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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价值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8-23 16:34:37
文学价值论文

文学价值论文第1篇

关键词:新诗 《女神》 文学价值 文学史价值

在众多通行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著作中,郭沫若的《女神》都被视为新诗经典之作。然而,笔者认为《女神》在诗歌艺术上存在着不少缺憾。在《女神》的阅读、评价和认识中,存在着审美价值与文学史价值的明显错位。

一、《女神》的文学史价值再认识

《女神》在现代文学史上地位颇高,一般的文学史著作都开辟了专门的章节对其进行介绍评述。在流传广泛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中,学者们认为《女神》在新诗发展上的主要贡献是:“它一方面把‘五四’新诗运动的‘诗体解放’推向极致;一方面使诗的抒情本质与个性化得到充分发挥与重视,奇特大胆的想象让诗的翅膀真正飞翔起来。”[1]“以崭新的内容和形式,开一代诗风,堪称中国现代新诗的奠基之作。”[2]但笔者以为,《女神》虽然突破了古典诗歌的束缚,在文学语言和形式上是诗歌发展史上的巨大革命,但是它的艺术成就并没有超越中国古典诗歌。在现代文学史上,它的确是新诗的奠基之作,是开一代诗风之作,其地位不容忽视,也不容置疑。但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中,《女神》的艺术成就和影响力并未超越古典诗歌。《女神》是中国诗歌发展史上转折期(即诗歌由古典走向现代的重要发展时期)的一个代表性作品,但要称其为穿越时空、具有恒久艺术魅力的文学经典文本却值得商榷。

二、《女神》的审美缺憾

《女神》艺术上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诗歌语言。白话新诗的倡导者胡适曾这样说过:“诗体的大解放,就是把从前一切舒服自由的枷锁镣铐,一切打破;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该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样方才可以表现白话文学的可能性。”[3]为了突破传统文言文学的束缚和藩篱提出这样的观点未免矫枉过正,从而走向了事物的反面,形成了新诗艺术的貌似自由实则无视审美的状况。《女神》中不少诗篇充斥着大量口语白话,这些口语显得自由随意而缺乏精雕细刻。这直接导致了《女神》的语言在一定程度上缺乏耐人咀嚼的魅力,失去了诗歌的韵味,感觉不怎么像诗。

(二)诗歌形式。胡适的《谈新诗》是新诗运动初期的一份纲领性文献,其着力张扬的便是“诗体的大解放”,“不但打破五言七言的诗体,并且词调曲谱的种种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么做,就怎样做”。[4]《女神》中的很多诗篇正好符合这样的诗歌创作观念。在诗歌篇幅、句式、韵律等形式上显得比较随意。诗歌本来就是一种带着镣铐的舞蹈,倘若完全没有束缚,绝对自由,抛弃一切艺术和审美规范,任意为之,诗也就不能称其为诗了。

(三)激情过剩。在《女神》的很多诗篇中,我们都能看到激情过剩的抒情主人公形象。比如《晨安》这首诗,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向着广袤的宇宙一声声大喊“晨安”的抒情主人公形象。考虑到当时的历史文化语境,联系“五四”时代刚刚觉醒的一代知识青年的具体心境,这种波浪翻滚的时代激情,这种袒露直切的情感抒发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样的激情过剩作诗却并不可取。《女神》中很多诗篇是政治激情、历史使命感、文化责任感、思想力度与厚度,关乎着社会变革、历史演进、思想启蒙,却与文学审美指涉不多的作品。此外,因为作者把诗歌当作感情宣泄口,因而《女神》中常用的修辞手法基本上不外乎比喻、夸张和排比这几种,这些修辞手法尽管很有利于宣泄激情但却显得比较单一。

总之,在思想与审美的抉择中,《女神》的思想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大于了审美价值。思想内容地位崇高,审美价值却留下不少缺憾。《女神》是新诗史上的经典之作,却很难称为艺术上的成熟圆润之作;是文学史经典,却不是文学经典。《女神》是奠基之作,在新文学史上也是新诗的滥觞之作。《女神》的这些不足和影响绵延在百年新诗之中,在后来的新诗发展史上,出现了大量的效仿之作。很多这样的诗成为要么不押韵,要么只押韵的一本本分行散文而已。

三、《女神》文学价值与文学史价值错位的原因分析

《女神》之所以出现文学价值与文学史价值的错位,笔者认为,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文学的规范和价值被彻底批判和瓦解。新诗作者们无不主张诗歌创作的绝对自由。正如前文所说,胡适在《谈新诗》中说:“近来的新诗发生,不但打破五言七言的诗体,并且词调曲谱的种种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诗要用具体的做法,不可用抽象的做法”[5]。1915年,胡适在一首诗中说:“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需作诗如作文。”[6]这虽然有利于破除旧体诗词的做法和格律,但也易给诗人和读者以误解,即认为新诗极易创作,仿佛新诗无规范,随意用白话写出分行的文字就是诗,从而形成了一股难以阻遏的粗制滥造的浪潮,这无异于新诗的自杀。[7]

(二)白话刚刚取代文言,现代汉语语言幼稚。“诗歌作为语言的艺术,其成败得失自然与其使用的语言息息相关。中国新诗产生于以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为重要内容的文学革命之中,那么,五四初期的这场语言革命对新诗形式的形成和发展也就有着决定性的意义。新诗是这场语言革命的产物,新诗也必然地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语言革命的后果。我认为,要全面评价中国新诗,这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重要视角。”“因为白话语言方式施行的时间尚短,人们还来不及对白话语言的声音特性和语境特性作出系统、全面的研究,这也难怪写新诗的诗人们对所用白话的种种特性缺少较深入的了解和把握。”[8]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尤其是作为文学中的诗歌,审美价值的形成对于语言的熟练运用和精准把握近乎苛求。古人作诗都精于炼字,曾有“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推敲”之功。而《女神》的创作时代是白话刚刚取代文言的时期,还没有认真研究和探讨作为现代文学语言的审美规律性,这是《女神》审美价值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社会历史环境导致诗人文学观念的偏颇。“五四”一代的文学家们,都幻想依赖文学改革社会、启蒙思想,夸大了文学对于社会变革的作用,赋予了文学过多的非文学负担和因素。郭沫若曾自述:“当我接近惠特曼的《草叶集》的时候,正是发动的那一年,个人的郁积,民族的郁积,在这时找出了喷火口,也找出了喷火角方式,我在那时差不多是狂了。民七民八之交,将近三四个月的期间差不多每天都有诗兴来猛袭,我抓着也就把它们写在纸上。当时宗白华在主编上海《时事新报》的《学灯》。他每篇都替我发表,给予了我以很大的鼓励、因而我有最初的一本诗集《女神》的集成。”[9]创作《女神》不完全出于文学的艺术的审美动机,更多是为了给体现着特定历史时代精神和时代情绪的内心的双重郁积寻找宣泄口。这种文学观念的偏颇导致了《女神》思想激情有余,含蓄蕴藉不足,没有能够形成神完气足的诗性意境。

四、由《女神》看新诗的发展

由于《女神》是新诗发展史上的代表作品、奠基作品,因此它所体现的新诗的弊端也一直影响和绵延在百年新诗的创作之中。过分注重思想激情,忽略艺术和审美追求,甚至将二者对立,新诗必然走入死胡同。当前诗歌生存境况的尴尬就是新诗发展的一个危险的信号。出现这种尴尬的困境和新诗诞生以来的缺憾与弊端不无关系。

从《女神》遭遇的文学价值与文学史价值的错位现象来看,联系新诗遭遇的创作和阅读窘境来看,新诗发展的重要一点就是不能抛弃传统,必须吸取中国古典文学的积极营养,丰富和完善审美价值,才有可能创造汉语新诗的辉煌。“但新诗向古典诗词学习,并非是对其形式简单袭用便能奏效,而应是通过研究和发现古典诗词形式与文言语言系统之间的关系的规律,供研究和发现新诗形式与白话语言系统之间的关系作参考,从而促使适应于白话语言系统的新诗形式逐步完善起来。”[10]在这一点上,还需要新诗作者们不断做出艰辛探索和努力尝试。

注释:

[1][2]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6页,第103页。

[3][5]胡适:《胡适文存·谈新诗(卷一)》,上海东亚图书馆,1929年版,第234页。

[4]胡适:《自序》,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

[6]胡适:《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年版,第85页。

[7]陆耀东:《近百年新诗:几分成就,几分遗憾》,学习与探索,2001年,第2期。

[8][10]朱晓进:《诗歌作为语言的艺术——我看中国新诗》,学习与探索,2001年,第2期。

文学价值论文第2篇

1.树立人文价值信念

要想提高教师的人文素养,首先要求教师树立人文价值信念。“所谓人文价值,就是崇尚人文的价值,是对人的关怀,对人的生命的珍视,对人的精神世界的追求。”人文的核心就是“人”,要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提出的《学习:内在的财富》中指出:“人不仅是教育的对象,而且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任何教育、教学活动形式,如果忽视了人,看不到教育对象的人格特质,就根本没有教育的科学性而言”。因此,教师要树立人文价值信念,在教学中,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建立新的教师观和课程观,要把学生真正当做一个“人”。备课时,不仅要备内容,更要备学生,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学生的个性差异,认真地备每一个“人”的课。课堂上,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要允许学生质疑,使师生处于平等的地位,自由交流,自由沟通,让学生在民主和谐的氛围中得到全面发展。

2.提高人文知识水平

“人文知识是人类关于人文领域的基本知识,它主要与精神生活有关,具体包括历史、文学、哲学、宗教、道德、法律、艺术等知识,是进行人文教育的主要载体。”人文素养的提升离不开通过提高人文知识水平而形成的文化底蕴。古人云:“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告诫人们要博览群书,广泛涉猎,要增加古典文化知识的积累,形成一定的文化底蕴。教师自身所具有的的人文知识,不仅影响着其精神生活,而且影响着学生精神世界的建构。作为语文教师,提高人文知识水平显得格外重要。杜威指出“:知识具有人文主义的性质,不是因为它是关于过去人类的产物,而是因为它在解放人类智力和人类同情心方面做出了贡献。”人文知识不仅可以提升语文教师内在的气质,丰富内心感受,对学生的影响更是潜移默化的。

3.提升人文品格

有学者认为,作为教师,其理想的人格特征应该是“能体认教师角色的神圣性;能坚持教育使人向善的乐观信念;有责任心,有使命感,有不为物诱的牺牲精神,对学生有爱心、耐心、恒心的教不厌诲不倦的教师性格。”要提升语文教师的人文品格,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愿意满腔热情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不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它更肩负着民族的希望。只有真正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把教书育人当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至高无上的一部分,教师才会感到生活的充实和人生的价值。其次,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人价值,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教师要爱所有的学生,无论成绩的好坏,要平等、耐心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对学生真诚的爱,能使师生之间建筑起信任的桥梁,这样学生才愿意和老师进行交流和沟通。最后,作为语文教师,对祖国的语言文字要热爱、虔诚和敬畏。语文教师只有自己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体会祖国语文文字的丰富、优美、生动、形象,才能在教学中感染学生,使学生也能感受到祖国语文文字的优美,从而激发学习语文的兴趣,投入到语文学习中。

4.展现人文行为

教师的人文素养不仅表现为教师内在的人文价值、人文品格,更为重要的是要展现人文行动。首先,教师要身体力行,知行合一。身为教师要表里如一,为人师表,一视同仁,善于倾听和理解学生,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其次,教师要志存高远,明白立志的重要性。古人云“:志大,则才大,事业大;志久,则气久,德性久”说的就是志向远大对事业成败的重要性。作为教师要始终树立终身从教的志向,热爱教育事业,紧跟时展,不断学习,更新教学观念,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育事业中。最后,教师要善于反思和自省。古人云:“吾日三省吾身。”教师要善于反思,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合乎教师准则;反思自己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是否恰当,是否达到了教学目标;反思对学生的态度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发展等等。教师的不断反思有利于促进教师不断进步。

二.挖掘教材的人文意蕴,培养学生健全人格

1.挖掘蕴含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作品

语文教材中有许多具有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人物形象。如孟子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了,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的志向;王勃的“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坚持;《老人与海》中的“硬汉”圣地亚哥为了证明自己有坚强的勇气和毅力,为完成那项别人无法替代的任务,他坚持一定要捕到一条大鱼,但最后遭到无可挽回的失败。“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圣地亚哥没有屈服于命运,无论在怎样恶劣的环境里,他都凭着自己的勇气、毅力和智慧进行奋勇抗争。从另一个意义来看,他是一个胜利者,虽败犹荣。如宗璞的《紫藤萝瀑布》虽然描述了一树盛开的紫藤萝花,但却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花和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但是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无论在生活中遇到多么大的不幸,生命总是永无止境的,是顽强的、永恒的、美好的。人不能被昨天的不幸压垮,每个人都应该像紫藤萝花一样,以饱满的生命力,投身到生命的长河中去,在生命的长河中前行。这些都告诉人们要成大事,必须要有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这种精神对于培养学生的恒心、意志、毅力等品质,从而养成健全的人格大有益处。

2.挖掘蕴含胸怀阔达的宽容意识的作品

如今中学阶段大多为独生子女,多受父母的溺爱,没有阔达的胸襟、缺乏宽容精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恕精神,表明中华民族宽容待人的处世哲学。这种精神在语文教材中多有体现,如“管鲍之交”的故事。管仲和鲍叔牙是好朋友,共同做买卖,一起从军打仗。合伙做生意时,鲍叔牙的本钱比管仲的多,赚钱后管仲却多拿了一份。旁人对此说三道四,鲍叔牙替他解围,说他家里比较贫困,应该多拿一份。打仗时,管仲总是躲在众人后面,撤退时他却跑得最快。别人对他很不满意,鲍叔牙仍为他辩解,说他家里有老母亲,是出于孝心。管仲对此感激不已。后来,他们成了患难之交,携手干出一番大事。又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正是因为蔺相如阔达的胸襟感动廉颇,才有了“负荆请罪”的美谈。通过语文教学,可以培养学生宽容的精神,让他们学会宽以待人,学会与人和谐相处。

3.挖掘蕴含博大精深的仁爱精神的作品

“仁者,爱人。”“仁”是儒家道德教育的核心思想,经过无数哲人先贤的发展,成为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一部分。在《寡人之于国也》一文中孟子提出“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勿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只有施行仁政才能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集中体现了孟子的“仁爱”精神。贾谊的《过秦论》中“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指出秦灭亡的根本原因,提醒当权者要施行仁政。杜甫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大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他宁愿自己的房子是破的,希望天下人都能有房住,可见,杜甫的仁爱之心是多么感人,多么深刻!

4.挖掘蕴含浓浓深情的亲情、爱情的作品

文学价值论文第3篇

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一门科学只有当它达到了能够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真正发展了。”这是对数学作用的深刻理解,也是对科学化趋势的深刻预见。事实上,数学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连一些过去认为与数学无缘的学科,如考古学、语言学、心理学等现在也都成为数学能够大显身手的领域。数学方法也在深刻地影响着历史学研究,能帮助历史学家做出更可靠、更令人信服的结论。这些情况使人们认为,人类智力活动中未受到数学的影响而大为改观的领域已寥寥无几了。

二、数学:科学的语言有不少自然科学家、特别是理论物理学家都曾明确地强调了数学的语言功能。例如,著名物理学家玻尔(N.H.D.Bohr)就曾指出:“数学不应该被看成是以经验的积累为基础的一种特殊的知识分支,而应该被看成是普通语言的一种精确化,这种精确化给普通语言补充了适当的工具来表示一些关系,对这些关系来说普通字句是不精确的或过于纠缠的。严格说来,量子力学和量子电动力学的数学形式系统,只不过给推导关于观测的预期结果提供了计算法则。”(注:《原子物理学和人类知识论文续编》,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狄拉克(P.A.M.Dirac)也曾写道:“数学是特别适合于处理任何种类的抽象概念的工具,在这个领域内,它的力量是没有限制的。正因为这个缘故,关于新物理学的书如果不是纯粹描述实验工作的,就必须基本上是数学性的。”(注:狄拉克《量子力学原理》,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另外,爱因斯坦(A.Einstein)则更通过与艺术语言的比较专门论述了数学的语言性质,他写道:“人们总想以最适当的方式来画出一幅简化的和易领悟的世界图像;于是他就试图用他的这种世界体系来代替经验的世界,并来征服它。这就是画家、诗人、思辨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所做的,他们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做。……理论物理学家的世界图象在所有这些可能的图象中占有什么地位呢?它在描述各种关系时要求尽可能达到最高标准的严格精确性,这样的标准只有用数学语言才能做到。”(注:《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

一般地说,就像对客观世界量的规律性的认识一样,人们对于其他各种自然规律的认识也并非是一种直接的、简单的反映,而是包括了一个在思想中“重新构造”相应研究对象的过程,以及由内在的思维构造向外部的“独立存在”的转化(在爱因斯坦看来,“构造性”和“思辨性”正是科学思想的本质的思想);就现代的理论研究而言,这种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的构造则又往往是借助于数学语言得以完成的(数学与一般自然科学的认识活动的区别之一就在于:数学对象是一种“逻辑结构”,一般的“科学对象”则可以说是一种“数学建构”),显然,这也就更为清楚地表明了数学的语言性质。

数学作为一种科学语言,还表现在它能以其特有的语言(概念、公式、法则、定理、方程、模型、理论等)对科学真理进行精确和简洁的表述。如著名物理学家、数学家麦克斯韦(J.C.Maxwell)的麦克斯韦方程组,预见了电磁波的存在,推断出电磁波速度等于光速,并断言光就是一种电磁波。这样,麦克斯韦创立了系统的电磁理论,把光、电、磁统一起来,实现了物理学上重大的理论结合和飞跃。还有黎曼(Riemann)几何和不变量理论为爱因斯坦发现相对论提供了绝妙的描述工具。而边界值数学理论使本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远距离原子示波器的制成变为现实。矩阵理论为本世纪20年代海森堡(W.K.Heisenberg)和狄拉克引起的物理学革命奠定了基础。

随着社会的数学化程度日益提高,数学语言已成为人类社会中交流和贮存信息的重要手段。如果说,从前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在商业交往中,运用初等数学就够了,而高等数学一般被认为是科学研究人员所使用的一种高深的科学语言,那么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只懂得初等数学就会感到远远不够用了。事实上,高等数学(如微积分、线性代数)的一些概念、语言正在越来越多地渗透到现代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各种信息系统中,而现代数学的一些新的概念(如算子、泛函、拓扑、张量、流形等)则开始大量涌现在科学技术文献中,日渐发展成为现代的科学语言。

三、数学:思维的工具数学是任何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想工具。这是因为:首先,数学具有运用抽象思维去把握实在的能力。数学概念是以极度抽象的形式出现的。在现代数学中,集合、结构等概念,作为数学的研究对象,它们本身确是一种思想的创造物。与此同时,数学的研究方法也是抽象的,这就是说数学命题的真理性不能建立在经验之上,而必须依赖于演绎证明。数学家像是生活在一个抽象的数学王国中,然而他们在数学王国的种种发现,即数学结构内部和各种结构之间的规律性的东西,最终还是现实的摹写。而数学应用于实际问题的研究,其关键还在于能建立一个较好的数学模型。建立数学模型的过程,是一个科学抽象的过程,即善于把问题中的次要因素、次要关系、次要过程先撇在一边,抽出主要因素、主要关系、主要过程,经过一个合理的简化步骤,找出所要研究的问题与某种数学结构的对应关系,使这个实际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在一个较好的数学模型上展开数学的推导和计算,以形成对问题的认识、判断和预测。这就是运用抽象思维去把握现实的力量所在。

其次,数学赋予科学知识以逻辑的严密性和结论的可靠性,是使认识从感性阶段发展到理性阶段,并使理性认识进一步深化的重要手段。在数学中,每一个公式、定理都要严格地从逻辑上加以证明以后才能够确立。数学的推理步骤严格地遵守形式逻辑法则,以保证从前提到结论的推导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都在逻辑上准确无误。所以运用数学方法从已知的关系推求未知的关系时,所得结论有逻辑上的确定性和可靠性。数学的逻辑严密性还表现在它的公理化方法上。以理性认识的初级水平发展到更高级的水平,表现在一个理论系统还需要发展到抽象程度更高的公理化系统,通过数学公理化方法,找出最基本的概念、命题,作为逻辑的出发点,运用演绎理论论证各种派生的命题。牛顿所建立的力学系统则可看成自然科学中成功应用公理化方法的典型例子。

第三,数学也是辩证的辅助工具和表现方式。这是恩格斯(F.Engels)对数学的认识功能的一个重要论断。在数学中充满着辩证法,而且有自己特殊的表现方式,即用特殊的符号语言,简明的数学公式,明确地表达出各种辩证的关系和转化。如牛顿

(I.Newton)—莱布尼兹(G.W.Leibniz)公式描述了微分和积分两种运算之间的联系和相互转化,概率论和数理统计表现了事物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内在关系等等(注:孙小礼《数学:人类文化的重要力量》,《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1期。)。最后,值得指出的是,数学还是思维的体操。这种思维操练,确实能够增强思维本领,提高科学抽象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

四、数学:一种思想方法数学是研究量的科学。它研究客观对象量的变化、关系等,并在提炼量的规律性的基础上形成各种有关量的推导和演算的方法。数学的思想方法体现着它作为一般方法论的特征和性质,是物质世界质与量的统一、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的最有效的表现方式。这些表现方式主要有:提供数量分析和计算工具;提供推理工具;建立数学模型。

任何一种数学方法的具体运用,首先必须将研究对象数量化,进行数量分析、测量和计算。同志曾指出:“对情况和问题一定要注意到它们的数量方面,要有基本的数量的分析。任何质量都表现为一定的数量,没有数量也就没有质量。”(注:《选集》第4卷第1443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例如太阳系第行星——海王星的发现,就是由亚当斯(J.C.Adams)和勒维烈(U.J.Leverrier)运用万有引力定律,通过复杂的数量分析和计算,在尚未观察到海王星的情况下推理并预见其存在的。

数学作为推理工具的作用是巨大的。特别是对由于技术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观测的感性经验以外的客观世界,推理更有其独到的功效,例如正电子的预言,就是由英国理论物理学家狄拉克根据逻辑推理而得出的。后来由宇宙射线观测实验证实了这一论断。

值得指出的是,数学模型方法作为对某种事物或现象中所包含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所进行的数学概括、描述和抽象的基本方法,已经成为应用数学最本质的思想方法之一。模型这一概念在数学上已变得如此重要,以致于许多数学家都把数学看成是“关于模型的科学”。怀特海(A.N.Whitehead)认为:“模式具有重要性的看法和文明一样古老……社会组织的结合力也依赖于行为模式的保持;文明的进步也侥幸地依赖于这些行为模式的变更。”(注:林夏水主编《数学哲学译文集》第350页,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并进一步指出:“数学对于理解模式和分析模式之间的关系,是最强有力的技术。”(注:林夏水主编《数学哲学译文集》第350页,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物理学家博尔茨曼(L.E.Boltzmann)认为:“模型,无论是物理的还是数学的,无论是几何的还是统计的,已经成为科学以思维能力理解客体和用语言描述客体的工具。”这一观点目前不仅流行于自然科学界,还遍布于社会科学界。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或事物建立模型,是把握并预测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变化与发展规律的必然趋势。在欧洲,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称为结构主义的运动,雄辩地论证了所有各种范围的人类行为与意识都有形式的数学结构为基础。在美国,社会科学自夸有更坚实、定量的东西,这通常也是用数学模型来表示的。从模型的观点看,数学已经突破了量的确定性这一较狭义的范畴而获得了更广泛的意义。既然数学的研究对象已经不再局限于“量”而扩展为更广义的“模型”,那么,数学概念的本质也在发生嬗变。数学正成为一个动态的、变化的、泛化了的概念体系,其涵盖的科学对象也必然随之增加。数学在社会科学中的模型建构大都以结构分析为目标,即在高度简化与理想化的框架中去理解社会行为机制。在某些框架下,利用科学去预测与控制一个社会系统的一切变量的更高层次的目标已经实现。

数学的模型方法把数学的思想方法功能转化成科学研究的实际力量。数学中有一个分支叫应用数学,主要就是研究如何从实际问题中提炼数学模型。这是一个对研究对象进行具体分析、科学抽象和做出判断与预见的过程。如对客观事物的必然现象,人们用确定性模型去描述,而对或然现象,人们建立了随机性模型。模糊数学被用于刻画弗晰现象。而各种突变现象,如地震、洪灾等,则可以由突变理论给出数学模型。

五、数学:理性的艺术通常人们认为,艺术与数学是人类所创造的风格与本质都迥然不同的两类文化产品。两者一个处于高度理性化的巅峰,另一个居于情感世界的中心;一个是科学(自然科学)的典范,另一个是美学构筑的杰作。然而,在种种表面无关甚至完全不同的现象背后,隐匿着艺术与数学极其丰富的普遍意义。

数学与艺术确实有许多相通和共同之处,例如数学和艺术,特别是音乐中的五线谱,绘画中的线条结构等,都是用抽象的符号语言来表达内容。难怪有人说,数学是理性的音乐,音乐是感性的数学。事实上,由于数学(特别是现代数学)的研究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看成“思维的自由想象和创造”,因此,美学的因素在数学的研究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以致在一定程度上数学可被看成一种艺术。对此,我们还可做出如下进一步的分析。

艺术与数学都是描绘世界图式的有力工具。艺术与数学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有力手段。在艺术创造与数学创造中凝聚着人类美好的理想和实现这种理想的孜孜追求。尽管艺术家与数学家使用着不同的工具,有着不同的方式,但他们工作的基本的目的都是为了描绘一幅尽可能简化的“世界图式”。艺术实践与数学活动的动机、过程、方法与结果,都是在其自身价值的弘扬中,不断地实现着对世界图式的有力刻画。这种价值就是在充分、完全地理解现实世界的基础上,审美地掌握世界。

艺术与数学都是通用的理想化的世界语言。艺术与数学在描绘世界图式的过程中,还同时发展并完善着自身的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最基本的载体便是艺术与数学各自独特的语言体系。其共同特征有:(1)跨文化性。艺术与数学所表达的是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人类共同的心声,因而它们可以超越时间和地域界限,实现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广泛传播和交流。(2)整体性。艺术语言的整体性来自于其艺术表现的普遍性和广泛性;数学语言的整体性来自于数学统一的符号体系、各个分支之间的有力联系、共同的逻辑规则和约定俗成的阐述方式。(3)简约性。它首先表现为很高的抽象程度,其次是凝冻与浓缩。(4)象征性。艺术与数学语言各自的象征性可以诱发某种强烈的情感体验,唤起某种美的感受,而意义则在于把注意力引向思维,升迁为理念,成为表现人类内心意图的方式。(5)形式化。在艺术与数学各自进行的代码与信息的意义交换中,其共同的特征就是达到了实体与形式的分隔。这样提炼出来的形式可以进行形式化处理。

艺术与数学具有普适的精神价值。有人把精神价值划分为知识价值、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三种。艺术与数学同时具备这三种价值,这一事实赋予了艺术与数学精神价值以普适性。概括起来,其共同的特点有:(1)自律性。数学价值的自律性是与数学价值的客观性相联系的;艺术的价值也是不能由民主选举和个人好恶来衡量的。艺术与数学的价值基本上是在自身框架内被鉴别、鉴赏和评价的。(2)超越性。它们可以超越时空,显示出永恒。在艺术与数学的价值超越过程中,现实被扩张、被延伸。人被重新塑造,赋予理想。艺术与数学的超越性还表现为超前的价值。(3)非功利性。艺术与数学的非功利性是其价值判断有别于其他种类文化与科学的显著特征之一。(4)多样化、物化与泛化。在现代技术与商业化的冲击下,艺术与数学的价值也开始发生嬗变,出现了各自价值在许多领域内的散射、渗透、应用、交叉等现象。

在人类思维的全谱系中,艺术思维和数学思维的主要特征决定了其主导思维各居于谱系的两端。但两种思维又有很多交叉、重叠和复合。特别是真正的艺术品和数学创造,一般都不是某种单一思维形式的产物,而是多种思维形式综合作用的结果。人类思维之翼在艺术思维与数学思维形成的巨大张力之间展开了无穷的翱翔,并在人类思维的自然延拓和形式构造中被编织得浑然一体,呈现出整体多样性的统一。人类思维谱系不是线性的,而是主体的、网络式的、多层多维的复合体。当我们想要探索人类思维的奥秘时,艺术思维与数学思维能够提供最典型的范本。其中能够找到包括人类原始思维直至人工智能这样高级思维在内的全部思维素材(注:黄秦安《论艺术与数学的普遍意义及基本关系》,《陕西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

2期。)。

六、数学:充满理性精神数学犹如一棵正在成长着的大树,它是不断发展和丰富着的理论知识体系。数学充满着理性精神,它不断为人们提供新概念、新方法。有的数学家说:“数学在人类历史中的地位绝不亚于语言、艺术和宗教,今天数学正对科学和社会产生着翻天覆地的影响。”(注:〔美〕L.A.斯蒂恩主编《今日数学》第26页,上海科技出版社1982年版。)

数学对于人类理性精神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这也清楚地说明数学作为整个人类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成分的重要性。正如克莱因(M.Kline)指出的:“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数学是一种精神,一种理性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试图决定性地影响人类的物质、道德和社会生产;试图回答有关人类自身存在提出的问题;努力去理解和控制自然;尽力去探求和确立已经获得知识的最深刻的和最完美的内涵。”(注:M.Kline.MathematicsinWesternCulture.PenguinBooks,1953.Preface,121~132.)

文学价值论文第4篇

内容提要:

文学理论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必然有其独特的学术品格,即“自性”。但是来自社会价值观念与文学活动现象两个方面的“召唤”使得文学理论在“价值中立”与“价值介入”之间徘徊不定。本文即通过剖析这两种“召唤”所形成的紧张关系来探讨文学理论的“自性”问题。

1、问题的提出

什么是文学理论?或者说,文学理论究竟意指什么?许多人看到这个问题都不免哑然失笑—我们的大学和研究机构里有那么多教授、研究员、博士、硕士都在专门从事文学理论的教学、研究和学习,还居然会有人提出这样无知的问题来。然而,只要我们冷静地想一想就不难发现,这个似乎不成问题的问题的确有追问的必要。而且这种追问本身还关乎到文学理论学科的未来。

按照通常的理解,文学理论就是以一种理论的态度对有关文学的各种基本问题予以阐释,或者对各种文学现象的理论概括。考之中西文学理论发展的历史,每一种文学理论观念的提出总是先预设了一种理论的态度。这种“理论的态度”正是文学理论具体价值取向与思维模式的依托所在。任何文学理论话语的发生、发展并产生普遍的影响,都是与言说者们对这种“理论的态度”一以贯之的恪守分不开的。所谓“恪守”不是出于个人好恶的任意选择,而是言说者对更为深刻、更为宏大的文化价值观与思维方式的自觉或不自觉的认同。也就是说,文学理论观念不是自本自根的,而是有所依托的。一种文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与传播,实际上是特定的文化价值观与思维方式在这个特殊领域中运作的产物。其繁荣与凋零也恰恰印证着这种文化价值观与思维方式的兴盛与衰落。因此,文学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便是对作为其依托的文化价值观与思维方式进行追问。实际上,这种追问还构成了建构新的文学理论话语的前提。令人十分不解的是,尽管我们的文学理论研究者们都希望建构一种有特色的文学理论话语,但对于这样一个根本性、前提性的问题,却几乎无人予以特别的关注,似乎这是一个无须追问的自明之理。这就难免使我们的研究带有了很大的盲目性。

这也许正是我们的文学理论学科难以得到突破性进展的主要原因。

换一个角度来看,研究主体的所谓“理论的态度”又可视为对来自外部的某种“召唤”的回应。文学理论作为一种学术话语(后来才作为一个学科)从诞生之日起就承受着来自两个方面的“召唤”: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与文学活动现象。也可以说,它的产生本身就是这种“召唤”的结果。对于研究主体来说,这种“召唤”乃是决定着其研究指向的巨大牵引力。正是这两种不同指向的“力”造成了文学理论话语系统内部的种种紧张关系。也导致了研究主体对“理论的态度”的选择与认同的多元性。所以本文即试图从对这两种不同指向的“力”的分析入手清理出文学理论曾经有过的几种基本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对文学理论学科的“自性”问题,即其独特的学术品格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解。

2、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的召唤

文学理论作为一个言说领域从来就是各种社会文化价值观念觊觎的对象。换言之,各种价值观念都试图将自己的势力范围扩大到文学理论这种独特的言说领域之中。它们通常采用的方式是将自己乔装为文学理论话语,以专业言说的面目出现。这种方式极为有效,常常使人们误以为这种言说乃是文学理论自身逻辑的产物。就在人们接受这貌似纯粹知识形态的文学理论话语之时,某种价值观念便悄悄进入了人们的意识,从而实现其话语的霸权。这里根据价值观念本身的不同性质又可以分为两种基本情形。

一是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所谓意识形态,依据现代学界的基本看法,是指以维护现有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目的的一切指涉价值观念的话语体系。文学由于其固有特性的缘故,能够成为实现意识形态功能的最佳方式。于是文学理论也因为其与文学的紧密关系而成为意识形态进入文学领域必不可少的中介环节。有时,文学理论恰恰是由于负载了某种意识形态内涵而获得了与其学科身份不相称的重要性。例如许多人常常惊异于在前苏联、东欧各国以及中国文学理论学科何以会受到如此重视,有时居然会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最为人瞩目的领域。其实只要明了总体性意识形态在这些地区强大的渗透性、规范性、无远弗届的涵盖性我们就不会感到丝毫惊异了。文学正是总体性意识形态力图严格控制的领域,因此作为意识形态进入文学领域之中介的文学理论就自然膨胀起来了。无须论证的是,这种膨胀并不意味着学科建设的成就。实际上,任何国家的意识形态都不会忽视对文学理论的渗透,只不过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不愿意明确承认其总体性特征,因此对文学理论的渗透也要隐蔽得多而已。

这种受意识形态召唤而产生并因此而成为意识形态之工具的文学理论在中西方文学理论发展史上都曾经居于主流地位。在中国古代的文学理论观念中,意识形态的影响是极为突出的。诸如“美刺教化”或“移风易俗”说、“文以载道”或“道体文用”说、“治教政令”或“经国大业”说等等,均属此列。可以说,具有意识形态倾向的文学理论观念一直是中国文论史的主流。在西方意识形态对文学理论的影响或许不像中国这样严重,但在某些特定时期也是极为明显的。例如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的文学观念、中世纪神学语境的文学观念以及十四到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十七世纪古典主义、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时期的文学主张均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至于前苏联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理论、中国五、六十年代“两结合”的文学理论则是意识形态影响文学理论比较极端的形式了。在当代,随着属于现代性范畴的思想解放与精神自由观念成为普遍的价值取向,再加上属于后现代思潮的怀疑精神的影响,这种直接表现为意识形态工具的文学理论已经不再那么显赫了,但是意识形态依然以改头换面的形式进入文学理论领域却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简单说,文学理论并不等同于意识形态,因为意识形态是以社会功利性为基本特征的,而文学理论则恰恰以指涉超功利的审美价值为特征。但是,意识形态却常常寄寓于文学理论并迫使它服务于自己,在这个意义上,文学理论又成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或者说得形象一点,成为意识形态的殖民地。

二是乌托邦精神的召唤。所谓乌托邦,按照现代学界通常的理解,是指那种以超越并破坏现存社会秩序为指归的价值观念体系。任何社会形态中总会有否定性力量的存在。当这种否定性力量尚不足以具有现实的否定能力时,观念的否定方式就承担起否定的使命。这就是乌托邦产生的原因。文学同样是由于自身固有特性的缘故而被乌托邦精神视为理想的寄寓之所。于是文学理论也就作为乌托邦精神进军文学领域的中介环节而成为这种精神的话语表征。例如中国古代老庄哲学带有强烈的乌托邦性质,无论是纯粹自在本然状态的社会存在样式,还是绝对自由无待的个体精神境界,都是对现实的否定与超越,是一种乌托邦精神的产物。这种精神在物质生活层面当然不能获得现实性,但在魏晋六朝之后它却转化为一种普遍的审美价值而实现于诗文书画的创作与欣赏之中。当然,在此“转化”的过程中,是审美话语首先成为这种乌托邦精神之载体的—当诸如“清”、“妙”、“神”、“玄”、“飘逸”、“淡远”、“古朴”、“自然”这类价值范畴由人格理想、人生旨趣而转变为诗文书画的评价标准时,大批承载着道家乌托邦精神的文学艺术便蓬蓬勃勃地出现了。

在西方这样的情形也不鲜见。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被称为“审美乌托邦主义”的席勒与马尔库塞的文学理论。席勒看到了现实中人的感性与理性的分裂,于是将文学艺术等审美方式当作弭合人性裂痕、培养完满人格的良方,使文学艺术承担起实现其乌托邦理想的重大使命。马尔库塞则有感于现代物化社会中人性的饱受压抑,因而赋予艺术形式本身以伟大的革命潜能,于是艺术成为现代社会中唯一能够看护和培育人的自由自主精神的有效方式。艺术成了取代阶级斗争的解放手段。其实,整个法兰克福学派都具有这种倾向。只要看一看他们对现代派文学艺术的理解就足以证明这一点。所谓“否定的美学”(这是他们对现代派艺术的概括)之说本质上就是将现代派艺术当作救世良方了。实际上虽然文学艺术的形式本身的确即具有超越现实的特性,但这与旨在否定现实呼唤新的社会秩序的乌托邦精神有着根本的不同:前者是无功利的后者是功利的;前者是感性层面的,后者是理性层面的。二者有着迥然不同的功能。尽管文学艺术的超越性可以理解为对现实社会矛盾的想象性解决,但如果认为它就是这种解决则大错特错了—文学艺术永远解决不了真正的现实问题。知识阶层常常将自己的乌托邦精神寄寓文学艺术之中,也恰恰证明着他们在现实问题面前的无能为力。所以,文学艺术中的一切都只能是想象性的。简言之,文学艺术并不必然地具有乌托邦精神,它只是常常成为乌托邦精神的载体而已。

文学理论受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精神入侵有着某种必然性。因为在任何时代以功利性为核心的观念体系都必然具有更强的辐射力,而那些“漂浮在空中”的观念体系则更多地受到前者的制约。但是像文学理论这样对社会并无直接影响力的话语形式也常常顽强地拒斥着功利性价值观念的入侵,而固守自身的独特性。这主要是由于它作为一种阐释性话语还要受到来自自己的阐释对象的牵引。

3、文学现象对文学理论的牵引

如前所述,在现代学术语境中文学理论被理解为对文学活动普遍规律的理论阐释。这种理解无疑预设了这样一个结论性观点:文学活动存在着某些普遍规律,而且这些规律可以为人们所把握。面对这个文学理论的观点人们完全有理由产生这样的印象:既然文学活动存在着可以为人们所把握的普遍规律,而文学理论就是对这些规律的阐释,那么,文学理论与自然科学也就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二者都可以精确地把握对象。这正是现性精神的伟大承诺。事实上,文学理论的研究者们也的确在孜孜不倦地寻觅着文学活动的普遍规律,试图对所有的或者至少是某些文学问题有一个“一揽子”的解决。这种“求真”精神始终是人们进行文学理论研究的主要动力之一。在某种意义上,这可以看作是文学活动现象对文学理论的牵引。

文学活动现象作为一种外在于研究主体而存在的精神文化事实,它的存在本身就要求着阐释。文学理论的产生也可以说就是对这一要求的回应。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构成了一种独特关系。这不是载体与被承载者间的关系,而是阐释与被阐释者间的关系。就是说,至少在形式上看前者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即一种价值关系;后者则是知与被知的关系,即认识关系。价值关系要求着言说者对某种价值观念的认同;认识关系则要求着言说者对某种本真性的揭示。而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倾向恰恰就构成了文学理论两大基本类型。对于前者可称为意识形态性的文学理论,对于后者可以称之为认知性的文学理论。

所谓认知性在这里是泛指试图对文学现象做客观理解的倾向。这种倾向以求真为目的。以认知性为依托的文学理论观念产生甚早。被朱自清先生称为“中国诗学的开山纲领”的“诗言志”之说,就其本义而言正是出于一种认知的目的。按照闻一多先生的考释,“志”在此处有三层涵义:一是“记忆”,二是“记录”,三是“怀抱”。这就是说,“诗言志”之说不是对诗歌提出的规范或要求,而是对其作用与功能的客观理解。至于荀子以及后世儒者将“志”解释为圣人的意愿或儒家精神(所谓“诗言是,其志也”)则已转为意识形态而非客观认知了。汉儒所言“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之说,也还是属于科学精神之表现。后世诗文理论中关于创作特征、形式构成以及手法技巧方面的论述基本上是以这种认知性倾向为依托的。

西方人对文学现象的客观理解也产生甚早。例如古希腊著名的“模仿说”就是如此。而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基本上是对古希腊悲剧各种客观特征与规律的总结,可以说是认知性倾向在文学理论上最早的成功体现。从十九世纪后半到二十世纪以来,努力对文学现象作出尽量客观的解释基本上成为西方文学理论的主流。当然,如前所述,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精神也常常表现出其重要影响。

这种认知性的文学理论研究有时会导致研究者将自己的研究对象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混为一谈,也就是说在研究中自觉不自觉地认同自然科学的研究态度,并认为只有这样的研究才是有意义的。应该说用自然科学的态度来研究文学活动现象是文学理论中存在的一个最大的误区。问题不在于事际上是否真的存在着文学活动的普遍规律,而在于研究者在根本上采取一种怎样的态度面对研究对象。这个误区的要害在于:它将研究引向了实证论的老路。人类精神文化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实证论在自然科学研究中的确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却处处碰壁。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在自然科学研究中主客体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因此研究的结果可以得到真正客观的验证;而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作为主体的研究者常常就是被研究者的一部分,或者是受着被研究者制约、熏陶甚至决定性控制,主客体之间是彼此渗透,根本就没有绝对的分野。在这里意识与自我意识是融为一体的,所以,研究结果实际上根本无法得到真正的客观验证。所谓“价值中立原则”在文学理论研究中是无效的,因为文学理论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观念系统。所以,在在这个领域要想进行纯客观的研究几乎是不可能的。

举例说,当我们希望纯客观地了解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观念的时候我们就不知不觉地陷进了两难境地:我们选择怎样的阐释立场呢?如果我们站在传统文化的立场上言说,由于文化认同的原因,我们就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古代文学理论观念所包含的价值取向,因而根本谈不上什么纯粹的客观性;相反,如果我们采取外来的(例如西方的)阐释立场,由于文化差异的原因,我们根本就不可能真正进入古代文学观念深层中去,遑论纯粹的客观阐释了。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客观理解与主观认同是决然不可分的。只有认同它,才能理解它,而理解它,就意味着认同它。古人所谓“体认”就是这种理解与认同的统一(道学家讲对于心性义理、存养工夫要体认涵泳;文论家亦讲对于诗文境界、文法诗法也要体认涵泳,实为真知灼见。例如“风骨”,不体认涵泳就无法了解其所指何物。在这里真正是“信则有,不信则无”—这是价值阐释的独特处。)。

也许会有人认为可以将文学理论分为“价值的”与“知识的”两个层面,然后分别以不同的理论态度进行研究。这在理论上或许是成立的,但在实际上却行不通。因为如果仔细考察就不难发现,那些貌似纯知识性层面的东西也无不暗含着某种价值立场。例如,中国古代诗歌理论中的“法”与“无法”、“活法”、“无法之法”之辩,表面上看完全是创作技巧问题,并不指涉价值判断。然而如果深入研究就会发现,在这些观点背后作为理论支点的是对诗歌本体的理解,而对诗歌本体的不同理解则基于不同的人生旨趣。就普遍情况而言,魏晋六朝及隋唐的诗人不大看重严格的道德自律,立身行事往往率意而为,甚至追名逐利也不过于掩饰,与这种人生态度相关,他们认为诗歌创作应该以“吟咏情性”为主,故而不大讲诗法、句法;比较而言,宋代诗人过于强调道德理性,重视人格理想,为人处世谨小慎微、中规中矩;与之相关,他们主张诗歌创作应该“以意为主”、“以理为主”,因之也比较重视诗法、句法。又如俄国形式主义者主张“文学性”,反对在文学研究中带有过多的社会价值关怀,表面上看完全是对文学形式的探讨,实质上也暗含着他们对当时俄国社会政治形势的一种明确的态度。而在法兰克福学派看来,现代派的艺术形式本身即是对物化社会的反抗。

这意味着,在文学理论研究中要屏摈弃价值介入是很难做到的。但是作为研究对象的文学活动现象却要求着文学理论对其作出客观的阐释,正如其他一切客观存在的自然的、社会的与人类精神的现象一样,当人们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时,它们也就向人们提出了阐释的要求。于是研究主体就陷入两难境地中了:来自社会文化系统的“召唤”要求着价值介入,而来自文学活动现象的“牵引”却是要求着客观的阐释。后者是“是什么”的问题;前者是“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这里就出现了“文学理论究竟如何确定自己的学科性”的问题。

4、文学理论的“自性”问题

那么文学理论如何确定自己的“自性”即独特学术品格呢?换言之,文学理论如何处理“价值中立”与“价值介入”的关系呢?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不难看出,绝对的“价值中立”事实上是不可能的,而过分的“价值介入”又必然使文学理论成为一种载体、一种工具、一种能指,从而失去“自性”。在我看来,当今文学理论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妥善处理这两者的关系,并进而确定该学科应有的独特性。

对于研究主体来说,文学现象当然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这一事实本身就要求着文学理论应该以揭示文学现象的本真状态为自己当然的使命。如果放弃了这一使命,文学理论就会变为毫无目的的任意言说,至多是关于文学问题的任意言说。这种言说是毫无价值的。这就意味着,文学理论不能无视文学现象的召唤,它必须将求真,即客观阐释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的言说指向应该无限趋近其言说对象。

但是如前所述,文学理论不是自然科学,纯粹的客观阐释是不可能的。文学现象作为已经发生的事情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与一切自然现象一样具有真正的客观性,即它的确是发生了并且它的发生与研究者没有任何关系。然而,另一方面文学现象的发生及其存在形态又是作为一种主体行为而出现的。尽管文学主体、其创作行为以及创作产品对于阐释主体来说都是客体,是阐释对象,但是由于文学主体赋予创作过程及其产品以大量理性与非理性、情绪与意识、客观认知与价值判断等因素,这就使得文学现象成为永远无法穷尽的阐释对象。更重要的是,由于文化语境的统摄作用,文学理论的言说主体与作为其言说对象的文学活动主体之间在许多方面是重合的,也就是说,文学理论的阐释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阐释者自己。对于这样的阐释对象,文学理论往往无法进行纯粹客观的理解,而只能借助于内省式的自我感受、自我体验或自我觉知的方式来把握,而这种把握又很难准确表达出来。

这就是说,文学理论的阐释在某些层面上实际上不是通常意义上主体对客体的揭示或去蔽,而是不同主体之间的一种对话与交流。阐释的结果也不是纯客观的事实或真理,而是对话双方的一种默契。在这里,对对象的阐释不能理解为主体与客体完全同一化,而只能理解为客体的部分内容与主体的“前理解”及阐释策略相契合。当然文学现象虽然是一种主体行为却并不等于文学主体的创作意图以及他意识到的文本意义。所以,所谓对话与交流也只是说阐释主体所面对的是另一个主体的言说而不是物质性的客观存在,它必然要向着阐释主体言说,并通过这种言说改造着阐释主体,而不是在那里等着被发现;所谓默契或契合也只是说阐释主体对文学主体有意或无意地赋予文学活动及其产品的意义进行有效的重构。那么,为什么说“重构”而不说“揭示”或“发现”呢?因为在这种阐释活动中,所谓“意义”与“涵义”是主体的“前理解”及阐释策略与文学现象所“呈现出来”的东西相互渗透、彼此接纳、重新组合的产物。这也就是“契合”的真正含义。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对文学理论的“自性”,即学科独特的规定性进行扼要总结了:意识形态或乌托邦常常寄寓于文学理论之中,但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乌托邦都不能规定文学理论的学科性;科学的或实证主义的精神也时时召唤着文学理论,但文学理论也不可能成为实证性的科学;文学理论不能无视文学现象的牵引而成为任意言说,所以它必然是一种阐释活动;文学理论也无法拒斥价值的介入而保持所谓“价值中立”,所以它必然与其他社会文化话语系统保持“互文性”关系。文学理论只能是融认知性与价值性、理解与解释、独特性与互文性为一体的话语系统,简言之,文学理论阐释在本质上乃是一种“重构”而不是“发现”。但这里还应该有一条限定:认知性(也可以理解为“发现”的意图)是贯穿始终的的动力与目的,价值性(也可以理解为“认同”与“拒斥”)则是必然伴随的因素。因为如果有对认知性的须臾背离,文学理论就会走向任意言说从而失去其“自性”。

5、关于“文学的本质”问题

在以往我们的文学理论体系中,“文学的本质”问题始终是居于主导地位的核心话题。好象如果这个问题不先行解决的话,一切其他问题就无从谈起。这是以往文学理论体系的最大谬误之一。导致这种谬误产生的原因有二:一是“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二是意识形态价值介入的需要。对此我们在下面分别剖析之。

所谓“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本质上是指一切试图用抽象的方式将世界合理化、有序化从而予以把握的理论建构方式。这是人类主体性的根本依据,是人类自认为是自然万物之主宰的根本依据,同时也是使人类经常陷入自以为是、妄自尊大之错误的根本原因。在这种思维方式看来,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人们的感官所能感知到的东西总是由某种人所感知不到的东西制约着的。人类的理性就是要透过感知经验来捕捉那超验的原因。在西方哲学史上人们常说的本质、规律、最终原因、本真性、真相、本体、实体、理念、规定性与中国哲学史上人们常说的阴阳、道、无、太极、无极、五行、一、本根、本原等等,都是这种思维方式的产物(当然,中西思维方式存在着重大差异,其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表现也有所不同,此处仅就其同处言之。)。事实上,自在的世界并不存在着这类超验之物,它们是人类思维的产物,确切地说是“逻各斯”的外在化,或投射。这就是说,“逻各斯”并不是某种客观的存在物,而是一种思维方式。它包含着人的潜在需求、欲望与在无限的世界面前无奈的抗争。当费尔巴哈面对一系列世界一流思想家精心构建的德国古典哲学的精神大厦而沉思时,他惊异地发现这些辉煌的大厦与那早已陈旧破败、摇摇欲坠的基督教古堡深刻的内在同一性:它们都是人的异化形式!在今天看来,那作为这种同一性之基础的东西,正是被称为“逻各斯”的思维方式。

被后现代主义思想家们深恶痛绝的所谓“本质主义”就是“罗格斯中心主义”思维方式的主要表现之一。这种“本质主义”预设了万事万物“现象与本质”的二分式存在方式,并认为只要抓住了一个事物的“本质”,这个事物就被人所把握了。在这种观念的促动下,人类在追逐“本质”的过程中不断地演出着抓肥皂泡的游戏:抓住了,也就消失了。每次人们在抓住事物的“本质”时都会产生短暂的兴奋,但很快他就会发现:事物依然简单而复杂地存在着,对他来说,它还是那样似乎可知又似乎不可知。不承认任何法则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却似乎是时时在证明着这样一条古希腊的哲人早已发现的法则:一个思想家越是懂得自己(人类)的无知,那么他的思想就越深刻。一连串不相信任何真理的后结构主义者、解构主义者们却争先恐后地证明着一条真理,即人类的一切知识都是心造的幻影。总之,在后现代主义看来,所谓“本质”不过是人们为了证明自己对事物享有控制权而在其上贴的标签而已。

所谓意识形态价值介入的需要是指任何一种意识形态要“入侵”文学理论的领地,成为其主宰,并进而控制整个文学领域,最简洁明快的手段莫过于为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文学贴上“本质”的标签。确定了文学的“本质”也就意味着制定了文学的规则,为文学活动划定了范围。凡是超出了这个范围的文学创作或欣赏、批评,就失去了被给定的合法性,因而必然遭到拒斥与压制。例如,将文学的“本质”规定为“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或“社会意识形态”就等于说凡是文学就必然地,因而也必须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否则就算不得真正的文学。但如何才算是“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呢?这里就暗含着价值介入了:凡是符合于这种意识形态之核心价值标准的“社会生活”才是“真实的”,否则就是虚假的。这里实际上已经预设了文学干涉社会的结论。又如,将文学的“本质”规定为“个人情感的自然流露”或“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实际上也就预先假定了个人主义思想的合理性:个性需要张扬,自由是生命个体的天赋人权。

当然,关于文学的“本质”的设定一般都是以客观的、科学的形式出现的,似乎是在极力避免价值介入的可能性。例如,在我国八十年代中期将文学的“本质”规定为“审美”时,人们是抱着虔诚的、客观的态度来为被极左思潮歪曲的文学观念正名的。他们的的确确是真心地相信,只有“审美”才是文学的本质。他们的工作是将人们对文学的认识从意识形态拉回到科学的轨道。他们或许丝毫也没有意识到促使他们作出这种规定的真正原因实际上同样是意识形态的。这种所谓“正本清源”的工作并不是用客观的、科学的观点取代虚假的、错误的观点,而是用一种意识形态观念取代另一种意识形态观念。这说明,凡是谈本质,就必然是从一种思维方式或价值观念出发所进行的话语建构,这里不可能有什么纯粹的客观性或科学性。

但是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文学的“本质”问题就是毫无价值的伪问题呢?也不能如此简单地下断语。

本质与现象是黑格尔辩证法诸范畴中最重要的一对。他的两部《逻辑学》都有大量篇幅探讨这对范畴。在黑格尔那里,本质是指事物真正所是的东西。他说:“我们常以为哲学的任务或目的在于认识事物的本质,这意思只是说,不应该让事物停留在它的直接性里,而须指出它是以别的事物为中介或根据的。事物的直接存在,依此说来,就好象是一个表皮或一个帷幕,在这里面或后面,还蕴藏着本质。”这意思是说,人们能够直接感知到的东西并不是事物稳定而恒久的性质(它是变动不居的),因此也不是使该事物成为其所是的决定性因素(它是被决定者)。而隐含在事物直接存在的后面的因素才是永久的、决定性的,即本质。但是对于人的感官来说,任何事物都只能以其直接所是的样子存在,就是说,在感官面前只有直接性而无所谓本质。那么本质究竟何在呢?它相对人的思维能力而存在。所以黑格尔说:“本质是设定起来的概念,本质中的各个规定只是相对的……。”(《小逻辑》241页)“在存在里,一切都是直接的,反之,在本质里,一切都是相对的。”(240页)所谓“直接的”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即诉诸感官的,它就是它,并不需要什么条件;所谓“设定起来的”和“相对的”是指思维对事物的抽象性把握,是有条件的,即与其他事物相比较而存在的(通过比较找出同类事物的共同性,同时也区分出与其他事物的差异性。)。因此,本质虽然不是思维的任意创造,但它却不能离开思维而独立存在,相反,它只对思维着的大脑来说才存在着。

对于自然界事物做本质与现象的划分是比较容易理解的。譬如说我们说眼前那棵枝叶繁茂之物是作为直接性而存在的树,那么决定它所以是树而不是草的那些内在根据就是本质。这本质不仅眼前作为直接存在的树具有,而且一切树都有,是共性。你不能说树的本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因此就是不存在的,是心造的幻影。在这里,本质虽然是一个“设定起来的概念”,却的的确确拥有着客观性与普遍性,是建立在无数个“直接性”之上的。然而对于社会存在与精神存在来说,“本质”一词亦如“真理”一样,成了一个主观性极强,极不确定的概念。在一般情况下这个概念都不是指涉着某种客观性、普遍性的东西,而仅仅指涉着言说者的一种主观的态度。例如,有人说阶级斗争是社会的本质,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首先,这证明着言说者是站在这个社会中的被统治者的立场上而不是统治者的立场上言说的。因为没有哪个统治阶级承认自己的统治是建立在阶级压迫的基础上的(的情况例外,他强调阶级斗争有着个人的政治目的)。统治者总是强调社会的一体化。其次,这证明言说者试图利用阶级矛盾来改变社会现状。将社会的本质定义为阶级斗争暗含的意思就是: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改变社会形态。所以,强调阶级斗争的重要性就意味着利用阶级斗争的目的性。如此看来,这个关于社会本质的定义就充满了政治色彩,是一种言说立场的产物。又如,说人的本质是自由,这意味着什么呢?首先,这说明言说者感到自己是不自由的,他试图去争取自由。他如果觉得自己拥有自由,就不会将它确定为本质了。将某物确定为本质就意味着对此物的极端重视。而人们只看重自己所没有的东西。其次,这意味着言说者对个人利益的空前重视,是个人主义思潮的产物,因此是资产阶级的观点。它暗含的意义是资产阶级摆脱传统观念和权力控制的强烈愿望。那么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对于言说者或认知者来说,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精神存在是完全不同事物。它们的差异主要来自于言说者或认知者的立场与态度。面对自然存在,言说者能够作为真正意义的主体而存在。在这里能够建立起真正的主客体关系。对此,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有过十分精辟的阐述。后来皮亚杰的结构主义发生认识论又进一步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了系统论证。在他们看来,主客体间的双向建构乃是知识形成的基本机制。在这里虽然存在着“对象化”和“顺应”的过程,但主体就是主体,客体就是客体,二者之间泾渭分明,难以混淆。例如,一个人专注于一棵竹子时,他完全处于主体的地位,竹子在他的眼中呈现怎样的面貌是由他的视觉能力、特点以及心理状态所决定的。竹子对他来说只是默默存在的客观之物。就是说,在二者的认知关系中只有作为主体的观察者是一个变量,作为客体的竹子是不变的。而如果是两个人彼此相对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们互相审视、互为主体。二者都是变量。在这时,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的两个人就会通过对自己的理解来识别对方,又通过对对方的理解来识别自己。意识与自我意识彼此渗透,浑然一体。所以这里就不可能有什么单纯的主客体关系。

问题的复杂性还不止于此。事实上,人与人或人与社会历史之间的认知关系决不是原本意义上的“审视”与“被审视”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存在着一个必不可少的中介——语言。是语言使人与人、人与社会历史之间建立起认知关系的,甚至可以说,是语言使人成为人,使社会历史成为社会历史的,这就使主客体关系问题更为复杂:主体成为受动的、被构成的,即主动性与被动织在一起的人(关于文学理论与语言的关系将专门探讨,这里暂不展开。)。在这样的主客体关系中揭示的客体的“本质”,显然是难以具有真正的客观性的。

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本质”问题就成为毫无意义的伪问题呢?回答是否定的。事实上,尽管在后现代主义思潮影响下的当代学术话语中“本质”这个语词是越来越罕见了(除非作为批评对象),但他所指涉的含义还是随处可见的。例如福柯的的名言“知识即权力”如果用黑格尔的表述方式就是“知识的本质在于权力。”这两个命题并无根本不同。又如,后现代主义的历史哲学认为:“历史就是文本”,这与传统的历史观显然是大相径庭的。但无非是更强调了历史叙事的主观性而已,完全可以视为对历史本质更深入一些、更客观一些的认识。即使是对“本质主义”深恶痛绝的解构主义也不可能真正摆脱“本质”的纠缠。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所说:“正如解构企图予以拆解的思想体系一样,按照其假定,解构也是逻各斯中心的。”解构主义之所以要拆解以往的各种思想体系,当然是认为它们是虚假的。因而这种拆解行为本身就暗含着揭示真实的企图。而透过虚假的表面揭示内在的真实正是黑格尔式的本质论之核心观念。任何话语系统总要有所指涉,或指涉实际存在之物,或指涉主观意识,没有指涉的言说是不成其为言说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事物就是其现象所呈现的样子,那么一切科学都是多余的了。显然,无论是后结构主义还是解构主义,都无意于否定一切言说的必要性,否则他们也就没有必要有所言说了。要么揭示点什么,要么闭住您的嘴——这是任何研究都必须遵守的通则。如果说事物就是你看到的样子,根本没有什么要揭示的东西存在,那么大家就都免开尊口罢!

后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并不是胡言乱语,其对于本质主义的批判也有其伟大价值。那种试图靠抓住某种亘古不变的所谓“本质”来一劳永逸地掌握(了解与控制)某一事物的想法无疑是极为可笑的,但这却是人类第一流的大脑做了几千年的,甚至现在还有许多人在做着的美梦。后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最大的贡献就是将人们从这美梦中唤醒。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从梦中醒来之后就应该浑浑噩噩地生活了。我们不能因为大脑做过不切实际的美梦就连大脑的思考权利也给剥夺了。要思考就不可能离开一般性、普遍性、本质。因为将世界形式化或抽象化、概括化甚至形而上学化恰恰是人类决然无法更改的本性。

但是,思考的方式却是可以更改而且必须时时更改的。让我们还是回到黑格尔。他指出本质是被“设定起来的”就是说它不象事物的直接性那样可以离开人的思考而存在。本质是事物的本质,即客观的存在,但它不对任何感官而存在,只是对于思考着的大脑才存在。这就是马克思在青年时代就早已揭示的道理:外在事物的性质是相对于人的某种特定的本质力量而存在的。视觉、嗅觉是本质力量,它们被形状、色彩和气味确证着;思考或理性思维同样是一种本质力量,它被本质、规律、一般性这些东西确证着。所以,重要的不是放弃什么,而是保留什么。在神圣的、千古不变的“本质”失去耀眼的光环之后,我们呼唤有限的、具体的本质。黑格尔早就为我们提供了理论的依据:本质的一切内在规定都是相对的。所谓“相对的”就是有条件的、有限制的,也就是在一定范围、一定层面才有效的。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本质或任何的一般性,认为掌握了某种事物的所谓“本质”就一劳永逸地、彻底地掌握了这个事物想法只能是神话。但是如果设定了范围或层面,在有限性的前提下,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我们会发现离开了本质、规律或一般性我们就根本无法进行任何有意义的言说。如果将一切理论话语都视为任意的、缺乏任何确定含义的语言游戏,那么就等于否定了人类意识与自我意识的可能性,这显然是缺乏事实根据的。

文学理论的确不可能揭示那种没有任何限定的文学的本质。这倒不是因为文学理论的无能,而是因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本质。但是,文学理论之所以是“理论”而不是别的什么,就在于它指涉着文学现象背后隐含的本质或一般性,否则要文学理论何用?只不过由于文学现象有时间、空间和层级上的差异,故而其本质或一般性也是有限的。举例来说,虚构性(或虚拟性)可以说是比较具有普遍性的文学本质特征之一了,但它也仅在一定范围内才可成立:对于以叙事文学为主导的西方文学史来说是成立的,而对于以抒情文学为主导的中国古代文学则是不成立的。又如,“用形象来说话”应该是更具有普遍性的文学本质特征了,但对于晋代的玄言诗、宋代邵雍和明代陈的许多道学诗来说就不在这个范围之内。而且许多不属于文学的话语形式也同样借助于形象来说话,例如许多宗教和道德的说教就是这样的。

文学价值论文第5篇

论文摘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揭示商品内在矛盾的科学理论,虽然诞生于19世纪资本主义初期,但是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经济关系,它仍能指导我们认识和解决现实社会和经济建设中的新问题。因此,我们应该继续深入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更重要的是了解其当代价值,以便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富裕服务。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领域里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它是在批判地吸收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论基础之上创立的系统的、严谨的和科学的劳动价值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更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经济腾飞的助跑器。虽然人类已经进人了21世纪,但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仍能指导我们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并为之提供新思路,因此,不断学习和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及其当代价值是十分必要的。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1.商品的二因素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口在人类历史上马克思首次将商品的二因素统一在一起,纠正了以往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价值上的种种混乱现象,使人们对商品有了更加深人的认识和研究。马克思从商品的使用价值出发引申出了交换价值,最终揭示了商品的价值。使用价值就是指商品的有用性或实用性,即商品能够满足人类某种特殊需要的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由物品本身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属性所决定的,不会随着时间地点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使用价值是异质的东西,不同物品具有不同的自然属性,它们能够满足人类不同的需要,因此无法进行量化,不能进行量的比较及评价其优劣。使用价值所体现出来的是人类与物的关系,它自身并不反映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它在一切人类社会中都是存在的,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不同的商品彼此之间能按一定的量进行某种交换,退一步说它们之间必定存在某些共同的东西,并且在质上这些共同的东西是相同的,这就是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劳动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商品的社会属性。这样使用价值和价值就共同构成了商品的二因素,成了商品的对立统一体。

2.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

商品之所以具有二因素,是由劳动的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决定拣如生产飞机,需要有工程师的劳动;生产汽车,必须有工人的劳动;生产粮食,要求有农民的劳动。这种生产不同使用价值的不同性质和不同具体形式的劳动,我们称之为具体劳动。具体劳动不是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惟一源泉,商品使用价值是由自然物与具体劳动相结合的产物。具体劳动它体现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人类虽然在劳动的具体形式和方法上不同,但归根结底都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支出,皆为这两者的结合物。这种撇开劳动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就是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形成了商品的价值,是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抽象劳动体现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社会生产关系。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是彼此分开的两次劳动,也不是彼此毫不相关的两种劳动,而是同一劳动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同时它们是共同存在,共同统一于生产商品的劳动。

3.商品的价值量

商品价值的实体是劳动,因此商品的价值量也就必须由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来计算。许多复杂多样的劳动可以通过折合为多倍的简单劳动来计量。劳动量是用劳动的天然尺度即劳动持续的时间来计量的,所以,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我们这里所讲的商品价值量的劳动时间不是生产个别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生产该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发生变化时,商品的价值量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多,商品的价值量就大。与此同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的,即劳动生产率提高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减少了。最终当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使用价值量就越多,但其所形成的价值总量却不变,这样单位产品的价值量就越少。所以,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4.价值转化为价格

价值是凝结上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体现的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实现于生产过程中。人们进行价值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用于交换,以取得价格,获得利润,而这个过程的实现不是物自身的转化或转移,它需要州门在依靠市场、通过流通商品来实现,从而形成了由内在形态向外在形态的转变。因此,必然会出现价值与价格不一致,甚至是以假象的形式出现(即现象掩盖了本质),给人一种理所当然的错觉。纵观现实经济领域的种种本质及其现象,我们可以得知价格的本质其实就是物的外壳掩盖下的人和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甚至是一种不平等的利益关系,人们以此来获得一种额外利益。

5.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是人类从事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基本经济规律。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要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即等价交换。价值规律通过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形式起作用。价值规律是通过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的相互作用来表现的。价值规律对经济活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自发地调节着整个社会的各种资源配置和经济活动,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第二,刺激着商品生产者千方百计改进技术,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第三,在各种经济活动中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使得弱者越来越弱,强者愈变愈强。第四,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产生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政府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努力趋利避害,采取有效措施把市场机制的消极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当代价值

1.指导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有序地运行

由价值规律原理可知,商品生产者要想在激烈的现代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实现发展,就必须千方百计地实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自身所生产的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此获得更多的收益。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它要求生产者以市场的供需作为晴雨表,自觉地不断改进技术,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产品数量和提高产品质量,进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又快又好地增长。特别要注意的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依靠的是科技的进步。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从客观上要求我们自觉地走上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经济的道路。

按照价值转化为价格的理论,商品的价值要转化为价格则必须依靠市场来实现,确切地说是在流通过程中得于实现。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营造一个良好、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对于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正常运行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我国一个良好、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应该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在商品交换中充分体现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原则,防止欺诈和投机取巧等不法行为。二是有健全的各类商品和要素的市场,并形成了完备的市场体系,让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分配,全方位多角度地充分调动各种要素拥有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也是我国现阶段市场建设应遵循的目标和原则。

2,解决了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新问题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收人分配不公、借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漏洞来投机取巧以谋非法暴利、歧视社会弱势群体及其劳动等等。我们不能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只是简单地归结于管理制度跟不上或者是某些人的冷酷无情,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是整个社会的思想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导向领域的问题。从1978年我国实行的走出去、迎进来的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人们已对姓资姓社的问题喋喋不休,越来越多的各界人士更加热衷于追捧西方经济学,以西方的某些思想观念来指导我国的经济建设,这难免在意识形态导向领域上出现偏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危险,进而产生资产阶级自由化及祟拜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反观改革开放以来所出现的一系列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乃至一些敏感的政治问题,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其问题的症结往往在于淡化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巨大指导作用。为此,在思想上我们要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指导地位,要用始终坚持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的思路来解决这些问题;在分配方式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努力缩小贫富差距;在现实的实践中要通过各种政策措施严打在经济领域的不法行为,加大对孤寡幼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扶持和保护力度,通过有效立法、公平执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等等。

3.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人了非常关键的时期,更要始终遵循价值实现规律,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依据自身条件进行扩缩。原来许多企业都投资在重复的低水平上(出现了一窝蜂式的盲目现象),很少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没有深人调查研究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忽视了社会消费层次的变动和发展。低水平的生产过剩,必然会导致了社会总需求的萎缩和国民经济效益的下降。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改进:第一,加强对市场的调研和考察,以此作为“前沿哨所”建立相应的消费者反馈机制,实现“沟通零距离”。第二,坚持“产销研有机结合”的方针,科学规划与制定各项生产计划,运用各种有力措施,应对市场的变化和挑战。第三,改变小而全、大而全的过时做法,提高生产的科学化、专业化、信息化程度。通过生产的科学化和专业化,培育企业的核心技术,大幅度提高个别劳动生产率,生产出更多的商品,以降低商品的个别价值,这样企业就会获得超额价值。第四,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唯有高级人才才能较好地引领“时尚潮流”,实现科技的跨越式发展,实现企业效益的“滚雪球,式发展。为此,国有企业必须以国家引进人才相关实施政策措施为依据,以企业自身的发展模式基点,以当今市场的风云变化为准绳,尽其力引进国内外的高级先进人才来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注人新鲜血液。

文学价值论文第6篇

对文学是否存在合理性这一命题的拷问古以有之,那就是古希腊时期有名的“诗哲之争”,柏拉图不无调侃的说“诗与哲学的关系已经打了很久了”。的却,亚里士多德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他最终从根基上动摇了柏拉图的“模仿”理论,把柏拉图驱逐的诗人又找了回来,肯定了文学艺术存在的合理性。

柏拉图在认为现实是对理念的模仿,而诗是对现实的模仿,那么,诗就是对真理模仿的模仿,是影子的影子。从而宣称诗不能反映真理,诗人连木匠都不如,要把诗人驱逐出理想国。而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在承认“诗是对现实世界模仿”的基础上认为真理就存在与现实世界的本身,而不可能存在抽象的现实彼岸,从而认定“自然物的存在不是对理念的模访,是可以揭示真理”,他又进一步提出:“诗比历史更真实”的论断肯定文学高于现实。

那么在当今语境下,在大众娱乐化、文学商品化、边缘化尴尬的境遇下,文学可以揭示真理这一论断远远不够回答文学在当今社会存在的价值,本文试图从“”文学与娱乐”、“文学与教育”,“文学与精神”三个方面阐释文学在当今社会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

一、闲暇的游戏:文学与娱乐

在当今人类的生存方式中,娱乐成了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娱乐产生于剩余劳动时间这一历史事实,在现代社会,资本在利益的驱使下,对人的娱乐需要开始了不遗余力的开掘,娱乐的满足方式五花八门,文学仅仅是其中的一种方式而已,作为大众休闲消遣的娱乐文学类型在不断的花样翻新,、侦探小说、武侠小说、惊险小说、此起彼伏,更迭不休。文学的娱乐功能被柏拉图发现从而被指责又伤风败俗的腐蚀大众的作用。于严肃的诗相比,新兴的诗乐失去了庄严与肃穆,以鼓动人的感性,满足人的功能为主的娱乐特征,让柏拉图认为这是文学存在的最大的危险性之所在,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墨子亦然,“认为进行音乐演奏与欣赏活动,必将“亏夺民衣食之财”,对人民有害而无利。”《墨子“非乐论”新评》无论是西方柏拉图还是中国的墨子,他们对文学艺术的否定恰恰从侧面承认了文艺的娱乐作用,他们的否定只是个人主观的态度,文学的娱乐性不会因他们的否定而消失,娱乐从古至今都是人类发展的需要,在当今,这架开动起来的机器更是疯狂的运转,欲罢不能!

科林伍德认为,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娱乐对人的情感有一种释放作用。他把人的情感过程分为负荷阶段(兴奋阶段)和释放阶段,认为情感一旦兴奋,就必须释放。人在娱乐艺术中所产生的情感就在娱乐艺术所创造的虚拟情境中得到了释放,因此,“娱乐是以不干预实际生活的方式释放情感的一种方法”。⑥对于娱乐文学,比如他认为,恐怖小说的出现,是因为人有一种体验恐怖的强烈需要;侦探小说是满足人们体验恐怖需要、崇尚力量的需要、解决疑难时理智兴奋的需要和对冒险的需要。“把这些从虚拟情境中唤起的情感又在虚拟情境中释放出来,从而使它们不大可能到实际生活中去自行释放,这是合乎自然情理的”。{(英)罗宾·乔治·科林伍德《艺术原理》,王至元、陈华中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11月第1版,第89页。}无需多言,在当今这样一个以消费为主的生活结凑快、工作压力大、放松时间少的当今社会,娱乐艺术的发展承受着来自两个方面的压力,一个方面来自于资本,一个方面来自于大众。资本喊着要获得利润,大众喊着要获得。资本利润是一个不见底的深渊,大众的更是个无底洞。

二、布道的牧师:文学与教化

正所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文学的教化作用正是在潜移默化中给读者以教育和启发的。好的文学作品能为读者呈现一个想象中的真的世界、美的世界、善的世界。因此可以培养人的想象能力、感受能力、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以及向真、向善、向美的健康心理。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也已怨”,他强调《诗经》对人的“风教”作用,进而提出:“兴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主张。柳中原说“文以明道”,韩愈说“文以载到”,杜甫的《三吏》、《三别》是教化世人的典范,从他写实的现实主义精神中去感受他对封建社会的控诉和对苦难人民深刻的同情。西方的贺拉斯在他的《诗艺》中提出了“寓教于乐”说可以说是提供了一个实现文学教育功能的途径。近代以来,文学对于社会观念、社会文化的建构愈来愈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或许正是意识到文学在社会观念建构上能够起到重大作用,梁启超才写出了那篇著名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他在文中说道:“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梁启超之所以如此推重在当时尚不能登大雅之堂的小说,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看中了当时小说作为草根艺术所特有的大众化、通俗化特点。因为要传达新的观念,所以,传达观念所用的载体必须是大众的,是能够为大多数群众所乐意接受的。这样,原本属于草根艺术的小说在这时突然就承担了极为重要的历史使命。而之后的历史也确如梁启超所言,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小说的确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无独有偶,美国学者安德森在作了系统地研究后甚至说文学对于深刻影响当下世界格局的现代民族观念的形成与建构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参见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36页)。

中国一直以来就是一个特别重视文学的国度。魏晋之际,作为皇帝的曹丕就曾经发出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评价。所以,在中国,在建构一个时期的文化观念、社会风尚的时候,文学往往能够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十七年”时期,一批红色经典曾经对共和国的历史进行了合理化建构,为建构当时的社会主义文化理念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如果没有文学的推波助澜,我们很难想象改革开放政策会在中国顺利地进行。考察既往时期文学在社会观念建构上起到的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当下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在当下我国和谐文化的构造过程中,文学应该起到重要的作用。换言之,在当代中国,要建构出符合时代特色的和谐文化,要让更多的公众接受、理解和谐文化的理念,最好的方法就是寻找一个良好的文化载体,借助这个文化载体,向所有的受众传达和谐文化的理念,从而最终达到和谐文化建构的目的。

三、“存在之澄明”:文学与精神

“存在之澄明”是当代德国伟大的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在他的著作《…人,诗意地栖居…》中提到的。其意义可以阐释为:“艺术把人们的日常生活带到了诗意的状态之中,在此诗意状态中作品建立世界,展现大地,进入了生活的无蔽和敞开的境界,进入诗意的澄明。”

他认为人类在这个世界上,充满了劳绩,不仅培育大地上的植物,而且还用各种工业手段生产出人类需要的物质财富,可谓充满了劳绩,人类也因此而自豪。但这并不是海德格尔所理解的生存的本质。在海德格尔看来,人类无论有多少劳绩,还只是一种有限的世界,而人类却应该冲出这有限的世界,达于无限。诗意的栖居,不是让每个人都去写诗,每个人都去幻想。这样的理解是表面的。海德格尔认为,诗创造持存,诗言说无。无,不是没有,无是无限。无限是什么?无限就是对有限超越中的一种自由状态,而这种自由只能存在于精神世界。从劳绩到诗意,实际是从物质到精神,进而也就是从有限到无限。海德格尔看到了近代以来,人类无节制地发展物质一维,而精神却失去了根基。

文学价值论文第7篇

关键词:论语 文学价值 语录体

中图分类号: I 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2-1578(2009)5-0073-02

宋朝开国宰相赵普说过一句话:“半部《论语》治天下”,在中国历史上《论语》确实是举足轻重的一部书。《论语》是儒家的重要经典著作,它融教育学、伦理学、政治学、哲学和文学于一炉,其内容可谓博大精深,它一直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主旋律,泽被后世上层建筑领域。对它认真地加以研究,吸收其精华,对丰富和发展传统文化将大有裨益。从文学的角度看,《论语》是先秦语录体散文的典范,其人物刻画栩栩如生,字里行间的精思妙语令人折服,使读者读后如沐春风,悠然进入《论语》意境的丰饶世界。

1 以孔子为中心的人物形象系列

《论语》的文学价值,首先在于它写出了孔子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和教育家的形象。《论语》以记言为主,虽然简短,却能充分体现人物个性,孔子本人和蔼可亲的神态、诲人不倦的精神、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执着都随其言谈而呼之欲出了。

《论语》里面对孔子的生活习惯等有一些静止的描写,如《乡党》篇,写他在各种场合,都有各种不同的仪态,与父老兄弟相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温和恭顺之状可掬;在“宗庙朝廷”,与人讨论政治,“便便言,唯谨尔”,擅长言谈辩论,说话很有分寸。与人说话,对象不同,表情也不同,礼仪规矩,恪守不乱,“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如也。君在,如也,与与如也”。从多种侧面勾勒出一个时刻以“仁”为行为准则的“圣人”的轮廓。

《论语》中对孔子形象的描绘,它的动人之处,主要还不是表现在静止的描写上,而是在于它通过孔子生活中一些具体事件的动态描写表现出他的性格。《宪问》篇里有一个小故事,一次孔子去拜见老朋友原壤,原壤却两腿象八字一样张开坐在地上等待孔子,孔子一见这模样,就禁不住骂道:“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说完就“以杖叩其胫”,这一骂一叩,孔子那暴怒的面容,那“克已复礼”的倔张性格,鲜明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了。

对于孔子,《论语》是极力予以美化的,但没有神话。孔子的性格是二重的,他是圣人,但也有七情六欲。他一生奋斗,不屈不挠,仍不免有时心灰意懒;他惶奔走,积极出仕,但有时也羡慕隐逸之士,在思想上不只一次闪过辟世的念头想“乘桴浮于海”,想“居九夷”。孔子就是这样一位既高大又平凡,既庄重又风趣,既通达又固执,既神圣又世俗,活跃在现实生活里的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

《论语》还成功地刻画了孔门弟子的群体形象,在孔门弟子中子路的个性最为鲜明,他爱憎分明、豪爽成性,做事风风火火、说话冒冒失失,多次顶撞孔子,其言行有时和“礼”、“仁”是不相合的,但他却打内心里尊敬老师,努力接受孔子的教诲,以求成为一个儒者。《子路》篇记载,有一次子路问孔子,如果卫国请孔子出来当政,孔子将从何入手,孔子说:“为政,必先正名也。”子路听了,放肆大笑说:“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气得孔子大骂子路粗野:“野哉由也!君子于其不知,盖阙如也!”子路就是这样心无成府、口无遮拦之人,因此总受到老师的呵责。孔子深知子路的脾气,出于对学生的爱护,总是抓住一切机会教育他。

颜渊的性格与子路正好相反,他安贫乐道、潜心学问,对孔子十分崇敬,《子罕》中颜渊这样赞服孔子:“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并且认为“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末由也已”,把孔子看作高深莫侧,而且自己是跟也跟不上的。一个笃行的儒者的形象跃然纸上了。

《论语》写孔子的其他弟子,也都能表现出其独特的个性,如子贡的聪颖善言,宰我的率性放达,曾子的审慎拘谨,曾皙的胸怀潇洒,澹台灭明的公正端直等,都能给读者以清晰的印象。除此之外,《论语》中还写了一些隐逸之士或与众不同的人,如卫国仪邑的封人,鲁国石门的守门人,卫国的“荷蒉人”等。这些人物虽用墨不多,但各自都有着不容混淆的性格特征,他们的音容笑貌在人们头脑里有着很清晰的印象。

2 质朴简练、隽永有味的语言

《论语》本身就是记载孔子及门人言行的,在语言上,《论语》的作者反对“巧言令色”,主张“辞达而已矣”,这就明确了他对语言的追求目标,奠定了语言风格的基础。《论语》的语言特色,首先表现在它的记言基本是当时的口语,通俗易懂,文字简约,一般只述说自己的观点,而不加以充分的展开与论证,从而形成了质朴而不华丽、含蓄而不夸张、凝练而不造作的语言风格,是语录体的典范之作。史载,在《论语》生成的时代,春秋诗性文化风韵犹在,孔子及其弟子又兼具良好的“诗学”修养,因此,《论语》的语言文简义长,质朴含蓄,诗味无穷,隽永有味,给人以悠然神远之感。

《论语》中出现的许多精辟深刻,富于哲理,令人回味的名言警句,千百年来为人争相传颂,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吾日三省吾身”,“见义不为,无勇也”,“巧言令色,鲜矣仁”,“色厉而内荏”,“不耻下问”,“三思而后行”,“后生可畏”,“举一反三”,“任重而道远”,“欲速则不达”,“过犹不及”,“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既往不咎”,“祸起萧墙”,“既来之则安之”,“由也升堂矣,未人室也”,等等,这些从心底肺腑中流淌出来的话,纯然近乎口语,语言简练却发人深省。

其次,《论语》一书大量地运用各种修辞手法,才使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魅力。我国优秀的古典文学作品都非常讲究修辞,使语句更确切地表现真实,适合情境,形象生动,具有感染力和收到应有的艺术效果。

比喻是其中运用得最广泛的修辞手法之一。因为孔子的思想十分深邃,要使所有人都能理解,就必须把一些哲理转化为具体可感的语言。如《为政》篇,“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这一比喻,形象生动,易于理解。借代的手法也在《论语》中大量运用,使文笔更加传神。《微子》中“长沮”、“桀溺”都非人名,作者用高大魁梧者立于水中耕作的情形来名之,十分形象,使人过目难忘。排比的运用也较为普遍,如:《公冶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总之,《论语》一书把许多修辞手法融入在作品之中,使语录体的散文摆脱了说教式的宣讲,说理生动活泼,语言形象贴切,琅琅上口,从而具有了文学性的因素,显得十分典雅和富有文彩。

再次,《论语》中“之乎者也”等虚词的运用加强了语言的抒情性和音韵美感,使得《论语》之声抑扬顿挫,亘古不绝。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3 情趣盎然,富于戏剧性的场景

集中写一个场景,通过人物各自的表演,来突出各自的性格,且场景描写十分富于戏剧性,人物形象相互烘托而愈加鲜明,产生了极强的戏剧效果。如《先进篇――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章》,是历来为人们传颂的精彩文字,作者描绘在恬静、和乐的气氛下,师生五人闲坐,各言其志的场景,简直就是一出独幕剧。

孔子刚提出“言志”,子路不假思索,“率尔而对”,结果遭“夫子哂之”。冉有、公西华是在老师“尔何如”的动员下,谈出自己的志向,而且说得极有分寸,表现得彬彬有礼。巳经问到曾皙了,三位同窗的回答以及夫子的反应,他都看在眼里:子路口出大言,且主要只谈兵事,与儒家治国之道相去甚远,自然“夫子哂之”;求的回答比较谦虚,已想到了礼乐;赤又进了一步,“愿为小相焉”,夫子均未“哂之”。于是,他“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动作潇洒,落落大度;回话又答非所问,大谈阳春三月,投身自然,悠闲自在的春游之乐,内容远离了政治。曾皙用音乐的方式来表达自己以礼乐治天下的志向,别具一格,超凡脱俗,颇有戏剧性和幽默感,确实“异乎三子者之撰”,自然深合夫子之意,“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子路的直率,冉求的谦逊,公西华的含蓄,曾皙的超然,原文虽未置一词一字,然均尽在戏中矣,刻画得淋漓尽致。最有戏剧性的是,“三子者出,曾皙后”,他明知自己在这场“课堂谈话”中独占鳌头,却故意不停地缠着老师问道:“夫三子者之言何如?”“夫子何以哂由也?”真是骄憨之态可掬了。《论语》中有很多这样的文字,一个个不很完整的小故事,一个个写人记言的小片段,都写得情趣盎然,很戏剧化,令人回味无穷。

4 丰富的感彩

文学作品要以情感人,《论语》在创作上的另一大特色就是浓重的抒情。全书围绕孔子及弟子的活动,使用了大量饱含感情的语言,表现了他们的喜、怒、哀、乐,把一个个人物写活了,从而打动读者的心灵,引起共鸣。

《先进》、《雍也》篇中有几章写孔子与颜回的感情,非常感人。孔子及一群弟子被困于匡地,逃出来时颜渊在最后,孔子以为他死了,颜渊回答说:“子在,回何敢死!”言语中传达着热烈而深挚的感情,颜回深知老师对自己的钟爱、器重,自己死了,老师不知会怎样地悲痛,因此逃难时他一心要回到老师身边,见到老师才会说出这样的话。孔子喜爱颜回,把他当作自己道德学问的继承人,他曾用诗一般的语言赞美他:“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颜回不幸早逝,孔子伤心欲绝,顿足捶胸地说:“噫!天丧予!天丧予!”弟子担心他哭坏了身子,劝他节哀,他说:“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这种表达深厚感情的语言比比皆是,我们又怎能不为这其中包含的深深的师生之情所打动呢?

孔子也有发怒的时候,《八佾》篇记载季氏越礼使用八佾之舞,孔子说:“是可忍,孰不可忍也!”愤激之情,溢于言表。有爱有恨,有喜有忧,这些例子在《论语》中是不胜枚举的,这就是《论语》所蕴涵的动人的文学力量。

《论语》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我国古代文化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千百年来,人们舞文弄墨,从中借鉴写作经验,获取智慧灵感;立身处世,从中寻找真知灼见,谋求准则方法,它在我国文学史上绽放着耀眼的光芒!

参考文献:

[1]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M].百花文艺出版社,2007.

[2]幺峻洲.论语说解[M].齐鲁书社,2004.

[3]孙伯涵.《论语》的文学价值[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