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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精神的含义(合集7篇)

时间:2023-11-20 09:57:54
人文精神的含义

人文精神的含义第1篇

【关键词】解释学;哲学化;理解;认识

1 文本的“理解”与事物的“认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理解”与“认识”由于词语不同,人们经验地判断两者之间是相互区别的,当然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差异,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只着眼于两者的差异,以此来建立两者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这种做法也是不明智的。“理解”虽然在不同意义上,概念和用法不尽相同,但概括起来不外乎是两种意义上的概念。一是,狭义上解释学的概念,指对文本意义的领悟与把握,即对文本作者所要传达的精神的领悟与把握。二是,广义上认识论的概念,指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这个主体自然是指人,而这个客体则包括人、事、物等物质性的存在,也包括思想、观念等精神性存在,而且既包括这两种存在的静态方面,也包括其动态方面。因而在广义层面上,“理解”可归于“认识”。对“理解”与“认识”概念是否具有统一性这个问题的不同的看法就决定了对解释学与哲学是否可以相互融合的不同态度,也决定了建立在两者基础上的解释学与哲学是否存在相互过渡的可能性。

1.1 理解与认识在概念上是包含关系

文章开篇已提到“理解”有两种不同意义上的含义,但不管是狭义上解释学的概念,即对文本意义的领悟与把握,还是广义上认识论的概念,即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这两个概念都可以归于广义上的“理解”概念。比如说:“这个作品的思想你理解了多少?”“你要认真理解科学的本质”。第一个“理解”是弄明白,领悟、把握,第二个“理解”是认识规律、属性等,通过缩小内涵,扩大外延,可以把这两种概念归纳为一种更基本的概念,即认识,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而“认识”这个概念与“理解”相比要更确定,它是指主体对一切存在(客体)的把握,这“一切存在”不仅包含物质存在,也包含精神存在,因此理解是认识的一种特殊性表现,两者是包含关系,理解包含于认识,两者在概念上是紧密相连的,而不是相互排斥对立的关系。

1.2 理解与认识的对象在范围上是相容的

毋庸置疑的是理解与认识都是对象性的精神活动。在解释学里,“理解”的对象即是文本,或者更精确地说是文本的意义。文本的意义是文本的语词所表达的作者的思想,这种思想不管是作者最初表达的,还是读者生成的,都是一种精神性存在。王金福教授认为“精神只有唯一的存在方式,即作为人脑的机能,属性存在。在人脑之外,不可能有任何精神的存在,存在于人脑中的精神并不叫文本的意义”[1]。从他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把精神当作一种动态的存在(活动),然而我们知道精神活动是可以外化的,把抽象的精神活动外化成的精神作品,比如说《资本论》是文本,它是马克思精神活动外化的结果,它传达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资本运行的分析与揭露等种种思想。难道说书不存在于人脑之中,就不是作者精神活动的产物吗?从这个意义上讲,文本的意义就是一种精神存在,是作者精神活动的外化。

认识的对象是一切存在,认识是对存在的反映(反思),虽然在传统意义上 “存在”更多是指物质存在,但是哲学经过不断发展,这个“存在”已不仅仅包括物质存在,也包括精神存在,对物质存在是反映,对精神存在是反思,但都是认识。既然理解的对象是文本的意义(精神存在),是一种“存在”,那么它既可以被理解,也可以被认识,理解对象的范围内含于认识的范围,两者是相容的。

1.3 理解与认识的任务在本质上是同一的

理解的任务是把握文本的意义,领悟作者所传达的精神,文本意义既然是一种精神存在,那么它就具有精神存在的特征、规律与属性,所以理解的任务本质上就是把握文本意义这一精神存在的特征、规律与属性。如我们对《资本论》进行理解,就需要把握《资本论》这部巨著所传达的马克思的写作逻辑,价值判断以及著作本身内容的科学性,阶级属性等等。认识的任务则是要把握存在的规律、属性等,认识物质存在,就是把握物质存在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它们产生、发展、灭亡等所遵循的规律以及相互间的联系。对精神存在的认识与对物质存在的认识是一致的,也就是需要把握精神存在本身的属性,所遵循的规律和相互联系。因此,既然理解的任务是对作者所表达的思想的把握,那么它就与认识的任务是同一的,是一种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在本质上并无差异。

1.4 理解和认识的“真理性”含义及检验标准是相同的

所谓“真理性”,就是主体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存在。理解的“真理性”,即是读者正确的把握了文本的意义或作者表达的精神。文本的意义是一种精神存在,也是一种特殊的依赖于一定的物质存在而存在的存在,那么理解的“真理性”含义也就符合一般真理性的含义。读者正确地把握(反映)了作者表达的精神,即是理解正确,所谓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是理解的多样性问题,而不是理解的真理性问题,诸多读者对哈姆雷特的理解中,存在一种与作者所要呈现的哈姆雷特一致的可能性,只要读者与作者达成一致,就是达到了理解的真理性。而且理解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而认识的“真理性”是指认识主体正确地反映了对象(存在)的属性、规律、联系等,因而理解的真理性与认识的真理性含义从根本上说是相同的。

理解与认识关于“真理性”检验标准在根本上也是一致的。认识真理性的检验标准,是社会实践,这是坚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者承认的,但是对于理解真理性的检验标准问题,有不少学者认为是本本,王教授认为“我们不能用社会实践来证明理解的正确性,检验理解正确性的标准只能是本本”[2]。理解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因而检验理解真理性的标准与认识真理性的检验标准相比,既有共性,也有自己的特殊性。从表面上看,理解是否正确,只要根据文本的意义来判断,如果读者的理解与作者在当时条件下所要传达的精神一致,即为理解正确,反之,则为谬误。对理解真理性进行检验当然离不开文本,因为它是直接的来源,也是直接的标准。然而所有认识最终都是要依靠社会实践来检验的,这是最根本的标准。理解的主体,即读者,是一个实践生活中的个体,他理解是否正确,不仅要依据文本,将其理解与文本进行对照,尽可能的真实反映、把握作者的精神,更要立足于现实的社会生活实践。如果按照所理解的思想进行实践,他取得了成功,虽然从文本意义上看,它不一定符合原作的精神,但是从实践意义上看,这个理解就是正确的;如果根据理解所做出的行动失败了,而在文本意义上它符合作者的精神,那我们也只是承认理解在文本意义上的正确性,而在实践意义上是错误的,因为理论最终用于指导生活实践才是有意义的,所以从根本上说,检验理解真理性的根本标准依然是社会实践,而不只是本本。

2 解释学哲学化以“理解”内含于“认识”为逻辑通道

解释学哲学化目前在学术领域成了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然而解释学哲学化得以可能是由于理解内含于认识,获得了一条解释学通向哲学的逻辑通道。王教授反对解释学哲学化,是基于他认为解释学与哲学之间的相互过渡,包藏着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危险,然而我们深究其逻辑起点,他以解释学把对历史的认识看作是对文本意义的理解,而对文本意义的理解和对事物(历史)的认识有着巨大差异,不可混同为逻辑起点,推断出赞成解释学哲学化是反对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结论。如果王教授反对的逻辑起点是值得商榷的,那么结论也就不成立了。我在前面已论述了对文本意义的理解与对事物的认识具有相容性,“理解”概念的含义包含于“认识”的概念,理解的任务是把握文本意义这一精神存在的属性与规律等,是特殊的认识活动,而且检验理解真理性的根本标准也是社会实践,这些都说明“理解”与“认识”并无质的不同。

此外,他认为解释学把历史当作文本,把对历史的认识当作对文本意义的理解,这是唯心主义,这是一种误解,把历史当作文本,把对历史的认识当作对文本意义的理解,这与“孩童如同初升的太阳”本质上是一致的,这句话的意义不是指孩童就是太阳,而是一种比喻、类比的修辞方法,因为二者之间存在共性,可以使说明或解释简单易懂,这是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难道解释学家们不明白吗?显然,他们是运用了这种类比的方法把历史类比成文本,把对历史的认识类比成对文本的理解,因为历史与文本之间存在共性,两者都是由人创造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外化于客观世界的结果。因而解释学家的这种类比的行为,不应被视作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而加以反对,那是一种学术方法,而不是一种唯心主义立场。由此可见,针对以“理解”与“认识”为基础的文本与历史关系的批判是徒劳的,解释学可以通过两者之间的包含关系建立起与哲学的联系。

3 对解释学哲学化的评价

学界对于解释学哲学化的评价问题,莫衷一是。支持解释学哲学化的学者,则评价很高,如俞吾金教授评价说:“无庸讳言,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是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之一。……当代诠释学为我们考察一切问题,包括重新理解和解释马克思哲学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3]。洪汉鼎研究员也评价道:“今天诠释学可以说进入了作为实践哲学的更深层次的发展阶段”[4]。从这些评价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对解释学哲学化是持肯定态度的。当然也有学者持否定态度,比如前面提到的王金福教授,他就坚持认为解释学的哲学化包藏着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毒刺与危险。持肯定态度的学者自然是看到了解释学中可供哲学借鉴的方面,或者说解释学历经狄尔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几次重大的发展之后,已不是创立之初的解释学,而是借鉴吸收了哲学的思维方式,以更加抽象概括的方式解释人的存在状态与方式,因而更加接近于哲学了。这也是我赞成解释学哲学化之处,然而我不赞成将解释学等同于哲学,一切哲学问题都通过解释学的方法解释、解决,这样会让哲学戴上形式上的解释学的枷锁。

解释学与哲学相融合是有其合理性的,只要解释学的原则、方法对哲学具有借鉴意义,而哲学的概念、思维方式对解释学也有吸收的必要,它们就会不可阻挡的相互融合,正如黑格尔所说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我们所要做的是让解释学与哲学在相互借鉴的基础上相互完善,来指导我们的生活实践,同时厘清两者之间的差异,让它们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作用。在中国,学者们自然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旗帜下,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我们的实践,但是我们也可以借鉴吸收解释学的某些原则、方法与观点,充实自己的理论体系,这是可取也是必要的。

【参考文献】

[1][2]王金福,徐钊.论文本的理解与对事物的认识的区别――简论解释学和哲学相互过渡的逻辑通道[J].江苏社会科学,2012,4.

[3]俞吾金.实践诠释学――重新解读马克思哲学与一般哲学理论[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1.

人文精神的含义第2篇

(江苏师范大学法律与公共事务学部,江苏 徐州 221116)

【摘 要】解释学哲学化何以可能,是基于文本的“理解”与事物的“认识”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由于“理解”和“认识”在概念上是包含关系,在对象的范围上是相容的,任务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并且二者“真理性”的含义及检验标准亦是相通的,因而以理解内含于认识为逻辑通道,解释学哲学化才得以可能。然而对解释学哲学化这种潮流,我们要给予中肯的评价,既不能过分提高其地位,也不能片面抹杀它的合理性。

关键词 解释学;哲学化;理解;认识

1 文本的“理解”与事物的“认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理解”与“认识”由于词语不同,人们经验地判断两者之间是相互区别的,当然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差异,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只着眼于两者的差异,以此来建立两者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这种做法也是不明智的。“理解”虽然在不同意义上,概念和用法不尽相同,但概括起来不外乎是两种意义上的概念。一是,狭义上解释学的概念,指对文本意义的领悟与把握,即对文本作者所要传达的精神的领悟与把握。二是,广义上认识论的概念,指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这个主体自然是指人,而这个客体则包括人、事、物等物质性的存在,也包括思想、观念等精神性存在,而且既包括这两种存在的静态方面,也包括其动态方面。因而在广义层面上,“理解”可归于“认识”。对“理解”与“认识”概念是否具有统一性这个问题的不同的看法就决定了对解释学与哲学是否可以相互融合的不同态度,也决定了建立在两者基础上的解释学与哲学是否存在相互过渡的可能性。

1.1 理解与认识在概念上是包含关系

文章开篇已提到“理解”有两种不同意义上的含义,但不管是狭义上解释学的概念,即对文本意义的领悟与把握,还是广义上认识论的概念,即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这两个概念都可以归于广义上的“理解”概念。比如说:“这个作品的思想你理解了多少?”“你要认真理解科学的本质”。第一个“理解”是弄明白,领悟、把握,第二个“理解”是认识规律、属性等,通过缩小内涵,扩大外延,可以把这两种概念归纳为一种更基本的概念,即认识,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而“认识”这个概念与“理解”相比要更确定,它是指主体对一切存在(客体)的把握,这“一切存在”不仅包含物质存在,也包含精神存在,因此理解是认识的一种特殊性表现,两者是包含关系,理解包含于认识,两者在概念上是紧密相连的,而不是相互排斥对立的关系。

1.2 理解与认识的对象在范围上是相容的

毋庸置疑的是理解与认识都是对象性的精神活动。在解释学里,“理解”的对象即是文本,或者更精确地说是文本的意义。文本的意义是文本的语词所表达的作者的思想,这种思想不管是作者最初表达的,还是读者生成的,都是一种精神性存在。王金福教授认为“精神只有唯一的存在方式,即作为人脑的机能,属性存在。在人脑之外,不可能有任何精神的存在,存在于人脑中的精神并不叫文本的意义”[1]。从他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把精神当作一种动态的存在(活动),然而我们知道精神活动是可以外化的,把抽象的精神活动外化成的精神作品,比如说《资本论》是文本,它是马克思精神活动外化的结果,它传达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资本运行的分析与揭露等种种思想。难道说书不存在于人脑之中,就不是作者精神活动的产物吗?从这个意义上讲,文本的意义就是一种精神存在,是作者精神活动的外化。

认识的对象是一切存在,认识是对存在的反映(反思),虽然在传统意义上 “存在”更多是指物质存在,但是哲学经过不断发展,这个“存在”已不仅仅包括物质存在,也包括精神存在,对物质存在是反映,对精神存在是反思,但都是认识。既然理解的对象是文本的意义(精神存在),是一种“存在”,那么它既可以被理解,也可以被认识,理解对象的范围内含于认识的范围,两者是相容的。

1.3 理解与认识的任务在本质上是同一的

理解的任务是把握文本的意义,领悟作者所传达的精神,文本意义既然是一种精神存在,那么它就具有精神存在的特征、规律与属性,所以理解的任务本质上就是把握文本意义这一精神存在的特征、规律与属性。如我们对《资本论》进行理解,就需要把握《资本论》这部巨著所传达的马克思的写作逻辑,价值判断以及著作本身内容的科学性,阶级属性等等。认识的任务则是要把握存在的规律、属性等,认识物质存在,就是把握物质存在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它们产生、发展、灭亡等所遵循的规律以及相互间的联系。对精神存在的认识与对物质存在的认识是一致的,也就是需要把握精神存在本身的属性,所遵循的规律和相互联系。因此,既然理解的任务是对作者所表达的思想的把握,那么它就与认识的任务是同一的,是一种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在本质上并无差异。

1.4 理解和认识的“真理性”含义及检验标准是相同的

所谓“真理性”,就是主体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存在。理解的“真理性”,即是读者正确的把握了文本的意义或作者表达的精神。文本的意义是一种精神存在,也是一种特殊的依赖于一定的物质存在而存在的存在,那么理解的“真理性”含义也就符合一般真理性的含义。读者正确地把握(反映)了作者表达的精神,即是理解正确,所谓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是理解的多样性问题,而不是理解的真理性问题,诸多读者对哈姆雷特的理解中,存在一种与作者所要呈现的哈姆雷特一致的可能性,只要读者与作者达成一致,就是达到了理解的真理性。而且理解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而认识的“真理性”是指认识主体正确地反映了对象(存在)的属性、规律、联系等,因而理解的真理性与认识的真理性含义从根本上说是相同的。

理解与认识关于“真理性”检验标准在根本上也是一致的。认识真理性的检验标准,是社会实践,这是坚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者承认的,但是对于理解真理性的检验标准问题,有不少学者认为是本本,王教授认为“我们不能用社会实践来证明理解的正确性,检验理解正确性的标准只能是本本”[2]。理解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因而检验理解真理性的标准与认识真理性的检验标准相比,既有共性,也有自己的特殊性。从表面上看,理解是否正确,只要根据文本的意义来判断,如果读者的理解与作者在当时条件下所要传达的精神一致,即为理解正确,反之,则为谬误。对理解真理性进行检验当然离不开文本,因为它是直接的来源,也是直接的标准。然而所有认识最终都是要依靠社会实践来检验的,这是最根本的标准。理解的主体,即读者,是一个实践生活中的个体,他理解是否正确,不仅要依据文本,将其理解与文本进行对照,尽可能的真实反映、把握作者的精神,更要立足于现实的社会生活实践。如果按照所理解的思想进行实践,他取得了成功,虽然从文本意义上看,它不一定符合原作的精神,但是从实践意义上看,这个理解就是正确的;如果根据理解所做出的行动失败了,而在文本意义上它符合作者的精神,那我们也只是承认理解在文本意义上的正确性,而在实践意义上是错误的,因为理论最终用于指导生活实践才是有意义的,所以从根本上说,检验理解真理性的根本标准依然是社会实践,而不只是本本。

2 解释学哲学化以“理解”内含于“认识”为逻辑通道

解释学哲学化目前在学术领域成了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然而解释学哲学化得以可能是由于理解内含于认识,获得了一条解释学通向哲学的逻辑通道。王教授反对解释学哲学化,是基于他认为解释学与哲学之间的相互过渡,包藏着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危险,然而我们深究其逻辑起点,他以解释学把对历史的认识看作是对文本意义的理解,而对文本意义的理解和对事物(历史)的认识有着巨大差异,不可混同为逻辑起点,推断出赞成解释学哲学化是反对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结论。如果王教授反对的逻辑起点是值得商榷的,那么结论也就不成立了。我在前面已论述了对文本意义的理解与对事物的认识具有相容性,“理解”概念的含义包含于“认识”的概念,理解的任务是把握文本意义这一精神存在的属性与规律等,是特殊的认识活动,而且检验理解真理性的根本标准也是社会实践,这些都说明“理解”与“认识”并无质的不同。

此外,他认为解释学把历史当作文本,把对历史的认识当作对文本意义的理解,这是唯心主义,这是一种误解,把历史当作文本,把对历史的认识当作对文本意义的理解,这与“孩童如同初升的太阳”本质上是一致的,这句话的意义不是指孩童就是太阳,而是一种比喻、类比的修辞方法,因为二者之间存在共性,可以使说明或解释简单易懂,这是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难道解释学家们不明白吗?显然,他们是运用了这种类比的方法把历史类比成文本,把对历史的认识类比成对文本的理解,因为历史与文本之间存在共性,两者都是由人创造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外化于客观世界的结果。因而解释学家的这种类比的行为,不应被视作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而加以反对,那是一种学术方法,而不是一种唯心主义立场。由此可见,针对以“理解”与“认识”为基础的文本与历史关系的批判是徒劳的,解释学可以通过两者之间的包含关系建立起与哲学的联系。

3 对解释学哲学化的评价

学界对于解释学哲学化的评价问题,莫衷一是。支持解释学哲学化的学者,则评价很高,如俞吾金教授评价说:“无庸讳言,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是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之一。……当代诠释学为我们考察一切问题,包括重新理解和解释马克思哲学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3]。洪汉鼎研究员也评价道:“今天诠释学可以说进入了作为实践哲学的更深层次的发展阶段”[4]。从这些评价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对解释学哲学化是持肯定态度的。当然也有学者持否定态度,比如前面提到的王金福教授,他就坚持认为解释学的哲学化包藏着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毒刺与危险。持肯定态度的学者自然是看到了解释学中可供哲学借鉴的方面,或者说解释学历经狄尔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几次重大的发展之后,已不是创立之初的解释学,而是借鉴吸收了哲学的思维方式,以更加抽象概括的方式解释人的存在状态与方式,因而更加接近于哲学了。这也是我赞成解释学哲学化之处,然而我不赞成将解释学等同于哲学,一切哲学问题都通过解释学的方法解释、解决,这样会让哲学戴上形式上的解释学的枷锁。

解释学与哲学相融合是有其合理性的,只要解释学的原则、方法对哲学具有借鉴意义,而哲学的概念、思维方式对解释学也有吸收的必要,它们就会不可阻挡的相互融合,正如黑格尔所说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我们所要做的是让解释学与哲学在相互借鉴的基础上相互完善,来指导我们的生活实践,同时厘清两者之间的差异,让它们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作用。在中国,学者们自然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旗帜下,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我们的实践,但是我们也可以借鉴吸收解释学的某些原则、方法与观点,充实自己的理论体系,这是可取也是必要的。

参考文献

[1][2]王金福,徐钊.论文本的理解与对事物的认识的区别——简论解释学和哲学相互过渡的逻辑通道[J].江苏社会科学,2012,4.

[3]俞吾金.实践诠释学——重新解读马克思哲学与一般哲学理论[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1.

人文精神的含义第3篇

原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含义:如果书读得多了非常多的话,那么写文章就像有神帮助你一样,写文章写的飞快。

原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含义:书像药一样,好好读书可以医治愚蠢。

原文: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含义:学业由于勤奋而精通,但它却荒废在嬉笑中,事情由于反复思考而成功,但他却能毁灭于随随便便。

原文:一日无书,百事荒芜。——陈寿

含义:读书要持之以恒,一天也不能间断。

原文: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含义:大量阅读,写作时就会有如神助。

原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含义:读书可以使人聪明。

原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含义:要珍惜时间。

原文: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

含义:读书要精神专一,全神贯注。

原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含义:读书能使人增长知识,懂得更多。书能教给我们许多我们原先并不知道的东西,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也就掌握了一些叫做知识的东西,获得一些能量,自己也就一步一步地向前发展。

原文:我扑在书上就象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含义: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爱读书的人总会找书读,因为人不仅要解决自身的生理饥饱问题,还要有精神上的追求。

原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莎士比亚

含义:书籍之余人类,是很重要的一个。人们从书籍里得到的东西,远远超过文字本身。书籍提供给人们的知识是很丰富的,人看书可以避免走很多弯路,可以直接学得他人的经验,学到知识。

原文: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含义:读书,要在自己年轻时,生命力旺盛时多读,多学习。

人文精神的含义第4篇

一、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发展过程

古希腊时期,宗教、神话与医学、化学共生于一个知识体系中,科学知识和人文知识交相发展。随后,科学与神话、宗教逐渐分离,但科学总是同人文联系在一起。这一阶段,宗教处于统治地位,但就其整体而言,科学知识包含着人文意蕴,人文知识同样也渗透着科学的荣光。文艺复兴时期,达•芬奇、米开朗琪罗等一批艺术家号召社会关注人、理解人,呼吁人的解放,主张人性的张扬来反对宗教和神学的控制。人们开始重视科学,反对神学的统治地位。这一阶段,科学和人文处于分离的萌芽时期,人文主义开始复兴,人性得到张扬。20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了唯科学主义,科学和人文完全分离,产生了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极端思潮。科学主义“一认为自然科学知识是最精确、最可靠的非人知识,是其他科学的典范;二认为自然科学的方法是人类认识世界唯一正确和有效的方法,是一切认识方法的楷模;三认为自然科学知识可以解决人类的一切问题,包括人生问题”[4]。人文主义则认为人的本质是激情和冲动的,这阻碍了科学的发展,甚至把非理性、意志作为世界的本原,在本体论上偏离了唯物主义,是片面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科学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环境污染、气候变异、核恐怖时代的来临等。人们开始重新审视科学本身,但又不能单纯、极端、片面地夸大人文精神,必须重新确立两者的地位。这一阶段是科学和人文融合的阶段,呼吁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对接融合。

二、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对立统一

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对立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两者包含的内容不同。科学精神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哲学层面上是生产劳动实践,是人在实践基础上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和观念的变换过程,人通过自己的本质力量影响与改造自然来满足自己的需求;而人文精神反映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哲学层面属于社会关系的实践,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社会规则,保证社会良好有序发展。二是两者的特点不同。“科学精神以人与自然的对立为前提,以物为尺度,以客观世界为认识对象,追求客观世界中的真;推崇理性至上,往往借助于逻辑的、数学的和实验的理性手段,以求达到对自然世界的把握;科学探索有。人文精神以人为尺度,追求善和美;在肯定理性作用的前提下,重视人的精神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作用;人文探索有。”[4]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同一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两者相互包含和渗透。科学精神包含人文意蕴,一方面,“科学思想中包含人文的颗粒,最深邃的科学思想往往具有哲学的意蕴”[5],“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中,其精神价值有‘信念价值、解释价值、预见价值、认知价值、增值价值和审美价值’”。另一方面,科学方法包含求善求美的精神追求。人文精神包含科学意蕴,如可以把科学方法引入人文领域,有助于提升人文修养中的科学性。二是两者的奋斗目标都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科学精神处理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发展生产力来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人文精神处理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充实人们的精神世界。两者都是为了人能活得更好。

三、把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和谐显得尤为重要。两者紧密结合,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技术保证和精神支撑。

(一)坚持在人的全面发展视域下,正确理解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马克思主义创立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提出个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的个人、个人向完整个人的发展等人的自由发展目标。通过生产实践来满足人类的需要;通过革命实践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变革,实现社会形态的更替,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即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现实的个人的存在与解放;他的目标是使人从经济需要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在精神上获得解放而恢复完整的人性,使人的个性得到释放,与他人和自然处于统一而和谐的关系之中。”[7]因此,必须在人的全面发展视域下,在实践基础上,实现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融合与对接。

(二)坚持以科学精神为基础,推动社会进步。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他们的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8]。必须坚持科学精神的基础地位,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崇尚理性的氛围,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继而提出新理论和新方法,提高生产力,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物质基础和可能。

(三)发挥人文精神的引导作用,促进人的自我完善。人文精神为科学精神指明方向。人文精神关注的是人的价值和意义,一方面为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依据,只有充分体现人文气息的科学研究才具有社会价值与意义;另一方面,人文精神的弘扬促成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客观上为科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另外,人文精神为科学精神保驾护航,呼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文包含三个范畴,一是真,二是善,三是美。美是关于人的解放的终极关怀,是最高层次的范畴,是真和善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通过科学精神发现“真”开始,发展到以人文精神为媒介去挖掘“善”和“美”,如此上升、过渡和不断循环,在实践的基础上达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使人类文明不断向更高的程度发展。

人文精神的含义第5篇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关系;价值影响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十四个字为基本内容。但是,短短的二十四个字,却是内容丰富、层次分明的。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要求和目标,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当前世界文化多元化的新形势下,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探析

1、中国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渊源

(1)中国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基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富强,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和兴旺发达。中国传统文化中“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生动表达了国家富强,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繁荣的幸福场面。 “民为重,君为轻”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的民主内涵则是当今民主建设的重要文化来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要求就是要建设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大同社会,早在中国传统文化《礼记》中就有记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人民和睦的和谐大同社会是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源泉。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平等,就是要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公正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在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 “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平处于公,公出于道”、“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则蕴含着的公正平等的文化内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基础。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爱国,就是热爱祖国,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中国传统文化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当今爱国精神的文化基础。诚信,在中国传统化中历来受到世人的青睐,“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海岳尚可倾,口诺终不移”中蕴含着诚信精神是营造良好诚信风尚的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蕴含着中华民族丰富的传统文化,有利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的同时,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精神动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和发展的精神力量,也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对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凝聚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2)中国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中国传统文化是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基础。具体表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位卑未敢忘忧国”等孕育着深刻的团结统一、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爱国主义思想内涵。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夸父追日”、“精卫填海”、“大禹治水”、“愚公移山”蕴含着不屈不挠的改革发展精神, “因材施教”、“审时度势”、“与日俱新”则包含着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这些深刻的优良传统文化构成了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的思想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深刻的思想精神,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的思想基础,同时,也是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基础。在新时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相辅相成,紧密联系。不仅与中华民族美德相承接,而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中国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相协调。为人民群众进行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判断行为得失,规范日常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继承发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精神文化中自强求富、尚和合、求大同的文化内涵。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精神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崇正义的继承和发扬。同时,个人价值准则中的爱国、敬业、诚信、友爱的内容继承和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爱祖国、守诚信、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文化。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追求,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标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之中,具有牢固的文化基础。抛弃传统,丢弃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活力和命脉。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传统中国文化是我国当前在世界文化多元化交流融合中站稳脚跟的根基。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创新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精神支柱和精髓。其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内涵,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不断创新发展,发展具有时代鲜明特色的文化价值理念。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时,也注重吸收世界文明的有益成果,从中汲取其丰富深厚的文明成就。在继承吸收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时俱进,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意义

1、对于继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具有深远的历史价值

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源远流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对于继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具有深远的历史价值。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内容极为丰富。热爱祖国,矢志不渝;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维护统一,反对分裂;同仇敌忾,抗御外侮都是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蕴含着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千百年来,融入民族意识中的爱国主义传统成为激励中华民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精神支柱。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团结统一的民族精神始终凝聚着中华各族儿女的共同心愿,引领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爱国主义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凝聚作用。同时,爱国主义也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力量源泉,爱国主义精神为个人实现人生价值提发展舞台和指明方向。

2、对于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时代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涵和主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对于培育和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征,最能激励中华儿女的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改革创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求,是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当代中国人的精神风貌写照,是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强大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体现和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源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基础和思想基础的源泉是中国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不仅对于继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具有深远的历史价值,而且对于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分析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传统文化意蕴,有利于弘扬共同理想,凝聚精神力量、引领建设道德风尚。建设全民族奋发向上,团结和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有利于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中华民族国富民强、人民幸福、民族振兴的中华梦。同时,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发展战略的体现,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更加富强、更加民主、更加和谐、更加文明、更加美丽的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使中华民族更加自信、更加自强的屹立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

【参考文献】

[1] 房广顺,张宏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统文化意蕴探析[J].理论探讨(上半年刊),2015(01).

人文精神的含义第6篇

关键词:书法;神韵;特征

一、书法神与韵释义

“神”就是精神。由于魏晋时期对玄学的兴趣,文人纵谈玄理,思考宇宙和人生奥秘,为此对“神”的含义变得尤其宽泛和深化,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按“神”字之本义,原指上帝天神。《说文》言:“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从示:申声”。神的概念其渊源很早,原始人类因出于对自然力的不解、迷惑、崇拜,遂产生“神”创造和主宰万物的思想,这在世界不同民族都有类似情况。这是神的最初含义。在西周末到春秋时期的两种学说的兴起,动摇了“神”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一是春秋时期的道家学说。“神”被认为是道所生成,神即是道。认为道是一切事物的原始本体,天地万物皆是道所生成的。《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鬼神也不例外,皆是道所生成。这是神的第二种含义。二是“元气”论学说。元气论者认为宇宙万物的生成、发展、变化皆是由最原始的物质“气”,即“元气”所构成和发生作用的,我们的先人很早就感觉到世界上充满空气,进而认为天地万物产生之前,先已有气,天地万物都是由气聚而成的。认为人是由气聚而生,散则死。气被看成最原始的极细微的物质之元,这种气被称为元气。这种元气论学说对后世影响非常深远,古人认为天地万物乃至生命,都是由气构成,而人的精神,认为是一种特殊之物,也是由气构成的。不过这种构成精神的气,比构成形体的气要精致得多。精神既然是一种气,于是人们就又称精神为气或神气,于是便以神气来概指人的精神。即使是神也是由元气构成的,所以“神”也被解释为是一种气。这种气取代的神的人格意义,是神的第三种含义。

另外,神无形象,栖于万物形体之中,主宰万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神体现着事物的本质规律。所以魏晋时期的书法理论中“神”的概念内涵体现在以上这几个方面。韵的含义。韵旧作“颧”,最初来自古代一种陶器的名称,这种器物能发出一种悦耳的声响,后来人们就把能产生出那种美好和谐的声音衍化为“韵”。《说文・新附》云:“颧,和也。从音,员声。”(以下颧皆从简作韵―与均同)《说文》:“均,平偏也。从土从匀,匀亦声。”均本指土地平广之意,引申为均匀、谐调、调节、统一等义。后指声音的前后相应相和所构成的风调,即韵调,引申指事物的风度意态。

韵字最早是被东汉文学家蔡岂用在《琴赋》一文中:“繁弦既抑,雅韵乃扬”。刘姗曾说“同声相应谓之韵”。而韵在渗入中国书画领域时,则突破了单纯与声音相关的界限,它包容了更加广泛、深邃的审美鉴赏内涵。东晋顾恺之最先主张重“神”,倡“神韵”。魏晋人很注重自身的神韵,同时也很重视书法的神韵,象“书圣”王羲之就是如此,其作品就极富神韵,几乎成为千古不可逾越的典范。

神与韵是紧密联系的,又是可以分割的。“神韵”概念的产生与中国数千年传统文学,特别是传统的东方哲学有密切的关系。早在西周时代,先人们在研究宇宙人和事时就开始从“形而上”和“形而下”两个方面进行探索,并将两者相联相贯,把事物分为有形体和超越形体两部分,从而达到对事物有更深刻的理解。魏晋时期受“玄学”风气影响,把“形而下”方面称为“形体”、“形骸”、“形质”等,“形而上”方面则称为“神韵”或“神气”等。书法作品中神韵与形体相对而言,形体具体指书法的点画、笔法及墨色、结构、章法等与此有关的法则技巧。

书法神韵的内涵可以说是包含了艺术家的精神和精神所能认识领悟的全部范围。作为书法作品的神韵,其既体现外在客体世界的领悟,同时也体现作者自身的神韵,因此,书法之神是书法家赋予书法作品客体与主体的双重神韵的合一,也就是作品中所有的精神内涵。相对来说,书法的“形质”也就是其“艺术的形质”,它是神韵的载体,也是以点画、字形构成的负载神韵内容的特殊语言,也体现着书法艺术与文字的不同本质。文字并不负载神韵内涵,文字仅是语言的记录,文字若具备神韵便变成书法艺术。由此看来神韵的内涵是极其深广的。

二、神韵之载体

现代艺术理论把艺术作品分形式与内容两方面来认识。书法作品的形成是文字与艺术的统一,可称为书写艺术的文字或文字书写的艺术,故书法作品的形成可分为实用的语言文字形式与审美的书写艺术形式两个方面。作为文字形式的内容,即作品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作为艺术形式的内容则正是神韵。书法的艺术形式是书写的点画、字形、结构、章法等具体的方面,其艺术内容则是神采、韵味、情感、意境等非具体的方面。书法的艺术形式与艺术内容是不可分离的,形式与内容(形质与神韵)是同一实体的两个方面,只是由于人们感知的层次不同而加以分别的。同一艺术作品,感官(视觉、听觉、触觉等)所涉及到的就是形式,神情所涉及到的就是内容,即神韵。书法作品传神达意必须依托作品形体,所以必须掌握练习、形式技能的法则,否则谈神韵纯属空穴来风。清・宋曹《书法约言》对此详细论述过,大意是欲传神韵,既要人法,又要出法;既要合法,又要离法。这样才能超脱感观知觉阶段而进人神会领悟阶段,若停留于感官知觉阶段则离神韵甚远,所以,写书法欲求神韵必须以纯厚的基本功为基础,才能体悟深、造境高。观赏者感受的神韵是从作品中获得的,而作品中的精神意味又是作者赋予其中的。所以说,作者通过赋予作品中的某些精神意味,之后由观赏者从作品中感受到这些精神意味,这就是书法理论中所谓的神韵。

三、感受神韵

中国古典哲学的最高境界是“至静至虚”、“天人合一”。人们在欣赏书法作品时,不仅要领略它的笔墨、内容和意境,还要从作品的神韵中得到审美享受和心理满足。传达精神情致是艺术的最大特长。观赏者通过直觉形象作品,便可以感受到与作者内心相似的精神感触。人们对艺术作品的感知和认识有深浅高低之分,所以要求书写者和观赏者不要使自己的认识停留在感官层次,即只知其点画、笔触、字形的状貌,而认为应该使自己的认识深入到神会领悟的层次,即领略心会其作品的精神本质。停留感官层次的书写者即是字匠,其字不可能有丰富的神韵内涵。书写者若能真正深人到神会领悟层次,则自然透过感官层次,包融了感官层次又超越了感官层次,作品便能充分地传达神韵境界了。

总之,书法的神韵追求的是无穷之意味,注重含蓄不尽的表达方式。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讲究的是无法说明,若可以说明便不是神韵了。

参考文献:

[1]李泽厚、刘纲纪. 中国美学史( 魏晋南北朝编) [M].合肥: 安徽文艺出版社,2009.92.

[2]潘运告. 清前期书论[M]. 长沙: 湖南美术出版社,2012. 170.

人文精神的含义第7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十四个字为基本内容。但是,短短的二十四个字,却是内容丰富、层次分明的。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要求和目标,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当前世界文化多元化的新形势下,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探析

1、中国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渊源

(1)中国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基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富强,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和兴旺发达。中国传统文化中“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生动表达了国家富强,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繁荣的幸福场面。 “民为重,君为轻”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的民主内涵则是当今民主建设的重要文化来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要求就是要建设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大同社会,早在中国传统文化《礼记》中就有记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人民和睦的和谐大同社会是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源泉。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平等,就是要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公正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在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 “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平处于公,公出于道”、“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则蕴含着的公正平等的文化内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基础。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爱国,就是热爱祖国,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中国传统文化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当今爱国精神的文化基础。诚信,在中国传统化中历来受到世人的青睐,“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海岳尚可倾,口诺终不移”中蕴含着诚信精神是营造良好诚信风尚的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蕴含着中华民族丰富的传统文化,有利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的同时,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精神动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和发展的精神力量,也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对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凝聚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2)中国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中国传统文化是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基础。具体表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位卑未敢忘忧国”等孕育着深刻的团结统一、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爱国主义思想内涵。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夸父追日”、“精卫填海”、“大禹治水”、“愚公移山”蕴含着不屈不挠的改革发展精神, “因材施教”、“审时度势”、“与日俱新”则包含着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这些深刻的优良传统文化构成了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的思想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深刻的思想精神,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的思想基础,同时,也是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基础。在新时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相辅相成,紧密联系。不仅与中华民族美德相承接,而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中国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相协调。为人民群众进行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判断行为得失,规范日常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继承发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精神文化中自强求富、尚和合、求大同的文化内涵。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精神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崇正义的继承和发扬。同时,个人价值准则中的爱国、敬业、诚信、友爱的内容继承和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爱祖国、守诚信、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文化。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追求,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标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之中,具有牢固的文化基础。抛弃传统,丢弃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活力和命脉。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传统中国文化是我国当前在世界文化多元化交流融合中站稳脚跟的根基。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创新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精神支柱和精髓。其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内涵,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不断创新发展,发展具有时代鲜明特色的文化价值理念。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时,也注重吸收世界文明的有益成果,从中汲取其丰富深厚的文明成就。在继承吸收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时俱进,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意义

1、对于继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具有深远的历史价值

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源远流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对于继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具有深远的历史价值。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内容极为丰富。热爱祖国,矢志不渝;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维护统一,反对分裂;同仇敌忾,抗御外侮都是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蕴含着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千百年来,融入民族意识中的爱国主义传统成为激励中华民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精神支柱。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团结统一的民族精神始终凝聚着中华各族儿女的共同心愿,引领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爱国主义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凝聚作用。同时,爱国主义也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力量源泉,爱国主义精神为个人实现人生价值提发展舞台和指明方向。

2、对于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