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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分析(合集7篇)

时间:2023-05-26 16:44:12
自然资源分析

自然资源分析第1篇

关键词:土地资源;水质;草原

引言:在上世纪60 年代初期,卫星遥感技术获得了体系化成长,逐渐成为观测技术领域的重要应用。卫星遥感技术的监测主体具有远程性,采取非直接接触形式,完成监测目标性能探测,具有探测结果的高效性、探测数据的准确性、探测应用的成本可控性、探测范围的规模性等优势。

1 在土地资源勘测作业事项中遥感技术应用表现

1.1 土地资源遥感应用范围

土地资源探测工作中融合遥感技术时,主要探测土地资源性能,关注土地资源数据动态变化,加强土地资源数据更新,便于从动态化、多样化等视角,完成土地资源属性探测工作,以期有效提升土地资源遥测工作的有序性、智能性。与此同时,遥测技术在土地质量检测、生态性测评等方面,获得了广泛应用,提升其遥感技术在土地资源相关单位的应用价值,为相关土地资源利用开发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升了土地资源保护效果,加强了土地资源相关决定的准确性。

1.2 获取土地资源信息

针对土地资源开展的遥测工作,以获取土地资源相关信息为重要项目。在获取土地资源信息期间,针对遥感数据实际获得了土地资源信息,比如时间、空间等,依据土地资源属性加以数据归类,提升土地资源信息获取的有效性。在信息处理期间,信息提取的方式,通常表现为两种,第一种方法为“目视归类法”,第二种信息提取方法为“人工智能分类法”。目视归类的提取应用,是以人工智能分类为基础衍生而出的新型应用技术。

此信息提取方法的分析流程为:针对遥感影像加以筛选,开展图像信息分析与甄别,在影像中完成标志设立,开展针对性判断与信息读取,完成数据图绘制与面积比例确定,加强影像图误差消除,综合开展精细化数据分析等。目视归类法,现阶段在全国范围的土地资源相关工作中获得了实践性应用,获取了相关有效的监测成果[1]。

2 在水资源勘测作业事项中遥感技术应用表现

2.1 获取水资源信息

获取水体信息时,遥测信息类别具体表现为:水资源分布情况、水资源面积测算等。针对此类信息获取程序,常用的信息技术包括:

以图像融合相关信息技术为基础,比如色彩设计、IHS与HPH变化、比值测算等,以此提升水体信息显示的直观性。

以光谱关系的应用基础,借助波段组合确定光谱规则的适用性,借助目视判断解读、阈值筛选等程序应用,精准获取水体信息。

以遥感指数法为应用基础,借助亮度、植被等指数遥测技术,在地面径流较少的区域,有效获取水资源信息。

在三种水资源信息获取途径中,遥感指数法的测量效果较为精准,获得了相关水资源行业的广泛认可。

2.2 水质监测

在监测水质情况时,分别从地面、航空等视角,完成水域质量情况探测,诊断水资源结构中的各项表现,比如反射、吸收等,以此确定水污染相关信息。一般情况下,水质遥测技术测定项目具体表现为:叶绿色含量、水体透明程度、悬浮物在区域水环境中的占比、有机物溶解处理效率等。高光谱遥测技术,获取的遥感数据,在水质检测工作中发挥出较为重要的作用。高光谱遥测技术展现的遥测数据,能够以曲线性质表现出水质定量遥感具体情况,为遥测数据获取增加了直观性、精细性。

3 在林草湿地资源勘测作业事项中遥感技术应用表现

3.1 遥测森林资源

针对森林资源开展的监测工作,主要面向森林灾害予以防范。森林灾害主要表现为:火灾、病虫害。在针对火灾安全事故开展遥测工作时,设定了卫星数据方位周期,形成了以气象卫星为基础的监测体系,运行状态稳定。针对病虫害问题开展的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是借助光谱反射现象,获取植物可能性产生的病虫害表现。利用机载高光谱完成遥感数据分析工作,能够在光谱曲线特征中确定相关植物种类的病症,比如灵芝茎基腐病。结合光谱曲线获取的遥测数据,精准确定植物健康性,以此完善森林资源防虫害工作体系。

3.2 遥测草原资源

利用第三代实用气象观测卫星、气象卫星程序传感器等技术传输的数据,获取植被、牧草等信息,判断草原资源生长与气象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由此获取区域牧草长势,发挥出遥测技术的应用价值。利用遥感技术,能够完成区域草原分布、长势情况的信息获取,为相关单位绿化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效支撑[2]。

3.3 遥测湿地资源

湿地资源在遥测期间,存在的工作障碍为湿地划分依据,相应提升湿地信息处理难度。现阶段,针对湿地资源监测工作,采取的是综合型监测方式,借助空间分辨率、光谱分辨率、遥感影像多种技术,协同完成监测工作,以此获取湿地资源的监测动态性,在神经网络分类法作用下,科学完成森林湿地类型划分,具有划分的精准性。

4 在矿产资源勘测作业事项中遥感技术应用表现

4.1 获取岩矿信息

针对岩矿信息开展的遥感测定工作,能够为地质学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在探测期间,采取岩矿信息识别、获取岩矿侵蚀变化情况、建设遥感找矿程序等形式,系统性开展矿产资源探测工作。矿物结构中包含的成分有晶体、阴阳离子等。此类物质在吸收光波后,形成了差异性光谱特征,借助此类光谱特征,采取相似指数、光谱角等形式,判断岩矿信息,提升信息获取的实效性。

4.2 监测矿山资源

监测矿山资源时,旨在为矿山开发相关作业程序提供指导信息。监测项目具体包括:开发区域具体情况,比如适用的开采形式、确定开采区域等;矿山区域地质条件,采场区域确定、统计废弃物数量等。借助高空间分辨率能够完成矿山资源的全面监测,获取可用的遥感数据,加强自动信息分类提取,结合人机数据交互,提升数据可读性,以期直观展现矿山环境的具体情况,为矿山开发相关事业增加科学指导。

结论:综上所述,在信息处理技术发展背景下,遥感技术相应获得了成熟化发展。现阶段,针对自然资源开展的探测工作,尚未制定较为完善的探测标准与行为规范,相关理论与应用研究,尚需深入研究,以期在实践探测活动中检验遥感技术的应用能力,使其应用获得完善,为自然资源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尤淑撑,何芸.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体系建设现状与发展展望[J].无线电工程,2020,50(05):343-348.

自然资源分析第2篇

价格构成是指“形成价格的各个因素在价格中的组成情况”,自然资源价格构成就是形成自然资源价格的各个因素在其中的组成情况。关于自然资源价格构成的研究,学者们大多从自然资源价格形成基础出发,如张光文认为自然资源价格的价值基础包括直接投入的劳动价值、补偿价值、机会成本价值、生态价值。其中劳动价值是自然资源利用过程中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补偿价值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实现而必需的以各种各样物质形态补偿的费用;机会成本不是作出某项选择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或损失,而是一种观念上的成本或损失,是做出一项决策时所放弃的其他可供选择的最好用途;而生态价值表现在于自然资源为一切生物和非生物提供了生存和形成的时空,对一切物种的更新和物质的转化有着特殊功能的价值。由此得出作为自然资源价值构成货币表现的自然资源价格构成,自然资源价值构成中的C+V+m,就转化成自然资源价格构成中的成本和盈利。杨艳琳则认为自然资源的价值由在自然资源再生产过程中人们所投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自然资源的价值或价格(P)包括两部分:一是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P1),二是社会对自然资源进行人、财、物等投入的价值(P2),即P=P1+P2。马承祖认为自然资源价格构成是其价值构成在价格中的反映,自然资源价值构成包括劳动价值、效用价值、生态价值,因此在价格构成中分别各自反映为开发成本和税收与利润、使用成本、环境成本,所以,自然资源价格=开发成本+税收与利润+使用成本+环境成本。高兴佑等认为,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自然资源价值构成应包括环境价值、代际补偿价值、效用价值和劳动价值四个部分,因此自然资源价格一般公式应为:自然资源价格=环境价值+代际补偿价值+效用价值+劳动价值。从以上这些研究可看出,资源价格构成大多依据资源价值构成,但是对于什么是自然资源价值,以及自然资源价值不同部分划分的边界并不清晰,且分类又较为混乱,使得自然资源价值不同部分之间或者存在内含交叉或者概念违背马克思的经济学原理。但也应该看到,大多研究已经考虑到可持续发展,对生态环境损害有所涉及。我们认为,必须从我国可持续发展问题出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的自然资源价格理论,借鉴西方经济学中的科学因素,提出新的更为科学的资源价格构成理论。

在可持续发展视角下,自然资源理论价格应该包括以下三部分:(l)自然资源虚拟价值实现的货币表现,或者说是自然资源所有权等产权实现的货币表现,在马克思那里也称为虚拟价格;(2)开采或获取自然资源以及开发利用中投入的社会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也就是投入在资源上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形成的价值决定的价格;(3)为补偿可持续利用而需要投入的费用价格,主要是弥补资源开发利用中对当前以及未来效益损失的补偿。为了全面反映自然资源理论价格的三个部分构成,合理的自然资源定价可以分三层:(l)按自然资源虚拟价值给资源天然部分定价。这部分资源价格主要是为了补偿资源所有权等产权转让或流转的代价,或者说是自然资源所有权等产权实现的货币表现。这部分价格数量是天然资源由于产权的限制而获得的货币量的表现,同样要受到产权市场因素的调节。(2)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按照投入在自然资源上劳动的价值确定自然资源的社会生产价格,这部分价格主要是为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所必需的劳动投入,按照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分为社会生产成本与平均利润两部分。(3)可持续成本补偿定价。可持续发展要求兼顾当代与未来,因此除了弥补当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外,还要秉承代际公平的原则,合理补偿自然资源使用对后代人造成的利益损失。因此补偿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而需要投入的成本价格,主要是弥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对当前以及未来利益损失的补偿,可以分为代内补偿和代际补偿。因此,自然资源理论价格公式为:自然资源理论价格=自然资源产权价格+社会生产价格+可持续发展的利益补偿价格。

二、自然资源产权价格分析

在我国,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或劳动者集体所有,自然资源产权是国家或劳动者集体作为自然资源所有者依法对属于它的自然资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而它是“一束权利”或“一组权利”,而非仅仅表现为单一的所有权。当然,在这一组权利中,所有权是自然资源产权的核心,它体现了所有者的“”意志;而受益权则是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具体实现,也就是说,国家或劳动者集体要凭借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来获取收益,没有收益或不能取得收益的国家所有权或劳动者集体所有权就是虚化的,就丧失了“国家所有”或“劳动者集体所有”制度的意义。自然资源产权这一权利束所包含的某些组成部分或权利可以进入市场进行流转,自然资源产权价格是有偿取得和依法流转的自然资源产权的价格。依据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自然资源产权价格实现主要以资源产权交易方式实现。资源产权交易可以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单项可交易部分产权的交易,即对各类自然资源的单项产权权能的交易,如土地的使用权、海洋资源开发权、矿产资源开发权、矿产资源的开采权等产权权利的交易。在交易时要遵守相关法规。如我国农村土地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第十一章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第二个层次是将资源作为资产而派生出权利的交易,例如,矿产资源的勘探权、水资源管理权的转让等。第三个层次是以某种自然资源全部产权束为对象的产权交易,在这种交易发生时,资源资产产权的结构和权能也随着交易发生变化和转移。例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的规定,城市土地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三种方式形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还可以形成土地使用权出租和抵押市场,在土地基础上形成的房产产权与土地产权合称为房地产市场产权,房产价格自然包含着土地使用权价格。

自然资源产权包含的各种权利,本质上是经济上的收益权的归属问题,其中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所要求的收益是地租。在现实中,自然资源地租以探矿权费、采矿权费、资源税等税费形式表现为矿业的权利金,这些权利金实质上就是地租。自然资源地租的存在主要在于这种资源的所有权,只要存在自然资源所有制度,地租就不会消灭。即使地租在政府的规章制度中不存在,它也会以曲折的形式流入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同时地租必须由市场来形成,只有以市场为主来形成地租才是自然资源有效配置的根本机制。就产权理论来看,自然资源产权结构中,既然自然资源供给方具有天然的垄断性,那么行使国家所有权的代表,一般是中央政府,就必然要对行使自然资源各种权利进行规划,约束行使权利的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可能相互竞争的自然资源供给行为,同时中央政府主要负责行使自然资源市场结构的选择权和企业的选择权。马克思以土地资源为例在论述地租产生的根源时说,“土地所有权本身已经产生地租”,“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土地归国家所有,就是指国家政府有获得地租的权利,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并且依托国家政权来规定全国共同的土地占有和土地使用的规则。对于自然资源地租的确定,也同样适用于此。只要存在自然资源所有权,资源开发者就要向资源所有者支付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才能获得开发权。

自然资源本身是一种不附加任何人类劳动的自然物品,自然资源产权价格作为自然资源产权实现的经济形式,是租金资本化的一种表现,即自然资源利用获得的收益通过市场利率进行贴现的结果,其本质体现的是自然资源所有权者让渡资源使用权等权利的补偿。在现实中,资源使用税费是自然资源的主要租金形式,那么当自然资源的价格波动时,按照从价方式征收的租金就能够适应价格的波动,而按从量(不论是存量或者销量)征收的租金,对资源产品价格的变化反映就不敏感。总体来说,资源产权价格如果用Ri(i=1…n)表示自然资源开发所带来的收益,r表示市场利率,则自然资源的产权部分价格Ppr可以表示为自然资源总体来说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不可代替的资源,它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基础。尽管有的自然资源品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再生,但是在一定时空区间下它的数量仍然是有限的,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无限与自然资源的供给有限客观上存在着很大矛盾。为了高效、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自然资源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就必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或代价,这种因为拥有自然资源所有权所取得的收益,就是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价格。自然资源产权价格的制定体现了国家或劳动者集体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是一种虚幻的价格,如马克思所说的以“赋税”的决策方式形成“垄断”的价格,这部分价格可以根据国家政治、经济的需要,参照土地资源的“绝对租、级差租、垄断租”以及自然资源所应承担的义务等虚幻价值因子,结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决策而形成。

三、自然资源社会生产价格分析

自然资源在最终被人类利用前,对其认识、勘查、开发等方面都需要有人类劳动的付出。首先,自然资源能够被人类利用,没有人类的研究劳动付出是不可能的,人类认识到自然资源的用途以及发现方法和获取方法,都要求人类付出大量的劳动,这种劳动付出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会形成认知自然资源的耗费成本。同时人类在认识到自然资源有用性以后,还需要研究探测和勘察方法,以及如何才能利用等,也都要耗费劳动,这些也归为认识成本。自然资源社会生产价格应该包括这一部分,用C1表示。其次,自然资源工作者通过各种调查或勘察、勘探,形成自然资源分布报告,说明自然资源的具体方位以及数量和质量情况,为最后开采自然资源提供依据,这些可视为自然资源开发必要的前期劳动付出,即勘探成本(C2)。勘探成本一般采用会计估值的方法:全部计入当期费用、全部作为资本支出和部分作为费用、部分作为资本支出。再次,自然资源开发者根据自然资源分布、开采难易程度等情况,投入相应的劳动和资金,即付出开发成本(C3)。开发成本分为两类,一是有形设备成本,二是无形开发成本。有形设备成本是为开采和加工矿产品而构建的设备和机器,包括矿石运输系统、矿石承载和储存设施及矿产品的加工设备,油田和天然气的有形设备,包括泵、管道、加工设备和储油等,有形设备形成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采用合理的折旧方法予以摊销。无形开发成本是本身无残值的与有形设备无关的支出,如工资费用、清理地表的成本、测量费用、开出坑道和竖井的成本,等等。无形开发成本的处理方法存在很大分歧,可以采用资本化、费用化和部分资本化等方式处理。勘探活动和开发活动有时不易区分,比如,在未开发的油田上钻井,如果不出油,其成本可以认为是勘探成本,如果开出了油并且具有可开采价值,则其成本可以作为开发成本。因此,在采矿业中,确定矿山具有商业价值之前,勘探成本和开发成本往往不加区别。

经过勘探开发之后,就进入具体的资源开采阶段。开采自然资源,如石油天然气或其他自然资源产品而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C4),包括直接人工费用、加工费用、运输销售费用以及制造费用、安全费用等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其中制造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自然资源社会生产过程中,需要必要的资本投入,否则就无法对自然资源提供社会生产。投入资本的目的是获得利润,通过部门之间的竞争,促使不同部门的利润率平均化,形成平均利润率,其结果是等量资本要求取得等量利润。平均利润我们用C5表示。综上所述,人类从认识各种自然资源的用途,到发现、开采、加工和利用,使自然资源具有了劳动意义上的价值。这种劳动价值是人类认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投入劳动的“累积”,它在自然资源价格构成中表现为社会生产价格。社会生产价格Psl=认识成本C1+勘探成本C2+开发成本C3+生产成本C4+平均利润C5。

四、自然资源补偿价格分析

自然资源补偿价格涉及对生态环境利益、代际利益以及不同区域和群体利益的补偿,主要是为了协调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关系,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补偿价格归根结底是一种利益补偿的货币表现,通过各种形式对利益损失者进行适当的补偿,以维护利益公平。由于经济主体之间存在权利的相互性,某一主体行为所产生正、负后果并不完全由其承担,而可能由他人分担,因此存在经济学意义上的补偿,或者受益者对受损者的利益损失进行补偿,或者是潜在的受损者为避免利益损失,而对潜在受益者进行补偿。比如,在一国的自然资源区域内,开采者取得开采权后要开采自然资源,就应向当地因开采资源受损的居民做出补偿。对于自然资源来说,权利的相互性还存在代际之间,即当代人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减少了后代人未来使用这种资源的机会。尽管后代人没有机会表达其对自然资源的主张权,但是当代人不能剥夺其对自然资源的分享权。因此,当代人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要对后代人的利益损失进行补偿,也可以说是自然资源有限性或稀缺性补偿。补偿的形式可以依据自然资源的储量或存量,结合当前开发速度计算可开发时间,再以合理水平的贴现率得出租金,通过收集租金积累代际分配基金。总起来说,自然资源开发的补偿价格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对引发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横向补偿,二是对未来自然资源的稀缺而进行纵向补偿。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指出,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由人引起、调节和控制的物质变换过程。这一过程包含了人从自然界获取原料并加工成能满足人们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如从土地中取得矿产资源并加工成资源性产品等。由于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如过度滥采等,一方面严重破坏着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由于人类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远远超过了生态环境的自我恢复能力,会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人类可持续发展要求从自然资源价格中进行补偿。自然资源的补偿价格需要对两方面进行补偿,一是资源的消耗,另一方面是开发的负效应如环境生态破坏,这两方面可以归纳为代际补偿和代内补偿,既要消除资源消耗带来的负效应性,实现同代人之间的公平,更要实现代际均衡,保证不同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机会上的平等。由此,自然资源补偿价格=代际补偿价格+代内补偿价格。自然资源价格代际补偿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代际公平,代际公平主要涉及的是当代人和后代之间的福利和资源分配问题。1984年,美国的爱迪•B•维思教授系统阐释了这一概念的内涵,她提出“行星托管”的概念,指出人类的每一代人都是后代人地球权益的托管人,并提出代际公平就是要每代人之间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方面权利平等。1988年,佩基在其发表的《代际公平和社会贴现率》一文中认为,做到代际公平最紧要的是应该“保持资源的完好无损”。代际公平能够保证当代人福利增加,也不会使后代人所得利益减少。由此我们认为,代际补偿实质上是当代人在消耗自然资源的同时必须对被消耗资源进行补偿以维护代际公平。当代人在消耗一种自然资源的同时,如能对被消耗资源进行补偿,后代人就可能拥有和当代人同样的发展潜力或至少潜力没有减少。由于大多数自然资源具有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因此,在自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过程中,必须在自然资源价格的基础中加入一定额度的自然资源补偿价格费用,以对传给下一代的自然资源从数量和质量上加以补偿和保证。既然代际补偿价格是代际补偿所需费用的货币表现,其补偿标准的确定原则为:使后代人在剩余的自然资源中得到与当代人相同福利基础。

代内公平是指同一代人,撇开国籍、种族、性别、经济水平和文化差异等一切因素,都应该平等地享有良好生活环境和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那这一部分人就应当为自己所带来的负效应承担相应的成本,而不是让同一代人来共同承担。这是从横向同代人之间的公平,它又可以分为一国内部的代内公平和国家之间的代内公平两个方面。从一个国家内部来讲,代内公平是指同一代人,不论种族、性别、区域和文化差异,都应该平等地享有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在国家与国家之间,代内公平指的是,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不能损害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不同区域和不同的人群应该共享生态环境改善的收益,共同负担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本。然而,发达国家曾以高速消耗自然资源来推动其经济的发展,致使全球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然后又将大批高污染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而使发展中国家成为转嫁污染的“垃圾场”。发达国家无限制地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却没有为其造成环境污染等负效应承担相应的代价或给发展中国家相应的补偿,还让发展中国家与之一起承担后果,导致利益分配出现失衡。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在一个国家内部,区域不公平不仅指区域内的不公平,还指区域间的不公平。由于环境的公共性和不可分割性,某些地区为了自己的发展无限制地开发自然资源造成环境破坏,而他们带来的负效应却要其他区域的群体来共同承担,这显然有失公平。他们应该为其带来的负效应承担相应的成本,或者合理恢复原来的生态,从而对其他受损害的地方给予相应补偿,这样才能维护区域内的公平。

代内补偿正是为了维护代内公平而在不同国家之间和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群体之间做出的补偿。各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环境相互作用、相互联系,都是地球资源环境大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受各自经济、技术、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资源环境的利用存在较大的差别,部分国家、地区过量或不合理开发使用资源环境,可能会损害其他国家、地区的利益,这就要求在国家间、地区间进行资源环境补偿。如工业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掠夺破坏发展中国家的资源环境,由此对发展中国家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损害,因此,他就有义务承担资源环境的治理费用,必须做出一定的补偿。因为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够发达,仍然面临摆脱贫穷和发展经济的双重压力,还没有足够能力担负转嫁到他们头上的环境治理任务。地球生态环境是一个整体,各国对保护全球环境都负有共同的责任,都应该参与全球环境保护事业。如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已明确规定发达国家每年应拿出其国内生产总值的0.7%用于对全球生态环境造成损失进行补偿,这是目前明确提出的国家之间的补偿。区域之间的补偿,由于区域间的差异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对生态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程度也有很大差异,受益地区应向保护地区做出补偿。

自然资源分析第3篇

【关键词】 自然资源; 资源税; 保持效应; 税制改革政策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0-0101-05

一、前言

随着巴黎协议的签署,环境资源问题作为一个制约经济发展的全球性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型生产模式上。一方面,资源开采过度、利用效率低,国家资源严重浪费,生态环境也遭到严重破坏;另一方面,企业在开采资源获取利润的同时并没有完全补偿资源耗减成本和承担资源降级成本。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危机和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加之来自于国际政治的压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抑制企业不良环境行为,通过资源配置弥补资源生产消费过程中市场失灵形成的外部性问题,使得人类在高效使用有限自然资源的同时,减少人为破坏与浪费,实现资源利用外部成本的内部化,作为最具市场效率的经济手段的资源税收政策,如何在保持自然资源配置效率和促进经济发展基础上,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最佳功能,就成为当前亟待研究的一个重要命题。可见,利用历年资源税收情况,分析我国资源税收制度实施以来对促进企业做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行为选择的影响,借以考量资源税对自然资源的保持效应,为我国资源税体系的进一步改革提出政策建议。

国外学者对于资源税的研究历史较长,Hotelling[1]最早提出了“时间倾斜”理论,认为税收降低了期初资源产量,增加了后期的资源产量,即税收可以改变可耗竭资源在时间上的分布,并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来控制资源的需求量与开采量。Gamponia et al.[2]指出对自然资源进行课税,会减少消费者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使消费者减少对商品的需求,进而调节资源的使用,以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Giljum et al.[3]认为通过对自然资源课税,影响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从而影响资源税消耗,有助于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Eisenack et al.[4]等以涉及资源保护方面的相关税种作为研究对象,运用不同种类的定量分析工具,得出资源税能够有效配合政府并通过科学、合理形式实现高效保护环境的目的。

在我国,赵舜一[5]结合使用成本法,就新政策对石油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影响进行分析后认为,资源税的改革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代际公平,可以延长石油资源的可持续年限。李冬梅[6]通过实证分析得出改革资源税制会带来资源开采量和消费量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税收收入、物价水平等方面产生短期负面影响,但是从长期来看资源税对我国的总体影响还是正面的。徐晓亮和许学芬[7]通过构建动态递归CGE模型,研究发现,资源税改革能有效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GDP能耗和能源消耗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当采用10%的税率时节能减排效果最佳,可以有效抑制CO2和SO2排放,但短期内会对经济增长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降低GDP增长,抑制开采业、工业、能源、运输业和农业等产业总产出。王萌[8]基于资源税的理论框架、制度设计与效应理论,分析了我国2010年以来资源税的改革效应及成因,得出我国资源税改革收入效应显现,资源税收入明显增加;替代效应不显著,没有触动生产和消费行为的改善。

二、资源税对自然资源保持效应的理论分析

资源的利用过程中涉及到开采和消费两个阶段,资源税的定位也是希望通过资源合理配置弥补资源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因市场失灵而形成的外部性问题,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

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是资源税的保持效应,就是指资源税收制度对促进自然资源有效配置、合理利用及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税收功能的综合反映,主要体现在资源税对自然资源生产量和消费量的控制作用上。从一个长期角度来看,“保持效应”又具体包括资源税的征收所带来的“生产环境保持效应”和“消费社会保持效应”两个方面。生产环境保持效应是指在生产环节资源税的征收有利于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防止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使用和可再生资源的滥用。消费社会保持效应是指资源税的征收可以引导消费者调整自己的行为,促进了消费者减少相关自然资源产品的消费,选择节能环保产品替代需求,从而促进资源的可持续使用。

在生产环节征收资源税,例如在开采环节对原油、原煤、天然气及其他费金属矿原矿等自然资源征收资源税,将导致源头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进而迫使生产者选择减少对该类产品生产行为的可能性增加,转向其他资源产品替代品的生产以增加利润,或是通过研究开发,进行技术创新,促进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在保证企业收益实现最大化的同时,实现经济发展与保护资源环境的双赢目标。

对于消费者而言,例如消费环节购买的高档化妆品、大功率家用电器、运输工具、金银首饰、贵重木制家具和矿产收藏品奢侈品等。资源税的征收会随着产业链将税负转嫁,导致最终产品价格的上升,购买成本增加,从而促进消费者调整自己的消费行为选择,购买绿色环保的产品来替代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但低档次和无自然资源产品的消费也降低了消费者消费档次、生活质量和消费需求,更减少了生产商和经销商的经营收入,进而影响国民收入总额。

通过以上理论分析,不难看出,资源税通过杠杆效应(如图1),可以有效地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使用,促进资源税制对经济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保持效应的增长,但资源税的保持效应也不是盲目地减少自然资源的使用量而使经济发展停滞甚至出现倒退,所以,一定时期有效的资源税的“保持效应”应当是使一定时期的一国资源税制建立在对自然资源既要合理节约使用又要促进经济发展的“平衡”基点上。

三、我国资源税现状及自然资源开采使用状况分析

资源税开征以来,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也进行了多次改革。1984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资源税条例(草案)》,历史性地针对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种资源以资源税名义进行征税,这标志着自然资源的使用从无偿走向了有偿。接着1993年12月国务院重新修订颁布了更为全面、详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将金属矿等矿产资源和盐纳入到资源税征收范围中,扩大到七个税目,同时也扩大了纳税人范围,并规定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进行计税。201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在新疆地区率先进行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计征方式改为从价计征的改革试点,将税率统一定为5%。此后又连续了若干税收法规、规章,将资源税的计征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征方式,且将石油、天然气的“从价征收”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并将税率由5%调整为5%~10%。2014年12月,继续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2015年又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的改革。

自1994年我国全面征收资源税以来,资源税税收总额呈逐年增长趋势(如图2),如果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在这20年来,我国资源税税收收入从1994年的45.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 005.7亿元,增长了22.1倍,资源税收入的增长是显著的,但资源税对自然资源的保持效应究竟如何还需作进一步分析。

众所周知,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由于我国生产模式的低效率及低回采率,导致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表现为对资源的严重依赖,通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数量上的增加来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以能源为例,从1994年到2013年,我国的能源生产总量由11.87亿吨标准煤增加到34亿吨标准煤(如图2),增长了1.786倍。能源的消费总量由12.27亿吨标准煤增加到37.50亿吨标准煤,增长了2.06倍。

四、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一)理论假设

根据相关理论研究,合理的资源税制能够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持效应。但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征收范围过于狭隘(主要是矿产资源、天然气及盐)、税率较低等缺陷,导致资源税难以发挥应有的调节效应,极有可能出现资源开采量、消费量和资源税收入同方向变化。于是,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a:资源税收入与自然资源的生产量呈负相关性,促进了生产环境保持效应,资源税税收政策效果明显。

假设1b:资源税收入与自然资源的产出弹性呈负相关性,促进了消费社会保持效应,资源税税收政策效果明显。

假设2a:资源税收入与自然资源的生产量呈正相关性,没有促进生产环境保持效应,资源税税收政策不能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

假设2b:资源税收入与自然资源的产出弹性呈正相关性,没有促进消费社会保持效应,资源税税收政策不能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

(二)模型设定

1.对生产环境保持效应

由于资源税是在自然资源的开采销售环节征收,在2010年前,资源税从量计征,资源税税额的大小由自然资源的开采量决定,因此可以通过构建计量模型对资源税收入与自然资源的生产量的相关性进行定量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取对数的处理。考虑到在2010年我国开始试点资源税从价计征,所以本文设置资源税改革虚拟变量(D),即在2010年前变量值取0,2010年及之后变量值取1。因无法直接获得资源的原始开采数量,又因资源税主要以原煤、原油、天然气三大能源资源为征税对象,所以本文采用能源生产量替代自然资源的开采数量。

2.消费社会保持效应

本文研究资源税对能源消费的影响,能源消费量同时又受经济增长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资源税的征收并非是单纯减少自然资源的使用,也要考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物质文化需求,在追求自然资源消费数量减少的同时也要保证经济的增长,在此参考李绍荣和耿莹[9]在《中国的税收结构、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一文中使用的生产函数模型,将能源要素引入其中,建立了如下加入能源要素的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模型:

其中:变量Yt、Kt、Lt、Et、Tt和Xt分别表示第t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额、按城乡分就业人员数量、能源消耗总量、资源税总额和资源税占总税收的比重;参数α、β、γ和δ分别表示资源税占总税收的比例对资本投入、劳动投入和能源投入的弹性。

(三)数据来源及说明

模型(1)和(2)中的数据均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地方财政研究网整理得到。研究时共选取1994―2013年20年的相关样本数据,为了剔除物价变动的影响,资源税、国内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额等自变量均用以1994年为基期的消费价格指数(CPI)进行了调整。

五、实证结果与数据分析

(一)生产环境效应实证结果

对于时间序列数据,在进行具体分析前,为了避免虚假回归现象,保证实证结果的有效性,要先判断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本文采用ADF法(Augmented Dickey-Fuller ADF)对变量Ln T和Ln Q进行平稳性检查。由检验结果(表1)可知,变量Ln T2和Ln Q2在5%的显著水平下拒绝存在单位根的零假设,即变量Ln T和Ln Q是平稳序列。

运用EViews 8.0软件进行回归,结果如表2。模型拟合优度R2为97.40%,模型对样本数据的拟合优度较高。对于自相关性,模型的DW=0.696865,可知模型存在一阶正自相关,因而需要利用广义差分法对模型(1)进行修正。

变量Ln Q和Ln T在5%的水平存在二阶单整,满足协整要求。为了检验二者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以免出现伪回归,利用E-G两步法对变量进行协整性检验,来判断模型设定是否合理,即对该回归方程式的残差序列et进行ADF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

从检验结果可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残差序列et的单位根t值小于临界值,因此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残差项是稳定的。据此判断,能源生产总量的对数序列Ln Q与资源税总额的对数序列Ln T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说明这两个变量的对数序列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即式(3)。

(三)实证分析

由表2回归结果来看,R2=0.98,模型对样本数据的拟合度较高。由α=0.46可知,我国资源税每增加1%,能源的开采量就增加0.46%,支持假设2a。政策虚拟变量D对截距项和斜率项的影响均显著,但方向相反。β为正数,说明政策的改革对能源的开采是正效应,说明资源税的征收并没有让生产企业承担较高的外部成本,这很可能是因为我国现行资源税税率普遍偏低所致。由γ为负、式(4)和(5)可知,资源税税制进行了从价计征的改革,虽然资源税仍与能源生产量同方向变动,但资源税每增加1%,能源生产量将从改革前同向增加0.4652%降低到增加0.1454%,说明资源税对能源开采的正向效应就会减弱,也就是说资源税税制从价计征的改革,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能源的过快开采。由α为正可知,实证结果与理论相反,说明我国资源税没有促进自然资源的生产环境保持效应。但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有利于对自然资源的保持效应。

从所得的回归模型可以分析出,δ值为负,资源税比重的增加一定程度上会抑制经济的增长,资源税占比每增加1%,经济的总体规模将减少e0.002=1.002倍,表明资源税的征收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减少了企业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减少了对外投资,最终导致对经济的增长产生了负效应。由γ值为正可知,表明资源税的征收没有抑制对能源的消费,反而增加了能源的消费量,支持了假设2b。资源税占比每增加1%,能源产出弹性将增加e1.72=5.58倍,说明我国的经济发展主要还是建立在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粗放型生产模式上,资源税的征收并没有促使企业研发创新,改善技术、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政府也没有优化产业结构来降低矿产能源的消费。综上所述,我国资源税并没有促进自然资源的消费社会保持效应。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1994―2013年相关数据,分析了资源税对自然资源的保持效应。从生产环境保持效应看,资源税对能源的开采量起到一个正向效应,与理论分析不符,说明资源税对自然资源没有发挥应有的保持效应。但考虑政策虚拟变量的影响,从价计征的政策改革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能源的过快开采。从消费社会效应看,我国资源税的征收对经济有较小的抑制作用,同时也没有降低能源的消耗。

综上分析,在目前的经济与环境下,为了促进资源税对自然资源的保持效应,我国资源税改革应从合理调整税率、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和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资源税制,使得资源税对生产环节资源税的开采起到更加有效的调控作用。同时对于消费社会的保持效应,政府部门应优化产业结构,鼓励企业创新研发,利用先进设备和高新技术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开发使用新型能源来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使得资源税的调控作用更加有效,达到最佳效果。

1.合理调整税率。根据资源的存储状况、开采条件、经济社会的需求程度、资源品位及该行业利润等因素来制定级差式资源税税率,同时将回采率或者资源开采后污染的处理情况与资源税的税率水平结合起来向资源的开采企业征收高低有别的税额。合理制定税率,促进自然资源合理有效地利用。

2.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的范围。将从价计征的方式扩大到一些社会需求度高、存储量有限的非再生资源以及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资源产品上。这样有利于企业经营者处于自身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最大限度地合理、有效、节约地开发利用国家资源。

3.优化产业结构。资源税对自然资源的保持效应,不仅需要生产企业做出努力,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创新开发新的能源产品替代化石能源,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

以上三个方面的优化与改革,可以优化资源税对自然资源的保持效应,使资源税制真正能够发挥其应有税收杠杆功能,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我国环境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暂时只是从一个长期的角度分析了我国资源税对自然资源的保持效应,具体的资源税税率为多少时能使得资源的消耗与经济的发展处于一个平衡点上、哪些资源实施从价计征等课题都是未来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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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分析第4篇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政府资产负债表;计量基础

[DOI]1013939/jcnkizgsc201552200

1研究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将自然资源资产融入到权责发生制的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中,计量原有资源数量及资源开发的消耗量,确定资源开发是否超出环境承载的极限,进行自然资源的管理,从而有利于加强生态要素对地方政府的约束,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参与评价政府官员的绩效,将自然资源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以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进行重大决策时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自然资源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实现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管理目标。

2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含义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在借鉴自然资源价值量和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利用会计平衡原则,以货币单位、实物单位计量等方式核算各级政府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及变动情况,以全面反映一个区域在一定的时期内对自然资源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潜在损失和增值活动,评估当期自然资产价值量和实物量的变化。

3自然资源资产的计量基础

要想实现在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中加入自然资源资产,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自然资源的计量问题。自然资源会计计量是根据一定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将符合确认条件的自然资源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基础进行计量,否则就无法编制出可靠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由于自然资源的核算内容既具有商品性而又不限于商品性,无法对其进行精确的货币计量,因此自然资源会计应将实物计量基础与价值计量基础相结合。在自然资源的计量过程中,价值计量以实物计量为前提,实物量是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自然资源状况的最直接的基础。价值计量赋予自然资源一种货币性价值,是补充实物计量的必要方法,使不同种类的自然资源采用一个统一的衡量尺度来表示,为不同自然资源之间的价值对比提供了可能。

31实物计量模式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实物计量是按实物数量单位来计算特定时间某一自然资源资产储量,能直接表明其使用价值。其基本思想是同一类自然资源需要有一致的计量单位,因此自然资源实物计量需要首先确定折合系数(折合系数根据一定的技术标准来确定),这种方法要求计算同一种类资源的折合系数时需要事先确定一个基准,然后将该资源类别下的其他各种资源折合为这种资源的比率。折合系数计算如式(1)所示:

RF=NRQiNRQS(1)

式中,RF(Referring Factor)表示折合系数;NRQi(Natural Resources Quality)表示自然资源的实际规格或含量;NRQs表示标准资源的规格或含量。

自然资源折合量,是将同一种类自然资源中不同规格或含量的某些自然资源按照相应的折合系数折合成一定标准规格的数量,形成折合量,如式(2)所示:

EA=(RQi×RF)(2)

其中,EA(Equivalent Amount)表示折合量;RQi(Resources Quantity)表示某自然资源实物量。

在经过上述公式的计算得到自然资源的折合量之后,便可以通过编制自然资源实物变动明细表来对各种自然资源进行实物计量。借鉴SEEA―2012有关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账户,我们将自然资源实物变动明细表的宾栏设为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草地资源和其他资源;主栏则包括期初存量、本期增加、本期减少、调整变化和期末存量。本期增加的因素又细分为自然增加、经济发现、分类及结构变化引起的增加和其他因素引起的增加;本期减少的因素相应地细分为自然减少、经济使用、分类及结构变化引起的减少和其他因素引起的减少;调整变化的因素则可以细分为技术改进、改进测量方法和其他变化。由此,便可以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和流量进行较为准确的实物计量。上述5个变量还存在着如下的动态平衡关系:

期末存量=期初存量+本期增加-本期减少+(-)调整变化

32价值计量模式

(1)市价法。市价法以公开市场上形成的自然资源价格来评估自然资源的价值。市价法与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以及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在SEEA中,市价法是最重要的估价方法,其估价原则与SNA(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下均简称为SNA)中传统核算的估价原则基本相同。在SEEA中,这种方法既可以应用于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核算,也可以应用于流量核算。

SEEA推荐的市价法有两种,一种是净价估价法,这是由世界资源研究所的Robert Repetto等人于1989年提出的。其计算方法是从单位自然资源出售的市场价格中,减去该资产在开发中发生的所有要素成本,二者之差就是自然资源资产的净价值。净价估价法也是对地下资源为主的实物型资源估价的一种方法,与现值法不同的是,这种方法认为不需要对未来开采的自然资源价值进行贴现。

其具体估价模型如下:

Vt=St-Ct-RtQt×Qt(3)

式中:Vt――t期自然资源的全部存量价值;

St――t期的自然资源销售额;

Ct――t期自然资源的开发成本;

Rt――t期投资资本的收益;

Qt――t期的资源开采量;

Qt――资源的预计开采总量。

上式中,表示自然资源的单位价值。那么该种自然资源的环境耗减成本就可以用单位净价格乘以经济活动消耗的该种资源量来计算。另外,净价估价法也可以用于对森林资源、水资源等有关资源的估价。

第二种方法是成本估价法,是由EI Serafy于1989年提出的。这种方法用净租金的一部分对所开采的每单位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进行估价。这部分净租金产生的持续性收入与由于耗减而引起的收入形成能力的损失相等,其大小由出售自然资源资产的成本补偿来决定。从投资的角度看,这项自然资源资产将在存续期间产生一个持久的可持续的收入流。采用这种计算方法需要两个参数,即折旧的比率和资源的生命预期。

(2)现值法。现值法主要用于对地下资源等自然资源进行估价。该方法的基本思想是,将自然资源在整个经营期内不同时期的收益和费用按照一定的比率,转化成n=0时的现值,各期的现值之和即为该自然资源存量的价值。

其估价模型如下所示:

V=Tt=0(St-Ct-Rt)(1+y)t(4)

现值法是当前投资决策比较流行的方法,它采用了目前比较成熟的未来价值的贴现方法及货币时间价值理论,具有比较合理的一面,但是在估价自然资源方面,它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现值法需要用到大量数据,而有的数据难以获得。比如,现值法要求预测出未来每期的资源开采量、销售价格和开发成本。在开发期较短的情况下,这些数据是可以估算的,但当开发期较长时,对这些数据的预计值误差将会变得很大,因为时间越长,不确定因素越多,从而影响自然资源估价的准确性。其次,该方法需要用到贴现率,而贴现率选择存在主观性和争议性。不同估价者对贴现率的选择也各不相同,因而对同一种自然资源会得到不同的估值。

参考文献:

[1]马骏,张晓蓉,李治国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104-118

[2]王泽霞,江乾坤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国际经验与区域策略研究[J].商业会计,2014(2):6-10

自然资源分析第5篇

关键词:自然资源调查;高分卫星;遥感技术;神经网络;像素级分析

高分卫星又称作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工程,是《中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16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主要用于国土普查、农作物估产、环境治理、气象预警预报和综合防灾减灾等领域。目前,包括最新发射的高分十三号卫星在内,所有高分卫星的实时动态对地观测成果已经全面投入商用,民营企业可以以较低成本获得全面的米级精度实时卫星遥感遥测信息。因为早期民营企业较少涉及卫星航天工程,所以受到高分卫星专项工程的商用影响,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涉及高分卫星专项工程的信息数据分析工作,包括农业服务、气象服务、林业资源调查、水域及渔业资源调查、农业资源调查、水利水文监测、矿产资源调查等。该研究基于高分卫星数据开发工具包,研究一种可以分析调查自然资源现状及动态变化情况的算法架构,使中国产卫星遥感技术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拓展。

1地籍单元的划分与类模型提取

基于高分卫星专项工程的商业化数据服务,其本质意义是让国内普通企业可以充分享受到卫星航天工程的数据成果。当前高分卫星资源分析系统中,已经推出了商业化应用,使农民可以每年只花费数十元,就可以对农田的含水量、预计产量、病虫害发生概率进行详细统计。该研究在针对高分卫星资源分析的深度研究中,探求一种分析性能更佳的地籍单元分析模式,使基于复杂神经网络的高分卫星数据分析系统可以提供更强大的分析功能。因为卫星视场为交叉重叠的带状视场,而大部分被分析地区属于面状区域,所以,在任何卫星遥感数据的处理中,利用卫星视场拼接被分析区域均属于首要工作。同时,在相关分析中,即便在单一卫星视场区域内进行分析,也需要对地籍单元进行细化分析,以获得足够精确的机器学习分析结果。如图1所示。图1中,根据被分析地区的区域坐标,在卫星视场数据中选择所有相关视场资料,对视场资料进行拼接,最终形成被分析区域的原始数据图像集。根据市场的四至极点构建矩形区域,使用四分法对区域进行逐层划分,直至最终地籍单元的像素数量在神经网络的可控制范围内。本文研究中,选择的地籍单元数量最终为F(x,y)={m×n},maxx=m<25,maxy=n<25的地籍单元。使用神经网络对地籍单元资料进行评价,最终找到边缘地籍单元并确定地籍单元的属性。将边缘地籍单元进行连线,最终形成加权叠加输出结果。受到篇幅限制,本文不对较为成熟的地籍单元的四分法及其他相关算法进行深入讨论,仅对其神经网络的机器学习实现算法进行展开分析。

2地籍单元的神经网络分析算法

2.1神经网络整体分析架构

该神经网络系统的输入值为地籍单元的不超过25×25个像素阵列,其中需要进行3个神经网络判断模块。3个神经网络模块均通过25×25个像素阵列的输入数据进行分析,分别给出该地籍单元是否包含资源边界的分析类型判断二值化判断,对自然资源种类进行判断的地籍种类模块,判断边界位于像素阵列位置的边界判断模块。如图2所示。

2.2数据降维功能的实现

分析类型选择模块分为两个功能,是将数据充分降维,不超过25×25个像素点阵,共包含最高625个输入单元,每个输入单元包括3个上色通道,每通道为1个16位Long型变量。即该模块的输入量最高可达到625×3=1875个Long型变量输入,而其输出结果为1个Logical型二值化变量,其分析过程的信息损失量较大。所以,该模块在提供二值化输出功能的同时,应有充足的数据降维功能,使降维过程损失的信息量在模块带回归变量中充分保留,采用40%的维度压缩比,其隐藏层结构传导函数如公式(1)所示:f(n+1)=mod(f(n)×40%)(1)式中,mod函数为取整函数;根据该式进行降维设计,则其隐藏层结构见表2。表2中,该降维模块在3个模块中均有应用,均作为其隐藏层的前6层结构,其利用六阶多项式回归函数的丰富待回归变量资源,将高达1875个数据维度降维到7个数据维度,以供后续分析,六阶多项式回归函数的基函数如公式(2):(2)式中,Xi为第i个输入变量;Y为节点输出变量;j为多项式阶数,该设计中使用了6阶多项式;Aj为第j阶多项式的待回归变量,每个节点共包含6个待回归变量。

2.3功能模块的实现

图2中的3个神经网络功能模块,其隐藏层前6层均为表2和公式(2)提供的逻辑架构,但在后续各层中有所不同,3个神经网络功能模块的后续隐藏层结构有以下区别,详见表3。表3中,3个神经网络功能模块应用到除多项式回归函数之外的2种回归函数,分别为二值化函数和对数回归函数。边界判断模块中,因为是多列神经网络,则会构建2列平行的多列神经网络模块,分别对m值和n值进行输出。此时,二值化函数的基函数写作公式(3),对数回归函数的基函数写作公式(4):

3资源调查监测算法效能判断

按照图1中的技术整合方式,将前文所述的神经网络算法整合到技术体系中,可以得到对应的分析结果,分析数据来自某市市域面积的自然资源调查结果,分析时间周期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15d对数据进行重新采集取样,即达到该市2年期限内的48次密集资源普查结果。在算法效能判断中,分析单一图像内资源区域边界数据点的标准偏差率得到单张图像的分析结果,分析时序图像上资源区域边界变化趋势的标准偏差率结果,在两种标准偏差率基础上,判断该算法精度。对比数据来自高分卫星数据开发工具包内自带资源识别系统给出的分析结果同样分析该两种标准偏差率。标准偏差率的计算公式如式(5):式中:σ为一维单列数据的标准偏差率;xi为该列数据的第i个输入值;x-为该列数据的算数平均数;N为数据列的最大下标。使用SPSS24.0的t校验功能比较数据的差异性,当t<10.000时认为数据存在统计学差异,同时读取t校验过程的P值;当P<0.05时认为分析结果处于统计学置信空间内;当P<0.01时认为数据具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该分析结果详见表4。表4中,静态标准偏差率均值指所有48套计算结果中的标志性数据点位置沿分界线连线进行分组,对其标准偏差率求取均值并进一步计算该值数列的标准偏差率;动态标准偏差率均值指计算48套计算结果的标志性数据点位置变化量沿分界线连线进行分组,对其标准偏差率求取均值并进一步计算该值数列的标准偏差率;改组数据比较中,t<10.000,P<0.01,具有显著的统计学差异,且革新软件将静态分析误差优化84.9%,将动态误差优化85.7%。革新系统的分析精度显著优于工具包的自带系统。该研究的根本意义在于探求一种基于原始开发神经网络模块可以服务于高分卫星遥测数据,使其得到更精细化的资源识别功能,所以,判断其对资源识别的准确率,可以使其社会效能得到更大提升。在验证试验中,选择20名地籍管理专业从业者,以肉眼评价方式对2套算法的最终分析效果进行评价,发现2种分析算法的失误率,详见表5。表5中,考察全市约35km2土地面积,涉及分类地块29753个,最大面积318.4hm2,最小面积0.8hm2,2套软件算法条件下,均为发生在林木、农作物、水产水域资源类型之间的跨门类误判,即所有2种算法条件下,所有机器误判均为在林木种类之间的误判、农作物种类之间的误判、水产类型之间的误判。自带软件较革新软件,在林木种类误判数量上高出6.8倍,在农作物类型误判数量上高出19.2倍,在水产类型误判数量上高出4.1倍,即可认为革新软件因为启用了神经网络深度迭代回归的数据识别模式,使其资源类型误判率得到了显著提升。在边界划分方面,因为高分卫星给出的遥测数据每像素点约为0.8m×0.8m,所以其本身存在一定程度的测量误差,在此基础上,对资源边界的实际判读精度,只能达到亚米级,很难达到毫米级。但因为当前进行地籍单元划分时,底图一般采用国家地球地理信息系统(GIS)底图,其比例尺约为1∶1000,支持最高达到±50mm的精度,所以,对两套系统判断资源区边界的精度进行对比分析,其结果见表6。表6中,大资源区指林木、农田、水域、房屋压占、道路压占等大资源区的边界划分结果,小资源区指大资源区内因为不同林木种类、不同农作物种类、不同水产种类等进行的小资源区划分结果。通过比较,革新软件对比自带软件,其大资源区边界精度提升65.9%,小资源区边界精度提升67.2%,综合分析其边界划分精度提升62.5%。该结果t<10.000,P<0.01,具有显著的统计学差异。可以认为使用了神经网络深度迭代回归的机器学习分析策略较其自带系统具有更高的边界划分精度,且不论其自带软件还是革新软件,均已经实现远超过原始卫星遥感图像成像精度的边界划分能力。

4结束语

神经网络深度迭代回归数据挖掘分析方法,是在不完备数据条件下实现高精度数据分析的大数据解决方案。通过该方案可以充分利用不完备数据条件,如成像精度每像素点覆盖0.8m×0.8m范围的高分卫星图像数据,对其进行逐像素点的地籍单元模块深度迭代回归分析,可以实现平均精度达到±186.3mm的地籍边界划分。即便采用全站仪进行人工防线测量,虽然全站仪精度可以达到±50mm以内,但资源区边界难以通过肉眼明确位置,其实际分析精度不会超过该革新算法的精度。该革新算法可以大幅度提升资源调查效率和资源区划分精度,具有显著的大数据工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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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分析第6篇

关键词:自然文化遗产;产权结构;制度变迁。

一、我国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产权制度变迁。

产权领域的学者普遍认为, 产权是关于财产的一组权利,而财产权利束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权。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产权结构则是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产权中各项权利束在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搭配和组合。而从历史的范畴来看,产权属于一种人与人的关系,产权制度的变迁要受到社会制度变迁的影响。

在原始社会阶段和奴隶社会阶段,由于受所处历史阶段和人类认识能力所限,自然文化遗产的概念应当还没有出现,因此也不会有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产权制度的概念。

在以分封制为主的封建社会,秉承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理念,这个时期的自然文化遗产资源所有权应属于皇帝。然而受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意识所限,对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意识并不强。此时的自然文化遗产的使用权实际上没有明确的归属,体现出公共资源的特性,转让权和经营权的概念还没有被人们所意识到。 受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影响,人们对自然文化遗产的使用还没有造 成太大的破坏,因此大多自然文化遗产能够完好的保存延续下来。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阶段,社会在形式上依然以封建统治和自然经济为主导,国家在政治地位上属于被殖民的状态。 从社会经济结构上看,依然保留着封建社会的特征,此时自然文化遗产的所有权仍为国家所有,使用权归属取决于自然文化遗产所处地域是否被殖民,归属并不明确。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阶段社会实际上已趋近于近代化,生产力有了大幅提高。 由于人们保护意识不强,同时自然文化遗产资源所有权不明,故此时部分自然文化遗产受到较大的破坏和毁损。

新中国成立之后,确立了我国的性质为社会主义社会,一切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 1954 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规定“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草地和其他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①。 ”这一阶段的自然文化遗产的所有权为国家享有,使用权属于人民大众所有。 因所有制为国家所有制,一些知名的自然文化遗产也多作为公益性质的休闲和观光区对外经营。公有制弱化了自然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大部分的自然文化遗产并没有被意识到而已其他的资源形态而存在(柴海燕,鄢志武,2008)。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由公有制转变成为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人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共存的状态。企业经营形式,产权组织形式均发生了较大的改变。 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产权制度同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风景名胜区产权制度改革之前,我国自然文化遗产所有权主要以国家所有为主, 但是经营由建设部和地方县级以上政府进行归口管理,并成立风景名胜区一级政府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经营。地区政府或风景名胜区享有自然文化遗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90 年代中期之后,我国风景名胜区开始了产权制度改革,主要的方式为采取股份制,这一阶段的自然文化遗产产权转让主要以经营权的转让为主,并且在国内大规模的实施开来(谢茹,2004)。 2003 年以后建设部在贵州设立了特许经营试点,希望能够改变先前风景名胜区经营权转让的模式,使风景名胜区的经营权转让走上合理轨道。 特许经营试点规定景区经营权转让年限最高为 20 年, 在年份上较之前的景区经营权整体转让有所减少,在管理部门上也由过去地方政府独立管理转变为建设主管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同地方政府同时管理(唐凌,2007)。 2006 年后,国务院了《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规定了景区门票必须由景区管委会收取,用途必须为景区保护和管理;景区的管理机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景区管理人员不得兼职营利。《风景名胜条例》的新规定意味着将风景名胜区的开发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离。确定了由管委会负责管理开发和补偿,由企业进行经营的开发保护模式。

二、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产权的经济分析。

1.对我国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产权制度的梳理。

我国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产权变迁实质上经历了公共产品阶段和准公共产品阶段。 公共产品阶段包括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阶段和建国后直到改革开放前。这一阶段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主要作为公共产品向大众提供, 没有特别的排他机制建立。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生产力的发展,对自然文化遗产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改革开放以后到现在为准公共产品阶段,又可以根据对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产权的细分分为两个阶段,产权初步分为经营权和剩余权阶段和进一步细分为经营权、转让权、所有权和开发权的阶段,两个阶段以 2003 年为界。 2003 年以前,由于受“产权转移派”思想的影响,多数地方政府将自然文化遗产作为整体转让,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的所有权和转让权归政府所有,包含了开发权和收益权等的其他权利统称为经营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受短期内利益最大化驱动会造成自然文化遗产的过度开发和破坏。

2003 年以后 ,国家通过 《风景名胜区条例 》的相关规定将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权从经营权里分离了出来,由地方政府享有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的所有权、转让权、开发权和部分收益权(保护权),另外一部分收益权和剩余产权统称为经营权归开发商所有。

由于对景区开发权和保护权进行了限定,对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产权界定的困难。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国家对自然文化遗产资源拥有绝对的产权。因此,这些资源被认为是属于国家,任何个人和团体在没有得到国家许可的情况下,都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使用自然文化遗产资源,更不得破坏这些资源。但问题是,法律上的产权和事实上的产权是有区别的。 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者一致认为,在事实上界定一项资源的产权要比在法律上界定它, 需要花费更多的资源。 即使在法律上清楚界定了某项资源的产权拥有者,但由于该拥有者为维护其产权需要有较高的执行成本, 因此在实际情况中,总是存在一个产权的“公共领域”。

长期以来,大部分研究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的学者认为:长期以来, 我国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不力的主要原因是产权不明晰,法律不健全,政策执行不到位所致。 这种分析是不完全的,因为任何个人的任何一项权利的有效性不单单依赖于这个人为保护这项权利所作的努力,而且还依赖于他人企图分享这项权利的努力以及任何 “第三方” 所做的保护这项权利的努力 (巴泽尔,1998)。 随着自然文化遗产资源希缺程度不断提高,相对价格不断上升,可以使寻租的动力越来越大,寻租手段也越来越复杂,因而监督成本也相应会变得越来越高。 事实上,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的效果的决定因素不是完备的法律、健全的制度,而是取决于寻租者对遗产资源攫动力的大小。 由此导致的结果则是,法律明文强调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的产权属于国有,但各种事实上的攫取行为却永远也不会消失。

3.民众对自然文化遗产拥有事实上的私人产权。

雄倚登封市境的中岳嵩山,被地质学家誉为“天然地质博物馆”,1991 年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首轮通过为 “世界地质遗产保护单位”。境内的多处文化古迹更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但嵩山境内遍布的大大小小的违规矿井在屡禁不绝。文化古迹景区内的违规开放也此起彼伏。中央电视台曝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警告、国务院和河南省发专项治理文件、登封市成立领导小组下大力整顿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效果甚微。原因就在于民众对自然文化遗产拥有事实上的私人产权。

以当阳山为例,当阳山是嵩山七十二峰之一,就在少林寺所处的少室山西侧,是石英岩产区。当地居民多以开采此矿为生,开采成本极低,设备简单易得,也容易拆除撤离。 上级检查整顿是,立即停产,很难抓到现行,无法严处。加上当地村镇领导因经济发展压力,多对此有意疏忽,甚至暗中鼓励,通风报信。因此,当地百姓与上级管理部门之间一直进行着游击战,问题根本无法根治。

按巴泽尔的理论, 决定所有权最优配置的总原则应当是:对资产平均收入影响倾向更大的一方得到的剩余份额应该更大(巴泽尔,1998)。 产权界定的实质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产权的界定与资源的分配同时由博弈的均衡所决定。 在这里,真正的竞争均衡不是产权交易的均衡,而是产权所有者为保障权益的监督边际成本与获得产权边际收益之间的均衡。

在这一局部, 当地居民对这项资源拥有的事实上的产权,实际上已经成为最主要的决定因素。而任何法律上的条文和严格的政策,在庞大的执行成本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 当居民不能从保护行为中得到利益是,他们有动力通过攫取获得利益。 而这种攫取行为的边界则是攫取成本和收益的平衡。只有与收入最大化一致的权利界定,才是完全的、有效的产权界定。 因此,不考虑原住居民利益的产权分配是无效的。 这种产权也是不完全的产权。

三、替代性的制度安排:民众参与。

我国的遗产保护最早是由政府强制推行实施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保护,这种保护方式一直持续到解放后。 随着改革开放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民众参与遗产保护才开始得到政府越来越多的关注。 民众参与是全民保护遗产的最好方式,带来了各方效益的平衡,同时这种自下而上的保护要求和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保护约束相互接触和交流,并经过多次反馈而达成共识,使得保护制度能渗透到遗产保护的方方面面。民众参与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具有约束力,是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舞台和基地(费孝通,2002)。

我国很多的文化遗产都来源于民间,都是土生土长的民间传统文化。 民众中一类人是具有文化传承者作用的当地村民,他们是传统文化的主体,所谓的民俗旅游开发其实是对他们所拥有的民俗文化的利用和保护,文化主体的参与就显得无比重要。 作为文化主体的民众自愿介入当地旅游发展过程中,不但有利于增强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原生态性,民众能够从旅游业参与过程中获取经济效益,从而自发的保护和传承地域文化,也有利于民众认识并重新科学评价本土文化价值, 从而增强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自觉保护与传承本土文化,将旅游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小化,推动自然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

自然文化遗产的持有者与传承者包括各种群体、团体甚至是个人, 主体的多元化导致了文化遗产分布广泛甚至隐蔽的特征,同时不同地域之间民俗风情的差异,故而难以用统一政策性措施对其进行保护。因此,单纯的政府行为往往难以奏效。而由广大民众形成的非政府组织具有非官方性、民间性的特点,其所涵盖的范域广泛,对民间社会的渗透力强大,与民众有着天然的联系优势,甚至有些非政府组织本身即是由自然文化遗产的持有者与传承者参与组成的。 这使得非政府组织具有贴近民众、实施有针对性保护的优势。

民众之中另外一类人是由文化爱好者、文化专家等组成的民间社团组成。 对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不完全是政府和市场的意愿,这些民众也同样在其中发挥了自己的能动性。 作为是民俗文化的承载者, 他们最有权力判断什么是本民族最有价值的内容。

他们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意愿对文化遗产的开发与展示做出修正。

在学界强调以人为本的呼声中,注重民众参与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在政府的管理意识和政策中得以体现,遗产开发与利用应使当地老百姓受益,注重民众参与。

目前我国民众参与遗产保护的意识还较为薄弱,公众本身的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也有待提高。 在进行遗产保护机制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民众参与,就需要健全民众参与保护的相关保障机制以及遗产开发利用相关信息的公开制度。 注释:

①参见 1956 年《宪法》第 5、6、7 条。

参考文献:

[1]柴海燕,鄢志武。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的诱致性变迁研究[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8,(04):49-52.

[2]谢茹。关于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的思考[J].当代财经,2004,(10):24-29.

自然资源分析第7篇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微观自然资源;会计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冰雪灾害、汶川地震、云南旱灾、玉树地震等,损失惨重。其中经核定,2009年以来全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2523.7亿元。俗话说“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自然灾害的发生与没有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有着紧密的联系。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源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再加上现行中一些资源环境产权不明确,还有一些环境资源没有形成市场或市场竞争不足,所以构建自然资源会计是必要的。通过研究自然资源会计,可以促使大家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本文对微观自然资源会计进行了全面深入地研究,以下几个部分的内容分别为:第二部分为文献回顾,第三部分为微观自然资源会计的理论框架,第四部分为自然资源会计的实务处理,第五部分为结论与展望。

二、文献回顾

我国学者翟新生(1997)从大循环成本理论出发,比较系统的研究了微观自然资源会计问题,在对有关自然资源基本理论进行研究的基础之上,从宏观自然资源会计和微观自然资源会计两个不同的空间角度,围绕着会计对象、假设、目标及有关具体指标的量化与核算等为题进行了不同层面的研究,指出了许多有创建性的构想。许家林(2000)就微观自然资源会计理论问题做了系统的研究,主要围绕资源的经济循环各环节的具体经济活动,对资源性资产、资源耗费、资源成本、资源价格、资源收益、微观自然资源会计信息和微观自然资源会计管理体系等进行了研究,具有一定的会计理论价值。叶慧娜等(2005)对微观自然资源会计的目标、对象、基本假设和一般原则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沈振宇等(2000)认为,微观自然资源会计应包括六个部分,即微观自然资源会计确认、计量、有关费用交纳的核算、递耗资产折耗的核算、增值的核算、会计报表中的反映,并分别对每个部分进行了阐述。

三、自然资源会计成本的实务处理

1.自然资源成本的确认

将一项自然资源进行成本确认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动态条件下的可计量性,用途的可确定性,地域范围的无争议性,现有技术条件下的可取性。

2.自然资源成本的计量

(1)自然资源成本的计量属性

①计量单位

从计量单位来看,主要有名义货币计量单位和一般购买力货币计量单位。这里采用名义货币计量单位。

②计量属性

本文建议在对自然资源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企业会计准则中对相应资源的确认、计量有明确规定的,应按照规定;其次,在进行自然资源成本的初次确认和计量时应按历史成本基础进行会计计量,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反映,同时按价值基础进行补充信息披露;最后,在对自然资源成本进行后续确认和计量时应按双重基础进行,根据不同自然资源的特点来确定。

(2)自然资源成本的计量方法

自然资源成本的计量方法有成果法和完全成本法。成果法的基本特点是与探明储量相关的成本费用才予以资本化,再按照一定的标准以折旧、折耗和摊销的方式计入开采出来的自然资源产品成本之中。如果发生的成本费用不能直接导致探明储量,就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完全成本法认为,自然资源经营活动中的所有努力,不论结果如何,都是为了最终找到和开采出自然资源,并取得经济效益,因此所有的成本费用应在发生时全部予以资本化,然后再采用一定的方法以折旧、折耗和摊销的方式计入开采出来的自然资源产品成本之中。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计价时,是采用成果法还是完全成本法要根据不同自然资源的特点来确定。总的来说,对于风险较高、不确定性较大的自然资源,应当采用成果法;对于风险较低、不确定性较小的自然资源,应当采用完全成本法。

3.自然资源成本的核算

从自然资源取得方式来看,主要有企业自行开发、外购、租赁、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等;从自然资源成本构成来看,主要包括取得成本、生成成本、勘探成本、开发成本、再生成本、保护和恢复成本、社会成本。本文着重从自然资源成本构成来具体分析各个成本的核算。

(1)取得成本

自然资源的取得成本主要是指自然资源型企业在取得自然资源勘探权、开发权和生产权时发生的成本。在成果法、完全成本法下都应资本化。

(2)生成成本

自然资源的生成成本是指企业需支付的自然资源在形成过程中所发生的需要补偿的价值。本文认为对自然资源生成成本的确定应采用抵扣法,即以一种资源的现行市场价格减去能够确认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耗费后的余额确认为该种资源的生成成本。

(3)勘探成本

自然资源的勘探成本是指与地质金额地理作业相联系的费用和支出,包括勘察成本和设计成本。在成果法下,成功勘探成本应资本化,非成本勘探成本应费用化;在完全成本法下,成功勘探成本、非成功勘探成本均应资本化。

(4)开发成本

自然资源的开发成本是指自然资源在开采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耗费,主要由设备投资成本、开发支出、生产成本三类构成。在成果法、完全成本法下都应资本化。

(5)再生成本

再生成本是指将已被消耗自然资源恢复到原来的规模和水平时发生的各种耗费。再生成本的计算方法有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直接计算法是将自然资源再生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逐项分类核算,直至其开采时,汇总确认其总成本的方法。间接计算法是按再生自然资源占用的土地和时间所发生的机会成本进行测算的方法。本文建议采用直接计算法,虽然核算工作复杂、工作量大,但是计算结果比较准确。

(6)保护和恢复成本

自然资源的保护成本是指为保护资源不受各方面的损害所发生的耗费。自然资源的恢复成本是指由于企业在开发利用某项自然资源的同时,污染或者破坏了另一种自然资源,为了恢复该自然资源的原始状态而发生的耗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恢复成本可采用直接计算法。

(7)社会成本

社会成本是指自然资源开发企业发生的生产经营行为因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或社会资源的消耗而支付的代价,主要包括环境污染成本和资源消耗成本。自然资源的社会成本选择价值基础会计计量属性,采用直接计算法。

四、结论与展望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不可持续性向可持续性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出口拉动向内需拉动转变、由结构失衡型向结构均衡型转变、由高碳经济型向低碳经济型转变、由投资拉动型向技术进步型转变、由技术引进型向自主创新型转变、由忽略环境型向环境友好型转变、由“少数人”先富型向“共同富裕”转变,加上自然资源会计能够提供比传统会计更为全面的信息,使企业更加合理的承担社会责任,还可以有助于政府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更合理有效的配置自然资源,并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尽早完善微观自然资源会计理论体系,并将其运用到企业中去,是当务之急,也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对微观自然资源会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并且在成本的核算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希望能对完善微观自然资源会计理论体系有所帮助。另外,由于不同自然资源所具有的特殊会计问题,还应该设置专门的微观自然资源会计,如矿产资源会计、水资源会计等,专门性的微观自然资源会计可以在通用性微观自然资源会计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特点做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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