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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合集7篇)

时间:2024-02-17 11:38:21
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

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第1篇

一、品德与社会性发展的关系

近年来很多同志认为,对于学前儿童来说只有社会性发展问题而没有品德培养间题,并主张用社会性这一概念来涵盖品德等旧有概念;而有的同志则坚持采用品德和幼儿德育等概念认为社会性发展是与品德发展相伴的一个过程,不能代替或涵盖品德等概念。面对这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从根本上对幼儿品德和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进行考察,唯有正本清源,方可了却纷争。

1、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一样都是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内容。

作为儿童心理发展的两大方面,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它们有机地交织在一起并构成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完整统一体。这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全部实质所在。

目前,我国对“社会性”与“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还缺乏理论研究,不同研究角度对其定义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教育界对儿童社会性的理解则主要着重在“个人的社会性”,即所谓的儿童社会性就是指儿童个人的社会性而言的,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出生时所处的既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如家庭出身、籍贯、居住地区等等)所获得的先天的社会特性;二是由后天自身活动继承、学习、创造而获得的各种社会特性,称为后成社会性。我们常说的儿童社会性发展与教育,主要就是指儿童的“后成社会性”(即后天获得的社会性)而言的,它包括儿童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两大方面。

周宗奎(1992)在其专著《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中对“社会性发展”的解释为:“所谓的‘社会性发展’,又可叫作‘非智力发展’,系指除生理和认知发展以外的一切心理特征的发展。……‘社会性发展’与‘人格发展’是密切相联的,二者常常在很多意义上包含相同的内容。”我们认同这一概念。

2、儿童社会性发展包括自我系统、社交系统与社会规则(范畴)系统等三个方面的发展内容。

我们认为,儿童社会性发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自我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自我认知、自我意识、自我评价、自我反省和自我调节等方面的内容(庞丽娟、李辉,1993);二是社会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亲子交往、同伴交往、师生交往以及其它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内容;三是社会规则(范畴)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包括性别角色、社会角色、社交规则、社会规范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或范畴方面的建构与发展。这三个方面,可以涵盖我们认定的儿童社会性发展的所有内容。

3、无论从社会还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品德)都是社会性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就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人们为了维护集体的共同利益,而逐渐形成的一种为社会所承认的、调节人们行为的共同准则。道德实质上是人类的社会性(即由人的社会存在所获得的一切特性)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产物,并随着人类的社会性发展而继续发展。品德是每个人所具有的个体心理现象,是一个人按照一定的道德准则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固定的特点。儿童经历了初步社会性发展(1岁以内)—>自我意识发生(1岁以后从认识自己开始)—>品德发生(2岁左右有最初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品德不断完善(2岁一一)的过程。由此可见,品德也是儿童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并随着其社会性发展而发展,表现出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层次水平的品德.

4、品德是个人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社会道德个体化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

我们认为,品德并不直接是社会性发展的内容,它是个人社会性发展的产物及其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这是因为:首先,品德只是在道德活动中表现出的个人特点,如果没有道德活动就没有品德可言.因此,品德并不直接隶属于我们所提出的社会性发展三大内容中的任何一部分。其次,品德并不等同于道德,道德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对社会道德的理解、掌握与建构(即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品德则是个人在执行道德准则时才表现出来的固定特点。品德在个体社会化发生到一定阶段后才产生并表现为伴随着社会性发展而不断发展着。而实际上这就是社会道德不断个体化的结果,这是因为道德这种客观的社会存在.从儿童一生下来就开始伴随着其社会性发展过程而不断地向儿童个体施加各种影响(这就是社会道德个律化的过程),从而在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实质是因为道德个体化到一定程度)后才导致个体品德的产生。而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在品德产生以后并未结束,它伴随着个体社会性发展的进程而继续发展着,并贯穿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

二、幼儿德育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关未

1、德育与幼儿德育。

德育是为了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某一社会所需要的政治、思想观点和道德品质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活动。它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这是广义的德育概念。狭义的德育概念则主要是指德育中的品德教育,我们常说的幼儿德育,指的是狭义的德育也即,幼儿德育主要是指品德教育,就是对幼儿进行人际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等方面的(思想)认识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指出幼儿德育的主要内容就是:“萌发幼儿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爱劳动的情感,培养其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等”。

2、社会性发展教育.

社会性发展教育就是通过个体社会化过程而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儿童正确的社会认知和良好的社会行为,促进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方面发展的过程。

这里所说的“社会认知”就是指个体对各种社会刺激加以综合认知的过程,如对自己和别人行为的认知,以及对社会交往关系的认知等。

社会行为是指个人在各种社会情境下的个体行为,是社会心理(社会认知)的外部表现。社会行为包括表情、姿态、言语、语气、活动等各种外显表现。一个人的社会行为主要取决于其社会认知水平。

社会性发展的三大方面,即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都包括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这两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认为,关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实质就是:培养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三方面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能力。

3、德育是幼儿社会性发展教育的核心和导向力量。

幼儿德育实质上就是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道德内化的过程,即把道德规范等逐步内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二是社会道德个性化的过程,即每一个体都有性别、年龄、智力、性格的差异,实现思想品德社会化的共同要求,不是把人变成一模一样的人,而是个性化的过程。社会道德个体化本身是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的(前已论述),那么在这整个进程中,德育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呢?

我们认为,人的社会性发展有两个维度(图略):一是水平(程度)维度,这有高、低之分;二是方向维度.包括两个方向,即亲社会性方向(与社会要求相适应并于社会有利的发展)和性方向(与社会规范和要求相违背甚至相对抗的发展),在这一发展方向维度中还有一个中性的,即与社会既无利也无害的发展,那些“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管好自己,休说他人”的人,不可不谓之为“社会性发展程度很高”、“很适应社会”,但对社会却无甚益处。

由此可见,社会性发展程度很高.并不意味着个人发展得很好;社会性发展程度不高,并不意味着个人发展得不好。如果要想让社会性向高水平、亲社会性方向发展.就必须借助于德育。如果没有德育的导向与内在推动.社会性就不会向“高而亲社会”的方向发展。我们认为.德育(即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核心内容和导向力量,它保证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正确方向并推动社会性发展的进程。

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第2篇

一、品德与社会性发展的关系

近年来很多同志认为,对于学前儿童来说只有社会性发展问题而没有品德培养间题,并主张用社会性这一概念来涵盖品德等旧有概念;而有的同志则坚持采用品德和幼儿德育等概念认为社会性发展是与品德发展相伴的一个过程,不能代替或涵盖品德等概念。面对这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从根本上对幼儿品德和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进行考察,唯有正本清源,方可了却纷争。

1、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一样都是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内容。

作为儿童心理发展的两大方面,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它们有机地交织在一起并构成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完整统一体。这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全部实质所在。

目前,我国对“社会性”与“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还缺乏理论研究,不同研究角度对其定义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教育界对儿童社会性的理解则主要着重在“个人的社会性”,即所谓的儿童社会性就是指儿童个人的社会性而言的,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出生时所处的既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如家庭出身、籍贯、居住地区等等)所获得的先天的社会特性;二是由后天自身活动继承、学习、创造而获得的各种社会特性,称为后成社会性。我们常说的儿童社会性发展与教育,主要就是指儿童的“后成社会性”(即后天获得的社会性)而言的,它包括儿童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两大方面。

周宗奎(1992)在其专著《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中对“社会性发展”的解释为:“所谓的‘社会性发展’,又可叫作‘非智力发展’,系指除生理和认知发展以外的一切心理特征的发展。……‘社会性发展’与‘人格发展’是密切相联的,二者常常在很多意义上包含相同的内容。”我们认同这一概念。

2、儿童社会性发展包括自我系统、社交系统与社会规则(范畴)系统等三个方面的发展内容。

我们认为,儿童社会性发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自我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自我认知、自我意识、自我评价、自我反省和自我调节等方面的内容(庞丽娟、李辉,1993);二是社会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亲子交往、同伴交往、师生交往以及其它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内容;三是社会规则(范畴)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包括性别角色、社会角色、社交规则、社会规范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或范畴方面的建构与发展。这三个方面,可以涵盖我们认定的儿童社会性发展的所有内容。

3、无论从社会还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品德)都是社会性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就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人们为了维护集体的共同利益,而逐渐形成的一种为社会所承认的、调节人们行为的共同准则。道德实质上是人类的社会性(即由人的社会存在所获得的一切特性)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产物,并随着人类的社会性发展而继续发展。品德是每个人所具有的个体心理现象,是一个人按照一定的道德准则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固定的特点。儿童经历了初步社会性发展(1岁以内)—>自我意识发生(1岁以后从认识自己开始) —>品德发生(2岁左右有最初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品德不断完善(2岁一一)的过程。由此可见,品德也是儿童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并随着其社会性发展而发展,表现出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层次水平的品德.

4、品德是个人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社会道德个体化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

我们认为,品德并不直接是社会性发展的内容,它是个人社会性发展的产物及其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这是因为:首先,品德只是在道德活动中表现出的个人特点,如果没有道德活动就没有品德可言.因此,品德并不直接隶属于我们所提出的社会性发展三大内容中的任何一部分。其次,品德并不等同于道德,道德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对社会道德的理解、掌握与建构(即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品德则是个人在执行道德准则时才表现出来的固定特点。品德在个体社会化发生到一定阶段后才产生并表现为伴随着社会性发展而不断发展着。而实际上这就是社会道德不断个体化的结果,这是因为道德这种客观的社会存在.从儿童一生下来就开始伴随着其社会性发展过程而不断地向儿童个体施加各种影响(这就是社会道德个律化的过程),从而在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实质是因为道德个体化到一定程度)后才导致个体品德的产生。而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在品德产生以后并未结束,它伴随着个体社会性发展的进程而继续发展着,并贯穿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

二、幼儿德育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关未

1、德育与幼儿德育。

德育是为了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某一社会所需要的政治、思想观点和道德品质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活动。它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这是广义的德育概念。狭义的德育概念则主要是指德育中的品德教育,我们常说的幼儿德育,指的是狭义的德育也即,幼儿德育主要是指品德教育,就是对幼儿进行人际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等方面的(思想)认识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指出幼儿德育的主要内容就是:“萌发幼儿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爱劳动的情感,培养其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等”。

2、社会性发展教育.

社会性发展教育就是通过个体社会化过程而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儿童正确的社会认知和良好的社会行为,促进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方面发展的过程。

这里所说的“社会认知”就是指个体对各种社会刺激加以综合认知的过程,如对自己和别人行为的认知,以及对社会交往关系的认知等。

社会行为是指个人在各种社会情境下的个体行为,是社会心理(社会认知)的外部表现。社会行为包括表情、姿态、言语、语气、活动等各种外显表现。一个人的社会行为主要取决于其社会认知水平。

社会性发展的三大方面,即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都包括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这两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认为,关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实质就是:培养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三方面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能力。

3、德育是幼儿社会性发展教育的核心和导向力量。

幼儿德育实质上就是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道德内化的过程,即把道德规范等逐步内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二是社会道德个性化的过程,即每一个体都有性别、年龄、智力、性格的差异,实现思想品德社会化的共同要求,不是把人变成一模一样的人,而是个性化的过程。社会道德个体化本身是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的(前已论述),那么在这整个进程中,德育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呢?

我们认为,人的社会性发展有两个维度(图略):一是水平(程度)维度,这有高、低之分;二是方向维度.包括两个方向,即亲社会性方向(与社会要求相适应并于社会有利的发展)和性方向(与社会规范和要求相违背甚至相对抗的发展),在这一发展方向维度中还有一个中性的,即与社会既无利也无害的发展,那些“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管好自己,休说他人”的人,不可不谓之为“社会性发展程度很高”、“很适应社会”,但对社会却无甚益处。

由此可见,社会性发展程度很高.并不意味着个人发展得很好;社会性发展程度不高,并不意味着个人发展得不好。如果要想让社会性向高水平、亲社会性方向发展.就必须借助于德育。如果没有德育的导向与内在推动.社会性就不会向“高而亲社会”的方向发展。我们认为.德育(即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核心内容和导向力量,它保证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正确方向并推动社会性发展的进程。

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第3篇

一、品德与社会性发展的关系

近年来很多同志认为,对于学前儿童来说只有社会性发展问题而没有品德培养间题,并主张用社会性这一概念来涵盖品德等旧有概念;而有的同志则坚持采用品德和幼儿德育等概念认为社会性发展是与品德发展相伴的一个过程,不能代替或涵盖品德等概念。面对这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从根本上对幼儿品德和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进行考察,唯有正本清源,方可了却纷争。

1、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一样都是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内容。

作为儿童心理发展的两大方面,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它们有机地交织在一起并构成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完整统一体。这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全部实质所在。

目前,我国对“社会性”与“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还缺乏理论研究,不同研究角度对其定义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教育界对儿童社会性的理解则主要着重在“个人的社会性”,即所谓的儿童社会性就是指儿童个人的社会性而言的,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出生时所处的既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如家庭出身、籍贯、居住地区等等)所获得的先天的社会特性;二是由后天自身活动继承、学习、创造而获得的各种社会特性,称为后成社会性。我们常说的儿童社会性发展与教育,主要就是指儿童的“后成社会性”(即后天获得的社会性)而言的,它包括儿童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两大方面。

周宗奎(1992)在其专著《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中对“社会性发展”的解释为:“所谓的‘社会性发展’,又可叫作‘非智力发展’,系指除生理和认知发展以外的一切心理特征的发展。……‘社会性发展’与‘人格发展’是密切相联的,二者常常在很多意义上包含相同的内容。”我们认同这一概念。

2、儿童社会性发展包括自我系统、社交系统与社会规则(范畴)系统等三个方面的发展内容。

我们认为,儿童社会性发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自我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自我认知、自我意识、自我评价、自我反省和自我调节等方面的内容(庞丽娟、李辉,1993);二是社会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亲子交往、同伴交往、师生交往以及其它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内容;三是社会规则(范畴)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包括性别角色、社会角色、社交规则、社会规范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或范畴方面的建构与发展。这三个方面,可以涵盖我们认定的儿童社会性发展的所有内容。

3、无论从社会还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品德)都是社会性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就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人们为了维护集体的共同利益,而逐渐形成的一种为社会所承认的、调节人们行为的共同准则。道德实质上是人类的社会性(即由人的社会存在所获得的一切特性)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产物,并随着人类的社会性发展而继续发展。品德是每个人所具有的个体心理现象,是一个人按照一定的道德准则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固定的特点。儿童经历了初步社会性发展(1岁以内)—>自我意识发生(1岁以后从认识自己开始)—>品德发生(2岁左右有最初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品德不断完善(2岁一一)的过程。由此可见,品德也是儿童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并随着其社会性发展而发展,表现出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层次水平的品德.

4、品德是个人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社会道德个体化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

我们认为,品德并不直接是社会性发展的内容,它是个人社会性发展的产物及其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这是因为:首先,品德只是在道德活动中表现出的个人特点,如果没有道德活动就没有品德可言.因此,品德并不直接隶属于我们所提出的社会性发展三大内容中的任何一部分。其次,品德并不等同于道德,道德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对社会道德的理解、掌握与建构(即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品德则是个人在执行道德准则时才表现出来的固定特点。品德在个体社会化发生到一定阶段后才产生并表现为伴随着社会性发展而不断发展着。而实际上这就是社会道德不断个体化的结果,这是因为道德这种客观的社会存在.从儿童一生下来就开始伴随着其社会性发展过程而不断地向儿童个体施加各种影响(这就是社会道德个律化的过程),从而在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实质是因为道德个体化到一定程度)后才导致个体品德的产生。而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在品德产生以后并未结束,它伴随着个体社会性发展的进程而继续发展着,并贯穿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

二、幼儿德育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关未

1、德育与幼儿德育。

德育是为了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某一社会所需要的政治、思想观点和道德品质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活动。它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这是广义的德育概念。狭义的德育概念则主要是指德育中的品德教育,我们常说的幼儿德育,指的是狭义的德育也即,幼儿德育主要是指品德教育,就是对幼儿进行人际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等方面的(思想)认识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指出幼儿德育的主要内容就是:“萌发幼儿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爱劳动的情感,培养其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等”。

2、社会性发展教育.

社会性发展教育就是通过个体社会化过程而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儿童正确的社会认知和良好的社会行为,促进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方面发展的过程。

这里所说的“社会认知”就是指个体对各种社会刺激加以综合认知的过程,如对自己和别人行为的认知,以及对社会交往关系的认知等。

社会行为是指个人在各种社会情境下的个体行为,是社会心理(社会认知)的外部表现。社会行为包括表情、姿态、言语、语气、活动等各种外显表现。一个人的社会行为主要取决于其社会认知水平。

社会性发展的三大方面,即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都包括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这两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认为,关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实质就是:培养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三方面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能力。

3、德育是幼儿社会性发展教育的核心和导向力量。

幼儿德育实质上就是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道德内化的过程,即把道德规范等逐步内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二是社会道德个性化的过程,即每一个体都有性别、年龄、智力、性格的差异,实现思想品德社会化的共同要求,不是把人变成一模一样的人,而是个性化的过程。社会道德个体化本身是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的(前已论述),那么在这整个进程中,德育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呢?

我们认为,人的社会性发展有两个维度(图略):一是水平(程度)维度,这有高、低之分;二是方向维度.包括两个方向,即亲社会性方向(与社会要求相适应并于社会有利的发展)和性方向(与社会规范和要求相违背甚至相对抗的发展),在这一发展方向维度中还有一个中性的,即与社会既无利也无害的发展,那些“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管好自己,休说他人”的人,不可不谓之为“社会性发展程度很高”、“很适应社会”,但对社会却无甚益处。

由此可见,社会性发展程度很高.并不意味着个人发展得很好;社会性发展程度不高,并不意味着个人发展得不好。如果要想让社会性向高水平、亲社会性方向发展.就必须借助于德育。如果没有德育的导向与内在推动.社会性就不会向“高而亲社会”的方向发展。我们认为.德育(即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核心内容和导向力量,它保证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正确方向并推动社会性发展的进程。

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第4篇

一、品德与社会性发展的关系

近年来很多同志认为,对于学前儿童来说只有社会性发展问题而没有品德培养间题,并主张用社会性这一概念来涵盖品德等旧有概念;而有的同志则坚持采用品德和幼儿德育等概念认为社会性发展是与品德发展相伴的一个过程,不能代替或涵盖品德等概念。面对这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从根本上对幼儿品德和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进行考察,唯有正本清源,方可了却纷争。

1、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一样都是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内容。

作为儿童心理发展的两大方面,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它们有机地交织在一起并构成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完整统一体。这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全部实质所在。

目前,我国对“社会性”与“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还缺乏理论研究,不同研究角度对其定义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教育界对儿童社会性的理解则主要着重在“个人的社会性”,即所谓的儿童社会性就是指儿童个人的社会性而言的,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出生时所处的既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如家庭出身、籍贯、居住地区等等)所获得的先天的社会特性;二是由后天自身活动继承、学习、创造而获得的各种社会特性,称为后成社会性。我们常说的儿童社会性发展与教育,主要就是指儿童的“后成社会性”(即后天获得的社会性)而言的,它包括儿童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两大方面。

周宗奎(1992)在其专著《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中对“社会性发展”的解释为:“所谓的‘社会性发展’,又可叫作‘非智力发展’,系指除生理和认知发展以外的一切心理特征的发展。……‘社会性发展’与‘人格发展’是密切相联的,二者常常在很多意义上包含相同的内容。”我们认同这一概念。

2、儿童社会性发展包括自我系统、社交系统与社会规则(范畴)系统等三个方面的发展内容。

我们认为,儿童社会性发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自我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自我认知、自我意识、自我评价、自我反省和自我调节等方面的内容(庞丽娟、李辉,1993);二是社会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亲子交往、同伴交往、师生交往以及其它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内容;三是社会规则(范畴)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包括性别角色、社会角色、社交规则、社会规范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或范畴方面的建构与发展。这三个方面,可以涵盖我们认定的儿童社会性发展的所有内容。

3、无论从社会还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品德)都是社会性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就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人们为了维护集体的共同利益,而逐渐形成的一种为社会所承认的、调节人们行为的共同准则。道德实质上是人类的社会性(即由人的社会存在所获得的一切特性)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产物,并随着人类的社会性发展而继续发展。品德是每个人所具有的个体心理现象,是一个人按照一定的道德准则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固定的特点。儿童经历了初步社会性发展(1岁以内)—>自我意识发生(1岁以后从认识自己开始) —>品德发生(2岁左右有最初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品德不断完善(2岁一一)的过程。由此可见,品德也是儿童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并随着其社会性发展而发展,表现出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层次水平的品德.

4、品德是个人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社会道德个体化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

我们认为,品德并不直接是社会性发展的内容,它是个人社会性发展的产物及其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这是因为:首先,品德只是在道德活动中表现出的个人特点,如果没有道德活动就没有品德可言.因此,品德并不直接隶属于我们所提出的社会性发展三大内容中的任何一部分。其次,品德并不等同于道德,道德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对社会道德的理解、掌握与建构(即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品德则是个人在执行道德准则时才表现出来的固定特点。品德在个体社会化发生到一定阶段后才产生并表现为伴随着社会性发展而不断发展着。而实际上这就是社会道德不断个体化的结果,这是因为道德这种客观的社会存在.从儿童一生下来就开始伴随着其社会性发展过程而不断地向儿童个体施加各种影响(这就是社会道德个律化的过程),从而在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实质是因为道德个体化到一定程度)后才导致个体品德的产生。而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在品德产生以后并未结束,它伴随着个体社会性发展的进程而继续发展着,并贯穿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

二、幼儿德育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关未

1、德育与幼儿德育。

德育是为了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某一社会所需要的政治、思想观点和道德品质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活动。它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这是广义的德育概念。狭义的德育概念则主要是指德育中的品德教育,我们常说的幼儿德育,指的是狭义的德育也即,幼儿德育主要是指品德教育,就是对幼儿进行人际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等方面的(思想)认识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指出幼儿德育的主要内容就是:“萌发幼儿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爱劳动的情感,培养其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等”。

2、社会性发展教育.

社会性发展教育就是通过个体社会化过程而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儿童正确的社会认知和良好的社会行为,促进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方面发展的过程。

这里所说的“社会认知”就是指个体对各种社会刺激加以综合认知的过程,如对自己和别人行为的认知,以及对社会交往关系的认知等。

社会行为是指个人在各种社会情境下的个体行为,是社会心理(社会认知)的外部表现。社会行为包括表情、姿态、言语、语气、活动等各种外显表现。一个人的社会行为主要取决于其社会认知水平。

社会性发展的三大方面,即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都包括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这两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认为,关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实质就是:培养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三方面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能力。

3、德育是幼儿社会性发展教育的核心和导向力量。

幼儿德育实质上就是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道德内化的过程,即把道德规范等逐步内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二是社会道德个性化的过程,即每一个体都有性别、年龄、智力、性格的差异,实现思想品德社会化的共同要求,不是把人变成一模一样的人,而是个性化的过程。社会道德个体化本身是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的(前已论述),那么在这整个进程中,德育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呢?

我们认为,人的社会性发展有两个维度(图略):一是水平(程度)维度,这有高、低之分;二是方向维度.包括两个方向,即亲社会性方向(与社会要求相适应并于社会有利的发展)和反社会性方向(与社会规范和要求相违背甚至相对抗的发展),在这一发展方向维度中还有一个中性的,即与社会既无利也无害的发展,那些“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管好自己,休说他人”的人,不可不谓之为“社会性发展程度很高”、“很适应社会”,但对社会却无甚益处。

由此可见,社会性发展程度很高.并不意味着个人发展得很好;社会性发展程度不高,并不意味着个人发展得不好。如果要想让社会性向高水平、亲社会性方向发展.就必须借助于德育。如果没有德育的导向与内在推动.社会性就不会向“高而亲社会”的方向发展。我们认为.德育(即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核心内容和导向力量,它保证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正确方向并推动社会性发展的进程。

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第5篇

一、品德与社会性发展的关系

近年来很多同志认为,对于学前儿童来说只有社会性发展问题而没有品德培养间题,并主张用社会性这一概念来涵盖品德等旧有概念;而有的同志则坚持采用品德和幼儿德育等概念认为社会性发展是与品德发展相伴的一个过程,不能代替或涵盖品德等概念。面对这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从根本上对幼儿品德和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进行考察,唯有正本清源,方可了却纷争。

1、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一样都是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内容。

作为儿童心理发展的两大方面,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它们有机地交织在一起并构成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完整统一体。这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全部实质所在。

目前,我国对“社会性”与“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还缺乏理论研究,不同研究角度对其定义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教育界对儿童社会性的理解则主要着重在“个人的社会性”,即所谓的儿童社会性就是指儿童个人的社会性而言的,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出生时所处的既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如家庭出身、籍贯、居住地区等等)所获得的先天的社会特性;二是由后天自身活动继承、学习、创造而获得的各种社会特性,称为后成社会性。我们常说的儿童社会性发展与教育,主要就是指儿童的“后成社会性”(即后天获得的社会性)而言的,它包括儿童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两大方面。

周宗奎(1992)在其专著《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中对“社会性发展”的解释为:“所谓的‘社会性发展’,又可叫作‘非智力发展’,系指除生理和认知发展以外的一切心理特征的发展。……‘社会性发展’与‘人格发展’是密切相联的,二者常常在很多意义上包含相同的内容。”我们认同这一概念。

2、儿童社会性发展包括自我系统、社交系统与社会规则(范畴)系统等三个方面的发展内容。

我们认为,儿童社会性发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自我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自我认知、自我意识、自我评价、自我反省和自我调节等方面的内容(庞丽娟、李辉,1993);二是社会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亲子交往、同伴交往、师生交往以及其它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内容;三是社会规则(范畴)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包括性别角色、社会角色、社交规则、社会规范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或范畴方面的建构与发展。这三个方面,可以涵盖我们认定的儿童社会性发展的所有内容。

3、无论从社会还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品德)都是社会性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就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人们为了维护集体的共同利益,而逐渐形成的一种为社会所承认的、调节人们行为的共同准则。道德实质上是人类的社会性(即由人的社会存在所获得的一切特性)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产物,并随着人类的社会性发展而继续发展。品德是每个人所具有的个体心理现象,是一个人按照一定的道德准则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固定的特点。儿童经历了初步社会性发展(1岁以内)—>自我意识发生(1岁以后从认识自己开始) —>品德发生(2岁左右有最初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品德不断完善(2岁一一)的过程。由此可见,品德也是儿童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并随着其社会性发展而发展,表现出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层次水平的品德.

4、品德是个人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社会道德个体化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

我们认为,品德并不直接是社会性发展的内容,它是个人社会性发展的产物及其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这是因为:首先,品德只是在道德活动中表现出的个人特点,如果没有道德活动就没有品德可言.因此,品德并不直接隶属于我们所提出的社会性发展三大内容中的任何一部分。其次,品德并不等同于道德,道德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对社会道德的理解、掌握与建构(即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品德则是个人在执行道德准则时才表现出来的固定特点。品德在个体社会化发生到一定阶段后才产生并表现为伴随着社会性发展而不断发展着。而实际上这就是社会道德不断个体化的结果,这是因为道德这种客观的社会存在.从儿童一生下来就开始伴随着其社会性发展过程而不断地向儿童个体施加各种影响(这就是社会道德个律化的过程),从而在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实质是因为道德个体化到一定程度)后才导致个体品德的产生。而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在品德产生以后并未结束,它伴随着个体社会性发展的进程而继续发展着,并贯穿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

二、幼儿德育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关未

1、德育与幼儿德育。

德育是为了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某一社会所需要的政治、思想观点和道德品质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活动。它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这是广义的德育概念。狭义的德育概念则主要是指德育中的品德教育,我们常说的幼儿德育,指的是狭义的德育也即,幼儿德育主要是指品德教育,就是对幼儿进行人际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等方面的(思想)认识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指出幼儿德育的主要内容就是:“萌发幼儿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爱劳动的情感,培养其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等”。

2、社会性发展教育.

社会性发展教育就是通过个体社会化过程而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儿童正确的社会认知和良好的社会行为,促进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方面发展的过程。

这里所说的“社会认知”就是指个体对各种社会刺激加以综合认知的过程,如对自己和别人行为的认知,以及对社会交往关系的认知等。

社会行为是指个人在各种社会情境下的个体行为,是社会心理(社会认知)的外部表现。社会行为包括表情、姿态、言语、语气、活动等各种外显表现。一个人的社会行为主要取决于其社会认知水平。

社会性发展的三大方面,即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都包括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这两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认为,关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实质就是:培养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三方面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能力。

3、德育是幼儿社会性发展教育的核心和导向力量。

幼儿德育实质上就是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道德内化的过程,即把道德规范等逐步内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二是社会道德个性化的过程,即每一个体都有性别、年龄、智力、性格的差异,实现思想品德社会化的共同要求,不是把人变成一模一样的人,而是个性化的过程。社会道德个体化本身是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的(前已论述),那么在这整个进程中,德育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呢?

我们认为,人的社会性发展有两个维度(图略):一是水平(程度)维度,这有高、低之分;二是方向维度.包括两个方向,即亲社会性方向(与社会要求相适应并于社会有利的发展)和反社会性方向(与社会规范和要求相违背甚至相对抗的发展),在这一发展方向维度中还有一个中性的,即与社会既无利也无害的发展,那些“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管好自己,休说他人”的人,不可不谓之为“社会性发展程度很高”、“很适应社会”,但对社会却无甚益处。

由此可见,社会性发展程度很高.并不意味着个人发展得很好;社会性发展程度不高,并不意味着个人发展得不好。如果要想让社会性向高水平、亲社会性方向发展.就必须借助于德育。如果没有德育的导向与内在推动.社会性就不会向“高而亲社会”的方向发展。我们认为.德育(即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核心内容和导向力量,它保证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正确方向并推动社会性发展的进程。

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第6篇

一、品德与社会性发展的关系

近年来很多同志认为,对于儿童来说只有社会性发展问题而没有品德培养问题,并主张用社会性这一概念来涵盖品德等旧有概念:而有的同志则坚持采用品德和少儿德育等概念,认为社会性发展是与品德发展相伴的一个过程,不能代替或涵盖品德等概念。面对这种众说纷坛、莫衷一是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从根本上对少儿品德和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进行考察,唯有正本清源,方可了却纷争。

(一)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一样都是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儿童心理发展的两大方面,社会性发展同认知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它们有机地交织在一起并构成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完整统一体。这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全部实质所在。

目前,我国对“社会性”与“社会性发展”等概念还缺乏理论研究,不同研究角度对其定义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教育界对儿童社会性的理解则主要着重在“个人的社会性”,即所谓的儿童社会性是就儿童个人的社会性而言的。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出生时所处的既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如家庭出身、籍贯、居住地区等等)所获得的先天的社会特性;二是由后天自身活动继承、学习、创造而获得的各种社会特性,称为后成社会性。我们常说的儿童社会性发展与教育,主要是就儿童的“后成社会性”(即后天获得的社会性)而言的,它包括儿童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两大方面。

(二)儿童社会性发展包括自我系统、社交系统与社会规则(范畴)系统等三个方面的发展内容

我们认为,儿童社会性发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自我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自我认知、自我意识、自我评价、自我反省和自我调节等方面的内容(庞丽娟、李辉,1993);二是社会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又包括亲子交往、同伴交往、师生交往以及其它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内容;三是社会规则(范畴)系统方面的发展,这包括性别角色,社会角色、社交规则、社会规范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或范畴方面的的建构与发展。这三个方面,可以涵盖我们认定的儿童的社会性发展的所有内容。

(三)无论从社会还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品德)都是社会性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就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人们为了维护集体的共同利益,而逐渐形成的一种为社会所承认的、调节人们行为的共同准则。道德实质上是人类的社会性(即由人的社会存在所获得的一切特性)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产物,并随着人类的社会性发展而继续发展。品德是每个人所具有的个体心理现象,是一个人按照一定的道德准则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固定的特点。

(四)品德是个人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社会道德个体化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我们认为,品德并不直接是社会性发展的内容,它是个人社会性发展的产物及其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

首先,品德只是在道德话动中表现出的个人特点,如果没有道德活动就没有品德可言。因此,品德并不直接隶属于我们所提出的社会性发展三大内容中的任何一部分。其次,品德并不等同于道德,道德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对社会道德的理解、掌握与建构(即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品德则是个人在执行道德准则时才表现出来的固定特点。

二、少儿德育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关系

(一)德育与少儿德育

德育是为了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某一社会所需要的政治、思想观点和道德品质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活动,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这是广义的德育概念。狭义的德育概念则主要是指德育中的品德教育,我们常说的少儿德育,指的是狭义的德育。也即,少儿德育主要是指品德教育,就是对少儿进行人际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等方面的(思想)认识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少儿园工作规程》中指出少儿德育的主要内容就是“萌发少儿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爱劳动的情感,培养其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等”。

(二)社会性发展教育

社会性发展教育就是通过个体社会化过程而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儿童正确的社会认知和良好的社会行为,促进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方面发展的过程。

这里所说的“社会认知”就是指个体对各种社会刺激加以综合认知的过程,如对自己和别人行为的认知,以及对社会交往关系的认知等。社会行为是指个人在各种社会情境下的个体行为,是社会心理(社会认知)的外部表现。社会行为包括表情、姿态、言语、语气、活动等各种外显表现。一个人的社会行为主要取决于其社会认知水平。社会性发展的三大方面,即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都包括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这两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认为,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实质就是培养儿童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等三方面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能力。

(三)德育是少儿社会性发展教育的核心和导向力量

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第7篇

关键词 皮亚杰 儿童 道德情感 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Piaget's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Development and Moral Education

ZHAO Xin

(College of Education,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Abstract Piaget considered moral and emotional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cognitive development are closely linked, based on the children's cognitive development, emotional and moral development of children also experienced sensorimotor stage, pre-operational stage, 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 and the formal operational stage, and children develop at different stages of moral emotions show different stages of features. Piaget considered moral emotion is inherent power to stimulate children's moral behavior, moral cognition affects children's choices, but also the formation of moral beliefs children develop good moral habits necessary conditions. Therefore, we in the actual moral education of children to follow the moral law of emotional development, improving the level of moral awareness of children, teachers and students take full advantage of influence emotional communication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moral.

Key words Piaget; children; moral sentiments; moral education

1 道德情感发展理论

皮亚杰认为,心理活动是最基本的因素,所有的行为都有其活动的工具和技术,即动作和认知,同时,所有的行为也都要有其动机和目的,即情趣。因此,情感和认知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在整个儿童期和青春期,人的情感发展和认知发展是一致的”①所以阐述儿童的道德情感发展必须建立在皮亚杰的儿童认知发展理论上,为了更好地阐述儿童的道德发展理论的阶段性特征,下面将按儿童认知发展理论的四个阶段:感知运动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和形式运算阶段来探讨儿童道德情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1.1 感知运动阶段

皮亚杰把婴儿出生到2岁半称为感知运动阶段,这个阶段对儿童发展十分重要,“因为在这一期间他建成了所有的认识基础,作为他日后知觉发展和智慧发展的起点,同时还建立了一定数量的基本的情绪反应,这些将部分地决定着他日后的情感。”②这一时期儿童认知发展的主要特征是大约在1~1.5岁时儿童获得了“客体稳定性”认知特征。与此前相比,儿童已经开始把自我与外界分开了。皮亚杰认为“对儿童来说,这是物质世界客观化的开始,是一次‘哥白尼式’的革命。”③相应的,在这一阶段儿童道德情感发展也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刚出生时,婴儿情感仅仅与自身的本能反应相关,随着婴儿的生长,他的情感反应与其自身的简单动作直接相关。但是,当儿童的认知发展到获得“客体稳定性”后,婴儿的情感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与客体的构成紧密相关,借助现实的内在一端,开始肯定意识到有一个‘自我’,以区别于外在的或客观的一端。另一方面,对在和这个‘自我’类比之下,把客体视为生动的、有生气的和有意思的东西了。对于人类这个特别不可预测的有趣的客体而言,尤其是这样。乐与愁、成功与失败这些基本感情现在由于人与物的客体化而发生了变化,发展成为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了。”④

1.2 前运算阶段

这一阶段为2~7岁,其主要认知特征是儿童开始使用象征性符号――语言。语言的使用极大地扩大了儿童的交往范围,提高了儿童的交往能力,同时语言的使用保证了儿童与成人进行言语上的交流,对儿童以后的道德情感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儿童道德情感发展方面,此阶段儿童对成人单方面服从的特征,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在皮亚杰看来“既不像康德所认为的来自法律,也不像涂尔干所主张的来自体现个人的社会集体;它是幼儿和他周围人的感情关系中的一个主要现实。”⑤在儿童与成人的语言交流过程中,成人无形之中对儿童造成一种强制与服从的心理限制。正如皮亚杰在《儿童的语言与思维》指出那样,由于“儿童对成人说话,首先是把他当作真理的源泉,而不是把他当作具有同等智力的反对者或合作者。”⑥成人便利用儿童的这样的心理,加强自己的“权威”,使儿童在情感方面养成一种顺从心理。

1.3 具体运算阶段

皮亚杰认为,7~12岁的儿童认知的发展进入了具体运算阶段。这一阶段的认知特点为儿童从以“自我为中心”状态中解脱出来,进入了具体运算阶段。认知已经有了可逆的特点,那么,一方面在与人交流时,儿童能区分自己与他人观点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从而综合分析不同的观点,得出自己的看法。另一方面,思维的可逆性也提高了儿童与他人交流,尤其是与成人之间的交流时的地位,缩小了儿童与成人之间的差距。在道德情感方面,儿童由前一阶段对成人单方面服从发展为该阶段的尊敬成人,同时也要求成人尊敬自己的道德情感特征。

1.4 形式运算阶段

皮亚杰把儿童12岁以后称为形式运算阶段。这一阶段儿童的认知方面发生了质的改变,出现了抽象逻辑运算。这个阶段,儿童的思维只能在具体的实物上进行运算,不能脱离具体实物,但是进入形式运算阶段后,儿童的思维运算便可以脱离实物,借助抽象命题进行运算。相应地,这一阶段儿童的道德情感发展也出现了新的特征,由于儿童道德情感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有着密切联系,所以在此阶段儿童的道德情感中不可能有理想、愿望等抽象的观念。儿童的思维方式发生了变化,可以超越自身的具体经验和具体实物,通过抽象思维方式去思考有关理想、观念、意识形态等抽象概念。皮亚杰认为此时儿童能够对理想、观念、意识、公正、合理和审美等抽象概念产生情感。

2 道德情感在道德发展中的作用

有关情感在道德发展中的作用,历史上存在着两种分歧的观点。一种以苏格拉底、柏拉图为代表,他们认为情感对道德发展有消极影响。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即知识,柏拉图更强调知识即美德,强调人只有通过纯粹的智慧才能获得道德,只有人的受到理智的控制,人的道德才能获得发展。在道德教育方式上,这种思想倾向认为道德教育就是对善的知识的追求,道德习惯养成就是要学会用人的理性来控制人的感情,强调道德灌输,提倡奖励与惩罚。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人的道德与理智是没关系的,相反,与人的情感则密切相关。人的道德行为只有通过人的道德情感才能得到解释,人的理性应该服从人的情感。

皮亚杰通过对儿童情感发展在道德发展中的作用的研究表明,人的行为是一个整体,“情感构成行为模式的动力状态,而行为模式的认识方面则单独与结构相关。没有一个行为模式(即使是理智的)不含有情感因素作为动机。但是,反过来讲,如果没有构成行为模式认知结构的知觉或理解的参与,那就没有情感状态可言。”⑦所以,皮亚杰认为任何行为都包含理性和情感的因素,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具体来说,皮亚杰的研究揭示了道德情感在道德发展中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情感是道德行为的内在激发力量。皮亚杰认为,情感构成人的行为模式的动力状态,没有一个行为模式不以情感因素为动机的。“作为一种内在的力量,道德情感对道德行为的发生和形成以及对道德行为的控制与调节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⑧现实中有很多例子,课堂中,一些学生总是破坏课堂纪律,不论老师怎样去批评他,甚至惩罚他都无济于事。但是,当老师用心与他交流,对他说“假如你是老师在讲台上讲课,下面的同学都不听你的,各玩各的,你会不会伤心?”效果却比惩罚他好得多,这说明老师的谈话之所以有效果,是因为触动了学生的感情,能够激起他相互尊敬的道德情感。许多老师的实际教学经验都表明,只有在动之以情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教育才是有效的。

其次,道德情感影响道德认知的选择。皮亚杰在研究中发现,同一阶段的儿童由于情感发展的不同情况,最终做出的道德判断是不同的,情感发展水平高的儿童比情感发展水平低的儿童做出的道德认知选择更加成熟。因为情感具有强化定势的功能,个体以前所获得的体验会对个体产生刺激作用,从而储存在记忆中,再通过个体本身已有经验的同化与顺应作用,形成个体的心理背景。在遇到新的情况时,这些情绪体验会经过信息加工与外界寻求一种“平衡”,因此,积极健康的情感能使道德认知充满活力,消极悲观情绪会压抑人的道德认知能力或把人的道德认知引入歧途,从而使个体作出不同的道德认知判断。

最后,道德情感是形成道德信念,养成良好道德习惯的必要条件。信念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稳定的、持久的力量。“道德信念是感情化了的认识,它是道德认知与道德情感的‘合金’。”⑨道德信念下产生的道德行为,不仅体现了个体对道德规则的理性认知,也包含个体对道德规则的情感体验。

皮亚杰对道德情感发展的研究,为我国学校道德教育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借鉴作用。那么,在实际的道德教育中我们该如何培养儿童的道德情感呢?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遵循儿童情感发展的规律。皮亚杰道德发展理论表明,儿童情感的发展同儿童认知发展密切相关,情感的发展由于认知结构的不同水平也表现出相应的阶段特征。各个阶段的认知发展水平是儿童情感发展心理基础,因此,要很好地促进儿童情感的发展,我们就要遵循儿童情感发展的规律。例如,学龄前儿童的情感发展进入了相互尊敬的阶段,那么在实际的教学中老师就要尊重儿童,平等的对待儿童,把儿童当作是一个有独立意识的个体,不能像感知运动阶段和前运算阶段那样把儿童简单成被灌输道德规则的对象了。同时,也应该了解这一阶段儿童的抽象思维能力还没形成,因此,小学阶段对儿童进行“祖国”、“人民”、“理想”等抽象概念教育时不能简单说教,讲一些大道理,而是要结合儿童的具体性思维特点,进行实物教学。例如,可以教认识“国旗”、“国徽”等。只有满足了儿童的道德需要和情感需要的教育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只有在遵循儿童情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教育才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二,提高儿童的道德认知。皮亚杰的研究表明,儿童认知水平的发展制约着儿童情感的发展水平。一方面,儿童的很多情感发展都是建立在儿童自身已有的认知水平和经验的基础上的。另一方面,儿童的认知发展水平影响着其情感的表达方式。这就要求我们在道德教育实践中要清楚的认识到:为了促进儿童道德情感的发展,首先必须提高儿童道德认知水平。儿童对一个事物的道德情感是建立在对其有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的,对于那些没被儿童认识的事物,它们是没有任何情感价值的。例如,依照皮亚杰关于道德发展的理论来看,要对儿童进行理想、祖国、爱国主义等这类抽象概念的教育时,我们不能不考虑儿童的认知发展水平,要是这类抽象概念对儿童具有价值,儿童必须具有形式思维能力。所以说感觉到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

第三,发挥师生感情交流的影响作用。学生的道德发展受到学校、家庭和社会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在众多的影响因素中,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经常的、最直接的、最显著的。因为,家庭和社会等因素对学生的影响是偶然的、间接的、无意识的,而老师对学生的影响则是经常的、直接的、有目的,学校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师无小节,处处是楷模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关于教师情感对学生的影响作用,美国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做了一个著名的实验,实验结果表明教师的期望对儿童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现象也被成为“罗森塔尔现象”。在老师和学生的交流中,老师言语中所包含的情感、态度、价值感等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些影响对学生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道德情感――这是道德信念、原则性、精神力量的血肉和心脏,没有情感的道德教育就变成了千枯的、苍白的语句,这种语句只能培养出伪君子。”⑩在实际的教学中,道德情感在儿童道德发展中的重要性还没有引起广大教育者应有的重视,重视道德说教,轻视儿童的情感发展的现象还大量存在。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理论,尤其是儿童道德情感发展理论为我国学校道德教育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意义,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注释

①④皮亚杰.儿童的心理发展[M].傅统先,译.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2.8:34;35-36.

②⑦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M].吴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5:5;132.

③⑨陆有铨.皮亚杰理论与道德教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4:36;135.

⑤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杭州大学教育系编译.现代西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流派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372.

⑥ 皮亚杰.儿童语言与思维[M].傅统先,译.北京:文化教育出版社,1980.6: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