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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环卫一体化(合集7篇)

时间:2023-09-27 09:30:31
城镇环卫一体化

城镇环卫一体化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树立“综合治理、环境优先”的新农村建设理念,以开展“最佳清洁村”及“优胜清洁村”和“优秀清洁员”评比活动为抓手,实行动态管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落实新农村长效保洁和督查机制,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努力打造最干净的农村,提升中心镇的品位。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镇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机构。1、各村(居)应落实一个专门负责环境卫生的工作人员(建议由两委委员兼任),并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指导。2、环卫所主要负责集镇范围内的环卫工作及垃圾中转工作。

(三)监管机构。由镇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镇老年协会和镇城建监察一起实行监督。职责为督查各村居及环卫所环卫工人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不定期地对村居及环卫所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形成台帐,每月进行统计计分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环卫设施建设

(一)建设垃圾堆放处理设施。蓬街镇今年计划扩建垃圾中转站一座,现有的51个行政村(除集镇以外),各村先自行修补原来的简易砖砌垃圾箱,这项任务各村(居)在4月20日前完成,由镇统一安排进行统一着色统一标语,村(居)如果叫环卫所统一清运的话,按照方便运输原则选择合理地段,每个村筹建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点。

(二)建立卫生保洁队伍。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各行政村配备1-2名卫生保洁员(1000人以下为1名,1000人以上为2人),负责本村居的垃圾保洁、清运,各村(居)在4月20日前把保洁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城建办郑坚。

(三)配置垃圾清扫清运设备。各村(居)自筹资金,配备简易垃圾收集车、垃圾清运车辆,用于本收集点或本村的垃圾清运,在4月20日前完成。镇环卫所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满足垃圾清扫、收集、清运需要。

(四)日常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途径(除集镇由环卫所负责以外)。各行政村将本村清扫的垃圾,统一清运至黄琅垃圾填埋场或清运至蓬街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处理(如需交环卫所压缩站处理,环卫所将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用)。

四、工作职责

城乡环卫垃圾处理一体化工作,实行镇、行政村(居)、农户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同作战。

(一)农户的职责。一是将产生的生活垃圾放入指定区域;二是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三是共同维护村庄内外的环境卫生。

(二)行政村(居)的职责。一是根据需要配置垃圾收集车和垃圾收集设施;二是建立和落实农户(企业)户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和责任包干制度;三是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制度,组建村级卫生保洁队伍,负责村内主干道、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四是负责将村(居)垃圾收集并清运,各村(居)在4月30日前集中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清理陈年存量垃圾,保洁人员5月1日开始工作。

(三)乡镇的职责。一是负责辖区内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配备垃圾清运设备,指导各行政村修补原来的简易砖砌垃圾箱、建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点、村内主干道路和通村公路硬化建设;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三是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监督和管理;四是制定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村(居)卫生保洁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提高农村卫生保洁水平。

五、工作要求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为落实“清洁家园,和谐乡村”专项行动和村庄整治成果,扎实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各村居要把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领导,做到村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人员具体抓。按“镇、村”各出一点的办法,设立农村环境卫生专项经费,因地制宜地出台各村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和具体奖补办法,强势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镇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安排农村环境卫生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作出贡献人员的表彰奖励,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环境卫生责任意识、争先意识和长效意识,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作进程(具体奖励政策见附件3)。

(二)加大监管力度。农村环境卫生除了靠自觉还要靠督查。镇成立专门环卫考核督查小组,各村(居)也要专门安排责任心比较强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村、镇”两级联动监管机制,上下联动,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日常督查考评。督查小组实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存在问题以督查整改单(详见附件2)形式下发到各村居,作为扣分奖惩的依据。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业务的培训指导,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

(三)开展清洁村评比活动。农村环境卫生各村居是主体,由镇环卫督查小组每月对各村(居)实行动态考核,并建立台帐。年终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产生“最佳清洁村”,作为全镇的样板村,及产生5个“优胜清洁村”和若干名“优秀清洁员”,由镇政府表彰奖励(具体评比标准见附件1)。评比活动列入年底对村居的考核。

城镇环卫一体化第2篇

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建设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根据《市农村生活垃圾“日日清”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完善城乡环卫管理长效机制,创建“清洁家园,和谐村居”为目的,加快城乡环卫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四级环卫管理体系,全力提升城乡形象。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一年努力,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普及率达到100%;镇域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日日清”管理达95%以上。

(二)增加一批环卫设施,完成垃圾清运车辆改造,安装配备一批果壳箱,确保无垃圾跑冒滴漏、无垃圾随意堆放,陈年垃圾彻底清除。

(三)完成文明样板路、样板区块的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和工作任务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1、制订方案。出台《新河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村(居)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2、动员落实。全面部署城乡环卫一体工作,动员全镇相关部门和各村(居)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迅速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村(居)要及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深入实施阶段(4月21日—11月30日)

1、健全网络(4月底前完成)

(1)建立组织。镇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居)、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

(2)完善队伍。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对连续两个月检查验收为不合格的村要及时更换保洁员,确保保洁工作富有成效。

(3)聘请监督员。镇党委、政府将聘请10名(两代表一委员)德高望重、热心环卫工作的同志为环境综合整治监督员,协助掌握面上环卫情况,多方位多渠道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2、明确责任(4月底前完成)

(1)明确工作职责。各服务区(办)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保洁工作。集镇区域的环卫保洁工作由村镇办负责;农办负责全镇河道、池塘、溪流等水域的保洁监管工作。

(2)建立联系制度。实行样板路(街)、清洁示范村居创建领导联系制度。镇党委书记负责市民大道的保洁工作,镇长负责锦绣路的保洁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联系本服务区辖区内的“一路两村(居)”的创建工作。

3、实施曝光(4月底—11月底)

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监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督查,紧盯卫生死角,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各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并在新河镇新农村月刊上给予通报。

4、集中整治(5月20日前完成)

全面完善“日日清”制度,用一个月的时间,加大治理力度,大力开展以“清洁家园、和谐村居”改善环境为主题的大清扫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坚决制止垃圾乱倾倒、乱堆入、乱焚烧等行为,达到辖区内基本无暴露垃圾,河道内漂浮物,并逐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开展卫生死角专项整治活动。各村(居)重点对辖区内道路两侧因地制宜进行植绿补绿。二是开展河道、溪流水域垃圾专项整治活动。各村(居)督促配合承包方把河道、池塘、溪流、小河小港列入整治范围,集中对水面、岸边和桥墩的暴露垃圾进行集中清理。三是开展场外固废拆解专项整治。整治重点为路边、雅雀等村的场外非法拆解点,由三产办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取缔道路两旁、房前屋后非法拆解和乱倒废物等现象,严厉打击随意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四是开展市容专项整治。村镇办要对建城区范围内的主街道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车辆停放有序、街道清洁无乱设摊点和跨门经营现象。

5、推进“六制一评”建设

(1)分级定薪制度。按检查验收的等级进行定薪。

(2)分类管理制度。对全镇30%的行政村实行领导班子联系制度,推进“日日清”工作,起示范带动作用。

(3)互查评分制度。实行服务区之间互查,互相监督。

(4)末位淘汰制度。每服务区都确定一名检查考评得分居后的村,扣市镇两级补助金的50%。

(5)互学互评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例会进行点评。

(6)环卫职工职业道德业务学习培训制度,每季开展环卫职工职业道德、业务方面的学习培训活动。

(7)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制度。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视察活动,对照标准形成整改意见,反馈到各服务区(办)、各村(居)、单位。

6、完善基础设施(6月底前)

(1)配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6月底前,要求每村或多村合建垃圾收集房或自卸式拉臂箱收集点。

(2)设立垃圾仓(箱)。5月底前,每条文明样板路段按标准要求配备垃圾仓(箱);各村(居)要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相应配备垃圾仓(箱)。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考核评定。对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

2、总结分析。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3、交流推广。及时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各村(居)中进行宣传、交流和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建设是一项惠及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其反复性、长期性决定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集中精力抓实、抓好。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形式地宣传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引导群众增强社会公德和卫生意识,形成告别陋习、走向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城镇环卫一体化第3篇

今年以来,我旗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主线,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工作。

一是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要优先将国家和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和公路铁路延边的嘎查村、水源地和生态保护区域嘎查村纳入试点范围;充分考虑农牧民居住分布情况、区域地形地貌、清理转运距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转运点位及处理模式。要根据不同地域、人口、生产和自然环境,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适度超前、分类指导、经济适用”的原则,科学确定农村牧区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牧区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探索科学的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及资源利用方法;探索建立嘎查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农村和牧区实行不同的治理措施。在农区设立垃圾收集集中点,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模式;苏木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督查、服务等工作;嘎查村要按照服务人口合理配备保洁人员数量。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嘎查村民委员会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优先从低收入农牧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嘎查村配备环卫协管员或者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牧区保洁队伍。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格可行的垃圾治理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按保洁责任区域和保洁质量要求实施严格监管,确保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作业要求,同时对污损的设施及时进行清洁、修缮。在牧区居住分散、人口规模小、生活垃圾总量少的偏远地区,推行“户分类减量、组回收利用、嘎查村集中处理”的就地处理模式。目前,建成垃圾处理厂1座,达到环评标准垃圾填埋场4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6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二是落实“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落实机制,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各部门各苏木镇深入推进辖区整洁行动,做到责任范围全面覆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实施保洁和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嘎查村民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环卫保洁的村规民约,维护环卫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保洁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做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村民的自治作用,发动农牧民主动参与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行院户门前卫生、秩序、绿化“三包”,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调动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提高农村牧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文明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践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革除陈规陋习,养成文明习惯。各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牧区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强化以农村牧区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农村牧区垃圾治理的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开展苏木乡镇、嘎查村干部和村民培训教育活动,引导农牧民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政府主导、农牧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嘎查村、社区的组织带动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环境卫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引导农牧民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庭院”评选活动,不断激发农牧民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目前垃圾得到治理的行政村数量占行政村总数量的93.44%。

城镇环卫一体化第4篇

今年以来,我旗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主线,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工作。

一是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要优先将国家和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和公路铁路延边的嘎查村、水源地和生态保护区域嘎查村纳入试点范围;充分考虑农牧民居住分布情况、区域地形地貌、清理转运距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转运点位及处理模式。要根据不同地域、人口、生产和自然环境,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适度超前、分类指导、经济适用”的原则,科学确定农村牧区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牧区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探索科学的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及资源利用方法;探索建立嘎查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农村和牧区实行不同的治理措施。在农区设立垃圾收集集中点,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模式;苏木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督查、服务等工作;嘎查村要按照服务人口合理配备保洁人员数量。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嘎查村民委员会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优先从低收入农牧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嘎查村配备环卫协管员或者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牧区保洁队伍。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格可行的垃圾治理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按保洁责任区域和保洁质量要求实施严格监管,确保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作业要求,同时对污损的设施及时进行清洁、修缮。在牧区居住分散、人口规模小、生活垃圾总量少的偏远地区,推行“户分类减量、组回收利用、嘎查村集中处理”的就地处理模式。目前,建成垃圾处理厂1座,达到环评标准垃圾填埋场4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6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二是落实“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落实机制,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各部门各苏木镇深入推进辖区整洁行动,做到责任范围全面覆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实施保洁和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嘎查村民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环卫保洁的村规民约,维护环卫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保洁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做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村民的自治作用,发动农牧民主动参与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行院户门前卫生、秩序、绿化“三包”,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调动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提高农村牧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文明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践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革除陈规陋习,养成文明习惯。各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牧区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强化以农村牧区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农村牧区垃圾治理的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开展苏木乡镇、嘎查村干部和村民培训教育活动,引导农牧民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政府主导、农牧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嘎查村、社区的组织带动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环境卫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引导农牧民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庭院”评选活动,不断激发农牧民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目前垃圾得到治理的行政村数量占行政村总数量的93.44%。

城镇环卫一体化第5篇

今年以来,我旗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主线,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工作。

一是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要优先将国家和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和公路铁路延边的嘎查村、水源地和生态保护区域嘎查村纳入试点范围;充分考虑农牧民居住分布情况、区域地形地貌、清理转运距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转运点位及处理模式。要根据不同地域、人口、生产和自然环境,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适度超前、分类指导、经济适用”的原则,科学确定农村牧区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牧区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探索科学的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及资源利用方法;探索建立嘎查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农村和牧区实行不同的治理措施。在农区设立垃圾收集集中点,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模式;苏木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督查、服务等工作;嘎查村要按照服务人口合理配备保洁人员数量。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嘎查村民委员会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优先从低收入农牧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嘎查村配备环卫协管员或者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牧区保洁队伍。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格可行的垃圾治理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按保洁责任区域和保洁质量要求实施严格监管,确保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作业要求,同时对污损的设施及时进行清洁、修缮。在牧区居住分散、人口规模小、生活垃圾总量少的偏远地区,推行“户分类减量、组回收利用、嘎查村集中处理”的就地处理模式。目前,建成垃圾处理厂1座,达到环评标准垃圾填埋场4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6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二是落实“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落实机制,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各部门各苏木镇深入推进辖区整洁行动,做到责任范围全面覆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实施保洁和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嘎查村民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环卫保洁的村规民约,维护环卫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保洁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做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村民的自治作用,发动农牧民主动参与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行院户门前卫生、秩序、绿化“三包”,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调动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提高农村牧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文明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践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革除陈规陋习,养成文明习惯。各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牧区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强化以农村牧区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农村牧区垃圾治理的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开展苏木乡镇、嘎查村干部和村民培训教育活动,引导农牧民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政府主导、农牧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嘎查村、社区的组织带动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环境卫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引导农牧民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庭院”评选活动,不断激发农牧民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目前垃圾得到治理的行政村数量占行政村总数量的93.44%。

城镇环卫一体化第6篇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与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放在同等位置,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队伍、完善考核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体化发展,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改善。

(二)总体目标。从2013年起,逐步建立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城乡环卫管理机制以及“户保洁(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多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3年将镇、镇川镇、麻黄梁镇等公路沿线重点乡镇和重点村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2014年将其余乡镇、镇办事处纳入一体化管理;2015年扩大到各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机制长效化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在总结和借鉴市环卫处以及其他县区环卫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城区及各镇村环卫工作实际,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按照切实可行、利于操作、便于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环卫所(站)要认真梳理总结环卫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修订完善,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健全工作机构。在中心城区现有八个环卫所的基础上,根据建成区面积的拓展,适时设立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新开通道路和建成区及时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各乡镇、镇办事处也要按照环卫一体化工作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尽快成立环卫工作站或环卫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行政村要设立环卫工作队,由1名村干部担任队长,每50—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确保城乡环卫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三)强化设施建设。按照环卫一体化工作总体要求,加大城乡环卫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加强垃圾压缩站、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根据实际需要,逐步配置垃圾转运车辆,距离城区较近的8个乡镇(镇、牛家梁镇、金鸡滩镇、麻黄梁镇、古塔镇、青云镇、芹河乡、小纪汗乡)要将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余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选址建设简易垃圾处理场;各行政村每5—10户家庭按要求配置一个垃圾收集箱。通过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硬件基础。

(四)分批逐步推进。利用三年时间,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要求,根据各乡镇人口规模、经济情况、地理位置等因素,逐年分批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等11个公路沿线乡镇及所属83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2014年将其余13个乡镇(镇办事处)、187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2015年将剩余各行政村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创建办和环卫局负责同志担任,财政、监察、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卫局,具体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环卫局负责拟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总体规划和考核办法,对各环卫所(站)日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检查;住建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环卫基础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财政局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经费预算和拨付;监察局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的效能监察;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环卫知识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环保分局负责配合住建局和各乡镇做好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选址建设;卫生局负责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物价局负责垃圾处理费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年审工作;水务局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区及河流、水库等重点区域的环卫工作;宣传部和广电局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宣传报道;团区委、区妇联负责动员广大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公共卫生习惯;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环卫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要多渠道筹措落实环卫工作经费,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经费投入机制,由区财政局和区环卫局牵头,根据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实际清扫保洁面积以及日常工作考评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环卫工作所需经费进行核拨;二要整合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向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适当倾斜;三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优先安排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压缩站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要通过动员企业赞助、民间捐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支持。

城镇环卫一体化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型城市化,优化城乡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新型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崛起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快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环境治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境面貌较大改观,打造“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城乡环境。

二、任务目标

年上半年,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年底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全民参与。以街、镇为主体拟定本辖区内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推进计划。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动员社会单位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

2、分类实施、逐步推进。将各街、镇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清运、卫生保洁逐步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管理体系。以建城区、近郊村(居)、街(镇)驻地、国道、省道、景区道路沿线为重点,优先治理严重影响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分步推进,全面实施。

3、健全机制,实现长效。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要求,逐步建立“村清扫收集、街(镇)中转、区代运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检查、督导体系。健全完善城乡环境整治运行机制,条件成熟后,街(镇)道路保洁、设施建设、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工作采用委托管理模式,由区城管局实行统一管理,区环卫清运服务中心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代运,实现城乡环境整治的长效化和制度化。

四、内容要求

1、设施配置:

(1)垃圾转运站:原则上按每街、镇建设一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标准配建生活垃圾转运站,共计14处,其中新建13处(配置见附表),垃圾转运站设置应便于本辖区内村庄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建设用地由各街镇负责解决,占地面积不少于4亩,每个转运站配压缩清运车1辆,摆臂车4辆,侧装车2辆,每处转运站造价约300万元。转运站由各街、镇选址后报区城管局,区城管局负责转运站主体建设,转运站压缩设备、转运箱、垃圾清运车和垃圾收集车的配套。各街、镇负责提供本辖区内垃圾转运站的用地及水、电、路的配套和协调,并负责转运站场地硬化和周边围墙的修建。

(2)每村设置2至4个垃圾转运箱,村内背街小巷根据需要设置240升垃圾桶,由各村根据村内户数按标准配备。根据初步概算,约需垃圾转运箱1719个,垃圾收集桶5730个。按每百户村民设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村级保洁员,负责本村环境卫生工作,约需保洁员1578人。

2、管理运行模式:

(1)街、镇、区城管局是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主体,街、镇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辖区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街、镇城管所配齐5-8人,所长负责城管执法工作,指导员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区城管局委托区环卫清运服务中心与行政村签订生活垃圾有偿委托服务协议,负责将生活垃圾代运至垃圾处理厂。

(2)以村委会为单位按照每户每年60元的标准承担生活垃圾代运费,可采取集体支付、企业捐赠、一事一议等多种筹资方式相结合的办法,由村委会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各村按标准购置垃圾转运箱、收集桶。住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箱或桶内(不得投放建筑垃圾和容易引起燃烧的垃圾);村委会负责本村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工作,杜绝乱倒垃圾、污物、污水和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

(3)街(镇)驻地(含驻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等)生活垃圾由各街镇与区环卫清运服务中心签订有偿委托服务协议。驻地环境卫生设施由各街镇负责设置。

五、经费保障

按照“市场运作,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工作思路,区、街(镇)、行政村三级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费用,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1、区财政投入资金1000万元,用于垃圾转运站建设。

2、区城管局通过争取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补助、环境卫生收费投入2900万元,用于垃圾转运站主体建设、购置转运站压缩设备、垃圾清运车辆和收集车辆。

3、街、镇承担本辖区内垃圾转运站用地费用,修建转运站围墙、场地硬化和水电配套的费用,每处转运站约40万元。

4、行政村承担本村垃圾转运箱、垃圾收集桶购置费用,每村预计需费用2-3万元。

(二)资金拨付管理方式。区政府将对城乡环卫一体化投入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给区城管局。城乡环卫一体化相关工程招标、车辆购置、设施采购等工作,由区政府统一进行招标或政府采购。其中垃圾转运站主体建设、压缩设备、配套清运车辆、垃圾收集车辆由区城管局制定计划,报区政府统一招投标;街(镇)、村配套转运箱、垃圾收集桶等城乡环卫一体化所需设施、设备,由街(镇)、村根据实际确定数量后,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型号的要求,与区城管局协商,可委托区城管局走政府采购方式购置,或自行组织报政府采购统一购置,相关程序及事项提前报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办公室备案。设施建设、专用车辆购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等工作所需经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区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区审计局负责跟踪审计。

六、组织保障

(一)成立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街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街、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网络。建立区、街(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各村设一名村干部负责本村道路保洁、垃圾收集等工作的管理,接受街镇城管所管理,街镇城管所行政上接受街镇领导,业务上接受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业务指导。

(三)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范围,纳入科学发展全方位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