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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合集7篇)

时间:2023-10-08 10:21:36
开展法律法规教育

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第1篇

1 法律常识教育

少年儿童在学校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了解什么行为属于违纪违法,少年儿童要禁止去做违犯学校纪律、国家法律规定的事,要让少年儿童团结同学,爱护班集体,爱护学校财务,严禁去破坏和偷盗学校财物,在学校不能有侮辱及乱骂殴打同学的行为,并要在教育中把少年儿童与当前存在的比较普遍的法律问题紧密的结合起来。现阶段学生减负,他们会有相较之前更多的空余时间,如果学校、家长没有对孩子形成正确的引导教育,对于年龄较小,自控能力较弱的孩子,他们就容易误入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厅之类的场所活动,进而会危害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要让学生懂得“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的很正含义。另外,少年儿童比较喜欢看漫画、儿童书刊之类的读物,但因为年龄小,辨别是非能力弱,极其容易被不健康的报刊读物吸引,这会使少年儿童在不知不觉中深受毒害,所以让少年儿童懂得“自觉抵制有害读物的传播”十分重要。少年儿童在学校,或在家长的引导下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而进一步懂得未成年人严禁收听、观看淫秽色情的音像制品和读物等相关法律知识后,就会逐渐培养辨别是非的能力。最后,由于成年人离婚率的上升,有些孩子会被父母抛弃,无人看管与关心,从而失去了家庭的港湾,失去了温暖,很容易误入歧途。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后会明白父母或监护人是不得对未成年人放弃监护职责的,并且不得对其放任不管,让自己得到法律的的切实保护。

少年儿童要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做到知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会用正确的方法,用法律武器处理问题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孩子触犯了法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己经违法,最后受到法律的惩罚才后悔莫及。如下是一个真实案例:某某,男,13岁就读于某村小学六年级,平日在学校表现不好,不好好学习,依仗自己个子比别人高,在学校横行霸道,同学见他都避而远之。一次他在校外闲逛时,想吃一些小吃,可是由于自己兜里没钱,便想到去模仿电影里黑社会强行收保护费的样子向二年级的学生马某要钱,由于张某人高出马某一头,马某怕张某殴打他,就给了张某两元钱。就这样开始,张某想要吃小吃就会强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后来时间一长,引起了同村小混混买某、沙某的注意,邀请张某和他们一起混,此后张某认为自己有了靠山,于是更加在学校耀武扬威,趾高气扬欺负同学。他慢慢的学会逃课、抽烟、喝酒。有一次,沙某、买某带张某一起去了县城,看中了一家店里的手机,当天晚上张某在外把风,沙某和买某破门进入,从柜台偷走了价值8000元的手机,后来将偷来的电话以700的价钱卖给了个过路人,然后三人拿着获得的700元的钱去买烟、去游戏厅、喝酒,很快就将钱挥霍一空。警察很快侦破这个案件,到学校将张某接到警局接受调查,经过警察的审讯,张某做了如实交代,但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其行为己经触犯了《刑法》,构成盗窃罪,天真的以为自己没到店里偷手机,只是站在门外并没有进入,所以偷手机的事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最后沙某、买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某在此次盗窃犯罪中构成了共同犯罪,而张某因没有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没有被检察院起诉。但张某会因自己这次的错误的行为影响到自己的未来工作和生活。这就是一个由于少年儿童不懂法律而造成的错误行为。我们可以看到其实少年儿童学习法律是十分必要的。

2 交通规则教育少年儿童的日常生活和交通安全有着密切的联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交通事业也蓬勃发展,交通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为人们的出行生活带来方便,但同时也出现了新的交通安全问题,尤其是学生这一群体,在上学放学回家的路上,交通安全问题显得特别重要。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规则意识要从少年儿童抓起,让其从小就接受交通规则知识教育,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一方面用自己己有的生活经验,引导少年儿童识别交通标志:在课前可安排少年儿童的家长陪伴其去观察马路上的车辆是如何行使的,“十”字路口的标志是什么意思,分别都有什么标志。行人、车辆是通过什么指示过马路的。通过在实地观察中让孩子深刻了解标志的含义,了解标志后才能对之后的行为教育产生积极影响,为培养少年儿童遵守规则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创设情境,帮助少年儿童理解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将生活中的情境搬到课堂教学中,从而调动其参与活动的兴趣。例如:将简易的斑马线、红绿灯、小汽车都搬到学校活动室。创设情景,让学生表演在过马路时又蹦又跳,横冲直撞的向对面跑去,一个急刹车只听“嗤”的一声通过眼前的子展开讨论清形,让孩子们感觉到非常紧张,刚刚那个学生险些被撞到。此时都不约而同地倒吸了一口气。让孩这个学生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老师为学生展开深入详细的讲解。说明行人必须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在横穿马路时,要走斑马线而不能乱闯乱碰,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过。切勿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注意避让车辆,过马路时,先看左边的车辆,到了路中间后,观察右边来往车辆,确认安全才可通过。过马路要耐心等待路灯,不能乱闯,不能翻越护栏穿越栏杆。总的来说,一定要集中精神过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最后要让少年儿童掌握如遇到交通事故报案的正确方法:拨打122(当地交通事故报案电话)。拨通后将看到的J清况简明的叙述,说出自己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以方便交警能够快速赶到事发地点处理交通事故。

3 防火防灾教育

对少年儿童进行防火防灾的安全教育,是基于当前的火灾形势和安全工作的需要,更是保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需要。在灾难发生时,由于少年儿童心理、生理等客观因素,容易受到危害。因此学生的防火防灾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常识医乏,对于扑救初期火灾和逃生互救自救能力弱,一旦发生火J清火灾,势必会酿成大灾,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要对少年儿童开展防火防灾的安全意识教育,让其掌握逃生技能,提高在高危情况下的自我保护能力。在防火方面,了解火灾的原因,燃烧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火源,注意使用的各种电器,使用的明火。了解消防知识,学会怎样使用灭火器,遇到火灾时及时报警,了解自救常识,例如,

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第2篇

__县安监局全心全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后两个月各类事故的发生,近日,__县安监局深入县各重点行业实施边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边在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深入县各重点行业宣传教育内容为学习《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把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到各类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使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强大的法制氛围。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好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安全防范措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涉及到生产经营安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安全检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要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加大对非煤矿山检查力度,坚决关闭取缔非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对县产业集聚区园区内企业,对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各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目标,把农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作出积极的贡献,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要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推进社会各项事业依法规范、依法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1、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于建设“平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为群众喜闻乐见。

3、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针对我镇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不断探索和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内在规律,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工作方式。

4、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村、各有关单位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5、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大力推进农村和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镇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进一步宣传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宣传学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群众的现代公民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意识,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

2、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倡导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3、深入开展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政府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机关干部的执法为民意识,确保人民赋予权力的正确行使和有效运行,遏制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提高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村级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4、深入开展与平安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守法、护法的观念,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理性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如依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结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反斗争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法协调、处理、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对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健康、劳动、受教育等权利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维护妇女、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承包和流转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5、深入开展有关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全镇上下树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努力提高大家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6、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镇司法所要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要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弘扬法治文化。

四、对象和途径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1、公务员。公务员要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同时,全面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镇本级要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务员的年度法制培训,把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法制教育,预防腐败。

2、青少年。青少年要通过基本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镇成校、各中小学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分辨是非能力和行为自控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树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观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载体,不断拓展法制教育内容,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努力掌握现代经营管理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增强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镇成校、工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的培训纲要。积极探索针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4、农民。要让农民学习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不断增强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村“两委”成员法制教育轮训工作,定期举办村民法制讲座,及时宣传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基本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管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自觉守法的意识,逐步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基本途径: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作为各机关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学习平台,为干部学法提供条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文艺、法律服务进乡村,深化“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学活动。四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以法律进民企为重点,以创建“五好平安”企业为载体,以镇成校、工办为平台,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五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特别是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各村、各单位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本村、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有关重点对象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工作检查、年度考核等制度,保障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

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逐步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体系;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表彰和奖励工作。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以“五五”普法规划启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特别是大力宣传涉及农村的法律知识,涉及维护妇女、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战斗力。充实法制宣传讲师团成员,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引领作用;扩大法制宣传员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镇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综治办等建设,适时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为群众提供就地、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4、要拓展阵地,创新载体。要加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党校、成校、各中小学应加强对学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和开展让学生把法带回家活动;各村、各企业应开辟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在利用黑板报、标语、横幅、资料等传统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镇有线广播的积极作用,将法制教育向农村延伸,形成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5、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要按照省普法办提出的“县级人均经费不低于0.50元”的要求精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确定我镇年度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逐年递增。各村、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明确责任,加强督查。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村、各部门要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镇司法所要通过有效的督促检查,来推进我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对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村要及时予以表彰。镇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保障规划的落实。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年开始实施,至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年,镇本级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普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镇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村、各单位相应建立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计划,并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启动为契机,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目标,把农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作出积极的贡献,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要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推进社会各项事业依法规范、依法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1、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于建设“平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为群众喜闻乐见。

3、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针对我镇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不断探索和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内在规律,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工作方式。

4、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村、各有关单位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5、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大力推进农村和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镇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进一步宣传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宣传学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群众的现代公民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意识,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

2、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倡导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3、深入开展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政府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机关干部的执法为民意识,确保人民赋予权力的正确行使和有效运行,遏制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提高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村级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4、深入开展与平安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守法、护法的观念,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理性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如依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结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反斗争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法协调、处理、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对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健康、劳动、受教育等权利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维护妇女、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承包和流转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5、深入开展有关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全镇上下树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努力提高大家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6、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镇司法所要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要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弘扬法治文化。

四、对象和途径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1、公务员。公务员要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同时,全面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镇本级要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务员的年度法制培训,把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法制教育,预防腐败。

2、青少年。青少年要通过基本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镇成校、各中小学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分辨是非能力和行为自控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树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观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载体,不断拓展法制教育内容,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努力掌握现代经营管理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增强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镇成校、工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的培训纲要。积极探索针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4、农民。要让农民学习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不断增强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村“两委”成员法制教育轮训工作,定期举办村民法制讲座,及时宣传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基本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管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自觉守法的意识,逐步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基本途径: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作为各机关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学习平台,为干部学法提供条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文艺、法律服务进乡村,深化“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学活动。四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以法律进民企为重点,以创建“五好平安”企业为载体,以镇成校、工办为平台,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五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特别是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各村、各单位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本村、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有关重点对象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工作检查、年度考核等制度,保障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

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逐步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体系;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表彰和奖励工作。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以“五五”普法规划启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特别是大力宣传涉及农村的法律知识,涉及维护妇女、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战斗力。充实法制宣传讲师团成员,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引领作用;扩大法制宣传员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镇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综治办等建设,适时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为群众提供就地、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4、要拓展阵地,创新载体。要加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党校、成校、各中小学应加强对学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和开展让学生把法带回家活动;各村、各企业应开辟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在利用黑板报、标语、横幅、资料等传统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镇有线广播的积极作用,将法制教育向农村延伸,形成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5、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要按照省普法办提出的“县级人均经费不低于0.50元”的要求精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确定我镇年度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逐年递增。各村、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明确责任,加强督查。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村、各部门要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镇司法所要通过有效的督促检查,来推进我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对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村要及时予以表彰。镇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保障规划的落实。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年开始实施,至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年,镇本级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普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镇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村、各单位相应建立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计划,并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启动为契机,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第5篇

20__至20__年,是本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进一步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关键的五年;是全面落实《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为中国20__年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奠定坚实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的五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发挥其在提升公民素质、推动法治进程、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通知》(中发[20__]7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文秘站网按照“四个率先”的目标要求和本市法治建设的实际,以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基本原则,以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相结合为突破口,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机结合作为提高工作实效的重要手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和推进依法治理,为保持本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建设平安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世博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社会各项事业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市民的现代公民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意识,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

(二)深入开展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整治关系民生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经济违法现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原则;围绕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加快科技高地、教育高地和人才高地建设,学习宣传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开展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政府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有关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的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确保公权力的正确行使和有效运行,遏制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提高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与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四)深入开展与平安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执法为民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宣传教育,强化司法机关依法办事的意识,增强公民守法、护法的观念,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理性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结合加强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反斗争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与和谐社区、和谐乡镇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协调、处理、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对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健康、劳动、受教育等权利及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城镇动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公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有关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六)深入开展与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守秩序,建法治之城”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的专项主题教育,激发市民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规范公共行为的宣传教育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引导全社会形成守法律、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进一步完善市民法律素质评估体系,结合市民法律素质实际,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考核指标,努力使筹办世博会的过程,成为提升城市法治化水平和提高市民综合素质的实践过程。

三、基本途径

(一)继续抓好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1、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掌握与自身领导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校(行政院校、干部院校)法制培训、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法制专题研修班等学法制度。继续推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升降和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整合各种资源,为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提供便利。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院校)要进一步发挥干部法制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2、公务员。公务员要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同时,全面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办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务员的年度法制培训,把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法制教育,预防腐败。

3、青少年。青少年要通过基本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分辨是非能力和行为自控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树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观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载体,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不断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拓展法制教育内容,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实践活动。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努力掌握现代经营管理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增强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的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探索针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5、农民。农民要认真学习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不断增强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村“两委”成员法制教育轮训工作,定期举办村民法制讲座,及时宣传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基本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管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中增强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自觉守法的意识,逐步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促进国家机关法制建设。各级机关要深入开展以宪法及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组织法和行政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立法、依法司法、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的水平。各级司法机关要深入开展以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的水平。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确定每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根据机关性质和领导干部、公务员的不同特点,通过集中学习、开设讲座等形式,把法制教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继续完善首问负责制、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执法质量研究评估机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机关要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开展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社会主义 新郊区新农村建设。要围绕本市郊区发展实际和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寓于法律服务中,不断提高郊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三下乡”活动,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深入乡村、贴近村民,经常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巩固和发展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立村级法制宣传教育橱窗,利用村民学校定期开展学法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村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推动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健全充满活力、运行良好的村民自治机制。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要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和居民生活需要,确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通过组织居民学法、举办法制讲座、法制信息、开设法制论坛、定期开展法制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建立社区法律图书馆或图书角,开设法制宣传橱窗,利用社区学校开展经常性的学法活动;强化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探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各项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4、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养成中的主导作用。教育部门要结合二期课改,把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切实做到教学大纲、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知识结构和理解能力,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进一步拓展第二课堂,通过开设固定的法制教育专栏,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活动,营造学校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完善设置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办校。

5、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合法、诚信经营。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结合贯彻《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运行机制,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创建“重信用、守合同”诚信守法企业活动和企业法治文化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企业规范、合法、诚信经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6、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单位依法管理水平。各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和运作要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和内容,开设固定法制宣传教育园地,采用切合实际的宣传教育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规范单位的管理行为和运作模式,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条件的单位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

(三)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形式。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市“十一五”规划,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制定依法治理的规划,确定阶段性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地区、部门、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有效形式;结合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通过依法治理实践,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内涵,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

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围绕平安建设和迎世博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上海平安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以“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上海”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结合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和本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力度,每年确定一个分主题,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市民守秩序、讲卫生、护环境、有礼貌、重信用、爱科学、献爱心,引导市民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管理、动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打击犯罪、、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市民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二)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精心设计,确定主题,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国和市人代会的召开以及区、县人大代表的选举,针对具体问题,运用生动材料,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继续贯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各区县、委办局党委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建立由党委主要领导牵头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和实施完整的工作规程,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有关重点对象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工作检查、年度考核等制度。各区县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各部门的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各级人 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保障规划的落实。

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市、区县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委办局法制宣传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实施评估,表彰先进,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方法,收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市、区县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责,对部门、行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面向社会开展与部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考核实施办法,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考核、评比。

(二)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战斗力。充实法制宣传讲师团成员,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引领作用;扩大法制宣传员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一支由法制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和法学及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研究队伍,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深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内在规律,提出工作对策,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三)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本市主要公共场所和机关办公地点配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和流动设施,运用文字、图片、录像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区县、委办局以及街道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学校设施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学校,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加强舆论阵地建设,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要继续深入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质量和宣传力度;加强文艺阵地建设,鼓励文化团体和艺术工作者继续创作和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制文艺作品,宣传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服务阵地建设,继续办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一步加强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鼓励和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开办固定的法律咨询点,为市民提供就地、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

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第6篇

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实施我县“十一五”规划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为此,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围绕依法治县、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巩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实现平安民乐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紧密结合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十一五”规划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着力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为群众喜闻乐见。

——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总结过去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内在规律,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分类施教、因人施教,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深化宪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和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公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确保国家公共权力的依法规范运行;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城市信用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努力提高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与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等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基层民主法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结合平安创建和“打黑除恶”等活动,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深化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对象及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全县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重点对象。

(二)继续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党校要切实发挥在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把法制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必修课,纳入教学总体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三)继续加强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和公务员法及专业法律学习,重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结合公务员能力培训,探索适合公务员特点的法制教育新形式和新载体,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继续落实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将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继续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法制观念。要注重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要突出中、小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健全并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大纲,保证每学期教育时间不少于10课时;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深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水平;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五)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结合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六)继续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的途径和形式,整合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增强广大农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七)继续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化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培训;用工单位和企业,必须把法制教育列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规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学校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居)民委员会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二)巩固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农村普遍建立法制宣传园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园地质量,使之成为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窗口;依托县、乡党校,普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基本阵地。

(三)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不断深化社区和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媒体法制宣传工作,电视、广播、报刊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专人专岗负责,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县、乡镇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按总人口(含流动人口)人均不少于0.5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各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党委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领导体制,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考评,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扎实深入开展;要加强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从人、财、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充分发挥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办公室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规律和工作方法。各部门、各行业应侧重部门行业相关专业法的宣传和普及,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对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年度法制培训。组织和宣传部门要负责抓好领导干部普法教育,人事部门要抓好公务员的普法教育,经贸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企业普法教育,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负责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农委要负责抓好农民普法教育,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普法教育。文化部门要负责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大众传媒的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加强对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

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第7篇

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实施我县“十一五”规划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为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围绕依法治县、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巩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实现平安民乐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紧密结合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十一五”规划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着力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为群众喜闻乐见。

——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总结过去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内在规律,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分类施教、因人施教,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深化宪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和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公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确保国家公共权力的依法规范运行;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城市信用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努力提高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 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与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等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基层民主法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结合平安创建和“打黑除恶”等活动,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深化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对象及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全县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重点对象。

(二)继续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党校要切实发挥在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把法制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必修课,纳入教学总体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三)继续加强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和公务员法及专业法律学习,重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结合公务员能力培训,探索适合公务员特点的法制教育新形式和新载体,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继续落实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将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继续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法制观念。要注重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要突出中、小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健全并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大纲,保证每学期教育时间不少于10课时;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深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水平;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五)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结合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六)继续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坚持法制宣传教/:请记住我站域名/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的途径和形式,整合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增强广大农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七)继续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化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培训;用工单位和企业,必须把法制教育列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规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学校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主要措施

(一)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居)民委员会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二)巩固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农村普遍建立法制宣传园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园地质量,使之成为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窗口;依托县、乡党校,普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基本阵地。

(三)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不断深化社区和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媒体法制宣传工作,电视、广播、报刊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专人专岗负责,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县、乡镇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按总人口(含流动人口)人均不少于0.5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各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党委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领导体制,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考评,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扎实深入开展;要加强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从人、财、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充分发挥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办公室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规律和工作方法。各部门、各行业应侧重部门行业相关专业法的宣传和普及,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对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年度法制培训。组织和宣传部门要负责抓好领导干部普法教育,人事部门要抓好公务员的普法教育,经贸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企业普法教育,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负责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农委要负责抓好农民普法教育,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普法教育。文化部门要负责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大众传媒的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加强对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