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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济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6-27 09:28:42
合作经济论文

合作经济论文第1篇

区域经济学对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已经作了很多研究,作为交叉学科的区域行政学以及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区域公共管理学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合作问题。

一、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区域行政理论

由于综合因素的影响,行政区划在我国经济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经济区划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区域经济的整体性发展被行政区划肢解。而行政区划的主体是各级地方政府,因此,对政府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调适政府管理行为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的自然联系和协调地区间的平衡发展,已成为公共行政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

区域行政就是在一定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间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这一理解,区域行政的行为主体应该是政府,但是,它的研究对象又并不局限于单个的政府,而是主要关注政府之间的关系,包括同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在这一点上,区域行政与区域经济有着明显的区别,因为区域经济的主体是企业,区域经济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经济关系;但是区域经济与区域行政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为区域行政的目的在于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区域行政学主要是研究如何建立同级政府的合作和协调机制,并对其运行进行研究。同级政府之间的合作机制主要包括政府间的协商机制、政府间的经济和社会合作项目与运行管理机制、政府间利益冲突的解决机制。在这一研究论题下,还会涉及到行政区划的调整问题。就中国现有的横向政府关系来看,已经有一些具体的表现形式,林尚立将它们概括为三种方式:一是城市政府联合体;二是经济区内各地方政府的联合;三是跨经济区的地方政府联合。区域行政可以就此进行实证性的研究,进而提出可行性措施。

区域行政学作为区域经济学和公共行政学的交叉学科,能够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问题进行深人的分析。目前,我国区域行政学的发展虽然处于探索阶段,但也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方政府不断加强横向的经济联系,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和利益协调机制正是区域行政学在实践上的反映。

二、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区域公共管理正是在区域公共行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对区域行政的一种深化。据目前掌握的文献来看,“区域公共管理”这一学术概念,在《新时期区域公共管理创新》一文中最早使用,该书作者从公共管理与区域发展的互动关系角度提出,面对信息社会与全球化等区域发展的新形势,必须导人新公共管理理念,进行区域管理的仓惭。因对于公共管理这一概念,国内外众说纷纭,没有统一的认识。我国有学者在综合国内外各种观点的基础上认为现代公共管理即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扯与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发展的新趋势,是公共行政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

公共行政走向公共管理的必然趋势决定区域行政必然走向区域公共管理。区域公共管理是与区域公共行政有本质区别的概念,可以将其界定为:区域内的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它领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这一概念有以下几个内涵: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主体,包括政府组织、私域组织和第三部门;目的是解决由经济、政治或社会其它领域构成的复杂的交错性问题,实现最优的共同利益;其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与经济市场领域和政府公共领域的管理不同,不是竞争和压制,而是基于平等地位之上的协商和调解;对象是区域内个体和共体之间相互形成的交叉重叠的关系。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社会信息化、组织网络化以及国内经济市场化和地方分权化的新形势下,区域发展中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增加和复杂起来,这给以区域政府为核心的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区域公共管理的系统研究,能够为区域发展提供理论上的指导甚至直接出谋划策,提出有的放矢的政策建议和方案咨询。

三、基于公共管理理论创立制度化的多层次区域合作组织

基于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分析,打破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划之间的矛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必要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三个层面上形成制度化的组织结构,实行多层次的协调互动。

1.建立跨行政区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管理机构。在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必然涉及跨行政区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性资源战略开发以及生产要素流通、区际贸易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而且区域的地理范围愈大,这类区际间的经济关系越复杂。但在我国现行的区域经济宏观调控体系中,只有省一级的政府才有区际间经济关系调控管理权限,而经济区域尽管在整体上被人们认为是一个重要的经济组织,却存在着区域性利益主体和管理主体缺位问题。因此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出现了许多现实问题,如区域经济的整体利益无人主张,区域利益冲突缺乏协调解决的组织机构等,这都给整个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带来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因此,组建跨行政区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管理机构势在必行。该机构的主要职能,一是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建议并报请国务院、全国人大审批;二是协调区际利益关系;三是统一管理区域发展专项基金;四是具体负责实施跨行政区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五是监督和约束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行为,等等。

2.建立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尽管中央政府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地方政府毕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参与者,因此,如何发挥各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立一个反映各地方政府意愿、能获得区域内各政府普遍认同的、具有民主的治理结构的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则是区域政府合作机制能够真正建立的关键。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交易双方如果试图通过第三方的介人来协调彼此间关系,必然会使交易费用增加。而协调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单单寄希望于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不仅成本太高,也难以达到目标。所以美国着名的新制度主义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指出,“我不同意如下的看法,即中央政府管理或私人产权是‘避免公用地灾难的唯一途径”’。他还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面临公用地两难处境的人们,可以确定他们自己的体制安排,来改变他们所处的情况的结构”。

因此,促进地方政府间合作应该成为协调地方政府间利益矛盾,走出“公用地灾难”和“囚徒博弈困境”的必然选择。而实际上,由于资源察赋等的差异,各地区之间客观上存在着通过互利合作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相互需要。只要能进行良好的信息沟通,建立双边或多边协商机制,降低交易费用,在一个相对规模较小的组织中,实现集体行动应该是可能的。

跨行政区协调管理机构的职能必须强调其对于区域经济规划和建设的权限。跨行政区协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实施跨行政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战略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及跨区生产要素的流动等问题;统一制定符合本区域长远发展的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制定统一的市场竞争规则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协助各市县制定地方性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使局部性规划与整体性规划有机衔接。在公共服务上,跨行政区协调管理机构的设立,一方面可以获得更大规模的追加效益,另一方面,尽可能避免了地方政府的重复建设,做到统一规划和布局。总之,跨行政区协调管理机构的建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行政区和经济区的矛盾,有利于两者的相互协调。

3.鼓励建立各种跨地区的民间组织。各级政府应积极推进体制改革,为民间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组建跨地区的民间组织,以民间的力量自下而上地推进区域政府合作,进而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以民间组织推动经济合作,成本低、见效快,可以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有利于区域各类市场资源的连接和整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积极推动民间力量的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民间组织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区域发展战略和推进地区协作。具体形式可有不同层次:一是可建立以各地经济专家为主体的,如“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发展咨询委员会”、“长江三角洲经济协调联合会”、“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促进会”等组织。这些组织机构不同于一般的研究机构,它应成为相关地政府决策的咨询参谋机构。二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区域产业一体化中的积极作用。这里的关键是,行业协会要突破行政区划障碍,组成跨地区的行业联盟,共同制定区域行业发展规划、区域共同市场规则,推进区域市场秩序建立,探索区域各类市场资源的连接和整合等。三是可组建跨地区股份制区域性集团公司。跨国公司是打破国家之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最有效方式,同样,跨区公司也是打破区域封闭格局最好的方式。可以探索通过跨地区强强联合组成具有规模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再通过龙头企业联合、控股区域内的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由紧密层和松散层组成的巨型企业集团,从而打破封闭,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使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

〔参考文献〕

[l]陈瑞莲,张紧跟.试论我国区域行政研究本论文由整理提供[J].广州大学学报,2002,(4):10.

[2]林尚立.国内政府间关系[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332一334.

[3]刘锋.新时期区域公共管理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02,(5):40.

[4]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4.

合作经济论文第2篇

2003年9月,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概念正式提出。之后,到2006年7月底,泛珠三角区域总计签署各类合作协议65个,其中官方协议43个,非官方协议22个。截至2007年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结束,合作各方累计签约项目1.4万个,总金额超过1.6万亿元。伴随区域经济合作进程的推进,泛珠三角地区学术界和政府,尤其是广东、香港、广西、云南等地区对于该项议题的研究一度方兴未艾。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自然有针对咄咄逼人的长三角等地区合作形势的考虑,然而与长三角地区稳妥渐进的诱致型整合模式而言,泛珠三角的区域经济整合则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烙印[1]。不可否认,由于国内权威主义导向的治理模式,政府是制定各级区域经济合作战略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干预变量。当前泛珠三角区域经济整合开始面临困境,内部的次区域经济合作与竞争态势有增无减。伴随2007年国家发改委先后批准重庆和成都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尤其是批准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不言而喻,泛珠三角区域经济整合的战略地位和功能进一步下滑。基于此,目前广东的区域经济战略有所收缩,战略重心转向全面推进粤港澳紧密合作的大珠三角战略。与此同时,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2]。2009年1月国务院颁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其中将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纳入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泛珠合作中面临的战略前景问题与不确定因素有所缓解。

伴随区域经济战略调整与形势演变,关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问题,国内学者从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层面一度展开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研究。例如,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倡导初期,多数学者则对泛珠三角整合持肯定和支持态度。但有的学者认为,泛珠整合与大小珠三角的发展实际上构成冲突,运作好后两者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概括起来,现有成果是以经济学、管理学的实证研究为主[3]。然而现有关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研究,仍然存在明显的功利导向与战略缺位。当前各地政府在经济发展中都存在本地区利益最大化的个人政绩博弈与理性预期,在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上,对己有利的就积极参与,不利的就消极对待甚至阻挠拖延[4]。有的省区政府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建设实际上持观望态度,对于自己在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定位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定位存在战略缺失。作为一种相对开放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若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始终缺乏战略效应的系统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缺乏明确的整体利益指向和战略效应导向,那么泛珠整合势必难逃短期行为的发展终局。因此,本文基于宏观研究视角,侧重诠释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效应问题。

二、区域战略效应的分析框架

在西方区域经济学中,通常关注经济增长的空间特性,市场和制度等因素作为外生条件一般不予考虑,而中国现有的区域经济学理论因未引入体制转轨和制度变迁的变量,仅从政府行为角度来思考问题,因此,难以深刻揭示当下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实践的全部复杂内涵。制度增长分析关于经济增长的主流理论的着眼点主要是整体经济结构变动中的资源有效配置和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制度变迁,并不关心制度变迁的空间差异性[5]。当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以分税制的建立为标志,建立了以地方分权化管理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国内区域经济格局的形成在充分释放了放松管制,发挥地方优势以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巨大潜力以后,已经开始显出诸多负面战略效应。从战略效应的特征来看:一是地方政府在地区经济增长中占有主导地位,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影响地区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市场条件、经济基础和地区优势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的空间特征。二是区域经济向相对独立且具有封闭倾向的综合经济系统发展,使地区经济增长空间受到限制。在宏观经济层面,这一倾向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整体经济结构的失衡,并伴有逐渐加剧的趋势,这已经成为制约国内区域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主要障碍。三是由于地方性企业在成长中的空间扩散,率先打破了地区经济的封闭性,进而有可能引发地区间经济利益的冲突和竞争加剧。这一空间结构能否向着合理化方向演进,关键是国内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和区域经济合作机制能否为此提供合理的制度安排与保障。

在中国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背景下,市场化进程是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动力。在转轨经济学理论看来,我国渐进式改革的路径选择,客观上是由地域辽阔、地区差异很大的现实国情所决定的。因此,市场深化发展有着自身的演化逻辑,在国内国际两个不同层面上,按照一定次序深化发展[6]。就目前经济发展演进所处的阶段来看,对外开放是一旦对外承诺开放某个领域的市场,则立即构成自下而上的压力,迫使本地市场规则逐步与外部市场规则接轨。由于转轨过程中改革和开放同时作用于市场化进程,而中国泛珠三角区域地域辽阔,各地区差异大,市场化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不同,国内的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程因地区差异而已经形成市场化在地区间的战略效应差异。差异化的地区战略效应表现为不同地区在改革和开放两方面进程的非同步性,并在市场容量、结构、范围和规模上具有明显的地区特征,统一的大市场只能首先通过区域或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来推进。从理论上分析,区域对外经济战略可以带来贸易转移效应和创造效应,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提高就业。前者是由于区内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消除刺激了区域内贸易的发展,后者主要是由于区域贸易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带来的,是由于对区外维持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使区外出口商丧失某些竞争优势,而使区内原先与区外的贸易转向区内。对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来说交易成本的降低有利于促进区域合作进程,对于国内的区域整合进程来说也同样如此。因此,利益相关的区域经济合作已成为国内各地区提升竞争力的现实选择。

三、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效应分析

区域经济合作客观上具有整合地区要素资源的功能,它对加快构建和完善区域市场体系,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改进区域资源配置方式,建立地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协调机制,兼顾不同地区的平衡发展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另外,区域经济合作扩大了地区经济增长的空间,已经成为宏观经济调控在不同国家、地区、产业以及经济微观层面产生实际效果而无法逾越的一个中间环节和层次[7]。对于泛珠三角区域的整合进程来说,区域合作的战略效应研究包含了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贸易模式、中央与地方关系、地区与地区等多层次复杂关系的综合性战略效应研究。

1.促进中部崛起与西部开发

中国经济学家在借鉴国外区域经济发展理论和总结国内外经济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理论模型,较为成型的有梯度开发战略、“T”字型战略、“∏”字型战略以及由“∏”字型战略加京广线构成的“开”字型战略等[8]。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地区发展差距日益扩大,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政治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隐患。针对现实情况,中央政府在2006年的“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提出了实现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按照功能区构建区域发展格局和健全区域互动机制的总体战略。然而,泛珠三角不少内部成员在区域整合概念提出以前,已经分别与其他区域经济体系保持着某种联系,而且目前仍然保持密切的经济关系。在区域合作格局多元化的情势下,每一个成员在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方面是自由的,他们可以进行开放式的多元化选择。例如江西利用区位优势,制定了和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联动融入全球化的发展战略;福建则北承长三角、南接珠三角、东连台湾、西进湘赣;广西与云南则要连接东盟等。由此可见,区域经济合作可以多种形式进行。因此,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首先会从地缘经济结构和资源配置方面实现要素优化,提升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的整体国内和国际竞争力,以看得见的手来引导和疏浚因中部崛起与西部开发而在经济发展方面面临的困境和难题,解决东部沿海发达省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在现阶段,泛珠三角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缓慢,特别是西部发展滞后制约着广东、福建乃至港澳等东部沿海地区的持续发展,地区差距的负面效应加速累积最终会超过积极效应。由于泛珠三角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东西部开放先后次序不同和对外开放程度悬殊而造成的。因此,应该想办法尽快提高中西部的对外开放水平和层次,既要向外资开放,也要向东部投资者开放,以解决中西部的发展资金和动力机制问题。鉴于泛珠三角区域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区内经济体发展水平迥异,产业分工与区内贸易与投资的发展空间极其广阔。如果能按照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统筹规划、共同发展的原则,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弱化行政区域,打破地域界限,统一规划区域大型基础设施,协调区域经济政策,整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构建区域产业链条,提升区域资源配置能力,解决低水平重复建设,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构建巨大的南中国经济圈,可以把中西部省区纳入大珠三角和东盟的辐射范围,使泛珠三角区域内广大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分享经济全球化的红利,对加快中部崛起战略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贯彻落实具有不可估量的战略价值。

2.融合区域经济战略与对外经济战略

从区域经济合作程度、自然地理位置等条件综合分析,我们可以尝试勾画出未来泛珠三角经济圈的基本框架:一个经济核心区及两个紧密和半紧密的经济圈。香港和广州是泛珠三角经济圈的核心城市,广东及其周边的广西、海南、湖南、江西、福建将构成泛珠三角的紧密层经济圈。云南、贵州、四川以至东盟国家将形成泛珠三角区域的半紧密层经济圈。泛珠三角经济协作区客观上形成各具特色、各具优势的不同发展层次。香港和广州将以中心城市的角色,引领大珠三角区域经济的发展,大珠三角再带动泛珠三角的紧密层经济圈的发展,进而推进至半紧密层经济圈。

与区域经济整合战略相比较,中国的对外经济战略走的是一条梯度开放战略的渐进道路。从地区产业分工与合作的角度来分析,这种对外战略模式带有明显的渐进性战略调整的意味。与前苏联东欧国家转轨经济不同的是,前苏联等国家采取的是完全打破旧有体制和制度规则,直接在市场环境和国际环境中进行分工调整的“休克疗法”,是先开放后学习,在开放的环境中学习市场分工。而中国的道路则是先学习后开放,先试点后推广。先在最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如劳动密集型产业实行开放,参与国际分工,然后通过对试点地区、试点部门市场分工经验的获得,扩大开放领域[6]。这种渐进性的开放模式,采取的是风险可控模式,使我们能够抵御突发性的外部经济冲击。同时,这种开放战略也伴随着高昂的学习成本和调整成本。它使得我们出现了资源配置的扭曲、地区发展不平衡、地区利益冲突甚至出现利益寻租集团等严重问题。当前,跨国公司内部在生产价值链上不同环节的专业化分工成为分工的主要表现形式,从而导致国家与国家之间按照价值链不同环节分工的现象。国际分工利益不再取决于企业产权和产品产地,而是取决于参与国际分工要素的数量和质量[9]。由于泛珠三角地区的外贸是外资驱动模式的,我们的贸易更多是中低端性质的加工贸易,贸易的附加值比较低,赢利空间也有限,而且还始终面临巨大的汇率调整压力。因此,泛珠三角区域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绝对获益还是相对获益数额,关键取决于泛珠三角地区参与了何种层次的国际产业分工?对价值链关键环节的控制能力有多大?在对外开放的战略取向上,我国泛珠三角落后省区的主要任务之一应是发展外向型经济,改变原来与世界经济隔绝的内向型的封闭式发展模式,以自身的资源、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参与到国际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循环中去,在国际经济关系的调整和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寻找发展机会,从而带动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当加速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积极探索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对接,从贸易投资一体化和要素分工的高度,从全面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和以跨国公司为主导的国际分工新体系为导向,进而规划泛珠三角区域的内部整合战略与对外经济战略。

四、基本结论

市场经济国家的定位以及和平发展的崛起模式,规制中国需要谋求域内市场的整合和构筑以自身为核心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考量国内改革开放的历史变迁之路,厘定推进中国区域经济合作的智慧和战略战术,迂回策略的应用可谓驾轻就熟。当国内区域经济改革出现趋缓乃至停滞危险时,适时引入外界干预和竞争变量,进而由外向内推动国内经济一体化进程,破除国内各地区的市场和技术壁垒等干扰因素的影响。泛珠三角战略作为国内的区域整合战略,是用人为的方法把地缘相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省区组合起来成为经济区域,实际上是将传统的行政区经济转变为经济区经济的发展模式,打破地区行政壁垒。泛珠三角战略是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与东部开放结合起来,实现东中西互动,寻求国内区域经济的均衡良性发展与经济增长。伴随国内区域经济梯度的拉大,弥补地区差异,协调国内区域平衡发展就具有国家战略的功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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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R],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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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二镇,等.贸易投资一体化与中国的战略[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08-210.

合作经济论文第3篇

流域经济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区域经济。流域经济合作是以江河为纽带和轴心,通过区域内水资源、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的优化与整合,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具有开放性的经济区域。[1]虽然流域经济不同于以行政区为划分标准的区域经济,但是,以流域作为经济活动空间,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流域经济不仅是客观存在的,同时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许多国家的经济社会文明史,就是一部流域文明史,流域是区域经济的主要生长点,河流两岸是各行政区域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例如,我国历史上的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美国的密西西比河流域,欧洲的多瑙河流域,等等。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河流都是流域经济的纽带,主要的产业都集中在流域区,流域经济在区域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

珠江流域不但在天然河系、生物区系上有密切的联系;而且在交通运输、物质交流、经济和文化等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珠江是我国三大河流之一,珠江流域地处滇、黔、桂、湘、赣、粤六个省区,流域面积44万km[2],河长2000km,水量丰富,年径流量为3000亿m[3],占全国河川径流量的12.3%,仅次于长江,是黄河的5.7倍。经过“八五”、“九五”的建设,珠江已经成为带动流域经济发展的大动脉。从香港始发的万吨海轮可逆江而上,直达广东港,千吨级船舶可直达梧州、桂林、贵港和南宁,120吨级的机动船可进入红水河和南盘江。[2]同时,南昆铁路和成都至广西北海的高速公路全线贯通,使广州尤其是珠江下游三角洲地区对中上游地区的辐射能力增强,便利的水陆交通,加强了流域内的人员交流和物资流通。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亚太地区,尤其是东亚地区成为世界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一些国家和地区利用世界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良好机遇,一举跨入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行列。虽然1997年遭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但近年来,经济迅速恢复。珠江流域具有优越的区位,整个流域地处我国南方,濒临太平洋,面向东南亚,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的地理优势,又具有亚太地区中心的重要战略地位。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成为我国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同时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已经跻身于世界新兴工业化地区之列,香港是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和世界贸易中心,拥有资金、技术、信息、国际市场营销网络等优势。中上游的广西和云南与东南亚国家“山脉同缘,江河同源”,拥有我国通往东南亚的最重要的战略通道,区位优势不言而喻。因此,充分利用这一区位优势,加强流域的经济合作,实现流域内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形成一个强大的经济集团参与国际竞争,已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珠江流域揽括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三个不同的区域经济特征,它以其独特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在我国流域开发中,特别在西部开发中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在目前情况下,通过区域经济带的建立和发展,并依靠其联动作用和辐射作用来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是一条较为有效的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就一直作为全国率先实行开放的前沿阵地,发展速度遥遥领先,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抓住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创造了非凡的业绩。三角洲地区的深圳、珠海、广州、东莞、中山、佛山、江门等都步入全国50强的行列。据统计,1996年珠江三角洲总人口2166万人,占广东的31%,占全国的1.77%;国内生产总值4474亿元,占全国的6.6%,占广东的70%;出口总额537亿美元,占广东600亿美元的89.5%;占全国出口总额的36.6%。但是,近年来,三角洲地区受到基础工业的瓶颈制约,一次能源和矿产资源缺乏,发展原材料和能源工业先天不足,因此目前三角洲地区某些产业和产品已经失去或者正在失去比较优势。其次是生产力诸要素发生了变化,劳动力价值低廉的优势正在丧失,导致企业成本迅速上升。因此,向中西部投资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产业阶梯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上游的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区矿能资源极为丰富,如珠江上游的云南省矿藏资源丰富,并且种类比较齐全,有“有色金属王国”、“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之称。中游的贵州煤炭资源居全国第五位,居长江以南各省区之首。广西锰、锑、锡等10种矿藏的保有储量居全国第一;水能资源丰富,如云南可开发的水能资源达7116万千瓦,居全国第二位,贵州、广西也有丰富的水能资源,红水河水力发电梯级开发是国家三大水电建设基地之一,它将是华南最大的能源基地;[3]珠江流域具有从低海拔向高海拔过渡的特征,纬度低,气候类型复杂,特有的地理环境,孕育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丰富的生物资源;同时,中上游地区还有极为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的自然资源不仅奠定了经济起飞的物质基础,而且也决定了其重要的战略地位。

但是由于流域地域辽阔,各地区的经济地理、自然条件不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弱点。中上游地区虽然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劣势也非常明显。主要表现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基础设施落后、人口素质差、技术落后、资金缺乏等。通过开展流域经济合作,可以做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实现全流域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二、积极开展珠江流域多行业多形式的经济合作

珠江流域的经济合作,其根本目的是实现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优化组合,使下游地区的资金、先进技术、人才、经济信息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经验等向中上游地区流动,与中上游地区的自然资源、能源、原材料、廉价劳动力等相结合,以实现中上游地区经济的大发展和下游地区更高层次的发展。因此,就目前来看,合作应当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开展资源性合作,为下游地区建立稳定的能源、原材料供应基地。珠江中上游地区虽然资源丰富,但是多年来丰富的资源优势并没有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和产业、产品优势。相反,一些地区随着资源的开采,不是越来越富,而是越来越穷。究其原因,主要是大部分的资源开采企业属于乡镇企业,企业规模小,生产技术落后,产品大都属于基础性的上游产品,产业链短,加工程度低。同时,近年来,以依托资源优势形成的产业体系,在全国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约束增强的情况下,出现了能源、原材料工业品滞销的现象。因此,当前一方面应当充分利用广东及三角洲地区的先进技术和资金联手开发当地的优势资源,提高产品的加工增值能力,延长产业链,这样,既有助于将上游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又可以为下游地区建立原材料的综合加工、销售、利用基地。另一方面,应当依据市场需求和比较优势原则,调整投资方向,重点开发那些有市场、发展前景好的能源和原材料加工业。

2.积极开展资产型合作,充分利用双方优势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包括企业托管、产权转让、收购兼并等,形成新的生产组合和新的竞争力。在20世纪80年代,海外及港澳地区把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我国的沿海地区,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当时廉价的劳动力、廉价土地、税收减免等要素的优化组合下,实现了经济的腾飞。但是,随着世界性新科技革命的发展,目前面临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迫切需要进行经济转型与产业转移。珠江流域的中上游地区经过40多年的建设,经济实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已初步形成了以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工业为基础和军工企业相结合的工业体系;而且中上游地区腹地辽阔,已经得到了初步开发,土地、劳动力、能源和矿藏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在相应的产业和产品生产上具备或者正在获得比较优势。通过这些产业和产品的转移,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上下流域的产业结构都可以升级,实现结构的高度化,从而双方都将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时,通过产业的转移,有效地降低成本,也必然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创造出更多的产品需求。

产业的转移,必须通过企业来实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体,而且也应当成为流域经济合作的主体。因此,应当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大公司、企业集团和民营企业到中上游地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进行资源型合作。如鼓励三角洲地区的名牌企业与中上游地区的同类企业进行合作,利用中上游地区的土地、部分设备和资金建立生产基地;采用技术转让、产权置换、产品调整、市场转移兴办合作开发项目等等。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与合作。加强中上游地区的基地设施建设,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也是构成产业群落经济基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家和中上游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因此,鼓励下游企业到中上游地区投资不仅会有好的回报率,对于开拓市场、转移投资风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中上游地区的农业、环保、旅游、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都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而且投资环境正在不断改善。当前尤其应当加强在区际交通、通讯信息、江河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尤其是强化在流域整治规划上的相互衔接,最大限度地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率和规模经济效益。

4.积极开展科学技术方面的合作。珠江中上游地区之所以落后,其中科学技术不发达是根本原因。要改变科学技术落后的状况,一方面,要靠自身不断努力,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技术,真正做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积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才。引进技术包括引进国外的和国内发达地区的两个方面。相比较而言,引进国内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成本更低,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因此,应当积极开展流域地区的科学技术合作,充分发挥下游地区科技优势,通过科技成果转让,技术、专利入股,联手进行科技攻关,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路子,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快中上游地区传统产业升级优化。同时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有重点、有选择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使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相结合。

5.积极开展生物资源、旅游资源方面的开发与合作。珠江流域具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和旅游资源。近年来,流域各省区都把绿色产业、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加以发展。如云南提出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旅游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贵州、广西也提出加快旅游业和生物资源开发目标;广东凭借区位优势,旅游业发展迅速。但是,从生物资源开发看,中上游地区由于科学技术落后,开发程度比较低;旅游资源由于跨省区,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整体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在生物资源的开发中,应加强流域各省区的合作,尤其是要充分发挥下游地区的科技、人才优势;在旅游业的发展上,流域各省区应尽量做到统一规划,搞好跨省区的流域旅游线的共同开发,加强流域内外的联合促销,实行旅游网络资源、旅游信息资源的共享。

三、珠江流域经济合作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目前,珠江流域经济合作与建设还处于自发阶段或者萌芽阶段,目前的合作还是零散和小规模的,流域经济合作的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示出来。因此,流域各省市之间的政府,应当加强沟通与联系,达成共识,加强合作的规划与建设,积极引导下游沿江城市的资金、技术、人才和产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通过流域经济专业化协作与综合发展,最终实现整个流域经济的统一、联动和协调发展,为缩小东西部经济差距创造良好的条件,真正发挥东部地区的主力军作用。

2.与行政性区域经济相比,流域经济活动是经济协作式的,而非行政行为。流域经济组织是以经济关系为核心的,而非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政权组织或者部门,因而组织形式具有多样性、松散性。流域经济合作的上述特点,要求在开展流域经济合作中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协调作用,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要求坚持互惠互利,力争实现双赢。[4]但是,单纯的市场调节也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合作机制上应当是在充分发挥市场基础性调节作用的同时,政府部门予以积极的推动和支持。地方政府在流域经济合作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手段,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又必须树立新型的市场观念,避免不正当的干预。

3.中上游地区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体制机制环境,对外开放程度,企业家创业精神,都是吸引外资的重要条件。珠江中上游地区传统的自然经济、计划经济观念根深蒂固。要改变落后面貌,必须硬件软件都要抓,不仅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设备,还要消除旧的传统观念的束缚,克服那种不思进取、肥水不流外人田,怕钱被别人赚走、得过且过的自然经济意识。树立“以开放求发展,以市场换技术,以产权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以政策换效益”[5]的新的发展观。应进一步把扩大开放与本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软环境建设,把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方面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改善政策和法制环境,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要加大教育投入,加强对劳动者的技术培训,提高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软环境建设吸引下游地区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的管理方式投向那些具有自身优势的产业,以带动经济的发展。

4.正确处理产业转移与接受的关系,保护生态环境。下游地区一些产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是必然趋势,那些高耗能产业、劳动密集型、耗用原材料多的产业和产品将向中上游地区转移。这些产业和产品的转移,不仅有利于下游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而且对中上游地区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产业的转移不应当是简单的搬迁,必须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大趋势,以科技为先导,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使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在决策过程中合理地制定和选择环境与发展政策,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可持续发展受损。中上游地区虽然具有丰富的资源,但是生态脆弱,必须尽量避免那种“边开发、边破坏、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

收稿日期:2002-06-05

[1]张敦富.区域经济开发研究[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8.

[2]梁植松.珠江流域整体开发的战略思考[J].热带地理,1996,(1):27.

[3]王文长等.西部特色经济开发[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

合作经济论文第4篇

一、WTO成为世界范围维护和完善贸易秩序的重要机制

国际贸易的进行和发展,需要比较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作为支撑环境,战后的几十年时间里,从林林总总的商品组织到联合国贸发会上震耳欲聋的讨论,从GATT的第一回合到多哈刚刚启动的新一轮贸易谈判,各国、各地区都在为改善自身所处的国际贸易环境付出了大量的努力。

特别是近二十年来,在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技术进步和跨国公司的推动下,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和经济一体化在不断突破国家和地域的限制,商品、服务、生产要素与信息的跨国界流动的规模日趋扩大,国际分工日益加深,世界市场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效率不断提高,各国、各地区间经济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正是基于对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和作用的深切感受和发展自身经济的强烈愿望,各国、各地区不管国力强弱,不论社会制度和文化差异,都在试图逐步融入到全球化进程中,因而也就更加重视全球通行的市场经济规则。

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是WTO成员,目前已达144个,成员间贸易额占全球贸易额的90%以上,这样就使它具备了根据全球化要求和国际贸易发展的特点,制定和实施全球通行的交易规则的能力和条件。

作为当今世界处理贸易问题的重要国际组织,WTO在以往的实践中,在所有成员的配合下,卓有成效地履行着它的基本职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基本规则并监督成员执行。WTO也成功地组织了多个国家的贸易谈判,为建立公共的国际贸易秩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微观经济活动中为促进贸易的公平进行提供了令人信服的帮助和评断。WTO运转以来,以其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和实践,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WTO要求各成员实施统一的对外经贸政策,主张各成员不分大小,实行非歧视的贸易待遇原则,给予外国货物国民待遇,保护知识产权,逐步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主张公平贸易和公平竞争。WTO的这些基本原则已为全球各国、各地区所接受,成为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有机组成部分。

如果说GATT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把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协调起来,追求国际贸易的良好秩序的产物,各国、各地区都视之为同国际经济体系联系与合作的重要桥梁;那么,当这个组织演变到WTO以后,就不仅仅是联系国际经济的简单通路了,当然它仍有这个作用,但这时的WTO本身就已成为世界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或者可以这样讲,它本身就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和舞台。它现在的方式、运行机制就是为经济全球化而设计的。

让我们来看一下乌拉圭回合的19个协议,就很容易理解了。19个协议浩如烟海的条文,对全球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做了相当全面的规划,其精细与具体可谓无微不至,不仅WTO成员奉为至典,WTO以外的国家也不能等闲视之。当贸易专家们不时翻阅这个1995年文本的时候,参加多哈部长会议的贵宾们已经着手环保等更深层次与贸易有关的立法

了,人们当然还无法评估本次回合的成果,但有一点已经不容置疑,那就WTO为了国际贸易秩序的优化,为了从次优逐步过渡到最优,在严格监督现有环境的同时,还在不懈地推进新的立法。

不仅如此,WTO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作用还突出表现在它对各成员的国内立法产生了强制的影响。这就是各国在国内涉外经济立法和经济管理实践中必须坚持法律的一致性和透明度等基本原则。

法律的一致性是指禁止颁布与入世承诺相抵触的法规,这意味着不能通过与WTO规范相悖的法规。

公平地执行WTO规则是建立世界贸易秩序的又一基石,这一原则不允许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中存在不平等的竞争和垄断。

透明度要求全面公布并提供与贸易有关的现行法律、规则和措施,其目的在于可使成员清楚地了解制度信息、准确评估贸易环境,可见,透明度也是法律一致性的必备条件。

二、FTA的贸易创造效应成为全球贸易新的增长点

各国、各地区出于深化国际分工和合作,配合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已不甘于WTO所形成的次优原则和秩序,主动从双边交往和局部地区间的联盟寻求更大的便利和自由化。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FTA无论是数量还是进程都变化很大,据不完全统计,到2000年底,全球已经完成和正在商谈的FTA总量已近50个,其中双边的FTA占90%;区域性的FTA绝对数量虽少,但影响深远。下面我们先简略描述在当今全球经济和区域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的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情况,来看FTA的作用。

1985年6月欧共体发表白皮书,提出欧洲经济共同体于1992年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大市场,实现内部商品、服务、资本和人才的自由流动的考虑。1986年2月欧洲经济共同体各国签署了《欧洲一体化文件》。该文件规定在1992年年底正式实现12个国家间统一市场。事实上,经过6个年头的努力,到1992年底,作为这个目标的重要标志,三个“自由流动”得以实现。

一是商品自由流动:取消共同体的商品在相互边境间的全部检查,统一商品技术、卫生标准;

二是资本自由流动:公民可在各成员国自由存款、贷款和投资,取消外汇管制;

三是人员自由流动:公民在欧共体内可自由迁徙,他国公民享受本国公民同等待遇,相互承认居留权、学历和技术职称。

在这个基础上,欧共体成员继续努力,1992年又正式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决定成立欧洲联盟,确定在上世纪完成单一货币、建立中央银行。如人们所见,随着欧元的启动,欧盟经济一体化建设进入到了更高的阶段,此时的成员间,已经具备了完全的贸易自由和便利。

1991年2月,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之间公布了推进自由贸易区的设想,同年,三国之间开始了协议谈判,在一年零两个月的争吵之后,于1992年8月达成协议,同年12月三国分别签署。

1994年1月1日三个国家正式步入自由贸易区,三国约定15年之内逐步取消货物和劳务以及资本流动的所有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经过努力,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基本的优惠安排:

一一美国、加拿大对墨西哥的出口的工业品和农产品的65%已经在2000年前实现了免税。

一一美国、加拿大对墨西哥出口的汽车整车关税已经减半征税,2000年前已实现了取消75%汽车零件出口的关税。

一一在原产地规则方面,实现了汽车必须包含62.5%的北美制造的零件可以享受减少关税的优惠安排。

一一墨西哥逐步开放对美国通讯设备及服务的投资限制。

一一墨西哥取消对美国、加拿大农产品实行的进口许可证,使美国农产品的出口的25%获得了基本保证。

一一美国、加拿大逐步取消对来自墨西哥的纺织品和服装的限制。10年内实现没有壁垒。

一一墨西哥对美、加开放金融市场,经过6年的过渡期,美加银行、证券公司都可以在墨设立独资的分支机构。

一一2000年前已经开放了包括金融领域在内的所有资本市场。

一一三国间的货物跨境运输为贸易的便利和自由提供了支持。

一一三国一致采取措施保护知识产权。

当然,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开放进程还在继续,自由化程度还在逐步提高,较之欧盟确实存在很大差别,但即使如此,我们从上述两个自由贸易区已经实现的目标中,仍然可以感受到它对经济和贸易的积极作用和促进效果。

首先,自由贸易区的商品贸易自由化进程度已相当高,在商品贸易上,不仅不能存在关税壁垒,就是比较复杂的非关税壁垒的取消也都有了明确的时间表。

其次,为了实现区内贸易便利化,成员在开放投资、人才、技术、服务等领域上予以全面合作,贸易自由已逐步演变为经济一体化进程。在这个进程中,各成员原来追求的贸易便利化目标确实得到了实现,但成员很快就把这一成果作为推进区内经济一体化的手段,区内的各项安排产生了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虽然从其本意上是为促进区内的经济快速增长,但作为结果之一,区内的贸易以其独到的便利条件迅速增长,作为一个新的增长点带动了全球贸易的迅猛发展。

第三,FTA间的攀比和竞争,使成员经济的让渡范围越来越扩大,欧元的启动把这一苗头发挥到了极至,人们现在考虑的已不再是自由贸易区的意义和重要性这一系列原则问题,摆在日程上的是如何推进并尽快取得成效。

凡此种种,自由贸易区便利的自由的经济结构对区域乃至全球的经济产生的影响已经不言而喻。

第一,FTA促进了区内经济和贸易增长。

综上所述,内部贸易壁垒的逐步消除及自由流通的实现,将促进内部经济和贸易的增长,同时生产要素将得到不同程度的自由流动,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也更趋合理,规模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根据测算,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分别给各成员带来利益,节约了开支。

如欧盟在实现了商品、服务、资本和人才自由流动后,可从取消的壁垒过程中获益3000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增长5%,物价下降6%,公共费用减少20%,工业成本下降7%,增加200-300万个就业机会。

北美自由贸易区也同样使三国获利。美国可因此得到1715万个新增就业机会,对墨西哥的贸易顺差将增加100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运行以后的数据也说明了三国是受益的,贸易出口都有明显的增长,墨西哥年增长率最高达20%,其次是加拿大10%,美国是5%.

第二,影响世界商品、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流向。

战后,世界商品和资本的流动一直集中在发达国家之间,FTA的产生和发展,将加剧这种趋向。以发达国家为主建立的FTA如上述的两个,由于区内逐步清除各种壁垒,生产要素的流动必然加速,各种资源的利用和配置更趋合理,从而使相互间的经济贸易联系更为紧密。

FTA是区域间经济联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同时也要看到FTA的产生又进一步加深了这一联系。仅以资金和技术的流动就可说明,在FTA中,由于科学技术的发明国的主要使用者都集中在发达国家,因而对科学技术尤其是新科技的吸纳能力也是巨大的,这样就势必造成了资金和技术首先是流向发达国家,之后才是流向区内的发展中国家,真正流向区外发展中国家的就很少了。

近年来,人们对FTA的作用和优势认识得越来越清楚,FTA的优化机制对非成员的吸引也很明显,这就引起了区内外合作的问题。为了分享FTA的利益,FTA以外的国家都在积极寻求与其开展合作,这样就出现了FTA之间相互投资和技术交往以及贸易交流,特别是为了绕过FTA的贸易壁垒,区外国家的投资设厂成为最普遍的进入方式。近二十年来的跨国兼并、战略重组之所以发展很快,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第三,FTA所固有的排他性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FTA的基础就是内部开放市场,相互提供优惠,这样的结果是以区内不断扩大和增长的贸易取代与区外国家的贸易,区外的国家和地区不能享受区内的种种优惠,从而导致外来产品的竞争力下降。如欧洲以共同农业政策为支柱的农产品统一市场就是一个典型的排他性很强、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很浓的市场。同样,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运行中,随着墨西哥产品对美输出的大幅增加,亚洲地区的电子产品和纺织品出口美国势必遭受巨大冲击。

三、FDI带动国际贸易快速发展

近年来,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与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包括国际贸易的法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进入到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加快,世界经济形势似乎变得越发有利于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各国政府竞相以优惠政策吸引外资,贸易和投资壁垒大幅削减,全球和区域范围的经济一体化程度日益加深,跨国公司在国际范围内转移资源、扩张经营、全面开发市场已经非常便利。

据《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等权威统计,目前世界上约有5万多家跨国公司,其海外分支机构达30余万家,累计跨国直接投资总计约4万亿美元,其中30%是由全球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控制,由这些投资所创造的商品销售额,比世界出口总额还要多。2000年,跨国公司海内外分支机构的销售额达6.5万亿美元(其中30%是公司内部交易)。各种数据都清楚地表明,跨国公司带动了国际贸易的快速增长,而且成为推动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强大力量。

我们从既往的跨国投资实践中已经看到,跨国公司大规模向各地区渗透,进行跨国生产、经营和销售,大大促进了生产的国际化。跨国公司采取全球经营的战略,不仅增加了东道国的对外贸易量,而且所开创的以公司内部分工为特征的国际生产一体化体系,因其大大减少“交易成本”,使母公司分支机构间的内部贸易量急剧增长,成为当今国际贸易增长中的重要构成。

据统计,上世纪70年代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占世界贸易的20%;八九十年代这一比重上升至40%.目前世界贸易总量中有70-80%与跨国公司有关,而且这种趋势还有进一步扩大和发展之势。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各成员通报其与此相关的法规中存在的限制情况,并要求各成员根据确定的时间表在最长7年时间内取消这些规定。可见跨国公司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地位不断加强,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为跨国公司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制度保证。

作为90年代末最突出的全球经济现象之一,跨国公司的购并重组不仅对跨国投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样对世界贸易的作用也是巨大的。在十多年的时间里,我们已经亲眼目睹了全球企业的兼并风潮,十几亿、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美元的资产和股本在一夜之间易主,存续几十年、甚或上百年的公司、企业,一纸合同就改朝换代。从曼哈顿到地中海,从传统的制造业到充满高科技成分的IT产业,还有老牌的商业银行都在洗牌之中。

但这次兼并浪潮席卷之处仍以欧、美为主,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几未波及,即使在发达国家中,也情况不同,美国是这次兼并浪潮的最大目标,同时也是自身兼并活动最活跃的国家。与70年代的那一次“把企业作为一件商品”的兼并不同,这次兼并主要是基于公司的长远的全球的经营战略考虑,目的主要在于扩大规模,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优势互补,通过跨行业、产业的混合兼并,降低经营风险,避开贸易壁垒,开拓全球市场。更为引人注目的是政府推动、金融界积极参与,形成了全方位的推动兼并的大环境。

之所以要关注跨国公司的全球兼并,首先是由于它对全球经济产生着现实的与潜在的影响。毫无疑问,新一轮的兼并改变了国际资本的流向,推动国际资本在发达国家中的流动,这对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造成很大困难。

其次是兼并与重组加速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已有的和正在形成的贸易壁垒在兼并浪潮的冲击下已土崩瓦解,很难发挥作用。可以说,全球跨国企业的兼并在某种意义上加速了经济全球化,使许多国家之间,双边范围乃至多边场合久拖不决的问题变得容易解决。

再次是企业兼并增加了跨国公司的力量,扩大了他们占有市场的份额,使得国际贸易格局更加不利于发展中国家。

四、电子商务所提供的交易平台迫使既定的国际贸易格局开始了新一轮的洗牌

随着国际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适应国际贸易数量和规模的迅速扩张的需要,90年代后半期产生的电子商务一经问世,就以不可逆转的势头为世界贸易搭建起了快速运行的平台,特别是在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大力推动下,电子商务已成为本世纪国际贸易发展最具前途的领域之一。

在1995年以前,全球电子市场交易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论,但到1997年就迅速达到约300亿美元,到2000年为2500亿美元。专家估计在21世纪的前十年里电子商务市场完成的交易额将以每两年翻一番的速度超速发展,到2010年,交易规模约为10万亿美元,在全球贸易格局中将占1/3的比重。如果再划细一点,届时欧盟的网上出易将可能达到4万亿美元,美国可能在2万亿,日本在1万亿,亚太地区约15万亿美元。

人们还能看到,在进行电子交易的同时,各国、各地区已将传统国际贸易领域内正在进行的全球制度化建设的思潮同步应用到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上,世界有关贸易组织、经济组织和致力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发达国家都同样非常注重电子商务运行规则的建设。这个在国际贸易领域内,经过几十年间成千累万件交易实践才令世人基本认识的道理,在电子商务这个虚拟的交易产所内却不费吹灰之力就实现了。当然,由于电子商务平台自身运行的高技术特点,其规则的制定并非一蹴而就,但应当讲,人们的这一努力方向是非常值得肯定的,而且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

如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过《电子商务示范法》、WTO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全球电子商务宣言》、WTO总务理事会通过的《电子商务工作方案》,OECD召开的电子商务部长级会议以及电子商务全球对话形成的《巴黎倡议》都是国际范围内进行电子商务规则建设的可喜成果。

又如美国的《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关于电子商务最佳实施方案调查的总结》、《互联网免税法案》,欧盟的《欧洲电子商务倡议书》,英国的《电子商务-英国税收政策指南》,亚洲国家新加坡的《电子商务比较框架》等都是从本国能力和利益出发完成的单项立法,虽然还不系统,但是对解决目前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障碍还是有积极作用和针对性的。

上述两个方面的概述虽然还不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全貌,但是已清楚地说明,电子商务提供的交易平台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与传统的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优势多多,如降低成本、减少库存、缩短生产周期,增加商业机会以及对实物基础设施的依赖小等。我们可以把其对现有国际贸易的影响大致地归纳为如下几点:

首先是电子商务以其快捷的运行和履约冲击现有的交易方式,使交易商可以在传统的谈判室与因特网之间做出选择。

其次显然相当数量和比例的新生业务从初始就进入网络运行而压根就与传统的市场没有关系。

第三,网上交易既是一个平台,同时也是一个市场,数据库建设、域名注册等电子市场自身开发也在进行着激烈的商战。

合作经济论文第5篇

一、全球地区主义发展的新趋势

(一)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区域内贸易占全球贸易的比重越来越大

20世纪90年代,全球兴起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截止2001年底,向世界贸易组织正式通报的区域贸易协议(RTA)已经达到了179个。WTO的绝大多数成员都参加了一个或多个RTA,RTA成员间贸易已占2001年全球贸易的43%。

国家之间通过自由贸易协议促进经济融合往往是基于多种动机,例如,依靠经济融合来防止可能产生的政治或军事冲突;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扩大内部市场,吸引外来投资,增强国际竞争力;小国借助地区组织增强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的地位;通过有约束力的自由贸易协议锁定或推进国内改革。关于区域自由贸易安排是否能实现各国最初的目标,很难得出一致的答案,实际上有一些自由贸易协议已经是名存实亡。然而,在全球范围内新的区域贸易安排还在不断增加,其动力不仅来自成员国本身的利益,而且来自外部的压力。因为多边贸易体系并不能保证所有国家都可以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目前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两个最大贸易集团的区域内贸易已经占全球贸易的1/3,而且,欧盟将通过接纳新成员继续扩大区域内市场。在美国的积极推动下,以北美自由贸易区为基础,经济一体化将扩大到整个美洲,形成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正在形成的两个更大的贸易集团的内部贸易已经超过全球贸易的40%(表1)。各国为了避免受到两大贸易集团贸易转移的损害,或者寻求进入这两大市场的捷径,纷纷寻求区域合作伙伴,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地区主义的多米诺效应。

表110+3与各主要区域贸易集团的比较(%)

(待发)

注:东盟+中日韩1995年和2001年的区域内出口比重使用的分别是1996年和2000年的数字。

(二)在多哈回合中寻求分享贸易自由化成果的努力

世界贸易组织接受西雅图会议失败的教训,在启动多哈回合谈判时增加了发展的议题和内容,以满足发展中国家分享贸易自由化利益的强烈要求。然而,从目前谈判进展情况看,欧盟和美国似乎并不想就发展中国家关注的农产品贸易等重大问题达成妥协,发展中国家的要求能否在谈判成果中得到体现还存在着不确定性。不仅如此,乌拉圭回合的成果也并没有得到切实执行,例如,纺织品贸易协议(ATC)的执行一再被拖延,而且由于进口国采取新的技术壁垒,贸易自由化的成果被打了折扣。如果多边贸易机制不能充分发挥推进贸易自由化的作用,不能使发展中国家分享贸易自由化的成果,更多的国家将转向诉诸地区主义,借助区域贸易自由化来促进和补充多边贸易机制的作用。

(三)区域贸易协议的成员和内容正在发生变化

过去,区域贸易协议成员是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欧盟的成员都是发达国家,南方共同市场、东盟、东南非洲共同市场等则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如果APEC不能算是真正的区域经济组织的话,NFTA是第一个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组成的区域组织。现在越来越多的RTA对话或谈判是在不同发展水平,甚至跨洋国家之间进行的(如欧盟国家、日本与墨西哥之间)。相对于经济发展水平来说,各国在选择区域合作伙伴时,地缘经济、地区安全和全球经济战略等因素似乎显得更为重要。

RTA有多种形式,其中以自由贸易区(FTA)为核心的制度安排越来越多地被各国所采用。新的自由贸易协议大多超出了货物贸易的范围,服务贸易、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技术合作等内容适应了各国扩大合作领域的需要。因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不仅表现在相互贸易的扩大,而且贸易与跨境投资(FDI)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密切。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投资建立生产网络,产业内贸易和公司内贸易成为扩大国家之间相互贸易新的动力。因此,通过实行区域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是相关国家的重要政策选择。

(四)地区主义的经济效应:贸易创造还是贸易转移

对地区优惠贸易安排经济效果的评价是学者们争论不休的话题。通过理论分析和列举案例,有些学者认为RTA的贸易创造效应十分明显,而有些学者则强调不应忽视RTA带来的贸易转移效应。实际上地区优惠贸易安排的利益和成本,或者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效应几乎是同时存在的,各国从自身利益出发都希望获得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好处,而担心受到贸易转移的损害也成为各国争相与其它RTA成员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的动力。尽管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不断地规劝各国不要让区域贸易安排成为多边自由化的“绊脚石”,但欧盟和NAFTA还在继续扩大贸易集团的范围,在现实面前,他们的说教似乎显得苍白无力。对于各国决策者更有用的建议是,在追求区域贸易安排的经济效率时如何尽量减少贸易转移和原产地管理的成本。

二、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步入快车道

长期以来,东亚一直是全球制造基地,出口高度依赖欧美市场,区域内贸易发展相对缓慢。虽然90年代东亚区域内贸易比重有所提高,但与欧盟单一市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以美国为核心市场不同,东亚地区内部贸易的扩大主要依靠产业转移所导致的生产链和价值链延长。日本和新兴工业经济将不再具备竞争优势的产业和生产环节向东亚其他国家转移,扩大了东亚国家相互间元器件和零部件的贸易。日本在资本品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方面继续保持领先,而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生产、组装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东亚产业分工格局的变化密切了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同时也加剧了相互之间的竞争。由于日本调整结构、扩大内需不见成效,新兴市场经济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大伤元气,东亚区域内市场发展放慢,在与欧美两大贸易集团的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现实的压力迫使东亚国家重新考虑多边和双边贸易政策,扩大内部市场规模是许多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动力之一。

(一)中国的积极立场为东亚区域内发展自由贸易关系注入了新的动力

东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政治关系复杂等因素始终是建立区域自由贸易关系的障碍,各种双边、多边FTA方案的研究和谈判进展缓慢。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占全球进口和出口市场的份额不断扩大,并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流入。东亚其他国家希望

分享中国发展带来的机遇,同时也担心在本国市场和第三国市场上与中国之间的竞争。中国的发展需要政治和经济相对稳定的周边环境,为了消除东亚国家对中国加入WTO后经济崛起的疑虑,通过与东亚各国发展自由贸易关系,开创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新局面,2000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的东盟—中国峰会上,中国总理朱镕基主动建议研究东盟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2001年11月6日在文莱举行的东盟—中国峰会上,领导人接受了专家组的建议,就开始FTA谈判达成共识。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的东盟—中国峰会上,签署了《东盟—中国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在发展区域自由贸易关系问题上的积极立场推动了东亚各国建立区域内和跨区域FTA的进程:2002年1月,日本与新加坡签署了“新时代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JSEPA)”,并且在“10+3”会议期间与东盟就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CEP)和开展双边FTA谈判发表了联合声明;韩国与智利在经过长达4年的谈判之后,也在2002年10月签署了双边FTA协议,正在与新加坡进行双边自由贸易谈判,同时也在探索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

(二)三个“10+1”是否最优的选择

按照目前的情况,东亚的区域经济合作有可能形成所谓“轴心轮幅”模式,即中日韩分别与东盟建立FTA,东盟成为区域合作的轴心,而中日韩作为轮幅国,相互之间没有建立自由贸易关系。就地缘经济和贸易关系看,中日韩之间的经济联系显然比三国与东盟之间更加密切(图1)。“轴心轮幅”模式至少对中日韩三国来说,不是最优的选择。虽然三国可以分别获得与东盟建立FTA的好处,但三国之间不仅不能得到自由贸易的利益,而且相互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关系可能受到贸易转移的损害。

图1中日韩相互出口额占自身出口总额的比重(%)

(待发)

图2中日韩与东盟相互出口额占自身出口总额的比重(%)

(待发)

注:左图正中间的数字代表中日韩三国的区域内出口比重。

数据来源:WTO,东盟秘书处。

对于东盟来说,作为轴心可以通过与中日韩分别建立FTA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和吸引更多的投资。不过,由于东盟内部实行“共同一致”决策原则,每一个成员均具有否决权,这大大限制了东盟秘书处的协调能力。实际上,东盟与中日韩就建立自由贸易区进行谈判,并没有一个机构可以代表东盟的整体利益,而是十个东盟国家分别进行谈判,而任何一个成员谈判不顺利,都会影响其他成员的谈判进程,同时与中日韩甚至更多的大国谈判,难度可想而知。不仅如此,由于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内部尚未形成统一市场,与多国建立FTA,原产地管理的成本也会很高。

(三)中日韩应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以“10+3”框架为基础,在东亚国家之间建立全面的经济伙伴关系,对于东亚各国来说都显得越来越重要。长期以来,东亚各国实行外向型发展战略,经济增长是依靠外部需求拉动的,出口贸易对欧美市场依赖程度很高。随着欧美两大贸易集团的形成和继续向周边扩张,已经开始对东亚产生贸易转移效应,一些国家在欧美的市场被区内成员挤占,份额逐渐缩小。1993~2001年,东亚占北美进口的份额由33.5%下降到28.5%。能否通过区域自由贸易安排扩大东亚区域内市场,直接关系这一地区稳定和发展,而在东亚区域合作进程中,大国的作用至关重要。

从经济总量看,中日韩是全球第三大经济力量(见表2)。2002年日、中、韩三国总人口为15亿,三国GDP分别居全球第二、第六和第十二位,据世界银行统计,三国GDP总量达57000亿美元,占全球的20%。2001年三国出口在全球的市场份额为11.9%,服务进口占全球服务进口总额的12.4%。此外,中日韩是全球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中、日、韩储蓄率分别为42%、30%和34%,三国现有外汇储备合计约9000亿美元,占全球外汇储备总和的40%,巨额外汇储备为全球经济发展提供了资本支持(由于亚洲本地缺乏发达的资本市场,这些储备大部分流向欧美地区)。中日韩经济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高度依赖区外市场。2000年对美国和欧盟的出口分别占中、日、韩出口总额的36%、46%和35%。虽然,三国相互间贸易比重已从1990年的11%上升至2001年的21%,但同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南方共同市场、东盟等区域贸易集团相比,中日韩区域内贸易均处于较低水平。

表2中日韩、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经济概况(%)

(待发)

注:NAFTA区域内投资的数字为1994年按流入量计算。

近年来,中日韩开始重视并积极参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虽然三国分别在谋求同各自的贸易伙伴建立自由贸易关系,不过,由于中日韩之间的制度性合作发展相对缓慢,无论在全球范围内还是在东亚区域内,还没有形成基于共同利益的协调和讨价还价力量。这种状况与中日韩在全球和区域中的经济地位极不相称,也不利于三国之间经济合作的发展。如前所述,中日韩分别与东盟或其某个成员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关系,而三国之间不加强合作和协调,不仅每个国家自身获益有限,而且无法在东亚形成可以与EU、NAFTA相抗衡的区域经济组织。因此,未来10年里,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能否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日韩之间的经济合作。

三、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路径

(一)建立中日韩FTA符合三国的长远利益

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在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时所采取的模式是多种多样的。东北亚的区域经济合作,比较理想的模式是中日韩共同组成自由贸易区,这一长期目标已经得到三国政界、企业界和学术界的广泛认同。

一是出于扩大区域内市场规模的需要。实行贸易自由化,消除三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无疑可以扩大相互之间的贸易规模,一个更大的、相对稳定的区域内市场对于三国经济的发展都十分重要。

自90年代初以来,东亚各国对中国的出口依赖度明显上升,这其中固然有产业转移加速导致中间产品贸易量增加的因素,但同时也反映出中国市场内部需求的扩大。目前,中国市场规模已居世界前列。2002年,中国消耗钢材相当于全球产量的1/4;消费水泥占全球产量的40%以上;高速公路居世界第二位;电话用户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上网人数居世界第二位。中国已经确立了在未来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努力使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中国工业化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将继续扩大内部市场需求,为其贸易伙伴创造更多的商业机会。如果同期中国的进口能与GDP同步增长,预计2020年,中国货物进口总额将达到1万亿美元。中国不仅需要开发内部市场,也需要开拓外部市场。中国对北美和欧盟市场的出口

依赖程度过高,面临两大贸易集团继续扩张产生的贸易转移风险,需要发展与周边国家的自由贸易关系,实现市场多元化。

实现中日韩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对日本、韩国来说更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至少从目前来看,中国无论内部需求增加还是出口扩大都会拉动日本和韩国的出口。

二是出于促进三国结构性调整和降低调整成本的需要。目前中国、日本、韩国的经济发展都面临包括经济体制、产业结构和企业制度等方面的结构调整问题。但是结构调整需要付出代价,在一国内部进行结构调整的成本往往很高,所以不得不放慢改革的步伐。如果在三国之间建立FTA,将促进贸易和相互投资的发展,促进产业的重新布局,经济效率的提高可能部分抵消结构调整的成本,进而推动三国国内的结构调整。

在三国之间按照比较优势配置资源,既可以是产业间的,也可以是产业内的。从产业间的分工来看,日本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领域应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中国的劳动密集型农业和制造业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韩国则将介于两者之间。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会伴随区域内市场的扩大,以及来自内部和外部竞争的加剧,在三国之间重新整合、布局。从产业内的分工来看,在一些高附加值产品和规模经济效应明显的产业内,三国间将会在产业链的不同生产环节和差异化的产品间开展分工合作。

三是出于地区安全与稳定的需要。东北亚地区的长期和平和稳定是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然而,和平实现朝鲜半岛统一,合理解决中日、韩日之间的领土争端、化解三国之间的历史积怨,需要在三国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相互依存的良好关系。当今世界许多地缘相邻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关系,或多或少是出于地区安全的考虑。中日韩三国FTA的建立,可以形成稳定的、深层次的经济联系,增进相互之间的信任,避免在东北亚地区发生政治或军事冲突。

四是出于增强在多边贸易体系中讨价还价能力的需要。欧盟、北美和东亚是全球经济实力最强的三个地区,既相互依存,也相互竞争。然而,由于日本经济长期停滞不前,加上东亚国家遭受亚洲金融危机严重打击,在多边贸易体系中三个地区之间的力量平衡正在发生变化,欧盟和北美的影响力迅速增强,而东亚国家由于出口过度依赖欧美市场,相互之间缺乏协调一致的立场,在多边贸易体系讨价还价中的地位在下降。通过中日韩三国建立FTA,进而实现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恢复全球地区间的力量平衡。在利益一致的领域协调立场,是加强中日韩合作关系的重要内容。在亚欧会议、亚太经合组织、10+3、WTO等国际舞台上,中日韩可以积极寻求共同点,加强协调与配合。例如,中日韩在推动WTO制定更为严格的反倾销规则、防止这一手段被滥用的问题上就具有共同利益。

(二)完善三国间业已建立的政府间对话、协调机制

1999年11月,在第三次“10+3”会议期间,中日韩三国首脑举行非正式早餐会,标志着三国首脑定期会晤机制的建立,随后三国财政、环境、科技、经济部长会议机制也相继建立起来。概括起来,中日韩三边合作机制如图3所示。

图3中日韩三边合作机制

(待发)

进一步完善10+3框架下的中日韩合作机制,是实现建立三国FTA长远目标的重要条件。目前,东北亚区域合作虽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看来,合作水平还不高,实质性的合作还比较少。这与现有合作机制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有一定的关系。一是民间参与不够。10+3框架下的中日韩三边合作机制是由官方主导,企业界和学术界参与的程度不高,民间要求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愿望未能得到充分反映。二是虽然形成了多个领域的部长级会晤机制,但各领域合作之间缺乏协调,没有形成良性互动,造成整个合作机制的运转效率不高。因此,加强中日韩合作的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10+3框架下的三国合作机制(图4)。

图4改进后的中日韩合作机衉

(待发)

首先,可考虑在中韩之间建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CEP),将原有的三边磋商机构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一揽子合作机制,以便加强各领域合作之间的关联性,使整个合作机制更加有效。例如,将某一领域的合作议题提交给一个多部门高官联席会议来讨论,工作效率会明显提高。

其次,应充分联合官、产、学三方的力量,在更多层面上开展对话合作。在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中,企业、非政府组织(NGO)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中日韩经济合作长期根植于民间交流,有良好的基础。应发挥民间交流的作用,采取官民并举的方式在更多层面上开展对话合作。例如,建立中日韩三边FTA要基于WTO的有关条款和充分利用10+3的框架,但在制度安排的方式、内容和时间表等方面,三国可能面临着多种选择。要提出可以为各方接受的长远方案,需要政治家的战略抉择和妥协让步,也需要企业家寻找共同利益的所在,更需要学者发挥他们的想象力,超越眼前各种利益集团的矛盾冲突,大胆地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三)在三国之间就区域贸易自由化和产业分工的关系开展合作研究

合作经济论文第6篇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WTO政策支持

农民(或农业)合作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凡是受市场经济支配的农业,都存在农民的合作组织,并且这种组织在经济社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加入WTO后,中国农业要迎接挑战,除在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等方面取得竞争实力外,还必须将农民组织起来,通过农民之间的合作,形成一种能与大的利益集团相抗衡的力量,改变在竞争中的弱势地位,赢得主动和优势。

1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必然性

1.1分散经营的农户随着我国加入WTO势必被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

分散弱小的家庭经营难以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形势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改革农村经济体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日趋激烈的世界农产品市场竞争中,农民不仅面临着国内市场风险,而且面临着国际市场风险。这种环境下的小规模家庭经营就犹如大海中的小船,经不起大风大浪的冲击。因为中国农村的家庭经营本身有其难以克服的弱点,如经营规模小、专业技术和专业化水平低、信息不灵、经济实力弱、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差等。前些年刚取消粮食定购计划时,政府提出要调整农业结构,号召农民市场需要啥种啥,但单个农民面对市场却茫然不知所措。在此方面哈尔滨市动力区朝阳乡平安蔬菜协会的做法颇值得借鉴。这个协会在组建过程中向农民发出一则启示:“组织起来,通过协会这道桥梁,共同走向市场,走向富裕。加入协会,通过自己的组织,共同抵御风险,增加收入。”通过建立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农业国际化商海中构建出“绿色航空母舰”,应该是当前农民的最佳选择。

1.2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加入WTO后的现实选择

我国已加入WTO,这使得我国经济不可避免地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WTO的基本原则要求其成员国取消农产品非关税措施,逐步降低农产品关税。按照有关协议规定,我国要在2004年根据农产品的不同品种,降低关税到10%~12%,这给农产品市场尤其是粮食生产者带来了新的挑战。世界农业对我国的冲击,表面上看反映在关税降低、进口量剧增等方面,实际上却是来自国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带来的压力。入世后,我国农业组织面临的竞争对手,是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极高的大农场主及其组成的合作社联盟,大公司企业、跨国公司,甚至是由农产品出口国组成的国际性垄断集团。面对这样的竞争对手,我国单家独户、分散经营的农户在竞争中将处于十分弱小、被动和不利的地位。中国入世后的严峻形势,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的小规模农户组织起来,形成聚合规模优势,以合作经济组织这一整体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1.3现存农村经济体制和组织不能适应农村经济改革的需要

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原生产大队的基础上形成的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在“统”的层次上曾发挥着组织协调、生产服务、公共积累等重要作用。但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各部门对农村的乱摊派、乱罚款,以及名目繁多的达标竞赛等,使农民负担日益加重。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在无可奈何的充当着各级部门加重农民负担载体的同时,使自身的机能遭到了重大损伤,以至于经济上相当一部分村级合作经济组织“统”的功能丧失殆尽,作为农村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集体经济已失去了经济基础。根据近年来的统计资料,黑龙江省村级合作经济组织资产总额188亿元,其中债权102亿元;村级负债总额80.4亿元,其中高息贷款近30亿元,如果扣除30%的无效债权,村有集体经济组织家底所剩无几,在全省1万多个村中,有70%以上的村是空壳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上的薄弱与某些管理者的腐败现象交织在一起,使作为“统”的层次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向心力、凝聚力下降。

2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障碍

2.1思想认识问题

农民对中国过去的由于行政命令而成立的农业合作社心有余悸,会降低农民参加农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其次领导观念问题的限制。由于农民合作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动摇乡村现有行政管理地位,一些农村领导将不情愿支持。

2.2法规政策问题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的政策法规既是一个组织产生和发展的催化剂,同时也约束这一组织的各种行为。然而几十年来,我国没有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至今我国仍没有出台《合作社法》,在《公司法》等有关其他经济组织的法令中,也没有专门适用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条款或章节。而由各部委颁发的条例、章程毕竟不具有国家大法的权威性。因此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业务内容、出资要求、社员及管理层的产生、登记和成立与解散手续、惩罚措施都没有做出法律规定。这导致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名称繁多而无法统一,兴办的实体或登记部门五花八门,不利于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宏观管理。

2.3体制束缚问题

农村经济改革存在着不彻底性。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和“大包干”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足足让广大农民欢喜了十多年,他给中国所带来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只是在“一大二公”的生产关系束缚下解放出来的生产力所产生爆发力的结果,从长期的发展过程看,农民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集体“统”的束缚。在国家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定购指令性任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去逐户落实,农民处于让种啥就种啥的被动地位。这在某种程度上剥夺农民生产自的同时,也使农民产生了对国家和集体的依赖心理。

2.4中国尽管有农业推广体系,但是结构和功能非常低效

教育和推广工作彼此分离,在满足农民需要方面不能到位。合作组织的成立需要多学科多专业的工作部门相互协调对农民进行全方位的服务,这恰恰是中国农业推广系统最为薄弱的环节。却是乡村合作组织推广工作的核心。

3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

3.1增强加快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建设的紧迫感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目前,发达国家的农民80%以上是合作社的社员,80%以上的农产品是通过合作社销售的,8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是由合作社提供的。利用合作制是世界各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普遍做法,是最受世界各国农民欢迎的组织形式。从我国实践看,合作经济组织满足了家庭承包制以后农民要求组织起来的愿望,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发展趋势。

(2)迎接入世挑战,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迎接入世挑战,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因为我国千千万万的小农户无法与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的大农场竞争。我国应加快发育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协会、合作社、股份合作组织等,在农民与龙头企业之间架起桥梁,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带领农民进入市场。

(3)坚持正确的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原则。兴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一定要从国情、省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一要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二要根据农民需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三要尊重农民意愿,由农民自主选择合作经济组织。四要实行民主管理,把合作经济组织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

3.2尽快制订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

合作社做为一种独特的经济组织形式,其内部制度与现代公司型企业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股份公司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建立在利润意识基础上的资本的联合。在合作社内部,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成员在合作社中的“股金”多少。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为社员提供交易上的必要服务。合作社与社员的交易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这是它与公司制企业的一个重要区别。合作社的盈余,除了一小部分留作公共积累外,大部分要根据社员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额的多少进行分配。当然,合作社与其它经济主体的交易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且必须追求盈利的最大化。对合作社这样一种独特的经济组织形式,必须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我国近年来已先后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法规,惟独没有制定关于合作社的法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涉及的对象十分复杂。包括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和农村信用社在内的传统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还处在分化和改革过程中,在立法时,要考虑到传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能的变化,为其分化留下足够的空间。可以较为笼统的提出支持供销社领办新型农民合作组织,鼓励发展为农民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等。立法的侧重点应是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法律上应明确其财产关系和责任形式,明确其与政府的关系,农民明确政府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政策等。

3.3加强政策支持,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要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对农民自愿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以至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重点给予扶持帮助。

(2)要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拓展业务,强化其为“三农”综合服务功能。首先,除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凡是农村和农民需要的包括金融、保险业等,都应当允许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不要行政干预。其次,将目前散落在乡镇的“七所八站”等一些与农村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或机构,应由农民监管,变成真正为农民自我服务的组织。

(3)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高度关注与市场经济和农民有着天然联系的农村供销合作社,通过深化改革和必要的支持,使之变为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

参考文献

1杨戈.走向现代农业-农业现代化与创新[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

合作经济论文第7篇

北部湾经济区,位于广西南部,辐射西南六省、泛珠三角经济区和东盟经济区,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如果规划发展得当,有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第四极”。国务院于2008年1月通过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着重强调了要将北部湾经济区建成中国一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是继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因之后的第四个重要沿海经济区域。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广西北部湾金融发展呈现以下以下几种特征。

第一,北部湾经济区的金融发展严重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统计分析发现,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广西自治区的金融相关比率显著

低于全国整体金融相关比率,而且进入2000年以来,两者之间的发展差距从整体上呈现出进一步扩大的特征,这表明广西的金融发展水平在全国各省市的排名进一步下滑,已经属于低度金融发展水平。事实上,从全球金融发展水平比较来看,我国已经属于金融发展比较落后的国家,而广西的金融发展水平却在我国处于比较落后的省份。

第二,广西的保险密度、保险深度处于全国低值区间。自2000年以来,广西保险业发展无论从保费规模,还是从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来看,均排在全国倒数的位置,尤其令人忧虑的是,广西与全国的保险发展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呈现出渐趋扩大的趋势。以2007年为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有27个省份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上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包括陕西、四川、新疆、天津和重庆在内的7个省区险深度突破318个省份保险深度在2%~3%之间,6个省份保险深度低于2%,而广西就是保险深度低于2%的省份之一。从保险密度来看,2007年我国保险密度低于300元/人的省份已由上年的14个减至8个,而广西的人均保费仅20.5元/人,与当年我国保险密度最高的上海市相差甚远。

第三,落后的金融发展态势已经抑制了北部湾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北部湾金融相关比率偏低,金融机构动员储蓄能力偏弱都是北部湾经济区金融发展落后的典型特征。而且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机构高度国有化。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竞争,导致金融服务效率低下。与此同时,金融市场很不发达,直接融资比重偏低,企业从市场融资困难,大量的中小企业不得不更多地依赖内源性融资方式来逐步扩大再生产,这显然会妨碍北部湾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金融合作的SWOT分析

SWOT分析法是目前战略管理和区域发展规划领域广泛使用的分析工具。它最先由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安索夫教授于1956年提出来,起初是用于企业战略研究,但现在已在多个层面上使用,如分析个人发展、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SWOT分别是S(Strengths)—自身优势或长处、W(Weaknesses)—自身的弱点或劣势、O(Opportunities)—外部的机会或机遇、T(Threats)—外部威胁。对广西北部湾金融合作问题进行SWOT分析,可以对其经济体所处情景进行全面、系统、准确的分析,不但对其内部的优势、劣势能有清楚的了解,而且能对外部的机遇和威胁提高警惕,有利于更深入的了解与发展。

(一)S—自身优势分析

1、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战略政策为区域金融合作提供了机遇

2006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出了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的正式启动。随着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的提速,对资金的需求量日益剧增,资金供给已经成为了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区域内资金供需之间矛盾突出的问题,政府正在借助本地区经济加快发展之机,有目的、有步骤地创造条件,为本地区构建进行区域金融合作的平台,这是十分难得的机会。

2、南宁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优势明显

按照区域金融合作中心城市的定位来看,南宁是这个区域内金融中心的最合适选择。南宁作为省会城市,是广西的政治、经济、科技、金融、教育和文化中心,其东接发达的“珠三角”,西靠有待开发的“大西部”,拥有“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南宁还是我国西南地区的出海大通道,是便捷的运输枢纽中心,也是我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往来的最前沿、“桥头堡”,给南宁提供了发挥节点作用的地理空间。南宁还是“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是全国唯一能享有该政策特权的城市,在该政策优势的影响下,给南宁提供了各种绝好的发展机遇,在区域金融合作中将会发挥主导作用。

(二)W—自身弱势分析

1区域内金融业没有被视为支柱产业加以发展

由于传统思维的影响,以往通常把经济的发展与金融的发展分开来,更多强调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金融的发展,更没有把金融业视为支柱产业加以扶持发展。实际上金融业不仅是一个资金供给部门,更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当今世界所有区域经济发达的区域,都把金融业作为其支柱产业来重点发展。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各级政府部门更多的是强调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忽略了金融业,导致金融业的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对经济发展不利的局面。

2、区域内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不完善

金融管制严格在当今的金融资源争夺战中较为普遍,各地金融业的竞争,关键是体现在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竞争。哪个地方能提供更为优良的金融业发展环境,金融资源就响应往哪个地方流动。特别是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完成股份制改革后,各大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将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调度,流向能够带来更大经济收益的地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被各级地方政府由于政策上的不完善将面临金融资源流失的风险。以往广西区政府出于保护本地金融机构发展的目的,对金融业发展的准入条件相对而言过于严格,从而阻碍了本地区进行区域金融合作的进程。

3、市场发育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广西的市场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商品市场、期货市场、资本市场、人才市场等无论在内容、功能、结构上都发育不完善,市场分割、人为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增加了企业生产者获取各种生产资源的难度和交易成本,限制了企业的产品销售,使企业的外在风险因素增加,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研发服务、管理咨询、市场调研、资产评估、会计核算、法律服务、保险业务、信息技术服务、咨询、公正等中介服务水平差或流于形式,制约了企业利用社会资源加快合作和发展。在合作中不讲信用、不守信用、背弃信用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阻碍了金融合作的交流与合作。(三)O—外部机遇分析

1全国和广西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新一轮消费结构升级趋势明显,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民间投资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经济增长的大环境,为其发展有了持续的动力。特别是国家一系列发展战略,如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部崛起战略、老工业基地发展战略等,都与广西北部湾有关,借助这些机遇和政策优势将为北部湾发展创造条件。

2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区域重叠优势。

该区域位于中国大陆西南靠海地区,临边临海临江,是不可多得的地理位置优越的区域。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属于东部沿海地区。拥有国家首批14个沿海重点港口之一的北海市,南临北部湾,拥有1500公里的海岸线,现在广西沿海已拥有着北海、钦州和防城港三个重要港口城市,并正在进行重点建设。二是属于西部大开发地区。在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中,广西也成为了西部大开发的12个省、自治区之一。三是中国与东盟经贸往来最前沿地区。广西与东盟是陆路相连或隔海相望,相互间往来十分便利。四是属于沿边地区广西是一个边沿省区,这里与越南山水相连,拥有1000多公里的边境线,拥有着凭祥、东兴等国家重要口岸。五是属于泛珠三角经济区。以上多重区域划分身份,使广西能同时享受到多种区域发展政策的好处。

3发展机遇。

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一个涉及到众多东盟国家的一个区域。大力推动中国与东盟的金融一体化建设,发挥圈内金融服务对区域经济的倍数效应是各国的共同目标。处在这个区域内的广西北部湾地区开发,不但带有国内的意义,还带有国际合作的意义。因此,广西北部湾地区的金融地位要今后考虑成为中国东盟金融区域化的中心,构建国际化区域金融体系,最终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格局。

(四)T—外部劣势分析

1.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在广西参与合作的区域中,既有经济发达的新加坡、文莱、港澳等国家和地区,也有经济较发达的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和我国的广东省,还有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家和国内的福建、湖南、四川、重庆等省市,更有经济欠发达的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家和国内的贵州、海南等省区。从东盟国家看,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最高的印度尼西亚与最低的老挝相差3605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最高的文莱与最低的缅甸相差29767美元;从国内看,广西参与的合作区域中,2006年,广东省的生产总值最高,生产总值较低的贵州、海南仅及广东的87%、4.2%,人均生产总值广东是海南、贵州的2.24倍和4.90倍。于各合作方的经济实力及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使区域合作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从经济互补性看,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能使双方或多方在发展中产生合作愿望,成为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的过大差异也使合作双方在经济成长空间、合作领域、利益驱动、价值取向、政策措施等难以完全协调一致,从而导致合作难度加大。

2.行政体制约束力过强

我国的区域合作建立在跨行政区基础之上,具有典型的行政区经济特征。在现行行政区体制下,参与区域合作的各省、区、市、县都是独立的行政区域,各地方政府具有不同的经济发展和投资开发战略,对外开放发展的蓝图也不尽相同,地方政府参与地区经济的程度很深,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各区域经济运行带有明显的行政区域利益及地方政府利益独立化的特征,地区分割、“诸侯经济”形成市场分割。在依附于行政区背后的行政壁垒割据及本位利益动机的驱动下,各区域在进行合作时,地方政府具有强烈的区域意识,难以从根本上认识到区域合作长期发展的利益所在,或者即使认识到了长期的共同利益,但在产值、财政收入、就业等一些经济指标的支配下,地方政府很难摆脱政绩考核等自身利益的束缚。地方政府的利益趋向成为决定区域合作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的广度和深度。社会制度、政治倾向、内外政策、等方面的差异也不同程度地制约了跨国合作的发展。

3.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欠完善

在广西参与的国内区域合作中,合作协调机制大多是各地方政府通过倡导方式成立的松散性协调协商组织,且主要是以意见的方式进行协调,没有约束性措施。在目前情况下,特别是在行政力量过强的条件下,这种合作协调机制相当程度上难以摆脱地方政府的控制,或者某些方面还得借助于地方政府的政治权威来推进合作协调组织的工作。因而,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实际上难以承担起真正的协调职能,合作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种官方、半官方成民间组织合作协调

机制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各种高层协调会议大多流于形式,其机制发育不完善,缺乏约束性,且出现层次越来越低、间隔时间越来越长、内容越来越虚的现象,难以有效地推进区域合作的规范化发展。

(五)小结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广西北部湾金融合作的优势和机遇是很明显的,虽然也存在着一些自身不足和外部挑战,但开发的基础和条件已经成熟,推进北部湾经济区金融合作的战略是可行的,是符合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要求,也是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与改革开放的需要。

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金融合作的对策建议

1.充分利用地缘优势

广西的地理位置具有多种区域重叠的特征,在推行区域金融合作时应该充分加以利用。第一,积极融入“泛珠三角”的区域金融合作。要充分利用广西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在合作中争取获得广东、港澳等发达地区的金融支持。第二,充分利用将成为中国经济新增长极的优势。北部湾很可能成为继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湾经济区之后又一新增长极,应争取吸引更多外省有实力的金机构参与到本区域的金融合作中末。第三,加强与欧美等国金融机构的金融合作。凭借区域经济快速增长的机会,把世界知名的金融机构引进到区域金融合作中来。

2.积极推进广西与东盟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的发展

为加快北部湾金融合作机制的建立,应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和机制。首先,充分利用现有的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市长论坛,通过论坛加强联系,达成共识,推动各方政府采取相应的行动。其次,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已建立的合作协调机制。如小国一东盟部长级会议、中国一东盟高官磋商、中国一东盟联合工作委员会、中国一东盟经济高官磋商、中国一东盟发展合作工作组等,双方在外交、经济、交通、海关、高检等各级别、各领域都已形成合作机制。各方应深入研究有关区域合作的框架协议及合作文本,熟悉掌握相关区域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合作机制及合作平台,找准切入点,加强泛北部湾各国之间的联系,协调有关方面合作的开展.扎实推进区域金融合作。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2007年广西将投入约99亿元在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北部湾港口开工建设15个码头项目、泊位37个,设计吞吐能力超过1亿吨。在南宁兴建江南物流园等几大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初具规模。至于“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一个中心”的实现,必须要结合政策优势,充分利用本地劳动力、土地、地理位置、电力供给等要素优势,确立广西在这些领域发展的重要地位,以推动区域金融合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