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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音乐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1 17:11:20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1篇

当前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本身的形式非常多样,歌乐、戏乐、宗教音乐、器乐以及舞乐等都是属于民族音乐的重要表现形式,对这些音乐进行深入分析就有着十分重要地意义。不同形式的所用范围也是不一样的。器乐主要指的是少数民族乐器演奏的音乐,戏乐往往指的是大理州的白剧音乐、文山州的壮剧音乐等形式。对于这些不同形式应该加强研究。从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特点来看,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民族性、多源性。这种音乐是要受到地域、音域等方面的限制的。在实际传播过程中民族音乐会遇到不少障碍,语言的障碍、曲风的障碍以及难度的障碍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障碍。为了克服这些障碍,实现民族音乐的传播就必须要同流行音乐结合起来进行传承。

二、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的结合

云南少数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的结合传承是今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这无论是对于民族音乐还是对流行音乐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地意义,在工作中对于这方面的内容就应该引起重视。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首先这两者是能够结合的。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本身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它同流行音乐的结合将有助于发挥其特点和优势。作为现代社会生活的产物,流行音乐当前在云南省已经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于少数民族而言,流行音乐也同样受到人们的欢迎。正是因为如此,在今后这两者就有可能实现结合。从对民族音乐的发展来看,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的结合是非常必要的。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的结合对于促进民族音乐的传承发展并增强其生命力是具有十分重要地意义的。在实际工作中流行音乐本身具有娱乐性、新奇性以及广泛的参与性,这就能够为民族音乐的传承提供重要地渠道。正是因为其具有新奇性,所以才能够得到广泛流行并传播,这是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要引起高度重视的一点。流行音乐本身具有很多优点,流行音乐之所以能够得到广泛传播,一个很重要地因素就在于其借助现代技术来进行传播。通过利用这些高科技发明成果将能够把流行音乐迅速推广到全国各地。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的结合便能够充分利用这些现代技术,从而扩大民族音乐的影响力,让越来越多地人喜欢民族音乐。正是因为这样,在今后工作中少数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就应该充分地结合在一起。这对于民族音乐今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结合传承方式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2篇

目前对办学及研究方向进行分析,显而易见全国各地高等音乐院校地区性研究特色还未形成,欧洲音乐及教育依然是集中研究的主流,但欧洲音乐概念及教育体系不具备普遍性和世界性特征,地方性特征较强,研究西方和欧洲音乐及教育体系也仅是世界音乐的一部分而已。因此,把中国的音乐学院定位在一种模式和方向以及特色方面,这样就会使教学和科研范围过于狭窄,而且表现为极大的重复与浪费科研方面人力财力投入,音乐研究国际化水平很难形成,致使认识人类音乐局限性较大,而且开发利用音乐资源范围狭窄。

2云南少数民族音乐传承

形成和生存以及发展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社会形态极具特殊性。就云南少数民族来看,其生存的社会和自然地理环境极具复杂性,而且历史发展状况也极为复杂,在云南这个地方历来聚集和碰撞,以及融合和分解着多种文化。云南少数民族拥有25个,而全国的少数民族也仅55个,几乎占到一半,在全国范围内的省区中拥有最多和最复杂的民族成分,具有多样的地理环境,较低的生产力水平,落后的经济文化。多样和复杂的云南民族音乐文化主要源于云南各少数民族社会和自然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历史文化和所处的地理位置存在的差异。使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最终形成集本土和中原,以及东南亚和藏音乐这些音乐文化为一身。而从云南少数民族音乐传承来看,拥有自己文字的并不多,即便拥有本民族文字,但对其掌握的人也并不多。口承性特征突出,其传承方式主要表现为口头传承,就民歌而言,继承与发展崇拜和历史地理以及民俗文化等都是通过口头传承实现的。自然和家族以及师徒传承是云南少数民族音乐传承的主要表现形态,主要特征都体现为“口传心授”。

3教育在音乐传承中的地位及作用

今天,在实现相互交融不同种族文化,传播与继承同一民族传统文化过程中,教育成为重要手段和主要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必须成为民族音乐发展的载体,需要把自身的传承模式建立起来。而高等艺术院校民族音乐教育则应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把现代民族音乐艺术传播者培养出来,向社会输送专门人才,承担起弘扬民族文化的重任。在高等音乐艺术院校教学中,对于民族音乐教学模式比率值应成为我们重点考虑的内容,尤其是少数民族音乐艺术院校更为重要。培养方向受到传统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潜移默化的影响极深,体现个人的技能成为音乐表演专业的重点,音乐教育专业与表演专业形成攀比的势头。管建华先生指出,在很多音乐教育专业高校,学“钢琴专业”或“声乐专业”,的学生很多,而学习“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则屈指可数,培养综合素质以被放在次要地位。在课程设置上出现西洋体系音乐理论课程与纯粹模仿民族音乐课程的结合,这对于民族音乐教育发展而言,是否是最佳方案值得人们深思。就高等艺术院校办学方向而言,民族文化背景和社会形态,以及自然环境和历史变迁等因素应成为少数民族音乐教学的立足之本,对其研究应实现综合性,具备多层面和全方位特征。在划分教学内容上做到细致化,同时紧密衔接和科学设置教学内容进程也极为重要,从而能够精显独立学科重点,形成宽泛的学科内容,实现相互依托各个学科,致使少数民族音乐教学体系更为完善。

4结论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3篇

相比南方民族音乐的含蓄,西北地区的民族音乐音域宽广,音色更为嘹亮。这些民族音乐都简明形象,鲜明生动,主要呈现以下几种特点:都是普普通通的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民族音乐的旋律和主体都围绕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民族音乐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民族音乐常用当地独特的民族语言展现。维吾尔族民歌内容极其丰富,通常可以分为传统民歌和新民歌两大类。传统民歌包括以猎歌、打场歌、牧歌、挖渠歌、麦收歌、纺车谣等为代表的劳动歌;反应农民抵抗外来侵略的历史歌;内容涉及祭祀、婚丧嫁娶、仪式庆典等为代表的生活习俗歌等类别。新民歌的内容则是维吾尔族人民对于社会主义新生活的赞歌。藏族音乐的形成,可以看做是民间艺术中的最璀璨的花朵,藏族音乐具有深刻的内涵和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藏族音乐通常包括民间音乐、宫廷音乐和宗教音乐三大类。民间音乐可分为民歌、器乐、说唱音乐、歌舞音乐以及戏曲音乐等五类。宫廷音乐由于年代久远且流传不甚广泛,因此,甚少为外人所熟知M。宗教音乐包括教仪式乐舞羌姆、诵经音乐、宗寺院器乐等。藏族的民间音乐在传统音乐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广大的藏族人民和一代又一代优秀的民间歌手在藏族音乐中倾注了许许多多感情和精力,发挥了藏族人民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对于藏族音乐文化意蕴的认识,我们永远也无法穷尽,藏族音乐的价值和魅力是永恒的。藏族传统音乐中的许多音乐元素都与国际音乐接轨,只是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以藏族音乐为代表的我国传统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播与传承应该引起我们广泛的关注。

二、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承以及在电视传媒中传播的意义

传播是少数民族音乐传承的现实途径,如今,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大力推进信息化,是覆盖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而电视传媒则在信息传播系统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电视传媒的出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电视以真实的图像、富有质感的声音以及绚丽的色彩向观众们传播着大量信息?。而在今天少数民族音乐传承出现障碍的情况下,借助电视传媒实现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播无疑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可以有效地保护少数民族民间音乐艺术。

借助电视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可以唤起人们对少数民族音乐更多的关注。电视传媒传播少数民族音乐的过程中不仅丰富了电视传播的信息内容,还在客观上为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播创造了物质基础。

2、能够更有效、快捷的实现少数民族音乐的推广。

诸如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策划过的《民歌?中国》栏目,就曾经以生动的画面、唯美的声音展现出少数民族音乐的浑厚和婉转,使得少数民族音乐深深地印在观众的心里。《民歌?中国》中的参赛选手大部分是来自民间,没有经过专业的教育和训练,保留着少数民族最淳朴的本性和天然的声音。借助电视传媒巨大的影响力,许多人透过节目开始关注少数民族音乐的发展,挖掘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内涵。

3、感染更多的人群,投入到少数民族音乐的保护和传承中来。

通过电视传媒,唤起更多的人对少数民族音乐的认识,并喜欢上少数民族音乐。同时也通过展现不同民族的音乐,有助于实现少数民族音乐的创新。

三、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承以及在电视传媒中传播的建议

1、深刻理解少数民族的文化。

只有深刻的领略少数民族的文化,才能进一步了解其音乐,才能更好的实现其传承。以藏族为例,藏族自古以来就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他们创作的歌曲旋律优美、音域辽阔、婉转动听。藏族音乐艺术的传播与传承和藏族民间宗教活动以及寺院祭祀、庆典等活动密切相关的,如今,经济发展带来的人们生活方式的悄然转变,也潜移默化地促使藏族人民原有的生产、生活习俗逐渐发生蜕变“1。因此,我们要透彻理解少数民族的音乐就要深刻的理解其文化。

2、多层次认识民族音乐的文化内涵。

音乐的内涵所涵盖的范围十分宽广,其中以一脉相承的民族史诗为主要传播形式。世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发展的历程都融汇在民族的史诗中,史诗无疑已经成为一个民族文化的特色表现形式。诸如柯尔克孜族的《马纳斯》、藏族的《格萨尔》以及蒙古族的《江格尔》,都表现出这些少数民族数千年来奋斗的心路历程。

3、从细节处把握少数民族音乐的艺术特点。

根据各个少数民族的文化价值以及民族的背景来抓住少数民族的音乐特点。少数民族的音乐自古以来就是采用当地的地区及语言来展现的,形成了口语化的音乐旋律,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少数民族的地方音调和语系使得少数民族音乐具有独特的地域特色。少数民族音乐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这种民族音乐的传承也需要传承人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知识和内涵。然而如今,藏族音乐的传播与传承工作需要能够传承藏族音乐艺术的专业人才,所以培养藏族音乐艺术的传承人才也是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所在。

四、如何实现借助电视传媒更好地传播少数民族音乐

1、在节目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创新。

电视媒体作为一种最为普及的传播媒介,在当今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只有不断革新电视节目的形式,才能赋予观众更多的新鲜感,观众的收视欲望才能更好的被调动起来。通过采取形式多样、集观赏性与娱乐性于一身的电视节目,将少数民族音乐融入进去,比如中央电视台早年举办的《西部民歌电视大赛》,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民歌选手参赛,参赛歌曲都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情。该节目自播出起就引起社会大众的强烈反响,尤其是从事音乐创造的工作人员,为传播少数民族的音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央电视台所举办的《青年歌手大奖赛》自从1984年首次举办至今,拥有近30年的历史,青歌赛也成为了中央电视台影响力最深远的电视节目之一。值得一提的是,青歌赛的成功举办,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广阔舞台,所以,在民间常有人说“青歌赛是造型工厂”。在青歌赛于2006年率先引入原生态唱法后,少数民族音乐一经亮相就给全国亿万观众耳目一新的感觉,浑厚质朴的音乐给人心灵的漆荡和对大自然的向往。一首首独具风格的少数民族歌曲萦绕在人们耳边,诸如耳熟能详的《青藏高原》多次在青歌赛比赛现场响起,引起一波又一波的热烈讨论,赢得满堂喝彩。创新是电视传媒发展的核心部分,人才则是电视传媒发展的根本。推动电视传媒产业与少数民族音乐结合的原创节目一定要有良好的人才储备。电视传媒公司一定要能够创造出一套新的以创新作为先导、以革新为理念的电视节目模式,以独特的方式带个观众全新的感受。

2、充分展现少数民族风情。

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推出的《民歌?中国》电视节目,是中国唯一的一档以中国原生态民歌歌种版图概念全景展示的中国民歌艺术节目,它为展示中国民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和广阔的平台。素来以弘扬少数民族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音乐相结合。节目首先通过一段纪录片来描绘不同少数民族独特的生活方式及其风土人情,然后再展现少数民族音乐。此栏目系列化开拓中国民歌艺术视野,系列化介绍中国民族、民间的原生态民歌艺术,并大力推动中国原生态民歌的发展。

3、注重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及其历史的再现。

我国民族众多,每个民族都有独特的音乐表现形式,可以说,一首首脍炙人口的民歌滋养着中华民族。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播与传承离不开少数民族的文化及其历史。陕西卫视举办的《中国原生民歌文化发现之旅》栏目,从民族文化、历史等方面展示各地各民族风格迥异以及独具特色的原生态少数民族音乐。《中国原生民歌文化发现之旅》通过走访全国具有代表性的民歌地区,寻访活动的地区、地域、民族、地貌特征等,希望寻找、揭秘和完成任务的方式,发现好的少数民族歌手以及好的音乐作品。同时,栏目还透过少数民族音乐背后的故事,反映出当地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

五、结语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4篇

我国是由56个民族构成的多元化国家,56个民族各自多姿多彩、异彩纷呈,都有其不同的艺术特色。每个民族的音乐都或含蓄或奔放的展现出各自民族的音乐特点,民族音乐的种类繁多、样式新颖,形成了我国民族音乐的多元化特色。每个民族的情感都寄托在音乐文化的情感中,通过音乐情感几千百年来的沉淀和积累,少数民族音乐逐渐的成为一个民族情感的血脉,也逐渐成为一种文化意志的灵魂,在增强民族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上起到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高校音乐教育中吸收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让大学生不仅了解更多的音乐文化、音乐内涵,更多的是了解民族文化的灵魂和精髓,从而加强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这就是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内涵所在。

二、在高校中继承弘扬少数民族音乐的途径

(一)完善高校音乐课程安排

在高校音乐教育中,既要立足于本土音乐又要完善少数民族音乐的设置,彼此相辅相成,共同融入高校音乐教育的环境中,主要构建音乐类型、方式、风格为主设置不同的课程安排。课程中要应用于理论结合实践来进行,进行了解民族音乐文化理论的课程,如《中国民歌鉴赏》、《中国民乐演唱基础》、《民族民间音乐》等。在此之外,应有计划地设置师生户外实践教学去用心灵感受体会民族音乐的产生、艺术风格等。这种方式会让大学生更好的吸收少数民族音乐的特色形式,并受益颇多。

(二)丰富课堂教学方式

音乐教学最根本的是以听赏为基础。听音乐是根本也是最直接的方式认知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并逐渐建立学生对少数民族音乐的兴趣,如山西民歌《绣荷包》、东北民歌《小拜年》、《小看戏》、山东民歌《沂蒙山小调》等。其次听赏具有代表意义的地方戏剧,如黄梅戏、豫剧、越剧等。再者听赏民歌器乐曲,如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二胡曲《空山鸟语》、《二泉映月》等等。这些都是帮助学生加深对民族音乐文化的了解的途径,其次结合实践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模式,满足当代大学生对音乐文化的需求。

三、高校音乐教育融入少数民族音乐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丰富高校音乐课堂

目前,我国大学大部分音乐教育课程设置较为单一、音乐选修类课程较少,大多以欣赏为主,只有极少类少数民族大学开设带有民族特色的音乐教学。在高校的音乐课程上增添少数民族音乐教学,可以让大学生接触更多的音乐文化,同时也能丰富高校音乐教学的内涵,丰富高校音乐教学内容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并使广大学生热爱民族音乐,感受少数民族音乐的独特魅力所在。因此,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融入高校课堂中丰富了音乐教育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有利于音乐文化的和谐与发展

音乐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音乐作为一种文化,它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民族的精神、观念与认知的所在。我国音乐文化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不能被人遗忘,它有其独特的魅力,象征着我国传统文化。在高校中发展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不仅是在提升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地位,也是在促进各少数民族文化共同发展,共同熔铸在中国灿烂的传统文化中,并有利于少数民族音乐个性文化与中国传统多样性文化共同发展。

(三)有利于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目前并不是处在普及的阶段,大学生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了解也并不全面。高校音乐教育吸收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有利于加强大学生对少数民族音乐的了解,从中对少数民族加深认知,增强大学生的民族意识,对树立新时期大学生的文化观念、认识价值、思维方式及精神内涵,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开设少数民族音乐不仅可以让学生听到各种各样的独特音乐,还大大提高了大学生的文化气质和心理素质,增强大学生们的认知能力、理解能力,使他们学会尊重少数民族文化、尊重来自不同民族的同胞,尊重文化差异性,使他们增强民族自豪感,进而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四、结语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5篇

(一)明确课程构建出发点

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必须把握时代精神,以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乐器为基本出发点,从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本体价值和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出发,以少数民族乐器的音乐价值和社会价值为基础来设计和构建课程,培养能够在学科内系统掌握音乐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专业艺术团体活动、科学研究、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高级艺术人才。

(二)科学合理设置课程结构

科学合理设置课程结构是构建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的核心和关键。对于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结构的设置,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应避免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等情况的出现,整体设置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加强学科体系整体的综合功能,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首先,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应加强对少数民族乐器产生的文化、历史等背景知识的重视,将少数民族乐器的技术和历史文化等要素进行有效的整合。其次,要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少数民族乐器教学的起点应建立在学生的兴趣爱好、审美能力、现存知识和经历的基础之上,教师要通过少数民族乐器教学活动来解决理论和技术问题,培养和开发学生的创造力、演奏能力和合作能力。

(三)创新教学方式教师

在少数民族乐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对于少数民族乐器教学来讲,“请进来,走出去”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我们可以聘请从事少数民族乐器研究的专家和少数民族乐器民间表演艺人来校任课或举行讲座,直接传授少数民族乐器的文化及演奏技巧。这种方式解决了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少数民族乐器师资匮乏的现状。同时,我们可以让学生深人少数民族地区进行采风,参加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民俗活动,与当地群众进行音乐交流,体验当地民族文化。这种方式将课堂教学与田野考察体验结合起来,有利于学生加深对少数民族乐器的情感体验,深刻感知少数民族音乐的内涵。实践证明,“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能让学生更加直观的了解少数民族乐器的历史及文化,从而对少数民族乐器产生更加浓烈的兴趣,唤起学生学习少数民族乐器的热情。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由于我国大多数音乐艺术院校很少设置少数民族乐器表演专业,这使得少数民族乐器人才青黄不接。此外专业人才和师资力量的缺少导致少数民族乐器在音乐艺术院校中的教育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阻碍。所以,加强少数民族乐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在少数民族乐器教育师资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政府或教育部门应打破学历、资历等方面的体制束缚,破格吸收对少数民族乐器发展有利的人才到教育队伍中。其次,政府或教育部门可在少数民族地区组织短期少数民族乐器教育培训班,培养并建设师资队伍。同时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可通过各种奖励方式鼓励优秀的音乐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采风学习,加强对少数民族乐器历史文化以及演奏技巧的掌握,提升音乐教师的综合素质。

二、总结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6篇

伴随着世界经济和文化全球化的发展,构建多元化音乐教育体系逐渐成为我国当前音乐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视点和新方向。20世纪中期以来,有很多国家陆续启动了音乐教育改革,在这些国家的音乐教育改革中有一个相似点,即它们都是在通过采取各种方式和措施传承、发展和创造本国或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的基础上开展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在全球音乐文化多元化化背景下,我国少数民族乐器的自然传承受到了猛烈的冲击,这使得少数民族乐器的发展与我国音乐文化的发展之间存在割裂、脱节现象。在这种形势下,作为少数民族乐器传承的重要载体,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应改变传统的音乐教育理模式和理念,通过积极探索和改革,开发和构建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进一步完善民族音乐教育体系,实现民族音乐文化和西方音乐文化相融合的多元化音乐教育。

二、构建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的基本思路

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标志着我国教育课程正式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开发体系。在三级课程开发体系中,校本课程开发在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构建中应起到核心的作用。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应充分发挥其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乐器的特殊作用,通过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开发潜在教育资源,将少数民族乐器传承与高等音乐艺术院校人才培养相结合,构建起少数民族乐器的教学、科研和实践体系,建立一个完整科学的少数民族乐器人才培养模式。笔者认为,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的构建应从课程构建出发点、课程结构、教学方法和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开发。

(一)明确课程构建出发点

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必须把握时代精神,以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乐器为基本出发点,从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本体价值和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出发,以少数民族乐器的音乐价值和社会价值为基础来设计和构建课程,培养能够在学科内系统掌握音乐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专业艺术团体活动、科学研究、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高级艺术人才。

(二)科学合理设置课程结构

科学合理设置课程结构是构建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的核心和关键。对于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结构的设置,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应避免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等情况的出现,整体设置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加强学科体系整体的综合功能,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首先,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应加强对少数民族乐器产生的文化、历史等背景知识的重视,将少数民族乐器的技术和历史文化等要素进行有效的整合。其次,要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少数民族乐器教学的起点应建立在学生的兴趣爱好、审美能力、现存知识和经历的基础之上,教师要通过少数民族乐器教学活动来解决理论和技术问题,培养和开发学生的创造力、演奏能力和合作能力。

(三)创新教学方式

对于少数民族乐器教学来讲,“请进来,走出去”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我们可以聘请从事少数民族乐器研究的专家和少数民族乐器民间表演艺人来校任课或举行讲座,直接传授少数民族乐器的文化及演奏技巧。这种方式解决了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少数民族乐器师资匮乏的现状。同时,我们可以让学生深人少数民族地区进行采风,参加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民俗活动,与当地群众进行音乐交流,体验当地民族文化。这种方式将课堂教学与田野考察体验结合起来,有利于学生加深对少数民族乐器的情感体验,深刻感知少数民族音乐的内涵。实践证明,“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能让学生更加直观的了解少数民族乐器的历史及文化,从而对少数民族乐器产生更加浓烈的兴趣,唤起学生学习少数民族乐器的热情。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7篇

因此我们要探讨的另一方面是少数民族宗教音乐以宗教场所变化为基本表现的世俗化进程是否意味着少数民族宗教与少数民族社会的分离。以云南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宗教场所变化为例,云南少数民族宗教音乐一般由祭祀巫师主持,阿昌族的马兰调、唢呐铜鼓与葫芦笙等祭祀歌舞在祭坛上的表现形态始终伴随着严格的宗教程序,包括开场的经韵、仪式道具(神轴、法器)的应用、场地环境的配合(许愿、安坛、立堂)等等,现当代云南少数民族宗教音乐已演变为“歌”、“舞”、“乐”三位一体的舞台表演形态,代表作品如《云南映象》、《印象丽江》等等,虽然是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舞台反映,但它们的呈现却完全剥离了祭坛仪式的宗教场所,场所的改变能说明少数民族宗教与少数民族社会的分离吗?例如美国是一个多种族移民国家,受到基督教信仰与文化的深刻影响,美国本土的基督教福音音乐风格各异,开创了宗教通俗音乐与爵士音乐的先河,除了教堂里必备的祈祷乐、忏悔乐曲目外,各个流行音乐舞台都能发现对福音音乐的借鉴与创造,那么基督教文化与美国种族社会脱离了吗?显然没有。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场所改变与宗教价值取向的改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为此美国神学家们提出了“相对化信仰”的概念,指出人们的宗教记忆如何在文化上得以延续这一根本性的问题才是宗教音乐发展的方向,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祭坛形式与舞台形式是的相对化表现,用美国民族音乐学家约瑟夫•鲍姆贝克的话说,“本身必须是神圣与世俗的混合体,否则它便无法流传”。

二、从神职人员到表演人员的社会性载体确立

少数民族宗教音乐从“神圣”走向“世俗”是以社会意识形态的转移为基础,即少数民族宗教音乐是社会公共体系中的组成部分,绝大部分民族音乐学家都致力于探索少数民族音乐如何顺应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近些年来国内对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社会功能开发大多都是从市场运行的角度出发,将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市场化与世俗化混淆,两者在过程上有相似之处,但追求的实质性社会效益却不尽相同,前者达到的是刺激、表达、分享音乐并获得商业价值的目的,后者则指向宗教发展与社会同步的一体化进程,要求宗教音乐对社会文化产生持续与稳定的良性影响,然而由于少数民族社会的特殊性,其宗教音乐世俗化进程受到的市场助力往往弊大于利。首先,少数民族宗教音乐世俗化的社会性载体确立表现为从神职人员到表演人员的市场化过渡,“在少数民族宗教活动中从事音乐仪式行为的主体是本民族的宗教神职人员”,例如哈尼族的莫丕、彝族的毕摩等等,当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承载主体变为舞台表演人员后需要面临的基本问题是这些表演人员并不信仰任何宗教。例如当今活跃的道教“洞经古乐”的民间表演团队,演出人员全是统一培训的艺术学校毕业生,他们虽然具有一定的艺术文化修养,但对白族、彝族传统洞经音乐缺乏真实的信仰经验,演出过程完全摒弃了相关的宗教禁忌,例如斋戒沐浴、演奏者必须为男性等等,为了吸引大众眼球甚至出现女子穿短裙加入表演行列的走秀环节,可见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社会载体改变伴随着市场经济对宗教价值取向的弱化与消退。既然社会载体的确立是少数民族宗教音乐世俗化的必备前提,那么如何促使社会载体发挥保全宗教音乐价值的主体职能便成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课题。从理论上来说,任何音乐形式的社会保存与发展都面临着时代内容的增减问题,其社会承载者有着筛选、更替、创造音乐形式的主体权利,那么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承载主体根据社会环境而做出市场化决策的标准与底线在哪里呢?拿西方宗教音乐来说,西方宗教音乐的早期音乐体裁是“格里高利圣咏”的纯音乐形式,现在已发展出“独唱、齐唱、应答唱、交替唱等多声部复调音乐体系”,但深入研究则会发现,形成西方宗教音乐新体裁的舞台容器是附加的宗教戏剧,即一种通过将宗教音乐融入宗教戏剧氛围中的艺术表演形式,它赋予了戏剧演员展示宗教音乐的合理身份。纵观近代西方宗教音乐的世俗化进程,无论是田园恋歌、巴歌体、叙事歌还是回旋歌,都是在另一种艺术容器之中注入宗教音乐作品,旨在完整地呈现宗教价值取向,同时促使表演人员的身份变得合理化,对此我国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世俗化进程欠缺的即是促使社会性载体身份合理化的途径,为什么同样是对音乐形式的改变,中西方宗教音乐价值的保留程度完全不一样,原因便在于“人们对社会性载体的感受左右着社会大众看待的内隐性心理”。因此,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世俗化并不是对社会市场性的迎合或适应,而是对社会艺术系统的衔接,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社会的发挥应与社会市场性需要相互区别。

三、从通神到娱人的民族拓展

“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宗教性承载亦是少数民族的民族性承载”,同样都是佛教,藏族地区与阿昌族地区的佛教信仰活动各不相同,“民族性”在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世俗化进程中扮演者重要角色。例如藏族有闻名全国的“沐佛节”、“马奶节”,近些年来藏族佛教音乐的社会传播几乎都是依靠藏民族节庆活动与旅游产业的相互配合,而阿昌族的风俗文化相对保守封闭,以家庭式的佛教活动为主,催生了阿昌族特有的唱经小调,其佛教音乐的社会传播多依靠阿昌族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可见,少数民族区域性所发展起的音乐种类奠定了宗教音乐传播的类型,而超越地域环境则需要依靠少数民族自身独有的民族性来赋予宗教音乐额外的艺术价值与人文价值,具体表现为从通神到娱人的民族拓展。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原初性目的是“通神”,即“将音乐作为献给神灵享用的祭品”,世俗化进程带来的最大改变即是宗教音乐开始被社会大众享有,以“通神”为目的的禁忌空间被打破了,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世俗化发展越成熟,通神的功能越退而次之,娱人的功能则越明显。例如白族的“绕三灵”、瑶族的“盘王节”都由最初的通神活动转化为了娱人活动,其中不间断的宗教乐舞表演更是蜕变成了服务于民众娱乐的“世俗之歌”。对此,国内相关文献出现过截然不同的声音:一种观点认为,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从通神到娱人的民族拓展是一种“去宗教化”的表现;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只要这种“娱人”行为仍然依附于宗教并通过宗教活动来开展,那么少数民族宗教音乐便处于合理的社会适应机制之中。

对此,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但想从民族性的角度来谈谈这一问题。英国神学家格雷罗姆•沃德曾说:“宗教音乐的世俗化是变得人性化的标签”,宗教性自然是少数民族宗教音乐具备神圣感的内因,但民族性提供给宗教音乐是“人性化”的成分,因为民族性包涵着人们的起居饮食、婚丧嫁娶等民俗生活经验与情感,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社会学家尼德兰曾发问:“能轻易地感化信徒,它能轻易地感化非信徒吗”,宗教音乐获得社会大众的肯定需要的是非信徒的认可,当西方基督教福音音乐与哥特音乐结合,“彻底破坏了哥特音乐的野蛮、黑暗以及恐怖氛围”,%让无数非基督教徒为之动容,它依靠的是宗教学说吗?不是。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民族拓展本身就是为了成全宗教音乐的世俗性,通过超自然成分的减退来促使越来越多的“凡人”参与进来,“一味强调宗教音乐的‘神圣性’会让少数民族原生态在现代化进程中凋敝”,%而“民族性”反映的是“人”的本质,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社会适应的过程必须通过人且只能通过人才能得到传承和发展,因此可以说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世俗化进程围绕宗教性场所的变化、社会性载体的确立以及民族的拓展来体现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传承本质。结束语少数民族宗教音乐是以宗教为核心题材来传播信仰、强化民族体验的音乐手段,既包涵着宗教产生与发展的精神属性,又融入了少数民族自身的民族音乐文化,两者互为依托共同服务于社会生活,因此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世俗化进程具有宗教性、社会性、民族性的三重内涵,本文从三者的整体框架入手系统地看待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的世俗化进程是为了防止研究的片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