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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的特点(合集7篇)

时间:2023-06-25 16:04:10
基金投资的特点

基金投资的特点第1篇

    (1)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专家运作,管理并专门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基金。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基金资产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管理公司配备了大量的投资专家,他们不仅掌握了广博的投资分析和投资组合理论知识,而且在投资领域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

    (2)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投资者是通过购买基金而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与直接购买股票相比。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不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只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投资者若直接投资于股票、债券,就成了股票、债券的所有者,要直接承担投资风险。而投资者若购买了证券投资基金,则是由基金管理人来具体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进行证券的买卖活动。因此,对投资者来说,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证券投资方式。

    (3)证券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小、费用低的优点。在我国,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证券投资基金最低投资额一般较低,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多买或少买基金单位、从而解决了中小投资者"钱不多、入市难"的问题。

    基金的费用通常较低。根据国际市场上的一般惯例,基金管理公司就提供基金管理服务而向基金收取的管理费一般为基金资产净值的1%--2.5%,而投资者购买基金需缴纳的费用通常为认购总额的0.25%,低于购买股票的费用。此外,由于基金集中了大量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通常也能在手续费方面得到证券商的优惠,而且为了支持基金业的发展,很多国家和地区还对基金的税收给予优惠,使投资者通过基金投资证券所承担的税赋不高于直接投资于证券须承担的税赋。

    (4)证券投资基金具有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好处。根据投资专家的经验,要在投资中做到起码的分散风险。投资学上有一句谚语:"不要把你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然而,中小投资者通常无力做到这一点。如果投资者把所有资金都投资于一家公司的股票,一旦这家公司破产,投资者便可能尽失其所有。而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汇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小额资金。形成雄厚的资金实力,可以同时把投资者的资金分散投资于各种股票,使某些股票跌价造成的损失可以用其他股票涨价的盈利来弥补,分散了投资风险。如我国最近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换言之,如果某基金将其8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股票的话,它至少应购买8家公司的股票。

基金投资的特点第2篇

关键词:对冲基金 投资策略 特点

“对冲”一词原本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通过同时买入和卖出证券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1949年美国记者琼斯创立了第一支对冲基金,买入被低估公司的股票,同时卖出被高估公司的股票,加上利用杠杆交易,获取了高额的回报。这样的投资策略无论市场涨跌都能获得绝对收益。当市场上涨时,被低估公司的股票上涨幅度大于被高估公司股票的上涨幅度,整体而言是获利的。相反,当市场下跌时,被高估公司股票的下跌幅度大于被低估公司的下跌幅度,总体而言依然是获利的。琼斯的多空头并非完全对冲,由于他相信股票价格长期来看处于上升趋势,他持有净多头。琼斯的这一投资策略被称之为股票多空头策略。琼斯认为,虽然经济情况不好预测,但通过对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的分析,是能够寻找出低估与高估的公司。这样的投资组合的收益率的波动性小,虽不能保证很高的收益率,但是可以通过杠杆来放大,同时投资组合的方差变小,也就是风险变小,实现了低风险下的高收益。

琼斯的对冲基金神秘运作数年后才被人得知,而后被广为效仿,对冲基金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琼斯的投资策略显然具有对冲的性质,买低卖高,所以称之为对冲基金。但是随着对冲基金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多种多样的投资策略,很多对冲基金不具有或不明显具有对冲的特点,“对冲基金”一词也就只具有名义上的意义了。

一、对冲基金的特点

目前,存在着很多对冲基金,不尽相同,但一般具有如下特点:(1)私下募集:这样可以有效的规避监管,无需受监管部门在杠杆使用、能否做空、披露信息、衍生品使用方面的限制。对冲基金的投资人一般来自高净值的人群。但近年,机构投资者对对冲基金的投资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大有赶超个人投资者之势。(2)投入自有资金:对冲基金经理通常将自有资金投入对冲基金,这样能够使基金经理和投资人的利益保持一致。对冲基金经理作为一般合伙人管理基金,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分红权,但是不参与经营,提高了对冲基金的运营效率。(3)收取15%-20%的业绩奖励费:除了像共同基金那样收取管理费之外,对冲基金经理通常对基金的收益收取15%-20%的业绩奖励费,这样更大程度的激励基金经理提高业绩,同时也吸引大批优秀人才进入对冲基金行列。(4)操作隐蔽:对冲基金不像共同基金那样需要公开披露有关信息,同时基金经理通常与投资人约定享有极大的操作自由,不必向投资披露投资策略和方式。(5)投资工具灵活:除传统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外,对冲基金还运用如期货、期权、掉期等各种衍生工具,或者他们的组合,使用的投资工具广泛而灵活。(6)使用杠杆,可以卖空:对冲基金充分利用杠杆和卖空技术,杠杆可以放大资金量,杠杆使用从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不等,形成强大的力量。透过期货、期权、融资融券等方式卖空可以在资产被高估或者市场下行的情况下获利。宏观对冲基金,如索罗斯的量子基金透过杠杆和卖空的方式可以对全球金融市场产生重大的影响。(7)数量化投资:对冲基金运用复杂的数学模型来做投资决策,在对投资进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减少风险,增加回报。

二、对冲基金按照投资策略的分类

(一)市场中性策略

市场中性策略又称为证券套利策略或相对价值策略,利用市场的非均衡进行套利。当基金经理认为两种相关资产的价格偏离合理的区间时,买入被低估的资产,同时卖空被高估的资产,当两种资产价格回归均衡时获利。买入和卖空的资产在金额上应做到严格匹配,这样才是市场中性的,即与市场的涨跌无关。市场中性策略又可细分为固定收益套利和股票市场中性策略。固定收益套利基金投资于各种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等,利用相关债券之间出现的不均衡价差寻找投资机会。股票市场中性策略利用相关股票之间出现的不均衡价差获利,将市场风险完全对冲。

(二)股票多空头策略

与股票市场中性策略略有不同,股票多空头策略一般持有净多头,也就是说,买入的金额大于卖空的金额,认为市场是向上的。此外,在买入股票的同时,为了防止下跌带来的损失,除了通过卖空相关股票外,还可以买入此股票的看跌期权,这样当股票下跌时,亏损的最大金额就是看跌期权的执行价与买入股票价格的差。由于买入期权的成本通常较高,所以基金经理大都采用卖空相关股票的方式来规避下跌的风险。相反,在卖空股票的同时,为了防止价格上升带来的损失,可以通过买入看涨期权的方式来进行对冲。

(三)卖空型策略

此策略寻找被高估公司的证券,通过卖空此类公司的证券,待证券价格回归正常时获利。对冲基金通过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真实性、市场前景等方面判断公司是否被高估。比如,通过分析公司的财务报表,再加上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冲基金发现公司有财务造假的情况,虚增利润,从而导致股价被高估。此时对冲基金首先做空此公司的股票,然后将公司财务造假的情况宣布出去,造成公司股价下跌,对冲基金获利了结。卖空型基金通常持有净空头或者纯空头。前者会持有一部分多头,后者则纯粹的持有空头头寸,风险也较大。

(四)宏观策略

运用宏观策略的对冲基金称之为宏观对冲基金,此类基金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全球各国的宏观经济指标,在全球范围内寻找金融资产出现的价格错配情况,通过货币、利率、债券、商品等工具进行投资,充分利用杠杆将资金量放大数倍,以达到与一国金融当局对抗的能力。宏观对冲基金可以运用两国之间的汇率不均衡进行投机获利。当一国实行固定汇率时,由于出现了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等情况,导致此国货币被严重高估,但由于固定汇率的限制,此国货币不能贬值,宏观对冲基金便趁此时机大量抛空此国货币,从而给此国货币造成巨大的贬值压力,直至此国宣布本国货币贬值,对冲基金获利了结。宏观对冲基金的典型代表是索罗斯的量子基金。索罗斯在1992年就是利用英镑与德国马克之间的汇率失衡通过卖空英镑的手法狙击英镑成功,获得了大量收益。索罗斯在1997年狙击泰铢时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在香港市场和俄罗斯市场则以失败告终。

(五)事件驱动策略

事件驱动策略又称之为特殊事件策略,利用公司发生的特殊事件进行投资获利,比如合并、重组、股票回购等事项,此策略主要包括兼并套利策略和不幸证券策略。(1)兼并套利策略投资于各种兼并收购事件,比如杠杆收购、要约收购等。一般认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价格会上升,收购公司的股票价格会下降,所以对冲基金在做多被收购公司的同时,做空收购公司,当股票价格如预期那样变化的时候,便能获得收益。(2)不幸证券策略是指投资于那些面临破产、重组以及其他危机情况公司的证券,当这类公司摆脱危机情况后,证券价格随之上升,对冲基金便能获利。由于此类证券属于较低等级,其他类型的投资基金较少参与,从而此类证券的价格会更低,对冲基金能以极低的价格买入,待情况逆转后获得可观收益。但是,此种投资策略也面临较大的风险,如果危机公司未能走出低谷,对冲基金将面临较大损失。

(六)新兴市场策略

此种策略的对冲基金投资于经济增长速度快、增长潜力大的新兴市场国家,获取高额的回报。新兴市场国家一方面发展快,另一方面在制度上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漏洞较多,信息传递效率低从而价格变化不够及时,这就给了对冲基金更多的机会在合适的价格投资,最终获得巨额收益。新兴市场策略与宏观策略存在重叠之处,宏观对冲基金往往利用新兴市场国家的制度缺陷,攻击一国的金融体系,达到获利的目的。

(七)基金的基金型策略

该策略指对冲基金投资于其它的对冲基金,以使投资多样化,减少风险,增加回报。具体而言,该策略又可分为两类。(1)一只大型基金又分成若干子基金,每个子基金由一名对冲基金经理管理,不同的子基金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或投资于不同的资产,若干子基金构成的大型基金在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面均实现了多样化。(2)一只对冲基金不分成若干子基金,由一名基金经理管理,该基金经理将资金投资于不同特点的对冲基金,从而获得更加稳定的回报。基金的基金收取双重管理费和业绩奖励费,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要支付比例更高的费用。大型基金由于规模庞大,自身的管理能力有限,所以较多采用基金的基金型策略,这也是大型基金的一个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张杨.宏观型对冲基金的经营策略分析[J].特区经济,2009,1

[2]张树德.对冲基金的定义与分类[J].财会月刊(理论),2008,12

基金投资的特点第3篇

证券投资基金是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必须由合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垦金管理入必须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投资人享受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也承担亏损的风险。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有。

(1)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专家运作,管理并专门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基金。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基金资产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管理公司配备了大量的投资专家,他们不仅掌握了广博的投资分析和投资组合理论知识,而已在投资领域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

(2)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投资者是通过购买基金而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与直接购买股票相比。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不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只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投资者若直接投资丁股票、债券,就成了股票、债券的所有者,要直接承担投资风险而投资者若购买厂证券投资基金,则是由基金管理人来具体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进行证券的买卖活动。因此,对投资者来说,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证券投资方式。

(3)证券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小、费用低的优点。在我闺,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证券投资基金最低投资额回。般较低,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多买或少买基金单位、从而解决了中小投资者“钱不多、人市难”的问题。

基金投资的特点第4篇

关键词:储蓄;投资;资金流量表;间接融资;直接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0)09-0005-04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相对世界上其他国家而言具有较高的储蓄率和较高的投资率。表1显示了1978年以来历年的储蓄率和投资率,这里的储蓄率定义为支出法下国内生产总值减去最终消费之后的差额与支出法下国内生产总值之比,投资率定义为资本形成总额与支出法下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表中显示我国的储蓄率与投资率一直就较高,而且在波动中还不断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储蓄率的上升趋势更为明显。我们还注意到,储蓄率在大多数年份(31年中有23年)都超过或至少等于投资率。这意味着总供给大于国内总需求,有一部分资源(各种商品和劳务)以净出口的方式输出到国外,表现为大多数年份出现经常项目顺差。

对此,学术界作了很多的分析和探讨,得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观点,但那些文献采用的数据基本上都是早些年份的。本文侧重于利用近几年(2004年以来)的数据,来分析我国储蓄和投资在数量和结构方面的一些最新趋势和特点,并探讨其原因及涵义。

表1显示,我国本来就较高的储蓄率近几年又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从2003年的43.2%上升到2008年的51.4%,投资率也有进一步的提高,从41%增加到43.5%,储蓄与投资的差额不断扩大,反映为贸易顺差越来越大。

一、储蓄率快速提高的原因分析

本文从各部门储蓄的变动趋势来分析近几年国民储蓄率快速提高的原因。这里的国民储蓄率计算口径和上文稍有不同,利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的数据,我们把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居民和政府四个部门各自的储蓄量加总,再除以国民可支配收入得到国民储蓄率。前文计算储蓄率用到的分子和分母分别是支出下法国内生产总值减去最终消费支出的差额和支出下法国内生产总值,和这里所用的分子和分母在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计算出来的比率值也有些许差异,但在反映储蓄率的高低及变动趋势方面是相似的。我们只需比较一下表1和表2中近几年的储蓄率数据就会发现这一点。表2中各部门的储蓄率等于各部门储蓄量除以国民可支配收入,其中,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两个部门的储蓄率可以合计得到企业部门的储蓄率。本文虽然主要侧重于分析近几年的情况,但表2(包括以下各表)也列出了2004年以前一些年份的数据,这样做是为了便于比较。

表2的数据显示,我国近几年的国民储蓄率从2003年的42.90%大幅提高至2007年的50.88%,从各部门的储蓄变动情况来看,国民储蓄率的提高主要归因于三点。一是企业储蓄率从2003年的15.47%跃升至2004年的21.79%和2005年的20.04%,接下来的两年虽有所下降,但仍比2004年以前高出几个百分点。二是居民储蓄率从2004年到2005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从18.30%上升至21.16%,增加了2.86个百分点。之后的几年缓慢增加。2007年达到21.82%。三是政府储蓄率在2007年上升至10.64%,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最高的一年。

企业储蓄率提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企业总体盈利能力近几年快速提升,2004至2006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年增长率为38.1%,22.6%和31%,2007年1-11月份实现利润同比增长36.7%。为进一步考察居民储蓄增加的原因。这里采用李扬和殷剑峰(2007)的分析思路,把部门储蓄率分解为部门储蓄倾向与部门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的乘积,其中,部门储蓄倾向等于部门储蓄除以该部门可支配收入。表3列出了居民和政府两个部门储蓄率的分解情况。表3的数据显示,相对2004年以前而言,2004年以来居民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占比有相当幅度的下降,但是,居民储蓄倾向却在不断上升且幅度更大,这就决定了两者的乘积即居民储蓄率呈增加的趋势。2000至2007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为5.90%,6.84%,11.30%,8.24%,26.05%,18.44%,14.39%,19.20%,近几年增速明显大幅加快。根据消费和储蓄的宏观经济理论,随着收入的快速增长,收入中用于储蓄的份额即储蓄倾向应该会越来越大,我国居民储蓄倾向近几年的表现,与理论预测是比较吻合的。而政府储蓄率之所以在2007年达到近年来的新高,一是由于我国近几年财政收入增速明显加快,2000至2007年财政收入年增长率依次为17.0%,22.3%,15.4%,14.9%,21.6%,19.9%,22.5%,32.4%,使得政府的可支配收入占比在这几年不断提高,并在2007年达到近些年的最高点24.06%;二是政府的储蓄倾向也在2007年达到近几年的最高点44.22%,意味着政府储蓄比其可支配收入以更快的速度增长。

二、投资的部门结构变化及部门资金余缺率的变动

由表1知,我国投资率近年来一直保持在40%以上的高位,并在2008年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点

43.5%。在保持高投资率的同时,我们注意到投资的部门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表4显示,近些年来,企业投资在资本形成总额中的占比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与此相对应的是,住户投资的占比提高了几个百分点,政府的投资占比相对本世纪初来说虽有所上升,但幅度很小。

表5的数据显示,近些年,企业和住户仍分别保持资金赤字部门和资金盈余部门的地位。企业的资金缺口率在2004年有大幅度下降,但随后快速上升,在2006和2007年都达到了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以来的最高点,表明企业投资需要外源融资的程度显著增强。住户的资金盈余率在2004年达到近十来年的最低点54.04%,随后快速回升,2007年达到68.01%,和2004年以前的水平相近。表中颇值得注意的一个地方是,政府部门在2005年第一次由前十来年的资金短缺部门变成资金盈余部门,资金盈余率为18.45%,并快速上升至2006年的54.14%和2007年的66.62%,成为资金的净供给者。上文提到的我国财政收入年增长率近年来明显加快,无疑是政府变成资金盈余部门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储蓄转化投资的结构分析

长期以来,我国资金盈余单位(主要是居民),在把资金转让给资金赤字单位(主要是企业)使用时,主要是通过银行间接融资的渠道。下面考察一下近些年的融资结构是否有些变化。表6显示了我国非金融企业每年通过银行贷款和发行证券筹集的资金额,如果银行贷款和发行证券筹资量合计是100的话,那么发行证券筹集的资金所占份额自2004年以来在快速增加,依次是10.21,13.61,16.14,22.67,显然高于2004年以前的水平(2000年除外),表明直接融资的地位逐渐提高,融资结构有所改善。

但应该注意的是,近几年证券筹资额增加较快主要归因于股票筹资大幅增加,2005至2007年,非金融企业债券筹资量为2009.5亿元,2266亿元,2177亿元,基本没什么变化,而股票筹资额为1074.9亿元,2814亿元,5583亿元,呈快速增加之势。2006和2007年,股票发行筹资额大增的一个主要原因,显然是这二年股市呈大牛行情。

基金投资的特点第5篇

股权投资方式的特点:

1、资金来源广泛;

2、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

3、没有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法律依据】

基金投资的特点第6篇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特点;税务分析

近年来,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中,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迅猛,成为资本市场最活跃最受关注的主体之一。据清科集团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12月底,中国股权投资市场有限合伙人数量增至15,847家,可投中国资本量增至6.09万亿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不仅为上市公司、产业集团等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也逐步成为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私募股权投资,是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并且通过被投资企业的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的方式等,出售所持股份获利。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类型及运作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按其组织架构的特征,可以分为三类:有限合伙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一)有限合伙型基金及运作特点

基金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合伙人会议为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双方根据签订的《有限合伙协议》约定GP和LP 的权力义务。GP为基金管理人,全面负责基金的投资和运营,收入主要依靠管理费收入和项目退出的业绩分成收入,并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是出资人,不参与基金的管理,但对基金运作有监督的职责,LP以其出资额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型基金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由合伙人分别交纳所得税,从而避免双重征税的问题,激励机制有效、收益分配零号,目前是市场主流的私募基金运作模式。

(二)公司型基金及运作特点

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通常以有限责任公司方式发起设立,基金运作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机构相似。投资决策权力主要在董事会层面,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成为公司股东,享有参与管理、收益分配等股东权利。基金的重大事项依据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过程。公司型基金存在双重征税的弊端,项目决策效率不高,对团队的激励方面也相对欠缺。

(三)契约性型基金及运作特点

契约型基金,投资人签订基金管理人拟定的基金合同来设立的投资基金,合同通常有信托、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几种方式。契约型基金是一种投资,是一种信托关系。投资人作为基金的受益者,一般不参与管理决策。契约型基金不具有独立的法律资格,对外投资通常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对外投资,工商登记只能将股权登记在管理人名下。因此,契约型基金可能导致基金财产作为基金管理人财产,风险隔离能力较弱。市场上为回避这一劣势,在投资非上市股权时,通常用有限合伙企业做对外投资人,契约型基金作为LP方式存在。

二、不同类型私募基金的税务探讨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架构不同,其税收政策亦存在很大差异。私募基金主要涉印花税、增值税和所得税。随着2016年5月国家全面营改增之后,私募基金分类为其他金融服务业,原来以营业税征税的“基金管理费”改为增值税。下文主要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所得税涉税问题重点探讨。

(一)合伙型基金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根据“先分后税”的原则,基金层面不用缴纳所得税,对于投资人按照个人或有限公司的身份,分别交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由于现行税法没有对“合伙企业税法”,因此个人投资者以“个体工商户”名义还是以“自然人”在股权转让缴税方面差异较大,具体适用税率应参照地方政府对私募基金的税收指导意见。(见表1)

有限合伙型基金应关注各地政府的税后优惠政策,此外,根据国税总局2015年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公司型基金

在公司型私募基金中,投资人为企业则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投资人为个人则按照“先税后分”原则,在公司层面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分配给个人投资者,个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0%。(见表2)

公司型私募基金应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颁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契约型基金

目前,契约型基金由于税务政策的不完善,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条“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因此,从基金层面来看,契约型基金本身不具备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契约型基金不需缴纳所得税。由受益人缴纳所得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从投资人层面来看,如果投资人为机构投资者的,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企业投资者作为契约型基金投资人的,应当就获取的基金收益按25%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税。而若企业投资者所得税率低于或等于25%,则不需纳税;若企业投资者税率高于25%,则需补缴所得税。对于自然人投资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操作中,此部分收入由个人自行申报。

综上所述,三种类型的私募基金各有优劣,企业在发起设立私募基金时,应综合考虑不同基金类型的运作特点、拟投资项目的类型,尤其关注各地政府出台的鼓励私募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例如落户奖励、房租补贴、人才奖励等,选择税率优惠的地方作为注册地址,以提高私募基金的综合收益率。

参考文献:

[1]张松.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业务会计及税务处理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5(12).

[2]徐琨.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税务问题研究[J].财会学习,2012(10).

[3]黄克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政策解读[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5(27).

基金投资的特点第7篇

私募股权投资,是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并且通过被投资企业的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的方式等,出售所持股份获利。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类型及运作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按其组织架构的特征,可以分为三类:有限合伙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一)有限合伙型基金及运作特点

基金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合伙人会议为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双方根据签订的《有限合伙协议》约定GP和LP 的权力义务。GP为基金管理人,全面负责基金的投资和运营,收入主要依靠管理费收入和项目退出的业绩分成收入,并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是出资人,不参与基金的管理,但对基金运作有监督的职责,LP以其出资额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型基金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由合伙人分别交纳所得税,从而避免双重征税的问题,激励机制有效、收益分配零号,目前是市场主流的私募基金运作模式。

(二)公司型基金及运作特点

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通常以有限责任公司方式发起设立,基金运作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机构相似。投资决策权力主要在董事会层面,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成为公司股东,享有参与管理、收益分配等股东权利。基金的重大事项依据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过程。公司型基金存在双重征税的弊端,项目决策效率不高,对团队的激励方面也相对欠缺。

(三)契约性型基金及运作特点

契约型基金,投资人签订基金管理人拟定的基金合同来设立的投资基金,合同通常有信托、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几种方式。契约型基金是一种投资,是一种信托关系。投资人作为基金的受益者,一般不参与管理决策。契约型基金不具有独立的法律资格,对外投资通常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对外投资,工商登记只能将股权登记在管理人名下。因此,契约型基金可能导致基金财产作为基金管理人财产,风险隔离能力较弱。市场上为回避这一劣势,在投资非上市股权时,通常用有限合伙企业做对外投资人,契约型基金作为LP方式存在。

二、不同类型私募基金的税务探讨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架构不同,其税收政策亦存在很大差异。私募基金主要涉印花税、增值税和所得税。随着2016年5月国家全面营改增之后,私募基金分类为其他金融服务业,原来以营业税征税的“基金管理费”改为增值税。下文主要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所得税涉税问题重点探讨。

(一)合伙型基金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根据“先分后税”的原则,基金层面不用缴纳所得税,对于投资人按照个人或有限公司的身份,分别交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由于现行税法没有对“合伙企业税法”,因此个人投资者以“个体工商户”名义还是以“自然人”在股权转让缴税方面差异较大,具体适用税率应参照地方政府对私募基金的税收指导意见。(见表1)

有限合伙型基金应关注各地政府的税后优惠政策,此外,根据国税总局2015年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公司型基金

在公司型私募基金中,投资人为企业则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投资人为个人则按照“先税后分”原则,在公司层面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分配给个人投资者,个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0%。(见表2)

公司型私募基金应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颁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契约型基金

目前,契约型基金由于税务政策的不完善,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条“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因此,从基金层面来看,契约型基金本身不具备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契约型基金不需缴纳所得税。由受益人缴纳所得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