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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合集7篇)

时间:2023-07-16 08:24:07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第1篇

关键词: 早期儿童 音乐教育 独特性

什么是早期儿童音乐教育?通过梳理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研究文献,我们发现:人们普遍把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仅仅作为一个日常生活用词在使用,并没有对其进行科学的界定。人们把早期儿童的音乐教育,与学校音乐教育混为一谈了,在实践中也没有加以区别。

笔者综合分析后认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应该把握好早期儿童和音乐教育这两个词的内涵。早期儿童音乐教育虽然属于音乐教育的一个分支,但是其并非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有其独特性。

一、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其音乐教育的独特价值取向

理论上分析,0~6岁学龄前儿童的音乐教育应该是广义的,本文认为应该包括幼儿园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以及家庭音乐等,但具体的学习目的、内容与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略有差别,关键是由早期儿童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建立在年龄基础上的早期儿童的生理、心理的特点决定了他们的身体活动能力、音乐学习能力、音乐理解能力的局限性。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阐述了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皮亚杰认为人类是通过认知来有效适应环境的,人类的思维以表征行为和动作的图式进行组织,通过同化和顺应的交互作用,使个体得到发展。因此,皮亚杰将儿童的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感觉运动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和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早期儿童主要包含在前两个阶段。

感觉运动阶段儿童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各种感官和肢体动作感知外部世界。音乐是一门听觉的艺术,音乐的学习首先从聆听音乐入手。因此我们必须为儿童提供丰富多样的音响环境,这包括他们的歌声、器乐声及生活中的各种声音,以便儿童积累初步的音乐听觉经验。

前运算阶段儿童主要特点是伴随语言发展,储存了各种表象,可以用符号进行思维,促进了想象的发展;以直觉思维为主,没有建立守恒,儿童跟周围世界的相互作用仍以感官为主。因此,同样要为儿童提供丰富多样的音乐,引导儿童辨别各种音乐要素的差别,同时辅以可操作的玩教具(打击乐器、节奏图谱等),便于儿童多感官通道参与学习音乐。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早期儿童仍然处于感官学习的阶段,因此其音乐教育也要以刺激感官为主,丰富他们的音乐感性经验;并且充分利用身体动作与音乐之间的密切关系,将身体动作和音乐有效结合进行音乐教育。

美国音乐教育家雷默说:“如果一个人想胜任自己的专业,如果一个人的专业要在整体上卓有成效,那么某种哲学――即有关该专业的本质和价值的整套基本信念――则是需要的。”①因为“一种音乐教育的哲学为我们的专业生活提供了基础,既解释了其作为一个领域的价值,也指导着我们的行动”②。音乐教育哲学可以说是对音乐教育的看法或者说是音乐教育的观念,一般包括对于音乐教育的本质、目的、价值和方法的看法。当前主流的音乐教育哲学是雷默的音乐教育审美哲学和埃里奥特的关注音乐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两种。雷默强调音乐教育以“审美教育为核心”,而埃里奥特则反对雷默的观点,认为其割裂了感知与创作的联系,提出音乐是一个多样化的人类实践,强调音乐教育的实践,主要探讨聆听、表演和音乐表演本质间的关系。

作为音乐教育分支的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我们无法完全抛开这两种哲学的争论,但正如埃里奥特本人所说的“没有绝对正确的音乐教育哲学”。那么,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应该何去何从?早期儿童的特点可以指引我们选择合适的哲学观。美是必然存在于音乐教育中的,我们不可否认审美是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但面对倾向于用感官和肢体动作来认识周围世界的儿童我们也不排斥实践。2012年教育部制定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就是最好的证明,其中关于艺术领域是这样说明的:“每个幼儿心里都有一颗美的种子。幼儿艺术领域学习的关键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③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性

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价值取向,决定了早起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目的的独特性

美国音乐教育家EdwinE.Gordon在其著作《AMusicLearning Theory for New bornand Young Children》中强调,音乐启蒙教育要早,最好从0岁开始,他通过对18个月前儿童的音乐教育研究,他坚信音乐学习是有关键期的,除非在5岁前在家庭或者幼儿园建立音乐学习的基础,否则后续将无法弥补。

蒙台梭利强调幼儿的音乐教育是启蒙教育。因此,我们必须及早对早期儿童进行音乐教育。我们一直强调的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也并非为了把早期儿童塑造成为专业的音乐家,而是希望播下“音乐的种子”,为早期儿童奠定初步的音乐学习的基础,激发学习音乐的兴趣,不断提升他们音乐欣赏和创造力。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内容与形式的独特性

音乐作为一门听觉的、情感的艺术,我们相信音乐学习必然是由音乐感受与体验开始的,这是早期儿童进入音乐的必经之路。因此,基于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为其提供丰富他们的音乐感受和体验,科学合理地引导他们正确理解音乐。从而提高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据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音乐教育。

1.营造音乐感受与体验的环境

早期儿童的发展不是自然而然地、不是自发地、不是通过天生素质的逐渐成熟来实现的,而主要是决定于后天环境的学习。EdwinE.Gordon强调18个月以前的儿童就应该拥有丰富而多样化的音乐环境,广泛地接触音乐。

2.音乐律动

通过皮亚杰的理论我们已经知道早期儿童的发展是动作在先,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早期儿童用肢体动作对音乐的反应更早一些。这也是什么我们不排斥实践的原因。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中最重要的要素且和生活密切关联的是节奏性的动作”④,据此我们认为音乐律动是适合早期儿童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贯穿早期儿童发展的始终。

3.歌唱

歌唱是人的天性,柯达伊说过,歌唱属于每一个人。当然最关键在于早期儿童动作发展的同时语言也在逐渐发展,音乐和语言都是一种符号,我们应该像对待语言学习一样对待音乐。随着早期儿童语言从辅音、元音、单音节词、双音节词……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营造音乐的环境,鼓励他们随着音乐哼哼或者喃喃发音,EdwinE.Gordon认为早期儿童越早开始音乐的喃喃发音,将来就越有可能获得音乐感。因此说唱活动是更适合早期儿童的一种歌唱方式。

4.探索音响和乐器演奏

早期儿童主要用感官来认识世界,其中听觉作为一种重要的获取信息的通道,在早期儿童的学习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2岁前,他们对周围世界的各种声音感兴趣,并喜欢通过探索敲击玩具、用品等发出各种声音。乐器演奏是早期儿童音乐表现的重要方式,符合他们的兴趣,是他们很好的音乐体验,有助于培养早期儿童的音乐节奏感。

综上所述,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并非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早期儿童的音乐教育有其独特性。这主要是由早期儿童身心特点决定的。而通过对音乐教育哲学价值取向分析,我们发现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不是音乐家,而是接触、感受、聆听、表现音乐的独特个体。因此,对于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并没有明确的概念,这可能跟我们对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目的的期望值不高有关。

三、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如何遵循其独特性

在早期儿童的空间尽可能地提供符合他们身心发展特点的音乐教育内容。

(一)丰富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经验

如何为早期儿童创造良好的音乐环境?可以借鉴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提出的儿童发展理论模型,他强调“环境中的发展”,并将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划分为微系统、中间系统、外层系统和宏系统组成的嵌套模型。微系统主要指家庭和学校,中间系统是两个以上的微系统相互联系和彼此作用,外系统是个体没有参与,但却对个体有影响的环境,比如社区,宏系统:基于上述三个系统的社会文化环境。

因此我们要构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环境,需要从家庭和幼儿园(早教机构)、家园沟通、社区音乐(区域音乐)以及整个社会音乐文化环境入手,整体联合为早期儿童音乐创设丰富多样的音乐接触的环境,使音乐生活化,以此唤醒早期儿童对音乐的敏感性,提升他们的音乐感受力。

以幼儿园的音乐教育为例⑤:

首先,引导幼儿感受、发现和欣赏周围环境中的各种音响,培养幼儿对各种声音的倾听兴趣和倾听能力。例如我们可以引导幼儿倾听自然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风声、雨声,汽笛声、火车的隆隆声等)及各种打击乐器的声音。

其次,创设丰富多样的日常音乐活动。可以是无意识地听,将音乐作为背景音乐,进行音乐律动和即兴创作表演;也可以是有意识地专注于音乐的活动,例如音乐歌唱、音乐欣赏等。

最后,创设幼儿音乐活动的空间和时间。设置丰富的音乐区角活动,引导幼儿能够较长时间专注于某一音乐活动。

(二)提供早期儿童音乐表现的机会

首先,处于动作发展敏感期的早期儿童,可以充分利用音乐律动的乐器――身体,探索、尝试、发现各种各样的身体动作,以音乐节奏为媒介将身体动作和音乐联系在一起,产生丰富多样的音乐律动活动。在节奏活动中创编动作,准备一些动物的图片,并注明是哪种动物,让幼儿用走路、跳跃等动作表现这种动物。其他的一个或多个同伴可以根据动作的节奏敲打乐器或拍手,并让大家猜一下你装的是哪种动物。

其次,为早期儿童多提供歌唱表演的机会。幼儿在歌唱时,创编动作并表演,不仅能提高幼儿的表现能力,还能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幼儿创编动作的能力有限,我们可以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周围的环境,通过让幼儿观察周围生活,认识更多的事物,丰富其感性经验,了解生活,有利于动作更加形象逼真。

最后,乐器演奏。乐器演奏主要是打击乐器,例如大鼓、铃鼓、沙槌、三角铁等没有固定音高的乐器,在奥尔夫教学法中还有固定音高的琴,例如木琴、钟琴、定音鼓。

在音乐律动和乐器演奏过程中,要注意孩子的身体发育情况,对早期儿童而言大肌肉动作先于小肌肉动作,精细动作相对弱一些,因此在乐器演奏时注意选择适合他们身体活动特点的动作进行。

(三)激发早期儿童音乐创造的兴趣

每个幼儿都有创造的需求,具有创造的潜能,他们也喜欢创造性的活动。

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认为:节奏是音乐的生命,是音乐生命力的源泉。他强调从节奏入手进行音乐教育。在实践中利用节奏进行创编活动更有利于幼儿创造力的培养。给幼儿提供一些节奏乐器,或者是教师与幼儿一起制作的简易节奏乐器,并教给他们正确的用法,让幼儿用这些乐器为歌曲、诗歌、歌谣配伴奏;让幼儿熟悉基本的节奏型,如2/4拍等,并用不同的节奏型朗诵诗歌、古诗;还可以用不同的节奏型来做一些节奏游戏⑥。

创造性的提高有赖于不断积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因此,创造性的音乐教育就是通过生活的点滴为早期儿童丰富和积累知识经验,培养幼儿对音乐的兴趣,激发幼儿的想象,并从中获得愉快的音乐体验,为幼儿音乐的创造性奠定基础。

本文依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发现早期儿童本身的独特性,逐层分析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内容,期望带给早期儿童更好的音乐教育。旨在通过提供良好的音乐学习环境,从最简单的音乐要素学习,丰富早期儿童的音乐经验,采用适合的内容,运用恰当的方式,启蒙早期儿童的“音乐种子”,激发他们音乐学习的兴趣,提升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

注释:

①[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9.

②[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第3版)[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5.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57.

④Rae.Pica,著.王惠姿,译.0-8岁婴幼儿肢体动作经验与教学[M].台北:华腾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2-6.

⑤孙文云.聆听.感受表现:来自蒙台梭利音乐启蒙教育思想的启示[J].教育导刊(下半月),2014(2):89.

⑥孙文云.浅谈婴幼儿音乐创造性的培养[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2(4):131.

参考文献:

[1][美]戴维.埃里奥特.齐雪,等译.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

[2][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第3版)[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

[3][美]格雷珍.希尔尼穆斯.比尔,著.杨力,译.体验音乐――美国音乐教育理念与教学案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

[4][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6]Rae.Pica,著.王惠姿,译.0-8岁婴幼儿肢体动作经验与教学[M].台北:华腾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

[7]孙文云.聆听.感受表现:来自蒙台梭利音乐启蒙教育思想的启示[J].教育导刊(下半月),2014(2).

[8]孙文云.浅谈婴幼儿音乐创造性的培养[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2(4).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第2篇

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对策一、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目标功利化

家庭音乐教育,追求一定的功利性目标是合情合理的,但过于强烈的功利追求,将危害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并背离了音乐教育真正的目标轨道。例如,不具备音乐天赋的儿童,被家长逼迫朝音乐家的方向发展,甚至采取危害儿童身心发展的强制性手段,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而且极大地伤害了儿童的心灵,造成性格上的扭曲。对学龄前儿童实施家庭音乐教育,家长的动机直接影响孩子学习的积极性。要科学地实施音乐教育,家长首先要端正音乐教育的态度,认识到具有音乐天赋的儿童毕竟是少的,过高的音乐目标是不切合儿童的实际发展水平的,家长应该从素质教育的角度看待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注重儿童身心全面发展,避免功利性教育的不良后果。

(二)教育内容理想化

音乐既是鲜活生动的,通过听觉,儿童可以在头脑中形成鲜明有趣的形象并产生音乐的美感,让儿童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成长。但是,音乐又是抽象的,由抽象的音符组成,并且倾注了作曲家的情感,在理解上由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的差异和生活经验的不同,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尤其一些比较“纯粹”的音乐作品,成人如果不通过专业训练和引导,也很难理解和掌握,因此,科学的音乐教育,应根据对象的不同选择不同的音乐作品,作为儿童,应选择与儿童身心发展相适宜的音乐作品。目前在家庭实施音乐教育时,由于家长急切盼望子女成为音乐家,就不顾儿童的特点和现实水平,拼命赶进度拿一些孩子根本无法理解的音乐作品给儿童。

(三)教学模式传统化

很多家长过于强烈的功利追求,在家庭音乐教育中长期以来普遍采用的是以成人为中心的灌输式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家长对孩子的管理与控制,但它存在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忽略儿童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许多家长强调儿童的音乐学习任务就是要消化、理解讲授的内容,忽略了儿童是有主观能动性的、有创造性思维的活生生的人。不难想象,作为认知主体的儿童在整个音乐教育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音乐教育就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更不可培养创造型人才。

(四)评价标准片面化

许多家长对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价值理解过于狭碍,认为学习音乐就是掌握某种音乐技能并在适当的场合上表现出来。如弹钢琴、学唱歌等。这样的教育观念,其危害性是不可估量的。家长要求儿童学会并掌握某种音乐技能是可以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行的,但不要过于强烈的追求技能技巧的获得,还要注重儿童情感和智能的发展,充分挖掘音乐教育中儿童情感和智能方面的创造潜能,这样才有利于儿童身心全面的健康发展。如果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长期置儿童的潜能发展于不顾,把孩子封闭在机械的音乐技能技巧训练上,孩子慢慢地就会反感音乐教育甚至恐惧音乐学习,最可悲的是,儿童的童年、童真、童心都将随之消失,这样不仅音乐没有学好,创造潜能也受到限制

二、教育对策

(一)树立科学化的学龄前儿童教育观

处于学龄前时期的儿童,好动、好玩、好奇、好模仿是这个时期的孩子的典型特征,并且他们的注意力持续时间非常短,情绪转换较快,这些特征就决定了他们在各种活动中追求的是如何使自己感觉愉快欢乐、心情愉悦,趣味也就成为他们参加活动的准则。音乐作为学龄前儿童所应掌握的一门艺术,家长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时,就必须正确了解孩子的特点,把握孩子的心理,准确掌握孩子的需求,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使家庭中的音乐教育成为孩子喜欢的愉快的活动。这样,家庭音乐教育才能起到应有的教育作用。

(二)选择弹性化的音乐教育内容

要实现促进孩子音乐能力发展的教育目标,家长应根据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为其提供丰富多样的、可供孩子选择的音乐教育内容。其中,关键是要选择有弹性的音乐内容,以满足幼儿的不同发展需求。教育内容的弹性是指其伸缩性和灵活性,具有难度适中、形式简约、意义含蓄等特点。这样的音乐作品不是一个僵死的、固定不变的东西,而是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去理解和发展,可以不断地重复使用,以增加音乐作品的趣味性,从而满足幼儿的不同需要。

(三)确保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兴趣化

教育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就是让学习者对学习的对象产生浓厚的兴趣,儿童就会自觉地去学习。学龄前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培养孩子对音乐的兴趣,让孩子喜欢音乐,热爱音乐,让孩子的生活中充满音乐。这个时期培养起来的音乐情感,将影响一个人的以后生活甚至是一生。因此,首要任务不是让孩子掌握几种音乐技能,而是帮助孩子真正的爱上音乐,在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中要为儿童创设适宜的音乐环境,激发出孩子对音乐的兴趣。如用音乐来创编故事,或将儿童感兴趣的故事创编成短小轻快的音乐供儿童演唱和欣赏,也可通过游戏的方式培养儿童的兴趣,这都将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孩子的天性,会让孩子在童年阶段真正爱上音乐。

(四)突出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家庭化的特点

学龄前儿童的家庭音乐教育,有其独特性。首先,在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中,一定要突出亲子活动的氛围,淡化学校教育中那种僵化式的知识传授的环境,可以使孩子在一种很温暖的环境中轻松学习。其次,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要突出特有的随机性和灵活性。在家庭中,孩子是父母唯一的教育对象,家庭的音乐教育是和家庭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对儿童的音乐教育,可以在家庭生活的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随时随地的进行,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如可以在餐桌上让儿童感受不同的声音,通过敲打餐具感受丰富的、多姿多彩的音乐世界;在野外散布时,让孩子倾听大自然的奇妙多彩的声音。

(五)确立儿童个性化的音乐教育评价目标

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评价应顺应社会对教育的要求,应强调评价以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家庭作为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机构,也应符合这一需求。因此,作为家长必须改变自己的价值观念,从单一的对儿童掌握多少音乐知识、技能的评价转为关注儿童的情绪、情感的发展。首先,家长要学会自我反思,不断进行自我评价,在每一次音乐学习活动结束后进行自我反思。如通过本次音乐活动,幼儿是否体验到了与家长合作的欢乐,孩子的情感、兴趣是否最大程度的得到了满足,等等。其次,家长要鼓励孩子进行音乐表现,允许幼儿在音乐活动中以他自己个人化的方式来表达他对音乐的独特感受和体验。

参考文献:

[1]张卫民.儿童艺术教育创新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第3篇

音乐是反映现实生活和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一门艺术,音乐有它特殊的艺术表现手段,学前儿童音乐是反映0―6岁儿童的生活和表达他们的思想感情艺术。它是根据学前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点对儿童实施音乐教育的。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既要遵循儿童学习音乐的过程,按照儿童心理发展的特点对儿童进行音乐基本知识、技能的教育和熏陶,更要以全面教育为中心,通过音乐的手段、音乐教育的途径促进儿童在身体、智力、情感、个性、社会性等方面的和谐发展按,是以一种以音乐为手段来进行的人的基本素质教育。

二、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作用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对儿童进行美育的重要手段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审美过程,是一种通过音乐活动提高儿童认识美、体验美、创造美的过程。因为在儿童每唱一首歌曲,每弹一首乐曲,每跳一段舞蹈时,在每次音乐活动中,都能使儿童得到美的教育。例如:在教幼儿《孔雀舞》时,幼儿跟着老师一起孔雀昂着头走路的动作,做好孔雀开屏的动作,使幼儿体验到身体线条给幼儿带来的美感。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有利于开发儿童右脑,增进大脑功能

学前时期是大脑发育最快的时期。因为这个时期,脑的外观形态,和重量都处于变化之中,大脑皮层也正处于发育之中,需要新颖鲜时的信息刺激以开发智力。在这一阶段,儿童若能经常进行音乐活动,大脑右半球得到良好发展,整个大脑也就能在左右两个半球的紧密合作下 增进其功能。因此,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对儿童的脑的健全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使儿童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1.促使儿童听觉能力发展

学前儿童时期是人生中听觉能力十分发展最迅速的时期。音乐是声音的艺术,儿童时期学习音乐并进行听觉训练是十分必要的。儿童在学习音乐时,不断地学习分辨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不断学习分辨声音的音色、音质等,是听觉敏锐程度提高。因此,音乐作为教育手段对儿童听觉能力的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2.促进儿童语言能力的发展

一首好的歌曲同样是一首好的诗歌。儿童在学习唱歌的同时也扩大了词汇的积累。音乐和语言都有节奏、句子,同样具有高低、强弱、快慢、音色等变化等表情因素,经常让儿童听音乐,这对提高学前儿童的口语表达能力十分有益的。

3.促进儿童注意、观察、记忆能力的发展

音乐是时间艺术。她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流逝。所以,在音乐活动中,儿童为了学会唱歌,必须注意倾听音乐,为学会舞蹈动作或乐器演奏,必须注意倾听和记住与动作或演奏有关的音乐特点等。在这些活动中,儿童的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都能得到发展。

4.促进儿童情感的发展

音乐能够直接而有强烈地影响人们的感情,触及人们的心灵深处。一首好的音乐作品,一次好的音乐活动所产生的强烈感情之影响,甚至会成为儿童终生的精神财富。多参加音乐活动,儿童的积极感情一定会丰富起来。

5.促进儿童个性的发展

个性主要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理想和世界观等,个性有着极大的个别差异。音乐不仅是通过音响来反映人们思想感情的艺术,而且也是极富个性的艺术。正是因为音乐本身具有个体性的特点,使得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在唤醒儿童的主体意识、促进儿童的个性发展上有着独特的教育

作用。

6.促进儿童的社会性发展

学前儿童的社会性是在与周围人群的交往中发展起来的。音乐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提供人际交往的机会,满足人的交往需要。成人与儿童,儿童与儿童之间的音乐交往,如合唱、合奏、集体舞等,使儿童体会到与人合作和与人共享的快乐。在音乐活动中,学前儿童与人交往的需要和信心也得到了不断的加强。

三、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任务

激发学前儿童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

由于儿童有意识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差,所以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受兴趣的直接支配。教师应根据儿童学习的特点,使儿童对音乐活动抱有积极的态度,并使这种兴趣得以巩固、保留,以至成为终生的一种需要。所以,激发儿童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就成为对儿童进行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

重视学前儿童音乐能力的培养

促进学前儿童音乐素质的发展是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其中,音乐能力的发展是音乐素质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包含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作力等,是多种音乐能力的综合。音乐能力人人具有,大多数儿童不是不具备音乐能力,而是由于在他最容易接受音?费盗返哪炅淙鄙佟岸?朵”和“心灵”的训练,从而丧失了天生的音乐能力。所以说,重视儿童音乐能力的培养是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一个核心问题。

指导学前儿童学习简单的音乐知识和技能

为儿童的音乐活动伴奏、教儿童欣赏音乐、排练和指挥节奏等,都必须掌握一定的音乐技能,这样才能保证教学上的一定艺术质量。因此,指导学前儿童学习简单的音乐知识和技能是必不可少的。但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不能忽略审美能力的培养,要防止过分地以一些专业训练的要求来对待儿童,枯燥的技能训练是无益的。

注意发挥音乐的教育作用

音乐艺术不是靠直接的说理,而是以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激励人的感情,给人以启示,发挥其感染教育作用,使儿童从小对周围世界能有正确的认识,有一定的社交能力,对自己有充分的自信心,有责任感,有毅力,有克服困难的勇气,有助人为乐的集体主义精神等。音乐教育可以净化儿童的心灵,陶冶儿童的情操,培养儿童高尚的道德品质。教师要充分发挥音乐艺术教育之优势来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第4篇

笔者综合分析后认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应该把握好早期儿童和音乐教育这两个词的内涵。早期儿童音乐教育虽然属于音乐教育的一个分支,但是其并非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有其独特性。

一、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其音乐教育的独特价值取向

理论上分析,0~6岁学龄前儿童的音乐教育应该是广义的,本文认为应该包括幼儿园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以及家庭音乐等,但具体的学习目的、内容与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略有差别,关键是由早期儿童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建立在年龄基础上的早期儿童的生理、心理的特点决定了他们的身体活动能力、音乐学习能力、音乐理解能力的局限性。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阐述了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皮亚杰认为人类是通过认知来有效适应环境的,人类的思维以表征行为和动作的图式进行组织,通过同化和顺应的交互作用,使个体得到发展。因此,皮亚杰将儿童的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感觉运动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和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早期儿童主要包含在前两个阶段。

感觉运动阶段儿童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各种感官和肢体动作感知外部世界。音乐是一门听觉的艺术,音乐的学习首先从聆听音乐入手。因此我们必须为儿童提供丰富多样的音响环境,这包括他们的歌声、器乐声及生活中的各种声音,以便儿童积累初步的音乐听觉经验。

前运算阶段儿童主要特点是伴随语言发展,储存了各种表象,可以用符号进行思维,促进了想象的发展;以直觉思维为主,没有建立守恒,儿童跟周围世界的相互作用仍以感官为主。因此,同样要为儿童提供丰富多样的音乐,引导儿童辨别各种音乐要素的差别,同时辅以可操作的玩教具(打击乐器、节奏图谱等),便于儿童多感官通道参与学习音乐。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早期儿童仍然处于感官学习的阶段,因此其音乐教育也要以刺激感官为主,丰富他们的音乐感性经验;并且充分利用身体动作与音乐之间的密切关系,将身体动作和音乐有效结合进行音乐教育。

美国音乐教育家雷默说:“如果一个人想胜任自己的专业,如果一个人的专业要在整体上卓有成效,那么某种哲学――即有关该专业的本质和价值的整套基本信念――则是需要的。”①因为“一种音乐教育的哲学为我们的专业生活提供了基础,既解释了其作为一个领域的价值,也指导着我们的行动”②。音乐教育哲学可以说是对音乐教育的看法或者说是音乐教育的观念,一般包括对于音乐教育的本质、目的、价值和方法的看法。当前主流的音乐教育哲学是雷默的音乐教育审美哲学和埃里奥特的关注音乐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两种。雷默强调音乐教育以“审美教育为核心”,而埃里奥特则反对雷默的观点,认为其割裂了感知与创作的联系,提出音乐是一个多样化的人类实践,强调音乐教育的实践,主要探讨聆听、表演和音乐表演本质间的关系。

作为音乐教育分支的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我们无法完全抛开这两种哲学的争论,但正如埃里奥特本人所说的“没有绝对正确的音乐教育哲学”。那么,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应该何去何从?早期儿童的特点可以指引我们选择合适的哲学观。美是必然存在于音乐教育中的,我们不可否认审美是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但面对倾向于用感官和肢体动作来认识周围世界的儿童我们也不排斥实践。2012年教育部制定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就是最好的证明,其中关于艺术领域是这样说明的:“每个幼儿心里都有一颗美的种子。幼儿艺术领域学习的关键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③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性

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价值取向,决定了早起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目的的独特性

美国音乐教育家EdwinE.Gordon在其著作《AMusicLearning Theory for New bornand Young Children》中强调,音乐启蒙教育要早,最好从0岁开始,他通过对18个月前儿童的音乐教育研究,他坚信音乐学习是有关键期的,除非在5岁前在家庭或者幼儿园建立音乐学习的基础,否则后续将无法弥补。

蒙台梭利强调幼儿的音乐教育是启蒙教育。因此,我们必须及早对早期儿童进行音乐教育。我们一直强调的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也并非为了把早期儿童塑造成为专业的音乐家,而是希望播下“音乐的种子”,为早期儿童奠定初步的音乐学习的基础,激发学习音乐的兴趣,不断提升他们音乐欣赏和创造力。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内容与形式的独特性

音乐作为一门听觉的、情感的艺术,我们相信音乐学习必然是由音乐感受与体验开始的,这是早期儿童进入音乐的必经之路。因此,基于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为其提供丰富他们的音乐感受和体验,科学合理地引导他们正确理解音乐。从而提高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据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音乐教育。

1.营造音乐感受与体验的环境

早期儿童的发展不是自然而然地、不是自发地、不是通过天生素质的逐渐成熟来实现的,而主要是决定于后天环境的学习。EdwinE.Gordon强调18个月以前的儿童就应该拥有丰富而多样化的音乐环境,广泛地接触音乐。

2.音乐律动

通过皮亚杰的理论我们已经知道早期儿童的发展是动作在先,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早期儿童用肢体动作对音乐的反应更早一些。这也是什么我们不排斥实践的原因。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中最重要的要素且和生活密切关联的是节奏性的动作”④,据此我们认为音乐律动是适合早期儿童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贯穿早期儿童发展的始终。

3.歌唱

歌唱是人的天性,柯达伊说过,歌唱属于每一个人。当然最关键在于早期儿童动作发展的同时语言也在逐渐发展,音乐和语言都是一种符号,我们应该像对待语言学习一样对待音乐。随着早期儿童语言从辅音、元音、单音节词、双音节词……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营造音乐的环境,鼓励他们随着音乐哼哼或者喃喃发音,EdwinE.Gordon认为早期儿童越早开始音乐的喃喃发音,将来就越有可能获得音乐感。因此说唱活动是更适合早期儿童的一种歌唱方式。

4.探索音响和乐器演奏

早期儿童主要用感官来认识世界,其中听觉作为一种重要的获取信息的通道,在早期儿童的学习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2岁前,他们对周围世界的各种声音感兴趣,并喜欢通过探索敲击玩具、用品等发出各种声音。乐器演奏是早期儿童音乐表现的重要方式,符合他们的兴趣,是他们很好的音乐体验,有助于培养早期儿童的音乐节奏感。

综上所述,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并非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早期儿童的音乐教育有其独特性。这主要是由早期儿童身心特点决定的。而通过对音乐教育哲学价值取向分析,我们发现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不是音乐家,而是接触、感受、聆听、表现音乐的独特个体。因此,对于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并没有明确的概念,这可能跟我们对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目的的期望值不高有关。

三、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如何遵循其独特性

在早期儿童的空间尽可能地提供符合他们身心发展特点的音乐教育内容。

(一)丰富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经验

如何为早期儿童创造良好的音乐环境?可以借鉴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提出的儿童发展理论模型,他强调“环境中的发展”,并将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划分为微系统、中间系统、外层系统和宏系统组成的嵌套模型。微系统主要指家庭和学校,中间系统是两个以上的微系统相互联系和彼此作用,外系统是个体没有参与,但却对个体有影响的环境,比如社区,宏系统:基于上述三个系统的社会文化环境。

因此我们要构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环境,需要从家庭和幼儿园(早教机构)、家园沟通、社区音乐(区域音乐)以及整个社会音乐文化环境入手,整体联合为早期儿童音乐创设丰富多样的音乐接触的环境,使音乐生活化,以此唤醒早期儿童对音乐的敏感性,提升他们的音乐感受力。

以幼儿园的音乐教育为例⑤:

首先,引导幼儿感受、发现和欣赏周围环境中的各种音响,培养幼儿对各种声音的倾听兴趣和倾听能力。例如我们可以引导幼儿倾听自然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风声、雨声,汽笛声、火车的隆隆声等)及各种打击乐器的声音。

其次,创设丰富多样的日常音乐活动。可以是无意识地听,将音乐作为背景音乐,进行音乐律动和即兴创作表演;也可以是有意识地专注于音乐的活动,例如音乐歌唱、音乐欣赏等。

最后,创设幼儿音乐活动的空间和时间。设置丰富的音乐区角活动,引导幼儿能够较长时间专注于某一音乐活动。

(二)提供早期儿童音乐表现的机会

首先,处于动作发展敏感期的早期儿童,可以充分利用音乐律动的乐器――身体,探索、尝试、发现各种各样的身体动作,以音乐节奏为媒介将身体动作和音乐联系在一起,产生丰富多样的音乐律动活动。在节奏活动中创编动作,准备一些动物的图片,并注明是哪种动物,让幼儿用走路、跳跃等动作表现这种动物。其他的一个或多个同伴可以根据动作的节奏敲打乐器或拍手,并让大家猜一下你装的是哪种动物。

其次,为早期儿童多提供歌唱表演的机会。幼儿在歌唱时,创编动作并表演,不仅能提高幼儿的表现能力,还能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幼儿创编动作的能力有限,我们可以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周围的环境,通过让幼儿观察周围生活,认识更多的事物,丰富其感性经验,了解生活,有利于动作更加形象逼真。

最后,乐器演奏。乐器演奏主要是打击乐器,例如大鼓、铃鼓、沙槌、三角铁等没有固定音高的乐器,在奥尔夫教学法中还有固定音高的琴,例如木琴、钟琴、定音鼓。

在音乐律动和乐器演奏过程中,要注意孩子的身体发育情况,对早期儿童而言大肌肉动作先于小肌肉动作,精细动作相对弱一些,因此在乐器演奏时注意选择适合他们身体活动特点的动作进行。

(三)激发早期儿童音乐创造的兴趣

每个幼儿都有创造的需求,具有创造的潜能,他们也喜欢创造性的活动。

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认为:节奏是音乐的生命,是音乐生命力的源泉。他强调从节奏入手进行音乐教育。在实践中利用节奏进行创编活动更有利于幼儿创造力的培养。给幼儿提供一些节奏乐器,或者是教师与幼儿一起制作的简易节奏乐器,并教给他们正确的用法,让幼儿用这些乐器为歌曲、诗歌、歌谣配伴奏;让幼儿熟悉基本的节奏型,如2/4拍等,并用不同的节奏型朗诵诗歌、古诗;还可以用不同的节奏型来做一些节奏游戏⑥。

创造性的提高有赖于不断积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因此,创造性的音乐教育就是通过生活的点滴为早期儿童丰富和积累知识经验,培养幼儿对音乐的兴趣,激发幼儿的想象,并从中获得愉快的音乐体验,为幼儿音乐的创造性奠定基础。

本文依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发现早期儿童本身的独特性,逐层分析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内容,期望带给早期儿童更好的音乐教育。旨在通过提供良好的音乐学习环境,从最简单的音乐要素学习,丰富早期儿童的音乐经验,采用适合的内容,运用恰当的方式,启蒙早期儿童的“音乐种子”,激发他们音乐学习的兴趣,提升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

注释:

①[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9.

②[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第3版)[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5.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57.

④Rae.Pica,著.王惠姿,译.0-8岁婴幼儿肢体动作经验与教学[M].台北:华腾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2-6.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第5篇

关键词:奥尔夫音乐教育;学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4)11-0073-02

家庭音乐教育是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可以通过家庭音乐教育发掘儿童的潜能,塑造儿童健康活泼的个性,促进儿童全面和谐的发展。在学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奥尔夫音乐教育的理念,将音乐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育人方式,与儿童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在家庭成员的互动中体会音乐的魅力,让家庭音乐教育走出误区,回归本真的儿童需要,促进儿童快乐健康的成长。

一、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

卡尔・奥尔夫(1895一1982),德国慕尼黑人,音乐教育家,作曲家。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他与同代人及其后继者共同创造发展的一种卓有成效的,在世界上具有广泛影响的音乐教学体系。

(一)教育理念

奥尔夫强调儿童音乐教育应该从“元素性”音乐教育入手,利用最原始、最简单的节奏和音高元素,以人类最根本、最自然,也是最古老的音乐实践形式――简单的拍手、打击乐器及即兴合作等方式面向每一个儿童,唤起他们身上潜在的音乐本能,使音乐成为他们自发的要求。奥尔夫体系追求“原始性”音乐,倡导综合性音乐教育。奥尔夫教学明确指出,重要的是学习的过程,而不仅是结果。儿童在成长、实践的过程中的结果可能是幼稚、粗糙、不完美的,但可贵的是儿童的探索精神,是儿童在实践中的体验和收获的经验,是儿童自然的情感、想象力、个性的发展。

(二)教育方法

奥尔夫教学法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它强调针对教学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发展需求,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规律,教授者可以即兴组合成各种由简单到复杂的、灵活多变的方法。这种生动多样的灵活性正是源自对音乐活动中儿童各种生动、自由的即时表现的细致观察和积极反馈,并能够随时给予儿童最即时、最有效的指导。其主要着眼点不在于理性地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在于自然地、直接地诉之于感性,在感性的直接带动下,在奏乐的具体过程中,学会知识,掌握技能。

(三)教育内容

奥尔夫体系强调一切从儿童出发,选择最符合儿童天性的民歌、童谣、谚语等教学素材于儿童音乐教学中。其课程主要包括嗓音造型、动作造型、声音造型三个方面。其中嗓音造型是指歌唱活动和节奏朗诵活动;动作造型指律动、舞蹈、戏剧表演、指挥及声势活动(拍手、拍腿、跺脚和捻指);声音造型是指乐器演奏活动。其中节奏学习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部分。奥尔夫认为:这种集诗、舞、乐、戏剧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内容不仅符合人类生活的原始性、原本性,同时也符合儿童的特点和他们学习音乐的自然天性。

二、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视角下学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的目标

(一)以培养音乐素质为主要目标

培养儿童的音乐素质是家庭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儿童音乐素质包括三个因素,第一是儿童音乐生理因素;第二是儿童音乐心理因素;第三是儿童音乐实践因素。学前阶段音乐能力的培养应该紧扣音乐的四个性质(音的高低、音色、长短和强弱)和特点,学前家庭音乐教育应围绕构成音乐心理的基本元素展开,目的应该是帮助儿童增加对音乐要素的敏感。

(二)以培养审美能力为主要目标

音乐教育的过程首先是一个审美的过程,家长应将培养儿童的音乐审美能力作为教育的核心目标,在家庭音乐教育过程中帮助儿童形成探索音乐的环境和条件,增强儿童对音乐的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家庭音乐教育还应该增加儿童的审美体验,充实其生活经验和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力与表现力。

(三)以培养健全人格为主要目标

家庭应重视通过音乐进行健全人格的教育。把音乐教育的最终落脚点放在“人”的问题上,力求通过音乐教育使儿童在智力、情感、意志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全面而健康地发展。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育人,即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而音乐教育要实现育人的这一终极目标必须是通过音乐教育的直接目标,即让儿童感受、表现、创造音乐,体验音乐的美感目标为前提。

三、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视角下学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的原则

(一)即兴性原则

在奥尔夫音乐教育中我们经常能看到即兴的歌、舞、奏,这是奥尔夫音乐的一个重要特征。作为儿童表达音乐的方式也有其即兴性的特点。比如即兴用音乐来创编故事或用不同音高来模仿小动物等,这样可让儿童的天性在即兴的游戏中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也由此让儿童在潜移默化中真正热爱上音乐。美国教育家登纳在对中美艺术教育进行比较时指出:“中国艺术教育的重点,偏重技巧训练,目的是培养个人高水平的艺术表演能力和造型艺术中的审美观念。而在美国教育中,更强调让儿童本能地反应,强调儿童有独特的作品。

(二)交融性原则

无论是在奥尔夫音乐教育中还是在家庭音乐教育中,艺术都是一种主客不分,物我交融的状态。在儿童的世界里,音乐与生活也是交织在一起不可分割的整体,它反映了儿童对生活的感受、体验、理解和创造。同时,儿童对音乐美感的“获得性遗传”是其音乐发生和发展的基础。这种先验的获得即是儿童生命中“本能的缪斯”,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对声音和动作的创造性力量,它是儿童进行音乐、游戏及其他生命活动的源泉。因此,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时我们要遵循音乐、生活、游戏相融合的原则。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第6篇

【关键词】幼儿歌曲创编 儿童歌曲创编 课程建设 教学改革

我国的儿童歌曲是随着上世纪初“学堂乐歌”活动的开展而逐步形成的,当时留学海外的学子回国后在中小学开设唱歌课,并进行儿童歌曲创编。由于当时我国没有系统的音乐创作理论,他们大多是采用欧美各国流行的歌曲曲调进行填词,自作曲调的儿童歌曲甚少。上世纪20年代我国创建了第一所专业音乐学院——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开始专业音乐教育,全面引进、介绍西方音乐创作理论。音乐家们开始尝试运用西方的音乐创作理论进行儿童歌曲创作,但极少关注儿童歌曲创作理论的研究。新中国成立以后,很多音乐家借鉴外国儿童歌曲创作技法,创作了许多反映时代精神的优秀儿童歌曲。但是,儿童歌曲创作理论的建设和研究仍然很落后,虽然各地出版过一些讲授作曲知识的书籍,但专门讲授、剖析儿童歌曲创作技术理论的书籍和文章极度缺乏。改革开放以来,流行音乐占据音乐市场,受市场经济影响,不少音乐家冷落了儿童歌曲创作,也很少关注儿童歌曲创作理论的研究。在上世纪80年代,儿童歌曲创作理论研究的弱势和教材的极度缺乏,严重滞后于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幼儿歌曲创编”课程教学,再加上当时很多任教此课的音乐教师毕业于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这些教师专长于声乐或器乐,创作理论与实践创作较弱,故自身在“幼儿歌曲创编”课程教学内容上没有做足准备,没有整理、规范出系统的课程教学内容,以至于课堂上照套成人歌曲的创作理论讲述,学生听得似懂非懂,学生的习作严重脱离幼儿的生理及生活习性,缺乏童趣。可喜的是,近10年来针对幼儿师范学校出版了一两本儿童歌曲创编理论教材,市场上也出现有关儿童歌曲创编理论的专著,有些刊物也发表了一些有关儿童歌曲创编的文章。这些理论专著、文章和教材为教师教学提供了理论与技术依据,也为“儿童歌曲创编”课程建设奠定了基础。

一、课程建设

本世纪初,笔者由媒体单位调入长沙师范学校任教,角色由音乐编导转为音乐教师。当时的长沙师范学校只是一所培养幼师的中专层次的幼儿师范学校,专业单一,只有学前教育专业。当时开设的“幼儿歌曲创编”课程面向全校学生,采用的教材是1988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幼儿歌曲创编》。这本教材共分七章,每章篇幅短小,主要是将幼儿歌曲的一般特点和创编基本知识做了简单介绍与归纳,基本满足中专学生的学习需要。2004年,长沙师范学校升为大专层次的高等学校,在重点办好学前教育专业的同时申办了新的专业,成立了音乐舞蹈系,申办了音乐教育专业,除继续保留招收初中起点的五年制大专生外,还招收三年制高中起点的学生。2004年至2006年,学校将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为“面向社会幼儿园,培养大专层次、能适应社会发展和艺术教育发展需要,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音乐特长突出的、多能一专的音乐教师”。新的专业设立和专科人才培养目标对原有课程结构、每门课程知识结构和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课程建设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课程建设初期,音乐教育专业五年制大专(初中起点)仍保留“幼儿歌曲创编”课程名称,三年制大专(高中起点)则更名为“儿童歌曲创编”。由于当时学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处于起步阶段,对于音乐教育专业与学前教育专业在基础音乐教育的目标和任务上的区别也不是很明确,加之国内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办学时间短,市场上缺乏与之相适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的专业教材,因此在制定教学大纲时没有明确区分这两门课程的教学内容,两门课程的知识结构分为幼儿(儿童)歌曲的词曲特点,幼儿(儿童)歌曲的题材、体裁和演唱形式,幼儿(儿童)歌曲的音乐表现要素,幼儿(儿童)歌曲的音乐主题写作,旋律发展方法,幼儿(儿童)歌曲的曲式结构,前奏、间奏、尾声的写作七大模块,每个模块的内容和1988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幼儿歌曲创编》的目录内容基本一致,只是教师备课时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适当地增添一些内容并稍作深入讲授。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第7篇

Abstract:With the deepening of Modern Education, preschool educa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in n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music education on children's comprehensive cultural quality training,music education is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psychological pressure regulation, the students good character development, and the students perfect personality. How to do pre-school children's music education is the most important issue modern pre-school music staff face.the research on preschool children's education and exploration are briefly discussed in order to obtainmore experience for pre-school music education.

关键词: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研究;探索

Key words:preschool;children; music education;research;explore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6-0121-01

1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目的的分析

目前我国的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主要以培养学生音乐基本知识与专业技巧为主,学生家长与教师都在向着培养学生音乐的一技之长努力,忽略了儿童年龄特点以及其音乐教学的根本目的。现代音乐教学研究与儿童心理学研究表明,学龄前儿童的音乐教学应以儿童乐观的性格、完善的人格、发现美与表达美、丰富孩子的认知、形成多方面感知为主要目的开展音乐教学。针对这样的目的使学生在玩耍的过程中体会到音乐所带来的乐趣,为学生日后的兴趣爱好奠定基础,为学生向着音乐专业化发展奠定基础。而现代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的过早定向委培使得学生不能再教学过程中体会到快乐,迫使学生失去了音乐的兴趣。针对这样的情况,现代学龄前儿童家长与教师必须认识音乐教育的目的,以科学的音乐教育目的为指导,开展音乐教学工作,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2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研究与探索

2.1 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内容的分析现代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的内容是针对其教学目的而进行科学设置的,其包括外显内容与隐性内容两方面。外线内容是唱歌、音乐游戏、乐器演奏、音乐欣赏、韵律活动以及简单的乐理知识。隐性内容是对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包括身体、语言、情感、个性、社会性等内容。通过娱乐性教学使学生在节能型外显内容学习的同时,加强与小伙伴的交往与交流、提高孩子的沟通能力。同时在教学中引导孩子进行观察、思考与意见的发表,能够有效的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与语言能力。在进行音乐教学中,通过团体教学还能够培养孩子的协作性、纪律性。另外音乐教学过程中身体的活动也能够极大的锻炼儿童肌肉、骨骼、韧带,促进儿童的身体发育。对基础乐理、乐器的教学以及乐谱的记忆有效的促进学生右脑的开发,呼应了现代全脑开发教育的实施。通过科学设置的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内容,使儿童的语言能力、感知能力、记忆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同时得到发展,对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2 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的误区――影响儿童音乐兴趣培养的关键由于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目的的错误使儿童音乐教学过早定向,造成学生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家长们的意识形成的社会导向比较功利,为了孩子能够在音乐领域有所发展,要求音乐教师必须按照专业音乐人才的培养方式,过早的对孩子进行专业培养。此种方式造成儿童失去了该年龄段所应具有的乐趣,孩子不愿意学,家长就采用棍棒式教育逼迫儿童进行学习,没有兴趣的学习导致孩子学的不好,家长更加严厉的管教,导致恶性循环。单纯的棍棒教育如果可行,那么世界上优秀的音乐家的培养也太过简单了。

2.3 以兴趣培养与娱乐教学为主,培养学生的基础音乐能力针对目前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的误区,社会舆论导向以及儿童家长必须认识到学龄前音乐教育的目的,针对学生的兴趣培养开展娱乐式教学,以此达到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学龄前儿童家长以现代音乐教学理念与目的为指导,修正自身音乐教育的观点后,音乐教育才能向着其应有的方向健康发展。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师应注重娱乐教学方式的运用,以游戏性教学等方式提高学龄前儿童音乐兴趣,促进音乐教学目的的实现。现代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师要积极借鉴和引入娱乐性教学方式方法,促进儿童音乐教学工作的开展。

3如何开展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

针对现代学龄前儿童音乐现状与目的,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师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运用多种方式达到娱乐式儿童音乐教学的目的,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以音乐美感为基础、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探索,提高学生的音乐兴趣。例如:在教学中引入“玻璃杯中装入不同体积的水对声音音调的影响”,激发儿童对音乐的探索,促进音乐教学的开展。体验式教学是学龄前儿童娱乐性教学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通过儿童在音乐教学中的互动、体验等方式,提高儿童对音乐的兴趣,促进教学工作的开展。注重多媒体技术的应用,以动画、音乐的结合,达到儿童视听感觉双重运用,促进儿童音乐教学的开展。在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中,使儿童跟随着多媒体视屏中可爱的动物造型、人物造型以及富有韵律感、节奏感的音乐进行舞蹈能够有效引发儿童对音乐的兴趣,促进教学的开展。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儿童家长意愿导向影响了教学目标的设定,使得教学过程中过于注重儿童定向技能的培养,忽略了儿童年龄特点,导致儿童在音乐学习中失去了学习的兴趣。针对这样的情况,我国舆论导向应加强学龄前儿童音乐学习的正确指引,同时音乐教师也应注重教学方式的改革,在娱乐式音乐教学中使儿童掌握其家长所期望的音乐技巧,避免传统棍棒式音乐教学的不断。通过现代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达到儿童乐观的性格、完善的人格、发现美与表达美、丰富孩子的认知、形成多方面感知的培养,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张彤彤.现代幼儿音乐教学理念分析[J].婴幼儿教育,2009,4.

[2]刘静娴.学龄前儿童音乐学习心理特点与教学方式[J].中国音乐教育,2008,6.

[3]李丽红.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特点与优势分析[J].幼儿早教资讯,2009,5.

[4]杨佳莹.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理念与价值[N].艺术教育导报,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