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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保障体系与措施(合集7篇)

时间:2023-07-05 16:12:57
应急管理保障体系与措施

应急管理保障体系与措施第1篇

关键词: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应急处理 策略措施

中图分类号:TN94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2)12-0170-01

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影响着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就医院管理而言,从病人入院,一直到后续的挂号、就诊、收费、结账等一系列手续都需要经过计算机网络来进行。甚至很多大型医院已经开设网络病例查找等业务,通过计算机来核实和调查病人的病况,这些信息甚至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安全。也因此,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将受到特别严酷的考验,所以如何保证医院各项信息输入的正确性及可靠安全性是全民关注的焦点。当然,要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仅需要重视设备及技术的投入,还需要相关的应急措施作为辅助,只有这样此项工作才能比较完备,才可以做到万无一失。不过就目前的情况看,医院信息系统在运转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系统瘫痪、病毒感染等问题,有时甚至受到黑客的强烈攻击,类似于这样的问题,都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应急处理措施来保证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性不受侵害。

1、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措施制定原则

为保证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作,其应急系统在建立的过程中必修遵循一定的原则,保证病人的安全性及系统数据的可靠性是基本事项。至于其具体原则,笔者认为可以包含以下几点:

首先,完整性及有效性原则。作为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措施也是个系统性的工程,它不仅包含应急处理措施、触发条件,还包含了启动该措施及进行相应的恢复措施等一系列步骤,在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时一定要保证该项措施的完整性,要考虑到这些措施所带来的风险,做到性价比做好;此外,必须保证该项措施的的切实有效,这点是制定措施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其次,重点部门、重点设备及风险优先原则。所谓重点部门,通常指一线的业务及相应的支持部门,要制定应急措施是要保证人力及设备资源的合理性。而重点设备原则主要体现在对于一些牵涉面积比较大,比如服务器及交换机等设备必须得到重点保护。风险优先原则则主要指应急措施必须根据风险评估报告下进行,遇到问题也必须有限恢复。

最后,可操作性及可恢复性原则。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措施的制定必须考虑照顾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部门,所以必须具备相应的可操作性,具体的应急措施要保证简单准确。同时,当故障或系统恢复后,必须对之前的数据等进行系统恢复,保证其数据的前后一致性。

2、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措施制的执行原则

通常我们在进行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应急措施都是针对不同的应急类型而制定出相应的执行原则的。

一般应急类型共分门急诊、住院、网站和其它系统四大块,门急诊应急启用前故障延时为25分钟,住院应急启用前故障延时为45分钟,即在以上两时间内无法排除故障的,须立即进入相应应急措施,以保障病人就医流程的正常运行。

关于应急措施的执行原则,为了保证医院业务的正常开展,笔者认为医院可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网络信息安全职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层层抓落实。

3、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应急处理措施具体意见

根据可能产生的后果风险对医院影响的严重性,我们用打分的形式来进行量化。

针对以上的风险评估,通常医院信息科的风险等级被评定为四级,所以其信息管理系统的应急措施的制定必须兼顾全面,实施速度高见效快。至于具体措施,笔者认为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3.1 接到故障电话后的处理措施

首先,排查网络设备。第一步,中心交换机采用2台H3C,互为备份。出现故障时,紧急采用备用交换机;第二步,汇聚层交换机、接入层交换机出现故障时,更换交换机;第三步,光纤出现故障,确认如是物理故障,请公司融接光纤;第四步,双绞线故障,确认是物理故障,更换或重新布线。

其次,排除电力因素。对于电力应急措施,如果停电,对于没有UPS的终端采用手工,要对改终端进行定期检查,保证供电正常。如果中心服务其UPS供电一小时了医院仍无法正常供电,要全面采用应急措施,一但楼层交换机房停电,一概采用手工进行相应工作。

第三,排查服务器故障。HIS系统采用双服务器,双工,每二周相互切换主从服务器,保证发生一台服务器故障后,另一台能够切换,如果是服务器硬件故障。启用备用服务器,保证医院关键业务的正常运行;当然如果是计算机病毒引起系统崩溃,查、杀每个工作站病毒,启用备用服务器,保证关键业务部门的正常运行。

第四,检测数据安全。数据安全是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为保证这一方面工作的万无一失必须机建立磁盘阵列,备份数据。通常我们所采取的备份策略为服务其每十分钟备份一次,每日监测备份数据。所以当出现磁盘阵列硬盘故障时要更换热插拔硬盘,当出现数据丢失的情况时,必须从备份盘中恢复数据,并组织工作人员及是补充丢失数据。

最后,对于很多不可预知因素,其应急措施主要体现在相关设备的及时保护上,比如发现黑客,必须第一时间检测系统的可运行性,不行就更换服务器等设备,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确定故障后的应急措施

当故障确定却无人解决时,必须立即上报门诊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及预留工作,以备不时之需。当遭遇设备更换问题无人解决时,立即上报技术科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4、结语

综合全文,本文通过对医院信息系统应急措施的原则制定、执行及相应的具体实现过程进行相应的论述后,旨在让相关工作人员对此工作进行相应的重视和处理,保证该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当然,在论述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些许疏漏,望大家给予谅解。

参考文献

应急管理保障体系与措施第2篇

关键词:组织 施工 工程 管理 责任

Abstract: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gress is the progress of project implementation results. In the whole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various control schemes are employed to ensure that the project and each project activity according to the plan. At the end of a project phase, the activities of the complete contrast degree and plan, determine the degree of completion of the entire project, and combined with the construction, production, labor efficiency, consumption and other indicators, analysis and evaluation of the project progress statu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和合同要求,通常施工单位为保障工期都有建立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一般在现场项目经理部内,由项目经理挂帅,建立保障工期特别措施组织体系,作为在项目建设施工中保证施工进度按照目标工期顺利进行的组织保证,确保工程按合同工期按期建成。保障工期特别措施组织体系一般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为核心,以项目经理为保障工期的第一责任人;以五大资源保障体系为必须的前提条件,以资源的完全保障来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以主要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作为保障工期的支持体系,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保障工期的措施体系,以确保项目工期目标在其合同工期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1、组织体系各要素的主要责任

1.1公司总部:授权项目经理对工程的工期负责,指导项目部制定工期保障计划和措施,在公司范围内对资源进行调配,公司职能部门为项目部提供技术、管理上的支持、服务和保障;

1.2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代表公司对工程工期保障计划与措施作出决策,指导项目经理执行工期保障计划、措施,对公司范围内投入到本工程的资源进行有效调配、平衡和监督,保证工程按网络计划节点实现;

1.3项目经理:本工程工期保障计划与措施的制定者、决策者和领导实施者,对整个工程工期保障计划、措施和网络计划节点、总工期目标的组织、实施负全责,是实现总工期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投入的全部资源进行有效调配、平衡,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快资源的流转,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率,保障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监督和调控分区对项目资源的使用,领导各资源保障体系和工程项目管理保障体系有效运行;

1.4分包专业项目经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所负责的工程的工期负责,并制定分项工期保障计划和措施,提出保障工期的资源需求、技术方案、管理方法与手段。服从总包项目部对资源的统一调配,保证所负责的工程的工期目标的按期实现。

1.5资源保障体系负责人:资源保障体系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该资源的项目部领导担任,其主要责任包括: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本资源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制定本项资源的工程总体与分项资源需求计划、采购与供应计划,保证资源的品质;对总体与各单项工程的资源使用进行平衡,制定资源供应的应急预案,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资源供应与调配。

1.6工程项目管理保障体系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体系负责人由项目部的部门领导担任,其主要责任: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管理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制定所负责项目管理的工程总体与分项管理实施计划,保证计划的实施,提高工作质量和调控能力;对总体与各单项工程的管理计划进行调控,制定工期紧急情况下的管理应急预案,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工程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2、五项资源保障

2.1劳动力资源保障:

a.项目部管理和技术人员配置保障;

b.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

c.公司自有专业作业队伍配置;

d.专业协作技术工人和普通作业人员;

e.在本工程的劳动力资源调配中,为保证个别单项工程工期紧急情况的发生与处置,在项目部内建立劳动力调配应急机制,并按高峰时各专业的劳动力需求量的10%进行劳动力储备,如个别项目出现工期紧急情况,可以随时增加劳动力投入,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

f.参加本工程施工与管理的质量、安全管理、检验等管理岗位,施工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等都具有上岗证和特殊工种作业证,全体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以满足施工技术的要求;

g.为保障劳动力资源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和劳动力调配管理的力度,在项目部内将成立劳动力资源保障与调配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主持本体系的运行与管理、考核。

2.2工程材料资源保障:

a.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材料供应计划,提出材料的品质要求,并按照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材料的品质检验;

b.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组织材料招标,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材料的品质,满足工期的需要;

c.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制定相应的材料采购资金准备计划,保证材料采购的资金需要;

d接受业主材料监理对材料品质的监理,树立材料采购供应的超前意识,把工程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做在工程实施之前,保证不因工程材料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工期目标的实现。

2.3周转材料资源保障:

a.周转材料资源保障体系;

b.公司现在已经做好了本工程中标后,公司自有周转材料投入本工程施工的配置预案,而且部分周转材料已修复完成,并堆放集结,一旦接到中标通知后,可以立即装运,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运送到现场;

c.租赁使用的周转材料保障;

d.周转材料的采购与租赁的资金保障;

应急管理保障体系与措施第3篇

关键词:GATS;ESM: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一、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谈判进程回顾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10条“紧急保障措施”(ESM)规定:“应就紧急保障措施问题在非歧视原则基础上进行多边谈判。”从乌拉圭回合到多哈回合,十余年的谈判虽然没有达成实质性的结果,但谈判的内容还是在不断地深入,由最初的基础或前提性问题逐步过渡到更为具体的技术性问题。谈判过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约从1995年持续到1998年,在这一时间段内,谈判焦点主要集中于一些基础或前提问题。例如,ESM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启动,保障措施的行使是为了保护何种利益?行使这一措施的目的何在?很多成员态度积极,就ESM相关问题提交了正式的书面意见。

第二阶段大约从1999年持续至今。此阶段的焦点集中于一些更为具体的操作问题,主要包括采取保障措施时需要遵守哪些基本准则?比如,最惠国待遇、预先通知、既得权的保护等,还包括采取保障措施的时限如何限制,如何确保自由化的目标不被改变等。虽然没有就基础问题达成一致,但对于推进整个谈判的过程是有益的。

二、服务贸易领域中制定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必要性

(一)例外条款不能否认紧急保障措施存在的必要性。GATs所设置的例外性条款与紧急保障措施尽管在本质上都是“背离性质条款”,都具有某种形式的“安全阀”作用,但他们所适用的情况、条件和程序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因为有了例外条款就否认紧急保障措施存在的必要性。因为同例外性条款援用条件的苛刻性和程序的复杂性相比,紧急保障措施运用起来更方便灵活,实施效果也更直接显著。

(二)尚无实例并不能说明紧急保障措施是不必要的。目前,没有援用保障措施的实例并不意味着以后不会有援用的可能,随着服务领域自由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各成员方在服务贸易市场上的冲突和摩擦必然增多,援用紧急保障措施的可能性必然会越来越多:没有援用紧急保障措施的实例恰有可能是因为目前的紧急保障措施没有具体规则,缺乏可实际操作性造成的,因此紧急保障措施具体规则的制定就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

(三)可作为紧急救济手段。在各成员方对服务贸易开放的具体承诺谈判中,由于服务贸易涉及面广而且具有无形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对本国的服务贸易缺乏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有可能使他们对各自的承诺所带来的影响无法加以恰当地评估,对本国服务市场有可能遭受到外来损害或者威胁的紧急情况无法加以预见,因此可能出现国内市场发生急剧的不利变化。此时,如果没有必要的保障措施作为紧急救济手段,可能会导致该成员方遭受巨大的国内压力、甚至发生社会动荡和秩序失衡。

(四)有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设立赋予了成员方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及时救济措施的权利,从而免除了在谈判中因担心做出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承诺的后顾之忧,必然促进各成员方在更高程度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谈判中更为积极和主动,从而会更放心地做出更大程度的减让承诺。因此,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制定将会对新一轮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的顺利进行起着促进作用,其结果是更有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而不是为贸易保护主义提供机会。

三、构建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实体规范应符合的条件

1、服务进口增加,所谓服务进口增加是指该服务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或相对增加。进口增长应有程度上的要求。进口增长的确定标准要求在整体上进口趋势是增长的,且这种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的增加是足够迫切的、足够急刷的和足够显著的。不同的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确定服务产品的进口数量的方式应有所不同。

2、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服务产业“严重损害”应被理解为对一国国内服务产业状况的重大全面减损。在确定损害标准时,应根据具体服务特征审查下列相关因素: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本国提供服务的绝对和相对增长率与增长量;②向本国提供服务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总数及其增长变化情况;③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增加的服务产品总量在国内市场中所占的份额:④增加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本国提供的服务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包括对国内产业在服务产品总量、国内商业存在或服务提供者总量、服务产品销售水平、市场份额、利润与亏损、就业等方面的影响;⑤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在确定其他国家或地区服务提供者向本国提供的服务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不得将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本国提供的服务增加以外的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归因于其增加。对严重损害威胁的确定,应当依据事实,不能仅依据指控、推测或者极小的可能性。

3、因果关系。对服务贸易实施紧急保障措施的第三个条件应该是服务进口增加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得做出实施紧急保障措施的决定。在这一因果关系中包含了两层因果关系:第一层因果关系即承担GAPS义务后的未预见发展与服务进口增加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二层因果关系即服务进口增加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问的因果关系。如果服务进口增长之外的因素也正在造成国内服务产业的损害,则该损害不得归因于服务进口的增长。

(二)程序规范应涵盖的内容

1、调查,调查是实施保障措施的必要步骤。为了确保正当和公正的调查程序,《保障措施协议》第3条专门就调查程序做了规定,要求各成员的调查必须遵照确定的程序进行,遵守GATT1994第10条有关透明度的规定。为此,调查主管机构应该向所有利害关系方做出合理的公告,为他们提供陈述意见和抗辩的适当机会,同时考虑各方对实施保障措施的看法,调查结束后,主管机构应当公布调查结果,并做出合理的结论。服务贸易的保障措施也必须在调查确认的前提下才能实施。因此,实施调查是服务保障措施的第一步。由于主管部门更能从全局把握服务行业是否受损以及受损程度,因此调查应当既可以依国内产业申请进行,也可以由主管部门依职权主动发起。

2、通知,为了加强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对各成员保障措施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的监督,《保障措施协议》要求各成员就一些重要事项向保障措施委员会通报,包括现行涉及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行政程序;发起调查的原因和调查的结论。成员应在一项拟采取的保障措施生效前通知保障措施委员会,当然并不要求成员披露损害其法律实施、公共利益或影响商业秘密的机密数据。

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完全可以参照上述标准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当然也包括了给利益关系方的通知。

3、磋商与仲裁,《保障措施协议》要求拟采取保障措施的成员与有实质利益关系的成员进行磋商。毕竟保障措施是对已生效的规则和承诺的违背,磋商是必要的尊重;通过磋商还有望使各方达成谅解,避免贸易摩擦:涉及到的补偿问题也需要相关利益方之间的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磋商程序当然可以借鉴《保障措施协议》的规定。能以磋商解决矛盾固然最好,但由于服务贸易领域补偿形式比较复杂,因此关于补偿的磋商往往难以达成统一意见,这时就需要引入仲裁。保障措施下的补偿与GATS第21条项下的补偿性质相同,都是因修改或撤销承诺对其他成员造成不利影响而给予相应补偿,因此服务贸易的保障措施规范中应当纳入仲裁的规定。

4、保障措施的期限与复审,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应超过4年。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延长,例如保障措施对于防止或者补救严重损害仍然有必要,有证据表明相关国内产业正在进行调整等,则全部实施期限不得超过10年。如果某一保障措施适用期预计超过1年,应在适用期内按固定的时间逐渐放宽该措施;如果实施期超过3年,必须进行中期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撤销或加快放宽措施。中期审查的内容包括保障措施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国内产业调整情况等。

应急管理保障体系与措施第4篇

1.2 编制依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其实施若干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管道燃气因各种原因产生必要组织实施临时管理(接管)的事件。

2.统筹兼顾,协调处置。各级政府部门在市管道燃气临时监管应急程序指导下,密切协调,统筹兼顾,服从调配,形成合力,保障重点。

3.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保障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因违法行为、破产,或单方提出解除协议造成的事件。工业企业为生产、生活配套的自用燃气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需要的用气,不适用本预案,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临时管理、接管规定及形成条件

一、根据《省燃气管理条例》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进行招标等工作,确定新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并组织实施临时管理:

(一)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

(二)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临时管理期间,被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接受临时管理,保障正常供气。

二、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一)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二)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协议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四、获得特许经营企业依法申请破产的。在未确定新的特许经营企业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3 机构组织与职责

3.1 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市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市建设局局长、市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发改局、经贸局、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司法局、物价局、广电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总指挥部设在市政府总值班室。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参与组成。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3.2 工作职责

3.2.1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应急处置的相应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制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工作职责分工:

(1)市建设局:负责事件监控;保证本市居民,重点是市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负责需要重新招标,确定新的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方案。

(2)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清查企业经营的违法行为。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紧急情况下动用财政资金应急使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资产保护。

(4)市司法局、监察局:负责政府部门需求的司法服务,行政监察或案件案件查处。

(5)市发改局、经贸局:负责因事件造成需要与国家、省、市发改、商务等部门协调调拨燃气解决供应紧缺急需调配。

(6)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负责临时管理(接管)安全生产监管。

(7)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应急的治安保卫、可疑因素的排查和事故防范监控工作,涉及刑事案件处理;负责因管道燃气引起的消防事故救急处理。

(8)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新闻单位:在应急状态下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的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新闻的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事件应急新闻通稿;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正常对待和应对突发事件。

(9)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务人员权益保障、工伤劳保理培协调工作;

(10)燃气企业、储配库(站):服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气源调配,保证因临时管理(接管)所需供气。

(11)各乡镇政府负责属地安全保障、事件调查协助工作。

3.2.2 市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事件信息监控、预警监测、情况收集、预警分析和工作报告;

(2)依据应急事件等级,提出预警方案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批;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实施临时管理,保障重点;

(4)提出应急处置意见,供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策;

(5)负责应急事件情况反映,应急解除,并总结应急处置情况,上报、省相关机构。

4.事件分级

依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因素或其它情况造成后果程度,由低至高启动实施临时管理(接管)应急预案。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事件分为三级:Ⅲ级(蓝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表示。

(一)Ⅲ级预警(蓝色):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于初步状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相应预案即可处置的事件。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启动“蓝色”预警: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私自正在与其他企业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或者正在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燃气运行存大重大安全隐患,但还未造成事故。

(二)Ⅱ级预警(橙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事件的处置需向分管副市长报告。《省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情况之一发生时,启动“橙色”预警。

(三)Ⅰ级预警(红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而且造成燃气供应和重大公用安全的隐患的需向市政府报告。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启动“红色”预警:违法企业经营者逃避事实,转移资产资金,停止经营,相关人员均外逃,公司处于无人经营管理情况状态,燃气供应及安全管理处于紧急状况。

5 应急处置措施

5.1 应急处置原则。

发出蓝、橙、红色应急预警信号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自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保持日常通讯畅通。进入紧急状态后,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保障重点”的总原则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5.2 应急处置措施。

1.蓝色(Ⅲ级)预警处置措施:市燃气主管部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1)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介入事件调查;(2)依法责令违法企业整改处理;(3)提出事件处理方案;(4)责令经营企业保障管道燃安全和正常供应。

2.橙色(Ⅱ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议,分管副市长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临时管理(接管)职责方案,并组织实施;(3)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

3.红色(I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II级、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3)在上级政府批准下启动重新进行招标各项工作。

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根据应急事件等级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市政府决定预警解除,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并通过新闻媒体解除公告。

7 后期处置

(一)总体评价。

1.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应急解除后做出书面报告报市政府。

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突发事件原因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二)调查报告。

1.管道燃气临时管理应急处置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2.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预防事件再次发生的建议。

(三)法律诉讼。

因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政府财产损失、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依法对经营企业和违法责任人进行法律诉讼及提出赔偿。

8 应急保障体系

1.安全隐患处置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安全隐患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进行,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出现燃气安全事故时,启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市场供应事件按《市城镇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程序进行。

3.应急控制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应向分管副市长报告,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进行,启动应急控制保障措施:

4.政府处置保障体系。当必须启动I级预警启动时,事件的处置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并紧急启动政府救援保障措施:

(1)政府相关部门协助临时管理;

(2)重新制定招标方案,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3)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新的管道燃气企业;

应急管理保障体系与措施第5篇

[关键词] 自然灾害 应急物流 构建

一、自然灾害下应急物流体系的构建

应急物流是指为应对重大疫情、严重自然灾害、军事冲突等突发事件而对物资、人员、资金的需求进行紧急保障的一种特殊物流活动。它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非常规性,以及弱经济性等特点。应急物流包括由突发性因素产生的应急物流需求和满足这些物流需求而进行的应急物流供给活动。

我国目前应急物流存在的主要问题:(1)我国现行的应急物流保障机制具有以行政命令为主要手段、不计物流运作成本和代价高昂的特点。(2)应急物流配送指标体系不健全,配送方式欠灵活,交通运输存在较大问题。(3)应急物流信息化程度偏低难以满足应对紧急状态的要求。(4)应急物流指挥体系不完善,军地物流服务保障自成体系、各自为政。

1.利用先进信息技术进行应急物流管理

GIS主要用于支持地理查询及最终的空间决策。GIS在应急物流中的价值在于将设计用来做决策支持的技术整合到一个对于大量重大空间决策有迫切需求的领域所产生的利益。由于这个原因,最近几年里,GIS 在应急物流中的应用变得非常活跃。利用信息技术和GIS有效地改善应急物流。

2.由政府和港口经营组织及社会力共同参与的应急组织系统

这种应急组织系统通常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公共组织、新闻媒体、港口及临港企业、港口腹地的相关组织等主体,政府与港口组织共同制定应急计划并且明确分工, 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突发事件由政府出面协调处理一般性事故事件由港口出面组织协调处理。

3.把社会物流纳入到应急物流体系

(1)推动物流的社会化功能的全面发展,让全社会认识到物流的社会价值;(2)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特别是物流部门与非物流部门的协调机制;(3)中国应急物流机制的建立,还有赖于专业第三方物流和逆向物流产业的发展。

4.建立应急物流保障机制

(1)监测预警及应急预案机制。监测与预警是一切应急事件救援、处置、处理的基础,各级职能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收集、归纳、整理、分析相关信息,并将有关信息上请下达,形成联动。对早期发现的、影响可能较大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灾害性突发事件,应通过主管领导或管理部门会同卫生、防疫、地质、气象、消防、防洪、环保等有关专家进行风险预测评估,提供预警意见,及早采取应对措施。

(2)全民动员机制。应急物流中的全民动员机制可通过传媒和通信告知民众受灾时间、地点,受灾种类、范围,赈灾困难情况,工作进展,民众参与赈灾的方式、途径等。

(3)政府协调机制。紧急状态下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主要包括:对各种国际资源、国内资源的有效协调、组织和调用;及时地提出解决应急事件的处理意见、措施或预案;组织筹措、调拨应急物资、应急救灾款项;根据需要紧急动员相关单位生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采取一切措施和办法协调、疏导或消除不利于应急物资保障的人为因素和非人为障碍。

(4)应急基金储备机制。应急物流活动中的资金流是不可忽视的管理环节,尽管国家每年都从财政预算中预留部分资金用于重大突发性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对与处理,但这无疑是杯水车薪。应急基金能否可以像养老保险基金一样纳入社会保险值得探索,当然接受社会捐赠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形式。应急基金的筹措和管理无论方式如何,法制化、规划化和经常化是十分重要的。

5.建立军地物流一体化下的应急物流

加强基于军地物流一体化下应急物流的建设是一项针对性强的有效措施。具体的应急保障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一是地方直接应急保障,军方支援。地方直接应急保障适用于较小规模和范围的紧急情况,如局部地区的水灾、干旱、泥石流、塌方等。灾情发生时,由地方政府组成应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救援, 并向军队请求必要的援助。二是军方直接应急保障,地方支援。这种方式多适用于平时部队训练、演习和小规模武装摩擦期间。三是军地联合应急保障。这种应急保障模式应用范围广泛。在发生大规模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时国家应当迅速启动国家应急系统,建立应急指挥中心,果断采取措施加以应对。军地双方在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密切配合,互相支援,发挥各自物流系统的优点,实现国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

6.加强交通运输保障

(1)完善应急物流交通运输动员法规体系,使全社会的物流交通保障力量“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构建应急物流交通运输动员法规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着眼于经济建设和应急的双重需要,优先抓好敏感地区,如洪涝易发区、地震频发区等地区的应急物流交通运输动员法规体系建设。

(2)抓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应急物流交通运输保障的全程顺畅。一要建好路网。交通路网建设在满足经济建设需要与国防要求上是一致的,完全可以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战备效益结合起来。二要建好衔接工程。所谓衔接工程,主要是联接铁、公、水、空、管道各运输渠道,与运输密切相关而又不纯属运输线路的工程设施。为提高应急能力,衔接工程的建设标准一定要高。

二、结论

本文针对我国自然灾害较多的情况,提出了建立应急物流体的一些建议。加强应急物流的保障机制,建立军地一体化的物流体系,交通上的保障,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等方面构建有效的应急物流体系。

参考文献:

[1]李静宜:GIS在应急物流中的应用[J].商场现代化,2006,481(10):117~118

[2]尹传勇:浅析我国应急物流研究现状[J].法制与社会,2007.5:743-744

[3]欧忠文:应急物流保障机制研究[J].物流技术,2005,9:13~14

应急管理保障体系与措施第6篇

随着医院管理不断发展和需要,医院信息化的需求越来越大,相应地,医院也对信息化的依赖性越来越强。

目前,从病人进入医院挂号开始,到病人就诊、收费取药,从住院、医嘱、手术、记帐、出院结算都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同时病人费用的结算直接与多个医保单位联网并实时结算,还有像检验科、B超图象等直接与医疗诊断相关的系统,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因此,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将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行,影响到病人的利益和人民的健康,必须高度重视。

但是,要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除了高度重视和必要的设备、资金投入外,还必须要有应急措施。首先,医院信息系统所使用的设备不是万无一失的,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打印机等都有可能出现故障;其次,目前的软件还是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软件故障;第三,存在受计算机病毒及黑客的攻击可能,引起系统故障甚至系统瘫痪;第四,火灾、停电等外界不可预见的问题;第五、关键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等)检修、更新。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套完善、可行的医院信息系统应急措施,避免出现故障时措手不及,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

1、应急措施制定原则

当系统出现故障时,为了尽快的作出响应,将损失减少到最少,通过应急措施,继续保证医院各项业务地顺利进行,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数据的安全可靠。

本应急措施制定时,遵循了以下原则:

① 重点部门原则。重点部门、关键业务必须得到重点保护,制定应急措施时,应合理安排人力资源、设备资源。

② 重点设备原则。对一些牵涉面较大的设备(如主服务器、主交换机、磁盘阵列等)必须得到重点保护,应该使用双份。

③ 风险优先原则。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对有可能造成损失的系统,优先制定应急措施,并在发生问题时优先启动、优先恢复。

④ 完整性原则。应急措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含了预防防范性、应急处理措施、触发条件、启动、恢复措施等。在制定应急措施的同时,必须考虑到成本及可能遇到的风险(其中包括医院信誉、社会影响等风险),达到较好的性价比。

⑤ 有效性原则。必须保证应急措施的切实有效。

⑥ 可操作性原则。应急措施涉及到日常工作的各个部门,具体的应急措施要简单、准确。

⑦ 可恢复性原则。待故障排除或系统恢复后,对于启动应急措施后至恢复前的数据应该能够得到恢复,并与前后数据保持一致。

实施本应急措施时的基本原则:对外保证病人的正常就医,对内帐务不错,秩序不乱,业务不停,措施有效。

2、 发生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可能产生的后果风险对医院影响的严重性,我们用打分的形式来进行量化。

3、应急措施执行原则

为了确保医院业务的正常开展,本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网络信息安全职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层层抓落实。为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做到领导到位,科室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实行专人专责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特制定本措施。

二、应急类型

共分门急诊、住院、网站和其它系统四大块,门急诊应急启用前故障延时为25分钟,住院应急启用前故障延时为45分钟,即在以上两时间内无法排除故障的,须立即进入相应应急措施,以保障病人就医流程的正常运行。网站应急启用,何时发现何时启用应急。

三、信息科信息系统应急措施

信息科,风险等级:4级(灾难性)

1、接到应用科室故障电话,按如下方式进行排查:

1)、网络设备出现故障

1.1中心交换机采用2台H3C,互为备份。出现故障时,紧急采用备 用交换机。

1.2汇聚层交换机、接入层交换机出现故障时,更换交换机。

1.3光纤出现故障,确认如是物理故障,请公司融接光纤。

1.4双绞线故障,确认是物理故障,更换或重新布线。

2)、电力因素

2.1如停电(采用电力应急措施),对于没有UPS的终端,采用手工。

2.2定期检查UPS使用情况,保证供电正常,当中心服务器UPS供电超过1小时后仍无法正常供电,全院采用应急措施。

2.3当楼层交换机房停电,该楼层全部手工。

3)、服务器出现故障

HIS系统采用双服务器,双工,每二周相互切换主从服务器,保证发生一台服务器故障后,另一台能够切换,LIS、ERP服务器单机。

3.1 服务器硬件故障。启用备用服务器,保证医院关键业务的正常运行。

3.2 计算机病毒引起系统崩溃。查、杀每个工作站病毒,启用备用服务器,保证关键业务部门的正常运行。

3.3 LIS服务器出现故障时,信息中心紧急采用备用服务器。

4)、数据安全

建立一磁盘阵列,实行数据备份。备份策略为:备份服务器每10分钟做日志备份一次,每天全备份一次。主从服务器全备份1次。每日检查数据备份情况。

4.1磁盘阵列硬盘故障。更换热插拔硬盘。

4.2整个磁盘阵列故障。用普通交换机替代,保证关键业务。

4.3数据丢失。从备份硬盘中恢复最近的备份数据。组织人员补充备份数据之后至当前的丢失数据。(如是医保数据,可以从医保中心取得。)

5)、其它不可预知的因素

如(雷击、黑客等)造成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全部不能运行或部分科室不能使用时,则立即排查相关设备是否还可使用。

2、确定故障25分钟内无法解除的,立即电话上报门诊部负责人,由其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确定是否进入门诊应急措施。

3、确定故障45分钟内无法解除的,立即电话上报应急小组副组长,由其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确定是否进入住院应急措施。

应急管理保障体系与措施第7篇

1.编制目的。简要阐述编制应急预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如建立机制、加强管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减少灾害、保障安全等。

2.编制依据。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上级相关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适用城区内符合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级别限定要明确,针对性要强。

4.工作原则。要求明确具体。如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快速处置,依靠科技、协同应对,平战结合、公众参与等原则。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根据处置突发事件实际设立应急指挥机构,详细列明指挥机构的组成单位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并要明确其职责。

(三)运行机制

1.预防预警机制

(1)预防与监控。确定预警信息监测、收集、报告和的方法、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预测与预警。建立相关预测预警系统,明确预警级别的确定原则、信息确认与程序等。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

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的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2.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规范突发事件发生时,信息的报告程序、时限、要报告的内容等,并根据相关级别做出有效反应。

(2)应急响应行动。根据突发事件级别确定响应主体,明确应急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明确相应级别指挥机构工作职责、权限和要求。

(3)指挥和协调。按单位职责为主原则,建立统一领导下的以突发事件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明确指挥机构的职能和任务。

(4)处置与救援。制订详细、科学的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技术方案、处置措施,明确各级指挥机构的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的救援职责、救援保障等。

(5)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状态解除的机构及程序。

(四)恢复重建

1.善后处置。明确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救助制度的建立,以及做好卫生防疫、保险理赔工作等。

2.调查与评估。对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经过、处置过程以及引起的后果、造成的损失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3.恢复重建。明确灾后进行灾害分析评估、工作总结等。

(五)应急保障

1.应急抢险队伍保障。要求列出各类应急抢险队伍详细名单表,明确防汛抢险队信息联络人员,加强应急指挥与抢险队伍的信息联系,形成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应急抢险工作快速、高效运转。

2.财力保障。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管理监督措施,制订应急状态时经费的保障措施。

3.物资保障。包括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明确具体的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流程的技术方案储备。

4.通信保障。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5.医疗卫生保障。包括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卫生疾控机构能力与分布,各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被调用方案等。

6.交通运输保障。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信息,紧急情况下的交通工具征用方案,交通管制方案和线路规划等。

7.人员防护。要有明确的应急避险场所、

应急避险路线,应急预案要有人员疏散方案及救援人员安全措施等。

(六)监督管理

1.应急预案演练。包括应急处置演练的工作要求等。

2.宣传和培训。包括相关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和培训的工作要求等。

3.责任与奖惩。明确奖励对象、方式及责任追究程序等。

(七)附则

1.名词术语解释。应急预案中专用名词、术语解释。

2.应急预案管理与更新。明确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备案制度、评审与更新方式方法和主办机构等。

3.应急预案解释部门。应急预案批准机关、印发机关和解释部门。

4.应急预案实施时间。应急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一般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八)附件。

二、编写应急预案基本要求

主管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符合预案及公文编写基本要求,并符合以下规范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符合我市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要与国家、省、市相关应急预案衔接。应急预案的制订要与已有的预案保持连贯,不能产生冲突。

(三)应急预案要符合公文规范:

1.单位名称应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结构层次序数,如第一层为“1”,第二层为“1.1”,第三层为“1.1.1”,第四层为“(1)”。

3.预案中的数字除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