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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合集7篇)

时间:2023-08-27 14:56:30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第1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文化

〔中图分类号〕D64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4)03-0083-05

2014年2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第13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1〕就此而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不可割断的命脉关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固有的根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彰显与弘扬。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深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基之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固有的根本”、“民族的基因”党的十强调指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所包含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不同的领域:一是国家层面,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二是社会层面,即“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三是个人层面,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三个不同的层面,其实质讲的是三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建构。这正如所说:“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层面的价值要求。这个概括,实际上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2〕从国家层面,主要说明我们将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价值形态;从社会层面,具体阐述我们的社会应该建设成为什么样的社会价值状况;从个人层面,详细规划我们应该追求什么样的人生价值境界。这三者相依相存,缺一不可。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根基;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保障;个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条件。

在此,如果没有国家价值形态的良性发展,社会就不可能具有其良性的价值状况,这是由当今世界历史发展特征所决定的,在阶级对立、民族矛盾仍然存在的今天,国家必定是作为公民社会实存的价值基础,没有国家的政治力量支撑,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发展。相反,如果没有相应社会的良性发展,国家的形态就不能够体现出它良好的价值性。其间如果没有每个人的具体努力,没有与国家、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追求,即不利于国家、社会价值的良性发展,也不利于个人的价值实现。因此,这三者是纵横相连,犹如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3〕就此而论,从文化传承和思想根源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确实深深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基之上。在我国早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大理。正如《大学》所言:“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其齐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气呵成,相互贯通,互为关联,整体意境上已蕴涵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从国家层面来看,一个治理良好的国家应该是什么样子呢?孔子曾如此描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礼运》)这就是说,治理国家要讲“大道”,大道,就是人类社会中人们共同遵守、而去努力执行的一个法则。这个法则就是,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就是不争、不贪、不求、不自私、不自利、不妄语;就是选有德性、有才干、有智慧,有能力的人,担当国家大事,为人民谋幸福,为国家图富强;就是讲信用,不欺瞒,人与人、家与家、国与国和睦相处。

从社会层面来看,其社会境况是:“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 (《礼记・礼运》)孔子把这样的社会叫做:“大同”。“大同”思想自先秦以来不断地支配着中国大批思想家、政治家,以及无数志士仁人为之思虑,为之奋斗,其间不乏优秀的思想和精辟的学识。在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看来,建构“大同”社会的核心是“恕”,即以礼待人,以利与人;不民意,不强民所为;勤政勤劳,不悔不怨。正像孔子所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颜渊》)

从个人层面来看,其品质修为应重在于修身养性。《大学》说的明白:“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这就从社会分工的层面,把每一个人应该重于什么样的个体修为,具有什么样的个体品质阐述得清清楚楚,而以诚实守信作为社会交往的基本行为规则。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尤其强调为政者的个人修为,特别突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的人生境界和民本情怀。这就是志在于:乐民之乐,忧民之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当孔子的学生子贡问孔子:“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孔子无不感叹地说道:“何事于仁!尧、舜其犹病诸!”(《论语・雍也》)孟子进而解释为:“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孟子・梁惠王下》)“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当在重公轻私,公私有别。正如儒家学者所认为的那样:私义行则天下乱,公义行则天下治。公则一,私则乃殊。为公,便能为民,为民,则天下同乐;为私,仅只为己,为己,则天下纷乱。此外个人品行修炼还应注重“礼义廉耻”,说的好:“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精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价值观念。国有四维,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是中国先人对当时核心价值观的认识。”〔4〕为此,我们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内容的提炼,无不闪烁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正如指出的那样:“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今天,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5〕

二、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的思想源泉,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丰富的精神滋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整体意义上来把握,应该看成是中华民族延绵五千多年生命的历史积累,是中华民族生命绵延不绝的理性精神。因为我们理解的文化,并不是指一时间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生活现象,而必须是一种国家民族的共同社会生活绵延过程的历史积累。我国当代著名文化史学家钱穆先生认为:“一国家一民族各方面各种样的生活,加进绵延不断的时间演进,历史演进,便成所谓‘文化’。”〔6〕这正如一个人的生活,加进长时间的绵延过程,那就是生命一样,文化也就是一个国家民族的“生命”。钱穆先生为此说的明白:“如果一个国家民族没有了文化,那就等于没有了生命。因此凡所谓文化,必定有一段时间上的绵延精神。”〔7〕概括起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中华民族在绵延不绝的共同生活的历史进程中,所产生、形成、发展和聚积起来的精神生命实体,它是中华民族绵延不绝的精神生命力,是中华民族永恒不灭的活的灵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中华民族延绵不绝的生命进程中根据时代要求提炼出来的理性精神,是中华优秀文化发展大系中的一个环节。自然是不可与中华优秀文化相割离的,它本身就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华优秀文化广博的内容来看,其精髓主要体现为:一是“仁”的核心价值理念;二是“恕”的实践价值精神;三是“德”的人格价值追求。其三者不论从国家层面,还是从社会层面,乃至于个人层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优秀文化品质和精神支撑性。

基于国家层面,“仁”是支撑国之为国的根本。“仁”的核心价值就讲一个词:“爱人”。孔子在回答他的学生樊迟问仁的含义时,就曾明确指出:仁就是爱人。爱人就是“克己复礼”(《论语・颜渊》)、“修己以安百姓”( 《论语・宪问》)。在此,“仁者爱人”的思想把握了一个最基本的价值要素,这直接关系和影响到良好社会构建的实质性基础,这个价值要素的实质就是“修己”、“克己”。因此,无爱人无所以构建起良好的社会,正如孔子所说:“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而对“仁”的实践却在“义”的坚守上,为此,以孔子为首的儒学思想家们提出了重义轻利、崇义贬利、以义代利的“非义不居”思想。“义”,即适合于仁的精神,正所谓“义者宜也”。用宋明理学家朱熹的话来说:“君子见得这事合当如此,却那事合当如彼,但裁处其宜而为之,则无不利之有,君子只理会义,下一截利处更不理会。”(《朱子语类・卷27》)这就是说,一个具有高尚道德境界的人,对自己的行为不因事而就事,而应根据这件事是否适合仁的规范来做,如适合“仁”的精神,便无不利于自己的行为发生,这就是义。而君子只应该知道义,对自己的利害得失不必理会。应该说,这对我们今天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加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培育具有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指导性意义。

基于社会层面,“恕”是社会和谐的依据,是“仁”的精神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恕”就是宽容,宽容就是心胸开阔,宽厚待人,就是“终身让人道,曾不失寸步。终身视人善,曾不损尺布。消除嫉妒心,普天霖甘露,家家获吉祥,我亦无恐怖。”(《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宽容要求性格豁达,胸怀坦荡,心地磊落。不过分看重一己之私利,一时之得失;不过分计较名誉地位。当他人取得成就时,不犯红眼病,不起忌恨心。即使有时命运在捉弄人,当不如自己的人在升迁、晋级、名誉、地位上一时高于自己时,也不会显得过分的沮丧、悲愤、不满和仇恨。因此,宽容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至善品质的表现。只有懂得仁爱的人才懂得宽容;只有深知道义、明白礼节的人才具有“恕”的品质。子贡曾请教孔子,说:做人“贪而无陷,富而无骄,怎么样?”孔子回答说:“如此做人,可是可以了,但是还不如虽贫穷而乐于自觉加强仁德的修养,虽富足却谦虚礼让,不以富压人。”(参见《论语・学而》)这就是儒学的恕,儒学的宽容。即“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上》)曾国藩曾有句名言:“善莫大于恕,德莫凶于妒。”(《曾国藩全集・家书二》)这是中华优秀文化中坚持至仁至善思想在人生情感认识论上的具体体现。善莫大于恕,就是说,一个人品性中最完美、最善良的本性都不可超越宽恕这一至高的德性。德莫凶于妒,就是说,一个人的品性中最丑恶、最凶狠的本性都不如嫉妒情感显示得那样恶劣。在今天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为了一己私利而发生争论,只要人与人之间相互谦让一点、相互包容一些,努力做到:“贫而无怨”、“富而无骄”(《论语・宪问》),不犯红眼病,不起忌恨心,即使有时命运在捉弄人,当不如自己的人在升迁、晋级、名誉、地位上一时高于自己时,也不会显得过分的沮丧、悲愤、不满和仇恨。社会自然就会呈现“自由、平等、公正”的状态,“法治”也就融含其间了。

基于个人层面,“德”是个人品质的核心。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具有广泛的涵义,我们今天所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都可纳入“德”的范畴,不仅如此,“德”更是一种为人的崇高境界。因此,我国历来志士仁人都十分强调做人“怀德”。孔子说的非常明白:“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 “君子”一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一个含义广泛,层次复杂的概念。从政治思想的角度理解,君子可指君主、君王,也就是国家的首领;从法律思想的角度理解,君子可表示遵守法律,忠实于统治阶级意志的人;从伦理思想的角度理解,君子一般指道德高尚、品性优秀,具有崇高人生境界的人;此外从生活实践的角度来看,君子还可以解释为胸怀大志,具有远大理想抱负的人。 “小人”一词,与“君子”一词相反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同样是一个含义广泛、层次复杂的概念。与君主、君王相反对,小人可指一般的普通的平民百姓;与守法的人相反对,小人可看作顾利枉法的人;与有德性的人相反对,小人是道德品性差、人生境界不高的人;与志向高远的人相反对,小人是指胸无大志,抱负肤浅的人。 君子怀德,就是强调:一个胸怀大志,品质优秀的人,应该是时时不忘道德规范,处处以道德规范来要求和制约自己,须臾不可轻视自己的言行,遵循法律制度,依法办事。小人怀土,就是说一个心胸狭窄、品性不高、胸无大志的人,才念念不忘自己的生活处境,只顾自己的利益,关心恩惠,而不注重道德品质修养,不遵守法律规范。为此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始终强调做人怀德,才是君子之所为。认为人的一生无非是以德律己,以法束己,做人怀德者为人的正道。而做人只顾自己的利益,却多怨恨,是小人之所为。孔子说:“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一个人依据个人利益而行动,会招致很多的怨恨。孔子又说:“君子上达,小人下达。”(《论语・宪问》)即君子通达于仁义之行,小人则精通于财利之道。 今天看来,君子怀德既是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所强调的人生境界,又是其推崇的做人原则,这一思想是积极的。人生的实践证明,一个人一旦疏远了、淡忘了道德的自我约束,一旦亲近了、接受了物质利益的引诱,这个人便会走向道德人格的堕落。中外古今,此类事例数不胜数。所以,“君子先慎乎德。”(《大学》)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但也不可避免具有历史局限性,我们应与时俱进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更好地适应时代需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说:“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8〕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不能够把核心价值观的倡导与人们的生活相割离,只有在人们的生活之中,文化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由于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历史悠远,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都有其永不褪色的历史延续性和时代价值性。这便决定着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中所融含的思想精髓和价值理念,不仅具有其自身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且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变迁不断地与时俱进。

今天我们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在根源上传承着中华优秀文化,而且在现实中要充分体现出改革开放时代中国人的独特精神风范,充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精神。为此,我们必须对如何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又要看到其不可避免地具有历史局限性。所以,我们应与时俱进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更好地适应时代需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此,我们首先应该进行两个分清与三个剥离。两个分清: 一是分清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绵延性与现实创造性的关系。我们说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延绵五千多年生命的历史积累,是中华民族生命绵延不绝的理性精神,仅此一点,中华文化在其承载的内容上是厚重性和历史性的,在中华民族生存的任何时期都是不可断裂的。文化的现实创造性,只是中华文化历史链条中的一环,这个环节无论怎样创新,也不可能脱离文化的历史延续或者替代文化的历史厚重性。 二是分清中华传统文化的承载主体与创造主体的关系。我们说文化离不开人们的生活,生活是文化的源泉,一种生活的历史绵延性决定着特定文化的形成及其基本形态,而生活的主体是人,是既定的某种人群。因此,中华文化的承载主体是中华民族自身,是中华民族的每一分子。文化是民族的,文化具有深刻的大众基础。但是,文化是需要提炼的,自发的生活是不能够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文化精神的,因此文化必须进行创造,也就是进行生活精神的提炼与张扬。在此来看中华文化,它既是人民大众的,又是知识精英的。前者是根基,是载体;后者是繁叶,是精髓。 再看三个剥离:即把根植于中华民族中优秀的大众的传统文化与封建社会中王权的专制的文化形态剥离开来;把中华民族中优秀的知识精英与封建专制中的统治者剥离开来;把中华优秀文化的承载者、创造者与文化的使用者、占有者剥离开来。 通过两个分清、三个剥离,就能够很好地把握中华传统文化中,哪些是优秀的文化,哪些是文化的糟粕。在此,文化的摒弃,不是因为文化曾经被谁使用和占有过,而是摒弃掉文化使用的为己性和占有的个体性。说的明白点,就是要摒弃掉中华传统文化发展过程中,被封建地主阶级用来为其统治服务的为己性,以及农业文明发展已经远远落后于现代工业文明的旧的生活习俗与行为习惯。

为此,我们应当与时俱进地看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因为我们今天所从事的事业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事业,是福祉于每一个中国人切身利益的事业,这在本质上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一脉相通的。

所以,要创造性地转化和创新性地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它真正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最要紧的是从每一个中国人的自身修养做起。 一是把“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献身民族、报效祖国的精神,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范畴; 二是把“笃志而体”、“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奋进精神和“天下为公”、“公而忘私”的奉献精神,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敬业范畴; 三是把“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求实精神,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范畴; 四是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人人亲其亲、长其长”的关爱精神,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范畴。 只要今天的每一个中国人,能够坚守自己的修身本位,认真落实“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就是真正地在现实生活中,既坚持了良好的品行修为,又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精神。

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9〕根据这个表述,我们十分清楚地看到,我们今天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是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在华夏大地上的创新发展,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棵大树在改革开放历史新环境中的繁荣昌盛;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理解为是对传统文化的全面继承,它融含有时代的创新精神,它是为解决时代问题应运而生的。它既不是复古,又不是崇洋。

〔参考文献〕

〔1〕〔8〕.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2-26.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第2篇

【关键词】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9-184-01

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一个国家的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我们今天的源泉,也是我们今天赖以生存的根本。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可以看出,的讲话实质上已经回答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关系,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泉与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升华。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价值支撑和道义支持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民族、群体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用以判断是非、指导行为的基本价值准则,它建立在本民族传统文化、历史积淀和心理结构的基础上,体现了该民族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根基则是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历经沧桑而积淀下来的精华,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智慧基本元素和珍贵结晶,承载着伟大的民族精神和优良的道德传统。在中华文化的结构体系中,核心价值观是其枢纽和精髓。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历经数千年而不断繁荣兴盛,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一代又一代先人创造了绵延不断的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核心价值观和核心价值体系,并以此为精神支柱建构起了我们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家园。

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的探求与建构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古代,它在长期的历史和文化进化发展中形成一种“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效法天地人物的路径探求,凝聚为一种“执两用中”、“无过不及”的道德智慧和中庸德行,化生为一种以中正和善的德性以待人接物的礼仪文明,积淀为一种以天下为公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群体或整体主义传统,铸就为一种“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①的中华传统美德。中华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系,中华传统美德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源脉,是中华民族道德情操和当代精神文化信仰的集中体现,能够对涵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一种价值支撑和道义支持的独特妙用。

二、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认同

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一个新时代的诉求。“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高等教育是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源泉。”当代大学生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有一定的认可度,但由于受到来自社会多方面的冲击,还存在着部分大学生对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甚了解,盲目贬低、麻木不仁的现象,这是当前教育界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忘记过去就等于背叛,丢掉本民族优秀的文化内核,就等于失去了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最核心理念以大众化、简洁化的形式呈现出来,这为大学生认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绝佳的平台和契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注重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和谐意识、诚信道德品质以及爱国主义情感,使他们真正成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继承人。

三、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保证实现中国梦的需要

大学生是国家未来建设的栋梁、民族的希望,他们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中国梦气势宏伟,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尊严与美好的愿景,它将国家梦、民族梦、个人梦汇集在一起,成为每个中国人前行的巨大动力。中国梦的实现需要每个中华儿女的积极努力、奋发图强、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大学生是青年中最有思想、最有文化的群体,他们能否心系国家、关心社会、自觉提升个人素质特别是能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但是他们的责任,也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民族的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最高抽象,涵盖了全面育人的德育标准。

在中央政治局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

注释:

①.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2-26.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第3篇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

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这一讲话实质上已经回答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关系。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源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不仅蕴含着中华民族深厚的思想底蕴,也体现着我们独特的精神气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直接或间接地继承了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华,并在很大程度上与之契合。无论是国家层面追求的价值目标,还是社会层面追求的价值导向,亦或个人层面追求的价值观念,都在一定意义上吸纳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养料。因此,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源泉。

首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从国家目标层面提出的第一个倡导,延续了传统文化中的“自强不息”“以和为贵”等思想。在富强方面,古人很早就看到“富强”对于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性,“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主之所以为功者,富强也。故国富兵强,则诸侯服其政,邻敌畏其威。”即表达了“政在使民富”的思想;在民主方面,中国古代虽是封建专制社会,但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民本思想中也包含了许多民主元素,如“民贵君轻”、“立君为民”、“君舟民水”思想,黄宗羲的“天下为主君为客”等思想都具有朴素的民主性,在近代起到民主启蒙作用;在文明方面,该词最早见于《易经》中“见龙在田,天下文明”一句,传统文化中的“仁、义、礼、善、谦”等都属于文明的范畴;在和谐方面,古代的和谐思想极为丰富,如儒家的“和为贵”,墨家的“兼爱”“尚同”等都蕴含着深厚的和谐文化基因。

其次,“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从社会目标层面提出的第二个倡导,借鉴了儒家“天人合一”“允执厥中”“隆礼重法”等思想。自由在古代多指人通过发扬善心,进而知性、知天,最终实现天道与人道交融互通,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在平等方面,孔子早从经济的角度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在教育上则主张“有教无类”,墨家的“兼爱”认为人与人之间应是一种无差别、无等级的兼爱;中国古代也不乏关于公平的论述,荀子认为:“公生明,偏生暗。”房玄龄明确提出:“理国要道,实在公平正直。”“法治”在传统文化中作为德治的重要补充,同样受到不少思想家的推崇,集中表现为法家思想,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明法制,去私恩。令必行,禁必止。”

再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从个人价值层面提出的第三个倡导,传承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爱国思想是中华儿女矢志不渝的信念:“苟利国家,不求富贵”,“道存则国存,道亡则国亡”。儒家推崇“仁、义、礼、智、信”为个人道德规范,“义”表现为处事得体、办事尽心,即“敬业”,孔子称之为“执事敬”,朱熹解释为“专心致志,以事其业”,还有“鞠躬尽力,死而后已”等都表现出古人对敬业的高度认同。我国古代对诚信思想也极为推崇,其最早出自儒家,孔子提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孟子认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中庸》有曰“诚者,天之道”。由“诚”到“信”,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在待人接物方面,儒家注重对人的友善品德的培养,“仁”的推行表现为善待他人、推己及人,即“友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等都明确表达了该思想。

以上只是蕴含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我们可资参考的部分资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思想借鉴。当然,由于时代不同,原封不动地照搬照抄是不可取的,我们应善于古为今用,对它进行现代诠释,以适应我国国民价值观教育的要求。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超越性升华

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源泉,并不意味着二者完全等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但另一方面也是对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超越性升华。

无论从理论来源、思想内容还是时代高度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远远超越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理论来源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经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他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由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吸取了各方面的理论文化成果,所以蕴含着极为丰富的思想内容:既有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反映全国各族人民普遍愿望的国家层面价值目标,又有顺应世界发展潮流和吸取西方现代文明的社会层面价值取向,还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个人层面价值准则,从而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时代高度,实现了“三个统一”:传统与现代的统一,继承与超越的统一,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统一。

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中华传统文化的简单继承和现代复归,而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根据时代变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方针,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时代内涵,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使其重新焕发生机活力,为“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三、结论

指出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我们必须借助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路径来实现核心价值观自身的本土化和民族化;必须立足于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视点,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魂有所附,根有所系。这就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2].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2-26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第4篇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契合;协同发展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5595(2016)03008405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维度。而对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话语体系,是国家软实力的显著标志。两者在治国理政的进程中兼具极其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在曲阜考察时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必须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99同时,在北京大学座谈会上强调:“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2]168鉴于此,对两者的研究业已成为当前理论探讨的热点和焦点,且向纵深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对两者的关联性研究还有待继续深化。本文仅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互联系、彼此联动为切入点,阐释两者的内在契合,旨在促进两者的协同发展、双向践行。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之源

“文化的本质内蕴是人的价值观念在社会实践中对象化的过程与结果。”[3]从本质内蕴上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稳定结构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等精神成果的总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深刻指出,我们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2]164。因此,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应挖掘、梳理和萃取中华文化中的思想精华,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怡情养志、涵养文明的重要作用,使中国传统文化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之源。在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只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去寻根溯源、去汲取智慧,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更全面地把握、更自觉地践行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从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三个维度,来强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

(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亘古未变的价值目标

首先,自古以来,国富民强一直都是国家发展的首要目标。《管子》有云:“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主之所以为功者,富强也”。“李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史记・李斯列传》)可见,国富民强的目标追求与变法(改革)相互彰显,自始至终都是中华民族的绚丽底色。其次,传统文化秉承着浓厚的“民本”思想,呈现出带有古典特色的民主。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这些以民为本的思想体现出国家治理必须顺民心、尊民意、察民情。再次,作为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华民族,以“仁”和“礼”为基本价值内核,强调教养开化、谦恭互敬、忠信守德,形成一种润物无声的德性文化。同时,传统文化自始至终倡导和谐理念与“和合文化”,蕴涵中和、泰和、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等深刻思想以及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之经验。《中庸》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种和谐统一、共存共生的价值理念,是我们当今社会面对差异性和多样性必须一以贯之的态度。

(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的价值取向

首先,“自由”是传统文化所希冀的基本价值取向。传统文化中的“自由”偏向于内心的自由,注重于通过“修身养性”“慎独”来进阶更高的道德境界,从而实现“不逾矩”的自由。庄子的“逍遥游”、“竹林七贤”的洒脱不羁、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等等,深刻反映了古代先贤对于自由生活状态的向往;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魏晋时代儒、释、道的碰撞与交流,突出体现了古代社会对于自由文化氛围的践行。其次,“平等、公正”是传统文化内含的精神意蕴。“天下大同”的中国古典社会理想是其最为集中的体现。《礼记》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一理想状态具有原始共产主义的因素,与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在一定程度上相契合。再次,“法治”也是传统社会有效运行的必要机制。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思想为主流,以“仁”为核心,强调“德治”与“礼教”。但是在实际的国家治理中,却是“外儒内法”,“法治”与“德治”并行不悖,协调运行。传统文化认为,“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商君书》),“知法治所由生, 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淮南子・锫垩怠罚。这些思想强调法律的规范性,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已然把“法治”上升为国家治乱兴衰的根本方略。可见,“法治”的基本精神在传统文化中并非不甚重要的一隅,而是需要进一步深入发掘与萃取。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6月第32卷第3期仲伟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契合(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绵绵不绝的价值准则

首先,传统文化追求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愫和胸怀天下的豪情。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灵魂之所系、血脉之所依,是民族归属感和向心力的集中体现。古代先贤以忧国爱民为自我责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位卑不敢忘忧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不惜“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怀有“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的悲壮,身兼“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迈。其次,传统文化强调忠于职守,要求人们在自己的职业岗位上勤奋工作,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义务,竭尽全力地为之奋斗,终身不懈。传统文化之“敬业”是一种专注的态度和积极的精神状态。传统文化认为,“兢兢业业,如霆如雷”(《诗经・大雅》),“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尚书・周书》),“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道德经》),“心心在一艺,其艺必工;心心在一职,其职必举”(《阅微草堂笔记》)。再次,传统文化在做人做事上讲求以诚待人、讲信修睦。诚就是真实无妄,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荀子・不苟》)。信是“五常”之一,是做人的基本道德,主要是指在朋友关系中及与他人的交往中应当讲求信用,遵守诺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民无信不立”“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贞观政要・诚信》)。与此同时,传统文化还承载着“仁者爱人”“谦恭礼让”的友善之道,等等。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导引

对于文化与价值观的关系,张岱年先生曾深刻地指出:“文化的核心在于价值观,道德的理论基础也在于价值观。新文化发展的关键在于价值观的批判继承、革旧立新。”[4]可以由此推知,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在于传统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问题在本质上就是中国传统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问题。一方面,传统价值观中继承性与共通性、普适性与应时性因素正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鲜明民族特色的生命力、影响力之所在。另一方面,我们也须辨清,传统价值观缘起并发展于中国小农生产的自然经济的基础上,从属于封建社会的价值观范畴,一定程度上无法完全割离与封建主义价值形态的联系。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精神中最为集中、最为重要的价值内核,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和精神层面的质的规定性。从根本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价值观分属于不同的社会形态,代表着不同经济基础社会制度的价值取向,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如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统摄纷繁复杂的社会意识,整合喧嚣多元的价值观,使之成为当代中国的兴国之魂。因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引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于中国传统价值观的整合与超越,才能巩固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才能确保文化与价值领域的社会主义方向。

(一)必须处理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传统价值观接续、重构的关系问题

指出:“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1]100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如果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引作用,就是确认中华文化的“根”与“魂”,拒斥的态度与方法,实现其与中国传统价值观的接续,增强文化自信与价值观自信。其实,从历史和现实的双重维度,我们不能也无法否认,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中国传统价值观,对于确定民族文化发展路向、提升民族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民族向心力与凝聚力、促进社会秩序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历史作用。时至今日,它依然牵动、影响和辐射着中国的价值观念体系。但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也告诉我们,传统价值观受到时代与阶级的局限,难免存在保守性、狭隘性、落后性,这些缺陷既不能适应现代化的进程,又不能代表时代化的潮流,必然要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其进行符合社会主义主流价值、符合时代精神与现代表达的重构。需要强调的是,这一重构并非漫无目的的改造与创新,而是需要方向的指引与主线的穿插,而这最为关键的方向与主线,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也正像所指出的:“对传统文化中适合于调理社会关系和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内容,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涵义。”[5]当然,中国传统文化中哪些因素具有共通性与应时性,哪些因素具有阶级性与局限性,哪些是其合理内核,哪些是其外在形式,如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需要我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中继续加以深入思考与进一步凝练。

(二)必须处理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种文化交流中多元价值观的选择、甄别的关系问题

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把它定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范畴内,定位于世界文明的构成中。从时代背景与全球视野来看,全球化、现代化、市场化的浪潮浩浩荡荡,势不可逆。“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6],价值观领域也由此形成了社会主义经典价值观、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中国传统价值观的激烈交锋与猛烈碰撞。这一新形势、新情况加大了全国人民谋求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的难度,也凸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导引的现实需求。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导引作用,就是要进行多元价值观的选择与甄别,在多元价值观念的相互激荡中取长补短,在多样价值诉求的交流交锋中相互融合,在多变价值形态的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文明因交流而多彩,因借鉴而丰富。因此,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民族性的中国传统价值观与世界性的西方价值观的兼容并蓄,以此扩大价值意识的包容性。对待中国传统价值观与西方价值观,我们“要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使之为我所用”[2]156。同时,要警惕两种极端思维:一种是盲目崇拜西方自由民主式的资产阶级价值观,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另一种是极力推崇现代新儒学式的传统价值观,而漠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实践也雄辩地告诉我们,只有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引作用,才能使中国传统文化在世界文明的交流交融中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才能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各种文明的互学互鉴中实现真正大发展、大繁荣。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联动

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列宁也强调:“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是常青的。”[8]我们不仅要“知道”,而且更要“成道、行道”[9]。因此,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契合,不能囿于理论上的空谈,而应探求两者在实践中的双向互动。

(一)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实践中的亲和力

强调:“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2]17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势在于已经潜移默化地融入到了民众的血液中,具有得天独厚的天然亲和力。同时,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出深深的厚重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论在理论的宣传表述中,还是在践行的活动形式中,都要时刻体现民族特色、中国风格,这样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共鸣,才能更加接地气。在实践中,可以发挥传统文化表述简练、深入浅出、通俗易记的语言优势,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内涵;可以开设专门的国学讲堂,赋予传统文化经典以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内涵;可以发挥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利用传统节日这一重要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及教育活动;可以移风易俗,创新民俗文化形式,形成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民俗。

(二)弘扬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实践中的引领力

伴随着近些年来“国学热”的兴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传播、教育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是由于林林总总的原因,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缺憾。要弥补这些问题与缺憾,路径之一便是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力,对此形成理想信念层面的软约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无论是在诠释经典上,还是在实践创新上,都要始终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在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爱国主义情怀,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进文化认同、文化自信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在实践中,要积极弘扬、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中华优秀文化,抵制市场经济冲击下文化传播的低俗化、封建化、过度商业化等倾向;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准则,提高传统文化弘扬、传播过程中的思辨分析与批判鉴别能力;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导向,警惕传统文化弘扬、传播过程中的受众至上心理,防止“过分故事化”与“泛娱乐化”倾向。总之,弘扬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与示范作用。

(三)弘扬、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动态联缀于治国理政的总进程之中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和现实境遇下,软实力和“软治理”已经构成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托条件。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仅需要制度体系奠定治国理政的前提和基础,也急需价值体系提供治国理政的思想保障。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政的实践,既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源不断地提供精神动力和智慧源泉,也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发挥定向导航、凝心聚力、调节规范的功效。弘扬、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服务,成为治国理政进程中的助推器和催化剂。为此,一方面,需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涵于治国理政的总进程中,使之成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及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价值遵循和价值标准。可以通过学校教育、社会示范和媒体传播,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于社会实践的各个方面,纳入国家制度体系之中,从而凝聚价值共识、构建良好的治理格局。另一方面,要在治国理政的总进程中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转化为治理效能。可以通过建构理论体系和创设各种渠道,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合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比如,可以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理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加以耦合,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精神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施加以耦合。再比如,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可以运用中华传统美德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群体进行道德涵养,可以发挥家训文化在广大党员个性养成、气质培养、修养提高上的重要作用[10]。总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向指引,也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支撑。只有把两者深度结合、灵活应用于治国理政的总进程之中,才能真正发挥其无坚不摧的“精神力量”。

四、结语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在理论的建构与阐释上,而且在实践的运行与发展中,都存有千丝万缕、水融的内在关联。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治国理政进程中不可或缺的核心价值维度。

任何社会都是历史的产物。我们要深入探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契合点、再生点,使之更好地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之源。核心价值观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基础,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培育和践行。我们要深入研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文化相承接的切入点、着力点,使之更好地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引导。

只有把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一起,实现两者的静态支撑、动态联缀,才能更好地促进两者的共同提升,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保持对自身文化的自信,集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宣传部.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

[2] .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3] 冯天瑜,杨华,任放.中国文化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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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4.

[7]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40.

[8] 列宁.论策略书[M]∥列宁.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69.

[9] 孙熙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三个重要环节[J].思想教育研究,2008(10):8.

[10] 林桂兰.基于家训文化视角的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6):101.

The Internal Fit Between Chinese Excellent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Socialist Core Values

ZHONG Weitong

( School of Marxism,Shandong University,Jinan,Shandong 250100,China)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第5篇

关键词: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联系;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9-00-02

党的十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层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升华,是在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营养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和完善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延续,二者在内在上统一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来源,离开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内涵

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多年悠久历史,绵延着浑厚的精神和灿烂的文化,其传统文化源流长、博大精深,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次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最独特的精神标识。

(一)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在五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历经挫折而不屈,屡遭坎坷而不馁,靠的就是自强不息的精神。这种精神深深蕴含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中,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激励着一代代中国人发愤进取,不懈努力。

(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传统。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各民族共同的精神支柱。自古以来,爱国的思想和行为受到人们的褒奖和景仰,并成为人们行动的指南。

(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

如果说西方科技的发展强调“尽物之性”,那么以孔子学说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则强调“尽人之性”,因为人是万物之灵,人创造万物,是最宝贵的。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时时处处无不体现人贵于物、以人为本的思想。老子在“四大”---“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中强调人的可贵。管仲提出统治者在治理国家中要以人为本。他认为:“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这些人贵于物的思想、民本思想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四)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和合”思想。

中国古人主张“和为贵”的思想,强调社会和谐,讲求和睦相处,倡导团结互助,追求天人和谐、人际和谐、身心和谐。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天人合一”;在人际关系中,指出“人和”具有最高价值,人际关系贵在和谐相处。

(五)以孝德为核心的伦理规范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来,中国人把孝视为:立身之本、家庭和睦之本、国家安康之本、人类和谐之本。孝是人之本性、做人的根本,孝是子女对父母的尊敬、爱戴和赡养。孟子把孔子的“孝”的思想进一步拓展,提倡人们把对自己的父母的爱推已及人,博爱他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明确提出了人们不但要敬爱自己的父母兄长,而且要用同样的感情去对待他人和社会。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源泉

价值观属于文化范畴,是文化的核心内容。价值观是指个人对客观事物(包括人、物、事)及对自己的行为结果的意义、作用、效果和重要性的总体评价,从一定意义上讲,文化就是社会共同承认的价值观与意义体系的集合。任何社会中的人们在价值观上都存在着差异,但是通过“文化以其科学的价值判断和先进的价值导向” [1]引导社会成员的认识、情感、意志、信念以及行动,使人们主动接受一定的价值观和行为的准则,有效的适应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认同主流价值观。价值观的形成、发展,一刻也离不开历史文化传统。核心价值观是在一个国家、民族的长期发展中孕育形成的,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反映这个国家、民族的文化积淀和精神基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必然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这片深厚的土壤中。

中华传统文化在几千年的发展中,形成了“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天下为公、大同世界”、“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以民为本、安民富民乐民”、“ “仁者爱人、讲信修睦”、“和而不同、和谐相处”以及“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经世致用、知行合一”等思想,这些思想不仅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治国理政、道德建设提供有益的启发,更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炼和提出提供宝贵的文化资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三个层面的倡导都借鉴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源泉。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升华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但毕竟是封建社会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闭的社会意识形态产物,具有一定的阶级局限性,不可避免的带有封建思想残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扬弃---“取其精神,弃其糟粕”,既继承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合理内核,又根据时代特点和历史要求,吸收当代先进文化,实现了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升华。

(一)从国家层面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观,是对中华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天人合一”“和而不同”等思想的传承与升华。中华文化历来强调“民本思想”。《尚书》中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政在养民”的说法。孔子认为“君以民存,亦以民亡”,孟子进一步指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管子》中提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的说法”,指的就是百姓是国家的根本和基础,唯有百姓富足安康,国家才能和谐稳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富强、民主”要求一切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关注民生,唯有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富强,这是民本思想在当今时代的升华。在中华传统文化中,特别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人类活动应顺应自然规律,以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这种思想反映在核心价值观中,即是“和谐”思想的体现,

(二)从社会层面看。儒家思想强调社会和谐,也重视公正和平等。“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的思想体现了人们对平等的渴望;《礼记》中“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吕氏春秋》中“昔先圣王之治于下也,必先公”,“天下非一人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指出了“公正”“公天下”的重要性,从传统上肯定了“公平正义”。 在治理国家方面,古代有大量法治思想的论述,如“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 “法者,天下之度量而人主之准绳也”,“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等,但这些思想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带有封建性、狭隘性。今天,我们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追求,构建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既是对传统文化中精华思想的吸收,又是结合时代要求对其进一步总结提升。

(三)从公民层面看。“爱国”是中华儿女矢志不渝的信念,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指出国家的存亡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要求人们以国家兴亡为已任。“诚信”是做人的基本要求,《论语》中讲,“民无信则不立”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强调讲求信用,在人与人交往中,强调以“仁”为出发点,并且由已推人。《孟子》中讲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指要待人善良、乐于助人。这些优秀传统美德和文化精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公民层面所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都得到充分的体现。

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社会上存在着诸多矛盾与问题,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关乎国家的命运和人民的切身利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反映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以义为上的价值取向以及仁者爱人,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在当今仍有借鉴意义。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第一,认真挖掘,辩证对待传统文化。面对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观点DD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的予以继承,古为今用、推陈出新。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第二,与时俱进,讲究方法。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世界范围内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愈加频繁,人们思想活动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日益增强,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也趋于多样,引导广大群众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充分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资源,宣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强化人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必须紧密结合时代特点,寻求切实可靠的途径和方法,要根据时代需要合理汲取,与时俱进,这样,优秀传统文化才能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真正起到助推剂的作用。

第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要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从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等多个层面,构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机制和氛围。要依托各类场]、讲堂、社会团体,借助重要的节庆日、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运用新兴媒体、公益广告,以灵活多样、创意新颖、品位高雅的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培育文明风尚,形成有利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第6篇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维度。而对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话语体系,是国家软实力的显著标志。两者在治国理政的进程中兼具极其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在曲阜考察时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必须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99同时,在北京大学座谈会上强调:“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2]168鉴于此,对两者的研究业已成为当前理论探讨的热点和焦点,且向纵深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对两者的关联性研究还有待继续深化。本文仅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互联系、彼此联动为切入点,阐释两者的内在契合,旨在促进两者的协同发展、双向践行。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之源

“文化的本质内蕴是人的价值观念在社会实践中对象化的过程与结果。”[3]从本质内蕴上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稳定结构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等精神成果的总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深刻指出,我们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2]164。因此,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应挖掘、梳理和萃取中华文化中的思想精华,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怡情养志、涵养文明的重要作用,使中国传统文化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之源。在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只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去寻根溯源、去汲取智慧,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更全面地把握、更自觉地践行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从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三个维度,来强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

(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亘古未变的价值目标

首先,自古以来,国富民强一直都是国家发展的首要目标。《管子》有云:“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主之所以为功者,富强也”。“李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史记?李斯列传》)可见,国富民强的目标追求与变法(改革)相互彰显,自始至终都是中华民族的绚丽底色。其次,传统文化秉承着浓厚的“民本”思想,呈现出带有古典特色的民主。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这些以民为本的思想体现出国家治理必须顺民心、尊民意、察民情。再次,作为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华民族,以“仁”和“礼”为基本价值内核,强调教养开化、谦恭互敬、忠信守德,形成一种润物无声的德性文化。同时,传统文化自始至终倡导和谐理念与“和合文化”,蕴涵中和、泰和、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等深刻思想以及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之经验。《中庸》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种和谐统一、共存共生的价值理念,是我们当今社会面对差异性和多样性必须一以贯之的态度。

(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的价值取向

首先,“自由”是传统文化所希冀的基本价值取向。传统文化中的“自由”偏向于内心的自由,注重于通过“修身养性”“慎独”来进阶更高的道德境界,从而实现“不逾矩”的自由。庄子的“逍遥游”、“竹林七贤”的洒脱不羁、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等等,深刻反映了古代先贤对于自由生活状态的向往;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魏晋时代儒、释、道的碰撞与交流,突出体现了古代社会对于自由文化氛围的践行。其次,“平等、公正”是传统文化内含的精神意蕴。“天下大同”的中国古典社会理想是其最为集中的体现。《礼记》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一理想状态具有原始共产主义的因素,与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在一定程度上相契合。再次,“法治”也是传统社会有效运行的必要机制。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思想为主流,以“仁”为核心,强调“德治”与“礼教”。但是在实际的国家治理中,却是“外儒内法”,“法治”与“德治”并行不悖,协调运行。传统文化认为,“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商君书》),“知法治所由生, 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淮南子??锫垩怠罚?。这些思想强调法律的规范性,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已然把“法治”上升为国家治乱兴衰的根本方略。可见,“法治”的基本精神在传统文化中并非不甚重要的一隅,而是需要进一步深入发掘与萃取。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6月第32卷第3期仲伟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契合(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绵绵不绝的价值准则

首先,传统文化追求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愫和胸怀天下的豪情。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灵魂之所系、血脉之所依,是民族归属感和向心力的集中体现。古代先贤以忧国爱民为自我责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位卑不敢忘忧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不惜“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怀有“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的悲壮,身兼“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迈。其次,传统文化强调忠于职守,要求人们在自己的职业岗位上勤奋工作,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义务,竭尽全力地为之奋斗,终身不懈。传统文化之“敬业”是一种专注的态度和积极的精神状态。传统文化认为,“兢兢业业,如霆如雷”(《诗经?大雅》),“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尚书?周书》),“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道德经》),“心心在一艺,其艺必工;心心在一职,其职必举”(《阅微草堂笔记》)。再次,传统文化在做人做事上讲求以诚待人、讲信修睦。诚就是真实无妄,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荀子?不苟》)。信是“五常”之一,是做人的基本道德,主要是指在朋友关系中及与他人的交往中应当讲求信用,遵守诺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民无信不立”“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贞观政要?诚信》)。与此同时,传统文化还承载着“仁者爱人”“谦恭礼让”的友善之道,等等。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导引

对于文化与价值观的关系,张岱年先生曾深刻地指出:“文化的核心在于价值观,道德的理论基础也在于价值观。新文化发展的关键在于价值观的批判继承、革旧立新。”[4]可以由此推知,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在于传统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问题在本质上就是中国传统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问题。一方面,传统价值观中继承性与共通性、普适性与应时性因素正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鲜明民族特色的生命力、影响力之所在。另一方面,我们也须辨清,传统价值观缘起并发展于中国小农生产的自然经济的基础上,从属于封建社会的价值观范畴,一定程度上无法完全割离与封建主义价值形态的联系。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精神中最为集中、最为重要的价值内核,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和精神层面的质的规定性。从根本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价值观分属于不同的社会形态,代表着不同经济基础社会制度的价值取向,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如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统摄纷繁复杂的社会意识,整合喧嚣多元的价值观,使之成为当代中国的兴国之魂。因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引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于中国传统价值观的整合与超越,才能巩固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才能确保文化与价值领域的社会主义方向。

(一)必须处理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传统价值观接续、重构的关系问题

指出:“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1]100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如果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引作用,就是确认中华文化的“根”与“魂”,拒斥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与方法,实现其与中国传统价值观的接续,增强文化自信与价值观自信。其实,从历史和现实的双重维度,我们不能也无法否认,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中国传统价值观,对于确定民族文化发展路向、提升民族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民族向心力与凝聚力、促进社会秩序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历史作用。时至今日,它依然牵动、影响和辐射着中国的价值观念体系。但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也告诉我们,传统价值观受到时代与阶级的局限,难免存在保守性、狭隘性、落后性,这些缺陷既不能适应现代化的进程,又不能代表时代化的潮流,必然要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其进行符合社会主义主流价值、符合时代精神与现代表达的重构。需要强调的是,这一重构并非漫无目的的改造与创新,而是需要方向的指引与主线的穿插,而这最为关键的方向与主线,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也正像所指出的:“对传统文化中适合于调理社会关系和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内容,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涵义。”[5]当然,中国传统文化中哪些因素具有共通性与应时性,哪些因素具有阶级性与局限性,哪些是其合理内核,哪些是其外在形式,如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需要我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中继续加以深入思考与进一步凝练。

(二)必须处理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种文化交流中多元价值观的选择、甄别的关系问题

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把它定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范畴内,定位于世界文明的构成中。从时代背景与全球视野来看,全球化、现代化、市场化的浪潮浩浩荡荡,势不可逆。“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6],价值观领域也由此形成了社会主义经典价值观、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中国传统价值观的激烈交锋与猛烈碰撞。这一新形势、新情况加大了全国人民谋求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的难度,也凸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导引的现实需求。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导引作用,就是要进行多元价值观的选择与甄别,在多元价值观念的相互激荡中取长补短,在多样价值诉求的交流交锋中相互融合,在多变价值形态的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文明因交流而多彩,因借鉴而丰富。因此,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民族性的中国传统价值观与世界性的西方价值观的兼容并蓄,以此扩大价值意识的包容性。对待中国传统价值观与西方价值观,我们“要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使之为我所用”[2]156。同时,要警惕两种极端思维:一种是盲目崇拜西方自由民主式的资产阶级价值观,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另一种是极力推崇现代新儒学式的传统价值观,而漠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实践也雄辩地告诉我们,只有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引作用,才能使中国传统文化在世界文明的交流交融中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才能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各种文明的互学互鉴中实现真正大发展、大繁荣。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联动

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列宁也强调:“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是常青的。”[8]我们不仅要“知道”,而且更要“成道、行道”[9]。因此,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契合,不能囿于理论上的空谈,而应探求两者在实践中的双向互动。

(一)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实践中的亲和力

强调:“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2]17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势在于已经潜移默化地融入到了民众的血液中,具有得天独厚的天然亲和力。同时,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出深深的厚重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论在理论的宣传表述中,还是在践行的活动形式中,都要时刻体现民族特色、中国风格,这样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共鸣,才能更加接地气。在实践中,可以发挥传统文化表述简练、深入浅出、通俗易记的语言优势,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内涵;可以开设专门的国学讲堂,赋予传统文化经典以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内涵;可以发挥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利用传统节日这一重要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及教育活动;可以移风易俗,创新民俗文化形式,形成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民俗。

(二)弘扬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实践中的引领力

伴随着近些年来“国学热”的兴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传播、教育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是由于林林总总的原因,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缺憾。要弥补这些问题与缺憾,路径之一便是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力,对此形成理想信念层面的软约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无论是在诠释经典上,还是在实践创新上,都要始终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在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爱国主义情怀,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进文化认同、文化自信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在实践中,要积极弘扬、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中华优秀文化,抵制市场经济冲击下文化传播的低俗化、封建化、过度商业化等倾向;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准则,提高传统文化弘扬、传播过程中的思辨分析与批判鉴别能力;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导向,警惕传统文化弘扬、传播过程中的受众至上心理,防止“过分故事化”与“泛娱乐化”倾向。总之,弘扬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与示范作用。

(三)弘扬、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动态联缀于治国理政的总进程之中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和现实境遇下,软实力和“软治理”已经构成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托条件。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仅需要制度体系奠定治国理政的前提和基础,也急需价值体系提供治国理政的思想保障。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政的实践,既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源不断地提供精神动力和智慧源泉,也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发挥定向导航、凝心聚力、调节规范的功效。弘扬、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服务,成为治国理政进程中的助推器和催化剂。为此,一方面,需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涵于治国理政的总进程中,使之成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及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价值遵循和价值标准。可以通过学校教育、社会示范和媒体传播,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于社会实践的各个方面,纳入国家制度体系之中,从而凝聚价值共识、构建良好的治理格局。另一方面,要在治国理政的总进程中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转化为治理效能。可以通过建构理论体系和创设各种渠道,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合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比如,可以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理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加以耦合,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精神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施加以耦合。再比如,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可以运用中华传统美德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群体进行道德涵养,可以发挥家训文化在广大党员个性养成、气质培养、修养提高上的重要作用[10]。总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向指引,也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支撑。只有把两者深度结合、灵活应用于治国理政的总进程之中,才能真正发挥其无坚不摧的“精神力量”。

四、结语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在理论的建构与阐释上,而且在实践的运行与发展中,都存有千丝万缕、水乳交融的内在关联。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治国理政进程中不可或缺的核心价值维度。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第7篇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源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不仅蕴含着中华民族深厚的思想底蕴,也体现着我们独特的精神气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直接或间接地继承了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华,并在很大程度上与之契合。无论是国家层面追求的价值目标,还是社会层面追求的价值导向,亦或个人层面追求的价值观念,都在一定意义上吸纳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养料。因此,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源泉。

首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从国家目标层面提出的第一个倡导,延续了传统文化中的“自强不息”“以和为贵”等思想。在富强方面,古人很早就看到“富强”对于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性,“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主之所以为功者,富强也。故国富兵强,则诸侯服其政,邻敌畏其威。”即表达了“政在使民富”的思想;在民主方面,中国古代虽是封建专制社会,但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民本思想中也包含了许多民主元素,如“民贵君轻”、“立君为民”、“君舟民水”思想,黄宗羲的“天下为主君为客”等思想都具有朴素的民主性,在近代起到民主启蒙作用;在文明方面,该词最早见于《易经》中“见龙在田,天下文明”一句,传统文化中的“仁、义、礼、善、谦”等都属于文明的范畴;在和谐方面,古代的和谐思想极为丰富,如儒家的“和为贵”,墨家的“兼爱”“尚同”等都蕴含着深厚的和谐文化基因。

其次,“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从社会目标层面提出的第二个倡导,借鉴了儒家“天人合一”“允执厥中”“隆礼重法”等思想。自由在古代多指人通过发扬善心,进而知性、知天,最终实现天道与人道交融互通,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在平等方面,孔子早从经济的角度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在教育上则主张“有教无类”,墨家的“兼爱”认为人与人之间应是一种无差别、无等级的兼爱;中国古代也不乏关于公平的论述,荀子认为:“公生明,偏生暗。”房玄龄明确提出:“理国要道,实在公平正直。”“法治”在传统文化中作为德治的重要补充,同样受到不少思想家的推崇,集中表现为法家思想,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明法制,去私恩。令必行,禁必止。”

再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从个人价值层面提出的第三个倡导,传承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爱国思想是中华儿女矢志不渝的信念:“苟利国家,不求富贵”,“道存则国存,道亡则国亡”。儒家推崇“仁、义、礼、智、信”为个人道德规范,“义”表现为处事得体、办事尽心,即“敬业”,孔子称之为“执事敬”,朱熹解释为“专心致志,以事其业”,还有“鞠躬尽力,死而后已”等都表现出古人对敬业的高度认同。我国古代对诚信思想也极为推崇,其最早出自儒家,孔子提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孟子认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中庸》有曰“诚者,天之道”。由“诚”到“信”,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在待人接物方面,儒家注重对人的友善品德的培养,“仁”的推行表现为善待他人、推己及人,即“友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等都明确表达了该思想。

以上只是蕴含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我们可资参考的部分资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思想借鉴。当然,由于时代不同,原封不动地照搬照抄是不可取的,我们应善于古为今用,对它进行现代诠释,以适应我国国民价值观教育的要求。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超越性升华

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源泉,并不意味着二者完全等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但另一方面也是对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超越性升华。

无论从理论来源、思想内容还是时代高度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远远超越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理论来源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经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他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由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吸取了各方面的理论文化成果,所以蕴含着极为丰富的思想内容:既有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反映全国各族人民普遍愿望的国家层面价值目标,又有顺应世界发展潮流和吸取西方现代文明的社会层面价值取向,还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个人层面价值准则,从而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时代高度,实现了“三个统一”:传统与现代的统一,继承与超越的统一,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统一。

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中华传统文化的简单继承和现代复归,而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根据时代变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方针,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时代内涵,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使其重新焕发生机活力,为“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