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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作要点(合集7篇)

时间:2023-03-13 11:23:24
民生工作要点

民生工作要点第1篇

一、提高困难群体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1.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加快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入户调查、定期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提高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

2.落实救助保障标准科学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科学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和25%以上。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全面实施分类施保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救助保障体制。开展星级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不断强化和规范服务管理,争创全国模范敬老院。

3.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资金结余率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救助,积极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做到程序公正、救助准确。

4.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机制,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做好灾情信息统计上报和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救助等工作;加强救灾物资仓储建设;落实救灾资金各级按比例分担机制;组织开展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5.按新标准落实分散供养孤儿和“三无人员”救助保障资金,加强对社会散居孤儿的排查,维护好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慈善宣传力度,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壮大义工队伍,强化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规范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二、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6.按照省、市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逐年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创新养老机构建设、管理与养老服务供给方式,确保社会福利中心投入使用。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新建或改建养护型养老机构1处,新建农村幸福院1-2处,确保全市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00张以上。

7.适应养老服务需求多样化特点,加快养护型和医护型养老床位改造及镇街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内新建和改建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2处;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改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处,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5处,争取建成1—2处符合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的照料中心。

8.争取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市区全覆盖,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互助点30处以上。不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研究和探索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方式。

9.全面落实省、市老年人优待规定,继续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和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强镇街、村居等基层老年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动。

三、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10.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公共服务进社区准入制度、开展社区服务以及村民自治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健全社区共驻共建共享机制,深入开展幸福社区创建活动,逐步解决好影响社区工作开展的综合用房不达标、工作人员待遇低、办公经费不足等问题。

11.结合城镇化建设,优化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申报工作,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社区服务均等化,有序推进“村改居”工作。

12.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机结合,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发挥社区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深化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按要求做好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纵深发展。

四、健全完善和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

13.贯彻落实上级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大会精神,调动各部门各行业的双拥积极性,推动各项任务在基层落实,引导双拥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开展。做好重大节日期间对驻蓬部队和来蓬海训、冬季野营拉练部队走访慰问及训练、生活保障工作,推动双拥共建社会化、经常化和制度化。

14.落实国家和省市现行的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规范完善伤残、带病回乡审批审核以及优抚对象疗养工作,努力构建体制机制统一高效、优待优惠,充分体现整体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服务对象荣誉感明显增强的双拥优抚安置新格局。

15.加强宣传发动,全面完成第二批散葬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散葬烈士迁葬工作。

16.继续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及时足额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时完成年度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待遇。

五、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17.加快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制定社会管理创新发展意见,对社会组织实行分类发展,优先发展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简化登记程序,探索实行直接登记。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政策,推进建立财政资助、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建立社会组织创业基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等扶持政策,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18.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完善党建与管理工作联动机制,把好登记和年检两个关口,将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及时纳入台账管理。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和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

六、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

19.坚持边整边改、常抓不懈,继续深入推进地名清理整顿活动,建立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抓好地名文化和地名信息化建设,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深化平安边界长效机制建设,广泛开展创建“边界和谐走廊”活动,完成界线联检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编制任务,补充完善界线管理数据库信息。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慎重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报批工作。

20.从环境布局、设施配备、便民服务以及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入手,强化婚姻登记机关软硬件建设,争创民政部3A级婚姻登记处。加快推进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惠民政策,扩大惠及范围。

2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服务,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2.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激励评价机制,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拓展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大力开展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民生工作要点第2篇

街道民生工程总体要求和工作方法:涉及我街的二十五项民生工程主要以资金发放类为主,工作重点应放在规范程序、档案的整理收集、信息的及时报送以及宣传的落实到位。为此,将从以下四点推进工作落实:

一、强化领导,组织保证

今年,全街拆迁任务依然繁重,各种矛盾凸显,只有更加注重民生,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在此情况下,街道相关部门和社区要充分重视民生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创新的工作机制,着力抓好2014年二十五项民生工程的落实,全面提升民生工程的质量、效益和水平。每项具体任务要实化、细化,层层分解,逐级制定阶段目标,确保民生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规范程序,夯实基础

各单位要强化措施,加强民生工作一线力量,保障做好各项工作,对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项目,要抓好摸底调查和审核登记工作。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每月完成日常信息报送。要继续做好民生工程档案归置工作,务必做到资料分类齐全,专人专档管理。建立民生工程协调会常态机制,做到每季度有民生专项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强化宣传,提高知晓

民生工程惠及千家万户,是政府与群众沟通的“纽带”,民生宣传尤为重要。要认真制定全面民生工程宣传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民生工程各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报道民生工程的政策、内容、进展、成效等,努力扩大民生工程影响,既让群众知晓民生工程,更让群众参与支持民生工程。一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我街的宣传阵地和宣传优势开展多形式的宣传;二要结合不同任务,针对不同受益群众开展特定对象宣传,要在咨询日、政策宣传小册、一封信、一堂课等宣传手段的基础上,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切实增强民生宣传的有效性、针对性、多元性。

民生工作要点第3篇

1.围绕“补短板”实施民生工程。2016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33项民生工程,新增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等6项,提标6项,退出6项,继续实施21项。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补短板”的任务要求,把实施民生工程与推进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着力在扶贫工作、“三农”工作、创业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和其他城乡公共服务六大方面,加快补齐民生短板。

2.部署落实目标任务。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民生工程实施办法、资金筹措等文件。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提请县政府与各乡镇(开发区)及县直牵头部门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牵头部门及早部署、落实任务,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实施、早完成、早见效。

3.分类分级压实责任。发挥牵头抓总职责,落准落细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推动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加强目标管理、跟踪督查和绩效评价,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强化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和建后管养,确保民生工程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4.按月序时调度分析。从4月份起,每月梳理汇总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各项民生工程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完工率、发放资金、发放标准、补助人数等指标进行量化,按月分析总结汇报。

5.定期会商解决问题。加强与县直主管部门、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会商,强化内外沟通、左右联系,通过会商交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民生工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6.落实约谈通报制度。聚焦重点,精准调度,按月梳理汇总分析民生工程进展。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督促、约谈、通报等制度,对资金拨付、工程进度、政策执行、建后管养等环节发现重大问题的,定期进行通报,必要时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到位。

7.确保完成民生工程任务。对照目标责任书,督促各级各部门逐项落实投资计划、资金下达、工程进度,分类分项加强调度,确保新增6项、提标6项政策执行到位;补助类项目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点环节,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季)等方式及时打卡发放到人;保险类项目要简化操作办法,缩短受理周期,提高补偿待遇;工程类项目要早准备,早启动,早落实,并认真抓好项目管理,按序时进度推进,确保当年完工项目10月底前主体完工,11月底前全面竣工。跨年度项目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管理,引导资金多元投入

8.加强民生资金保障。坚持厉行节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开支,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保障民生工程资金足额筹措。编制民生工程资金预算,督促各乡镇(开发区)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确保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到位。

9.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精打细算、科学管理,简化民生工程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保证资金拨付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需要;加大对特殊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完善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厉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冒领等行为。

10.推动资金多元投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坚持多元导向,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PPP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民生工程保障服务和产品供给。

三、推进管养共建共享,严格项目考核评价

11.创新建后管养举措。按照财权事权相适应,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项目所在地政府、受益单位民生工程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督促各乡镇(开发区)持续提升工程建后管理养护,硬化经费预算,创新管养举措,促进所有工程类项目发挥长久效益。

12.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建立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机制的意见》,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的界限,根据民生工程项目类型,探索财政投入一点、集体投入一点、群众投入一点、社会投入一点的模式,多渠道增加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加快形成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多方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基层和群众对民生工程的推动作用,创建民生工程“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共建共享格局。

13.强化督查考核工作。按照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对相关民生工程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加强结果考核,对任务完成、建后管养、绩效评价、日常工作和社情民意等重点指标进行评分,有差别打分、排名,避免简单以统计数字代替工作的具体评价。通过考核,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推动民生工程有序实施。

14.推动人大、政协巡视常态化。健全完善人大政协民生工程巡视工作机制,选择若干项目,对部分民生工程项目视察巡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强与各级特邀监督员的联系,定期提供民生工程文件、月分析总结等材料,适时组织特邀监督员开展视察、巡视、检查、调研等活动,认真听取、收集特邀监督员反馈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推动民生工程实施的整体合力。

四、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15.加强民生工程信息公示。在原有公示项目进度、资金发放、惠民政策等信息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县民生工程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落实公示平台,完善公示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巩固公示成效。

16.强化舆论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实施,营造良好实施氛围。加快民生领域基础信息大数据、互联网平台统筹应用,提升民生工程组织实施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17.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重要作用,努力建立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民生工程宣传平台。继续开展民生工程有奖征文活动及开展民生工程“摄影展”活动,进一步扩大民生工程成果宣传。

五、加强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提升基础工作

18.扎实做好信息和报表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对照每季度省民生工程宣传要点,扎实做好民生工程信息编写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资金在线填报系统和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报表,提高报表工作的及时性和精准度。

19.加强基础数据库管理。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全面汇总、整理、录入各项目基础数据,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基础数据库,推动民生工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民生工作要点第4篇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衡量“访惠聚”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决胜之年。今年的“访惠聚”活动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关于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州市党委全委(扩大)会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稳定工作会议和“访惠聚”活动表彰动员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引领,坚持“一个围绕、三个必须”,认真落实“两个坚定不移”要求,聚焦强基固本、凝心聚力,以加强基层组织、推进“去极端化”、保障改善民生“三项重点工作”统领“六项任务”,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为市争当“三个率先”排头兵,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目标任务

按照“访惠聚”活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更要深入深化、干出效果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前两年实践经验,探寻活动规律,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标准,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切实将“访惠聚”活动聚焦到加强基层组织、推进“去极端化”、保障改善民生“三项重点工作”统领“六项任务”上来,把群众工作、转变作风寓于各项工作之中,以“1235”为目标,不断拓展活动成效。“1235”目标要求:“1”是建成一个阵地:落实“5+2”工程,做到有村委会办公场所、村民服务中心、村级周转房、警务室、村民小组活动室,努力做到有双语幼儿园、村卫生室;“2”是争取两个“摘帽”、提升两项满意率:即争取摘掉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帽子、集中整治重点乡(镇)和重点村的帽子,使基层群众对工作组的满意率、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率均达到80%以上;“3”是实现“三无”:即无暴力恐怖案件、无极端宗教活动、无重大发生;“5”是建设“五好党支部”:即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思路好、群众反映好。

(一)坚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建强基层组织。各工作组要协助村、社区“两委”做好换届工作,把摸底调查等前期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努力把党性强靠得住、抓稳定敢管理、能带富办法多、懂政策善服务、人品正威信高的党员选配到党组织书记队伍。协助落实“”等基本工作制度,帮助健全工作机制、议事规则、村规民约等管理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运行。充分利用换届工作这一有利时机,协助村、社区加强后备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星级化”创建,采取“一村一策”措施,巩固12个已摘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成果,确保整顿工作不反弹、见实效,并结合2015年考核结果,确定新一轮整顿对象。持续加强维稳重点村(社区)党建工作,帮助健全组织,配强班子,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牧区、山区、矿区基层组织和群团组织建设,消除工作中的空白点和薄弱点。配合抓好“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各乡镇、街道及国家高新区、市住建系统、商务经信委党(工)委要继续推进非公企业助推“访惠聚”活动,形成村企联建、互荣共进的良好氛围。

2.建好基层阵地。各工作组要坚持政策、资源、力量、资金下沉,帮助村“两委”争取资金、落实项目,统筹实施好“5+2”工程。要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有条件的先行达标,逐步推进实施。协调落实村级周转房项目资金,加快建设进度。优先建设距离村委会较远的村民小组的活动室,村委会3公里内的结合实际确定建设方案。要帮助推进“双语”幼儿园和卫生室建设,并加大双语幼儿教师和乡村医护人员的培养力度。指导管好用好现有阵地,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切实解决好“重建轻管”的问题,使其真正成为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维护稳定的综合性阵地。

3.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各工作组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深化党内教育,进一步解决基层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配合抓好“三支队伍”建设,从工作组自身做起,总结经验,创新举措,努力把“三支队伍”建设成团结凝聚群众的钢筋铁骨、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坚力量。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综合运用党校、远程教育等培训资源,巩固党员夜校成果,采取开办“支部书记论坛”、“党员干部讲坛”、“农民家庭党校”等方式,切实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执行力。积极与基层党员干部结对子,教思路、教方法、教经验,带着干、帮着干、推着干,交流思想,互助提升。

4.提升治理能力。各工作组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指导帮助村(社区)党支部认真落实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协助推进“村务公开”、“七步议事工作法”、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和社区“四有两好一满意”服务机制,以“阳光”村务推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实现村党组织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和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配合抓好基层群团组织、发挥好团支部、妇委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讲,帮助基层干部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用权、依法治理的能力,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严格落实“好人让基层干部当、好事让基层组织办”的要求,帮助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扬威立信。

5.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的原则,帮助制定发展思路,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挖掘乡村发展潜力,帮助找优势、找资源、找市场,培育特色产业。通过土地整合、资源开发、服务创收、资本运营等多种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力争年内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其中经营性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5%。要帮助实施好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支持计划,协调落实配套资金,扶持一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二)坚持深入推进“去极端化”。

1.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工作组要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用“五把钥匙”开好“五把锁”,确保“去极端化”工作取得实效。协助落实区州市《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方案》,准确把握我市“去极端化”工作的形势和特点。结合“大宣传、大学习、大培训”等活动载体,继续抓好“两文件一条例”、“五本小册子”的学习宣传,学习贯彻好自治区“四管齐下”实施意见和宣讲材料,做到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免疫力。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发挥好农村文艺队、青少年体育队、群众自乐班的作用,把群众性文体活动广泛开展起来,引导群众在精神和情趣上向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靠近。重点做好“80、90、00后”、农村妇女、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协助开展好乡村小学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和无神论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工作组要兼任村小学的指导员、辅导员,帮助加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以及控辍保学等工作,防止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

2.强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责任。各工作组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配合乡镇、街道加强爱国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和执法行为的管理,深化宗教界“双五好”创建活动。帮助加大爱国宗教人士培训力度,支持和鼓励宗教人士用正确的教义启发信教群众的内心自觉,使广大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要落实好“双联系”制度,主动与宗教人士交朋友,坚持工作组组长每月与宗教人士见面,宣传政策,了解情况,指导和保障的宗教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协助规范朝觐工作,确保无零散朝觐现象发生。要继续强化“三非”整治,采取以案说法、干部群众宣讲、宗教人士主动发声、被打击处理人员及其亲属揭批等方式,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谬论,从源头上封堵宗教极端思想传播和渗透的渠道。

3.强化维稳措施落实。各工作组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不出事是硬要求的意识,深化“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要协助基层组织坚决推进“破团伙、打现行、挖幕后”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严打“攻坚行动”,加强重要目标、要害部位、重点行业安全防范。要引导开展好各族群众的反恐防恐意识教育,继续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督促落实好“四知四清四掌握”、“369”等工作机制,推广“庭院化管理”等成功模式,力争达到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在管理中。要积极发动群众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组织群众开展防恐反恐演练,打好反恐维稳人民战争。

(三)坚持保障改善民生。

1.落实惠民政策。各工作组要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把党的安居富民、定居兴牧、新农合、新农保等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要协调开展文化下乡、医疗下乡、科技下乡等活动,做好就学、就业、扶贫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好事,更好的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既要让各族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更要让群众知道惠从何来、心存感恩。

2.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协助实施好自治区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统筹好去年未完工项目的续建、验收等工作,全力推进今年项目的实施,确保早建成、早受益。以落实好市“十项惠民实事”为载体,积极回应群众的所急所盼,争取协调启动一批涉及农村道路、电网改造、水利设施、文化惠民、科技兴农等短平快民生项目,引导成立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庭园经济”,夯实农牧民多途径增收的基础。配合推进“两清两美一绿”和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实施综合整治,提升群众生活水平。

3.集中力量脱贫攻坚。各工作组要全力配合村、社区开展摸排调查、精准建档工作。会同乡镇、街道和村、社“两委”深入分析生活贫困原因,指导制定年度脱贫计划。最大限度的发挥派出单位优势、资源效益,出谋划策、扶贫解困,逐户逐人落实扶贫措施,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确保年内脱贫目标全面落实。要坚持群众主体,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教育贯穿扶贫开发始终,引导群众从思想上处理好外力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要协助乡镇、街道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贫困人员制度,探索党组织结对共建方式,健全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党员承诺制等服务载体,为脱贫提供资源、输入“血液”。

(四)坚持把群众工作贯穿活动始终。各工作组要坚持把群众工作既作为主线、又作为底线,不断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干部群众工作能力,树牢群众观念。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以“真挚感情+良好作风+群众工作能力”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服务最远一家人,当好政策宣传员、党建指导员、工作监督员、矛盾调解员、民生服务员。要持续抓好民族团结工作,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扎实开展“建设美丽共圆祖国梦想”主题教育活动,大力选树、表彰、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引导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要广泛开展结对子、交朋友和各种形式的共建活动,将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中,使民族团结意识深入每个社会细胞。要做好重点人员及亲属的帮教转化工作。协助加强摸排,准确掌握重点人员及亲属的思想动态、生活状态,建立分类施策、精准帮教工作机制,把教育转化的过程,变为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体现党的恩情和政府温暖的过程。

(五)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活动始终。各工作组要按照“三严三实”和“三力”“四强”要求,不断加强工作组自身建设,引导工作组成员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思想,坚持向实践学习、向基层干部学习、向群众学习,主动熟悉村情,学习掌握与群众打交道的本领,把研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锤炼提升群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认真落实“访惠聚”工作组及成员管理办法,模范遵守“十不准”纪律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工作组良好形象。要主动转变作风,转换角色,真心融入基层、融入群众。正确处理好机关与基层、工作组与村居“两委”、“惠民生”与“聚民心”的关系,争当“四强”、“三力”干部,争做维护稳定的旗帜、加强团结的标杆、基层干部的表率。

三、深化拓展

2016年“访惠聚”活动,必须在深入深化上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出实招,立足当年抓深化、着眼长远建机制,扎实完成当年任务、全面实现三年规划,确保取得突破性进展,做到“五个深化”。

(一)深化活动的思想认识。“访惠聚”活动是贯彻“四个全面”战略的重大举措,是稳疆安疆的战略部署,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探索,是围绕总目标、应对新挑战、解决各种复杂现实问题的固本之举,是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功实践。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各工作组必须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来推进“访惠聚”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访惠聚”活动的领导,把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为深化“访惠聚”活动提供坚强保障。

(二)深化活动的质量效果。各乡镇、街道、各派出单位要以“双五好”联创为载体,加强对工作组的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活动中的成熟经验和做法。2016年底,按照自治区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对“访惠聚”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既考核当年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又考核三年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将履行“访惠聚”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市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深化活动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派出单位、各工作组要对照“1235”目标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完善制度、拓展成果,对经实践检验、基层认可、管用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基层工作规范化建设。要落实“传帮带”,交好“接力棒”,使“访惠聚”活动中形成的好机制,基层能够接得住、用得好、起作用。

民生工作要点第5篇

1、部署落实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前谋划,尽早印发民生工程资金筹集方案和各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市政府与各镇(街)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项目早部署、早开工、早实施、早见效。

2、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民生财政导向,积极创新民生投入机制,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民生资金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确保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民生工程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完善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厉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冒领等行为。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

3、抓紧项目实施。协调各责任单位加强与市直主管部门对接,落实工程类项目计划,提前做好工程类项目的规划选址、征地、设计、招标等环节前期准备工作,确保3月底全面开工、10月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11月底完成竣工验收。统筹安排,超前谋划,确保培训类项目10底前培训结束、补助补贴类10月底全部发到到位。

4、完善会商机制。加强与市直主管部门、局机关业务股室会商,加强内外、左右沟通联系,注重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形成民生工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5、强化监督检查。围绕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制度,适时提请市人大、市政协开展民生工程巡视。会同市效能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财政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尖兵”和“利剑”作用,确保民生工程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6、建立通报制度。聚焦重点,精准调度,按月梳理汇总分析民生工程进展。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督促、通报等制度,对资金拨付、工程进度、政策执行等环节发现重大问题的,定期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7、推进建后管养。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管护细则,明确管护职责,深入推进“建、管、用”并举的管养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拓宽管护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财政、社会、集体、个人“四个一点”筹资机制。巩固、完善农村清洁工程、公路村村通等项目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成功经验,逐步拓展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断创新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模式。

8、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出台全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以考核为抓手,引导市直各有关责任单位和各镇(街)“同担当、共进退”,打牢精诚合作、主动作为的民生一盘棋,真正使考核成为反映民生状况的“晴雨表”,确保民生工程实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就能落得实、考得准。

9、推行信息公开。按照“依法公开、规范统一、责任明晰、积极稳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民生工程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强化动态管理,根据民生工程政策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更新,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创新公开方式,充实公示内容,着力搭建多方位一体化的民生工程信息公示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全方位、长期化监督,努力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民生工作要点第6篇

 

2021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推动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持续推进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为重点,全力保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民政领域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1.深入推进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纳入民政领域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进一步强化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和保障对象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使安全生产真正入脑入心,见诸行动。

二、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2.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持续推动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充实安全管理工作力量,落实安全监管的行业职责、属地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指导、组织全市民政系统落实市安委会有关决策部署。

3.强化监管职能。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业务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对所属行业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照市民政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经常性开展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风险隐患的全面排查和整治,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和损害服务对象人身财产安全事件发生。

4.加大责任追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问责制度等管理手段,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完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三、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5.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民政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在开展服务和保障工作的同时要确保监护到位,责任到人,防止由于监护不到位而导致的服务对象走失和其它责任事故。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岗、人,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发性事件,确保紧急情况能迅速有效处置。

6.常态开展检查督导。针对汛期、高温、岁末年初、法定节假日以及全国“两会”及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节、重大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等,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进行细致安全排查。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应结合实际制订隐患重点检查整改表,市局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以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影响民政系统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7.开展常态学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宣扬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引导全体员工和服务对象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在全社会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安全生产环境的改善和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

四、全力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8.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级民政系统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压紧压实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服务秩序恢复工作。

9.重点抓好消防安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围绕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完备等关键问题,突出社会(儿童)福利院、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站、福利销售大厅、民政基建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场所,组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活动。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总结推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经验,督促养老服务机构有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辖区内养老院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的动态监管。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与维修配备,及时更换老化的用电线路设备,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管理等。持续整治打通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生命通道”。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和消防“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

10.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福利、救助管理机构食品安全,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专人负责、健全制度、及时整改”的要求,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促进养老福利和救助管理机构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与管理。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采购、环境卫生、餐具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等,严防民政服务机构发生食物中毒等群体性事件。

11.开展设施安全排查。在全市民政服务机构中开展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存在遭受自然灾害侵蚀及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作出结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危旧房屋设施,及时采取修缮或停止使用等处理措施。

12.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问题。重点防范养老服务机构中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问题,要加强宣传引导,向老年人说明非法集资行为的危害性,介绍典型案例,提升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重点突出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要逐人进行相关问题线索的摸排和汇总,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入住对象的的合法权益。

13.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协调联动、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救援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民生工作要点第7篇

一、强化责任落实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相关会议要求和工作部署,深刻领会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性的认识,研究部署、监督落实全区民政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措施。

(二)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及“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不留盲区和死角。进一步压实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福利院、殡仪馆、万福公墓等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主体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中服务对象的请销假、安全出行等制度。完善民政服务机构特殊情况相关应急预案,推动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殡仪馆、社会福利机构建立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巡查和日常考评制度,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二)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局机关、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用电管理安全,消防通道、消防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管理,安全制度不落实等行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针对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专项检查,深化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深入推进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核办法,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与卫生检查。重点整治开设食堂的民政机构食品采购质量、储存方式、索要票据、留样制度等问题;指导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卫生制度、流行性疾病预防控制制度等。

(四)做好春节、清明节等特殊节日期间殡葬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制、节日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组织人员对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做到“三个必查”,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完成限时。组织人员宣传鲜花、丝带、寄语卡片等安全环保祭祀方式,做好群众解释、劝导工作,着力营造文明、有序的祭祀环境。

(五)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汛期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汛期应急预案,隐患排查、落实防汛度汛工作制度及措施。加强灾害应对演练,健全避让转移、抢险救援工作措施,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常态化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民政职责,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民政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努力实现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零感染”的目标。

三、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与信息报送

(一)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在局机关、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内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每年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积极参加“6?16”等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落实民政机构安全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各业务股室要适时组织行业安全生产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等专题培训,指导区内各民政服务机构对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三)加强民政服务机构信息报送工作。完善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按业务职责和工作流程督促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及时上报事故信息,指导做好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全区民政系统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工作结合。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业务职责范围领域内的日常安全工作。在开展业务工作督促指导的同时,要履行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定监管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两结合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