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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的宣传(合集7篇)

时间:2023-08-25 16:34:09
劳动教育的宣传

劳动教育的宣传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抓好“保增长、促就业、维稳定”法制宣传教育、各类主题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以企业及职工为核心的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着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和载体建设,培育亮点,形成特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建设平安*、法治*、和谐*,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1、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学法、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和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增强公务人员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和谐执法的能力。

2、着办抓好以“三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新法普法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局计划安排,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送法上门、广场咨询、集中宣传等活动。在当前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下,重点是围绕“保增长、促就业、维稳定”的三大要求,针对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到企业作专场讲座和专项法律服务,全面、准确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努力化解劳资矛盾和纠纷,积极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和自觉守法的社会氛围。

3、着力抓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宣传教育。一要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制宣传工作。要根据企业经营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经营者诚信守法。建立完善中层干部与规模企业联系走访制度,局每月组织职能科室负责人到结对挂钩企业宣传法规政策,接受咨询服务。二要结合工作搞普法。特别要注重结合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执法、结合典型事(案)例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以及“企业服务年”等活动搞宣传、搞教育、搞指导,寓宣传指导于日常工作、执法之中。有针对性地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工资分配等规章制度,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手段,掌握劳动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标准、原则和方法,提高其依法管理的水平;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时有效地化解法律风险,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职工爱岗敬业、为企分忧、诚实履行劳动合同,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通过正当途径进行诉求、理性维权。

4、着力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围绕平安*、法治*、和谐*建设和劳动保障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的专题性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市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每月一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每月一法”广场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和推进“法律六进”、“法治文化班车”、“农民工学法周”和“依法行政宣传咨询服务月”、“百村结对、千名公务员送法进村”、“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等活动;同时,要积极配合司法局搞好《法制园地》的宣传,努力把劳动保障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5、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明年全面完成普法任务做好考核验收准备。要对照市“五五”普法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好完善、补缺工作,建立健全“五五”普法工作台帐和相关制度,积极做好迎检准备,不断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实施。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自觉性。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关键之年,坚持做好普法工作至关重要。各单位要根据全市普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对当前新形势下普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树立长期普法的思想,深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

2、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领导,根据组织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普法工作机构人员,确保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动员到位、经费落实到位、标准质量到位。要认真落实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各基层劳动保障所要结合自身业务,联系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工作,使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劳动教育的宣传第2篇

2008年我省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以下简称“三法”)的贯彻实施,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新跨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做好我省2008年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8]97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推动“三法”贯彻实施为重点,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1、把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理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把学习宣传“三法”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部署和推动。今年是“三法”施行的第一年,保障“三法”全面、正确的实施到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把“三法”作为普法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宣传“三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提高全社会对“三法”重要意义的认识,解答社会各界特别是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3、强化工作指导,开展督促检查,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总结“五五”普法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改进。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指导,开展工作检查,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今年第三季度,省劳动保障厅将对部分地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继续围绕三类重点普法对象,以“三法”为学习和宣传的重点,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1、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争议仲裁、以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岗位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内深入开展“三法”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对县乡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做到认真学习、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以增强依法用工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和年度审查、专项检查等活动,组织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普法宣传,特别是做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解惑释疑工作,使用人单位充分理解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树立依法用工、守法诚信的良好记录。

3、以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加强对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普及劳动保障法律知识,使劳动者了解和熟悉法律规定中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增强他们通过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各级劳动部门要坚持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开创和巩固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良好局面。

三、创新推动普法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把法律知识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1、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实现“法律六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法律六进”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探索建立经常性、制度性的普法工作模式,把劳动保障法律知识送进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2、要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广泛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手段,充分采用网络、远程教育、车载电视、手机短信等新载体,全面宣传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3、要把握宣传时机,适时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于今年四季度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活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全面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劳动教育的宣传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我局的“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思路,紧密联系保密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内容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更好的推进了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我局的“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密结合“十一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安排和落实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保发展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保工程服务,为保密事业的发展服务,使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全局服务。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类施教,不断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原则。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结合保密法制建设的新发展、新成果,更新观念,创新思路,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坚持学以致用,学用并举的原则,在学法的同时,注重在用法、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通过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定密、依法检查、依法管理的实践活动,不断加快保密管理法制化进程。

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社会保障系统保密工作落到实处,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务室以及医保局、社保局、就业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小组成员和主要科室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本科室所涉及的保密管理工作,对涉及多个科室的重点工作,主动请保密工作责任人参与协调,领导干部和人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分管领导与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保密工作责任书,做到了应签必签,无漏签,确保保密工作畅通无阻,不受任何干扰和破坏。

(二)深入开展保密法制教育

主要开展以点到面,由局部到全部的保密教育,确保保密法制教育人人到位。一是认真实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深化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进一步推动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新时期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特殊规律,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二是在财务室、局办公室等重点科室开展专业保密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对保密工作的管理能力,确保保密法制教育率达100%;三是配合保密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对领导干部、专职保密人员进行保密和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了他们保密意识,增强了保密工作责任。

(三)强化责任,加强管理

各科室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严格计算机、笔 记本电脑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修,落实承包责任制,切实做到定人、定机、定责的长效机制。各科室在处理文件时,使用计算机及加密u盘,杜绝在非计算机上操作文件的行为。所有办公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联接互联网或党政网不得传送文件、图片以及资料。规范了文件管理,对文件做到专人、专柜管理,不得乱存、乱放,特别是打印的废品及时处理和销毁,禁止以垃圾、废纸为由倒掉或卖掉。

(四)认真自查,增添措施

充分认识开展计算机保密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局机关主要领导专门组织召开了专题部署会,指定专人逐项检查了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多功能一体机使用管理等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了有效措施,消除了隐患,堵塞了存在的漏洞,切实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计算机保密管理水平和保密技术防范能力。并对的电脑、打印机、笔记本电脑指定了专人管理,并按照《保密法》落实了管理使用规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专门负责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在学习宣传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进行保密警示教育活动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上级保密部门规定的范围进行,防止在开展宣传保密法规和进行保密警示教育活动中泄密。

(三)按照《中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必要的保密法制学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劳动教育的宣传第4篇

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劳动保障工作重点,推动“三法”贯彻实施,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一)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进全民共学法。今年是“三法”实施的第一年,做好“三法”全面、正确实施到位的保障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大任务。各县(市、区)劳动部门要紧密结合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适时跟进,统筹安排,积极组织各种普法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依法治理工作,推动“三法”的贯彻实施,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围绕劳动保障民生工程做好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的要求,以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保障民生工程为重点,做好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活动,抓好落实,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民生工程中,切实为民服务。

(三)强化工作指导,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按照劳动保障厅和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将“五五”普法的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做好“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总结“五五”普法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改进。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强化机制,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和总结汇报。

二、把握重点,分类指导,学三法,用三法,增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

(一)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有力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发挥好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争议仲裁、以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岗位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把“三法”的学习培训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对县乡、街道社区、窗口机构等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法制学习培训和宣传,全面推进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使各级劳动保障干部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企业经管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依法用工的意识和能力。结合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建设,加大对全市企业经管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解惑释疑工作做好做扎实,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不断适应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简洁生动,劳动者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进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注重使劳动者了解和熟悉法律规定中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增强他们通过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统筹城乡就业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坚持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方式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开创和巩固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良好局面。

三、拓展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送法于民

(一)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根据当地实际,开拓创新。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不断开拓创新,及时总结“法律六进”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宣传和推广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有针对性、感染力大、深受欢迎、成效明显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建立经常性、制度性的普法工作模式;全面、准确地把劳动保障法律知识送进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二)拓展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巩固现有的法制宣传教育园地,进一步开拓普法教育、普法传媒、普法网络阵地,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与各部门协调合作配合,在充分运用好传统普法手段的基础上,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利用网络、远程教育、大众媒体、手机短信等等手段,通过开展知识问答、公益广告、展览、讲座、研讨以及组织讲师团、志愿者开展服务等形式,全面宣传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强化依法行政工作。

(三)把握宣传时机,做好专项宣传,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重要法律法规公布实施纪念日以及专项检查活动、春风行动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四季度,我市将按照劳动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三法”的贯彻实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及早部署、精心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劳动教育的宣传第5篇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五年,是“”普法的启动年,我们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建设和谐新城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制水平,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全体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我局民主法制建设的工作安排,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我区全体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引导各类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的合法用工行为,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意识,进而全面推进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出发,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3、坚持分类指导。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学用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制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动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依法有序发展。

5、坚持求实创新。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理念,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机制,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提高普法工作质量。

6、坚持齐抓共管。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分头抓,各科室、部门具体落实,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普法对象和主要任务

在向社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以我区全体公职人员、人事劳动系统干部职工、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及劳动者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主要任务如下:

(一)我区全体公职人员。学习宣传以公务员法为重点的人事政策法规以及公务员法各项配套法规政策,深入领会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各项规定;紧密联系人才人事工作发展形势,深入学习宣传各类人事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深入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任用法规文件,进一步加深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制度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人事干部和公务员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

(二)我局人事劳动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提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保障民生意识。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与权威。深入学习行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及公务员法、劳动法等人事劳动政策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组织开展与岗位职责有关的各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廉政准则等廉政建设规定,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各类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管理人员。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正确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分期分批对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学法培训,并提供劳动用工法律咨询,把执法和宣传教育相结合,促进用人单位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和谐劳资关系。

(四)广大劳动者。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与之配套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并通过以案析法来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宣传,使广大劳动者了解掌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基本法律常识,了解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各项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以及如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有效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巩固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发动工作,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为落实今后几年的工作打好基础。局下属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相应的五年规划,落实好工作机构及具体工作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当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指导有方、督促到位,确保“”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各下属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活动情况、总结要及时上报局普法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

2015年,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将对我局普法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各下属单位需于2015年2月份前完成本单位“”普法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做好迎接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局“”普法全面考核检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承担。下属各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我局“”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劳动教育的宣传第6篇

(一)深入开展宪法和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党的十关于法治建设、法制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努力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二)着力抓好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抓好《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的宣传。突出宣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条例》,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指导服务,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做好新法新规的实施准备,依法规范劳务派遣、非全日制、顶岗实习等特殊用工行为。重点解决违规设立劳务派遣机构、同工不同酬、突破“三性岗位”限制、名为劳务外包实为劳务派遣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务工人员遵守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抓好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的劳动维权和监察执法宣传。着重宣传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积极稳妥做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的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树立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的公信力。要重点抓好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等三方面政策法规为内容的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人事劳资干部的普法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务工人员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要重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时,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学法制度,有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等制度;继续把学法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菜单式”选学计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讲座,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推动发展的水平。

二、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一)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街头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广场法律咨询活动。

(二)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时报》、电视台、电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等媒体开展多方位的宣传活动,努力做到报刊上常有文章、电视里常有图像、广播中常有声音。

(三)结合专项检查开展宣传活动。有关科室及事业单位在专项执法检查中要做到检查与宣传相结合,坚持先宣传后执法,先教育后规范,在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专项执法检查时,结合特定要求进行宣传。

(四)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基层”的“法律六进”活动。把面上集中宣传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点上宣传结合起来,通过面对面的宣传、咨询解答、发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送到群众手中,进一步将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劳动教育的宣传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六五”普法规划和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发展思路和安排部署,以“作风建设年”、“四下基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目标,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教育措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法治理念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让群众学会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形象。

三、主要内容

我局根据活动安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社会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学习,推进干部职工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政奉公,促进公正廉洁。

(二)加强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工作。通过自学、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等方式,学习贯彻《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提高人社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

(三)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把此次活动作为今年“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扩展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门入户、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时机,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送到乡镇、送到乡村、送到学校、送到企业、送到单位。

(四)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法制教育活动。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开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五)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就业服务机构要结合就业创业培训、技能培训等时机抓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城乡一体化等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积极开展仲裁调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结合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积极开展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从2013年8月开始,到2014年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3年8月)。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动员,深入发动,认真抓好宣传教育活动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采取经常性宣传与节日集中宣传、面上宣传与重点宣传等办法,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4年2月底)。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集中开展法治理念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劳动监察科,各单位也应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策划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宣传内容与形式,落实责任分工,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确保专项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