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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工作方案(合集7篇)

时间:2022-01-28 09:10:30
调查工作方案

调查工作方案第1篇

根据市卫生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及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标

通过实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清我镇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全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牟山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定期组织检查、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

领导小组下设调查工作小组,具体开展本辖区内的调查工作。

三、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

1.调查范围与对象:辖区内2012年12月31日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职业病危害企业(附件2)。

2.调查内容:调查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填写用人单位调查表(附件3)。

3.调查方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辖区调查和数据录入工作。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2012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被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基本信息。

(2)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对调查对象进行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培训,并通过文件、电子邮件、调查员入厂调查等方式将调查表分发到各企业,由企业填写用人单位调查表(附件3)

(3)基本情况调查表返回后,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将随机抽取2%的企业调查表,由调查员入厂复核,并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调查数据。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3年7月)

7月20日前,组织建立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查工作小组,制定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并上报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复核、数据输入、总结上报阶段(2013年7——8月)

1.7月22日前,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将调查表以文件、电子邮件、调查员入厂调查等方式分发到各企业,由企业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3),7月25日前寄回到工贸办。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确定由徐建苗同志负责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技术咨询。

2.8月5日前,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将随机抽取2%的企业调查表,由调查员入厂复核,并填写《质量控制检查结果抽查记录表》。8月10日前完成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数据的录入、数据审核、结果分析和总结上报工作。

五、质量控制和技术保障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调查情况、调查数据录入进行抽查审核。并配合上级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对职业健康状况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抽查和督查。

调查工作方案第2篇

一、调查目标

通过实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清我镇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全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牟山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定期组织检查、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

领导小组下设调查工作小组,具体开展本辖区内的调查工作。

三、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

1.调查范围与对象:辖区内2012年12月31日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职业病危害企业(附件2)。

2.调查内容:调查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填写用人单位调查表(附件3)。

3.调查方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辖区调查和数据录入工作。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2012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被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基本信息。

(2)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对调查对象进行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培训,并通过文件、电子邮件、调查员入厂调查等方式将调查表分发到各企业,由企业填写用人单位调查表(附件3)

(3)基本情况调查表返回后,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将随机抽取2%的企业调查表,由调查员入厂复核,并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调查数据。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3年7月)

7月20日前,组织建立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查工作小组,制定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并上报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复核、数据输入、总结上报阶段(2013年7-8月)

1.7月22日前,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将调查表以文件、电子邮件、调查员入厂调查等方式分发到各企业,由企业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3),7月25日前寄回到工贸办。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确定由徐建苗同志负责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技术咨询。

2.8月5日前,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将随机抽取2%的企业调查表,由调查员入厂复核,并填写《质量控制检查结果抽查记录表》。8月10日前完成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数据的录入、数据审核、结果分析和总结上报工作。

五、质量控制和技术保障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调查情况、调查数据录入进行抽查审核。并配合上级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对职业健康状况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抽查和督查。

调查工作方案第3篇

一、工作目的

以村(居)为基本单位,全面开展我镇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明我镇已发生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摸清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为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管理体系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依据,进一步夯实和强化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及不稳定斜坡调查、测绘与勘查,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地质依据;查明全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形成条件、稳定状态,分析评价其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对严重威胁城镇、重要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测绘、勘查,提出合理化的防治措施;结合当地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规划,对集中避灾搬迁安置新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立完善全镇地质灾害数据库,建立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平台,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三、工作步骤

全镇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必须于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审查验收,其中野外调查工作要于汛期前完成。主要工作分五个阶段: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2月):由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成立项目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完成调查技术实施方案及项目预算,完成相关资料收集,完成1:5万县遥感图片解译,完成调查装备准备工作。

(二)野外调查与勘查测绘阶段(2014年3-9月):在镇、村组协助下,逐村、逐组、逐户开展调查,完成野外地质灾害测量、质量检查和野外工作实际材料图编绘、野外资料整理;对严重威胁城镇、重要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测绘、勘查。

(三)成果整理阶段(2014年8-11月):根据野外工作

成果,归纳总结地质灾害发育类型、形成机理、造成危害,分析研究地质灾害点的潜在危险性、防治措施、监测方法,进行全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编制实际材料图、1:5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1:5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等成果图件,汇总整理地质灾害调查表、有关影像资料等,总结编写成果报告及其他地质灾害调查成果资料。

(四)项目验收阶段(2014年11月):完成省厅1:5万详查工作领导小组技术专家组对1:5万详查工作成果的验收。

(五)提交利用阶段(2014年12月):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成果和技术资料按要求汇交并备案。进一步完善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镇水利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1:5万详查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村参与项目实施,负责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制度。

调查工作方案第4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藏区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依法治州、依法治县”的总体要求,以深化斗争为主线,以寺庙及其主要供养地为重点,以社情民意调查为载体,以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以下简称“三实”)信息采集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入户调查、户籍管理、行业场所管理、重点人员摸排管控、重要阵地控制等工作,全面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社情民意调查,倾听群众呼声,收集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所难、所思、所盼;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通过社情民意调查,摸清全县人口底数,全覆盖采集录入“三实’’基础信息,夯实社会管理信息化基础;推动建立以入户走访调查为重点的勤务模式,进一步强化服务工作,密切干群、警民关系。通过社情民意调查,加强户籍管理工作,完善户籍资料,强化实有人口管理,夯实人口管理基础,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的目标。通过社情民意调查,强力推进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严格落实旅馆业、网吧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出租房屋、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等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强化社会治安阵地控制。通过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情报信息,摸排管控重点人员,严密防范自焚等极端案(事)件发生。

2.具体目标

一是社情民意全面收集。调查工作入户率达到100%,全面收集掌握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将需要从政策层面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提请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对合理的诉求提请、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做好解释、教育、疏导工作,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认真调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三实”信息全面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录入率以及街路门楼编号编制率、标准地址信息采集录入率达到95%以上;寺庙房屋、扎仓照片采集录入率达到90%以上。

三是户籍登记管理全面完善。开展户口卷宗复核和户籍清理纠错工作,身份证重错号及户口错漏项目纠错率、应销户口注销率、应上户口上户率达到90%以上;集中为群众办理二代身份证,大幅提高群众持证率;全面清理寺庙僧尼户籍,纠正户口五大项错漏、身份证号码重错等问题,实现僧尼户籍情况、居住情况、扎仓门楼牌号“三对应”,强化对寺庙僧尼的户籍管理。

四是实名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娱乐场所治安备案登记率,打字、复印、印刷业及手机用户身份识别卡(以下简称sim卡)销售单位、从业人员登记率,手机sim卡实名销售登记率达到95%以上;旅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率95%以上,旅馆、网吧实名登记率、信息上传率95%以上。

五是重点人员管控责任到位。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围绕敌社情复杂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阵地,特别是重点寺庙及其教区、边远地区和复旧势力、宗族势力影响大的村寨,对20类重点人员进行深入摸排,密切掌握各类重点人特别是自焚高危人群动态。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分类分层分级明确稳控责任,逐级落实稳控措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项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社情民意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炉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何仁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李斌及治安大队民警王勇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社情民意调查的组织、指导、考评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折西及城区、折东两个工作组。

(一)城区、折东工作组

成员:县民政局、县农牧科技局、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两人、所在乡镇(街道)干部两人,所在乡镇派出所干警两人。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指导本辖区内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落实“三实”信息的采集和录入、户籍清理、行业场所实名登记、重点人员摸排管控等项工作开展实施情况。

(二)折西工作组

成员: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农牧科技局、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两人、所在乡镇干部两人,所在乡镇派出所干警两人。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指导本辖区内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落实“三实”信息的采集和录入、户籍清理、行业场所实名登记、重点人员摸排管控等项工作开展实施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1日至4月25日)。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动员部署。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4年4月20日至5月31日)。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基层干部、公安民警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8月15日)。按照全覆盖要求,以入户社情民意调查为载体,全面启动信息采集录入、户籍清理整顿、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实名登记管理、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

(四)检查总结阶段(3013年8月16日至8月31日)。通过采取实地检查和网上信息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组织检查和总结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经验。

四、工作任务

本次工作责任主体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派出所。在工作开展中全面落实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干部与派出所民警捆绑责任制,切实发挥群众工作组、寺庙工作组、驻村工作组的作用,最大限度形成合力。

(一)采集录入“三实”信息。分区域由各乡镇牵头,集中组织辖区派出所公安民警、党政干部、群众工作组人员,分组深入,走村入户,按照采集标准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采集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和标准地址信息。开展街路巷门楼牌的清理编制工作,建立标准地址数据库,推进街路巷门楼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打通人房关联关键节点。对乡镇等人口聚居区,集中入户采集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在内的实有人口信息和房屋照片信息;对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召开负责人会议落实单位牵头调查的方式采集相关信息;对个体工商户,娱乐场、旅店、网吧等行业场所采取集中上门清理方式采集从业人员、场所照片信息,对牧民定居点和放牧点帐篷聚居区和落脚点,要编制村组门牌和临时帐篷牌号,采集相关信息,在公安警综平台中将牧民的帐篷和定居点住所相互关联,要重点加强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将寺庙作为实有单位,僧尼作为实有单位的从业人员,全面采集人员、房屋信息。对采集到的各类信息要按照公安警综平台数据标准全部录入平台,并及时维护更新。

(二)开展户籍清理整顿。以基层组织、社区资源为依托,全面开展户籍清理整顿工作,核对辖区户口,掌握人口底数,着力解决人口管理突出问题。核对户籍资料、核查系统数据,注销重复户口,解决一人多户问题;依法注销死亡、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和在国(境)外定居公民的常住户口,解决应销未销问题;对因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等原因末落户人员进行落户,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对户口项目漏填或不一致的,进行更正、补录、补填,解决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的问题。通过户籍清理整顿,进一步落实公安派出所人口管理职责,健全派出所户籍档案资料,实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号顺序码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与公民本人实际情况“六一致”,全面夯实公安机关人口管理基础。全面开展寺庙户籍清理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先小(寺)后大(寺)”的方法,以宗教、公安部门和寺庙工作组为主体,对寺庙僧尼扎仓进行门楼牌清理和统一编号钉牌,逐人进行居住登记,实现僧尼户籍情况、居住情况、扎仓门楼牌号“三对应”。对僧尼户籍的调查登记工作,要以寺庙登记为主,户籍所在地为辅,要针对僧尼普遍存在的人户分离情况,认真做好核对工作,避免重复登记和漏登。

(三)落实行业场所实名登记。以入户调查为契机,以旅店业实名登记为重点,加强对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推进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实现系统安装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加大治安检查力度,督促旅馆、网吧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信息实时上传制度,强化治安阵地控制。要对县城、牧民定居点、旅游景区等地出租房屋进行彻底清理,加强依法、规范管理,掌握底数和动态,防止失控漏管。工商、通信、文化、食药监、畜牧等部门,要加强对复印、印刷业和手机sim卡、特殊药品(精神类、麻醉类、放射类、医药毒性类、易制毒类)、音像制品销售单位的治安管理,落实购买实名登记制度,强化物品的流向监控,实现对全县社会治安的动态管控。

(四)摸排管控重点人员。通过入户,切实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的摸排,对发现的专案对象,非法出境回流人员、释放解教人员、作非罪处理人员,游僧等重点人员要落实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控措施。对摸排发现的自焚高危人员,要落实“查、管、控、转”措施,进行稳控和转化。对持有出入境证件人员、非法出入境人员,持证出境回流人员,特别是出境参加达赖集团有关组织活动及相关“法会”回流人员,要严格执行“五个一律”规定,强化调查登记和控制,逐人落实教育管控措施,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在开展走访调查工作中,要加强治安耳目和情报力量建设,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寺庙周边相关情况的收集掌握,通过走访及时发现人头线索,及时预警处置。

五、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汇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面全程参与实有人口清理、寺庙人口清理、旅店业治安整治、文化市场整治、行业场所清理整治、重点人员管控等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负责“三实"信息采集、户籍清理整顿、行业场所登记、重点人员摸排等业务并制定完善子方案。负责相关资料和入户调查表格,采集信息的录入工作,并严格信息质量把关。

(二)民政部门:组织力量对门、楼牌进行彻底清理,做好门、楼牌的编制工作。掌握辖区住户的详细住址,未编街、巷(组)和门牌号的,按照要求编写临时门、楼牌号。对农村地区未编门牌号的,可按村民小组的自然序号填写。建立标准地址数据库,推进街路巷门楼牌管理“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打通人房关联关键节点。

(三)宗教部门:对各寺庙僧尼扎仓进行门楼牌清理和统一编号钉牌,逐人进行居住登记,实现僧尼户籍情况、居住情况、扎仓门楼牌号“三对应”

(四)工商、地税、国税部门:与公安、文广、卫生、食药、畜牧、通信部门配合,重点加强对旅店业、文化娱乐场所、打字、复印业、印刷业及药品销售、sim卡销售等行业开展清理整顿,对不规范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协助公安机关推进旅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应用,将公安机关《特种行业许可证》置于旅店业开办的前置必备条件,确保全州各县旅店业信息系统全部安装、调试、运行到位。

(五)文广部门:对文化娱乐场所、音像制品市场、出版物市场及非法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器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提升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的守法意识,规范娱乐场所经营行为,消除娱乐场所重大安全隐患。

(六)卫生、食药监部门:对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及卫生院(室)、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药品的进购、储存、管理、养护、使用、销售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重点对特殊药品(精神类、麻醉类、放射性类、医疗用毒性类、易制毒化学品类)的使用和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建立健全药品进购台账、索证索票、登记管理、使用记录、销售记录等制度,督促严格落实特殊药品买卖的实名登记制度.

(七)农牧部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对各动物防疫疾控中心,兽药店进行监管,对无证经营兽药的摊点进行彻底的清埋。对各动物防疫疾控中心、兽药店所销售兽药的进购、储存、管理、养护、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重点督促检查兽药中含精神类、麻醉类的品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买卖实名登记落实情况。

(八)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相关部门联动,全面组织和参与走村入户信息采集工作,把社情民意调查同民生工程建设和群众工作相结合,在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和基础信息采集的同时力所能及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反自焚防聚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全面收集情报信息,排查高危人员,防止自焚行为,防止发生重大。

六、工作要求

(一)2014年6月1日至8月15日为本次调查全面实施阶段。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乡镇(街道)、基层派出所全面负责辖区内“三实”信息的采集录入及户籍清理整顿。各片区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开展其余相关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调查期间要按要求认真填写统一印制的相关资料和入户调查表格。

(二)社情民意调查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藏区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全州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社会防控,密切警民、干群关系的重要载体,各相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工作全覆盖的有利时机,充分认识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深入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扎实稳步推进。要通过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将社会治安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寺庙、乡村和牧民定居点,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创新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

(三)搞好结合,统筹推进。要搞好社情民意调查与基层基础建设的结合,通过调查夯实基础业务,切实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人口管理、场所管理、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水平;要搞好社情民意调查与社会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结合,通过入户调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排查治安重点、乱点,强化清理整治,整改突出问题;要搞好社情民意调查与群众工作的结合,把“温暖、服务、帮扶”送到群众家中;要搞好社情民意调查与反自焚防聚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结合,全面收集情报信息,排查高危人员,防止发生重大;要搞好社情民意调查与寺庙管理制度创新工作的结合,以寺庙依法管理为契机,依托寺管会、寺庙工作组等力量,同步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和基础信息采集。

调查工作方案第5篇

摸清我区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排放、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状况,整合各类固体废物专项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动态数据库,推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资料申报制度,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为建立长效、动态监管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一)固体废物调查

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区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一般固体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危险废物(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参照危险废物管理的城镇、园区等污水处理厂的污泥。

(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POPs”)调查

依托《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调查。主要内容为10个主要行业二噁英排放情况。

(三)汞污染源排放源调查

依托《全国主要行业汞污染排放源信息动态更新系统》开展调查。主要内容为2012年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的14个行业的汞排放情况。

(四)企业已生产化学品环境调查。

三、调查方法与步骤

(一)调查方法

采取定期填报、动态统计的办法,由企业自报,我局审核上报。

(二)调查步骤

1、成立固体废物调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2、汇总本辖区内的专项调查统计数据,并撰写固体废物专项调查技术报告,上报市固体废物调查领导小组。

四、时间安排

(一)固体废物调查

1、每年3月初制定调查计划,将调查工作落实到辖区内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的企业。各企业应在3月底前完成数据申报工作,上报区环保局。

2、每年4月份,区环保局汇总有关报表及调查报告并上报市环保局。

(二)POPs调查

每年4月份,根据省厅、市局的安排以及《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布置我区调查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上年度POPs数据统计和工作报告,并上报市固体废物调查领导小组。

(三)汞污染源调查

每年8月份,根据省厅、市局的安排布置本辖区上年度汞污染排放源数据核查更新上作,11月15日前完成数据更新,撰写汞污染排放源观状分析报告和汞污染防治实施与考核方案并上报市局。

(四)企业生产化学品环境调查

按环保部《全国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技术指南》开展调查工作。

五、调查工作注意事项

(一)调查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以2010年环境保护部总量司下发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产排污手册》)为准。

(二)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类别代码以国标(CB/T4754—2011)表为准。

(三)危险废物的名称及类别代码表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版本)为准。

(四)各产废单位填报的数据必须是上一年度发生的数据。

六、工作要求

调查工作方案第6篇

一、加强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是加强能源消费统计的客观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二、三产业及居民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准确反映我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与基本结构,为各级政府对节能降耗工作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推进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服务科学发展。

二、加强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基层能源统计调查工作,推动节能降耗工作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是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原则。二是部门协调联动的原则。三是规范、统一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四是能源消费统计与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省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案》相对接、统一的原则。

三、加强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内容及制度

(一)第一产业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能耗实行全面调查,全市269户。

责任单位:第一产业法人单位能源消费调查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

(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个体工业户。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1.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实行全面调查,全市共398户。2.个体工业户实行重点调查,从全市各乡(镇)分别抽取生产经营规模前3名的个体工业户调查。

责任单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能源消费调查由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经委、市工商局配合实施;个体工业户能源消费调查由市统计局组织调查。

(三)建筑业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建筑业法人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实行全面调查,全市共75户。

责任单位:建筑业能源消费调查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全市从事交通运输营运的载货汽车、载客汽车及其他车辆。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必须选择配合程度高、能够如实提供调查数据的车辆作为样本车辆,样本车辆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一年内固定调查。各县(区)各选择载货汽车15辆、载客汽车15辆、其他车辆15辆作为样本车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调查由市交通局、市运政处、市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统计局配合实施。

(五)教育行业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从事教育的法人单位。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实行全面调查。全市共有法人单位314户。

责任单位:教育行业能源消费调查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统计局配合实施。

(六)第三产业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除交通运输、教育以外属于第三产业的所有行业的全部法人单位。具体包括:仓储及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教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实行全面调查。全市共有法人单位3267户,

责任单位:第三产业能源消费调查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文化局、市商务局配合实施。

(七)个体批零贸易及住宿餐饮业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全市范围内的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户。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重点调查,从全市各乡(镇)分别抽取经营规模前4名的个体户进行调查。

责任单位:个体批发零售贸易及住宿餐饮业能源消费调查由市统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工商局、市商务局配合实施。

(八)农村居民生活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农村居民住户。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实行抽样调查,样本为实行农村住户调查的点和户。

责任单位:农村居民生活能源消费调查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组织调查,调查结果交当地统计局汇总。

(九)城镇居民生活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城镇居民住户。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抽样调查,样本确定为各县(区)城镇住户调查的调查户。

责任单位:、两县由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组织调查,调查结果交县统计局汇总,其他县(区)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

四、加强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的质量评审

调查工作方案第7篇

一、目标任务及调查方式

(一)目标任务。按照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搭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为目的,顺利推进居民家庭和住房情况调查工作,为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二)调查方式。参照2008年住房调查的模式,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宗地数据为依据,以宗地为单位,采取入户调查与集中填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按照统一部署、入户调查、同步录入的原则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

1.选聘调查员及督导员

(1)选调范围。督导员、调查员由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街道办事处)从机关工作人员、居委会工作人员中选取或向社会招聘。

(2)选调标准。督导员应熟悉本次调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熟练掌握调查表及各项指标解释,能够解答调查员或被调查对象提出的各种与调查信息相关的问题,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负责、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查员要具有一定社会经验,熟悉所调查的区域环境,能够工整、清楚地填写调查表、群众信任、作风正派、待人和气、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身体健康,能胜任调查工作。

(3)配备数量。为确保调查质量和进度,各街道办事处必须选配足够数量的调查员。确定名单后报市房管局廉租住房保障科,电话:。

时间安排:6月23日前。

2.组织培训

在选聘调查员及督导员结束后,房管部门要做好调查员、录入人员的培训工作,讲解调查的要求、步骤、内容和调查表的填报要领以及信息录入的操作方式,确保工作质量。

(二)调查核实

1.居民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各街道办事处通过系统打印出宗地图及《市居民家庭、户籍、住房和收入情况调查表》,组织调查员按照两人一组方式进行住房调查。调查时要现场核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和承租房屋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告知被调查居民应诚信申报家庭收入情况。在此基础上,按照要求完成调查表的填写和上报社区居委会工作。督导员要对入户调查全过程进行督导,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时间安排:6月24日至7月16日。

2.逐级核实。各街道办事处督导小组成员按职责分工进行多级审核,对开展调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时间安排:6月24日至7月16日。

(三)数据录入

1.入户调查数据录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采集的信息按要求进行录入,形成入户调查情况一览表,将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以宗地为单位封存,交市房管局。

时间安排:6月24日至7月20日。

2.录入楼幢结构楼盘。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按要求录入宗地的楼幢房屋信息,形成宗地的楼幢结构楼盘。

时间安排:6月24日至7月20日。

3.房屋与户对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将录入的宗地结构楼盘与录入的住房信息对接。

时间安排:7月20日至8月10日。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