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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统计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03-01 04:42:16
乡村统计工作计划

乡村统计工作计划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二、建设原则

省级为主、地方配套;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满足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从*—2011年,用5年时间,建设123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10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基本建立起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适应,设施较齐全、专业素质较高、运转有效,初步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建设内容

一是以改善就医条件为目标,改扩建业务用房;二是以提高诊疗技术为目标,添置与更新设备。

五、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填平补齐,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20万元左右控制。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6000元控制。

《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另行印发。

六、投资规模

*—2011年,总投资12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与更新。按国家标准,投资3.6亿元,改扩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60万平方米;投资2.8亿元,添置和更新1230所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投资5亿元,改扩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100万平方米;投资0.6亿元,添置和更新10000个村卫生室诊疗设备。

七、经费来源

总投资12亿元,其中: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争取中央投资3.5亿元(含*年国家已下达国债资金1亿元);省、市、县三级政府分担8.5亿元,省级按80%比例承担6.8亿元,市、县财政按20%比例承担1.7亿元,省级5年应承担的资金按平均每年1.36亿元进行筹集,具体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统筹投资每年安排4000万元,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9600万元,市、县应承担的资金,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配套比例,由市、县财政安排落实。

八、分年计划安排

在分年度计划安排上,一是优先安排中心乡镇卫生院;二是优先安排乡、村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县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三是优先安排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县;四是优先安排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集中的乡、村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2009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300所,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2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30所。

村卫生室。*年试点建设1000所,*—2010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25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500所。

九、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制定建设规划。根据全省农村卫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省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制定的程序是:

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乡镇数,按照1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在已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标准进行填平补齐建设,由省将*—2011年建设规划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

村卫生室:按照1个建制村建设1所标准化的公益性村卫生室的总体考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再设卫生室(工作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结合各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村数、人口数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情况,将*—2011年计划建设控制数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2011年分年度建设计划,经所在市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统筹制定全省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项目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预算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市、区)卫生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对村卫生室进行统一设计,提供几套适应不同区域、地形和地质条件需要的标准图纸,供各县村卫生室选择;在项目建设上,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打捆分包招标,引入合格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降低建设费用,保证施工质量。

(三)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模式。政府投资新建的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政根据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适当予以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十、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在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县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市、县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编制上报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勘探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项目督查、资金使用、统计报表上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县(市、区)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并予以配合。乡、村负责建设用地划拨的落实和施工环境的保证。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启动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评估评价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统计报表上报以及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验收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以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管理,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

(三)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在建设用地、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建立项目公示与督查制度。

乡村统计工作计划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二、建设原则

省级为主、地方配套;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满足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从*—2011年,用5年时间,建设123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10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基本建立起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适应,设施较齐全、专业素质较高、运转有效,初步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建设内容

一是以改善就医条件为目标,改扩建业务用房;二是以提高诊疗技术为目标,添置与更新设备。

五、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填平补齐,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20万元左右控制。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6000元控制。

《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另行印发。

六、投资规模

*—2011年,总投资12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与更新。按国家标准,投资3.6亿元,改扩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60万平方米;投资2.8亿元,添置和更新1230所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投资5亿元,改扩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100万平方米;投资0.6亿元,添置和更新10000个村卫生室诊疗设备。

七、经费来源

总投资12亿元,其中: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争取中央投资3.5亿元(含2006年国家已下达国债资金1亿元);省、市、县三级政府分担8.5亿元,省级按80%比例承担6.8亿元,市、县财政按20%比例承担1.7亿元,省级5年应承担的资金按平均每年1.36亿元进行筹集,具体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统筹投资每年安排4000万元,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9600万元,市、县应承担的资金,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配套比例,由市、县财政安排落实。

八、分年计划安排

在分年度计划安排上,一是优先安排中心乡镇卫生院;二是优先安排乡、村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县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三是优先安排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县;四是优先安排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集中的乡、村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2009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300所,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2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30所。

村卫生室。*年试点建设1000所,*—2010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25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500所。

九、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制定建设规划。根据全省农村卫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省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制定的程序是:

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乡镇数,按照1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在已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标准进行填平补齐建设,由省将*—2011年建设规划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

村卫生室:按照1个建制村建设1所标准化的公益性村卫生室的总体考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再设卫生室(工作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结合各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村数、人口数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情况,将*—2011年计划建设控制数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2011年分年度建设计划,经所在市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统筹制定全省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项目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预算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市、区)卫生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对村卫生室进行统一设计,提供几套适应不同区域、地形和地质条件需要的标准图纸,供各县村卫生室选择;在项目建设上,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打捆分包招标,引入合格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降低建设费用,保证施工质量。

(三)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模式。政府投资新建的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政根据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适当予以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十、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在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县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市、县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编制上报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勘探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项目督查、资金使用、统计报表上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县(市、区)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并予以配合。乡、村负责建设用地划拨的落实和施工环境的保证。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启动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评估评价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统计报表上报以及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验收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以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管理,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

(三)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在建设用地、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建立项目公示与督查制度。

乡村统计工作计划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二、建设原则

省级为主、地方配套;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满足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从**7年到2011年,利用五年时间,建设改造135所乡镇卫生院和830个村室,使其达到标准化,基本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适应,设施较齐全,专业素质较高,运转有效,初步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建设内容

一是改善就医条件为目标,改扩建业务用房;二是以提高诊疗技术为目标,添置与更新设备。

五、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填平补齐,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每所平均20万元左右控制。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6000元控制。

六、投资规模及经费来源

**7年至2011年总投资1.175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与更新。按国家标准和《安徽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投资4000万元,改扩建设65900平方米,投资约3100万元,添置和更新135所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投资4150万元,改扩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83000平方米;投资500万元,添置和更新830个村卫生室诊疗设备。总投资1.17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1.015亿元左右,按《安徽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占总投资的20%,约需资金1600万元,市级财政对迎江、大观及宜秀区改造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适当给予补助,各县(市)区配套资金由本级财政解决。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各县(市)区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购置与更新。年度分配计划依据市下达的年度改造计划和配套比例,由各县(市)区财政安排落实。

七、分年计划安排

分年度计划安排上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优先安排中心乡镇卫生院;二是优先安排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集中的乡村卫生机构;三是优先安排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建设的乡村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7年计划安排建设32所,**8年计划安排建设31所,**9年计划安排建设33所,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2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9所。

村卫生室:**7年计划安排建设83所,选择试点1-2个县,**8年至2010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207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26所。

八、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制定建设规划。根据全市农村卫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市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制定的程序是:

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乡镇数,按照1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在已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标准进行填平补齐建设,由市将**7-2011年建设规划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

村卫生室:按照1个建制村建设1所标准化的公益性村卫生室的总体考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再设卫生室(工作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结合各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村数、人口数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情况,将**7-2011年计划建设控制数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7—2011年分年度建设计划,经市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审批。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

项目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预算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市)区卫生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对村卫生室进行统一设计,提供几套适应不同区域、地形和地质条件需要的标准图纸,供各县村卫生室选择;在项目建设上,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打捆分包招标,引入合格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降低建设费用,保证施工质量。

(三)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

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模式。政府投资的新建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政根据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适当予以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九、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在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市)区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县(市)区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编制上报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勘探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项目督查、资金使用、统计报表上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县(市)区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并予以配合。乡、村负责建设用地划拨的落实和施工环境的保证。

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启动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评估评价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统计表上报以及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验收工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以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级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管理,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

(三)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在建设用地、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建立项目公示与督查制度。

乡村统计工作计划第4篇

实习岗位:洋县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2009年7月15日

月小结:半个多月来,在乡计生办主任的带领下,我积极参加了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在全乡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这一项中心工作。主要成绩是:

1、在乡计生办主任的指导下,我运用excel的强大功能成功的完成了全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统计表的设制、统计数据收集、统计资料的分析和录入电子表册工作。改革了草庙乡过去靠手工做流动人口计生报表的落后现状。

2、撰写了流动人口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了县计生局,受到县计生局计统科的表扬。

3、下乡走访了3名从四川地震灾区务工回乡的流动人口,了解他们在灾区受的损失情况,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整理后书面向乡党委、政府做了汇报,为乡党委、政府策划捐赠活动提供了参考信息资料。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

1、对计划生育业务工作不熟悉,对全乡的基本情况也不熟悉,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了解和熟悉。

2、理论知识要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还需要不断的在具体工作中进行实践锻炼。

评价:杨桐同志在乡计生办统计员岗位上实践一来, 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思想健康,做人诚恳,做事认真,工作负责。指导老师:陈先锋     2009年7月31日

8月

实习岗位:洋县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2009年8月1日

月小结:

8月8日,举世注目的第二十九奥运会在我国举行。本月,乡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做好信访对象的稳控工作,维护全乡的治安稳定,为奥运会顺利平安召开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分给我的任务是协助乡计生办主任做好让访对象冯金娥的思想工作。冯金娥是草庙乡沙溪村九组村民,20多年前不愿做计划生育绝育手术,当时的工作组强行对其实施了绝育手。之后,冯金娥借故说自已做手术后身体病了为由多次赴京、赴省缠访。

在县计生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天天步行10多里山路下村进户与冯金娥座谈。由于我们态度诚恳,工作耐心,在多次做思想工作后,冯金娥被感动,答应每月由乡政府给其生活困难补助400元,她就不再上访,并同政府签订了协议书。

评价:

杨桐同志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态对待自已的实习岗位,工作中不仅能吃苦耐劳,而且能关心群众疾苦,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公仆形象。

指导老师:陈先锋    2009年8月31日

  9月

实习岗位:洋县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2009年9月1日

本月小结:

本月,乡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下村开展计生“三查”(查环、查孕、查病)。我作为到草庙乡计生办实习的一名学员被分到草庙乡洛家村协助村上组织全体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三查”工作。

洛家村有8个村民小组,265户,总人口1368人,有已婚育龄妇女181人,其中外出打工的121人,在家60人。乡上要求的在家的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全部要到村参加“三查”,外出打工的要每季度寄回“三查”证明。根据这一规定,我协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思敬同志根据乡上的工作要求,分析了村里过去“三查”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村上现在实际情况,制定了村、组干部及全体计生中心户长人人参加“三查”工作的奖罚制度,然后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建立了《洛家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全村的计生“三查”管理工作都要以这个章程规定办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做法得到实施的结果是全村计生三查率从过去的76%提升到了96%,增张了二十个百分点。

评价:杨桐同志不但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而且很有开拓创新精神。指导老师:陈先锋2009年9月30日

 

10月

实习岗位:洋县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2009年10月1日

本月小结:

本月分给我的工作任务是协助乡计生办统计干部做好全乡计划生育年报工作。通过本月工作主要有以下两点收获:

1、了解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时间期限不同于其它统计报表时限这一特点。一般报表的统计时限是公历自然时间为统计时限,但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年度期限是前一年的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

2、了解了计生统计报表的逻辑性要求非常强。人口与计生工作统计表册共有32份之多。要求每一个已婚育龄妇女的出生时间、身份证号码、领取结婚时间、怀孕时间、生育小孩时间、落实措施时间、年龄组归类等都不能登记错、更不能统计错。如果统计范围内有一个人的项目出了差错,育龄妇女管理系统(即wis系统)都无法生成新的报表出来。因此,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每一项日常登记表册都要正确无误才能保证统计报表工作的顺利进行。

评价:

杨桐同志善于研究和发现工作要点的特点值得鼓励。指导老师:陈先锋2009年10月31日

 

11月

实习岗位:洋县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2009年11月1日

本月小结:本月,分给我的任务是协助乡计生办主任完成年度计生统计分析报告。通过这项工作,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写出一份有价值的分析报告,真是不容易。面对一份份光是数字的报表,要从中理出它所反映的现状和问题,非熟悉专业人员是无法完成的。

二、要写出一份年度计生统计报表,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很多。比如先要统计计算出这个乡的出生人口数,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数、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死亡数及死亡率,落实各类节育避孕措施人数及节育措施及时率,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人数,零孩、一孩、二孩、多孩妇女人数,每一季度参加三查人数及三查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亨受国家奖扶人数,参加合作医疗人数,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数,放弃二孩生育指标人数,使用避孕药具人数,药具应用率和有效率,还要统计出参加计生“三查”妇女人数,计算三查率,宣传品发放数和进村入户率,独男户、独女户、双女育户,双女绝育户,参加计生保健人数,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另外还要登记统计出计划生育示范户,贫困户,帮扶户等等资料。共2页,当前第1页1

评价:杨桐同志在实习岗位上做到了干一行钻研一行的敬业精神值得学习和发扬。指导老师:陈先锋2009年11月30日

 

 

12月

实习岗位:洋县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2009年12月1日

本月小结:

本月的工作是协助乡计生办主作完成了三个计生工作总结:

一、完成了草庙乡计生办工作总结;

二、完成了草庙乡计生协会工作总结;

三、完成了草庙乡计生服务站工作总结。

同时,通过运用word系统写这些较大的总结材料,使我进一步实践了word系统在办公实践中的强大优点,比如反复修改文稿的便捷,满足多样排版的需求,等等。

 

评价:

杨桐同志能坚守实习岗位,谦虚勤奋,知难而进,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业务。

指导老师:陈先锋

2009年12月31日

 

1月

实习岗位:洋县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2009年1月1日

本月小结:

本月的工作任务是协助乡计生办主任拟定2009年度计生工作表彰方案,制定2009年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起抄了草庙乡党委、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方案及实施细则;

二、草拟了草庙乡党委、政府关于加强2009年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三、草拟了草庙乡党委、政府关于继续做好计生奖扶摸底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草拟了草庙乡计生办关于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乡计生办再购置两台电脑用于建立全员人口电子信息库的报告;

五、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巩固全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先进乡镇称号的工作思路;

六、提出了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巩固全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乡镇称号,创建省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乡镇的工作思路。

指导老师:杨桐同志在工作岗位上勤观察,勤思考,勤记录,勤奋上进,很快从一个“外行”变成了“内行”,值得其他计生干部学习。指导老师:陈先锋2009年1月31日

毕业实习总结

根据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要求,自已在陕西省洋县草庙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实习,在乡计生办主任的指导下,经过在乡镇计划生育干部岗位7个月的实习工作,使自己所学理论第一次真正联系到实际运用当中。这一个环节,不仅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结构和人生阅历,还培养了自己树立良好的职业素质与团队合作的精神。通过实习实践,为提高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为将来就业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回顾这一段实习实践活动,主要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主动争取领导是做好工作的关键。

在实践中我体会到,做好各项行政工作的前提条件是要争取领导的大力支持,否则工作就很难开展。从2009年7月15日进入到洋县草庙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践工作以来,我把交给自己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及自己的措施想法首先向领导做好汇报,在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工作就比较顺利。所以,我认为主动争取领导是做好工作的关键。

二、树立良好的思想观念是指导实践的重要前提。

实习实践中,我树立了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用最低的心态,最高的目标,最诚实的心态,最勤奋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每一次领导交给我的任务。不管是计划生育工作岗位上的事还是乡政府其它工作岗位上的工作,只要能挤出时间,我都愿意认真的去落实。通过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我接触到了很多自己专业理论上学习不到的知识。比如行政礼仪接待,乡镇人事管理、妇科知识、民政救济、社会治安、财政管理、土地管理、文教卫生管理、新农村建设、公路交通管理,乡镇人武工作,乡镇纪检工作,乡镇党建,乡镇林业站工作等等。在有限的实习时间内能接触到这些工作内容主要是自己树立了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从而抓住了每一个实习了解的机遇。

三、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是做好实习实践的保证。

参加实习实践的这几个月里,自已能严格遵守乡政府的纪律制度,上班期间从没有发生过迟到早退现象。对于乡领导安排的每一项工作都按照国家的规定程序办理,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时,没有接受过任何群众的礼物,为公排忧解难时,没有向领导提出任何额外要求,在领导和群众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四、加强横向学习,扩宽了专业知识面。

在计划生育生育工作岗位上实习实践,不仅能运用到word  excel  powerpoin  frontpage 等等电子政务方面的基本工具以及复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还学习了育龄妇女管理软件系统 (wis)、全员人口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及流动人口管理集成工作平台系统(padis.net.cn)。同时还要学习了解了许多计划生育工作专业知识。这些知识的了解都是自己加强横向学习的结果。

五、加强学习实践,提高自身素质。

通过7个月的实践,这不仅是自已所学理论在实践中得到了检验,更重要的是它对丰富自身阅历、提高自身素质起到了十分重的作用。

通过实习实践,我感受到要应对社会方方面面的需求,仅靠自已所学到的专业化知识那确实远远不够。特别是要适应发展社会的需求,必须树立终生学习和实践的理念,真正做到活到老,学到老。要不断的加强学习实践,从而提高自身素质。

学生签名:

                        2009年1月31日

乡村统计工作计划第5篇

今年新建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健全县、乡、村、组四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为了确保该方案的有效实施, 新建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的“县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做到了三个到位。

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到位

要求全县各乡镇要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及该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需要,县、乡、村(社区)、组四级均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相应人员。

2012年11月县编办已下发《关于成立新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的批复》,定为县人口计生委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6人;现已向全县同类机构中选调3人,同时,已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计划拟向全社会招聘3人。乡(镇)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站,站长由乡镇计生办主任兼任,信息员由现任统计人员担任,新聘任信息员月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500元。村、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员分别由村(居)计生专干和村小组长兼任,村(居)计生专干按《新建县村(居)计生专干星级管理办法》要求已全部配备到位。

办公设施和资金投入到位

一是设备投入。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基本办公设备由县、乡、村三级共同解决。二是待遇要求。县、乡、村三级信息人员工资待遇全额财政拨款,其中村专干工资每月400元,年度星级工资为一星级800元、二星级1200元、三星级1600元;村小组信息员每月予以60元的工作补助,由各乡镇在事业经费中解决。三是办公场所。县、乡、村(社区)三级网络建设所需办公用房按县级不少于30㎡,乡级不少于20㎡,村级(社区)不少于15㎡配置到位。

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职责主要是传达省、市人口计生委信息中心文件精神、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时了解各项人口计生指标完成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组织对全县乡镇人口信息质量核查,PIS系统查询语句和人口计生网络维护与开发,每月召开1次乡镇信息员例会。

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站职责主要是收集村信息员上报的人口基础信息变动情况,并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及时录入全员人口系统,汇总分析本乡镇人口计生信息,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指导村、组信息员开展人口信息摸底、登记、核查,做好相关全员信息逻辑错误修正工作,每月召开1次村信息员例会。

村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员职责主要是做好人口基础信息的收集、采集和核查工作,每月上报人口基础信息变动情况到乡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站。准确开具相关人口计生证明,做好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服务,及时填写帐、表、卡、册。村小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员职责主要是了解、采集辖区育龄妇女怀孕、生育、节育、流动等情况,配合村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员做好人口基础信息的采集、核查和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服务工作。

乡村统计工作计划第6篇

20xx年7月

实习岗位:洋县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20xx年7月15日

月小结:半个多月来,在乡计生办主任的带领下,我积极参加了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在全乡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这一项中心工作。主要成绩是:

1、在乡计生办主任的指导下,我运用EXCEL的强大功能成功的完成了全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统计表的设制、统计数据收集、统计资料的分析和录入电子表册工作。改革了草庙乡过去靠手工做流动人口计生报表的落后现状。

2、撰写了流动人口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了县计生局,受到县计生局计统科的表扬。

3、下乡走访了3名从四川地震灾区务工回乡的流动人口,了解他们在灾区受的损失情况,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整理后书面向乡党委、政府做了汇报,为乡党委、政府策划捐赠活动提供了参考信息资料。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

1、对计划生育业务工作不熟悉,对全乡的基本情况也不熟悉,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了解和熟悉。

2、理论知识要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还需要不断的在具体工作中进行实践锻炼。

评价:杨桐同志在乡计生办统计员岗位上实践一来, 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思想健康,做人诚恳,做事认真,工作负责。

8月

实习岗位:洋县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20xx年8月1日

月小结:

8月8日,举世注目的第二十九奥运会在我国举行。本月,乡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做好信访对象的稳控工作,维护全乡的治安稳定,为奥运会顺利平安召开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分给我的任务是协助乡计生办主任做好让访对象冯金娥的思想工作。冯金娥是草庙乡沙溪村九组村民,20多年前不愿做计划生育绝育手术,当时的工作组强行对其实施了绝育手。之后,冯金娥借故说自已做手术后身体病了为由多次赴京、赴省缠访。

在县计生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天天步行10多里山路下村进户与冯金娥座谈。由于我们态度诚恳,工作耐心,在多次做思想工作后,冯金娥被感动,答应每月由乡政府给其生活困难补助400元,她就不再上访,并同政府签订了协议书。

评价:

杨桐同志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态对待自已的实习岗位,工作中不仅能吃苦耐劳,而且能关心群众疾苦,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公仆形象。

指导老师:陈先锋 20xx年8月31日

9月

实习岗位:洋县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20xx年9月1日

本月小结:

本月,乡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下村开展计生“三查”(查环、查孕、查病)。我作为到草庙乡计生办实习的一名学员被分到草庙乡洛家村协助村上组织全体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三查”工作。

洛家村有8个村民小组,265户,总人口1368人,有已婚育龄妇女181人,其中外出打工的121人,在家60人。乡上要求的在家的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全部要到村参加“三查”,外出打工的要每季度寄回“三查”证明。根据这一规定,我协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思敬同志根据乡上的工作要求,分析了村里过去 “三查”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村上现在实际情况,制定了村、组干部及全体计生中心户长人人参加“三查”工作的奖罚制度,然后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建立了《洛家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全村的计生“三查”管理工作都要以这个章程规定办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做法得到实施的结果是全村计生三查率从过去的76%提升到了96%,增张了二十个百分点。

评价:杨桐同志不但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而且很有开拓创新精神。

10月

实习岗位:洋县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20xx年10月1日

本月小结:

本月分给我的工作任务是协助乡计生办统计干部做好全乡计划生育年报工作。通过本月工作主要有以下两点收获:

1、了解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时间期限不同于其它统计报表时限这一特点。一般报表的统计时限是公历自然时间为统计时限,但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年度期限是前一年的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

2、了解了计生统计报表的逻辑性要求非常强。人口与计生工作统计表册共有32份之多。要求每一个已婚育龄妇女的出生时间、身份证号码、领取结婚时间、怀孕时间、生育小孩时间、落实措施时间、年龄组归类等都不能登记错、更不能统计错。如果统计范围内有一个人的项目出了差错,育龄妇女管理系统(即wis系统)都无法生成新的报表出来。因此,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每一项日常登记表册都要正确无误才能保证统计报表工作的顺利进行。

评价:

杨桐同志善于研究和发现工作要点的特点值得鼓励。

11月

实习岗位:洋县草庙乡计划生育工作岗位 20xx年11月1日

本月小结:本月,分给我的任务是协助乡计生办主任完成年度计生统计分析报告。通过这项工作,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乡村统计工作计划第7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粤人口计育〔2006〕1号),规范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形成县领导、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人人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镇(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镇(乡)党政一把手是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镇(乡)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第三条镇(乡)要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乡)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是:

(一)全面负责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负责本镇(乡)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实施、检查和考核,逐月研究、下达所属各村(居)、各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并把任务落实到每位干部,逐月检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四)大力开展“两无”活动,根据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力争做到本镇(乡)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并领导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开展好无政策外出生活动;

(五)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的要求,抓好镇(乡)、村委会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宣传教育阵地和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机构、经费、场地、设备、人员、待遇和制度等方面的落实;

(六)按规定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指导辖区内各村制订《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督促各村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八)把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和扶贫物资结合起来,与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九)协调妇联、卫生和公安等单位,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溺婴、弃婴、虚报新生婴儿性别等的人和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第四条镇(乡)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为同级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镇(乡)人口计生办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在镇(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

(二)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政策法规、统计、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指导所辖各村(居)委会制订好《村(居)民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做好对所辖各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所辖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和人口计生宣传员的专门业务培训。

第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和有关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建立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

(二)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人口计生办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核实通报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兑现奖罚,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布置当月人口计生工作。

第七条镇(乡)党委、政府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业务培训。

第八条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要按照省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道德规范》的要求,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是镇(乡)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运行机制。通过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位,动态管理,奖惩分明,全面提高镇(乡)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与服务水平。

第十条镇(乡)党委、政府要出台本镇(乡)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制定镇(乡)干部月度(或季度)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并由镇(乡)党政一把手与驻村(居)的镇(乡)干部以及村干部签订责任书。

第十一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利用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或统计资料,为党委、政府提供每月各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清单,制订镇(乡)干部逐月(或逐季)责任书,协助督促责任书的落实,并将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镇(乡)党政一把手。

第十二条驻村(居)的镇(乡)干部和村(居)干部应按月(或按季)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镇(乡)党委、政府应逐月检查镇干部、村干部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预警制度,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干部给予提醒注意;将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公务员(或职工)年终考核是否合格挂钩,与浮动工资或奖金挂钩,与评先选优及晋升等挂钩,奖勤罚懒。

三、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协助做好人口计生行政诉讼、复议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

第十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发放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和二孩生育的审批、登记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对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群众,在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决定书》前,应先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告知书》;对需要举行听证的申请人,要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通知书》。

第十六条做好《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负责审核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资格;

(二)分类登记,建立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已确认资格的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签发《发放证》,建立相关的信息档案;

(三)负责及时审核村委会填报的《变更登记表》及有关证明,并将审核后新增的奖励对象名单和退出奖励人群的名单及相关资料,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部门;

(四)为杜绝出现奖励对象情况变更或死亡后其他人冒领奖励金,每半年与奖励对象见面一次,核实情况;

(五)建立《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填报制度,《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为半年报表,年中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3月31日情况,年终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9月30日的情况,镇(乡)人口计生办上报半年报表和年终报表的时间分别为4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

第十七条镇(乡)党委、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实行“节育奖”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出台政策给予优惠。镇(乡)党委、政府要保障实行“节育奖”制度资金的投入。

第十八条建立处理和举报受理制度。

(一)建立人口计生首问责任制,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在镇(乡)政府所在地和各村设立人口计生举报箱或热线电话;

(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群众给予奖励;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严禁将举报情况和举报人的信息泄露给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五)在接到举报的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认真落实《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完善工作制度,协助县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条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做到“三有四同”(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

(二)按常住人口基数(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拨付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管理经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定期组织流入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查环查孕查病,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户籍地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的咨询服务;

(二)为流出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节育措施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适时提供随访服务;

(四)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五)根据本地实际,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六)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育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节育、流向等动态信息,建立和及时更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数据;

(二)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督促流动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应查环查孕对象每年不少于3次孕情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和将有关变动信息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应用系统;

(三)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变动信息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工作中;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和统计评估考核;

(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六)指导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七)接受委托协助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计划生育行政法规的流动人口实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的各单位综合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

第二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一)镇(乡)有线广播、有线电视要设立经常性的人口计生栏目;

(二)结合民间文化体育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婚育新风、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知识;

(四)建立大联合的宣传格局,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二十七条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教育。

(一)镇(乡)应建立婚育学校,并配备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基本设备;

(二)婚育学校要办好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更年期等学习班;

(三)婚育学校应加强师资培训,利用上课、座谈、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四)综合利用婚育学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五)协助镇(乡)内各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

(六)协助镇(乡)党校开设人口理论课程,定期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人口理论教育。

第二十八条指导各村建好用好人口计生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在本镇(乡)范围内的道路两旁、农贸市场等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规范、简洁、通俗、有针对性。

六、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镇(乡)计划生育服务所是隶属镇(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公益型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服务所应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备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形象规范》统一标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十条服务所须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申报并领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批准范围内执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凡是开展手术的人员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护理、检验等技术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操作,保证手术质量。未经发证机关批准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严禁超范围服务。严禁将服务所承包给外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中心镇服务所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承担本镇以及周边不施行避孕节育手术乡镇的计划生育和临床服务。普通乡镇服务所则只施行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临床服务,也可只负责宣传、咨询、培训和药具发放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服务所应根据镇(乡)常住人口数量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并落实有关人员的编制和报酬。

第三十三条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男女结扎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三)在县级服务站的指导或医疗保健机构的协助下,每2年至少应为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第三十四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动员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三十五条及时供应避孕药具,做到品种齐全,库存合理,无断档脱供和过期积压现象。避孕药具管理,帐、物、卡相符,按品种分类存放。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术后及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制度。

第三十七条按规定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回访、咨询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的社会调查、咨询、回访及管理工作。

七、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办法》,落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依照广东省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真实反映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

第三十九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配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并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经培训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四十条建立动态生育管理制度。每年9月镇(乡)人口计生办要根据《信息系统》生成的下一统计年度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督促村(居)委会上门核对,查漏补缺。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出生预测名单,形成本镇(乡)的下一统计年度生育计划草案,并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备案。

第四十一条建立属地化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及时采集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变更情况,并按时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二条建立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将《信息系统》生成的月报表于次月6日前、半年报表于每年4月13日前、年报表于每年10月13日前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所有上报的统计报表均应经镇(乡)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办主任、统计员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办公章;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和情况,每月向上级提交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十三条建立统计例会制度。

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定期召开各村(居)委会人口计生委主任、计生专(兼)职人员和镇(乡)统计员、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的统计例会。汇总统计数据,通报、交流有关工作情况,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第四十四条建立信息质量检查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对各村(居)委会的变更信息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村(居)委会或派人入户核实,核实后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变更保存;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定期对信息质量进行自查,并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质量检查、考评工作。

第四十五条建立统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统计报表及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奖励对象等登记册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

(一)半(全)年报表应保管10年以上,月报表、各种登记册及其它资料应保管5年以上,保管过期后应集中统一销毁;

(二)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三)镇(乡)人口计生办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八、计划生育协会

第四十六条镇(乡)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镇(乡)计生协会是协助镇(乡)党委、政府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镇(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第四十七条镇(乡)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活动。

(一)积极创办不同形式的“三结合”实体,带领群众开展“少生快富”活动,配合镇(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二)建立和健全协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服务等活动,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三)指导村级协会开展好各项工作。

九、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范各项规定的执行与落实情况,是平时检查及年终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检查、考核的指标、标准参考本规范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