播结构,在这种传播结构中,任何一个网结都能够生产、信息,所有网结生产、的信息都能够以非线性方式流入网络之中。网络传播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融为一体。网络传播兼有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优势,又突破了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局限。

网络传播具有人际传播的交互性,受众可以直接迅速地反馈信息,发表意见。同时,网络传播中,受众接受信息时有很大的自由选择度,可以主动选取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同时,网络传播突破了人际传播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局限,在总体上,是一种多对多的网状传播模式。

在传播学研究中,考察和分析各种制度和制度因素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的作用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这种研究称为“控制研究”。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考察外部制度对传媒机构及其活动的控制和影响,二是考察传媒机构的内部制度对信息的生产、加工和传播活动的制约。

对于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体来说,社会控制不难实施。国家和政府通过规定大众传播体制,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包括对媒体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的管理,对媒体的创办进行审批登记;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分配传播资源等等。

对于无边无际的网络世界而言,这种实实在在的社会控制几乎无法做到。由于网络传播容量的无限性,物质载体的无形性,仅从技术上来看,要想控制网络传播都是不可能的。每天,互联网上都会有成百成千的新网站出现,要想控制住每一个网站对信息的传播完全是空想。国家无法对其进行审批登记,也无法用经济力量对其进行控制(建立一个网站的资金非常之少),甚至想要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的传播,都不可能完全做到。社会控制,对于网络来说,显得十分苍白无力。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沙漏式”传播模式下,记者和编辑站在“把关人”的岗位上,控制着新闻信息的生产与传播,决定着从四面八方涌来的新闻的命运:让哪些新闻通过这个狭窄的“漏口”传播出去;哪些新闻不能传播,就地“封藏”。不仅如引,他们还担负着“议程设置”的职责,即将某信息放在何版面(节目)位置刊播、设计多大版面(节目时间)刊播、以什么方式组织报道,等等。

在网络时代,受众拥有前所未有的权力:不仅可以自由选取自己感兴趣的信息,而且可以在网上自由地信息;信息的重要与否,不再完全由传播者决定,而是可以由受众自己决定。尽管在许多场合下,例如知名的新闻类网站,对网络新闻仍然有编辑权,仍然有网络记者和网络编辑在充当“把关人”角色,但是,由于受众享有极大的选择权和主动权,新闻传播者的地位受到削弱,权力在向受众倾斜。所有这一切都将使社会控制趋向弱化。

在网络传播中,受众可以对信息进行自由选择,包括选择信息内容和信息的接收形式以及接收时间和顺序。网上媒体采用多媒体技术向网上信息,不仅关于该信息的文本,还能显示图像、声音,供受众自由选用。在信息的编排上,网上媒体除少数重大新闻事件采取同步传播外,对大多数信息采取异步传播,将各种信息散布在网上,并随时更新,让受者去“点播”,使受者可以随时在网上按自己喜爱的顺序浏览或下载新闻信息。

在网络传播中,有条件的受众可以直接参与到信息的生产和传播过程中去,成为名副其实的传者。在网络传播中,受众与新闻传播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直接的双向交流。由于网络新闻传播较之传统新闻媒体的传播属性上所具有的种种差异,因而在互联网的新闻传播领域,以往一些传统的新闻理论与新闻实践的界线正在变得模糊以至消失:

一是新闻传播的区域界线。新闻信息一经上网,在空间上立即可以覆盖全球,成为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的信息。

二是信息的时间界线。一个网络新闻媒体可以按照不同的时间梯度信息,即时更新、日更新、周更新、月更新会并存于一个新闻网站中。以往新闻传媒特别是报刊媒体的刊期界线,在网际信息传播中已经开始消失。

三是各类传媒信息传播方式的界线。网络新闻传播可以同时调动文字、图片、声音和影像手段,增强传播效应,同时,还可以在网上运行各种内容丰富的信息数据库。以往报刊、广播和电视各种新闻传播媒体独有的优势,在网际新闻传播中已经开始融为一体,加之传统媒体未曾拥有过的信息传播优势,网络新闻媒体已经将这一切化合成一种人类历史上全新的信息传播方式。

总之,网络传播对传统的传播理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使传统的传播理论面临挑战,造成社会控制的弱化,传播效果研究面临新课题,从而使得网络传播学的建立成为必要。

三、什么是网络传播

什么是网络传播,这是关系到网络传播学的任务和研究对象的首要问题。

在回答什么是网络传播之前,首先需要研讨什么是传播。许多学者对于传播作过种种描述和解释,有的把它说成是“信息共享”,,有的把它说成是“劝服影响”,也有的把它说成是“刺激反应”,还有人认为,传播是人类传递或交流信息的社会;等等。郭庆光教授在其新著《传播学教程》中认为:“所谓传播,即社会信息的传递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

那么何谓网络传播?

中国现代媒体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诗兰认为,网络传播有三个基本的特点:全球性、交互性、超文本链接方式。因此,其给网络传播下的定义是:以全球海量信息为背景、以海量参与者为对象,参与者同时又是信息接收与者并随时可以对信息作出反馈,它的文本形成与阅读是在各种文本之间随意链接、并以文化程度不同而形成各种意义的超文本中完成的(《国际新闻界》2000年第6期第49页)。

还有人认为,“网络传播”是近年来广泛出现于传播学中的一个新名词。它是相对三大传播媒体即报纸、广播、电视而言的。网络传播是指以多媒体、网络化、数字化技术为核心的国际互联网络,也被称作网络传播,是现代信息革命的产物(《国际新闻界》2000年第6期第49页)。

我们认为,所谓网络传播其实就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的人类信息(包括新闻、知识等信息)传播活动。在网络传播中的信息,以数字形式存贮在光、磁等存贮介质上,通过计算机网络高速传播,并通过计算机或类似设备阅读使用。网络传播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基础,进行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从而达到其社会文化传播的目的。网络传播的读者人数巨大,可以通过互联网高速传播。

四、网络传播学的研究对象

我们刚才界定了网络传播学中的网络传播定义,它明白无误地确立了网络传播学的研究对象——人类网络传播活动。

网络传播学是传播学的一个分支,是传播学的子学科。传播学亦称“传学”,研究人类一切信息传播行为和传播过程发生、发展规律及其同人和社会关系的一门新兴学科。传播学研究传播的概念和本质,信息与对象交互作用的规律,信息的产生与获得、加工与传递、效能与反映,各种符号系统的形成及其在传播中的作用,各种传播媒介本身的地位和作用,传播与社会各领域、各系统的关系等。传播学将传播分为四个层次:(1)人的内向传播。如自言自语,触景生情,自我进行信息交流。(2)人际传播。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符号交流的行为。(3)组织传播。即团体成员之间或团体之间的符号交流行为。(4)大众传播。即以印刷或电子为媒介,有目的的面向许多人的符号交流行为。20世纪30年韧于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传到西欧和日本,并逐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重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门设立了国际传播问题研究委员会,定期交流各国学者对传播学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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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是一种基于网络的信息双向交流。信息其实就是一种不确定性的减少或消除。网络传播学是以人类的网络传播活动为研究对象的。作为人类网络传播内容的信息,能够使人类减少或消除不确定性。

网络传播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影响着人类知识的组织、传递和获取,对人类的文化和政府的政策带来深刻的影响。传播作为联系信息生产、积累和获取的中心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网络传播作为信息交流、传播的一种重要渠道,使信息得以广泛散发、吸收和利用。网络传播在人类的信息流通过程中将占有重要的地位,信息技术与手段的变革将对人类信息流通活动的方式产生深刻的影响。

五、网络传播学的学科属性

我们认为,网络传播学属于社会科学。理由主要有以下两条。

1.网络传播学的研究对象我们可以认定网络传播学属于社会科学。因为,网络传播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网络传播活动,而人类网络传播活动无疑是一种社会现象。虽然,网络传播学的研究中要涉及到大量的技术问题,但是,这改变不了网络传播学的社会科学性质。

2.络传播学是传播学的一个分支,是传播学的子学科。而传播学属于社会科学。我们由此也可以断定网络传播学属于社会科学。

六、网络传播学的相关学科

网络传播学的相关学科主要有:传播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等。

网络传播学是传播学的一个分支,是传播学的子学科。而在网络传播活动中涉及到大量的政治问题,例如国际政治斗争往往会在网络传播中充分得以体现,如一些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进行政治颠覆活动。网络传播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网络传播活动,而人类网络传播活动是一种社会现象,在研究中要运用到社会学的原理和方法。网络传播活动是人的活动,研究中要运用心理学的方法与理论研究网络传播者和受众的心理活动。网络传播过程中要涉及到经济投入、产出问题,要运用经济学原理研究低成本高收益。网络传播学是计算机技术高度发展的产物,在研究中必然涉及到大量的技术问题。

七、网络传播学的研究现状与前瞻

进入90年代中期,互联网的规模快速扩张,成为全球最大的、最流行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它打破了传统的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地缘文化的概念,形成了虚拟的以信息为主的跨国界、垮文化、跨语言的全新空间。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外学术界立刻形成了对互联网的评介、研究的热潮,新闻传播学者亦对互联网在信息传播领域产生的变革性影响给予了充分关注。

按照美国传播学者的定义,一种媒体使用的人数达到全国人口的五分之一,才能被称为大众传媒。在美国,达到5000万人使用的界限标准的大众传媒,广播用了38年,电视用了13年,有线电视用了10年,而互联网只用了5年。到1998年底,美国的网络用户已达6200万。因此,互联网作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大传播媒体的概念被提出。从1995年起,国内的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纷纷在网上建立网站。在这一背景下,新闻传播学者开始将互联网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其网络作用方面。

1997年10月16日—17日,中国报刊月报社、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央视调查咨询公司在北京联合主办了“全国电子报刊经营现状与发展趋势研讨会”。30余家中国新闻机构出席了这次会议。这是中国网络新闻媒体进行的第一次网络信息传播领域的理论研讨会议。由于当时中国新闻媒体上网者很少,只有人民日报网络版、华声报电子版等少数中国新闻机构在会上作了介绍性发言,会议邀请了华尔街日报网络版主管给中国新闻界介绍他们的经验和体会。

1999年7月1—2日,中国记协在杭州主持召开了’99全国网络新闻媒体理论研讨会。50余家中国新闻机构网络版的负责人出席了这次会议。30多家新闻机构向大会提交了论文。10多家新闻机构的代表在会议上发言,与会代表从近年来各自的网络新闻传播实践出发,广泛交流了对网络信息传播各个领域的看法。

1.国外的研究

国外不少代表性的相关著作在国内外形成很大影响,而且这些著作大多被翻译成中文。其中包括尼葛洛庞蒂的《数字化生存》(胡泳等译,海南出版社1996年12月出版)、比尔·盖茨的《未来之路》(辜正坤主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1月出版)、《未来时速:数字神经系统与商务新思维》(蒋显NFDA1、姜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出版)、埃瑟·戴森的《2.0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胡泳、范海燕译,海南出版社1998年8月出版)、尼尔·巴雷特的《数字化犯罪》(郝海洋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出版)、唐·泰普斯科特的《数字化成长——网络世代的崛起》(陈晓开、袁世佩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出版)、查克·马丁的《数字化经济》(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1999年6月出版)等。

这些译著虽然并不能被看作是网络传播学的著作,只能说是相关著作,但是它们打开了国内各界人士的眼界,促使中国人关注正在来临的信息时代、网络时代、数字时代。其中《数字化生存》一书1998年被《新周刊》第53期评为《20年来最有影响的20本书》之一。

2.国内著作

国内学者近年来,撰写了多种评介信息高速公路和互联网的专著。如胡泳、范海燕合著的《网络为王》(海南出版社1997年1月出版),是国内第一部全面介绍互联网的诞生、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的著作。紧随其后出版的是罗伊撰写的《无网不胜》(兵器工业出版社1997年9月出版)。郭良主编的《网络文化丛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1997年12月出版)由8位年轻学者执笔,共7本著作组成,力图用中国人的视角,从文化的角度考察网络。作为中国学者为网络时代立言的原创著作,继续推出的有萧琛撰写的《全球网络经济》(华夏出版社1998年9月出版)、陈炎撰写的《Internet改变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出版)、严耕主编的《透视网络时代丛书》(北京出版社1999年1月出版)、姜奇平主编的《数字论坛丛书》(海洋出版社,1999年6月出版)、刘吉和金吾伦的《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明安香的《信息高速公路与大众传播》(华夏出版社1999年2月)等。

3.网络传播研究状况

网络传播的研究,已成为国内外新闻传播学者的一个新领域。近年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得到拓展,甚至连研究本身都与网络紧密结合,包括从网上获取资料、网上采访、网上调查等等。

新闻传播学者和直接从事网络传播的新闻传播者撰写的大量文章和论文,可分为以下方面:探讨网络传播对大众传播理论的影响,探讨网络传播与传统新闻传媒的关系,探讨新闻媒体网站的建设与经营,对国外网络传播法规的评介,对新闻从业人员使用网络状况的调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

总起来看,对网络传播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现阶段描述性的,对策性的,解释性的成果为多。

4.网络传播学研究前瞻

进入2000年以后,随着网络传播业的蓬勃发展,为网络传播学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同时,国外相关研究成果也通过各种形式,尤其是互联网,传入中国,扩展了网络传播学研究者的视野。网络传播业的发展,促使新闻传播学的高等教育机构筹划如何培养网络新闻学或网络传播学的高级专门人才,激励新闻传播学的高等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对网络传播学的原理方法作深入的研究。可以预计网络传播学在21世纪必然会掀起一个新的研究热潮。

参考文献:

①匡文波.论网络出版物[D].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0,5.

②闵大洪.电子传媒的数字化浪潮[J].国际新闻界,1997,(4).

③闵大洪.中国网络传播研究现状及前瞻[Z].“面向21世纪的传播学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1999年10月15日.

网络传播理论第4篇

(一)网络传播的主要特点

在网络出现之前,传播方式主要是以传统的广播、报纸和电视为主,这些传播工具相对于网络而言,被称为传统媒体。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是单向性传播,由传媒主体将新闻传播给受众。这些媒体都有自己的局限,像广播电台,对于没有收音机的受众而言,丰富的信息资源形同虚设;报纸的新闻对于没有订阅报纸或者文盲而言也形同虚设。电视传播打破了这些局限,但也不能保证每个受众都能及时看到新闻,很多人因为学习和工作的原因错过了收看。互联网的产生,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传播局限,尤其是智能手机的出现。在人手一部的情况下,一些突发新闻有的作为新闻出现在手机上,有的作为朋友间的谈资被朋友间互相传播。和传统媒体的单向性传播相比,互联网还有互动的效果,一则新闻流传之后,被不同的人评论,加速了新闻的传播速度。网络传播的另一个特点是将广播的声音,报纸的文字和图片以及电视的视频这些特长都集中在一起,给人声图文并茂的特点,也加大了新闻的可信度。

(二)网络传播对新闻传播者的影响

传统的新闻传播者是由记者、主编和编辑组成,记者还分为文字和摄影两种。他们将采访来的新闻整理后交给编辑,经过核对无误才被刊登在报纸上,或在电视播出。而网络传播,常常是某个网民发现了有价值的新闻线索,用手机拍下照片,加上简单文字,用微博的形式发在自己的微博里,就这样通过不同的网站传播开来。随着时间的影响不断扩大,更多的人关注这件新闻,因而新闻不断被补充,从碎片式变成完整式。它不仅改变了传播生态,还改变了传统的传播人员的工作方式和内容。使传统的传播权利从专业机构下放到普通民众手里。除了对传播者的工作有冲击之外,网络传播对传统传播也有积极意义,一些事件突发现场,网民用手机或者相机拍成的重要资料常被电视台采用,增加了新闻的真实度,一些网民随手拍下的视频和图片资料在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方面还被当作重要证据使用。

(三)网络传播对受众的影响

网络传播对受众的最大影响是丰富了新闻内容,由于网民分布在不同的社会岗位,大到政府部门,小到公厕,社会的方方面面发生的事件都能被作为信息到网络上。无论是社会大事,还是生活小事,都能引起人们关注。在传播方式上,网络新闻不是主动地向受众推销,常常是受众根据自己的兴趣主动搜索而来,和自己有相同兴趣的人互相讨论。在传播效果方面,网络传播减弱了媒体舆论导向。传统媒体中的舆论主要由精英层掌握,一些专家学者对新闻的评论常常能左右舆论导向,受众只能随着专家的思想进行探讨。但网络传媒由于是互动性的,允许受众参与讨论,受众可以发表不同的意见看法,造成舆论导向向不同方向发展的效果。这样更加鼓舞了受众的参与,因而一件小事在舆论作用下,也会产生极大的社会反响。

二、网络新闻传播的失范现象

由于网络新闻具有比传统传媒受众多,影响大的特点,一些人为了达到被人关注的目的,就利用网络的传播进行造假,网络称之为“博眼球”。网络新闻传播失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虚假新闻、色情泛滥、侵犯个人隐私、误导舆论导向。

(一)虚假新闻

网络上的虚假新闻主要以明星“被死亡”、“创作新闻”为主。一些人为了提高自己的微博人气,喜欢危言耸听,将大家熟悉并喜爱的明星“死亡”信息拿来爆料,像大家熟悉的六小龄童、成龙已经在网络上“死过”好几次了。有些人由于很长时间没有看到这类明星的消息,突然爆料说他们因病去世,确实能引起大家的注意。2013年爆料的“六小龄童在浙江慈溪医院去世”,引起广大观众的关注,消息被大量转发。这样不仅戏弄了受众,也对明星极不尊重,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也有一些假新闻是夸大其词,造成恐慌效果。2015年6月爆出的“僵尸肉”,原因是查获了一批国外进口的过期冷冻肉,但在网络上被说成“70后”、“80后”,弄得人人自危。还有一种新闻是利用社会热点事件,像前两年的女孩喂乞讨老人吃饭,看上去很感动人,后来发现这只是在表演,属于“创作新闻”。

(二)色情泛滥

一些网民利用网络传播低级趣味,喜欢在地铁、公交上拍下男人猥亵女性的视频,情侣间亲热的视频和图片上传,目的是揭露猥亵者,看上去充满正义感,其实长时间偷拍这样的视频并上传,自己也不高尚。也有一些人看见一些色情视频就唯恐天下不乱,进行转发,造成恶劣影响。2015年7月中旬发生的“优衣库试衣间”视频就是这样的恶意转发。一对男女在试衣间亲热属于不雅行为,但者和转发者更是不雅的制造者。

(三)侵犯个人隐私

网络上一旦出现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一些网友在谴责的同时,喜欢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进行深度挖掘。这种深度挖掘,如果用在对贪官的揭露上,还有正义感。但有些个人信息也被挖掘出来了,像2015年5月,成都女司机违章变道被打,结果发现女司机违章变道已经多次,因而女司机由开始的被同情转为被谴责。一些人随即进行人肉搜索,将她的家庭细节都曝光了。同样,在“优衣库试衣间”视频爆出后,男女主人公的个人隐私也被暴露。虽然他们的行为不当,但在这次事件中也是受害者,个人隐私被曝光对他们的生活和工作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四)误导舆论导向这几年,我国有很多事件由于不断被暴露,形成一种错误的舆论导向。像我国屡次出现的老人跌倒后,别人好心扶一把,反而被老人讹诈,说对方是肇事者。这样就容易形成一种错误的导向,跌倒的老人如果和旁边的人发生争执,那都是老人想讹诈,在“碰瓷”!2013年12月,北京街头,一个老外骑车撞到一位中年妇女,拒不道歉还骂人。这段视频上传后,很多人在没了解事情经过的情况下,就主观地认为是中年妇女在“碰瓷”,在讹诈!一边倒地谴责中年妇女,后来才发现并非如此。2015年5月发生的“庆安枪击案”也是舆论导向偏颇的现象,警察开枪击毙了闹事者,引起了一系列猜测,上访、封口费、腐败案都被牵扯进来。这样的舆论导向偏颇也有积极意义,对我国一些单位的工作作风起到了监督作用。

三、对网络新闻传播的管理

网络传播理论第5篇

网络伦理问题。本文在对网络性质深入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网络伦理建设的具体措施,并分析了网络伦理建设新的特点。

[关键词]网络传播;网络伦理建设;网络技术;网络道德;政策法规

网络社会,是由不同的网络社区组成的一个虚拟社会,它存在的基础是网络技术。在这一虚拟的社会结构中,虽然其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的个人,但网络在技术上的特殊性使网络媒体产生了许多传统媒体未曾遇到的新问题。面对这些新的网络伦理问题,我们应针对其特殊性,在理论上加深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建设措施。

一、基本的认识前提

1.关于网络技术的性质

作为技术层面的网络,它是一个中性的工具,并无是非好坏之分。其任何正面的负面的价值延伸,都是主体操纵者——人的价值观念的体现与物化。如果你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对待网络,那么它就是你实现理想、通向成功的桥梁。如果你以消极阴暗的心理对待网络,那么网络就是你走向沉沦、犯罪的独木桥。

网络巨大的负作用就是产生于使用者对科学技术的滥用、误用,产生于人类价值观念的偏离。有些人被无所不能的网络技术带来的信息便捷、物质富有、生活安逸等等表面现象所蒙蔽,对工具至上、技术决定论等等偏激观点盲目崇拜,并将眼前的功利作为最终目标追求,使自己成为技术的奴隶。网络技术上的“可行”并不等于行为上的“应该”。你能够在网上横冲直撞,甚至可以随便散发不负责的信息、随便破坏他人的电脑系统,但人的道德修养是你一切行为的最高主宰,使你不能胡作非为。只有将精神价值、人文关怀与网络技术的发展融为一体,才能真正发挥网络技术的综合优势,从而有效推动社会的高速发展。

2.关于网络道德与传统道德的关系

网络社会依存于现实社会,网络社会行为是现实社会行为的延伸,表层的数字关系所遮蔽的恰恰是深层的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在网络空间中,人虽然摆脱了诸如邻里角色、现实直观角色等现实空间中制约人的道德环境;但在超传统地域的网络范围内,人发挥作用的动机并没有变,植根于现实空间的传统道德与新型网络道德的行为者是共同的行为主体,它们两者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区别。因此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就应该是构成网络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参照。

由此看来,网络道德并非空穴来风,现实社会几千年的道德积累是它坚实的基础。事实上,人类发展到现在形成的丰富多彩的传统道德,其一般原理和基本运行机制,充分反映了人类社会活动的一般规律,网络社会既然是人类社会的生活空间,其普适性就不言而喻。因此,人类在维护网络空间秩序时必然要引入传统道德的优秀成果和富有成效的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加以协调发展,从而形成“网络社会”更高水平的新型道德。

3.关于网络伦理作用的特殊重要性

在现实社会,伦理与法制,是维持社会平衡的两大重要杠杆,而且法制的明确性、强制性,使它的作用更大于伦理的作用。而在网络社会,由于网络的隐匿性、快捷性成为网络法制的障碍,因此网络伦理建设具有更加特殊的重要意义。

网络伦理,是指人们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交流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道德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媒体对象等等之间的关系。网络伦理建设,就是要在这些关系中建立一些相应的原则规范,使之成为网络媒体使用者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凝结人类高科技发展水平的网络媒体,自然也标志着人类社会进化的水平。在这样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形态中,自觉的道德规范的遵守应该更具普遍性、操作性。它不仅弥补了网络法规明显滞后于网络发展的现实,而且,即使在法规健全的情况下,它也可以起到法律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传统法律是通过强制性手段,针对严重违法行为制定出的各种惩罚性措施,因此它只能用于惩恶,而不能劝善;只规定人们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必须禁止,而没有指明什么是应该去做的、什么是鼓励去做的。道德伦理建设,则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起作用,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与内在性,不仅对不道德行为进行批评、谴责,同时也对道德行为,尤其是高尚的行为予以褒奖、鼓励,显示出文明社会中人类行为的高度自觉性,这一特点最吻合现代网络技术运行的客观规律。

二、网络伦理建设的具体措施

网络社会的整体建设,需要伦理、法制、技术、管理等多种手段齐头并进。侧重于伦理建设措施而言,由于网络伦理所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因此网络伦理建设的具体措施也需要多层面、多角度的协调配合来进行。

首先,建立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无论网络交往如何具有隐匿性,其行为主体不外是现实社会中的真实的个人,个人道德素质的高低将决定其网络交往行为的文明程度。因此,对现实社会的公民进行相关的道德教育,如社会责任感、民族自尊心、科学人生观等等的教育,是防止网络失范行为发生的基本前提。当然,我们更应该意识到网络失范行为已严重存在,并产生着恶劣的社会影响,我们有必要对影响网络行为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如对网络传播中产生的特殊的网络文化现象、心理现象,对网络社区形成的规律及功能、作用,对特殊的网络交流方式与特殊网络交流符号系统等等进行分析,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推动网络主流文化的建设,确立以集体主义原则为主导的自主型网络道德模式。目前网上流通的信息五花八门,需要对内容积极健康的网站进行保护与宣传,确立网上正确的舆论导向。虽说网络舆论环境相对宽松,但多种声音中仍然有一个代表主流的声音。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与大众传播于一体的网络传播,仍然体现着时代脉搏的跳动。在主流文化的引导方面,需建立网络社会健康的道德评价标准,这一标准的确立,要在全面权衡网络社会中的自由与责任、个体与群体、全球性与本土性、权利与义务等等各种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确立网络社会的终极道德目标,并将这一目标尽可能量化、细化。将其实现过程划分为上、中、下3个不同的层次,制定最优标准与最低标准的具体指标,中间标准的完善途径,利用行为范型的诱导、基准道德的推崇、基本道德的法规化等手段推动网络社会价值评价标准的确立。

其次,加速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这在控制不良信息流通方面至关重要。虽然网络道德建设的主体是人,但人在一定程度上是环境的产物,人性的脆弱是与生俱来的。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仅仅依靠人自身的道德修养来起作用是远远不够的,一定的技术约束也是帮助道德完善的必要手段,特别是在针对外来信息的入侵上。目前,在全球信息产业中,CPU(中央处理器)的产量美国占92%,系统软件生产量美国占86%,世界性大型数据库70%设在美国①。如果长期缺乏技术方面的有效措施,由此带来的强国对弱国的文化及意识形态的渗透,以至对弱势文化的摧毁,其后果是难以想象的。任何国家都应该有义务和能力对外来信息进行审查与控制。就网络整体发展而言,目前计算机安全技术比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要落后5到10年。随着网络道德失范及网络犯罪问题的日趋严重,各国政府及网络专家都加大了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如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反黑客技术等等。一些发达国家如美、日、德等国将信息安全技术列为国防、科研的重点,并形成相当规模的信息安全产业。而我国,由于网络技术整体发展水平的差距,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因此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以及在道德建设中的重要性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再次,制定富有弹性的网络社会的政策法规与道德原则。网络社会的快速发展使相应的政策法规总是滞后产生,因此,政策规范的制定者们,要有超前的发展的眼光,对网络社会的发展趋势有一个正确的把握,为其进一步发展留有余地。同时要考虑这些政策规范的传统继承性,许多现实社会中的法规与道德原则,在网络社会中同样适用。如英国哲学家罗斯在其《正当和善》(Therightandthegood)中提出的7条基本道德义务:守信、赔偿、正义、仁慈、自修、感恩、无害等,在网络社会同样具有适用价值。网络社会的正常运行是建立在不同关系与不同层次的管理协调机制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的,虽然网络伦理建设的重心是网众的行为自律,但他律与自律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法律的存在能帮助预防不道德和破坏行为,法律作为道德规范的基准,使得大部分人可以在此道德范围内进行他们的活动。没有界限,就很难确保没有影响和侵犯别人的情况。”②目前在网络政策法规的制定方面,由于发达国家网络建设起步较早,积累的经验也较多,因此,我们应对国内外网络道德建设的相关经验及研究成果进行系统的分析整理,对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各大网站的使用条款及服务规则等进行比较研究,对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和可能产生的利弊进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提供网络规范化运行机制的有价值的参考。目前,随着网络政策法规的陆续出台,网络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已不断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网络管理条例及网络礼仪的自觉遵守,已被越来越多的网络社会成员自觉接受。

最后,建立网络传播的全球伦理道德。网络新闻传播的载体互联网,是一个全球联通的信息传播系统,其全球联通性决定了互联网上任何一个民族的伦理道德都存在一定的局限,只有那种具有全球视野、全球观念特征,能达成某种全球共识的普世伦理范式才能成为网络社会的主导伦理模式。关于这种全球伦理模式的探讨,早在1993年,人们为了解决一些人类共同面临的人口、环境、生态、核武器等全球性问题,世界宗教组织就已发表了《全球伦理》宣言,对其内涵的探讨从那时就已开始。有的学者认为,普世伦理是“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价值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③也有的学者认为,现代道德危机四伏,解决方法就是重建一种新的普遍主义的伦理体系,追求一种最低层次的全球共识。然而在目前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利益多样化的形势下,互联网虽然在推动世界一体化的进程,但同时与之相应的散裂化趋势也在发生。新形势下的全球伦理应该是建立在各国与民族文化平等、自由、互惠的基础上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内涵丰富的伦理范式,它应该体现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共同利益,代表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趋势,综合现有道德的合理部分,能妥善解决网络冲突所带来的严峻社会问题的伦理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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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伦理建设的新特色

“我们的时代渴望整体把握、移情作用和深度意识,这种渴望是电力技术的自然而然的附属物。在我们之前的机械工业时代,人们热情洋溢地申明个人的观点,这是自然而然的表达方式。每一种文化、每一个时代都有它喜欢的感知模式,所以它都倾向于为每个人、每件事规定一些受宠的模式。”④

虽然,网络伦理建设是现实社会伦理建设的继承与发展,但网络社会的特殊性,使其伦理建设也具有自己的新特征。这些新特征是构成新的网络伦理模式的基础,我们可以从3个方面对这些新特色进行归纳:自主性、多元性、开放性。

1.自主型道德模式

相对传统依赖型道德而言,网络道德完全是一种自主型的道德模式。基于自由互惠、全民共享原则建立起来的网络社会,人际交往具有极大的隐匿性,直面的道德舆论抨击难以企及,个体的道德自律成为正常的伦理关系得以维系的主要保障。因此,进入网络空间,只有自己决定自己的行为,只有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每一个网民行为的高度自律成为网络社会对网民的基本道德要求。

网络自主型道德模式,是一种积极进取的高层次的道德自律,它要求人们在网络实践中自觉追求高尚的道德境界,如无私的奉献精神;自觉遵守各个层面的道德规范,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并自觉监督其他网民的违规行为,在人人自律的前提下,形成一种高度自治的理想社会。“由于电力使地球缩小,我们这个地球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村落。一切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都结合起来,以点的速度产生内爆,这就使人的责任意识提到了很高的程度。”⑤

2.多元型道德模式

与传统价值观念较为单一相比,网络道德是一种多元化的道德模式。当然,这种多元化并不是指网络社会道德的混乱无序,而是指它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更丰富的文化内涵,体现更广泛的人类利益而言。

在传统现实社会,道德虽因生产关系的多层次性而有不同的存在形式,但每一个特定社会都只能有一种居于主导地位的道德,其他道德都是处于从属、被支配地位。这种以一元为主导的道德形式,因为现实社会地域界限的明确、社会等级制度的分明而显得十分有序,并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性。但在网络社会,网络构成成分十分复杂,网络传播是一种网状式无中心的分散结构,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团体的各种道德都融会在一起,它们产生强烈的碰撞与冲突,并导致网络社会秩序一定程度的混乱。如美国电子边疆基金会发起人约翰·P·巴楼的网络无政府主义宣言:“我宣布,我们正在建构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空间与你们试图强加给我们的各种专制体制将截然不同。你们既不享有管制我们的道德权利,也没有任何使我们感到害怕的强制性手段。”等等。

为了避免社会生活的混乱局面,不同的道德选择必须制定出一些全体认同的价值判断标准,使之带有一定的权威性与主导性。目前,网络道德中,一些公认的道德规范正在逐步形成,如协作原则、全民原则、自由原则、互惠原则等等。这些原则只要能体现更广泛的全民利益、更丰富的文化内涵、更大的包容性,他们就能成为多元化、多层面的网络道德的构成要件。

3.开放型道德模式

与现实社会道德的排他性相比,网络道德是一种自由、平等、张扬个性的道德模式。

互联网联通世界各地的信息,实现最大的资源共享。在这里,没有最高的管理机构,没有等级、特权,网络上的每一个节点、每一个网民,既是网络社会的中心又是网络社会的边缘,道德主体的创造性、能动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

网络传播从根本上打破了限制人际交往的时空障碍,

“天涯若比邻”,朋友遍天下。从前,、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等等不同造成的各种隔阂,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难以理解,更无法交往。而网络传播满足了人们的各种好奇心,填补了知识的各类空白,简便的网络交往手段更提供了相互理解、学习、探讨的渠道。

在网络开放的交往模式之下,一方面,丰富的人类文化得到更加广泛的认同,另一方面,异质文化的冲突更加尖锐,在这种激烈的碰撞之下,合理的、优秀的、顺应时代潮流的思想意识得到发扬光大,而陈腐的、堕落的、非人性的思想意识则遭到淘汰。

网络道德的开放性就是面对各种不同道德的碰撞,使人类的道德精华得到丰富与提升。

注释:

①《报》2000.2.8

②英·尼尔·巴雷特:《数字化犯罪》P103,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③德·孔汉思·库舍尔:《全球伦理——世界宗教会议宣言》P12,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网络传播理论第6篇

 

近年来,互联网与人类活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除互联网外,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也在人类活动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并且三网逐步合一组成信息网络,成为现代信息传播的第一载体。伴随着信息网络的逐步形成和传播方式的转变,法律对信息网络传播活动的调整也日益提上日程,一个崭新的法律学科即信息网络传播法也随之产生。

 

一、信息网络传播法的立法现状

 

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信息网络传播法,但是涉及信息网络传播的有关规定已有很多,这些规定散见于我国以前所颁布的关于网络的法律法规中。按照法律效力位阶的不同,这些法律法规文件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法律性文件。到目前为止,法律性文件仅有一个,即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这是中国立法机关专门制定的直接与互联网有关的最高位阶的规范性文件。第二类是行政法规。如《电信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第三类是部门规章。这一类规定最多,典型的有《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等。

 

上述规定多是单纯移植传统法律部门的规定来规范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根本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且以上这些繁杂的法律法规缺乏统一的原则和标准,各种规定之间缺乏协调冲突严重,制约了其实施效果。

 

二、信息网络传播法的体系

 

信息网络传播法是法学体系中一个较新的法律学科,其体系尚未形成。但是,实践中以法律法规形式出现的具体表现形式却有很多,认真考量这些表现形式,并对这些表现形式进行归类整理,以构建完整的信息网络传播法体系,就显得尤为必要。完整的信息网络传播法体系应有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信息网络传播主体法。主要规范参与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律活动的各类营业性和非营业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确定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解决什么人可以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活动的问题。

 

(二)信息网络传播客体法。主要规范信息网络传播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信息网络传播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对象,解决什么信息可以被传播的问题。

 

(三)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法。行为法是信息网络传播法的重点内容,主要规范信息网络传播主体为了进行传播活动所实施的或在互联网上所实施的能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那些活动,以此确立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特殊法律规则。

 

(四)信息网络传播管理法。主要规范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信息网络传播活动进行主管的各国家机关职权职责及其法律地位,二是从事信息网络传播活动所必须的审批、备案制度体系。

 

三、息网络传播法的原则

 

(一)传播自由原则。信息网络传播作为现代最为普及的传播方式,由于它所具有的特征使其成为民众获取信息最主要的方式和来源。作为调整信息网络传播的法律,其首要原则便是传播自由原则。即,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传播各种信息,以期信息共享。坚持传播自由,就要防止国家机关以各种名义对信息网络传播进行多余的干涉,破坏传播自由原则。传播自由所隐含着公民的言论自由,这与我们国家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是紧密相连的。

 

(二)国家安全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在许多法律中都处在极为重要的地位,信息网络传播法也不例外。传播自由不是绝对自由没有任何限制的,在信息网络传播跨国性的背景下,维护国家安全显得更为重要。首先,信息网络传播要保守国家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报刊、书籍、地图、图文资料、声像制品的出版和发行及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信息网络传播也是如此。其次,严禁煽动分裂国家的信息传播,尤其禁止在网络上传播分裂国家的各种言论。再次,严禁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人心不稳,进而导致国家动乱。

 

(三)公序良俗原则。网络为信息传播的迅捷、全面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同时也为不良信息的传播埋下了隐患,暴力、色情和其他有害内容也可以借助这个条件加速传播。而这些有害内容给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容重视。信息网络传播必须坚持公序良俗原则,对于危害社会公共秩序、违反社会善良风俗的内容,或者可能诱导公民做出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信息传播必须严格禁止。

 

(四)公民利益原则。在信息网络传播情形下,对于公民自身利益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注重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公民的隐私利益与隐私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严禁信息网络传播主体对通过合法或非法途径获得的公民隐私信息进行传播。其次,要注意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在网络无国界状态下,公司企业的商业秘密更容易受到侵害。最后,要严格禁止侵犯公民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等的信息传播。

 

四、结语

 

法律是行为的限度同时也是行为的保护,规范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寻求国家、社会、公民合法权益之平衡,最大限度地发挥先进科技赋予信息传播的便利,使信息为经济的繁荣、社会的进步、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网络传播理论第7篇

1998年5月,在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年会上,因特网被正式承认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发展起来的、与传统大众媒体并存的“第四媒体”。网络媒体是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全新的传播媒介,它具有传统传播媒介不可比拟的传播优势和特点:网络传播信息覆盖面广,即时性高;互动性明显;信息极大丰富且多媒体兼容,抵达率高、感染力强等,已经得到受众普遍接受。

网络的出现和发展引起了传播领域的革命,网络传播以其丰富的内容、新鲜的传播模式、平等的传播理念、先进的传播技术等优势,给传播学输入新鲜的血液,同时,也对一些传统的传播理论和模式提出了挑战。“把关人”在网络传播中难觅踪迹、“沉默的螺旋”在网络传播中几乎被颠覆、“培养”理论和“知沟”现象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被进一步强化,网络传播也为“两级流动传播”理论和模式以及网络意见领袖的研究添加了新的内容。

二、 两级流动传播及其模式

“意见领袖”这一名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是由美国著名传播学先驱保罗.拉扎斯菲尔德在他的著作《人民的选择》中最先提出的。

1940年,为了调查大众媒介对政治活动的影响,拉扎斯菲尔德领导的哥伦比亚大学研究小组在美国总统大选期间,围绕大众传播的竞选宣传,对选民进行调查,以证实大众传播媒介在影响选民投票方面所具有的力量,即著名的“伊利县研究”。拉氏等人发现,大多数选民获取信息并接受影响的主要来源并不是大众传媒,而是一部分其他的选民。这部分选民频繁地接触大众媒体,对有关事态了如指掌。于是一部分选民便从他们那里间接地获得重要信息,并且听取他们对许多竞选问题的解释。这一部分选民就被拉氏等人称为“意见领袖”。来自媒介的消息首先抵达意见领袖,接着,意见领袖将其所见所闻传递给同事或其追随者。这一过程即为著名的“两级流动传播”。其模式如下:大众传媒意见领袖一般受众。(如图一所示)①

两级传播理论形成之后,很多传播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和完善。其中,美国社会学家罗杰斯的研究,较具有代表性。罗杰期指出:“大众传播分为信息流和影响流,信息流即媒介信息的传播可以是一级的,它可以像人们感觉的那样直接到达受众,而影响流的传播则是多级的,要经过大大小小的‘意见领袖’的中介才能抵达受众。”②最终,使两级流动传播向多级传播理论扩展。

图一:两极流动传播模式图

三、 网络传播对“两级流动传播”理论的影响

1.网络传播为“两级流动传播”模式添加新的内容

与传统的两级传播模式不同,网络出现并迅速发展后,几乎每一个社会事件的传播都会与网络发生联系。“艳照门”、“华南虎照片”、“躲猫猫”、“小学生案”等等事件巨大的社会反响证明,网民不仅能够影响舆论,一定意义上,他们甚至成为社会新闻产生和传播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影响着社会事件的走向和结果。③在社会事件的传播过程中,网络的作用已经不可小觑,网络传播也为传统的两级传播模式添加了新的内容。

网络传播的实质就是一种虚拟空间里的人际传播。由于网络传播的易介入性,一个社会事件发生后,网民可以第一时间将事件小范围传播开来,在这个过程中,那些能够鲜明表达自己观点的“网络意见领袖”开始出现,网络传播的范围扩大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从而引起传统媒体的注意并将事件曝光,传播开始进入有序化状态,影响进一步扩大,网络意见领袖的地位也更加稳定,社会事件也在传统传播方式和网络传播的双重作用下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开来。

“徐本禹事件”无疑是这种模式的最好例证。2004年7月11日,华中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彭光芒教授等把在贵州省大方县拍的照片选出100幅,配上简要文字说明,以《两所乡村小学和一个支教者》为题发到天涯论坛上。短短9天后,这个帖子被各个网站转载,点击总数超过百万――事件在网上开始传播并达到一定范围,“南湖居士”意见领袖的地位开始确立;此后,先后有30多家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对此作了相关报道――传播活动进入高峰,影响范围扩大至全国,“南湖居士”积极参与网络传播之中,对事件发展作出具体说明,意见领袖地位更加稳固。当年岁末,徐本禹正式当选中央电视台“2004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诚然,徐本禹最后取得成功与他的伟大人格是分不开的,但是在整个“徐本禹事件”中,网络传播的作用不可低估,“南湖居士”作为意见领袖,功不可没。

由此,在这类事件的传播过程中,传统的两级传播模式发生了改变。在大众传媒对事件进行报道之前,出现了一个网络传播的过程。两级传播模式也由原来的“大众传媒意见领袖一般受众”,转变为“网民网络意见领袖大众传媒传统意见领袖一般受众”,其图示如下:

图二:网络多级传播模式

当然,就一些社会事件的网络传播过程来看,它们并没有超出传统两级传播模式的范围,只是在传统新闻媒介之后又加入了网络传播的内容而已。即传统新闻媒体将事件曝光,网络媒体转载,网民积极参与到事件的传播之中,在此过程中,那些能够发表独特见解又获得其他网民认可的参与者受到追捧,意见领袖地位形成并逐渐得到巩固,事件传播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2.网络传播对“意见领袖”的影响

意见领袖,是指在人际传播过程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同时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他们将从大众传媒获得的信息扩散给受众,在两级传播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中介或过滤作用。他们的地位一经形成,便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因为,人际关系网络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且一经形成便具有稳定性和扩张性。意见领袖通过展示自身某些方面的优势得到关系网中其他成员的认可,其地位一般不会在短期内瓦解。

在一些社会事件的网络传播中,意见领袖是随着社会事件的传播形成,其地位在传播过程中得以确立和巩固,网络传播结束后,他们的“领袖”地位便不复存在,呈现出明显的暂时性特点。 例如,“徐本禹事件”网络传播中的“南湖居士”在该事件的传播告一段落,网民的注意力被其它社会事件吸引之后,便在网络上销声匿迹;“虎照门”、“躲猫猫”、“反CNN”、“抵制家乐福”等等事件中的网络意见领袖们也有相似经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意见领袖地位的获得取决于两个因素:(1)网络意见领袖必须是网络传播的积极参与者;(2)网络意见领袖必须能对事件提出具体看法,并得到广大网民的认可并追随。在一些社会事件网络传播过程中,意见领袖靠现实世界中的条件获取“领袖”地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网络意见领袖必须通过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获得其他网民的支持和响应。

网络中也不乏长期存在的、地位稳固的意见领袖,他们通常是现实生活中的意见领袖向网络的转移。比如,一些在现实生活中较有成就的业界精英的博客点击率长期居高不下就是很好的说明。截至2009年11月14日上午11时,万科总裁王石新浪博客的点击率为24588486,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新浪博客点击率为59759367, 香港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的新浪博客点击率为17743055。而且,他们的每篇博文都有数千人点击阅读,有些博文的点击量甚至达到数万人次。

就一些社会事件的网络传播而言,意见领袖只存在于这些事件的网络传播过程,事件传播结束,他们的领袖地位便可能不复存在;而那些在现实世界中获得意见领袖地位的社会精英们,即使到了网上,其领袖地位也可能是长久的、稳固的。

网络具有不同于传统媒体的新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信息传播的传统方式和规律,对传统的传播理论和模式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络传播的交互性,几乎取消了传统传播过程中的中介,使得网络信息虽然数量巨大但是比较涣散。网络受众在面对海量信息时,往往无所适从,无法正确选择自己真正需要的信息。这在客观上加大了网络意见领袖形成的难度,也使得发掘网络意见领袖,并利用其地位引导网络舆论的时间相对延后,对网络舆论朝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方向发展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任何传播媒介的产生和发展无不伴随着曲折。报刊、广播、电视的发展历程之中也都出现过很多不和谐的音符。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民意识的不断提升,网络最终会成为一种更科学、更健康的传播渠道。

注释

①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著,郭镇之等译:《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227-228页

②转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