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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合集7篇)

时间:2023-10-10 10:40:05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第1篇

一、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使命,律师要更好地完成这一重要使命,在国家社会经济生活、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是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最直接、最有效、最必要手段,也是提升律师服务能力、促进律师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2、我省历来十分重视律师培训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律师的培训力度,逐步规范律师培训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新的形势对律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当前我国正处于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竞争力,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通过加强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在新的社会发展时期,律师培训工作必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出发,在新形势下实现我国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针对律师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培养和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确保律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4、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大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全面加强律师的思想政治、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切实强化律师培训工作的管理,积极推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5、律师培训工作的原则:一是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面规划、部署和推进律师培训工作,提高律师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培训放在律师培训工作的首位。提高律师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坚持加强律师执业能力建设。把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提高律师依法执业的能力。四是坚持依法科学培训。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开展培训工作,把握培训工作规律,增强培训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6、律师培训工作的目标: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推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律师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7、围绕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培训。重点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国情和形势政策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律师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宪法观念,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必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律师队伍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内容编入教育培训教材中,使之成为对全省律师队伍进行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严格落实“三不论三必须”的要求,即:不论举办什么类型的培训班,都必须安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不论开展什么样的主题教育,都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依据;不论组织什么形式的专项活动,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8、围绕提高律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加强政策法规与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方面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引导律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适应律师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加强高素质人才培训。围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抓紧培养服务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专业领域的律师人才;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人才;根据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积极培养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人才。加强对选派律师赴境外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高素质律师人才培训工作。

9、围绕提高律师服务的诚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重点加强廉洁自律培训,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反腐倡廉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树立廉洁执业的良好风气。加强律师队伍行风行纪培训,防止和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义利观,防止和克服逐利倾向,始终坚持诚信为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使广大律师熟悉并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强化律师外事纪律培训,引导律师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在对外交流和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首位。

10、不断巩固和完善现有律师培训方式。在巩固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经常性培训与专题专项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培训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面对面授课、交流、研讨、座谈会、法律沙龙、案例教学、参观学习、以会代训、分批轮训等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卫星远程教育系统、网络、视频、通讯等先进手段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

11、积极探索和创新律师培训方式。针对律师工作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执业流动性强的特点,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如情景培训、模拟法庭、互动式演讲等;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和类型,采取不同的切实有效的培训方式;积极探索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行业内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培训资源。要在实践性培训环节上狠下功夫,最大限度地调动律师的学习热情,积极探索出一条律师喜闻乐见而又容易接受的培训新路子。

四、律师培训的类型和层次

12、实习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基本知识和礼仪等,通过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引导实习人员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接受正反面典型教育和执业风险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实习人员适应律师行业要求、胜任律师工作的能力。

13、新执业律师培训。重点培训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巧等,通过为新执业律师指定指导律师,充分发挥好老律师的传帮带作用,组织新执业律师参加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的各项培训活动,引导新执业律师立足本职工作,遵章守纪,从而促进新执业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14、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重点培训执业律师管理法规、专项律师实务、新颁布法律法规、业务技巧、对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前瞻性问题等,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每年组织执业律师必须参加40课时以上的继续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律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律师正确处理好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始终坚持诚信服务的宗旨,从而不断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5、青年律师专项培训。重点培训业务知识、办案技巧、法律事务管理等,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短期集中培训班、选派学习等形式,提升青年律师的综合能力,促进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以培养一大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律师人才,为律师队伍的建设储备力量,推进律师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6、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培训。重点培训律师事务所管理知识、能力和技巧,尤其是规范管理,包括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法律文书管理、印章管理、人员管理等。通过举办各类高级律师管理培训班、选送进修、交流研讨、座谈会等,引导主任和合伙人重视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有效运行机制,认真抓好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执行和管理责任落实,从而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17、加强党员律师培训。重点培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的章程,通过党支部活动、“”、民主生活会、理想信念教育、参观学习、调研、请党校老师辅导等,引导广大律师党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利益,从而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律师队伍健康发展。

18、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培训。重点培训提案技巧、提案程序与标准、如何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如何提高提案和议案质量,通过与人大、政协和统战等有关部门联合办班、组织学习、交流经验等,引导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民生问题,关心百姓生活,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和公共事务,从而进一步拓宽律师参政议政的渠道,增强律师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

19、欠发达地区律师的培训。重点针对地区特点,因地制宜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对欠发达地区律师培训给予一定的支持,根据地区业务拓展需要,可选派有实践经验的法学专家、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前往授课;同时,欠发达地区应充分利用已有培训资源,加强本地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可与邻近、情况类同的地区联合办班,节省成本,加强交流,取得更好的培训效果。

20、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公文写作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技巧、网络办公软件系统应用等,通过定期组织轮训、邀请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等,引导律师管理工作人员端正服务理念,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驾驭文字运用能力,从而增强管理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21、律师事务所加强本所律师培训工作。一方面督促本所律师参加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自己内部的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律师开展日常培训,鼓励业务水平高、思想道德素质过硬的资深律师进行指导,并根据自身条件为律师学习高端法律知识提供必要的帮助。

22、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每年举办全市性的培训班,对司法行政机关人员、本市全体律师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对主任、合伙人、骨干律师、党支部书记、党员律师的培训;市律师协会每年举办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和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其他类型的培训班。

23、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举办全省性的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省律师协会每年组织实习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举办高层次的培训班、研讨会。

五、律师培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4、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把加强律师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工作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成立律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律师培训工作专门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组织实施具体培训工作方案,为各项培训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25、研究制定年度律师培训工作计划。律师培训工作要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省、市律师协会要按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区律师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律师事务所负责研究制定本所年度律师培训工作计划。

26、建立完善律师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和机制。律师协会要建立健全律师培训工作备案制度,律师事务所将律师培训计划和总结报律师协会,律师协会再将每年的律师培训计划和总结报上一级律师协会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要建立完善律师培训师资制度,加强培训课程、教材和师资建设,注意收集有专业领域特长、综合素质高的专家、学者和律师资料;要建立完善律师涉外培训请示报告制度,凡参与涉外培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要建立完善律师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对实习人员和执业律师接受培训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要建立完善培训证书管理制度,规范培训证书的制作、发放、登记和验证等工作;要建立完善律师培训质量考核评估机制,量化培训评价标准,对律师培训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将律师参加培训活动的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日常培训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培训设备,为律师参加学习提供有力支持。

27、落实律师培训工作的经费保障。为确保律师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省、市律协要保证年度培训工作的经费开支,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要预留足够的经费用于律师培训工作;各律师事务所每年应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培训费。要加强培训经费的管理,科学投入,优化效益,不得将培训经费用于律师培训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精神为指导为指导,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法制度化、规范化为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理论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全面提升领导干部队伍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培养和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素质优良、业务精通的骨干队伍,大力推动经济工作再上新水平。努力提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为全市工业和民营企业服务、抓好金融和信息化等工作为中心,把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及经济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在大局中定位,在服务中发展。

(二)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必须适应经济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三)突出重点,全员教育培训。必须坚持面向全体干部,突出重点人员,开展多种内容、多种方式的教育培训。努力保障每个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

三、学习内容

(一)党的以来,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习党的精神和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认真组织学习新修改后的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法规知识等,深入了解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全体公民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培育民主法治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三)规范行政机关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涉法的有关政策以及规范性文件。加大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民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培育民主法治观念、

(四)廉政、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公务员法》、《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贯彻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积极开展党务活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党组织自加压力,积极发挥服务、协助和监督作用,汇聚党员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六)政府工作规则和公文处理、保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学习方式

坚持从严教育培训,提高学习培训覆盖面和实效性,结合重点工作适时举行专题培训,优化干部知识结构,开阔干部思维视野,营造和谐向上的氛围。

(一)集中教育培训。利用周五下午进行集中学习,把政治理论等培训与业务知识讲座一并进行,引领干部成为开拓进取、业务精通、视野开阔、思维前瞻的优秀人才。

(二)以会代训。依托局内召开的各种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理论、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干部自学。大力鼓励干部职工开展个人学习,撰写相关学习心得体会、调研文章等。

(四)开展讨论。学习教育要从实际出发,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部门工作结合起来,既要注重思想理论教育,也要加强经济、科技、金融、法治、党风廉政建设及本行业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切实提升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局党支部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定期对教育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及时解决教育培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证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我委开展的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县委深化法治XX建设的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全委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我委公务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努力为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

二、主要原则

(一)领导带头,人人参与。委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带头学习,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普通公务员要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联系实际,组织实施。各科室要密切联系实际,采取集中培训、自学、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实践活动等形式。

(三)统筹安排,注重实效。注重统筹协调,把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与“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以“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为核心,以普及公务员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参加对象

全系统公务员。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全员培训。教育培训活动,从即日起到2015年4月底结束。以《全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大纲》为主要内容,重点包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本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根据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岗位的实际需要和特点,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抓好全员轮训。采取集中辅导、菜单式选学、网络学习、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培训与年度考核挂钩,没有完成培训任务的个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优。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各人结合工作实际自己学习。

(二)开展法律知识“每日一题”活动。结合上级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大纲,完成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检验培训成效,营造学习氛围。按照上级要求,检查评比阶段,做好上级开展“每日一题”情况抽查准备。

(三)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结合主题教育的主要内容,以《XX市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为主要参考,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适时参加县举办的全县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不少于1名优秀选手参加县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四)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新时期XX精神大讨论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0月-12月,制定我本委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方案,订购《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教材》。积极宣传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目的、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月-3月,各科室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检查评比阶段。2015年4月,进行活动总结评比,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做好迎接上级的抽查、评比和竞赛。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委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教育培训,把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纳入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安排、整体部署、认真落实、加大宣传,切实把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密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健全领导组织,各级领导在完成自己学习的同时,负责并抓好分管部门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活动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抓好全员轮训。做好人员参训记录,确保“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第4篇

一、目标任务

继续加强经常性教育,对广大基层党员进行全员培训,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强化改革意识、尊崇法治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全县党员队伍和各级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二、培训内容

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重点学习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中央、省、州组织-部长会议,全县组织工作会会议精神,党内重要法规,宪法法律,深入开展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强化忧党兴党、倍尽职守的政治责任,充分发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理论联系实际,系统开展党务工作、乡村振兴、村务管理、创业就业技能等业务性培训,不断提升党员业务素质。持续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功经验,引导党员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共产党员良好形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理想信念教育与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把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作为教育培训第一要务,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引导党员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升业务能力。

(二)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统筹协调。把集中培训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各级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传统教育与多媒体平台学习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除传统的线下教育培训外,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现代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具体任务

(一)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两新”组织及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培训

培训对象:全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两新”组织及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全覆盖。

培训内容: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中央、省、州组织部长会议,全县组织工作会会议精神,理想信念、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改革开放“四项教育”,总结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功经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党自我革命。二是党性修养锻炼。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三是业务能力提升。围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县加强村党支部书记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组织开展基层党建业务知识、乡村振兴、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域旅游发展的集中学习。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方法,明确基本职责任务,全面掌握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要求,群众工作及群众工作方法,开展党员发展、党员规范管理等基层党务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受训人员的党建业务能力。四是基层治理。学习创新社会治理和法律保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等内容。五是应急知识。学习应急管理法制法规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及四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案例分析,学习关于肺炎疫情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疫情防控政策解读和疫情防控知识等内容。

培训方式:一是集中培训。镇级举办1期培训班,综合运用课堂讲授、现场观摩、参观考察、经验交流和分组讨论等教学方法,同时要求撰写培训心得体会,确保受训人员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二是常态学习。严格执行党建“月例会”制度,定期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交流;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一对多”帮带措施,不断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前

责任单位:镇党委

责任人:、、

(二)村级后备力量暨农民工致富带头人培训

培训对象:村级后备力量和农民工致富带头人全覆盖。

培训内容: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学习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理想信念、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改革开放“四项教育”,总结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功经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党自我革命。二是党性修养锻炼。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将理想信念教育贯穿村后备干部和致富带头人教育培训始终,把纪律条例学习、正反警示教育相结合,践行“三严三实”,净化思想灵魂,守住党规党纪底线,自觉规范言行。三是业务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基层党建业务知识、依法治理、全域旅游发展、乡村振兴、产业结构优化等教学课程的集中学习;强化科技文化素质和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按照内容精而管用的原则,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组织分组讨论如何当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如何优化产业结构等问题,集思广益,共享致富经验,全面提升示范带动作用。

培训方式:以集中培训方式进行,综合运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分组讨论等教学方法,同时要求撰写培训心得体会。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镇党委

责任人:班子成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三)驻村工作队员培训

培训对象: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

培训内容:一是农村扶贫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解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州县各级重要会议精神、乡村振兴战略等。二是基层党建业务知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建基本业务知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等党纪法规。三是产业和集体经济发展。学习农村产业体系的建设、发展和相关政策规定,“互联网+电商”扶贫模式、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文化与生态旅游等内容。四是基层治理。学习创新社会治理和法律保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途径。五是应急知识。学习应急管理法制法规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及四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案例分析,学习关于肺炎疫情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疫情防控政策解读和疫情防控知识等内容。

培训方式:举办以课堂辅导、现场教学、互动交流等方式相结合,对全镇18名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6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镇党委

责任人:、、

(四)农村(城镇)党员培训

培训对象:全村(社区)支部党员。

培训内容:一是政策时事。党的基本知识,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乡村振兴战略,中央、省委民族宗教政策等,总结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功经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党自我革命。二是法律法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农民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农村基层治理法律制度,农业基本法律制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等。三是技术技能。农业生产种养殖技术,农村新兴产业技术,农业工程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技能,脱贫致富经验案例等。四是文明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农村移风易俗“十反对”,农村乡风文明“十倡导”,理想信念、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改革开放“四项教育”,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等。

培训方式: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对农村(社区)党员全覆盖培训。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农民夜校、远程教育站点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各夜校、远教站点开展培训全年不少于24次。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镇党委

责任人:、各各支部书记

(五)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和流动党员培训

培训对象:本年度发展的所有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流动党员。

培训内容: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学习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功经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党自我革命。二是法律法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等党纪法规。三是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性质和党的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和党的纲领,党的群众路线和优良作风,党员标准和权利义务等。

培训方式:举办示范培训班1期。对所有当年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的新党员进行全覆盖培训。严格执行县《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八条意见”》,灵活多样对流动党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责任单位:镇党委

责任人:、、

(六)其他领域党员培训

培训对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员。

培训内容:一是政策时事。党的基本知识,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功经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党自我革命。二是法律法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等党纪法规。三是业务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加强各种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培训,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帮助党员提高专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培训方式:举办示范培训班1期。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举办集中培训班不得少于2期,对所有党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镇党委

责任人:、、

(七)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农村党员、农民工党员、城镇失业职工党员和退役军人党员。

培训内容:重点培训技术技能,包括农业生产种养殖技术、农村新兴产业技术、农业工程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技能、脱贫致富经验案例等。

培训方式:结合“两联一进”“不忘初心·干群连心”入户走访,利用农民夜校、农村远程教育站点、“农民工返乡季”,对全镇农村党员、农民工党员、城镇失业职工党员和退役军人党员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培训。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镇党委

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详细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表,并做好培训记录、资料印制、考勤管理、材料归档等工作,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镇党委书记要落实抓党员日常教育工作的直接责任,结合民主评议、“”等,组织党员述学评学。

(二)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党群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站点、学习强国平台等开展党员日常教育培训。深入分析党员队伍实际状况和党员需求,把党员普遍关注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新手段、新方法,提高教育培训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三)加强学风建设。镇党委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加强指导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防止教育培训表面化、程式化、庸俗化,防止学用脱节、空洞说教,防止不分层次对象“一刀切”“一锅煮”,防止重复培训、长期不训。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第5篇

电工从事进网作业工作,属于特种作业和高危职业。进网作业电工能否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不仅关系到电工职业安全、生命安全,还会影响到电工所在单位的安全效益、经济效益,甚至会给社会公共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危害,造成严重的生命事故、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因此,开展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

(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违法窃电现象严重。2014年5月,在考察河南的行程中第一次提及“新常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与此同时,我国政治、社会建设均呈现出新常态。然而,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国内外宏观环境、行业环境、企业核心竞争力等多因素影响。部分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于不顾,窃电现象严重。据保守估算,中国每年因窃电而造成约600亿千瓦时电量、200亿元的巨大经济损失。窃电行为不仅给国有资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地扰乱了社会供用电秩序,给社会供用电公共安全造成隐患和事故。

(二)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2014年10月20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治国成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决定明确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网作业电工从事的工作,涉及到电力的生产、消费、运行、工程承装(修、试)等电力行业的上下游产业和配套电力设备(施)生产制造、电力工程等产业。因此,开展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对于增强电工法制观念,健全电力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培养电力法律人才,加强电力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电力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电力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电力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设计培训计划书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以新形势下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为主题,设计了一份培训计划书。培训名称:新形势下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定位:电工法律培训。参加对象: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进网作业的电工、电工管理者。授课老师:应具有电力行业实践经验,熟悉电力有关法律。教学大纲和教材: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大纲、参考教材、续期注册教材、法律法规。培训目的:贯彻落实国家依法治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培训文件精神要求,开展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电工法律法规意识和生产技能,确保电力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培育社会良好供用电法律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培训目标:按照电工进网作业培训要求,完成电工法律法规培训学习,让电工了解电工进网作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熟悉电力法律法规,提升电工法律意识,掌握常用电力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增长电力法律知识和能力,养成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进网作业安全生产的良好习惯。培训日期:按照年度培训计划执行。培训地点:培训教室。培训方式:面授。培训难点:新形势,电工法律法规解读。辅助/设备:笔记本电脑、投影设备、话筒、白板等。

三、讲义设计

(一)教材分析。当前电工进网作业培训教材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教材》、《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续期注册学习资料》等教材资料,但是教材中明确涉及电力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多,未能及时更新、增加相关法律内容,学员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不能深刻理解教材内容的来源和依据,不利于学员的学习领悟,不能满学员对法律法规培训学习的需求。

(二)学员分析。参加培训的学员多为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技能操作人员,他们的理论水平普遍不高,平时工作较忙,学习时间很有限,在日常工作中仅仅处于操作层面,对于操作背后的原理、意义、法律法规等认知较少,法律意识薄弱。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是让学员认清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让学员充分认识到学习电力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让学员熟悉电工进网作业相关电力法律法规。教学难点是新形势和常用电力法律法规的准确解读。

四、教学设计

面临新的形势,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需要创新教学设计模式,为开展针对性培训、实现培训有效性做好基础和前提工作。以下是以180分钟教学时间为例的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教学设计表。

五、新形势下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第6篇

涡阳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晓明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经过认真筹备,同意部署,涡阳县二八年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春季集中培训今天隆重开学了,首先我谨代表交通系统全体学员的前来参加开学典礼的各位领导各位教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感谢!这次培训是按照《交通“十一五”培训规划》和《交通“五五”普法规划》上级文件精神安排,培训目的是:适应交通执法工作新阶段新任务的需要,整顿作风,严明纪律,增强素质,扎实交通服务水平,努力造就作风好、素质高、纪律严的交通执法队伍。下面我就集中培训作如下动员。

一、交通执法教育培训成效奖惩,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局以贯彻《交通“十一五”培训规划》和《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契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服务安全便捷,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教育建设,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实行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年度更新知识培训和专业培训制度,鼓励交通执法人员参加在职学习教育,95%以上交通执法人员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把交通执法人员培训列为重点,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采取一结合,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达到法律熟练掌握,学以致用,执法能力不断提高。近一年来,共举办执法培训和参加上级培训4期,培训人员达600人次,购买法律教材400余册,并加大法制社会宣传,交通执法永不断提升,在近两年民主评议作风,行政,作风执法等评比中,县交通局位居前列。

二、顺应形势需要,加强交通执法和培训工作。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落实以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交通行政执法是以法行政的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全面要求,要从战略上全局上来把握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以人为本,重在建设,增强执法为民依法作风素质,重现交通运输服务,交通执法行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形成公正执法、文明服务、敬业奉献、廉洁高效,开拓创新,团结和谐的交通新风尚。但是,我们的交通执法工作也都是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学习气氛不浓,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运输市场管理不够到位,极个别执法人员无视上级“”,工作态度专横,工作方法简单,,。因此,整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教育和培训,提高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交通执法形象已经时不我待,刻不容缓,希望各参训人员认清形势,顺应要求,自觉提高,通过培训达到政治上再加强,思想再进步,作风在转变,形象再提升。

三、抓住培训契机,增进培训实效。

此次培训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培训内容涵盖人员思想作风、法律、业务等很多方面,各参训人员要以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认识培训的意义和目标,接受培训的缍练,出色完成培训,通过培训加强,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要领。培训结束,将聘请上级领导为我们严格考试纪律,主要培训档案,记录培训人员情况,考试成绩作为执法人员年度考核人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学习不认真,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将收执法证件,并予以补考处理。

四、严明培训纪律,切实实现作风转变。

这次培训按照军事化进行管理,编班编排,开展军训,各参训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持严格教学、严格学习、严格考试的“三严”要求。要严格遵守培训课堂纪律、考试纪律和训练纪律,在学习过程中,多动脑,用心记,刻苦学,参训人员要克服各种困难,如有的同志年龄大,文化素质低,外勤工作多,可能出现坐不住,静不下来,但无论任何情况,都要坚决克服,聚精会神地投入培训中去。

在培训中,不仅要学习知识,更要增强纪律性,做到有令就到,有禁就止,军训纪律要加强培训纪律检查,各班各排要组织学员考评,做到每天一评比,每天一总结,对违反培训纪律的,出现迟到早退,上课不注意听讲行为,要严惩不贷,该通报的通报,该效能处理的效能处理,该给予处分的处分,坚决不手软。对学习认真积极,表现突出,考试成绩优秀的学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同志们,培训序幕已经拉开,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部署,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认识,下定决心,刻苦泥塑,严格训练,真正在培训中炼就真本领,实现新,达到新公,为更好地服务交通,建设和谐交通,推动交通跨越发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第7篇

1.法律法规的缺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也适用于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我国2004年修正后的《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这些规定是我国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最根本的法律保障。《劳动法》是规范我国职业劳动领域中的基本法律,该法这些规定指明大学生农民工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而获得一定的教育培训是获得职业技能的前提。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规定:“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分别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可以根据办学能力,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2007年颁布的《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企业应当密切联系,实行产教结合,为经济建设服务,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就业促进法》等有关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内容同样适用于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上述这些法律尽管为大学生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但由于有关规定只是包含在某些条款中,而且这些法律规定比较分散,涉及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内容不多,而且往往仅仅是原则性的抽象规定,因而在实际操作中适用性不够,导致人们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重要性认识严重不足,而且这些法律对相关部门未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以及教育培训措施不到位如何处理,并未做出较为具体规定,这使得在大学生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中遇到的很多问题仍然很难得到较为满意的解决,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很难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2.大学生农民工思想观念守旧。尽管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教育”阶段,学生的精英就业观念却没有改变,一味追求物质待遇和地域条件,不知道自己适合做什么[1]。部分大学生农民工仍然坚持旧的观念,不能正确给自己定位,不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自以为是,期望值过高,对一些相对较低薪水的工作不屑一顾,刚刚毕业,刚刚踏入社会,就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希望自己的薪水高出社会现实水准,而且他们中有些人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有所欠缺。在他们的思想里,根本没有存在去自主创业的意识。不敢实践,害怕风险,缺乏创新精神。还有一部分大学生农民工当初就有着“考上大学跳出农门以光宗耀祖”的思想观念。加上城市的优越环境使他们宁可扎堆在城市从事与自己专业无关的单调而机械的工作,也不愿回到农村。而城市所提供的岗位是有限的,这就使大学生不得不自降身份与农民工一起竞聘[2]。相当多的大学生农民工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意识淡薄,市场经济时代金钱主义的冲击更加剧了他们自身的功利主义思想,有空余时间时没钱去接受培训,而有工作时又忙于挣钱没时间去培训[3]。相当多的大学生农民工哪怕接受教育培训也带有强烈的功利主义思想,他们参加教育培训往往首先会对教育培训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权衡,看中短期收益,往往参加在短期内可以带来收益的项目的教育培训上。他们往往更多重视从业能力教育培训,而对法律、思想道德、生活常识、自我保护意识、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往往持比较模糊甚至排斥的态度。

3.有关单位重视程度差强人意。第一,相关政府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的教育培训对象将大学生农民工排除在外,少数政府部门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无规划,有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培训机构经费投入不足,已拨付的经费出现挪用现象,必须通过收取一定的培训费来维护正常运转。甚至有些地方的培训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收费过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学生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涉及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会、妇联等不同部门,需要这些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才能做好。但是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各部门往往各自为政,一些政府部门对市场上的培训机构缺乏监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大学生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第二,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关注程度有待提高。对于已就业的大学生农民工而言,许多用人单位往往更看中短期的成本收益分析,缺乏长远发展规划,盲目追求眼前利益,对大学生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支持的热情并不高。由于对大学生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支出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运营成本,而且这样的教育培训具有较高的外部性,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投资容易发生收益外溢的现象,特别是在那些用工季节性强的单位中,这种收益外溢现象表现得特别明显。这样,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往往就会缺乏足够的积极性。第三,高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态度亟待改变。长期以来,很多高校没有意识到职业教育培训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把职业教育培训安排在大学生毕业阶段,而且开设的课程往往也是讲座或者选修课,造成大学生职业教育培训严重不足,使得一些大学生毕业未能就业或就业质量很差,以至于部分人成为大学生农民工。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一些高校有着“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观念,对已毕业的学生职业教育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哪怕即使予以职业教育培训,也是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此外,社会上也存在一些针对成人包括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机构。但是,无论是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还是社会上的其他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往往都存在教育培训质量问题。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为了赚取利润,打着教育培训的幌子,却不管教育培训效果,教育培训搞形式主义。教育培训课程不考虑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能充分了解普通成人教育培训与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差异性,随意压缩教育培训时间,有的教育培训设施落后,相当多的教育培训教师空有理论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甚至有些教师授课时随心所欲,授课的质量有待提高。

4.教育培训内容亟待完善。目前,我国针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书籍种类很多,但是质量良莠不齐。而且这些书籍内容往往偏重于理论,有些教育培训书籍内容陈旧,内容未能很好地做到与时俱进。部分有关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书籍以及教育培训单位教育培训内容常涉及的是农林牧副渔以及建筑、油漆、电焊、餐饮、美容美发、缝纫编织、家政服务等行业的教育培训,对日益发展的制造业所急需的科目却很少,与现代化大工业、制造业相关的教育培训很少,有关思想道德、法律知识、文明礼仪、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内容不多。教育培训内容的缺失,加之实践性不强、内容陈旧,这影响了大学生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热情。

二、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措施的完善

1.制定完善涉及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建设是办好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维护大学生农民工继续接受教育培训权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发展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充分保障大学生农民工的受教育培训权,我国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完备的涉及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形成严密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保障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我国大学生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在我国,有必要制定有关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其内容涉及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相关主体、客体、具体内容以及相应的肯定性或否定性法律后果,从而做到由国家统筹安排,具体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并指导实施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为了使大学生农民工在教育培训中受益,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教育培训费用减免、时间如何保证以及参加教育培训可以获得补贴或奖励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来激励大学生农民工产生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2.大学生农民工提高对接受教育培训重要性的认识。接受教育培训可以帮助大学生农民工发现开发自身的潜能与创造力,从而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生存能力,进而逐步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可见,大学生农民工是否主动接受教育培训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大学生农民工应该高度重视。因此,大学生农民工应当认真分析自身实际情况,充分了解自身特质以及不同工作对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将自身接受教育培训和社会实际的需求紧密结合,转变思想观念,明确继续接受教育培训的益处,从而培养明确的教育培训目的,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在接受教育培训过程中保证足够时间的安排,制订具体明确的教育培训计划,从而掌握充分的教育培训知识,在学习过程中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教育培训方法。在接受教育培训过程中,树立良好的就业观念,要打破从一而终的就业观,不断提高自身就业能力和就业水平。教育总是体现主体性的教育,并伴随着主体的变化而变化[4]。大学生农民工在接受教育培训时,既要重视从业能力方面的技能教育培训,也要重视法律、思想道德、生活常识、自我保护意识、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在现代社会,大学生农民工需要面对不断出现的新知识、新技术等新生事物,为了适应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大学生农民工只有不断接受教育培训,才能跟上现代社会发展的步伐。进入21世纪后,现代信息技术长足发展,大学生农民工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就应该已经掌握了较为充分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此,大学生农民工在接受教育培训时,应当学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自主学习。各级政府、媒体要树立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采取积极措施,多从大学生农民工的实际需求来思考工作,积极做好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宣传活动,这也有助于大学生农民工形成主动接受教育培训的主动性。

3.相关部门提高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重视程度。第一,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教育培训是一项公共事业,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必须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政府财政拨款是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要资金来源。在注重发挥政府财政拨款的同时,也应十分注意通过其他渠道筹集教育培训经费。各级政府可以鼓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个人捐助来促进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各级政府要落实从事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主体,对教育培训主体的教育培训计划可行性、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充分的审核,对教育培训主体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对教育培训主体进行认真的教学质量评估,不断淘汰不合格教育培训主体,对实施教育培训主体违法行为依法惩处,从而保证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的稳步提高。第二,提高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用人单位要针对大学生农民工特点,大力开展专项职业能力以及生产安全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争取使教育培训的大学生农民工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取得岗位资格证书者,方可允许上岗,要将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用人单位成本,保证大学生农民工获得足够的教育培训时间,保证大学生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时工资的全额支付,对接受教育培训表现好的大学生农民工予以适当的奖励,从而做到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规范化。第三,高校等教育培训机构保证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很多大学生农民工是因为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而不能正常就业,高校学校作为大学生的“娘家”,参与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义不容辞,相关职业学校、中等专科学校以及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也应当利用自身的资源为这些大学生农民工提供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这些教育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考核力度,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单位,及时予以淘汰或降级。有关教育培训机构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和优化师资队伍,优先聘用既有实践经验又懂教学的优秀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要适应大学生农民工生存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从而提高教育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