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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哲学(合集7篇)

时间:2023-03-20 16:20:45
文学哲学

文学哲学第1篇

文化该如何界定

什么是文化?文化哲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在研讨会上,学者们对这一问题有不同的理解。中国社会科学院霍桂桓认为,当前的文化哲学研究隐含着一个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问题,这便是对文化的界定问题。就目前来说,对作为文化哲学研究对象而存在的“文化”,缺乏经得起严格学术推敲,因而没有现实针对性和理论解释力的定义。因此,他非常明确地指出当文化哲学面对众多文化定义的时候,需要对文化定义产生的来源、学科背景、方法以及目的等方面作深入的批判性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程认为,文化的根本特质是“生活”,即具有生命的人类共同的活生生的现实存在,或者说文化状况实际上就是我们的生命状况。而人类的生命过程是文化生命活力与文化制度建构的“共在”过程,正是由于人类文化的这种双元模式,使得文化这个“存在”不是凝固的模式,而是一个充满活动能力、情感赋向和思想活力的永不休止的动态过程。西安交通大学陈学凯认为,人类的文化理念和文化信仰是在各自不同的生存方式中不断滋长和形成的,因此,对文化的界定应该包括三个层次,即物质基础、社会基础和观念意识。《哲学研究》的鉴传今认为,从当前国内的文化观念来看,学界对文化的界定过于抽象,缺乏一种目的性、针对性的关照。因此,我们对文化的理解和研究应具有强烈的历史感和现实关怀,应当从人类历史文本和现实文化演进入手,只有这样才能使哲学乃至文化哲学不再远离现实的生活世界。

文化哲学何以可能

黑龙江大学丁立群认为,就目前的文化哲学研究现状来看,还未在学理层面形成较为系统的理论和完整的文化哲学体系,也未能形成关于文化哲学理解上的统一坐标。在他看来,文化哲学并不是一般哲学之下的部门哲学,而是哲学的一种特殊形态,其自身就蕴含着一种新的元哲学规定。从体系上看,文化哲学的理论结构是与存在的理论区间紧密相关的,它包含三个层面:(1)哲学的文化价值学研究,这是文化哲学的前提性研究;(2)文化形而上学研究,这是关于文化总体性的深层价值研究;(3)文化哲学的第三个层面是文化批判,它是文化哲学的实践层面,以文化整合和最终统一为理想。武汉大学何萍认为,文化哲学作为一种人类哲学的思维方式,就是哲学不再以某种物化的实体形态作为其致思的终点,不再以空间作为它的思维方式,而是以时间、以生命作为它的思维方式。因此,文化哲学直接以文化为其研究对象。程认为,文化哲学不仅仅是用文化解释哲学,或者是给文化学的研究加上一个哲学帽子。实际上文化哲学是对传统哲学研究方法的新突破。清华大学邹广文认为,文化哲学不是一个纯粹学理性的问题。从文化与哲学这两种不同概念之间的嫁接,就已经体现出文化哲学的独特学科定位。文化哲学是一种将哲学的形而上思考奠基于现实文化之上的当代哲学发展的新形态,是一种打通理性与经验、“形上”与“形下”两种思维运思屏障的新的哲学态度和研究方法。

中国现代性语境中文化哲学的出路

文学哲学第2篇

文明标志着社会的进步程度和开化状态。《易经》云:“见龙在田,天下文明。

”孔颖达解释道:“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早期人类对社会的认识总是以自然界为参照系,而且原本就视自然与社会为一体。古人所谓“天下文明”,首先指的是一种美好的自然状态:春光明媚,万物竞生,赏心悦目;进一步则指人世间即社会的和谐、有序与清明,指社会的进步状态和积极成果。今天我们所使用的“文明”概念,已不再指涉自然,而专指社会摆脱“野蛮”的发展状态。

借助于传统的物质与精神二分法,人们习惯于把文明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种分类概括了人类文明中最主要、最基本的内容,能够抓住文明的这两大方面,无疑也就把握了社会文明的整体。但人类文明不仅仅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它同时还包括制度文明。制度文明是人类社会的组织方式和规范体系。在物质与精神二分法的理解中,文明的制度方面往往被归入精神文明方面。然而我们知道,制度不仅具有精神性,而且具有物质性;不仅是观念性的,而且是实践性的。制度是社会存在的历史形式,制度的发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内容。有的学者将社会文明的这一方面称为政治文明。政治文明即政治制度文明,无疑是社会制度文明的核心部分,但不是其全部;因为除了政治制度,还有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等。社会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如三足之鼎立,使社会架构保持稳定。其中任何一足的偏废,都会导致社会的倾颓。

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技术能力及其创造的物质成果的总和。物质文明的创造以人类的物质生产劳动为前提,物质生产劳动又以劳动者所拥有的物质技术能力为手段,而这种物质技术能力则是以一定的劳动资料为标志的。马克思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9页)物质文明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物质生产力,而物质生产力的核心在于物质技术能力。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物质文明的核心在于其技术文明,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水平取决于物质技术的发展程度。从社会由农业技术、工业技术向信息技术的历史演变,可以看到人类物质文明进步的巨大步伐。

精神文明是人类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大体分为两方面:其一是科学文化方面。这是人们在客观知识和生存智慧上的进步状态,表现为社会的教育、科学、哲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的发展程度,以及与此相应的物质设施、机构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其二是思想道德方面。这是人们在观念意识和人际协调上的进步状态,包括社会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风俗时尚,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表现为人们的理想、情操、觉悟、信念,以及社会组织的有序和协调。社会精神文明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科学文化方面是精神文明中基本的、主要的方面,是精神文明的具体内容所在。思想道德方面则规定着科学文化乃至整个人的活动的方向,因而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反映了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精神文明的不同性质。

物质文明无疑是精神文明的前提,没有一定的物质文明为基础,精神文明的建设根本就无从谈起。反过来说,精神文明又是巩固和发展物质文明的必要条件,并且通过思想观念的导引影响物质文明建设的方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人类创造的社会文明。人类作为创造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主体,需要以特定的方式组成某种社会共同体。一定的社会共同体的形成和维系以一定的社会制度为其条件,而一定的制度文明又是由一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决定的。制度是文明创造者的社会结合、组织和协调方式,是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以在其中进行的社会关系。

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在总体上是在互动中发展的,既有相互促进,也有相互制约。三种文明发展的曲线,总是在协调与不协调、平衡与不平衡之间摇摆。这三匹马拉动的社会文明之车,可以由于其中一两匹骏马的带动而疾驰,也可能因为其中一两匹弱马的拖累而缓行。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状态,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各自作为子系统在系统中综合的结果。系统整合的结果,可能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也可能整体小于部分之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要求系统整体内部各部分间结构和功能关系的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这一转变使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随之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由于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消极作用而滋生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意识,严重干扰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新秩序的建立和运行。某些腐朽、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借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之机沉渣泛起,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道德条件和社会文化环境。历史再一次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协调发展的问题提到我们面前。

针对物质文明迅速发展,精神文明相对滞后甚至出现“滑坡”的现象,中国共产党明确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强调,在把物质文明建设搞得更好的同时,必须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认真解决当前一系列紧迫问题,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实践证明,在大力推进物质文明和制度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是实现我国新世纪社会发展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

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目标体系,是现展理论与实践的一个总趋势和总特点。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曾经出现过一种“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模式,这种发展模式的特点在于单纯追求国民生产总值和经济高速增长。20世纪60年代以来,这种发展理论及其实践模式逐渐受到来自经济发展本身的严峻挑战。能源和资源危机,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等全球性问题,都是这种传统发展模式带来的恶果,如今已成为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的最大障碍。不仅如此,在思想道德文化领域还蔓延种种“社会病”,造成经济增长与社会文明某种程度衰退的共生现象。在对传统的发展模式进行反思之后,人们的发展价值观开始转变,“综合发展观”应运而生。这种新的发展观在注重经济发展和增长的同时,强调建设现代社会文明以及市场经济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此后,“综合发展观”又进一步将人类自我发展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位置上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社会的经济发展不是一种单一的经济现象,必然涉及政治、文化、思想、道德等领域,要求社会机体各个方面与之相适应,要求社会主体以高于现实经济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为之提供积极的文化氛围和思想动力,从而使经济增长保持健康的走势和内在的活力,并给社会带来公正、安全、平等和文明。精神文明如果长期落后于物质文明和制度文明建设,就可能积淀为严重的社会意识或精神方面的问题,造成社会发展的巨大人文障碍。而来自政治、文化、思想、道德方面的消极因素,往往要比来自市场本身的消极因素顽固得多。多年来的经验和教训,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在我国当代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意义。

实践证明,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实行市场经济,就越是需要高度重视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并把这种建设融会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和全部过程。社会的全面发展需要高度的精神文明。当今我国市场经济对于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高度依赖,集中体现了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

哲学社会科学作为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正如同志4月28日在人民大学的讲话中指出的,“哲学社会科学,主要是帮助人们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理论认识和科学思维,解决对社会发展、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和运用的科学。”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哲学社会科学关注的焦点,也是精神文明建设乃至整个社会文明建设的中心。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可以而且应当大有作为的。

第一,哲学社会科学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自觉的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哲学社会科学的伟大成果,是人类精神文明的结晶,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基础,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着思想保证。哲学社会科学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思考的对象,分析和研究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探索和揭示精神文明的发展规律。它所提供的科学成果,不断为人们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思想理论武器。当代形态的哲学社会科学所提供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能够极大地增强人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鉴别力和思想素质,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掌握正确、合理、有效的实践方式。

第二,哲学社会科学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知识依据和智力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各个学科所取得的科学成果,构成了人类对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社会各个领域的特殊规律认识的知识体系。哲学社会科学所提供的理论和方法论成果,不仅使人们对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的认识得到深化和拓展,而且使人们的认知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在社会认识、管理和决策方面,不仅需要自然科学专家多方面反复论证,而且需要广泛听取哲学社会科学专家的意见。所谓科学认识、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科学”,应当是全面和综合意义上的大科学,既包括自然科学也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尤其需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学者们的不同看法。

第三,哲学社会科学规定社会精神文明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体现在它的科学文化方面,更体现在它的思想道德方面。而无论科学文化的进步或思想道德的建设,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哲学社会科学。它规定和保证科学文化进步和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方向;为人们提供价值判断标准和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调整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水平,为人们确立思维方式、道德取向和行为准则提供理性规范。

第四,哲学社会科学的兴盛或衰落标志着社会精神文明的兴盛或衰落。哲学社会科学作为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和进步意味着整个精神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而它的停滞或落后则表征着整个精神文明的停滞或落后。哲学社会科学代表着社会的自我意识。一个人缺乏自我意识,他可能是处于昏睡、昏迷或盲目的状态;一个社会若缺乏自我意识,无异于处于昏睡、昏迷或盲目的状态。人在不清醒状态下的行为会对自己和身边的人构成威胁,如果整个社会都不清醒,没有起码的自我意识,却又不断地采取行动,其危险性之大可想而知。因此,哲学社会科学能否兴旺发达和发挥作用,是社会精神文明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

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哲学尤其具有这种标志性的作用。有人曾以哲学倾向来衡量一个国家、民族或社会的文明与否,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哲学是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在内的整个文明的灵魂与核心。马克思指出:“各种外部表现证明哲学已获得了这样的意义:它是文明的活的灵魂,哲学已成为世界的哲学,而世界也成为哲学的世界,——这样的外部表现在所有的时代里都是相同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页)

哲学何用?作为人对世界的一种独特的观念把握方式,哲学为人类提供理论思维。各门具体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为社会提供确定性认识,为社会规范提供科学依据。而哲学则进一步凝结着科学中最核心、最精华的东西,形成以哲学理性为特征的理论思维,反过来又深刻地影响着科学思维。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一个民族要想登上科学的高峰,究竟是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的”。“但是理论思维无非是才能方面的一种生来就有的素质。这种才能需要发展和培养,而为了进行这种培养,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办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285页)

人类积累的科学知识是哲学思考的根基,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哲学是关于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的分析、综合、批判和反思,给人智慧,使人聪明。但哲学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包括教育、科学、文学、艺术、伦理等在内的整个精神文明的发展,就不可能有以此为思想素材的哲学的充分发展。全部精神文明与哲学的本性都是相通的,是内在地联系着的。

马克思说,哲学家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0-121页)哲学概括了社会精神文明的精华部分,把日常认识和科学认识上升到哲学认识的高度,从而抓住了它的灵魂、本质或核心,使人们的思想境界发生质的飞跃。因此,哲学是精神文明较高的发展层次或阶段,是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结晶。任何文明的社会都不能没有自己的哲学,任何高度文明的社会都不能没有高度发展的哲学。真正的哲学总是反映自己那个时代的精神的精华,并促进一定时代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在当代,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堪称“时代精神的精华”的真正的哲学。

从人类精神文明中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的内在联系看,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作用在于,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以社会精神文明的思想道德方面为研究的对象,成为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的自觉意识和理论指导;另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与同属精神文明科学文化方面的自然科学的发展息息相关,并且自然科学的发展及其社会作用作为社会历史现象本身就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因而不仅自然科学的发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也促进自然科学的进步。

纵向考察科学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今天意义上的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经历了一个由整体到分化,再由分化到整合的辩证发展过程。在古代,人类科学知识呈现整体性的特点。社会科学知识与自然科学知识一起被包容在作为“知识总汇”的哲学中,既无门类之分,更无学科之别。我们很难认定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是纯粹的哲学家还是纯粹的科学家,也很难断定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观念究竟属于科学还是属于哲学。古代社会的神权是既反科学精神也反人文精神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是在经历了中世纪的黑暗之后,从神学和哲学的母体中分离开来,经过不断的“自我完善”才逐渐形成的。

在近代,科学明显呈现分化的态势。从欧洲文艺复兴到19世纪末现代科学诞生之前的数百年间,科学经历了三次大的分化,首先是自然科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然后是社会科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进一步则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各自学科的分化。到19世纪上半叶,这种分化已经达到了相当精细的程度,而且越分越细。然而科学对象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制约着学科的分化,“分久必合”,在当代,科学学科的发展又显现出整合的特点。

科学研究的共同使命是探求事物本质和内在联系。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本质上都是科学探索,二者有着许多共同的特征:它们从根本上讲都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的;都是对人类的生活、实践、需要及其主客观条件的认识和理解;都具有共同的起源和受到社会历史发展状况的制约;都在思想的探索中体现出求实、创新和理性的精神。在此基础上,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结合并不是简单的联系,而是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马克思非常重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结合,他曾经说过,共产主义就是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统一。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分化有历史的暂时性,“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历来有结成联盟推动精神文明乃至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传统。在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正在结成服务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联盟,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越来越呈现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这种一体化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科学问题相互融合。一些重大科学问题的出现,往往需要包括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在内的多学科协同研究方能解决。“人体基因组计划”是20世纪90年代初正式启动的一项全球性合作的科研大课题。这本是一个遗传学课题,但却引发了一系列有关伦理、商业、法律和哲学上值得探讨的问题。例如,关于个人基因组资料的隐私权问题,关于不以人作为实验动物、维护人类尊严、维护医德和科学道德等伦理问题,关于人体基因研究成果的商品开发所涉及的商业和法律问题等等。

二是科学学科相互交叉。20世纪中叶出现了一系列“横断学科”,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连接和贯通起来。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突变论等异军突起,横跨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之间不再像过去那样有着很深的鸿沟,而是出现了许多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成为众多新的科学理论的生长点。

三是科学方法相互借鉴和吸收。自然科学中常用的数学方法等研究方法,在哲学社会科学中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社会科学确立的“解释学方法”已为自然科学所采用,自然科学正在经历“解释学转向”。这些表明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在方法论上的趋同和一致性。除此之外,系统方法、结构-功能方法、反馈方法、黑箱方法、模型化方法和最优化方法等现代科学思维的一般方法,也都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得到广泛运用。

文学哲学第3篇

对于医学的哲学反思同医学以及哲学的历史一样古老,诸多哲学家和医师都对此有着独到的见解。20世纪中叶,美国的医学人文运动方兴未艾,促发了许多学者对医学的哲学探索。当时,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有:马赛尔(Marcel)、梅洛庞蒂(Merleau-Ponty)和斯派克(Spicker)对身体哲学的研究;斯特劳斯(Straus)等对精神病学和心理学的哲学基础的反思;恩格尔哈特(Engelhardt)对健康与疾病观念的关注,以及对医学伦理学的哲学基础的研究;拜谈迪克(Buytendijck)对生理学和人类学的融汇;莱因恩特格(Lain-Entralgo)对医患关系境遇的分析;瓦托夫斯基(Wartofsky)对人类本体论和医疗实践的质询;甄纳(Zaner)在一系列文章中,深入地研究了人类自身的本质属性、人际间的纽带(尤其是在医学语境中)以及“促因”在医学教育中的含义。到了晚近出现了是否存在这样一个领域即医学哲学的争论。如果存在的话,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能将其与科学哲学相区分吗?它与刚刚出现的生命伦理学是什么关系?这些区分会引发什么样的实践后果?佩里格里诺肯定医学哲学的存在,指出医学不是纯技术的科学,他认为置于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医学,是一种人类增进个人和社会福祉的最有力的潜在工具。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医学必须对当下的潮流有所回应,并在其科学的、伦理的和社会的视角下建立起一种新的联合。如果达到这一目的,医学就拥有了世界急需的新人文主义的能力,即,使技术服务于人类的目的。而医学哲学能够成为新的联合的载体。在《医疗实践的哲学基础》一书中,佩里格里诺和托马斯马提出了一种医学哲学观点,即医学的核心在于医患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的目的则直指治愈。当然,这不是否定来源于还原论的科学技术能力的重要性。正如佩里格里诺和托马斯马指出的,“如果不能充分的满足技术上胜任的预期,那么,医疗职业行为必将是虚伪和谎言。”技术上的胜任,对于治疗行为而言,只是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胜任本身必须服从于医疗行为的根本目的,即为特定的病人提供正确的和良善的医疗行为”。佩里格里诺的医学哲学直接而清晰地来源于他对这一学科的本质与目的等基本问题的探讨。临床医学这门学科并不是科学、艺术或者手艺,它是一门完整的、实践的学科,植根于不变的医患之间存在的治疗关系这一事实。换句话说,临床医学是两个个体之间的关系,一方是寻求治疗的个体,另一方是承诺运用知识、技艺、经验以及为了病人的利益而进行治疗的个体。那么,这种关系的目的或目标便是为病人提供正确的、善意的治疗措施。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要解决两个问题:除了回答“是否存在,由哪些成分构成”这个基本问题,还要探究其构成的模式。因此,他比较、对比和区分了四种不同的对医学进行哲学探究的模式,即医学和哲学、医学中的哲学、医学的哲学以及医学哲学。第一种关系型式,医学和哲学(PhilosophyandMedicine),医学和哲学仍然是完全独立的学科,每一个学科都从另一个学科的内容或方法中吸取某些东西来阐明自己的事业,例如,精神哲学家利用神经病理学的经验资料提出身—脑—心关系这一概念;或者,医生利用形式逻辑这个工具建立一个诊断或治疗的符号或算法系统。

第二种关系型式,医学中的哲学(PhilosophyinMedicine),哲学家们运用哲学探究的形式工具,如逻辑、形而上学、价值论、伦理学和美学,来考察作为研究对象的医学本身的问题。探究的对象是一组认识论的和非认识论的问题。第三种关系类型,医学的哲学(MedicalPhilosophy),后者与其说是一种哲学类型,还不如说是一种写作风格。充其量它包括对医学的职业状况作了一些富有见识的研究,这些研究纯化了其气质,提高了其志向。但就它最糟的方面而言,医学的哲学就是一些个人的意见、离题的争论、或对逝去的荣华和特权的挽歌。即使在它的全盛时期,医学的哲学也没有对医学作集中的形式考察,以使自己有资格作为哲学而存在。这一类型,以当下的术语来定义的话,是最为含混和松散的,包括任何非正式的对医疗实践的反思。主要是由临床中的医生基于自身临床实践而产生的反思。当然,这一类型的医学哲学是善于思考的医生的临床智慧,对那些尽责的医生而言,这些始终是灵感和实践知识的来源。第四种关系类型,医学哲学(PhilosophyofMedicine),集中对作为医学的医学进行哲学探究。它力求界定“作为医学的”医学的性质,建立医学和医学活动的某种一般理论。在这个标题下,经受医学中的哲学考察的一系列问题,要被综合成为某种自洽的医学理论。在佩里格里诺看来,一门学科或一种活动不论它是科学、法学、政治学、还是医学的哲学,探究这一学科或活动的性质——它的发现事实的程序、它的逻辑和它赖以建立的形而上学预设。把一门学科的逻辑学、美学或伦理学同这门学科分开,可能比把它的本体论的、认识论的或价值论的方面同它分开更为困难。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该学科的哲学都是运用一些方法并从超越该学科本身的观点出发,从该学科外部来考察这门作为探究对象的学科。看来佩里格里诺主张的是一种范围更小更为集中的医学哲学,旨在探求医学本身的哲学化知识。也就是,关于医学是什么和如何将医学同其他专业和学科相区分的知识。在他的视野中,医学哲学就是“对终极性的寻求,通过研究去掌握事物的实在根基,而这种研究本身超越了学科自身的认识范围。”综合上述所做的分析可以看出,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应当定义为第四种关系类型。也就是说医学哲学是一门可定义的学科,并拥有其独特的俯瞰医学的视角。医学哲学的主题与目的同以科学为基础的医学迥然相异。对于佩里格里诺而言,医学哲学能够拓展我们对临床医学的认识,以及帮助我们如何将其与其他学科相区别。医学哲学通过审视患者疾病的本质和影响、治疗的概念、临床决策的复杂性、医患关系中的道德层面、谬论、人类生命的局限以及更多层面来达到上述目的,从而帮助我们认识到临床医学与哲学之间辩证关系的重要性。佩里格里诺在其学术生涯中一直以此主题为圭臬,从而展开他的整个哲学计划。他的哲学计划有两个主要目的:其一,发展系统的医学哲学;其二,揭示医学的道德基础,即一些能够限定特定的医疗行为中人际关系道德性的不可消减的理论资源。

二、需要什么样的医学伦理学?

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不只是对医学特有的现象进行哲理探究,即不只是医学中的哲学。它力求理解和规定医学现象的概念基础。医学哲学是具有实践后果的不可缺少的事业。我们认为医学是什么促成医学做什么,我们如何塑造医生角色,以及或许最重要的是如何构造医生伦理学。尽管在医学领域的哲学家们已经扩展了我们对于当代医学中的伦理学问题的理解,但很少有人把他们的伦理学论述建立在医学理论的基础之上。随着伦理学问题变得更加困难和对医学应该是什么的理解变得更加歧异,迫切需要形成作为一种活动的医学的某种自洽的理论。一种医学哲学有助于建立解释医学活动的性质的命题库。提出这些命题,对它们进行批判性考察并综合为一种自洽的理论整体,乃是这种医学哲学的任务。无疑,佩里格里诺是在独特的历史背景中提出这种主张的。在谈及二战前美国医学伦理学的情况时,佩里格里诺回忆道:“以我为例,我并不记得什么时候医学伦理学被关注过,除了在学生和住院医师之间的一些非正式讨论以外。天主教的学生对涉及产科实习的一些难题有所关注。在极大程度上,我们要发现怎么做是正确的。对于天主教学生以及非天主教学生来说,堕胎和安乐死都是被谴责的。同样,企业化运营的医学,追求利益的医生所开设的医院也是被谴责的。”二战后,医学伦理学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主要有两个根源:首先是科学进步为医学所带来的非凡的能力扩张;其次是我们时代所特有的社会经济力量和政治权力的融合。第一点促进了生物医学伦理学的发展。第二点则为医学伦理的发展,即医师对病人特有的责任,或者说是作为真正的医师(physicianasphysician)的伦理,提供了契机。在这样的背景下,他清醒地认识到大多数医学伦理学实际上只是医学道德,表现为一系列的缺乏伦理辩护或论证作为根基的道德规则和断言。没有伦理辩护作为根基,这些道德规则将是无效的,很容易被挑战、否定或者折衷。正是由于充分地认识到了原有的作为医生职业道德规范的医学伦理学的不足,如希波克拉底誓言中的规范没有以确凿的伦理学或哲学为基础进行证实,佩里格里诺积极撰写医学伦理方面的著作,探索以医学哲学为基础的医学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建立在对医学哲学的概念进行历史的回顾与梳理基础之上,佩里格里诺指出,医学事业是具有其自身的合理内核的,这种实在的内核是基于医学中的三种现象而建立的。即:

(1)生病或疾病作为一种存在的因素;

(2)由为陷入疾病困扰的病人提供帮助的医生所做出的允诺或表白;

(3)治疗的行动,即由医生领会到的并做出的技术上正确、道德上为善的并满足病人需要的决定。这三种普遍现象的紧密关系——生病、承诺治疗和治疗本身——为现实世界中医生与病人的相互责任提供了基础。从而,他成为最早认识到医学伦理学必要性的主要人物之一,并宣告了一个时代的来临,即严肃、批判地理性思考医学道德的时代——医学伦理的时代。当对医学伦理学进行深入的、严肃的探究时,历史学的和社会学的批评解构了希波克拉底的道德规范与方式,古代普遍的医生守则也被严重地蚕食了,当下社会需要一种“新的”更加适应时代和道德多元性的伦理规则。于是涌现出大量的将现有的哲学或神学体系运用到医学的情况。这些体系被“应用”,或者说得好听点是被有条理地应用到医学及其实践中。医学的伦理规范没有从医学的本质出发,即将医学视为一种特殊的人类活动,进而审视医学中的实际道德境遇。与这一潮流相左,佩里格里诺不同于其他理论家的是他主张医学伦理学研究应当采取“自下至上”的方法,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方法。他认为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应当是首先审视医学本身,然后再从头建立起一套医学伦理学理论,而不是把一套现成的但可能存在很多争议的一般理论拿来然后应用到医学实践中。医学伦理学要想摆脱这样一种存在道德纷争的研究进路,只有对医学本身进行阐释,对医学实践有一个更清晰的理解,然后再努力寻找医学的道德义务。换言之,医学伦理学应当是医学哲学的一部分,而不是简单地将伦理学理论应用在医学问题中。佩里格里诺一直认为,医学伦理学应当建立在医疗关系的本质上,即医学哲学之上。“我的论点是,并且仍然是,医生所特有的义务是从患病的人和他寻求医治的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本质而来的。作为结果的这一关系有着一定的特征并使由此而来的相互之间的道德责任具有了独特的属性。”鉴于当今社会的异质性和科学医学的普遍化特征,任何一种坚实的医学道德哲学都必须植根于医学的“内在”之中。不能如既往一般,单单从外在的哲学化体系中抽取而来。这种道德哲学应当建立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基础之上:人类疾病的现象;医学知识的独特本质;临床决策的道德特性;对于医学作为一门职业的强调。直到晚近,职业伦理中仍包含了大量的道德断言和阐述,并以此定义医生应当如何行为。这些断言往往是在缺乏清晰的和正式的道德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的,这些构成了希波克拉底伦理的骨架,并在其后继者中得以延续。大多数情况下,与这些道德论断相符的哲学预设都是来源于外在于医学自身的哲学体系。上个世纪60年代末,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被奉行的道德主张出现问题时,作为一门正式学科的医学伦理学才真正出现。这也是首次,这些道德主张受到正式的分析,并作为普遍伦理的特殊情况加以对待。那些长久以来忽略了医学伦理的职业哲学家,开始以初确原则(primafacieprinciples),即行善、自主和无伤来澄清医学伦理学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阐释了次级原则,包括保密、讲真话和信守承诺。这是英美伦理学的分析路径,其主要哲学基础来自于休谟,康德和密尔。佩里格里诺认为这种原则主义的思想进路并不能满足医学伦理学的全部需要,因此美德在他的医学伦理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它所关注的是迈向理想目标的进程。佩里格里诺颇为认同亚里士多德的美德观,尽管大多数情况下,他认为美德是一个具有多个方面的“概念”,而并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定义。他采用了美德即“具有良好行为的习惯”这一定义,但反对亚里士多德将美德视作极端的平均。他将美德定义为:“美德是一种品格特性,是一种内在倾向,习惯性地追求道德的完美,生活中遵守道德规范,并且在高贵的思想和公正的行为之间追求一种平衡。”事实上,在佩里格里诺看来,医学对于道德行为需要一套更高的标准,而选择这一个行业的人就应当追求美德,并构成一个新的道德共同体。

三、生命伦理学走向何处?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是由生物学(biology)和伦理学(ethics)这两个词合成而来的新词。其中的一个术语,“伦理学”,传统上被视为哲学的一个分支。然而今天,许多自称为生命伦理学家的人却不认为他们的工作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他们中许多人认为哲学不足以涵盖道德生活的复杂性,更有甚者将哲学视为一种障碍。他们认为哲学的伦理学过于理论化、抽象并且对语境的、实践的和复杂的道德选择行为不够敏感。对生命伦理学,他们持有一种更加扩大化的视角,认为它应该包括更广、更多的学科,并假定这些学科可以弥补哲学伦理学的不足。今日之生命伦理学,已经介入到司法与立法的决策、公众的争论、伦理委员会和临床会诊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大量的“生命伦理学”实践暗示了一种权威性和可信性。新生的“生命伦理学家”这一职业为技术专家提供对“道德困境”的分析与决议,这些“道德困境”包括临床、政策信息以及日常生活等方面。佩里格里诺认为生命伦理学应该是各学科之间交互的。需要考察的问题是:在不丧失伦理学中心学科位置的情况下,哲学怎样和其他学科(比如,文学、法律、历史、神学、语言和语言学),还有以人文为目的的社会科学(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相互发生联系。他说:“我认为生命伦理学意味着广阔范围的质询,但我更意图指出,在这些领域中,哲学有着独特的地位。哲学化的伦理学必须与其他相关学科对话,但它不能也不应该被它们涵盖或取代。”佩里格里诺在其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始终围绕临床境遇展开,他致力于定义临床医学,而非预防医学。他主张临床境遇应当包括:科学知识,医生的推理过程,人际关系,以及针对每一个病人的治疗。这一定义暗含了医生应当做什么,应当知道什么,以及他们如何被教育。他认为临床伦理学中的医疗道德之核心是治疗关系。这是由三种现象——疾病这一事实,作为职业的行为和作为医疗的行为——所定义的。第一种现象将病人置于一种脆弱的依赖地位,并导致了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第二种现象意味着对帮助所做出的承诺,第三种现象则包含了做出医疗上合理的治疗决策的行为。因此,临床伦理学关注的核心是作为个体医生和病人所做出的决策。而生命医学伦理则是一个更宽泛的学科,涉及伦理学原则的应用到所有生物医学知识,并将伦理学分析从临床境遇拓展到法律和政策层面。临床伦理学关注的焦点比生命伦理学更为集中:旨在通过明确、分析和解决临床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提高卫生保健的水平。临床伦理希望为病人寻找一个更好更合理的治疗决策和行为并成为医生的工作和医学实践固有的一部分。临床伦理学总是被用于一种非常迫切和紧迫的情况。通常是在急诊室或者情绪纠结的氛围中使用。它需要我们具有扎实的临床语言和临床知识。需要面对和处理医生、病人、家庭、法律、社会习俗和宗教信仰方面价值观的冲突,从而做出临床决策。临床伦理学与治疗的标准有关。在过去家长制的医学形式下,照顾的标准主要是医生为病人做出的技术层面的决策,如今的照顾标准越来越代表了有能力的成年病人的决策,当然这是在医生根据技术方面的考量向他们提供一些建议之后。因此,尽管伦理学的考量一直在发挥着作用,但所强调的重点已经发生了转移。之前,医学的最高伦理学标准是医生的能力和良心,而现在则还要兼顾对患者价值观和自我判断的尊重。显然,佩里格里诺坚持认为生命伦理学应当回归临床,并且关注病人的尊严与价值。与过去不同的是,当代医学常在科学与人文的对立之间震荡。尽管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应当将人看作科学的客体,但绝不能忘记人还是有思有感的人文主体。因此,医学必须总是权衡事实与价值。如果,医学过于极端,那将变得不可靠,甚至危险。而关注病人的尊严与价值恰恰体现了人文学在医学领域中的作用,这种作用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理解当今临床境遇中伦理与价值问题的本质需要;对职业本身考察和批判的需要;以及将这些态度赋予那些有教养的而不仅仅是受过训练的人。人文学是处理伦理学、哲学、历史学、法学与神学中的关涉人类价值的本源性问题,医学科学和技术作为工具不足以应对人类价值与目的问题,人文学才能够教导医生们敏感且有信心地面对无限的人类存在现象。可以看出,佩里格里诺主张在哲学反思的和各医学人文相关学科对话基础上发展生命伦理学,同时,他指出生命伦理学应当回归临床,关注具体临床境遇中具体的那个病人的尊严与价值。对于当今生命伦理学的发展而言,这无疑是中肯的建议和明确的方向。

四、结语

文学哲学第4篇

对于医学的哲学反思同医学以及哲学的历史一样古老,诸多哲学家和医师都对此有着独到的见解。20世纪中叶,美国的医学人文运动方兴未艾,促发了许多学者对医学的哲学探索。当时,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有:马赛尔(Marcel)、梅洛庞蒂(Merleau-Ponty)和斯派克(Spicker)对身体哲学的研究;斯特劳斯(Straus)等对精神病学和心理学的哲学基础的反思;恩格尔哈特(Engelhardt)对健康与疾病观念的关注,以及对医学伦理学的哲学基础的研究;拜谈迪克(Buytendijck)对生理学和人类学的融汇;莱因恩特格(Lain-Entralgo)对医患关系境遇的分析;瓦托夫斯基(Wartofsky)对人类本体论和医疗实践的质询;甄纳(Zaner)在一系列文章中,深入地研究了人类自身的本质属性、人际间的纽带(尤其是在医学语境中)以及“促因”在医学教育中的含义。到了晚近出现了是否存在这样一个领域即医学哲学的争论。如果存在的话,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能将其与科学哲学相区分吗?它与刚刚出现的生命伦理学是什么关系?这些区分会引发什么样的实践后果?佩里格里诺肯定医学哲学的存在,指出医学不是纯技术的科学,他认为置于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医学,是一种人类增进个人和社会福祉的最有力的潜在工具。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医学必须对当下的潮流有所回应,并在其科学的、伦理的和社会的视角下建立起一种新的联合。如果达到这一目的,医学就拥有了世界急需的新人文主义的能力,即,使技术服务于人类的目的。而医学哲学能够成为新的联合的载体。在《医疗实践的哲学基础》一书中,佩里格里诺和托马斯马提出了一种医学哲学观点,即医学的核心在于医患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的目的则直指治愈。当然,这不是否定来源于还原论的科学技术能力的重要性。正如佩里格里诺和托马斯马指出的,“如果不能充分的满足技术上胜任的预期,那么,医疗职业行为必将是虚伪和谎言。”技术上的胜任,对于治疗行为而言,只是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胜任本身必须服从于医疗行为的根本目的,即为特定的病人提供正确的和良善的医疗行为”。佩里格里诺的医学哲学直接而清晰地来源于他对这一学科的本质与目的等基本问题的探讨。临床医学这门学科并不是科学、艺术或者手艺,它是一门完整的、实践的学科,植根于不变的医患之间存在的治疗关系这一事实。换句话说,临床医学是两个个体之间的关系,一方是寻求治疗的个体,另一方是承诺运用知识、技艺、经验以及为了病人的利益而进行治疗的个体。那么,这种关系的目的或目标便是为病人提供正确的、善意的治疗措施。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要解决两个问题:除了回答“是否存在,由哪些成分构成”这个基本问题,还要探究其构成的模式。因此,他比较、对比和区分了四种不同的对医学进行哲学探究的模式,即医学和哲学、医学中的哲学、医学的哲学以及医学哲学。第一种关系型式,医学和哲学(PhilosophyandMedicine),医学和哲学仍然是完全独立的学科,每一个学科都从另一个学科的内容或方法中吸取某些东西来阐明自己的事业,例如,精神哲学家利用神经病理学的经验资料提出身—脑—心关系这一概念;或者,医生利用形式逻辑这个工具建立一个诊断或治疗的符号或算法系统。

第二种关系型式,医学中的哲学(PhilosophyinMedicine),哲学家们运用哲学探究的形式工具,如逻辑、形而上学、价值论、伦理学和美学,来考察作为研究对象的医学本身的问题。探究的对象是一组认识论的和非认识论的问题。第三种关系类型,医学的哲学(MedicalPhilosophy),后者与其说是一种哲学类型,还不如说是一种写作风格。充其量它包括对医学的职业状况作了一些富有见识的研究,这些研究纯化了其气质,提高了其志向。但就它最糟的方面而言,医学的哲学就是一些个人的意见、离题的争论、或对逝去的荣华和特权的挽歌。即使在它的全盛时期,医学的哲学也没有对医学作集中的形式考察,以使自己有资格作为哲学而存在。这一类型,以当下的术语来定义的话,是最为含混和松散的,包括任何非正式的对医疗实践的反思。主要是由临床中的医生基于自身临床实践而产生的反思。当然,这一类型的医学哲学是善于思考的医生的临床智慧,对那些尽责的医生而言,这些始终是灵感和实践知识的来源。第四种关系类型,医学哲学(PhilosophyofMedicine),集中对作为医学的医学进行哲学探究。它力求界定“作为医学的”医学的性质,建立医学和医学活动的某种一般理论。在这个标题下,经受医学中的哲学考察的一系列问题,要被综合成为某种自洽的医学理论。在佩里格里诺看来,一门学科或一种活动不论它是科学、法学、政治学、还是医学的哲学,探究这一学科或活动的性质——它的发现事实的程序、它的逻辑和它赖以建立的形而上学预设。把一门学科的逻辑学、美学或伦理学同这门学科分开,可能比把它的本体论的、认识论的或价值论的方面同它分开更为困难。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该学科的哲学都是运用一些方法并从超越该学科本身的观点出发,从该学科外部来考察这门作为探究对象的学科。看来佩里格里诺主张的是一种范围更小更为集中的医学哲学,旨在探求医学本身的哲学化知识。也就是,关于医学是什么和如何将医学同其他专业和学科相区分的知识。在他的视野中,医学哲学就是“对终极性的寻求,通过研究去掌握事物的实在根基,而这种研究本身超越了学科自身的认识范围。”综合上述所做的分析可以看出,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应当定义为第四种关系类型。也就是说医学哲学是一门可定义的学科,并拥有其独特的俯瞰医学的视角。医学哲学的主题与目的同以科学为基础的医学迥然相异。对于佩里格里诺而言,医学哲学能够拓展我们对临床医学的认识,以及帮助我们如何将其与其他学科相区别。医学哲学通过审视患者疾病的本质和影响、治疗的概念、临床决策的复杂性、医患关系中的道德层面、谬论、人类生命的局限以及更多层面来达到上述目的,从而帮助我们认识到临床医学与哲学之间辩证关系的重要性。佩里格里诺在其学术生涯中一直以此主题为圭臬,从而展开他的整个哲学计划。他的哲学计划有两个主要目的:其一,发展系统的医学哲学;其二,揭示医学的道德基础,即一些能够限定特定的医疗行为中人际关系道德性的不可消减的理论资源。

二、需要什么样的医学伦理学?

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不只是对医学特有的现象进行哲理探究,即不只是医学中的哲学。它力求理解和规定医学现象的概念基础。医学哲学是具有实践后果的不可缺少的事业。我们认为医学是什么促成医学做什么,我们如何塑造医生角色,以及或许最重要的是如何构造医生伦理学。尽管在医学领域的哲学家们已经扩展了我们对于当代医学中的伦理学问题的理解,但很少有人把他们的伦理学论述建立在医学理论的基础之上。随着伦理学问题变得更加困难和对医学应该是什么的理解变得更加歧异,迫切需要形成作为一种活动的医学的某种自洽的理论。一种医学哲学有助于建立解释医学活动的性质的命题库。提出这些命题,对它们进行批判性考察并综合为一种自洽的理论整体,乃是这种医学哲学的任务。无疑,佩里格里诺是在独特的历史背景中提出这种主张的。在谈及二战前美国医学伦理学的情况时,佩里格里诺回忆道:“以我为例,我并不记得什么时候医学伦理学被关注过,除了在学生和住院医师之间的一些非正式讨论以外。天主教的学生对涉及产科实习的一些难题有所关注。在极大程度上,我们要发现怎么做是正确的。对于天主教学生以及非天主教学生来说,堕胎和安乐死都是被谴责的。同样,企业化运营的医学,追求利益的医生所开设的医院也是被谴责的。”二战后,医学伦理学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主要有两个根源:首先是科学进步为医学所带来的非凡的能力扩张;其次是我们时代所特有的社会经济力量和政治权力的融合。第一点促进了生物医学伦理学的发展。第二点则为医学伦理的发展,即医师对病人特有的责任,或者说是作为真正的医师(physicianasphysician)的伦理,提供了契机。在这样的背景下,他清醒地认识到大多数医学伦理学实际上只是医学道德,表现为一系列的缺乏伦理辩护或论证作为根基的道德规则和断言。没有伦理辩护作为根基,这些道德规则将是无效的,很容易被挑战、否定或者折衷。正是由于充分地认识到了原有的作为医生职业道德规范的医学伦理学的不足,如希波克拉底誓言中的规范没有以确凿的伦理学或哲学为基础进行证实,佩里格里诺积极撰写医学伦理方面的著作,探索以医学哲学为基础的医学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建立在对医学哲学的概念进行历史的回顾与梳理基础之上,佩里格里诺指出,医学事业是具有其自身的合理内核的,这种实在的内核是基于医学中的三种现象而建立的。即:

(1)生病或疾病作为一种存在的因素;

(2)由为陷入疾病困扰的病人提供帮助的医生所做出的允诺或表白;

(3)治疗的行动,即由医生领会到的并做出的技术上正确、道德上为善的并满足病人需要的决定。这三种普遍现象的紧密关系——生病、承诺治疗和治疗本身——为现实世界中医生与病人的相互责任提供了基础。从而,他成为最早认识到医学伦理学必要性的主要人物之一,并宣告了一个时代的来临,即严肃、批判地理性思考医学道德的时代——医学伦理的时代。当对医学伦理学进行深入的、严肃的探究时,历史学的和社会学的批评解构了希波克拉底的道德规范与方式,古代普遍的医生守则也被严重地蚕食了,当下社会需要一种“新的”更加适应时代和道德多元性的伦理规则。于是涌现出大量的将现有的哲学或神学体系运用到医学的情况。这些体系被“应用”,或者说得好听点是被有条理地应用到医学及其实践中。医学的伦理规范没有从医学的本质出发,即将医学视为一种特殊的人类活动,进而审视医学中的实际道德境遇。与这一潮流相左,佩里格里诺不同于其他理论家的是他主张医学伦理学研究应当采取“自下至上”的方法,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方法。他认为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应当是首先审视医学本身,然后再从头建立起一套医学伦理学理论,而不是把一套现成的但可能存在很多争议的一般理论拿来然后应用到医学实践中。医学伦理学要想摆脱这样一种存在道德纷争的研究进路,只有对医学本身进行阐释,对医学实践有一个更清晰的理解,然后再努力寻找医学的道德义务。换言之,医学伦理学应当是医学哲学的一部分,而不是简单地将伦理学理论应用在医学问题中。佩里格里诺一直认为,医学伦理学应当建立在医疗关系的本质上,即医学哲学之上。“我的论点是,并且仍然是,医生所特有的义务是从患病的人和他寻求医治的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本质而来的。作为结果的这一关系有着一定的特征并使由此而来的相互之间的道德责任具有了独特的属性。”鉴于当今社会的异质性和科学医学的普遍化特征,任何一种坚实的医学道德哲学都必须植根于医学的“内在”之中。不能如既往一般,单单从外在的哲学化体系中抽取而来。这种道德哲学应当建立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基础之上:人类疾病的现象;医学知识的独特本质;临床决策的道德特性;对于医学作为一门职业的强调。直到晚近,职业伦理中仍包含了大量的道德断言和阐述,并以此定义医生应当如何行为。这些断言往往是在缺乏清晰的和正式的道德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的,这些构成了希波克拉底伦理的骨架,并在其后继者中得以延续。大多数情况下,与这些道德论断相符的哲学预设都是来源于外在于医学自身的哲学体系。上个世纪60年代末,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被奉行的道德主张出现问题时,作为一门正式学科的医学伦理学才真正出现。这也是首次,这些道德主张受到正式的分析,并作为普遍伦理的特殊情况加以对待。那些长久以来忽略了医学伦理的职业哲学家,开始以初确原则(primafacieprinciples),即行善、自主和无伤来澄清医学伦理学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阐释了次级原则,包括保密、讲真话和信守承诺。这是英美伦理学的分析路径,其主要哲学基础来自于休谟,康德和密尔。佩里格里诺认为这种原则主义的思想进路并不能满足医学伦理学的全部需要,因此美德在他的医学伦理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它所关注的是迈向理想目标的进程。佩里格里诺颇为认同亚里士多德的美德观,尽管大多数情况下,他认为美德是一个具有多个方面的“概念”,而并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定义。他采用了美德即“具有良好行为的习惯”这一定义,但反对亚里士多德将美德视作极端的平均。他将美德定义为:“美德是一种品格特性,是一种内在倾向,习惯性地追求道德的完美,生活中遵守道德规范,并且在高贵的思想和公正的行为之间追求一种平衡。”事实上,在佩里格里诺看来,医学对于道德行为需要一套更高的标准,而选择这一个行业的人就应当追求美德,并构成一个新的道德共同体。

三、生命伦理学走向何处?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是由生物学(biology)和伦理学(ethics)这两个词合成而来的新词。其中的一个术语,“伦理学”,传统上被视为哲学的一个分支。然而今天,许多自称为生命伦理学家的人却不认为他们的工作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他们中许多人认为哲学不足以涵盖道德生活的复杂性,更有甚者将哲学视为一种障碍。他们认为哲学的伦理学过于理论化、抽象并且对语境的、实践的和复杂的道德选择行为不够敏感。对生命伦理学,他们持有一种更加扩大化的视角,认为它应该包括更广、更多的学科,并假定这些学科可以弥补哲学伦理学的不足。今日之生命伦理学,已经介入到司法与立法的决策、公众的争论、伦理委员会和临床会诊之中。这些形形的大量的“生命伦理学”实践暗示了一种权威性和可信性。新生的“生命伦理学家”这一职业为技术专家提供对“道德困境”的分析与决议,这些“道德困境”包括临床、政策信息以及日常生活等方面。佩里格里诺认为生命伦理学应该是各学科之间交互的。需要考察的问题是:在不丧失伦理学中心学科位置的情况下,哲学怎样和其他学科(比如,文学、法律、历史、神学、语言和语言学),还有以人文为目的的社会科学(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相互发生联系。他说:“我认为生命伦理学意味着广阔范围的质询,但我更意图指出,在这些领域中,哲学有着独特的地位。哲学化的伦理学必须与其他相关学科对话,但它不能也不应该被它们涵盖或取代。”佩里格里诺在其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始终围绕临床境遇展开,他致力于定义临床医学,而非预防医学。他主张临床境遇应当包括:科学知识,医生的推理过程,人际关系,以及针对每一个病人的治疗。这一定义暗含了医生应当做什么,应当知道什么,以及他们如何被教育。他认为临床伦理学中的医疗道德之核心是治疗关系。这是由三种现象——疾病这一事实,作为职业的行为和作为医疗的行为——所定义的。第一种现象将病人置于一种脆弱的依赖地位,并导致了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第二种现象意味着对帮助所做出的承诺,第三种现象则包含了做出医疗上合理的治疗决策的行为。因此,临床伦理学关注的核心是作为个体医生和病人所做出的决策。而生命医学伦理则是一个更宽泛的学科,涉及伦理学原则的应用到所有生物医学知识,并将伦理学分析从临床境遇拓展到法律和政策层面。临床伦理学关注的焦点比生命伦理学更为集中:旨在通过明确、分析和解决临床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提高卫生保健的水平。临床伦理希望为病人寻找一个更好更合理的治疗决策和行为并成为医生的工作和医学实践固有的一部分。临床伦理学总是被用于一种非常迫切和紧迫的情况。通常是在急诊室或者情绪纠结的氛围中使用。它需要我们具有扎实的临床语言和临床知识。需要面对和处理医生、病人、家庭、法律、社会习俗和方面价值观的冲突,从而做出临床决策。临床伦理学与治疗的标准有关。在过去家长制的医学形式下,照顾的标准主要是医生为病人做出的技术层面的决策,如今的照顾标准越来越代表了有能力的成年病人的决策,当然这是在医生根据技术方面的考量向他们提供一些建议之后。因此,尽管伦理学的考量一直在发挥着作用,但所强调的重点已经发生了转移。之前,医学的最高伦理学标准是医生的能力和良心,而现在则还要兼顾对患者价值观和自我判断的尊重。显然,佩里格里诺坚持认为生命伦理学应当回归临床,并且关注病人的尊严与价值。与过去不同的是,当代医学常在科学与人文的对立之间震荡。尽管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应当将人看作科学的客体,但绝不能忘记人还是有思有感的人文主体。因此,医学必须总是权衡事实与价值。如果,医学过于极端,那将变得不可靠,甚至危险。而关注病人的尊严与价值恰恰体现了人文学在医学领域中的作用,这种作用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理解当今临床境遇中伦理与价值问题的本质需要;对职业本身考察和批判的需要;以及将这些态度赋予那些有教养的而不仅仅是受过训练的人。人文学是处理伦理学、哲学、历史学、法学与神学中的关涉人类价值的本源性问题,医学科学和技术作为工具不足以应对人类价值与目的问题,人文学才能够教导医生们敏感且有信心地面对无限的人类存在现象。可以看出,佩里格里诺主张在哲学反思的和各医学人文相关学科对话基础上发展生命伦理学,同时,他指出生命伦理学应当回归临床,关注具体临床境遇中具体的那个病人的尊严与价值。对于当今生命伦理学的发展而言,这无疑是中肯的建议和明确的方向。

四、结语

文学哲学第5篇

一、善之准在生

哲学家尝谓:“以常识非哲学,疑若可笑,实则哲学之穿凿迷障,正当以常识正之耳。”[6]719面对在中西方哲学中自来便成立说绕不开之根本话题的“善”,刘先生却举重若轻地以一“生”字准之。初看来,似乎题不对义,也无奇特深刻之感。然而,这位“神童”加“天才”的旷世奇才从来出手不凡,他的“常识”是通达“神奇”而为言的。他虽一边言“夫平常神奇者,相对之词,宇宙固如是,即平常,即神奇,本无分别,特以人间所见有常有罕,遂以较罕者为奇耳”[6]737,可也不得不承认“此固非深探人生而推本宇宙无以言之也”[5]263。刘咸炘先生说:凡人之所以学问思辨者,无非求善,而天下之难辨者,则无过于善。善者价值之词,价值必有标准。审天下之所谓善不善者,固不以生为标准。杀人为不善,以其伤人之生也;淫欲为不善,以其戕己之生也。或谓全己之生非善,全人之生乃为善,则试问全人之生何以为善?岂非以人皆欲全其生乎?其他所谓善不善,莫不如此。故善否乃定于生否,生即善,不生即不善也。夫如是,则人既生矣,即既善矣,何乎斤斤然讲道术乎?斤斤然讲道术者,求善其生也。既曰求善其生,则是生有善有不善矣。与生即善不生即不善之言毋乃太相谬乎?曰:非相谬也。凡所谓生之不善者,浅见者以为生耳,实善不生也。杀人者人必杀之,欲全己生而终害己生也。淫人自以为尽生人之乐,而不知漏脯救饥,暂饱而终死也。是故生有尽不尽而以久为善,善之准在生而尤在久生,久即善,不久即不善。[6]638由此,刘咸炘先生认为,善的根本义准在生,而生的根本保障也正在于善。一方面,“善否乃定于生否,生即善,不生即不善”,与此同时,斤斤然讲求道术的根本目的亦在于明白真正的生唯有依赖决定生否的善作为根本标准。刘咸炘先生进而谓:“善否乃定于生否,完成其生即是善性,即人所以生。”[6]679《易传》谓“生生之谓易”,又曰“天地之大德曰生”,此种“生生之德”即《中庸》所谓“苟不固聪明圣智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之“天德”,或许也正是《卫灵公篇》中孔子告诉子路的“由!知德者鲜矣”所指之“德”。在刘咸炘先生看来,此“德”或“天德”无疑为至诚纯善之道体,因此,人以纯善而成全其生,通达天人一贯并非玄幻。天道之德乃生乃善,因此说“善之准在生”,“善否乃定于生否”。此也正证成“生即善”,故刘咸炘先生谓:“儒者所证得者,止此生生之机。”[6]790不仅如此,刘咸炘先生还引证西方学者亦有相同之见。如他说:“法人戴森柏作《自然道德》一书,作善之定义曰:所谓善,乃足资保全与扩大生命之任何事物,乃谓促助个人与其所隶社群和谐伸张之任何事物。”[6]682此外,刘先生还认为除却高深之哲人,就是像斯宾塞这般主进化论者,也不得不以“最高之行为,乃引致最长最广最圆满之人生者也”[6]682为准,也不得不以人生为善准。因此,刘咸炘先生指出:“以完成生之本身为善之本,非新说也,乃古今中外深达之贤哲所同主。”

二、人生鹄的

刘咸炘先生曾说:“明乎人居宇宙,以本身言,必有所守;以对他言,必有所事也。诸动物只全其生,以物养物,是谓事物。人之稍上者,更全其情,以心交心,是谓事人。其最上者,更全其性,尽性合天,是谓事天。此三者为算数然,后数该前而最高也。事天以全归为终。《老子》亦言治人、事天、全而归之,而以归根复命为宗,与《礼》之以反本复始为大义同也。”[6]643在刘咸炘先生看来,人不仅具人身,人还具有人性。因此,除了物欲感官、功名利禄的追求外,人生难道不应该有更加超拔的高尚追求吗?人生从来就不只是建立在唯物之上的无限感官欲望与冲动,除却物质性,人还本具神性。孟子即有“君子所性,虽大行不加焉,虽穷居不损焉,分定固也”(《孟子•尽心上》)之说。人得天地之神性灵秀而生,故而本来就不是与天道判隔为二的,人不仅可存心养性事天,尽心知性知天,更应该性修返德与天为合。而且,在刘咸炘先生看来,这才是人之为人生命本身最为根本、最为终极之价值意义所在。人有物质感官的“小体”,也有神性灵秀的“大体”,如果只从“小体”追求物欲与功利,过一天算一天,到死一切完结,这是人最大的遗憾与不幸!而人的至高生命则在于从其“大体”,进而参赞天地化育万物,达到尽性合天的终极价值。“中国伟大的哲学家最看不起‘小人’———自甘堕落的人,这小人只是一个完人的小数点,瞬即萎缩消失,只有真正的人———真人、致人、完人、圣人,才是道德人格中最值珍贵的理想,他们共同追求的,正是要摄取宇宙的生命来实现自我的生命,更而推广其自我的生命活力,去增进宇宙的生命,在这样的生命之流中,宇宙与人生才能交相和谐、共同创进,然后直至无穷,止于至善!这就是中国民族最可贵的生命精神!”[7]172由刘咸炘先生之所见,可以说,“老子说得好:‘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所以中国的思想家永远要回到自然,在宇宙生母的怀抱中,我们才会走向正途,完成生命的价值”[7]111。所以刘咸炘先生才说:“今有一恒言曰:凡人生观必本于其宇宙观。盖凡言人道者,无非求合于大自然而已。吾华先圣之道不过曰尽人以合天。”[6]641因此,刘咸炘先生说:“圣人知宇宙之相续相联,故其言人道曰:上事天地父母,而下传子孙。全其所得于天地父母之性命,而与天地父母同为久大,是谓大孝。此即人生之目的意义。……盖相联同续在于一仁,所谓生生之机也。仁之本著于亲子间之爱敬。亲子者,相续之要,相联之始也。往者来也,以此相续;远者近也,由此而推。故圣人于是焉立教,顺自然也。”[6]642总之,刘咸炘先生将“人”与“天地父母”及“子孙”融通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体之中,将之纳入天道之“生生之德”的相续相联之“生生之机”之中。人此生不再是手段与工具,而是要在全其所得天地父母之性命并上事天地父母而下传子孙之高明薄厚的恢弘造化中,以成就人生所谓“最长最广最圆满之人生”正途。刘咸炘先生认为,盖于天地父母为孝子,于子孙为贤亲,于本身即完人。事天地父母即全其生,成己成他,同时一事,本不可以目的手段分。自延其生,即以延天地父母之生。[6]643-644唯有如此,方才可能在上达天德中尽人以合天,实现人生之终极意义。

文学哲学第6篇

【英文摘要】from philosophy of scientific to philosophy of science culture is an imp ortant developmental direction of philosophy of science in the new century .it will not only contribute to change fundamentally the narrow orientatio n of philosophy of science, thus extricating itself from the existing pred icament,but also widen greatly the field of vision in the research of phil osophy of science,thus opening up very broad prospec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hilosophy of science.

【关键词】科学/文化/哲学

science/culture/philosophy

【正文】

1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领域里,逐渐出现了不少新的亮点。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就是科学文化哲学的孕育和产生。

所谓科学文化哲学,大致可以看做为这样一种学科或研究方向,即将科学看做是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从而对其进行哲学探究。需要指出的是,其一,科学文化哲学的研究对象依然是科学,只不过是它将科学作为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来研究,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做认识论的研究,因而它既区别于传统的科学哲学,又区别于一般的文化哲学;其二,科学文化哲学研究依然是一种哲学研究,因而它比科学历史学、科学社会学等元科学更加靠近传统的科学哲学。如果说,我们将传统的科学哲学理解为是一种狭义的科学哲学的话,那么,科学文化哲学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广义的科学哲学。更进一步说,科学文化哲学将是对传统的科学哲学的深化和拓展。

2

科学文化哲学的孕育和产生,有着深刻的理论背景。它是在20世纪末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面临重重困难的情势下孕育和产生的,可以说是对科学哲学的一种重大突破与发展。

众所周知,当代西方科学哲学在20世纪下半叶经历了两次重大转变,即从逻辑主义向历史主义,然后又从历史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转变。然而,这两次重大转变不但没有使西方科学哲学从根本上摆脱理论困境,反而使其大伤元气,逐步从兴盛走向衰落,甚至趋于解体。

那么,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面临困境的症结究竟在哪里?有何途径可以使其解开症结,从而摆脱现有的困境呢?笔者认为,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面临困境的症结在于,原有的科学哲学的学科定位或框架过于狭隘,以致无法应对和解决科学作为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所固有的深层矛盾和问题。因此,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则是一条使科学哲学摆脱现有困境的重要途径。

具体说来,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基本框架是认识论的和分析哲学的。它主要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研究科学,其研究范围基本上局限在认识论或方法论的领域内,其方法主要采用的是分析(或分析哲学)的方法,因而它所研究的认识论或方法论几乎等同于“科学的逻辑”。这在约翰·洛西所写的《科学哲学历史导论》一书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他将《科学哲学历史导论》写成了“科学方法观点发展的历史概要”。在他看来,科学哲学的主题是研究各门科学的程序和结构以及科学解释的逻辑[1]。逻辑实证主义对“世界的逻辑构造”也许可以看做是所谓“正统的”科学哲学的最高成就。

然而,随着20世纪60和70年代以来科学哲学经历从逻辑主义向历史主义的转变,然后又从历史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转变,科学哲学的主题也随之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显然,逻辑实证主义者所研究的主题是如何理解科学的逻辑结构,历史主义者所关注的主题是如何理解科学的历史发展,而后现代主义者所强调的主题则是如何理解科学与其他文化的相互关系。

随着科学哲学主题的重大转变,人们不难发现,科学哲学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实质上已经大大拓宽了。逻辑实证主义者把科学哲学看做是“经验科学知识论”,也就是看做认识论的一个主要部分或分支[2]。而历史主义者不仅将研究“科学(知识)的逻辑”拓展到研究科学(知识)发展的合理性问题,从而大大拓宽了“经验科学知识论”的研究,而且将科学哲学与科学历史学、科学心理学和科学社会学等学科联系在一起,使得科学哲学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基本框架。于是,他们更多地关注科学发展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及其对科学的影响和作用,强调科学并不是价值中立的,它与其他文化并不存在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可以说,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已经从认识论延伸到了科学文化哲学的范畴。

至于后现代主义者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则更加宽泛了。他们所关注的焦点与其说是科学,倒不如说是“文化的整体”,特别是人文文化。他们反对将“科学的整体”从“文化的整体”中区分开来,强调在“文化的整体”中来理解科学,特别是以人文主义的视角来理解科学,用模糊主义的整体论来彻底模糊科学与艺术、政治乃至宗教的区别。于是,他们不仅将科学消解于整个文化(特别是人文文化),而且还将科学哲学消解于一般的文化哲学(特别是人文哲学)。

当代西方科学哲学所面临的困境其症结就在这里:

一方面,随着科学哲学的重大转变,科学哲学的主题和内容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仔细考察历史主义科学哲学所研究的每一个重大问题,例如,科学与价值问题、科学进步问题和科学合理性问题等等,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问题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所能应对和解决的范围。它们所涉及的领域从根本上说不仅是认识论的,更是科学文化哲学的;而解决这些问题所需要的方法当然不仅仅是分析的,更须是综合的、辩证的。

另一方面,尽管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被约翰·洛西看做是“非正统的”科学哲学,它的视野要比逻辑实证主义宽阔得多,但是,很明显其基本定位还是认识论的,而不是科学文化哲学的。他们只是提出了科学与价值(文化)相关联这个重要问题,但并没有对此做深入的研究。在许多情况下,历史主义者们,例如,拉卡托斯、劳丹、夏皮尔等人往往回避各种复杂的文化因素去建构自己的科学进步模式或科学合理性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关注的依然是一种抽象的“逻辑”,它与逻辑实证主义不同的是,逻辑实证主义关注的是科学知识的逻辑,而历史主义关注的是科学发展变化的逻辑(例如“科学革命的结构”、“科学发现的逻辑”、“科学进步模式”与“科学合理性模式”等等)。如果说逻辑实证主义对科学的逻辑构造与实际的科学知识严重脱节的话,那么历史主义的各种“结构”、“逻辑”和“模式”与实际的科学发展也有很大的距离。

后现代主义者似乎已经敏锐地觉察到了当代西方科学哲学所面临的困境及其症结所在,于是,费耶阿本德不仅“反对方法”,而且还“告别理性”,宣告科学哲学行将终结。费耶阿本德观点的合理因素在于:在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框架内,要使科学哲学走出困境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费耶阿本德之所以走向无政府主义的认识论和非理性主义,关键还在于他并没有超越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思维框架:在他那里,既然一切方法论都有其局限性,那么,惟一幸存的法则就是“怎么都行”;既然一切科学合理性模式都有其缺陷,那么,就应当干脆“告别理性”。罗蒂实际上也采用了与费耶阿本德相同的逻辑:在他那里,既然科学与其他文化并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线,那么,科学与其他文化就没有任何区别;既然科学与其他文化没有任何区别,那么,就可以用文化哲学(特别是后现代主义的文化哲学)来消解并代替科学哲学。

由此可见,后现代主义并不是科学哲学的真正出路,后现代主义的后果只能导致科学哲学走向真正的终结。然而,随着科学哲学的主题的重大转变,科学哲学的确需要有一个重大转变,那就是打破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框架,使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从而从根本上解开使当代科学哲学陷入困境的症结,推动科学哲学进一步向前发展。

3

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不仅有助于使科学哲学走出现有的困境,更重要的是,还将大大拓宽科学哲学研究的视野,从而为科学哲学的发展开辟颇为广阔的前景。

首先,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将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从认识论拓展到价值论。

事实上,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已经深深地触及到科学价值论的内容。例如,库恩解释科学变化发展所使用的最关键的概念——“范式”,其核心内容就是“价值”。在库恩看来,每一个范式都带有自身的价值标准,并且不同范式的价值标准是“不可通约的”。在不同的范式之间做出选择,如同宗教皈依一样,是“一种在不相容的共同体的不同生活方式之间的选择”,在这里并不存在一种可依据的客观的合理的价值标准[3]。而劳丹为了克服库恩的相对主义,写了一本重要著作,书名就叫做“科学与价值”。为了避免价值问题的复杂性,劳丹做了特别的限定,强调他所讨论的价值只涉及“认知价值”(即关于科学方法论的标准和规范)。尽管劳丹对库恩的范式理论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正,提出了一种比库恩模式更渐进的科学发展动力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学变化的连续性问题,但是,他对科学进步的解释依然是“赫拉克利特式的”,最终无法摆脱相对主义[4]。可以说,价值问题已经成为当代科学哲学的一大难题。要使科学哲学走出困境,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对价值做零碎的、抽象的研究,而应当对其做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如果说传统的科学哲学的侧重点是对科学做认识论的研究的话,那么,科学文化哲学的侧重点则应当转向对科学做价值论的研究。

在科学文化哲学的视野里,科学价值论的研究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一方面,它将科学看做是一种具有丰富价值内涵的文化或文化活动,而不仅仅只看做是一种认识或认识活动;另一方面,它强调对价值的研究也应当是全方位的,而不应当仅仅局限于研究“认知价值”。总的说来,科学价值论大致包括以下两大块内容:一是研究价值对科学的影响及其作用,目的是真正将科学放在整个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背景中来研究,从而揭示科学的动力、目的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这一块内容与传统的科学哲学有关,但其视野要比传统的科学哲学广阔得多。二是研究科学对人与社会的价值,包括科学的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等等,从而揭示科学对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对于人的生存、发展、自由和解放的意义和价值。这一块内容显然已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范畴,因而往往被排除在科学哲学研究领域之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当代科学哲学在本质上是认识论的,而不是价值论的。

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科学正在对人类社会产生着日益增长并难以估量的巨大影响,因而对科学价值论的研究其重要性就显得越来越突出。杰罗姆·r·拉维茨指出:“现代自然科学活动已经改变我们的知识和关于我们对世界的控制,而在这个进程中,它也改变了自己本身,并且造成了诸多单靠自然科学本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在他看来:“在当代,在关于对科学的理解方面最深层的问题是社会的,而不是认识论的。那些到达真理之类的较老的问题已经让位于对科学的健康发展的关注和对其应用的控制的关注。”[5]尽管拉维茨的观点似有可商榷之处,但它的确从一个角度(即从科学对人与社会的影响这个角度),揭示了研究科学价值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其次,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将最大限度地整合元科学各分支,从而使科学哲学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正如前面所说的,传统的科学哲学充其量只是对科学的认识论研究,而不是对科学的全方位的哲学研究(尽管认识论也是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无疑哲学要比认识论广阔得多),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至少不是完备的科学哲学。由于科学哲学的定位过于狭隘,因此,对科学的全方位的哲学研究很难有恰当的学科归属。按照现行的做法,只能将认识论的部分划归于科学哲学,而将非认识论的部分分别划归到科学社会学、科学历史学、科学心理学、科学伦理学、科学美学等元科学各分支,这样一来,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事实上处于一种非常松散的状态,有些研究(例如科学价值论的研究)甚至没有一个恰当的元科学分支可以对应。显然,这种局面不仅有碍于对科学做全方位的哲学研究,而且对于推进科学哲学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不仅有助于将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从认识论拓展到价值论,而且有助于将渗透在元科学各分支当中的哲学思想挖掘出来并且整合起来,从而建构起更加完备的科学哲学,并使其朝着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迈进。

我们不妨以比较成熟的元科学分支即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历史学为例,来探讨一下整合元科学的哲学思想的可能性。

在笔者看来,科学社会学对科学的理解既是社会的,又是文化的:它既将科学看做是一种社会体制,又将科学看做是一种文化活动。于是,科学社会学的定位从一开始便带有交叉的性质:一方面,它要对科学进行社会学的研究,因而毫无疑问属于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另一方面,它的研究对象是科学——一种特殊的文化活动,因而它与科学文化哲学密切相关。一般说来,科学社会学的实证研究部分基本上属于社会学的范畴,而它的理论思辨部分则带有很浓的科学文化哲学的色彩。事实上,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文化哲学在理论层面上不仅是交叉的,而且还有许多重叠的地方。例如,默顿关于科学家的行为规范、科学的精神气质等多项主题的研究,显然是理论思辨的,而不是实证的,因而与其说属于科学社会学范畴,倒不如说属于科学文化哲学范畴。从更深层次上说,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文化哲学两者之间其深刻的关联在于:一方面,要对科学文化进行社会学研究,离不开对科学文化的深刻理解,也就是离不开科学文化哲学;另一方面,要对科学文化进行哲学研究,同样也离不开科学社会学,因为科学文化活动在本质上是社会的。可以说,科学文化哲学是科学社会学的重要的理论基础,而科学社会学又为科学文化哲学提供强有力的社会学的实证支持。

我们从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文化哲学的深刻关联中,不难看到整合元科学哲学思想的可能性,至少在科学社会学那里蕴含着非常丰富的科学文化哲学思想,有待我们去挖掘、整理、概括和总结。除了有助于深化科学认识论研究(因为认识活动在本质上也是社会的)以外,科学社会学对科学文化哲学的最重要的贡献也许将在科学价值论这方面。例如,通过对科学这种社会体制的内部结构、社会关系及其运行规律的研究(科学“内部的”社会学研究),有助于我们从科学文化活动内部来深刻地理解科学的动力、目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对科学、技术与社会三者之间的社会互动关系的研究(科学“外部的”社会学研究),有助于我们从科学文化活动的外部来深刻地把握科学对社会的影响和社会对科学的影响,从而更深层次地理解和把握科学的动力、目的、意义和价值。毫无疑问,离开科学社会学的研究,科学价值论将会变得非常空洞。

科学哲学同科学历史学的关系似乎要比科学社会学更为密切,以至拉卡托斯强调,“没有科学史的科学哲学是空洞的;没有科学哲学的科学史是盲目的”。就科学编史学与科学哲学应该怎样相互学习这个问题,拉卡托斯的观点是:“(a)科学哲学提供规范方法论,历史学家据此重建‘内部历史’,并由此对客观知识的增长做出合理的说明;(b)借助于(经规范地解释的)历史,可对相互竞争的方法论作出评价;(c)对历史的任何合理重建都需要经验的(社会—心理学的)‘外部历史’加以补充”[6]。这个观点无疑具有启发性,但是,它将科学哲学与科学历史学的关系,在本质上仅仅归结为“规范的方法论”与“内部历史”之间的关系(“外部历史”仅仅是一种补充),未免太狭隘了。

如果我们将科学哲学拓展为科学文化哲学,而将科学史理解为科学文化发展史,包括科学本身的发展史(内部史)和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与其他文化的关系史(外部史),那么,科学哲学与科学历史学两者之间的关系将比拉卡托斯所理解的要深刻得多和紧密得多。

事实上,许多科学历史学家(特别是乔治·萨顿)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来理解和研究科学史的。只要打开萨顿所写的科学史或科学史论著,我们就会感受到十分浓郁的文化气息,体会到科学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有其自身的逻辑,而且更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并同哲学、艺术、宗教等文化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科学史不仅能够为科学认识论或方法论研究提供重要的历史学的线索,而且也将为整个科学文化哲学研究提供取之不尽的史料和素材。当然,科学历史学与科学文化哲学之间的关系也绝对不是简单的史料与理论之间的关系。应当看到,科学历史学本身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科学文化哲学思想。例如,萨顿的科学史观,包括他的新人文主义思想、科学与艺术相互关系的观点等等实际上已经明显属于科学文化哲学的范畴了。可以说,科学历史学对科学文化哲学的贡献将是多方面的,甚至是全方位的,既包括认识论,也包括价值论、科学与其他文化的相互关系研究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科学社会学,还是科学历史学,都有“内部”和“外部”之分,其涵盖面都非常宽,然而,传统的科学哲学充其量也只能算作是一种“内部的”科学哲学,似乎并不存在“外部的”科学哲学。这种状况不仅导致科学哲学研究过于狭窄,而且也使得元科学各分支处于比较松散的状态。如果我们将科学哲学拓展到科学文化哲学,那么,后者也将有“内部”和“外部”之分,其结果不仅将大大拓宽对科学的哲学研究,而且也将使元科学各分支得到最大限度的整合。

最后,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有助于在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之间真正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

在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之间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几乎是整个元科学共同的使命。科学史学家萨顿说:“在旧人文主义者同科学家之间只有一座桥梁,那就是科学史,建造这座桥梁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要文化需要。”[7]在他看来,科学史学家的使命也就是建造桥梁。科学哲学家瓦托夫斯基也认为,“科学哲学是科学和人文学之间的桥梁”。在他看来,“从哲学的最美好最深刻的意义上说,对科学的人文学理解,就是对科学的哲学理解”。

然而,尽管不少科学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做了巨大的努力,但离完成上述使命仍有很大距离,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鸿沟依然很深。当然,导致两种文化分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且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但是,应当看到,对于科学哲学来说,的确也有其值得深刻反思的地方,特别是科学哲学的狭隘的定位及其与此相关的狭隘的科学观颇值得反思。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就体现了某种狭隘性。它不仅没有设法在科学与人文之间架起桥梁,反而在两者之间划了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表明科学与人文分别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叫做认识世界;另一个叫做体验世界。

毫无疑问,上述狭隘的科学观与科学哲学的狭隘的定位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正是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狭隘框架,遮蔽了人们的视野,使之看不到科学的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看不到科学与其他文化的根深蒂固的联系,而将其“看成为是某种超出人类或高于人类的本质,成为一种自我存在的实体,或者被当做是一种脱离了它赖以产生和发展的人类的状况、需要和利益的母体的‘事物’”。[8]这样一来,关于科学的观念就被大大狭隘化了。

显然,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对于沟通两种文化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其一,它将彻底打破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狭隘框架,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科学哲学的定位,从而有可能真正从整个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背景中来理解科学,理解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价值,也有可能真正拉近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距离,深入考察和研究两种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在两者之间架起相互理解的桥梁。其二,更重要的是,它将真正肩负起元科学的共同使命,促进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融合。尽管有的科学哲学家早就提出,要使科学哲学成为沟通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桥梁,但事实上在传统的科学哲学的框架里,几乎很难实现,因为探讨两种文化的相互关系问题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的科学哲学范畴,因而不可能成为科学哲学的重要课题。然而,科学文化哲学的情况就大为不同了,它将真正把探讨两种文化的相互关系问题当做自己的重大课题,特别是通过揭示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深刻关联,来促进科学哲学与人文哲学、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从而推动整个人类文化的普遍繁荣和人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约翰·洛西.科学哲学历史导论[m].武汉: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序,2.

[2] 江天骥.当代西方科学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5.

[3]  t s kuhn.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m].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2.93.

[4] l laudan.science and values [m].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4.64-66.

[5] jerorne r ravetz.scientific knowledge and its social problems [m].new brunswick,1996.9,71.

[6] 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141.

文学哲学第7篇

【英文摘要】From philosophy of scientific to philosophy of science culture is an imp ortant developmental direction of philosophy of science in the new century .It will not only contribute to change fundamentally the narrow orientatio n of philosophy of science, thus extricating itself from the existing pred icament,but also widen greatly the field of vision in the research of phil osophy of science,thus opening up very broad prospec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hilosophy of science.

【关键词】科学/文化/哲学

science/culture/philosophy

【正文】

1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领域里,逐渐出现了不少新的亮点。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就是科学文化哲学的孕育和产生。

所谓科学文化哲学,大致可以看做为这样一种学科或研究方向,即将科学看做是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从而对其进行哲学探究。需要指出的是,其一,科学文化哲学的研究对象依然是科学,只不过是它将科学作为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来研究,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做认识论的研究,因而它既区别于传统的科学哲学,又区别于一般的文化哲学;其二,科学文化哲学研究依然是一种哲学研究,因而它比科学历史学、科学社会学等元科学更加靠近传统的科学哲学。如果说,我们将传统的科学哲学理解为是一种狭义的科学哲学的话,那么,科学文化哲学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广义的科学哲学。更进一步说,科学文化哲学将是对传统的科学哲学的深化和拓展。

2

科学文化哲学的孕育和产生,有着深刻的理论背景。它是在20世纪末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面临重重困难的情势下孕育和产生的,可以说是对科学哲学的一种重大突破与发展。

众所周知,当代西方科学哲学在20世纪下半叶经历了两次重大转变,即从逻辑主义向历史主义,然后又从历史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转变。然而,这两次重大转变不但没有使西方科学哲学从根本上摆脱理论困境,反而使其大伤元气,逐步从兴盛走向衰落,甚至趋于解体。

那么,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面临困境的症结究竟在哪里?有何途径可以使其解开症结,从而摆脱现有的困境呢?笔者认为,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面临困境的症结在于,原有的科学哲学的学科定位或框架过于狭隘,以致无法应对和解决科学作为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所固有的深层矛盾和问题。因此,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则是一条使科学哲学摆脱现有困境的重要途径。

具体说来,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基本框架是认识论的和分析哲学的。它主要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研究科学,其研究范围基本上局限在认识论或方法论的领域内,其方法主要采用的是分析(或分析哲学)的方法,因而它所研究的认识论或方法论几乎等同于“科学的逻辑”。这在约翰·洛西所写的《科学哲学历史导论》一书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他将《科学哲学历史导论》写成了“科学方法观点发展的历史概要”。在他看来,科学哲学的主题是研究各门科学的程序和结构以及科学解释的逻辑[1]。逻辑实证主义对“世界的逻辑构造”也许可以看做是所谓“正统的”科学哲学的最高成就。

然而,随着20世纪60和70年代以来科学哲学经历从逻辑主义向历史主义的转变,然后又从历史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转变,科学哲学的主题也随之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显然,逻辑实证主义者所研究的主题是如何理解科学的逻辑结构,历史主义者所关注的主题是如何理解科学的历史发展,而后现代主义者所强调的主题则是如何理解科学与其他文化的相互关系。

随着科学哲学主题的重大转变,人们不难发现,科学哲学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实质上已经大大拓宽了。逻辑实证主义者把科学哲学看做是“经验科学知识论”,也就是看做认识论的一个主要部分或分支[2]。而历史主义者不仅将研究“科学(知识)的逻辑”拓展到研究科学(知识)发展的合理性问题,从而大大拓宽了“经验科学知识论”的研究,而且将科学哲学与科学历史学、科学心理学和科学社会学等学科联系在一起,使得科学哲学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基本框架。于是,他们更多地关注科学发展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及其对科学的影响和作用,强调科学并不是价值中立的,它与其他文化并不存在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可以说,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已经从认识论延伸到了科学文化哲学的范畴。

至于后现代主义者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则更加宽泛了。他们所关注的焦点与其说是科学,倒不如说是“文化的整体”,特别是人文文化。他们反对将“科学的整体”从“文化的整体”中区分开来,强调在“文化的整体”中来理解科学,特别是以人文主义的视角来理解科学,用模糊主义的整体论来彻底模糊科学与艺术、政治乃至宗教的区别。于是,他们不仅将科学消解于整个文化(特别是人文文化),而且还将科学哲学消解于一般的文化哲学(特别是人文哲学)。

当代西方科学哲学所面临的困境其症结就在这里:

一方面,随着科学哲学的重大转变,科学哲学的主题和内容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仔细考察历史主义科学哲学所研究的每一个重大问题,例如,科学与价值问题、科学进步问题和科学合理性问题等等,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问题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所能应对和解决的范围。它们所涉及的领域从根本上说不仅是认识论的,更是科学文化哲学的;而解决这些问题所需要的方法当然不仅仅是分析的,更须是综合的、辩证的。

另一方面,尽管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被约翰·洛西看做是“非正统的”科学哲学,它的视野要比逻辑实证主义宽阔得多,但是,很明显其基本定位还是认识论的,而不是科学文化哲学的。他们只是提出了科学与价值(文化)相关联这个重要问题,但并没有对此做深入的研究。在许多情况下,历史主义者们,例如,拉卡托斯、劳丹、夏皮尔等人往往回避各种复杂的文化因素去建构自己的科学进步模式或科学合理性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关注的依然是一种抽象的“逻辑”,它与逻辑实证主义不同的是,逻辑实证主义关注的是科学知识的逻辑,而历史主义关注的是科学发展变化的逻辑(例如“科学革命的结构”、“科学发现的逻辑”、“科学进步模式”与“科学合理性模式”等等)。如果说逻辑实证主义对科学的逻辑构造与实际的科学知识严重脱节的话,那么历史主义的各种“结构”、“逻辑”和“模式”与实际的科学发展也有很大的距离。

后现代主义者似乎已经敏锐地觉察到了当代西方科学哲学所面临的困境及其症结所在,于是,费耶阿本德不仅“反对方法”,而且还“告别理性”,宣告科学哲学行将终结。费耶阿本德观点的合理因素在于:在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框架内,要使科学哲学走出困境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费耶阿本德之所以走向无政府主义的认识论和非理性主义,关键还在于他并没有超越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思维框架:在他那里,既然一切方法论都有其局限性,那么,惟一幸存的法则就是“怎么都行”;既然一切科学合理性模式都有其缺陷,那么,就应当干脆“告别理性”。罗蒂实际上也采用了与费耶阿本德相同的逻辑:在他那里,既然科学与其他文化并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线,那么,科学与其他文化就没有任何区别;既然科学与其他文化没有任何区别,那么,就可以用文化哲学(特别是后现代主义的文化哲学)来消解并代替科学哲学。

由此可见,后现代主义并不是科学哲学的真正出路,后现代主义的后果只能导致科学哲学走向真正的终结。然而,随着科学哲学的主题的重大转变,科学哲学的确需要有一个重大转变,那就是打破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框架,使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从而从根本上解开使当代科学哲学陷入困境的症结,推动科学哲学进一步向前发展。

3

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不仅有助于使科学哲学走出现有的困境,更重要的是,还将大大拓宽科学哲学研究的视野,从而为科学哲学的发展开辟颇为广阔的前景。

首先,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将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从认识论拓展到价值论。

事实上,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已经深深地触及到科学价值论的内容。例如,库恩解释科学变化发展所使用的最关键的概念——“范式”,其核心内容就是“价值”。在库恩看来,每一个范式都带有自身的价值标准,并且不同范式的价值标准是“不可通约的”。在不同的范式之间做出选择,如同宗教皈依一样,是“一种在不相容的共同体的不同生活方式之间的选择”,在这里并不存在一种可依据的客观的合理的价值标准[3]。而劳丹为了克服库恩的相对主义,写了一本重要著作,书名就叫做“科学与价值”。为了避免价值问题的复杂性,劳丹做了特别的限定,强调他所讨论的价值只涉及“认知价值”(即关于科学方法论的标准和规范)。尽管劳丹对库恩的范式理论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正,提出了一种比库恩模式更渐进的科学发展动力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学变化的连续性问题,但是,他对科学进步的解释依然是“赫拉克利特式的”,最终无法摆脱相对主义[4]。可以说,价值问题已经成为当代科学哲学的一大难题。要使科学哲学走出困境,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对价值做零碎的、抽象的研究,而应当对其做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如果说传统的科学哲学的侧重点是对科学做认识论的研究的话,那么,科学文化哲学的侧重点则应当转向对科学做价值论的研究。

在科学文化哲学的视野里,科学价值论的研究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一方面,它将科学看做是一种具有丰富价值内涵的文化或文化活动,而不仅仅只看做是一种认识或认识活动;另一方面,它强调对价值的研究也应当是全方位的,而不应当仅仅局限于研究“认知价值”。总的说来,科学价值论大致包括以下两大块内容:一是研究价值对科学的影响及其作用,目的是真正将科学放在整个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背景中来研究,从而揭示科学的动力、目的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这一块内容与传统的科学哲学有关,但其视野要比传统的科学哲学广阔得多。二是研究科学对人与社会的价值,包括科学的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等等,从而揭示科学对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对于人的生存、发展、自由和解放的意义和价值。这一块内容显然已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范畴,因而往往被排除在科学哲学研究领域之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当代科学哲学在本质上是认识论的,而不是价值论的。

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科学正在对人类社会产生着日益增长并难以估量的巨大影响,因而对科学价值论的研究其重要性就显得越来越突出。杰罗姆·R·拉维茨指出:“现代自然科学活动已经改变我们的知识和关于我们对世界的控制,而在这个进程中,它也改变了自己本身,并且造成了诸多单靠自然科学本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在他看来:“在当代,在关于对科学的理解方面最深层的问题是社会的,而不是认识论的。那些到达真理之类的较老的问题已经让位于对科学的健康发展的关注和对其应用的控制的关注。”[5]尽管拉维茨的观点似有可商榷之处,但它的确从一个角度(即从科学对人与社会的影响这个角度),揭示了研究科学价值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其次,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将最大限度地整合元科学各分支,从而使科学哲学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正如前面所说的,传统的科学哲学充其量只是对科学的认识论研究,而不是对科学的全方位的哲学研究(尽管认识论也是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无疑哲学要比认识论广阔得多),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至少不是完备的科学哲学。由于科学哲学的定位过于狭隘,因此,对科学的全方位的哲学研究很难有恰当的学科归属。按照现行的做法,只能将认识论的部分划归于科学哲学,而将非认识论的部分分别划归到科学社会学、科学历史学、科学心理学、科学伦理学、科学美学等元科学各分支,这样一来,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事实上处于一种非常松散的状态,有些研究(例如科学价值论的研究)甚至没有一个恰当的元科学分支可以对应。显然,这种局面不仅有碍于对科学做全方位的哲学研究,而且对于推进科学哲学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不仅有助于将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从认识论拓展到价值论,而且有助于将渗透在元科学各分支当中的哲学思想挖掘出来并且整合起来,从而建构起更加完备的科学哲学,并使其朝着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迈进。

我们不妨以比较成熟的元科学分支即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历史学为例,来探讨一下整合元科学的哲学思想的可能性。

在笔者看来,科学社会学对科学的理解既是社会的,又是文化的:它既将科学看做是一种社会体制,又将科学看做是一种文化活动。于是,科学社会学的定位从一开始便带有交叉的性质:一方面,它要对科学进行社会学的研究,因而毫无疑问属于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另一方面,它的研究对象是科学——一种特殊的文化活动,因而它与科学文化哲学密切相关。一般说来,科学社会学的实证研究部分基本上属于社会学的范畴,而它的理论思辨部分则带有很浓的科学文化哲学的色彩。事实上,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文化哲学在理论层面上不仅是交叉的,而且还有许多重叠的地方。例如,默顿关于科学家的行为规范、科学的精神气质等多项主题的研究,显然是理论思辨的,而不是实证的,因而与其说属于科学社会学范畴,倒不如说属于科学文化哲学范畴。从更深层次上说,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文化哲学两者之间其深刻的关联在于:一方面,要对科学文化进行社会学研究,离不开对科学文化的深刻理解,也就是离不开科学文化哲学;另一方面,要对科学文化进行哲学研究,同样也离不开科学社会学,因为科学文化活动在本质上是社会的。可以说,科学文化哲学是科学社会学的重要的理论基础,而科学社会学又为科学文化哲学提供强有力的社会学的实证支持。

我们从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文化哲学的深刻关联中,不难看到整合元科学哲学思想的可能性,至少在科学社会学那里蕴含着非常丰富的科学文化哲学思想,有待我们去挖掘、整理、概括和总结。除了有助于深化科学认识论研究(因为认识活动在本质上也是社会的)以外,科学社会学对科学文化哲学的最重要的贡献也许将在科学价值论这方面。例如,通过对科学这种社会体制的内部结构、社会关系及其运行规律的研究(科学“内部的”社会学研究),有助于我们从科学文化活动内部来深刻地理解科学的动力、目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对科学、技术与社会三者之间的社会互动关系的研究(科学“外部的”社会学研究),有助于我们从科学文化活动的外部来深刻地把握科学对社会的影响和社会对科学的影响,从而更深层次地理解和把握科学的动力、目的、意义和价值。毫无疑问,离开科学社会学的研究,科学价值论将会变得非常空洞。

科学哲学同科学历史学的关系似乎要比科学社会学更为密切,以至拉卡托斯强调,“没有科学史的科学哲学是空洞的;没有科学哲学的科学史是盲目的”。就科学编史学与科学哲学应该怎样相互学习这个问题,拉卡托斯的观点是:“(a)科学哲学提供规范方法论,历史学家据此重建‘内部历史’,并由此对客观知识的增长做出合理的说明;(b)借助于(经规范地解释的)历史,可对相互竞争的方法论作出评价;(c)对历史的任何合理重建都需要经验的(社会—心理学的)‘外部历史’加以补充”[6]。这个观点无疑具有启发性,但是,它将科学哲学与科学历史学的关系,在本质上仅仅归结为“规范的方法论”与“内部历史”之间的关系(“外部历史”仅仅是一种补充),未免太狭隘了。

如果我们将科学哲学拓展为科学文化哲学,而将科学史理解为科学文化发展史,包括科学本身的发展史(内部史)和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与其他文化的关系史(外部史),那么,科学哲学与科学历史学两者之间的关系将比拉卡托斯所理解的要深刻得多和紧密得多。

事实上,许多科学历史学家(特别是乔治·萨顿)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来理解和研究科学史的。只要打开萨顿所写的科学史或科学史论著,我们就会感受到十分浓郁的文化气息,体会到科学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有其自身的逻辑,而且更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并同哲学、艺术、宗教等文化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科学史不仅能够为科学认识论或方法论研究提供重要的历史学的线索,而且也将为整个科学文化哲学研究提供取之不尽的史料和素材。当然,科学历史学与科学文化哲学之间的关系也绝对不是简单的史料与理论之间的关系。应当看到,科学历史学本身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科学文化哲学思想。例如,萨顿的科学史观,包括他的新人文主义思想、科学与艺术相互关系的观点等等实际上已经明显属于科学文化哲学的范畴了。可以说,科学历史学对科学文化哲学的贡献将是多方面的,甚至是全方位的,既包括认识论,也包括价值论、科学与其他文化的相互关系研究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科学社会学,还是科学历史学,都有“内部”和“外部”之分,其涵盖面都非常宽,然而,传统的科学哲学充其量也只能算作是一种“内部的”科学哲学,似乎并不存在“外部的”科学哲学。这种状况不仅导致科学哲学研究过于狭窄,而且也使得元科学各分支处于比较松散的状态。如果我们将科学哲学拓展到科学文化哲学,那么,后者也将有“内部”和“外部”之分,其结果不仅将大大拓宽对科学的哲学研究,而且也将使元科学各分支得到最大限度的整合。

最后,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有助于在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之间真正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

在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之间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几乎是整个元科学共同的使命。科学史学家萨顿说:“在旧人文主义者同科学家之间只有一座桥梁,那就是科学史,建造这座桥梁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要文化需要。”[7]在他看来,科学史学家的使命也就是建造桥梁。科学哲学家瓦托夫斯基也认为,“科学哲学是科学和人文学之间的桥梁”。在他看来,“从哲学的最美好最深刻的意义上说,对科学的人文学理解,就是对科学的哲学理解”。

然而,尽管不少科学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做了巨大的努力,但离完成上述使命仍有很大距离,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鸿沟依然很深。当然,导致两种文化分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且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但是,应当看到,对于科学哲学来说,的确也有其值得深刻反思的地方,特别是科学哲学的狭隘的定位及其与此相关的狭隘的科学观颇值得反思。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就体现了某种狭隘性。它不仅没有设法在科学与人文之间架起桥梁,反而在两者之间划了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表明科学与人文分别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叫做认识世界;另一个叫做体验世界。

毫无疑问,上述狭隘的科学观与科学哲学的狭隘的定位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正是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狭隘框架,遮蔽了人们的视野,使之看不到科学的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看不到科学与其他文化的根深蒂固的联系,而将其“看成为是某种超出人类或高于人类的本质,成为一种自我存在的实体,或者被当做是一种脱离了它赖以产生和发展的人类的状况、需要和利益的母体的‘事物’”。[8]这样一来,关于科学的观念就被大大狭隘化了。

显然,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对于沟通两种文化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其一,它将彻底打破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狭隘框架,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科学哲学的定位,从而有可能真正从整个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背景中来理解科学,理解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价值,也有可能真正拉近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距离,深入考察和研究两种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在两者之间架起相互理解的桥梁。其二,更重要的是,它将真正肩负起元科学的共同使命,促进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融合。尽管有的科学哲学家早就提出,要使科学哲学成为沟通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桥梁,但事实上在传统的科学哲学的框架里,几乎很难实现,因为探讨两种文化的相互关系问题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的科学哲学范畴,因而不可能成为科学哲学的重要课题。然而,科学文化哲学的情况就大为不同了,它将真正把探讨两种文化的相互关系问题当做自己的重大课题,特别是通过揭示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深刻关联,来促进科学哲学与人文哲学、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从而推动整个人类文化的普遍繁荣和人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约翰·洛西.科学哲学历史导论[M].武汉: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序,2.

[2] 江天骥.当代西方科学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5.

[3]  T S Kuhn.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M].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2.93.

[4] L Laudan.Science and Values [M].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4.64-66.

[5] Jerorne R Ravetz.Scientific Knowledge and Its Social Problems [M].New Brunswick,1996.9,71.

[6] 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