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劳动教育教育案例(合集7篇)

时间:2023-07-30 10:10:48
劳动教育教育案例

劳动教育教育案例第1篇

关键词:劳动法课程;职业能力;实践性教学;教学方法

一、劳动法课程介绍

劳动法课程是教育部法学专业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在高职高专法律教学中,它是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文秘等专业的专业限选课。全国各类成人法学教育已将劳动法学纳入法学教育体系中。本课程是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培养法律人才服务的,是高等法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6个方面,分别为立法简史部分(外国、中国、国际劳工立法的产生和发展)、基础理论部分(劳动法概述、法律关系、劳动法主体)、劳动关系协调部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劳动基准部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障部分(劳动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和劳动执法部分(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监督)。本课程的重点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调解、仲裁、诉讼);难点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社会保险的争议处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中外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掌握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明确劳动权利和有关社会保障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提高劳动维权意识,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课程教学目标可以细化为三个方面:知识目标。通过各教学环节,使学生理解我国现行劳动法法律体系,掌握劳动法的概念、产生,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基准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规范;能力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并能根据劳动法的原理、内容和方法进行分析和解决实际劳动实务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推理、辩论能力、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素质目标。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逐步具备基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高职教育不仅在于培养高素质、强技能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更着力于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校童国梁校长的调查发现,企业在选拔人才时,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态度占选拔比重的70%,另外30%才是职业技能。因此在劳动法授课过程中,应坚持把思想道德修养、专业素质、文化素养的锻炼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注重文化化人、文艺养心的作用。在授课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狠抓纪律道德教育,包括礼貌修养,感恩教育,尊重他人,团队协作,珍惜生命,心理健康等等。

二、劳动法课程教学宏观教学设计

1.积极推行工学结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高职高专法律教育以培养岗位职业能力为本位,工学结合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要使学生熟练掌握法律职业技能,就必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通过课程实训、综合实训、见习实践、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逐步培养学生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依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司、企业等相对固定的实习基地,学生可以得到第一手的真实案例,先由学生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具体步骤与方法,然后由专业课教师和学生对案例进行共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聘请校外专家定期来校讲座、授课。这样可使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学会如何解决具体实际问题,将来毕业后走入社会,就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真正实现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

2.合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高校教学中的重要方面,法律教育采用什么教学方法与实现教学目的、培养学生的目标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律教学方法与其他文科类科目有共同之处,如,课堂讲授、谈话答疑、指导阅读、作业练习、课堂讨论、指导论文撰写、社会实践和实习等,就上述内容人们在许多方面已达成共识。常见的法律教学方法主要有讲授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和模拟教学法。讲授教学法是以教师讲授为主,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来理解法律,模拟教学法则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教学方法,主要表现为模拟审判、模拟听证。这三种教学方法各有其优势,不可相互替代,关键在于如何科学合理地运用。

劳动法既有理论课又有实践课。理论课应以系统的理论讲授为主要教学环节,辅之以案例分析和讨论。高职法律教育是以培养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案例教学法和模拟教学法理应更受到人们的重视。案例是说明理论和加深理论以及理论联系实际有效的教学材料,为我们理解法律打开了一扇窗户。案例教学在引起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其主观能动性、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有突出的作用。恰当地使用案例可以使教学效果事半功倍,不使用案例或使用案例不当都会影响教学效果。模拟教学法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给学生锻炼自己、表现自己的机会,它包括观摩和模拟两部分。观摩是组织学生旁听司法审判和听证会。模拟是学生自己充当诉讼参与人进行模拟审判或者举行模拟听证会。学生通过模拟教学活动,亲身体会司法、执法活动,产生直接的感受,使教学与司法实际接近。所以模拟教学法的教学效果是其他教学方法所无法替代的,但它只适用于诉讼性内容的课程,对于纯理论性或非诉讼实务的教学内容就不宜采用模拟教学法。

3.遴选优质教材进课堂

目前已出版的适合高职法律课程的教材不多,虽然其中也不乏精品教材,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部高职高专法律教学规划”教材共13部,但令人遗憾的是该套系列教材并未涵盖劳动法。由于没有统一的高职高专劳动法教材,很多高职院校采用的是本科教材或校本教材。基于高等职业教育为生产第一线培养高素质的、高技能的应用性人才的定位,高职教材必须充分体现职业理论、职业技能、职业能力的要求,体现理论知识为技能培养服务的原则,能处理好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便于在教学中边讲边练,教授、示范、练习相结合,既够用又能兼顾学生多方向发展需要。同时,高职教材必须区别于本科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教材。与本科教材相比,高职教材的应用性十分突出;另一方面,与中等职业教育相比,高职教材又要有一定的理论体系和深度。建立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课程体系,是当前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取向。理想的教材体系应当是一个总的任务囊括一个个分任务,整本教材是一个大任务,每个模块(单元)是这个大任务流程中的子项目。

三、劳动法课程微观教学设计

1.精挑细选案例,营造一种开放式的课堂教学气氛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而案例是法律适用的结果。在劳动法教学过程中,经常会通过案例分析或者案例讨论来辅助教学。如何使用案例是一个科学的操作过程,精挑细选案例是前提。在教学过程中可以使用的案例,必须是有“教学价值”的典型案例、疑难案例,即能够升华理论、说明法律问题、容易造成错误理解和判断的案例。特别要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事例,如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争议处理方面的案例,让学生自由讨论,给学生创造宽松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主动参与,通过对案例的认识和分析,使学生了解社会,认识法律,运用法律。这样,通过把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运用放到具体案例中,实现法条、法理与实例无缝接入,可以增加课堂教学的灵活性、学生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性和教学材料的丰富性。当然,也需要借助先进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2.探索“情境设置,任务引领,真实载体,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

劳动法课程教学改革要围绕法律、文秘、人力资源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从法律服务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工作任务为核心,用工作任务引领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合理展开;以典型案例引领工作任务,构筑学习情景,不断探索“情境设置,任务引领,真实载体,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以劳动合同教学为例,我们可以把劳动合同设计为一个项目(模块),该项目又有劳动合同订立的争议处理、试用期争议处理、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争议处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争议处理等不同的任务。在指导学生完成每一项任务的过程中,可以依照下列流程实施教学:教学目标―案例导入―工作任务―案例解析―实务训练―重点法条。通过上述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可以为实现课程教学内容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一致性、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3.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有机结合

作为教学中的一个有力手段,成绩考核也是为实现教学目的服务的。在劳动法教学中,对成绩考核也要进行必要的改革,改变单纯的“记一记,背一背,考一考”一张考卷定成绩的做法,加大平时成绩考核的力度,将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结合、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形成性评价是过程评价,它能明确活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及时修改调整活动计划,从而获得更加理想的效果。终结性评价,是指在活动后为判断其效果而进行的评价。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才能给予学生一个正确的评价。

当然,要使劳动法课程改革取得理想的效果,还必须以一定的保障机制如师资保障、激励机制、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教学评估体系等为依托。

参考文献:

[1] 服务校企合作政府应当“媒婆”,企业与学校可跳和谐的“双人舞”[EB].

[2] 马善红,赵胜营,邱志强.高职高专法律教育教学改革探讨[J].职业教育研究,2008,(8):29-30.

[3] 邢曼媛.谈谈法学教学方法[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1,(12):145-146.

劳动教育教育案例第2篇

【文章一】

第一章绪论

一、常见考试知识点

考点一:教育学各发展阶段的代表人物、著作及主要观点。

考点二:教育学发展中逐渐形成的理论派别。

考点三: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如教育学的概念、教育规律的含义以及教育学与教育科学体系的关系。

二、常见考试题与解题技巧

考点一:教育学各发展阶段的代表人物、著作及主要观点。

1.教育学的萌芽阶段

例1(2001年统考试题)

“教学相长”“及时而教”等教育思想最早出自于我国的()。

A.《学记》

B.《论语》

C.《大学》

D.《中庸》

【答案】A

【解析】“教学相长”和“及时而教”都出自《学记》,除此之外,还有“不陵节而施…‘学不躐等”“长善而救失”“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禁于未发”等。

【错误防范】对于《学记》中的这些论述,有两个要求:第一,知道这些话出自《学记》;第二,把这些话与当今的有些教学原则等结合起来,如“不陵节而施”和“学不躐等”,它们都体现了当今的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则体现了当今的启发性的教学原则。

例2(2011年统考试题)

西方最早论述教育问题的专著是()。

A.昆体良的《论演说家的教育》

B.柏拉图的《理想国》

C.拉伯雷的《巨人传》

D.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

【答案】A

【解析】昆体良的《论演说家的教育》又被译成《雄辩术原理》。

2.独立形态教育学的建立

(1)夸美纽斯

例3(2003年统考试题)

在现代教育理论形成的过程中,明确提出“泛智”进步教育思想的教育家是()。

A.夸美纽斯

B.洛克

C.卢梭

D.裴斯泰洛齐

【答案】A

【解析】夸美纽斯的“泛智”思想是指他提出的把一切知识传给一切人类,这是普及教育的思想,他是外国教育最早提出普及教育的思想家。

例4(2006年统考试题)

首次从理论上论证班级授课制的教育家是()。

A.夸美纽斯

B.洛克

C.赫尔巴特

D.卢梭

【答案】A

【解析】夸美纽斯为了实现他的“泛智”的思想,提出了一种新的教学组织形式——班级授课制。

例5(2008年统考试题)

明确提出“教育适应自然原则”的近代教育家是()。

A.夸美纽斯

B.洛克

C.乌申斯基

D.第斯多惠

【答案】A

【错误防范】夸美纽斯的著作《大教学论》是教育学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的标志。

(2)杜威

例6(2001年统考试题)

“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等命题的提出者是()。

A.夸美纽斯

B.洛克

C.杜威

D.赫尔巴特

【答案】C

【解析】“教育即生活”和“教育即生长”仅是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的两个教育主张,他的其他的经验主张也需要掌握,如“学校即社会”“教育即经验的改造或改组”和“教育无目的”等。

【错误防范】在教育,有两个重要的流派:传统教育派和现代教育派,它们的代表人物分别为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和美国教育家杜威。他们都强调“三个中心”,但内容不同。赫尔巴特强调“教师中心”“书本中心”(或“间接经验为中心”)和“课堂中心”;而杜威强调“学生中心”(或“直接经验为中心”)、“活动中心”,其中,杜威的“做中学”必须记住。

(3)赫尔巴特

例7(2011年统考试题)

传统教育派的代表人物赫尔巴特倡导的“三个中心”是指()。

A.教师、活动、经验

B.学生、活动、教材

C.教师、书本、课堂教学

D.学生、经验、活动

【答案】C

例8(2007年统考试题)

试图在心理学基础之上建立教育方法论,并提出了的阶段教学法的教育家是()。

A.夸美纽斯

B.斯宾塞

C.赫尔巴特

D.杜威

【答案】C

【错误防范】这是一个易考的地方。与此相关的还有如下一些内容:

第一,赫尔巴特的著作为《普通教育学》;

第二,赫尔巴特在西方教育史里被称为“科学教育学之父”:

第三,赫尔巴特提出了“四段教学法”:明了、联想、系统和方法;

第四,在“教学”一章提到了“教学为主”的含义,‘‘教学为主’’含义的记忆可以与赫尔巴特的“三个中心”结合起来掌握,即将赫尔巴特的“三个中心’’(即教师中心、书本中心、课堂中心)变为“三个为主”——教师发挥主导作用、以传授书本知识为主、以课堂为主,再加一句:大部分时间用于教学。

例9(2002年统考试题)

英国教育家斯宾塞的教育代表作是()。

A·《爱弥儿》

B.《人的教育》

C.《教育漫话》

D.《教育论》

【答案】D

例10(2005年统考试题)

学前教育家的代表作是()。

A.《教育漫话》

B.《爱弥儿》

C.《人的教育》

D.《教育论》

【答案】C

3.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建立

例11(2004年统考试题)

我国第一部用马克思主义观点阐述教育问题的著作是杨贤江的()。

A.《普通教育学》

B.《新教育大纲》

C.《论共产主义教育》

D.《教育过程》

【答案】B

【错误防范】克鲁普斯卡娅的《国民教育与民主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最早探讨教育学问题的著作。

例12(2009年统考试题)

凯洛夫《教育学》的理论体系更侧重于哪一个教育流派?()

A.形式教育派

B.实质教育派

C.传统教育派

D.现代教育派

【答案】C

【解析】传统教育派的观点是:教师中心、书本中心(间接经验中心)、课堂中心。代表人物是德国的赫尔巴特等。

现代教育派的观点是:学生中心、直接经验中心、活动中心。代表人物是美国的杜威等。

【错误防范】在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的关系方面也存在两大派别:形式教育派和实质教

育派。

形式教育派的观点是:重视智力,忽视知识。

实质教育派的观点是:重视知识,忽视智力。

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教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例13(2010年统考试题)

主要从事流浪犯罪儿童教育并著有《教育诗》等论著的教育家是()。

A.加里宁

B.克鲁普斯卡娅

C.凯洛夫

D.马卡连柯

【答案】D

4.当代教育学理论的新发展

例14(2001年统考试题)

《给教师的建议》的作者是苏联教育家;结构主义学说的倡导者是美国教育家。

【答案】苏霍姆林斯基布鲁纳

【解析】目前的考试没有填空题,上述考点可以以选择题等形式出现。

例15(2002年统考试题)

“教学与发展”理论的倡导者是()。

A.赞可夫

B.皮亚杰

C.布鲁纳

D.瓦·根舍因

【答案】A

例16(2004年统考试题)

下列哪一条教学原则是教育家赞可夫在《教学与发展》一书中提出的?()

A.程序编排的原则

B.激发动机的原则

C.使学生理解学习过程的原则

D.结构主义的原则

【答案】C

【错误防范】赞可夫进行了18年的教学与发展的改革实验,他实验的理论基础之一是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他提出了发展性教学理论的五大教学原则,即高难度、高速度、理论知识起指导作用、理解学习过程以及使所有学生包括差生都得到发展。

例17(2003年统考试题)

在现代教育理论的发展中,德国教育家瓦·根舍因提出了()。

A.结构主义教学理论

B.儿童智力发展阶段理论

C.教学与发展的关系理论

D.范例方式教学理论

【答案】D

例18(2007年统考试题)

苏联教育家阿莫纳什维利提出了合作教育学的理论。合作教育学的核心是()。

A.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

B.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合作

C.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合作

D.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合作

【答案】A

例19(2005年统考试题)

提出“教学过程化”理论的教育家是()。

A.巴班斯基

B.皮亚杰

C.布鲁纳

D.瓦·根舍因

【答案】A

例20(2009年统考试题)

在教育学理论发展中,提出儿童智力发展阶段与教学关系理论的教育家是()。

A.赞可夫

B.皮亚杰

C.布鲁纳

D.瓦·根舍因

【答案】B

考点二:教育学发展中逐渐形成的理论派别。

例21(2005年统考试题)

教育学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不同的理论流派。其中杜威倡导的是()。

A.实用主义教育学

B.实验教育学

C.文化教育学

D.批判教育学

【答案】A

例22(2006年统考试题)

在教育学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理论派别,其中美国的鲍尔斯与金蒂斯倡导的是

()。

A.实验教育学

B.文化教育学

C.实用主义教育学

D.批判教育学

【答案】D

例23(2008年统考试题)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西方兴起了批判教育学理论,其代表作之一是()。

A.斯普朗格的《教育与文化》

B.阿普尔的《教育与权力》

C.杜威的《民本主义与教育》

D.赞可夫的《教学与发展》

【答案】B

例24(2009年统考试题)

20世纪以后产生的资产阶级“儿童学”的理论基础之一是()。

A.实验教育学

B.文化教育学

C.实用主义教育学

D.批判教育学

【答案】A

例25(2010年统考试题)

持有“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儿童中心论”等观点的理论派别属于()。

A.实验教育学

B.文化教育学

C.实用主义教育学

D.批判教育学

【答案】C

【错误防范】2005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都考查了这部分内容。这部分内容易采用选择题的形式考查。因此,对于这部分内容,考生需掌握以下几点:

第一,掌握四个派别的名称:实验教育学、文化教育学、实用主义教育学和批判教育学。

第二,了解每个派别的主要观点。

第三,记住每个派别的代表人物和著作。

考点三: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如教育学的概念、教育规律的含义以及教育学与教育科学体系的关系。

例26(2002年统考试题)

教育学研究的教育现象主要包括教育的现象和现象。

【答案】社会认识

【解析】目前已没有填空题,但是这是一个考点,可以用其他形式进行考查。

例27(2004年统考试题)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一般为()。

A.教育现象及规律

B.教育政策与法规

C.教育理论与实践

D.教育历史与现实

【答案】A

例28(2008年统考试题)

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称为()。

A.教育规律

B.教育法规

C.教育原则

D.教育政策

【答案】A

【解析】教育规律是客观的,题中提到的“内在的”“必然的”是客观性的具体表现。

教育法规、教育原则、教育政策三者都是人制定的,有人的主观愿望在里面,它们具有主观性的特点,而它们又都是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被制定出来的,因此,它们都具有客观性的特点,即它们是主观性和客观性有机结合的产物。

【错误防范】这道题还容易出成辨析题。如教育规律就是指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又如教育规律就是指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种表述都不全面,教育规律不仅要揭示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的关系,而且还要揭示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如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与教育的关系等。

例29(2007年统考试题)

教育科学现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科学体系,这个体系中的基础学科是()。

A.教育学

B.教育哲学

C.教育心理学

D.教育生理学

【答案】A

【解析】教育学作为一门具体的学科,它的发展有两大趋势:一是教育学自身的分化,产生了很多新的学科;二是教育学在不断与其他学科结合,形成了许多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所产生的这些新学科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教育科学体系,而教育学是这个体系中的基础学科。这是一道经常考的选择题。

【文章二】

第二章教育的本质、功能和基本规律

一、常见考试知识点

考点一:教育的属性(包括教育的本质属性和教育的社会属性)。

考点二:教育的四种起源论(神话起源论、生物起源论、心理起源论和劳动起源论)。

考点三:教育的发展(原始社会的教育、古代社会的教育和现代社会的教育)。

考点四:影响人发展的因素(遗传、环境、教育和主观能动性)。

考点五: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规律。

考点六: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关系。

二、常见考试题与解题技巧

考点一:教育的属性(包括教育的本质属性和教育的社会属性)。

例1(2011年统考试题)

教育的本质属性是()。

A.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B.增进人的知识技能的活动

C.培养人的思想品德的活动

D.发展人的智力和体力的活动

【答案】A

例2(2003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育受制于社会生产方式,同时又具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表现为哪几个方面?请简述。

【参考答案】(1)教育具有自身的继承关系,它并不会随政治经济制度的改变而立即改变。

(2)教育受政治思想、道德观念、哲学、宗教等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教育观点和教育内容上。(3)教育与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教育可能落后于政治经济的发展,对新的政治经济制度起阻碍作用;教育也可能超前于一定的政治经济水平,对新的政治经济起着催生作用。

例3(2008年统考试题)

在旧的社会制度下,可能会出现新的教育思想和理论;新的社会制度建立后,旧的教育思想和理论还将继续存在。这说明了()。

A.教育超前于政治经济的发展

B.教育滞后于政治经济的发展

C.教育与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D.政治经济决定教育的发展

【答案】C

【解析】这个题考查的是“教育与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平衡性可以有两种表现:超前或滞后。

【错误防范】“教育与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教育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教育具有相对独立性”这项内容,即“教育要受其他意识形态的影响”,要求考生掌握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对教育影响的两个方面:教育观点和教育内容。

例4(常见练习题)

世界上不同民族的教育往往表现出不同的传统与特点,这主要是因为教育()。

A.具有阶级性

B.具有自身的继承关系

C.不能脱离政治经济

D.具有永恒性

【答案】B

考点二:教育的四种起源论(神话起源论、生物起源论、心理起源论和劳动起源论)。

例5(2001年统考试题)

美国学者孟禄提出的教育起源理论被称为()。

A.需要起源论

B.意识起源论

C.生物起源论

D.心理起源论

【答案】D

例6(2002年统考试题)

美国教育家孟禄主张的教育起源论被称为起源论;而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教育只能起源于。

【答案】心理劳动

【解析】这是一个考点,需要考生注意,虽然填空的题型已不存在,但是该考点可以以其他形式出现。

例7(2006年统考试题)

教育起源于无意识模仿的观点属于教育的()。

A.生物起源说

B.心理起源说

C.意识起源说

D.神话起源说

【答案】B

【解析】这是心理起源说的观点,它强调的是教育是无意识模仿的活动。意识的两个基本特征是活动的计划性和目的性。教育是一种有计划、有目的的活动,如在原始社会,年长一代在生产中向年轻一代传授一些生产经验,在生活中向年轻一代传授一些生活经验,目的是使年轻一代更好地适应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这种生产教育和生活经验的传递就是教育。因此,教育是一种有意识的活动。

例8(2008年统考试题)

教育的生物起源说的错误主要是否定了教育的()。

A.继承性

B.社会性

C.永恒性

D.独立性

【答案】B

【解析】请考生记住生物起源说的典型表述:“教育是一种在人类社会范围以外,远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产生的现象”,这样就容易选择了。

【错误防范】以上例5至例8考查的内容都是教育的起源论。教材中所涉及的教育起源论有四种:神话起源论、生物起源论、心理起源论和劳动起源论。

对于生物起源论和心理起源论的内容,一般易考选择题。这部分内容需要考生掌握:(1)两种观点的代表人物:生物起源论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的利托尔诺;心理起源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孟禄。(2)他们的主要观点:生物起源论认为,教育是一种在人类社会范围以外,远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经产生的现象,老猫教小猫捉老鼠就是教育;心理起源论认为,教育起源于儿童对成年人的一种无意识的模仿。

对于劳动起源论的内容,希望考生做简答题的准备。主要内容是:(1)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教育只能起源于人类特有的生产劳动;(2)劳动为教育的产生提供了现实条件(手、脑、语言);(3)劳动对教育的产生提出了客观要求(年长一代必须把人类积累起来的生产经验和生活经验传递给年轻一代);(4)教育只能起源于人类社会的生产劳动,并随着生产劳动的发展而发展。

考点三:教育的发展(原始社会的教育、古代社会的教育和现代社会的教育)。

例9(2006年统考试题)

我国是最早出现学校教育的国家之一。据史料记载,夏朝的学校称作()。

A.教馆、坐馆

B.家塾、私塾

C.庠、序

D.律学、书学

【答案】C

【错误防范】殷商和西周的学校名称是“学”“瞽宗”“辟雍”“泮宫”等;此外,学校产生在奴隶社会,也是一个易考的内容。

例10(2004年统考试题)

古希腊的雅典教育特别重视()。

A.军事体操教育

B.雄辩和演说训练

C.“骑士七技”训练

D.人的多方面和谐发展

【答案】D

例11(2010年统考试题)

欧洲中世纪教会教育的内容“七艺”包括“三科…‘四学”,其中“三科”是指()。

A.文法、算术、天文

B.文法、修辞、辩证法

C.哲学、算术、音乐

D.辩证法、几何、音乐

【答案】B

例12(2004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在教育发展,资本主义教育针对封建教育进行了哪些改革?

【参考答案】(1)在教育内容上,增加了大量的自然科学知识,开设了许多新的学科。

(2)在教学方法上,出现了实验、演示、实习等新的教学方法。

(3)在教学组织形式上,以班级授课制取代了个别教学。

(4)在教育目的上,出现了双重目的,即一方面培养资产阶级人,另一方面培养熟练的劳动力,并第一次提出了普及义务教育的问题。

考点四:影响人发展的因素(遗传、环境、教育和主观能动性)。

例13(2004年统考试题)

学生的年龄特征是指他们在一定年龄阶段内所表现出来的哪方面的本质和典型特征? ()

A.认识和情感

B.情感和意志

C.生理和心理

D.气质和性格

【答案】C

例14(2002年统考试题)

“孟母三迁”的故事说明了哪种因素对人发展的影响?()

A.遗传

B.环境

C.教育

D.社会活动

【答案】B

例15(2003年统考试题)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这反映了哪种因素对人的发展的影响?()

A.遗传

B.环境

C.教育

D.主观努力

【答案】B

例16(2007年统考试题)

辨析题:“给我一打健全的儿童,我可以用任意方法使他们改变,或者使他们成为律师、法官,或者使他们成为乞丐、盗贼。”

【答案】错误。

此说法过分夸大了环境和教育的作用,易导致“环境决定论”和“教育万能论”的错误。环境和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虽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它们并不是无条件的,还要考虑遗传、人的身心发展的特点等影响。教育并不能任意决定人的一切发展方向。

【解析】影响人的发展的因素有四个:遗传、环境、教育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它们的作用分别为:遗传是人发展的生理前提或物质基础;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对人的发展起重要作用;教育在人的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主观能动性是人发展的内因。答这类题的思路:首先,判断对与错。若发现是错误的,要指出来。接着要承认这一因素在人的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后就要指出,除了这一因素影响人的发展外,其他因素(要具体点明)也在影响人的发展,它们的作用分别是什么,人的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错误防范】遗传决定论。答题思路:过分夸大了遗传的作用;遗传是人的发展的生理前提或物质基础。人的发展除了受遗传影响外,还受环境、教育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影响,具体来说,环境是人发展的重要因素,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主观能动性是人发展的内因。总之,人的发展应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例17(2008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简述遗传、环境和教育在人身心发展中的作用。

【参考答案】(1)遗传是人身心发展的生理前提,为人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2)环境对人的发展的影响是广泛的、经常的,但却是自发的、无计划的。在肯定环境对人发展影响作用的同时,不能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人的社会实践所起的作用。

(3)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因为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活动,它规定着人的发展方向。

例18(2009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为什么说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参考答案】(1)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活动,它规定着人的发展方向。

(2)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给人的影响比较全面、系统和深刻。

(3)学校有专门负责教育工作的教师。教师受过专业训练,能够有效地培养学生。

【错误防范】这里考查的是影响人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教育。除了教育因素外,还需要记住遗传和环境的作用,即遗传是人身心发展的生理前提,为人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同时,环境对人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考点五: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规律。

例19(2001年统考试题)

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的性和性,循序渐进地促进人的发展。

【答案】顺序阶段

例20(2002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的哪些基本特征?

【参考答案】(1)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的顺序性和阶段性;

(2)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的不均衡性;

(3)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的稳定性和可变性;

(4)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的个别差异性。

例21(2005年统考试题)

教育者应在儿童发展的某一关键期对儿童施以相应的教育,这是因为人的发展具有()。

A.顺序性和阶段性

B.不均衡性

C.稳定性和可变性

D.个别差异性

【答案】B

例22(2011年统考试题)

在儿童身心发展的某一关键期施以相应的教育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说明教育必须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的()。

A.顺序性

B.阶段性

C.不均衡性

D.稳定性

【答案】C

考点六: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关系。

例23(2005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育的社会功能表现在哪些方面?

【参考答案】(1)教育的政治功能,即教育为政治服务的功能。

(2)教育的经济功能,即教育促进物质生产发展和改善,促进一定生产关系的功能。

(3)教育的文化功能,包括传递与保存文化、活化文化、交流融合文化、选择文化、更新与创造文化等功能。

例24(2001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简述教育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

【参考答案】(1)教育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手段。

(2)教育是科学知识和技术再生产的手段。

(3)教育是生产新的科学知识和技术的手段。

【解析】“教育是科学知识和技术再生产的手段”中的“教育”指的是基础教育(即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通过中小学教育,使原来被少数人(或教师)所掌握的知识为更多的学生所掌握。

“教育是生产新的科学知识和技术的手段”中的“教育”指的是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具有教学和科研两种功能,通过大学教授与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们一起研究可以创造出新的科学知识和技术。

例25(2006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育的文化功能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参考答案】(1)传递、保存文化;

(2)活化文化;

(3)交流融合文化;

(4)选择文化;

(5)更新与创造文化。

【错误防范】教育对文化的作用是一个易考的题.。除了作为简答题准备外,还要浏览一下每小点之下的具体内容,做到一看到一个有关实际例子,就能够判断出它体现了教育的文化功能的哪一小点。

例26(2007年统考试题)

在教育的文化功能中,将存储形态文化转变为活跃文化是教育()。

A.传递文化的功能

B.活化文化的功能

C.交流文化的功能

D.更新文化的功能

【答案】B

【错误防范】这部分考的是教育的文化功能中的一项内容。作为考生,“教育的文化功能”的内容要作为一道较为重要的简答题来掌握。

例27(2009年统考试题)

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发展()。

A.起决定作用

B.不起决定作用

C.只起加速作用

D.只起延缓作用

【答案】B

【解析】这道题目考查的是“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反作用”。从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反作用的具体表现来看,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不起决定作用。教育对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发展只能起加速或延缓作用。C和D两个选项都是不完全的。

【错误防范】辨析题:“教育救国论”。参考答案:错误。因为它夸大了教育的作用,导致教育万能论的错误。教育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只能起加速或延缓作用,而不能起决定作用。

例28(2010年统考试题)

辨析题:在现代社会中教育可以决定社会的发展方向。

【答案】错误。

这种观点过分夸大了教育的作用。教育与社会发展相互作用的规律表明,教育受社会生产

方式,尤其受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教育对社会发展虽有作用,但只能在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轨道上实现,对社会发展仅起加速或延缓作用,它不能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否则,将导致教育万能论的错误。

例29(2011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育有哪些主要的社会功能?

【参考答案】(1)政治功能:通过教育巩固和维护一定的政治制度,促进政治体制的完善与变革的功能;

(2)经济功能:通过教育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

(3)文化功能:是指教育传递保存文化、活化文化、交流文化和选择文化的功能。

【文章三】

第三章教育目的

一、常见考试知识点

考点一: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的关系。

考点二: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客观依据和理论依据)。

考点三:在确立教育目的的问题上存在的两种错误理论(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

考点四:教育目的的基本点和教育方针。

考点五:素质教育。

考点六:体育和美育。

二、常见考试题与解题技巧

考点一: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的关系。

例1(2009年统考试题)

辨析题:在我国,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学校具有不同的教育目的。

【答案】不准确或错误。

此说混淆了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的概念。教育目的是人才培养的质量规格标准,是对受教育者的总要求。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目的是相同的,即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这一教育目的的规定下,各级各类学校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教育目的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化。

【解析】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识记这两个定义。

考点二: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客观依据和理论依据)。

例2(2005年统考试题)

辨析题:社会需要是制定教育目的的依据。

【答案】错误(不准确或不全面)。

除社会需要外,制定教育目的还应考虑人的兴趣、爱好、性格、才能等个性发展的需要。

例3(2007年统考试题)

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方法是()。

A.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B.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

C.德育与智育、体育相结合

D.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答案】D

【错误防范】在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部分,易考的小题有:(1)“社会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该内容易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选择的部分为“社会分工”;(2)“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是人的片面发展的主要特征”,该内容易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选择的部分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

例4(2008年统考试题)

辨析题:发达国家机器大工业生产得到了飞速发展,物质极大丰富,因此,在这些国家中就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答案】错误或不全面。

机器大工业生产只提供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可能,并不必然带来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还要受到社会制度的制约;人的全面发展还必须通过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才能实现。

【错误防范】这部分考查的内容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除了上面的内容外,还需要考生掌握以下几点:

第一,社会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

第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是人的片面发展的主要特征。

考点三:在确立教育目的的问题上存在的两种错误理论(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

例5(2007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简述教育目的个人本位论的基本观点。

【参考答案】(1)教育目的是根据个人的发展需要而制定的。

(2)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社会价值只是表现为它有助于个人发展。

(3)人生来就具有健全的本能,教育目的就在于促使本能不受影响地发展。

【解析】教育受社会制约,同时也受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制约,这是教育的两大基本规律。教育目的的确立必然受到社会的制约和人的发展规律的制约,所以,我们在制定教育目的时,既要考虑社会的需要,同时也要考虑人的自身发展的需要,不能只强调其中一个方面。在教育目的的确立依据问题上,教育曾形成过两大理论流派:一是个人本位论,二是社会本位论。个人本位论只强调人的需要,忽视社会的需要。社会本位论只强调社会的需要,忽视人的需要。这里只考了其中的一种错误观点。

【错误防范】有三点需要注意:

第一,不仅要掌握个人本位论的基本观点,而且要知道如何对这一观点进行评析。评析:个人本位论的积极意义在于:首先,它确立了儿童在学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强调尊重儿童的发展需要,促使其个性的发展。其次,提出了培养“自由的人…‘自我实现的人”和健全人格的理论体系,倡导民主的教育观,对现代学校教育有积极意义。个人本位论的不足在于:首先,忽视了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其次,过于强调人性中个人的价值及其对人的发展的作用,忽视了学习和社会影响的作用。

第二,了解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的代表人物。个人本位论的代表人物有卢梭、罗杰斯等;社会本位论的代表人物有赫尔巴特、涂尔干等。

第三,教育目的的社会本位论的基本观点及其评析。基本观点为:(1)个人一切发展有赖于社会;(2)教育除社会目的外,无其他目的;(3)教育结果只能以社会效益加以衡量,教育的结果主要看对社会贡献了什么,培养的人对社会起了什么作用。评析:社会本位论强调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对教育目的的制约作用,教育目的要根据社会需要来制定。这对于保证教育的地位,发挥教育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的发展都有积极的意义。但其否定了个体的兴趣、心理规律和个性特征对制定教育目的的作用,是片面的、不科学的,也容易造成对学生个性发展的压抑。

考点四:教育目的的基本点和教育方针。

例6(2002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基本点是什么?

【参考答案】(1)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使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3)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实现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径。

例7(2002年统考试题)

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首次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是()。

A.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B.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C.培养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D.培养脑体结合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答案】A

例8(2005年统考试题)

我国当前的教育方针提出,教育应培养()。

A.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

B.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C.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新人

D.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答案】D

例9(2010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我国当前的教育方针是什么?

【参考答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例10(2011年统考试题)

我国当前教育方针强调教育必须()。

A.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服务

B.为社会实践服务,为均衡发展服务’

C.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的农村服务

D.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答案】D

考点五:素质教育。

例11(2006年统考试题)

辨析题:素质教育是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智力和能力为根本目的的教育。

【答案】错误或不全面。

素质教育应该是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促进学生“双基”的掌握,智力、能力的发展仅是素质教育的一个方面。

考点六:体育和美育。

例12(2010年统考试题)

学校体育的根本任务是()。

A.增强学生体质

B.向学生传授体育基本知识和技能

C.进行体育道德教育

D.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

【答案】A

例13(2011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学校体育有哪些具体任务?

【参考答案】(1)促使学生正常发育和身体各器官机能的发展,增强学生体质;

(2)向学生传授体育卫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

(3)通过体育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4)向国家输送优秀体育运动员。

例14(2003年统考试题)

作为学校体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并且是各项运动基础的项目是()。

A.游泳

B.田径

C.武术

D.球类

【答案】B

例15(2004年统考试题)

我国颁布的“中小学体育锻炼标准”反映出学校体育的主要内容是()。

A.田径和体操

B.田径和球类

C.体操和游戏

D.田径和游戏

【答案】A

例16(2006年统考试题)

在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中,体育的根本任务是()。

A.促进学生身体正常发育

B.发展学生的人体基本活动能力

C.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D.增强学生体质

【答案】D

例17(2008年统考试题)

在全面发展教育中,各育是相互联系的,但又相对独立,各自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提供物质基础的是()。

A.德育

B.智育

C.体育

D.劳动技术教育

【答案】C

【解析】这里考查的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有关内容。

【错误防范】对于“全面发展教育”这部分,请考生掌握以下两点:

第一,“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组成: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

第二,掌握德育、智育和体育的作用。这里考查的是体育的作用。德育的作用,简单地说,是为其他各育提供方向性的保证,智育的作用是为其他各育提供知识基础和能力基础。

例18(2001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学校美育的任务是什么?

【参考答案】(1)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使他们具有感受美、理解美、鉴赏美的知识和能力。

(2)培养学生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3)培养学生的心灵美和行为美。

例19(2009年统考试题)

中国近代第一次明确将美育列入教育方针,并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教育家是()。

A.王国维

B.蔡元培

C.杨贤江

D.陶行知

【答案】B

【错误防范】美育第二次被列为学校教育组成部分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提法是德、智、体、美、综合技术教育五育并列。

例20(2003年统考试题)

美育主要是通过美和美打动学生感情,使他们在心灵深处受到感染或感化,从而培养他们具有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

【答案】现实(自然和社会)艺术

【解析】虽然在试卷中没有填空题的题型,但这是一个考点,需要考生加以注意。

例21(2004年统考试题)

民国时期,蔡元培对教育进行了重大改革,他将体、智、德、四育并列,并提出“以代宗教”。

【答案】美美育

【解析】虽然在试卷中没有填空题的题型,但这是一个考点,需要考生加以注意。

【文章四】

第四章教育制度

一、常见考试知识点

考点一:教育制度的基本概念及制约因素。

考点二:旧中国的学制。

考点三:新中国的学制改革。

二、常见考试题与解题技巧

考点一:教育制度的基本概念及制约因素。

例1(2009年统考试题)

一个国家为实现其教育目的,从组织系统上建立起来的一切教育设施和有关规章制度称为()。

A.国民教育制度

B.学校教育制度

C.教育领导制度

D.教育管理制度

【答案】A

【解析】这里考查的是广义教育制度的定义。

【错误防范】(1)要理解这个定义中提到的“教育设施”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应对如下类似的考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国民教育制度?()

A.图书馆

B.文化宫

C.教育内容

D.办学体制

(答案:C)

(2)狭义的教育制度是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

(3)记住:学校教育制度是整个教育制度的核心,是国民教育制度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它体现了一个国家教育制度的实质。该内容可出如下一些考题:

·国民教育制度的核心和实质是()。

A.中等教育制度

B.社会教育制度

C.学校教育制度

D.高等教育制度

(答案:C)

·国民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A.中等教育制度

B.社会教育制度

C.学校教育制度

D.高等教育制度

(答案:C)

例2(2010年统考试题)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

A.学校的领导和办学体制

B.学校的规章制度

C.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制度

D.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总体系

【答案】D

例3(2002年统考试题)

广义的教育制度是指教育制度;狭义的教育制度是指教育制度。

【答案】国民学校

【解析】虽然目前填空题的形式不存在了,但这是考点。

例4(2001年统考试题)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它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

【答案】学制总体系

【解析】虽然目前填空题的形式不存在了,但这是考点。

例5(2009年统考试题)

在教育,存在着不同身份和地位的人享有不同的受教育机会和权利的现象。这说明学制具有()。

A.永恒性

B.继承性

C.阶级性

D.相对独立性

【答案】C

【错误防范】建立学制的依据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社会政治经济制度,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本国学制的历史发展和国外学制的影响。要了解这些依据以应对有关题目,如:

·在不同政治经济制度下,学制在很多方面存在共同特点,如入学年龄,大、中、小学阶段的划分,在很多国家都是一致的。这是因为,学制的建立要受()。

A.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

B.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的影响

C.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影响

D.本国学制的历史和国外学制的影响

(答案:C)

考点二:旧中国的学制。

例6(2002年统考试题)

我国颁布的第一个现代学制被称为学制;正式实行的第一个现代学制被称

为学制。

【答案】壬寅癸卯

例7(2001年统考试题)

我国最早实施中小学六三三分段的学制是()。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子癸丑学制

D.壬戌学制

【答案】D

例8(2007年统考试题)

在我国现代学制沿革中,第一次规定男女同校、废止读经,并将学堂改为学校的学制是()。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子癸丑学制

D.壬戌学制

【答案】C

例9(2008年统考试题)

在我国现代学制沿革中,最早明令废除在受教育权方面的性别和职业限制的学制是()。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子癸丑学制

D.壬戌学制

【答案】C

例10(2003年统考试题)

我国第一次将中等教育列入学校教育系统的现代学制是()。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子癸丑学制

D.壬戌学制

【答案】A

【错误防范】请记住我国现代学制包括旧中国的学制和新中国的学制改革两部分。以上例6至例10部分考查的是旧中国的学制的内容。对于旧中国的学制,需要考生掌握以下几点:

第一,记住旧中国的学制的四个名称:壬寅学制,癸卯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和壬戌学制。

第二,对于壬寅学制,需要掌握它是中国颁布的第一个现代学制,颁布时问为1902年,这个学制只颁布而未实行。

第三,对于癸卯学制,需要掌握它是中国实行的第一个现代学制。要了解下面的内容,即一看到下列内容就应该知道它出自于这个学制:“开始把学校制度与教育行政制度分开”“明文规定教育目的是‘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明显反映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体现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特点”。

第四,对于壬子癸丑学制,要能够认识下列内容,为选择题做准备:“1912年”“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对旧学制加以修订”“第一次规定了男女同校,废止读经,充实了自然科学的内容,将学堂改为学校”。

第五,对于壬戌学制,要能够认识下列内容,为选择题做准备:“1922年”“又称‘六三三制’或‘新学制”“‘以美国学制为蓝本”。

考点三:新中国的学制改革。

例11(2001年统考试题)

新中国第一次学制改革是在年;1958年我国学制改革确定了“”的办学方针。

【答案】1951两条腿走路

例12(2004年统考试题)

1958年,我国学制改革曾提出过“三个结合”的原则,其中之一是()。

A.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B.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C.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

D.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相结合

【答案】B

例13(2002年统考试题)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把其责任交给()。

A.国家

B.地方

C.学校

D.家长

【答案】B

例14(2006年统考试题)

我国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并()。

A.以乡为主

B.以县为主

C.以地区为主

D.以省为主

【答案】B

例15(2005年统考试题)

在我国当前农村教育改革中,提出要推进“三教统筹”。其中的“三教”是指()。

A.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

B.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C.幼儿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

D.幼儿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

【答案】B

例16(2007年统考试题)

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曾经提出“两基”的教育发展总目标。其中“两基”是指()。

A.传授与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B.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C.基本完成教育体制改革,基本完善教育结构

D.基本完成课程改革任务,基本实施素质教育

【答案】B

【错误防范】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确立了20世纪末教育发展的总目标。在总目标中,除了提到“两基”外,还提到了“两全”和“两重”。“两全”是指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两重”是指要建设好一批重点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

例17(2010年统考试题)

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规定,农村成人教育的重点是()。

A.扫除青壮年文盲和职业人才培训

B.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C.加强农业知识的教育和实用技术的培训

D.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

【答案】B

例18(2011年统考试题)

义务教育是我国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

A.自觉性、免费性与普及性

B.免费性、统一性与选择性

C.强制性、免费性与普及性

D.福利性、自觉性与普及性

【答案】C

【文章五】

第五章教师与学生

一、常见考试知识点

考点一:教师劳动的特点。

考点二:教师的专业素养。

考点三:教师专业发展的概念、内容和途径。

考点四: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考点五:师生关系的特点以及如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二、常见考试题与解题技巧

考点一:教师劳动的特点。

例1(2002年统考试题)

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对突发性事件作出迅速、恰当的处理被称为“教育机智”。这反映了教师劳动的哪一特点?()

A.复杂性

B.师范性

C.创造性

D.主体性

【答案】C

例2(2004年统考试题)

有人说教师工作是一个“无底洞”,没有明显的时空界限,这反映了教师劳动的哪一个特点?()

A.复杂性和创造性

B.主体性和示范性

C.长期性和间接性

D.连续性和广延性

【答案】D

例3(2005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简述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和示范性的特点。

【参考答案】复杂性是由教师劳动任务的多样性以及劳动对象的个别差异性所决定的。教师的劳动是复杂的劳动。

示范性是指教师应成为学生的楷模表率,教师必须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这是由学生“向师性”和模仿性的心理特点决定的。

例4(2007年统考试题)

学生的“向师性”和模仿性的心理特征决定了教师的劳动具有()。

A.复杂性

B.创造性

C.主体性

D.示范性

【答案】D

【解析】这是一道易考的选择题。

【错误防范】教师的劳动特点是:复杂性、创造性;连续性、广延性;长期性、间接性;主体性、示范性。该部分内容易考简答题。

考生要对教师的主体性深入理解。主体性是指劳动手段,教师的劳动手段是他(或她)自身,是凝结于自身的知识、智慧、才能、思想品德等,教育教学过程就是将教师自身具备的知识、才能、思想品德等素质转移到学生身上的过程。

例5(2001年统考试题)

教师必须十分重视自身的发展,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这体现了教师劳动的哪一特点?()

A.复杂性、创造性

B.连续性、广延性

C.长期性、间接性

D.主体性、示范性

【答案】D

【解析】复杂性是针对劳动的目的和对象来说的,创造性是针对劳动对象、内容、方法和突发教育事件来说的;连续性是针对时间而言的,广延性是针对空间而言的;长期性是指人才的培养周期长,间接性是指教师的劳动价值是通过学生体现出来的;主体性讲的是劳动手段,教师的劳动手段是他(或她)自身;示范性是指教师是学生模仿的榜样。

【错误防范】教师劳动的8个特点经常考,容易出两类考题:选择题和简答题。因此,考生首先要记住这8个特点。其次,了解各个特点的含义,这样可以为选择题做准备。命题者经常会给出一两个小例子,让考生来分析它反映了教师劳动的哪一特点。最后,能用几句自己的话来解释教师劳动的每一个特点,这是在为简答题做准备。

例6(2008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简述教师劳动的特点。

【参考答案】(1)复杂性、创造性。复杂性表现在教师劳动目的的全面性和劳动任务的多样性;创造性体现为教师创造性地运用教育教学规律,在复杂多变的教育情境中塑造发展中的人。

(2)连续性、广延性。教师劳动没有时间和空间的严格界限。

(3)长期性、间接性。教师的劳动成果是合格的人才,而人才培养的周期较长;教师劳动不直接创造财富,而是以学生为中介实现教师劳动的价值。

(4)主体性、示范性。教师的劳动手段是教师自身;教师必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解析】这部分内容易考简答题。

【错误防范】首先,要求考生记住这些特点。

其次,要对这些特点理解,以防灵活性的小题出现。如: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体现了教师劳动的什么特点?(创造性)

“教师的教育机智”体现了教师劳动的什么特点?(创造性)

“教有法,而无定法”体现了教师劳动的什么特点?(创造性)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体现了教师劳动的什么特点?(长期性)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体现了教师劳动的什么特点?(示范性)

考点二:教师的专业素养。

例7(2004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做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具备哪些职业道德素养?请简要说明。

【参考答案】(1)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生。

(3)有集体协作的精神。

(4)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

例8(2002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应具备哪些基本的知识素养?

【参考答案】(1)比较系统的马列主义理论修养。

(2)精深的专业知识。

(3)广博的文化基础知识。

(4)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以及各科教材教法等。

例9(2003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做一名合格教师应具备哪些能力素养?请简要说明。

【参考答案】(1)组织教育和教学的能力。

(2)语言表达能力。

(3)组织管理能力。

(4)自我反思能力。

考点三:教师专业发展的概念、内容和途径。

例10(2010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师专业发展的含义是什么?教师应具备哪些专业能力?

【参考答案】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专业思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不断完善的过程,即由一个专业新手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专家型教师的过程。

教师专业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组织能力、自我反思能力等。

例11(2011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参考答案】(1)专业理想的建立。

(2)专业知识的拓展与深化。

(3)专业能力的提高。

(4)教师自我的形成。

例12(2006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师专业发展有哪些基本途径?

【参考答案】(1)师范教育;

(2)新教师的入职辅导和在职培训;

(3)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4)自我教育提高。

考点四: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例13(2001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应怎样正确地看待学生?

【参考答案】(1)学生是教育的对象。

(2)学生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

(3)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例14(2002年统考试题)

学生是教育的,又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

【答案】对象(客体)主体

【解析】尽管填空题的题型已经不存在了,但是该考点还是需要考生加以注意。

例15(2003年统考试题)

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其主体作用的表现形式为()。

A.自觉性

B.独立性

C.主动性

D.创造性

【答案】D

劳动教育教育案例第3篇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企业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全国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第二章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第五条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第六条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厂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第七条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八条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第九条企业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的教材由劳动行政部门指定或认可。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十三条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由地市级以下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或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由劳动行政部门发给任职资格证。

第十四条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十五条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对本企业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

安全教育档案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十条企业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有权进入企业,对企业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企业和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四条企业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劳动教育教育案例第4篇

这个思考触及的是劳动的价值实现问题。通常意义上说,学校组织的劳动,主要关注三个方面的价值实现:其一,要引导每一个劳动者,重视个体劳动价值的实现。积极的劳动态度、基本任务的完成、在劳动中体验到的成就感和个人价值实现的满足感,以上这些都是劳动所赋予个体劳动者的重要收获。其二,要在集体劳动中,进一步增进集体荣誉感,引导学生构建合作意识,善于用积极态度帮助别人。中国传统教育非常重视“合”的教育,也就是要把学生融于集体之中,树立集体利益高于个体利益的观念。其三,要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到劳动实践之于自己的生命成长和适应未来生活需要所具有的长远意义和社会价值实现的必要性。

案例中教师的思想纠结点,主要是要个体价值实现,还是要集体价值的实现。以教育的眼光看,案例中劳动教育的实践存在两个或许不妥当的地方,由此造成了劳动中“个体、集体、社会”三重价值实现上的冲突性。简要说明如下:

1.班级劳动任务个体均等分,由学生独立完成,这种组织方式是否合适?

教师在活动中,较为重视的是劳动任务的完成本身,而忽视的则是这是一个教育实践活动。这或许是潜意识行为。

这次劳动分工还有第二种组织方案:把学生根据自愿和能力均衡原则分为若干劳动小组,三五人为宜。然后以小组为单位切分劳动任务。

与个体分工比较,小组为单位的组织形式具备几个优势:(1)减缓教师在该劳动中的管理压力,提高管理效率。试想,一个班级几十人,每一个人都等着老师划分拔草的区域,这个过程是比较耗时的,客观造成怠工。(2)小组编制,容易形成小组内的个体分工,兼顾到每一个人的能力。而且便于形成互助机制,会干的可以教不会干的,形成带动力。(3)教师的监控和评价相对容易。教师一人对几十人,监控过程,这非常困难;而以小组单位劳动,教师的关注点就减少了。在个体化劳动组织中,在教师发现问题时,做出纠正和补偿,例如让快的去帮助慢的,看到态度不积极的还要进行思想教育,这让教师工作负荷很大,照顾不过来。(4)在小组内,客观形成一个教育体,在其中有人消极怠工,也会被同学指正、批评。这似乎兼管了教师的教育工作。教师一定要认识到,教育工作不是他一个人的事,形成一个教育共同体是非常重要的。

小组劳动分工的方式,主要的意义在于让个体劳动价值与集体劳动价值的实现统合在一起了。之前教师存在纠结的问题迎刃而解。

2.怎么看待学生在等分劳动任务之后的差异化表现?

案例中教师看到的个体化差异主要体现在:态度上的差异和能力上的差异。

教师最耿耿于怀的是,劳动态度比较消极的学生,他们的表现是“溜奸耍滑”。要看到,劳动教育的重点关注,也是这部分学生,以及他们好逸恶劳的思想改造。

思想的形成总是有特定的环境养成,学校教育应该营造普遍热爱劳动、热心助人的集体环境,以此来感染学生,激发其积极的心理因素。主要实现途径,建议如下:

(1)在劳动之前,应该赋予本次劳动以充分的积极的意义诠释,让学生认识到,他们的劳力付出对于全校师生享有一个美好的校园环境,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的。于是,在学生心理激发起劳动的热情,以及他们对于建设美好校园的责任感。这件事就是劳动教育,把这件事做好很考量教师本事。一定不要空洞地说教,需要以生活里有说服力的事实来阐释。

(2)劳动分工时教师刻意把劳动任务有轻重差异体现出来,以小组招标的方式,让学生以多为班级作出贡献为荣。这就是劳动竞赛的组织方式。应用好的话,可以激励学生争先劳动,不计较分工的不均等。在劳动过程中,也要做好鼓动和宣传工作,形成劳动竞赛的热潮。这有助于引导大多数学生都积极参与到劳动中。

(3)劳动教育是一个全过程,在劳动之后也一定要有针对本次劳动的个人和小组评价、总结,对于在劳动中表现良好、乐于助人的,要以班集体的名义给予表扬。如此,让一次劳动从前期动员到过后总结成为一个教育流程,发挥最佳的教育效益。

案例中,教师思想上还有一个焦灼的地方是,现在的孩子普遍缺乏劳动观念,“溜奸耍滑”的现象不是个例。

这是现实社会环境与教育价值偏离共同造成的结果。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还属于关门经营,与社会的联系很少,社会提供给教育的资源,包括生产劳动的机会不多。现实条件下劳动教育的开展自然带有局限性,学生很难走出校门,服务社区。

国外在解决相类问题的时候,有两个基本做法:

一是,教育与社区是文化共同体,学校有责任要服务社区。因此,社区会提供很多公益性劳动机会,或有生产实习的岗位。这样就可以让学生深入到生产一线,或者在劳动实习中增加生活体验。这一类劳动价值的实现,是不讲回报的,强调奉献精神。

二是,学生利用假日,到适宜的岗位上打工。这是一种最为真实的参与社会化劳动的形式。学生需要考虑的是,用自己的劳动来赢得相应的回报。这个价值实现是看得见的。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体会到劳动的艰辛,以及在劳动中需要建立的良好的人际关系等。这种独立处境下的劳动对于学生的教育是必要的。

社会化劳动,凸显出劳动的服务社会的价值。本案例中,劳动为学校环境里的劳动,与社会化劳动不同。

教师在思想中,顾及到未来学生的劳动态度的形成,以及是否可以发展出社会需要的劳动能力等,其实还不是以学校集体劳动可以实现的。而且以一次或偶然的劳动组织难于实现带有稳定基础的劳动观念和行为习惯。

劳动教育教育案例第5篇

劳动教养:中国式保安处分制度

改革劳教制度,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需要。进行劳教制度改革,首先需要认识劳教制度的性质。

有一种说法近乎通说,认为治安处罚与刑法(刑罚)已无缝对接,完全没有劳动教养存在的余地,应当废除劳动教养。依据是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第2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需要澄清。诚然,治安管理处罚与刑法(刑罚)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程度上彼此衔接,但并非证明劳教无法容身。须知,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关注的是行为本身的危害性,均属“违法行为法”这一普通法部类。而劳动教养处分对象,虽然半个多世纪以来在种类归属上曾有诸多变化,但通说认为是“大法不犯、罪错不断、屡教不改”的常习性违法人群。应当认为,劳动教养关注的是行为人的主观恶习(人身危险性),是“违法行为人法”,属特别法类型。治安管理处罚和刑罚是制裁“恶行”,而劳动教养收容处分的是“恶习”。行为法与行为人法不属同一法律部类,二者不可比附,也不相互抵牾。

有两个事例值得理论关注:其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6条规定,有该法第67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68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信息”)、第70条(“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这些“屡教不改”的行为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不在少数;这类行为不属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处罚对此也无能为力。对这类人员可以恰如其分地称之为惯常的刑事性违法人群。公安部2005年9月1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劳动教养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6条规定的强制性教育措施,就是劳动教养。

其二,1979年刑法第152条规定,“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均为两罪的加重犯。但1997年刑法修订为了保持刑量的可计算性删除了“惯窃、惯骗”的规定,表明现行刑法关于罪刑的分则性规范纯属“行为法”,以区隔“行为人法”。

西方社会中存在的保安处分有两类:一类是由行政程序裁决的行政性保安处分,对象有对吸毒成瘾者的强制戒毒,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还有对游手好闲的流浪者实行民事收容,执行方式均为强制性处遇措施。另一类是对常习性犯罪人(倾向犯)经由司法程序采取的刑事性保安处分(亦称司法性保安处分),即定罪判刑之后外加一定时间的限制自由的保安处分。两类保安处分的共同本质属性:旨在保卫社会安宁防止特定人群违法升级的法律制度。

我国劳动教养设施收容对象主要是两类人,强制戒毒者和常习性刑事性违法人群。这在西方当分属行政性保安处分和刑事性保安处分。而我国,由于刑法犯罪概念设有定量限制(导致大大缩小“犯罪”标签粘贴机会,符合传统中华文化精神,减缩刑事打击面是我国传统治国理政经验),因此保安处分措施只能统归行政程序,执行方式当同为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也是这种制度的法律定位。

保安处分制度不是我国的创造,德国早在1933年就引进刑罚以外的保安及矫正处分(刑罚的双轨制)的惯犯法,基本做法一直持续至今。我国稍有差异的仅是将行政性保安处分与刑事性保安处分在程序机制上合二为一。在基本特性和终极目的上无异于国际通行的保安处分制度,只是在组织形式上存在差异,或者是不典型的行政性保安处分,或者是不典型的刑事性(司法性)保安处分。保安处分性质的“劳动教养”在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措施,在存在论上是可以证成的。

劳动教养制度的主要问题

(一)合法性欠缺。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规范性依据有,1957年8月3日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79年11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和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批准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这些均属“行政法规”,不是“法律”。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

(二)劳动教养裁决主体为非中立的单一行政机关,加之缺乏有效监督,随意性大,频频出现侵犯人权的事例。

(三)劳动教养适用对象缺乏法定化,必然导致处分对象的泛化,诸如因单纯言论、信仰这类纯属思想范畴问题而被劳动教养的事例并非罕见。执法权滥用败坏了“劳教”名声。

劳动教养制度改革方案探讨

(一)彻底废除劳教制度,也可以认为是广义上的改革

具体做法是,将以往该作劳教处理的案件一概不再作劳教处理,视具体情况,或者上提适用刑法按犯罪,或者下放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作 治安处罚。这可能是零成本满收益干净利索的举措。举例说,如遇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和第76条规定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屡教不改的,可以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即劳动教养)。当然在执法实务中也可以不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符合刑法规定则作犯罪处理,不够刑法规定便作治安处罚。这是将“行为人法”作“行为法”处理。如果只有少数个案,这种办法并无大碍,而且相比有人建议设立“轻罪法庭”(按逻辑推导,这必将导致同时取消治安管理处罚)更为妥当。但是,如果这种做法在实务中出现批量现象,则可能造成削足适履效应,需要慎重考量。

(二)实际改革方案

1.劳动教养制度改革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应是名称问题。由于几十年来执法权滥用,社会舆情出现了“劳动教养”与“侵犯人权”两个概念几近形影相随现象。加之,为使拟议中的改革方案名实相符,曾经提出并得到广泛认同的名称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但有人认为采用“违法行为矫治法”更好,因为“矫治”概念已内含“教育”因素,所以不必赘加“教育”二字。还有人建议采用“收容教育法”。将劳动教养措施改为“违法行为矫治法”这个名称也许未必十分理想,但如果想不出更好的,这也不失为是一种可行的方案。

2.违法行为矫治法适用对象法定化是劳教改革的核心问题,它是约束这种制度在法治框架内运作而不被滥用的法律保障。劳动教养处遇——违法行为矫治,其对象应是具有违法恶习(违法行为反复性,常习性违法)的人。对常习性违法者的“矫治”必须通过一段时间的“强制性教育”,这是生活常识。换言之,只有对屡教不改的常习性违法者才可适用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明确了适用条件,适用对象的范围才不至于被无限扩大。

关于违法行为矫治法适用对象范围,有不同的看法。我国现行对违法行为的强制性教育措施主要有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政府收容教养等。“劳动教养”纳入行为矫治法自不待言,而“收容教育”该不该纳入违法行为矫治法?认为应该入围的理由是1997年刑法“附则”的规定,列于附件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决定予以保留,“其中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包括《关于严禁的决定》第4条规定“对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人员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收容教育。”这里必须指出两点,其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对、者的处罚方法有“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并无收容教育之规定。所谓“收容教育”,是1993年9月4日以国务院规定由公安部负责解释的“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外所添加的“解释走私货”。其二,2005年出台治安管理处罚法,此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废止。前者第66条取代了后者第30条,最高处罚仅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不仅没有“收容教育”,甚至取消了《条例》第30条的“劳动教养”(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6条规定对第67条、第68条和第70条行为的屡教不改者可以采取的“强制性教育措施”)。

剩下的问题是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的“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种“政府收容教养”该不该纳入“违法行为矫治法”?按矫治法本性属保安处分性质,政府收容教养不该进入,但鉴于政府收容教养事例不多,出于实务经济性考量,将其当作“另则”收进也未尝不可。

强制戒毒,可以归入违法行为矫治法。因为吸毒属违法,成瘾具有惯常性。对精神病患者不应纳入违法行为矫治法。因为精神病不属违法。

违法行为矫治法的适用对象就是实施违法行为且屡教不改者。首先,对“违法行为”应有明确的类型性规定,并且对“屡教不改”也须有可操作的解释。公安机关曾对“屡教不改”解释为,指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五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或者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情节较重,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情形。这一思路可供参考。

矫治期限应作明确规定,以三个月以上至两年为宜。

3.违法行为矫治案件裁决权由谁行使,关涉程序正义促成实体正义,意义重大。对此,学界大体有两类方案,值得讨论。

(1)司法化方案,具体有两种:一种是治安法院(确切说是治安法官),借鉴英美法系国家治安法官的做法,对民间纠纷和轻微刑案的快速有效解决,其成功经验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宏观环境社区发育成熟:公众诚信度高,对权威(治安法官是地方绅士,有威望,能服众)的信赖,等等。我国目前尚不具备。

劳动教育教育案例第6篇

关键词: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德育教育;意义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促进大批城乡劳动者进城打工,为了更好的获取就业机会,大部分城乡劳动者都开始选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但为了提升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德育教育非常必要,而且这一举措对提升我国国民的综合素质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1 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特点

第一,城乡劳动者从事的职业各种各样,有些是农民,工人,还有些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这些人员身份、职业都有一定的差异,都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和家人生活得更好,而选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便提升自身的职业技能,获得工资待遇更好的工作;第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年龄差距比较大,有些学员可能是刚刚初中毕业,还未成年,有些可能年过半百,已经成为爷爷、奶奶;第三,这些人员难以集中起来上课。因为城乡劳动者从事的职业各种各样,有些需要白天上班,有些需要晚上上班,有些甚至白天、晚上都不休息,随时随地要处理各项工作,这些人员没有周六周日的概念,所以要将这些城乡劳动者集中起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比较有难度,可想而知培训过程中开展德育教育也并不简单。无论是培训者,还是被培训者可能会认为时间有限,要抓紧一切时间开展技能培训,而进行德育教育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没有必要,这也是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者中德育教育开展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

2 在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德育教育的重要性

城乡劳动者大部分来自于农村以及县城,由于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对自身存在的德育问题可能并不了解,而这对未来的就业发展则有着很大的影响。比如某些城乡劳动者不了解诚实守信的重要性而被雇主解雇,还有些城乡劳动者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对于隐私并不看重,时常会犯了雇主的忌讳,由此失去工作。总之,在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德育教育很有必要,但是这并不是说明我国的城乡劳动者德育素质低下,只是由于生活成长的环境不同,对很多方面的道德认知与城市居民不同,这就容易出现误会,影响就业。再加之,有些城乡劳动者心浮气躁,不肯踏实做事,容易做出违反道德,甚至违反法律的事情,由于对法律不甚了解,即便作出了违法事情也不自知,最终失去了自由。因此在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德育教育很有必要,这能够提升城乡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也能够避免一些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同时对提升我国国民的综合道德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总之,职业教育只有将德育与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培养有理想、有道德、诚实守信、敬业乐群、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培养既有理论知识又有操作技能,同时具备足以指导技术应用和解决技术问题所必需的理论知识的人才,在培养学员的同时又能促进教师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方面的综合发展,才能真正适应培训机构的特殊性,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独特魅力。

3 在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中开展德育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3.1 内容

3.1.1 注重职业道德培训

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党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

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也是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它是对广大群众的基本要求。在职业教育中,必须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职业道德教育之中。引导学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将个人的发展、荣辱、得失、融于社会和民族发展的大潮中。告诫学员金钱不是人生的全部,享乐不是人生的目的。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应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实现人生的价值。

3.1.2 注重人格培养

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主题调查活动,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形式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城乡劳动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主题内容,有计划地进行系列主题调查活动,引导城乡劳动者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引导并激发城乡劳动者的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提倡学习科学知识,艰苦创业,勤奋工作。提高学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提高思想理论教育的实效。

3.2 方法

由于城乡劳动者的文化素质普遍比较低,若使用非常正规的教学方法来开展德育教育,未必能够取得非常好的效果,而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案例讲述来告知城乡劳动者一定的道理,既具有真实性,也能够让培训者立即明白道理。如教师可以播放一段有关于道德方面的视频,然后交由城乡劳动培训人员进行讨论,最终教师总结经验,这样能够让培训者有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但是在选择案例时,必须结合城乡劳动者的特点,因为城乡劳动者年龄差距比较大,所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典型性,适合各个年龄阶段,如果是一些法律方面的案例,教师可以列举一些电视法制频道播放的一些案例。另外城乡劳动培训者难以集中时间进行学习,可以通过网络、手机终端等方式进行教学,发送一些案例给培训者会有很好的效果。

如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条件,可以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该教学手段是一种有效的教学辅助手段,它集幻灯片、录音、电影等多种现代化技术手段于一体,采用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活跃教学气氛,调动城乡劳动者的学习热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知在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德育教育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这种意义体现在不同方面,宏观上讲有利于我国全体劳动者职业素质与道德素质的提升,微观上讲也能够提升劳动者的就业率。因此,希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以将开展德育教育上升到一定的地位。

参考文献

[1]闫艳丽.浅谈中职学校德育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策略[J].考试与评价,2014(8).

[2]李红斌.自主德育:构建学校德育教育新机制[J].今日中国论坛,2013(10).

[3]陈凤.浅谈把德育教育渗透到中职课堂[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3(5).

劳动教育教育案例第7篇

一、法学教育模式述评及我国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教育模式概述

谈论法学教育,必须关注法学教育的模式问题,世界各国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实践型模式,该模式将法学教育设置于研究生阶段,以案例教学、专题研讨、模拟辩论为特点;另一种是以大陆法系的德、法为代表的学术型模式,这类国家一般在本科设置法学专业,不要求学生具有其他学科的知识背景,着重对法学理论和立法原理等基础性知识进行讲授。中国目前的法学教学模式,基本上符合大陆法系模式的特征,只是近年来随着两大法系的相互学习借鉴,中国的法学教育也吸纳了案例(判例)教学等具有鲜明英美法系的教学方法,同时也发展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具有特色的内容。中国目前的教学模式,是将法学设置为本科、硕士、博士三个主要梯度,在本科教学阶段突出基础理论的学习,而在后面的硕士、博士阶段则分情况进行实践型和学术型人才的深入培养。

(二)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学教育双重任务的失衡导致与法律职业要求严重脱节。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承载着职业精英教育与民众普法教育的双重任务,实践中法学教育内容和方法等各个环节都鲜有体现法律职业相关要求,更多追求的是普法式的或是学究式的理论教学,导致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严重缺失,这一问题直接体现在法科毕业生的就业难上。《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公布的数据表明,2010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最低的专业是法学。可以说,法学毕业生就业能力差的原因很大部分应归于职业技能缺乏。

2.法学教学内容陈旧,课程设置僵化。目前我国法学教学内容大都强调法学理论学习,忽略了对学生法律专业技能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又往往单纯“以法说法”,将教学内容限制在各个部门法内部,对于社会学、经济学等与法学学科有着密切联系的相关内容较少涉及,学生的知识结构单一。

3.法学教学形式与方法以单一的讲授式为主,缺乏互动性。这种教学方式,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具有一定优点,但过度依赖则无法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缺乏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能力。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已经深刻影响到了法治现代化和法律人职业群体的形成,对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法治国家产生了巨大的阻碍。对此,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探索法学教育的改革,而近年来司法考试的不断完善和兴起似乎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契机。

二、司法考试及其带来的挑战与思考

(一)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带来的挑战

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自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以来,目前已实施了10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国有50万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8年司法考试颁布新政,允许大三学生参加考试,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在时间上实现了接轨,客观上也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无缝对接”创造了可能。2008年新政之后,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带来了一系列现实的挑战。首先,从司法考试本身来看,其考试内容涉及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等数十个法律部门。前三卷均为客观选择题,卷四均为主观题,主要体现为案例分析,其中不乏结合时事的评论文字和跨部门法的综合试题,突出考察了考生的理解力与综合运用能力,而这正是目前我们法学教育中所欠缺的。其次,从就业市场来看,司法考试将部门法和应用性法律知识以及实务操作摆到了法学专业考生的面前,司法考试通过率已经成为衡量高校法学院系毕业生质量的一个指标。这种职业化导向的新趋势最终反映到法学教育上就要求有针对性的重新审视既有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二)司法考试对法学专业教育改革的启示与思考

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改革是具有启发性的,是挑战更是机遇。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必须首先明确重视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与促进作用,不能矫枉过正,即不能将法学教育变成围绕司法考试的应试教育。这是因为,司法考试的目标在于选拔法律职业人才,重视的是法学应用性知识的考察,但国际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多样化的,除了应用型人才,还需要一定的学术研究型人才或者从事简单、辅法律事务的普通法律人,这些人才的培养都有赖于法学教育的积极开展。因此,审视司法考试对于我国法学教育的影响,可以看出其将有利促进我国法治现代化与职业法律人群体形成,但在司法考试影响下的法学教育改革却似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以“改革”为基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法学教育体系,其特点突出表现为重视法学理论基础、强调学术思辨能力,应该说具有其先进性。目前的改革,并不是全盘否定过去,而是在原有重视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强化实践教学,让法学教育从单纯强调高不可及、形而上的“学术派”走向触手可及、更多地解决实际问题的“务实派”。

2.以“综合”为根本。仔细观察司法考试十年的考试题目,总体经历了一个由简而繁、由单一考察向综合考察的发展趋势,这种变化对法学学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扎实程度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3.以“运用”为重点。司法考试作为国家选拔专业法律职业人的资格考试,其最终指向在于选拔合格的应用性人才,落脚点在“运用”二字上。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案例和生活中,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亲自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与专业技能。

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劳动合同法”课程改革的思路与具体做法

(一)改革的思路针对司法考试对法律教育带来的冲击与思考,我系针对“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引发一系列思考:如何调整教学方式与内容?课程设置怎样体现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面对司法考试,是一边倒的偏向应试还是力求通识理论与职业技能的融合?融合的路径与方式又是什么?在保证基础性法律人才培养基本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我系法学专业(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方向)教育部和北京市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有益经验和在劳动法领域出色的教学科研实力,我系充分认识到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领域事业的快速发展趋势与转型中国社会的客观需求,利用劳动合同法学科起步晚、空白多、历史负担轻的特点,积极探索,以培养专业复合型、实用型、跨国型人才为中心任务,教学理念、课程设计、教学手段、师资建设、教材支持等诸多方面的密切配合,积极实施“劳动合同法”本科课程教学改革。#p#分页标题#e#

(二)具体做法

1.教育理念。根据我系教学科研优势,将“劳动合同法”作为我系特色专业建设的重点课程之一。“劳动合同法”课程的总体教学目标是着力培养学生具备较为扎实的劳动合同法学术素养,具备国际视野与本土意识,通晓中外劳动合同法理论和实务,掌握基本劳动合同相关实践技能,具备学术批判性思维和常见法律实务问题处置能力,能够在各级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区服务部门,以及在劳动仲裁机构、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等,从事劳动合同实务操作和法律实际工作。

2.课程设计。结合司法考试的考察特点以及社会就业的客观需求,对“劳动合同法”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了重新设计。首先,在教学阶段上,将劳动合同法的教学时间从原来的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调整到大学三年级第一学期,在学生完成其他14门核心课程之后开设,可以有效地结合民法、合同法等相关部门法的学科知识加深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掌握。其次,在教学环节上,对基础理论、比较法学习、法条解析、案例研讨等板块比率上进行了调整,适度降低了对基础理论的讲授,强化了比较法学习、法条解析与案例研讨,更是明确将模拟劳动合同签订、模拟法庭(仲裁庭)等实践环节列为课程的主要内容。最后,优化课程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安排学生撰写论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作为平时的作业,平时作业与期末考试分别占课程成绩比重的30%和70%,考核题目偏向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类型,引导学生关注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

3.教学手段。第一,课堂教学环节,注重教学环节的连接和完整,着重教学过程中的互动环节,将以往整堂课程老师单一讲解的形式逐步调整为学生课前自我学习,教师课堂重点讲解,组织专题案例课上讨论。专题讨论和重点讲解时,基本遵循“基本法理+比较法学习+法条研读+司考仿真题练习+案例讨论/模拟+综合点评”的形式,激发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研究性学习环节,在全面、系统地阐述劳动合同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将近年来劳动合同法学的最新理论研究和立法发展反映在教学中,对近年来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积极探讨,使教学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同时依托学院学生科研平台,引导学生参与劳动合同法方向的研究性学习。四年来,已有五项相关学生课题论文荣获北京市大学生“挑战杯”二、三等奖。第三,实务模拟环节,通过劳动模拟法庭(仲裁庭),举办集体劳动合同谈判、劳动合同订立、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实务模拟活动,让学生在仿真环境中体验并掌握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机制的具体运作流程,实现法律职业与法律教育的统一。第四,实践基地环节,法学系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办学,与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门头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十余家社会用人单位和法律实务职业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尝试建立了本科教学的“双导师制”,每年都安排学生到这些单位开展毕业实习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可以近距离观摩、亲身实践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理论知识,培养处理相关劳动合同法务的职业技能。

4.精品课程、教材、师资建设。依据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和重点教材编制计划,“劳动合同法”课程教学加大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并已出版《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法培训教程》等标准教材,丰富了“劳动合同法”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对于劳动合同法课程改革具有突出的重要性,我系将教师队伍与教学团队建设作为课程改革建设的有利支撑,已有多名教师获得学院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团队教师近年来在学术期刊发表数十篇劳动合同法方面的论文,并被多次转载,多人参与和主持多层次的劳动合同法方面的课题研究并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