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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利益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9-04 02:27:10
海外利益论文

海外利益论文第1篇

在各国利益分布日益全球化的条件下,如何保障一国利益在国际竞争中生存并不断发展,是大国所面临的紧迫任务。

30年来,中国快速发展并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使得中国的国家利益迅速跨越了地域限制。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经济与世界相互依赖的程度越来越高,取得了重大成就,但经济结构上也存在着明显问题。表现在“发展所需资源和产品所需市场”两头均在外,这使得中国经济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凸显,中国国家利益的实现也越来越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制约,因此维护海外利益成为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方面,中国经济在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不断增大的同时,对世界经济的拉动作用也大幅增强。1978年,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率为2.3%,到2007年,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率已上升到19.2%,超过世界所有国家。比美国高3.5个百分点,比欧元区高6.3个百分点,比日本高11.7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发生在中国人身上的海外安全事件明显上升,海外投资与对外贸易活动等遭遇各种阻力,海上运输安全威胁不断加大。2011年初,中东北非局势动荡,其中利比亚局势最为紧张。中国在利比亚有大量公民,为了维护公民的安全,中国政府共撤回35860名中国公民。

综上所述,如何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议题。而中国学术界对海外利益进行讨论的时间并不长,是伴随着中国在海外的利益受到越来越多挑战的过程慢慢兴起的。

中国海外利益研究路径

中国海外利益是在中国崛起及自身利益拓展过程中出现的,国家利益概念是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逻辑起点。中国国家利益的概念在1980年以前的意识形态色彩浓重,学术界鲜有研究成果。

冷战结束以后,国家利益研究逐步成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界探讨的重点。随着全球性共同利益增多和国际合作增强,国家利益的相容性进一步得以发展。1990年代后期以来,国家利益研究逐渐成为热点。1999年-2003年是中国国家利益研究的高峰,学者们主要关注点有国家利益的维护与拓展,也有国家利益的战略研究和文化层面的探索。

随着对国家利益理论研究的深化,加之现实的发展,使中国学者逐渐认识到了中国国家利益海外部分不断拓展的态势,对中国海外利益问题的关注与研究逐渐增多。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海外利益逐步纳入到学者们的研究视野,2004年、2005年集中出现了一些关于海外利益的论述,对海外利益的概念和中国海外利益的范畴进行了初步界定,但是并没有达成共识。中国学者很早就认识到国家利益的范围变化不受国土疆域限制,但学术界关于海外利益的论述,缺乏对海外利益各分支领域的深度分析,同时也缺乏对中国海外利益分布现状的描述,以及维护海外利益手段的总结。随着中国国家利益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扩展,深化对中国海外利益的认识,进一步分析中国国家利益的层次和内涵,对于拓展国家利益至关重要。关于中国海外利益的研究成果,散见于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国际金融、资源能源进口、国际制度能力等相关论述中。总体而言,将中国海外利益作为分析核心的文献非常有限,缺乏定量评估,整体战略设计亦极少著述。

中国海外利益研究文献评述

国内关于海外利益研究的成果并不是很多,目前对海外利益的研究大都是以评论文章或学术文章的形式出现。

国内学术界目前对于海外利益的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通过整理可以发现,目前学术界对中国海外利益的概念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海外利益是国家利益突破国土界限而形成的,是境外的国家利益,区分为海外政治利益、海外经济利益、海外安全利益和海外文化利益等;另一种观点认为,海外利益不同于国家利益,国家利益仅仅是国家层面的利益,而海外利益包括非国家行为体所持有的局部利益,海外利益这一概念的范畴要比国家利益中的海外部分宽广。

在对海外利益以及中国海外利益进行分析时,每个学者都有自己独特的切入点和思考方式。

陈志武在《审视中国的海外利益》一文中指出:“我们以往关于英国海外扩张的历史几乎全是从其受害者的角度来讲的……今天中国也面对如何到海外拓展、到海外开发市场以及到海外找资源的问题,面对当年英国和后来美国、日本所面对的同样的挑战,因此我们有必要换个角度来看那些世界历史,要从海外贸易、跨国公司的经营的角度来研究理解他们当时是怎么做的,以及为什么那样做,这样才可能更有建设性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在霸权主义为人诟病的新形势下,陈志武认为中国政府需要在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下面对四大问题:首先,尽可能地维护并扩展海外投资利益;第二,保护中国在海外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第三,利用好现有国际贸易秩序来保证中国企业的资源供应;第四,中国商品的国际市场拓展。

政府在思考如何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的时候,应该先明确中国海外利益的定义。门洪华与钟飞腾则在《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历程、现状与前瞻》一文中,对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历程和现状进行了一个分析,梳理了海外利益概念的嬗变历程,并对国内外学者关于海外利益研究的状况进行了梳理和介绍,提出了未来研究海外利益应重点关注的五大议题,构筑了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战略框架,为今后的海外利益研究指明了方向。五大议题分别为:一、国家利益观念的变革;二、英美日维护与拓展海外利益的历史经验;三、中美日海外利益结构的比较分析;四、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定量研究;五、中国海外利益维护与拓展的战略框架。

苏长和《论中国的海外利益》一文,从国际合约的角度对中国海外利益进行了定义,阐述了海外利益当前面临的威胁以及保护的途径,并探讨了国际制度建设和国家能力建设在中国海外利益维护中的意义。

陈伟恕的《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总体视野,文章认为,中国海外利益与国家海外利益不同,因前者包括国家层面、法人层面和个人层面的利益之分,所以比后者具有更宽的范畴。文章还对如何处理中国海外利益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方法建议。

此外,还有3篇文章从不同角度对海外利益进行了分析。一是汪段永的《海外利益实现与保护的国家差异》,文章经过对国外官方文件、智库报告的分析,得出了不同类型国家海外利益界定的层级差异。文章指出,国家实力、国际化程度和对国际事务参与的深度和广度的级差影响着各国对自身国家利益、国际定位的认识。这类分析有助于国家准确找到自己的国际定位并确立自己的国家利益,通过实施与其国际地位相符合的手段来维护其海外利益,乃至国家利益。

二是甄炳禧的《新形势下如何保护国家海外利益――西方国家保护海外利益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一文,作者通过对美国保护海外利益所用手段及措施的研究,为中国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现实参考。

三是笔者的《中美两国海外利益对比分析及启示》,文章把海外利益区分为海外基础利益和海外战略利益,并从中美两国海外利益的结构、内容、分布以及维护手段上进行了对比分析,从而对看清中国海外利益维护与拓展的不足。

同时,在硕博毕业论文中也有3篇关注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论文。暨南大学张志的博士论文《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海外利益的保护与拓展研究》,该文主要关注了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的内容和面临的风险,同时指出海外能源利益与中国能源安全密切相关,文中提出了从油源、油路、油价三个着眼点保护和拓展中国海外能源利益。

外交学院白云的硕士论文《当代中国海外利益拓展及维护初探》,文章对当前中国海外利益的现状进行了现实评估,对建国后中国拓展及维护海外利益的历程进行了回顾与审视,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中国拓展及维护海外利益的几点战略建议。

复旦大学武丽丽的《中国海外利益的发展、威胁及其保护》,文章从正反两个方面梳理了中国海外利益目前的基本情况,一方面总结概括了中国海外利益的主要内容以及发展成果;另一方面则指出了中国海外利益目前面临的主要威胁。

目前国内还少有对海外利益进行研究的专著,仅有一本是由汪段永、苏长和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海外利益研究年度报告(2008-2009)》。该书以2008年-2009年中国海外利益的状况为研究内容,从海外利益保护的基本界定、核心内容、多边机制和国际责任、国家形象与文化传播等方面进行了描述和分析。

国外的中国海外利益研究

国外学者对中国海外利益的关注度,随着中国经济规模不断增长、对国际社会影响越来越大而与日俱增。学者们研究中国的视角逐步从地区、双边关系进展到全球格局层面,对中国海外利益的关注尤其是中国海外投资的关注渐渐浮出水面。2006年以后,国外学者关于中国海外利益的研究渐增。他们对中国经济崛起如何影响世界比较关注,对中国海外利益的研究刚刚起步,研究重心主要放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金融合作、能源资源供应、国际制度能力等方面。

在对外贸易领域,国外关心中国对其他国家的影响;由于中国对外投资触及了许多国家在亚非拉的既得利益,国外关注中国对外投资流向及其对东道国的影响,进而把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变化作为分析核心,提出中国实行“新殖民主义”的论调;过去西方国家海外开拓的核心在于原材料供应,因此中国能源资源供应迅速成为西方学者关注的重心,他们全面讨论中国能源、资源需求如何重组世界经济关系,并在此领域杜撰了“中国”的新版本;中国参与国际制度的能力早就是西方学者的关注点,国外研究在中国参与东亚地区的制度建设上着墨颇多。

纵观目前研究的现状,国内国外对中国海外利益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海外利益的概念界定,主要关注中国与海外利益相关的某个方面,事实性较强,数据性分析充分,但综合性不足,整体研究仍需进一步加强。

海外利益论文第2篇

关键词 中国海外利益 总体视野 研究要旨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9)02-0008.13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持续深化,中国海外利益的规模、范围和影响力越来越大,不仅对于中国的内部(境内)利益有着举足轻重的直接关联,而且对于全球各国的利益及其同中国利益之间的互动也有着日趋显著的影响。中国海外利益问题研究的重要性也随之日渐凸显出来。

中国海外利益问题,涉及十分广泛的专门领域,涉及社会各个层面,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开放系统问题。它又具有极强的实践性,问题导向和危机激发是其特征。因此,从实践的角度出发讨论问题较之纯粹地从理论出发更有意义。

中国海外利益又可称作中国境外利益,是指在有效的中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域存在的中国利益,即以边境和海关为界而划分的,它的对应物是中国境内利益或日中国内部利益。

中国海外利益狭义的基础性概念,是指中国机构和公民在海外的生命、财产和活动的安全,其中财产是指他们在海内外所持有的外币和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更广义的理解,还包括在境外所有与中国政府、法人和公民发生利益关系的有效协议与合约,在境外所有中国官方和民间所应公平获得的尊严、名誉和形象。

海外利益同国家利益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国家利益包括国家境内利益和国家海外利益两个部分。但中国海外利益同国家海外利益也还有些许差别,后者是从国家层面即中央政府视角所关注的关系到国家总体利益方面的具体利益,前者则不限于此,还包含了从社会各个层面即官方和民间、机构和个人各种视角所关注的各种局部利益方面的问题。这样,在海外利益中又有国家层面、法人层面和个人层面的利益之分,也因此,海外利益比国家利益中的海外部分有更宽的范畴。

本文力图抓住中国海外利益所具有的普遍性、综合性的状态特征,站在国家大战略的高度,以一种总体性视野,来对中国海外利益问题中具有最大战略意义的部分进行初步探讨。

中国海外利益由来已久,但其成为世人瞩目的问题,还是近三十年来变迁的结果。中国持续的改革开放和高速增长,从以下五个途径,使中国海外利益急剧膨胀起来:

1 贸易顺差和资本输入使中国的外汇储备居世界之首,使中国掌握了对外购买资产和资源的巨大资本。2 进出口贸易大规模扩张使中国在海外拥有具备合约法律效力的巨大商品市场和原料基地。3 外国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使中国制造业直接被纳入国际分工序列。4 近年对外投资的迅速增长使中国在海外拥有的企业股份和合同项目显著增多,这些直接权益对于中国的海外资产增值和国内利税增长关系重大。5 出入境限制的放宽,使中国公民因公务、商务、探亲、求学、旅游、移民而出境短期或长期居留的人次急速增长,海外中国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已经遍布全世界。

中国海外利益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地在取得利益、保护利益和调整利益三者之间互动演进的动态过程。没有有目的地、有计划地取得海外利益的持久努力,单谈保护利益是消极的、无意义的;没有积极有效的保护,已取得的利益就会丧失,取得利益的行为也就毫无意义;而究竟哪些利益值得采用什么方法、手段去争取和保护,哪些利益在特定条件下需要或可以放弃,则必须经过适当的调整予以解决。

针对上述三种行为,重点研究的应是:哪些既得海外利益需要优先保护和发展,怎样保护和发展;哪些潜在的海外利益和期望中的海外利益需要在一定的保护条件下去争取以及怎样争取和保护;在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下,对某些特定利益的取得和保护需要调整以及怎样调整。

面对众多且复杂的中国海外利益的具体问题,应考察其分布状态并进行鉴别排序。

分布状态是分析其结构特征,可从业态、域态、时态和主态四个方面去考察。业态是指海外利益在特殊的专业或职业等社会职能部门体现的状态。如能源方面的利益、制造业方面的利益、海外承包工程方面的利益、外交方面的利益和军事方面的利益等等。域态是指海外利益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体现的状态。如在美国的利益、在俄罗斯的利益、在苏丹的利益等等。时态是指海外利益在不同时势下所处的状态。如在某国内乱、政府时的利益、在金融危机中的利益、在军事冲突或战争中的利益和在经济增长时的利益等等。主态是指海外利益的直接拥有者(或主要受益者),即法律上的权益主体的分布状态。如中央政府的利益、控股或参股企业的利益、公民私人的利益等等。对这四种时空状态的个别分析和综合研究,不仅对于把握海外利益具体状态的客观情况是必要的,而且有助于提出相应适当的管理机制和处理手段。

鉴别排序则是确定海外利益轻重缓急的必要程序和方法。鉴别的原则主要有六条:1 重要性原则,即海外利益对于境内利益的正面作用的大小,从而确定其在整个中国总体利益中的不同位置;2 紧迫性原则,即海外利益自身需要处置的时机紧迫性,以及它对境内利益产生影响的时机紧迫性;3 影响力原则,即海外利益对所在地国家和地区所发挥的作用力大小;4 控制力原则,即我国国内对海外利益的可控性程度,亦即中国在不同层面和不同方式上具有多少控制能力;5 收益与成本比较原则,即海外利益的实际效益和效用,以及它对全局产生的影响所隐含的效益与效用,同为了取得和保护这种海外利益所需花费的成本和各种代价的比较;6 风险度原则,即海外利益在取得、保护和调整时所承担风险的可承受性和可容忍度。

上述原则,提供了对海外利益进行全面权衡并考虑采取行动措施时的分析视角,其不只是单一方面的量与质的评价问题,更重要的是在诸要素合力中的综合判断。

在中国谋求“和平发展”的时代方略之下,我们不必统统简单化地将它视为你输我赢的弈赛和刀光剑影的战争。双赢共存和竞争合作才是我们的主流诉求;不过,冲突与对抗也将是难以避免的,这也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做好防备。

中国海外利益博弈和竞合的对手,首先是其它国家和地区,其次也有国内在某种特殊条件下坚持持有与国家整体利益相背的局部利益的专业部门、地方政府、各种法人和个人。

利益博弈和竞争合作有几种基本状态,是需要加以深化研究的。

1 利益共存与互生。对于同对手利益能够共存或互生的我方海外利益,一般是应当取得、保护和发展的;但要注意共存与互生的前提和边界条件,要注意对方以外的各方对我方的海外利益持什么态度以及会做出怎样的反应;还不能忽略的是,需要权衡一下这种海外利益对对手

的重要性和对我方的重要性,审时度势地把握这种利益关系。

2 利益牵制与交换。我方海外利益一旦形成,往往就会对对方产生一种约束性的牵制;对方为避免被动,会竭力找寻对我方利益的某种牵制。这种相互牵制,有的是对称性的,有的是非对称性的。于是,就需要在讨价还价中达成某些交换或交易,以抵消这种牵制所产生的消极后果。

3 利益协调与平衡。任何海外利益的形成,总会在关联双方或多方之间产生一种既相统一又相矛盾的局面,无论公平与否,无论利弊多寡,若要在和平稳定的状态下解决问题,关联各方之间必须进行协调,通过沟通和协商,寻求平衡各方利益的途径。

4 利益反制与减荷。哪怕是最符合目的意图的海外利益,也会对本土国内产生一定的“反制效果”,即制约其国内利益的消极效果,从而增加一国为维护其海外利益所承受的负担。当影响国内利益的负荷达到一定程度时,为了减荷,就必须调整其海外利益。

5 利益冲突与对抗。在某种时段里,在某个环节上,在某些关联方之间,我方海外利益与对方之间本属平常的摩擦与矛盾,有可能被激化成不可调和的冲突。有些酿成一定程度和一定形式的对抗,这也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做好充分的对抗准备,力求以最少的代价、最小的后遗症并以最快的速度在对抗中获胜。

6 利益避让与转移。在利益摩擦的交涉,甚至利益冲突的抗争中,我方不可能时时处处都处于强势的地位。有时候即使我方理直气壮,但也无奈实力不济,挡不住蛮横对方对我方利益的侵害,适当地甚至高姿态地作些利益避让是必要的;有时候可以一方面在此地放弃一些既得利益,另一方面在彼处或明或暗地趁机获取新的利益,实现利益的转移。

7 利益先发与利益后掣。各国对各自垂涎的海外利益总是争先恐后的。由于历史和现状在实力差异上的原因,有先有后,有多有少,有的持续不绝,有的难以为继。在利益上的先发行动和后掣行动,各有利弊长短。先发者要警惕被后起者看出破绽,乘虚而入;后掣者要当心不被先居者抗拒封堵,不走老路弯路,力争跨上新的制高点。

前文分析了海外利益的结构分布、鉴别排序和博弈状态,以下讨论服务国家海外利益的手段。粗略划分,有三类20项,即:

一是经济类,有贸易、金融、投资、技术转让、管理、劳务、旅游、税收八项;二是政治类,有法律、外交、军事(含军火贸易)、移民、官方国际组织、非政府民间组织六项;三是文化类,有媒体、教育、文学艺术、卫生、科学研究与技术发明、社会科学研究六项。

中国在取得、保护和调整海外利益中,已经分别在应用上述各项工具,但从目前态势和发展需求来看,下述几种工具运用还须努力加强:

1 金融。中国的贸易和移民已遍布全世界,但中国银行业的海外布局大大脱节。主要的几家国有控股的大银行应努力到中国海外利益集中所在地去开设各自的分行,…并有序地推进人民币结算业务。利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中国应当积极参与建立新的世界金融体系的国际努力,并争取一定的制度性话语权。

2 投资。鼓励“走出去”、对外投资是必要的,但投资必须审慎地、有选择地进行。重点要支持已在国内市场证明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确实在科技和管理上具备核心竞争能力的制造业企业对外投资;支持保障一定的能源与原材料供应、一定的销售市场和物流通道的对外投资;支持与上述利益相关的海外基础设施投资。制约对外投资的外汇管理制度应当改革,不仅要聚富于国家,还要藏富于民众,允许民间在政府导向下自主地对外投资。

3 军事。中国海外利益的军事保护问题已不容回避。保障中国范围内的疆域不受侵犯的国防观念,是传统的、基础性的、不容动摇的,但现在看已经不完全了。须要突破的一个新观念是,对于在范围以外的国际公共疆域和别国范围内的疆域中存在的中国海外利益,也需要提供相应的军事性和准军事性的保障手段。在相关国家之间建立的战略性政治合作框架之下,通过军事外交途径,逐步形成军事性及准军事性协同合作的联合组织与联合行动,已成为当代国际通行的做法。

4 媒体。为了更有效地取得、保护和调整中国海外利益,媒体的思维定式必须转换,机制组织必须改革。在“和平发展”和“和谐世界”的基本理念下,中国海外利益中的国家利益至高无上,应当成为一种信仰,成为所有中国媒体的铁律。在此前提下,媒体形式和内容的多样化、专业化,媒体在国内各系统各层面的扎根和在国外官方民间的渗透,都应当从组织上、机制上、人才上加以落实。

5 科技。国家通过组织攻关和民间激励的方式全力推动高科技的进步,全面推动高科技的产业化,全面加强军事科技工业与民用科技工业的联动,这是今后几十年间在国内外发展中国国家利益中,起到占领制高点作用的决定性影响因素。如何更多更快地从海外取得高科技利益并加以及时有效的保护,需要予以全面而深入的研究,需要持久地打一场在法律上、经济上、政治上、教育上、媒体上、人才上、心理上乃至军事上围绕高科技的获取与保护的攻防战。

6 文化。中西交融的文化创作和在意识形态上推动新的普世价值观的倡导弘扬,将对中国海外利益的发展和保障,起着深远的影响。对于中国文化中优秀的传统遗产和特色的东方元素,不仅绝对不能放弃,而且还要致力于加强,但是,要将更大的精力放在不分民族、种族、宗教、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具有人类普世价值观念的创新上来,要用意蕴深邃而又生机盎然的精神力量去增强中国海外利益在当地社会的认可度和安全性。

7 教育。培养忠诚于中国国家利益或者忠诚于职业操守、熟悉两地文化并能融于当地社会的人才,是符合中国海外利益需要的根本性措施。应当鼓励双向的留学生交流;应当鼓励在适当机制下聘用所在国和地区的公民并加以培训;应当培植一大批同中国海外利益休戚与共的国内公民和海外人士。

上述各项工具手段是分属不同的系统和部门的,需要各自加以精细地研究和操作;同时更应引起重视的,是各种工具手段之间的搭配与协同实施,是各系统各部门乃至各个法人与个人之间的密切合作。为此,需要建立某种有形的和无形的协调机制,需要社会上下和海内外各种相关要素之间形成自觉互动的制度安排和行为习惯。

至此,应当展开对于运作机制问题的探讨。其中包括涉及中国海外利益的国际机制、国内机制、以及这两种机制之间的衔接与互动。这方面的著述颇多,本文只扼要提示若干在实践中尤需加以研究解决的问题:

1 现有的国际体系、机构、规则和协议,对于中国正在急剧扩张的海外利益来讲,有哪些可直接利用的途径和条件,其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如何,还有哪些障碍和缺失;为了排除障碍和弥补缺失,一方面需要在现有国际机制中修正或补充些什么,另一方面又需要在现行机制之外寻找怎样的解决方式和途径。

2 中国需要怎样的新的国际机制。在促进国际机制变革中,中国可扮演怎样的角色;可获得怎样的利益;又承担怎样的责任;中国的努力可通过哪些渠道,采取哪些方法,在努力无效的情况下又该怎么办。

3 关系中国海外利益的国内机制滤清和完善了没有;在发展和保护中国海外利益方面的散

乱性、盲目性、相互倾轧、无所作为和错误抉择,其表现和根源何在;一种统筹兼顾有机协同的国内机制应当是怎样的;关键的举措是什么。

4 国际和国内两种机制间衔接的渠道方式和组织枢纽是什么;尤其是国内的相关机构在这方面的利益、权力和责任是否明确且得以保障;在内外机制互动中,中国在被动性应对和主动性出击两方面的决策与执行环节存在什么不足;如何解决。

在海外利益问题上,务必重视对外部世界的研究。

首先,对中国海外利益所在国和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状况,当地的社会倾向、尤其对其官方与民间对中国海外利益的态度,对与中国海外利益相关联的当地势力的地位和动向,需要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其次,外国对各自海外利益的战略思维、策略方法和理论研究的特征,他们在这方面所作所为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可能的动向,应当成为我方密切关注和认真研究的对象。再次,几个大国如美国、日本、英国、德国、俄罗斯和印度对各自海外利益的战略举措及其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是我们尤要掌握的国际信息和经验。最后,西方在这些方面的专业学术文献值得关注,其理论论述既有部分的指导性意义,又有部分的误导胜成分,既可进补又会伤身,我们务必谨慎鉴别。

为使对外部世界的研究真正建立在了解当地实情、理解事物本质的基础上,必须坚决打破囿于经验、囿于文字材料和视频媒体的框框,要建立更多从实地生活、实地考察和实地操作中得来的信息渠道,尤其是针对那些关系到中国海外利益的关键性部门和人物的反馈资料。

对于外部世界,特别对于美国在处理海外利益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的研究,应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意义上重视以下几个命题:1 在海外利益取得、保护与调整中的实力、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2 海外利益和境内利益之间的关联、矛盾及其平衡问题;3 利益冲突和利益调和中的边界确定与量度把握问题;4 国内利益集团、利益阶层在海外利益问题上的正负两方面作用;5 在取得、保护和调整海外利益中,在依靠自身国内力量的同时,有效借用别国力量和国际组织力量的联动问题;6 海外利益的战略策略方面的理论准备和舆论策划问题。

作为结语,本节将就中国海外利益的总体战略理念,提出一些初步的观点。

1 中国利益应当谋求与世界共同的基本利益和谐共进。在此大前提下,对于中国政府和中国公民来说,中国利益居于高于一切的地位。在中国利益中,境内利益是基础,海外利益是延伸,两者又成为互为依存的基础。在中国海外利益中,以国家利益为主轴,统揽部门利益、地方利益、法人利益和个人利益,乃是总体战略策略的基本内涵。

2 为了顺利发展中国海外利益,必须增强在取得利益、保护利益和调整利益三者互动中的目的性、主动性和有效性。

3 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工具手段应当组合配套运用,官方的和民间的并用,公开的和隐蔽的并用,直接的和间接的并用,物质的和精神的并用,强硬的和柔软的并用。

4 处理海外利益问题,无论在国内国外,都宜采用多元化多层次的共同体范式,逐步地、适度地使及中央政府统制形式在扩散中有限地淡化,同时又在扩散淡化中强化其功能实效,从而促成各国和中央政府在一定意义上的功能协同共享。

5 基本的策略方针和工作重心应当是:化解潜在的利益冲突为利益的互生共存;发展互补型的可替代的海外利益;提高海外利益在当地的可接受性和可容忍度;优先操作具备国际协调机制的海外利益;同境内利益关联性强的海外利益要重点关注与优先处理。

海外利益论文第3篇

关键词:海外并购;股权结构;绩效

一、 引言

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走出去战略的提出,中国企业开始纷纷踏上海外经营的道路,在中国企业推进海外并购的过程中,高速化与规模化的企业经营模式并没有换来效率化与效果化经营成果。面对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日益加剧,全球的产业结构在不断的重组升级并且发生着战略转移,通过海外并购的行为可以高效的进入他国市场,获得资源,降低行业进入壁垒,使公司快速的实现规模性成长。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影响海外并购绩效的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共识是作为一种具有职权配置功能的制度安排。股权结构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决定了公司治理各利益主体的行为取向。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探讨了股权结构对公司海外并购的影响。

二、 理论分析与文献综述

1. 股权结构理论与涵义。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元素,其核心内容包括股权集中度、股权性质及公司高管持股等。股权结构一般包含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投资比例关系,属于量化的范畴,用股权集中程度来衡量;二是权力关系,体现了不同背景的股东对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支配程度。Jensen和Mecling(1976)在公司治理的视角首次对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关系做了最早的研究,认为内部股东比例会对公司价值产生很大影响。之后,国内外学者继续在这一视角进行了大量探讨。

(1)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股权集中度是公司所有股东因持股比例的不同所表现出来的股权集中还是分散的数量化指标。在股权集中度方面,从小股东“搭便车”角度出发,Grossman和Hart(1980)认为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不利于股东对经营者进行监督。Fama和Jensen(1983)认为,一旦股权集中度过高,市场流动性就会下降,将增加投资者的预期回报率,从而造成公司绩效的下降。Sheifer和Vishny(1986)认为股权集中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比股权分散型公司更好的。Claessens(1997)以及Pedersen和Thomsen(1999)通过实证研究都得出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的结论。然而,也有学者研究认为股权集中对公司绩效并没有显著的影响。La Porta(1999)的研究结论认为股权分散型公司的绩效要优于股权集中型公司。同时,Demsetz和Lehn(1985)采用净资产回报率对股权集中度进行回归,发现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Mehran(1995)的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认为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2)股东性质与公司绩效。目前在机构投资者与公司价值的研究方面,Sheng-Syan Chen和Kim Wai Ho认为外部机构持股比例显著影响公司价值。Makhija和Spiro以完成私有化的捷克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公司的股票价值随外部机构持股比例的提高而增大。国内学者陈小悦和徐晓东(2001)研究表明国有股比例与盈利能力之间存在着某种负相关关系。孙永祥(2001)发现国有控股公司的价值要低于民营公司。佘静怀、胡洁(2007)发现国有股比例与公司价值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

(3)公司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公司高管持股是伴随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司治理研究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公司治理制度安排。其核心思想就是管理者拥有部分所有权,享有部分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来达到激励和约束高层管理者的目的。Shleifer A.和VishnyR.(1988)研究指出:公司高管持股比例在0-5%时,公司价值与管理者持股比例正相关;在5%~25%时,两者呈负相关关系;25%以上时,又呈正相关关系。McConnell和Servaes(1990)、Myeong-Hyeon和Cho(1998)在不同的高管持股比例分隔的区间段也得出过相似的结论。然而也有不同的研究结果,国内学者王芳芳(2011)通过对中部地区6个省市的158家上市公司进行股权结构和公司价值关系的实证检验表明,高层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成正相关关系。

基于对上述研究的梳理,考虑到我国具体的体制环境,本文拟用股权集中度、股权性质和公司高管持股三个维度来表征股权结构特征。

2. 海外并购行为及其绩效研究。目前关于海外并购绩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海外并购行为后企业的绩效表现和影响海外并购绩效的因素两个方面。

(1)海外并购绩效表现。关于海外并购后的绩效表现的研究目前尚未有统一的结论。Langtieg(1986)的研究发现企业并购重组后的绩效没有显著提高,甚至有所下降。李东富(2005)进行海外并购的中国企业的绩效指数呈V字走势。而另一些学者则得出了相反的结论。王谦(2006)通过实证检验发现,实施海外并购的企业在第二年与同行业的控制样本在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指标比较中显著占优。

(2)影响海外并购绩效的因素。目前,关于海外并购绩效影响因素的研究国,主要产业特点、组织因素、股权结构、并购类型、支付方式、文化冲突等几个方面展开的。

在产业特点方面,产业的市场结构、盈利能力和生命周期在某种程度上会对海外并购绩效产生影响。范从来、袁静(2002)的相关研究指出,行业的生命周期会对海外并购绩效产生显著影响。在组织因素方面,企业的并购经验、组织规模、管理模式、价值观等内部组织因素对海外并购绩效的影响。Lubatkin(1982)发现并购经验与并购绩效存在微弱正相关的结论。Kang(2004)的研究发现被并购方的组织规模越大,并购企业的超常收益也会越大。不同的支付方式会影响并购主体公司和目标公司的绩效表现,并且现金交易的并购支付方式能产生更高的绩效汇报。谢军(2003)从资本结构角度研究,认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过程中杠杆收购方式和债券支付方式有利于并购绩效提升。文化差异被认为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Barkema(1996)以荷兰企业的海外并购案例为样本的研究表明,文化冲突对海外并购绩效有微弱的负影响。宋耘(2003)研究发现文化冲突影响并购绩效。阎大颖(2009)认为目标公司的文化距离越小,海外并购绩效越好。

三、 研究假设

1. 股权集中度对公司海外并购行为绩效的影响。基于委托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资源基础理论,控股股东由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并且我国上市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以及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尚不完善,因此控股股东通过海外并购谋求控制权,侵占小股东利益。所以股权集中度越高,控股股东的侵占效应就越明显,也就越不利于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的实施过程和结果,体现在绩效表现越差。故本文提出了第一个假设:

H1:股权集中度与海外并购的绩效负相关。

2. 股权性质对公司海外并购行为绩效的影响。目前组成我国股票市场的股权成分主要有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等,故本文将上市公司按照第一大股东属性分为国有股公司和非国有股公司。从资源基础理论出发,国有股公司在资源获取和寻求制度保障等方面优势明显高于非国有股公司。陈志军、薛光红(2010)认为国有股公司可以优先获得许多由政府政策主导和分配的重要战略资源。因此,基于资源基础论,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控股股东为国有性质会能提高公司海外并购绩效。

3. 公司高管持股对公司海外并购行为绩效的影响。公司的管理者作为人在海外并购过程中享有控制权,由于信息优势可以产生逆向旋转及道德风险等相关问题。委托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高管成为股东可以规避这些风险,公司高管持股概念和相关研究应运而生。公司高管持股作为所有者对公司高层经营者的一种长期激励的股权制度设计,在理论上会从两个方面对公司绩效产生影响:一方面相对于外部人,管理层的信息优势加上拥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技巧,会使公司高管持股产生潜在的效益,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和提升公司绩效;另一方面由于管理层和股东的目标差异,可能会造成管理层为追求自身利益而无视股东利益。

虽然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数量和比例普遍偏低。魏刚(2000)研究指出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难以使得管理层去代表股东行使监督控制职能,公司高管持股制度也难以发挥足其预期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海外并购的高风险极使管理层在海外并购决策过程中会对收益与成本进行权衡,而侵占公司股东利益要高于海外并购所带来的绩效提升的利益,由于管理层持股较低,就会导致在公司海外并购行为中过程,选择管理价值最大化而不是股东价值最大化。故本文假设:

H3:公司高管持股对公司海外并购起到抑制的作用。

四、 研究设计

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07年~2010年间共4年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初始研究样本,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剔除了标的出让方是海外公司和ST公司。此外,考虑到会计准则的不同,还剔除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的样本。最终得到一个包含76家上市公司的样本。关于财务指标数据来自wind并购重组数据库,股权结构数据来自CCER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数据库,缺失的数据,通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等公开资料补充。

2. 变量定义与说明。本文具体选取的各变量的定义如下:

(1)被解释变量。海外并购绩效(ΔROE):并购后一年与并购前一年ROE之差;

(2)解释变量股权集中度(CR_5):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股权性质(Share):虚拟变量,1为国有股,0为非国有股;公司高管持股(MO):虚拟变量,1为管理层持股,0为管理层不持股;

(3)控制变量。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时间虚拟变量(Year);

3. 模型构建。为检验本文所提出的三个假设,特构建了三个模型。

模型(1)为检验假设1的模型:

ΔROE=β0+β1CR_5+β2Size+β3Lev+β4Year1+β5Year2+β6 Year3+ε(1)

模型(2)为检验假设2的模型:

ΔROE=β0+β1Share+β2Size+β3Lev+β4Year1+β5Year2+β6 Year3+ε(2)

模型(3)为检验的模型:

ΔROE=β0+β1MO+β2Size+β3Lev+β4Year1+β5Year2+β6Year3+ε(3)

五、 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通过线性回归的方法分别对模型(1)、模型(2)、模型(3)进行检验:

模型(1)的调整R方为0.288,拟合效果较为理想;D-W检验值为1.902,说明方程基本不存在自相关;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都远远小于10,可以认为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整体F检验显著。因此假设1整体检验效果良好,可以进行回归分析。股权集中度(CR_5)的系数为负(-0.229),并且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假设1通过验证,即股权集中度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绩效负相关。

模型(2)、模型(3)的调整R方、D-W检验值、VIF、F检验都较为理想,模型(2)股权性质(Share)的系数为负(-9.177),并且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国有性质的控股股东国会抑制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绩效。模型(3)公司高管持股(MO)的系数为负(-5.152),并且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假设3通过验证,即公司高管持股会抑制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绩效。

六、 结论与启示

自2007年,中国公司的海外并购的进程高速增长,但大多数的并购行为并未带来预期的绩效收益。因此,中国企业应该实践考虑的不仅仅是如何进行更多的海外并购,还应考虑如何提高海外并购的绩效。本文,通过逻辑推导和实证检验所得结论以期对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实践活动发挥有效的理论指导作用。

基于公司治理角度的企业具体运营层面,首先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是提高公司海外并购的有效手段,现有的股权结构和制度安排往往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导致大股东最大化享有的权利却没有承担相应义务,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通过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引入累积投票制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等手段来保障中小股东利益,优化现有的股权分布结构,建立权责对等的股权结构,最终提高企业跨国并购绩效;其次,适当减持国有股,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深化股权分置改革,适当减持国有股股份比重,转变企业运行机制,培育健康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提升国有企业跨国并购绩效;此外,适当调整公司高管持股比例,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海外并购战略的实施,提升企业跨国并购绩效。

此外,在宏观制度建设层面,完善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提供法律依据,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建设合理的制度环境,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筑起的坚实的后盾,通过经济领域的外交手段,加强各国间的合作,创造良好的国际经济环境,树立高校负责的国家形象,是我国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切实保障。

参考文献:

[1] 李维安,李汉军.股权结构、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J].南开管理评论,2006,(5):1-7.

[2] 陈小悦,徐晓东.股权结构、公司绩效与投资者利益保护[J].经济研究,2003,(11):3-11.

[3] 孙永祥.上市公司的所有权与融资结构[J].当代经济科学,2001,(6):28-34.

[4] 佘镜怀,胡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的实证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07,(1):99-110.

[5] 于东智.股权结构、治理效率与公司绩效[J].中国工业经济,2001,(3):54-62.

[6] McConnell, J.J.& H.Servaes.Additional Evidence on Equity Ownership and Corporate Value[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90,(27):595-612.

[7] 魏刚,高级管理层激励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J].经济研究,2000,(3):32-64.

[8] 王芳芳.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基于中部六省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经济理论研究,2011,(6):33-48.

[9] Langtieg.The Hubris Hypothesis of Corporate Takeovers[J].Journal of Business,1986,(59):197-216.

[10] 李东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绩效实证研究[D].上海大学学位论文,2005:77.

[11] 王谦.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协同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00.

[12] 范从来,袁静.成长性、成熟性和衰退性产业上市公司并购绩效的实证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2,(8):16-22.

[13] 谢军.并购财务方式与资本结构――并购财务方式的最优选择[J].财经论丛,2003,(2):18-22.

[14] 宋耘.文化冲突与文化适应对并购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6,(9):16-21.

[15] 阎大颖.国际经验、文化距离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经营绩效[J].经济评论,2009,(1):5-10.

[16] 陈志军,薛光红.股权结构与企业集团多元化经营战略关系研究[J].财贸研究,2010,(5):126-131.

[17] 段明明,杨军敏.文化差异对跨国并购绩效的影响机制研究:一个整合的理论框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1,(10).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混合所有制下控制权市场大股东治理优化研究”(项目号14SKC08)。

海外利益论文第4篇

海外利益是国家利益的海外延伸,是国家战略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的海外利益是世界强国的标志之一。《中国海外利益蓝皮书・2016》提出,中国海外利益的发展经历了起步、丰富和拓展三个阶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家利益突破传统地域的限制,迅速向海外延伸与拓展。中国海外利益体系主要包括海外经济利益、海外资源利益、海外制度利益、海外文化利益和海外安全利益。

书中还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海外利益的内容发生了三大变化:一是中国海外利益的性质和范围发生了巨大变化,迅速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安全、能源、文化等领域;二是中国海外利益由原来单纯的地理空间扩展到国际制度层面,中国参与国际机制的程度更深,在调整既有国际机制和创建新的国际机制过程中中国的作用越来越大;三是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互联互通为发力点,构建基于基础设施、制度规章和人员交流三位一体的全方位链接,构建沿线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一带一路”陆海兼顾、东西统筹、南北呼应、双翼齐飞,是新时期中国维护与拓展海外利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两只“翅膀”。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中国国力的提高,中国海外利益的发展面临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势必造成中国海外利益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也同步增长。拓展与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要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从国家战略层面加强国家能力、国家关系、海洋强国、国际形象和国际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建设。其中国际制度建设是当下的重中之重。《中国海外利益蓝皮书・2016》一书指出,国际制度是指在国际关系某一特定领域行为者在认识上趋于一致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主要以国际组织、国际机制和国际惯例的形式在国际社会发挥作用。国际制度能力是国家在国际社会参与、改革、构建和实施国际制度的能力。国际制度框架内的投票权、决策权、话语权、代表性及其相关的权益,既构成国际制度参与者的海外制度利益,又是实现和维护海外利益的重要手段。中国可以通过四个路径拓展海外制度利益,即参与国际制度、改革国际制度、创新国际制度和积极参与全球治理。

作为国内第一部以中国海外利益为主要内容的蓝皮书,《中国海外利益蓝皮书・2016》有创新性、系统性、战略性和时代性这四大特点。迄今国内外尚无关于中国海外利益的成熟著,一些研究论文也只散见于贸易、投资、资源能源、国际金融、国际制度、国际法等相关论述,本书的出版填补了这一空白。是为创新性。本书从中国海外利益的概念、发展历程、主要内容、面临的主要风险、维护战略与策略等方面对中国海外利益进行了系统性研究,确立了研究框架,为今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是为系统性。书中认为,中国的海外利益已经凸显为未来10年?30年影响中国与外部世界关系以及中国国家战略调整的一个重要因素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议题,并就此提出了政策建议。是为战略性。书中提出,中国海外利益已经进入到拓展阶段,一是“海外中国”迅速成长,二是国际制度利益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三是中国提出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这是中国在拓展海外利益的进程中向世界提供的最耀眼的公共产品。是为时代性。

海外利益论文第5篇

南海争端由来已久,在20世纪70年代进一步加剧。从表面上看,南海争端是岛屿和海洋管辖权争议,实质上是战略利益碰撞和资源争夺。例如,所有通过南海的空中和海上航线大都要通过南沙群岛海域,从某种意义上讲控制了南沙岛屿就等于直接或间接控制了从马六甲海峡到日本、新加坡到香港,甚至从东亚到西亚、非洲和欧洲的大多数海上通道。所以,南沙地区地缘政治战略地位的重要性是十分明显的。同时,南海海区油气资源丰富,数十年来的勘探表明,南沙海域有十余个大中型沉积盆地,总面积达60余万平方公里,其中在我国九段线内的含油气面积有40余万平方公里,据有关机构测算,石油资源蕴藏量为235亿吨,天然气为10万亿立方米。这在资源日趋紧张的今天自然引起相关国家的高度关注。另外,南沙海域有近千种鱼类和其它各类矿物质,这也是相关国家和地区争夺的重要经济资源。

自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形势总的趋势是和平、发展与合作。经济全球化深人发展,国与国相互依存日益紧密,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世界面临难得的机遇。但是,在国际形势总体上保持稳定的同时,全球经济失衡加剧,国际安全形势更加复杂,人类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随着冷战结束,各种被冷战黑幕所掩盖的矛盾重新暴露出来,有些矛盾以空前激烈的方式爆发,对国际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东南亚地区在民族独立国家形成过程中,曾遭受西方殖民主义的入侵,在殖民统治期间,西方各国充分利用了这个地区在民族、文化、宗教等方面所存在的矛盾。因此,在二战后东南亚地区民族独立的进程中不同文化、不同种族、不同宗教的冲突不断,再加上意识形态的分歧,使得东南亚地区成为世界上少有的社会政治矛盾集中而纷繁的地区。东南亚在地理上是亚洲和大洋洲两块大陆、印度洋和太平洋两大洋之间的“十字路口”,是世界重要的海上运输通道,是世界战略的要冲。东南亚也是印度文明和中国文明、西方文明和东方文明交会地,自然也是冲突多发区。

当前,南海方向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矛盾更加尖锐,斗争也更加激烈。美国拉拢日本直接插手南海问题,支持菲律宾、越南等国对南海问题的诉求,从多个方面对我国实施挤压和打压。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之中,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加速推进,国与国相互依存日益紧密。南海问题相关国家目标不一,诉求不一,应对南海问题的策略和模式也不一样。例如,美国等军事强国的介入使东盟担心地区大国关系的失衡以及东盟内部关系的失调。东盟作为一个整体,也不希望把南海问题极端化,东盟内部对南沙的利益要求不同,政策也不平衡。这些都进一步加剧了南海问题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加强各方面的综合研究,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强有力的策略和行动应对南海地区的斗争。

当围绕海洋权益与岛屿归属引发了更大的矛盾争端,如何遏制岛屿战争的爆发,如何打赢岛屿战争,如何维护岛屿安全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更为现实、更为直接、更加迫切地摆在我们面前时,朱文泉将军的《岛屿战争论》面世了。这正如军委原副主席迟浩田在《岛屿战争论》序言中指出的:《岛屿战争论》问世恰逢其时。《岛屿战争论》“纵论岛屿战争的历史演变大势,勾画当今岛屿争端的严峻态势,分析古往今来岛屿战争的深层原因”“立足大棋局探讨岛屿战争的主要战略问题,研究岛屿作战的制胜艺术”,在展望岛屿战争的发展前景的基础上“指明了打赢岛屿战争可能面临的重大问题”。

如果说以前的岛屿战争理论研究的侧重点主要是岛屿作战的实施,《岛屿战争论》则不仅研究了战争原因、战争的准备、战争的历程、战争的规律、制约战争的因素、取胜之道、综合保障、组织指挥等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把握历史发展的脉搏,着眼信息化时代的战争形态变化,注意全球化时代国际环境的变化,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思路,研究了文化、宗教、法律等问题对岛屿战争的制约和影响,构建了全新的岛屿战争理论体系,把岛屿战争研究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岛屿战争论》跳出了对岛屿战争是“岛屿攻防”“登陆和抗登陆”的传统偏见,站在战争指导和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入研究岛屿作战的基本规律,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了岛屿战争制胜之道,提出了遏制战争的谋略、打赢战争的方略。这一切正是应对南海地区复杂斗争形势所需要讨论、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岛屿战争论》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岛屿战争的相关问题,构建了富有时代特征的岛屿作战理论体系,对于筹划和打赢现代岛屿战争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岛屿战争论》从岛屿的作用、岛屿战争的成因、岛屿战争的历史和特点人手,揭示了岛屿战争的一般性规律和特点等重大问题。书中通过对4000多年来岛屿战争的系统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现实与未来相贯通,从大战略角度研究了现代战争的规律。

《岛屿战争论》一书在“术论・制胜的艺术”中提出了:全程夺取并保持制控权;制敌必须知敌;选择有利的登陆场直指要害;组织强有力的工程保障,集三军之力打开上岛通道;指挥员要敢于拼决心、拼实力、拼速度;必须坚决统筹岛上、岛外两个战场;充分依托信息化指挥平台,实施扁平式集中指挥;出其不意地发起进攻行动,确保战役战斗行动的突然性;坚持实施猛烈的火力突击与支援;不断变换创新进攻作战方法等十大u屿作战原则。这些原则既是对我军渡海登陆作战研究成果的总结和升华,更是朱文泉将军多年实践的积累,也是其对未来作战的思考,是他对信息化时代的岛屿作战理论创新的贡献。

这些原则着眼新的时代背景,注重信息化时代岛屿战争的发展特点和规律,不忘我军的传家宝和光荣传统,又积极借鉴外军的成熟经验和新理论。在《岛屿战争论》中,作者明确现代岛屿作战是联合作战,只有形成整体力量,方能联合制胜。书中还特别强调统筹岛上和岛外两个战场,明确岛外战场对岛上战场的作战支援、后勤支援、阻断岛外增援、协同岛上作战以及保交护交、切断岛上敌军退路等指挥员容易忽略的问题。在强调信息在联合岛屿作战中的作用的同时,十分重视火力的运用和突然性的取得,明确岛屿作战中必须持续实施猛烈的火力与支援,并特别指出“仅仅强调火力强度是不够的,还应该强调精度”。书中针对岛屿作战的特殊性研究火力运用时,不仅明确了火力的构成、组织和实施,还提出了要采用合适的弹种、增强登陆兵自身火力和防御能力等问题,作为一位高级指挥员的专著,研究问题之精细,研究成果之可操作性,令人惊叹,是为后人楷模。

岛屿作战不是简单的攻占或撤离岛屿,是一系列作战行动的组合,所以《岛屿战争论》别强调扁平式集中指挥,要组建联合指挥机构,对参战诸军兵种实施集中指挥和组织协同。书中对指挥员特别提出了要敢于拼决心、拼实力、拼速度,在岛屿作战中要一鼓作气,始终保持强大和不停顿的进攻锐势,避免陷人僵局,被防御方的“绞肉机”所绞杀。

我国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6000余座岛屿。在历史上帝国主义曾经多次侵占我国岛屿,现在日本侵占东海的,南海诸岛也存在争议,越南甚至对西沙群岛提出无理要求。这严重威胁我国海上方向安全,严重威胁我海上航行安全,严重威胁我国和平利用海上资源。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岛屿战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岛屿战争论》研究视角独特,在展示世界范围内岛屿作战风貌的同时,更富有中国特色

《岛屿战争论》不仅具有很强的系统性、理论性和前瞻性,更为可贵的是《岛屿战争论》的研究视角独特,在研究世界岛屿战争问题时融人中国军事文化特色,富有中国军事战略的大智慧。作者不就事论事,而是站在世界战略格局的高度,从战争的起源和本质出发,论述了人类文化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时代风云的变化对岛屿战争的影响。研究中突出对战争哲理的研究,从方法论上使岛屿战争的研究跨上一个全新的高度。这一点对于当前南海军事斗争指导更有现实意义。

南海问题牵涉国家和地区众多,影响因素广泛多样,同时,南海地区远离祖国大陆,岛礁面积有限。在前期围绕南沙岛礁的一系列斗争中,某些相关国家在美国等国家支持下,企图通过蓄意制造事件,把自己打扮成弱者,制造谎言,博取同情,赢得舆论。因此,在南海地区岛屿作战中,如何从法理上有据,行动上有力,效果上最好,是值得认真研究的。朱文泉将军提出的“不战而和人之兵”的理念是应对岛屿战争的新思路、大视野、新举措,应用得当将在南海斗争中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在《心论・兵不血刃的战场》等篇中也论述了指挥员在复杂战场中如何以强大的心理素质战胜敌人。这些为我国在南海斗争中提高指挥员和官兵的心理素质提供了重要基础,能促使他们敢于与对手比斗志、比意志、比战斗力,也善于与对手比忍耐力、克制力和周旋能力。

南沙海区岛礁不大,但是,事关全局。应对南海地区的局势,对指挥员的全局意识、战略素养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岛屿战争论》以大量的篇幅论述了指挥员的培养等问题,在第五篇《将论・打仗,打将》中论述了将领的重要作用、对将领的要求、将领必须具备的素质和将领的培养等重大问题。这一切为我们新形势下指挥员的培养指明了方向。

海外利益论文第6篇

关键词:吕海寰 商约谈判 版权保护

一、近代中国版权问题的提出

清末,列强入侵,中国民族意识逐渐觉醒,向西方学习成为历史发展的潮流。由于现代印刷技术的引入以及开民智、传西学的需要,中国知识分子开始大量翻译、出版各国书籍,近代出版业繁荣局面开始形成。

为保护美国著作者和出版商的权益,1903年3月17 日,在中美续修商约谈判过程中,美国方面交给中国一个修订商约草案,正式提出版权保护问题,内容如下:“无论何国若以所给本国人民版权之利益一律施诸美国人民者,美国政府亦允将美国版权之利益给与该国之人民。中国政府今欲中国人民在美国境内得获版权之利益,是以允许凡专备为中国人民所用之书籍、地图、印件、镌件者,或译成华文之书籍,系经美国人民所著作,或为美国人民之物业者,由中国政府援照所允保护商标之办法及章程,极力保护十年。以注册之日为始,俾其在中国境内有印售此等书籍、地图、镌件或译本之专利。”[1]于此同时,中日《通商行船续约》也在北京互换,涉及的保护版权条款主要有:第五款中国国家允定一章程,以防中国人民冒用日本臣民所执挂号商牌,有碍利益,所有章程必须切实照行。日本臣民特为中国人备用起见,以中国语文著作书籍以及地图、海图执有印书之权,亦允由中国国家定一章程一律保护,以免利益受亏。

在当时版权观念比较薄弱的近代中国,美日的版权要求有如巨石投水,激起巨大波澜。爱国热情极高的京师大学堂学生纷纷要求学堂总办张百熙通电各方,表示反对,认为中国非常落后,正在向他国学习,精通外文的人少,如加入版权保护,外国书籍不能任由中国翻译、出版则读外文书籍者少,中国的发展必将受到窒碍。张百熙将学生意见转至办理商约大臣吕海寰,要求不在商约中增加版权条款。近代中国版权问题由此掀开。

二、吕海寰与美日续约谈判中维护我国版权问题的斗争

1902年,吕海寰被任命为商约谈判大臣,在上海与西方各国商谈商约事宜。在中英商约谈判中,吕海寰作为首席商约谈判大臣盛宣怀的副手,表现不凡。在中美日商约谈判中,由于盛宣怀身体欠佳很少出席,谈判的主要任务交给了吕海寰,吕海寰在中美中商约谈判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

中美续修商约谈判开始以后,仅就版权条款,双方就曾有过持久而激烈的争论。由于“弱国无外交”,吕海寰只能在谈判过程中据理力争,将中国外交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辛丑和约订立以后的商约谈判》中的关于版权争执和妥协的谈判会议记录,可以窥见这一争执的一个侧面。

1902年9月24日,中美修约会议又开始讨论第32款时,吕盛两位代表反对保护版权,原因是恐怕因此提高书价,使穷一点的人买不起书。经过长时间辩论,中国代表没有改变意见,只有决定下次再讨论。9月27日,双方又开始讨论第32款的版权问题。经过详细讨论,古纳建议把版权保护期限定为14年。据说,张之洞主张应当为5年,或者在章程里规定,不列入商约。后来,古纳同意把年限改为10年,他说,这一款可以保护美国人的权益不至于受到侵害,否则翻印的书籍就会在中国出售了;另外还可以使中国得到优秀的作品,因为没有保护的规定,就不能鼓励大家为中国著书或译书了。最后,这一条款经过一番修正后,双方获得一致意见,达成了分别提交双方政府的协议。9月30日,中美双方就本己达成协议的第32款的版权问题又重开谈判。原因是中国代表收到了一些反对电文,其中就有管学大臣张百熙发来的一个长电,说是京师大学堂的学生反对订立版权条款。吕海寰分析认为,看来是反对者对版权保护的范围有误会,实际上这一版权保护条款规定,只是为了保护专为中国人用而写作的书籍等,并不是对一般书籍都给予版权,也不禁止把美国书籍译成汉文,中国代表希望把什么应当保护以及什么不必保护,说得更清楚一些。美方代表古纳同意考虑后加以补充。

1903年3月31日,中美续修商约谈判又涉及版权问题(第11款)。中国代表建议进行修正,修正后改期讨论。4月3日,重新讨论第11款的版权问题:根据中国代表的建议,增加了“除以上所指明各书籍地图等件不准照样翻印外,其余均不得享此版权之利益。又彼此言明,不论美国所著何项书籍地图,可听华人任便自行翻译华文刊印售卖”这一部分内容,中美双方代表就这一条款达成了协议。到8月27 日的会议上,经中国代表提议,在第11款版权问题的内容中,在准许中国人翻译、刊印、售卖的“书籍”之后,又增加了“地图”二字。8月29日,会议又涉及版权问题,中国代表提出,希望对于有碍中国治安的书籍做出明确规定,美方答应考虑。最后,在9月3日的中美修约谈判会议上,中美双方又专门对第11款的版权问题进行了讨论。经过讨论,美方代表同意增加一段内容文字:“凡美国人民或中国人民为书籍报纸等件之主笔或业主或发售之人,如各该件有碍中国治安者,不得以此款邀免,应各按律例惩办。”[2]

等到谈判有了眉目,吕海寰、盛宣怀将续订商约中有关版权条款的情况向刘坤一复电做了报告。电文说:“美日商约,均有版权一条,意在概禁译印。办(辩)论多次,幸如尊议:东西书皆可听我翻译。唯彼人专为我中国特著之书,先已自译及自印售者,不得翻印,即我翻刻必究之意。上海道厅、领事衙门早有成案,势难不准。”[3]p11-12

弱国无外交,但是,经过中国议约大臣吕海寰等人的据理力争,多次辩论,西方各国做出了某些让步,谈判还是有成效的。对美日版权的保护进行了限制,即将原来保护一切外国书的版权限制在“专备为中国人民所用”和“特为中国备用”的外国书籍,其余不受禁止,“与之订明,若系美文由中国自翻华文,可听刊印售卖”,[4]p4594并加入保护中国治安的条款内容“有碍中国治安者,应各按律惩办,为防微杜渐之计。”[4]p4594吕、盛二人在对保护外国人版权的认识上,已超出了调停商约的范围,他们将它提高到广开民智、新书日出、避免遏绝新机的高度和长远意义上来认识:“平心而论,自译印其自著之书,本人费许多心血,若使其书一出,即为他人翻印,亦恐阻人著译。既欲广开民智,无论中外人特著一书及自译自印者,应准注册专利若干年,则新书日出,方免遏绝新机。”[3]p11-12

在商约谈判关于版权保护进行争辩的同时,西方各国要求清政府加入加入国际版权同盟。吕海寰作为商约大臣与西方各国展开了激烈的辩解,坚决反对清政府加入国际版权同盟,此主张得到了盛宣怀等其他在职官员的支持。

三、吕海寰在是否加入国际版权同盟体现的版权思想

国际版权同盟是保护著作权、作者利益和国际间人民互享文化进步之利益。中国加入国际版权同盟,是清政府走向世界的必然要求,符合中国近代化的要求,有利于中国著作事业的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吕海寰反对中国加入世界版权联盟的思想是值得商榷的。近代中国,由于与美国、日本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经我国的文化及著作物对外交流传播,无法与它们相提并论。在这个背景下,如果我们建立版权保护双边同盟, 对中国译书出版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必然产生不利影响。吕海寰从防备西方各国的侵略反对加入世界版权联盟,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吕海寰通过分析近代中国的经济、文化发展程度,了解他国加入国际版权同盟的事实,认为:在中国,由于科技技术落后于西方各国,需要大量学习西方,对外国著作物的需求在日益增加。而中国人能直接懂得外文的较少,外国著作物仅就图书来说,价格又极其高昂,导致不能多购图书,加上外国新出图书的保护期限,势必影响中国对于创新知识的学习,中国文化的进步,必会大受影响;中国的出版从业人员,翻译或翻印了不少外国图书,廉价进行出售,是有利于中国文教的发展的。国际间订立同盟条约,必须是以权利交换为原则。现今中国既然很少有著作物销流外国,未必能得到外国的什么版权保护利益;中国倘若就此入盟,是但有义务,而毫无权利,对外是违反国际间平等互利之原则,对内又阻碍教育与工商业发展之生机。从此以后,各国还会援引“利益均沾”的前例,将会形成凡是外国人著作,中国一概不得翻印、翻译的局面。损害权利,阻碍教育,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事了。况且,日美双边条约还是只禁止翻印而不禁止翻译。为保护本国利益,美国也一直没有加入版权保护同盟,原因就在于它感到本国著作物比不上欧洲多。何况,是否加入国际版权同盟,各国应是自愿的,全出于自由,因此吕海寰作为商约谈判代表拒绝加入国际版权同盟,有利于维护中国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落后于西方的情况下,吕海寰在外交谈判中据理力争,尽可能的维护中国权益,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吕海寰的版权思想,既保护著者、译者的经济利益和出版商的合法权益,符合了出版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又在版权谈判中尽可能的维护了我国的利益,在保障版权所有人的合理权益的允许中国人自行翻译西方的书籍、地图等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人学习西方的需要。

基金项目: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晚清吕海寰研究”(AHSKF09-10D106)。

参考文献:

[1]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辛丑和约订立以后的商约谈判》,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版。

[2]《光绪条约》卷六十八,《美约》,1903年。

海外利益论文第7篇

事实上,对于上述问题已有学者提出并回答过,但他们主要是从中国的思想文化、民众心理、海洋意识和海权观念的角度来分析的[3]。这种分析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却因片面强调主观因素而略显历史唯心主义倾向。还有些学者尽管强调了经济、阶级等客观因素[4],但也因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持而流于空泛。郑和的航海属于实践活动,而作为主体的人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这正体现了主体的能动性。目的实际上是利益的表现形式,是主体对自身利益的判定结果,说到底是界定了的利益。利益是目的的内容,目的是利益的形式,因此主体的目的一定要与自身的利益相适应,正确地反映利益。这样对主体实践活动的分析就由对目的的分析转化成对目的与利益的一致性分析了。因此,笔者尝试使用演绎法,以政治学理论中有关利益的阐释为大前提,以历史材料为小前提,对上述问题做出解释。

一、政治学理论中关于利益的阐释

利益是中西方思想史上的古老课题,一般既包括哲学伦理学含义又包括经济物质含义。利益具有鲜明的主体性,利益总是人的或由人组成的组织、集体的利益,没有人根本谈不上利益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论述,人的利益的形成是一个从人的需要到人的劳动再到社会关系的逻辑过程。”[5]

人的利益首先起源于人的需要。人作为一种高级的生物体必须要新陈代谢,要与外界(自然和社会)进行物质的、能量的、信息的交换。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首先应该确立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6]因此,需要是人的本性,是一种客观存在。但人是有意识的,人的需要除了随人的生理变化(主要体现在年龄的变化上)而变化以外,又随人的意识以及在意识支配下的实践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又具有主观性,这是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的显著区别。概言之,人的需要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按主体追求的目标和层次,需要分为生存需要与发展需要,它们以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这两个需要客体为表现形式,其中物质需要是人的最基本需要。但是仅有需要不行,关键是需要的满足。需要的满足本质上是人们以一定的途径获取需要对象,而“满足需要的途径问题把从事生产和结成社会关系提上了人类活动的历史日程”。[7]为了满足需要,人们必须进行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中产生了一定的联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其中处于基础和决定地位的是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经济关系,它直接影响着其他关系的形成和发展。社会关系一旦形成,不仅使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区域化,而且还支配着用以满足需要的生产成果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因而本质上,客观地制约着人们需要的满足,从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具体而言,人与需要对象之间的关系就转化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了。这样就形成了由需要到生产再到社会关系的逻辑链条,人们的需要完成了社会转化、客观化,从而利益产生了。因此,“所谓利益,就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8] “利益既是一个物质范畴,也是一个关系范畴,具有社会性。”[9]但它本质上是一个关系范畴,“社会关系是利益的本质。”[10]需要只有与能够满足需要的手段的使用相联系,即只有与实践相联系才能转化成利益。实现了的利益便会转化成手段,并使主体产生新的需要。因此,一定意义上说,满足需要的手段即利益。而社会关系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根本性手段,因此“社会关系是利益的本质”。

决定于生产方式的利益是客观的,但对它的界定却具有主观性,对利益的判定结果或者说界定了的利益就是目的,因此,主体的目的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它以客观利益为中介与生产方式产生联系。目的只有正确地反映利益才能实现并扩大利益,继而产生新的目的、新的实践,形成循环,否则就会妨害利益,导致原有目的的改变或取消。这样要回答本文篇首提出的问题,就必须考察一下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否正确反映利益主体的利益,是否与利益一致。

二、郑和下西洋的目的分析

对于郑和下西洋的目的见仁见智、说法不一。比较典型的观点有:寻找被明成祖篡夺了帝位的建文帝[11];“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12];“恢复发展和开创同西洋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外交关系”,[13] “通好它国,怀柔远人”[14];“谋求内外稳定”[15];联合他国围堵帖木儿[16];经济目的说;[17]另外还有满足统治者对奇珍异宝的需求,加强文化交流等说法。综上,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既有政治上的也有经济上的。

踪迹建文帝之说,略显牵强,有点高估被公认为“仁柔少断”的建文帝了,如果真的有这个目的也是次要目的。其实,“这种说法在明代已有人提出怀疑之言”[18]。“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说,实际上是把实现目的的方式、方法混同于目的本身了。“《明史》云:‘……(郑和船队)首达占城,以次遍历诸藩国,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慑之。’”[19]而“谋求内外稳定”义同“巩固政权”,是万能的说法,当然有一定正确性,但太过笼统。郑和航海远达非洲,因此围堵帖木儿说也缺乏说服力。而至于经济目的说,搜寻奇珍异宝说,加强文化交流说等,则是把主观目的造成的某些客观结果、产生的副产品同目的等同起来了。

笔者认为,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主要是政治上的,具体而言是恢复、巩固,特别是扩大封贡体系,形成“四夷宾服”、“万国来朝”的宏伟局面,说得委婉一点就是“恢复发展和开创同西洋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外交关系”,“通好它国,怀柔远人”。一定程度上,如梁启超所说:“雄主之野心,欲博怀柔远人,万国来同等虚誉,聊以自娱耳。”[20]

建立封贡体系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需要。

华夏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近代以前,世界领先、历久不衰,华夏民族因此早就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文化优越感。这种文化优越感在对待异族它邦上,则具体表现为“华夏中心意识,也称中国中心观或‘天朝心态’”。[21]华夏中心意识包括地理中心和文化中心两层含义。中国为尊的居高临下心态以及华夷一统,“四海一家,化被天下”,的大一统观念自然就成了这种“华夏中心意识”的必然逻辑结果,“四夷宾服”、“万国来朝”、“天下共主”,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中国历代统治者的需要,因为人们视此为衡量一个王朝是否强盛的标志。封贡体系(又称朝贡制度)就是在上述一系列主观意识支配下,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儒家礼治思想,以及由之决定的“柔远存抚”、“厚往薄来”为工具或原则而产生的客观结果。

历史上中原华夏政权的宗主地位受到挑战乃至被取代的情形并不鲜见,最明显的例子是蒙古统治者南下中原,建立疆域辽阔的大一统帝国。元朝的统治者没有文化上的优越感和自信心,因此在对待朝贡国上,以武力取代怀柔,取代文化上的“化”,转而进行压服,不时干涉其内政,而且“蒙古统治者尤重朝贡的物质利益”,“朝贡制度较以往更具君臣主从关系的实际内涵,朝贡的礼仪性降到次要地位”。[22]

明朝建立以后,朱元璋对封建传统一仍其旧,将封建专制统治发展到极致并恢复、发展了因元朝灭亡而中断的宗藩关系,完善了封贡体系,使其手续更加缜密,组织管理更为严格。但“洪武末年,多数海外国家已久不来贡,与明廷十分疏远了”。[23]通过发动“靖难之役”,夺取了政权的明成祖新登宝座时,“前来朝贺的只有朝鲜等少数国家的使臣”[24]。因此,为了加强其政权的合法性,巩固其统治地位,他对封贡体系较之其父更是情有独钟,“其外交政策的核心仍是‘锐意通四夷’,广招海外国家前来朝贡”。[25]郑和下西洋就是为着这个目的而进行的:“明成祖即位,多次派遣宦官,出使亚、非诸国,招徕各国使臣入贡,开拓贡使贸易。宦官郑和几次出使。”[26] “郑和携带成祖诏谕诸国的敕书,去各国开读,并持有颁赐各国王的敕诰和王印。”[27]明成祖御临的明朝宫廷宴会上曾响起这样的歌声:“四夷率土归王命,都来朝大明。万邦千国皆归正,现帝庭,朝人圣。天陛班列众公卿,齐声歌太平。”[28]

因此,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恢复、巩固、特别是拓展封贡体系。

三、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与主体之利益的一致性分析

那么,明成祖派郑和下西洋巩固并发展、扩大封贡体系这一目的与其利益是否相符呢?

利益总是与社会关系密不可分,利益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等,而其中最重要的、起决定性、基础性作用的是经济关系,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因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明成祖作为一国之君、封建地主阶级的总代表,其根本利益应该是也只能是维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这种经济关系。对于统治者来说,对外政治关系应该是为内部社会关系的稳定服务的,不能以损害国内社会关系的稳定为代价。从长远看,对外政治关系也应建立在某种对外经济关系之上,以经济关系为基础,否则便不会长久。

而明成祖派郑和下西洋试图恢复、巩固并扩大封贡体系所采用的方式用现代话语来说是“胡萝卜加大棒”。“厚往薄来”的胡萝卜政策无异于古代版的金钱外交:“携带大量金银、铜钱,运载大批货物作为赏赐”[29]以换取对明朝“天朝上国”地位的认可。为使它国宾服,实施军事威慑,挥舞一下大棒,当然是必要的,但这大棒的挥舞是必须要付出经济代价的。对大明的陆上临国挥舞大棒,耗费的金钱不会很多,是比较实际的考量,因为军事力量在短时间内即可到达。但若耀兵海外,这在当时来说可是非同寻常的事。首先,军队人数要多、船队要大,否则起不到威慑的作用。其次,历时久长。运动空间的扩大必然伴随时间的延长。因此,在海外挥舞大棒的流程:造巨船、修巨船、向大批船队人员提供长时间的给养、对归国船员的丰厚赏赐等,是需要巨大的财政支出的。[30]总之,郑和下西洋为达到目的,所付出的经济代价是巨大的。

不过,分析目的与利益的一致性,不但要看实现目的所付出的代价,更要对目的达到后所获得的收益与成本(代价)进行比较。封贡体系本质而言,是一种对外政治关系,但这种政治关系是特殊的政治关系,因为它不是建立在与之相适应的对外经济关系的基础上的。经济上的朝贡贸易(对外经济关系)和礼仪上的册封是封贡体系的外在表现形式,封贡体系因此得名。它着重“追求的是君臣主从关系的名分或形式,彼此之间等级的高低、地位的尊卑,仅仅在朝贡文书和朝贡礼仪中有所反映”。[31]在封贡体系中经济与政治的关系被颠倒了,成了政治决定经济(形式上的主从关系是朝贡贸易的前提)。正因为被颠倒了所以又被歪曲了:朝贡贸易无非是“厚往薄来”,“倍偿其价”,损己利彼的交换。“这种贸易不仅不抽关税,而且明廷对于‘贡品’也是付钱的,往往比市价高得多的钱。”[32]外国学者也认为:“朝贡制度的主要负担在于‘接受者’。”[33] “明朝政府在回赐、赏赐方面,一贯遵循‘厚往薄来’的原则,尤以永乐朝为最。”[34]诚然,万国来朝[35],宗藩体系的扩大有利于提高国民的士气,增加皇帝的亲和力,从而有利于稳定国内政治关系,甚至可以起到“柔远人以饰太平”的作用,对明成祖来说也可谓是收益,是利益。但是,物质利益或者说经济关系才是最根本的利益,当这种对外政治关系的取得和维持导致国库空虚,使统治者缺乏统治资金时,它就成了明朝的负担了,乃至损害封建统治的基础——小农经济,从而成了危及明朝政治关系的不稳定因素了。财政负担的加剧必然对经济、政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威胁明朝既得利益者——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因此,从明朝封建统治者的角度看,郑和下西洋所付出的成本远大于收益。非但如此,郑和下西洋使“进一步发展海外贸易的民间呼声日益高涨和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兴起”,[36]这无疑会触动特别注重加强中央集权的明朝封建统治者的神经,因为这威胁了他们的统治秩序、社会关系,从而有损于他们的根本利益。

明朝作为典型的封建社会具有天然的封闭性和保守性,明成祖把封贡体系扩大至万里海疆这一目的,反映的是其要显示自己是“天命之子”的一时之需,这种需要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作基础,无法同民间的对外贸易需求有效地结合起来[37],缺乏持久的不断发展的经济动力,对封建统治者来说,是主观虚幻的需要,不构成利益的基本内容,因为“利益是需要和实现需要的手段的统一”。[38]需要本身并不是利益,需要只有同能够满足需要的手段相结合才能成为利益。而在明朝封建制度下,统治者是缺乏满足扩大封贡体系至万里海疆这种需要的手段的。封贡体系重名轻实,所体现的具有真实内涵的政治上的臣服,仅包括朝鲜、安南、琉球、占城等少数国家,且不是从一而终。而且“在数量众多的所谓朝贡国中,偶有一二次朝贡记录的国家并不在少数,永乐年间郑和下西洋招徕入贡的海外30余国多属此类,随着下西洋活动的结束,这些国家断绝了与中国的往来”,[39]因此,实际上,它们根本就没有被真正纳入封贡体系。

对以明成祖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而言,建立封贡体系本身是符合他们的利益的,但是明成祖没有把握好“度”的问题,它所追求的封贡体系,在范围上是不自量力的,与之相联系,在朝贡国的选择上是盲目的,在结果上是得不偿失、自欺欺人的,因此是对自身利益的误判,是与其根本利益不符的目的。

四、结语

由于华夏民族具有根深蒂固的“天朝心态”,因此,一般而言,建立本质上属于“礼治外延”因而与统治合法性密切相关的封贡体系,是每一位中国封建统治者的需要。但是需要不等于利益,需要只有与能够满足需要的手段相结合才能转化为利益。因此,封贡体系的范围必须有个度。明成祖多次派遣郑和下西洋极力拓展它,是超出了这个度的。

历史告诉我们:一个阶级或集团的目的,只有符合当时的历史进程并具备现实手段的时候,即只有与利益相一致的时候,才有可能实现。虽然他们凭借他们所拥有的经济力量和国家机器,使他们的某些反历史发展的目的暂时地,甚至是表面上地如愿以偿了,但又总是引起他们所始料不及的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变化,以致这种目的最终被历史发展进程所否定。郑和下西洋就是这样,它产生于中国封建社会,而又被中国封建社会所扼杀,没有也无法形成前后相继的局面。因为,在明代,中国的封建社会历史进程并没有走到尽头,因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只出现过体制内的异己力量而不曾出现体制外的异己力量,从而也没有形成体制外的权力中心,[40]……如果没有来自西方(后来还包括日本)资本主义势力对中国封建制度的沉重打击,中国封建制度自行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转变将是一个非常艰难、非常漫长的过程”。[41]明朝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不得不取消原有目的,停止下西洋并继续厉行“海禁”。

注 释:

[1] 从人员和规模上看:“郑和首次出使,率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修造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的大船六十二艘。”参见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著:《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4页。从航行范围上看:“‘涉沧溟十余万里’,遍及亚非三四十个国家和地区。”参见万明著:《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明与清朝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页。从技术水平上看:郑和船队“除充分利用风力外,还娴熟地运用罗盘针和天文地理知识,准确测定方位和航向”。参见马超群:《郑和船队首次环球航行的可能性》,《回族研究》,2003年第1期,第60页。

[2] 梁启超:《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页。

[3] 如:张箭:《地理大发现研究》,商务印书馆,2002版,第54-57页;张附孙:《郑和为什么没有继续西航》,《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1期。

[4] 如:宋正海 陈传康:《郑和航海为什么没有导致中国人去完成“地理大发现”?》,《自然辩证法通讯》,1983年第1期;宋正海:《科学历史在这里沉思——郑和航海与近代世界》,《科学学研究》,1995年第3期;王佩云:《中国和世界都需要重新认识郑和》,《回族研究》,2003年第1期。

[5]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1页。

[7]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

[8]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9] 郭树勇、郑桂芳,《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思想》,军事谊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

[10] 张江河,《论利益与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4页。

[11] 如:“欲踪迹之,……命和……等通使西洋。”引自《明史》卷304,《列传》192,《宦官》。

[12] 同上。

[13] 罗仑:《论朱棣赋予郑和的外交任务》,载《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 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2页。

[14] 范金民:《郑和下西洋动因初探》,《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85页。

[15] 同上,第281页。

[16] 如:“目的为联合印度洋周边国家组成联合阵线以来围堵帖木儿的扩张,并牵制其进攻中国的行动。”引自钮先钟:《从明朝初期战略思想的演变论郑和出使西洋》,见《郑和下西洋与国家战略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1年11月印刷,第18页。

[17] 如:“吴晗提出郑和下西洋目的主要是经济目的。”引自黄慧珍,薛金度:《郑和研究八十年》,《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页。

[18] 韩振华:《论郑和下西洋的性质》,《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版,第314页。

[19] 周谷城:《中国通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94页。

[20] 梁启超:《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页。

[21]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89页。

[22] 同上,第55-56页。

[23] 冯天瑜:《中华开放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5页。

[24]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页。

[25] 同上,第64页。

[26] 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3页。

[27] 同上,第84页。

[28] 参见《明史》卷63,《乐三》,转引自罗仑:《论朱棣赋予郑和的外交任务》,《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5页。

[29] 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4页。

[30] 关于下西洋的耗费及其产生的经济、政治后果的具体情况可参阅陈炎著:《海上丝绸之路与中外文化交流》,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1-182页。

[31]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页。

[32] 宋正海、陈传康:《郑和航海为什么没有导致中国人去完成‘地理大发现’?》,载《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第450页。

[33] [美]丹尼尔·j·布尔斯廷:《发现者》,严撷芸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第107页。

[34]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页。

[35]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相当一批入贡者是郑和接过来甚至送回去的。如:“当郑和回京时,苏门答剌、古里、满剌加、小葛兰、阿鲁等使臣也随船同来,到京师入贡。”引自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著:《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5页。

[36] 万明:《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明与清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57页。

[37] “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海禁政策被其后继者沿袭下去”,由官方完全控制的朝贡贸易是明朝“连通海外各国唯一合法形式”。引自冯天瑜等著:《中华开放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3页。

[38]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39]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