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合集7篇)

时间:2023-10-16 15:59:52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第1篇

【关键词】 区域经济 差距 协调发展 途径

时至2010年底,全国区域规划除了注重沿海布局外,同时开发沿边,并从东部、南部延伸到中部、西部、东北等地,目前我国新的区域经济格局逐渐成形,包括长三角、珠三角、北部湾、环渤海、海峡两岸、东北三省、中部和西部等横贯全国的庞大经济区域。

“十一五”规划首次把以经济区发展为内容的区域规划放在了突出位置,市场主导型的区域经济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开始从省份经济真正迈向区域经济发展阶段。有专家认为,区域振兴规划将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力量,新的区域振兴规划还将不断出台,毫无疑问,过去的一年是区域经济规划发展的重要推进期。

政府一直以“先富带后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指导理念引导经济政策的施行,先是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腾飞,紧接着是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最近又把中原经济圈划入发展规划。国家政策支持,中西部招商引资并且为东部提供大量廉价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东部则为中西部提供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如此一来,全国各地区因地制宜,各自发挥所长相互配合,堪称完美。

难以忽视的问题是,虽然区域振兴规划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区域经济迅速的发展起来,在各个经济指标上都显示出了经济上的成就,但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仍然是一直存在的现实问题。即使GDP总量跻身两万亿俱乐部,即使经济增速远高于全国平均增速,但是经济实力上的差距仍然显而易见。

“中国幅员辽阔,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和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有其历史必然性。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国家和地区应切实坚持从各地区实际出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扭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最终实现各地区间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袁纲说。

我们很容易从典型城市的对比之中窥见一斑。

中国东部沿海璀璨的东方之珠上海,金融业经济总量居全国第一,基金管理公司数量占全国一半以上,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总额占全国四分之一以上,金融要素市场完备度居全国第一。上海外资银行境内总部数量约占全国三分之二,资产占全国外资银行85%,上海外资法人财产险公司境内总部约占全国七分之五,此外中国六成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与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总部位于上海。上海吸纳到的海归人才的数量位居国内第一,上海吸收外资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量位居国内第一。如此令人眼花缭乱的“第一”,而这样长的篇幅还不足以说明上海经济实力之强。2010年上海世博会给上海市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不但将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更加优化,高新技术得到交流与发展,直接间接投资收益,又或者是游览观光人员带来的第三产业收入,被世博会这个巨大的蛋糕砸的欢天喜地。

可是这样的喜事确实中西部地区难以企及的。当上海骄傲于浦东外滩的金融成就时,遥远的新疆却仍然只能拿出自然赐予的资源宝藏作为资本。2008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全区生产总值预计4150亿元,增长1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88元,分别增长10.8%和9.6%。这样的收入水平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自是难以启齿。而新疆只是其中的一个代表,广袤的中西部地区目前完全没有能力举办一场像样的金融经济、体育等盛会,都没有考虑过这些地方。

我们当然承认这些地区在历史上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成为金融发展的领军,又有人才资源、经济结构、发展能力等各种因素的阻碍,又或者听取某种“因地制宜”的言论向导。中西部存在着种种不适宜的条件,这是事实。历史给予了东部沿海地区众多的发展机遇却无视了中西部的需求,这是我们难以改变的;但是当现在人有余力策划经济发展时,我们仍然难以想起来还有广大的中西部需要分一杯羹——否则是否会饿死。有数据统计显示,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中,最高的达35696亿元,最低的只有392亿元,前者是后者的91.06倍。城乡居民收入从1998年的2.52∶1扩大到2008年的3.31∶1。所以说,无论是东中西部,还是沿海与内地;无论是各省之间,还是城乡之间,都存在很大差距。区域发展仍然存在许多不协调现象。

东西互动、产业转移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这种观点为许多学者所赞同。东部应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上,而把传统产业转移给中西部,在转移过程中,东部应帮助中西部对这些传统产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进行技术、资金、人员上的交流与帮助。因此,要实现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欠发达地区在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的同时,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在市场开放度方面要保留适当梯度,以促进当地相关产业自身的调整与发展。

而对于机制环境而言,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机制是协调区域发展的主要机制。市场机制是一种“自然秩序”,政府机制是一种“人为秩序”,都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国内外区域经济的发展历史表明,纯粹的市场机制与全面的政府干预机制都是不可取的,只有二者有机结合才是中国区域经济运行合理化的必然选择。因此,有专家提出了由市场机制、微观组织机制和空间组织机制组合成为区域协调机制体系的概念。认为,成熟市场条件下的市场调节、企业跨区域扩张,以及区域开发有助于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最主要的还是完善的市场机制,加政府科学的调控机制。因为,制度创新是转型经济增长和发展的第一要素,推进体制转型在东中西部的均衡化正是转型中国区域协调发展的特殊机制。

综上所述,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重视中西部地区,在政策及资金技术上扶持中西部经济相对落后区域,同时以市场机制为主,政府宏观调控为辅导干预,推进制度创新,为解决区域经济不平衡发展这一问题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暂时的现象,认识到这样差距的存在是首先的前提条件,面对这样的现实条件,而不是拿出所谓的理论依据而避而不谈或者迟迟不付诸行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已然存在并且日益突出的区域经济问题,实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趋势及路径选择》赵峰.中国行政管理.2007.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第2篇

关键词:区域协调发展;意义;展望

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来源

在刚建国初期,中央政府“以内地为投资建设的重点,缩小沿海与内地之间的差距,实现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均衡布局为基本目标”的经济策略,大力发展重工业,以轻工业为辅,这时候非区域经济政策并不明显,东,中,西部三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比较平衡的,各地区经济差异并不明显。但是这种区域经济均衡平衡发展的政策不能充分调动地区经济发展积极性,越来越显示它的弊端,不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加快沿海地区开放为特征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逐步形成。东部地区凭借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政策优势(税收优惠政策和土地优惠政策)吸引了跨国公司的注意,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当地投资建厂,产业结构越来越多样化,新兴出现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为社会主义建设融资开辟了新渠道,缓解了我国建设资金短缺的现象;其次,大量新企业的产生创造了很多就业岗位,减轻了东部地区就业问题。与此同时,中部和西部地区没有好的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加上其地理位置不方便进行海上运输,没有得到太多外资的注意。没有外资的支援,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巨大的社会发展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明显。以广东和河南为例,1978年时,广东省的GDP为185.85亿元,河南省的GDP是163亿元,此时两省的经济发展情况差不多;1988年,广东省的GDP是1155.37亿元,河南省的GDP为749亿元,相差了406.37亿元!从数据中可以看出,经过2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广东省和河南省经济差距越来越大,巨大的经济差异引起了教育,医疗,民生等社会各方面的差异。非均衡发展战略毫无疑问大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在一段时间里是顺应经济发展规律的,但是不可否认同时也带来了明显的区域经济差异以及区域内部发达地区和非发达地区经济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转变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各级会议都开始商讨如何缩减区域差异,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作为今后15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贯彻的一条重要方针。这个方针是符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要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意义

201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原经济区规划》,为中原经济区设立提供纲领性文件,是我国为协调发展各地区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1.战略位置显著:就全国而言,中部地区是联通东部和西部的重要桥梁,促进中部地区建设,对于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展具有联动作用,同时也是为了继续发挥各个地区的优势和积极性,逐步扭转区域发展差距拉大的趋势,实现东p中p西三个经济区协调发展。

2.综合交通基础建设:最近几年,以郑州为中心的“米”字形铁路网布局将逐步成型,大沿邯(郸)长(治)―邯(郸)济(南)经济带和沿淮经济带将大力发展运输通道的建设,以便和“米”字铁路布局联通,形成更方便快捷的道路运输系统;正在建设中原国际物流园区、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以及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及空港物流园区,将会形成辐射全国的“内陆无水港”。

3.加快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东部地区现在更适合设立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技术产业,中原经济区承接部分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既有利于实施东部地区“腾笼换鸟”政策,也为中原经济区带来新的产业增长点,带动中原经济区发展;当地有很多历史悠久的旅游景点和自然景观,充分开放和利用旅游资源,一方面吸引旅客前来观光,另一方面促也进了当地旅游事业的发展,并带动相关产业链条的壮大,使得第三产业迅速发展,调整中原经济区产业结构。

4.加强中原经济区内部之间的联系:中原经济区涉及范围广,包括河南全省、山东西南部、河北南部、安徽西北部和山西东南部共5省,各地区的资源配置情况不同,利用效率也不同。而正在打造的以郑州为中心的铁路和加紧建设的一小时经济圈,将大大增强了区域内部和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的联系,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避免资源重复浪费使用,从而带动区域内部协调发展。

5.中原城市群建设:中原经济区将把郑州打造成一个副省级城市,大力推动郑汴一体化,同时发挥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作用,最终形成以郑汴洛为核心的大中原城市群,从而加强各城市间分工合作;充分发挥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周围地区城镇化,以便解决“马大效应”的问题,逐步缩小较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发展差距。

三、区域协调发展的展望

加强国内区域协调发展,不是一味的不科学的平均发展,而是根据我国国情具体分析出来的,是马克思主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体现,诚然目前我国各区域发展存在明显的经济差异,实施区域协调发展,不仅仅是全国城市之间协调发展,也是省内城市和城市,城市和城镇,城镇和城镇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永萍.中国共产党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探索[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06(04).

[2]郭岚.中国区域差异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第3篇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西部人均GDP均呈稳步上升趋势,但东部人均GDP的增长幅度远远大于西部,东西部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1991年东西部人均GDP相差1540.3元,前者为后者的2.08倍;2004年东西部人均GDP相差10773.3元,前者是后者的2.88倍。若不采取有效措施,这种差距在未来几年中还会进一步扩大。理论上看,区域差距的过大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区域合作受阻、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它给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等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增加了难度。同时区域差距扩大到一定程度,往往会导致和激化一些社会矛盾,引起社会动荡,最终影响到经济的发展。

作为宏观调控杠杆之一的财税政策,历来是各国政府作用于经济的重要手段,它能有效调节经济波动,而且对改善区域经济空间结构、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当前我国财税政策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改革之初,为了贯彻“允许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非均衡发展战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区域经济政策及财税政策,选择东部地区作为引领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并为东部地区的崛起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财税环境,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如今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中区域间的不协调及差距越拉越大,中央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作为“五个统筹”的重要部分之一,陆续采取了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并开始调整区域经济政策。就目前来说,现行财税政策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不适应性,主要反映在:

11财政政策方面

首先,现行财政体制按“基数法”进行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因东部发达地区基数高,西部落后地区基数低,不仅未能解决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地区财力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大的问题,而且现行体制无法促进落后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不利于提高落后地区财力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地区间差距的缩小,而使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差距越拉越大。其次,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受财力限制,实施力度很小,扶持落后地区经济发展及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力十分有限。而且这种转移支付制度也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资金管理不规范,执行的随意性大,使转移支付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没有显现出来。三是财政投资资金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资金和国债资金,投融资渠道单一,资金规模较小,资金使用的政策性不强,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效益较低。四是专项拨款和结算补助没有规范的分配方法,随意性大,分配结果使东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反而得到的拨款多,不但未能解决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问题,反而使东西部差距进一步扩大。

12税收政策方面

首先,地方政府没有地方税收立法权,也没有税收减免权,不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制约了地方资源配置效率。其次,现行税制中作为以第三产业为主要税源的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的固定收入,而经济发达地区的第三产业发达,营业税的征收数量大,地方财政的收入也多。落后地区第三产业发展普遍滞后,营业税税源极为有限,造成在税收收入中,中央税占比重高,地方税占比重少,加剧了地方财政的困难。三是税收政策的调整并没有使西部获得比东部地区更多的税收优惠,西部地区的税负仍然重于东中部地区。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财税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是要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基础上,主要通过转移支付制度、政府投资、税收优惠等政府收入、支出机制,调节区域之间的资源配置,以获得整体效益最大化。同时还应注意,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应是一个覆盖全局的政策体系,不仅仅包括对中、西部政策的制定,还应包括对东部政策的调整。西部的发展绝不是以牺牲东部经济效率为代价,在制定财税政策时,同时要考虑东部财税政策的相应调整,应继续保持东部经济的发展优势,以促进我国经济空间结构的优化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具体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有效发挥转移支付在缩小区域经济差距中的作用

211提高中央财政的汲取能力,这是建立有效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中央财政只有在财政初次分配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才能保证有足够的财力用于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才能通过转移支付逐步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地区差距。所以,中央政府应采取各种有力措施,适当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所占比例。

212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按照“因素法”合理确定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标准。转移支付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平衡各地财政能力的差异,以保证各地有大致相同的条件提供大致相同的公共服务。为此,对特定地区的转移支付额,必须同该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税负高低、城市化程度、民族风俗、人口、教育状况和对财政支出的需求等因素相联系,按照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确定统一标准,进而确定财政支出水平。

213建立以抑制横向不平衡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我国财政收入的集中度不是很高,中央财力十分有限。而且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程度差异的直接表现就是发达地区财政收入充裕,而落后地区财政状况拮据,这是财政横向失衡的表现。同时,落后地区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需求量要比发达地区更大。与落后地区相比,发达地区的财政资金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这就需要中央政府从整体利益出发,采取转移支付的方法在地区之间实现预算调剂,扶持落后地区的发展,增加财政资金的边际效用,以实现横向均衡目标。

22改革税制、调整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西部地区快速发展

我国近几年的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但要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步伐,仍需对现行的税制进行进一步改革和调整。

221合理降低税负,吸引生产要素参与中西部建设。一是实行对中西部积极有效的减免政策,应特别强调以中央税的减免为主,真正体现国家对其的实际扶持。同时应考虑将中西部地区列入增值税转型的试点范围。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和鼓励投资,给这些地区创造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和环境。二是要实行吸引投资的税收政策。对投资于中西部地区的企业,适当提高折旧率或折旧额,在一定期限内减征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对外来投资者以来源于中西部的税后所得再投资于中西部地区的,实行全额退税的鼓励政策。三是实行吸引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对吸引人才的专门补贴予以免税;对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所得实行减税政策等。

222在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分成比例方面,中央财政应给予中西部地方财政更多的优惠。国家在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前提下,应逐步扩大中西部各省区政府的税收管理权限,赋予一定的减免税权力。这样,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对意欲鼓励发展的对象和领域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同时为促进中西部地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中央政府应适度提高西部地区共享税中的地方分成比例,建议增值税由现行的中央与地方75%对25%分成调整为60%比40%.23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逐步改善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

231加大国债资金对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力度。国债的发行和使用一直是国家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重心和政策着力点将逐步向西部转移,国债的发行和使用也将顺应这一变化,进一步向西部倾斜。国债发行将不再是单纯的总量调控手段,而应扮演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控的双重角色,在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国债政策的倾斜,一方面应体现在现有国债规模下投资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每年应增发一定数量定向支持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国债。

232允许中西部各省区适度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定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应该在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这里所说的财政并不是单指中央财政,而是包括地方财政在内。凡属中西部各省单个辖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原则上应该是“谁受惠、谁投资”,由地方财政提供支持。但是由于中西部经济发展长期滞后,地方财政普遍存在横向和纵向双失衡现象,缺乏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力。为改变这一处境,应借鉴美国政府的做法,允许中西部各省区适度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定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1]郭时伟。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财会研究。2004,(3)。

[2]张静。实现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经济工作导刊。2003,(23)。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第4篇

关键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经济法理论;经济法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3-0137-03

由于自然禀赋、历史基础、区位优势和政策导向等各种差异的存在,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都会出现发展较快的区域与发展较慢的区域同时并存的非均衡格局。区域发展不平衡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区域非均衡的特征更为明显,如果不能加以有效控制,势必会影响我国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党的十六大及时提出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也指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目前,大部分学者多是从经济学和政策的角度对此问题加以研究,而政策能否成功实施则需要法律的保障。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问题还得依靠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本文拟从经济法学的角度探讨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

一、探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基础之必然性

(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升华的必然

建国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改革开放前30年实施“平衡发展战略”;改革开放后即20世纪80年代起,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20世纪90年代至今。采用“非均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不同阶段的区域发展战略是受经济学各种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指导的,如平衡发展理论、不平衡发展理论、梯度转移理论、增长极理论等。

在经济学领域,有关区域经济的理论为数众多,对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确实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然而其作用毕竟有限。由于经济学关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多是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主张,就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具体国情,其理论在针对性和适用性等方面明显存在不足。因此,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在我国有进一步具体化和深化的必然性。

(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法律化之必然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趋利性使经济要素总是流向收益高的地区,往往导致市场“失灵”,造成地区差距的扩大与区域间的不公。国家作为社会的代表,制定适当的区域政策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并使之制度化为法律,是区域协调发展的保障。为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府往往运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手段扶持落后地区发展。这些政策必然要涉及到中央与地区、地区与地区的利益关系。如果没有稳定性、权威性的法律作为依据,就会使得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的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具体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发达地区总觉得付出太多而不发达或者欠发达地区总觉得得到太少,容易使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另一方面,地区政策如果仅仅停留在抽象的政策表述上,诸如“优先安排项目”、“实行投资倾斜”、“加大支持力度”等等,那么就给具体实行时留下了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和讨价还价的余地。因此,只有以严密的法律条文将中央协调地方利益的方式和方法予以明确的界定,才能避免上述弊端,使地区政策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

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基础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之产物,是国家直接作用于经济生活的结果,它作为国家调整社会经济生活、协调国民经济总体良性运行的基本法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属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基础之一

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属性,是指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保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属性超越了民商法的个人本位,从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出发,通过国家的促导和纠正等行为调节社会经济,实现经济结构和比例关系的均衡,其中自然包含了区域之间经济结构和比例关系的均衡。

虽然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属性在多数情况下未必于具体的经济法律关系和经济执法中直接适用,而是作为经济立法、经济管理、经济执法和司法所遵循的一项理念或宏观标准。但是,这种理念或宏观标准在国家对经济关系的积极调控、组织协调中的作用则是不可缺少的。尤其在我国当前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且贫富差距扩大的情况下,只有通过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属性的运用,方可创造并维护一个令自由市场机制和地区间平等发展得以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

(二)经济法的系统综合调整机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基础之二

经济法从总体上和全过程中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系统的调整。经济法既是国家全面调控经济、对经济实行综合治理的法律部门、同时也是体现现代法系统工程的法律部门。综合调整和系统调整是经济法固有的调整机制,是法律现代化的一种表现。

经济法的系统综合调整机制,是指在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中将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看成一个系统,国家从宏观上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实现系统内部的协调。也就是说经济法通过财政法、税法、产业政策法、自然资源法等法律从宏观上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任务、方针和原则这些根本方面进行综合调控,使整个社会经济均衡、协调、高效地发展以达到区域间的协调发展。经济法的系统综合调整机制还要求国家对地区间不平等的收入和财产实行直接干预,实现实质正义,重视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三)经济法的维护社会公平原则――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基础之三

经济法的维护社会公平原则是指在经济立法和执法中,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核心,以扶弱促强方式,合理和适当地在社会范围内平衡个体和社会整体的经济利益,以实现经济利益的实质性公平。

经济法的维护社会公平原则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上表现为不同区域必须对全社会的经济发展而不只是对个别区域的特定利益承担义务。相对民商法“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也不同对待”的公平,经济法的公平正如哈特所言:“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经济法的维护社会公平要实现的是经济利益的实质性公平。实质性公平不仅强调起点公平、机会公平,还要兼顾结果公平。事实上,不同的区域由于其自身的条件不同,“即使让他们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条起跑线也很难称之为公平的起跑线”。按照亚当・斯密所认为的“保护自然的不均等,消除人为的不均等”,维护社会公平

原则就是要求采用扶弱促强的方式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即就是通过对落后、欠发达地区经济的扶持,促进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制度基础

诚然,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众多的法律制度基础,但是,不能否认,经济法制度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在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目的的诸多经济法制度中,应当着重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区域经济合作制度

区域间经济合作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建立和完善区域间经济合作制度则必不可少。

1、完善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法律制度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就开始开展了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工作。目前,我国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法律制度的体系,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为主导,其他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以及参与这项活动的省、市、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特别是各个政府部门出台的法律制度之间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冲突,彼此之间缺乏协调性、具有随意性。这种状况阻碍了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法律制度效能的发挥,损害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的立法协调,逐步形成一套和谐统一的法律体系。主要应当进行以下工作:(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有关法律文件之间的协调;(2)加强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规章之间的协调性,以克服政出多门、矛盾冲突迭出的情况;(3)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协调,以保证国家有关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实现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实施。

2、建立健全资源补偿制度

我国在《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确立了资源补偿制度,其中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国家的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国家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㈣。《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8条:“国家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在安排使用时,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投入,并优先考虑原产地的民族自治地方。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在东部受益省份征收资源补偿税,扩大资源补偿税的征收范围,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使其真实反映出自然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实际价值;其次,必须加强对资源补偿税征收工作的管理,特别是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征收环节,保证把该收的资金收上来。

(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来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对开发落后地区、抑制区域间差距的过分扩大,调整各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横向不平衡,促进地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我国现有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包括税收返还、补助、专项补助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虽然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初步形成,但仍存在着不规范、力度小和功能弱等缺陷。具体表现在:资金分配办法不规范,转移支付存在着随意性和盲目性;转移支付政策目标不明确,结构不合理;转移支付仅靠有限的中央增量财力,且随着各地区人均收入的差距逐步扩大,转移支付的差距却逐渐缩小,越来越趋于平均化,这使得我国的转移支付分配总体上是不足以起到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作用。

我国应从法律的角度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功能。第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立法体系。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真正作为一种规范性的制度建立起来,必须遵循法制化原则。我国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财政转移支付的法规,如《财政法》、《转移支付法》、《预算法》、《财政监督法》等,就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内容、形式、依据、用途和监督等以立法形式予以规范。第二,设立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门机构。根据各国经验,我国应建立专门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并在《转移支付法》中加以规定,赋予它们法定的转移支付管理职责。第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中的责任制度。可在《转移支付法》中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地方政府,做出必要的处罚,以强化监督管理,使地方按照中央财政的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相应地,在地方性法规中,也可在中央的指导下制定必要的惩罚措施,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完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产业优化制度

近年来,我国通过推行“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使各地区产业结构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调整和发展,但我国目前各区域的产业结构布局仍不合理。产业结构总体上自东向西逐次降低,具体表现为:第一产业是不发达或者欠发达地区高(其中西部最高),发达地区(东部)低,第二三产业则是一个相反的格局。

要加快我国区域间产业结构升级和协调,需要国家对地区的倾斜政策与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地区的优势有机结合,即对重点发展地区的优势产业或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进行倾斜。这些政策应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国家应增加对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的投资,鼓励在该地区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其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这就要求从法律方面给予制度保障。可通过制定《国家投资法》明确实施国家投资的机构以及投资的范围。

(四)完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法律制度

1、区域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制度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形成了两个全国性的资本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一定意义上,这两个证券交易所具有其区域性,为江浙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从江浙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上市公司的数量来看,这两个地区的上市公司数量在全国居于前列,截至2005年年底,广东省的上市公司达到152家,上海为146家,江苏、浙江两省也分别达到90家和87家。而其他地区的上市公司数量与这些地区相比相差很远,尤其是西部地区的上市公司数量更少。

发展落后地区的资本市场,应该建立区域性证券交易所、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完善非正规金融市场和加快发展中长期信贷市场、加强债券市场建设(发行落后地区开发债券、增加落后地区企业债券的发行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㈣。尤其要支持中西部地区公司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筹集更多的资金,这些都需要相关的法律加以规范。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第5篇

一、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和转变

1.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性

由于我国领土较大,区域差距明显,易形成以地域为主体的地方经济。从历史角度分析,“产权区域”及其在中国作为“行政—经济区”存在和发展是必然的。中国具备“产权区域”形成的条件:行政区具有可支配的自然资源。也就是说,在中国“行政—经济区”体系是“产权区域”形成的基础条件。各行政区均具有各自的可支配自然资源,而由于其资源不同,就导致各经济区域发展不同,则必然存在竞争关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区域为保持自身经济竞争优势,纷纷进行改革开放,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改变自身体制,利用本土优势,经济地域化。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在不断提升,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我国形成了三大工业经济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京津冀。在三大经济区发展迅速,规模巨大,影响深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成为了区域经济竞争发展的组织者和带动者。先富一部分人,再带动一部分人富,这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政策的主要内容。经济社会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所以,三大经济区的出现,是为加快经济社会目标的实现。

2.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

由于地域限制,我国中、东、西部经济发展并不平衡。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京津冀,这三大经济区地理位置有着明显的集拢性,而三大经济区的带动发展也有限,致使中、东、西部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明显,进而影响我国经济全面发展,也会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由于不同区域人口密度不同,且大量劳动力流向东南沿海发达省份,导致中西部人口“空心化”。进而致使中西部地区部分省(市、区)工业企业普遍遭遇招工难问题,有些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因工人短缺而出现开工不足,且人口分布在短时间内难以调整,中西部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优势将被削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区域经济发展。由于历史原因。过去中国是个中央集权统治的国家,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到重大工程的动工建造,从市场的格局变化到人口的迁移发展,都约束在集权政府的管控下。在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中,政府依然处于统领地位,施行计划经济。国家在生产、资源分配和消费等方面提前进行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来进行资源分配利用。计划经济有利的一面是,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控制了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盲目性,杜绝了诸如企业恶性竞争、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经融危机等不确定性问题;计划经济带来的弊端是:阻碍了企业的自由发展,不能满足百姓个人的消费需求。市场失去了自我调控能力。

3.协调区域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区域发展的不均衡性愈发明显,政府越来越关注宏观调控在市场机制中的作用。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政府指出,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于是,政府该采取什么措施什么方法来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显得十分重要。政府要如何起到国民经济的主体作用,如何通过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来进一步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这些问题就显得十分迫切了。马克思认为,在萨伊定律中,把简单商品流通(C—M—C)和物物交换(C—C)混为一谈,是错误的。凯恩斯也似乎有着相同的态度,凯恩斯认为,萨伊定律前面应当加上:执行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即国家干预。

二、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

1.政府———宏观管理主体

狭义的政府指国家行政系统,广义的政府既包括国家行政系统也包括国家立法系统和司法系统的完整的国家体系。本文里的经济主体政府指广义政府。最能代表社会共同利益的机构是政府,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机构,掌握着最充分的公共资源,所以,政府是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

2.政府宏观调控的必然

宏观调控,也称国家干预。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促进国家经济的稳定、平衡的增长,增大就业率降低失业率,稳定市场保持物价稳定,促使国际收支平衡。由于市场存在具有固有弱点和缺陷:自发性、盲目性以及滞后性,说明市场并非万能,不能仅单独调节作用。其中,市场的缺陷表现在存在盲目追求利益的生产者导致不正当经济竞争,且由于市场信息的缓慢性,导致生产经营者对市场变换掌控不足,进而可能产生资源浪费、一哄而上(下)等危害市场经济的情况。而宏观调控能很好的克服市场的固有缺陷。这样一来,为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平衡发展,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缺一不可。管理的基本职能是计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体制建立与计划管理二者之间并不相互克制,计划管理存在的合理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并不对立。市场的缺陷能在计划管理下弥补,且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也要求加强计划管理。就全民经济发展而言,宏观经济管理的长期目标是通过对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战略性引导,消除阻碍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隐患,推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在促进并保证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显然,宏观经济管理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最终目的是相同的,两者应当相辅相成。在经济中,市场运转机制是看不见的手,而政府宏观调控是看得见的手。经济学家凯恩斯指出:政府要依法对市场经济进行全面干预,这样才能挣脱经济萧条的枷锁,改善失业率和就业率。并且,凯恩斯主张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公共事业的财政投入,以刺激国民经济活动,实现充分就业。

3.宏观经济性质及其管理局限

在西方市场中,其管理模式多为政府政策主导,而我国实行的是以计划为主导的宏观管理。宏观经济计划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在以计划为主导的宏观经济管理中,计划不仅是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依据而且也是宏观经济管理的主要手段,其产生的主要作用有:向导作用、协调功能、资源配置。“管理失效”是宏观经济管理的局限,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政府决策受收集的信息影响,当信息片面失真时,将导致政府作出错误决策

(;2)受决策者个人生活经验和个人喜好影响,决策可能出现偏颇

(;3)不同利益集团在不同方面的影响力不同,利益集团为保证自己利益,可能压迫或者协同政策人做出不合理政策。

(4)政策存在“时滞”性,进而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区域经济是指在某一区域内,经济发展内外条件相互制约而形成的经济运行方式,是一种地理概念,表现为具有地理性,却又突破行政划分界限,依托于便利的交通,却又划分明显,受限制与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科学技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主要在于,各经济区域具有较强地域特色和自我发展能力,其资源能与其他区域自由流通,各区域之间经济交往密切。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和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两类,区域间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而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则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这里的政府均为广义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地理是相对来讲十分重要的因素。地理影响着交通、作物、人口密度等重要条件。以中国三大经济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京津冀的地理位置做分析,很容易发现,它们多为沿海地区,或者依靠河川,或者为首都。沿海城市,港口颇多,海上交通便利,是对外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条件,且东部人口密度较大,可以得到很多优质的劳动力,适宜较大规模工厂公司建立。京津冀中,北京为首都,它们河川密布,铁路等交通便利,适宜发展成较大规模的贸易圈。

四、运用宏观经济解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

深入推进中国区域经济由“非均衡发展”转向“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构建符合各地实情的主体功能区。也就是应当以宏观调控为主体,充分发挥各地区自身经济建设优势,扬长避短,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管理模式,推进国民经济总体发展。针对中、东、西部发展不平衡问题,中央政府应颁布相应优惠措施,吸引投资向中西部发展,吸引劳动力往中西部迁移,建立完善市场体制,巩固加强已发展的中西部市场。在中西部承接产业的过程中,政府这个宏观经济的主体应当适当给予中西部产业承接便利,并且监督中西部地区政府的管理。针对科技发展不平衡问题,中央政府应当加大科技落后区域的教育建设,加大对科技落后区域的教育、研究财政补助。区域政府不仅要加大对科技人才培养的力度,还要实施优惠政策留住人才,吸引人才,还要加大对科技产业链的投入,已便形成自己的科技产权。针对人口“空心化”的问题,中央政府应当加强对中西部的经济和环境建设,加大乡企帮扶力度,通过提供优良岗位来吸引人口回迁。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应加强对本地企业工厂等的管理,对部分企业工厂等提供技术支持,加大对学校、医院等公共生活服务区的建设。

五、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手段

宏观调控的手段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政府通过经济计划,为调整产业结构和资源分配,而颁布的各项政策。比如发行国债,调整利率、发放贷款等。目前,该手段为政府最常用的手段之一。法律手段:政府为规范市场机制,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市场有序正常的运行而制定法律法规来达到市场经济的法制性。比如禁止“三无”食品买卖,若发现“三无”食品买卖,则依据法律查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行政手段:政府通过其管理机构,采取强硬的管理措施,来管理和调节经济的手段。比如政府下令关闭排放未达标废水废气的工厂等这三者都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一般政府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而行政手段一般为必要时的辅助手段。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计划规划等方式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其表现出来的基本行为有:颁布宪法来宏观调控市场经济,根据需求临时制定某些政策或措施,给予优惠政策引导地区自己合理管理区域内部市场,给企业工厂等提供有效信息。宏观调控并非微观,也不直接参与市场,而是统筹大局,协调格局。

六、结束语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第6篇

关键词:空港经济;耦合;协调;指标体系

近年来,空港临港经济的研究逐渐成为热点,国家和地方在推进空港经济发展的进度上呈现差异。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应运而生。一些省市在如何解决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的相互促进发展方面,尤其是如何促进二者之间的耦合协调发展问题,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

一、对空港经济内涵的研究

空港经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空港经济是指布局于机场区内部,与航空运输直接相关的产业经济,而广义空港经济则是依托机场设施资源,区域经济与机场航空运输相互融合形成的新型经济形态。本文所讨论的空港经济为广义层面。国内外的学者将空港经济从产生到发展的原因与形成机理按照理论背景、适用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为主线,对空港经济的内涵进行了解释。Lrwin、Kasarda(1991),Testa(1992),O’Connor(1995),Rovertson(1995),Bowen(2000)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空港经济的内涵与相关产业特征进行了研究。我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空港经济的发展在理论上进行了界定,主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经济性概念、产业性概念和区域性概念。张雄(1997),曹允春、踪家峰(1999),曹允春、李晓津(2004),刘武君(2005),欧阳杰(2005),李江涛、蒋年云、涂成林以及彭湃(2005)分别进行了相关研究。关于空港经济内涵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但国外关于空港经济内涵的界定大多是属于描述性的,我国学者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总结和概括。

二、对空港经济发展经验、模式、评价方法与模型的研究

在空港经济的发展经验与模式方面,主要是我国专家和学者进行的总结性研究。杨友孝(2008),周少华(2009),王晓明(2009),曹允春(2009),王为人(2001),包世泰等(2009),施蔷生(2010),孙淑美和黄达海(2010)分别进行了相关的研究。目前已有的研究中,对空港经济的评价方法主利用要有投入产出理论、Malmquist生产力指数、数据包络分析(DEA)法等。张越(2006),赵海波(2006),董志毅、彭语冰、彭峥(2007),刘雪妮(2008),戢涛(2011)分别运用相关方法进行了研究。数据包络分析(DEA)是以“相对效率”概念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效率评价方法。该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对投入、产出指标数据的分析,确定有效生产前沿面,并根据各决策单元(DMU)在平面上的投影确定与有效生产前沿面的距离。Gillen、Lall(1997),Sarkis(2000),Pels(2003),Fernandes(2002)研究了35个巴西机场的运行效率问题,他们对机场的空侧效率和路侧效率分别进行了研究。Massoud等(2003)、Joseph(2004)和BarrosC.P.(2008)对国外一些机场的数据,分别从横向和纵向比较了这些机场的运行效率问题。曹允春(2003),都业富(2006),何艳(2011),于剑、黄燕彬(2011)采用组合评价方法对我国机场的运营效率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对于空港经济的评价方法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是定性的描述性的方法较多,定量研究较少,方法比较单一匮乏,将其他评价方法和DEA相结合对机场效率进行评价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这是目前研究的严重不足。

三、对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发展关联性研究

欧洲、北美和日本等地的学者对区域经济发展中空港经济的影响进行了较多的研究,Malecki(1986),Massey(1984),Markusen(1986),Huddleston、Pangotra和Caves(1990),Doganis(1992),Weisbrod(1993),Ashford(1994),GhobriaandFleming(1994),KeithG.Debbage(1995),Brueckner(2000)及Keith(2002)通过研究均发现,通过机场产生的客运量和货运量与区域经济以及就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数量关系,得出了航空运输将一直能够作为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存在的结论。叶舟(2005),杨松(2006)、曹允春(2001),彭语冰、董振强、彭峥(2007),刘海波、刘明君(2009),崔婷(2011),宋伟(2006),谢菲(2015)分别利用模型对机场规模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联性进行分析与研究。

四、对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耦合作用机制与路径的研究

虽然已有大量文献对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相互关系进行了研究,但对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机制与机理的研究还比较少。赵文(2011)、刘会(2013)以首都国际机场为例,探讨了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互动的耦合作用机理,并分析了北京南部区域的空港经济区与环首都经济圈相互对接的机制,进而诠释了对京冀间实现区域经济合作关系的新理解。早在2008年,刘雪妮便在其博士论文中提出,要想促进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的耦合发展,就要从政策层面上进行推动。赵文(2011)指出,促进空港经济与首都区域经济的耦合发展必须从三个方面构建其实现路径。

五、研究述评

从目前理论界与实务的研究来看,国内外对空港经济的研究仍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一)概念的模糊性。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在空港经济发展、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等概念的界定上,学术界还没有达成共识,没有统一的界定。

(二)空港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的不明确性。厘清空港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是研究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问题的基础,只有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着相关关系,才能进一步研究其协调关系。已有文献中国外研究定量较多,国内研究则是定性研究较多;研究空港经济发展中的部分因素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较多;研究结论比较多样。国内评价空港经济的影响则比较偏重机场本省的盈利能力和效率水平,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中空港经济的影响作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定性研究和描述性研究上,定量研究极少。

(三)分析方法比较单一,组合分析方法极少。从对空港经济效率问题来看主要是围绕着机场效率展开分析,定量分析主要采用Malmquist指数法、层次分析法、数据包络分析(DEA)等方法进行分析,分析方法比较单一,将分析方法组合应用的研究相对匮乏,加之数据收集困难导致相关的实证研究尤为不足。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第7篇

摘 要 区域经济差异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一方面区域经济差异的产生符合市场经济中效率和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是经济加速发展的推动器,另一方面,它会加大区域间的贫富差距,增大两极分化,从而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研究重庆市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深入分析经济差异产生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实际特点,将协调发展理论落实到重庆市具体的综合决策、经济发展、市政规划与城乡建设中,是值得决策者与研究者共同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2个方面展开讨论。

关键词 区域经济 差异 经济协调 发展

区域经济差异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一方面区域经济差异的产生符合市场经济中效率和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是经济加速发展的推动器,另一方面,它会加大区域间的贫富差距,增大两极分化,从而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学术界提出了区域经济发展中有两种可选模式,一是均衡发展模式,即要求经济的发展在全国以及整个地区范围内的每个区域,实现均衡性增长;二是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协调发展模式,强调在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同时,采取积极的方法,对这种不均衡进行适度的调控,以实现区域整体经济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此模式己成为许多国家经济发展的首选模式。

重庆市作为一个特大的复合型城市,探讨重庆市区域经济的差异情况,正确把握其经济发展规律,客观分析其经济发展趋势具有重要意义。研究重庆市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深入分析经济差异产生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实际特点,将协调发展理论落实到重庆市具体的综合决策、经济发展、市政规划与城乡建设中,是值得决策者与研究者共同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讨论:(一)根据重庆9大主城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说明重庆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性,结合不同的地区类型,从区位与自然条件、吸引资金的能力等因素出发,分析重庆市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原因。(二)根据不同类型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现状,提出适合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推进重庆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重庆市是我国西部惟一的直辖市。由于自然地理环境及原有发展基础的差异等因素的作用,重庆市域内部存在着巨大差异。研究重庆市区域经济差异现状、特点以及调控对策对于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区域经济差异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在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取以下9个指标作为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

1.地区生产总值(万元)(X1):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在一年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市场价值的总和,反映这个地区经济活动的价值。

2.城镇化率(%)(X2):城镇化率=本地城镇人口/本地区的总人口。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率已经称为评估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国外研究指出:城镇化率的增加与GDP的增长是成正比关系的。

3.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元)(X3):指各种各样的服务,零售等行业售予居民消费和政府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总量。销售额的提升是随着城市的发展而改变。

4.工业总产值(万元)(X4):一般以货币的形式表现,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的最终产品的总价值量。

5.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万元)(X5):指在某一个时点城乡居民存入银行的金额,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个人储蓄。

6.公共产品的供给(个)(X6):是由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为本地区居民服务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设施及其他机构。该指标反映城市社会福利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X7):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8.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X8):职工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二、重庆主城区经济差异原因

(一)经济差异原因

区位条件是影响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地理区位看,中心城区有利于吸引全市的资金、人才、物流,在区位条件上有绝对的优势;渝西地区与成都平原的经济联系紧密,与外界交往频繁,拥有广大的市场。这些区域以城市(镇)经济为主体,经济发展条件较好,形成了大工业大流通的格局,相对于其他区域有较优的发展条件。而渝东北地带由于处在我国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过渡带上,距离中心城区较远,加之这些地区多为山地丘陵,地少人多,交通不便,极大地限制了与外界的资金流、物流、人流、信息流,与发达地区的经济联系不够,其自身经济基础条件较差,自我发展能力很弱。三峡库区,长期受三峡工程争论的影响,国家从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初几乎没有什么投入,与巧6项重点项目无缘,三线建设为空白,80年代初开放开发迟缓,不仅与沿海差距拉大,而且与周围地区的差距也拉大了,一直处于相对封闭、落后状态。由于建国以来三峡工程水利枢纽工程的长期议而不决,国家对原万县、涪陵、黔江地区建设投资甚少,致使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形成长江流域的“经济断层”,至今仍保留成片的贫困地区。

(二)改善经济差异促进协调发展的建议

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设,重庆主城区无疑是重庆市最大的增长极,1997年重庆直辖的一个初衷,是试图以重庆这一特大城市带动大农村的发展,但目前看来,其扩散效应主要发生在主城区的部分区县,对广大渝东地区的带动作用不足,是在于城市体系结构不合理、空间分布失衡。重庆市在特大城市与中等城市之间存在断层,并且城市的空间布局过分向西部倾斜,广大渝东地区缺乏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大城市,导致了重庆主城区作为最大的经济中心难以通过一个合理的城市体系发挥对渝东的辐射带动作用。因此,要加快重庆落后地区中心城市的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条件基础设施条件是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重庆直辖市成立后,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尤其是“8小时重庆”工程的实施,明显地改善了重庆各区县的交通条件,但应该看到,这种改善是在交通设施建设起点很低下的一种相对改善,目前的状况仍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庆市落后区县投资软环境条件较差,例如政府对企业干预严重,行政机构庞大,办事效率低等,这些都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吸收外来资金,因此,应在积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特别注意软环境条件的改善。

参考文献:

[1]周国富.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距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覃成林.中国区域经济差异变化的空间特征极其政策含义研究.地域研究与开发.l998.

[3]俞荣根.关于重庆市实施大城市带动大农村战略的几点思考.改革.2002(4).

[4]陆远权.重庆市的区域差异与发展思考.探索.2004(4).

[5]高洪深.区域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