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比较有名的农产品(合集7篇)

时间:2023-09-26 09:30:47
比较有名的农产品

比较有名的农产品第1篇

农业规模: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全国第8

“六个全国领先”中的第一个即“全省农业产值、农业增加值、大宗农农林牧渔总产值超2千亿元的省份情况产品总产量和人均占有量全国领先”,在此方面,湖北省2009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2985亿元,排名全国第八位:排名靠前的山东、河南等省份的总产值分别达到了6003亿元和4872亿元。与山东、河南等省份相比,湖北省在绝对数量上还有较大差距,尤其与第一名山东省相比,湖北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仅为山东的一半。

在农产品中人均占有量方面,湖北省粮食人均占有量为404公斤,在全国排名为第13位,与排名第一的黑龙江相差约734公斤:猪牛羊肉人均占有量为53.3公斤,在全国排名为第9位,与排名第一的内蒙古相差约31公斤:水产品人均占有量为58.4公斤,在全国排名为第7位,与排名第一的海南省相差约111公斤。

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同农业总产值之比为1.25:1

“六个全国领先”中的第二个即“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全国领先”。2009年,湖北省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业生产总值为1086.63亿元,出货值为27.14亿元:其他农业大省如四川、江苏等省份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业生产总值为1233.23亿元、1851.67亿元,湖北与之相比差距较大。另据最新数据显示,湖北省2010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4000亿元,同比增长40%:2010年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同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也由2009年的1.08:1提高至1.25:1,但低于1.7:1的国家总体水平。湖北省必须要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

科技贡献率:农用物资使用方面两项指标全国第4

“六个全国领先”中的第三个即“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全国领先”。

农田水利方面,湖北省耕地面积(总资源)为4664千公顷,有效灌溉面积为2350千公顷,耕地面积和有效灌溉面积等绝对数量都排名第11位,有效灌溉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重约为0.5,排名第16位,与其他省份差距较大。

农业机械化方面,湖北省2009年农用机械总动力为3057万千瓦,排名第9。但如果将之与耕地总面积相比,湖北省每千公顷农用机械总动力仅为3.655万千瓦,排名第15位,与排名第一的河北省相比,相差0.91万千瓦。

农用物资使用方面,2009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量)约为340万吨,将之与耕地面积相比,每千公顷化肥用量为3.073万吨,两者皆排名第4,比较靠前。

在主要农产品单位面积产量方面,湖北省是全国八个每公顷谷物产量超过6000公斤的省份之一,每公顷谷物产量达到6091公斤,但与排名第一的浙江相比,差距为651公斤。

以上指标数据对比分析不难看出,湖北省在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以及农业科技贡献率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市场竞争力:部级龙头企业数全国第8

“六个全国领先”中的第四个即“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占有率全国领先。成为全国重要的农产品输出省”。

目前湖北省农业产业化已形成一定规模,但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的数量与其他省份相比依然较少。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公布了四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湖北省共有35家企业入围,数量上排名第8位:山东省为68家,排名第一,浙江省有45家,排名第二。湖北省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数量上约为第一名山东省的一半,差距较大,四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共计924家,湖北省只占总数量的3.8%,份额较小。

农民收入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排名第14

“六个全国领先”中的第五个即“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全国领先”。湖北省2009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5035.3元,在31个省份中排名第14位:其他农业大省如山东等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了6118.77元,湖北省与之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中部六省中,湖北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也次于江西省,排名第二。2009年湖北省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达到了0.448,同是中部省份的河南省的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0.36,与之相比,湖北省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还较低。

比较有名的农产品第2篇

品牌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产品品牌的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品牌则无市场,有品牌者则得市场。为了整合现代农业的发展,企业和农民逐渐重视品牌建设,增加了注册商标的数量。根据国家工商局的数据统计可知,2008年我国的农产品品牌商标注册数量为 60 万件,而到 2012 年农产品商标注册数量达到 1251500 件(见表 3-1)。

有以上数据可知,我国农产品品牌商标注册数量历经四年,翻了一番,农产品商标数量所占总注册商标数量的比例下降了接近一个百分点,但总体上来说农产品商标的增长率呈上升趋势,只是增幅渐缓。这充分显示了我国农产品企业正在逐步重视品牌建设。

2 品牌经营企业注册商标居多

农产品品牌经营主体是指享有或者拥有农产品商标所有权或具体享有农产品商标所有权的某一项权能,并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政府、非盈利组织、企业和自然人等。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从 2008 到 2012,约有 85%的知名商标注册或人工企业使用(见表 3-2)。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我国的农产品驰名商标的注册主体中,企业是最主要的商标注册或使用人,占商标注册或使用人总数的 85%。从 2010 年至 2012 年间,这个比例一直是呈现上升趋势;相比之下,政府部门在农产品品牌主体中所占的比例则在逐年下降,其比例由 2008 年的 7%下降至 2012 年的 3%;行业协会所占的比例相对来说较稳定,在 2009 年至 2012 年间,行业协会占比较稳定的比例,在 2009 至2012,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比例占 8% - 10%之间的比例。相比之下,从 2008 到2012,在非驰名商标的注册或使用的主体,企业主体,比例高达 98%以上,而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个人等其他主体所占的比例之和不超过 2%。这充分表明,在现有的市场经济,现代农业、政府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支持和促进农产品企业的发展,品牌意识正在逐步增强。

3 我国农产品品牌知名度正在提升

品牌知名度是潜在消费者认识或记起某一品牌或某类产品的能力。该品牌的知名度高低直接反应出消费者对该品牌及其产品的了解和认知程度,从而反映出该品牌所具有的市场竞争力。品牌知名度高,则说明品牌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反之,则不然。虽然为了避免企业利用驰名商标对消费者进行误导现象的发生,工商总局已停止驰名商标的评选,但是,中国工商总局每年公布的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产品在中国是众所周知的,享有盛誉的品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农产品品牌意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计,在我国,2008 年农产品驰名商标的数量为 27 件,占当年度驰名商标总数的 11.8%,2012 年我国农产品驰名商标数为 274 件,占比 21.1%(如图 1)。这表明,随着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加快,我国的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也在日益提升。

4 品牌的国际竞争力仍需提升

与国内工业产品品牌想比,我国农产品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内的市场竞争力,即我国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与品牌价值;另一方面是国际市场竞争力,即农产品的出口能力。我国在2007 年至 2011年的出口额与美国的比较如表 3-3所示:

从表 3-3 可以看出,我国 2007 年的农产品出口额达到 370 亿美元,随后的几年,出口额基本上都是增加的,到 2011 年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达到 607.7 亿美元,增长率达到 22.97%,充分说明了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规模在不断扩大。根据 2011 年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数据可知,我国在世界上农产品出口国中处于第五名的位置,这说明了近几年我国的农产品品牌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正在逐步提升。

比较有名的农产品第3篇

一、 湖南农产品比较优势状况

本文采用生产集中度指数法和显示比较优势法来测算湖南主要农产品比较优势。某地区某种产品的“生产集中度指数”被定义为,该产品在该地区人均播种面积或人均产量除以全国人均播种面积或产量得到的比率值。指数度量值超过1,表示该地区在该产品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并且数值越大,比较优势越强;反之,度量值低于1,则表示缺乏相对优势,数值越小,越是缺乏比较优势。该方法侧重于从生产的角度来探讨比较优势状况。某地区某种产品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被定义为,该地区该产品出口数与该地区总出口数的比值除以全国该产品出口数与全国总出数的比值的值。同样,该指标值大于1,表示该地区该产品具有显示比较优势;小于1,则表示不具有显示比较优势。“显示比较优势指数”侧重于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探讨某国某商品的比较优势。

生产集中度指数法测算结果显示(如表1):以全国为参照,湖南在肉类、茶叶及烤烟的生产上具有较强比较优势,在谷物、水果的生产上具有微弱比较优势。相反,在油料作物、棉花的生产上,我省处于劣势地位。显示比较优势法测算结果显示(如表1):以全国为参照,湖南在活猪及猪肉、茶叶的出口上有较强比较优势,在水海产品、大米、鲜干水果的出口上不具有比较优势。

虽然湖南某些主要农产品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出口却相当薄弱。以大米为例,2001年全国出口大米184.8万吨,而湖南仅4.1万吨,占全国的2.2%,远低于湖北的9.3%、安徽的10.1%、江西的30.7%。同期我省大米产量为1630万吨,出口仅占0.25%。据长沙海关统计,历史最好水平的1997―1998年,每年出口总值约3亿多美元,只相当沿海发达地区一个企业的水平。2003年,湖南省农产品出口1.85亿美元,仅占全国出口总额的0.9%。近来,湖南传统初级农产品陆续淘汰退出已占领的国际市场。17个出口拳头产品(100万美元以上)中有11个产品出口总值连续多年滑坡,使整个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总值呈下降趋势,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大米和水果 (如表3所示)。其中大米的出口总额从1998年的3932.69万美元降至2005年的113万美元,年均降幅超过100%。

二、湖南农产品比较优势状况的成因分析

1.产业链条短,加工比例低

由于我省农产品加工工业滞后,导致我省农产品的加工率还不到10%,90%以上的农产品是没有附加值的初级产品。湖南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为0.7:1,全国为0.8:1,发达国家为3:1左右。如出栏数在全国排第二的生猪,加工转化率仅3%,全国水平为5%,而发达国家的肉制品加工占到30%―40%,个别国家达60%―70%。

2. 产品品种结构单一,品质不高

随着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竞争形态已经从产品的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竞争力的高低都可以通过产品质量的好坏表现出来。湖南主要农产品与国外名牌农产品的质量差距明显,这对农产品竞争优势的实现直接带来负面影响。以稻米为例,国外消费者喜食长粒米,而湖南优质稻米粒长平均为6.8毫米,比国际名牌米短0.4毫米;千粒重平均为16.7克,比国外名牌米少0.85克;影响煮熟及食味品质的直链淀粉含量,国外名牌大米平均为20.1% ,湖南8个优质米平均为17.5%,差距较大。

3.技术水平低,出口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大而广

目前,国际检验标准普遍提高,检验范围继续扩大。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造成的障碍占关税等各种壁垒总和的比重,已由原来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许多进口国对我国出口产品的检验方法由抽检变成了批检,检测标准和手段也大大提高。例如,欧盟等西方茶叶进口国对茶叶中农残检测种类达到93种,对梨果的各项农残检测的最高限量提出具体指标,检测数量急剧增加至124种;日本对包括湖南省在内的中国大米农残检测项目达到16项。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农产品出口达271.8亿美元,同比增长17.7%。但与此同时,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影响,损失约90亿美元。

4.名牌产品少,品牌效应缺乏

全省农产品品种不少,但品牌产品不多,能在国际上叫得响的名牌产品更少。农产品贸易仍停留在“牲猪头卖、木头方卖、竹子根卖、水果筐卖”的阶段,没有自己的品牌,形不成自己的特色。在农业加工产品中,除了“唐人神”肉制品、益阳松花皮蛋和“派派”酸奶等少数几种品牌享有一定知名度外,大多数农产品的扩散具有随意性。曾经在国际市场上享有一定声誉的猴王牌茶叶、红灯牌花炮以及黄花茶、春华李、太平果、湘黄鸡、武冈铜鹅等,由于产品品质下降和缺乏品牌意识,丢失了部分市场。

三、湖南农产品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的对策

在国际贸易中,比较优势直接表现为价格优势,它取决于生产成本和生产效率的相对优势,它虽能完全反映一个国家相对于别国来说具有生产这种产品优势的客观事实,但不能完全反映该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出口该产品的竞争优势。农产品比较优势是竞争优势的基础,但竞争优势的获得还受制于更多的其他因素:农产品的质量、农产品营销组织的发育完善程度、国家政策体系、其他国家农业发展水平和对本国农产品市场的保护程度等。

1.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在国际视野范围内,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夯实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换的基础。竞争优势的基础是比较优势,合理的生产结构是获得比较优势,进而获得竞争优势的根本保证。我们应在国际视野范围内,综合考虑国内外诸多因素,如:资源禀赋状况、劳动生产率水平、市场供求变化等,对我省的农业生产结构进行长期的、动态的、相对的战略性调整。就现阶段而言,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应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比较优势为基础,改善农产品的品种与质量,促进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此原则下,对于缺乏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如谷物、油籽这类以土地密集为特征的大宗农产品,在保证安全供给的基本条件下,可适度减少生产,有效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供需缺口。对于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除应适当增加其生产规模外,还应根据人们对农产品消费日趋优质化和多样化的特征,优化这些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结构。

2.依靠科技进步

为了适应市场农业发展的要求,我们必须一方面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主要措施有加速发展高新技术,对一批技术上、工艺上比较成熟,在生产上确有成效的农业高新技术大力进行开发推广,充分发挥现有高新技术的作用;利用高新技术,培育出优质农产品种苗;通过高新技术的渗透和嫁接,为创造名牌农产品提供新的种养技术;通过高新技术的引进和改造,加速产后加工技术的更新,以尽快改变加工技术落后的局面。另一方面壮大农业科研队伍,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最终必然是人才和知识的竞争。目前,湖南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弱,销售不畅,说到底是人才队伍不适应市场农业发展的要求,发展市场农业急需的多科综合型的人才少,农业劳动者有一技之长或文化素质较高的少。

3.加快农产品市场营销组织建设

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组织,优化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换的媒介。开放的国内外经营环境所带来的农产品市场激烈竞争,迫使我们改变经营理念,强化市场营销意识,加快培育和发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竞争型的多元化农产品市场营销组织。农产品市场营销组织必须真正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实体,彻底实现企业化运作,逐步形成以跨国公司为龙头、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初级批发市场为基础的纵横交错的营销网络。同时,应积极发展民间运销大户,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以订单农业、工厂化农业为重点,走贸工农一体化的路子,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的流通媒介。

4.积极运用贸易谈判

积极运用贸易谈判的方式,迫使它国减少对农产品贸易的保护,扫清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换的障碍。其它国家农业快速发展对我国农产品竞争优势获得的制约,我们是不可以、也不应该进行控制的。但对他国对农业的高保护,我国却可以利用作为WTO发展中国家成员的身份,积极组织、参与农产品贸易谈判,加以适当的限制。在谈判中,我国可根据《农产品协议》要求发达国家成员认真履行已做出的有关减让承诺,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条件和特殊需要,最大程度的改善对发展中国家成员有特殊利益的农产品市场的准入条件。谈判所达成的优惠条款可以为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为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在国际市场上更为顺畅的转换为竞争优势扫清障碍。

参考文献:

[1]方奕.WTO与湖南农业产业化[J].湖南农业科学,2004,(2).

[2]刘春香、宋玉华.农产品比较优势与竞争力研究[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4,(4).

比较有名的农产品第4篇

关键词:水稻品种、增产、推广应用。

一、试验目的

针对当前水稻品种繁多,品种市场较为混乱,为减少农民盲目引种带来的损失,提高水稻的单产水平,促进新品种的推广,选出适合我市种植的水稻高产品种,特做此试验。

二、供试品种及供种单位

供种单位4个,参试品种共16个,详见表1。

三、田间设计

参试品种16个,以辽宁省农科院提供的常规品种辽星1号为对照;要求选择代表性、地力均匀的地块,并能保证试验安全性和有效性。采用随机区组设计,不设重复,10行区,行距30厘米,行长10米,小区面积30平方米。要求所有品种同期移栽,插秧时株行距为30cm×16.5cm(9寸×5寸);插秧每穴3棵苗,试验地四周设保护行。

四、栽培管理

(1)秧苗管理:育苗方式采用园田营养土旱育苗,营养土配比为80%草炭土,20%水稻土,壮秧剂按说明施入。播种前用苗根宝拌种,防治苗期各种病害,秧苗期实行全程喷灌。在1.5叶时浇灭枯灵一次,三叶期追硫酸铵50~75克/平方米

(2)本田管理:5月18日泡田整地,亩施尿素15kg,磷酸二铵10kg,土壤封闭除草,6月1日追返青肥,施硫铵10kg,磷酸二铵5kg,并施入除草剂和杀虫剂。6月12日追分蘖肥,施尿素15kg,氯化钾3kg,7月2日喷杀虫双防治二化螟,并进行人工除大草,7月10日追穗肥,施尿素4.5kg、硫铵3kg、氯化钾5kg,10月8日收获,各小区实行单打单收,并测其含水量,然后按标准水分14%折合计算亩产量。

五、自然条件

2012年的气候条件是对水稻生长比较有利的一年。虽然2012年春季低温多雨,使水稻育苗延迟5~7天,低温使秧苗素质变弱,青、立枯病普遍发生,对水稻前期生长有一定影响。但夏季的雨量充沛阳光充足使水稻中后生育进程正常,水稻生长良好,加之没有较大的病虫害,后期霜来的较晚,使今年水稻的产量较常年偏高,是近几年的丰收年。

六、结果分析

通过水稻产量结果汇总对比,在参加品比的品种中比对照辽星1号(平均亩产636公斤)增产有,盐粳16、辽星19号、辽星15号、农大新9903、沈稻5号、盐粳377、沈稻18、辽粳101 8个品种,平均产量分别为712、678、677、675、658、650、647、642公斤,分别增产11.9%、6.5%、6.4%、6.1%、3.4%、2.1%、1.7%、1.0%。比对照辽星1号减产的有辽星20号、农大09401、沈农9816、沈农9903、农大M31、农大326、农大新265共8个品种,分别减产1.2%、1.7%、1.9%、4.7%、8.9%、9.7%、11.4%、13.3%。由于气候因素今年水稻结实普遍偏高,产量较常年偏高。

七、品种综述

7.1 盐粳16

由辽宁盐碱地所提供。在本次品比中,亩产712千克,排名第1位,比对照增产11.9%。该品种生育期161天,属晚熟品种。具有较强的抗病、抗逆性,活秆成熟,产量潜力大。建议在沈阳市推广。

7.2 辽星19

由辽宁省农科院提供。在本次品比中,亩产678千克,排名第2位,比对照增产6.5%。该品种生育期161天,属晚熟品种。具有较强的抗病、抗逆性,活秆成熟,产量潜力大。建议在沈阳市推广。

7.3 辽星15号

由辽宁省农科院提供。在本次品比中,亩产677千克,排名第3位,比对照增产6.4%。该品种生育期161天,属晚熟品种。具有较强的抗病、抗逆性,活秆成熟,产量潜力大。建议在沈阳市推广。

7.4 沈农新9903

由沈阳农业大学提供。在本次品比中,亩产675千克,排名第4位,比对照增产6.0%。该品种生育期161天,属晚熟品种。具有较强的抗病、抗逆性,活秆成熟,产量潜力大。建议在沈阳市推广。

7.5 沈稻5

由辽宁盐碱地所提供。在本次品比中,亩产658千克,排名第5位,比对照减产3.4%。该品种生育期162天,属晚熟品种。具有较强的抗病、抗逆性,活秆成熟,产量潜力大。建议在沈阳市推广。

7.6 盐377

由辽宁盐碱地所提供。在本次品比中,亩产650千克,排名第6位,比对照增产2.1%。该品种生育期161天,属晚熟品种。具有较强的抗病,活秆成熟,产量潜力大。建议在沈阳市推广。

7.7 沈稻18

由沈阳农业大学提供。在本次品比中为对照品种,亩产647千克,排名第7位。该品种生育期161天,属晚熟品种。具有较强的抗病、抗逆性,活秆成熟,产量潜力大。建议在沈阳市推广。

比较有名的农产品第5篇

1.农业企业品牌定位有待加强。现阶段大部分农业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品牌定位比较模糊,较少能够针对不同需要的消费者提供不同层次的产品或服务,这种情况可能会让农业企业失去较好的潜在需求,浪费较好的营销机会。农业企业的粗放型品牌定位可能会让消费者感觉到没有针对性、吸引力和归属感,从而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对农业企业品牌的较低认知度和忠诚度,进而影响到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农业企业需要针对不同层次的消费者,进行市场细分,从而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提供有特色和吸引力的产品或服务,增加农业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进而提升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效果。现阶段,也有部分农业企业开始注重品牌定位,比如阳澄湖大闸蟹就会根据不同层次的消费者提供不同等级的产品。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农业企业的品牌定位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2.农业企业品牌延伸利用较好。现阶段品牌形象塑造较好的农业企业都开始延伸企业的品牌,农业企业一般通过开发新产品或者引入其他的系列的相关产品进行品牌延伸。农业企业通过品牌延伸可以很好地利用已经拥有的品牌资产,给农业企业的新产品营销带来较大的溢价。这充分说明了农业企业塑造品牌形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比如鲁花、金龙鱼等品牌都将品牌延伸到了油类的所有产品,这对于公司新产品的推广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农业品牌的延伸和利用,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农业企业只有在维护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延伸,否则过度延伸就会有损品牌形象,从而让农业企业得不偿失。3.农业企业品牌资产意识不足。农业企业品牌资产方面的讨论主要聚焦于农业企业涉及兼并重组时,对农业企业品牌资产的价值评估。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品牌可以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而具有现实的价值,特别是著名的品牌,其无形的品牌价值可能超过企业的有形资产。品牌资产作为企业一种无形资产,通过市场化运作可以为企业带来丰厚的收益。较多从事基础产品生产的农业企业品牌通过与产业链下游的农业企业品牌进行品牌联合,从而利用品牌联合效应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这样既提高了农业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又提升了农业企业的品牌资产和价值。还有农业企业在涉及企业兼并重组时,农业企业价值的评估较少关注农业企业的品牌资产,这样的资产运作容易让一些老字号品牌消失。现阶段,农业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时,特别是与外资相关的兼并重组时,农业企业的品牌资产意识不足,从而使一些老字号的农业企业品牌失去了昔日的辉煌,甚至消失。由此可见,农业企业品牌资产意识不足,不仅会让农业企业的价值评估不合理,而且也会让一些老字号品牌在消费者心中消失。4.农业企业品牌关系还处在萌芽状态。品牌关系主要涉及品牌与品牌、消费者与品牌、产品与品牌、营销者与品牌、其他利益相关者与品牌等关系类型,但是其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依然是消费者与品牌的关系。现阶段农业企业较少关注品牌关系,对于消费者与品牌的关系,有部分农业企业通过农业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实践,从而提升消费者对于农业企业品牌的认知度,加强消费者与品牌的关系。但是农业企业较少针对某一层次或者某一细分市场的消费者进行品牌与消费者的互动,所以说农业企业品牌关系的处理还比较粗放,处于萌芽状态。至于品牌关系的其他内涵,比如品牌与品牌、产品与品牌等关系,大部分农业企业处理品牌关系还尚未涉及到以上领域。这主要跟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整体层次相关,但是品牌关系在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中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应该引起农业企业的关注。

二、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作用

农业企业品牌营销可以给农业企业带来诸多好处,对提升农业企业的知名度、竞争力、整合能力、农业产业化、区域经济发展等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作用。具体体现在:1.提升农业企业的知名度。农业企业通过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品牌,并通过多种传播渠道进入消费者的视线,从而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同时,也会引起农业企业的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关注,比如竞争对手、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等。农业企业的这些相关利益者对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关注,自然就会提升农业企业自身的知名度。2.提升农业企业的竞争力。农业企业在产品或服务的品牌化过程中,必定会对产品或服务注入更多的元素,比如科技创新、形象设计、营销渠道等,这就在整体上提升了农业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层次,具有更多的企业特色,从而增强企业的多元化与差异化能力。农业企业的多元化与差异化能力又可能会强化农业企业的品牌能力,从而形成品牌发展的良性循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3.提升农业企业的整合能力。农业企业通过品牌营销构建自身的品牌力,这种品牌力在农业企业相关的产业链整合过程中可以很好地发挥其影响力。这一方面体现了农业企业品牌资产的价值,另一方面给农业企业带来了非常好的发展机遇。现阶段,农业企业的实力正在加强,并已经呈现出农业龙头企业的强势发展劲头,中小农业企业百花竞放的良好发展局面。在这种形势下,农业企业很有可能迎来兼并重组的发展阶段,这更能体现出品牌营销提升农业企业的整合能力的作用。4.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农业企业通过品牌营销提升自身的知名度、竞争力以及整合能力等。这一方面会给农业企业带来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从而农业企业可能会加快规模扩张和区域扩张;另一方面会给农业企业带来产业链延伸的机会,从而农业企业可能会加快产业链的整合。这两方面带给农业企业的发展机遇,能够提升农业产业化的水平。5.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农业企业通过品牌营销增强自身竞争力、农业产业化水平的同时,能够带动农户的生产积极性,改善农户的生产水平,从而给农户带来经济实惠,提升了农户的收入水平,这一方面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另一方面加快了区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经济的发展。而且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特别是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营销,还能够带动农业企业所在地区的产业集群发展,从而发挥农业企业的区域特色优势,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6.保障食品安全。农业企业通过品牌营销,建立企业的品牌形象,形成企业的品牌资产,对企业有较大的自我约束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业企业提品或服务的品质。农业企业投入越多的资源能力建立品牌,就会越关注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品质,否则品牌投入会因为产品或服务出现问题而功亏一篑。如众人皆知的“三鹿奶粉”事件等,说明知名品牌出现产品问题后具有很大的风险,从而就会约束这些知名品牌的所有企业重视产品的品质,对于农业企业来说,尤其要重视产品的品质,这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食品安全问题。农业企业品牌营销,一方面形成了对自身行为的约束与激励,从而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安全产品;另一方面,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也给消费者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指引作用,在食品安全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这种知名品牌的指引作用更加明显。7.提升农业企业的业绩。农业企业进行品牌营销的直接原因和最大激励就是品牌营销能够提升企业的业绩。如果品牌营销不能改善企业的业绩,农业企业就不可能重视品牌营销。品牌营销可以发挥农业企业产品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从而扩大农业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空间,降低产品的固定成本,这样既增加了每单位农业企业产品的利润空间,又丰富了农业企业的利润来源。虽然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也会给企业增加一定的成本,但是相对于品牌营销的收益来说,增加的成本可能只占一小部分。因此,我们说农业企业的品牌营销能够提升农业企业的业绩。

三、农业企业品牌营销的影响因素

比较有名的农产品第6篇

近年来,浙江省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发展迅猛,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发展尤为迅速。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省48家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年实现销售4.05亿元,比上年增加24.6%,实现农民增收1720万元。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作为展示和销售当地优质农产品的场所,既可以展示当地农业发展成果,又能满足市民对优质、健康、安全农产品的需求,还可以服务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同时对于打造当地品牌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起到积极作用。

目前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政府全资。许多地区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是以本地区命名的,代表着本地区形象,“中心”在销售农产品盈利的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职能,所以政府资本运营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可以决定企业的运营方向,避免“中心”为追求利润脱离展示展销中心的运营宗旨,更好地为市民和生产企业服务,维护地区形象。二是政府与企业合资,包括政府控股和企业控股两种类型,政府开办的展示展销中心由于是国有企业,“中心”盈利与否与经营管理人员并无直接关系,而且许多政府投资建立的“中心”最高管理人员为政府部门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不高,企业缺乏活力。政府和企业合资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资本影响“中心”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中心”的社会职能;另一方面可以采取企业化运营增加活力,实现最大经济效益。三是个人独资或合资。此种方式有利于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但由于缺乏约束,在社会贡献和中介服务方面效果一般。

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运营情况分析

2007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展示和配送中心。同年,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突出特色”的原则,依托现有资源进行建设,与旅游业相结合,力争本辖区80%以上的特色农产品进入“中心”展示销售。在政策的推动下,浙江省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迅猛发展。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给消费者营造了安全购物的环境,整合了优质农产品资源,实现了与旅游业的紧密结合,进一步开拓了大市场。目前,全省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呈现出起点高、规模大、辐射面广、投入主体多元化等新特点。

截至2011年5月底,浙江省农业部门联系的以销售本地优质农产品为主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达161家,其中门店在市内为118家,省内外市的为17家,共有28家把“中心”开到省外,将本地名特优农产品带到了全国各地,其中丽水市还在北京、上海、西安分别建立了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主打生态牌,并对“中心”主体进行奖励,鼓励社会资本投身丽水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在本地运营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达118家,其中宁波市最多共41家,丽水最少共5家,整体运营良好。根据调研结果显示,经营较成功的“中心”大都同时从事农产品生产或加工行业,并以自有商品作为拳头商品,以原有的流通渠道促进“中心”其他农产品销售。

根据在浙江省内每市抽取2-3家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共27家进行问卷调查,其中湖州名特优农产品快购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名特优农产品网络展销。(具体样本分布详见表1)

目前,省外运营的浙江省各地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共28家,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南京、西安、成都、重庆、大连等大中城市,由于地缘优势,在上海运营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为12家。此类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已成为全省农产品探索省外市场的桥头堡,为本地农产品进入外地市场牵线搭桥,有力地宣传了浙江省农业及农产品,提高了浙江省农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知名度。同时,通过“中心”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推动了区域农业合作,提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年发展,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也暴露了诸多问题,如管理体制落后、产品质量控制困难和资金短缺等,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中心”的发展。

界定标准缺失,功能定位不明确

自2007年浙江省委、省政府确提出要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及同年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以来,全省各地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大量涌现,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界定标准,如名称、区位、注册资金、面积、经营本地农产品的比例、门店装潢、进店产品要求等并无明确规定,各地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参差不齐,甚至有些特产店或旅游购物商店换块牌子就摇身一变成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了,大大影响了地方形象。除此之外,现存的展示展销中心功能定位不明确。

经营管理体制落后,前景堪忧

在对27个样本的问卷调查中,就目前“中心”经营所面临的困难做一调查,人才因素已成为阻碍“中心”发展的普遍因素,77.78%的样本选择此项,随后依次为宣传推介、资金、货源、销售渠道、质量和管理体系。(具体请见图1)

经营主体积极性不高。目前,农业企业生产的农产品大多通过农批市场、配送中心、经销大户和直销流通至消费者手中,通过展示展销中心的比例较低。就绍兴市而言,2010年该市通过展示展销中心销售的农产品只占其农业龙头企业销售额的1%。另外,建立展示展销中心需要大量的投资成本和运营资本,装潢、冷藏运输、信息服务等配套基础建设也有较高要求,有些地方政府对此有一定补助,但相对于总体投入,产出偏低,投资建设“中心”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产品供需不稳定。一方面由于农企普遍规模不大,生产能力较小,再加上农产品生产有其季节性,常年供应的农产品少,产品供应不足,“中心”断货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中心”经营优质、高端农产品,销售淡旺季明显,且消费者对农产品优质优价的接受能力有限,导致平时市场清淡产品积压,节日旺销无货。除此之外,部分“中心”主体首次从事农产品经营,采购渠道狭窄,货源组织难度大,“中心”发展缓慢。

销售渠道狭窄,资金流通不畅。部分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销售对象面窄,以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团购为主,人情关系因素影响很大,在同区域的“中心”之间竞争压力很大。而上述客户的资金审批、到位程序较为繁琐,周期较长,资金周转率低。另外,以营销为主的单位固定资产少,申请银行贷款难度大,导致“中心”流动资金不宽裕,制约企业规模扩大。

运营成本高,企业盈利空间狭小。对27个样本进行问卷调查显示,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运营成本中最大的是店铺租金,占比51%,其次是人工、运输、税费、货物毁损及杂费。(具体请见图2)

产品质量难以控制。一方面,“中心”经营的产品来自千家万户,虽然在产品准入方面有质量认证方面的要求,但“中心”对产品生产过程无法监控,后续经营中产品质量的压力仍然很大。另一方面,农产品保质期短,产品质量要求高,而许多“中心”由于实力较弱,并未配置ERP等现代化管理系统,在临到期或过期产品下架、退换货等方面工作量大,产品质量管理困难。最后,质量部门对“中心”经营产品要求每年检验两次,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高昂,动辄每个产品几千元,企业在检测成本方面压力较大。

促农增收作用不明显

由于鲜活农产品有很强的季节性,而且对冷链储运等要求较高,许多“中心”经营较少,故与基地、合作社或农户合作机会并不多,在田间地头收购的农产品较少,促农增收作用较小。另外,目前大多数“中心”还处于摸索前进阶段,运作成熟的并不多,大多数规模较小,营业额较低,在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方面作用也相对较弱。

宣传力度不够,知名度普遍不高

展示展销中心销售的农产品为各供应企业自身品牌,品牌众多,但有影响力、竞争力的知名品牌较少。“中心”主体经营者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农产品的品牌推广方面认识高度不够,对塑造品牌、推广品牌方面重视不足;展示展销中心宣传力度较小,在群众中的知名度一般,许多消费者对“中心”并无太大的概念。

政府支持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是一种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在起步阶段,需要政府在各方面予以扶持,据调查发现,除杭州市和丽水市对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支持力度较大,其他地区均较小,温州市、衢州市、舟山市并未出台有关支持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发展甚至农产品营销的政策。政府服务不仅体现在资金上,还应在服务上多下工夫,如税负减免、人才、培训等。另外,如何把本区域的“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形成一个网络?如何拓展“中心”功能?如何把“中心”建设与园区建设相结合起来?这些都是政府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

发展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对策

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是当地农业发展成果和优质高档农产品的形象窗口,在推广品牌农业、高效农业、精品农业方面起到了独特的作用,在满足市民对优质农产品需求的同时,有效促进产销对接,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性。因此,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是一项利好多方的举措,应大力倡导。

合理确定“中心”界定标准,明确功能定位

建议每个地区建立一家以地区命名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作为地区的形象窗口,采取以“地名+(名特优、优质等)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的方式命名,其他可以采取“(地名)+(企业名称关键词)+(名特优、优质等)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方式。所有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面积应在200平方米及以上,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所展销的本地农产品种类达60%及以上,且直接向厂商、合作社或基地采购的农产品比率达70%及以上,且所有进店农产品必须具有QS认证。店内应具有符合本地特色的装潢,环境优美,台账清晰,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中心”应致力于打造永不落幕的农博会,在功能上满足市民对优质、健康、安全农产品的需求,展示、展销本地优质农产品及农业发展成果,是当地农业及优质农产品的宣传窗口;服务本地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产销对接,促农增收;积极打造品牌农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制定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提高工作人员对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中心”应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对产品质量安全认识,增强对产品质量辨认、质量认证、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二是对进店产品严格要求。至少应具有QS认证,最好要求同时具有三品或其他认证。要求采购回的每一项商品,都需实地考察,并且要求索证齐全,经得起质监部门随时随地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商品,不论问题大小,应立即下架;三是对经营生鲜产品的,有条件的应配备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和专职检测人员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否则应加强和检测机构或质检部门的合作,要求其协助检测。同时,应加强对产品的保质期管理,对到期时间低于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商品应及时下架,做好退换货处理。

创新机制,理顺关系

对于政府投资型,应内推外引。对内优化组织结构,创新管理制度;对外合理引导,拓宽业务渠道,创新营销方式,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社会资本投资型,应向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加强品牌建设力度,在群众中形成“优质优价”的优势品牌形象,提高“中心”农产品在本地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同时,本地名特优农产品企业可组建农产品营销联盟,并成立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抱团拓市场,有利于减少无序竞争,扩大本地农产品市场份额。

制定政策强扶持

建议出台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管理相关政策或指导性意见,规范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并予以适当的扶持。在资金上,可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提高企业从事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经营的积极性;在信贷上,降低“中心”经营者的信贷门槛,并对用于优质农产品流通相关借贷适当予以贴息,解决“中心”资金融通困难;在税务上,“中心”在进行跨地调拨和配送时,能够采取一头结算、一头纳税的方式,减轻“中心”的税收成本;在运输上,希望能够开辟绿色通道,减免过路过境费,降低运输成本;在质量检测费用上,希望政府能够予以适当的补贴或减免。

培育主体促发展

抓好营销主体培育,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意愿筹办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的社会资本,尤其是农产品营销联盟等组织,筹建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政府主办(主导)、企业承办(运作)的“中心”在选择经营者时应按照公开征集、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招标评标的程序,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设立展示展销中心征集启事,对报名者资质、实力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分析论证,采取招标评标择优确定承办企业。

创立基金解困难

针对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在开办之初资金困难的情况,政府应成立一个发展基金,县级政府可设立200-500万元,市级政府500-1000万元。基金在“中心”开办时拨付50万元以下供其使用,3年后再予以返还,以解决“中心”的初期资金困难。

整合资源拓功能

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鼓励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道路,通过品牌整合、合作经营或发展名特优连锁,全省或全市形成一个网络,网络内资源共享,产品自由调拨,凭票在任一家“中心”自由提货,结算程序简便,促进“中心”不断做大做强。同时,发挥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服务园区的作用,重点组织吸收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到“中心”进行展示展销。根据不同时节,有计划组织园区产品进行专场推介,组织有关采购商和团购单位开展订货活动。

搭建平台促宣传

比较有名的农产品第7篇

[摘要]本文用详实的数据分析了四川省农产品进出口的特点,选用生产成本和贸易竞争力指数法实证分析了四川出口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并提出了提高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四川省农产品比较优势出口竞争力

一、四川农产品进出口特点

1.农产品生产大省、出口小省

2003年四川乡村人口3760万人,占全国的7.68%,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84.5万元,占全国的6.01%,粮食总产量3054万吨,占全国的7.09%,肉类总产量581.8万吨,占全国的8.39%。而同期四川农产品出口约为3亿美元,是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额(212.38亿美元)的1.41%。2000年以来,四川农产品出口与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额之比,最低1.19%,最高1.89%,一般在1.4%徘徊,这与我国西部地区农业大省的身份极不相称。

1.进出口总体上呈增长趋势,进口波动大,全部表现为贸易顺差状态

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从2000年的2.28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5.41亿美元,年均增长6.5%,其中出口额年均增长6.8%,进口额年均增长5.4%。出口额一直呈增长趋势,但是进口额波动大,入世后农产品进口明显加快,2002年较2001年增长150%,2003年比2002年增长169%,而2005年比2004年降低26.4%。农产品贸易全部呈顺差状态,最高为2005年3.43亿美元,最低2000年为1.42亿美元。从2005年看,贸易顺差增长速度有逐步缩小的趋势。

2.出口产品品种较少,生猪出口逐步成为龙头

从出口农产品构成上来看,其主力产品是生猪、生丝、酒、蔬菜和羽毛及羽绒等。其中酒类、蔬菜、中药材产品出口额,呈现上升趋势,占出口额的比重相对稳定;冻猪肉、羽毛绒产品出口额变动较大,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丝类产品出口额变动好坏交替,占全省出口比重在16%至27%之间波动。猪肉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从2002年的8.13%,上升到2005年的22.65%,2004年甚至接近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0%,逐步替代丝类产品成为出口龙头产品。

3.出口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率低、缺乏品牌效应

出口农产品除酒类是粮食加工品外,其余基本上是原料性的传统农产品,且占的比重过大。农产品目前仍以鲜销、鲜食为主,总体加工率低,仅为10%,只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深加工占的比例更低,产品链短,加工转化增值率低,所获收益很少,而且农产品加工企业,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不强,品种单调,档次低,名牌少,品牌效应差。即使在国内有以五粮液为代表的6个中国名酒,但在国际上影响力小,而作为国内“遍天下”的川猪更是缺乏知名品牌,出口大多是冷冻肉、白条肉、分割肉,具传统风味特色的优质高档肉制品出口几乎为零。

二、农产品出口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剖析

1.生产成本对比分析

在古典贸易理论中,比较优势的含义是劳动的比较成本;而在新古典贸易理论里比较优势的含义是总要素的比较成本。由于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产品成本方面,而美国目前是世界上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大国,故选择与美国进行对比。2003年水稻的每公斤产值,四川比美国少17%,但生产成本只是美国的37%,其中劳动投入四川占总成本的63%,而美国只占10%,每公斤收益四川盈利0.28元,而美国亏损0.88元,从成本看,四川水稻具有比较优势;小麦的每公斤产值,四川比美国高8%,但生产成本四川是美国的2.3倍,其中劳动投入四川占总成本的65%,而美国只占2%,每公斤收益四川亏损0.39元,而美国盈利0.42元,比较结果四川小麦生产不具有比较优势;玉米的每公斤产值,四川是美国的1.7倍,但生产成本四川是美国的1.5倍,其中劳动投入四川占总成本的31%,而美国只占7%,每公斤收益四川亏损0.06元,而美国亏损0.03元,比较结果四川玉米生产不具有比较优势;生猪的每公斤产值,四川农户散养是美国的63%,规模养殖是美国的62.6%,但生产成本四川农户散养只是美国的57%,规模养殖只是美国的64%,四川生猪无论是农户散养还是规模养殖都具有比较优势,且农户散养的生产成本优势更明显。

2.贸易竞争力指数分析

一般说来,产品的竞争优势反映的是产品的实际价格、产量、品牌档次及服务水平等综合体现的市场竞争力,它可以通过国际贸易的流动直观反映出来,并得到间接衡量。测度贸易产业(品)国际竞争力的一种指标就是贸易竞争力指数(TC指数),它表示一国(或地区)进出口贸易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从2002年~2005年农产品进出口数据分析,猪肉、生丝、蔬菜、肠衣、中药材的贸易竞争指数(TC指数)为1,烟草及制品的TC指数平均为0.94,表明这些产品具有强竞争力,酒类TC指数为0.69,说明具有较高比较优势,生皮及皮革制品TC指数为0.47,说明具有低比较优势,而食用植物油、大豆、棉花、饲料用鱼粉、水果及制品和谷物及谷物粉等产品的TC指数为-1,说明这些产品完全处于比较劣势中,不具有竞争优势和竞争力。大宗农产品如小麦、玉米无国际贸易发生,说明在价格和非价格因素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不存在贸易的比较利益,无贸易基础。总体看来,四川主要农产品除小麦外的收益率都要高于美国,美国多数农产品生产处于亏损状态。但成本和收益并没有统计国家对农民生产的补助。有资料表明,美国政府给玉米生产者的补贴有玉米产量和种植面积的补贴,这两项加起来,相当于每吨玉米的补贴达673元。此外,美国农产品的品质优于四川农产品,玉米蛋白质含量、含油量、赖氨酸含量均低于美国,含水量高于美国2个百分点。

三、提高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路径选择

1.提高农产品质量,走内涵式提升竞争力的道路

在当前农产品相对过剩的情况下,有质量才有市场,有质量才有效益,有质量才有竞争力。由于中国被许多国家定为疫区,使我国生猪饲养成本优势难以转化为国际市场竞争优势。四川大部分动植物出口产品生产仍然以农户分散种养为主,规模小,技术水平低,难以实行标准化生产,无法有效控制种养过程中的疫病和农药兽药残留问题,使产品品质得不到保证。为此,必须将长期来以追求产量为目标的粗放生产经营模式转变为以追求优质为目标的集约生产经营模式,从品种选育到栽培、养殖技术的研究、推广,都应紧紧围绕优质来进行的,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

2.实行低成本与产品差别化相结合的竞争策略

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可以在产品差异较小或差异性不重要的生产层次上通过致力于降低成本的努力取得价格优势;或者在产品差异较大、市场需求各异的生产领域和层次上,通过产品设计创造出较大的或者特殊的效用,取得效用上的优势。二者最终都能通过消费者价值的提高为特定的产品创造出竞争优势。成本优势使四川生猪与大米进入国际市场具备了价格竞争的基础,应依靠技术进步,在提质降耗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低成本优势。四川发展出口型小麦、玉米、油菜、蔬菜、生丝和中药材生产的可行性途径是创造差异型竞争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在与国外相比相对较低的成本基础上,集中发展名、特、优、新品种,利用自然资源优势,为国际市场提供高品质、特色化的农产品,通过品质差异创造四川农产品的国际竞争优势。

3.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水平

目前四川在农产品产后领域与世界先进水平还存在明显差距,美国、加拿大等农业发达国家平均将农业投资的70%用于农产品产后处理,蔬菜、果品、肉奶等农产品深加工率超过90%。四川需要打好绿色牌、特色牌和加工牌,重中之重是做好加工牌。四川农产品应延长产业增值链,要实现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的转变,重点发展粮食、油料、肉类产品的精深加工,把蔬菜、水果、中药材和奶类等产品的加工作为农产品加工业新的增长点,做到多样化、营养化、方便化和优质化,总体质量达到国外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