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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合集7篇)

时间:2024-03-26 09:52:05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第1篇

关键词:杜区;治理;路径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治道变革催生了“社区治理”理念,它主要表现为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方式的民主化。“在治理理论视阈下,社区治理与传统的社区管理的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治理主体的变化,即由单一的治理主体变为多元治理主体。”在国外社区治理中,社区公共事务由原来政府单独负责,转为政府、社区自治组织、第三部门等共同负责。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具有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不可替代的社区治理责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也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社区治理得好与不好,反映的是社区治理水乎。

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从此,城乡社区建设进入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的新境界。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城乡社区治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对城乡社区发展趋势把握不准,对社区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力;社区运行机制和服务功能不完善,投入机制有缺陷;社区居民与社区成员单位参与意识薄弱,社区自治功能淡化;社区内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相对软弱涣散;城乡社区工作水平差距较大,区域之间不平街;社区工作者队伍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迫切需要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乎。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站在新的起点上,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发展大势,推进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发展新跨越。在这种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对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极为重要。

在新形势下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要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统筹城乡,着力提升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共驻共建、社区党建水平,打造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培育民/可组织,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方式的民主化。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主要路径有:

第一,实行居站分设,完善社区治理机制,设立社区工作站,形成社区合作治理的局面,是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重要条件。为了适应社会转型时期的新形势,加强党委和政府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完善基层管理体制,可以在城乡社区实行居站分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社区工作站,为居民提供由政府埋单的公共服务和居民埋单的个性化服务。在分设模式、下属模式、条模式和专干模式中,下属模式比较好地体现了立法精神,可重点推广。社区工作站应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体化管理”,做到统一招聘,统一身份,统一员额,统一待遇,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工作站站长可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主任兼任,工作人员来自社会招聘或吸收现有有关部门的协管人员,费用根据项目由政府打捆包干。要通过社区工作站建设实现行政、福利、社会化服务三位一体。社区治理机制的完善空间存在于社区内部事务的社会性治理之中,政府要从传统的行政控制者、资源汲取者向社区治理者、公共物品和资源的提供者转变,真正进行推动社区发展的行政性治理,培育社区自治力量,开辟社区自治空间,加强制度、政策和资源供给,推动社区合作治理的形成与完善。

第二,健全三项制度,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基本路径。为了建立社区民主治理的长效机制,要针对社区居委会体制改革后的实际,健全三项制度,即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民主决策重在推行社区重大事项居民听证制、社区重大事项决定票决制;民主管理重在推行党务、居(村)务公开制,居(村)民说事议事制,民情反馈制;民主监督重在建立居务、村务监督制(通过居民监督委员会或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推行社区“两委”成员向居民和党员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要合理划分基层政府与居民自治组织的事权,明确政府委托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的边界,真正实现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要不断拓展基层群众自治事项,探索完善民评政、民评官等民主监督的形式和程序,推动居民自治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三,培育社会组织,增强社区自治功能。社会组织的发育和发挥作用,是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希望所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培育农村服务、公益性、互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培育社会组织,增强社区自治功能,一是改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党委和政府要把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真正提到日程上来,纳入规划,并在具体工作中督促落实,做到管理和培育两手都要硬。要科学定位社会组织功能作用,真正实现社会管理职能社会化。要推进政事公开,逐步理清政府、市场、社会的边界,为社会组织发挥应有作用提供空间和舞台。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结构和布局。要从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求和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出发,积极促进以志愿服务、慈善公益、老龄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联合性、专业性社团组织发展;积极发展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适应市场化进程的行业性社会组织;鼓励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性经济组织。要在现有社区群众性组织基础上,重点培育若干专门性的社区民间组织,以各种组织为载体,发动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三是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步人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从法律层次规范社会组织的性质、地位、职能、权利和义务、设立条件、审批程序、运行机制等;要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则,使社会组织和服务对象的维权工作真正的有法可依,有效解决社会组织管理法规可操作性差的问题;要对现有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规章进行清理,解决社会组织管理法规不完善、不系统、相互冲突的问题。社会组织必须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制度体系,形成自律机制。

第四,建立服务标准,提升社区服务质效。社区服务标准化是社区治理水乎提升的重要标志。我们要依据社区的需求来确定服务项目,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社区服务体系,体现“大服务”的理念,形

成由政府引导,居(村)委会进行组织、协调,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新型机制。要通过社区服务标准化试点,建立通用要求、劳动保障、救助帮扶、居家养老、卫生计生、文化体育、教育服务、治安安全、区(村)容环境、便民利民等9个方面的服务规范,建立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一体的标准体系。在注重社区服务福利性同时,要把社区服务引向走产业化的道路,以自我发展来解决不同领域的各种矛盾和需求,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和效益,捷径之一是建立社区信息化管理系统,组建集社区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化网络。要按照一线连接、一键直通、一网受理的理念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方便快捷、惠及全民”的工作格局。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重点在保障业务流程畅通,社区商业服务信息化重点在确保信用信息整合,社区自治服务信息化重点在扩大广泛参与。结合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自治服务的特点,完善社区服务信息化的服务体系和监督机制,是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障。同时,要努力实现政府的公共服务网与社区服务网无缝对接;理顺工作流程,实现社区服务站与街道(乡镇)各科室、职能站所、“一站式”办公大厅和社区服务中心有机对接。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第2篇

关键词:基础教育;教育治理;现实路径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5)02-0018-0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也是我们党新时期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创新实践。中小学基础教育贯彻落实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应紧紧围绕这一总目标、总要求,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作为教育改革的着力点。

教育是整个国家事业的一部分,我国教育事业也处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提升中小学治理能力和水平理应成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题中之义。要提升中小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水平,首先要转变治理理念。作为中小学校领导,一要想清楚为何要提升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以明晰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价值定位;二要弄明白提升学校哪些方面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以认清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核心要素;三要落实怎样去提升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以探寻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现实路径。

笔者以一个基础教育学校管理者的身份,就提升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作如下思考:

一、尊重教育规律是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的前提

治理作为一种对共同事务的管理和对各种利益的调和,是通过制度并运用制度进行的。治理和管理的不同,根本上是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的不同,是制度的力量或制度产生作用的效果的不同。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特征之一是教育治理的科学化。因此,中小学校要提升教育治理的能力水平,首先要尊重教育规律。

教育规律具有客观性、必然性和普遍性。潘懋元先生曾说:“在诸多教育规律中,有两条规律是最基本的:一条是关于教育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规律,简称教育外部基本规律;一条是教育和人的发展关系的规律,简称教育内部基本规律。”[1]这一论述对我们今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是有指导意义的,它告诉我们:基础教育必须遵循教育形态与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规律,必须遵循教育进程与学生个体身心发展状态相适应的规律、认知系统与动力系统相协调发展的规律、信息存储总量决定个体发展程度的规律。[2]

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尊重教育规律,应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要正确认识规律。在长期的基础教育办学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一系列推动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比如:“优先发展教育”,“育人为本”,“教育公平是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教育是心灵与心灵的沟通,灵魂与灵魂的交融,人格与人格的对话”,“教育要发展,根本在改革”等等,这些规律性认识是我们搞好基础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二要自觉遵循规律。也就是要“尊重、敬畏中小学基础教育的价值”,为学生未来的发展和幸福人生的获取奠定基础。三要科学驾驭规律。也就是要懂得基础教育发展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作为学校的管理者能够通过现象看到本质、通过偶然发现必然、通过原因预知结果,把握规律性,增强主动性,富有创新性,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科学发展。

二、丰富教育民主是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的基础

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特征之二是教育治理的民主化。因此,中小学校要提升教育治理的能力水平,必须丰富教育民主。民主的诉求,在于让教育治理和教育制度安排,能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张乐天教授认为:治理的完整表达是共同治理,强调的是一种民主性、协调性、公开性与透明性。[3]从基础教育学校的微观层面说,教育民主的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发展,以下三个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推进“教学民主”。教育现代化的本质其实是人的现代化,是充分顺应人性,让每位孩子都最大限度地成为他自己;是充分挖掘潜能,让每位孩子都竭尽所能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4]我们将基础教育的使命聚焦在培养适应未来的终身学习者,就必须为师生创设丰富的民主的学习氛围。“教学民主”强调对话教学,师生在真理面前角色平等,教学活动成为师生精神对话的过程,让真理在对话中敞现。[5]

二是建构“课程民主”。雅斯贝尔斯说,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智知识和认识的堆集。[6]基础教育的奠基性、复杂性、多样性,必然要求我们的课程俯下身来为学生发展服务,学校应提供多样化、可选择的课程体系,让学生充分享有课程的自主选择权,并改变课程消费者的被动角色,积极参与课程的开发与创生。让学校教育为学习提供全程服务,让学习成为师生个体生命的需求,不单纯局限于认知。

三是实行“治理民主”。一是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由教师、学生以及学校关系人共同参与学校治理,特别是让学生深度参与学校治理,有利于学生在治理学校的体验中强化公民意识、学会责任担当。二是强调治理形式的契约化。学校治理从强制性转向协商式、契约式,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比如发展规划、内涵发展方案、制度建设等都应吸收全体教师参与,这样方案的产生、制度的设计便是教师通过协商达成的契约,而不再是学校领导强制进行管理;强调权力运行的多样化,学校权力的运行不再是由上而下,可以是自下而上,更多的时候还可以是平行的。

三、现代学校制度是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的关键

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特征之三是教育治理的制度化。治理内在地寓含着一种制度性,离开制度,人们无法想象治理的可能性或可行性。实施教育治理的本质和核心是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因此,基础教育学校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的关键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传统意义上的学校制度管理,是指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法规,依据学校工作任务和内部管理要求,构建有效的制度管理机制,使学校各项工作纳入科学规范的轨道,实现学校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从而提高办学效益,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制度管理既包括相对稳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的建立,又包括这些规章制度能够全面实施,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的管理机制。我们讲教育治理现代化并不是讲不要学校的制度管理,因为治理是对管理的一种扬弃。在基础教育长期的管理实践中,制度管理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只不过以往学校的制度建设较多地停留在学校内部的微观领域,着眼于内部管理制度、教学制度、课程制度等等的建构,缺少学校治理的现代化。因此,基础教育学校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必须对现有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而这种改革笔者认为是一种宏观政策与微观实践的相互趋近。在这趋近的过程中,宏观层面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微观层面的基础教育学校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构建制度创新平台。教育管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教育事业的制度体系,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制度。[7]教育管理体系的建构,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者有勇气和智慧,既“破”且“立”,构建好制度创新的平台。比如,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基础教育尤其是高中教育在办学模式、育人模式、课程设置等方面更多的自,建立多样化的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办法,丰富评估指标体系,突出对办学特色的评价;学校内部要创建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宽松环境,开设选修课程,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建构师生共同参与的选修课程建设和学业成绩评估等一整套考核制度。

二是建构学校治理制度。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政府实现两个转变:从主要关注教育内部需求向全面关注社会需求转变;从对学校单一的直接管理向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宏观管理转变。社会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学校教育要增强办学的社会适应性。构建一种新型的社会与学校的关系,激发社会参与办学的热情,扩大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这也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要求。从学校治理制度民主化、人性化的立场出发,让各方利益相关者参与学校治理,特别要调动师生积极性,促进学校以人为本的发展。要切实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建立反投诉途径,对投诉有关部门要核实情况后再行处理,严肃处理虚假投诉和恶意投诉,确保教师能管理、肯教育、敢教育。

三是创新治理体制机制。面对社会经济大发展的现实,中小学校教育必须通过内部组织环境的改进和各种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学校自我发展的能力。学校工作的推进要建构“政府促动、家校互动、师生联动、社会带动”的动力机制,让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内在要求。

教育有没有活力,关键要看学校有没有活力。[8]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学校作为教育“细胞”的活力,必须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纲要》在确立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改革任务时,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基本要求是: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会和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和治理的生机和活力。

强化教育督导,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发挥教育督导“监督和检查”、“预警和指导”的功能,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责任督学依法依规,对学校进行经常性、随机性的督察,可以增强办学主体的教育法治意识,实现办学主体从“外控”走向“自治”,从而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治理行为。

四、坚持依法治教是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的保障

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特征之四是教育治理的法治化。而法治的关键,则在于让宪法和法律成为教育治理的最高权威,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目前,规范中小学校办学并非缺少教育法规,而是令行不止。长期以来,之所以违规收费、挤占课时、题海战术、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现象时有发生,是因为学校法治意识淡薄。因此,推进依法办学,加强对学校教育的“监督和检查”,是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强有力的保障。在具体的教育治理实践中,应将下列几个方面作为抓手:

一是提高依法治理水平。目前教育部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正在研制依法治校的指标体系,形成依法办学的考核标准、考核办法,为政府、社会、家长监督评价学校办学行为和管理活动提供依据。[9]中小学校要提高学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坚决杜绝有悖于法治原则的管理手段和规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师生的申诉制度,让每一个受教育者和教育工作者在学校管理中都能直接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学校条件许可的话,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为学校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和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是制订学校管理章程。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一系列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和社区等的实际,制订学校章程,使学校各项管理和各项工作的推进有章可循。聘请专家学者为学校发展规划把脉,让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师生代表一起参与学校管理章程和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的制订,共同规划学校发展蓝图、构建民主管理渠道、打造学校文化特色。成立新型的学校民主管理机构校务委员会,进一步协调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关系,使得学校治理更多、更好地向服务育人的功能转变。实行校务公开,公示有关大事、制度等学校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公示有关评聘、任免等事关教职工利益的“关注点”,公示招生、收费等社会关心的“敏感点”,公示物品采购、财务收支等民主监督的“重难点”,公示干部廉洁自律等廉政建设的“关键点”,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信任度。

三是强化教育评价监测。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方面除建章立制外,强化教育评价监测,对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也是十分必要的。随着“管、办、评分离”的教育管理体制的逐步到位,学校更应重视教育评价监测的导向作用。在自觉进行学校内审的基础上,还可以将教育评价交由社会组织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教育评估监测。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评价监测,是增强教育治理针对性、有效性的前提。重视评价监测结果的反馈,落实教育问责制,提高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约束力。

提升中小学校教育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是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着力点。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的现实路径是立体的、多维的、整合的,这一实践的过程依然是漫长和艰辛的,这更需要基础教育学校工作者以时代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去锐意进取,攻坚克难。

参考文献:

[1][2]胡金波.更加规范、更高质量、更具特色[J].江苏教育,2010(9).

[3]张乐天.对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考[J].江苏教育,2014(9).

[4]李希贵.教育,何时才能现代化?[J].人民教育,2014(13).

[5]唐江澎.变革者联合起来,携手走向现代高中[J].人民教育,2014(13).

[6][德]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邹进,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4.

[7]李帆.潍坊十年:一场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洗礼[J].人民教育,2014(5).

[8][9]袁贵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人民教育,2014(5).

Realistic Path for Promoting Competence and Levels of School Governance

GONG He-fa

(Jiangyin Senior High School, Jiangyin 214443, China)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第3篇

—、新常态的概念演变及内涵

新常态强调的是“新”,是对以往模式的变革,并在变革的基础上再次形成稳定的状态。新常态最早出现于经济学领域中。2010年,美国人比尔格罗斯和穆罕穆德埃尔埃利安使用“新常态”来描述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世界经济状态。在我国,“新常态”最初也是用来描述经济状态的,经济学家林毅夫就曾用新常态来描述国际经济状态。最早运用新常态来播述我国经济的学者是黄益平,其在2012年对我国新常态进行了深人解读,指出其具体内容包括低水平的经济增长状况、居髙不下的通货膨胀率、更能够体现社会公平的分配方式、经济结构相对平衡、市场经济竞争更为激烈等。

2014年5月,同志首次提出“新常态”一词,从此这一词开始频繁出现在我国政府的言论中。同志对新常态的有关内容多次增补,使得其日趋完善。201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就经济新常态进行了全面阐述,指出其正处于九大发展变化中。这也标志着我国有关新常态的内涵特征得以完善。

二、我国新常态的内涵

(一)经济方面的新常态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针对我国经济方面的新常态进行了多方面界定,如发展机制、发展趋向、发展理念等,并从九大方面进行具体描述,包括消费需求、投资需求、贸易收支、产业模式、生产要素、市场竞争、环境控制、风险、资源分配。该会议指出我国经济方面新常态的重要内涵为推动经济稳步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政策的落实,以经济增长为目标,加强创新,实现整体发展。这两年来,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有所降低,整个世界经济都处于重组优化的阶段。

(二)政治方面的新常态

实现治理现代化是当前我国各种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依法治国,全面提升我国的治理水平,实现现代化的治理是我国政治方面的新常态。治理水平是一个国家政治状态的重要表现。高水平的国家治理应包括三方面,一是各项公共权力在行使的过程中都有法可依,该方面的法规制度应非常完善;二是应从公民的角度出发,处处体现以民为本;三尨实现法治化,这是杜绝行政主体滥权的最好办法。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过程中,要从多个方面共同推进,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实现法制化这是国家治理水平得以改善的根本。

(三)社会方面的新常态

法制社会能够极大地改善社会环境,能够提升全民族的凝聚力,有效推动全民建设工作。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需要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加强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力度。所以,我国社会的新常态为:一是运用多种手段来全面提人们的法治意识,促使社会秩序稳定,氛围良好;二是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加强法制建设,为各项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依据与保障。

(四)环境方面的新常态

以往“先发展,后治理”的策略给我国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在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过程中,居民的生活水平严重下降,整个社会的发展速度降低。相关部门计对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负担非常重。跨境污染带来的治理问题也日益突出,即便是投人非常多的成本,环境问题也不能够在短时间里解决。加快生态文明方面的各项制度建设,将成为我国环境方面的新常态。

(五)文化方面的新常态

在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各国间的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形成的了很多新的文化形态。国内文化领域出现多元化的特点,人们的价值观念出人非常大,很多人都偏离了正确的价值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及力度应进一步加大,全面提升公民的道德意识水平,这是我国文化方面的新常态。

三、当前我国公共管理面临的困境

(一)现代化治理目标与当前现状差距过大

实现现代化的治理目标需要从多个方面人手,包括制度、科技、民主、法治等。当前我国社会运行稳定,从表面上看为实现现代化治理的目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然而事实上却又很多不足之处,如我国当前的法治化与民主化程度还远远不够,很多制度本身不合理,难以与实际操作相吻合,公众参与治理的路径没有得到细化规定,各个治理主体间的权责也未能划分明确。这狴都阻碍了我国实现现代化治理的目标。

(二)技术力量与操作方式存在问题

公共管理水平的提升需要一定的技术基础。现代公共管理技术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可,其可以极大地提升政府治理水平。现代公共管理技术所涉及的方面非常多,全国各地只有少数地区的政府部门引入了现代公共管理技术。很多地方政府在进行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仍然采用传统的方式,管理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低下。

四、新常态下摆脱公共管理困境的策略

(一)强化主体的治理能力

公共管理的主体包括政府、公众与各种社会组织,不同的治理内容对治理主体的能力由不同的要求。政府部门应从整体出发,全面推进体制改革,其内部的人员结构应更为合理,人员素质水平应全面提升。公众应积极参与到民主建设过程来,并约束好自我。社会组织应加强自治能力,并做好有效监督协作其他主体做好治理工作。各种主体间应相互合作,共同推进我国提升治理水平。

(二〉加强创新

公共管理水平要想得到提升需要借助创新来实现。多方面的技术创新能够为公共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政府治理的过程中应改变思路,积极引人新的技术手段,将互联网、物联网、计算机等多方面的技术融合在一起,从而提升管理水平。

(三)构建各项落实机制

中央部门应积极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引导各地方政府有序地构建运行机制,促使其选择科学的治理模式。治理模式关系到整个治理工作的成败,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除此之外,还应从体制方面加强建设,确定社会组织自治的合法地位,增加各种自治主体的协作力度。

(四)突出核心价值理论体系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第4篇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紧紧围绕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平安浙江建设各项工作,全省呈现出经济回升向好、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实现了“半年红”。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特点,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经济运行平稳回升。上半年,全省GDP增长8?郾3%,同比提高0?郾9个百分点,经济运行好于去年同期,好于年初预期。

二是转型升级扎实推进。浙商回归、扩大有效投资、“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开发区整合提升、“机器换人”、“个转企、小上规、规改股、股上市”、治水治污等重点工作进展良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长快于规上工业平均水平,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加快,投资结构不断优化,创新驱动持续增强,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区域发展趋于协调,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

三是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超过2万元,农村居民现金收入首次超过1万元。财政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占比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

四是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平安浙江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刑事发案、总量、安全生产事故等指标继续保持总体下降的良好态势,全省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没有发生重大和非法集聚事件,也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估计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充分估计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充分估计下半年工作任务的艰巨和繁重,未雨绸缪,有效应对,进一步做好迎战各种困难的准备。要看到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中的“两难”问题增多,特别是有效需求不足和产能过剩并存,宏观政策刺激余地下降和企业成本上升困境并存,实体经济循环不畅和金融风险有所加大并存,经济发展预期不稳定和外部环境变化速度加快并存,保持经济运行稳走向好的任务十分艰巨。要看到我省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工业生产下行迹象已经显现,企业信心和投资意愿下降,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产不增效问题比较突出,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部分领域和一些地方金融潜在风险不容忽视。要看到社会矛盾纠纷总量仍处高位,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权属纠纷、企业改制、民间借贷等矛盾引发的仍然突出,群众量呈上升趋势;网络舆情错综复杂,容易引发社会心态失衡、心理失序、思想波动;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压力依然较大。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妥善应对,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是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开局之年,完成“一”的目标任务至关重要。要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和一手拿“经济报表”、一手拿“平安报表”的要求,紧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经济社会运行的监测,进一步巩固稳的基础、保持增的势头、强化好的导向、坚定进的信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牢牢守住经济社会发展底线,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干好“一”画上圆满句号。

二、坚持以治水为突破口,坚定不移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关系经济发展,关乎百姓民生。转型必先汰劣,治污必先治水,把治水作为推进转型升级的突破口,是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根实践、服务民生的关键之举。

一要以直面矛盾的勇气切实增强治水责任感。浙江因水而名、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有钱塘江等水系,河流总长度超过13万公里。浙江水资源总量尽管比较丰富,但是人均占有量较低。浙江“缺水”,既有海岛地区的资源性缺水,也有一些山区的工程性缺水,但主要是污染造成的水质性缺水。“江南水乡没水喝”,有认识上不足的原因,也有技术上欠缺的原因,但根子在于我省经济传统粗放增长模式,过于依赖低端产业,过于依赖低成本劳动力,过于依赖资源环境消耗。青山依旧、绿水不再,很多地方的水已经变浊、变黑、变臭,“邀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已经成为普遍民意,“寻找可以游泳的河”成了大众愿望。对此,我们必须算大局账、算长远账,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气度和胸襟,舍得一些眼前利益,痛下决心治水,以治水倒逼转型升级。

二要以铁的手腕打赢治水攻坚战。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同志强调指出,要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方法来研究用水治水节水工作,认真抓好安全饮水、科学调水、有效节水、治理污水等“四水工程”建设。这为我们打好治水攻坚战指明了方向。当前,我们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二是切实加强重点流域治理。以重点流域治理为“牛鼻子”,带动重点区域和行业整治,全面推进钱塘江上游浦江小水晶行业整治和浦阳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堵疏结合“两手抓”。一手抓重污染低小散企业整治打击,腾出环境容量,留出发展空间;一手抓规模大、工艺先进企业集聚发展,实行集中治污。四是扎实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大力实施“活水畅河湖”、“碧水出千溪”和“清水绕万村”工程,全面推广“河长制”,着力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加快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通过江海河湖溪库综合整治,美化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效治水的强大合力。

三要以治水为突破口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实施了淘汰落后产能、浙商回归、“四边三化”、“三改一拆”、“四换三名”、“个转企、小上规、规改股、股上市”等一系列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举措。这些举措都与治水紧密相关,既是转型升级的“组合拳”,更是治污治水的“复方剂”。做好治水文章,可以牵一“水”而动全局,打开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因此,治水必须综合施策、水陆并治,把“复方剂”的疗效定在“下河游泳”上,把“组合拳”的功夫下在“强身健体”上。刘云山同志最近在我省考察指导工作时指出,浙江具有治水的传统。古时候大禹治水是治洪水,现在省委提出治水是治污水。浙江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取得了重要进展,增强了发展的后劲,打牢了发展的基础。这是刘云山同志对我们以治水倒逼转型做法的充分肯定。我们要以此为动力,用“重整山河”的雄心壮志和壮士断腕的豪迈斗志,把以治水为突破口的转型升级“组合拳”打好打实,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要充分激发创新活力、释放改革红利,切实抓好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谋划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突破口,努力破除传统发展路径依赖,强化推进治水和转型升级的制度保障,加快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

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平安浙江建设

5月28日,就建设平安中国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全面深化平安浙江建设,为建设平安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1?郾以坚持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为抓手,夯实平安浙江建设基层基础。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是实现社会平安和谐、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要结合纪念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筹备工作,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基层系列平安创建等行之有效的强基固本之举,加强省市县三级统筹协调,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夯实具有浙江特色的平安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重点加强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区划调整、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矛盾的排查化解,努力遏制矛盾纠纷高发势头。要把平安浙江与法治浙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政策协调,注重把群众诉求表达、矛盾纠纷化解引入正常程序,纳入法治轨道,防止出现因政策和行政偏差造成的行政纠纷。

2?郾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平安建设的突出问题。安全是平安建设的核心价值。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注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和运输管理,加强火灾和交通事故防范,抓好夏季特别是汛期防台防灾各项工作。要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行动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摸排化解、挂牌督办”活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解决到位。要扎实开展刑事案件专项打击整治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管理的“盲点”和“死角”,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发态势。要依法维护正常秩序,加强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尽快扭转来省去京上访持续增加的态势。要着力整治城市空气污染和交通拥堵,切实做好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各项工作。

3?郾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不断完善平安浙江建设考核体系。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我们要坚持以群众意愿为“风向标”和“导航仪”,以群众评价为“试金石”,切实用好平安考核这一“指挥棒”,真正把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要高度关注社会心态和社会舆情,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始终把民心民愿作为平安建设的第一信号、第一选择、第一标准。要坚持严格秉公、不徇私情,下决心、动真格,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平安市县考核办法,真正做到以结果论成败、以民意论英雄,以实实在在的平安建设成果取信于民、赢得支持。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第5篇

罗志军充分肯定了2008年以来全省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取得的成绩,对今后五年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他指出:今后五年是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紧迫。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江苏工作新要求、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迫切需要,只有充分发挥法治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构筑诚信社会、维护各方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才能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把“两个率先”伟大事业顺利推向前进。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要求,有利于运用法律的手段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更加有效地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序运行。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地担当起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任。

罗志军指出,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一要始终坚持科学立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及时规范、调整和解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中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以立法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坚持“少而精、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切实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坚持开门立法,走群众路线,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符合民愿。二要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构建职能集中、管理规范、上下协调、运行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三要扎实推进公正司法。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工作和环节入手,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基层政法部门执法一线、热点岗位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成为全体政法干警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四要大力推动全民守法。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认真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着力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组织和督查,引导其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养成信法守法良好习惯。

罗志军强调,要进一步找准法治江苏建设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结合点,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工程,保障和实现公民各项民生权利,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成效。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和保障水平,健全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衔接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畅通和拓宽公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工作机制和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加快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全面落实“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架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基层法治服务阵地建设,引导公民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坚持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完善社会管理法规制度。认真总结我省各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做法,及时把成功经验上升为地方立法或制度规定,推进社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健全诉求表达、矛盾排查调处、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形成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推动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会公约建设,有效调整社会成员关系,约束社会成员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罗志军强调,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纳入党政综合考核范围。要着力增强整体合力,健全党委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切实提高创建实效,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诚信守法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法治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江苏。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第6篇

一、提升综治维稳工作网络建设水平

进一步健全镇综治工作中心——横塘片、回龙片综治警务室——村、重点企业综治室——村民小组长、车间班组长的四级综治维稳网络,真正形成综治维稳工作网络化管理机制。将充分发挥外口综管员、民防队员、交通协管员以及其他综管大队队员在综治维稳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使网格进一步细化。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将村民代表、党员骨干纳入到维稳网络,使综治维稳工作触角进一步延伸。将探索建立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车间班组长参与综治维稳工作的激励机制,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阶段,尽力实现琐事不出组、小事不出村(企)、大事不出镇的目标。

二、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一是要提升打击工作水平。加强同派出所的联系配合,建立治安信息收集、研判、分析、处置机制,进一步强化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型犯罪,挤压犯罪空间,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二是提升防范工作水平。将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大队在治安防范方面的主体作用,切实加强治安巡逻,实现治安巡逻的地域全覆盖和24小时无缝巡防。进一步调整治安巡逻考核政策,充分调动民防队员在治安巡防上的主观能动性和其他队员参与治安防控的积极性。将督促上塘、华家村建立民防队,实现村级民防队全覆盖。积极探索完善镇、村民防联动工作机制。将积极推进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鼓励村、企安装电子监控,提高技防水平。

三是要提升特殊对象管控工作水平。创新社区矫正对象、归正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对象管控手段,提高管控水平。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上门走访、电话随访、无线监控等手段,加强日常教育,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现象。对归正人员要继续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安置帮教。对吸毒人员要加强教育和监管,防止复吸。对特殊对象,建立“一对一”帮教机制。

三、提升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完善外来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机制,高度重视信息录入质量,严格实行外口综管员网格管理责任,强化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考核,使外来人口信息登记率、出租房屋信息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强化以房管人,全面落实出租房东责任,督促房东改善出租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和卫生条件。继续推进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建设,进一步发挥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在调处矛盾纠纷、提供公共服务、推进融合共进、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化“互融共建”活动,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形成新老居民和谐互融的局面。强化权益保障,优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服务,加强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服务,进一步完善外来人员维权服务“绿色通道”,不断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生产生活环境。计划于5月份开展首届十佳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十佳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表彰活动。

四、提升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开展新一轮民主法治村创建,促进村级民主法治建设,努力使村级事务纳入法治渠道。加强司法所建设,推进村、企、学校、农贸市场等调委会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加强普法工作,抓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改进普法宣传方式,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强化法律服务工作,配齐配强村法律顾问,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实施好基层法制促进员制度。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第7篇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总体要求,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提高群众安全感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安防控、综治基层基础、公共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绩效的新提升。

二、工作目标

1、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系列平安创建覆盖率达100%,深化基层基础建设,综治工作各项机制不断完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2、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不断下降;治安重点地区得到有效整治,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明显提升,确保群众安全感92%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提升维护稳定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严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切实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二是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实施重大决策、政策、项目和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稳评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向村(场)、社区延伸,不断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发生。

三是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扎实推进镇调处中心平台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确保人员、经费、制度、办公场所和设施落实到位,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

四是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和相互融合的工作机制。整合专业调解和社会调解资源,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大调解与工会、妇联、劳动、法律援助、仲裁、民政等社会资源有效对接。

五是着力解决进京非正常上访。积极参与依法治理进京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大力推行“阳光”,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案终结制,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依法做好劝返接回工作,依法规范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行为,坚决压降进京非正常上访。

(二)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突出问题,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一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居住区建设,按照“集中住宿、集中服务、集中管理”和社区化管理模式,在工业园区高标准建立新市民服务管理站,落实新市民社会化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和“群租”现象的专项治理。建立对社区、企业、物业、中介、学校、旅馆等全覆盖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体系,切实掌握流动人口落脚点动态。

二是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切实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和改进吸毒人员社会化管控工作,配好禁毒社工,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达80%以上,戒毒康复人员安置就业率达70%以上。建立精神病人定期排查机制,实行分级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

三是构建公共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作,推进以“四个文明交通建设”为抓手的交通安全进社区工作,加强道路交通智能化、社会化、精细化管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今年要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对集镇交通秩序实行挂牌整治,突出抓好校园周边地区的整顿,完善安全隐患“群防、群控、群治”社会动员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提高监管水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创新鲜明正确舆论导向机制。抓好平安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禁毒、反、交通安全、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平安建设成就和治安防范举措。加强网络虚拟社会服务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基础信息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深化“两新”组织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三)紧紧围绕提高群众安全感目标,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一是开展专业化打击违法犯罪行动。组织开展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电信诈骗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多发财犯罪和涉众涉稳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深入开展反专项工作,大力推进“无地区”创建活动。

二是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推进“感知安保3.20”和家庭技防建设,60%以上的城市老小区和安置房小区达到城市安防标准,积极推进“平安E家”等安防项目,提高居民户、商铺等技防设施覆盖率。加强专业巡防队伍常态化巡防,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巡防,大力弘扬见义勇为行为。

三是开展常态化治安重点地区整治。以治安复杂、案件高发的地区和部位为重点,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发挥综治部门牵头作用,组织和动员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健全滚动排查整治、包干问责、巡防管控、联合整治等长效机制,落实长效管理。

四是深化系列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村(社区)等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交通、平安工地、平安娱乐场所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四)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深化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统一指挥、集中办公、整合资源、处理实务的工作机制。加强村(场)、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各村(场)、社区落实1名主管综治工作的干部,实现综治办、治保会、警备室、调委会“运作一体化、运转实体化、流程规范化”,使之成为化解矛盾、畅通民意、治安服务、重点帮教的基层综治工作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责任。强化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严格履行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与个人责任制,通过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等办法,健全并严格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的责任机制,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做、责任有人负,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

二是强化保障。切实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保障,确保组织健全、人员落实、资金保障,为综治和平安建设有序开展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健全完善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机制制度,并切实加以落实,不断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绩效。