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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金融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16 16:29:07
县域金融论文

县域金融论文第1篇

我国的县域经济是一种颇具特色的经济单元,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在当前国民经济体系构架中,县域经济仍然占据基础地位,起着不容轻视的重要作用。近些年来,有关发展县域经济的问题不断受到各方关注,其中县域金融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更一度成为讨论和议论的热点话题。党的十六大报告将“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列为了本世纪头二十年经济建设和改革的八项主要任务之一,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将“壮大县域经济”,“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以及“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等事项再次提上重要日程。所有这些启示我们有必要把县域经济和县域金融相关问题作为重要课题进行研究。 一、发展县域经济意义重大 县作为行政建制在我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据说已有27个世纪的历史, “起源于春秋, 推广于战国,定制于始皇”。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并正式设立郡县制以来,县就构成了我国最基本的行政单元,两千多年历朝历代无所断废,是最为稳定的国家行政基础,并有着“郡县治,天下兴”的说法。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继续实行了县的行政建制。作为国家政权体系中的一级重要的行政机构,县还成为我国宏观经济系统中一个重要层次,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绵长的历史沿革中我国县的数量一直保持在1000至1600个之间。当代,按不同统计口径和说法:1996年全国县(不包括县级市和区)的数目为1696个;1999年中国县级总数2109个(又一说,目前我国有近3000个县级单位)。 县域经济在我国社会经济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农村到中心城镇包括县城都属于县域经济的范畴。资料显示,目前2200左右个县域单位,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0%以上,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一说有10多亿人口生活在县域内),县级经济(不含地级市中的县级区)约占全国GDP总量的70%;从山东省的情况来看,2000年前后全省17个地级市,分辖139个县(市、区),其中县级市33个、市辖区45个、县61个。县级(含市、区)经济多年来占GDP的比重一直在80%以上(高焕喜2002.9)。就是在青岛这样一个城市化程度比较高的区域范围,其县域经济产值还占其GDP的60%以上(《县级经济管理研究》2002.2期)。可见,县域经济的状况对整体国民经济的影响举足轻重。县域经济以其自身的发展支撑着县域内经济与社会的全面进步,它解决了占全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吃饭问题,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对当前和未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对实现全国十几亿人口都能过上小康生活的奋斗目标,意义深远。 县在我国处于“乡之首,城之尾”,是一种城乡结合部的社会综合体,是所辖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具有向上连接城市、向下辐射乡村,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综合功能,也是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调整的纽带。县域经济作为构成我国国民经济体系的基础单元,是一个产业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完整、运行及调控皆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功能完备的经济系统。其基本特征,一是辖领我国全部农村地区,农业经济据基础地位,是历史造就的我国农民社区的天然领地,从而使得长期以来倍受关注的所谓“三农”问题集中在县域,反映在县域,也必须最终解决于县域;二是目前我国工业企业总数的75%在县,全国中小企业中更有近98%之数在县,县域内企业多属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基础深厚,二、三产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体,正是要靠这样的众多企业承担起实现农村工业化、转移农业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历史性重任;三是全国小城镇基本都在县属领域,县城本身就是国家小城镇建设规划中的重点和主体目标,而加快小城镇建设是快速、有效提高我国城镇化水平、全面建设现代化社会的必由之路;四是我国东西部以及省域、地域间的县域经济发展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东部一些相对发达起来的县域经济和各地率先转型的县市经济,可以为西部和欠发达地区的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很好的示范作用。所有这些都显示出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充分的机遇,强大的动力,深厚的潜力。 当前和今后,县域经济的发展将会与我国的城镇化进程紧密相联,融入其中,受益于 斯。我们看到,十六大报告中非常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在论述到农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时,从新的视角积极寻找解决三农问题的道路,指明了“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还具体指出“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这种跳出农业看农业,着眼城镇带农村的发展大思路,预示了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前程。城镇化在有效提升县域经济层次的同时,会使金融资源聚集、集中、富集,为县域金融增长提供有利条件。相关资料显示, 1981年时我国有建制镇2678个,2000年为19692个,近20年中增长了7.35倍;镇域总人口从1981年5840万上升到1998年36733万,增加了6.29倍。近10年来,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6000多万人,占同期转移出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50%。城镇化水平一般是以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作为指标衡量的。20年间我国城镇化率从1980年的19.39%上升到2000年36.22%,提高了16.8个百分点。到2001年,我国已有设市城市663个,建制镇近2万个,城镇人口近4.8亿人,城镇化水平进一步达到37.7%。1998年,世界各国城市化平均水平为47%,而中国当年为30.4%,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近16个百分点。未来20年,中国的城镇化建设水平要从目前的37.6%提高到50%,城镇人口从现在的4.8亿增加到7亿,人均住房水平要从现在的21平方米提高到35平方米。据专家测算,这将产生数十万亿元的资金需求(《中国经济时报》2002.12.16)。 中国“三农”问题的症结在于城乡发展存在“二元”结构的矛盾。“二元”结构矛盾的重要表象之一是国家的工业化过程进展迅速而城镇化发展滞后。二十多年来, 我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至今尚未解决好“三农”这一带根本性的问题。“三农”问题已不单纯是一个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民收入的局部问题,而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农村人口比重太大和农民收入水平很低长期以来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67.1%,明显高于43.1%的世界平均水平。由于人多地少,农村的劳动生产率无法提高,农民收入上不去,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是难以实现的。富裕农民的根本出路在于减少农民,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城镇化。因此,中国只有走出二元经济结构状态,将成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才能使农民的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这已成为经济学家们的共识。据资料,一国人均GDP水平进入1000—5000美元区间时,也正是一个完成城市化的过程。走完这个过程,英国用了200年,美国用了100年,韩国只用了25年。目前我国从总体上看可以说刚好跨入了这一过程。有专家研究认为,在现阶段,城镇化每年可以为农村提供1亿多个就业岗位,每年可以为农村增加7000亿元以上的非农业收入(《中国经济时报》2002.12.17));如果经过5到10年的努力,仅使现有每个县城都能发展成为10万人口左右的小城市,全国就至少可以凭此再转移1亿以上农村人口,那将对农村的发展起到极大的带动作用(陈锡文 新华社北京2001.4月)。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但是还不够快,至今仍有50%多的劳动力从事农业,而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只占15%(张卓元 《经济参考报》2002-11-28)。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看,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需要小城镇作为区域经济中心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信息、资金等服务,另外,中国小城镇与乡镇企业有着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乡镇企业的结构升级和素质提高也需要借助小城镇的扶持,只有小城镇上规模上档次,才能带动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总之,不加快城镇化的步伐,中国的经济就难以长期保持稳定的发展。 有人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更加需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强大县域经济。我国东西部的差距(也可引申到同一省域范围内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从区域经济学上讲,是作为其经济体系细胞单元的县域经济的差距。据报道,在第一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将全国2073个县域经济(其中西部有1075个)的基本竞争力划分成从A到J十个等级,从评价结果看,西部的 县域经济在实力最强的A级中只占5%,在最弱的J级中则占86.8%。在行政区划上,西部的县(旗)单位有905个,占西部县级单位总数的84.2%,县域人口比例达81.3%(新华网2002-08-27)。从现实情况看,县域经济在国家或地区经济体系中一般属于相对薄弱部位,是影响总体经济发展指标水平的降减因素;但是如果从发展眼光看和辩证分析,这些当前在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占有主导地位的县域经济,也可能正是西部或欠发达地区经济的比较优势所在,后发优势所在,竞争潜力优势所在,是这些地区实现赶超战略的力量源泉。因此可以说,西部大开发将会历史地逻辑地选择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正如一位河北省省长前不久所指出的,对于西部和欠发达地区来说,“实现跨越式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基础在县,潜力在县,希望在县。” 二、近年来我国县域经济发展遭遇金融抑制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讲,县域经济就是以县域为单位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近年来,如何增强县域经济的竞争力的问题受到普遍重视,所谓县域经济竞争力实质应该是县域单位通过科学有效配置资源以获得比较优势的能力。其中,金融要素在现代县域经济资源配置机制中起着核心性作用。根据一些西方经济学家的所谓的金融抑制论,金融服务如果不能有效地满足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金融抑制, 限制经济的发展。我们看到,当代社会的资源可以说越来越金融化(以前的资源是很物质化的),人们调动一个社会潜在的资源、经济体系的资源是通过金融体系来完成的(吴晓求2002)。一位外国学者曾针对我国的有关情况指出,在国内市场资源的整合上,金融业可以使城乡经济结合在一起,也可以把中小企业结合在一起,可以广泛地推动经济发展,这正是金融业起到的关键作用。种种迹象表明,金融业在哪个方面发挥的作用更强,发挥得更好,哪个地方的经济增长就会更强劲、更稳定。推动金融部门的发展就等于是推动稳定,推动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中,资本的稳定性起到了很大作用。谁在这方面做得好,谁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资金。正是基于这样的道理,人们担心地看到,近年来我国较大范围地并日趋严重地出现了银行贷款向城市集中,以致大量资金由农村向城市流动的趋势,这种资源配置显然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而县域经济发展受阻,势必会拖累整个国民经济实现现代化的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较长时期以来,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广大县域区域,其特征大都表现为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实际情况表明,所谓投资拉动,对于大多数地方和经常性情况下,是靠信贷资金大量和及时投入的拉动。没有良好的金融环境,没有金融的大力支持,这些地区的经济就难以有大的作为,地方政府调控辖内经济的职能也不会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对于地方经济的投资拉动,除了信贷资金的投入,还可以有财政、民资和外资等方面的投入,但对于我国大多数县域经济来说,这些投资是可望不可及的或者如同杯水车薪。就县级财政情况来看,据国家统计局资料,1999年中国2109个县级单位中,亿元县有593个,一般县480个,财政补贴县则多达1036个(含国定贫困县574个,它们的国内生产总值不到10亿元,平均地方财政收入只有4563万元,严重入不敷出,人均GDP仅为2573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9.3%, 人均地方财政收入121元, 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7.3%)。虽然全国县市财政收入已由1994年的967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2636亿元,年均增长18.2%。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县级财政赤字面一度高达40%以上,1998和1999年仍分别高达31.8%和35.5%, 而且越往西部赤字面越大,有的省份高达60%以上。现在全国城镇县以下的农村,尚且有50%以上的县不能够按时发工资(2003-02-21《中国经营报》)。县级财政基本上还是“吃饭财政”,没多少余力去搞建设。可见总体上县域经济要指望靠大量财政资金投入进行拉动,至少在当前阶段是不具备条件的。但财政不强并不等于在金融方面也将无所作为。因为金融部门可以调动全社会的资金, 包括众多企事业单位尤其是蕴藏于民间的大量资金, 乃至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外源性融资来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如苏北滨海县是出了名的贫困县,2001年县财政收入不足1.5亿元,但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却发展势头强劲,各项存款净 增10亿元以上,增长16.4%,并且全县农村信用社当年一举扭亏为盈,实现利润330万元(《金融时报》2002年8月26日) 。又如山东临沂地区在1984年时尚有人均纯收入在150元以下的贫困村3390个,1985年蒙阴、平邑等六个山区、库区县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扶贫的贫困县。但到1995年,临沂市在全国革命老区中率先整体脱贫,1999年底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这一成果的取得, 固然得益于国家政策及多方面因素, 这当中值得指出的是, 在整个扶贫开发过程中,农业银行临沂分行先后投放8.6亿元的信贷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应该说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 近几年临沂地区的经济总量在山东省内大体处于中下游水平,而农行临沂市分行的经营业绩在全省农行系统始终位居前列 (据2003年1月2日《金融时报》报道资料) 。 但就是在金融支持方面,近些年来县域经济正遭遇到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发表的《2002年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当前县域金融服务仍存在薄弱环节。近4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精简县级支行1782个。1998年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调整,也相应减少了在县级经济中的贷款。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级基本没有机构。股票上市也很难轮到中小企业。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县域经济中的主要金融服务机构。虽然近几年贷款增加较多,但仍无法弥补资金缺口。(《金融时报》2002年8月2日) 人们看到,引发县域金融所谓退潮危机的是国有商业银行大举撤并县及县下机构网点,同时大幅度调整信贷资金营运战略。四大国有银行撤并县行,酝酿于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998年,央行“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对四大银行机构的撤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四大银行的退出农村,削减了银行的营业包袱,增强了盈利能力,但却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所谓农村“金融空洞”的现象。 各商业银行年报数据显示,1998年到2001年间,国有银行分支机构总数由1997年底的15251家下降到2001年末的12529家,减少了2722家。其中,中国银行撤并县支行246家,县支行总数比1997年末减少22%;中国建设银行累计净减少营业网点4000多个,其中削减县及县辖网点3601个;中国工商银行则撤并了8700个分支机构;中国农业银行由于网点最多,因此撤消的网点数量也最多——最多时农行有近6万家网点,目前农行仅余下4.4万家。另据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统计调研资料,自1997年末到2000年末,全辖(山东、河南)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共减少机构6794个,机构的撤并主要集中在县及县以下区域,其中支行及支行以下退出机构约占机构减少总数的99.4%。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县级及以下机构后,县域金融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现实情况大体为,县级城市的主角是农业银行,县域乡镇以及农村的主角是农村信用社。而工行、建行、中行等虽然在大多数县级仍保留着支行编制(尚未及撤并,有的已降格),但已把经营的重点更多地转移至大中城市以及沿海地区。 [实际上近些年来中国农业银行的经营重心也一直在不断进行转移:机构设置上,大量撤并农村县以下的营业机构,努力向大中城市增设网点;资源配置上,将内部人才、资金、技术装备等重点向金融资源富集的城区行倾斜;管理机制上,提升系统内经营重心,上移核算单位,上收基层营业所乃至县支行的贷款审批权;业务发展上,不再直接面向一般农户和众多乡村小企业开展业务,重点开发城市优良大客户、行业垄断性客户、城镇高收入群体客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公司客户等。虽然目前看农业银行还是主要以农村业务为主(2000年初,全行各类机构网点5.6万个,各类员工67万人,70%的人员和业务都在县及县以下)。然而近年来从总行到分支行,都在不断考虑一个基本的问题,就是今后的农业银行朝什么方向发展,市场定位在哪里。朱总理2000年4月在江苏考察时提出,农行要逐步从农户、农民个人贷款领域中退出,让出一块市场给信用社。这被看作是为农行调整市场定位和发展思路带来了新的机遇。农总行已经做出决策部署,要逐步构建农业银行自身新的组织体系,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撤并低效网点,阶段性目标是从2000年后的三年内 把达不到保本点的网点全部撤并,而这些基层网点大部分是分布在农村地区。据一份行内文件报告,截止到2001年11月20日,山东省农行系统近三年来共撤销营业机构1832个,基层营业机构总数已由1998年的3946个减少到2114个,精简比例达46.4%。其中设在农村乡镇的营业机构剩下813个,仅占全省农村乡镇总数的47%,且大多位于沿海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营业机构仅有195个,占当地乡镇总数的32%,在个别地区这个占比已不足20%。] 相关资料显示,总量不足仍是当前制约农村金融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广义货币供应量的地区差和农村信贷资产总量不足。近年来,针对内需不足问题,央行采取适度或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是农村经济所对应的广义货币供应量仍低于城市地区。农业总产值与农村广义货币供应量比率为1:2.3;而工业总产值与城市广义货币供应量的比率为1: 2.5。而且,农村信贷资产总量明显不足。农村地区人均信贷水平显然低于农业人口人均产值。 很多人已经看到并指出,在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一个最大的资金“抽取器”是邮政储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出县域产生的空缺,似乎被邮政储蓄网点的迅猛扩展填补, 不少基层邮政局将邮政储蓄作为新的业务和效益增长点,邮政储蓄余额急剧上升。据披露,从1986年在12个城市试办邮政储蓄业务以来,邮储到目前已经发展营业网点2万多个,在全国1700多个县、市实现了通存通兑。2001年邮政系统存款余额为5911亿元,其中3781亿元是从县及县以下吸收的。目前已拥有6100亿元的储蓄额的邮政部门成了仅次于四大银行的第5大储蓄机构。邮政储蓄的发展,并没使农村有限的金融资源用于农村,还使农村本来紧张的资金外流。有央行官员估算,邮政储蓄金额约有70%来自农村,有4000多亿的资金流入城市,还有一种较保守的估算,邮政储蓄资金30%来自农村,按这个比例计算,农村流出的资金也有2000亿元。邮政储蓄快速扩张的原因就在于其低廉的布点成本和经营成本。它依托原有邮局网点,开设储蓄代办点的开设成本几乎为零,而且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坐吃央行的利差。目前邮政储蓄转存央行的利率4.6008%,而据央行估算,目前邮政储蓄组织存款的综合成本约为2.91%,就是说,其净利差收入率在1.69个百分点左右。 此外,由于各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调整中实行系统内信贷权限上交,法人客户贷款审批权集中到二级分行以上,县域内分支机构存差不断扩大,导致近年来在我国出现了在储蓄大于投资因而整体上信贷资金非常充裕的情况下,国家银行对县域及农村地区的贷款发放总规模却呈逐年减少的趋势。部分地区的基层商业银行基本上成了“储蓄银行”,银行将储蓄资金系统内上划并拨付到资金需求大的经济发达区域,从中获取资金利差,而当地企业的合理融资要求却无法得到保证 (2002.6.24《中华工商时报》) 。央行最近的一份报告提及,县级各类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吸收资金6000多亿元,在农村放贷3000多亿元,就是说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范围吸存后通过系统内上存流出农村的资金约为3000亿元。再从国有银行的贷款结构看,农业和乡镇企业贷款所占的比重偏低,并且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持续下降,结果影响到县域地区整体贷存比例下降,显示出农村信贷资金供需失调。 有专家估算,加上邮政储蓄,农村地区每年的资金流出高达5000多亿。有调查发现,豫、鲁、浙三省许多农区60%—70%的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商业银行等流向城市和工业区。由此使发展县域经济缺少资金的现象更加普遍,贷款难、融资难越来越成为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对此,有关专家呼吁,应当切实保护县域资金资源,必须尽快建立农村资金的回流机制。 乡镇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从它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异军突起,银行信贷的大力支持功不可没,但近期的情况已是今非昔比。据资料,2001年,全国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2.9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增幅高于全国GDP增长0.7个百分点,但全国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仅为6502亿元,比全国各项贷款余额的增幅低5.3个百分点。2000年,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达30.4%。但2001年,乡 镇企业贷款占全国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仅为5.9%。农业部对江苏省武进县个体私营企业的调查显示,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有45.1%认为贷款难,年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有86.5%认为贷款难。现在乡镇企业从其它渠道获得资金也都相当困难。乡镇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已经不是某一方面的,而几乎是全面的融资难(新华网2002-08-21《中国经济时报》) 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县域退出应该说是一种市场行为。其动因大体上有三方面。一是出自实行商业化经营的需要。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它必须从金融资源相对贫乏的地区和领域退出,而把自身有限经营资源尽量转向金融资源相对富集的地区和领域,以求获取最佳经营效益。二是出于战略竞争的需要。为了应对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可能大举进入,以及国内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更多产生和更大扩张,各家国有商业银行明显地感受到生存与发展压力,必须抓紧实行经营战略调整,抢占有利阵地,同时通过精简机构网点、裁减冗员等措施改善自身组织机构体系和提高系统管理效率,增强经营实力,以求从容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三是对外部信用环境恶化和经营风险因素加大做出必要的规避和防范反应。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县域企业破产转制过程中,政府鼓励企业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社会信用状况恶化,国有银行的正当利益不能得到保护,促使银行或撤出机构,或决定停止向当地放款以示制裁。如工商银行利津支行因有贷款关系的43户企业效益大幅度下滑,逃废银行债务现象严重等原因,于1999年9月整建制地退出了该县。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粗略统计,近年来湖北省襄樊市1250家企业集中破产改制,包括工行、农行、建行、交行等湖北省各家金融机构在内的30多亿债权化为乌有,而各家债权银行对破产方案提出异议,均被驳回。又据2002年8月21日《金融时报》报道,在湖北某地,曾经有个地方官员在当地一次企业改制会议上说:“趁企业改制把银行债务一笔勾销。这好比是‘最后一顿晚餐’,不吃白不吃。”这是发生在两年前的事情。襄樊市是前几年逃废金融债权的重灾区。金融机构把该市列为信用高风险区,并大量收缩授权授信。人民银行报告分析,几年时间,该地区金融机构少投放贷款100亿元。还有前不久有记者对河南潢川县城出现“信用荒芜”的情况调查显示,由于长期来信用环境的恶化,银行几乎停止了对许多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贷款,目前四大银行在该县的支行,只有农行一家还有一些贷款,其余三家均停止了对该县所有企业贷款。一位支行长告诫下属,“麻雀捏死也不要让它飞了”。另一位行长说,“许多个体工商户都是骗子”。再一位行长说,“当前的情况是贷款投一个死一个,所以我们有了资金就上存或者买国债”。(《本周金融信息》2002年25期、29期)] 从理论上说,银行机构一旦不愿放款,就意味着信用创造功能的弱化乃至丧失,经济发展也就丧失了必不可少的外在推动力。可以断言,在一个“逃废债”盛行的地方,不管是一个乡、一个县,还是一个省,绝对不可能有持续、稳定、快速的经济发展(新华网2002-10-22《中国经济时报》)。 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重心实行向大中城市战略性转移后,农村金融的重担就逐步落在农信社肩上。目前全国农村信用社及县联社共有法人机构约42000个,各类服务网点28万个。央行统计显示,截止2002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18673亿元, 占整个金融机构存款的12%;各项贷款余额13595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的十分之一。其中农业贷款余额为5511亿元,占农信社各项贷款的比重为40.5%。问题在于,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分支机构,而没有新的其它金融机构补充进去,结果就是相当一部分县域经济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一度出现有人所指的金融抑制或者说金融服务空洞化现象。农村信用社成为县域金融主体后,规模实力和能力有限,要想让它充分弥补县域经济范围内出现的金融服务严重不足或融资需求缺口,显然有些力不从心。虽然从1999年以来,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给予很大的再贷款支持,再贷款限额到2002年底前已经超过1000亿元,并且在指导和帮促农村信用社面向广大农民发放小额农贷和农户联保贷款等工作中成效显著,但是一方面从总量上看仍然抵补不了邮政储蓄和各家银行从县域抽走的资金,另一方面当前农信社的努力注 重于缓解农民和农业贷款难的问题,也还是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中不断增长的更多的各种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大量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这种情况已经明显地和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县域经济的正常发展,如果不能使这种局势尽快得到扭转,更会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全局。 [据“信合情”网站报道,央行在2000年初开始推行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信贷。目前最新的数据表明,全国共有约90%的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小额信贷,约49%的农村信用社开办了联保贷款。又据2002年12月1日《金融时报》刊文披露,截止到9月末,江苏省农信社已向87.1859万户农民发放了小额农户贷款, 向59.4045万户发放了农户联保贷款, 加上其它方式的贷款, 经审核获得农信社贷款的农民户数为184.42万户。这个数字在江苏省1314.74万户农户总数中所占比例为14%;绍兴农信社联社在2000年的一次调研中发现,富裕起来的农民掏出三五千块的种子、化肥钱已不在话下,但要上规模、上档次地投资效益农业、优高农业、观光农业,大幅度地提高收入,没有金融的支持仍有困难。“贷款难”仍然是横在广大农民致富路上的一道门槛 (《金融时报》 2002.11.26) ;再据2002年12月31日《金融时报》报道,截止到2002年11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773.8亿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275.8亿;近5000万户农户获得了小额信用贷款,1000多万户农户获得联保贷款支持,两项合计受益农户总数达6000多万户,占有贷款需求农户数的49%,占全部农户数的25%。] 三、建设一个县域金融体系 1. 已有人强烈认为,当前的农村金融饥渴是件值得焦虑的事,而对其的发展思路至今还在争议之中,政策也尚未明确。农村金融已处在危机中。这种说法虽然有点过激,但由此反映出需要解决县域金融领域现实存在问题的紧迫性还是应当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的。现在看,从县域经济的角度研究传统的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问题,可能是一条新的路径。 目前我国县域金融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伴随着银行行为转变和资金外流现象而出现诸多“贷款难”的问题,尤其是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大量中小企业、个体民营企业以及相当多的农民很难指望能从正规的银行机构贷到款。至于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现象和造成这种局面,各方面有着不同的说法和解释。企业、农民及地方政府反映县域经济主体取得贷款难,埋怨银行部门门槛高,存在信贷歧视,不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银行方面强调按照有关信贷原则目前在县域经济领域难以发放贷款,因为优良客户或项目稀缺,放款风险大,经营成本高,不会有丰厚利润;有关金融监管当局提出的一个看法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领域存在“不作为”的现象(指的是发放贷款不积极)。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对县域经济不作为,但另一方面对县域信贷市场的垄断和存款资源的瓜分并没有减少 (《金融时报》2002年10月23日);专家学者们一般会从客观角度分析问题,指出近几年来,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整性受到削弱,功能作用出现萎缩的迹象。最终归结到融资机制或体制即农村金融制度安排方面的原因所在。根本性问题可能在于,我们缺少一个能够与县域经济特点和需求相适应的且具有相对独立完整性的县域金融体系——传统的二元经济格局中形成的城乡分割的金融体制,到了一定时候或者一定条件下,就会使得作为城乡结合部以及国民经济综合体的县域经济,在得到必要的金融支持和服务上被“边缘化”。 中国的人口70%以上在县域及其所辖农村。没有农村这个广大市场的开发和县域经济的全面振兴,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就会出现问题。而县域经济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之一就是相对发达的金融业。显然,我们有必要根据新的形势发展要求,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全局出发,重新构建一个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又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县域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讲,解决县域金融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县域经济领域中融资需求和信贷供给两方面的情况,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是使后者适应前者。为此,提出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县域金融体系和融资机制的问题应该是顺理成 章的。 2. 现实大量情况表明,县域经济发展对融资方面的需求是非常强烈的,而信贷供给则明显短缺。有关调查材料披露,2002年山东农业至少有四成左右的信贷资金缺口,浙江农业贷款缺口约为125亿元,对宁波万户农户问卷调查发现有59%的农户缺资金,河南滑县有205个村成了“零贷款村”。与这种情况相并行的是,民间融资活动广泛存在。有调查反映,温州民间借贷占整个资金市场总量的1/3,而河南南乐县1999年来新增民间借贷超过银行贷款规模(民间借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高利贷)。 以上情况还可启示我们做更深入的思考,就是需要正确估价县域经济或农村地区对金融业发展的承载力,尤其是对发展商业性金融的承受力问题。因为长期以来人们的潜意识中,县域和农村经济领域相对欠发达,产业层次相对较低,政府、企业、个人收入相对较少,金融资源相对贫乏,因此不能对金融业在县域中的发展寄过高希望,尤其是不可能成为商业性金融组织理想的生存与发展之地。前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大量从县以下撤并机构,可能会被当成一种“验证”从而进一步强化这种意识。 现在看对这个事情的认识不能绝对化,需要做出辩证地思考。比如说到目前为止,虽然全国范围内已有数以万计的基层网点从农村地区撤并,但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在绝大多数的县城都分别设有支行,加上普遍设立的农村信用社县联社,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的城市信用社,少数地方出现的其它股份制商业银行向县辖延伸的机构,以及个别县市已经试点建立的农村商业银行或合作银行等,再算上邮政储蓄,每个县的正规金融机构少说也仍然有5—7家,如果算上在乡镇一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信用社,则会多达十几、二十几家,因此有人认为县域金融机构数量仍然过多,超出了一般县域经济现有的金融承载力;但另一种说法是,随着1998年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从农村收缩,1999年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取缔,2000年城市信用社被分类处置等,农村金融的格局已发生了重大改变,虽然在部分乡镇仍然有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网点存在,但从提供贷款的意义上讲,在县以下农村基本只剩下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了。因此目前农村金融的一个突出问题就在于金融机构的单一化,导致金融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不足。以上两种看法各有一定道理,但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设定条件不一,而导致观点似乎迥异。其实应该说,目前县域金融机构的数量,是“多”与“少”的问题并存——多的可能是国有银行等大银行的机构,少的可能是地方性、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主要矛盾不在于数量,而在于结构。 金融体系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有怎样的实体经济结构,就应当有怎样的金融结构,如此才有可能实现金融资源高效配置,同时降低金融服务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实体经济中的企业按规模大小是区分为不同层次的,也需要不同规模层次的金融机构与之相匹配。在任何国家和地区,中小规模的企业在数量上都会占绝对大的比重,国外一般都会形成与之匹配的金融结构。如在日本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小型金融机构占97%,意大利有中小型银行9万多家,美国近万家银行中95%是资产在5亿美元以下的小银行。中小银行一般为地区、社区和行业银行,与其服务的中小企业彼此关系密切,信息十分了解,信任程度高,能建立长期业务往来,互惠互利。相比之下,我国金融机构规模结构与实体经济企业规模结构很不匹配。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有200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工业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经济总量60%和40%,提供大约75%城镇就业岗位,但缺乏为之匹配服务的金融机构。我国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加起来也就100多家,集中于大中城市,放贷集中于大企业。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网点收缩、贷款权限上收之后,县区经济成了金融“空洞”,那里是中小企业生长地。尽管央行采取多项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问题,但成效不大,关键是缺乏与其匹配的金融机构(《经济参考报》2002-12-11)。 3. 进一步地说,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人群来说,并不是不需要金融,反而是更渴望得到金融服务与支持,否则我们不能解释,为什么即使在一些贫困落后地区,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依然风行,不能解释为什么信贷支农和信贷扶贫问题在国际上也一直是受到关注的话题。问题只在于,他 们需要的是什么样的金融组织,什么样的金融服务,以及怎样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信贷支持。 有一种说法,农村金融市场上难以发展商业金融,农民也无力承受商业化金融的利息。但是,有人对中国村庄农户实地的调查显示,农民不仅能够承受商业化金融的利息,而且其还款率也可以大大超过农村的非农企业。《开放时代》曾发表文章说,在农村,穷人比富人更需要借贷。因为有调查发现,越是穷的地方,高利贷市场的利率越高。经济学家茅于轼 9年前在山西省临县龙水头村创立了一个农村基金会进行试验,据茅于轼介绍,开始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借钱加上一部分捐款搞了一个20万元的基金(目前发展到30万元)。“亲戚朋友借钱给我, 我一年给他6%的利息, 借来的钱借给农民, 一年12%的利息(注:这个利率比现在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基准利率要高出一倍多), 我有6%的利息差, 这个利息差就可以足够支付我管理人员的工资, 而且还有一点剩余——一年除掉全部费用净赚1万”。这个基金会目前的状况是,还款率达90%多,延期的不到10%,真正还不起的只有3%,基本上没有坏帐(《本周金融信息》2002.13期)。还有一个事例,中国社会科学院从1996年12月开始在河南省南召县的两个村庄进行小额信贷扶贫试点,成立一个南召县扶贫经济合作社具体负责放收贷款管理。放贷的资金来源为社科院募集的孟加拉乡村银行贷款(年利率1.2%)、台商捐款等低息或无偿资金,扶贫社从社科院借入资金利率为3%,向农户贷出利率为8%,中间5%的利差凭以维持拥有21名员工的扶贫社的生存和自负盈亏。1999年南召县扶贫社累计放款1000多万元,实现收入42万元,利润约14万元,扶贫社员工月工资达到400元左右(《中国金融年鉴》2001)。以上事例显示的奇怪逻辑是,即使是扶贫性质贷款的利率甚至可以高过一般商业性贷款利率;金融资本即使在非常贫困落后环境中也能获得必要的生存与发展条件,甚至获得盈利。其实这也可能正是一些地方民间、地下金融长期绵延不绝的奥秘所在——足够高的利息收入和充分低的经营成本。据说茅于轼的那个基金会只聘请了一个人进行管理,最大的费用就是对这位经理人每月几百元的工资性支出了。这是那些所谓正规金融机构根本做不到的事情,所以它们难以在农村、民间一些领域扎根、生存。因而有学者表示,农村信用社如果按正规商业模式运作,也就将无法真正面向广大农户提供服务,因为对众多的生计型小农,商业银行无法提供符合自己经营理念的服务。“小额信贷”不符合商业银行的成本约束。商业化的正规金融不可能与小农经济相对应,最终必将退出无利可图的农业信用领域。农业银行虽叫“农”,但实行商业化后已离开了农民。农村信用社如果改变为农村商业银行,迟早也是要离开农村的。以上情况反映的是在乡村或贫困落后环境中发展商业性金融面临的一种有趣的“相悖”性现象。 [人们总说农业贷款利率要低,其实农民们现在从农信社那里贷款也难以享受到利率优惠。据反映,目前人民银行对农信社再贷款利率一年期为2.25%,农信社发放农业贷款一年期的基准利率为5.31%,但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的利率可以上浮40—50%,达8.775%,比城里工商企业和个体户从银行借钱做生意的利率还高。又据悉,2002年3月12日开始,央行在浙江、黑龙江、吉林、福建、内蒙古5个省、自治区的8个农村信用社进行利率浮动试点,被允许的存款利率浮动范围是30%,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是100%。对此有人解释说:“农村信用社既要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又要控制经营成本,只有两条出路,一是利率浮动,二是政府给相应的政策和补贴。但中国有财政预算的约束,同时对金融机构自身发展也不利,因此,只有利率浮动这条路”(唐仁健)。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研究所贫困与发展研究室主任汪三贵经过测算认为,在中国一个小规模的信贷机构需要20%左右的利率才能补偿操作成本 (《南方周末》2002.10.18 ) 。亚洲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汤敏也表示,农村信用社要走向良性循环,关键是利率问题,只有放开利率,农村信用社才有出路。但是笔者认为,利率过高显然与支农、扶贫的政策相悖,怎么办?可行的办法可能是政府或社会建立一个有效的贴息机制。] [我们一直强调要反对高利贷,但对于什么是高利贷,现实中却似乎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和介定标准。从理论上说,高利贷首先是一种“超经济”的剥削,即利息率超过利润 率、借贷利息高于剩余价值、货币资本剥夺必要劳动的现象。这个概念抽象地阐释并不难理解,但要做出具体认定却很不容易。假如社会资本平均利润率是10%,那么借贷利率超过10%就可认定为高利贷,这只是一般而言。问题在于在个别借贷场合,情况会很复杂。借入方可能会有20%乃至以上的利润率,也可能只实现5%甚至更少的利润率,还可能是根本不会有利润产生的必要生活消费借贷,那么它们对同样10%的利率是否高利贷的感受会截然不同。还有地区差别,人群差别,就是说在此地或此部分人群可以承受的借贷利率水平,对于彼地或彼部分人群来说就可能是不能承受的。还有历史的、社会的因素,以及道德的因素等,比如在既定的国家、地区或地方社区,会形成约定俗成的、公认的标准,用以判定某一笔借贷是否高利贷。此外高利贷的标准还可能随时间变化。可见,在我们这里,国家这么大,情况这么复杂,要想对多高的利息率就是高利贷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无论是法律的还是行政的,尚需认真研究、慎重对待。例如,2003年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首次向公众民间借贷利率监测结果。当年1月份的调查数据显示,加权平均后的民间贷款月利率为9.347‰;此项调查共涉及民间借贷328笔,金额5666万元,最高利率为月息20‰,最低利率为月息5‰。调查结果还显示,民间借贷关系以个人借给个人为主,借贷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借贷期限以6―12个月居多;各类借贷中,家用消费的平均利率最高,企业借给个人的平均利率最低;从地区来看,各地区间利率水平有较大差异,且经济发达程度与利率成反比。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很难对某笔借贷是否高利贷做出具体判定。因此现实地看,限制高利贷的事情应当放到地方上去做,放到县级和乡镇。办法上宜多用疏,少用堵。] 从国际范围看,通过信贷手段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甚至实行信贷扶贫已普遍被认可为通行的和有效的做法,许多国家都进行过这方面的探索并不乏成功经验,致使有关国际金融机构也予肯定并予效法。世界闻名的孟加拉乡村银行(简称GB),就是以小额扶贫贷款起家的。作为世界扶贫贷款的先驱,GB为发展中国家扶贫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GB从1976年开始在一个村对42名最穷的农户每人贷款27美元进行小额信贷实验,到1983年在孟加拉被批准成立扶贫银行,经历过1/4世纪的风风雨雨,发展到今天,GB已成为孟加拉农村地区最大的一家银行。乡村银行目前资本金的7%来自政府,另外93%全部来自借贷贫困成员。因此,可以说乡村银行是穷人拥有的银行,尤其是贫困妇女自己的银行。更引人注目的是,GB的还贷率高达98%(《经济参考报》2003-1-16)。又据法新社2002年11月18日报道:世界银行今天在一份公报中宣布它决定采取一项新的农村发展战略,即通过增加农业地区的贷款,来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根据这项战略,2003和2011年,世界银行提供给农业地区的贷款将会每年增长20%,也就是增加4亿美元。世界银行的这项新战略涉及所有农业地区,目的是要推动农村的农业生产和非农业生产。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增长是低收入国家的收入能否增加的关键(《参考消息》2002年11月20日)。同时根据世界银行估算,中国目前尚有20%的人口属于低收入人群,总数约为2.5亿—3.5亿人,五六千万户,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农村人户。如何满足这部分低收入人群的金融服务需求——他们缺乏抵押和担保能力, 一直是困扰政府的难题之一。据介绍,印尼的做法是对商业银行采取强制性措施,要求必须有一部分资金投入农村。《中国改革》杂志社主编、农村问题专家温铁军根据对农村金融10年来的观察和研究认为,解决的惟一办法是发育综合性的社区合作,包括信用合作,这是东亚小农社会解决农户信用问题的普遍经验(2002.10.18《南方周末》) 4. 因此依笔者之见,我国县域不但需要大力发展金融事业,而且需要建立健全起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县域金融体系。这样的金融体系需要由不同质类、不同层次、多样化金融机构组成,如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其中商业性金融的发展应是个关键问题,理想而完善的县域商业金融组织体系应该由国有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社区融资机构以及民间金融组织共同组合而成。进一步的想法是,在这个理想组合中,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进一步撤并机构,在每个县保留一家支行就够了,地方商业银行、社区合作金融和村落互助性融资组织应成为县域金融体系主体,民间金融力量则应当 成为有益的补充,需要抓紧创造条件放开发展。要认识到,正是这种地方的、社区的、村落的小银行或金融组织以及民间借贷活动,才是与县域经济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血肉相连、息息相关的。它们的发展亦将有效地遏制长期困扰县域经济发展的农村资金外流问题,而建设和完善县域金融体系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形成农村资金回流和保障机制。 从建设或完善新的县域金融体系的角度,前期及当前一些国有商业银行从县下地区撤出机构,可能正是一个良好局面的开端。这个趋势最好能够继续下去,一方面可以对地方产生新的银行或金融组织造成刺激,另一方面也正好为这些新生银行或金融组织腾出必要发展空间。而从较长远看,我国的县域可能会成为最适宜地方和民间金融成长的“乐土”——外资银行进军中国市场,几乎不可能照顾到县域;国有商业银行一类大银行,出于成本利润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考虑,对在县辖的发展兴趣会继续减退;而种种迹象表明,县域经济发展势将成为我国今后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相对新“亮点”,可以支持这个判断的要素有: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小城镇建设及城镇化战略、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战略、振兴农村经济开发农村市场和广大农民奔小康的战略等等。随着这些战略的逐步推开和深入实行,总体上说县域经济发展前景将十分看好,社会金融资源会日益丰厚,对金融业来说则意味着无限商机。 从现实情况看,解决国有商业银行撤并机构而一时造成县域信贷主体缺位问题的最好办法,应是首先抓紧着手组建一些新的地方性中小金融组织。对于地方性小规模金融机构乃至民间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审批权可以进行逐级下放,对此有关当局及政策上要更加放开一些。也不必过分担心县域经济的所谓金融承载力问题。如同有人所提到的,与欧洲相比,我们一个县的规模已经是相当大了。澳门和香港只弹丸之地, 但澳门有40多家银行,香港有100多家银行。剔除各种不可比因素,作为第一步,在我国大多数的县域至少都可以先成立一家为之服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然后区分不同情况,把权力放下去,让各地根据需要与可能发展相应的社区银行和民间金融组织,以求有效解决县域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 [2001年11月,张家港、常熟、江阴三地农村商业银行的成立,被认为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历史性一笔。农村商业银行的成立,不单只是我国银行体系中又多出一个序列、苏南地区又多出几家商业银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们的出现,对农村金融机构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象征性意义,也说明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会对对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当然,由于农村商业银行对所在地的经济社会状况的依存度很大,加之我国地域辽阔东西南北差异极大,苏南的这种模式虽可借鉴,但不可照搬。尤其是简单地把农村信用社升级到农村商业银行的路子,解决了县域内有了地方性商业银行的问题,但是原先的农村信用社没有了,实际上并没有使县域的金融机构有新的外延增长] 5. 多元化的经济结构,需要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为之服务。因此有专家认为,既然农村金融仅靠信用社难以满足,不妨将“地下金融”加以监管后合法放开。但在监管有限的条件下,放开“地下金融”会不会加剧金融风险,也有不少人表示忧虑。(2002.11.25《经济参考报》) 关于在县域放开发展民间金融组织,其实这样的民间金融组织及其融资活动一直存在着,近些年来在若干地方愈加活跃并日趋显形化,只是尚未给予其合法地位。在正规金融机构及其提供的金融服务缺乏的情况下,各种民间金融形式就必然会或明或暗地更加发展起来。这方面的事例可以说是非常之多。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对20294个农户的常规调查表明,1999年,农户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获得的贷款占农户贷款总数的69.41%,平均每户为1008.56元。《中国改革》杂志社主编、农村问题专家温铁军通过对15个省40多个村的调查进一步证实,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其中高利贷发生频率是85%,高利贷中33.8%是生活性借贷,另外29%是必须支付给教育、医疗等部门的消费,只有11%用于农业生产。又据一位当地官员介绍,目前在温州苍南县,工业企业流动资金来源于民间借贷的占45%左右,企业自有资金占35%左右,银行贷款只占 20%左右。民间信用和融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担保抵押借贷、民间票据贴现、各种呈会、互助会等。在资金紧缺而银行信贷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这些融资方式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新华网2002-08-20《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必亮根据他的调查认为,目前在农村活跃的是非正规金融,以民间信贷、高利贷、会(抬会、标会、轮会、合会)等形式存在,其中有些是很好的金融衍生产品。它们小规模经营,立足社区,以小客户为主,有相当部分运行成功,对创造农村就业,促进农村脱贫以及分散金融风险起到很好的作用。温铁军甚至提出,在农村金融中,真正扮演主力军角色的可以说是高利贷。他说,农村信用社既然不能根本回到合作制的性质,已经“异化”为政府的官方银行,那么,大力推进民间金融不容迟疑。(2002.09.26信合情网) 有人认为,民间“非法”融资活动的禁而不止,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金融体系缺陷造成的。首先,有需求就会产生供给,由于现有融资渠道不足以为众多的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因此民间融资活动具有相当的合理成分。加上民营企业对于发展地方经济又至关重要,因此地方政府对大量“非法”融资活动必然会采取非常宽容的态度。时至今日,连中央监管部门也不得不对规模庞大的非正式融资市场采取默许的态度。温州等地区的实践证明,真正由民间主体从事的融资活动因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和较高的投资效率,反而有利于金融的稳定(《经济参考报》2003-1-22) 现在看,让一些“地下”金融浮出水面,将其积极引导转变为正当的民间金融组织的时机基本成熟了。从十六大的有关精神看, 已经放宽了民间资本进入各种市场的限制。现实中的社会融资需求、民间资本积累、信用知识普及、金融人才成长、国家政策指向,以及监管当局的经验积累和能力提升等等,各方面的条件应该说也大体具备了,缺少的只是把这件事情正式提上决策日程,尽快付诸行动。笔者非常赞成人民银行杭州支行一位研究员的主张,就是“放手让人民办金融”。他说,这是对国家某领导人“放手让人民办经济”的合理引申。浙江金融、尤其是市县级金融这些年的成绩,在这位专家眼里都要归功于民营化,当然出现的问题也源于此 (《国际金融报》2002.9.24) 。 目前来说,对发展民间金融的最大顾忌已不是意识形态方面的,而是比较现实地出于对金融风险问题的担忧。对此需要慎重,但也不能把它当作是不可逾越的障碍而踌躇不前。只要能够尽快提上决策议程,金融监管当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方面等,相信会很快拿出相应监管、管理办法来的。关键是要相应地向各级地方放权放责。比如说,可以允许通过地方立法或者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对县域、乡镇乃至农村村落的民间金融组织的设立、运营、终止等行为做出规范,赋予地方政府(直到乡镇乃至村委会)和监管部门相关职责,对其加强窗口指导和监督管理,必要时出以援手,或对其进行重组、接管以至有序的破产清算等。总之只要我们能够负责任地把它们管起来,风险是可以防范、化解的。 [所谓“地下金融”的现实情况究竟如何?以下材料看来主要来自浙江、福建一带:(1)人民银行温州支行曾作过统计,自1995年以来,温州现金净投放每年都在60亿元以上,证明老百姓手持的现金量惊人。仅去年上半年,温州城乡居民的私人存款余额达55亿元,另外私人拥有外币8亿美元。温州市工商联人士介绍说,温州企业绝大多数都是靠民间借贷发家的。目前温州中小企业共有16.7万家,资金来源60%靠民间借款。(2)浙江乐清市虹桥镇是一个经济强镇,镇上有24家金融网点,各项存款14亿元,贷款8亿元,保守估计民间借贷日均余额4亿元;大荆镇地处半山区,该镇双峰乡平原村上百户人家,每户都做同一产品“铁皮枫斗”,每户至少要80万资金,大户要300-400万资金,全村约需资金1亿元左右,基本都是向社会借贷。(3)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曾经作过调查,福建平和县民营经济的发展主要靠民间借贷,规模在7000万元左右;而龙海市民间借贷的规模则有5000万元左右。(4)据福建泉州市计委副主任叶舒扬介绍,泉州市民间资金用于炒股的有近80亿元,加上购买国债的资金一共有140亿元左右,而今年上半年居民的储蓄存款是446亿元,这些还是“显形”的民间资金,加上隐蔽的“标会”等,泉州的民间资金至少 也有600亿元。(5)福建石狮市鸳鸯池布料市场年成交额达到100亿元,市场内550多家经销商向银行贷款的不超过50家。一位干了近10年布料生意的商人说,他从未向银行贷过一分钱,做生意全靠自有资金和向朋友临时借以及企业之间相互拆借。(6)民间金融活动十分活跃。目前仅福建沙县民间标会“体外”循环的资金就达5.2亿元—5.8亿元,民间标会在当地相当盛行。一些青年婚嫁消费以及出国留学等也靠民间标会来筹集资金。福建宁德市民间标会资金约占居民收入总额的三分之一多。(7)民间借贷成为中小企业融资“主渠道”。广东澄海市一家工艺玩具厂厂长说,当地民间借贷十分平常:“我厂自有资金2000万元,生产旺季时需要流动资金约4000万元,不足部分主要靠民间借贷”(《国际金融报》2002年1月18日) 。面对以上情况,有许多学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实质上,目前在有些地方,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已不是信用社,而是民间金融。] 6. 另外,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政府和金融当局应加强对县域社会信用观念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减少信贷风险,推进县域银行及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在建设、完善县域金融体系的过程中,为了切实缓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主体获取贷款难的问题,建立健全不同层次和类型的信用担保机构也实属必要。县域企业贷款难的实质是担保难,如能在乡镇一级成立担保公司一类中介机构,情况肯定会大为改观。报载,自1999年以来,为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在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和全过程的参与下,山东、河南两省在省、市、县、乡镇四个层面上相继成立了45家信用担保机构,今年上半年累计已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762笔,担保额为18.2亿元。效果是明显的(《金融时报》2002年10月23日)。另有,苏北沭阳县桑墟镇成立担保公司的实践可以给我们有益启示。据介绍,该镇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是股份制性质的法人企业,公司发起时,企业认股十分踊跃,全镇有50多家企业要求入股,镇政府为求慎重,只筛选了23家企业作为首期股东,注册资金68.5万元,实到资本金59万元。担保公司成立以来,已先后为22家入股企业提供了贷款担保。到2002年2月末,22家企业通过担保累计获得农村信用社贷款410万元,贷款余额188万元,是2001年4月末的5.22倍,最高峰时贷款余额270万元,是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4.58倍。运作期间有3家企业出现未能按期还款,其中一家通过变卖设备归还了贷款本息,目前仍有两家企业的贷款正在追要中,金额26万元。桑墟镇担保公司的成立初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担保公司成立前,桑墟镇信用社以发放小额农户贷款为主,对企业贷款发放十分谨慎,而且额小面窄,信贷结构较为单一。担保公司成立后,中小企业贷款总量和比例均较快提升,信贷结构逐步多元化。2002年2月末,剔除使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发放小额农户贷款因素,该镇信用社中小企业贷款比重达37.3%,比2001年2月末上升了3.4个百分点。(《金融时报》2002年6月3日)) 7. 最后需要说明,县域金融体系的重构,应当是建立在对现有农村信用社体系进行改造的基础上。现行农信社上可以提升为农村商业银行,下可以分解转化为乡村民间、民营借贷组织。在一些地方农村信用社如能继续保持其合作性和社区性特征,依然可能成为县域金融新体系中的主体、主导因素;另外,县域内国家政策性银行机构功能的完善,以及地方政府对支农、扶贫、开发性贷款采取财政贴息(进而论之,建立起一种更广泛意义上的政府或社会“贴息机制”,可能也是县域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等优惠、扶持政策的制度化或法制化建设,也是在建立健全新的县域金融体系过程中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需另行探讨。 [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未来走向值得关注。报载,2002年9月19日来自央行的消息说,农信社新的改革方案即将出台。据说国务院对全国农信社下一轮改革取向已经基本肯定了三种模式:农村商业性银行模式、县级联社为一级法人的模式以及县乡两级法人的联社模式——在工业化进程较快、对农业信贷要求不多的东部地区,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改为银行的依据是各地农信社的规模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江苏常熟、张家港、江阴三块"试验田"将作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的范式;在农业、养殖业占 主导地位、农民对农业信贷要求较高的地区,则可以考虑第二或第三种模式。具体讲在经济较发达、城乡一体化水平较高的地区,采用由原来的县联社、乡镇信用社两级法人改为县联社一级法人的运作体系;在中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依然维持

县域金融论文第2篇

【摘要】本文通过对样本县的实证研究,分析了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变迁发展过程,探索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路径选择:在大力发展西部县域经济的宏观背景下,鼓励和支持西部合作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发展,加大对政策性金融的优惠扶持力度,控制金融资源的流出,强化金融组织的县域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效应。

【关键字】西部县域金融;金融制度创新与发展;西部经济与增长

一、引言

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源泉,这是新制度经济学(NewlnstitutionEconomics)的一个基本问题,也被我国的改革实践所证实,“改革就是解放生产力”的论断就较好地解读了制度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JognN.Drobak,JognV.C.Nye,2003)。因为,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一直被人们用来使其相互交往具有稳定性,并且提供特定的激励框架。对于金融制度的解释,国内学者撰文定义的较多,但从纯粹制度学的角度考察,金融制度实际上是有关金融交易、组织安排、监督管理及其创新的一系列在社会上通行或被社会采纳的习惯、道德、戒律、法规等构成的规则集合,其实质是为调节人际关系并总在金融领域存在的行为规则,金融制度创新或变迁的激励来源于风险的规避和利润的追求。研究表明,金融制度既可以成为经济进步的工具,也可以成为经济停滞或衰退的工具。进一步说,金融制度只有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能成为促进经济进步有力而有效的工具(范恒森,2000)。仔细审视我国的改革,应该说,我国以渐进式推进为基调的改革是比较成功的,但各项改革推进到今天已进入攻坚阶段,正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从金融实践看,我国的改革之所以进一步深入推进十分困难,有些经济学者认为金融体制或金融制度问题是其“瓶颈”,也是其“突破口”。所谓“瓶颈”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是指目前现有的金融制度安排已经走到了尽头,或者说制度变迁已经出现了边际效率为零的状况(陈宗胜,2000),金融制度亟待创新与发展,特别是西部县域金融制度亟待创新与发展。为此,本文选取四川省达州市所辖的A县、B县和C县3个县为一组样本个案,对西部县域金融制度问题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以试图通过本案例的研究,探索中国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最优路径。

二、一般描述:基于制度变迁的实证考察

经济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经济史学家诺斯(DouglassC.North)指出,由于技术进步和人口的增长,会使一个经济中某些原来有效的制度安排变成不是最有效的,新的制度安排就可能被创造出来以取代旧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变迁是由于新的、有利的经济机会而产生的。调研发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10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渐次深入,西部县域金融制度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变迁轨迹。

(一)从金融趋同到市场退出:改进的资源配置

样本表明,西部县域金融制度正在经历着一个逐渐改进低资源配置效率的过程,反映在金融趋同向市场退出的变化进程之中。

1.金融趋同:资源的浪费。一般地,金融的聚集程度应与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金融资源的空间流转水平相匹配(Florence,1948)。调研发现,西部县域金融组织种类和金融产品的趋同性特征十分明显,导致了县域金融在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多元化、差异化金融需求的同时,也增大了同一社区金融同业竞争的压力、进而形成了事实上的资源浪费。一是金融组织在空间分布上十分均衡。除1个样本县将城市信用社归并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外,其余样本县都设置了人行、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支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9类金融机构。金融组织种类的设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发达程度无关,呈“互挤型”的区域金融聚集状态,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二是金融产品在纵向服务中基本同质。县域银行业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主营业务和中间业务两大类,金融产品同质性较强。在县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城乡信用社经营的业务差异不大,在县以下的农村,农行营业所、乡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都主要经营存款业务。

2.市场退出:资源的改进。近年来西部地区的部分县正在推进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策略,这种退出,一定意义上说是金融资源配置的改进,但同时又造成了地方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支持力度的削弱。一方面,在保持金融组织种类不变情况下的网点撤退。1997年至2002年样本县6年时间分别撤销159个、降格133个基层营业网点,而且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特别是2001年农村撤销或降格的网点数最多,达142个,占撤销或降格总数的48.6%。一方面,在加大资金组织力度情况下的资金运用权限的上收。主要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支行的贷款权限较以前大大减小,只能发放小额质押贷款和部分足值资产的抵押贷款,其余新的贷款发放或者建立新的信贷关系均须逐笔、逐项上报各自的市级分行,甚至省级分行。

(二)从金融剩余到金融流失:区域的经济视角

1.金融剩余的产生。样本显示,西部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城乡居民以储蓄存款为主要形式产生和聚集了大量的金融剩余,集中体现在两个层面:第一层面,农户储蓄剩余。1993年到2002年样本县农户储蓄存款余额每年以10%~30%的速度高速增长,而同期农户贷款余额占农户储蓄存款余额之比从1993年末的77.5%下降到了2002年末的50.6%,特别是2001年末这一比例降低到了26.33%。可见,农户在为金融机构提供储蓄的同时得到的贷款支持呈逐年下降趋势,由此形成农户储蓄剩余。需要说明的是农户储蓄存款的20%~40%是农户用自己的劳动通过在区域内或区域外务工的方式形成的。同时,小额农贷需求与县域经济发达程度呈负相关关系,即源于小额农贷额度设计不合理而出现了小额农贷需求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样本县受到了限制,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剩余的积累。第二层面,银行存差剩余。近几年样本县银行存贷差呈迅速扩张的趋势,特别是1998年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后,表现得更为明显。2002年末样本县银行存贷款差额达33.77亿元,占当年各项存款余额的1/3强,即使剔除缴存存款准备金、邮政储蓄、贷款核销等因素后,仍有17.57亿元的可贷资金,分别占当年各项存款余额、贷款余额的19.47%和31.17%,于是在农户储蓄剩余基础上最终产生了大量的金融剩余。

2.金融流失的渠道。从样本调研看,西部县域地区大量的金融剩余主要通过三条渠道源源不断地流到了县域外。一是邮政储蓄。样本县邮政储蓄余额从1993年的7741万元逐年发展到2002年末的89485万元,增加了近11倍,年均增速达20%以上,邮政储蓄余额占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之比在6%~12%之间,邮政储蓄年净增额占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年净增额之比9年时间有7年都在9.5%~23%之间。二是资金上存。样本县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支行和农村信用社将县域内组织的大部分资金上存到了各自的上级行社。2002年样本县上存资金净增额达46130万元,分别占当年存款净增额和贷款净增额的68.25%和73.7%。三是异地拆贷。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A县和B县的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异地贷款、拆借的方式违规将县域内组织的部分资金投向了区域外,而且金额较大,从1997年的28848万元逐渐剧增到了2002年的51081万元。这两个样本县的外拆、外贷资金余额与同期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一直保持在11%~14%之间。

(三)从资产恶化到经营亏损:低效的营运结果

西部落后地区县域金融机构经营效果一直不理想,资产质量差,经营亏损金额较大,成为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变迁的显著特色。

■(此处有公式或插图)

1.巨额的不良贷款。2002年末样本县的不良贷款余额近30亿元,是当年存款余额的1/3和贷款余额的1/2强。最近10年,1995年以前不良贷款占比相对较低,此后基本上都在50%左右,经济条件越差的样本C县不良贷款占比越高,有的年份甚至高达60%以上(见上图)。

2.较差的经营效益。与巨额的不良贷款相对应的是较差的经营效益,除A县在1993年和2002年获得了很少的盈利外,样本县多数年份是亏损,亏损金额从1994年的2492万元逐渐剧增到1998年的17635万元,随后有所好转,但1999年~2001年亏损金额仍在1.1~1.3亿元之间。

(四)从正规金融制度到非正规金融制度:制度的供给缺口

1.正规金融制度供给不足。理论上讲,市场上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可以达到一般均衡,人们对现有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就能够接受并愿意保持下去。在我国县域金融制度的发展初期,国家运用行政手段,通过正规金融制度的设计较好地实现了一般均衡。但是,随着中国经济转轨,初始均衡状态被打破,一方面,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对金融制度需求无论是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现有正规金融制度有效供给不足,体现为正规金融组织体系从区域内集中的资金不能较好地满足区域内巨大的资金需求。

2.非正规金融制度的补充供给。面对县域正规金融制度的供给缺口,民间借贷这种非正式金融活动在县域内自发地活跃了起来,而且具有长期的生命力和较强的信用约束,违约案件十分少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域资金供求矛盾。从对657户城乡居民户的样本分析可以看出,35.15%的农户和58.41%的县城居民有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贷形式主要以向同一社区的私人借贷为主,用于临时性的经营生产和生活资金周转。在有民间借贷行为的调查对象中有43.97%的没有利息,有利息的,年利率一般在10%~30%以内,为正规金融组织的2~6倍。从借贷规模看,县城地区的借贷金额多数在10000元以上,县以下农村地区的借贷金额多数在5000元以上,而且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民间借贷活动越频繁。

三、逻辑命题:来自变量禀赋的合理推演

制度是一个涵盖很广的范畴,不仅包括体制、政策和法规,而且还包括道德、伦理、观念和习惯等。因此,影响制度变迁的变量很多,既有东中西部共同的特性,也有西部地区特有的自身特性。本文主要从影响制度变量的自身禀赋特质出发,对西部县域制度的变迁演进做一个符合逻辑的推理,并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共同的因素进行深层次分析论证。

(一)区位禀赋劣势——金融的约束

1.经济落后:区位的约束。样本显示,作为地处西部的县域地区,不具有东部沿海县域地区的诸如口岸、平原等先天的区位优势,以山地与丘陵地形、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传统农业占据主体等为主要特征的区位劣势,导致了区位经济长期滞后于东部发展。2002年,人均GDP西部地区仅为5382元,而中部、东部地区分别为6973元、13328元,中部、东部分别是西部的1.3倍和2.48倍;人均地方财政收入西部地区为597元,与中部差不多,但东部为3011元,东部是西部的5.0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西部为1776元,而中部、东部分别为2279元、3885元,中部、东部分别是西部的1.28倍和2.19倍(见下表)。落后的经济条件不可能孵化出发达的金融。

2002年东中西部部分经济发展指标比较

单位:亿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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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西部│中部│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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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生产总值(GDP)│15715.35│31377.96│70371.56│

├─────────┼──────┼──────┼──────┤

│其中:第一产业│19.18%│16.44%│10.66%│

├─────────┼──────┼──────┼──────┤

│第二产业│42.44%│46.40%│55.56%│

├─────────┼──────┼──────┼──────┤

│第三产业│38.38%│37.16%│33.78%│

├─────────┼──────┼──────┼──────┤

│人均GDP│5382│6973│13328│

├─────────┼──────┼──────┼──────┤

│人均地方财政收入│597│596│3011│

├─────────┼──────┼──────┼──────┤

│农民人均纯收入│1776│2279│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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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东中西部数据根据200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2年数据整理(没有统计数据),样本县数据根据各县统计局数据整理。②东中西部按传统划分方法,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12省区市;中部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9省区;西部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市。

2.环境欠佳:观念的约束。与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县域经济相伴而生的是思想观念落后所造成的投融资环境较差,限制了西部县域金融资源向本地内源化投资的有效转化。一是信用环境亟待改善。西部部分地区信用文化缺失,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现象较严重。2002年末样本县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余额高达17492万元(占同期贷款余额的3.1%)、利息10292万元,逃废债企业户数多达120户,其中91户、占75.83%的企业是以乡镇企业为主的非国有企业。二是金融案件执结率较低。1993年到2002年样本县金融胜诉案件涉案金额共计22166.8万元,其中得以最终执行的涉案金额仅为9341.5万元,占胜诉案件涉案金额的42.14%,而同期样本县共支付诉讼费用469.6万元,占胜诉案件执行金额的5.03%。三是中介部门收费偏高。客户到银行贷款,按规定要到工商、房管、国土等中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程序繁琐,重复评估,收费偏高。据调查,在样本县以125万元的足值资产按80%抵押银行贷款100万元计算,需要客户支付13927.25元的各种行政规费(不含保险费用),正常合理的贷款需求受到影响。

(二)共同变量异化——西部的分析

从更宏观的角度分析,无论是东部、中部地区,还是西部地区,制度变迁之初面临着许多共同的因素,如金融改革与实践都是在国家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下进行的,所有金融机构都是国家所有的。但由于东、中、西部地区自身禀赋特质的不同,从而造成了制度变迁结果的大相径庭。

1.相同改革路径:不同变迁结果。改革开放以来,在县级农村经济金融领域,经历了两种不同的改革模式。一种是自下而上的农村经济制度的诱致性改革模式,农村先后进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发展乡镇企业与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的两次制度性变革;一种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改革模式。农村信用社从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开始,先后经历了1乡1社、的一个部门、隶属于农行的基层网点、中央银行直接领导管理的农村乡镇“储蓄信贷机构”。农村经济领域的两种改革模式的不同步,必然演绎出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不相协调性。面对这同一初始状态,东部地区凭借其优越的区位优势和优惠的政策支持,按市场效益和效率原则吸收了大量来自西部的金融资源,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逐渐抵消了初始状态的不相协调性。而作为西部地区,自身禀赋明显处于劣势,在经济不发达中的金融成长受到限制,源于农村的金融剩余流出县域外成为必然,金融资源在县域内难以自动地实现合理配置。

2.相同初始产权:不同分化结果。从更深层次看,只有从金融产权形式的效用函数出发,才能深刻而准确地理解我国金融制度的变迁过程(1997,张杰)。由于我国金融产权初始状态是公有金融产权形式,国家以产权所有者的身份对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在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合乎逻辑地呈现出一种“刚性依赖”。这种依赖性,集中通过国有企业在国有银行贷款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体现出来,并由此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和经营亏损。由于东部县域经济发展很快,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产权体制的变迁既迅速又到位,部分地抵消了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不良贷款和经营亏损。而西部县域地区,由于自身禀赋劣势而造成的经济不发达,民营经济发育迟缓,国有企业产权分化进程较慢,必然地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金额大、占比高、经营亏损多、时间长等问题。调研表明,最近10年样本县尽管经过了资产剥离、核呆等行政手段,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贷款余额占样本县贷款总余额的比例一直在40%~80%之间,而国有企业50%以上的贷款演变成了不良贷款。

四、行为集合:立足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安排

任何一项制度安排与制度选择都不是随意决定的,而是根据成本费用与收益分析权衡决策的,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况下,行为主体才会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DouglassC.North,1994)。如前所述,现有的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并不是最有效率的,因此,在西部既定条件下如何设计好一个最优的县域金融制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对我国西部县域经济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意义重大。

(一)制度安排平台:经济的内涵增长

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状况具有密切的正相关关系,县域经济获得持续快速发展是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起点和终点,县域金融制度的设计必须以此为平台,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根据全要素经济增长模型,经济增长的关键在要素的增加和收益率的提高。因此,西部县域地区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增加或引入的要素特别是可变要素在西部收益率较以前、甚至较东部有所提高,通过要素量与质的变化,尽可能挖掘西部潜力,促进西部经济的内涵增长,加快西部经济跨越式发展。一是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形成西部经济发展较强的初始推动力;二是地方政府要加快机构的改革,实行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促进民间资本向投资的转化;三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提高企业素质,规范县域经济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促其逐步发展壮大;四是夯实信用基础,优化投融资环境,注重西部信用体系的建设;五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农业这个弱质产业进行扶持,巩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培育农村金融的持续增长源泉。

(二)制度安排思路:资源的最优配置

在金融制度的安排与设计的思路上,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性和实用性。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思路可设定为:在鼓励合作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基于市场原则发展的同时,加大对西部县域政策性金融的优惠扶持力度,限制金融资源外流,强化区域金融服务功能,实现西部县域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这种制度安排主要基于三点:一是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国家政策倾斜。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对西部倾斜的金融政策最容易通过政策性金融来实现,西部经济制度与金融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也需要国家从宏观上进行倾斜支持,西部县域经济跨越式、追赶型发展客观上更需要国家在调度资源包括金融资源上给予倾斜。二是商业性金融不是支农扶弱的效用函数,而政策性金融是“三农”的必须。商业性金融具有一般意义上工商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共同特征,寄希望于商业性金融对支农有多大贡献并不现实,近年来商业银行积极收缩农村阵地,就是其商业化改革而形成的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真实体现。即使是在发达的国家,如法国,一般商业银行同样也不愿意进入农村地区和农业信贷市场。从国际经验看,当经济处于发展阶段而非发达阶段时,不是依赖商业性金融,而是大大强化了政策性金融功能。美国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有效利用农业政策性金融杠杆,使美国始终保持其先进农业大国的国际地位。日本以“制度贷款”的方式,通过政策性金融对农业进行了大力扶持。三是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面临非正式制度障碍。合作金融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农户是否客观地存在“合作共济”的基础——“乡绅”参与和诚实参与,也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农户要具有自发的“集体理性”前提,合作金融才有生存和发展的“土壤”。进一步看,合作金融的终极目标是利用团队合作的方式,解决单个社员不易解决的经济问题,即所谓的“农村信用社没有自己独立的效用函数,而是各成员效用函数的累加”,正是合作精神的体现(王自力,2002)。事实上,基于农户的自身素质较低、小农经济的传统文化影响较大和传统型农业占据县域经济主体地位的现实状况,合作金融在调查的样本县缺少真实存在的客观基础,这也是我国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最大的非正式制度障碍。样本县95%的农户从没有参加、也不想参加当地农村信用社的社员代表大会。

(三)制度安排路径:金融的机制再造

1.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强化:由单一转向综合。政策性金融具有填补资本市场空缺、对公共产品的倡导性和贯彻政府经济政策的特殊职能。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三农”对于中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生产力低下,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在国外农产品输入冲击下更加脆弱,所以强化支持“三农”的政策性金融十分必要。因此,随着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对在样本县仅仅收购稻谷一种粮食的农发行的职能作用必须给予重新定位与调整,把农发行办成综合性的执行政府意图的支农金融机构,集中支持国家粮棉等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区域扶贫开发和发展中间业务等方面,把原来由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承担的支持西部农村发展的职能承担过来,通过政府扶持项目强力拉动民间资本、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及其他金融形式逐步从事符合政府意图的贷款和投资。

2.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源重组:由撤退转向整合。强制性要求国有商业银行降低资金上存比率,限制县域资金通过上存渠道流出县域外。在机构的撤退上,可规定一个存贷比例,对当地贷款发放能够达到这个比例的,可保留此机构继续为当地服务;在当地贷款达不到这个比例的,可迫其退出县域经济领域,让出存款市场,限制本地资源外地化。适当考虑对支持西部县域经济的商业银行进行减免税收及相关费用,让商业银行有利可图,自觉地把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西部农村县域。

3.西部农村合作金融的定位:由模糊转向确定。弱质产业融资与政策性金融支持是一对共生体,特别是在农业方面,因为农户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始终是国家政策的内在需要,也是农户获取生存的需要,二者的一致性导致了农村金融天然具有政策性金融的特质。因此,如何定位农村信用社非常关键。一是在职责定位上,农村信用社一定要立足于农村地区,认真履行为“三农”服务的职责,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二是在功能设定上,可考虑既有政策性业务功能,又有商业性业务功能,在寻求满足“三农”发展的金融工具的创新上有所发展。国家对政策性业务可适当给予财政补贴,这也是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农业的基本做法;同时通过业务范围的界定,适当发展商业性业务,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通过商业性业务的盈利机制来弥补政策性业务的亏损。三是在资金运用上,通过制定严格的管制政策,坚决限制本地资金外地化,引导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必须用于支持和发展“三农”。

4.邮政储蓄机构的机制建设:由“吸血”转向“输血”。邮政储蓄的“吸血”功能主要体现在吸收的存款上存人民银行成为基础货币,而未能及时有效地投入到当地,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向农村返还邮政储蓄资金的“输血”机制。一是鼓励邮政储蓄自主运用资金,购买国债,或者是购买政策性金融券,特别是可以购买农业发展银行的债券,把农村资金运用到农业、农村。二是通过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增加对农村信用社的返还,但要严格操作。三是建立县域金融机构与邮政储蓄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但要注意长期资金定向关系的借贷风险问题。四是时机成熟的时候,可将现有的邮政储蓄机构改建成邮政储蓄银行,定位于为县域经济服务,自主灵活运用资金。

主要参考文献:

[1]JognN.Drobak、JognV.C.Nye,张宇燕等译.新经济制度前沿[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范恒森.金融制度学探索[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陈宗胜.发展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4]张杰.重新认识中国的国有金融体制及其变迁过程[J].金融体制改革,1997(12).

[5]DouglassC.North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译本)[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县域金融论文第3篇

摘 要:目前,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刚性增强,而县域资金分流严重,加剧了县域经济资金供求矛盾。金融信贷支持做为县域经济资金供应的主渠道作用呈弱化态势。本文通过对县域经济发展中资金供求状况的剖析,提出了对金融业支持县域经 济发展的一系列建议。 论文关键词:金融业 县域经济 发展 对策 县域经济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其发展水平一方面集中反映出城市经济辐射能力的强弱和农村经济的繁荣程度,另一方面还是影响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快慢的主要原因。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发展状况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关系到中国改革的顺利进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近几年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虽然有所增加,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增幅较大,对农村及县域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与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相悖。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商业银行逐步由分散经营转向集约化经营,普遍推行“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客户”战略。这一行为取向无疑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其主流是好的,但是与当前县域经济的特点相背离,使县域金融的功能和作用趋向减弱。针对近几年中小企业的货币信贷政策难以落实到位的事实和县域金融功能弱化的趋势 ,笔者认为:首先必须寻求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观念上的突破,加大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 一、县域经济发展中资金供求现状 (一)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刚性增强。首先,县域经济必须要走“工业兴县”的战略,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重新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工业,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没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工业兴县”只能是纸上谈兵。其次,改变扭转落后的农业、农村经济,就必须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行农业产业化,走特色农业、订单农业之路。这就要适度调整压缩农业种植业的比例,加大养殖、蔬菜、林果业的建设。而林果业、蔬菜种植及养殖业的发展所需资金,要远远大于种植业。第三,县域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做为培育经济增长点的突破口。第四,加强城镇建设。一方面政府加大对城镇土地资源的利用,对土地进行有效储备,统一收购,做好营运土地的文章;另一方面,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引资力度,政府要加大对城镇工贸园区的建设,增强对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这些都要有大量的资金做保证。 (二)县域资金分流严重,加剧了县域经济资金供求矛盾。一是邮政储蓄增势迅猛,成为县域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吸收的存款全部外流,成为县域经济资金外流的“黑洞”。二是随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县级行的贷款权限逐渐上收,致使县级行贷款功能逐渐萎缩,存贷款比例严重失衡,造成县域资金的外流。 三是由于教育体制改革,高校扩招及学费价格的上涨,每年也需从县域抽走大量的资金。四是随着股票债券市场的发展和人们的投资理念的提高,加之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持续下调,造成部分资金流向股票债券市场。 (三)金融信贷支持做为县域经济资金供应的主渠道作用呈弱化态势。金融部门的信贷投入和吸引外资成为县域经济资金供给的主渠道。金融部门的信贷投入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因素,离开金融的信贷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便会因“缺血”而萎靡不振。但近几年来,受诸多因素的制约,金融的资金供给的主渠道作用呈逐渐弱化态势,总体表现是金融信贷投入总量增长缓慢,无法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 (四)县域民间借贷相对活跃。民间借贷并非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其历史源远流长。民间借贷在支持县域农村经济方面有其积极的作用,但其负效应也不容忽视。 二、金融业加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的对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主导着经济的发展,在现代经济中越来越发挥着极其重 要的作用。加大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在当前新的形势下亟待解决的现实而又紧迫的重大课题。金融业必须顺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需要,围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优势的发挥、进一步密切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合作,为加快市场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服务,并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实现金融安全,壮大自身实力。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正树立为县域经济服务的意识。金融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金融业是服务行业,应始终坚持客户至上、客户第一的原则。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既是金融业的职责所在,也是金融机构赖以生存的前提。金融业赚取的是存贷利差和各种服务的收费,在为县域经济服务的同时,实质也是为自己创造效益。必须彻底根除衙门作风,了解县域经济的资金需求,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县域经济的各种金融需求。同时,应主动寻找县域经济优质中的客户,推销贷款、推销其他的业务品种。要保证信贷业务的长期性、连续性和有效性,坚决克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老毛病。要抓好贷后服务工作,贷款的发放只是这项业务的开始,不是终结,良好的贷后服务,对保证信贷资金安全,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国有商业银行应逐步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学习我国新兴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好的做法,减少对基层行的干预,使基层行能够放开手脚,自主经营。改进有关的考核办法和奖罚制度,使其更为科学合理,更能体现促使基层行“提高资产质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盈利能力”的原则,在发展自身的同时,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增强“抓大抓优扶小”的金融服务意识,在强化信贷管理责任的同时,应充分利用当前机构改革,布局调整的有利时机,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县级机构划分为不同级次,适应下放贷款审批权,确定合理的授权、授信额度;对县域企业制定切合实际的、科学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特别是要针对工业企业发展的阶段性资金需求的特点,适时给予信贷支持,要像政府培植“税源”一样来培植“信贷效益”增长点。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对县域经济中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简化和完善个人消费信贷的发放程序,大力拓展消费信贷领域。 (三)、重新构建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窗口指导”职能作用,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政府及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关系,精心打造政府、银行、企业对接的“金融平台”,加强信息的收集、反馈和沟通,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金融监管,提供金融服务,适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有效信贷投入。人民银行要有针对性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扩大注入县域经济的货币供应量;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实现市场退出后保留下来的县级机构,必须确立为县域经济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职责,确定适当的存贷比底限,地方财政应设立县域经济发展基金,国家从邮政储蓄中拿出一块资金作为配套,成立专门机构来经营运作;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理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 (四)、农村信用社应积极发挥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农村信和社点多面广,在县级金融市场所占份额将近一半,对县域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确立正确的经营思想非常重要。首先,农村信用社在化解风险的同时,应逐步启动自营贷款,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布在农村的信用社,重点应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动摇,扩大贷款投放面,真正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同时,应有重点地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及时解决他们的资金需求。城区的农村信用社,在完成支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应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建立起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优质客户群,在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为信用社将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另外,农村信用社要与商业银行合作,解决结算领域存在的问题。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管理层次少、业务审批手续简单,而最大的缺陷则是结算受到制约。为了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必须坚持“发挥优势,弥补缺陷”的原则。通过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借助商业银行的结算渠道,解决结算领域存在的问题,如代签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商业银行 签发银行汇票等。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发挥农村信用社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五)、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大力支持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要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投资机遇,在带动整个经济发展的同时,为金融机构自身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目前,中间业务在我国金融业中所占的比例还很低,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而未来金融业的发展,中间业务是其新的利润增长点,因此,必须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对已经在大城市开办的业务品种,应尽快在县级金融机构推广。通过业务创新,为投资者提供机遇,加强与客户的联系,增进了解,建立友谊,实现经济与金融共同发展的目标。商业银行基层行对县域内的各种信息,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信用程度等情况掌握较多,因此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及时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

县域金融论文第4篇

1.农户没有广泛接受金融服务的电子化信息化

金融服务的电子化和信息化是银行服务渠道建设的发展方向。但是,受农户文化水平、农村信息化环境等因素制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建设电子化渠道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大多数客户习惯接受柜台服务,喜欢选择一对一、面对面的柜台服务,涉农补贴户认为用折直观而缺乏用卡习惯。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客户文化水平较低、农村计算机普及度低等因素,大部分农村客户不会使用电子银行业务渠道,或是对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存在一些顾忌和不信任心理,严重影响了普惠金融服务质效。

2.网点的快速布放未能有效提高专业化服务效能

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全面覆盖县域各乡镇,且对已撤乡镇的网点予以保留,但各网点多以办理存贷款、涉农补贴业务为主,未实行差别化服务定位。特别近年来在各村所设助农服务点使用率较低,其自助银行仍然是存取款、查询、转账等日常功能,贷款业务、缴费业务、自动开卡、投资管理等新型功能还没有在自助银行渠道上实现。目前理财管理等专业服务渠道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在人性化设计和易用性方面未能较好地结合地域需求与特点,难以满足财富型客户对资产管理服务的需求。

3.机构综合竞争力不强,吸纳资金能力有限

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相比,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设施装备落后、统一标识不严、业务品种单一、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商业银行虽然在县域网点不多,却凭借网络服务等优势,不断争夺农村存款资源,农村资金被不断大量抽走。

4.农业贷款风险高,支农贷款经营成本大、安全性差

农业面临的市场风险、自然风险较大,传统农业产业化水平低,缺少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效益型农产品,不利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贷款安全性、效益性的实现。农业生产周期长、规模小,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决定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额小、分散的特点,管理费用大,难以降低经营成本。农村的山林、土地及房地产抵押、变现难,农户及农村经济组织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难以提供可供担保的资产,还款来源难以保证,增加了支农贷款的难度,也致使支农贷款的安全性差。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支持“三农”力度的措施和建议

1.创新支农模式,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坚持区域均衡原则,对于处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面完成向农村商业银行机构转化,进而拉动其它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农村银行机构迈进。坚持边际均衡原则,保证机构改革正向激励效应,要让改革能够切实为机构带来效益。坚持推进集约型农业建设,鼓励“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新农业生产模式,联合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以企业担保农民贷款、龙头企业承贷农民使用、根据订单发放农贷、扶持高新科技小微农业企业等方式,不断开展利率定价和信贷产品创新,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民贷款主动性,降低还贷风险性,增强资金的流动性,最终达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目的。

2.推进改革创新,打造现代农村银行

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交流,争取政府积极引导各类涉农资金、财政资金等存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政府积极申请涉农基础设施项目,拓宽自身的信贷服务领域;配合政府落实中央政策,有效化解历史包袱、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建立健全三农补偿机制,引导担保类企业加大支农业务,引导农户增强参保意识,落实政府补偿、金融担保、担保类经济组织赔付行为;为支农创造安全可信的金融环境。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沟通,争取人民银行加大支农再贷款的投放力度,促使人民银行合理地确定支农再贷款的期限、利率等,使支农再贷款期限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实际,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交流,使金融监管部门能够深入、全面地了解支农工作,指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效防范潜在风险,同时将贷款业务与保险业务有机结合,避免支农贷款出现损失。

3.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揽存吸储能力

认真做好支付结算工作,完善农村支付服务渠道建设,是提升农村金融基础服务的根基,是增强揽存吸储能力的源泉。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实现业务网络全覆盖,结算渠道畅通,应通过金融知识宣传和提高助农服务点的工作效率,让农民享受到了和城里人一样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加强与社保部门的沟通配合,实施“足不出村参合(保)”的金融服务项目。充分利用供销社基层网点、村卫生室、小超市、村委会(社区)等单位的便民优势,通过合理考核确立合作关系,建立农村金融服务终端,打造村中的“营业柜台”,开设自助式存取款、转账汇款、消费收款、缴费转款、查询“新农保”、“新农合”等业务,让城乡居民享受到“零距离”的金融服务。坚持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秉承“履行责任,让利于民”的服务理念,对经营性农户、龙头企业给予贷款利率浮动优惠政策;对困难农户子女上学、治病医疗、扶贫开发、文明诚信户、享受国家移民政策等农户贷款执行优惠利率;降低跨行转账和取款手续费,把国家富民惠农政策落实到工作的每一环节,通过真情实意的服务使广大群众得到到实惠。

三、结论

县域金融论文第5篇

关键词农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

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坚持“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在新的形势下,积极推进县域农行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服务,真正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是目前农业银行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最近我们对农行武宁县支行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得到许多有益的启迪,也引发了对县域农行如何搞好服务“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思考。

一、武宁县“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武宁县位于江西西北部,地处赣鄂湘三省边陲,全县总面积3507平方公里,总人口37万,辖8镇11乡、1个开发区和1个街道办事处。近年来,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财政和农民人均收入同步提高。2007年实现生产总值32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其中:第一产业8.42亿元,第二产业16.64亿元,第三产业7.12亿元。一二三产业比例为26.4:51.4:22.2,结构日趋优化。2007年财政收入2.66亿元,占GDP的8.3%,比上年增长20.7%。其中:一般性财政收入1.75亿元,增长20.7%;财政总收入中税收收入占83%,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亿元,占GDP的46.9%,增长47.5%;民营经济实现税收1.85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9.5%,增长1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亿元,增长15.7%;农民人均纯收入3980元,增长6.9%。

武宁县域经济具有四大特色:①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煤、钨、锑、大理石、瓷土等,现有法人煤矿12户,钨加工企业2户,锑加工企业2户,大理石厂34户。②小水电资源丰沛。至2007年底,全县共建小型水电站97座,总装机容量6.5万千瓦小时,装机容量在5000千瓦小时的有2座,年发电量达1.3亿度。2008年4月份,九江华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又在礼溪镇下坊村开工兴建装机容量3.6万千瓦、年发电量1.11亿度的下坊电站,总投资3.6亿元。③森林丰茂。全县有林地面积373.5万亩,森林覆盖率64.1%,活立木蓄积量达773万立方米,林权改革后,林农护林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林业发展大有前途。④工业园区成果丰硕。武宁县目前建有万福工业园,属省级开发区和省级民营科技园,规划面积2万亩,现已形成节能电器、医药胶囊、矿产化工、玻璃钻石、汽车配件、纺织服装为龙头的六大支柱产业。到2007年底,入园企业达106家,其中投产企业84家;园区工业产值30.5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完成工业增加值11亿元,增长138%;主营业务收入31亿元,增长39.6%;上缴税收4926.6万元,增长90.7%;企业净利润2.35亿元;劳动用工达1.2万人。此外,武宁县位于庐山西海全国风景名胜区,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现已成为全国文明小城镇示范县、全国文化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生态示范县,其旅游业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

二、武宁县农行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近年来,农行武宁县支行在省、市分行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股份制改革为动力,紧紧抓住当地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机遇,始终把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作为业务工作的重点,创新思路,创新产品,完善健全政策措施,组织运用资金,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城镇一体化建设,强力助推“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为武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实现了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双重提升。到2008年6月末,该行各项存款余额47441万元,比2005年末净增17349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1087万元,其中2006年至2008年6月新放贷款7037万元。特别是2008年以来,武宁县农行加大了有效信贷投放,至6月末已累放新贷款3716万元,其中:法人贷款1850万元,个人贷款1866万元。该行2006年和2007年累计到期贷款4708万元全部收回,收回率均为100%,没有出现新的不良贷款。2007年该行实现各项收入128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541万元、中间业务收入205万元,账面盈余474万元,该行还制定了3年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和县域经济的扶持力度,计划2008-2010年净增贷款27400万元。近期,县农行支持“三农”的主要举措是:

一是积极支持优质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武宁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也是各家金融机构竞相争夺的重点市场。武宁县农行按照县委、县政府“全民创业”、“工业强县”的战略措施,实行因地制宜,择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优质法人客户提供信贷、结算、汇兑、银行卡等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重点支持了AAA级民营企业九江市昂泰药用胶囊公司,使之产、销、利同步提高,成为江西省优秀民营企业。2008年春,县供电公司遭受冰雪灾害损失严重,武宁县农行及时贷款300万元,解决救灾资金困难,使供电公司能及时恢复供电,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好评。

二是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关键在于实现农业产业化。武宁县农行抓住这个关键,着力从结算、现金供应、信贷服务方面,扶持县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农业产业化企业。例如,支持船滩镇剿丝厂改制为民营的武宁县凯丽丝业有限公司,年收农民鲜茧25000担,年产优质白丝140吨,产值3000余万元,带动船滩、礼溪、东林、清江四个乡镇的农户种桑养蚕,增加农民年收入达2500万元。又如支持江西晨阳灯业有限公司生产节能灯,取得良好效益,带动工业园区引进节能灯企业12家,人园资金23.83亿元,吸纳农民工1580人,增加农民工年收入2607万元。

三是大力支持新型城镇一体化建设。随着城乡一体化政策的实施,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开故土,定居于城镇,开始了新的创业之路。武宁县农行抓住这一机遇,大力拓展住房按揭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业务,仅2008年1-6月就发放个人贷款1137万元,同比增加1026万元,其中,发放住房按揭贷款526万元、个人生产经营贷款502万元、综合消费贷款109万元,帮助农民工定居城镇、建设城镇,从而有助于加快城镇一体化进程。

四是着力为各类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武宁县农行主动适应和引导县域金融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为各类法人和个人客户提供业务咨询、投资理财、电子银行、代收代付、消费贷款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引领县域金融服务升级。仅2007年以来至2008年6月,该行发行金穗卡56249张,销售各类基金、寿险产品2990万元,代收各类电话费、水电费、学杂费等1721万元,代付各类资金333万元,开通电子银行3537户。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使县域广大客户感受到了现代金融服务的快捷方便,巩固了农行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也增加了农行业务收入。

三、对农业银行县域支行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的几点思考

1、解放思想,观念上要有新突破。首先,要增强机遇意识,夺取发展先机。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决定,江西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必将迎来新的发展高潮;同时,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明了农行改革的方向,全行上下正在推进股份制改革,“三农”金融业务的经营机制必将更加完善,这些都为县域农行业务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政策机遇和内外部环境。农行县域支行必须抓住这些历史性机遇,解放思想,乘势而上,把业务做强做大,步入科学发展的快车道。其次,要增强竞争意识,发挥农行自身优势。随着WTO后过渡期结束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调整,国内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政策性银行都将进入农村这个广阔天地,农村金融领域的竞争势必更加剧烈。面对这种形势,农行县域支行必须调整发展策略,充分发挥自己的网络、资金、产品、社会资源等优势,大力拓展业务,占领和农行地位相称的市场份额,在县域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三是要增强市场意识,提高农行经营效益。必须消除“支农吃亏论”的想法,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随着建设新农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与推进,中部地区县域拥有越来越丰富的客户资源和旺盛的金融需求,有着金融业务的巨大空间,蕴藏着巨大盼潜在商业价值。如果不率先发掘这一潜在市场,县域农行将处于被动地位,难以充分分享县域经济发展带来的无限商机。

2、园地制宜,体制上要有新突破。农行在深化内部机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根据我国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特点,构建有利于农行县域支行业务发展的管理机制,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新路子,做到因行施策,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县域农行要充分运用好现有县域服务网络资源,深入分析县域机构撤并与续存的成本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准确把握自己市场定位与竞争优势的基础上,有差别地设置县域机构网点,对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不合理的,要予以优化调整。要改变把县域机构单纯当作吸存网点的做法,进一步丰富和增强县域机构的服务功能,使之成为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等各类产品的综合性营销平台。在信贷管理体制方面,要适应县域信贷业务特点,推进县域农行业务流程的再造。对于风险控制水平高、业务市场广阔、有效信贷项目多的县支行,应扩大信贷授权,适当放宽基层分支机构的信贷投放自,适当下放优质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精简业务流程,加快办贷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建立合理合规的权责机制,在不违背一级法人原则、有利于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既要落实信贷风险责任,也要强化正面激励引导,纠正一些领域权、责、利脱节的现象,充分调动基层员工开展信贷营销的积极性。

3、不断创新,产品上要有新突破。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既是农行的职能,也是农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县域农行要增强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三农”,就必须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满足社会各界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变化,让他们享受到优质的、个性化的、高效率的金融服务,这样业务才会得到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农行与客户“双赢”。目前,我省县域金融产品相对短缺,尤其是贷款品种和中间业务品种较为单一,难以完全满足“三农”经济发展需要。为此,县域农行应根据县域客户特点和特定市场需求,加快“三农”金融产品研发,或根据我省县域经济特点对统一制式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保持在县域金融产品领域的领先和主导地位。要围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县域中小企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县域特色资源开发、农户生产生活消费信贷、提供公共金融配套服务等八个重点领域,创新研发贷款产品;围绕银行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保险、基金、同业、个人理财等业务,创新开发中间业务品种。

县域金融论文第6篇

1.1四川省县域金融发展现状县域作为四川省行政区域的基础经济单元,县域经济的发展对于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发展县域经济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的根本保证,也是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实质举措。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支撑,县域金融对于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十分显著的积极作用,近几年四川省的县域经济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域金融的支持,而县域经济的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了县域金融的发展,二者呈现出良好的互动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县域金融在县域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四川省县域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壮大。第二,县域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兴业务的快速发展推进了银行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革新,加强了与金融服务需求者之间的有效联系,降低了县域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增强了县域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第三,县域金融机构加大了对灾后重建的信贷扶植政策。大力争取国家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金融政策支持,推出灾民生活费垫支贷款、灾民重建家园贷款等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新产品。

1.2四川省县域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2.1县域金融组织制度的缺陷首先,四川省国有商业银行出于经营战略的目的,县级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不断收缩,利用其基层网点的优势将农村大量的资金吸收过来,基本上成为上级机构的“储蓄所”,只存不贷的特性成为了四川省县域资金的“抽水机”。其次,四川省农业保障体系不健全,不利于农村资金的信贷投入。农业由于抗风险的能力不足,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将受到极大的影响,导致信贷资金无法收回。最后,四川省民间金融活动活跃,但是缺少制度的规范。目前,民间金融在四川省县域经济的发展起着愈加重要的作用,对经济的扶持力度不断增强。然而,对民间金融尚未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促进其合法的发展。

1.2.2央行货币政策在县域传导的不畅性首先,货币政策在四川省县域的传导机制不健全。在县域央行可以利用的货币政策工具较少,利率的制定归于总行,且是从整体的角度来制定,不能反映四川省县域市场的真实利率水平,从而导致无法对县域市场的金融利率进行及时的跟踪调整。其次,四川省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资金支持,直接影响了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一方面,尽管央银行制定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央行指导性意见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力不强,受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限制,四川省各家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不积极,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对象重点是“三农”,对中小企业的投入明显不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管理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抗风险能力弱。多数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产品开发和市场研究缺乏科学依据,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一旦遇到市场波动,银行贷款就会产生较大风险,致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信度存有疑虑,对其贷款的审查、发放较为严格、慎重。最后,地方政府未能积极配合,缺失相关配套政策,使货币政策传导受到限制。地方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足,中小企业的财税负担过大,贷款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水平过低,中介评价机构的收费标准较高,导致中小企业不愿向银行借贷,使央行货币政策在四川省县域的传导实施受到严重影响。

1.2.3金融服务水平低首先,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出于自身的利益,按照法人统一管理的经营模式,将四川省县域商业银行的绝大部分贷款权限归入到上一级的商业银行手中,且对县域级别的商业银行的放贷行为监管过严,并且制定了严厉的考核问责制度,导致县域信贷的压缩。另一方面,实施集约化战略,大量撤并基层营业网点,裁减人员,以四川省县域经济为对象的金融服务近几年处于低水平状态,信用工具少、结算手段落后、金融业务品种单一、融资渠道不畅、电子化水平较低是四川省县域金融服务的主要特点,这无法满足县域经济的正常资金需求。其次,国家政策性银行可提供的金融业务范围过于狭窄,功能单一。比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经营粮油流通环节的现金支付业务,而对于风险性极高的种植环节则没有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则只提供国家重点扶持的像西部大开发性质的大项目,而对于县域发展性项目的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最后,在四川省县域领域,证券公司很少设立分支机构及办事处,导致企业的直接融资及人们对于财富增值保值的期望缺少必要的融资及投资渠道。

2完善四川省县域金融发展的对策

2.1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四川省县域金融的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四川省可以在县域资本不外流,且能够维护县域金融市场有序竞争的条件下,扶持并引进适量商业银行进入县域地区,适量的商业银行不仅可以打破部分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同时也可以实现县域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发展,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金融监管当局可以适度放松金融业的进入门槛并实行相对宽松的管制政策,鼓励有实力有能力的企业成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从而正确引导民间资金的合理合法流动,为民间资本服务县域经济开辟一条道路。同时要大力引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直接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及“三农”的直接融资提供服务,并建立相应的股权交易及土地托管机构。

2.2完善金融机构的经营机制四川省应当改革以往的城乡二元经济模式下的金融组织机构,统筹城乡金融的协调发展。利用县域金融这个平台有机地将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联结起来,建立资本回流机制,组建区域间的同业拆借市场,构成同业拆借、票据交换、资金清算三位一体的头寸市场。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首的正规金融机构应当适当下放部分信贷权限,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建立符合县域经济实际要求的贷款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放贷;县域邮政储蓄银行应当提高县域贷款比例,减少县域资金外流,增加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增加对保险机构开展“三农”保险的财政补贴,引导保险机构开展各种符合中小企业以及“三农”实际需求的保险类型,以减少他们因遭遇自然灾害及经营欠佳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担保机构应当提高抵押物的价值水平,给予中小企业及“三农”抵押物更多的资金扶持,并给予相应的担保机构于财税上的补偿,让他们积极地服务地方经济。

2.3创新县域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四川省在县域金融服务创新方面,要积极鼓励县域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服务上的创新,以适应县域金融快速发展的客观环境。各家商业银行应当给予四川省县域商业银行更多的信贷自,使更多的县域资金可以留在县域,为农户及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并对农户及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降低收费水平,提高抵押物的价值水平,对于信用好、效益好的可以提供免抵押物贷款。应积极引导证券公司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采取激励政策,使证券公司对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给予上市指导,积极探索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等新型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建立股权投资基金,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为拟上市企业和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要建立农业保险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涉农保险业务,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提供必要的保障,降低他们的经营损失。在创新县域金融产品上,四川省县域金融机构应当主动地结合四川省县域经济的实际,充分解决中小企业和“三农”存在的融资难的问题,并结合中小企业的财务特点和广大农户的不同层次的信贷需求,在有法可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抵押担保的范围,推广比较成熟或正在试行的土地使用收益权、农村住房产权、林权、蔬菜大棚产权、中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票据贴现、流动资金贷款等新型金融产品,提供快捷有效的信贷服务。金融监管当局应当鼓励四川省县域金融机构组织开展各种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加强农户及中小企业对相关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的了解,同时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自身的规模优势及技术优势,为农户及中小企业提供高水平的金融产品。

3结语

县域金融论文第7篇

(一)县域经济增长加快,结构逐步优化。2013年,全省县域GDP总量为7243.6亿元,同比增长11.5%,是2007年的3.1倍;县域人均GDP为30281元,同比增长12.8%,是2007年的2.8倍。已有超过80%的县(市)摆脱了单一依靠农业的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呈现多样化格局。县域经济正向特色产业主导型、园区建设牵动型、产业集群引领型、中心城市辐射型、口岸经济带动型等为主要类型的工业模式发展。

(二)县域金融运行态势良好,金融支持“三农”力度加大。2013年,64个县(市)人民币存款余额同比增长11.1%,与全省各项存款同比增速持平;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3%,较全省各项贷款同比增速低1.4个百分点。存贷比的平均水平为64.8%,较全省全口径存贷比高出2.2个百分点,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县域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90.6%,较2012年高出2.6个百分点。超半数的县(市)该指标数值在80%以上,有16个县(市)涉农贷款比重超过90%;从涉农贷款增速上看,涉农贷款同比增长14.7%,高于县域地区各项贷款增速1.4个百分点。县域金融资源基础逐步改善,64个县(市)万人银行类机构网点布放为2.1个,较上年增长16.7%;每个行政村POS、ATM、电子终端布放数平均值为14.2个,较上年增长50.8%,是2011年的2.3倍,整体县域金融服务便利性与前两年相比有了明显的改善。

(三)征信知识宣传力度加大,社会信用环境有所改善。各地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公众征信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诚实守信的意识,让信用意识深入人心。社会各界对信用记录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人民银行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量迅猛增长,在贷款审批、拓展信范围和产品创新、防范信贷风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调查问卷显示,近年来,各县(市)政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改善地区信用状况,起到了一定的成效,社会公众对信用环境满意度有所提升。

(四)中心城市辐射作用较强,特色县市综合排名靠前。在全省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估总体排名(见附件)中,哈尔滨地区和牡丹江地区分别有4个县(市)排名在前20名,说明中心城市对周边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发展具有一定的辐射影响,起到了带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整体发展均衡的作用。同时,部级农村改革实验区、人民银行总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克山县坚持“政府主导、央行推动、多方参与、共赢受益”的工作机制,建立全省首家县域信用信息中心,信用环境洼地效益凸显,2013年,位居全省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综合排名第一位,较上年相比较有大幅提升。口岸城市绥芬河市、全国百强县肇东市金融生态综合排名均位于全省前20名。

二、黑龙江省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基础环境相对薄弱,限制其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支撑。近几年,县域经济虽然能够保持一定比例增长,但经济总量占比偏小。2013年,64个县(市)GDP总量仅占全省的48.9%,县域公共财政收入仅占全省的21.7%。县域经济以农为主,二、三产业不发达,工业化程度低于中心城市,主导产业带动作用不明显。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比较落后,部分地区水利设施存在利用率低、防灾减灾能力差的现象。受地理位置、经济基础、投资环境等影响,县域经济发展不均衡。

(二)金融发展环境欠佳,制约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县域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组织结构相对单一,难以满足多层次、多类型的融资需求。县域金融市场不发达,投融资结构单一。大部分县域企业自有资本金不足,资金来源大量依靠银行贷款及少量的民间借贷,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农业保险发展相对滞后,存在着保险品种少、风险的覆盖范围小、赔付率低、对风险的分担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行政环境建设有待提高,影响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的作用尚须加强。各县(市)普遍没有出台债权保护方面的法规或行政规章,对逃废债的打击力度不够。金融案件及民商事案件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较低,执法效率低下、司法执行难、执行周期长。政府部门、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不够充分,影响对金融债权的维护。行政力量介入和干预农村金融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利于金融生态环境的稳步定发展。

(四)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引导作用不强。县域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中介服务不规范,部分现有中介机构服务不规范,手续繁杂,收费偏高,存在指定评估、重复评估、重复登记的现象,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和障碍。资信评级机构的资信证明可信度不高,缺乏公信力,使金融机构无法甄别评级报告的合理性。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制约了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

三、改善黑龙江省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一)加强政府领导作用,助推金融生态环境战略建设。发挥地方政府在金融生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广泛开展“金融生态模范县”建设工作,出台有利于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形成的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为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奠定物质基础。因地制宜,以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契机,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县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建立以工富县、以商活县、以旅游强县等为特点的适合自身发展的多样格局,奠定金融生态环境中县域经济这一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提升金融生态环境优化质量。逐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放宽民营经济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条件,创设和重组一批县域小型金融机构,逐步提高民间金融活动的规范化程度;创新农村金融业务,在产品、利率、融资便利等方面提供服务。有效发挥央行的窗口指导作用,运用信贷评估促使县域金融机构将增量存款用于县域地区,约束农村资金的外流,引导金融机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