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小微企业发展(合集7篇)

时间:2023-03-13 11:21:41
小微企业发展

小微企业发展第1篇

一、我国小微企业组织的法定形式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按企业组织形式划分主要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三种。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小微企业组织法定形式的选择

(一)资本的限制

现行法律对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要求是不同的。对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资本要求仅仅是“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对合伙企业设立的资本要求也仅仅是“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而已。可见,法律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很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从上述法律的规定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设立门槛比较低,相对来讲,公司的设立门槛较高。

投资者基于上述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资本实力对企业组织形式进行选择。投资者资本较少,可以考虑选择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形式。投资者资本雄厚,则可以直接选择公司制企业。

(二)投资的风险和责任

投资的风险和责任对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有着重要影响。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要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即使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风险较大。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其责任仍继续承担,风险较大。有限合伙人虽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失去了控制企业和管理企业的权利,风险仍然较大。

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选举自己或自己信任的人进行管理,掌握着公司的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因此,风险较小。

从这三部法律的规定来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经营风险较大;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从这方面看,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但是,由于合伙人之间的连带无限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公司的投资者——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且股东互相之间并不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有效地降低了经营风险,使风险成为可以控制的。从投资者的责任和风险这方面来看,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成为投资者的首选。

(三)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的能力

企业的融资渠道不外乎投资者的投资和企业的对外借债。就投资者的自身投资而言,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企业规模往往较小。因此,个人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合伙企业作为一种联合经营方式,由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没有上限的规定,如果合伙人较多,就可以筹措到较多的资金,并使得企业从外部获得贷款的信用能力增强、扩大了企业的资金来源。这样不论是企业的内部资金或外部资金的数量均大大超过单一业主制企业,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

公司制企业可以以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极大的扩大了企业的资金来源,使企业规模突破了资金的限制,得以集聚和利用社会资本使自身得到迅速扩展。

相对于公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融资能力和外部融资能力较弱,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人较多,内部融资能力较强。但由于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性质,导致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可能太多,故而影响其内部融资能力,进而影响其间外部资能力。公司则不同。由于股东承担有限责任,风险较小,可以吸引大量投资者加入,内部融资能力较强。公司也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其外部融资能力也较强。

投资者一般选择融资能力较强的企业组织形式。

(四)科学的决策与管理的成本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由投资者自己直接管理,所有者和经营者二者合一,机会主义行为不可能发生,因而,管理成本较低。但由于一个人进行决策,一旦考虑不周,往往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人之间共同决策和管理,提高了企业决策的正确性。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但在合伙人较多的情况下,不可能人人都参与管理同一事务,他们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产生机会主义的可能性较大。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由此加大了管理成本。

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健全,保证了公司决策的准确性。由于股东委托董事会管理公司,就会产生机会主义。为了避免机会主义对公司利益的侵害,由监事会对董事和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从而增加了监督管理成本。

从科学的决策角度看,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是投资者最优选择,合伙企业次之,独资企业最后。从降低管理成本的角度看,独资企业是投资者最优选择,合伙企业次之,公司企业最后。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

(五)税收的负担

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税收的负担是不同的。对于公司而言,存在着重复征税的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则不存在着这个问题。根据我国税收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公司分配利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然后,税后利润再分配给股东。如果股东是自然人,需按20%的税率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股东是法人企业,则需再按33%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税收负担较轻,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因存在着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双重税收,税收负担较重。这也是投资者需要考虑的。

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一般要考虑以上五种因素,无论哪一种企业形式,都是有利有弊,但总起来看,选择公司制这种企业形式应是利多弊少。

三、公司化改造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一)通过公司化改造规避企业经营风险——有限责任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是投资人的投资风险和责任较大的企业。从2000年以来的调查材料看,有不少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经营失败,是因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倾家荡产,永无翻身之日。为了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鼓励投资人的投资,西方国家创制出了有限责任制度,把责任和风险控制在投资者所投资金的额度内。公司就是这样的一种企业组织。因此,将大量的小微企业中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造成为公司制企业,有效地规避经营中风险,实现小微企业持续的发展。

(二)通过公司化改造达到科学集中管理

企业是人的要素、物的要素、技术的要素等诸要素的集合,但这些都是死的要素,要想使企业运转起来并发展壮大,就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管理可以说是一个企业的灵魂。很多企业都是因为管理不善而破产的。要想进行有效的管理,就必须有一个科学的组织机构、合理的权利分配和有效的运行机制。而个人独资企业权力集中、管理简便,责、权、利高度统一于投资人,不能保证投资决策的正确性,一旦投资决策失误,后果不堪设想。

合伙企业是一种合伙人共有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各合伙人都有管理权,管理难以统一和集中,很难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一旦投资决策失误,后果也不堪设想。

而公司这种企业形式则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组织机构,实现了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了专门的公司管理机构—董事会,从而保证了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公司投资决策失误。

在被调查的2916家企业组织形式中,临沂市小微企业组织形式大多数是公司制,并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占被调查企业的53%; 从形式来看,临沂市的小微企业组织形式基本上是合理的,但是,从调查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些公司的形式与其内容是不一致的,有的投资者虽然采取了公司形式,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在实际运作中内部的控制系统依然是个人或家庭权威,形式上是公司,实质是家族企业,甚至是个人独资企业。有的甚至用名义股东形式规避公司法对股东人数上要求。对于这种具有公司形式的企业,也必须进行公司制改造,将其改造成实质上的公司,帮助他们建立起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科学的投资决策,减少投资决策失误,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三)通过公司化改造进行融资

企业进入的行业不同,对资本的需求不同;经营范围不同,对资本的需求也不同;企业发展的阶段不同,对资本的需求也不同。像冶金工业、石油工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对资本的要求就很多。蔬菜、水果等产品的生产则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的资本较少。企业在创立初期,由于业务量不大,需要的资本不多,但企业进入成长期和成熟期后,业务量增大,需要的资本较大。同时为实现规模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也会使企业资本需求大量增加。通过兼并重组进行公司化改造,可以吸收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加入新的公司企业,扩大企业的规模,或者通过发行新股的方式直接进行融资,获取企业所需的资金。

对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之后,除了上述公司法律制度给企业所带来的优势外,从经济学意义上对企业的发展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一是通过兼并重组的公司化改造,可以将企业的规模做大做强,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二是通过兼并重组的公司化改造,可以绕开资金、技术、销售渠道、客户和经验等各种各样的壁垒,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对小微企业公司化改造的基本途径就是走企业兼并重组、改造之路。兼并重组从19世纪末起就被西方企业界所采用,其对西方经济的飞速发展、跨国公司的形成都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现在,正是企业兼并重组的时机。中央政府为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抵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2010年8月28日,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因此,我们必须抓住经济形势低迷和国家大力支持的有利时机,在兼并重组的同时对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从而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2] 赵旭东.公司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2–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小微企业发展第2篇

>> 上海小微企业发展问题探析 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中西部地区小微企业发展问题探析 重庆小微企业发展融资难问题探析 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发展问题探析 小微外贸企业发展道路探析 河南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新疆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发展问题探讨 小微企业发展及金融支持问题探讨 我国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吉林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 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金融支持河南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内蒙古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存在问题及建议 关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的提案 吉林省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宜宾市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新时期农村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巴曙松.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国现状及亚洲实践[R]. 海南:博鳌亚洲论坛,2013.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内资企业生存时间报告[EB/OL]. [2013-7-30].http:///zwgk/tjzl/zxtjzl/xxzx/201307/P020130731318661073618.pdf.

[4]潘功胜.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J].中国金融,2013(01):9-11.

[5]吕雯,全金环.浅谈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法律对策[J].科技与企业,2013(05):10.

[6]姚星垣.小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动因和路径[J].企业经济,2012(09):75-78.

小微企业发展第3篇

关键词:欧债危机;小微企业;策略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欧债危机持续发酵下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策略思考

收录日期:2013年3月5日

目前,对欧债危机持续发酵的理解,可以认为它是美国次贷危机的延续和加深后欧洲潜在的一系列财政经济问题的总爆发的深层次本质显现,2009年希腊债务问题爆发,信用评级一度跌入世界最低。希腊债务问题于2010年开始向其他欧洲国家传染性扩散,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意大利等国债务问题体现越发严重。欧债危机持续发酵,中国外向型企业出口遭到沉重打击。人民币因为欧元的走低而开始升值,产生中国向欧洲出口的压力,出口利润也会被汇率升值所榨干。在这样不利的背景之下,我国小微型企业面临着更加艰难的挑战,如何在大环境下生存并实现发展,这是今天我国小微型企业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一、欧债危机发酵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欧债危机的爆发,实际上是国际金融市场体系内部矛盾的演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自由化泛滥的金融市场体系开始剑走偏锋,对于投机主义的纵容催生了金融杠杆和风险控制管理的不断涌现,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早有学者预测了紧随而来的会是信用危机。希腊债务问题相比美国次贷危机更为不易解决,希腊与美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并不相同,希腊对欧盟的经济发展贡献长期乏善可陈,在价值创造上也缺乏建树。希腊国民习惯高标准的福利待遇,为了解决债务问题,希腊政府不得不向欧盟其他成员国求援,并降低国民福利指标,削减开支和延长工作时间,导致民众对此极为不满,游行罢工事件接连不断,希腊政府对此没有进行及时的控制,进而深化了矛盾。

债务危机令欧元区经济增长出现滞缓,为了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欧元区可能会选择去发展对外贸易,而我国作为欧元区第一净出口国,无疑会被欧元区国家当成贸易保护主义的对象,致使出口业受到挤压,国内从事出口贸易的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以及相关供应企业可能面临着重大风险。

二、我国小微型企业发展现状

我国小微型企业数量庞大,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小微型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但容纳了我国大量劳动力,且从业多数是待业青年、贫困人员、农村农民,小微型企业对拓宽就业和支撑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为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对小微型企业不间断地提供政策帮助,各地各级政府都在帮扶小微型企业的工作中真抓实干。

(一)小微型企业数量庞大。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迅猛,而小微型企业的数量也在逐年增长。据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小微型企业已经突破了4,600万户,每年都在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相关从业人员超过1.8亿,增长势头稳定。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政府的正确引导和扶持,目前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表1)

(二)小微企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成员。相对于各大龙头企业,小微型企业对中国经济发展也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这是不容忽视的。小微企业虽然规模、资源、人力有限,但依靠它的庞大基数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提供了有力帮助,是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极为关键的组成部分,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小微企业可以看作是未来大企业的雏形,凭借巨大的数量优势,可以确保其中会有许多企业在未来脱颖而出,因为我国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初期都是小微型企业,通过坚持不懈的发展进而做大做强。小微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中,应对各种市场机制的反映十分灵活、灵敏,前景极具活力,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有者举足轻重的作用。当今世界经济增长或多或少向我们反映出了一个规律,即哪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小微企业得到政府政策倾斜或集中发展规划,哪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便具有潜力,适合长期投资,而且发展前景宽广。近些年来,小微企业几乎成为了经济快速繁荣增长的标志,许多企业家和从业者也纷纷注意到了这个事实。葡萄牙、希腊、意大利等国早年学习英国的企业淘汰政策,漠视小微企业发展,非但不给予小微企业帮助,反而为小微企业的存活增加了难度,这些调控和措施没有给国家带来经济繁荣,而是带来了经济萧条和社会人员大量失业,也给今天的欧债危机留下了群起而攻之的伏兵,导致债务危机问题更加棘手,发展空间被压缩,为国家经济复苏造成了阻碍,虽然欧洲各国意识到了这件事,但时机已过,需要多年的积累才能恢复以往的经济水平,让国家经济彻底陷入了被动。同样是欧洲国家,德国却抢先意识到了这一市场规律,在早些年便已经十分注重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依靠强劲的工业基础,德国在欧债危机中表现出了发达国家的姿态,对深陷危机的希腊给予了帮助。我国也非常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而且看待市场经济的眼光极为敏锐,广东、湖南、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市的小微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小微企业在经济增长中所发挥的特殊作用具有深刻的内涵,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成员。

(三)国家充分重视小微企业发展。对于小微企业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予以了高度重视,为了建设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专门针对小微型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法律法规正不断出台,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放在了首要位置。2012年上半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该文件是首次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门性纲领文件,各地对该文件均进行了充分学习和解读,大力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的相关细则,各地机构提高了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及水平,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和谐的市场环境,促进加强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各地正在深化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为小微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企业素质提供了有效保证,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的市场开拓,为小微企业在国际和国内组建了经济技术交流平台。各地开始针对企业税费进行调整,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对于乱罚款、乱收费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完善了涉企收费的相关维权机制;市场准入门槛放宽,避免过多的限制阻碍小微企业发展;各地大力建设工业园区,集聚省内外小微企业发展,创办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和产品交易市场。

三、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尽管政府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其本身仍然具有许多发展问题,如自身抗风险能力弱、生命周期较短、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等。

(一)受欧债危机挑战。欧盟作为中国第一贸易伙伴以及第一大出口市场,在债务危机的影响下对中国商品进口需求大大降低。进口需求的减缩致使小微企业陷入困境,依赖出口的企业甚至面临着倒闭的局面。欧洲市场进口需求的大幅减缩,让中国企业出口难度增加,在此影响下不得不进行裁员,增加了我国失业率,人员流失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为保证企业存活所做的一系列调整摧毁了发展资本,许多小微企业在寻求出路时未能顶住压力,从此退出了市场。

(二)抗风险能力弱。当下欧债危机持续发酵,我国进出口贸易正面临着挑战,着力于出口的大企业正加强业务调整,其中的连锁反应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小微企业的生存。因本身资金、人力有限,服务于出口贸易的小微企业订单明显减少,业务量随之降低,这种不利情况导致了许多小微企业的解体与倒闭。许多波及到大企业的情况,小微企业也同样面临着风险,自身资金流不畅、库存压力大、业务缩水等原因都可能诱使小微企业瓦解,进而缩短整体生命周期。

(三)生存环境恶化。不断恶化的生存环境,正威胁着从事个体经营和私营的小微企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带来了许多弊病,比如不正当竞争、变相垄断、老商户结盟对新企业排斥等问题,这些导致环境恶化的原因虽然一直得到重视,但有一些把握着利益的不良企业有法不依,难以监管,让竞争已经十分残酷的市场雪上加霜,削弱了小微企业发展的可能。

四、小微企业发展策略

外部挑战淘汰了许多小微企业,但是整体经济仍然处于上升期的中国,同时也为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了许多机会,如何把握这些机会是小微企业应当思考的事情,要寻求发展必须先明确自身的问题,从问题中总结出发展策略。

(一)谨慎发展出口业务。为了让企业避免陷入欧债危机的泥潭,应该及时进行业务调整,以谨慎的心态去面对出口。欧债危机发生以来,我国珠三角地区已经倒闭了大量工厂,从中得到的启示告诉我们,应当在此大环境下调整业务重心。2012年上半年我国对欧盟进出口总额约为480亿美元,同比下降8.9%,其中我国对欧盟的出口额约为293.7亿美元,下降了16.6%。该数据充分显示了当前出口的不利条件,从事制造加工的小微企业应当把业务重心从出口暂时向内需转变,开拓本土市场的同时还可以刺激经济繁荣。

(二)加强业务拓展。许多小微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可绕行的,那么如何处理和发现危机则变成了关键。许多人提起小微企业总会说它“小而精”,这只是其自身特点,并非是需要贯彻和坚持的策略。“小而精”确实能够让不少小微企业脱颖而出,但面临风险时,灵活能力低下的小微企业更容易遭受影响,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小微企业应当不断寻求业务拓展的机会,在经营范围内加强渠道建设,储备稳固坚实的“救兵”,当企业主营业务出现滞缓时能够保证继续运营,建立多个部门和渠道对处于风险中的企业予以资金流维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保持创新。创新是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一点。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业务正逐渐被替代或者以新的方式登台,思维观念决定着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在倡导绿色环保的今天,小微企业应该响应政府的号召,着力开展创新型业务,参观各个科技中小企业孵化园,为自身寻找更多的发展路径,从节能入手,以创新为基点,利用新的方法来实现致富。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俊峰,王岩.我国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研究[J].商业研究,2012.9.

[2]姚双.财政资金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模式探讨[J].财会研究,2012.15.

小微企业发展第4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国民经济;国际接轨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9-0020-02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国际上一般以企业员工人数、资产总额来定义小微企业,但各国因为各自发展水平、角度不同而定义不一。根据2011 年7 月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新修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把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比如,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 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等。

一、小微企业的特点

我国小微企业的基数比较庞大,单从数量上考虑,小微型企业占据了中小企业群体中的绝大部分,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 以上。它们普遍特点是生产规模和实力比较小,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种类比较单一,只是在特定的区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而且带有鲜明的地域产业特点。在地域分布上,我国东南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小微企业在数量和发达程度上都远远超过中西部地区。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要动力,是我国经济主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小微企业,上缴税收比例已达50%,以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适应能力,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小微企业正在成为推动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一支力量。成为构成市场经济的主体和市场体制的基础。

二、小微企业生存现状

随着我国国内劳动力和土地成本的上升以及人民币的不断升值等原因,原来小微企业拥有的优势已经逐步消失,内需、外需都已经开始出现增长乏力的现象。

1.经营者水平参差不齐。在我国,有超过80%的小微企业是个人创业,也就是所谓的单个老板的白手起家,而由创业者的受教育程度、对市场环境的认识程度、管理水平、对行业和企业的发展认识、商业眼光等多方面的水平良莠不齐,导致企业的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在我国的小微企业中,具有科学、合理、完整的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的企业不足5%,管理水平不足是相当大部分小微企业经营失败的主要原因,也是制约我国小微企业发展水平的重要原因。

2.市场竞争力不强。小微企业本身的规模小、生产能力有限,导致其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并不是很强。并且在企业信誉与品牌口碑方面,与大企业仍然具有很大的差距,大部分的客户在进行购买和消费时,倾向于中型以上的企业。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原因之一。

3.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往往存在着管理意识差、管理随意性高、人才意识不强、优秀人才引进资本不足等多个弱点,企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平均水平落后于大中型企业。

4.金融支持不到位。大部分小微企业在经营及扩大经营的时候都会面临融资难的困境,如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不足。创立小微企业,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力度较低,仅有不足30%的企业得到过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贷款比重在50%以上的不足1%。流动资金不足也是许多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之一,资金周转不畅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扩大经营。

5.技术含量低及经营不规范。小微企业技术含量低主要体现在一是产品同质化严重,二是技术研发呈空白状态。大多小微企业基本没有研发经费的投入,只能陷入低端的无序竞争之中。

三、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策略

(一)政府方面

1.加大对小微企业政策的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给予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些经济政策,总难以切实得到落实,导致对小微企业发展的促进效果相当不明显,经营状况不容乐观。我国缺乏一整套专门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做的在税收、金融、政府采购、就业、技术扶持、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体系,而缺乏这一专门体系的原因又是我国在制度建设层面尚有缺失。

降低小微企业创业及经营税率,建立有利于小微企业经营和鼓励创业的税收法律。其次,要减少政府审批程序,彻底清理各种不合理的税费,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2.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服务体系。小微企业的技术开发、资源开发、信息交流和资金的高效运用都离不开社会中介机构的支持,要通过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服务网络,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

3.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必须按要求保持较高的水平。鼓励银行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出各种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政府可以成立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专属银行,从政府财政中划出专项定额补贴资金,促使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切实地降下来。

(二)提高自身竞争力

1.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一是突出企业主营业务。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小微型企业更应该稳住脚步,做自己最擅长的产品,要突出主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从追求产品数量上升到追求产品质量和品牌,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跨越式发展。二是要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小微型企业应该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使企业的执行权、决策权、监督权相分离,明确角色分工,各司其职,共谋发展,坚决摒弃“一言堂”的家长式管理方式。三是要主动转型升级。在战略选择上要与战略新兴产业靠拢,提升企业竞争力。四是小微企业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要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不能随意篡改数据。同时,政府财政、税收、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共同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企业的财务信息在各个部门之间透明化,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减少企业造假的机会,从而提高自身信誉。

2.主动学习信贷知识。一般来说,小微企业只有比较短的生命周期,我国小企业自创办起5年内的死亡率有30%之高。工商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小企业这一群体具有着较高的开户注册率也有着不低的吊销注销率。银行往往出于自身的发展考虑对信贷发放必然要求高安全性和高收益性。所以,小微企业更应注重自身专业人才的培养,拥有自己专门负责融资信贷的部门,从分析自己的企业类型、经营模式、所需要的信贷业务类型出发,深入全面的对各个商业银行的信贷服务产品加以了解,主动疏通与银行信贷的合作渠道,为银行信贷人员提供可信服的信用记录,积极主动且合理的申请贷款,融通资金。

3.积极转型创新。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除了如何健康成长外,更要考虑如何开展产业升级与转型,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小微型企业应该坚持内涵发展,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小微企业也要联合创新。同行业中小微型企业之间可以联合起来做创新,在节省成本的同时共同分享创新成果,实现企业实力的提升,提高在行业内的整体地位。

(三)国际经验借鉴

1.美国促进发展小微企业的途径

美国在小微企业的管理上,制定了一套健全的体系支持小企业。美国设立有小企业管理局(SBA),向小微企业提供包括资金支持、政策倾斜、信息共享、技术援助、政府采购在内的全方位、专业化服务。美国融资市场体系健全,形成了全国性小企业信用担保、区域性担保体系及社区性担保相结合的多层次、流程市场化的信用担保体系。美国联邦政府鼓励小微企业合作联盟。政府鼓励小企业与小企业之间进行联盟合作,甚至从属或依附于大企业,这样,小微企业可以在资金、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得到大企业的支持。同时,小企业也热衷与其他机构,特别是与消费者形成联盟,并以此来促进新技术和新产品商业化进程。此外,还鼓励小微企业与大学以及科研机构形成合作机制者形成联盟,并以此来促进新技术和新产品商业化进程。

2.欧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途径

欧盟国家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包括为特定投资领域提供补贴、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以及小企业信息、通讯、技术、投资担保等多种投融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设支持中小企业研发和创新活动的专项基金。积极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法律和竞争环境,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和技能培训课程。

3.德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途径

在小微企业管理上,德国对小微企业设置多头管理机构,除在经济部设立了中小企业局专门促进小企业发展外,联邦政府财政部、科技部等也设有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在融资扶持手段上,德国更具有加多样化。德国政府和银行合力出资组建了企业发展基金,对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可获得资金资助;德国政府设还立有专项科技开发基金,扩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开发的资助。

结语

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国家现在也开始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外部环境固然重要,但最根本的还要靠小微企业自己去努力。要重视目前的挑战,抓住现有的机遇,加强企业管理,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提高整体实力。参考文献:

[1] 施向军.小微企业生存面面观[DB/OL].中国质检网,2012-08.

[2] 许可.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与破局[J].时代金融,2012,(8).

[3] 朱锌.扶持小微企业需做好政策“加减法”[N].证券日报,2012-01-19

[4] 王松才.支持小微企业政府该怎么做[N].中国经济时报,2012-02-16.

小微企业发展第5篇

小微企业国民经济员工流动税费融资

一、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创业的道路,因而小微企业便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自2011年以来,相继出台一系列的支持与扶持政策,希望能使小微经济更加活跃。但是在目前我国国民经济增长放缓,经济结构转型压力上升的大背景下,小微企业发展仍然障碍与问题颇多:地区分布与城乡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与行业分布不合理;税费优惠政策不足,政府政策服务体系不完善;融资渠道缺乏创新,信用担保不完善;发展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咨询辅导、信息网络共享平台、技术支持等体系缺乏;

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小微企业大约提供了近75%的城镇就业机会。从新增就业来看90%以上要靠小微企业,从就业的存量来看有80%是靠小微企业。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的生存状态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政府也充分认识到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总理曾在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致辞中倡导: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在此之后更是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务院还出台了多项减税、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等措施,从多方面体现政府对小微企业的呵护。尽管小微企业得到了国家社会的多项支持,但由于小微企业本身所具有的各方面问题使其与大型企业相比仍存在许多问题与漏洞。

据统计,我国现在总计有超过四千万的中小企业,而其中实现信息化的比例不足10%。在当前社会信息化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由于资金的问题,大多数小微企业没有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因此大多数小微企业的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控制,导致其在市场竞争中不占优势,制约了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小微企业面临的困境

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小微企业自身的漏洞与缺陷使得小微企业生存状况、发展前景堪忧。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9万户小微企业抽样调查,2014年第一季度,工业小型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好或很好的比例仅为21.1%,比去年底下降了1.7个百分点。其中,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好或很好的比例仅为18.3%。

也有统计数据表明,欧洲、日本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12.5年,美国竞争相对激烈,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也达8.2年。而在中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只有3.7年。其中,小微企业还不到3年。我国小微企业存活时间比之发达国家实在是相距甚远。小微企业最大的问题源于他规模小,经不起风浪,而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来自于国外国内的激烈竞争使得很多小微企业倒闭破产。小微企业要得到发展,就必须正视自身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

在小微企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中,主要有四个问题真正制约着小微企业的发展。

1、员工素质较低、流动性大。小微企业主要以机械加工业、服装加工业、配件加工业、农机制造业居多。这些行业都是需要一定技术的,在员工真是入职之前都要经过相应的培训,并且一般这类工作劳动强度比较大,但是收入不高。致使有相当一部分工人无法长期再次工作下去,员工流动比较大。而对于这种小微企业来说员工培训的支出随着员工流动的增大也成为企业重要支出的一部分,增加企业压力。工厂工人流动性大,岗位不稳定,容易形成用工荒,招工难局面。再者随着三农问题的不断解决,农村各类产业的大发展,农村发展的机会更多,农民工返乡者越来越多也是小微企业招工难的一个因素。

2、税费较高,企业负担重。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每年营业额度本来就很有限,但是还是要缴纳一系列的税务,列如:增值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等十几个税种。而对名目繁多的收费有苦难言。许多小微企业都是在沉重的税费负担中艰难运作。

3、融资渠道窄、成本高。当前融资难的问题困扰着小微企业,严重阻碍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小微企业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受到极大得威胁。要想尽快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让小微企业继续发挥其强大的作用,不只是政府的工作重点,也是社会各界需要去关注的重点。得不到国有金融企业的支持并且本身缺少资产做抵押进行借贷,许多小微企业为解决资金短缺难题,走地下融资渠道,借高利贷解决创业和经营的资金需求。很多小微企业由于无法偿还高利贷面临危机。

三、针对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的解决方案

1、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工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不可忽视的因素,企业想要留住员工,必须提供员工可以接受的福利待遇。目前,小微企业没有更多精力财力去提高员工福利,政府可以在这方面给予帮助,小微企业的员工由政府帮助补全五险一金福利待遇。政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得到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保障。针对小微企业员工可以给于一定的工资补助等。

2、政府出台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免税政策,建设健全信贷体系。督促商业银行建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3、政府应作为桥梁将民间资本与小企业对接,缩小银行存款与民间借贷的利率差。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困境,扩大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供给。

参考文献:

[1]沈国儒.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与对策[J].华北金融,2012(08).

[2]丁振阔,周劲波.浅论微型企业从小企业中独立出来的意义[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04).

[3]王晓东.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优化我国小微企业财务管理[J].中国市场,2012(31).

[4]杨英,张浩良,黎泽普.影子银行视角的小微企业融资博弈分析[J].浙江金融,2012(07).

小微企业发展第6篇

【关键词】小微型企业发展 政府 中介机构

一、政府大力扶持

第一,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健全小微型企业的法律体系,为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为小微型企业的融资提供法律支持和援助。这一点可以吸取美国关于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的经验与做法,美国在关于小微型企业的法规体系方面做得很完善,除了小企业基本法外,还涉及小微型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专项法规,为美国小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第二,提供扶持政策。首先,小微型企业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资金缺乏,融资困难,为了小微型企业融资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可以设立专门政府管理部门和资金援助制度,使得小微型企业资金匮乏方面的问题得到制度的保障。同时加强领导和协调,协调银行和企业间的活动及双方的利益,为银行和企业共同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还要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具体情况,向企业宣传经济金融政策,向银行提供企业信息,加强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这样,就能更好地兼顾双方,促进双方互利共赢。再次,要完善小微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使担保公司可以更加放心放手支持小微型企业,在权限范围内为小微型企业提供各类所需的担保。最后,加大小微型企业财税支持力度,也就是要加大财政对小微型企业的贷款风险的补偿制度,从而降低小微型企业的贷款风险。另外,还可以每年新增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用于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收咨询热线、网上纳税申报、开展纳税引导和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小微型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还可免收工商证照类收费等。

第三,加强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三级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各类社会化机构积极参与,市、区、县街道三级服务网络充分利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功能,搜索小微型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反应给当地政府,在权限范围内解决小微型企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其次,充分积极利用各类公益性质的综合服务机构,联合各类专业机构,组建企业服务联盟,共同为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会化服务。再次,加强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小微型企业发展搭建创业平台,提高小微型企业创业成功率并为其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中介机构积极支持

第一,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除了要积极配合推动小微型企业资本市场建设之外,还要协调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小微型企业贷款中介服务体系。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应低于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要根据小微型企业的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等,进一步优化贷款期限结构;还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完善小微型企业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小微型企业利率浮动幅度,对信用等级高的小微型企业,减少上浮幅度或执行基准利率。为各类小微型企业的贷款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解决小微型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第二,建立小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机制。因为小微型企业成本高,风险大,所以商业银行发放的中小微型企业贷款,要按一定的比例予以风险补偿,同时由于政府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了优惠政策,这样就能调动商业银行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另外,还可以组建会员制担保机制,对行业协会、商会、农村经合组织牵头新组建的面向小微型企业服务的会员制担保机构,经年度考核,担保业绩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奖励。正因为有这些政策的支持,因此中介机构要积极落实,积极支持。

第三,为小微型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由于我国小微型企业大部分以上的资金都是来源于自筹和民间借贷,因此,扩宽融资渠道势在必行。除了上面所说的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和信贷支持外,还应当培育和建立多元化的小微型企业融资体系,为小微型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比如推出创业板,鼓励风险资本投资,发展小微型企业集合债券等金融工具,这样就可以解决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第四,各类社会中介机构要积极支持。各类社会机构也要积极支持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比如一些服务机构,可以为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比如社会环境、人才环境等。加强小微型企业人才培训,推进小微型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强小微型企业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定点联系帮扶制度等,促进小微型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其创业成功率。

三、小微型企业自身努力

第一,小微型企业也要加强对自身的管理,包括对人力资源、项目、资金、技术、市场、信息、设备与工艺、作业与流程、文化制度与机制、经营环境等。同时对企业运营的各项流程也要很好的管理,比如经营层面、业务层面、决策层面、执行层面、职工层面等都要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可以借鉴大中企业的先进的管理经验,确保企业正常的运行。

第二,注重自身人才的培养,包括领导人员的培养、人工素质的提高。良好的职工能够使得企业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下去,这样就能够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进而促进企业良好发展。

第三,提高自身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一个企业成败的关键在于大众对自身的产品认可度,质量是保证,因此只有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才能使得自身的运营长久不衰,永葆活力,同时也可以在消费者心中留下良好的企业形象,进而促进自身的发展。

第四,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政府和金融机构推出的政策,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获得更多的资金帮助等,进而降低自身经营风险,确保自身的运营稳定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胡瑞光.美国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融资经验及启示[J].华北金融,2011(11).

[2]张玉华.金融如何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J].现代金融,2012(03).

小微企业发展第7篇

(一)财政资金支持

为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辽宁省设立了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不断扩大其规模。2012年,辽宁省本级专项资金从4800万元增加到1亿元,各市设立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也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随财力增长适当增加资金额度。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贷款难、担保难成为主要问题。为此,辽宁省市两级都建立了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省本级财政每年安排该专项4000万元。此外,辽宁省还鼓励各市建立创业种子基金,2012年省本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按各市建立的创业种子基金额度10%的比例给予补助。2012年,辽宁省财政安排了1000多万元的中小微型企业“专精特新”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型企业“专精特新”项目,省市两级政府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50%。

(二)税费减免

近几年,国家将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国家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辽宁省执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2万元的国家规定上限标准,扩大了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此外,辽宁省还将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政策从2012年底延期执行到2015年底。同时,辽宁省认真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优惠政策。根据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在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免征印花税。另外,辽宁省还清理涉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采购

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辽宁省在政府采购中给予了小微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优先考虑。针对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比例不高的问题,辽宁省提高了小微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要求采购预算总额的30%要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其中不低于60%的比例留给小微型企业。

二、辽宁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尽管辽宁省出台的各项财政政策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性资金投入不足且分散

辽宁省虽然不断扩大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但是与经济发达的省份相比,辽宁省各级财政对小微企业

的支持力度仍然不够。特别是各市设立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体规模普遍较小,随财力增长而增加的资金额度各市差距较大,并且随意性较强,难以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另外,各级政府对小微企业资金进行多头管理,难以将财政性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组合安排、配套使用,导致财政性资金支持小微企业的整体效果不明显,很难形成政策合力,削弱了财政性资金对辽宁省小微企业扶持的力度。

(二)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较小

辽宁省对于小微企业实施的政策关于融资这个问题涉及较少,目前主要是设立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还不能够很好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现行的优惠政策存在严重的单向性,而缺少一种良性的双向互动性,很少有政策来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向小微企业提供充分的贷款。虽然辽宁省政府为强化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而专门设立了一些信用担保机构,但是政府对于这些担保机构往往缺乏系统化的长期资金支持,而只是在开始时注入一笔资金。而由于这些机构所扶持的小微企业规模小,贷款额也较小,所以这些机构通过贷款所得的收入相对来说也很少,因而不能维持其自身的生存,更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另外,这些机构在扩展担保业务的同时也增加了自身的经营风险,而且这些机构由于没有银行实现风险共担,不能将风险部分的传递出去,因而只能够独自承担巨大的经营风险。而且,担保机构自身也存在很多经营问题,如不规范动作。有些担保机构分工不明确,内部管理混乱,政府与企业交混在一起,因而在日常运营中易受到政府行为的干扰,难以实现自主经营,更难以从根源上帮助小微企业实现融资的目标。

(三)财政补贴力度不够,效率不高

辽宁省财政补贴数额不够高,补贴资金不集中,分散在多个部门。由于这些部门不能形成统一的步调,因而很难达到总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因而造成政府虽然有所投资,但资金利用效率仍然偏低的现状。另外,财政部门没能够就补贴资金的利用形成一个系统化的管理体系,有时候资金已经补贴下来,但是相关部门对于这笔资金的利用没有明确的使用途径并进行很好地规划,从而造成资金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由于对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链条不完善,很容易在监管方面造成漏洞,从而出现部分官员监守自盗,私自挪用公款,导致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的优惠很少。此外,由于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对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这使得小微企业在与大企业的竞争中处于绝对的劣势。

(四)政府采购制度不健全

尽管政府采购政策中存在对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但是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政府采购进行强制规定,使得政府往往在产品竞标中还是走形式,没能够真正实现对小微企业的照顾和公平竞争。此外,由于现行的采购政策对于产品生产商的资质要求偏高,而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往往很难达到这一标准。因此,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也常常因企业自身的规模约束或产品质量约束而在实际操作中变得难于执行。

三、促进辽宁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广东省财政在2003年至2008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2012年将这一数额提高到2.5亿元。相比之下,辽宁省虽然已将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1亿元,但是规模还是偏小,无法满足需要。因此,辽宁省应当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直接财政性资金的投入。对于各市设立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应当对其随财力增长而增加的资金额度或比例做出具体规定。同时,辽宁省级财政还应当进一步增加“专精特新”专项资金的拨款数额,要求各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对于创业期的小微企业,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帮扶小微企业顺利渡过初创期进入成长期。此外,针对辽宁省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存在的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应统筹和整合各项政策资金,切实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为了更好地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辽宁省应当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拨款力度。除此之外,辽宁省应当建立以市级财政为引导和支撑、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出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层次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政府要动用各部门力量加快建设小微企业的诚信评级系统,促进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担保机构、银行和企业间顺畅交换和使用。同时,要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建立和发展予以严格要求,并建立相辅助的法律程序,来监督管理这些专门的担保机构。在此基础上,要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严厉监管担保机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使这些专门建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可以充分发挥作用。为了解决下属市级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的后续资金问题,省级财政必须建立财政资金的支持和补充机制,来保证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可以有充足、稳定的资金支持,壮大担保机构的实力,增强担保机构在抵御风险方面的能力。另外,可以成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协会,作为中间机构,帮助担保机构与政府进行流畅的信息沟通,并为小微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信用担保协会应当对所有会员单位进行统一管理,评选优质单位进行鼓励,对恶意破坏行业规章的单位进行管制处理,提高行业的信息流通度,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以及相关信贷担保单位的资信档案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省市两级财政还可以通过补贴担保费或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私募债券、集合票据、集合债券、区域集优等方式扩大融资。

(三)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强管理

辽宁省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资金进行集中处理,统一发放,保证财政补贴能够做到专款专用,使得政府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可以形成一条完整的链条,从而做到持久稳定地为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要积极有效地发挥财政补贴的引导作用,导向性地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结构升级和环保低能,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为了推动小微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推进品牌建设,培育出创新能力强,具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群体,辽宁省财政应当进一步加强对“专精特新”项目的补贴力度。此外,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展位费和公共组织费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各类重点展会,拓展产品销售渠道。需要强调的是,在利用财政补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相关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督和考核,否则不仅会造成资金浪费,而且会打击其他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四)健全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的相关制度尽管我国在鼓励政府选购小微企业产品上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相对实践来说还是比较笼统,对实际操作的指导不够细致。因此,辽宁省应当在《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健全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扩大小微企业产品在政府采购计划中的份额。可以考虑在满足财政部门自身运转和不影响公共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按照不低于预算总额20%的比例面向小微企业进行政府采购。对于一些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政府可以在采购评审中适当给予小微企业不超过10%的价格扣除。考虑到小微企业本身实力有限,单独竞标往往成功率不高,政府应当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竞标。为了保证大中型企业的积极性,政府可以规定,如果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可给予联合体5%以内的价格扣除。此外,还可以采用分割招标的方式,对于单个小微企业无法消化的大额订单进行有机分解,使得拆分后的多个订单可以被多个小微企业进行公开竞标,从而使这些小微企业都能获得更多公平的竞争机会。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