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群众之家申报材料(合集7篇)

时间:2023-03-13 11:20:59
群众之家申报材料

群众之家申报材料第1篇

申报指南

 

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鼓励群众文艺创作,唱响新时代最强音,健全支持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申报指南》,并对2021年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庆祝建党百年、启航新征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创作的群众文艺作品和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

(一)群众文艺创作项目

本年度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上海题材、现实题材创作,倡导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为人民喜闻乐见。

1、小型节目:主要指属于舞蹈、音乐、戏剧、曲艺等艺术门类的群众文艺创作项目。作品规模: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戏剧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5分钟;曲艺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2分钟。

2、小型剧目:主要指小戏曲、独幕剧、小歌剧、小舞剧、曲艺短篇等,时长不超过45分钟。

群众文艺创作项目要求在申报时已完成创作初稿,在2021年1月1日前未安排首演的新创作作品,并在申报年度内完成5场巡演(市级配送场次不得计入)。

专业文艺院团(包括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各类民营文艺院团)以及艺术专业院校(包括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创作演出的作品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二)群众文化活动项目

主要指具有一定覆盖面和参与度的属于群众文化活动范畴的文化节庆类、艺术普及类、展览展示类等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公共文化内容配送项目不在申报范畴。

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应该是能够在2022年3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的项目。

二、资助额度

资金资助依据项目的艺术门类、规模体量、项目质量、社会效益、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按以下标准核定资助资金。

(一)群众文艺创作项目单个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预算的50%。

(二)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单个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预算的30%。

遇特殊情况,则由评审组集体商议决定。申请资助数额未达到评审通过资助额度的,按申请数额资助。

三、资助方式

(一)群众文艺创作项目,先期拨付资助资金的70%,主要资助创作核心环节;资助项目结项后支付剩余的30%。

(二)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先期拨付资助资金的70%作为项目实施经费;项目结项后,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

四、申报条件

1、凡在本市注册登记、且具备申报群众文化项目资助条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均可以申报群众文化项目的资助。

2、对群文创作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由多家单位参与合作的群众文化项目,须经各参与合作单位在《项目资助申报表》上盖章同意,再由主办单位或主要出资单位申报,申报者须对项目负主要责任。

4、由本市与外省市创作生产单位联合创作的群众文艺创作项目,本市创作生产单位须在创作演出上居于主导地位,并拥有作品的出品权和评奖申报权、荣誉权,才具有项目申报资格(须提供和合作方的约定文本)。

5、已获得群文资助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违反《上海市群众文化项目资助协议书》的情况,其项目主体下一年度不能再申报新的资助项目。

6、申报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应在本年度启动并实施;应具有详细的策划方案,落实部分项目资金。对定期举办、具有连续性的项目,采取每届申报、评审的办法。

7、同一项目在同级财政不得重复申报财政资金支持。

五、申报程序

群众文化项目资助采取网上申报,并需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一)网上申报

1.登录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zxzj.wgj.sh.gov.cn),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2.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3月12日16:30申报系统关闭)。

3.友情提示: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在收到受理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申报人。需要重新申报的申请主体,如在截止时间前(3月12日16:30)未能重新提交符合要求材料的,受理窗口将不予受理。

(二)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1.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材料受理时间截止3月17日(工作日9:00--16:30)。过期不予受理。

2.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3.受理地点:上海市文旅局政务服务中心(巨鹿路709甲号)。联系人:陈默耘 33394073

六、申报材料

1、申报者身份证明材料,如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复印件一份。

2、《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十份。

3、申报群众文艺创作项目的,须提交该作品的剧本、乐谱、音像资料等有关材料一式十份;改编的作品应附原著、改编版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4、申报具有涉外性质的群众文化活动项目,须提交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或复印件一份,与涉外项目相关的文件或复印件一份。

5、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授权书和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材料。已获资助过的项目,本年度继续举办再次申请资助的,须递交曾被资助项目的总结(包括参与人次、覆盖面、影响力、市民反响、宣传报道等情况)和相应的图片资料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胶装成册。一般情况下,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七、签约实施

(一)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后,市文化和旅游局与申报主体签订《上海市群众文化项目资助协议》。《项目资助申报表》作为协议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获资助的项目主体应同意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安排,参加由局组织的公益活动。

八、监督管理

(一)各申报单位须统一填写《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报数据真实可靠,申报项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并未获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申报单位诚信情况进行核实。凡2年内有行政处罚纪录或被列入工商部门经营异常企业名录的单位,取消其年度资金申报资格,并将在媒体上披露失信行为信息。

(二)所有申报获得资助的项目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结项,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递交本年度被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包括参与人次、覆盖面、影响力、市民反响、宣传报道等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资金使用项目明细表等。如需延期完成,必须于2022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

(三)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项目实施完成后对项目结项报告进行审核。由多家单位参与合作的项目,或由单位和个人联合申报的项目,项目主体应及时将获得资助的信息告知合作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各合作方的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

(四)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与接受拨款单位一致。如遇特殊情况,接受拨款单位须出具该经费仅给予申报单位专款专用的情况证明。获资助金额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的项目,须在结项后三个月内提交项目经费审计报告。

(五)各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意识形态工作须切实履行好把关职责。

(六)项目主体有以下情形的,我局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项目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1.项目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上海市群众文化项目资助协议》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项目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上海市群众文化项目资助协议》等情形;

4.已公示通过的资助项目如自行放弃;

5. 项目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九、咨询方式

受理事项:陈默耘  33394073

政策咨询:何  易  23118207

 

本“申报指南”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群众之家申报材料第2篇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逐步健全,群众使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范围越来越广,群众的户口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办理户籍业务中,笔者发现有许多群众因各种原因导致成为有人无户(俗称“黑人”),这种情况不仅成为困扰人民群众、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同时也给日常户口管理工作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现结合工作实践,分析一下如何有效解决无户人员落户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一、出现“黑人”的原因

(一)微机过录时出现遗漏。以前户口未使用微机管理,户口本靠手工填写、发放,后来实行微机管理,在录入微机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因过录量大,衔接工作不到位等原因,致使部分群众的户口没有录入微机,从而出现有人无户口现象。

(二)部分群众申报户口意识淡薄。表现为:一是没有认识到户口的重要性,没有及时为子女申报户口,就马树镇来说受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有的群众认为女孩子上了户口将来出嫁后还要转户口麻烦,还不如直接等她嫁到男方家由男方一次性把户口办了;二是婚嫁迁移不主动上户,农村大部分群众认为人都迁移过来了,户口理所应当的也就随人迁移;或者有的办理迁移证后,因有事外出不能到派出所办理落口登记户,就将迁移证带走或交由老年人保管,时间长了迁移证弄丢又不及时到派出所补办,一拖再拖,经常等到要用户口本、身份证时到派出所办理时才发现已经成了“黑人”。

(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表现为:为躲避计划生育,全家外出打工,超生子女后又为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或处罚,不愿为其子女申报户口,等到子女长大到了上学年龄或办理身份证时才申报户口。

(四)其它原因。申报户口需向有关部门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如父母的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一方面,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黑户”,其子女根本无法申报户口;另一方面,农村青年在外打工与异地女性非婚生育子女后,女方因各种原因离开男方无法联系,在申报户口时男方不能提供女方户口信息及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而无法办理。

二、当前解决“黑人”户口的难点

无户口人员在补录户口时由于时间太长,有时候无法查找其老户口档案等材料,另外对一些超生的人员,因很多都在家里或外地出生,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很难认定其准确的出生日期,另外在外地出生的人员有时还排除不了在外省是否有无户口,这些情况都对恢复户口带来很大难度。

(一)无户人员登记摸排难。在马树镇,还存在相当部分的人口,有的因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不能申报户口,更多的是计划外生育害怕处罚不敢申报户口,是无户人员登记工作中的突出难点。

(二)派出所户籍管理难度加大。在国家实施取消农业税、减免学杂费、新型医疗合作及贫困家庭补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之后,农民从中得到一定实惠。这些政策普遍以户口为基本依据。受此影响,农村申请补落户口数量激增。由于农村派出所现在只有一个户籍内勤,而且又要兼顾各个方面的综合工作,加上一些补落户口人员家庭情况的复杂性,民警没有更多的精力开展入户调查,核对户口底档,有时仅凭村社干部申报资料和群众的自我描述来为当事人办理补户手续。这样就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领户口以可乘之机,这也是摆在户籍窗口普遍面临的一大难题。

三、解决“黑人”落户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户口意识。从恢复几个无户口人员情况来看,许多群众多年没有户口并没有积极的要求恢复户口,只有等到用到了户口才想到办理,户口意识非常淡薄,因此,户籍民警及社区民警要采取多种渠道,将无户人员补登、补录程序和上户政策等传达到各个村社,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群众的申报户口意识,让群众对户口政策和规定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使他们能够主动地与户籍管理部门配合,及时登记和办理落户手续,最大限度地减少无户口人员的产生。

(二)户籍民警工作要细致,要有责任心,并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热情为民服务。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在平时办理户籍业务中要多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在解决无户口人员时要多走访,多方面了解当事人的一些信息,不要单听当事人一方面的说辞。另外,要结合大走访活动积极深入辖区对无户口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牢记宗旨,切实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群众解决难题。群众有户口方面的问题,到公安机关来问询、核实,我们都应当认真对待,即使无户是由当事人自己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我们也要客观对待,热情对待,不推诿、不埋怨,做好解释和登记工作。

(三)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最主要的是证据材料充分。特别是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要多方面搜集证据,使证据材料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首先要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知情人、证人、村干部、社长提供的证明记录下来,形成笔录,为补录户口提供相关证据。其次要在当事人提供的诸多身份证明中,如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退伍证等证件中,搜寻能够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还要了解其证件的真实性。三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情况,从派出所管理的原始户籍档案中,如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存根、户口迁移证等有关资料中,查找涉及当事人的户口资料。

(四)特别注意的是,要防止为被拐卖妇女儿童非法入户问题的发生。解决无户人员落户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还要防止被一些不良用心的人利用。工作中要认真调查,辨别其提供的材料真伪:一是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了解其逻辑关系,从当事人的口述中发现矛盾和问题;二是要认真查看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提供的证件是否能证实其身份、年龄和相关的户口信息;三是要及时询问村干部、社长等知情人,从中了解情况,证实申请人的真实诉求。

群众之家申报材料第3篇

一、具体做法

推行“为民服务制”,就是在镇、村(社区)设立为民服务机构,群众提出办事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由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为群众无偿提供“全天候、无休日、一站式”的全程服务。

(一)建立镇、村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镇上成立为民服务全程室,办公室设在接待室,由专人负责接待工作,负责全镇群众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和其他需事务的全程服务。35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设立了为民服务全程点,员由村、社区主要干部兼任,其他干部配合,为本村群众提供无偿服务。

(二)建立受理、、办理纵横相连、高效运转的封闭办事系统。纵向上:村民申办事项,先由村级员受理、登记,之后由村员将有关手续移交给镇为民服务室。镇为民服务室受理后,属乡镇审批的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转交给村员回复申办人;属区级审批的事项,由镇室安排人到区有关部门办理。横向上:镇、村室根据内部业务分工,建立起受理、、办理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封闭回路系统。一是“窗口”受理,村(社区)、镇室负责受理群众的办事申请。二是全程,室受理办事申请后,认真登记并出具承办单,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办理期限,然后交给全程人,申请人坐等结果即可,全程人根据工作情况,将材料转给具体办理人;具体办理人按规定办结后再交给全程人,最后由全程人将结果交回申办人。

(三)建立即办、诺办、联办、代办、控办“五件五制”的办理制度。一是对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即办件”,实行直接办理。群众申请材料齐全的事项,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群众申报材料不齐全而影响办理的事项,工作人员告知补办材料,在群众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二是对需现场勘查或其他不能即办的申请事项,作为“承办件”,采取承诺办理。群众申报材料齐全,窗口收件后,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办结的时限;申报材料不全的,明确告知群众需补办的事项,待补齐后承诺办结限期。三是对生产性新办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其他需由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联办件”,采取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实施同步审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四是对需上报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上报件”,采取上报。五是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作为“控制件”,采取解释办理。

(四)建立人员、制度、经费、办理权限四个到位、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一是人员配备到位。镇上成立为民服务全程工作领导组,镇室配备工作人员3至5人,抽调组织、纪检、政法、党政办、司法、计生、农经、国土、城建、民政至少1名专兼职人员协助办理事务,各村由村主要干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制度规范到位。建立健全了《为民服务室工作制度》、《为民服务点工作制度》、《为民服务工作回访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各项工作职责、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考核奖惩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三是经费投入到位。镇上对室配备专线电话,同时按需解决必要的办公经费。四是授权到位。规定凡适合办理的事项,各部门都全部纳入服务范围进行办理,除重大项目确需领导签批外,其他均由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五)探索服务范围。刚一开始确定的事项,主要是:居民身份证办理,暂住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变动,残疾证办理,伤残军人、现役军人优待金发放,农村五保户审批,城乡低保审批,农村特困户审批,生育证领取,流动人口生育证明,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森林、林木、林地林权证办理,农户建房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注销,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签订、变更,三农政策、法律法规等政策咨询,党团关系的接转,举办农业科技知识培训班,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等。随着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服务范围将向生产领域、科技领域、流通领域和社区服务方向延伸。

二、初步成效

镇从年月份推行为民服务制以来,到目前镇村室已为群众事项8256件,已办结8128件,群众满意率100%。

一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镇推行“为民服务制”,建立了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网络,打通了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变被动办为主动办,变随意办为规范办,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群众的办事难,真正实现了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实行为民服务全程制以来,镇、村组干部工作的重心真正转移到了为民服务上,真正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群众依法按章履行职责、活跃村民自治活动。

二是方便了农民群众办事。推行“为民服务制”后,广大农民群众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只能定时办、分散办、节假日不能办的苦恼事了。村民李克华说:“过去办个证,要跑很多地方,还要找很多人,非常麻烦,现在由村干部为我们跑腿,办好后给我们送来,既省钱、又省力,还省心,所以,村里有什么事,我们也更加关心,也愿意参加。”

三是提高了办事效率。镇离场镇最远的村有四五十公里,有个别村还不通车。过去,群众到到镇上办事往往需要来回反复多次,“东跑西跑来回跑,你批我批多头批”,既费时又费力。现在,推行为民服务制后,群众办事如果不涉及实地勘查或需要调查的项目,不论涉及多少部门,也无论手续多么复杂,只要认准受理室一个门,随到随办,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七丰村村民刘志明说:“以前回镇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于不知道提交哪些材料,跑了三趟也没办成,我是个残疾人,来去一趟极不方便,镇里成立为民服务全程室后,我在外地打个电话就办妥了。”村民陈国海为申报低保,不知道需要哪些手续,找到村员唐志芳,唐二话不说,为其写好申请,带齐户口簿、家庭成员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镇为民服务全程室盖章后,又到民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整个程序仅用了两个小时。

四是转变了干部作风。推行“为民服务制”,从机制上保证了干部作风的转变,不仅转变了部分公务人员“高高在上”的衙门作风,也使一些部门存在的“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许多干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架起了干群之间的“连心桥”,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群众之家申报材料第4篇

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是在文化部、财政部及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的领导和指导下,深入学习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分析 2014年度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征集、评审、立项、签约和实施工作的经验,广泛征求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各级各类艺术单位或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艺术专家、财务专家和项目管理专家反复研究论证设计而成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物质生活日益富足,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也不断提高,希望能够欣赏到更多高水平的艺术作品。另一方面,近几年来文化事业快速发展,积累了一批优秀的艺术成果,这些成果应该由群众更好的共享,也需要在展演、展示中与群众见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从而进一步提升其艺术水平,打磨成时代精品。同时,在国家的对外交往中,也需要将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民审美追求的优秀艺术作品推介到海外,以展示我国文化发展成果,通过扩大文化影响力提升国家竞争的软实力。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发展差异较大,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建立健全是个长期的任务,文化市场机制、体系的建立和能力不平衡、不完善的问题将长期存在。不同地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艺术门类和同一艺术门类不同风格、品质的艺术作品,其传播、交流和推广中的市场能力差异较大。国家艺术基金支持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应是那些艺术内容优秀、社会价值重大、项目策划优异而仅靠市场配置资源很难完成、具有公益性特点的艺术项目。

一、指南的特点

(一)指南体现了基金资助的导向性要求

申报指南强调,资助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这体现了作为由国家设立的公益性基金,有着明确的导向性要求。 2012年11月29日,在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阐释了“中国梦”。他说:“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中国梦”的核心目标可以概括为“两个一百年”的目标,也就是: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和 20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00周年时,逐步并最终顺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体表现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是“爱国之梦”,也是“和谐之梦”“和平之梦”“发展之梦”。设计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要深刻理解“中国梦”的丰富内涵,防止简单化,避免标签化、庸俗化、浅薄化。对内要发挥凝聚人心,塑造共同理想,激发创造热情的作用,对外要着眼于消除误解,增强沟通,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艺术作品展演、展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艺术基金资助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展演、展示的应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是有益于社会健康发展,能够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活动。

多元一体、丰富博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凝聚着中国人的审美趋向和生命情趣,是中国艺术的“身份”与本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中国化的艺术作品传播交流推广,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优秀传统艺术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鼓励一切艺术创造的活力和源泉充分涌流。

(二)指南体现了基金资助的群众性要求

申报指南要求,艺术作品的传播交流推广活动是要跟上时展,把握人民需求,符合传播规律,体现创新意识,为人民喜闻乐见,公众参与度高的项目。这是对艺术作品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在质量、品味、风格等方面提出的更高要求。艺术基金通过立项资助引导具有充沛激情、生动笔触、优美旋律、感人形象的,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开展传播交流推广活动,这也是国家艺术基金群众性的具体体现。通过艺术基金的资助,使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项目为更多的群众所知晓、所欣赏,提高群众对文化活动的参与度,助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指南体现了基金资助的广泛性要求

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范围比较广泛,对舞台艺术 ,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的展演、展示等传播交流推广活动都给予支持。在支持优秀艺术作品在境内展演、展示活动的同时,也支持能很好反映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民审美追求,能够讲好“中国故事”,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走出去”项目在境外的展演、展示活动,积极探索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广阔前景,促进不同文化的相互了解和尊重,提升我国艺术作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申报的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传播交流推广活动是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调动多方面资源协调、配合,并且对主办方有资格、资质的要求,因此艺术基金只受理单位或机构申报。申报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单位或机构 ,应是 2012年1月1日前在我国内地同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注册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必须是独立的单位或机构法人。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单位或机构,以改革前事业单位的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为体现公平公正和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党政机关不宜作为申报主体申报艺术基金项目。

为保证申报项目质量 ,艺术基金规定每个申报主体可申报 1― 2个项目。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但应出具主要合作方的同意意见。获得立项资助后,申报主体应及时将获得立项资助的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各合作方的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对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争议,应由各合作方自行协商或依法解决。

已经获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但可以申报艺术基金的其他资助项目,如“舞台艺术创作”或“艺术人才培养”指南类别中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艺术基金资助的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应是已经完成了相关前期准备、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具体体现在:一是完成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二是与展演、展示承接方签署了相关协议;三是已经落实了部分资金。并且申报项目应该是在 2016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间实施的项目。为了体现艺术基金的权威性和公益性,指南明确规定不资助艺术家个人的作品展演、展示以及各种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

2015年,艺术基金对申报在境内展演的剧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申报的剧目应是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久演不衰,深受欢迎,产生过较好社会影响的作品。并且对申报作品已经完成的演出场次提出了明确要求: 1949年10月1日以后首演的作品,演出场次应达到 1000场以上,并且从 2008年至今演出场次应达到 60场以上; 1978年12月31日以后首演的作品,演出场次应达到 400场以上,并且从 2008年至今演出场次应达到 60场以上; 1949年以后首演的作品,总演出场次不足 1000场的,但应从 1978年12月31日以来演出场次达到 400场以上,并且从 2008年至今演出场次达到 60场。项目申报时应由同级文化主管部门出具演出场次的证明。同时,艺术基金还要求申报在境外开展的展演、展示项目,应是国内有代表性艺术家群体或一流艺术团体的代表作品。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申报艺术基金项目,要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表,提供相关附件材料。证明申报主体资格、资质情况的材料,应是由同级行政机关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其中能够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查询认证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应特别注明,没在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名单上的企业,还需提供同级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其次,要提供开展传播交流推广活动的工作方案,与展演、展示承接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和已落实资金证明。艺术基金对在境内展演的舞台艺术作品是有已经完成演出场次要求的,需要提供同级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在境外实施的项目需要提供有审批权限的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再次,申报展演类项目需要提供演出剧目完整的视频文件,申报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术美术作品展览类项目,还需提供 5至 10幅有代表性作品的照片。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申报受理,为集中申报受理。今年的项目申报受理工作从 3月1日开始,到5月1日结束,各申报主体可在 2015年3月1日至 5月1日之间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af. 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还要在网络提交后,下载、打印、装订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邮寄 1份到管理中心。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申报材料应单独装订,不要和申报表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夹在文字材料内即可,不要装订在一起。提供的视频文件应存放在 U盘中一并邮寄。

三、申报项目的组织

(一)做好项目策划

艺术基金资助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要能够体现出这个艺术门类现阶段发展水平。策划项目时要做到特点突出,展演、展示的应该是有代表性的剧目和作品。展示艺术家群体的作品,要考虑艺术家群体或作品之间的内在联系,能够从中凝练出主题。整合盘活文化资源,开展跨区域的合作,推动优质艺术资源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共享,让尘封的优秀作品、沉睡的文化瑰宝都活起来,是提高项目质量的有效途径。中华文化多元一体,文脉深厚,多姿多彩。我们的文脉“地图”,区域文化、民族文化“地图”,更加壮丽优美、跌宕起伏、无拘无束,相同或相近的艺术门类在不同的行政区域都有分布,并且取得了各自有代表性的成果,将这些成果整合起来组织展演、展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走向大同,全面展示区域文化和某个艺术门类的发展成果,既有社会价值也有艺术价值。

在用好演出、展览等传统展演、展示手段的同时,要注意推动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拓宽文化传播渠道,丰富文化表现形式,增强展演、展示活动的互动性、参与性和贴近性,不仅让专业观众,也让普遍群众能够更好地接触、接受高水平的艺术作品,推进艺术与社会、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群众的融合。

(二)落实好前期工作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前期工作比较复杂,往往需要提前一年开始谋划,在境外实施的项目,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准备时间还会更长。在 3月1日申报工作开始前,展演类的申报项目应落实好演出时间和剧场,与承接方签署了意向协议或正式合同;展示类的申报项目在落实好展出时间和展场的基础上,还应完成策展和展品征集工作,并且在申报时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应由申报主体承担的经费,需要提供已落实资金的证明材料。

群众之家申报材料第5篇

关键词:单独收费 卫生材料 申报 管理

一、实行医院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价格申报制度的背景

2004年10月11日,甘肃省物价局、卫生厅下发了《甘肃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甘价费[2004]231号)。该方案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切入点,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其目标是整顿医疗服务价格秩序,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关系,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减轻群众不合理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基于这一目标,省物价局、卫生厅在确定了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说明、基准价的同时,确定了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目录。

二、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价格申报范围

根据《甘肃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甘价费[2004]231号)文件规定,“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是指用于对患者诊疗过程中必须使用而又事先无法确定其数量、规格、型号且价值较高的一次性卫生材料。其具体范围是《甘肃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附件三《甘肃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中“除外内容”所限定的范围。”在临床实践中,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可能达成百上千种之多,例编码为3315的肌肉骨骼系统手术,其除外内容为内、外固定材料。一所三级医院所经常使用的内、外固定材料的品种一般有几十种,加上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的不同,其价格就有可能达到上千种。所以在申报时必须认真细致,物价管理人员还要和药械科保持密切的联系,在源头上控制住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价格申报工作。并严格区分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和非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尽可能使申报工作做到不重不漏。

三、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价格申报程序

(一)确定范围

范围的正确是做好申报工作的前提。申报内容要严格控制在《甘肃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附件三《甘肃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中“除外内容”所限定的范围之内。

(二)严格执行医疗用品招标制度

为确保卫生材料的质量、价格符合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医疗用品招标制度,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医院,保证医疗安全;增强价格透明,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落到实处。

(三)整理、归集齐全,按程序申报

先由物价管理员会同药械部门相关人员整理、归集需申报的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计价单位、单价、生产厂家等基本内容后,由物价管理员拟文造表,经主管院长签发,报物价局、卫生局申请备案。物价局、卫生局批复同意备案后方可作为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

四、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日常管理的难点和解决办法

(一)随着市场经济环境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的价格变化

根据甘价费[2004]299号文件精神,“以后当其价格变动时,医疗机构或商家(商)必须事先到同级价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但因其品种、规格型号繁多,价格波动较大,给申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这就要求对申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物价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眼勤手勤,随时掌握其价格变化,尽可能使申报工作做到不重不漏。

(二)随着临床诊疗水平发展和科技进步导致的品种变化

随着临床诊疗水平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产品将应用于临床诊疗活动中,同时,必然会淘汰一些卫生材料,这就要求物价管理人员随时掌握医疗市场行情和信息,科学评估医院临床诊疗水平和新技术、新业务的开拓能力,给药械部门采购人员提供科学的预测数据,使医院的经济免遭损失。

(三)日常收费管理

医疗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然而,当前的医疗补偿机制不竟合理,政府投入又严重不足,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致使许多医院自定标准、自立项目、重复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医疗体制改革成困扰国家的一大难题。本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医疗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其目的是根本解决这一难题。为保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随时检查医院的收费行为,尤其是临床科室给患者记账时,对单独收费的一次性材料是否进行了单独收费,或者对包含在项目内涵内的卫生材料是否又进行了单独收费。

总之,单独收费的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价格申报是一个新的课题,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因素,只有认识深刻,操作规范,执行严格,才能保证医疗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才能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目标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群众之家申报材料第6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佐证材料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2)03-0129-0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致力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1998年启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公告活动,2001年公布了首批19个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3年10月又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经过30多年的发展,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概念深入人心,其保护工程也在各国声势浩大的展开[1]。中国政府为了抢救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弘扬中华文化,于2004年8月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工作,2006年2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决定从2006年起,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按照文化部统一部署,各省市也积极开展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评审工作。

内蒙古师范大学领导十分重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整合学校民俗学、民间文学、民族音乐、民间美术、民族体育、科学技术史等相关专业人员共同组建内蒙古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该中心于2008年5月正式成为教育部重点人文基地——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内蒙古工作站。自中心成立后,先后以内蒙古师范大学作为项目保护单位,组织申报“科尔沁潮尔史诗”“蒙古族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蒙古象棋木雕制作技艺”三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其中“科尔沁潮尔史诗”、“蒙古族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成功进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蒙古象棋木雕制作技艺”被评选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近年来,中心成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调查、申报、评审等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在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工作中,申报书的撰写是非常重要的步骤,本文试图就申报书撰写中佐证材料的问题谈一些个人认识,以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尽微薄之力。佐证材料是申报书中的关键内容,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要求出发,充分论证该项目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标准,所以是决定项目能否通过的重要保证。我们只能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入手,在申报书中就申报项目进行佐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2]有关学者已经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条件做出科学、细致的说明。如从传承主体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以杰出传承人为依托,没有杰出传承人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传承时限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具有悠久历史,时间不足百年者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传承形态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以活态的原汁原味的传承为基本特征,非活态的、原汁原味的传承项目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品质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一种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没有重要价值者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后,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当地的地域标志性文化,必须具有普世价值[3]。

为了地方基层单位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条件,正确有效的撰写申报书,尽量使申报项目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条件,我们一般希望申报书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论证:(1)各族人民世代相承;(2)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3)项目的价值和影响。

一、 世代相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依赖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环境而存在的,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要保护其文化形态,更重要的是要对其进行“传承”[4]。由此可见,“世代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也是评审过程中需要满足的首要条件。所谓“世代相承”,一般是指就是该项目的传承时间在百年以上,传承体系明确,各代传承人清楚。如果项目申报书中撰写的传承时间不够,或者传承谱系断裂,都会影响项目的申报。如某年“某某大饼制作技艺”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称于1938年开始主营掉炉大饼,传承时间不足百年,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无法通过也在意料之中。当然,这只是特例,绝大多数申报书都能确保传承时间。但是我们注意到为数不少的申报项目,确实拥有足够的传承时间,民族特色也很浓厚。如库伦旗申报的“布鲁”,进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肯定通得过。但“布鲁”的申报材料中,在介绍历史渊源时,其佐证材料也只是说“历史悠久,流传广泛”之类泛泛的言语,缺乏强有力的证据。下一步项目经自治区推荐得以进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在区外专家对相关项目不了解的情况下,单凭这些空洞的介绍显然不足,可能会影响其入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常可以用出土实物和古籍中的记载来佐证项目的传承时间。如蒙古族的养马术作为传统知识类项目完全可以进行申报。2008年笔者之一曾前往一些盟市调查蒙古族养马术,了解到在通辽科左后旗有人十分擅长养马。蒙古族养马术可以包括养马、相马、疗马、驯马等内容,分开申报自然可以,但将养马术作为传统知识与技能进行整体申报,效果更好。当然,作为马上民族,养马术的传承历史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完全可以加入出土文物和古籍记载作为佐证材料,不但有助利于申报,更有利于将来的保护与研究工作。据笔者所知,距离科左后旗最近的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办公室就藏有6卷《马经全书》,另外在内蒙古图书馆、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分别藏有《十二技能俱全三种骏马及其他诸骏马的特征》、《马头明王相马经》、《相马三十六鉴》、《相马宝鬘治疗法明鉴中药名录》等相关古籍,若能对其进行研究,并与田野调查中所得资料相比对,互为参照加入项目申报书中,这些内容定会为申报增色不少。

另外,科尔沁地区拟将科尔沁土语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眼下语言的抢救和保护对传承民族文化极为重要。语言的实物佐证很难找到,或许能从地方书籍中查询一些资料,所以田野调查就极为重要了。然而语言的调查与研究是一项科学性要求很高,有很复杂的工作,需要运用多学科、多手段的研究方法。现在自治区乃至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工作刚刚起步,尚未顾及或者说难以承担民族语言以及各地方言土语的普查评审工程,所以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保护范围也仅限于口头文学。

二、 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及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则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民间自发形成、延续的一种自然而然的活动。申报材料不但要体现该项目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更注意阐述项目本身为群众在生产、生活所提供的便利,如勒勒车制作工艺的产生,方便了游牧民族进行迁移;蒙古族由于经常骑马,常会产生骨折,于是催生出与之相应的蒙古正骨术等等,更可以提出该项目中所蕴含的民族精神以及审美品位。

同时,申报书中要注意该项目并非是在个人号召或政府指令下举办的有违群众心愿的形式化活动,而传承人也不必特意以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为对象。虽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或弘扬过程中,确实存在发挥过重要组织、领导及协调作用的行政官员,以及热心学习传统文化、号召社会关注传统文化的专家学者,但如果这些人本身与传统艺人、匠人不具有正式师承关系或水平尚无法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标准,是不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条件的。

所以在撰写申报书之前,一定要深入项目传承地进行客观实在的田野调查工作,发现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真实地将其记录和描述下来。切不可不愿意下苦工夫做实地调查,以仅凭借自己的想象,或随意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趣味、或按照当前的政治口径和政策要求乱改乱编,随意拔高项目的思想性、艺术性[5]。只有坚持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作为普查工作的指导原则,撰写的项目申报书才能内容翔实而又具有说服力。

现实生活中,传统表现艺术、体育竞技项目确实多有既符合传承人条件,又身为政府官员的人,在申报书中只需统一以传承人身份标注,尽量避开官员、学者身份,以显示申报项目的群众性,因为这些虚衔确实与项目以及项目的传承没有必然联系。虽然不是传承人申报,但传承人担负着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切不可轻视。明确并且保护传承人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得强调传习人的培养。通过传承人的传授,传习人学习、接受、掌握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技能,从而进一步发展该项目。[6]这些内容均为民间自发形成、延续的,不能全靠政府行政手段或者自己杜撰。

而文化表现形式,则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既不是单一的物,如建筑、乐器,也不是单一的人,如表演者、制作者,而是将物与人紧密连接在一体,构成完整而稳定的文化行为系统。例如通辽申报的蒙古族马具制作技艺,马具是物,肯定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制作艺人当然也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马具的制作技艺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另一方面,文化表现形式也不易进行人为的分裂,这点在地区辽阔的内蒙古自治区很典型。

内蒙古自治区以蒙古族为主体民族,但过去的蒙古族部落多在现今已被人为分割的行政区划及边缘地带,如传统的科尔沁地区就包括在现今通辽、兴安盟和赤峰三个市级行政区划内。因此,具有同样文化表现形式的项目可以以民族分布的人文地理的范围为基础,同一民族、部落的相邻市、县进行联合申报。一些盟市申报的项目已经进入自治区或者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他盟市如果存有类似的项目,也可以进行申报,如果新申报的项目价值没有先行申报的项目价值高,可以进入扩展项目;但如果后者价值更高,更具有代表性,则可以评为同档次或取代前者而成为该项目的代表作。这就要求后者申报书的佐证材料丰富有说服力,而评审专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形下,一定会做出合理的决定。如赤峰阿鲁科尔沁旗申报勒勒车制作技艺获批,2008年笔者前往通辽调研,扎鲁特旗也有勒勒车制作工艺,完全可以继续申报。阿尔昆都勒苏木的蒙古包制作技艺也可以申报。

三、价值和影响

申报语言、礼仪、节庆类项目,要求这些项目代表一种活态文化,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功能,本身就有其价值和影响。若申报项目属于传统表现艺术、传统知识与技能,则需要在申报材料中体现出项目本身的绝活、绝技。我们以传统技艺为例,来看如何将此类项目的价值论述清楚。

手工艺品中所蕴含的绝技是成品的非物质的文化表现形式,所以将制作技艺完整(但不是全部)的展现出来,是此类项目通过评审的关键。全区各地起先普遍以音乐、舞蹈等传统认识上的文化项目进行申报,而忽略了传统技艺类项目的申报。最近认识到手艺也是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以各地申报传统技艺类项目数明显增多,当然,其中肯定有企业商业利益的驱使[7]。但并不是什么东西后面加上“制作技艺”,就符合条件的。通辽申报有两个传统技艺类项目申报多次,但总是未得通过,原因就在于制作技艺没有达到评审要求,当然,项目本身是否达到要求,可以再讨论。

进行评审时特别关注两点,一是项目中所列手工艺品是否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如在申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勒勒车制作技艺”传承人评审中,某人将制作小型工艺品勒勒车的照片添加到申报书中,画蛇添足,显然制作工艺品与真实的勒勒车大不相同,能够制作传统勒勒车的工匠不一定能制作工艺品的勒勒车,而能够制作工艺品勒勒车的艺人未必制作得了实际生活中使用的勒勒车,二者没有对价关系的。二是现在的技艺是否是传统技艺的延续,如果有明确的传承体系,比较容易判断,但是据称是传统工艺的复原,则着实不好评断,一般主要以是否使用现代的化工材料、是否使用现代的机器生产,成品外形、性能特征能否与现存历史实物相符合为评判标准。

内蒙古蒙古族传统工艺失传,大部分是解放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牧民生活向现代化变迁所导致,从失传时间上来看其实并不长,一些老手艺人或许还保留有这种工艺,只不过这些工艺品在现代生活中不用了,所以他们也就不制作,这有待我们进一步发掘,也是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点。还有些老人即使不知道完整的制作工艺,但知晓其中的某一部分,经过有心人大规模的调查、寻访,逐渐将失传的工艺进行还原。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去蒙古国进行调研,那里蒙古族某些传统工艺保留的情况比较好,内外蒙在一些项目上完全可以互相补充。这种传统技艺的复原工作,是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使用传统的材料和工具真的恢复了这种技艺,其作品如果达到古代作品的水准,并受到国内外专家的认可,复原的技艺当然可以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内蒙古师范大学今年申报的“蒙古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就属此例。内蒙古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在解放之后一段时间内还是存在的,1959年第一届全运会后,国内大力推广玻璃钢弓,角弓逐渐淡出。项目传承人在二十多年的时间内,遍访内蒙呼伦贝尔、赤峰、阿拉善、锡林郭勒等盟市,从老艺人口中逐渐还原角弓制作技艺,并前往外蒙寻求弓箭专家、著名制弓艺人的帮助。除了进行田野调查,他还从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内蒙古师范大学图书馆查阅清代蒙古文古籍《射箭要诀》、《宝常聚之破窗射箭经》,从中找寻传统角弓制作技艺的线索,终于复原蒙古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他使用的原材料和大部分的工具都没有现代化用具的痕迹,制作出的角弓完全能和历史实物相对应,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哈尔滨等地民俗、民族体育、传统工艺、技术史等学科专家的称赞。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专家实地考察后也肯定了这项复原工作。制弓技艺也最终入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但如果项目名义上称古代的技艺的复原,却无法将复原工作清楚完整的“复原”出来,甚至实际操作中使用的是现代技艺,这就很难通过评审。这些项目无论在名称之前冠以何种“贡品”“宫廷”“王府”“御膳”等字样,终究不能算是传统工艺而被列入保护对象。

除了复原技艺外,我区大部分是民族类传统技艺的申报,这些项目在本民族间广为流传,传承谱系很容易弄清楚,但是如果缺乏“技艺出众”的论证,普遍性太强,不具有典型性,尤其在传承人评审中,更需加强传承人技艺出众的佐证材料。一般来说,传承人技艺的获奖证书,编著的教材书籍,平面、声像媒体对传承人技艺所做的宣传报道,专家学者以及研究人员对该项技艺调查后的调查报告、论文等科研成果或者是传承人为传承、提高技艺所做的文字性记载与实物标本,上述材料都是极好的佐证材料。如在“某某蒙古族缝纫技艺”传承人的申报中,申报书A不仅将制作服饰的技艺详细描述,而且特别提到传承人将传统手工缝纫制作技艺用文字记录下来,编著出版物。申报书B则仅仅写到传承人师从母亲学习缝纫技艺,技艺特点没有交代。自然A较B好。其他奖励、称号等佐证材料亦如此类,不再赘述。

此外,申报书要极力反映出申报项目的最大价值。有些民族地区的群众活动包含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各遗产间具有明显的无法割舍的文化联系,不建议分列申报,最好是协调各方资源,将众多分散的项目合为整体,用“文化空间”的名义进行申报,以突出项目的最大价值[8]。

四、 结语

申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申报书一定要以真实性、整体性为原则,充分挖掘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当然,在撰写申报书时,行文一定要流畅,要把阅读对象想象成对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未直接接触过或者不十分熟悉的人,进行清晰说明和介绍遗产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另外,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项目申报专题片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申报书实际上是专题片的脚本,更不能轻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材料文字向图像的转化的个案解读以及拍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可参见相关论文[9]。

当然,在评审过程中,也不是只看申报书而下决定,还需听取在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和学术方面有研究的文化学者、民俗学家、民族艺术家以及当地的老艺人的意见,必须尊重各民族文化艺术传统,防止主观臆断,坚持以积极的、科学的、客观的态度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工作。

我们将某一文化表现形式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抢救、保存、保护和振兴该项目,以利于弘扬民族、地域文化。我们应该始终怀有“申报是手段,保护才是真正目的”的申报意识。

参考文献:

[1] 乌丙安.“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保护”的由来和发展[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3):5-11.

[2] 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1-2.

[3] 苑 利,顾 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9-13.

[4] 甘 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靠“传承”[N].新京报·文化副刊,2005-07-06.

[5] 刘锡诚.论新一次民间文学的普查、申报与保护[J].河南社会科学,2007(2):7-14.

[6] 祁庆富.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J].西北民族研究,2006(3):114-123.

[7] 董 杰.“鸿茅药酒事件”及其反思[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18-21.

群众之家申报材料第7篇

“为了工作,再大的困难也要克服”

初,市政府组建行政服务中心,要求进驻中心的各部门单位选调精干力量。质监局党组决定选派,但考虑到她一人带着正上初三的女儿,担心她是否有困难。局领导与之谈话时,她却只说了一句话:“为了工作,再大的困难也要克服。”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后,她经常是第一个到岗、最后一个离岗。很多时候,临下班了,却有服务对象前来办理代码证,她总是热情、认真地把事办好再下班。为此,她那读初三的女儿常常只能以方便面将就对付中餐。有时候,她也觉得对不起女儿,但凭着对事业、对群众的那份热爱,凭着对维护政府和质监部门形象的那份责任感,她始终坚持了下来。

“我让企业少跑一趟路,企业为瑞昌早建一份功”

提高办事效率,需要过硬的业务能力,更需要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在的思想意识里,经常想到的就是“我让企业少跑一趟路,企业为瑞昌早建一份功”。为此,她一方面认真钻研业务,熟悉相关政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对前来窗口咨询的人有问必答,做到即时办理。积极落实首问责任制等各项服务制度,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只要是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要求的,她全部即时办结。同时,她努力将承诺的7个工作日压缩到几十分钟,大大缩短了办证时间和程序,极大地方便了服务对象。

“我应该尽最大努力当好一名服务员”

部门办事“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一度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而在看来,则是“我应该全力当好一名服务员”。对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她坚持一张笑脸相迎、一句您好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次全面告知、一流效率办妥、一句好走送别“六个一”服务标准,真正做到了服务“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赢得了前来咨询办事群众的广泛好评。对前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材料不全的群众,她坚持给予书面一次性告知,清楚地告知其办理代码所需补办的材料。对申报人提出的各种疑问,及时、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解答,对书写不便的群众,帮助其填写申请表。在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一年,以热情高效的服务赢得了企业和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被大家亲切地称为“微笑天使”。

“工作的事一点都不能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