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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教育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1 17:13:54
近代教育论文

近代教育论文第1篇

准确地说,中国近代法学教育肇始于19世纪60—70年代。这是因为,第一,当时中国的社会形势发生了质的变化,即1840年爆发中英鸦片战争,封闭自守的天朝大国被轰开国门,西方列强在入侵中国过程中,不断依靠坚船利炮强迫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攫取在华利益。绵延数千年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受到巨大冲击,伴随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根基的深刻变化,整个中国社会也开始发生转型,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此民族矛盾上升为各种社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自救图强、抵抗外侮成为时代主题。可以说,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轰开国门后,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迅速向近代转型,这为开辟近代法学教育提供了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

第二,面对19世纪中叶英法殖民侵略,为了救亡图存,挽救民族于水火,在清朝统治集团内形成了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官员为代表的“洋务派”,他们与以慈禧为首的顽固派根本不同,明确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诚然,在洋务派看来,学习西方长技主要指其坚船利炮这些先进的军事技术,在他们头脑中,还是坚定地崇奉尽善尽美的祖宗之法绝不能变的观点,尽管如此,洋务派在与西方人办理外交事务过程中,深感“今语言不通,文字难辨,一切隔膜”[2]卷71《章程六条》,认为“不受人欺蒙,必先谙其语言文字”[2]卷8。提出创办新式教育机构,培养新型翻译人才,以此为契机,新型的法学教育也随之成为洋务派所倡导的新式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说,19世纪60—70年代洋务派“师夷长技”、培养新式人才的主张及实践为近代法学教育的开端提供了人力资源及理论支撑。1862年7月11日,在洋务派的推动下,京师同文馆正式成立,该机构在教育模式和课程内容上根本不同于中国古代传统教育,它的设立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之肇始。京师同文馆设立初衷是为培养翻译人才,因此最先开设了外国语言文字课程,后来教授内容不断丰富,不仅包括自然科学,而且包括法学在内的社会科学也成为同文馆的重要学习科目。具体到法学教育来说,同文馆主要基于了解国际关系法则,处理外交事务之急需,从而设置了国际法课程,并聘请了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来华担任主讲,采用的教材是美国国际法学者亨利•惠顿所著《国际法大纲》,又名《万国公法》作为课程教材。同文馆当时有学生10人,他们在这个新式教育机构接受来自美国教习讲授的与中国传统法律截然不同的新式法学知识,学习内容主要包括:“译义明源”、“论诸国自然之权”、“论平时往来”、“论交战”[3]116-117。尽管同文馆的法学科目仅设国际法课程,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远未实现,但是作为近代意义的第一所高校———同文馆开设的国际法教育正式拉开了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的帷幕。可以说,同文馆率先引入西方国际法“作为一个专门科目正式确定下来,并对洋务运动中发展起来的其他洋务学堂讲求‘公法学’树立了风声”。“由此学习公法的观念也随之播及开去”[4]79。这样,以19世纪60年代京师同文馆倡导并践行的西方国际法教育为开端,表明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由此肇始。以同文馆《万国公法》教育为切入点,大批西方法学著作被译介至中国,主要包括德国学者马尔顿著《星轺指要》、德国学者步伦著《公法会通》、美国学者吴尔玺著《公法便览》,等等。上述西方法学著作的翻译及在国内传播促使国人开始从“学理”角度研习近代西方法学知识,近代意义上的法学也由此萌芽[1]363。

二、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之全面兴起

京师同文馆的国际法教育开风气之先,开启了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之路,此后随着西方列强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殖民统治空前强化,19世纪末中日甲午战争使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急关头,洋务派“中体西用”已不合时宜,以康有为、梁启超等为代表的维新派,主张“大抵诸国皆以变法而强,守旧而亡”,“欲做到翻然变计”,“当以开创之势治天下,不当以守成之势治天下”,呼吁进行彻底的社会革新,改变晚清政府落后保守的社会制度,采用“西人之学,以文明我中国”[5]5。可见,维新派较洋务派的主张更为激进、全面和深刻,在法学教育方面明确提出效仿日本“援照西法,广开学堂书院,不特陆军、海军将皆取材于学堂,即今之外部出使诸员,亦皆取材于律例科”[6]491。为此提出建立一套结构完整的包括法学教育在内的全新教育机构系统,“京师立大学,各省立高等中学,府县立中、小学及专门学,若海、陆、医、律、师范各学”[7]201。在维新派的积极推动下,相继设立了许多包括新式法学教育在内的近代意义上的学堂,较为著名的有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公学、湖南时务学堂、京师大学堂等。这一时期各学堂的法学教育较同文馆有了巨大进步,主要体现在科目设置上,1895年盛宣怀创办的天津中西学堂办学章程专设“律例学门”,已初具法学教育的独立性及专门化特点。律例学门在课程设置上专业系统化色彩明显,完全突破了先前同文馆时期仅限于“万国公法”教育的狭窄范畴,增设了“大清律例”、“法律通论”、“罗马律例”、“英国合同法”、“英国罪犯律”、“商务律例”等法学科目的讲授学习[8]16。1897年设立的湖南时务学堂其法学教育内容,除了“万国公法”外,还包括“唐律疏议”、“全史刑律志”、“日本国刑律志”、“法国律例”、“英律全书”、“大清律例”等课程的教学[9]第19卷。另外,在众多新式学堂如火如荼发展近代法学教育的大力推动下,广大师生除了承前期同文馆译介西法之风,继续将之发扬光大外,在近代法学研究方面也取得突破性认识,例如,梁启超认为公法学可分为“内公法”和“外公法”,其中内公法包括宪法、民律、刑律等各部门法,而有关处理国际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称为外公法。从梁氏对各部门法学所作的分类,说明当时先进的中国人已经接受了全套西法的系统教育而提出上述观点的。同时,因法学教育课程内容的拓展,增强了法学研究视野,国内涌现出一批近代法学意义上的学术论文,例如,《公法律例相为表里说》、《论邦国交际公法学》、《日本刑法志序》、《论中西刑律轻重异同之故》等,这些论文从研究视角、方法及理论内容都印证了近代法学教育的深入发展。

总之,19世纪末,中国社会殖民地化进一步加深,民族矛盾空前激化,在维新派积极倡导兴办新学的推动下,全国各地新式学堂广泛设立,致力于近代法学教育、培养新式法学人才成为这些学堂重要的办学宗旨及目标。这一时期不仅各学堂设置的法学课程科目在广度和深度上远超同文馆时期的法学教育,而且西方法学译介和近代法学研究成果在数量和质量上同样取得巨大进步。可以说,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在19世纪末列强瓜分豆剖疆土、民族灾难日益深重、中国面临亡国灭种危险关头之际,维新派提出彻底全面改革,主张效仿日本在全国建立各级新式学堂教育体系,明确指出系统的新式法学教育应纳入到学堂总体教育计划而成为其中基本学习科目和重要组成部分。维新派的理论主张引起当时社会积极呼应和巨大反响,并身体力行将之付诸实践,推动了近代法学教育在此时呈现出全面兴起之势。乘此国民奋而自救、群情昂扬、民智开启、民风丕变之有利时机,维新派上书光绪帝要求变法革新,光绪帝采纳维新派建议,接连下令废除科举,改革教育行政制度,在中央设立学部取代传统的礼部,各省裁撤学政,改以提学使,统辖学务,并在全国设立新式学校教育体系。尽管维新派发动的“”迅速遭到清政府顽固派的残酷镇压,但其掀起了近代法学教育全面兴起后的一个高潮。维新派理论及实践符合当时中国社会环境,顺应历史潮流,这是清政府无法绞杀消灭的,否则就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冒天下之大不韪,加速其摇摇欲坠的统治走向灭亡。因此,清廷镇压“”运动不久,于1901年1月正式颁布上谕,着手推行新政,并责成臣工积极建言献策。7月张之洞和刘坤一上建言书《变法三折》,在第一折就明确提出“筹议变通政治人才为先折”,全面改革落后的教育制度,“酌改文科”,减少四书五经内容,引入西方实用性科目,最终废除科举;“停罢武科”,“设文武学堂”,在全国建立小学、中学、大学现代教育体系,使“生员、举人、进士皆出于学堂”。《变法三折》提出的各项革新措施受到清廷赞许,这样,教育革新必然成为推行新政的重要内容。1902年晚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设置初等小学、高等小学、中学堂、高等学堂、大学堂普通教育体系,其中规定大学堂中设法政科大学,法律学与政治学为并列独立的两个科目[4]188。“癸卯学制”的颁行,不仅彻底改变了中国旧式教育体系,效法日本正式在全国建立了新式教育体系,而且明确了法科教育的具体建制及重要地位。同年4月,清廷任命沈家本和伍廷芳主持修律,“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10]《删除律例内重法折》。晚清修律的宗旨及要求迫切需要大批新式法律人才方可有效展开修律活动,对此,主持修律大臣沈家本曾说:“法律成而无讲求法律之人,施行必多阻隔,非专设学堂培养人才不可。”[10]《法学通论讲义序》这样,以清廷教育机构体系改革为基础,以晚清修律活动为契机,在沈家本“奏请拨款设立法律学堂”积极争取和推动下,于1906年中国第一所具有近代意义的法律专门学校———京师法律学堂正式设立。此后大批专门法律学堂在中华大地上相继设立,遍地开花,“据统计,至1909年全国共有高等教育层次的学堂127所,学生23735人,其中法政学堂47所,学生13282人,分别占学堂总数的37%和学生总数的55%”[11]4。除了公立法政大学大量创设,私立法政大学也日益兴盛[11]4。

晚清新政时期创设的法政学堂不仅数量多,规模大,而且明确法科专业教育的办学宗旨及制定完善的法律学习计划。以京师法律学堂为例,在其办学《章程》规定:“本学堂造就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智识,足资应用为宗旨,并养成裁判人才,期收速效。所定课程,斟酌繁简,按期讲授,以冀学员循序渐进,届时毕业。”[12]卷15规定学制为三年,法律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大清律及唐明律、现行法制及历代法制沿革、法学通论、国法学、罗马法、刑法、民法、宪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裁判所编制法、国际公法、诉讼实习、行政法、监狱法、大清公司律、国际私法、大清破产律等,其他各地法政学堂教学课程与此大致相同[13]52。京师法律学堂教习之职,在沈家本的积极推动下,“乃赴东瀛,访求知名之士”,“群推冈田博士朝太郎为巨擘,重聘来华。松冈科长义正,司裁判者15年,经验家也,亦应聘而至”。这些声望甚高的日本著名法学家执教京师法律学堂,同时他们也被聘请为修律顾问,这样课堂教学和法律实践相得益彰,“可以使法典制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专业问题直接反映到课堂教学当中”,“也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国通过日本,第一次完整地输入了近代西方的法学知识。根据他们的课堂讲义编辑而成的法律书籍很快传播开来”[4]200。在京师法律学堂的积极影响和带动下,当时留日学生归国一方面任法政学堂教习,一方面积极译介日本法学著作。可以说,晚清新政时期,以京师法律学堂为龙头,推动了当时全国法科教育全面深入发展,并促成法学研究取得突破性成就,表现在作为法学学术研究成果重要载体的学术期刊相继涌现,主要包括《译书汇编》(1900)、《欧美法政介闻》(1908)、《法学会杂志》(1910)、《法政杂志》(1911)等,这些刊物刊登的核心内容是译介西法,并在此基础上阐释法理,借此实现了与西方法律进行直接体验、认知和理解。因此,有学者说“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中国近现代的法和法学,从语言文字到体系内容以及价值选择,都与有两千年传统的法和法学断裂,走上了另一条道路”[14]2,指出到20世纪初晚清推行新政,诏令变法修律之际中国传统法律开始走向近代化道路。其实,这条道路还是循着19世纪60年代以来洋务派创设京师同文馆为起点所开辟的近代法学教育之路的历史前行。至19世纪末,在维新派推动下全面兴起近代法学教育,并以“”运动将之推向高潮,尽管迅速失败,但是以后的事实证明,“”运动为20世纪初晚清政府推行新政提供了先行试验和参照蓝本,从而把先前全面兴起的近代法学教育向实质性、更广阔的道路上纵深推进。

三、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之反思

肇始于19世纪60年代由洋务派开创的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经过19世纪末维新派的大力提倡全面兴起,终于在20世纪初晚清政府正式推行新政、改革教育制度、借助晚清修律之机,促使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从广度和深度都获得跨越式的飞速发展。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之肇兴进程,其留下的深刻经验教训值得我们今天反思。

1.中国近代法学教育造就了大批新式法律人才,促成近代法学的产生

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之肇兴始终与民族矛盾日益加深、先进的中国人不断探索自救图存的强烈爱国愿望紧密相连,因此,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开始之初就具有明确的培养人才以抵御外侮的目的。通过建立新式教育体系,在全国各地创设各级学堂,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新式法律人才。具体来说,在19世纪60—70年代同文馆时期,开启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之路,只是当时培养的法律人才极其有限,根据《同文馆提名录》所记载,各馆各科参加公法学大考者,1876年9名,1879年9名,1888年8名,1893年12名[2]61。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杰出的新式法律人才辈出,例如,王宠佑、王宠惠、关应麟、王建祖、燕树棠、吴经熊等均毕业于天津中西学堂。总之,当时设立的众多新式法律学校“成为中国近代法学各个学科带头人诞生与成长的摇篮”,“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之后的各个法学学科活跃的法学家,基本上都毕业于这些新式法律学堂”[11]8-9。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培养出大批新式法律人才,他们从法律大学堂或法政学校毕业后纷纷将之所学奉献给法学教育,“积极从事法学研究,著书立说,从而推动了中国近代法学的诞生与成长”。从同文馆到法政学堂广大师生译介大量西方法学著作和教材的基础上,当时一些著名的中国法学家们开始自己独立编写和出版法学教材和专著,“进一步促进了中国近代法学体系的形成”,不仅如此“出于教学科研的需要,一批法学刊物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11]9-11,这些法学刊物的出现和发展体现了中国近代法学研究获得长足进步。

2.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缺乏原生态和本土性语境,法律教育移植特征明显

诚然,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尽管取得积极效果及成就,但是也有其显著缺憾,即中国近代法学教育自肇始之际就缺乏本土性根基、原生态语境,带有鲜明的移植色彩。具体表现在法律课程设置上皆以西方法律体系为准,在教习选任上,“在近代中国讲授法律的第一批人并不是中国人,而是如丁韪良、冈田朝太郎、志田钾太郎等外国人”[11]12。在教育过程中以翻译西法著作和教材为核心。当时法科留学生数量之多及规模之大即为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移植特性的有力印证。其中20世纪初留日学生达到高潮,仅1908年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多达1070人[15]39,50。他们毕业回国执教于法政学堂,译介西方著作,“所编的这些书籍,基本上是根据他们自己在日本学校上某门课时所做的笔记,或根据任课老师的著作、讲义,再参合同类的其他著作,或附以己意翻译编辑而成的,实际上就是日本法学家的著作、讲义的编译性作品,其内容完全是按照日本当时的法律体系构造的近代西方法学,也有的加以中国的例子”[4]106-107。这样,把留日期间所学的西方法律知识悉数移植到课堂教学中去,从而进一步强化了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移植性色彩。可以说,与19世纪末西方国家大学法学院的建设已有800年历史、已达到非常成熟的状况相比,中国近代法律教育从西方才开始传入,一开始就缺乏本土性根基和原生态语境,而这些因素势必造成中国近代法学教育诸多不如人意之处,“具有了幼稚、底气不足、模仿外国、没有自己的传统和特色、政治干预比较强等特征”[11]11。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出现如上弊端固然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它作为晚清修律活动中重要一环,必然为晚清修律过程所带来的法律移植和本土化问题所累,使其不可避免地同样呈现出浓厚的移植西法特征,造成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先天基因不良,后天成长羸弱的境况。

近代教育论文第2篇

关键词:近代化;教会学校;社会思潮;新式教育机构

浙江地处东南沿海,气候宜人,物产丰饶。浙江民众一直有崇尚书学,尊重知识,兴学育人的优良传统,故素来人杰地灵,有“文物之邦”的美称。1840年,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依仗军事侵略的胜利,开始大肆进行文化侵略。“传教,办,办学校,办报纸和吸引留学生等,”其目的“在于造就服从他们的知识干部和愚弄广大的中国人民。”[1](P.624)中国传统的教育模式从此被打破,开始走上一条无奈而痛苦但又别无选择的近代化道路。

一、浙江教育近代化的主要因素

(一)在浙外国教会学校的创办

鸦片战争后,随着《中英南京条约》的签订,浙江的宁波成了五个通商口岸之一。西方传教士从此纷至沓来,他们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在中国传教的目的,往往通过开办学堂的方式向儿童灌输教义。1844年,英国基督教长老会东方女子教育会传教士爱尔德赛(MissAldersey)到宁波传教,首创女塾。这是浙江第一所教会学堂,也是中国第一所近代女子学校。1845年,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士、医生麦嘉缔(D•B•Mccartee),在宁波开设男生寄宿学校——崇信义塾。这是浙江最早的男子洋学堂。该学堂后迁入杭州,又易名育英书院,是日后之江大学的前身。《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的签订,使外国传教士取得进入中国内地传教、办学、置产等特权。于是,他们以宁波为跳板,逐渐向浙江各地扩展。美国浸礼会、青年会、圣公会,英国的安立甘、内地会等也陆续在宁波、杭州、湖州、嘉兴、金华、绍兴、台州、定海、温州等地相继开设男女学塾。据统计,到1907年,仅天主教在浙江省所办的文教事业,就有训练任神职者之学校3所,学生计58人;普通学校115所,学生计1207人。[2](P.128)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教会学校多创立于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甚至有在鸦片战争后即已创立的,远早于国人自办的公私立新式学堂。这对浙江教育的近代化而言,无疑具有开风气之先的作用。特别是女子教育,早在1844年时宁波就有教会女校的设立,不仅对浙江,而且在全国女子教育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教会学校在浙江的创办,尽管其主观上是为了传播教义,为扩展教会势力而培植一批中国籍的传教助手,试图藉此而达到、文化侵略的目的。但是,在客观上也给古老的浙江大地带来了许多较之封建教育确乎进步的东西。如数理化课程的开设与一些实验机会的提供,使学生学到了在传统旧学中难以学到的近代科学知识。其它如西方的教育制度和教学,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自由主义思想等,都使一部分有爱国心的青年因此引起思考,燃起富国强民的思想,从而培养了一批区别于旧式文人的知识分子。这在促进浙江教育近代化方面无疑具有深远的影响。1851年(咸丰元年),浙江学政吴钟骏在目睹教会学校给宁波各层面尤其是意识形态方面所带来的变化后,向上呈报时称:“宁波府城诸夷杂处,左道易惑”,因而建议“见饬各学教官于乡镇劝立义学,以正人心。”[3](P.3)可见其影响之大。

(二)挽救民族危亡的客观要求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的侵略势力逐渐增强,中国闭关锁国的大门被彻底打碎,唯我独尊的“天朝”已然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华夷”共处之时。随着中外交涉的日益频繁,客观上急需大量“通习外国文字之人”;同时,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洋务派创办的一批近代军事和民用工业,也急需大量掌握近代科学技术和知识的人才。浙江地处东南沿海,欧风东渐的前沿,其情形更加明显。而这又与现行的科举制度相悖。作为封建官僚的李鸿章,在作了比较客观的之后,不得不承认科举制度所带来的严重社会,认为我国并非没有聪明才力之士,实因士大夫大多耽搁于章句贴括而不知寻求至富至强之术,以至所用非所学,所学非所用。指出“西人学求实际……”[4](P.868)而中土人才则大多空谈学问。因此,相互间应该取长补短,择善而从。可见,李鸿章主张兴西学,通过改变中国传统的科举制度和教育模式,来改变中国积弱积贫、落后挨打的局面。这种兴学强国的思想较典型地代表了当时有识之士(特别在官僚阶层)的共识,并直接成为其支持并创办近代教育的指导思想。

(三)近代思潮及其对浙江的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大地,风雨飘摇,动荡不安。深重的民族危机,迫使爱国志士纷纷提出拯救祖国于危亡的思想和主张,形成五彩缤纷的社会思潮。它们中主要的有爱国主义思潮、变法维新思潮、君主立宪思潮、教育救国思潮和实业救国思潮、无政府主义思潮及早期的社会主义思潮等。每种思潮的出现,无一不对教育界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而其中教育救国、实业救国思潮则影响更甚。

早在甲午战争时期,以“救亡图存”为已任的维新派就大声疾呼:要救国,必须改革教育!因为他们意识到要改变中国的处境,当先变法。但要变法就要找到本原。而本原就在教育。在他们年来,今天形成“北托于俄,南摄于英、法,东割于日本,岌岌几不国”的局面,其“所以倾败之由,在民愚之故,”[5](P.124)并明确指出是科举制度与传统的学术(即汉学、宋学、词章之学)使“朝无才相,阃无才将,疆无才吏,野无才农,市无才商,肆无才工,”[6](P.971)成为无益于国、无益于民的废物。因此,他们竭立主张,欲开中国之新世界,莫亟于改革教育。严复、康有为、梁启超,乃至洋务派官员刘坤一、张之洞、李鸿章等即是代表。

洋务运动后期的张之洞,教育救国的思想十分明晰。他认为一个国家能否得以长治久安,能否得以持续,关键在于人才,而人才日多,则国势日强。1895年,在其《吁请修备储才折》中,更是提出了“广开学堂”的见解。其主持制定的我国第一部学制“癸卯学制”,以及充分体现其“中体西用”教育思想的论著《劝学篇》等,无不贯穿了他的这一思想。这一点,康有为较之张之洞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明确地把教育作为“救亡图存”的根本手段,其论著《大同书》和《长兴学记》基本上是采纳了近代资本主义教育制度中许多教育的因素。从表面上看,随着“戊戍维新”的失败,他的教育救国主张也随之破产了;而事实上,其重视教育的和实践,不仅为近代中国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为中华民族培养了人才,积聚了推动发展的新生力量,其改良社会和发展教育的思想对后世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诚然,在民族危亡之机,教育是救不了国的。而且若是只从现象来看,旨在挽救清王朝的教育救国思想实施的结果,却在客观上造就了一批具有新思想的封建王朝的掘墓人。但是,如果从民族的新生及其近代教育的发展这个角度来看,则张之洞们的教育思想在摆脱我国传统教育定势的教育近代化上,以至在摆脱落后、走向发展上,显然是发挥了较大的积极作用的。而教育的历史连续性与继承性,也决定了该思潮在近代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中所起的促进作用。

与教育救国思潮同时出现、而对教育界有着直接影响的还有实业救国思潮。实业救国论者主张通过举办实业、振兴商务来增强国力、民力,进而达到抵御外力入侵之目的。其代表人物主要有郑观应、张骞、汤寿潜、汪康年等。郑观应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并通过自己的观察,得出结论:“习兵战不如习商战。”“欲制西人以自强,莫如振兴商务。”[7](P.586)其他如张骞等也持是论,认为应以实业教育为自治基础。

应该指出,在19世纪90年代末,实业救国思潮的声势并不大。到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已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垄断组织和财政资本的统治业已确立,资本输出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8](P.259)于是他们也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国的侵略,使中国的殖民地化更加加剧,这是实业救国思潮高涨的重要原因。1895——1898年,一度出现投资设厂的热潮,其中有不少因此而获利颇丰。这在客观上给许多人以无穷的诱惑。许多官僚、地主和商人也纷纷加入投资近代企业的行列。可见,有利可图也是实业救国思潮高涨的内因之一。

然而,无论是出于何种动机,最终“实业救国”论者往往也是“教育救国”论者,因为当为了发展实业而兴办教育以培养实业人才时,两者就地合二为一了。

救国、实业救国思潮的出现,无疑给浙江的教育界带来极大的冲击,其最直接的结果是导致兴学育才的热潮。“广立学堂,储为时用。”[9](P.963)许多人在这些思潮的下而走进教育界并为之奋斗终生,也有不少人或募集资金,或捐献巨款兴办学校,甚至有不惜性命去惊醒“当道”,兴学自强的。①(P.1090)其它如女子教育思潮、美感教育思潮、军国民教育思潮等等也莫不如此。浙省教育界由此而出现一批新式的近代教育机构。

二、近代浙江新式教育机构及其特点

1901年9月14日,清政府办学“上谕”,明令:“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切实整顿外,著各省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其教法当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以历代史鉴及中外艺学为辅。”[10](P.4719)虽然“中外政治艺学”仍以辅之,但毕竟已被纳入课堂而合法化。1904年,“癸卯学制”的颁布,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新的学校制度;1905年,清政府“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清廷设学部,以管理全国学堂。全国各地纷纷成立劝学所及教育会、宣讲所。

1897年,寓居上海的杭州人汪康年回到杭州。试图在浙江兴办新学。后因顽固官绅从中作梗而未能如愿。但此举对兴办新学起了一定的宣传作用。是年,杭州知府、福建候官人林启,在杭州蒲场巷(今大学路)的普济寺首创求是书院(现浙江大学前身)。招生30名。于当年四月二十日开学。林启自任总办,并延聘士绅名流为教习,讲求实用之学,学制五年。开设国文、、算学、格致、化学等,后又添设选修科目日文。之后,又先后创办了养正书塾(即浙江省立杭州一中)与蚕学馆(即后来的蚕桑学校),从此风气大开,如孙诒让创办的温州蚕学馆、瑞平化学堂(1905——1908年间,温处两府创立了300余所新式学校);吴锦堂在慈溪创办的初等实业学堂(即后来的锦堂师范);陈屺怀在宁波创办的宁波府师范学堂、旧宁属县立女子师范学校等,全省各地各类新式学堂竟如雨后春笋。

纵观浙江近代新式教育的,大致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发展的重点在以普及文化为主的中小学教育和师范教育。主要原因是:①小学为基础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处于关键地位,基础教育的优劣与普通民众的生活实际有更紧密的联系。②新式学堂多为邑绅主动兴办,创办小学堂相对于创办其它更高层次类型的学堂,其所需资费少。囿于个人实力,只能取前者。当时浙江各地盛行赴日、沪或京师留学之风,故上举办高等教育的要求不十分强烈。

第二,这些新式教育机构大多改变了旧式教育的空间位置,缩短了士人的空间距离,增加了以前从未有过的互相砥砺影响的机会,利于养成团结之心和群体意识。

第三,在体制上参酌西方国家的教育制度,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的年限和学习目标。在教育的组织和上,改从前的个别教学制度为班级教学制度,教学内容已不再是单纯地学习传统的四书五经、括帖制义等课程,还要学习、社会科学和西方先进技术以及与职业有关的其它课程,也即已经更多地世俗化。教学上更注意使学生理解,不再单纯要求学生死记硬背,更趋民主化。

第四,注意学生的出路。传统上,各类士子都十分注意将来的前途,这是其为学的根本动力。近代新式教育机构能否给他们带来同样辉煌的前程,直接影响着旧式士子对西学的接受与否及其程度。浙江同样如此。因此,近代教育机构很是注意与科举“正途”者的结合,使西学者(无论在国内、国外)享受与之同等待遇,以利于培养积极向上的激励机制,从而最终有利于西学和近代教育在浙江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新式机构的出现,大开了风气,改变了人们固有的观念。如在新式学堂创办之前,浙江的知识分子多居家攻读,足不出里。然而,随着新式学堂的创办,许多有志之士则远离家乡,奔赴上海、南京、天津、北京及海外求学,固守之习为之一变。

第六,传播了近代知识,培养了一批新式人才。新式学堂的大量创办和教育的改变,扩大了青年学生的知识空间。一则以综合性科学教育取代家庭式经验传承,知识面与知识结构大为优化,改变了单一纵向比较的传统价值评判准则;二则学生来自四面八方的各个社会层面,相互交流信息,拓宽了眼界;三则学生掌握了语言文字工具,可以直接面向大众传播媒介。这些新式人才聚集在大都市和中小城镇,其接受外界信息的速度、容量与社会的能量、质量,远非昔日以天下己任自诩的士人所能企及。

第七,新式教育机构的出现,也改变着传统的社会结构。不断扩大的新式人才队伍,使得传统社会的结构发生变化,进而通过这些学堂毕业生对政、教、军、警、报及工商各界的渗透,改变了各分支部门的内在结构,初步形成以国内毕业生为基干,留学生、开明人士和外籍人员为引导和补充的近代化人才体系。

总之,浙江近代新式学校教育已成为浙人近代化的重要途径,加上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对社会风尚形成有力的冲击。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思维行为方式发生剧烈震动,对于更新民族心理素质,改良文化土壤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注:

①杭州贞文女校创办人、校长惠兴女士,在贞文女校开学典礼上,割臂肉痛陈:“这块臂肉,作为开学的纪念。这贞文女学校,倘以此日推广,我臂肉还能重生。倘这女学校半途停废,我必要把这身子,来殉这学校的。”后终因缺乏固定收入,至次年秋,已几次停课。惠兴便以身殉学。在遗书上她写道:“愿将一死,以动当道。”——《惠兴女士殉学记》.《近代女权运动史料》.第1090页.

[1].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第624页.

[2]李国祁.中国化的区域:闽浙台地区.1860—1916[M].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七十四(1985)年五月再版.第128页.

[3]王先谦.十朝东华录·咸丰东华续录十[M].光绪二十五年仿泰西法石印.第3页.

[4]陈元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洋务运动时期教育[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868页.

[5][6]徐勤.中国除害议.戊戍变法(3)[M].上海:神州国光社.1953.9.第124页.第971页.

[7]夏东元.盛世危言·商战.郑观应集·上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9.第586页.

[8]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全集[M].第2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6.第259页.

[9]张之洞.劝学篇·序.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3.第963页.

[10]清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四)[M].北京:中华书局.1958.12..总4719页.

influencefactorsoftheeducationalmodernizationofZhejiangandthecharacteristicsofeducationinmoderntimesinZhejiangProvince

BaiJinbiao

近代教育论文第3篇

从明治维新开始,日本政府就把学习西方、兴办教育视为“立国之本”,并积极进行日本近代史上第一次教育改革。1879年的《教学大旨》强调日本教育的宗旨就在于根据祖宗的训典,形成忠孝仁义的思想品德,完成“臣民”教育的任务,将阐明忠孝仁义之道德与探求知识才艺并列为教学任务,明昭天下。这充分反映了日本近代教育在学习吸取西方资本主义科学技术的同时,将灌输儒家道德作为其品德教育的中心任务。针对这一时期的改革,孔祥宏在《论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教育改革》指出:“明治初期的日本,领导层由国学派、儒学派和洋学派三种势力组成。当时上至天皇,下至平民,都被卷进仿效西方文明的热潮之中。品德教育是教育近代化的先导和保证,教育改革的成败由民众品德教育的程度决定。”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第二次教育改革──品德教育滑坡

二战后教育改革的目标是要复兴日本经济。日本国民热衷向西方学习科学技术、管理方法、文化思潮,而传统的优秀文化与思想逐步被放弃,品德教育出现滑坡现象。1958年的课程改革加强了品德教育、以“学科知识中心主义”为指导,充实国语和算数的基础学历。此时虽然品德教育依旧受重视,但学历主义日趋明显导致品德教育实质未能得到很好实施。60年代盛行的“教育投资论”掀起了学历社会的升级,追赶型经济发展模式,尤其是教学的“智育化、应试化”,无形中挤掉了品德教育在教学中的应有位置。朱剑洪通过《战后日本教育改革的再认识》介绍战后日本全盘照搬美国式的生活主义教育模式,教育改革的具体措施与日本的国情严重脱节,引发了以校园暴力为代表的品德教育滑坡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西方文化的滥觞导致日本民族许多优秀传统消失,价值观的普遍贫困和道德沦丧、品德缺失,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恶性膨胀教训说明日本品德教育走向滑坡。70年代初,日本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急剧变化,经济转轨后,学生逃学厌学、中途退学等现象说明品德教育达到了滑坡的高峰期。姜相志在《日本教育改革中的道德教育演进历程》指出社会上两极化趋势越发显著,只有毕业于名校才能得到好工作;一些具备创造性但没有文凭的人永远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残酷的升学竞争、就业竞争严重扭曲了青少年心灵,社会道德滑坡现象日趋严重。通过对日本第二次教育改革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此次教育改革存在一些弊端,但总的来说使日本教育向前迈了一大步,开启了日本教育的新时代,使日本从军国主义和极端国家主义教育走向了民主教育,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并极大地推动了日本经济的复兴。

三、日本面向21世纪的第三次教育改革──品德教育回归与发展

(一)1971年日本中央教育省议报告书《关于扩充和整顿学校教育的基本对策》,到1984年6月“临时教育审议会”成立,是第三次教育改革的第一阶段《关于扩充和整顿学校教育的基本对策》拉开第三次教育改革的序幕,在这部纲领性文件中,提出了学校教育的总任务是担负培养“人格形成”的使命。日本政府提出了加快知识集约型经济发展步伐的“科技立国”方针。郭德红、楚江亭在《论日本第三次教育改革:重视个性》中提出日本的第三次教育改革是一次全面的、整体性的改革。“由于没有可效仿的既成模式,因此特别要求借鉴历史经验和各国人民的经验,进行大胆坦率、自由豁达的论争,发挥自由的创造性”。因此,日本的这一次改革代表了现代工业发达国家教育发展的一种具有创造性的尝试。(二)1984年6月临时教育审议会的成立,至1987年8月该审议会完成三年的使命,自行退出教改舞台,是日本第三次教改的第二阶段1987年临时教育审议会第四次咨询报告中确定日本面向21世纪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广阔的心胸、强健的体魄、丰富的创造力、自由、自律和公共精神,成为世界之中的日本人。”这一目标充分体现了品德在日本人形象中的显著地位。张琦在《日本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与思考》介绍80年代的日本历史上的第三次教育改革中,文部省改变了学校教育组成部分的排列顺序,即把原来的“智、德、体”的顺序改为“德、智、体”,把品德教育放在首位。论述了日本在这次教育改革中针对青少年品德教育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有益经验,并对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提出了建设性改革意见。(三)1987年8月临时教育审议会使命的结束至今,是日本第三次教改的第三阶段。一个全面日本教育改革的高潮即将到来从内容上来看,第一,以终身教育为主线的综合教育体系将得到充实。所谓终身教育,由儿童教育、青少年教育、成人教育和老人教育的有机结合为特征,以家庭、学校和社会作为教育承担者的终身教育体系。第二,学校教育的一元化将由多元化取而代之。只有实行学制的多元化,才能使学校教育在竟争中各显其长,培养出日本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种人才。第三,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将在日本教育中占据突出地位。突出强调培养学生的思考力,判断力和创造力。无论是学制的改革、还是终身教育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与培养创造性人才这一战略重心紧密相连的。第四,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将逐步加快。日本产业结构审议会教育问题特别小组在教育改革的建议书中宣称:新时代日本人的素质是创造性、主体性和国际性。崔世广通过《浅议当前日本的教育改革》说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的教育改革,涉及教育理念、普通教育、高等教育、社会教育、品德教育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个性化、多样化、自由化、弹性化、强化评估及国家和传统观念教育等特征,因此必将对日本的未来发展前景产生重大影响。

近代教育论文第4篇

岭南农科大学于1921年成立,于美国纽约董事局之外,另由华人组成董事会筹措经费,管理校务。岭南农大设校长兼场长1人,推定钟荣光为首任校长。校长只有授予毕业证书的权力,而无权授予学位。依条例规定,本科毕业生学位仍由岭南大学监督授予。岭南农大本科4年制,农业专修科为1年,蚕桑专修科为半年。讲授学科分为农林教育门、农林工程门、农艺化学门、垦殖门、畜牧门、森林门、兽医门、乳业、昆虫学、蚕桑学、园艺门、家政门、水产门等,开设的学科完全属于农学者有16科,其中田艺科为6、农产制造科为l、畜牧科为5、园艺科为4。其他必修学科,如生物学、化学、国文、英文、宗教等,则与文理科大学合办。计划增开的课程有高级农产制造学、植物分类学、地质学、农业教育学、纤维用作物学、乳脂牛油制造专论、乳业微菌学、植物繁殖法、肉畜学、园艺见习、乳业考据、心理学等。1922年农科大学陆续聘请张焯望、傅保光、邵尧年、考活等12位教授来校任教。同年,创办《岭南农事半年刊》、《农事月刊》和《岭南农刊》(英文)等刊物,以便于学术交流。农科大学的建立意味着岭大办学目的的世俗化和中国化,更意味着广东乃至中国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关注。

二、扩建农学院

1927年岭南大学收回自办之后,由华人成立新的校董会,是为学校最高机关。钟荣光众望所归,被推选为首任华人校长。新的校董会接收农科大学董事会的产业与工作,将农科大学归入岭南大学办理,改为农学院。为了使农学院进一步造福百姓,钟荣光从经费筹备、师资建设、教育模式改革等几个方面着手,将岭南大学农学院建成可与燕京大学、东南大学鼎峙的三大私立农院之一。

1.“掘地三尺”广筹经费

经费是学校之命脉,办学之根本。在钟荣光看来,将岭大收归华人自办不仅仅是“收回教育权”那么简单,关键要能“承担教育的责任”,负担起办学的经费。岭大收回自办之后,原纽约董事局改为岭南大学美国基金委员会(简称“美基会”),主要资助在校任职的西方教职员。除此之外的一切费用,都由新成立的校董会负责。为负担起华人自办的庞大开支,钟荣光仿效外国办学模式,竭力争取海内外各方捐款。岭南大学是最早接受中国政府资助的教会学校之一。如前文所述,钟荣光办理岭南农科大学时,得到广东省省长陈炯明的支持,特由省库拨款三十万元为开办费和每年十万元的补助经常费。这算得上是岭南大学得到地方政府资助的第一笔经费。1927年岭大收回自办后,经费全靠国人自己筹措,政府拨款更成为经费的主要来源。自1927年起,广东省政府每年补助岭大十万元,平均每月八千多元。资助岭南大学农学院的国内团体主要有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简称中华基金会)和中英庚款管理董事会。中华基金会是20世纪20年代中国政府利用美国退还的“庚子赔款”发展中国教育文化事业的官办机构,领导成员由十五人组成,其中中方十人,美方五人。中方成员都是当时国内政治、科学、文化、教育界的杰出人物,如颜惠庆、张伯苓、郭秉文、蒋梦麟、黄炎培、蔡元培等。通过钟荣光联系,自1927年起,中华基金会补助岭大植物病理研究和农事推广等各种事业,为期三年,每年补助一万五千元。后经钟荣光致信诚请,并亲自和该会董事孙哲生、胡适、蔡元培联系,得该会继续补助三年。后中基会又陆续补助岭大昆虫研究、柑橘类研究、蚕病研究及蚕业推广。除了岭大自身学术方面成果突出外,钟荣光和中华基金会各董事良好的私人关系,也为岭大农学研究顺利获得该会长年补助提供了便利条件。中英庚款管理董事会是南京国民政府为管理英国退还庚款特设的机关,1931年4月成立。为争取这笔经费,钟荣光分别于1931年、1934年、1936年致函,并进京游说。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1936年,岭南大学获得该会补助建筑费与设备费6万元,用于农学等方面的研究。除此之外,钟荣光还争取到了岭大校友、工商业人士、海外华侨、海外基金会、外国教会、外国友好人士等各方面的资金支持,为农学院的建设提供了经费保障。

2.网罗优秀人才

如同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所说,“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钟荣光深知教师是学校的灵魂,是办学的依靠力量,是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校知名度的决定性因素。他担任校长期间,注重科研,通过制定《专门研究章程》和划拨出版经费等,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提高工资待遇,解决住房、医疗、探亲路费等问题,为教师解决后顾之忧;吸收本校优秀毕业生留校任教。早在1924年访美时,钟荣光就曾语重心长地叮嘱海外校友:“岭南同学足迹遍于全球,在原则上最低限度应有一部分人才返回母校服务。”在钟荣光担任校长期间,不仅从本校毕业生中择优留选,还大力号召在国外学有所成的岭大校友回国任教。以1932年为例,农学院有华籍教员16人,其中岭南校友至少11人,包括冯锐、古桂芬、杜树才、朱济沧、黄泽普、何雄涛、黄永安等,这些优秀的人才为岭南大学农学院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同时他鼓励学术交流,“送出去”和“引进来”并重,使岭大的师资构成焕然一新。1935年,经钟荣光联系,岭南大学开始和菲律宾大学交换教授。第一位交换教授为菲律宾大学农学士、美国约翰哈全斯大学(今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哲学博士闵逸民(Dr.R.B.Espino)。闵逸民教授是植物生理学专家,对热带植物生理及营养之研究富有经验。他既是东亚农学界泰斗,又是菲大台柱,他的到来对岭南大学的植物病理研究有很大帮助。钟荣光的知人善任为农学院汇集了大量的农科专才,他们不仅在教学科研上取得了不小的成绩,部分教授如廖崇真、张焯堃、冯锐、古桂芬、刘荣基等更先后兼任广东省农林局局长或副局长,为广东省农林业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对于岭南大学的师资建设,著名的德莱大学校长白朗在1933年曾说:“我们看到在强有力的行政领导之下有一支出色的师资队伍……我认为它是非常成功的学校,对它的领导人充满信心。在我看来,它的外国教师和中国教师都非常能干”④,对钟荣光和他建设的教师队伍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3.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

充足的经费和优良的教师团队为岭南大学农学院服务社会、造福农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钟荣光领导下,农学院采取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将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务求达到振兴农业和农业教育、培养高等农业人才、惠及农民的目的。农学院的管理机构上分设教务、研究、推广、经营4部及农艺、园艺、畜牧、蚕丝、植物病理5个学系,本科学制4年,实行学分制。教务部负责教学工作,研究部致力于农学研究和农业技术改进,而经营部和推广部则负责农产品的销售和农业技术与研究成果在社会上的推广与应用。其中蚕丝系在1927~1932年间升格为学院,专门进行蚕桑的品种改良与推广。1928年开设的植物病理系,主要从事华南植物病理研究工作,是广东最早进行植物病理研究的机构。⑤在钟荣光实用教育思想的引导下,农学院的课程不断完善,到1932年,增设了中国主要农作物、广东主要作物、农业工程、乳品制造、乳业经营、热带畜牧事业调查、蔬果储藏制造法、养蚕制种学等实用课程,学科体系趋于完备。截至1937年,农学院共设有畜牧学、农艺学、园艺学和植物病理学四科54门专业课程。农学院各个系部结合广东的自然条件和实地需求,进行农学研究与技术革新。农艺系从檀香山、菲律宾、爪哇等国引进上百种优良甘蔗品种进行试验,最后选育出耐旱蔗种“南大红”、“南大青”等予以推广。1936年,广东省甘蔗总产量跃261万吨,创抗战前最高纪录⑥。园艺系注重柑橘类果树与荔枝龙眼的研究,种植檀香山木瓜、暹罗蕉、中外柑橘、荔枝、龙眼、梅、李、桃、胡桃、山榄及其他亚热带果树300多种。1935年,美国康奈尔大学农学院农科硕士李沛文受聘岭大,他以潮汕柑橘试验场为基地,带领学生展开柑橘培育和病虫害防治试验。木瓜本为广东新会等地特产,但在20世纪初品种已退化,农学院高鲁甫教授率先在岭大引种夏威夷木瓜,经多年试验,于1920年转育成最受欢迎的“岭南木瓜”,味道香甜,颇受市场欢迎。农学院还刊印了小册子《木瓜》,广为宣传,令远近乡民争相栽植。20世纪30年代,农学院院长古桂芬又从秘鲁引进木瓜良种,进一步提高“岭南木瓜”的品质和研究水平。今天广东水果种类繁多,农学院师生功不可没。畜牧系在乳业制造、微菌学方面有相当完善的设备,设有制造场专制奶油、雪糕、乳酪、糖果等,在广州供不应求。此举不仅使教师、学生进行各种试验,也使学生有机会学习商业知识。植物病理学系着重调查中国南部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植物病害的状况,如柑橘类、稻作等,查明病菌生活史,提出防治方法。如前文所述,该系1927~1932年间接受中华文化教育基金董事会补助研究农事、推广各种事业。1928年,农学院得洛氏基金资助增设实验室,先后由留法学者韩旅尘、徐治博士主持。1933年前后,该系进行了水稻菌核病、甘蔗黑穗病和柑橘黄龙病3大病害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蚕丝系早在1917年就开始招收学生,是广东省第一所培训蚕桑专业人才的高等学府。1918年应邀加入广东省丝业研究所,后来得美国丝业联合会(TheUnitedStates`SilkAssociation,又译为“丝商公会”、“丝绸协会”等)捐建蚕丝学院一所。1921年岭南农大成立后,原有的蚕桑科归并办理,广东省省长廖仲恺鉴于蚕桑科办理蚕种有成绩,于1923年夏,特拨款港币5000元供作研究费,对南中国蚕丝业进行系统调查,摸清情况与问题。廖省长根据研究所得《南中国丝业调查报告》一书做出发展蚕丝业的决策。同年11月,广东省政府为改良发展蚕丝业,与岭南农大签订10年合约,委托农大设立广东全省蚕丝改良局,归省实业厅(后改称建设厅)管辖,委任蚕桑科主任考活为局长。局址设在岭南农大内,由省政府拨给经常费每年15万元。其目的在于一面试验研究,一面指导蚕农,以图改良广东蚕丝生产,挽中国之利权,拯农民之困苦。1927年,岭大收回国人自办后,蚕丝系一度扩建为蚕丝学院,全院教职员带领学生,利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最新的仪器,积极开展各项试验研究,改良、推广蚕种蚕丝,在推广新的农业技术和研究成果等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使岭大在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影响不断扩大。蚕丝系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从养蚕到制丝,学生一步一步地学习生丝制造的每个步骤,并派学生到大良、容奇、桂洲等处参观丝厂,增长见识。著名的大华丝厂,为岭大毕业生所办,因受蚕丝改良局指导,采用蚕丝系的新法制丝,所以所产蚕丝质量远胜其他蚕厂。蚕丝系在改良蚕种的同时,注重推广工作。1925年在顺德县伦教、龙山、勒流,中山县小榄,粤北乐昌县城设有蚕业推广站。此后,又相继建立了5个推广站和5个制种场,派员常驻,推销改良无毒蚕种,指导蚕农应用新法;协助蚕农改建蚕室;调查蚕农经济状况及推广新法制丝,取得了成绩。要进行专业的农业研究与技术革新,就离不开实地操作。早在创办农科大学期间,钟荣光就计划包括在海南等地办四个农场,既可以进行农业研究,推广农业科学,也可以筹集办学资金,还可以就地在农场附近设立学校,普及农业教育。岭大校内原有一小型农事试验场,供学生实习之用,为便于农业教育与实践,钟荣光向广东省政府申请获批,购得康乐村附近山地一千多亩作为农场。除种植桑树饲养桑蚕外,分区用作蔬菜、树苗、果树、稻作、乳业及畜牧试验。经钟荣光努力,农学院在潮安县领得土地2万多亩,设立潮汕柑橘试验场,从事柑橘品种的改良和病虫害的研究防治工作。经钟荣光多次函请中山县长,又在中山县那州领得荒地六万亩,设立“中山农事试验分场”,为开办示范性现代化农场提供了条件。分场在古桂芬的主持下大力开发,初期借用克得必拉索引机公司等美国数家名厂的新式大型农业机械,如拖拉机、播种及施肥机、排水机等,以当代大规模、高效率的方式进行水利与交通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畜牧、造林、旱地农作物等综合实验研究。至1931年,已种有路稻、芭蕉、菠萝、木荳、红荳、玉蜀黍、番薯及其他荳科作物,并派农科生到该分场实习。这三个大规模农场意义深远,可谓“开发广东广大荒山丘陵之张本”,对华南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钟荣光对华南农业近代化的贡献

在钟荣光的领导与管理下,岭南大学农学院为华南社会乃至中国农业教育和农业近代化做出了巨大贡献。不但培养了一批农业技术人才,推广了先进的农业技术,而且其先进的办学理念、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设计、“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以及造就农业事业指导者和研究者的培养目标,也为我们今天发展农业高等教育留下有益启示。

1.培养了一批农业技术人才

早在1921年,岭南大学农学部就有了首届毕业生郭琳爽,之后每年都有学生获得农学学士学位。虽然从人数上不算多,但大都学有所成。毕业后,有的从事农业指导,有的从事农业研究,有的回到学校,培养农业人才,也有的成为政府农业官员等。如1922年毕业生古桂芬在岭南大学获得农学士学位后,到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研究生院进修农业化学、农产品加工硕士学位。1924年获得农科硕士学位之后,古桂芬回到其先父义侠的古氏农庄(又称发隆公司农场),与其兄长共同经营农庄业务。1927年,钟荣光特召古桂芬回校工作。古桂芬在岭大农学院工作十多年,先后担任农学院讲师、农艺系主任、农艺系副教授、农学院院长、广东省建设厅农林局副局长等。他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农业实践,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培养了不少农业人才。可以说,古桂芬是岭南大学农学院教育成果的杰出代表。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农村、农民的现实需求,除了四年制本科教育,农学院还办有农科高中、农民学校、农业服务社等,培养多层次的农业专门技术人才。1929年,为配合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岭南大学与中华基督教会华南区会合作,举办数期“乡村宣教师农事夏令学校”。农学院教师负责农业科学方面的课程,包括灌溉与排水、买卖合作社、农民实用簿记法、农村展览会、土壤及其管理、肥料及其用法、农业范围等实用性较强的课程。

2.推动了农业技术成果的应用和农村社会改良

岭南大学农学院的农业研究与技术改革,都结合华南社会的自然条件和实际需求,培育了大量的优良品种,如谷种“改良东莞白”,产量高的可比一般品种增产20%~30%.为便于稻作推广,岭大一方面增加原有稻作试验场的面积,另一方面与广东建设厅农林局合作,将良种分发给农民试种,收成很好,被农林局作为推广品种。钟荣光注重农学院建设,根本目的在于振兴农业,改善农民生活,而这离不开对农村和农民实际情况的了解。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知识界掀起了对农村社会经济调查与研究的热潮。在这一使命的驱动下,岭南大学农学院以农业调查为己任,注重推广工作,力求使农民受益,曾先后进行:广东省农村经济调查,深入了解农村的情况,以便推广工作的开展;广东农业机林业调查,举行数次,曾以租佃及借贷等制度为中心问题;与上海中山文化教育馆合组广东农村经济调查团,进行调查;冯锐教授曾率领师生到河南岛进行农村社会调查,写下30多页的调查报告。农学院院长高鲁甫教授、徐治博士会同建设厅改良试验区主任廖崇真赴罗岗洞施行果树接枝新法及稻作改良运动,手续简单,时间缩短,村民极为赞同。

3.践行了服务精神

1927年,钟荣光在学校交代礼演词中讲道,岭南大学的办学目的是“欲以世界实用之科学,造就中国领导之人才,加以几分基督牺牲为人之精神,使学成不致自私自利,出则为社会国家尽力,入则负起岭南母校之责任”。这里钟荣光说的基督精神,主要指服务精神。他曾说:“任何人皆知本校为基督化。真实的基督化,即革命化与平民化……吾人苟有牺牲服务之精神,在校一切所学,皆为服务民众之工具。”⑦在这样的办学方针指导下,岭大的学生和团体都很看重社会服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岭南大学组织了乡村服务协进会,联合校内各个团体,为附近乡村进行有计划的服务。该协进会连续数年在旧凤凰村努力工作,帮助村民改善生活条件,丰富日常生活,成绩颇为可观。以1929至1930年的工作为例:第一,教育。在旧凤凰村,设立凤岭日夜学校,籍以帮助村中失学者得有机会求学,来就学者仍接踵而至。该校课程注重应用科目,并曾举行两次千字课毕业,已毕业者约二十人。设立阅书报室于村内,以便乡人及学生阅读。第二,经济改善。干事林世廉……曾帮助该村建筑一伟大池塘,在春夏天贮蓄泉水,以备秋冬天水涸时,免受水荒之虞。并指导该村多种植果木,而本大学农科学院廉价出售,或酌量赠送各种树秧。数年后,树木长大,该村之收入,必大为增加也。第三,卫生。村民多不注重卫生,拟举行卫生演讲,灌输卫生常识。并曾施种洋痘,蒙嘉惠霖陈元觉医生帮助甚多。第四,娱乐。曾帮助凤岭学校及该村村人安置收音机,接收广州中央公园播音台之音乐及演讲。又帮助该村建筑球场及指导举行各种游戏。⑧在钟荣光的精心培养下,岭南大学逐渐形成了汇合基督教的服务(Service)和友爱(Brotherhood)精神、民主主义的自由(Freedom)精神和平等(E-quality)精神、革命的爱国(Patriotism)精神及健身强国的体育精神(Sportsmanship)四种优良传统的“岭南精神”。这种精神深受岭大同学和校友的认同。1939年1月4日,岭大校友简又文在岭南大学周会称:“几年前,我替上海岭南分校撰了一首歌,名曰《岭南牛》。歌云:他们叫岭南人做岭南牛———粗黑、大隻、不靓;我听了,微微笑,不否认。让人们似狮虎般凶猛,似猪好命,妖孽似狐精。服务人群却以牛胜———服务人群以牛胜。做工,耕田,全身贡献,功劳谁与竞?修天爵,作祭品,允享大光荣。这正是岭南赤子的精神!为人群谋幸福,何惜乎身负重轭供牺牲:好岭南,大岭南。为中国,育英才,举世仰声明!红灰之子,齐努力,建功立业,毋忝而所生!⑨歌词体现了以身践行服务精神的岭南学子的风貌。

4.注重国内外交流

一流的教育,应当具有国际视野。钟荣光深谙此道,所以他在建设农学院时,不仅积极引进外国人才,自身也注重考查外国农业技术。1925年,钟荣光到秘鲁筹款,由岭大毕业生、在当地经营古氏农庄的古桂芬陪同。钟荣光考察了利马郊区农业和古氏农庄,参观了古印加帝国时遗留下的传统农业地带与农田水利灌溉系统。他依据自己对广东农业的了解,得出“秘鲁农业条件和中国广东自然条件类同”的结论。并对古桂芬说,“既然古生在秘鲁经营农业,目前正扩建农场,不妨将在中国所学的知识,在美国所学的知识和秘鲁古印加的优良农业传统三者汇集起来,抒其优者创办农场,经过这样探索寻求的实践,将会有助于日后回祖国从事农业建设。”钟荣光别出心裁地提出的运用三国不同的农科技术于中国农业技术建设的方法,展现了他对农业技术的全球化视野。各类学术刊物也是农学院进行国际交流的重要方式。1921年,岭南大学农学院成立时,为方便发表农学研究著作,于翌年创办《岭南农事半年刊》(LingnanAgriculturalReview),每年出版二期。《岭南农事半年刊》初成立时,稿件有限,多为岭大农学院和文理学校的教员所作。从第三卷起,稿件渐有来自中国各部,第四卷以后,稿件大增,除纯粹关于农学著作外,关于生物学的著作也增多。1928年,该刊改名为《岭南科学杂志》(LingnanScienceJournal)。随着岭南大学日益发展壮大,《岭南科学杂志》名气也越来越大,外来投稿者日益增多。自创刊至1935年的第二期,论著已发表者共有484篇,为17国、239位作家所著。《岭南科学杂志》“属国内历史最长久的英文版刊物之一”,发行面对世界所有国家,有售卖也有交换。除国内著名大学、博物馆、研究所等刊物,有41个国家索取全套,75个国家450个机构寄来1000多种科学杂志用来交换。这些杂志为推动生物研究、农业研究、医科研究发挥了极大作用。此外,岭南农科大学和岭大农学院先后出版了《农事月刊》、《农社年刊》、《岭南农学季刊》、《岭南农刊》等刊物,都为提高和推广农业技术、增长农民知识做出了贡献。

四、结语

近代教育论文第5篇

论文摘要:吴汝纶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教育家,具有丰富的教师思想。他关注教师的素质,积极进行教师培养工作,为近代教师教育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吴汝纶(1840~1903年),字挚甫,安徽桐城人,清末桐城派首要人物,晚清著名学者、文人和教育家,生前有“海内大师”和“古文宗匠”的盛名,曾做曾国藩和李鸿章的幕僚,后来在河北深州及冀州任职,从1888年开始主讲保定莲池书院,时间长达l3年之久。1902年经过张百熙的推荐,被任命为京师大学堂总教习,同年5月,去日本进行学务考察并写成《东游丛录》一书,l1月,归国,并在安徽桐城创办新式小学堂。1903年,吴汝纶病逝于故里。

作为一代文人学者,吴汝纶“道高学博而有文章,尤以经世济变为亟”,一生关注教育事业,曾对科举制度进行抨击;重视西学,并能积极地进行教育交流活动。在他的教育思想中,非常关注教师的素质、选任与培养,教师思想与其人生历程一道,使他成为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教育先驱和实践家,为中国近代教师教育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论教师的素质

作为一位关注社会的教育家,吴汝纶一直重视并热衷于教育事业,在深州任职时,曾“依征粮册以均徭役,籍已废义学田豪民所攘有者千四百余亩,以兴书院,修复孔子庙乐舞”。在冀州8年,同样志在兴学育才,并曾上书李鸿章请求拨款并用在教育事业方面,这些举措对当地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二州人士,皆知务实学。先生在冀久,成材尤多”儿。吴汝纶后来在保定莲池书院任主教,“专力以兴教化,并中西为一冶,日以精神相灌游而铸熔之”,当时就连日本的学者也就学于他的门下。正是由于对教育事业的执著与追求,吴汝纶对教师的知识素养和教学思想进行了探究。

吴汝纶特别重视教师的知识素养,认为教师要在中学与西学方面下功夫,并沟通中西学说,文章是千秋盖世之勋业,“中国之文,非徒习其字形而已,缀字为文,而气行乎其间,寄声音神采于文外,虽古之圣贤豪杰去吾世邈远矣,一涉其书,而其人之精神意气,若俨立在吾目中””。针对当时社会上人们轻视文学的现状,他认为“吾国周孔之教,独以文胜,后世失冶,由君相不文,不知往昔圣哲精神所寄,无由化裁通变以为民用”“;对于西学,则持有明朗的态度,要想改变国贫、愚民的现状,就要学习西学。随着洋务运动、维新运动的失败,面临着国破家亡的危机,他大声呼吁“救之之法,必以士大夫讲求西学为第一要义。使我国人人有学,出而应世,足以振危势而伐敌谋,决不似今日之束手瞠目,坐为奴虏,万一不能仕宦,而挟吾学术,亦足以致殷富,自全于败乱之时。救种之道,莫善于此。作为一名传统知识分子,吴汝纶表现了对社会发展的快速反映与适应性,在对待中西学说之间的关系,认为“欧美之学,号为文明,明有余而文则不足得吾国圣哲之精神,驱使欧美富强之具,尽取彼长,以辅吾短,世运乃益大昌”,因此要求教师要具备兼综中西的知识素养,和民智、救国救种联系在一起,发挥文化的经世致用功能。

在教学方面,他认为学堂应该从蒙学开始,教师在每一个阶段应该根据儿童的特点来进行教学。1)童蒙阶段:教师要教其识字,“先择童子口中所尝言、心中所已知之事教之”,这些字如天、地等不用解说而明;教授一些需要解说的字,如父、母等;令其学习教训、孝弟等字;学习一些半虚半实的字,如动、静等。童蒙学习了三四千字以后,再授以浅文,如唐人五七言绝句、汉魏乐府、狄考文心算法等。2)小学堂阶段:教师要教授《论语》、《孟子》,此时可以教其“开笔学文,或作小书信寄父母、兄弟、姻亲等”;让学生选读国策中之小品;教授狄考文笔算法。3)中学堂阶段:西师教以粗浅图算、格致等学。中学课程包括左传、礼记、曾国藩所录的通鉴、国朝政治(日本人所编清朝史略)。除了经史之外,教师还要要求学生读诗,“不得以考试不用而废弃之也”。4)大学堂阶段:教师要让学生学习经书、史学,讲授通鉴辑览,“辅以胡文忠读史兵略”;教师要教授国朝政治,选读经世文编、外国历史;坚持要求学生读诗,如五古读二谢、陈、李,七古读黄陆以下诸公等。清末制定“新学制”之前,已经开展了新办学堂的实践,19世纪末酝酿了兴学的热潮。吴汝纶的教育思想及其实践活动走在了时代前列。上述内容表明,学校教育分阶段设计,内容广泛,要求具体,虽然中学或旧学内容仍然偏多,但已明显反映西学东渐的影响以及西方科技思想在学校课程中的导入。当然,知识内容的教学就自然地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标准及挑战。

吴汝纶生于一个“以古文名于京师”的家族,处于浓郁的家庭教育氛围,在青年时代就饱读经书,怀有“富贵极于一时,文章传于后世”的人生理想,汉学在他心中自然占据着一席之地。出生于鸦片战争时期,从小亲眼目睹着社会的发展与变化,且家族的声誉,使他能够拥有与洋务派接触的机会,在任职曾国藩与李鸿章的幕府期间,由于曾、李二人拥有决策权利,得以参与奏疏的撰写。书生周旋于官场,数月后就不免产生了书生的感慨,逐渐对“夷狄之学”产生了兴趣。当时社会上对中学和西学持有一种偏激的态度,但是非常具有先见之明的吴汝纶,对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没有采取盲目崇拜或否定的态度,而是坚信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具有各自的功能,这也是他在莲池书院期间创办学堂的思想基础。

作为桐城派的主要人物,吴汝纶的学问高深,“其学以洁身不为利为本,无古今,无中外,唯是之求;渊涵淳泓,浑无涯涣,上与元气者侔,而下与万汇相昭列;自六经诸子百家传记,以逮国朝著述,与夫儒先遗闻绪论、断简零章,无不博求而慎取也”。当外国新学传入之际,他能够“远绍旁搜,好学不倦,实总古今百代之学而集其大成新学旧学得以转相发明”。因此,贺涛在《吴先生墓表》中认为“先生在官,日以课士劝学为事,退而教授,益思作养人才,效用于时。其教人必使博知世变,易旧所守,故从游之士,言论志趣,与世俗异”。由于对中西学问的博求和为人师表,吴汝纶一度成为众多北方学子敬仰的导师,用自己的行为勾勒出合格教师的形象,其心目中的教师素质跃然纸上。

二、论教师的选任与培养

吴汝纶重视教师的作用,并一直致力于教师选任与培养活动。他对教师的重视是与当时的社会现实分不开的。中国近代是一个教育救国时期,人们大多从教育制度变革来寻找国家的出路,兴办新式学堂成为了一种社会思潮。书院与学堂在当时似乎处于此消彼长的局面,而吴汝纶却恰恰将它们相提并论,在主讲莲池书院期间,为了振兴书院而创办莲池讲学院、东西文学堂等,后来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他及时赞成书院改革方案,并积极提出兴办学堂的措施,且冷静地看到了兴西学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如经费与师资问题不仅是制约书院的瓶颈,由于经费也影响到了外籍教师的聘任工作,它们同样会对学堂带来直接的制约作用。尽管他常常在为书院和学堂经费问题而奔走呼告,但历史的发展非个人能力所及,经费短缺对于教育事业的现实影响是当时无法解决的。针对教育现实问题,他认为通过多个渠道进行教师培养可以加快人才培养的速度,进而解决书院和学堂办学的经费问题,这样,经世济变的人才会实现振兴国家的理想。吴汝纶不仅注重教师个人的发展,而且将其与国家的盛衰联系了起来。总观他的教育思想,可以看出在教师培养方面提出了以下几方面举措:

1.礼名师

吴汝纶重视教育,更重视名师对学校教育的作用和影响,在深州和冀州任职期间,曾采取措施进行教师整顿。如对义学的教师进行鼓励,根据“先生文学之优劣,以定义学修脯之高下”,这就意味着以经济机制为杠杆,加强教师能力的考评;如果书院的经费充足,就建议在书院聘请名师主讲,因而更能作养人才。因此,在深州、冀州期间,他曾先后聘请荆台的王树楠、武强的贺涛、通州的范当世等为教师,王树楠后来成为《清史稿》总纂,贺涛后来曾像梅曾亮一样以古文享誉文坛,范当世则被称为清代曹子建。除此之外,吴汝纶还访得当地“贤有文者”十余人,每月于书院聚会一次,除商讨本州的兴革大计之外,还研讨有关的学术问题。

2.聘用外籍教师

吴汝纶重视西学,目睹当时社会的险恶政局,认为“欲救世变,必先讲求西学,造成英伟奇崛之人才,使之深通中外之变,淬厉发扬,以备缓急一旦之用”“。但是,当时“西国教师,在沿海尚且难求,在内地万难聘请,若但欲聘请中国人为师,则恐非驴非马,如龟兹王之学汉语矣”Ⅲ,师资问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他建议要聘用欧美教士为师,针对当时人们对传教士的戒备心理,要求教师传授西文、西语、算数、天文,但是“不学耶稣天主教法,不用礼拜赞美教例”,这是谋求“意深欲中外化尽畛域,故妄拟此策”,表现了一种从容果敢的文化态度。聘请西师是为了学习西学,如果人们只通过译书来了解西学,那么人们不可能了解西学的精深微妙之处。由于甲午海战后,社会形势的转变,日本的影响增强。明治维新以后,日本的近代教育改革成为新派人士资谈仿效的对象。吴汝纶心仪聘请东文教习,学生要兼学东文和中文,并在《东文学堂章程》中明确提出:“东学三年、五年可望必成,不似中学之遥遥无期;东师课严,不似中学之或作或辍”,而且学成东文以后“令阅东人所译之西书,即与学西文者无异”。在中国师范教育的近代化建设中,日本教习的贡献是不可泯灭的,这是与吴汝纶的提倡分不开的;而且在各级师范学校任教,尤其是教育学科,大部分都由日本教习担任,他们成为当时教育理论的主要载体,后来的实践证明日本教习在专业教育方面如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等方面为清末的教育做了许多工作。

3.出国留学

吴汝纶又提出另一个教师培养的方案,即选择优异之士出国留学,如果“不行此策,学堂绝不能多……不能大有宏益也”。总结日本的教育经验:正是依靠遣送留学生出国深造来培养自己的师资,他认为这是一条很好的教师培养途径。

4.办师范学堂

清末变法及新政改革过程中,改书院,废科举,兴学堂,始终成为热门话题,也为朝野所关注。书院改为学堂以后,加上新办学堂,出现了学堂林立的盛景,这样一来,师资短缺显得更加严重。面对教育的现实问题,他建议学习日本的经验,先行开办师范学堂,“取成学之士,延外国教习,教之以粗浅图算格致普通之学,盖不过期年旬月。可望速成,成以散之县乡,俾以次为中学、小学之师,庶冀推行渐广,不以求师为难”。省城学堂可聘请外国教习,省级以下学堂可聘请寻常师范学校毕业学生任教。后来在给张百熙的上书中提到,“先开师范学校、仕学院,实为扼要办法。所延服部、岩谷二君,此邦上下,皆贺我得人”“。1902年,吴汝纶去日本进行了教育考察,在考察报告中提到,日本的寻常小学和高等小学的教习均是师范学校的学生。他认为只有学习日本的成功经验,开办师范学堂,培养自己的教师,才能达到人人接受教育的目的,国家可望变得强大起来。

三、吴汝纶对教师教育的贡献

吴汝纶曾“声播中外,欧美名流皆喜与过从,推为东方一人”,中外人士无不景仰他的为人与学识,甚至在他去世以后,“事闻,朝野恫悼,士大夫坐哭走吊,扼腕湮郁,若疾痛在己身。海东西诸国闻之,皆变色相与言日‘中国自强之机阻矣’”。吴汝纶的离去确实给清末教育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然而对教育事业的执著,积极导入新学、参与教育,使他最终成为一名教育政策的重要决策人物。

1.对师范教育的影响

借鉴外域师范教育的经验,建立中国近代师范教育,这是吴汝纶对清末师范教育的最大贡献。他十分重视明治日本的师范教育,在日本期间参观了不少师范学校,并把有关日本近代师范教育的信息输入了中国。他的考察报告为制定《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中关于师范学堂的章程提供了蓝本。1904年颁布的《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和《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就是在参考了《东游丛录》的基础上,以明治日本师范教育制度为模式而制定的,内容包括:确立涵盖初级师范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这样两个层次规范比较完备的师范教育体制;规定初级师范学堂属中等教育阶段,优级师范学堂属高等教育阶段;设计优级师范学堂须附设中、小学堂,以为学生教学实习之用;规范小学师资培养机构除初级师范学堂外,还可设立简易师范科、师范传习所、实习教员讲习所,也标志着中国第一次确立了独立的师范教育制度,教师培养开始了专门化、制度化的阶段。有学者认为清末的师范教育虽然不能完全满足新教育对新式师资的需求,但是独立师范教育体制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高效地培养了大量新式教师,成为新教育的支撑力量。

吴汝纶对师范教育的影响不限于当时的教育发展阶段,应该受到人们的后续评价。清末确立了独立的师范教育制度,为后来的师范教育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自此以后,中国逐步建立了三级师范教育系统,完善了师范生的免费、服务和保障制度,建立了分区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负责基础教育发展的制度,逐步建立了教师资格检定制度等等。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使我国独立建制的师范教育体制逐步完善“。如果说中国新教育的发展是受惠于独立建制的师范教育体制,那么清末独立的师范教育体制应该受惠于它的创建者一吴汝纶,担当此盛名实属当之无隗。:

2.对教育学的贡献

近代教育论文第6篇

中国近代的法学教育源于清末新政。云南地处边陲,开发较晚,教育事业也显落后。法英先后入侵越南吞灭缅甸,虎视我西南门户,并借助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施压清廷,云南因而被迫通商开埠,客观上加速了本地区的近代化进程,为近代法学教育提供了社会基础。同时,清末新法修律、学制改革,推动了云南法学教育的近代化。

(一)学制与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清末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教育体制变革,云南近代教育制度也随之变革。当时,云南实行的是清朝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癸卯学制”,分为三段六级,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这一时期社会、经济的变化推动了教育行政的变化,1903年云南出现高等学堂后,高等学堂成为教育行政事务的管理机构。1906年,云南省学务处成立,总理全省学政,成为省内最早的专门教育管理行政机构。1907年,清朝学部奏准,要求一律裁撤各省学政,改设提学使司,云南遂设提学使司。云南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客观上也推进了法学教育的近代化。①

(二)法学教育机构

1.云南课吏馆。云南法政学堂的前身是云南课吏馆,课吏馆是近代时期云南最早的法学教育机构,但其并不是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机构。清朝的正规教育不重视法学,但立法、司法官吏当通晓法律,例如幕友须研读会典及其事例、各种则例、律例等。②庚子国变之后,清政府知改革不可再缓,遂开始实行新政。1902年,政务处遵光绪谕旨,要求一体设立课吏馆,之后除了少数省份没有建立(例如贵州),其余各省先后建立了课吏馆。而在此之前,课吏馆只是刚毅这样的“个别地方官员”施行的“个别行为”③。云贵总督魏光焘于1902年11月28日上奏“云南地处边瘠,人才寥落,遵设课吏馆,研习吏治”后,于12月31日复奏“并另设课吏馆,以为仕学之先导”,得旨后在昆明设立课吏馆。①课吏馆这一机构初时以开官智、澄清吏治为目的,培训、考核分省或留省的候补官员。除个别例外省份,招收对象一般为各地候补候选官员。课程的设置全国无统一的规定,各省一般以中国传统政学为主,也注重西学、实学。②云南课吏馆于1905年至1906年,编辑《全滇纪要》,以“练习滇省地方政务发明中外法律之学为宗旨”,专门“采辑滇事考察全滇风土物宜有关政治利弊者”,“编辑为详著政治职务义务不尚辞藻”。③《全滇纪要》对当时的云南有关的政治事务分疆域、财政、学堂、刑律等多项讨论编辑做了详细记载,为后世历史研究、了解当时云南的政务情况留下了宝贵的文献。课吏馆对清末的法学教育起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积弊日深,职能所限,课吏馆的设立并未能对推动清政府政治体制变革与建立系统的近代法学体系起到令人满意的成效。课吏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近代法律教育机构,它所要培养的并非专门法律人才,而是封建官僚体制内的须掌握传统政学、为吏治服务并且能掌握新知识(如西学)来应对社会新事物的候补官员即“已仕人员”。当时由于西学东渐的影响,近代的法律观念也传入中国,法学界也出现新旧之争,一些法学家主张学习西法,培养法律专门人才。沈家本提出“法律为专门之学,非俗吏之所能通晓,必有专门人才,斯其析理也精而密,其创制也公而允。以至公至允之法律,而运以至精至密之心思,则法安有不善者?!及其施行也,仍以至精至密之心思,用此至允之法律,则其论决又安有不善者?!”④1904年,清政府要求各省于课吏馆中添设“吏治速成科”,学习的科目以政法大义为主。⑤次年,伍廷芳、沈家本奏请在各省课吏馆内“添造讲堂专设仕学速成科”教习法律。⑥1906年,一些省将课吏馆改为法政学堂,云南也在其中。

2.云南法政学堂。1904年,清政府建立直隶法政学堂,这是中国最早的专门法学教育机构。1905年科举制废除后,新式教育发展,法政教育是当时新式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后各省法政学堂先后建立。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云南省将原课吏馆改建成云南法政学堂,仍以培养候补官吏为主要目的。法政学堂设员、坤两部,员部收纳候补官员,坤部收纳举贡生员,主要学习政治、法律,且都较为浅显。⑦这是云南第一所专门法律教育机构。办学之初,云南法政学堂只设置了“速成”一科,第二年,改定办法,改设了“讲习科”、“别科”、“正科”和“刑幕部”。其中,“讲习科”实际上就是“速成科”,为一年半的学制。“别科”为三年学制,“正科”为五年学制。“正科”因无合格学生,未能开班。1909年增设“司法讲习科”,1910年添设两个“别科”,同时停办了“讲习科”。⑧速成科的短学制是清政府为了迅速培养法政专门人才的应急办法。这一时期清朝统治者向西方学习时认识到“法政为入仕所必须”,要求已仕官员和想入仕者必须学习法律,法政学堂毕业生大多可在政府部门任职,求学的形式下实质是求官的追求,生源市场广阔。1910年,云南法政学堂讲习科共有58人毕业。⑨由此表可以看出清末法学教育处于中西交汇的状态,学员既要研习传统律例,又要学习西方近代法律知识。这个时期的法政学堂实际是政府垄断的法学教育机构,不允许私人设立,招收“已仕人员”进行补课式的法律培训,并且承担着尽快拓宽仕途的使命,培训在职文官为其提供从政的一般性学历。①此外,也对举贡生员进行入职前的速成法政教育。叶龙彦在《清末民初的法政学堂》一文中提出,法政学堂继承科举制度下吏才的培养,结合教育新法政人才的任务,扮演了过渡时代承先启后的角色。云南法政学堂也不外如是,但是,由于客观上它传播了新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也对之前封建体制中的法学教育方式有革新之处,因此它成为具有启蒙意义的云南近代法学教育的先导。

二、民国时期云南法学教育

(一)学制与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1912年,民国即立,学制也随之进行改革。1912年教育部公布壬子学制,1913年公布壬子癸丑学制。1912年公布《大学令》,规定法科为大学分科之一,②1917年《修正大学令》仍做如此规定。1929年颁布《大学章程》,规定“大学法学院或独立学院法科:分法律、政治、经济三学系,但得专设法律学系”,还暂时规定了法学院或法科开办费最低限为100000元,及每年经常费最低限为80000元。③1939年,《大学及独立学院各学院名称》规定“法学院设法律、政治、经济、社会学及其他各学系”。1948年《大学法》也将法学院列为大学所分的几个基本学院之一。国民政府的教育法规、命令、改革设定了法学教育的基本模式,而云南省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变革对云南近代法学教育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体制土壤。1912年5月,云南学政司改称教育司,教育司下设四科,其中第三科掌管专业、实业学校、外国留学的事务。④同年,成立云南政法研究会。1916年,云南政府改组,在都督府内的民政厅下设立教育科。次年,在省长公署民政厅下设置教育科。1919年,成立云南行政公所专门负责省会行政事务,下设教育课分掌教育行政事宜。1921年成立省教育厅,次年改称教育司,由省长直接管辖,推行新学制(三三制)。1927年云南省政府成立,下设教育厅掌管各级教育行政事务。⑤云南法学教育事务当在云南教育厅掌管之列,法学教育始向学院教育之路转变。

(二)法学教育机构

1.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12年云南省改清朝云南法政学堂为法政专门学校,吴琨任校长。设别科2班、特科3班、银行班2班。⑥这一年,云南法政学堂改名为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学校遵照教育部之前颁布的规程等设置。教育部在1912年颁布《专门学校令》,⑦其后,又颁布《公立私立专门学校规程令》、《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后者规定校内设置本科、预科与研究科(为本科毕业生所设),修业年限为本科三年,预科一年,研究科一年以上。学校“分为三科,一法律科二政治科三经济科。前项政治经济二科不分设者得别设政治经济科”。学校设置不同课程科目,这些科目由校长酌量设置并呈报教育总长。⑧由表可以看出,其一以近代西方法律体系为模式的近代法学教育在民国初步形成。其二公立法政专门学校规程中将法学知识视为学科基础知识,各学科都必须修读相应的法律科目,这对传播近代法学知识产生重要影响。云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13年时设别科、特科、预科各一,别科学制为三年,特科学制为两年,预科学制为两年。开设课程包括法律、政治、英语、商业、经济等知识。后来又陆续开设银行班、地方自治研究所、法政速成班、财政和商业特别讲习班、政治讲习班,成为司法、财政、金融综合的专门学校。①根据《教育部行政纪要》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概况表记载,云南法政专门学校在1915年经教育部认可,学校按《法政专门学校规程》规定开设了法律本科和商业本科,录入当年,本科有106名学生,别科已毕业学生327名。②当时入读云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学生中修习法律的学生所占比例较其他学科大,据《续云南通志》记载,1914年预科甲乙班106名毕业生有92名升为法律本科第一班,1915年法律别科毕业生有115名,多于政治经济别科。1917年法律本科第一班毕业,有58名毕业生。③1929年,云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呈准后招收女生,④云南高等法学教育开始接收女学生,同时期的东陆大学于1923年就已试收女生为特别生,实行男女同学制,这是云南近代法学教育的一个进步。1923年,云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停止招生,1932年,政治经济本科第二班毕业,政治讲习班提前结业,学校停办,累计毕业班级四十班,毕业生约1800余人。⑤停办之时曾拟请改组为独立的法学院,但未成功。云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为云南培养了大批行政、司法人才,据记载,当时云南省行政、司法干部多从这所学校毕业,其中不乏杰出之士。

2.大学法学教育。云南大学的法学教育是云南近代法学教育的中坚力量,对云南法学教育起到巨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除此外,西南联合大学在滇8年,精英荟萃,大师云集,为云南带来了先进的法学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云南法学教育基于这种宝贵的机遇,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第一,云南大学的法学教育。早在1915年全国教育行政会议举行时,就曾计划在滇设立大学,但未能实现。1918年,川滇黔“议设三省联合大学,以故中辍”。⑥1920年,时任省长的唐继尧拟办私立东陆大学,聘任董事,董事会在翠湖设立了筹备处,于1922年筹备就绪,12月8日私立东陆大学成立,建于昆明市西北隅“居高阜,南临翠湖,风景绝佳”的前清贡院旧址之上,第二年4月20日举行奠基礼,开学授课。拟定《东陆大学组织大纲》,决定在学校内设置文、理、法、工、农、商、医科,先开文、理、法、工四科,收预科三班。⑦1925年,东陆大学开办本科,设立文科、工科,此时未开设法律系。1930年东陆大学改为省立大学名云南省东陆大学,⑧1932年将省立师范学院归入,实行三院制(文理学院、教育学院、工学院)后,于1933年,在文理学院增设法律系,⑨至此,才开始了云南的大学法学教育。1934年9月16日,教育部令东陆大学改称,为“云南省立云南大学”,教育学院与文理学院合并为文法学院。文法学院中设置法律系,课程、入学、考试等事务由校务会议审议,院务会议商决,并由系主任、教授、副教授、讲师若干人组成系务会议商讨教务事宜。①1937年,熊庆来任云大校长,云大迎来了发展阶段的重要转折。当时云大在文法学院中设置四系,其中之一为法律系。1938年,云大改为国立,在文法学院中设置法律学系,②此时实行学年兼学分制,学生修业年限为4年,至少需修满150学分,法律学系在必要时可酌令增修毕业学分(不得超过8学分)。学制仿欧美,设有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细分为各院系共同必修科目(含法学概论)、各院系之必修科目、自由选修科目。由学生在每学期初按规定缴费注册后填写选课单选课。③同时熊庆来广聘名师,在云大鼎盛时期,专任教师有187人,兼职教授40多人,其中多为国内相应学科的权威或者专家。熊庆来还争取留下迁滇高校的滇籍教师,延聘了一批名师、留学生执教云大,使云大的师资基本未受迁滇高校返回而造成的重大影响。1949年,云大教授仍有140多位。④这一时期,先后在法律系执教的主要有杨鸿烈、陶天南、王伯琦、何襄明、瞿同祖(后任职社会学系)、饶重庆、周新民、赵崇汉、宋玉生、徐靖、魏登临、冯浩、徐博泽等等。⑤西南联大教授燕树棠、钱瑞升、梅汝璈也为学生兼课或开讲座。西南联大北迁后,其设置的司法组也不能再于西南之地续办,云南大学因而具呈教育部,被核准在云大法律系内设立司法组,⑥培养法律人才。在此之前,法律学系已成立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理论法学三组。⑦云大的成立改变了民初云南学务废弛,大学教育不发达而致“人才缺乏、文化未兴”的情况,当时执掌云南的龙云对教育实行“无为而治”,⑨批准了教育经费独立,为云大和迁滇高校的发展提供了较为民主、安全的环境,熊庆来慎选师资、西南联大在滇办学,云南的法学教育在这一时期得到巨大发展。第二,西南联合大学的法学教育。1938年,日本攻陷华北和沿海,十多所高校南下迁滇。其中开办法学教育且长时间留在云南,产生重要影响的则要数西南联大(当时中山大学也设有法学院,但1940年便迁回粤北,留滇时间短,因此不述)。1938年,长沙临时大学分两路迁滇,奉命改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西南联大当时共有五学院、二十六系,法律学系设在法商学院,另外还设有法科研究所(下设四个学部和若干个组)。五学院里文法学院暂于蒙自办学。全校课程设置分“共同必修课”、“选修课”。规定法律学系学生4年需修够136学分。共同必修课中,法学概论是必修课选项之一。①就1938年至1939年度来看,该校法律系开设必修选修课程包括: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债权分论、行政法、亲属法、继承法、刑法总则、刑法分则、物权法、监狱学、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法理学、民法概论、债权总论、诉讼实习、民事诉讼法。②教授的法学学科门类齐全,重理论而不忽视实务。联大迁滇使得云南一时名师荟萃,将极为丰富的师资、开明进步的办学思想带至云南,他们大多有留学背景,学问可谓横贯中西,又恰逢中国波澜壮阔的时代,其人其学往往反映中西交汇时代对法学进行独立思考的风格和惯式,是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遗产。这一时期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西南联合大学存在滇8年多的时间里,就读学生不过8000,而且办学条件简陋,生活艰苦,但却成就了中国教育史上辉煌的一页,汇聚三校菁华,以刚毅坚卓精神,维系中华教育命脉。③对云南法学教育乃至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法学留学生

在鸦片战争之后,国内的法学留学活动就开始兴起,留学人数逐年增多。法学留学包括个人自费留学和官派留学两种,官办留学出现稍晚。法学留学生推动了中国近代法律启蒙运动的发展。④云南最早于1901年选送学生,分别派往国内其他地区和国外,其中,国内主要是进入京师大学堂学习。清末云南全省共有258名留学生赴比利时、日本、越南等国留学。⑤民国时期延续清末,留学热潮不减,“九•一八”之前,学生多去往日本,之后转向欧美。留学生中的一部分学习了法律,明确记载的有1913年选送李汝哲等5人赴法习法政和军事工业。留学教育构成了云南近代法学教育的一部分。

三、结语

近代教育论文第7篇

Keywords:Higher education;Culture choice;Kuimao

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1-0000-02

一、引言

中国的近代教育制度是在清末“西学东渐”和废科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02年至1903年间,清政府先后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正式确立了中国的近代学制,但前者颁布不久就为后者替代,对中国近代教育有实质作用的则是“癸卯学制”。

“癸卯学制”吸纳了张之洞以日本为蓝本的西方近代教育精神,几乎原封不动地移植了日本的近代学校制度。该学制初步构建了从小学堂、中学堂、大学堂到通儒院的不同梯级和以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实业教育为主干的教育体系,使中国传统教育“读书做官”的目标导向发生巨变。[1]在高等教育学制部分,其高等教育思想观念、学校制度、培养目标、教学内容与方法、管理体制、教育途径等方面也发生了相对应的调整。

探析癸卯学制的文化内核,首先要厘清文化和文化选择的概念。文章采用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对文化的概括:“文化指借助符号获得并流传的各种明确的和模糊的行为模式,它构成了人类群体的各项成果,包括物化的成就;文化的基本核心是传统(即经过历史的演变和选择而保留下来的)观念,尤其是附属于观念的价值;文化系统一方面是行为产品,另一方面又是构成远期行为的必要条件。”[2]文化不仅仅是精神层面的,也包含物化的结果,而癸卯学制就是文化的物化体现之一。而文化选择是指在文化变迁过程中,文化本身发挥其选择和整合功能,对外部多元的文化进行选择、吸收和淘汰,其发挥功能的依据是正确的文化理念的指导。[3]癸卯学制对外部文化的吸收和对本土文化的选择淘汰,一直存在一定争议,因此,从文化选择的视角出发,探析癸卯学制的文化内核,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

二、高等教育与文化的互动关系

一般而言,高等教育与文化的互动关系是建立在教育与文化的关系之上。教育与文化的关系具有双重性特点,将社会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则教育与经济、政治、文化都是该系统中的子关系,那么教育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是两个社会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即外部关系;单从教育系统考察,知识文化、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组成教育系统的内部关系,而文化又是以知识为主要形态的,因此又是教育系统内部关系的关键环节。(当然,从文化系统看,也可以说教育是以传承文化的功能作为文化的内部因素。[4])

基于教育与文化的双重关系,其相互作用也呈现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教育受到社会文化的制约并促进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文化又在教育与经济、政治等的关系处于中介地位――经济、政治对教育的制约和教育对经济、政治的作用都要通过文化折射。教育与文化的双重关系与双重作用,特别突出地体现于高等教育的文化功能上,高等教育的文化功能,既有为一切教育共有的文化功能,又有其特殊的文化功能。[5]

高等教育的文化功能,主要包括文化传承、文化选择和文化创造。文化传承是教育最基本的文化功能,社会通过教育将前人所积累的经验、人文知识等有计划、有目标地传递实现文化的承接。然而,个人的精力往往有限,所能传承的文化往往只是沧海一粟,而文化本身也有优劣之分,因此,教育对文化的传递必须有所选择,将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精华加以选择的继承和传播,这就是文化选择,虽然文化选择也是教育的基本文化功能之一,但高等教育在文化选择中往往起到决定性影响。而文化创造功能,仅就教育领域来看,主要是由高等教育来承担的,是高等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文化功能的主要方面。

在文化选择上,该功能虽非高等教育所独有,但高等教育的文化选择所起的作用更为深远,与其他教育的文化选择具有显著的差别。从涉及面来说,高等教育涵盖学科门类众多,遍及文化的方方面面,能够进行最广泛的选择,影响力更为深远。从层次上说,高等教育是高层次的教育,它选择的文化代表了社会文化的较高层次,而高层次的文化对整个社会文化起着导向的作用,具有权威性和决定性,一定意义上来说,其他层级教育的文化选择,实质是在高等教育文化选择基础上的再选择。从性质上说,高等教育主要是一种专业教育,不像普通教育那样属于基础教育。尽管通才教育的呼声很高,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目标仍不会改变。这就决定了高等教育对文化选择具有高层次、权威性、多样性、专门化的特点。[6]

三、“癸卯学制”的文化选择

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产生与发展,一方面受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推动,以西方教育模式为导向,不断更新教育内容,变革教育制度;另一方面,在国内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下,教育演变呈现本土化趋向,在教育指导思想、课程设置、机构变革、教学评价与教育管理等环节,形成一定的民族特性。[7]前者主要涉及近代中国对国外教育和文化吸收,即通常而言的外来性,在近代高等教育中居于主导地位,学界多有关注,后者则是高等教育对传统文化的主动选择。

教育变革是一个渐进积累、由量变转向质变的历史过程,而近代中国的高等教育在其产生和演化过程中,受西方教育思想、教育制度和文化课程的影响,形成了一些新的特征,因此,对近代高等教育中的外来成分进行探究,对于系统的把握近代高等教育具有显著的意义,而鉴于近代高等教育本身发展的局限,笔者仅以“癸卯学制”中的高等教育学制部分为切入,略作分析。

承上所言,结合时代的特殊性和文化选择的一般特点,笔者为便于分析,将近代高等教育的文化选择具体细分为教育观念的选择、教育制度的选择、课程设置的选择、教学内容的选择、考核管理的选择等。

从教育观念来看,“癸卯学制”体现着当时普遍的教育观念,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19世纪后半期的西学东渐使得传统的知识价值观和人才观念逐渐动摇,儒学教育指导思想开始出现危机,一部分有识之士意识到科学技术的价值,倡导学习西方自然科学,率先进行教育改革实践,逐渐形成“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改革指导思想,该理念虽依附于传统文化之上,却开始体现出中西兼容的时代特点。

以教育制度而言,“癸卯学制”深受日本影响,其中的高等教育学制,以西方高等教育制度和新式学堂取代书院、国子监等中国传统高等教育制度,建立起新的、完整的高等教育教育体系:按照学制规定,清末高等教育分为高等学堂、分科大学、通儒院三级,高等学堂为预科,毕业者可入大学,通儒院为最高学府,相当于现在的研究生院,而与高等学堂平行的,还有优级师范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进士馆、译学馆等,注重培养各类专门人才,“以各学皆有专长为成效”,已经具有西方专业教育的基本性质。

就课程设置来看,“癸卯学制”基本放弃了以科举为参照的课程体系,如四书五经、八股文,规定大学堂“以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以各项学术艺能之人才足供任用为成效”,实行西方模式的分科和综合教学相结合,每个学门的功课分主课、补助课、随意课3类,以经学科大学之周易门为例,其主课是周易学研究法,补助课是尔雅学、说文学、钦定四库全书提要经部易类、御批历代通鉴辑览、中国古今历代法制考、中外教育史、外国科学史、中外地理学、世界史、外国语文等。随意科目各分科大学相同,从第一年到第三年,每年皆设中国文学、心理学等4门以上。

从教学内容进行考察,不难发现,虽然学制还保留了一定的儒家经典课程(高等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都设有经学大义和群经源流等课程,在大学堂还专设经学科),但课程内容已经转变和偏重于近代西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文化知识(即使是经学类的学科也需要学习外国科学、世界史),这与传统学校教育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