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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合集7篇)

时间:2022-08-14 12:06:28
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

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第1篇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下、且不属于成批量购置的大宗物品,它是由消耗品和耐用品两部分组成。消耗品指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耐用品指使用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管理原则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由学校实施全面管理,总校协调、监督并对相应经费实施宏观指导;机关由部门管理为主、行政管理部实施监督、控制、指导。

第四条学校应当制订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学校应当实行部门公用低值易耗品专人负责制、个人领用低值易耗品个人保管制、消耗部门专人建帐管理制、对部门共用或个人领用的耐用品卡片管理制。总务处是学校实施低值易耗品管理职能部门。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应当遵循“注重效益,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既要保证教育教学需要,又要防止积压浪费。对大多数低值易耗品,学校要实行“零库存”。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必须坚持先入库后领用的管理原则。

第七条应当不断加强对贵重、稀缺、民用性强的低值易耗品的监督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低值易耗品,必须按相关管理规定保管或领用,学校应当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物品安全。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低值易耗品应当限量购置或发放,原则上不允许备用。

第八条学校总务处对低值易耗品比价采购负责,对招标采购程序具有监督权,对招标采购效果具有核查权。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购置

第九条为了确保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学校使用和控制好教育经费,学校应当科学有效的做好低值易耗品购置管理工作。购置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领料、采购、调拨等方式。

第十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产生:

(一)低值易耗品需求部门,应当按照“既不影响工作,又要防止浪费”的原则,向总务处提出低值易耗品需求申请。

(二)总务处根据《低值易耗品需求申请》和学校实际情况向校长提出学校低值易耗品领、购计划。

(三)低值易耗品领、购计划审批:领或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下,由校长协商审批;领或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上,应当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后由校长签批。

(四)对已审批的领、购计划,应当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领或购:

(1)领料方式:指学校用领料单从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等部门领回来的低值易耗品。学校提出的领料单需经总务科审核加盖“材料专用章”、财务科审核加盖财务章。总务处、总务科、财务科在执行领料方式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和总校规定做好各环节工作。

(2)采购方式:指学校自行购置的低值易耗品。自行购置低值易耗品应当在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在执行采购方式时,购置总额在5000元以内的、应当实行两人以上共同采购制。购置总额5000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比价·招标采购制。实施的比价·招标采购制与《总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同。低值易耗品比价·招标采购工作原则上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采购总额达到或超过1000元时,必须签订购货合同。

(3)调拨方式:指总校或公司直接调拨给学校的低值易耗品。学校在接收调拨给低值易耗品时,应当严格按公司或总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在采购物品时,采购人员要在充分征求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确保工作需要,适度兼顾缓急,避免浪费的原则优化采购方案。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必须负责将符合质量与技术要求的物品交给总保管员。采购人员如果发现供货商家在合同期内有弄虚作假、以劣充优等欺诈行为,必须及时将具体情况如实反映给学校领导,学校应当采取经济索赔、拒绝支付货款、终止合同执行等强制办法予以制裁。总保管员如果发现物品与合同要求不符,必须拒绝验收,并及时将具体情况如实反映给相关领导。

第十三条购置商品的价格管理:

(一)已经形成合同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必须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

(二)零星购置物品的价格,采购人员要充分了解市场

行情,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的商

品予以采购。

(三)为了维护学校利益,有效控制好学校自购低值易耗品价格,财务科应当于适当时间将各校自购低值易耗品的价格予以统计公布,其目的是为了各校更多地了解掌握市场行情,通过学校之间的比较,既可以了解商家的信誉状况,又可以掌握本校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还有利于提高学校采购工作管理水平。

(四)从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等单位领取低值易耗品,如价格明显高出市场价格,学校应及时反映到总务科,总务科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并及时 通知财务科。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入库

第十四条保管员应当严格依据生活服务分公司等单位返回来的领料单、正规发票、合同书、调拨单等购物凭据办理实物入库验收手续。

第十五条保管员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实物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应当坚决拒绝入库,不得出具验收单;如果发现实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型号、功能、技术指标等与随物凭据不相符,应当拒绝入库,不得出具验收单;如果发现实物的包装不是原包装,也应当拒绝入库。否则,保管员因上述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及时给物品购置人员出具规范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第十六条总保管员要对所有入库的低值易耗品均应及时按耐用品、消耗品分类建帐,耐用品要建立台帐(卡片帐)。保管员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入库材料验收单整理报送会计人员,同时要认真记好台帐。

第十七条会计应当根据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进行帐务处理,并按月检查核实保管员帐薄,并做好签证工作。

第五章低值易耗品出库

第十八条低值易耗品领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低值易耗品需求部门货人员,按照“既不影响工作,又防止物品浪费”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开具低值易耗品领料单。

(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制订的低值易耗品领用管理办法审批低值易耗品。

(三)保管员严格依据审批结果发放低值易耗品。

(四)对于学校规定统一配发的低值易耗品,保管员应当依据总务主任提供的具体配发标准严格发放。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低值易耗品定额消耗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保管员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出库材料领料单整理报送会计,同时向会计人员编报库存物资月报表(主要反映上月结存,本月发生及结存),同时要认真记好消耗台帐。

第二十一条保管员不得做假帐,不允许发生物品的空进空出,同时有义务坚决拒绝任何人员的指使造假。

第六章在库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二条在库低值易耗品管理要做到:分类定置摆放、整齐、整洁、标志明显、日清月结等。

第二十三条库房安全是保管员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保管员应当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养成善于发现安全隐患的良好工作习惯,及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妥当措施予以排除,对于无力排除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反映给学校有关部门;保管员还应当防止自己制造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一边排除安全隐患、一边人为地制造安全隐患的做法,确保库房管理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保管员对在库物品的数量、质量等全面负责。对于在库低值易耗品,保管员应当按照帐务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在库低值易耗品帐目,并做到帐物相符,对在库物品的名称、数量、资金占用总额做到心中有数。总务处每学期对在库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学校应当追究保管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保管员应当按月与会计进行在库低值易耗品帐目核对,应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在核对中发现的问题,会计应当及时报告给总务主任,学校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保管员应当在每年底,对库存物品按规范进行全面盘点,总务处根据保管员提供的盘点表进行认真全面核查。对于核查出的问题,学校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于次年的元月10日前填报经校长审签过的规范的库存低值易耗品上年盘点表,分别上报财务科和总务科。

第二十八条总务主任和主管领导应当掌握库存物品的名称、数量、资金占用总额、存放安全程度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库存物品资金占用总额过大、防止盲目购置、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九条保管员应当按照规定将低值易耗品区分为耐用品和消耗品。

第三十条学校对耐用品实行卡片制管理,总务处配合部门负责落实。

第三十一条保管员应当给教职工个人领用的耐用品建立个人卡片、给部门公用的耐用品建立部门负责人卡片、给集中领用耐用品的处室建立卡片分帐,并建立耐用品卡片帐。集中领用耐用品的处室,学校应当安排兼职保管员,兼职保管员应当建立与保管员对应的卡片分帐,应当做到卡片齐全、帐卡相符。

第三十二条保管员按季度核对耐用品帐物,做到帐、卡、物、责任人相符,做到自己的分类帐与兼职保管员的卡片帐相符。

第三十三条学校对部门公用的耐用品要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对个人领用的耐用品要实行个人负责制,对兼职保管员领用的耐用品要实行兼职保管员负责制。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集中领用消耗品的处室,应当安排兼职保管员,保管员应当指导相应处室的兼职保管员建立分帐,兼职保管员应当按帐务规范建立相应的明细帐。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严格合理的物品损坏赔偿制度。对耐用品丢失、损坏、毁损等失职行为,学校必须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否则,总校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通过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学生德育工作,逐步提高师生爱护公物的道德水平,增强全员节约意识,降低对低值易耗品的报损率,延长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寿命,保障学校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八章低值易耗品结算

第三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结算程序如下:

(一)低值易耗品结算需要出具凭证。采购人员应当出具的结算凭证为:正规的发票、购置合同书、规范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购置审批计划等;领料人员应当出具的结算凭证为: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等单位返回的领料单、规范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领料审批计划等;调拨人员应当出具的结算手续为:总校和公司的物品调拨单等。

(二)总务主任审签结算凭证。

(三)主管校长审签结算凭证。

(四)总务科长审签结算凭证。

(五)财务科长审签结算凭证。

(六)总校校长审批结算手续。

(七)财务人员审核并办理付款事宜。

上述结算程序中,如果发生结算失误、失职等事件,若各程序都存在同一问题,程序越在先的责任越大;若从中间某程序开始出现同一问题,应当从出问题的程序开始,程序越在先的责任越大。对低值易耗品结算工作中的失误,总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九章低值易耗品报废

第三十八条对确已丧失效能的、在教育教学中正常损坏且无法修复的耐用品,在物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废的基础上,学校可申 请报废。申请报废的时间为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5号以前。

第三十九条学校在申请报废耐用品时,应当成立耐用品报废鉴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耐用品使用技术和管理人员、保管员、总务主任等组成。经鉴定小组共同确认后,方可按程序向总校申请报废。

第四十条财务科与总务科共同负责检查、确认耐用品报废申请,对认为应当报废的耐用品可批准报废,并指导学校按程序组织处理。财务科与总务科应当在接到报废申请的当月协助学校完成耐用品报废工作。未经财务科和总务科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报废耐用品。

第四十一条对消耗品和批准报废的耐用品,保管员和会计应当及时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始终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务科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总校原相关规定相抵触时,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从20__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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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低值易耗物品管理,严格控制行政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二.低值易耗品范围

本办法管理之低值易耗品范围为公司办公用品、印刷品、办公室汽车用清洗用品及劳动保护品等。

其他物品根据公司特性可列入管理范围。

三.管理体制

公司行政部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为核算监督部门。

公司设立物品明细帐和库存统计表进行管理。

四.物品的采购、入库

凡公司或部门需采购之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经行政部汇总编制计划,经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

采购本着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办原则,不得谋私利。

采购物品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有关物品帐目;凭发票和入库单向财务部报销。

五.物品领用与管理

在库物品由行政部负责保管,指定专人管理。

在库物品,按月或按季节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值,说明原因,报财务检核。

公司制定各级人员低值易耗品的须用标准和使用期限,并定期改进,依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倾斜、变通。

公司发放物品可分定期(月初)一次性领用和随时领用。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簿。公司对员领用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

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设计测量工程用具)等,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领用。

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离,须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公司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定期向有关员工发放。

行政主管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六.附则

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第2篇

一、扶贫救弱,做好社会救济工作。

2、重点帮扶,做好临时困难的救济工作。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情况,有重点地帮助和扶持,开展临时困难救济。今年1-10月,通过镇民政专项经费救济(助)临时困难家庭的有166户,救济(助)金额109464元,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5.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为了做好危房改造工作,成立了第三期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全镇的低保户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经建设部门鉴定,确定对33户低保危房改造,切实帮助低保家庭提高住房防灾抗灾能力,危房改造建设经费市镇财政共投入140多万元。在6月中,低保户危房改造全面通过验收,33户低保户喜迁新居。

二、全面落实优抚政策。

1、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今年3月已全部拨款发放享受优待金对象47户,每户每年8000元,总金额376000元。

3、做好xx年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去年退设士兵共有25名,其中6人经我办推荐安置到公安分局,其他从镇财政领取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000元/人。

4、做好迎接省双拥模范城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巩固加强双拥模范城的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到村到户,督促检查双拥工作落实。镇分管领导带领我办和武装部同志,深入到义务兵和优

三、加大力度,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我办根据职能的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残联、村民自治、老龄办、红十字会、慈善筹款、婚姻登记、区域勘界、地名管理和收养等工作,都按照上级的部署, 认真把各项工作做好。

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第3篇

在2010年春节来临之际,社区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走访、了解、看望了辖区低保户41户;残疾人56户;80岁老人42人;21户困难户;军烈属14户;慰问困难职工、党员31户;元月初慰问特困户5户,并送上现金1400元;元月底慰问困难户8户,并送上现金1600元;二月底慰问困难户5户,并送上现金1400元。在5月份助残活动月慰问看望了特困残疾人13户。10月份走访、慰问、看望了13户困难残疾低保户。全年走访残疾人率达到100%。购买的慰问品有:白糖、大米、油、还有水果、茶叶等物品。

二、切实为居民办实事

1、从XX年年10月至2010年11月止为辖区16户,19人、困难居民申请到了最低生活保障金 4074元/月,物价上涨补助285元/月,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上半年为13位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申请困难救助金1950元;为5位精神病人办理长期服药卡。

为长期生病的低保户、残疾人10户家庭申请到大病医疗救助款31900元。

2、对在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的低保户,鼓励他们自食其力,为政府分忧,积极为低保对象联系单位争取再就业;为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实施低保渐退制度。在三个月的试用期中,本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使低保对象免除了后顾之忧。2010年11月止,我社区共有 9个低保对象实现了再就业,减少低保金2585元/月,并为8户申请到再就业补助。

三、扶贫济困工作

社区居委会干部对辖区孤老和特困户居民3户,执行“一帮一”服务、对辖区困难残疾人3人,执行“二帮一”服务;在帮扶中主要是对辖区孤老、残疾和特困居民进行关心、慰问和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在生活中得到实惠,享受到政府的关怀。例如:1、患了癌症的樊国建病人家庭,在XX年年11月时,社区了解到樊国建得了重病癌症、当月家里经济较困难,无生活费时,社区及时的给予申请了临时生活救助金和办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并不定期的走访慰问看望,对其家庭进行二帮一的帮扶。2、长期生病的杨德才家庭,杨德才是一位退休职工并长期生病,妻子谢业琴也长期生病无工作,儿子大学生每月工资只有500元左右,其家庭经济收入正在城市最低保障线上,又不能办理低保金,社区只有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帮扶;利用社区爱心屋给予发放爱心优费卡,申请政府可以援助的困难补助金,社区二帮一服务和社区党员二帮一等服务;并为杨德才的儿子找工作。3.社区享受低保老人宋德珍家庭,宋德珍的爱人肖显友长期生病,有一次摔伤无钱住院,社区群众自发的捐款帮助老人住院;并且也是不定的走访慰问看望,对其家庭进行二帮一的帮扶。4.社区低保户只有二十多岁的精神病人陈宸,每年春、冬两季精神病复发,社区采取残疾人帮扶一帮一服务,也不定期的进行走访慰问看望。

四、慈善捐款

1.2010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地区强大的地震,社区在党委、居委会的统一部署下,5月13日至5月19日分别在社区会议钟表厂家属区、白鹤村中建厂家属区组织了“抗震救灾”为四川汶川灾区捐助活动,社区党员干部群众为四川汶川灾区捐助共计捐款27753元。社区群众捐款18248元、社区单位捐款3575元、社区党员交纳特殊党费5940元。如数上交街道,整个活动得到群众支持和称赞。

2、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社区在发出“慈善捐赠、温暖灾区”活动倡议通知后,得到了辖区居民的大力支持。大家在家庭条件并不宽裕的条件下纷纷为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此次捐款共计1418元,8成新冬装363件,为地震灾区人民再次奉献了真诚的爱心。

五、社区廉租房保障工作

1.社区均对困难户无住房家庭进行了摸底、统计,并对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申请到了廉租房补助,建立廉租住房台帐,长期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

2.去年12月底均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对辖区68户住房困难家庭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并上报。

五、民政活动工作

1、为加强社区残疾人服务,我们利用残疾人协会展开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需求,提高他们“人残志不残”的坚强意志,鼓励他们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如今年的6月23日社区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队,社区党员结对帮扶残疾人、困难居民家庭服务队,在石新路鑫泰铭居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志愿者活动,为残疾人困难居民家庭提供法律咨询、免费理发、免费配镜、免费发放计生药具等服务。

2、对特困户和急需帮助的居民通过社区“爱心屋”免费赠送日常生活用品和无偿租借家用工具;

3、为了方便社区居民,居委会与格林医院联系,3月16日在居委会1楼免费为居民做体检。体检内容有:称体重、量血压、做b超等,为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创造了条件。

六、老年工作

1.社区年初均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帐;

2、全年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47 人;

3、2010年4月、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开展了“敬老爱老”发低价油活动,此次共发领油票1000张。

4、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居委会请辖区的老年人到巴国城开展了活动。活动内容有:开座谈会、击鼓传花等。

七、双佣工作

1、社区2010年11月止有军、烈属共计13人,现役军人共计12人,春节慰问军属计13人,送上油一桶;慰问烈属曾治庸现金及物质共500元;8月份慰问烈属曾治庸,并送上现金100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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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了庆祝“八一”建军节,社区组织民乐队在福源来广场开展了“庆八一”音乐晚会,受到了广大居民及退伍军人们的欢迎。

3、为了关心辖区企业军转干人员的生活,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8月27日下午,街道领导与社区一起召开了军转干座谈会。会上街道领导非常关心军转干人员的生活,使他们深受感动,纷纷表示不会采取非正常及非法的途径反映问题。

八、殡葬管理工作

1、社区均建立了殡葬管理台帐、死亡人员台帐,2010年社区全年共死亡7人,并全部火化;

2、今年3月份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居民小组长、社区成员代表等骨干培训时,社区均对《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方面的文件进行了培训工作;

3、3月至4月10日,社区在辖区各楼栋张贴《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文件共30份,横幅共2幅。

九、按时完成民政月报表、随时掌握低保户、残疾人、困难居民的动态情况。

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加街道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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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第4篇

一、扶贫救弱,做好社会救济工作。

2、重点帮扶,做好临时困难的救济工作。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情况,有重点地帮助和扶持,开展临时困难救济。今年1-10月,通过镇民政专项经费救济(助)临时困难家庭的有166户,救济(助)金额109464元,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5.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为了做好危房改造工作,成立了第三期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全镇的低保户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经建设部门鉴定,确定对33户低保危房改造,切实帮助低保家庭提高住房防灾抗灾能力,危房改造建设经费市镇财政共投入140多万元。在6月中,低保户危房改造全面通过验收,33户低保户喜迁新居。

二、全面落实优抚政策。

1、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今年3月已全部拨款发放享受优待金对象47户,每户每年8000元,总金额376000元。

3、做好xx年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去年退设士兵共有25名,其中6人经我办推荐安置到公安分局,其他从镇财政领取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000元/人。

4、做好迎接省双拥模范城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巩固加强双拥模范城的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到村到户,督促检查双拥工作落实。镇分管领导带领我办和武装部同志,深入到义务兵和优

三、加大力度,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我办根据职能的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残联、村民自治、老龄办、红十字会、慈善筹款、婚姻登记、区域勘界、地名管理和收养等工作,都按照上级的部署, 认真把各项工作做好。

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是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可以有效清查纠正违反低保政策擅自扩大低保范围、挤占低保资金、以及“人情保、关系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能够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监察内容

此次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主要是全面了解各镇(办、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具体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

㈠各镇(办、区)社会救助政策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地方自行扩大救助范围和乱开政策口子的情况;是否存在单位和个人违规干涉社会救助工作的情况;是否存在社会救助政策与行政管理工作挂钩的现象。

㈡救助对象审核审批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办、区)是否依据现行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及时取消已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特别是乡镇入户调查,村民主评议和救助对象在乡镇农村低保固定公示栏、村务公开栏公示的情况。

㈢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专款专用,是否有迟拨、截留、挤占、挪用和冒领现象。

㈣经办能力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办、区)是否按照省政府政发[]41号要求,落实乡镇农村低保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清理监察活动要与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有机结合,各镇(办、区)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分阶段、分步骤狠抓落实。

㈠宣传发动阶段(3月16日--18日)。各镇(办、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各自工作方案,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监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我市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情况,还要通过镇(办、区)、村(居)委会低保公示栏及时进行通报,深入宣传救助政策和申报审批程序,使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充分发挥舆论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工作透明度,营造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良好氛围。

㈡入户核查阶段(3月19日--4月25日)。各镇(办、区)要通过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式对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对已申请未调查或群众反映家庭困难的城乡居民户要进行仔细核查,认真开好民主评议会,做好公开公示,及时将符合政策的困难对象纳入保障范围。要做到核查不漏一村一户,保障不错一户一人。市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专班参与核查,同时采取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办,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㈢自纠整改阶段(4月26日--5月5日)。各镇(办、区)要认真对照民政发[2012]1号文件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清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属政策执行问题的,迅速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做法;属对象不准,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迅速清退,张榜公示,并建立专档备查;属挤占挪用资金的,迅速归位,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城乡低保资金使用准、政策适用准、保障对象准。

㈣整理资料总结上报(5月6日--5月20日)。自纠整改阶段结束后,各镇(办、区)要对清理监察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认真地整理,特别是调查笔录、评议记录、保障对象的个体档案进行认真地整理和核对,确保信息准确、资料完整。同时,认真撰写清查工作总结,并于5月20日前报送市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第6篇

一、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镇里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民政所。

二、整治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清退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的低保对象,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三、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三)以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重点,做到“五个有”:有核对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有核对平台、有操作办法。对新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手工核对实质性工作。

(四)以规范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为重点,严格操作程序,坚持个人申请、镇里统一受理、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对审核、审批情况实行“两榜公示+长期公示”。

(五)以督促检查资金管理发放为重点,严查低保资金发放中的滞留、挪用、挤占、套取等行为,严禁非低保对象冒领、重分低保金。

四、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

1、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乡镇受理;在审核环节,乡镇要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镇民政所会全部入户调查。

2、全面实行阳光公示。要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长期公示”的规定,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严肃查处“人情保”。要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有效遏制“错保”。我镇将利用全省搭建的“数字民政”云平台,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尚未开通网络比对平台的情况下,要建立核对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手工比对的方法,全面启动核对工作。联合车管、房管、人社、公积金、工商、税务、教育、金融等部门,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营业税的人员、有子女就读私立学校或者缴纳择校费的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成员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信息。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下旬)

各村(居)委会根据本方案,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8月)

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问题“零报告”的地区,将重点督查。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错保”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漏保”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积极作为,务必取得初步成效。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2日前报镇民政所汇总。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局三级将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结合年中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地专项治理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4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村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请各村于9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民政所。

六、工作要求

低保办个人工作总结第7篇

一年以来,xx社区在新伟街街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为民服务作用,突出为民做好事,办实事,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区”为宗旨,抓好党务和政务工作,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活跃社区文化。在全体社区干部的努力和全体党员及居民的拥护下,扎扎实实为民办事,并较好的完成了上级有关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低保、救助工作

城镇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区居委会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国家的城市居民低保政策,建有固定的低保档案,宣传低保政策,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信息,坚持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截至XX年12月低保年审,我社区共有享受低保生活保障对象98户,保障人口206人。全年共计停发、取消低保对象31户,新增3户,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5户,低收入家庭2户,为3户低保户子女办理了大专院校加发,为3户低保户办理大病救助补助,为4户低保户子女办理了义务教育加发。积极落实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为44户低保户领取了廉租住房补贴。体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区将救助制度落到实处。民政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社区干部细致了解民情,对特困户经常关心,并上门慰问,实施医疗大病救助,医疗救助实施以来,我们积极进行宣传。而且每户救助对象做到入户调查,资料审核,开展民主评议并及时向外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

二、医保、社保、失业工作

社区全面推进城镇医保工作。积极宣传xx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发动居民参加城镇医保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截止XX年12月份,全社区办理新参保48人,续保275人,社区为居民办理医保登记,参保人数已近395人。

今年我们接受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434人,其中男22人,女性412人,死亡5人,转出1人,新接收8人,现有xx人,对退休人员情况逐户登记,进入微机化管理。每月做到了按时统计退休人员的变动,转移和死亡报表工作。

积极做好失业人员的接收工作,我社区现有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10人,今年新增8人。为了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困难,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就业信息,进行社区公示、电话通知、入户告知等形式把就业信息及时的送到了下岗失业人员手中。为了下岗失业人员都能得到就业信息我社区设立了招聘专栏。全年共收集就业信息128条,就业岗位182个。

三、再就业工作

XX年社区在劳动保障工作方面加大力度。社区全年有下岗失业人员309人,今年办理《就(失)业证》16人,并为4人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是加强了对下岗人员管理,经常入户调查摸底,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备案,建档建册。二是加强了对下岗失业人员教育和培训。使下岗失业人员能掌握一技之长,我们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培训,今年组织了5人参加就业局的各种技能培训,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创造了条件。三是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了机会。我们为社区“4050”人员35人,劳务输出37人,其中省内27人,国外8人,为9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贷款33万元,帮助一名下岗失业人员还清了去年的贷款,并成功的又贷了8万元。为50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灵活就业补贴,做到了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爱心定期走访,跟踪服务,妥善安置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