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SCI发表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特殊教育分层教学(合集7篇)

时间:2023-10-15 15:33:20
特殊教育分层教学

特殊教育分层教学第1篇

【关键词】分层理念;特殊教育;作用

中图分类号:G4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485(2021)07-0055-02

分层理念是在分层教学基础上经由总结归纳发展而来的教学思想,倾向于将学生划分为若干层级,针对各层级学生运用针对性较强的育人对策,通过恰当分层高效输出教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规划设计与教育目标贯彻落实相契合,使教学活动能始终围绕学生全面发展特殊性展开。然而,有些特殊教育学校存在分层理念应用不彻底问题,主要源于未能意识到分层理念的积极作用,育人理念存在偏差,无法突出分层教育价值。基于此,为转变特殊教育观念,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探析分层理念对于特殊教育教学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一、增强特殊教育针对性

分层理念的突出特点是因材施教,在明晰特殊教育学校内不同健康情况、不同程度残疾学生共享教育服务教学实践形势前提下实施分层理念,尊重每位残疾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根据残疾学生行为表象、心理状态制定特殊教育目标,并根据学情引领教师群体解构该目标,肩负分层教育责任,看清教育教学方向,使教师育人着力点更为明确,以此为由集聚特殊教育资源,打造人性化、生本化、针对性课程,满足本校残疾学生学习成长需求。基于残疾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学习成长,心理状态、行为表象随之改变,应用分层理念教师可及时把控学情,围绕残疾学生实际情况有目的性地改进教育目标,同时筛选教育资源,形成全新课程,保障特殊教育“对号入座”,在“目标分层规设——内容分层集聚——学情分层反馈——目标分层优化”闭合环路加持下增强特殊教育针对性,使特殊教育犹如齿轮般滚动前行,继而体现分层理念在特殊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二、调动残疾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

在以往统一性、一体化较强的特殊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些残疾学生虽然紧跟育人步伐,但仍会在学习实践中感到吃力,消磨学习热情,产生厌学心理,此时若教师未能及时发现残疾学生情绪并抓住学情波动规律将出现特殊教育教学活动脱离实际现象,教书育人心血将付诸东流。与以往的特殊教育教学理念相比,分层理念更具生本性,在残疾学生学情加持下聚合资源、创编教案、设计活动并加强评价,使残疾学生表现得更加积极主动,能在分层理念中汲取成长养分。例如,教师在设计分层合作学习方案时会考虑到各组学生综合学习能力,在学情均衡前提下规设小组,确保各组学优生、学困生兼具且关系和谐、气氛融洽、目标一致。相较于残疾学生独立完成自学任务,教师以组为载体鼓励残疾学生互助协作,能提高自学效率,在同伴面前不会担心说错、做错,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同组残疾学生可围绕发现的问题交流互动,在互助、提问、探究、总结基础上点燃求知热情,调动学习积极性,用“主动求知”代替“被动接纳”学习状态,使残疾学生思维增加活跃,期间还可增强社交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合作互助能力等素养,发挥分层理念素质教育作用。基于此,在特殊教育教学中需运用分层理念,体现分层理念育人作用,调动残疾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凸显残疾学生特殊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核心地位。

三、逐步改进特殊教育体系

当前鼓励特殊教育、普通教育合并,政府提供资金保障,说明特殊教育体系并非一成不变,要跟随教育形势以人为本不断调整。一切教育活动的主体均是学生,如何把控学情逐步改进特殊教育体系,成为特殊教育教学实践需解决重要问题之一。分层理念体现教育过程与结果的关系,残疾学生能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攀登知识高峰,将教师分设层级视为脚下的成长阶梯,教师则在分层理念推行过程中统筹育人资源,剖析育人信息,将学情视为特殊教育教学体系改进“风向标”,始终根据残疾学生学习成长真实情况划分层级,避免教师育人决策较为盲目,在合理分层前提下驱动教育体系,为特殊教育资源输出疏通渠道,使残疾学生能参与教学活动,分步骤、分阶段学习成长,保障学情与特殊教育教学周期性顶层设计方案一致。特殊教育教学体系除由教育管理者及教师驱动外,还有家庭、社区、社会公共福利机构等主体参与其中,在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同时如何协同育人成为难点,这就需要发挥分层理念作用,鼓励参与特殊教育教學服务主体共享学惰信息,在以人为本基础上针对学情深入分析,划分行之有效的特殊教育教学层级,提高多方协同教育默契性、有效性、联动性,保障各方均能在特殊教育中做出贡献,避免使蛮力、使错力、乱使力,使特殊教育体系分层保障效果更优,基于分层理念发挥逐步改进特殊教育体系作用。

四、有利于特殊教育教学方法改革

分层理念指导性较强,同时具有改进教学方法作用,以设问教学法为例,教师在意识到残疾学生处于不同成长状态后结合教学内容所设问题更具开放性、层级性、灵活性,保障处于各个学习层级残疾学生均能思维活跃、大胆表达、参与其中,在回答问题中检验自学成果,与教师积极互动,使教师可根据残疾学生回答问题的结果持续设问、恰当追问、合理启发,确保设问教学法可发挥育人作用。分层理念之所以能发挥教学方法改革作用,主要源于教师关注残疾学生学习状态,紧跟不同层级学生学习动态,积极与各个层级残疾学生高效互动,将教学方法视为基于分层理念创建高效课堂重要条件。除分层理念能直接改进教学方法外,该理念还具有集聚育人资源作用,这在新时代“互联网+特殊教育”改革过程中极为重要,教师根据分层理念立足网络整合课程资源,保障视频、图片、音频、文本等资源均与各个层级残疾学生学习需求吻合,能在利用海量数字资源前提下创编层级性极强的育人方案,为残疾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响应教育信息化改革政策号召,继而助推特殊教育教学方法不断升级。

特殊教育分层教学第2篇

关键词 中职教育 特殊教育 残疾类别 分层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Methods and Implementation of Hierarchical Teaching in

Secondary Vocational Special Education

WANG Xuetao

(Hu'nan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of Special Education, Changsha, Hu'nan 410119)

Abstract Vocational special education is a part can not be ignored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t is an important channel for people with employment and integration into society. Training objectives and teaching methods in vocational special education stage also uses traditional mode of education, ie professional disciplines unified by teaching objectives, teaching methods unified, uniform appraisal standards. This creates a lot of problems in the actual teaching. This article will discus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ethod and implementation process by the student's disability hierarchical teaching special education in vocational, an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hierarchical teaching effectiveness and shortcomings.

Key words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special education; type of disability; hierarchical teaching

0 绪言

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目前,我国对中职教育的重视程度已超过以往任何历史阶段。作为中等职业教育一部分的中职特殊教育也备受关注。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专业教育,在各个特殊学校纷纷兴起,师生待遇得到极大改善。大批残疾学生因此受益。

1 特殊教育中的现实问题

一方面,学生知识基础参差不齐。特殊学校中,不乏品学兼优,身残志坚的勤奋学生,但也包括不少基础较差的学生。很多残疾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无法适应普通小学、初中的教育方法和节奏,导致知识基础十分薄弱。甚至不少学生只读完了小学,就辍学在家,到了该独立的年龄,家长发现孩子什么都不会,这才送到中职学校来学习。特别是一些聋哑生和盲生,由于家住农村,当地没有特殊学校,以至于根本没有学习过手语或盲文。这么多水平参差不齐的学生混在一起,使得传统的教育方式面临极大挑战。

另一方面,学生不仅分为不同的残疾类别(肢残,聋哑,盲等),更分为不同的残疾程度,如肢残就可分为上肢,下肢,脑瘫等,并且肢体功能的丧失程度也不相同。这也导致了传统的教学方法无法面面俱到。

此外,学生来学校的目的也不相同,有些是为了将来就业、创业学一技之长来学校,有的是家长只为了让孩子接触一下社会生活来学校,甚至还有些残疾程度较重的学生,是因为家长为了双双外出打工,把他们送到学校来,让学校代为照看。这些情况都直接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和老师的教学效果。

由于这些原因,普通院校教学方式中的对所有学生按专业按学科学目标,统一授课方法,统一考核标准的做法,在特殊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上效果不佳。为了达到整体教学效果,老师往往只能照顾基础差的学生,放慢教学进度。这就使得成绩好的学生无法学到更多的东西,导致对学习失去兴趣。而有些课程(如中英文录入),因为残疾程度的差异,一些学生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也无法达到正常考核标准,导致自信心极度低落,从而影响了其他课程的学习效果。

2 分层教学

针对以上这些现实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进行分层教学。不仅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分不同的专业,更要在同一专业中根据学生的基础和残疾程度,分别设定不同的教育目标和考核机制,课程设置也要做相应修改。

例如我校电子商务专业。该专业学生以肢残生为主,少量正常学生,总共53人。其中小学文化(包括初中未毕业)17人,初中文化(包括高中未毕业)29人,高中以上文化(包括中专)7人。我们经过一个学期的考察和评估,将这些学生按照残疾程度和学习能力分成两个班,一班23人,二班30人。一班学生上肢功能基本健全,包括单手功能健全,语言交流无障碍,学习能力和学习意愿较强。二班学生残疾程度较重,无法正常使用键盘鼠标(或有较大困难,速度慢),语言交流有障碍(部分脑瘫学生),知识基础薄弱,学习能力差。

然后对这两个班设置不同的培养目标。一班:基础知识扎实,沟通能力强,能够迅速适应社会,专业技能基本达到就业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毕业后能够进入企业与正常人同样就业。二班:能够掌握部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就业能力,能够使用电脑,部分学生能够自主创业(自己开网店)。

课程设置也有所侧重。一班除正常要求的基础和专业课程外,着重加强了公司环境下的实训实操,并按照我校对口电商企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二班则侧重基础知识的学习和电脑使用技能方面的训练。针对学生的残疾情况,对一些课程内容做了删节和减少,考核标准也较正常标准有所降低。

3 职业导向

在适合进入企业的学生中,我们又根据个体残疾特点、程度以及个人意愿,针对电商专业的不同的职业岗位进行细分定位。如双手健全的学生可以定位在客服专员、美工专员等岗位,只有单手健全或者双手均有轻度残疾可以定位在数据专员,营销专员等岗位,残疾程度很轻的可以定位在摄影岗位。然后针对不同的岗位指派专业老师带领进行实习实训。这样一来,老师关注的学生减少,残疾情况基本一致,对教学的效率和效果有了很大的促进。

在不适合进入企业的学生中,我们也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实训。如部分脑瘫学生(智力和学习能力正常,但无法控制肢体动作的准确性和协调性),主要问题是动作缓慢,无法与人正常沟通,我们就着重进行自主创业方向的培养,让他们能够自己在家开网店,做代销。还有其他的残疾程度较重,基础较差的学生,主要培养基础知识和电脑操作能力。这样一方面可以让他们把能学的知识学会,基础打牢,另一方面自尊和自信不断增强,自卑的人生态度也得到根本的改变。

4 效果及不足

经过一段时间的分层培养,效果显著。大部分一班学生都能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准自己的定位,明确努力方向,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能够自主学习专业相关内容。学生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对自己充满信心。部分学生未毕业就已经被用人单位看中,进入企业实习。二班的学生也极大的提高了自己的知识水平,家长对教学效果也十分认可,为自己的孩子能有如此的进步而高兴不已。

但分层教育在实施过程中,对教师的责任心和精力都是极大的考验。教师需要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为其设定相应的方向,这就有可能与个别学生意愿相冲突,从而导致教学质量下降。另外当学生人数增多时,教师也会顾此失彼,难以周全。还有一些问题也亟待解决,如上级教育部门每年对学生进行技能水平抽查考核,分层教学则会导致学生在某些科目难以通过考核。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做进一步探索和改进。

特殊教育分层教学第3篇

一、当前我国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整体来看,当前我国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发展存在着培养层次偏低、区域结构分布不合理等问题。与此同时,随着我国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数量上的增加,缺乏专业师资也日渐成为制约机构发展的突出问题。

1.整体培养层次偏低

21世纪以来,在我国教师教育改革由“三级师范”向“两级师范”过渡的背景下,中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逐渐式微,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数量与规模显著增加。特殊师范教育的培养层次已由20世纪80、90年代的以中等特殊师范教育培养为主转向21世纪之后的以高等特殊师范教育培养为主。目前已形成了专科与本科并存、兼有少量研究生教育的特殊师范教育层次格局。在专科、本科、研究生这三级高等特殊师范教育层次体系中,除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几所大学培养少量特殊教育研究生之外,我国特殊教育师范生的培养仍以专科和本科为主。而在专科与本科构成的特殊师范教育培养层次体系中,专科培养人数偏多,本科培养人数偏少。所以,我国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整体存在着培养层次偏低的问题。

据2014年全国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计划显示,2014年我国共有61所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招收特殊教育师范生,招生计划总人数为4522人,其中专科招生计划2432人,本科招生计划2090人。专科占整个招生计划人数的53.7%,本科占46.2%。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科与本科招生计划人数分布来看,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本科招生计划人数少于专科招生计划人数。事实上,在21世纪初的十多年间,我国特殊师范教育在专科层次所占比例更多,本科层次师范生培养比例还要更小一些。只是在最近几年,特殊师范教育机构不断扩充,其中本科层次的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增长显著,一些省属师范大学、地方学院陆续通过设立特殊教育专业招收特殊教育师范生,使本科层次的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在数量上快速“井喷”'从而明显地拉动了本科层次招生计划在总招生计划中的比例。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近些年来招收特殊教育专业的本科院校数量增长的幅度超过专科院校的数量增长,但在招生规模上,专科院校的平均招生人数远超过本科院校。在2014年招收特殊教育专业的61所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中,本科院校已从20世纪90年代的7所增长到了45所,专科院校为16所。但从平均招生人数来看,本科院校平均每校招收46人,专科院校平均每校招生143人,可见专科院校的平均招生人数远超过本科院校。并且,部分专科层次的特殊师范院校招生规模逐年递增。而在本科阶段,本科特殊师范教育机构虽然数量上有所增加,但招生规模增长不大。譬如,作为最早举办特殊师范教育本科的几所教育部重点师范大学,如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生招生人数均不多,其重心已放在特殊教育硕士与博士生的培养上。另有一些师范大学也逐渐减少了本科层次特殊教育师范生的招生,如辽宁师范大学近些年来本科特殊教育师范生招生规模渐趋减少,陕西师范大学则从2007年就停止招收特殊教育本科生。

一方面,在普通师范教育领域,随着对教师学历要求的提高,降低专科层次师范生的招生,加大对本科层次甚至研究生层次教师的培养已成为提升我国教师队伍整体学历水平、培养高素质师资的重要举措。那么,特殊师范教育领域自然也对教师的学历有着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从我国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来看,以专科为主的培养层次体系已不能满足特殊教育实践发展的需求。近些年来的特殊教育教师招聘也鲜明体现了这一点。很多地区,特别是东中部地区在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过程中明显地提高了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下层次的特殊教育师范生甚至很难有机会进入到资格考试中。培养层次偏低与实践需求之间的矛盾使得特殊教育实践领域一方面很难获取理想的师资,另一方面对于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来说也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

2.结构布局不合理

结构布局是关于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在整个国家范围内的统整与分布问题。近年来,随着教师教育改革中的层次结构调整以及特殊教育快速发展对大量合格师资的渴求,中等特殊师范教育逐渐萎缩,高等特殊师范教育规模显著扩大,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快速扩张。更多的师范大学、师范学院、师范专科学校以及向综合化转型的地方学院陆续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与此同时,综合性大学、体育类院校、医学类院校以及独立学院等院校也开始尝试培养特殊教育教师。从区域分布来看,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布局已由少数省域扩大到更多省域。不包含港澳台在内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每省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已接近2所。事实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了青海、西藏之外都已设有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为本区域或面向全国培养特殊教育教师。

从我国特殊师范教育发展的整体来看,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布局合理性较高,基本兼顾到了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然而,由于我国区域之间特殊教育发展不均衡,这种看似平均的结构布局依然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事实上,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配置不均衡,差异比较大。调查统计显示,全国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23人。在东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26人,高于全国均值。在中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22人,接近全国均值。而西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为19人,低于全国均值。其中,四川、广西、贵州和青海四省的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数还低于西部平均值。另一项调查显示,西部地区特殊教育教师不仅在数量上较为缺乏,专业化程度上也较低。在西部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仅为20%左右,大部分教师并未接受系统的特殊教育专业训练。区域特殊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以及区域特殊教育师资配置的不均衡决定了区域之间对特殊教育教师需求程度的不同。比较而言,西部包括中部地区更缺少特殊教育师资,更需要特殊师范教育机构为其发展提供大量的合格教师。特别是近些年来,国家为加大薄弱地区特殊教育的建设力度,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薄弱地区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2007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中指出,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投入,在中西部地区建设1150所左右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在中西部地区的地(市、州、盟)级和30万人口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旗)有1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盲、聋哑、弱智三类校中两类及以上组合建制学校)或单一性特殊教育学校。目前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已全面铺开。可以预见的是,大量特殊教育学校的新设立将有效解决残疾儿童无法入学问题,同时也会引发这些区域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迫切和大量需求。而从目前的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布局及其在近几年各省域的招生计划来看,有接近一半的特殊师范教育机构设置在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且招生计划主要向本地区倾斜。可以看到,虽然特殊教育机构在持续扩张,但目前形成的结构布局存在着不合理性,并未考虑到我国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扩张下的师资急需以及特殊教育整体快速发展问题。

3.专业师资匮乏

要培养专业化的教师,培养机构的师资应该是更加专业化的。这一点对于急剧扩张中的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来说尤为重要。要保证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的质量,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中的师资,无论在数量配备还是质量要求上都应该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要求。然而,在我国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快速扩张的背景下,机构扩张与专业师资缺乏之间的矛盾却日益突出。

关于目前特殊师范教育机构中生师比的数据能够明显地反映出我国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专业师资缺乏这一困境。教育部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我国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53:1。关于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生师比的调查表明,在本科层次,平均生师比为16:1。但各校生师比差异悬殊。个别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数量严重不足,生师比逼近50:1,而某些高校生师比却不足10:1。在专科层次,平均生师比为49:1,个别院校生师比甚至超过90:1。从年龄结构来看,国内各高校教育专业教师呈现高龄化与年轻化并存现象:即存在有些高校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过高情况,又存在有些高校极度缺乏年青教师、教师高龄化现象。从学历层次来看,本科院校教师学历层次较高,博士与硕士比例高;专科院校中教师学历普遍偏低,博士学历少,本科学历居多。从学科专业来看,各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获得特殊教育专业学位的比例偏低,在调查数据中仅占26%。其中,本科院校获得特殊教育专业学位的教师不足30%,专科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仅为23%。各高校均以智力落后、盲、聋教育的师资为主,缺乏康复专业以及具有语文、数学等学科背景的教师,专业结构不完整。[5]从与教育部数据的对比来看,我国特殊教育本科层次的生师比(16:1)与平均水平相差不大,甚至超过了平均值以上。但专科层次院校生师比失衡严重,平均值为49:1,显示出目前专科层次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教师极度缺乏。而本科与专科生师比差异大的原因在于本科层次的教师来源多样化,学历要求高,多为博士或硕士,还存在部分海归人员。加之本科层次学校招生规模普遍不大,学校师资配备通过多种方式招聘或校内师资调配基本可以解决问题。而专科层次院校师资虽然对教师学历要求相对较低,但由于一方面我国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培养原本不多,目前仅有三所教育部直属高校设立特殊教育博士点,有限的几所高校招收培养特殊教育硕士生,但在培养数量上非常有限。另一方面,我国专科层次特殊师范教育机构近些年来招生规模过大,且机构扩张速度过快。

除了缺乏专业教师的问题外,是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师资的专业化程度低与专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由于国内特殊教育高学历层次的人才培养很少,很多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之前并非特殊教育专业出身,或者是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特殊教育专业训练,而是从邻近专业或其他专业、学科调配过来,自身的特殊教育专业背景薄弱,因而只能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通过研修来提高。特殊教育专业本身又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交叉学科,涉及到教育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缺乏特殊教育专业背景无疑增加了非特殊教育专业人员专业化的难度。在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急剧扩张的趋势下,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尤其是专科层次院校教师的数量短缺与专业化程度问题会越发尖锐。这种尖锐与矛盾凸显出当前我国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发展还是一种粗放式的、过于注重数量的无序扩张。

二、当前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

从我国特殊师范教育制度化的历程来看,国家在兴建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同时,也在建立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发展的制度规范。“制度的关键功能是增进秩序:它是一套关于行为和事件的模式,具有系统性、非随机性。”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开始通过制度建设为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外部与内部发展提供规范和秩序。在外部规范上,主要是指国家关于各级各类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整体布局。在内部规范上,主要是指国家对于各级各类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发展的目标、方向等做出的规定或要求,以保障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有序运行。譬如,在中等特殊师范教育层次,国家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制定了明确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编写了统一的中等特殊师范教育教材。在高等特殊师范教育层次,将特殊教育专业纳入到整个普通高等师范教育本科基本专业目录之中,同时制定了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方案,出台了特殊教育专业教学计划。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为中等和高等特殊师范机构的建立、发展与运行提供了必要的制度规范。

但从当前我国高等特殊师范教育发展的现状来看,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思考与回答,造成了当前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陷入一种相对无序发展的状态。一方面,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设立较为盲目,很多院校在不具备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经验、人员等条件下随意设置特殊教育专业,甚至盲目扩大特殊教育招生规模。另一方面,特殊教育专业设置往往过于趋同,培养目标相对单一,培养模式较为僵化。21世纪以来我国高等特殊师范教育在变革与调整的过程中,虽然也出现了培养目标的调整、培养方向的分化与培养模式多样化的探索和实践,但从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整体发展来看,更多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设立存在着明显的“照搬”色彩,即参照已有高等特殊师范教育发展模式设立特殊教育专业或方向、培养目标。在缺乏成熟经验的前提下,采用模仿的方式开展特殊师范教育对于发展初期的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来说无疑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但趋同的培养方式又会造成所培养的特殊教育教师类型单一的问题。特殊教育实践领域内除了需要特殊教育专业师资外,康复类专业教师、体育艺术类专业教师、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学前特殊教育与职业教育教师等类型师资更为缺乏。职前培养专业设置的单一性很容易导致实践领域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结构的单一与不合理。此外,20世纪构建形成的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培养目标、课程方案与教学计划等已同样随着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变革而不再适用,由于没有建立新的培养目标、课程标准与教学计划体系,高等特殊师范教育陷入了机构发展无所适从的境地,发展中的随意性凸显。以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中的教材为例,由于没有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的课程标准,教师在进行某门课程的讲授时通常是自编教材或随意选用、组合教学内容,但这样又很难保证师范生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和培养质量。

很显然,在这一时期由于旧有的高等特殊师范教育制度规范的消失,新的高等特殊师范教育制度规范尚未形成,造成了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在外部发展与内部构建上出现了诸多问题与矛盾。

三、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发展的制度性策略

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合格师资。当前亟待重建我国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制度规范,从而继续强化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培养功能,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优质师资。建立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制度规范,应将高等特殊师范教育的培养层次、培养规模、结构布局以及培养机构质量这几个要素放入其中综合考量和设计。这既是基于当前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也是基于机构自身走向成熟与完善中必然要涉及到的核心内容。

1.提高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培养层次

提升教师培养层次是实现教师专业化最基本的要求与体现。当前我国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从整体来看呈现一种“金字塔型”的格局,即以专科层次教师培养为主,本科层次教师培养数量偏少,硕博士层次教师培养则更少。这种层次格局已不能适应我国当前实践领域对以本科为主的特殊教育教师需求。当前需要进一步提升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整体培养层次,缩减专科、扩大本科,把以专科为主的高等特殊师范教育培养层次上升到以本科为主,适当扩大研究生阶段的教师培养,从而使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在培养层次上由“金字塔型”格局向中间大、两头小的“纺锤型”格局转化。

这种培养层次的提升不再是简单的机构升格,它更多地应是一种特殊师范教育资源的重心转移。21世纪以来,我国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已经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合并与升格。通过这次合并与升格,大多数原有的中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以多种方式实现了由中师向专科甚至本科层次的转变。这种转变是以21世纪前后的高校扩招以及国家提高教师学历层次为背景的。然而,这种升格由于没有根本改变和提升机构自身的培养能力与办学水平,造成教师培养表面上看来学历层次有所提升,实际上却没有切实提高所培养教师的素质水平。在现有形势下提升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层次,要转变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整体的培养重心,即将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重任更多地交给现在的本科层次特殊师范教育机构,而不是专科层次的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很明显,依托现有的本科层次院校,较之于通过升格专科这种培养重心转移的策略更能够保障特殊师范教育机构保持较高的办学水平。

“纺锤型”特殊师范教育层次体系的构建需要将培养重心放在本科层次,影响着专科、本科、研究生这三个层次特殊师范教育机构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本科层次的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将主要承担为广大特殊教育学校培养中小学教师的重任,而现有的专科层次的特殊师范教育机构需要将培养目标下移,更多地为特殊儿童的学前教育培养师资。另外,国家需要适当扩大研究生层面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师范大学、综合类大学面向特殊教育实践培养特殊教育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的培养提升实践领域内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针对当前诸多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缺乏专业师资的问题,国家还需要加大对特殊教育学博士的培养:除了现有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之外,鼓励教育部直属的另外三所师范大学以及更多高水平的综合性大学、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参与到特殊教育学博士培养中来,为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和研究人员。由此,在“纺锤型”的特殊师范教育层次体系中,各级各类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在培养目标与培养层次上重新进行了规划与分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综合类大学、省属重点师范大学与地方学院等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分别承担着不同层次与类型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任务,共同构成了一个培养特殊教育专科、本科、硕博士研究生的层级式系统。

2.调整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培养规模

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培养层次重心的上移,必然带来专科与本科培养规模的重新调整与分配。从目前来看,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培养规模,需要解决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总体的培养规模问题;二是专科与本科在培养比例上的分配问题,即专科招生人数与本科招生人数的划分。这两个问题需要在建构机构制度规范时通盘考虑。

一方面,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整体上还处于专业师资短缺阶段,现有特殊教育教师数量与教师整体需求量之间还有巨大的差距。无论是特殊教育学校还是随班就读,都面临着各类专业师资不足的困境。现有的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招生规模短期之内尚不能解决大量师资短缺问题。因而,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大量的合格师资仍是新时期的紧迫任务。进一步扩大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整体的培养规模,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数量是当前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发展的应有之义。换言之,我国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扩张的态势还需要继续保持,以使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进一步扩大,从而源源不断地提供师资,缓解实践困局。“数量足够”是对教师队伍发展最基本的要求。没有足够数量的师资作为前提,特殊教育无法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当前数量上的扩充已不仅是单纯追求“粗放”型发展,提升培养质量必须成为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扩张中遵循的基本原则。盲目追求数量而不重视质量的师范教育机构规模扩张与现今教师专业化以及特殊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明显是背道而驰的。这意味着我们所思考的特殊师范教育机构规模与数量的扩充并不是将现有的专科与本科层次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做平行扩展,而是对现有的专科与本科的结构比例重新进行设计与分配,有所侧重的发展。也就是说,特殊师范教育机构下一步的发展策略必须是缩减专科层次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数量与培养规模,降低这些专科层次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招生人数;同时扩大本科层次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数量与培养规模。这种“此消彼长”式的策略,既能够实现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培养重心的上移,又将扩大特殊师范教育规模的着眼点,使其聚焦于本科层次的特殊师范教育机构。

3.优化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结构布局

在培养重心向本科层次特殊师范教育机构转移、继续扩大特殊师范教育培养规模的同时,国家需要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现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整体布局。由于我国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发展的区域不均衡性,不同地区特殊教育师资数量需求不完全相同。尤其是当前在国家加大对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背景下,中西部很多地区特殊教育教师缺口较大,且教师需求量还在不断增加。在中西部特殊教育教师紧缺的省域扩充特殊师范教育机构数量,并提升本省域内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培养规模,是当下解决区域师资短缺问题的重要方式。国家需要加大对中西部各省域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建设力度,在政策保障、经费投入等方面向这些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倾斜,切实增强这些机构的教师培养能力,从而为当地培养大量的特殊教育教师。

另外,还需要对我国省域内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进行重新布局,以提升各省域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办学层次与办学水平。从全国来看,优质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分布并不均衡,多集中于一些开展特殊师范教育历史较久的省域,如江苏、北京、上海等地。这些区域依赖较早设立或发展较为成熟的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为当地特殊教育发展提供了大量师资。这也是当前这些区域特殊教育发展较为迅速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放眼全国,多数省开设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培养本科层次的师资还仅是近几年的事情。虽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机构的结构发生了变化,但优质资源并没有增加。在国家重点建设的39所“985”高校和116所“211”院校中,除原来就有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外,只新增了华南师范大学1所。原有的陕西师范大学不再培养特殊教育本科生,东北师范大学一直没有参与,其他高水平的综合性院校更是没有介入。故而,我国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体系还没有真正发生质的飞跃。特殊师范教育起步晚,办学缺乏经验,在培养数量与培养质量上都很难满足本省域特殊教育实践发展对师资的需求。促进这些省域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快速发展,提升省域特殊教师教育培养层次与水平,是当前制度层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当前有些省属师范大学已自发开始参与到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中来。就省域而言,省属师范大学往往是本省域内师范教育资源最为集中的院校。应当充分利用省属师范大学的资源优势来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国家需要出台政策,要求每省至少要有一所省属师范大学重点加强特殊师范教育建设,提高省属师范大学在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各省要以省属师范大学为中心,将本省的特殊师范教育资源进行统筹优化,从特殊教育专业设置、各机构的培养层次、培养类型与培养规模设定等方面进行整体规划,解决省域内的特殊教育教师需求问题。

4.建立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认证标准

特殊教育分层教学第4篇

【关键词】广西 专业社工机构 残疾人教育 特殊教育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5C-0044-03

在现实生活中,残疾人作为社会特殊的弱势群体,其教育的发展水平不仅直接影响着残疾人群体的发展和进步,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因为社会公平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残疾人教育权的保障是残疾人公平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标志之一。为此,本文分析广西残疾人教育现状,探索广西残疾人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而探讨专业社工机构促进残疾人教育发展的对策。

一、广西残疾人教育现状

广西残疾人教育现状涉及残疾人文化程度、特殊学校设立情况、残疾人在校人数、特殊教育内容、特殊教育方式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本研究只是从宏观上探讨专业社工机构介入广西残疾人教育的对策,为此本文仅从残疾人文化教育程度、特殊学校设立情况、特殊教育内容和层次等三个方面予以分析。

(一)广西残疾人文化教育程度。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覆盖了从文盲到博士八个层次(其中视高中和中专为同一层次),具体情况见表1。其中,初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最高,所占比例为40.9%。小学文化程度所占比例居其次,所占比例为40.5%。博士和硕士文化程度所占比例最小,所占比例仅为0.01%。

(二)广西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情况。如表2所示,广西共设置特殊学校66所(2015年统计数据),其中南宁市设立特殊学校数量最多,共设置12所。梧州市、北海市、贵港市和崇左市均设立特殊学校2所。防城港市2015年9月21日才设立首所特殊学校。这66所特殊学校均为公办学校,此外还成立了部分民办特殊学校,如南宁市启航特殊教学学校等。另外,2011年广西残疾人联合会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成立了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三)广西特殊学校教育的内容和层次。从内容上来说,广西特殊学校教育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学历类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类型;另一类是培训类教育,即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历文凭,只能获得一定的培训。从教育的层次上来说,66所特殊学校中,只有南宁市盲聋哑学校、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等几所学校包括基础教育、初等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等层次,其他大部分特殊学校都只是提供基础层次的教育。民办特殊学校基本上以培训类教育为主。广西残疾人联合会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成立了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属于高等教育中的专科层次的教育。

二、广西残疾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一)广西残疾人教育存在的问题。综合而言,笔者认为广西残疾人教育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的问题:第一,文化程度总体上偏低。从表1可以看出,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总体上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达到89.9%,高中及相当层次所占比例为9.08%,大专及以上层次所占比例仅占1.02%。第二,残疾人教育层次偏低。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教育层次偏低。从广西特殊教育来看,66所官办特殊学校中90%以上的学校仅提供基础性教育和初等教育,提供中等教育的学校也极少,而专业的特殊高等教育学校(学院)也就一所。第三,特殊学校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从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分布来看,特殊学校并没有充分发挥其提高残疾人群体学历层次的作用。民办特殊学校偏少,且以非学历类教育为主。第四,特殊学校教育内容及认定方式有待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群体毕竟同正常人相比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因此在特殊教育内容方面应加大改革。同时,残疾人的非学历教育如何同学历教育接轨,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制约广西残疾人教育发展的原因。影响广西残疾人教育发展的原因有来自政府方面的,也有来自社会方面的,更有来自其自身方面的。残疾人自身的不足是既成客观事实,残疾人自身方面的原因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由于残疾人自身的缺陷引起身心的变化从而影响其个人的发展这方面是值得重视的。社会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社会关注度不够,残疾人自身的弱势群体特性使得社会较少关注该群体的发展状况。由于社会关注度不够,自然社会支持度也就不够。综合分析起来,影响广西残疾人教育的因素主要还是在于政府的政策及其支持力度。残疾人群体作为我国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理应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而且应受到优于普通人的待遇。在现实情况中,政府虽然重视残疾人教育及其发展,不过由于行政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残疾人教育并没有得到较好的重视和发展。广西于2014年制定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笔者认为其若不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还只是依靠现有的特殊教育机构去推动残疾人教育的话,是难以取得良好效果的。

三、专业社工机构介入广西残疾人教育的对策

(一)专业社工机构可以介入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调查研究。广西于2014年9月11日颁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实施方案》,提出了特殊教育健康发展、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深化教育教学课程改革五大措施。从文本意义上来看,政府层面是非常重视残疾人教育的,但在实践中难以取得真正的成效。笔者认为,要真正重视残疾人教育,首先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去第一线了解残疾人群体真正的教育需求,了解特殊学校及特殊教师的需求。而且,这种调查研究最好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减少行政因素对决策依据的干扰。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之后,其次就是要将残疾人教育实施草案进行听证,接受残疾人群体、特殊学校及特殊教育工作者、社会等对残疾人教育实施方案的反馈意见,经过反复论证之后再形成正式的方案。只有这样,才勉强称得上真正重视残疾人就业教育。专业社工机构在这过程中可以充当第三方的角色,促推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调查及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出台。

(二)政府要整合现有的特殊学校。如前所述,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总体上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达到89.9%,高中及相当层次所占比例为9.08%,大专及以上层次所占比例仅占1.02%。而这也刚好和广西特殊学校的比例吻合。广西66所特殊学校(高等特殊学校没有计算在内)中,90%以上是承担初等教育及基础教育层次的学校,只有几所学校承担高中及相当层次的教育。而残疾人高等教育学校(学院)只有广西残疾人联合会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于2011年合办的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学院。因此,广西应对现有的特殊学校进行整合。第一,对现有的66所学校进行整合,经过实地调查之后,各市严格按照比例设置特殊基础学校和特殊初等学校,该取消的则取消,该合并的则合并。第二,要加大对特殊中等学校及特殊职业学校的设立力度。真正提升残疾人群体教育水平应从特殊中等教育开始抓起,每个市设立一到两所特殊中等学校或特殊职业学校。第三,加大广西特殊高等教育的扶持力度。目前广西只有一个依托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二级特殊教育学院,可以继续培植一到两所特殊高等职业学院。另外,应加强与本科院校的联系,可以乘国家重视职业本科的东风,依托本科院校,仿照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的做法,设立广西残疾人高等教育学院,培养本科层次的残疾学生。

(三)政府应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促推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继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9月26日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之后,财政部、民政部和工商总局又于2014年12月15日印发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至此,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包括社会工作服务有了切实可行的政策依据。广西政府应充分利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来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具体来说,第一,广西政府可以将现行公办特殊教育学校的部分业务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给专业社工机构,即专业社工机构介入到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中来。第二,广西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支持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立和发展。广西政府采取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一方面有利于将特殊教育委托给合适的社会工作机构,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公办特殊学校形成一定的压力,激励其不断进行改革和发展。

(四)专业社工机构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专业社工机构无论是介入到公办特殊教育学校,还是介入到民办特殊学校,抑或是承接社会服务自我建立民办特殊学校,都要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具体来说,首先,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形成一支具备较强理论基础和较好社会工作方法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特别是要丰富其特殊教育方面的知识及提高特殊教育工作的能力。其次,从机构层面加强自我建设。专业社工有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三大直接方法和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研究两大间接方法。应充分利用专业社工(下转第125页)(上接第45页)的理论和方法促进机构自身的发展,不断提高其承接特殊教育服务的专业能力。

【参考文献】

特殊教育分层教学第5篇

摘 要 体育教学是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影响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因此,为了加深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认识和了解,促进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本文就针对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影响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实施策略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首先从生理、心理以及社会适应等三个层面入手针对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影响进行了具体分析,然后又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了在组织开展体育教学活动时应注意始终遵循针对性的基本原则、遵循健身性的基本原则和遵循益智性的基本原则等实施策略,以期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科学化开展能够有所助益。

关键词 特殊教育学校 体育教学 影响分析 实施策略

体育教学是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影响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由于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对象多是身心具有不同程度缺陷的学生,因此,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学相较于普通学校的体育教学而言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为了加深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认识和了解,促进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本文就针对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影响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实施策略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影响

在探讨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影响时,主要从生理、心理以及社会适应等三个层面入手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首先是生理层面的影响。康复健身等生理层面的影响是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最为直接的作用之一。特别是对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而言,由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身体发展的可塑性非常大,即使是身体的残疾部位也多处于没有完全定型的时期,甚至还存在转化的可能。因此,如果在组织开展体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能够根据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运动计划、选择合适的运动方法、设置合理的运动负荷和运动量,往往能够有效的改善或者是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能力,促进学生生理层面的康复。

其次是心理层面的影响。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心理层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体育教学能够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智力开发。学生在参与体育运动的过程中,往往需要调动多个感官进行工作,例如:视觉、听觉、触觉以及平衡觉等等,而不同感官在体育运动过程中所获得的各种感觉信息也会源源不断的传输到学生大脑皮层的各个中枢,从而起到刺激和活化大脑细胞、改善学生大脑供氧量的效果,让学生的头脑更为清醒,思维更为敏捷;二是,体育教学能够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自信心的培养与发展。契合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实际情况的各种体育活动的开展,能够让学生获得良好的运动体验,并通过在体育运动中的成功逐渐找到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从而使得自己的自信心不断增强。

最后是社会适应层面的影响。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社会适应层面的影响一方面在于体育运动中的竞争与合作、沟通与交流等等能够直接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属于对学生社会适应层面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体育教学能够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提升,从而有效扩大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社会活动空间,让学生能够更好的融入到社会之中,属于对学生社会适应层面的间接影响。

二、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实施策略

为了确保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根据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特点和需求,特提出了如下几点相关的实施策略:

首先,要注意始终遵循针对性的基本原则。对于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学而言,教学对象的特殊性是其与普通学校体育教学的根本区别,也是组织开展体育教学活动时应考虑的关键问题。由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身心缺陷存在一定的区别,例如:智力障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等等。所以,为了取得理想的教学成效,在针对不同身心缺陷的学生组织开展体育教学活动时,也要注意根据其实际的身心状况和需求,组织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选择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评价体系。

其次,要注意始终坚持健身性的基本原则。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康复健身是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主要作用之一,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由于身心障碍方面的问题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自身的机体活动能力。因此,为了提高学生的各项身体机能水平,为学生的缺陷补偿提供良好的身体条件,在开展体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任课教师应注意始终坚持和贯彻健身性的基本原则,将学生各项身体机能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作为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

最后,要注意始终坚持益智性的基本原则。为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在学生心理层面和社会层面的积极作用,在开展体育教学活动时,应注意始终坚持益智性的基本原则,尽可能的做到如下几点:一是,能够通过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组织开展方式的合理O计,尽量多的调动学生不同感官在活动中的参与,以提高学生的观察力水平、记忆力水平以及思维能力等等;二是,要注意通过集体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以培养学生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并让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切身体验合作与竞争的重要性,为学生更好的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心智基础。

参考文献:

特殊教育分层教学第6篇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5C-0044-03

在现实生活中,残疾人作为社会特殊的弱势群体,其教育的发展水平不仅直接影响着残疾人群体的发展和进步,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因为社会公平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残疾人教育权的保障是残疾人公平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标志之一。为此,本文分析广西残疾人教育现状,探索广西残疾人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而探讨专业社工机构促进残疾人教育发展的对策。

一、广西残疾人教育现状

广西残疾人教育现状涉及残疾人文化程度、特殊学校设立情况、残疾人在校人数、特殊教育内容、特殊教育方式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本研究只是从宏观上探讨专业社工机构介入广西残疾人教育的对策,为此本文仅从残疾人文化教育程度、特殊学校设立情况、特殊教育内容和层次等三个方面予以分析。

(一)广西残疾人文化教育程度。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覆盖了从文盲到博士八个层次(其中视高中和中专为同一层次),具体情况见表1。其中,初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最高,所占比例为40.9%。小学文化程度所占比例居其次,所占比例为40.5%。博士和硕士文化程度所占比例最小,所占比例仅为0.01%。

(二)广西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情况。如表2所示,广西共设置特殊学校66所(2015年统计数据),其中南宁市设立特殊学校数量最多,共设置12所。梧州市、北海市、贵港市和崇左市均设立特殊学校2所。防城港市2015年9月21日才设立首所特殊学校。这66所特殊学校均为公办学校,此外还成立了部分民办特殊学校,如南宁市启航特殊教学学校等。另外,2011年广西残疾人联合会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成立了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三)广西特殊学校教育的内容和层次。从内容上来说,广西特殊学校教育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学历类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类型;另一类是培训类教育,即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历文凭,只能获得一定的培训。从教育的层次上来说,66所特殊学校中,只有南宁市盲聋哑学校、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等几所学校包括基础教育、初等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等层次,其他大部分特殊学校都只是提供基础层次的教育。民办特殊学校基本上以培训类教育为主。广西残疾人联合会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成立了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属于高等教育中的专科层次的教育。

二、广西残疾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一)广西残疾人教育存在的问题。综合而言,笔者认为广西残疾人教育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的问题:第一,文化程度总体上偏低。从表1可以看出,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总体上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达到89.9%,高中及相当层次所占比例为9.08%,大专及以上层次所占比例仅占1.02%。第二,残疾人教育层次偏低。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教育层次偏低。从广西特殊教育来看,66所官办特殊学校中90%以上的学校仅提供基础性教育和初等教育,提供中等教育的学校也极少,而专业的特殊高等教育学校(学院)也就一所。第三,特殊学校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从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分布来看,特殊学校并没有充分发挥其提高残疾人群体学历层次的作用。民办特殊学校偏少,且以非学历类教育为主。第四,特殊学校教育内容及认定方式有待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群体毕竟同正常人相比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因此在特殊教育内容方面应加大改革。同时,残疾人的非学历教育如何同学历教育接轨,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制约广西残疾人教育发展的原因。影响广西残疾人教育发展的原因有来自政府方面的,也有来自社会方面的,更有来自其自身方面的。残疾人自身的不足是既成客观事实,残疾人自身方面的原因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由于残疾人自身的缺陷引起身心的变化从而影响其个人的发展这方面是值得重视的。社会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社会关注度不够,残疾人自身的弱势群体特性使得社会较少关注该群体的发展状况。由于社会关注度不够,自然社会支持度也就不够。综合分析起来,影响广西残疾人教育的因素主要还是在于政府的政策及其支持力度。残疾人群体作为我国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理应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而且应受到优于普通人的待遇。在现实情况中,政府虽然重视残疾人教育及其发展,不过由于行政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残疾人教育并没有得到较好的重视和发展。广西于2014年制定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笔者认为其若不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还只是依靠现有的特殊教育机构去推动残疾人教育的话,是难以取得良好效果的。

三、专业社工机构介入广西残疾人教育的对策

(一)专业社工机构可以介入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调查研究。广西于2014年9月11日颁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实施方案》,提出了特殊教育健康发展、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深化教育教学课程改革五大措施。从文本意义上来看,政府层面是非常重视残疾人教育的,但在实践中难以取得真正的成效。笔者认为,要真正重视残疾人教育,首先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去第一线了解残疾人群体真正的教育需求,了解特殊学校及特殊教师的需求。而且,这种调查研究最好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减少行政因素对决策依据的干扰。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之后,其次就是要将残疾人教育实施草案进行听证,接受残疾人群体、特殊学校及特殊教育工作者、社会等对残疾人教育实施方案的反馈意见,经过反复论证之后再形成正式的方案。只有这样,才勉强称得上真正重视残疾人就业教育。专业社工机构在这过程中可以充当第三方的角色,促推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调查及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出台。

(二)政府要整合现有的特殊学校。如前所述,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总体上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达到89.9%,高中及相当层次所占比例为9.08%,大专及以上层次所占比例仅占1.02%。而这也刚好和广西特殊学校的比例吻合。广西66所特殊学校(高等特殊学校没有计算在内)中,90%以上是承担初等教育及基础教育层次的学校,只有几所学校承担高中及相当层次的教育。而残疾人高等教育学校(学院)只有广西残疾人联合会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于2011年合办的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学院。因此,广西应对现有的特殊学校进行整合。第一,对现有的66所学校进行整合,经过实地调查之后,各市严格按照比例设置特殊基础学校和特殊初等学校,该取消的则取消,该合并的则合并。第二,要加大对特殊中等学校及特殊职业学校的设立力度。真正提升残疾人群体教育水平应从特殊中等教育开始抓起,每个市设立一到两所特殊中等学校或特殊职业学校。第三,加大广西特殊高等教育的扶持力度。目前广西只有一个依托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二级特殊教育学院,可以继续培植一到两所特殊高等职业学院。另外,应加强与本科院校的联系,可以乘国家重视职业本科的东风,依托本科院校,仿照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的做法,设立广西残疾人高等教育学院,培养本科层次的残疾学生。

特殊教育分层教学第7篇

关键词 融合教育 国家 社会 学校 家庭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针对我国学前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用融合教育理念的视角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对于我国实施与探索学前特殊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具体对策如下:

1国家层面的对策

政策法律法规能够硬性地保障特殊儿童进行学前特殊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制定明确的政策法律法规对于保障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是非常有效的。

发展我国学前特殊教育必须有资金的支持与保障。发达国家对学前特殊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大且拥有有效的监督机制。(1)国家要设立学前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以融合教育理念指导下学前特殊教育能够在普通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机构的普及,但是要做对学前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流向的有效监控,防止被挪用;(2)学前特殊教育经费的投入结构合理,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资金投入力度,或者通过其他手段减免部分财政税收以支持对学前特殊教育资金投入。

2社会层面的对策

引起社会对特殊儿童进行融合教育的重视,对于普及推行学前特殊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提倡融合教育,不仅是体现教育公平,更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采取融合教育理念,有利于特殊儿童回归到主流社会中。

2.1加大宣传力度,改变社会传统观念

特殊儿童不是社会的包袱,经过教育他们也可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我们社会要改变以往的错误观念,对待特殊儿童不仅仅是养活他们,还要对他们进行教育,他们有受到教育的权利,而且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并不浪费现有教育资源。

2.2在全社会倡导融合教育理念

融合教育理念有助于促进儿童的交流与身心发展,同时也是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权利理念思想。通过媒体等渠道加大对融合教育理念的宣传,引起社会对特殊儿童教育的关注,理解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的方式方法及重要性。

3学校层面的对策

学校是实践学前特殊教育的重要基地,因此学校要充分重视学前特殊教育的重要性,接纳融合教育理念,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等。

3.1提升教育理念,推行融合教育

发展教育,理念先行。普通幼儿园要积极采取融合教育的理念,尊重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接纳特殊儿童入园并随班就读,关心特殊儿童心理需求,按照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对其进行教育,使其回归教育主流,融入到普通儿童的学习生活中去。

3.2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是教师正常教学和学生正常学习的保障。我们在尊重特殊儿童有受教育权利的同时,要保障其正常学习生活的权利。因此,普通幼儿园要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充分做好招收特殊儿童入学的准备,使其受教育的环境达到无障碍的限制,最大限度地提高特殊儿童学习活动的参与水平。

3.3加强师资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师资是发展学前融合教育的力量。从融合教育的观点出发,努力使得每一名幼儿教师具备特殊教育的基本技能。具体做法如下:

(1)普通幼儿园要增加对有学前特殊教育专业背景教师的招聘力度。这样通过增加对专业背景教师的需求数量,从侧面就鼓励高校开设相关特殊教育专业,增加高校招生人数,这样从根本上就能解决全国特殊教育专业背景人才的不足现象。

(2)重视融合教育理念,加大对普通教师的相关培训。学校要积极组织普通教师进行学前融合教育的培训,提高普通教师对融合教育的理解与实践能力。只有提升教师素质才能对特殊儿童进行融合教育。

4家庭层面的对策

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与态度,将会对孩子的教育结果造成很大的影响。改变家长的陈旧观念对特殊儿童身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1改变家长传统观念,正确认识融合教育

面对特殊儿童这一群体,家长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抛弃世俗的观点,努力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家长需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改变:

(1)承认既定事实,积极寻求改变。家长要正面面对特殊儿童,少一些抱怨与苦恼,积极寻求帮助。要抛弃对待特殊儿童只养活而忽视教育的思想,要认识到通过特殊儿童也可以成为家庭的自豪,成为栋梁之才。

(2)正确认识融合教育。家长要积极学习融合教育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对特殊儿童进行学前融合教育的重要性。只要这样,家长才能积极把特殊儿童送到普通幼儿园进行融合教育,促进特殊儿童融入到主流教育环境中去。

4.2宣传融合教育,消除普通儿童家长与特殊儿童家长间的对立态度

从宏观层面上来讲,要建立对学前融合教育的宣传体系,要通过各种途径,比如说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在普通幼儿园开设融合教育班的意义,让广大普通儿童家长加深对特殊儿童的关怀、理解与支持,以此也可以提高融合教育理念的知名度与接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